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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刚仙论卷第五

    譬如有人身如须弥山王者。此举大身喻之
    报佛。同彼山王镜像譬相似义也。又此山胜
    出余山。名为王也。有人者。即说报佛为人
    也。亦得言有人者世间人也。如王者。引喻况
    之。明世间人身大如须弥山报佛亦然。十地
    行满金刚心后。显性本有。名法佛。万德智惠
    圆满名报佛。于众圣中王。名为大身。体是无
    为常住。而不同有为身。故借之为喻也。须菩
    提于意云何是身为大不者。明如来既引山
    王喻报佛身竟。问须菩提报佛身为大不也。
    须菩提解。即答甚大世尊。明报佛万德圆满
    众圣中王分同于山王故。曰甚大也。疑者闻
    报佛名为大身如山王。便谓报佛因山王有
    为形相之身。若形相身。则是无常生灭之身。
    有此义故。答佛说非身是名大身。答意明报
    佛大身不同世间有为形相之身。其体湛然
    无有有为有漏心意意识虚妄分别相也。以
    山王报佛分有相似故。引之为喻。语其实者。
    条然天绝。故言非身。而有无量功德智慧。湛
    然常住最高大身。是名大身。亦得云彼身非
    身是名大身者。此释彼报佛大身为非大身。
    以非有为有漏相之身。是名大身。即显本
    有之性现用。名报佛。妙相湛然。有无方大用。
    是名报佛真实大身也
    论曰此义如是应知。指净土报佛之义。如经
    说。佛与须菩提。问答应知。论主未曾有释。云
    何言应知。明须菩提疑有在心未彰于口。即
    以偈答云。智习唯识通。此一偈释若菩提作
    是言。我庄严佛国土乃至而生其心。智者。真
    实智净土。以智慧为体。然此净土所以以智
    慧为体者。明如来果头依正两报。语体则一
    法性。论在用遍则身土两别。故依正虽殊。莫
    不以智慧为体也。习者。后智访于前智。名之
    为习。习前心为因。因能感后解。不不异而
    转精胜名习因。能显真性无壅。名通。通者。谓
    第八佛性识无壅。名之为通也。故偈言智习
    唯识通者。第八阿梨耶识。通明十地菩萨无
    漏真解佛果智慧方能通远。见此净土。得此
    土用故。下句劝云。如是取净土。上问净土之
    义云何。如今明净土因行体相。义正如是。如
    是行如是取。非颠倒。非妄取也。故曰如是取
    净土也
    非行第一体。非形者。此真净土。非有为形
    相也。第一体者。此净土若非有为形相者。则
    应一向无形相同于虚空耶。今明此土虽非
    有为形相之形。非无出世无为之形。真谛
    庄严净土第一体也。非严者。即上句非世间
    形相庄严。后庄严者。即第一义谛庄严也。此
    句应言非庄严庄严。但以偈狭。直云非严也。
    意者取净土之义。意正如是也。此义云何者。
    问此一偈释净土之义云何也
    即释诸佛无有庄严国土事至不实说。释偈
    中上二句。亦解经初若菩萨作是言至不实
    语也。诸佛无有庄严国土事者。明如来无有
    世间形相庄严国土事也。诸佛如来真实智
    慧习识通达者。明如来所得庄严佛土唯是
    出世间智慧第一义庄严之用也。此二句正
    出净土体也。是故彼土不可取者。结前经初
    释疑之意。是故者。此诸佛净土。非有为形相。
    是真实智慧第一义相。故不可取。何得疑云。
    菩萨所庄严佛土。谓可取可说。不应以无为
    法得名也。若人取彼国土形相等者。既明此
    净土体是第一义谛。非有为形相故。若人取
    此净土同有为形相者。是不实说也。如经等
    者。举下释疑经来。成上取有为形相为真净
    土者是不实说。故引此经来也。而此经明有
    为形相庄严者非真净土。故不应所为即真
    净土。何故如是说者将以下半偈释此前经
    故。先作问生起。问此经所明言庄严佛土。复
    言即非庄严。何故作如是相违之说也。即以
    偈答言。非形第一体非庄严庄严意也。庄严
    有二种者。释出偈中二种庄严也。又非庄严
    等者。上以经偈相属。出二种庄严名竟。方次
    第解释也。又非庄严至故非庄严者。释经中
    如来说庄严佛土即非庄严。解偈中非形非
    庄严。即是二种名中一者形相也。如是无庄
    严至成就庄严故。释经中是名庄严。解偈中
    第一体庄严意。二种庄严中二者第一义相
    也。若人分别佛国土至而生其心。此下将欲
    释应如是生清净心等不住三事经故。举住
    三事人不得真净土也。若有人起心分别。谓
    佛国土是有为形相。而修住三事取着行。自
    谓我如是取得真净土者。此人非修真净土
    因也。为遮此故。以下正出欲修净土因者应
    不住三事故。以经结之。可知也。前言受乐报
    佛者。将欲作第二偈释山王喻经故。还牒上
    二疑。举报佛山王少分相似。生起下偈也。此
    义云何者。此云法喻少分相似答疑之义云
    何也。即以偈答。如山王无所等。此一偈释
    经中譬如有人至是名大身。答后二疑也。如
    山王者。如须弥山王十山中最故名为王。无
