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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刚仙论卷第九

    须菩提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须弥山王等。
    此是断疑分中第十段经文。此三千譬喻已
    四遍来。何故数来。而非重者。此乃文句相似。
    而义有别。故非重也。此复所以来者。有疑故
    来也。云何为疑。前段经中答疑四句。初有三
    句。明法身菩提性净涅??。本体圆满非修得
    法后一句。明报佛方便涅??。由修一切善法
    方便因满。法身有用。是修得法。难意。若法性
    法身非修得者。身有报佛亦不听是修行得
    得也。何以故。上??量分中。明受持读诵此经
    能诠言教。依而修行。善法满足故得三菩提。
    然此经教音声之性证法中无。念念生灭。无
    有习因增长之义。体是无记。非为善法故。受
    持经教不能发生三慧之善。不生三慧善故。
    无有因义。既无因义。则不证菩提。那得道言
    一切善法得阿耨三菩提也。故干须弥七宝
    布施胜福譬喻。以答此疑。明此般若一偈经
    教从证法中来。非是无记而能诠于法身。若
    依经修行因缘。能显性证果。得大菩提。胜于
    三千须弥珍宝布施之福。不可算数故。不应
    难言经教是无记故受持修行不能得大菩
    提。为除此疑。次明此一段经也
    百分不及一等者。论云算类胜。此明有漏福
    德是有尽法故数亦有限。明无漏善法是无
    尽之法数亦无限。所以胜也歌罗分不及一
    者。论云力胜。歌罗者。西国正音如折一毛
    以为百分一分。名一歌罗。此义[怡-台+番]为力胜。以
    无漏善法功德势力胜于有漏善法故。名为
    力胜也。数分不及一者。论云不相似胜。犹是
    其数数中。转微转细。乃至少许犹不及一
    故。名不相似胜也。明此无漏善法若有形色
    者虚空法界所不容受。以有为有尽法。形无
    为无尽法故。假令乃至少许亦不相似。如分
    芥子以为万分。拟须弥山。唐失其身。终不相
    类也。优波尼沙陀分者。论中义[怡-台+番]云因胜。
    明因果不相似。珍宝有漏善法。但得三界报。
    因果俱是不如。无漏善法乃远得佛果。因果
    俱胜故。名因果不相似也
    论曰复有疑以下至不能得大菩提。执经作
    难。何以故。以所说法是无记法。释成难意。为
    断此疑以下略申答意。生于下偈也。凡以二
    偈。释兹一段经。初一偈。解持经功德胜布施
    之福经教是无记非因之疑也。第二偈。释四
    种胜。从百分不及一乃至所不能及也。虽言
    无记法者。举疑意。前疑言。经教是音声性无
    记之法。依此无记法。受持修行。则无善。则
    无因义。何得言以一切善法得三菩提也。故
    答云虽言无记法。此句慎疑者意故。云虽言
    无记然。音声言教虽是无记之法。而能诠于
    佛性涅??之理。依而修行。发生三慧胜解。能
    使行者终克常果。有诠理益初咸果之能。此
    明言教虽是无记而有因义。故次下句云。而
    说是彼因。若尔那得难言以无记故无有因义
    则无修行得菩提者也。此释上半偈也。又一
    解经非是无记。何以故。以此经教从真如证
    法中来。是其一分为此真如证法所勋故。
    言教非是无记。有其因义。如以须摩那华及
    ?卜华。勋胡麻子。后押得油。名须摩那油
    及?卜油。此言教亦如是。为证法所勋。非
    是无记故。受持读诵此能诠言教。发生闻
    慧。从闻生思。从思生修。次第修行。乃至证得
    无上菩提。胜于三千须弥七宝施福。以三千
    须弥七宝有漏施福不能得大菩提。是故不
    如。故下半偈言。是故一法宝胜无量珍宝。
    一法宝者。此般若经一行偈。名为法宝。是故
    者。是故经教非是无记。有其因义故。便胜
    无量珍宝布施有相之福也
    此义云何虽言所说法乃至能为菩提因。释
    上半偈。论主且顺疑者意。明经教虽是无记
    而有因义也。又言无记者此义不然者至胜
    无量珍宝故。此解下半偈。即举偈结也。此违
    疑者意。正解经教非是无记法也。汝法是无
    记而我法是记者。汝小乘法中胃声教为无
    记。今依我大乘中。明音声经教从佛法身
    记法中来故是记法非是无记。又行者身口
    意业有所起作。皆有招感之能。亦有慎理益
    物之义故。诸佛说所经教。音声之性。是口
    业善。能慎理益物非无记也。是故此所说法
    胜彼阿僧只须弥珍宝故者。结受持经教福
    德胜珍宝施福也。如经以下以经结论也
