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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毘昙心论经卷第1界品第一

    (六卷成部)界品第一

     前顶礼最胜  离热饶益言
     彼言说相应  罗汉见实等
    前者先也。顶礼者净信曲躬礼也。最胜者。
    世尊为应供者之所供养。又于一切法中胜
    故名最胜。复次世尊。于一切法于一切种而
    得自在故名最胜。离热者。离烧义也。谓烦
    恼热能烧身心。世尊离彼故名离热。此是自
    己智断成就。彼师如是说者。彰于如来自利
    满足。次说饶益言者。世尊言说。能饶益一
    切众生。饶益者谓安隐也。安隐饶益一义异
    名。此彰世尊利他满足。此略说天人师自利
    利他功德满足。彼二种世尊等作究竟。是故
    应供中胜。彼言说相应者。谓道理义显示相
    应如是功德。相应天人师语。礼敬此者名礼
    法宝。罗汉见实等者。应受天人阿修罗等供
    养故名阿罗汉。此说无学。实者谓四圣谛。
    以学见者彼名见实。此唯说学。此学无学
    等。谓第一义僧。礼敬此者名礼僧宝。问曰。
    何故礼敬。答曰
     佛开觉慧眼  若知诸法众
     亦为他显现  我今说少分
    佛者。知一切法。知一切种。故名为佛。开觉
    慧眼者。谓无碍智眼义也。若者。若佛所说
    所显所宣所释法也。知者解也。法者持也。
    持于自性。为他作缘故名为法。法有积聚。
    故名法众。法众群聚一义异名。亦为他显现
    者。自觉知己利世间。故为他显示。或有觉
    知不为他说。如升摄波林经说。我今说少分
    者。于彼佛说法中。我今但说少分法相。岂
    能尽说如是义已。问曰。何法是佛所说而
    欲说耶。答曰。所谓有漏无漏。有烦恼无烦
    恼。受荫有诤无诤。色无色等我今当说
     一切有漏行  离我乐常净
     此受于我等  不见有漏故
    一切有漏行离我乐常净者。诸有漏行。离我
    离乐离常离净。彼中世间不能观察。无明覆
    障?智。于此四门颠倒而见。故名颠倒。问曰。
    何因故知诸有漏行离于我耶。答曰。我事无
    故属因缘故行名为他。非我自性。计我者
    说。我不属他除此更无。是故我性不可得。
    无我因故诸行离我。问曰。何因故知诸行离
    乐。答曰。作逼迫故。诸有漏行是苦自性亦是
    苦缘是故逼迫。逼迫名苦是故离乐。问曰。何
    因故知诸行离常。答曰。以生灭故。现见诸行
    生而即灭。无见常者是故离常。问曰。何因故
    知诸有漏行离于净耶。答曰。污染事故。诸有
    漏事烦恼境界。不净污染是故离净。问曰。如
    是诸行离于我等。世间何故取我等耶。答曰。
    此受于我等不见有漏故。诸有漏行不如实
    见。世间不能观察作我等解。犹如怨家匿藏
    恶欲。诈出美言游行家内实非亲友作亲友
    解。我我所覆故不见无我。是故现见行等作
    业以迷惑。故无我事中而见于我。对治覆苦
    事故于行住等想谓为乐。故于苦受阴中而
    作乐解。相似相续覆无常事。彼现见色相似
    相续。记忆宿事诵持经论。故于无常行中而
    作常解。皮色覆于不净事。故彼于发毛爪齿
    处等少时见净。于不净中而作净解。虽见屎
    尿。虽复不净。犹生迷惑。此虽不净余者应净。
    犹如野干看紧叔迦华。问曰。何故论初先
    说颠倒。答曰。为知不颠倒法相故我先已说。
    欲令弟子解真实故。以不颠倒心安隐易解。
    是故论初先说颠倒。问曰。为当但有此离我
    等诸有漏法。更有余耶。答曰。更有
     若处生烦恼  是圣说有漏
     以彼漏名故  慧者说烦恼
    若处生烦恼是圣说有漏者。若依若聚若缘。
    若众生数非众生数。生身见等烦恼是法说
    有漏。问曰何故。答曰。以彼漏名故慧者说烦
    恼。观察烦恼为作漏名。故以彼法生于烦恼。
    依漏起故名为有漏。如有怖道有毒食等。应
    如是说。若事属漏。为漏所摄。彼名有漏。此
    说无漏缘生烦恼。非无漏法属于烦恼为烦
    恼摄。无漏法但缘生烦恼。问曰。漏义云何。