    取者。须弥山王是无记物故。无心自取言
    我是山王胜余九山。故言如王无取也。受
    报亦复然者。此一句合山王喻。应言受乐报
    佛亦复然。以偈狭故略也。明受乐报佛得十
    力四无畏等无量功德。于法中自在。胜于众
    圣。故名为王。以无取相分别心故。亦不念言。
    我是法王故言受报亦复然也。此中论主设
    一难。山王无心故所以不取我是山王。报佛
    有心何故不取我是法王也。故下半偈答言。
    远离于诸漏及有为法故。远离诸漏者。明
    报佛二障永尽绝于分别离于有漏取相之

    及有为法者。明非但离取相之因。亦离取相
    有为之果也。以取相分别永尽。故不取已为
    法王。非谓同须弥山王无心。故不取也。此明
    报佛既体离有为生死因果故取。以湛然常
    住不为三相所为。故曰无为。亦名无漏也。此
    义云何等一段长行论。从初至以无分别故。
    释上半偈山王报佛法喻有相似之义竟也。
    如经已下。举释疑经来。结成报佛山王无分
    别义也。下便作问。还问此经。然后一一别释。
    何故如是说者。问此经中言。佛说非身名大
    身。何故作此二说不定也。即以下半偈答远
    离于诸漏及有为法故也。彼受乐报佛体离
    于诸漏者。此文释偈。明报佛离于二障诸漏。
    无取相分别心。故不取已为法王也。若如是。
    即无有物者。若报佛体。如是离二障诸漏。即
    无有为万相及虚妄我相之物也。故下句云。
    以远离有为法故。此释经佛说非身也。若如
    是即名有物者。若报佛体。如是具二种庄严。
    即有无为万德真我之物。亦得若如是无有
    虚妄我相者。即是真实报身物也。故下句云。
    以唯有清净身故。此释经是名大身也。以是
    义故。实有我体者。以是无有物之物。唯有清
    净身义。故实有报佛常住妙身具八自在真
    我之体也。以不依他缘住者。明报佛真我之
    体不从因缘而有也
    佛告须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数者。此??量
    分中第五经文。明外物布施??量中第二譬
    喻。此第二喻所以来者。前虽已释云受持此
    经一偈功德胜三千世界七宝布施之福??量
    已竟。而乘复生疑。如来上虽广释持经福多
    胜于七宝布施成上不可取说。然多义有差。
    亦或有过无量以之为多。又等中少胜。亦
    名为多。未知此为过二千三千少胜故多。为
    是过无量恒河沙世界不可穷尽故多也。若
    少胜故多。则仅胜此三千七宝施福。有其限
    齐。非是无穷无尽深胜福也。为除此疑故。佛
    答意明持经之福非但胜三千七宝施福。设
    以无量恒河沙世界满中七宝。持用布施。犹
    不如受持读诵此经一四句偈功德。何况不
    胜三千世界布施少许之福。故引此恒沙譬
    喻。以释彼疑。云何释疑。今云多者。明无量
    故多。非少胜故多也。又复受持一偈其文
    难少用功不多。乃与无上佛果。作其胜因。
    七宝等施。虽复物广功多。此取相之业。但
    感世间有为果报。故不如也。然此前三千七
    宝布施。但言持用布施。不出施何等人。今
    此无量恒河七宝布施。明施诸佛如来。物既
    是多。得福亦胜。犹不及持一偈之福。况三千
    珍宝布施物少。又不辩前由取得福德何得
    是多。故转显??量胜也。恒河沙者。从清凉池
    出。入于东海。长八万四千由旬。广四十里。或
    有广十里处。以从沙山中过故。有流沙色白。
    水亦同白色。状如乳。出河即清。此河极深。若
    象马车乘入者皆没。此河中沙。一切凡夫二
    乘不能算计知其头数。唯有诸佛。知之了了。
    初地以上菩萨亦能数知头数多少。性地菩
    萨虽不能数知。以一大阿僧只劫来不妄语
    故。不假思惟发言。即者。此河中沙既如是故。
    引之为喻。又天竺国人。皆见此河故。诸经多
    引之为喻也。此河中沙。一沙为一河。尔许恒
    河中沙等三千大千世界满中七宝。以施诸
    佛。犹不如受持一偈之福也
    论曰前已说多福德譬最何故此中复说者。
    释云前说三千七宝布施??量不如持经一四
    句偈。此中何故复说恒河沙譬也。有如此问
    故。偈答说多义差别。说多义差别者。论主作
    偈。释前疑问。欲明多名。虽曰乃有限无限异。
    故重以斯喻。譬此无限布施异于三千之福
    故。云说多义差别也。亦成胜??量者。前虽以
    三千譬最??量不如持一偈之福。犹未显胜
    ??量义成。今复以恒沙譬喻。??量持经之福。
    明无量恒沙七宝施福虽多是取相福。得世
    间果报终必有尽。明持经之福乃得无上佛
    果无尽之报。方显持经福胜。故持一四句偈
    功德。胜前二种布施之福。闻说此已。复生疑
    云。然此经理既深重如此。未知为但受持此
    经一偈之功胜前二种施福。为更有胜事也。
    ??量之义为足未足。故答意明非但持经得
    福无量。若有人能但尊重说此经处。及恭敬
    供养能说之人。亦得功德无量无边。胜前三
    千恒沙二种施福。故劝供养。以此说经二处
    胜能舍财二处。由贵持经人说经处。故次明