    此示何义者。此一段向如经者。通引持经
    福。结作胜珍宝施福义。然未知释胜有几
    种故设问。问此百分不及一等此示何义也。
    即作第二偈。答数力无似胜也。此一句中。合
    释三种胜。谓数胜力胜无似胜也。无似因亦
    然者。此明第四因胜。为成句故。通引无似来
    也。一切世间法不可得为喻者。无漏善法。能
    与佛果作无尽之因。一切世间有漏法中。无
    可为比者。故云不可得喻故也
    此说何示于前福德此福为胜者。此一问答。
    通解一偈所明胜义也。云何为胜。一者数胜
    等。数出上半偈中。四种胜也。是故偈言等。举
    下半偈。结作胜也。数胜者以下。一一别提四
    种胜名。略释名。举经属当可知也。又此法
    最胜无有世法可喻。此法者。释下半偈。即引
    偈结也。如是此福德中以下。结受持福胜
    也。须菩提。于意云何汝谓。如来作是念。我度
    众生耶等。此是断疑分中第十一段经文。所
    以来者。斯有疑故来也。云何疑。上第九段经
    中。前三句。明法身平等。本来满足。无所缺
    少。不由修行而得。复无高下。亦无我人众生
    寿者相。平等得三菩提。此明就佛性法身平
    等理中古今湛然无有彼此凡圣两别也。难
    者云。若法身平等。无有凡圣差别者。则亦无
    修道得果之人。若无修道得果。云何经中言。
    如来度众生。若佛度众生。则知如来修行断
    惑可有满足法身。众生未修行断惑则无满
    足法身。若然便由修行断惑因缘。得大菩提。
    非有古今圆满法身不由修得。明矣。上第三
    住分及此断疑分第四经中。并言菩萨若作
    是念。我度众生。则非菩萨。此二处。明菩萨于
    真如平等理中不见众生真如法身异于己身
    真如法身而可度者。然菩萨位在学地。处不
    定之境。断惑不尽。见理未圆。于平等理中。
    若见众生真如法身不满。异于己身真如法
    身。起心度者。尚非菩萨。况如来行满惑尽。位
    居无学。云何而言佛度众生也。此明佛与众
    生法身平等无有增减亦无高下。故离真如
    法身。无别众生可度。若言佛度众生。则法身
    是修得法。非本净平等凡圣共有。以此验知。
    诸佛修行得果可有法身。众生未修则无法
    身。若众生无法身。则不得言法身平等体无
    增减无所缺少。亦不得言法身本净无我人
    等也。以有此疑故。经答言。汝谓如来作是念。
    我度众生耶。此佛问须菩提。汝谓如来起心
    分别。我由修行因缘断灭尽故。有满足法身。
    众生未修行断惑故。无满足法身。谓异真如
    来法界。外别有众生。而欲起心度之。令得
    解脱也
    莫作是见者。遮其见心也。何以故者释。前
    明我何以故止汝莫作是见也。即答实无众
    生如来度者。然佛与众生。虽凡圣有异。而
    满足法身平等无差。此明即真如来平等理
    上有此众生名字。更无别定实众生异于真
    法界而为如来度也
    如文殊般若经说。假使十方一切诸佛。一一
    佛住世。若一劫。若过一劫。昼夜说法。心不暂
    息。各各度于无量恒河沙众生。皆入涅??。而
    众生界亦不增不减。何以故。离真如法界外。
    众生定相不可得故。是故众生界不增不减。
    又华严经云。不增众生界。不减众生界。此就
    平等法身真实法界理中。明无增减也。又小
    品般若中说。一切众生本来清净。假令诸
    佛。于百千万劫。唱言众生众生。而无一定实
    众生可得也。若以此等文验。于平等理中。无
    有众生异于诸佛而可度也。又若佛度众生。
    则是佛自度佛。法界还度法界。以此故知即
    法身上有此众生名字。不离法界外别有众
    生可度也。故不增不减经言。惑覆法身名为
    众生也。即复有疑。正可无定实众生可度。非
    无五阴所成虚假众生。如来何故不度。故经
    答云。须菩提。若实有众生。如来度者。如来则
    有我人相等见。此明非但无有定实众生可
    度。乃至亦无虚假众生可度。何以故。正五阴
    法上。名为众生。然此五阴无众生体。非但无
    众生体。复不异佛性土有是众生五阴虚妄
    名字故。亦不可度。若如来起心。谓异于真如
    法界有五阴所成虚假众生可度者。则犹有
    我相等惑不尽也
    乘复有疑。若如来无有我相等惑者。如来何
    故自云。我过去曾作转轮圣王帝释梵王等。
    以此验之。明知如来有我相未尽。不应言如
    来无有我相也。故答言。须菩提。如来说有我
    者非则有我。明如来随世俗语故。言有我。
    非谓有我人等相未尽故也
    乘复生疑。应有神我。若实无有神我。何故一
    切人皆云。有我。我过去从天道中来。人道中