    答曰。从有顶下至无间狱。于其中间六入疮
    漏。是故名漏犹如疮漏。又留住生死故名为
    漏。问曰。此更有名耶。答曰。更有
     亦名有烦恼  取荫及有诤
     烦取诤生故  知彼自性说
    亦名有烦恼取荫及有诤者。是有漏法。亦名
    有烦恼。亦名取荫亦名有诤。问曰。何故彼诸
    名说。答曰。烦取诤生故知彼自性说。诸烦恼
    取诤等漏之异名。从烦恼生彼亦生烦恼故
    名有烦恼。如是从取生彼亦生取故名有取。
    从诤生彼亦生诤故名有诤。问曰。是荫世尊
    所说为取荫。即是荫为离取荫别有荫耶。答
    曰。若取荫者彼即是荫。或有荫而非取荫。问
    曰。何者是耶。答曰
     若行离烦恼  此是无漏荫
     及前有取荫  是荫圣所说
    若行离烦恼此是无漏荫者。此荫更有余说。
    有二种荫。无漏有漏。若行离身见等烦恼。是
    名无漏。是荫非取荫。及前有取荫。是荫圣所
    说者。若此无漏荫及前所说取荫合说为荫。
    谓色等五荫。问曰。荫义云何。答曰。聚义是
    荫义。问曰。若如是者荫但假名无有实事。非
    但一物得有聚名和合故名聚。答曰。非但有
    相亦有实事。有此事者便有彼相故荫有相。
    如佛所说碍相是色荫等。是故有事界等所
    摄智识使等境界。如四圣谛故荫有事非但
    假名。问曰。荫界入等有何差别。答曰
     十种谓色入  亦名无教色
     是分别色荫  世尊之所说
    色有二种。一者微尘积聚色。二者非微尘积
    聚色。微尘积聚色者。谓十色入眼乃至触。
    非微尘积聚色者。名无教色法入所摄。彼业
    品当说。此等一切是色荫相入色荫数佛说
    为色荫以此触彼。以彼触此是故名色。以此
    恼彼以彼恼此义也。如佛所说。如手等触。触
    故名色。问曰。若如是者。除无教色彼非是
    色何以故。非手等可触以无对故。汝意若谓。
    以所依者是可触故。彼亦是可触故无过者。
    受等亦应是色。汝意若谓。彼所依四大是可
    触故。彼亦是可触者。我当说言。现见所须
    作功业事。作画作泥。若如是者受等心数亦
    应是色。故汝有过。彼等亦依眼等诸根。彼亦
    应是可触。答曰。非但生心心数因。非心心数
    依眼等根。如光依珠。彼生时眼等作因。如是
    眼等是触彼非触也。复次造色依大如光依
    珠。是故大是触故彼亦是触。问曰。虽如是说
    汝相犹自不成。何以故。除过去未来微尘色
    故。答曰。相不可坏过去色触已灭。未来色亦
    如是相生。如是微尘亦是可触。以微细故不
    可得知。是故一切诸色皆是可触
     所名为识荫  是说为意入
     于十八界中  亦说为七界
    识荫者。谓六识身。是十二入中说为意入。于
    十八界中。分别为七心界。眼识界耳识界鼻
    识界舌识界身识界意识界意界等。识者能
    知于缘故名为识。识者。能取缘义也
     余则有三荫  无教三无为
     是说为法入  彼亦是法界
    如前所说受等诸法总为一法入。十八界中
    为一法界。彼入义者门义是入义如窗牖。如
    佛所说。婆罗门眼为门乃至见色。入字义者
    是输义也。能增长心心数法。以是义故名之
    为入。界义者性义是界义。如朱砂界雄黄界
    等。界字义者能持自相与他作缘是故名界。
    是界事有十七。或复十二何以故。除六识界
    更无意界。是故十七即六识身。展转相续名
    为意界。如父子名子展转相续次第名父。如
    是除意界外无别六识界。是故十二依及依
    者。缘差别故。故有十八。彼界入事等摄一切
    法。故彼荫一向但是有为。问曰。荫中何故不
    摄无为。答曰。无荫相故。二种荫相共相别相。
    共相者。聚义是荫义及无常等。别相者色碍
    等。是二种相无为中无。是故不摄无为。余更
    有何义。谓非颠倒事及断方便。无为非颠倒
    事及断颠倒方便。颠倒事故说取荫。为断颠
    倒方便故说无漏荫。是故荫中不摄无为。如
    是说荫界入境界最广。故建立于界欲说种
    种义。故如是说
     界中一可见  十界说有对
     八界是无记  余则善不善
    界中一可见者。十八界中当知一界可见。所