    此一段经有六段文。一尊重说法处。二敬能
    说人。三问经名字受持方轨。四明三世诸佛
    同说此经非我一佛独说。五明微尘世界二
    种譬喻。以释前恒沙喻中疑。六明三十二相
    方便了因之福犹不如持经之福是其正因
    也。一重说法处者。从复次须菩提至如佛塔
    庙也。随所有处说是经者。随在何处。若在讲
    堂中聚落空泽旷野中。随有说金刚般若经
    处也。所以此中劝人天修罗供养说法处者。
    明人天修罗所以得此殊胜五欲乐报者。皆
    由依般若经修行五戒十善。克得此报故。劝
    其供养说法处也。如佛塔庙者。劝供养此经
    处如供养应佛遗形舍利住持塔想也。应劝
    言。供养说此经处。如供养经。故涅??经云。当
    知此处即是金刚明在地则地贵也。此不应
    言如佛塔庙。取以然者。此经所诠明于法
    身。塔中舍利乃是应佛遗迹故不如也。是以
    大品经中。佛告帝释言。三千大千世界满中
    舍利作一分。此摩诃般若一匣经作一分。汝
    于此二。欲取何者。帝释白佛。我宁取此般若
    经也。然我非不敬重如来舍利。以由般若
    故。方有舍利。亦以般若勋修故。舍利得供
    养。故取经不取舍利。以不如故。不应供养说
    经处如塔庙想也。出经家以世人多尊敬塔
    庙舍利形像故。劝供养说法空地如塔庙想
    也。二敬能说人者。从何况有人乃至尊重似
    佛也。何况有人尽能受持读诵此经者。随凡
    夫圣人但能受持演说此经。若与供养者。当
    知是人成就是上第一希有功德。前明说四
    句偈处尚劝供养。得多福德。况有一人尽能
    受持读诵此经。若兴供养。当知此人得福转
    多无量也。最上希有功德者。明供养受持经
    人必近得初地已上报。远得佛果最上希有
    第一功德也。此最上第一希有有二种。一依
    世辩释名以后释前。又一种解。最者无有能
    胜也。上者。更无过也。第一者。不共下地有
    也。希有者。世间所无也。明尽受持人。经云得
    此最上等功德故。劝供养持经人也。若是经
    典所在之处者。明持经人即是经取住处也。
    则为有佛者。明劝供养持经人。莫问凡夫圣
    人。但能受持此经。劝供养者。当如佛想。所以
    然者。如来在世。亲说此经。以化悟众生。末世
    之中有人。随顺佛意受持经者。则为与佛无
    异故。此人虽是凡夫不名为佛。而流通大乘。
    说法化人。生解断或。证于圣果。分同于佛。
    故劝供养如佛也。故经言。是中诸人亦是金
    刚明处人则人尊也。又解此经所表即是真
    极法身故。亦云则为有佛也。若尊重似佛者。
    谓菩萨也。明菩萨大士至于智慧除惑。说法
    化物。自他利行。亦是分有种智。片悟同佛。故
    云似佛。明此持经人化物功齐菩萨故。劝供
    养持经人如供养菩萨。故云尊重似佛也。三
    问经名者。从尔时须菩提白佛。乃至则非般
    若波罗蜜也。此中所以问其经名者。须菩提
    心念。如来上虽叹经理重深劝受持供养说
    法处及恭敬持经人。然我今说欲受持流通
    末代化益群生。若不识经名。不知受持方法。
    无由得说化益群生。故问经名也。佛告须菩
    提。此法问名为金刚般若波罗蜜。以是名字
    汝当奉持者。此是答问经名也。金刚者贤实
    也。般若者。如来果头智慧照了一切法相也。
    波罗蜜者。到彼岸也。此如来智慧彼岸功德。
    其体坚实喻如金刚。故云金刚般若波罗蜜
    也。以是名字汝当奉持者。因理名经。亦名金
    刚般若波罗蜜故。敕须菩提。以此名字。受持
    化物。流通末代也。何以故者。此何以故取
    以而来向。须菩提既闻经名。便应问世尊。云
    何名此经作金刚般若波罗蜜。但有其念。而
    不作问。故真言何以故也。答云。佛说般若
    波罗蜜。即非般若波罗蜜等。此是如来以世
    辨释经名也。明此经诠说如来无为法身彼
    岸智慧。唯是如来果头所得坚固智慧彼岸
    功德故。云佛说般若波罗蜜。然此智慧彼岸。
    唯佛境界。非二乘凡夫所知。故云即非般若
    波罗蜜。以是如来境界。非余人所得故。名金
    刚般若耳。四十方三世诸佛同说此经者。从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无所说法。此是一部
    经中第二无所说法也。上第六段中云无有
    定法如来可说者。明应佛不实证实说。故云
    不说法。今须菩提言世尊如来无所说法者。
    此二处经文乃同解意大果。次前经中言。何
    以故佛说波罗蜜即非波罗蜜。释云此金刚
    般若波罗蜜。唯是如来境界。非余人取得
    者。乘此生疑。为唯释迦如来独得独说而余
    佛不得不说。为十方诸佛同得同说也。余人
    语滥故须料简也。此中应有问答。而不作问
    答。直问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所说法不。
    须菩提解如来意。故答世尊如来无所说法。
    明此至与三世诸佛现果证法作胜因故。三
    世诸佛相与共说。我皆因受持金刚般若经
    故。得发菩提心。依此经故。修十地行。成三菩
    提。同得同说。不多不少。不增不减。非但我释
