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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毘达磨大毗婆沙论卷139大种蕴第五中执受纳息第四之三

    大种蕴第五中执受纳息第四之三

    有二受。谓身受心受。乃至广说。问何故作
    此论。答欲止他宗显己义故。谓或有说。
    受即是心分位差别。复有说言。唯有苦受
    无别乐舍。为遮彼意。显受非心有三差别
    故作斯论。问此中何故不问一受。答彼作
    论者意欲尔故。乃至广说。有说。此中显受差
    别展转相摄。非显受体故不问一。有二受
    谓身受心受。有三受。谓乐受苦受不苦不乐
    受。为二摄三三摄二耶。答互相摄随其事。
    谓身受摄三少分即此摄身受。心受亦尔是
    故说随其事。二受如前说。有四受谓三界
    系受。及不系受为二摄四四摄二耶。答互
    相摄随其事。谓身受摄二少分即此摄身
    受。二少分者。欲界系受。色界系受。心受摄
    二全二少分即此摄心受。二全者。无色界系
    受不系受。二少分者。欲界系受。色界系受。是
    故说随其事。二受如前说。有五受。谓乐根
    苦根喜根忧根舍根。为二摄五五摄二耶。答
    互相摄随其事。谓身受摄一全二少分即此
    摄身受。一全者苦根。二少分者乐根舍根。心
    受摄二全二少分。即此摄心受。二全者喜根
    忧根。二少分者。乐根舍根是故说随其事。二
    受如前说。有六受。谓眼触所生受。耳鼻舌
    身意触所生受。为二摄六六摄二耶。答互
    相摄随其事。谓身受摄五全即此摄身受。
    五全者。眼触所生受。乃至身触所生受。心受
    摄一全即此摄心受。一全者。谓意触所生
    受是故说随其事。二受如前说。有十八受。
    谓六喜意近行。六忧意近行。六舍意近行。为
    二摄十八十八摄二耶。答二摄十八非十
    八摄二。何所不摄。谓有漏乐根苦根。五识
    相应舍根。及无漏受。问何故有漏乐根非意
    近行耶。答欲界初静虑乐根唯在五识。及三
    识意近行唯在意识。故有漏乐根非意近行。
    问第三静虑有漏乐根。唯在意识何故不说。
    答初非分故后亦不立。有说。彼非全故。谓
    无全地有漏乐根。在意识者是故不立。有
    说。彼乐受虽与意识相应。而非捷利。意近
    行必捷利分别转故。又所对苦非近行故此
    亦不立。问何故苦根非意近行。答苦根唯五
    识相应。意近行者意识相应。有说。苦根不能
    分别。能分别者立意近行。有说。苦根取自
    相境。意近行者取自共相。复次苦根唯缘现
    在。意近行者通缘三世。复次苦根一往取境。
    意近行者数往而取。复次苦根不能思度。能
    思度者立意近行。问何缘五识相应舍根非
    意近行。答如苦根说。问何故无漏受非意近
    行。答以无漏受无意近行相故。又受若能
    增益诸有。摄受诸有。任持诸有。立意近
    行。无漏受损减违害破坏诸有故。不立意
    近行。又受乃至是身见事。乃至堕苦集谛立
    意近行。无漏受乃至非身见事。乃至不堕
    苦集谛。故不立意近行。二受如前说。有三
    十六受。谓六耽嗜依喜。六出离依喜。六耽嗜
    依忧。六出离依忧。六耽嗜依舍。六出离依
    舍。为二摄三十六三十六摄二耶。答二摄
    三十六非三十六摄二何所不摄。谓如
    前说。即有漏乐根苦根五识相应。舍根及无
    漏受。问答分别如前应知。二受如前说。有
    百八受。谓依三世各三十六。为二摄百八
    百八摄二耶。答二摄百八非百八摄二。何
    所不摄。谓如前说。即有漏乐根。乃至无漏
    受问答如前。三受四受。为三摄四四摄三
    耶。答互相摄随其事。谓乐受摄三少分即
    此摄乐受。三少分者。欲界系。色界系。不系
    受。苦受摄一少分即此摄苦受。一少分者。