    谓色界。何以故。是眼识境界故是故可见。
    复次可示此示彼是故可见。余十七种定不
    可见。十界说有对者。十八界中五内界。谓
    眼耳鼻舌身。五外界谓色声香味触。是等十
    界说有对。三种有对。所谓障碍有对。境界
    有对。缘有对障碍有对者。如手左右手相对。
    境界有对者。谓根与境界相对。缘有对者。
    意识于一切法。此中唯取障碍有对。更相
    障碍故名有对。彼一切十种界更互相对。若
    不尔者。彼不增长。如上座鸠摩罗多说若心
    欲起时为他所障碍。当知是有对。相违是无
    对。余八界定无对八界是无记者。十八界中
    当知八界是无记。所谓眼耳鼻舌身香味触。
    彼无爱不爱果可记。是故无记。余则善不善
    者。余十界说无记善不善。谓色声界身口意
    作。是善不善。何以故。从善不善心起故。余
    者是无记。眼识等七心界。是善不善无记。
    心相应法界。是善不善无记。心数法界。是自
    性相应善不善无记。彼自性善者。谓惭愧不
    贪等三善根。相应善者。与彼受等心数相应。
    自性不善者。谓无惭无愧贪等三不善根。相
    应不善者。与彼受等心数相应。与二相违是
    无记。不相应法界杂品当说。无为中一善二
    无记。数缘是善。虚空非数灭是无记。于中善
    摄爱果安隐故名为善。善摄者谓道谛苦集
    谛少分。爱果者谓苦集谛少分。安隐者谓灭
    谛。相违名不善彼苦集谛少分。除此名无记。
    无善不善可记故名无记。无果可记亦名无记
     十五定有漏  余二三三有
     欲有中有四  十一在二有
    十五定有漏者。五内界五外界五识界。此十
    五界一向有漏。余二者。余有三界。意界法
    界意识界等。彼有二种。有漏无漏。有漏者生
    漏共漏相应满足迹处故名有漏。与此相违
    是名无漏。略说未知欲知根等。诸无漏根俱
    生法及彼得。出世间解脱得。及无为是无漏。
    余是有漏。三三有者。即此三界于三有中可
    得。欲有中有四者。香味鼻识舌识界等一向
    欲界摄。彼非色界离抟食爱故。十一在二有
    者。五内界色声触界。及缘彼三识界。此等十
    一在欲色界。非无色界无色故。彼为欲界使
    所系是欲界系。为色界使所系是色界系。为
    无色界使所系是无色界系
     有觉有观五  三种三余无
     有缘当知七  亦法界少分
    有觉有观五者。五识界一向有觉有观与觉
    观相应义故。三种三者。意界法界意识界。
    彼有三种。欲界初禅有觉有观。中间禅无觉
    有观。第二禅上乃至有顶无觉无观。法界有
    觉有观者。欲界及梵世除觉观心数。法界无
    觉有观者。中间禅除观心数。法界无觉无观
    者。第二禅上乃至有顶心数法界。中间禅观
    一切无教等。不相应法界欲界梵世观此三
    中不摄。若欲说者应言无观有觉。余无者。余
    十界无觉无观彼与觉观不相应故。有缘当
    知七亦法界少分者。七心界及心数法界是
    有缘。有此缘故名为有缘。彼有境界可取故
    说有缘。复有余缘名如手缘杖。此等世俗言
    说。当知余定无缘
     九不受余二  有为无为一
     一向是有为  当知十七界
    九不受者。九界决定不受受名。若色在根数
    及不离根。若割截残坏心心数法。于中受在
    中住故异则不受。彼七心界声界法界。此等
    九界名为不受。彼非心心数法止住处故。余
    二者。余九界二种五内界若在现在名受。或
    此现在识虽空亦名有受。以彼种类众生数
    摄故说为受。如是过去未来及非众生数名
    为不受。色香味触与根不相离。在现在者名
    受。如根中心心数法。止住彼中亦尔余名不
    受。略说若法生而未灭。众生数有对可牵可
    推彼名为受。彼生而未灭者除过去。未来众
    生数者除现在。非众生数有对者除生未灭。
    心心数法可牵可推者除声界。有为无为一
    者。因缘和合作故名为。此能生义也。作者
    何有因义也。有因义者有为义也。有为故名
    作。一法界合有为无为。此中三种常故无为。
    虚空数灭非数灭。受等三荫及无作色名有
    为。一向是有为当知十七界者。余十七界有