    迦独得而说。故云无所说法也。故大集经中
    佛自说言。吾从得道夜。至涅??夜。非其中
    间而不说一字。然如来一代。说无量诸经。云
    何乃言不说一字者。明我今所说十二部与
    三世诸佛。同说不异。十方诸佛所说。我不别
    说一字也。又解。如来从得道夜。至涅??。更不
    说一字者。明证法无名相言语道断心行处
    灭不可以名相往说。故言不说一字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微
    尘是为多不者。此??量分中第三譬喻。释前
    第二恒沙譬喻。即通释前第一三千譬喻也。
    疑云。前二种喻。既取施甚多。何故得福使
    少。不如受持一偈之福。受持一偈经其功甚
    少。所以获福多于施福。无量无边。以有斯疑。
    引此喻。释持得多福。所以欲明施福虽多。因
    是有漏烦恼染尘。果是系缚三界之法。不能
    出离。所以不如。明受持一偈虽少乃能出离
    三界。远招佛果。因是无漏非烦恼染尘。果非
    系缚故。胜施福也。是故举微尘譬喻。释此疑
    也。欲??量持经布施二种福德忧劣不同。何
    故乃引外无记尘为喻也。依世辩论。明微尘
    之名通记无记。直言微尘者。或名烦恼。或名
    为染。或名为缚。或名为界。亦名为性。亦名为
    垢。亦名为尘。亦名点污。有种种名也。泛云微
    尘者。亦是烦恼微尘。亦是地微尘。以此二名
    相似。又名义复同。是故引地微尘为喻也。明
    前二种七宝布施得福虽多。以取相心心施。
    与贪等烦恼合故。是染烦恼尘。体非出离故。
    所以不如也。持经一偈之福。因非取相。果是
    出离。所以是胜也。是为多不者。此如来问须
    菩提。三千世界中所有微尘为多不也。须菩
    提言。彼微尘甚多世尊。此是须菩提仰答如
    来。明微尘甚为多也。是诸微尘如来说非微
    尘者。明地无记微尘非染烦恼微尘也。非是
    性空故言非。亦非全无。但非染烦恼微尘故。
    言非也。是名微尘者。是名三千世界地无记
    微尘。亦得云是非烦恼染微尘也。第四所以
    复引世界喻者。前就细为言。此据?而说。?
    细虽异。名义名同。亦通记无记。不异尘喻
    也。复以世辩之名不同故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不
    者。此何故来。前明二种布施取相之福。但得
    三界天人有为果报故。不及持经福者。然未
    知报佛三十二大人相福方便之因。此十地
    万行。亦是出世无漏之福。复何如持经之福
    也。所以然者。经中明如来自云。我于过去。由
    以头顶礼敬父母师长。今得无见顶相。以见
    他为福随喜佐助故。手中得罗网相。从三大
    阿僧只劫来。不曾妄语故。得广长舌相。然如
    是等相。亦皆是无漏胜因所招。此因为同持
    经之福。为不同。以有此疑故。佛问须菩提。可
    以三十二大人相见如来不。故答意明何但
    恒沙七宝布施取相之行不及持经一偈之
    福。设报佛三十二大人相福方便胜因。亦不
    如受持此经一偈之福也。又难然三十二大
    人相因。是其了因。受持此经亦是了因。既二
    俱了因。何故持经功德胜大人相福。故答。所
    以然者。明此经故从法身中来是其一分故。
    还诠法身。寻此能诠。证于法身。虽言受持经
    教。而意在所证诠理。故受持此经者。即受法
    身故。胜大人相福也。非谓所持经功德了因
    义遣也。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大人相见如
    来不者。佛问须菩提。于汝内心所解。可以报
    佛三十二大人相见古今一定虚空法身如来
    不也。故言可以三十二大人相见如来不也。
    须菩提言不也者。明法报义殊修得不修得
    亦异故。不可以报佛相好见法身如来也。此
    如来名同故尔解释也
    何以故者。有人乘生疑念。若不可以报佛三
    十二大人相见法身如来者。何故如来自说。
    我三大阿僧只修行满足。金刚心后。显本有
    法身。以为报佛。尔时为法报二佛则体一无
    差。何故乃言。不可以报佛大丈夫相见法身
    佛。故云何以故也。故须菩提答。如来说三十
    二大人相。三十二大人相者。是报佛如来修
    得之相故。如来说为报佛三十二大人相也。
    即是非相者。明此报佛所得三十二大人相
    即非古今一定法身相也。何以故。法报二佛
    体一无差。而不可以报佛相见者。以古今一
    定虚空法身。若修十地行。亦不可得以色相
    而见。不修十地行。亦不可得以色相而见。以
    此三十二大人相非法身相故。言即是非相
    也。以此别相义故。不可以报佛修得之相见
    无为法身佛也。上来校量持经功德胜如不
    同。然法报二佛。体既不殊。无忧劣之别。所以
    乃云不可以报佛大丈夫相见法身如来者。
    此举果。以明因有胜如不同。非谓法报二佛
    其体是一而优劣有异。而不可以报佛丈夫
    相见法身佛也。有人乘生疑难。若是三十二
    大人相非法身佛者。此三十二大人相。则一