    欲界系受。不苦不乐受。摄一全。三少分。即
    此摄不苦不乐受。一全者。无色界系受。三少
    分者。欲界系。色界系。不系受。是故说随其
    事。三受五受。为三摄五五摄三耶。答互相
    摄随其事。谓乐受摄二全。即此摄乐受。二
    全者。乐根喜根。苦受摄二全即此摄苦受。
    二全者。苦根忧根。不苦不乐受摄一全。即此
    摄不苦不乐受。一全者。舍根。是故说随其
    事。三受六受。为三摄六六摄三耶。答互相
    摄随其事。谓乐受摄六少分。即此摄乐受。
    苦受摄六少分即此摄苦受。不苦不乐受摄
    六少分。即此摄不苦不乐受。诸六少分者。眼
    触所生受。乃至意触所生受。是故说随其事。
    三受十八受。为三摄十八十八摄三耶。答
    三摄十八非十八摄三。何所不摄。谓有漏
    乐根苦根五识相应。舍根及无漏受。三受。三
    十六受。三受。百八受说亦尔。皆于三受不
    摄有漏乐根。乃至无漏受故。问答如上。四
    受五受。为四摄五五摄四耶。答互相摄随
    其事。谓欲界系受。摄二全三少分。即此摄
    欲界系受。二全者。苦根忧根。三少分者。乐根
    喜根舍根。色界系受摄三少分。即此摄色界
    系受。三少分者。乐根喜根舍根。无色界系受
    摄一少分。即此摄无色界系受。一少分者。
    舍根。不系受摄三少分。即此摄不系受。三少
    分者乐根喜根舍根。是故说随其事。四受六
    受。为四摄六六摄四耶。答互相摄随其事。
    谓欲界系受。摄二全四少分。即此摄欲界
    系受。二全者。鼻触所生受。舌触所生受。四少
    分者。眼触所生受。耳身意触所生受。色界系
    受摄四少分。即此摄色界系受。四少分者。
    眼触所生受。耳身意触所生受。无色界系受。
    摄一少分。即此摄无色界系受。不系受摄
    一少分。即此摄不系受。一少分者。意触所
    生受。是故说随其事。四受十八受。为四摄
    十八十八摄四耶。答四摄十八非十八摄
    四。何所不摄。谓有漏乐根苦根五识相应
    舍根。及无漏受。四受。三十六受。四受百八受。
    说亦尔。问答如上
    五受六受。为五摄六六摄五耶。答互相摄
    随其事。谓乐根舍根摄六少分。即此摄乐
    根舍根。六少分者。眼触所生受。乃至意触所
    生受。苦根摄五少分。即此摄苦根。五少分
    者。眼触所生受。乃至身触所生受。忧根喜根
    摄一少分。即此摄忧根喜根一少分者。意触
    所生受。是故说随其事。五受十八受。五受。
    三十六受。五受。百八受。皆如前四受十八受
    等。说是故说随其所应。六受。十八受。六受。
    三十六受。六受百八受。当知亦尔。十八受。
    三十六受。为十八摄三十六三十六摄十
    八耶。答互相摄随其事。谓六喜意近行摄
    十二全。即此摄六喜意近行。十二全者。六耽
    嗜依喜。六出离依喜。六忧意近行摄十二全。
    即此摄六忧意近行。十二全者。六耽嗜依忧。
    六出离依忧。六舍意近行摄十二全。即此摄
    六舍意近行。十二全者。六耽嗜依舍。六出离
    依舍。是故说随其事。十八受。百八受。为十
    八摄百八百八摄十八耶。答互相摄随其
    事。谓六喜意近行。摄三十六全。即此摄六
    喜意近行。三十六全者。六耽嗜依喜。六出离
    依喜。此各三世。六忧意近行。摄三十六全。
    即此摄六忧意近行。三十六全者。六耽嗜依
    忧。六出离依忧。此各三世。六舍意近行摄三
    十六全。即此摄六舍意近行。三十六全者。六
    耽嗜依舍。六出离依舍。此各三世。是故说随
    其事。三十六受。百八受。为三十六摄百八
    百八摄三十六耶。答互相摄随其事。谓三
    十六各摄三全。即此摄三十六。三全者。即
    三十六各三世别。是故说随其事
    问十八意近行云何建立。为以相应。为以
    自性。为以所缘。设尔何过。若以相应则唯