    来也。故答而毛道凡夫生者以为有我。明毛
    通凡夫。怀取相之心。于无我法中。计有神
    我。从过去中来。不灭至于现在。故妄言有我。
    非谓理中实有我也。毛道者。此义释云。愚痴
    ?冥无有智慧。名为毛道。此中须菩提应问。
    世尊。云何名为毛道凡夫。我未解此义。愿如
    来为我解释。故佛答须菩提。毛道凡夫生者。
    如来说名非生。此云生者。生之言。起毛道凡
    夫。起于我见。故言生也。此生西域云禅那。依
    世辨论。无正名相[怡-台+番]故。且就义解。作名云
    毛道凡夫生也。说名非生者。明毛道凡夫但
    能起于我见等。或不能生彼出世无漏圣解。
    故言非生也。是故言毛道凡夫生者。是但能
    起于我见。不生圣人法故。结名为毛道凡夫
    生也。论曰复有疑若是法平等相无高下者。
    牒此段第九生疑处前三子句经也。云何如
    来名为度众生者。设疑难意也。自下经文为
    断此疑者。申此经来意。为断此疑也。此一
    段经以二偈释。初偈作问答意。释前二疑
    经。义势未尽。拘琐入下第二偈上三句也。第
    四句释后二疑经也
    平等真法界佛不度众生者。明真如理中佛
    与众生法身平等无凡圣两异。何得谓于真
    如法界外更有一定实众生与佛有异而可
    度也。释经中何以故实无众生如来度者以
    前经文也。即难若真如平等理中无众生可
    度者。非无虚假众生。何故不度也。故下半偈
    云。以名共彼阴不离于法界。此明假名众生
    为五阴所成。此五阴法体。亦是虚妄。依真如
    有故。无别虚妄众生可度也
    此义云何以下至偈言不离于法界故。先释
    下半偈众生假名与五阴共故。解偈第三句
    也。彼名共阴不离法界者。释作名阴共义
    也。即引第四句。证不离也。论主何故先释下
    半偈者。疑者谓众生无法身。此下半偈。明众
    生五阴即是法界中名。当知等有法身故。先
    解下半偈。然后释上半偈。平等中佛不度众
    生便故也。自下解上半偈也。彼法界无差别
    者。正解初句。即提所释偈言平等真法界故
    也。是故如来不度一众生者。是法界平等凡
    圣无异。故佛尚不度一众生。何况多也。即以
    偈第二句。结佛不度众生故也。如经何以故
    实无众生如来度者。结上半偈也
    佛言须菩提以下。结后半偈。复拘琐生下第
    二偈也。第二偈取我度为过以取彼法是取
    度众生故。此三句共前偈下二句同。释经中
    若实有生如来度者如来则有我人众生寿
    者相等。此句为明如来无有取众生相。而欲
    度之。令言若度。则是取相过者。此举有过。
    以明无过。故知异法界外无别有五阴所成
    虚假众生为如来度者也。取我度为过者。明
    如来若专念见有五阴所成虚假众生异真法
    界而取度之者。即有取相之过。云何是过。答
    以取彼法是。以取五阴等法虚妄有为。以为
    众生。欲度之令得解脱故为过也。上虽言
    以取彼法是。未知作何等意取。故第三句云
    取度众生故。若如来自谓已是佛无烦恼人。
    见众生是凡夫具足烦恼。无有法身。令拔之
    令离此或。此是取相过也。不取取应知者。
    释经中如来说有我者则非有我而毛道凡夫
    生者以为有我也。答第三何故说我疑也。不
    取者。明如来解生阴本来虚妄无实众生可
    度。故云不取。取者。毛道众生不解生阴体虚。
    谓为定实有我。故言为取。应知者。此凡圣二
    人取不取义。劝人知也
    此义云何至取我度为过故。释偈初句。即举
    偈来结也。以取彼法是至有如是相故。此中
    间二句。先提偈于前。然后解释也。经复言须
    菩提如来说有我者等此义云何者。此提第
    四句所释经。为问也。偈言不取取应知者。提
    偈与经相属当也。此以何义以下。释偈中取
    不取义。明如来不取凡夫取也。又须菩提毛
    道凡夫生者。如来说非生者。以此经偈中未
    释故别提来也。不生圣人法故名非生者。此
    是弥勒世尊释明所以言毛道凡夫生为不生
    者。由不能生圣人法故名非生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相成就得见如来不
    者。此断疑分中第十二段经文。已六遍来。所
    以复来者。有疑故来也。谓虽复上来广为我
    解法身如来无有色相可见。若不了见便应
    是无。然复言虽不可见而是妙有。若有应是
    可见。然今道有而不可见者。明知无别无为
    法身非修得法也。正修方便万善。三十二相
    因。缘福德业。所得佛果。无量相好身时。即
    有法身。那得离此之外别有法身也。若由修
    行因缘。得相好身时。即有法身者。便以修福