    向非相故。答是名三十二大人相。则是名报
    佛三十二大人相。相亦得是名非法身相也。
    此就法报二佛别相义边论。不道一义边故。
    是名报佛丈夫相也
    论曰云何成彼胜福者。论主将欲设偈释此
    一段经。先作问生疑。问此一段经。云何成上
    持经之福胜七宝施福也。即以偈答。而此一
    段经。但以一偈论释。尊重于二处者。此一句
    释人处二经。一释尊重说法处。二释敬重能
    说人。此应云尊重于二处。因习证大体亦应
    言不尊重于二处。彼因习烦恼。一不尊重舍
    物处。二不敬重舍物人。但以偈狭故。阙不
    论也因习证大体者。释上尊重二处。所以但
    言尊重说法处人。不重舍物处人者。因受持
    修行此经一四句偈故。能证法身大体故。但
    言尊重说法人处。不言舍财处人也。又此偈
    中第二句。依下长行论。次第广应释问经名
    如来无所说法等二段经也。彼因习烦恼者。
    明七宝布施虽多取相之福是人天之因。是
    染缚之法故。言彼因习烦恼。不言重舍物处
    人也。此降伏染福者。明三十二相因胜前取
    相施福也。然三十二相福虽胜前施福。犹不
    如持经一偈功德也。明此持经功德非但胜
    有满之因。亦胜大人相方便因。故言此降伏
    染福也。此义云何等自下。释此一偈。次第
    解经也。尊重于二处者。提偈中上句。释经中
    第一第二与句经也。一者所说处。二者能说人
    等。上句云尊重处。今数出之也。以尊重经论
    故。举此人处。劝供养也。非七宝等者。以七宝
    施福是烦恼因故。不劝人供养。此舍财处人
    也。此法门。与一切证法作胜因故者。以释偈
    中第二句。解第三第四子句经文。明十方诸
    佛云我皆因受持此金刚般若经故解无为法
    身。证大菩提故同说也。如经以下至如来无
    所说法。举经来结。然后更释也。此义云何者。
    此经中言如来无所说法。论主乃释作十方
    诸佛证法以为胜因同说之义此竟云何也。
    即释云。无有一法唯独如来说余佛不说。故
    得释如来无所说法。经作十方诸佛胜因同
    说义也。彼珍宝等经烦恼尘染因。释偈中第
    三句。解经第五子句也。彼珍宝布施福德是
    染烦恼因者。出七宝施福作有漏因义也。以
    能成就烦恼事故者。明向因所得果是三界
    中人天五阴果事也。此因远离烦恼因故者。
    明持经之福非烦恼因也。是故者。是七宝施
    福是烦恼因。持经之福非烦恼因。故说此地
    微尘喻也。明此地尘是微尘而非染因故。证
    经七宝施福亦名微尘。而是染因故。不及持
    经福也。如经等。引微尘世界等经结也。何故
    如是说者。问向经何以言是诸微尘。复言如
    来说非微尘。何故如是相违说也。即释彼微
    尘非贪等烦恼体。明彼三千世界地微尘非贪
    ?等烦恼染微尘。故言非微尘也。以是义故
    名为地微尘者。以是地无记微尘。非贪等尘
    义故。唯得说为地微尘也。世界之义亦同微
    尘也。此明何义者。向说地微尘非烦恼染者。
    此为明何等义故也。即释云。彼福德是烦恼
    染因。此正出喻所况事。为明七宝施福是烦
    恼染尘故。明此微尘世界二喻也。是故于外
    无记尘彼福德善根为近者。是七宝施福是
    烦恼染因。能感三界人天果报。故得为近。外
    无记尘非烦恼染因。不能感果。故不名为近
    也。何况此福能成佛菩提者。上七宝施福。但
    于世间果报。有其因义。形于外尘。尚得为近。
    何况持经之福。能显法身佛菩提。此最是近
    中之近也。及成就大丈夫相福德中胜故。明
    此持经之福于法身菩提有胜因之义。不但胜
    七宝于福人天之因。亦胜报佛大丈夫相因。
    是受持经福。胜丈夫相因。无漏福故。况复不
    胜七宝布施有漏之福。故云胜彼福也。何以
    故者。此持经之福。胜七宝布施有漏之福。事
    容可尔。而此丈夫相因。是无漏福。何以故复
    云不如持经福也。即释云。彼相于佛菩提非
    相故。然大丈夫相因。所以不如持经福者。明
    大丈夫相唯是报佛相非法身佛相。以此无
    漏福德。但能与报佛丈夫相为因。不能与法
    佛菩提为因。故受持经者。即是受持法佛菩
    提。是故持经之福。胜丈夫相因也。即结之。以
    非彼法身相故也。此中乘生疑难。若此丈夫
    相非法佛相菩提相者。何故如来说显本有
    之性。以为报佛。若令显本有之性为报佛者。
    便二佛一体。何故言丈夫相非法佛相也。即
    释云。是故说大丈夫相。明法报二佛。虽复体
    一。复有别相之义。是故我说大丈夫修修得
    之相。唯是报佛家相。非法身相。即结云。以彼
    相故也。明以彼丈夫相即报佛相故。上云。于
    佛菩提非相。非谓于报佛菩提亦非相也。此
    受持及说。能成佛菩提。是故彼非胜故者。唯
    结持经福胜丈夫相。无漏福也。又彼福德至
    最近最。初释偈中第四句降伏义。明凡夫相
    因是无漏福。能降伏七宝施福。尚不如持经
    福德。何况不胜珍宝布施有漏之福。此一句
    双结胜二种福也。如是彼檀至最胜成也。此
    通结舍外财二种譬喻??量及丈夫相福中胜
    义成也