    有一。谓意识相应近行。若以自性则唯有
    三。谓喜近行。忧近行。舍近行。若以所缘则
    唯有六。谓色近行乃至法近行。何故说十八
    耶。答总以三缘故立十八。谓一意识相应
    近行。有喜忧舍三种自性。各缘色等六种
    境起故有十八。已说自性当说所以。何
    因缘故。名意近行。答此十八受意为近缘。
    行于境界。名意近行。又此为近缘令意于
    境数数行故名意近行。又依意故近境而
    行。名意近行。于境捷利乐数分别故名为
    行。如捷利女。数于其夫。起分别行。或取
    喜相。或取忧相。或取舍相。如是捷利受数
    于六境。起分别行。或行顺喜相。或行顺忧
    相。或行顺舍相。由此因缘名意近行。问此
    十八意近行。为但意地。亦五识耶。答唯在
    意地非五识。问若尔何故经说眼见色已。
    于顺喜色起喜近行。于顺忧色起忧近行。
    于顺舍色起舍近行。广说乃至意知法已。
    于顺喜法起喜近行。于顺忧法起忧近行。
    于顺舍法起舍近行耶。答由五识身所引
    起故。为迳路故作如是说。然意近行唯在
    意地。如不净观亦唯意地。然契经言眼见色
    已。随观不净具足安住。亦由眼识所引起
    故。为迳路故作如是说。又契经说。眼见色
    已乃至广说。故知意近行不在五识。问亦
    说意知法已。岂亦不在意识耶。答就胜说
    故无过。谓初喜等虽亦近行。然非明利。后
    重于境捷利分别。乃名近行。由此故言意
    知法已。又五识中无近行义如前已说
    问前际后际所有分别亦是意近行耶。契经
    何故不说。答是意近行但随明了故且说
    现在。由斯类显去来亦是。问诸有非见色
    已而分别色。乃至非触触已而分别触。此
    所生喜等是意近行耶。答是意近行。然契经
    中依明了义。说见色已。乃至广说。问诸有
    眼见色已。起声等分别。乃至意知法已。起
    色等分别。此所生喜等是意近行耶。答是意
    近行。然契经中依明了义。说见色已乃至
    广说。若作是说则觉所觉。根根义。行相所
    缘皆得明了。若不尔者便不分明
    问此十八意近行。几杂缘。几不杂缘。答十五
    不杂缘。谓色意近行三。乃至触意近行三。余
    杂缘不杂缘。谓法意近行三缘内六处。及外
    法处。若总若别名不杂缘。若缘此七或总
    或别。及外五中或一或二。或乃至五名为杂
    缘。于外五中。若合缘二。或乃至五亦名杂
    缘。法意近行法名通故。以合缘故非前十

    问颇有色等决定顺喜。乃至决定顺舍耶。答
    依所缘故。无依相续故。有。谓有色等。或时
    可意。或时不可意。或于彼可意。于此不可
    意。于余非可意非不可意。有说。色等于亲
    品顺喜。于怨品顺忧。于中品顺舍
    问此十八意近行。几续生几命终。答六。谓六
    舍意近行。所以者何。诸喜忧意近行胜作意
    转。命终续生无胜作意。问羯逻蓝等位中。各
    有几意近行。答皆容有十八。问几意近行
    能离染耶。答一谓杂缘。舍法意近行。能为
    无间道故。若解脱道通有杂缘。喜法意近
    行。加行胜进亦通所余
    问此十八意近行。何界地有几。答欲界具一
    切。色界中初二静应。各有十二除六忧。第
    三第四静虑。各有六。复除六喜。无色界中
    空无边处近分。若许有别缘下者。则有
    四舍意近行。谓色声触法。若唯许总缘下
    者。则唯有一法舍意近行。如是说者。应说
    有四。四无色根本。及上三近分。各唯有一
    法舍意近行
    问几意近行缘何界法。答欲界系十八中。六
    唯缘欲界系。谓缘香味喜忧舍近行。九通
    缘欲色界系。谓缘色声触喜忧舍近行。三通
    缘三界系及不系。谓缘法喜忧舍近行。初二
    静虑各十二中。四唯缘欲界系。谓缘香味喜
    舍近行。六通缘欲色界系。谓缘色声触喜舍