    德因缘。得真法身。如经中明。佛修三十二相
    业时。以头顶礼拜三宝师长父母故。得无见
    顶相。助他为善故。手中得罗网相等。以此报
    相既为因得。类知法身亦应是可修得。若可
    修得。前经中不应。以初三句。明法身无修得。
    后一句一切善法得三菩提。明报身有修得。
    以此比知。由修福德行。见报佛色相者。即
    法身。故知法身是可修得法。不应别有古今
    一定法身是非修德法也。有如此疑。故答意
    明不可以报佛色相为因所得是可见故。如
    此比类。亦谓法身是可见。亦为福田所得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相成就见如来不者。
    佛问须菩提。于汝意地。以智慧思惟筹量。
    可以福德业所得大夫相身。见法身如来不
    也。故须菩提即答。如我解如来所说义意。
    不可以报佛福德业所得成就相身见法身如
    来也
    佛言如是者。如来印可须菩提所说当理。佛
    去大众疑心。明实如汝所说。不可以福德
    相成就身比知见法身如来也。佛言须菩提。
    若以相成就观如来者。转轮圣王应是如来
    者。明若以报佛有色相身。为修因所得。谓法
    身佛亦为因得。由修行因缘。后方有者。世间
    轮王。亦有三十二相八十种好。岂可亦是法
    身佛也。此中乃难法报二佛。何故引轮王来。
    反质者。然此二种佛。义有一异。别相难分。
    引轮王非况类。释使疑者解拨理虽一。就
    体用义殊故。所以二佛异相历然可见也
    论曰复有疑。虽相成就不可得见如来至法
    身为体。此惑者诡顺如来上来所释法身之
    义。然虽似领解。而犹有疑心未尽。意欲更作
    疑难。故牒来也。而如来法身以见相成就比
    智。则知如来法身为福相成就者。此是作
    难之辞也。而如来法身者。疑者云。如来难
    作此解。而我意犹谓无别无为法身不可以
    相见不为因得也。以见相成就者。疑者谓以
    见报佛福相成就身时。即有法身。非本有也。
    比智则知如来法身为福相成就者。明报佛
    既为福得因所得。可以相见故。比智类知
    法身如来亦应为因所得可以相见。宁别有
    无为法身古今一定。不为因得不可以相见

    自下经文。为断此疑者。申经之来意也。此一
    段经。以二偈释。初偈释经答疑。非是色身相
    可比知如来者。明非以福德业方便因所得色
    相之身是可见故。谓以比此知法身如来同
    于色相亦是可见。更无别无相法身故。下半
    偈云。诸佛唯法身。转轮王非佛。诸佛唯法身
    者。明法身佛虽不同报佛色相可见是修得
    法。而有二种庄严。真如解脱。具足色相也。若
    以报佛有色相。即谓是法身者。轮王有三十
    二相。应是法身。然轮王有相非法身者。报
    佛有相。亦非即法身佛也。此义云何。有人言。
    福德能成是相。至阿耨三菩提。此是论主重
    引疑者之辞也。为遮此故以下。还举释疑经
    来为解也。是故非以相成就得见如来故者。
    是轮王有相非法身义。故非以报佛可以相
    见为因得故。亦令古今一定无为法身同使
    为因得可以相见也。而此长行论。直举疑意。
    指经为解疑答义尽。不释于偈也。然以上一
    偈。释经答疑俱尽。何故复作第二偈者。上偈
    就别相义边。一向明色相非法身佛。惧畏众
    生以报身色相全异法身。即弃舍报佛之义
    故。作下偈。明虽法身不可以报佛色相比类
    而取。就一义边。然即此法身显用名为报佛
    故。不应全弃也。此偈上之三句。犹释法身体
    非色相不为因得。不异于上。所以重来。但取
    下句方便异相故。为欲成偈。所以重来也。方
    便异相者。明如来有二种身。一者智相身。二
    者异相身。智相者。是法身如来真如解脱相。
    方便异相身者。谓报佛福德相好庄严之身。
    为方便同所得。与法身义殊故。名异相身也。
    而此相好报身。正是法身显用。故名报相语
    其体也。本无殊技。那得闻言就异义边。辨
    法身无相好。便谓离法身之外条然有报佛
    色相可得。弃其所以一义也
    尔时世尊说二行偈者。是断疑分中第十三
    经文。所以来者。次前段经。解法身古今湛然
    犹如虚空。不可以福德业所得报佛大丈夫
    相见。将欲释成此义故。说两偈也。初偈上
    二句。明法身体绝色声。不可以视听而取。下
    二句。明若以因见闻而取法身者是人行耶
    道。不能见法身如来也。第二偈上两句。正出
    法身体。有真解脱色声。古今湛然。非一向无
    色声也。下半偈。明此法身虽体有真实色
    声。而非识相之境。故所以不知若以色见我。
    以音声求我者。若语当时发声说偈者。是应