    因故一向是有为。问曰。如是分别法相竟。云
    何摄法为自性为他性。答曰
     诸法离他性  各自住己性
     是故一切法  自性之所摄
    诸法离他性者。谓眼离耳。如是一切事若性
    离性。相摄者是说不相应。是故非他性摄。彼
    有何过。若一生灭余一切亦生灭。此非道理
    是故他性不摄。各自住己性者。眼自住眼性
    如是一切法。是故一切法自性之所摄者。是
    故自性摄一切法。此师所说自相摄义也。此
    亦二种生及分齐。生者。色阴摄十色入乃
    至法入中色。眼界摄眼界。分齐者。此一念摄
    一念不摄余念。若余摄名者。如台观摄基陛
    梁椽等是世俗言说。彼眼界一界一入一阴
    所摄。当知一切法亦如是

    行品第二

    已说诸法相生差别今当说。问曰。若一切法
    自性摄者。亦应自力能生耶。答曰
     初无一能生  以离伴侣故
     一切彼此力  诸法乃得生
    初无一能生以离伴侣故者。有为诸行自性
    羸劣。是故无法自力能生。问曰。云何得生。
    答曰。一切彼此力诸法乃得生。有为诸法彼
    此力生。如二羸人彼此力起。此一切行略说
    四种。所谓色心心数法心不相应行。彼生亦
    有四种作取作依作增上作伴。彼作取者。依
    果报果及丈夫果少分。作依者。诸界六入造
    色四大。作增上者。一刹那生事一切诸法。作
    伴者。心心数法彼此为伴及诸有为相。如是
    等有为我当先说。共心俱生作伴
     若有心生处  必与心共生
     诸心法等聚  及不相应行
    心者。心意识义一异名。是心善等分别。界分
    别。种分别。依分别无漏等分别。无量种差别。
    是心若依若缘若刹那生。决定共心心数法
    及心不相应行生。问曰心心数法云何。答曰
     想欲及触慧  念思与解脱
     作意于境界  三摩提受等
    想者。于缘能取相貌。谓取男女?细木杌长
    短等相。欲者爱乐如见己乐等。触者。依缘
    心和合如日光珠异和合生火。慧者。能知于
    缘如此是色非味非是等。念者。系念于缘。思
    者。善不善俱相违心转。解脱者。于缘中心转
    不障碍故。作意者。取缘勇健。有人言心专注
    义也。三摩提者。取缘时心不乱也。受者。于乐
    不乐俱相违缘中受也
     一切心生时  是生圣所说
     同于一缘转  亦复常相应
    一切心生时是生圣所说者。是想等十法共
    一切心俱生故名大地。是大心地故名大地。
    同于一缘转者。此十法共一切心。俱一缘中
    转不别缘也。有五种同。所谓相貌缘时依事。
    同一相貌一缘一时一依一事。同者共相应
    义。亦复常相应者。此常与心相应彼此俱生。
    相应取缘故名相应。已说一切心中相应法。
    非一切心中相应法今当说
     诸根有惭愧  信猗不放逸
     不害精进舍  或热及觉观
    诸根者。不贪不?二善根也。不痴善根体即
    是慧。大地共故此中不说。不贪者于有无有
    不着。不?者于众生数不恚。惭者尊重己身
    于恶羞耻。愧者尊重世间法。信者不颠倒因
    果。信猗者善心离恶身中怡泰。不放逸者。调
    柔方便于可作不可作。舍作方便一向心此
    是修善义。不害者于众生数不恼心。精进者
    舍离过恶修习功德。守护增长策励心。舍
    者心平等一切善心俱顺道理。此十法一切
    善心中可得故名善大地。或热者我见等烦
    恼使品当说。心?名觉是捷利义。心细名观
    是微少义。此法非一切心中可得。或有可得
    或不可得。次后若聚乃至心数生我今当说。
    此心心数法善等分别有五种聚。所谓不善
    不共善。隐没无记。不隐没无记。欲界成就五
    种。色无色界成就四种除不善
     不善心聚中  心数二十一
     三见中灭一  欲二见少三
    不善心聚中心数二十一者。不善心者若心
    与无惭无愧相应。此心聚中有二十一心数。
    谓十大地及觉观。二烦恼贪?慢疑。及彼中
    一无明贪乃至疑等。彼此不相应无明。与彼
    相应与一切烦恼相应故。七种起烦恼。谓无
    惭无愧睡掉不信放逸解怠。问曰。一切不善
    心中悉有二十一耶。答曰不尔。三见中灭一