    佛言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身
    命布施者。此??量分中第七段经文。所以来
    者。上明三千恒沙二种布施。唯言舍于外财
    ??量不如持经福多。未足显持经之福胜中
    之胜。然菩萨大士。舍有二种。一者内舍。所谓
    身命。二者外舍。谓财宝等。今明何但舍外财
    布施不及持经之福。舍中之难。不过身命。假
    令舍恒沙身命。苦恼身心。亦不及持经一偈。
    之福故次明也。虽云此经明以舍身福德不
    及持经之福。未知何者为是。故就此经显出
    也。然此一段经。凡有八分明义。第一明若善
    男子善女人。舍恒河沙身命布施。不及于此
    经中受持四句偈为他人说者。论释云。苦身
    胜于彼。此明地前苦菩萨。取相心中设为菩
    提舍其身命。虽胜舍于外财。犹不及持经福
    也。云何名取相心。凡有二义也。众生于无量
    世来。于己身中。计我贪着。但求三界人天胜
    果。不知菩提妙绝世相。虽闻菩提胜妙。犹谓
    同于世间人天果报体是有为不免生灭。设
    为此菩提舍身。还招之界有为果报。故是取
    相。是取相故。所以不如也。又纵令初地以上
    舍身不取相福。亦不如持一偈之福也。明受
    持此经者。虽云受持一偈经教。而意在受持
    所诠法身。然言教虽是名相。而所诠者是无
    为法身之义边。无相故非取相也。既依经修
    行。知法身非同三界故。胜于恒河沙身所相
    福也。第二尔时须菩提闻说此经至未曾得
    闻如是法门。此论释云希有也。须菩提闻说
    是经。深解义趣者。明须菩提闻如来说此经
    故方解无为法身。名深解义趣也。然须菩提。
    若是菩萨权为声闻者。方便现言深解。若是
    实声闻。昔来实不闻不解。今日始闻方解深
    义也。悲泣流泪者。然须菩提悲泣。有二意。须
    菩提以念此经理深重昔来未闻故。所以悲
    泣。二以伤已所小乘果证不得此大乘法门。
    所以悲泣也。若权作声闻。应流泪也。扪泪而
    白佛言希有者。而此段论名希有者。偏提此
    两字。为第二段名也。希有有二种。一明此金
    刚般若果头无为法身甚深法界唯是如来所
    得。下地所无。故云希有。二明须菩提自云我
    虽得罗汉果具十知三三昧及八解脱。未曾
    得闻此甚深法门。以信者难得故言希有也。
    自如来成道。五年以来常说般若。不曾断绝。
    又上言十方三世诸佛亦恒说此法。何故须
    菩提言。昔来未曾得闻为希有也。然如来虽
    复常说此经。乃是大乘法轮。须菩提是小乘
    之人。从来未曾得闻。设闻不解。于须菩提。名
    为希有也。我从昔来所得慧眼。未曾得闻如
    是法门者。明须菩提自云我虽先得性空无
    我慧眼。未曾闻此无为法身甚深法门也。何
    故但云我所得慧眼。不言得法眼者。明小乘
    人。虽观有漏无漏示法解人无我空。未得因
    缘法体及真如法空故。但言所得慧眼。不论
    得法眼也
    何以故须菩提佛说般若波罗蜜即非者。此
    第三章门。论释云。彼智岸难量。何以故者。难
    云。须菩提既得慧眼。何故不闻如是法门。故
    言何以故也。答意以此法如来果头彼岸功
    德第一上义。非二乘所测故。所以不闻。此一
    意成上希有也。佛说般若波罗蜜者。此是世
    辨释名。明此法门所证唯诸佛果头智慧彼
    岸境界。故云说波罗蜜也。即非波罗蜜者。明
    此智慧彼岸乃是如来所得法。非二乘所知
    境界。故云即非波罗蜜也。又此第二意以此
    即非般若波罗蜜至作第三彼智岸难量段
    也。世尊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信心清净即生
    实相。乃至说名实相。此第四段。论释云。亦不
    同余法。若复有人者。谓初地已前信相菩萨
    人也。得闻是经信心清净则生实相者。既闻
    此经。决定能信无为法身。生实相之解。无有
    疑浊。故清净也。当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
    有功德者。若菩萨信此经所表无为法身。生
    信以为实相故。便能依经修行。证得果头无
    为法身希有功德。故曰成就也。明此无为法
    身三大僧只方得此果。胜于小乘。故称第一。
    金刚以还之所未得。故曰希有也。世尊是实
    相者。谓即此经中。明如来如得无为法身实
    相法也。则是非相者。明此如来所得实相则
    非二乘法中所得实相也。是故如来说名实
    相实相者。解有二种解。明此无为法身实相
    之理。唯是如来所得实相。故重言实相宝相。
    又第二解意。有人疑。若佛大乘法中有实相。
    二乘法中无实相者。何故二乘法中亦自言
    有实相也。故答今言如来有实相余人无者。
    古今一定无为法身实相之理。故言无实相。
    非论二乘法中所明性空实相亦无也。是故
    如来说名实相实相者。一如来所得无为法
    身实相。二乘所得性空实相。故言实相实相
    也世尊我今得闻如是法门不足为难者。此
    第五章门。论释云。贤实解深义。此云闻是
    法门信解不足为难者。凡有四意。一意须菩