    近行。二通缘三界系及不系。谓缘法喜舍
    近行。第三第四静虑各有六中。二唯缘欲界
    系。谓缘香味舍近行。三通缘欲色界系。谓
    缘色声触舍近行。一通缘三界系及不系。谓
    缘法舍近行。空无边处近分。若许有四意
    近行者。三唯缘色界系。谓缘色声触舍意
    近行。一通缘色无色界系及不系。谓缘法舍
    意近行。若许唯有一意近行。谓法舍意近
    行者彼一通缘色无色界系及不系。四无色
    根本。及上三近分。所有各一法舍意近行。
    皆通缘无色界系及不系。问此诸意近行。谁
    成就几。答生欲界。若未得色界善心。彼成
    就欲界一切。初二静虑各八。第三第四静虑
    各四。无色界一。若得色界善心。未离欲界
    染。彼成就欲界一切。初静虑十。第二静虑
    八。第三第四静虑各四。无色界一。若已离欲
    界染。未得第二静虑善心。彼成就欲界初
    静虑各十二。第二静虑八。第三第四静虑各
    四。无色界一。若得第二静虑善心。未离初
    静虑染。彼成就欲界初静虑各十二。第二静
    虑十。第三第四静虑各四。无色界一。若已离
    初静虑染。未得第三静虑善心。彼成就欲
    界初二静虑各十二。第三第四静虑各四。无
    色界一。若得第三静虑善心。未得第四静虑
    善心。彼成就欲界初二静虑各十二。第三静
    虑六。第四静虑四。无色界一。若得第四静虑
    善心。未得空无边处善心。彼成就欲界初
    二静虑各十二。第三第四静虑各六。无色界
    一。若得空无边处善心。诸说彼地近分有
    四意近行者。彼成就欲界初二静虑各十二。
    第三第四静虑各六。空无边处四。上三无色
    各一。诸说彼地近分唯有一意近行者。彼
    成就四无色各一。余如前说。若生初静虑。
    若未得第二静虑善心。彼成就初静虑十
    二。第二静虑八。第三第四静虑各四。无色
    界一。成就欲界一。谓法舍意近行。即通果
    心俱。总缘色等为境起故。有说。彼成就
    三。谓色声法舍意近行。即通果心俱。此心
    若缘所起身表。即有缘色舍意近行。此心
    若缘所起语表。即有缘声舍意近行。此心若
    缘所变化事以总缘故。即有缘法舍意近
    行。有说。彼成就六。谓六舍意近行。即通果
    心俱。此心容有总别缘故。若得第二静虑
    善心。未离初静虑染。彼成就第二静虑十。
    余如前说。若已离初静虑染。未得第三静
    虑善心。彼成就第二静虑十二。余如前说。
    若得第三静虑善心。未得第四静虑善心。
    彼成就第三静虑六。余如前说。若得第四
    静虑善心。未得空无边处善心。彼成就第
    四静虑六。余如前说。若得空无边处善心。
    有说。彼成就空无边处四。上三无色各一。有
    说。彼成就四。无色各一。余如前说。生第
    二静虑。若未得第三静虑善心。彼成就第
    二静虑十二。第三第四静虑各四。无色界一。
    欲界如前说。成就初静虑一。谓法舍意近
    行。以总缘故。有说。成就三。谓色声法舍意
    近行。若缘所起身表。即有缘色舍意近行。
    若缘所起语表。即有缘声舍意近行。若缘
    所变化事。以总缘故。即有缘法舍意近行。
    有说。彼成就四。谓色声触法舍意近行。以
    生第二静虑。起初静虑三识身时。容有彼
    眷属。别缘色声触。初静虑地无覆无记意识
    现在前故。或通果心总别缘故。若得第三静
    虑善心。未得第四静虑善心。彼成就第三
    静虑六。余如前说。若得第四静虑善心。未
    得空无边处善心。彼成就第四静虑六。余
    如前说。若得空无边处善心。有说。彼成就
    空无边处四。上三无色各一。有说。彼成就
    四。无色各一。余如前说。生第三静虑。若未
    得第四静虑善心。彼成就第三静虑六。第
    四静虑四。无色界一。欲界初静虑如前说。成
    就第二静虑一。谓法舍意近行。即通果心俱。