    佛口业。亦道报佛口业。若就理而言之。是
    法身佛说也。明不可以报应二佛所得色声
    见闻于我也。此明就释迦法身不可以色声
    见闻。类一切众生法身如来亦不可以色声
    见闻也。若谓法身同此色声可见闻者。是不
    正见故。第三句云。是人行耶道也。不能见
    如来者。如是取法身。同于色声。不能见彼法
    身如来也
    有人乘此生疑。若法身如来。不可以色声而
    见闻者。一向无法身。又法身一向无色声。此
    之色声则条然异于法身故。第二偈答彼如
    来妙体。明彼法身虽不可以色声见闻。而向
    者色声。即此法身妙有体上有彼色声故。上
    经云。不离法身有色相可见。不离证智有声
    教可说。又十地经七地中言。知诸佛法身自
    性无身。而起色身相好庄严行。知诸佛音声
    无声。本来寂灭不可说相。而随一切众生差
    别。庄严音声行也。以此文验。故知法身虽
    无色声。不离法身有此色声故。第二句云。即
    法身诸佛。明法身之体具足万德故。有色声
    性也。或者闻即法身上有色声之性。便谓
    法身有色声可用凡夫虚妄分别心意意识而
    得见闻故。第三句云。法体不可见。明法身虽
    有色声之性。不可以凡夫视听而见闻也。虽
    云法身不可见。未知不见者谁。故第四句云。
    彼识不能知。明彼法身虽体有色声。而无色
    声之用。又不闻下地色声故。凡夫六识不能
    见闻也。非但凡夫不能见闻。二乘圣智亦所
    不见闻也
    此二偈经。论主但以一偈释。初二句。释前一
    偈。明若以法身同于二佛色声而可见闻者
    是人不知法身佛也。下半偈两句。释后一偈。
    明真实法身虽有色声之性非六识境界。故
    不可见闻也。此示何义如来法身至不应如
    是见闻。论主释偈论初句。解经中前偈上二
    句。以何等人不能见谓凡夫不能见者。释偈
    论第二句。解经中前偈下二句也。解已举论
    中上半偈。释经中前偈下两句结也。是人者。
    凡夫人等。牒前所引是人不能见法身如来
    也。即拘琐释论中下半偈。解经中第二偈。即
    具引所释经结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可以相成就得三
    菩提耶。此一段经。是断疑分中第十四段经
    文。此经已七边来。所以复来者。上已广解
    无为法身古今一定妙有湛然体无诸相不为
    修行所得。又次前二段经。明法身体自满
    足非修福德业所得相好色声而可见闻。或
    者执谓正以菩萨始从发菩提心。三大阿僧
    只劫修。十地行满。金刚心谢。证种智时。名为
    报佛。有无量相好者。即是法身。故谓法身是
    修得。亦可见闻。今闻别有无为法身不为因
    得。复不可以色声见闻。乘生疑难。若法身体
    无诸相。不可见闻。非修福德业可得者。诸菩
    萨摩诃萨。三大阿僧只。所修功德智慧十地
    胜因。为当定有所得。定无所得也。若定无所
    得者。则因果俱失。同于小乘断灭之见。无
    菩提可得。前言一切善法得三菩提。此言则
    坏。若尔既无菩提可得。诸菩萨。何为三大阿
    僧只徒自劳苦而无所克获。所修福德胜因
    既不感。果向何处去也。有如是疑。将释
    此疑故。佛问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可以相
    成就得三菩提不耶。此佛还以前人所疑。问
    须菩提也。莫作是念者。遮其所见。汝莫作是
    念。谓法身佛同于报佛修福相可得。此未是
    正答也。汝若作是念。菩萨发三菩提。说诸
    法断灭相者。明须菩提疑云若不可以相成
    就得三菩提者。菩萨则所修功德智慧之
    因。果毕竟无有菩提果可得。若无菩提可
    得。则因无所招。便失福因。亦失果报。故云说
    断灭相也。所以此中乃言菩萨发三菩提心
    者。说诸法断灭相也。然小乘之人。以自身所
    证灰身涅??毕竟灭故。即以已所得。准于菩
    萨谓亦闻其所得。故起断灭相。此小乘人。
    于菩萨法中。齐何处来作断灭意。有昙无德
    弥沙塞人。此二家小乘。计得初地无生忍解
    时。舍一切地前所修功德。亦不受果报。何故
    如此。小乘人断三界烦恼尽分段生死。灰
    身灭智。入无余涅??。善恶因果一切俱
    舍。既见初地菩萨断四住烦恼出于分段生
    死。意谓闻已灭于身智。亦舍因中万行。及
    失果报。故言说诸法断灭相。复有一家。小
    乘昙无德人。计谓至五地六地。作十四谛
    观。善学五明。及十种逆慎观十二因缘。
    方得无生忍。断三界烦恼。出分段生死。灰
    身尽智。无余涅??。尔时同小乘断灭。因果俱