    提自言。我今生值佛世。复是出家之人。是有
    信者。得罗汉道。闻佛陀说。宁容不信。二者须
    菩提虽是小乘人。已曾发道意故。闻则能信。
    三者须菩提乃是法身菩萨。现为声闻。闻此
    法门。岂容不信也。四者须菩提得如来冥加
    力故。闻说必能解。有此四义故。云不足为难
    也。若当来世。其有众生。得闻是法。闻信解受
    持。是人则为第一希有者。须菩提自言。我值
    佛现在。具上四义。故生信解不以为难。如来
    灭后。既不值佛世。若能于此经生信。是人则
    为登初地已上第一希有人也。初地所得。胜
    地前二乘凡夫。故云第一也。希有者。一大阿
    僧只行满始得。地前未阶。故云希有也。何以
    故。此人无我相。乃至当知是人甚为希有。此
    犹明当末世中生信者希有。然就此第五门
    中。有三。何以故。初明法空。后明我空。第三
    释疑。前三何以故。并释是人则为第一希有。
    此二何以故。若因释第一希有者。有何异也。
    初何以故者。明信解受持此经人何以故得
    为第一希有也。即答是人无我相示明以空
    得初地法空解故。能信此经。地前凡夫二乘
    未解法空。故不能信也。故知证而能信者第
    一希有也。第二何以故者。问云。为当唯得法
    空解故能信此经。为更有所得而能信也。即
    答。我示相即非相等。答意明非但得法空解
    故。能信解此经。亦得我空解。故然后能信也。
    故复明第二何以故也。第三何以故者。闻前
    无我相等明法空。复闻我所相即是非相。明
    我空。释能取所取皆空。即生疑念。今现见内
    六入是能取。外六尘是所取。何得言是空。若
    皆空者。不应有能取所取。故云何以故。故答
    以离一切相。则名诸佛故知空也。明诸佛见
    此能取所取我之与法虚诳不实。以皆是空。
    故所以离也。此明法空者。但论因缘法空。不
    明佛性法空也。佛告须菩提如是如是等者。
    上来须菩提虽说当来世人有能生信者是初
    地已上第一希有。恐人疑谓此言未必可信。
    故佛印之如是。如须菩提所说。莫生疑念。故
    重衣如是如是也。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不
    惊不怖不畏。当知是人甚为希有者。此犹成
    前第五段。明须菩提言所以不虚可信。正如
    是者。明此人已得初地无我之解。离五怖畏。
    无有疑浊。故闻经不惊怖畏。若依世辩解义。
    以后释前。何故不惊。以不怖。何故不怖。以不
    畏。如是次第也。又复不惊者。谓身相中待
    初地无我解。离五怖畏。闻诸法无我。身无惧
    相。故曰不惊。不怖者。在于心中。闻诸法无
    我。内心决定不疑。故曰不怖。不畏者。身心毕
    竟不谤也。又解明此人以得闻慧解故。初闻
    大乘无我教。一住情安于理。故曰不惊。得思
    慧解故。生深信不疑。故曰不怖。既生信已得
    修慧之解故。修不毁谤。故曰不畏也。当知是
    人甚为希有者。如来重举述成上文。不异前
    释也
    何以故如来说第一波罗蜜非第一波罗蜜。明
    第六段。论释名胜余修多罗也。然此何以故
    者。总以下第六第七第八段。通释成前五章
    门义也。云何释。上释云。何以故舍恒河沙身
    命布施。不如受持此经一四句偈之福。复次
    须菩提既得慧眼。何以故未曾得闻此经。名
    为希有。又复此经。何以故。非凡夫二乘测量
    境界。又复何以故。受持此经。能生实相之解。
    二乘法中无也。又复何以故。要得我法二空
    解人。能信此经受持修行。得为第一希有。上
    五章门义。何以故如此等。故答。如来说第一
    波罗蜜等。以此经是如来果头第一彼岸功德
    胜余修多罗故。复以此经能与佛果作大因
    故。复非但与佛现果作其胜因。乃与十方诸
    佛作胜因。故得释成也。又复一解。直以第六
    章门。释前五章门也。如来说第一波罗蜜者。
    明佛果彼岸前胜功德。故云说第一波罗蜜
    也。泛明波罗蜜。有于三阶。一是地前相似波
    罗蜜。二是登地以上真实波罗蜜。斯二皆是
    因中之行也。今言第一波罗蜜者。乃是果头
    法身常住彼岸功德。故云第一也。依论释名
    胜余修多罗者。明理本胜于教本故。言教非
    无为法身。故云非第一波罗蜜。又复非者。非
    前二波罗蜜也。又复非者。非二乘境界。亦云
    为非也。如来说第一波罗蜜者。此第七段论
    名大因。大因者正因也。正因者。即清净法身
    广大理也。明释迦如来自云我由受持此经
    故。解无为法身。证得佛果彼岸功德。故云如
    来说第一波罗蜜者也。彼无量诸佛亦说波
    罗蜜者。此第八论名清净也。前云第一波罗
    蜜能与如来现果为大因。为当唯释迦如来
    受持此经独证独说以为大因。十方诸佛皆
    说我因受持此经故。证得佛果。因行因说
    以为大因也。故答云。彼无量诸佛亦说波罗
    蜜。明彼十方诸佛皆言我因受持此经。解无
    为法身。故说于佛果。非我独行独说名为大
    因也。是名第一波罗蜜者。通结上三句。为果
    头第一彼岸功德也。以此经中有上八种功