    总缘色等为境起故。有说。彼成就三。谓色
    触法舍近行。即通果心俱。此心容有总别
    缘故。若得第四静虑善心等如前说。生第
    四静虑。成就多少应准前说。生无色界不
    成就下。成就自上亦应准前广说
    问此诸意近行云何得。答离欲界染前八无
    间解脱道时。各得初静虑近分六。第九无间
    道时。得初静虑及彼眷属十二。得欲界一。
    谓法舍近行。有说。得三。谓色声法舍近行。
    有说。得六。谓六舍近行。离初静虑染。前八
    无间解脱道时。各得第二静虑近分六。第
    九无间道时得第三静虑及彼近分十二。欲
    界如前说。得初静虑一。谓法舍近行。有说。
    得三。谓色声法舍近行。有说。得四。谓色声
    触法舍近行。离第二静虑染。前八无间解脱
    道时。各得第三静虑近分六。第九无间道时。
    得第三静虑及彼近分六。欲界初静虑如前
    说。得第二静虑一。谓法舍近行。有说。得三。
    谓色触法舍近行。离第三静虑染。前八无间
    解脱道时。各得第四静虑近分六。第九无间
    道时得第四静虑及彼近分六。欲界初二静
    虑如前说。得第三静虑一。有说。得三。如
    第二静虑说。离第四静虑染。一切无间解脱
    道时各得空无边处四。有说。得一。离空无
    边处染。乃至离无所有处染。一切无间解脱
    道时皆唯得一。证阿罗汉果时得欲界初
    二静虑各十二。第三第四静虑各六。空无边
    处四。有说一。上三无色各一。已说离染得。
    受生得者。谓从上地没生下地时。得自地
    一切。及下地随所应如说得舍。及断亦应
    准前广说
    此十八意近行。由耽嗜出离依有差别故。
    世尊说为三十六师句。此中顺染受名耽嗜
    依。顺善受名出离依。问何故不说无覆无
    记。答彼亦说在此二中故。谓无覆无记。受
    有顺染品。有顺善品。顺染品者耽嗜依摄。
    顺善品者出离依摄。问何故说此名师句
    耶。答此差别句能表大师。是师[巾*票]帜故名
    师句。由此诸句。唯佛大师能知能说无滞
    碍故。如契经言。若时众会恭敬信受如来不
    喜。若不敬受如来不忧。正念正知住清
    净舍。有说。此是外道师句。彼于此中有迷
    执故。有说。此应名为师迹。是诸邪师所
    游履故。有说。此应名为怨路。爱名为怨。依
    此而转。或诸烦恼皆名为怨。彼依此转故
    名怨路。有说此应名为刀道。游涉此者
    有伤害故。如说梵志第三意刀。若挥举时
    发恶招苦
    问此三十六何界地有几。答欲界具一切。色
    界中初二静虑各有二十。第三第四静虑各
    有十。无色界中空无边处近分。若许有别
    缘则有五。若说唯总缘则但有二。如是说
    者。应说有五。四无色根本及上三近分各唯
    有二。问此三十六。何界地几缘何界地。答
    欲界三十六中。十二唯缘欲界系。十八通缘
    欲色界系。六通缘三界系及不系。初二静虑
    各二十中。四唯缘欲界系。六唯缘色界系。
    六通缘欲色界系。二通缘色无色界系及不
    系。二通缘三界系及不系。第三第四静虑各
    十中。二唯缘欲界系。三唯缘色界系。三通
    缘欲色界系。一通缘色无色界系。及不系。
    一通缘三界系及不系。空无边处近分。若说
    有五者。三唯缘色界系。一通缘无色界系
    及不系。一通缘色无色界系及不系。若说有
    二者。一通缘无色界系及不系。一通缘色
    无色界系及不系。四无色根本。及上三近分。
    各有二中二俱通缘无色界系及不系
    问此三十六。谁成就几。答生欲界若断善
    根。彼成就欲界十八。初二静虑各八。后二静
    虑各四。四无色各一。若不断善根。未得色
    界善心。彼成就欲界三十六。上地如前说。
    若得初静虑善心。未离欲界染。彼成就欲
    界三十六。初静虑十四。上地如前说。若已
    离欲界染。未得第二静虑善心。彼成就欲