    欲二见少三。不善心聚中邪见见取戒取心
    相应有二十法。此中除慧。欲二见少三者。欲
    界身边二见相应有十八法。除慧前已说。除
    无惭无愧见是慧性故。见相应聚中无慧。非
    一聚中有二慧事。身边二见是无记。无惭无
    愧一向不善是故少三
     善心二十二  不共有二十
     无记有十二  悔眠俱被增
    善心二十二者。十大地十善大地及觉观。不
    共有二十者不善心聚二十一中除一烦恼。
    不共者唯一无明非余使。无记有十二者不
    隐没无记聚中有十二心数。谓十大地及觉
    观。彼中无信等功德无贪等过恶。何以故无
    记故。不隐没者非是秽污。悔眠俱被增者。
    追变名悔。是悔三种。善不善无记。于中善不
    善行作名善不善。彼四种差别。或有善建立
    不善。如作施等已悔。或有不善建立善。如作
    恶已悔。或有不善建立不善。如作恶已悔少。
    或有善建立善。如作施等善已悔少。若余威
    仪等悔。彼是无记。是故与悔相应聚中增悔。
    余心数如前说。于中悔人非贪等使转。非无
    痴人生悔。是故不善悔相应聚中。但一无明
    是烦恼非余。是故有二十一种。善悔相应聚
    中但增于悔。如是二十三种。不隐没无记者。
    十三种此于三聚中转。谓不共善不隐没无
    记。眠者寐也。此于一切五聚中转。何以故。眠
    者有不善秽污无记心。是故彼中增一眠。余
    心数如前说。如是三聚二种悔眠俱转彼中
    增二。此是欲界心法次第。问曰。色无色界云
    何。答曰
     初禅离不善  当知如欲界
     中间禅除觉  于上观亦然
    初禅离不善当知如欲界者。初禅离不善聚
    离无惭无愧故。余有四聚如欲界说。中间禅
    除觉者。中间禅除觉。余如初禅说。于上观亦
    然者。二禅以上乃至有顶。除觉观。余如初
    禅说。已说心心数法由伴力生。色法今当说
     微尘在四根  十种应当知
     身根九外八  谓在有香地
    微尘在四根十种应当知者。谓眼根微尘有
    十种。当知十种不相离义也。谓地水火风色
    香味触眼根身根。此等十种常不相离。耳鼻
    舌亦如是。身根九者。除眼根等。余悉同前。外
    八者。非根法中八种微尘。谓四大色等四尘。
    问曰。何界微尘如是说耶。答曰。谓在有香地。
    此是欲界中义彼有香故。色界微尘离于香
    味。是故彼中除于香味。余如前说。问曰。前说
    若心起时。彼心数法及不相应行生。已说心
    心数法。不相应行云何。答曰
     一切有为行  生住及异坏
     是亦有四相  彼此更相为
    一切有为行生住及异坏者。一切有为行有
    四种相。生住异坏未生生故名生生。已自事
    立故名住住。已衰变故名异异。已势灭故名
    坏。如是说。若有为法得如是相者。名心不相
    应行。我今当说有为相。此事可知故名相。彼
    生住老无常。生者有为事生。住者安立。老者
    衰变。无常者坏也。彼非一时作生者以生为
    业。余者生竟作业。是故有为生住异坏非是
    一相。问曰。若一切有为法有四相者。此亦
    是有为此更有余相耶。答曰。是亦有四相。
    是亦有四种相。共彼生谓生生住住异异坏
    坏。问曰。若如是者便为无穷。答曰。彼此更
    相为。此相彼此相为生。生生生生。生生生
    如是。住住住彼此相住。异异异彼此相异。
    坏坏坏彼此相坏。故非无穷。此后四为一法
    生生。生生事非余法。如是住住。住住事非余
    法。余亦如是。前四种相各为八法生生八法。
    谓前三相后四起相。及彼所相法。当知余亦
    如是。已说诸行共生随伴故生。无伴不生今当说
     所作共相似  普遍相应根
     从此六种因  转生有为法
    此六种因转生有为法。所作因者。若法于余
    法生中不作障碍。以此力故彼法得生。如眼
    生时一切法除自性。如是耳等除自性。非自
    性与自性作因。共因者。诸行与伴共生如
    心心数法。心不相应行有为相。如是四大微
    尘随心戒等。相似因者。若义能生相似法。
    如习善生善。习不善生不善。如习工巧能知
    工巧。如种麦生麦。如是等。一切遍因者。若