    失。后有一家。萨婆多中日出道人。计第七地
    中始得无生忍。方尽三界烦恼。出分段生
    死。同已小乘舍于身智。亦无依报净土。复
    有一家小乘。计至八地中。得大无生忍无功
    用解。尔时方出三界。舍于身智。一切皆失。最
    后一家萨婆多人。计十地中始得阿那含。断
    三界烦恼尽。金刚心后。出分段生死。得阿罗
    汉。即名为佛。入无余涅??。舍诸功德。灭于身
    智。故说断灭相也
    须菩提。莫作是念。乃至说诸法断灭相者。此
    且止其见情。明非断灭。未是正答。依下论
    中。应有一行半。经言。何以故菩萨发阿耨多
    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法不说断灭相者。此是
    正答。释上我何以故止汝莫作是念者。明古
    今湛然无为法身。虽复不可以修福德相成
    就所得。而菩萨证初地无生法忍阿耨三菩
    提心。乃至无上佛果阿耨三菩提心。非是断
    灭。此无生忍三菩提心。所以名为不断灭
    者。明菩萨由一大阿僧只所修功德智慧八
    万四千波罗蜜行因缘。得初地无生法忍。了
    出佛性无为法身。以此一大阿僧只功德智
    慧。即与法身理冥。泯然一观。不可分别。故不
    失因。既得无生法忍。便分有出世间实报真
    如法性身上二种涅??无方圆用故。果亦不
    失。乃至第二第三阿僧只。因果皆如是不失。
    故言于法不就断灭相也。今者如来。将明菩
    萨于初地中得无生法忍。乃至十地无漏
    功德。及果头圆报。悉皆不失。不闻小乘舍
    于身智失无漏果报。若尔得无漏功德。可容
    不失地前有漏功德。是世间法。得出世解时。
    应舍此功德。未知地前因行为失不失。故即
    答世间功德亦不失。何以故尔。要世间善
    满。得出世间善转。地前有漏功德。作彼地
    上无漏功德。转转增胜。菩萨。尔时境智双夷。
    泯然一观。不见有世间出世间及能照所照
    之异。唯有真如一味等味。如万川归海同一
    咸味。无有诸河味别故。亦不失地前功德
    也。初地既尔。不失功德。乃至十地无漏功德。
    及以果报皆不失也。此中就三大阿僧只劫。
    三时辨因果。若以地前为因。初地无生法忍
    见道为果。若七地已还修道胜行为因。八地
    中大无生忍无功用道为果。若金以还无
    功用行为因。佛地功德为果。如今广解。地
    地相望。皆有因果。乘生疑问。若得初地无
    生忍。乃至十地。不失功德。非断灭者。可得几
    许功德。为多为少。应有此疑问故。引恒沙七
    宝施福??量。明得福甚多。用比初地无生
    忍无漏功德乃至一念。百千万亿不及一分。
    明此有漏功德甚为多也。纵使七宝施福是
    无漏甚多。虽多。比于无生忍一念功德。亦百
    千万亿恒河沙倍不可为喻也。若菩萨知一
    切法无我。得无生忍。胜前所得福德者。出初
    地无生忍功德。胜前七宝施福也。知一切法
    无我者。于一切众生五阴有为法中。解知从
    本以来无有神我人及以寿者。故言知一切
    法无我也。得无生忍者。是因缘真如二种法
    无我。明因缘法体本来不生名为无生。真如
    法体本来寂绝我无我相。名为无生。亦得云
    无于三相。就初地为言。故云无生法忍。以
    此菩萨得真如无我无生忍解故。不起二种
    无相也。又疑问。若有漏无漏二种福德悉皆
    不失者。此菩萨便是取有漏福德。若取有漏
    福德因。使受三界果报故。如来答以诸菩
    萨不取福德故。此且据偏而答。明菩萨于初
    地中不取世间有漏福德。然须菩提亦就偏
    领解。言以诸菩萨不取福德如佛所说也
    佛言须菩提。菩萨受福德不取福德。上须菩
    提似谬解佛意。闻言菩萨不取福德。疑谓有
    漏无漏悉皆不取。故佛答须菩提。菩萨受福
    德不取福德。不取福德。明非是全不取不受
    有漏无漏一切福德。止不取有漏福德。非不
    受无漏福德。然菩萨若得云受福德。亦得言
    取福德。若使得云不取福德。亦得言不受
    福德。何故言菩萨受福德。此明直绮互彰名
    也。又解。何故但言受。不言取福德者。恐即滥
    于取相之取故。单言受福德。不言取也。是
    故菩萨取福德者。明取出世间无漏福德也。
    亦得言是故菩萨不取福德。然此中得云取
    福德者。明知须菩提言不取者。是偏语耳。故
    知亦得言取受不取不受也
    论曰有人起如是心等。作生疑答之意。不异
    经中也。此一段经。凡以二偈释。初一偈。作问
    答意释疑。明菩萨得无生忍时不失因果非
    是断灭。第二偈。释引喻??量不及无漏福德
    也。上经中有疑。今问云何断疑。即作偈答。不