    德故。胜舍身福也
    论曰自下经文重明彼福德中此福转胜者。
    论主将欲作偈释此一段经故。无略解经中
    所明持经福德转胜之义也。上以引三千恒
    沙无量珍宝布施??量不如持经福德。明舍
    外财则易故。未是显胜中之上。今明舍于内
    财以身命布施则难。虽难而能舍。犹亦及持
    经之福。岂非显转胜之义也。此中以二偈作
    八章门。释此一段经也。苦身胜于彼者。释经
    中佛言须菩提以下至涕泪悲泣。明舍外财
    则易。舍内财则难。以众生多于己身爱恋情
    重。若舍则有大苦。以为法故。虽苦而能舍。是
    故舍身胜彼舍外财也。然虽胜舍舍外财。犹
    不如持一偈之福。故言胜于彼也
    希有者。释经中扪泪而白佛至得闻如是法
    门。明此金刚般若果头甚深法界唯是如来
    所得。须菩提虽得罗汉具十智等功德。而未
    曾闻此甚深法门。故言为希有也。及上义者。
    其彼智[垢-口+ㄒ]难量。同释一经故。钩锁入第三
    分。复及成第二希有。上虽云须菩提未曾有
    闻。未知何故不闻。以此法是如来果头彼[垢-口+ㄒ]
    功德第一上义。非二乘境界。所以不闻。以不
    闻故。名为希有。故云及上义也
    彼智[垢-口+ㄒ]难量者。正释经中第三佛说般若波
    罗蜜即非般若波罗蜜。此与上义。文同而意
    异故。别为第三段。彼智[垢-口+ㄒ]者。胡言般若波
    罗蜜。汉言智慧彼岸也。难量者。明此智岸是
    如来果头彼岸。而此绝于下地二乘图度境
    界。故云彼智[垢-口+ㄒ]难量也
    亦不同金法者。释经若复有人信心清净至
    实相实相等。此经明如来法身常住实相之
    理。二乘外道法中所不明。小乘外道法中既
    所不明。亦不生信。故云亦不同余法也
    坚实解深义者。释经世尊我今得闻至甚为
    希有。明我空法空经文。所以名坚实者。以此
    菩萨登于初地。现前得二空理中。真解不可
    ??怠9试萍崾怠4私馑?圆豢??嫡摺R?br> 解二种无我深义故也
    胜余修多罗者。释经中何以故如来说第一
    波罗蜜者等。修多罗者。此是西域之名。汉翻
    为本。明此经所诠证理既胜故能诠之教亦
    胜。以胜于二乘理教故。云胜余修多罗也。又
    更有一解。泛明本义。理教俱有。以所诠法身
    无名相理。能与十二部经言教为本。亦云能
    生有善故名为本。能诠言教修多罗亦与诠
    法为本。诠于法身。能生万善。故名为本。以理
    本胜于教本故。云胜余修多罗也
    大因及清净者。此一句通释前第七第八段
    经文。大因者。正释如来说第一波罗蜜者。明
    此经所诠无为法身佛性之理。能与诸佛妙
    果作其正因。胜于了因。故云大因也
    及清净者。释经彼无量诸佛亦说波罗蜜等。
    明诸佛同说此法名字句义。不增不减。以共
    说故。说必当理。无有差理之共。故名清净。
    又复一解。彼无量诸佛皆说。我因此佛性平
    等自性清净之理。证于佛果。故云清净也
    福中胜福德者。以此经所辨有如上功德故。
    持一偈之福。胜于舍身等福也。此二偈说何
    义。示一段长行诠一一提偈中章门次第解
    已。然后举经来结可知也。就中若文有隐者。
    则超释之也
    何以故者。有疑难云。若舍恒沙身命者。得福
    甚多。何故不及持经一偈之福也。即释云。彼
    舍身命。苦身心故。明此人当舍身时。有取相
    心。故身心苦恼。后得果亦苦。以因果俱不清
    净。所以不如。明持经之福因不取相得果清
    净。故胜舍身也。何况为法舍者。明直世间果
    报舍身命者。不如持经之福。可小。何况。复为
    无上菩提法故。取相心舍。亦不及持经福也。
    又复纵令令初地已上为菩提法舍身。虽非
    取相。犹亦不及。故言何况为法舍也。经中但
    引舍身福德不如持经一偈之福。不云取相
    舍。故所以不如。以此义隐难解。论主释云以
    彼舍身若恼身心是取相故。虽多舍身命。而
    不如持经是不取相也。因此彼舍身苦身心
    故。乘出经中玄疑。发起下忍辱波罗蜜经。
    生疑法用。如下经中生起不异也。释第四章
    门中云。以是义故者。以是除佛法余处无实
    未曾有未曾生信义故。唯佛大乘法中。明此
    无为法身实相之理。小乘法中不辨有此实
    相之理。故云不同余法也。如来为须菩提说
    如是义者。此释如来述成经文。从佛告须菩
    提如是如是以下。说此段经未也。彼珍宝擅
    等已下。通结上来舍内外财??量不如持经
    之福也。彼珍宝擅等。无如是功德者。明前内
    外二种施中无如上来经中所辨八种功德
    也。是故彼福德中。此福胜者。是内外舍中无
    此八种功德。依此经中有八种功德故。故此
    持经之福。胜向舍身财等福也
    论曰自下经文复为断疑等者。此是论主生
    序疑者意。生起下经。但生疑法用。不异经中。
    故不委释也

    金刚仙论卷第五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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