    界十二。初静虑二十。上地如前说。若得第
    二静虑善心。未离初静虑染。彼成就欲界
    十二。初静虑二十。第二静虑十四。上地如前
    说。若已离初静虑染。未得第三静虑善心。
    彼成就欲界初静虑各十二。第二静虑二
    十。上地如前说。若得第三静虑善心。未离
    第二静虑染。彼成就欲界初静虑各十二。
    第二静虑二十。第三静虑十。上地如前说。若
    已离第二静虑染。未得第四静虑善心。彼
    成就欲界初二静虑各十二。第三静虑十。上
    地如前说。若得第四静虑善心。未离第三
    静虑染。彼成就欲界初二静虑各十二。后二
    静虑各十四。无色各一。若已离第三静虑
    染。未得空无边处善心。彼成就欲界初二
    静虑各十二。第三静虑六。第四静虑十四。
    无色各一。若得空无边处善心。未离第四
    静虑染。彼成就空无边处五。有说二。上
    三无色各一。下地如前说。若已离第四
    静虑染。未得识无边处善心。彼成就第
    四静虑六。空无边处五。有说二。上三无色
    各一。下地如前说。若得识无边处善心。未
    离空无边处染。彼成就识无边处二。上二
    无色各一。下地如前说。若已离空无边处
    染。未得无所有处善心。彼成就空无边处
    四。有说一。识无边处二。上二无色各一。下
    地如前说。若得无所有处善心。未离识无
    边处染。彼成就无所有处二。有顶一。下地
    如前说。若已离识无边处染。未得有顶善
    心。彼成就识无边处一。无所有处二。有顶
    一。下地如前说。若得有顶善心。未离无所
    有处染。彼成就有顶二。下地如前说。若已
    离无所有处染。未离有顶染。彼成就无所
    有处一。有顶二。下地如前说。若已离有顶
    染。彼成就有顶一。下地如前说。生初静虑。
    若未得第二静虑善心。彼成就初静虑二
    十。第二静虑八。后二静虑各四。四无色各一。
    成就欲界一。谓法出离依舍。有说成就三。
    谓色声法出离依舍。有说成就六。谓六出离
    依舍。若得第二静虑善心。未离初静虑染。
    彼成就第二静虑十四。余如前说。若已离
    初静虑染。未得第三静虑善心。彼成就初静
    虑十二。第二静虑二十。余如前说。如是乃
    至离有顶染。广说如前。如生初静虑如是
    生第二静虑等准前广说。如理应知。得舍
    断三亦准前说。如契经说。以六出离依
    喜。为仗为依为建立故。于六耽嗜依喜。能
    弃能舍及能变吐。如是便断。以六出离依
    忧。为仗为依为建立故于六耽嗜依忧。能
    弃能舍及能变吐。如是便断。以六出离依
    舍。为仗为依为建立故。于六耽嗜依舍。能
    弃能舍及能变吐。如是便断。当知此说暂
    断名断。复言以六出离依喜。为仗为依
    为建立故。于六出离忧。能弃能舍及能变
    吐。如是便断。当知此说离欲界染。复言以
    六出离依舍。为仗为依为建立故。于六出
    离依喜。能弃能舍及能变吐。如是便断。当
    知此说离第二静虑染。复言以一种性所依
    舍。为仗为依为建立故。于种种性所依舍。
    能弃能舍及能变吐。如是便断。当知此说
    离第四静虑染。复言以非彼性类。为仗
    为依为建立故。于一种性所依舍。能弃能
    舍及能变吐。如是便断。当知此说离非想
    非非想处染。非彼性类者。谓无漏道要由
    此道。能离非想非非想处染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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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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