    失功德因及彼胜果报。此二句。释莫作是念
    说诸法断灭相已前经也。明菩萨得初地无
    生忍。不失地前一阿僧只所修万行。此辨乃
    藉地前功德为因。方得初地真无漏解。故不
    失因也。然初地以上。出世间无生法忍。无漏
    胜福。不同二乘灰身尽灭故。亦不失果报。虽
    言不失因不失果。未知何时不失。故第三句
    答云。得胜忍不失。自下半偈超释经中若
    有菩萨得无生忍胜前福德等。明菩萨证初
    地无生胜忍。乃至十地行满得佛时。亦不失
    因果也。得胜忍时。何故不失。第四句云。以得
    无垢果故。明初地断除二障。得出世无漏法
    性报身真实净土无垢果时。转胜增明。故不
    失也。亦胜福德相故。重说胜喻者。此二句。
    释前恒沙世界七宝施等经。明所以引此恒
    沙譬喻来者为欲??量显示无漏胜福德故。
    即是证成不失无漏福德也。是福德也无报
    者下半偈。释以诸菩萨不取福德以下经也。
    是福德者是初地。无漏胜福德也。无报者。
    明此无漏胜福德无世间有漏报也。如是受
    不取者。如是受无漏胜福德。如是不取有漏
    福德。受取不受不取义闻于前也。此义云何
    虽不依福德至功德庄严。释前偈上二句。作
    答疑难云意。明不断灭也。何故依彼福德重
    说譬喻者。问后偈上二句喻来之意也。即以
    初偈下二句答。偈言得胜忍不失以得无垢
    果。明譬喻所况得无生忍时。不失因果。非断
    灭义也。此义云何者。问引此珍宝施福校量。
    云菩萨得无生忍时。获多福德。非是断灭之
    义。云何也。有人起如是心以下至是故不失。
    提疑人失因果之疑。为遮断此疑故。引喻??
    量。明得无生忍时不失因果不断灭也。如经
    何以至不说断灭相。举经来结。然此经文。
    前[怡-台+番]经漏阙。依此论引来。明知应有也
    若复有菩萨。知一切法无我。得无生法忍者。
    将释此经故提来也。有二种无我。不生二种
    无我相者。即解前知一切法无我经也。是故
    受而不取者。是菩萨得无生忍时。有二种无
    我解。而不生二种无我相故。但受地上无生
    忍功德。不取地前有漏福德也。此句有成上
    生下义也。如经以下举经来结也。云何菩萨
    受福德不取福德者。论主问向所结经。若菩
    萨受福德者。即是其取。何故言受。而复云不
    取也。即指偈言是福德无报如是受不取。以
    此为释也。此义云何以下。论主释向半偈也。
    须菩提。若有人言。如来若去若来若行住坐
    卧。是人不解我所说义者。此是断疑分中第
    十五段经文。所以来者。前广解。法身如来。古
    今一定。体绝万相。湛然常住。非修行所得。
    次前段明菩萨得出世间解。受无漏福德。不
    取世间有漏福德。有人乘此生疑。菩萨本因
    地时。发心许度一切众生。我所修善根。与一
    切众生共之。疑云。若诸菩萨。得真法身。出于
    世间。受无漏果报。不受三界有漏果报。众生
    在世间。受无漏果。不受无漏果报。然人天
    果报。闻是三界中法。人尚不得受天报。况
    无漏福德出世果报。得众生受用也。若尔世
    间出世间条然有别。云何诸菩萨所修善根
    令众生受用得其利益。以此验之。菩萨虽出
    三界得真法身。犹有去来。化物受三界报。不
    条然方外不去不来也。若不去不来者。菩萨
    福德。众生不得受用。则菩萨虚发此愿无所
    利益。为断此疑故。答明诸佛菩萨真实法身
    虽无去无来。而应身从咸去来化物。众生
    用之益。真实不虚。如此则菩萨善根。众生
    用之。本愿不虚。非谓法身有去来坐卧四种
    威仪教化众生。故次明也
    须菩萨。若有人言如来若去若来等。是人不
    解我所说义者。有人见应佛来去从感说法
    益物。谓即是真佛。有四威仪去来。从感受
    三界报。处世化物。故言是人不解我所说义
    也。明此人不解如来所说三佛一异义也。乘
    此生二种疑。下论偈生起序其疑意。微尘喻
    中释也。何以故如来者无所至去无所从来。
    此释前经何以故谓如来有去来坐卧者。不
    解我所说义者。以见应身去来从感化物。谓
    法身亦然。故曰不解。明应身如来有去有来
    法身无去无来也。若就报应二佛。得云如来。
    据法身佛而论。不应言如来。正应云如住。所
    以然者。语报佛也。得道始从菩提心。修十
    地行。乘因向果。以果望因。得云如来既有真
    报。必有影像。故应佛从真。亦得道乘因向果。
    名为如来。然法身佛。古今湛然。体性圆满。非
    修得法。不可得言乘因向果故。正得云如住。
    不得言如来故。言何故如来者无所至去
    无所从来也。法身如来不从此至彼入涅??
    故。言无所至去。不从彼至此。来在世间。教化
    众生。故曰无所从来。故曰如来者。依胡本。名
    多陀阿伽度。汉[怡-台+番]为如住。此应言如住。但
    以依昔什公所释。还存如来之号也。此一
    段经。以二偈释。初偈释疑。解经中若去来
    坐卧等至不解我所说义。第二偈。释经中何
    以故以下也。序经中二疑。生下微尘喻经。
    初句言是福德应报者。上疑云。菩萨得真法
    身。离于世间。不受三界报。无去来者。众生云
    何。而得受用菩萨福德。故以偈答。是福德应
    报。为化诸众生福德者。菩萨所修善根也。
    应报者。为化众生。现入三界。三业教化。令众
    生得益。如此则是菩萨福德。与众生共受。非
    谓法身有来去也。难者言上来广解法报二
    佛湛然常住无去无来。既无心去来。何由有
    此应化去来化物。若尔诸佛如求。为有心
    去来。为无心去来也。故下半偈答。自然如
    是业诸佛现十方。明诸佛既成道已。本愿力
    故。随众生感。自然应身遍十方界。教化众生。
    不待作意方有去来也
    此义云何明诸佛化身有用等。释上半偈。作
    答疑意。明虽法身无去来用而化身去来益
    物也
    偈言以下。用下半偈。释成上半偈也第二偈。
    上二句言去来化身佛者。牒前偈。明应佛有
    去来。如来常不动者。正释经何以故如来者
    无所至去无所从来等。复欲乘作疑意。生下
    微尘喻未无量七宝??量经文。明供养应佛及
    持应佛所说与真佛无异。下半偈正生微尘
    喻。明三佛不一异也。何故作此上半偈。以生
    于下七宝施福??量经文。有人因前经。生第
    一疑。若法身佛不去不来。应佛有去来。随感
    处于世间。为众生供养得福。即是菩萨因地
    福德。众生受用者。是义不然。何故不然。以此
    应佛化身去来无有实体故也。又上第五段
    经中。明应佛有生住灭三相故非佛。次第六
    段经中。明应佛不发心修行证果说法。此便
    应一向非佛。以此三处经验。丈六如来应非
    是佛。若非佛者。云何供养应佛。即是众生受
    用菩萨福德也。又若供养应佛得福者。与供
    养真佛。有何异也。有如此疑故。论主设此
    半偈发起疑意也。此明应身有去来法报湛
    然无去来等故。云常不动。因即生第二疑。疑
    云。若应化佛有去来。法报二佛无去来者。此
    之三佛为一处住如众僧在堂。为冥然念作
    一不可分别。为条然异处住如东方阿[门@(人/(人*人))]
    西方无量寿等也。若合作一者。不应有去来
    不去不来别。若条然异者。则三佛有别体此
    云何也。故下半偈答云。于是法界处。非一亦
    非异。此明三佛于真如法界中不可定说冥
    然合作一一处聚集住。亦不可说条然有差别
    也。又时一解于是法界处非一亦非异者。此
    论主假作问答。为欲生下微尘譬喻。云何生
    下。上广释法报二佛不一不异。亦通应佛不
    一不异。又此段经中。明法报二佛无去无来
    应佛有去来。因此生疑。若法报二佛。无有去
    来。则是常住。应佛有去来。便是无常。若然
    此之三佛为一为异。又乘疑十方诸佛。断
    或证果之时。于真法界中。为一处聚集
    住。为冥然合作一。为条然异处住。及一切众
    生所有真如佛性。为一为异。为多为少。有如
    此疑故。于此二句中。具引向所疑一异之义。
    假作问答。拘琐向下。于是法界处。是问问意。
    此三佛断烦恼尽时。于真如法界中。为一处
    住。为异处住也。故下句答云。非一亦非异。答
    意明诸佛成道断烦恼时。此之三佛。于真如
    法界中。不可说言一处住异处住也。此明不
    去不来至无所至去无所从来故。释偈第二
    句。以经结也。此义云何以下。问答释经解如
    来为如住义也

    金刚仙论卷第九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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