    诸烦恼必相续生。如执着我见者以见力故。
    于我执着断常。谤于阴相疑或取清净。及
    最胜慢等过生。余亦如是。一切遍应当知。相
    应因者。心心数法彼此力。俱一时一缘中转。
    问曰。若心心数法一时彼共生因与相应因
    何差别。答曰。不相离义是相应因。同一果义
    是共生因。如执杖杖业。如渡河牵手不断等。
    报因者。谓世间生中受生。相续事果名生。如
    善爱果不善不爱果。已说诸因法。若法从因
    生今当说
     报生心心法  及余杂烦恼
     悉从五因生  共生应当知
    若报生心心数法。及秽污心心数法等从五
    因生。报生心心数法五因者。谓所作因共生
    因相似因相应因报因。所作因者。彼法生时
    相似不相似事不作障碍。共生因者。彼此伴
    生彼生等。心不相应行伴力生。相似因者。前
    生无记法。或作是解。是报因生非威仪等何
    以故。彼胜故非胜与劣作因。相应因者。彼此
    力一时一缘中转。报因者。彼或善不善业。此
    则彼果秽污。心心数法无报因。何以故。隐没
    非无记果报性故。遍因第五由彼力故此得
    生。余四因如前说
     是彼不相应  及余相应法
     除最初无漏  彼从四因生
    是彼不相应者。若报生色及报生心。不相应
    行从四因生。谓所作因共生因相似因报因。
    秽污色及秽污心。不相应行亦从四因生。谓
    所作因共生因相似因遍因。及余相应法除
    最初无漏。从四因生者。余心心数法除最初
    无漏。亦从四因生。谓所作因共生因相似因
    相应因。余者谓不隐没无记除报
     若余不相应  相似当知三
     及诸余相应  最初无漏法
    若余不相应相似当知三者。前所说心不相
    应及余彼余名余。彼谓善不隐没无记除报。
    若彼相似因成就。除初无漏从三因生。谓所
    作因共生因相似因。及诸余相应最初无漏
    法者。彼初生无漏相应亦从三因生。谓所作
    因共生因相应因。彼无相似前生无漏故无相似因
     彼中不相应  是从二因生
     若从一因生  必定无此事
    彼中不相应是从二因生者。彼初生无漏聚
    中色。及心不相应行。从二因生。谓所作因共
    生因。已说一切有为法。若从一因生必定无
    此事者。一切法必定从所作因共生因生。余
    因不定。是故无法从一因生。已说因差别。世
    尊以如是因为化众生故说缘。我今当说
     次第亦缘缘  增上及与因
     法从四缘生  世尊之所说
    如是四缘生一切有为法。彼次第缘者。心一
    一生次第相续作容受方便。缘缘者。心心数
    法境界攀挽方便缘彼故能生。增上缘者。法
    生时不作障碍。如王自在即是前说所作因。
    因缘者。除所作因其余五因彼是因缘。问
    曰。因之与缘有何差别。答曰。或有说者。无有
    差别。我说因者如种子法。缘者彼持方便如
    地粪等。已分别缘。若法随缘生今当说
     心及诸心法  是从四缘生
     二正受从三  余法说于二
    心及诸心法是从四缘生者。心心数法从四
    缘生。前容受此法是次第缘。境界是缘缘。除
    自性余一切法是增上缘。共生因自分因相
    应因是因缘。或时有遍因报因。二正受从三
    者。无想正受灭尽正受从三缘生。彼二入定
    心是次第缘。彼前生正受念及正受心。界地
    善自分名相似因。共生生住异坏名共生因。
    如此二因是彼因缘增上缘如前说。余法说
    于二者。余心不相应行。及色从二缘生。谓
    因缘增上缘。问曰。此法何故名行。答曰
     多法生一法  是亦能生多
     缘行所作故  名行应当知
    多法生一法是亦能生多者。一法以多法力
    故生。是亦能生多法。如是一切彼此力。缘行
    所作故名行应当知者。此亦是缘亦是行故
    名缘行。缘行所作故名缘行。所作此亦能作
    缘行是故名行。如是说者。此行为他所作。亦
    能作他。是故名行

    阿?酬夹穆劬?淼谝

    非次第是转生自地。于自地者。一切诸
    烦恼于自地。烦恼次第缘可得。一一次第
    生。一切上地亦生下。此事当分别者。梵天
    上命终次第生欲界一切。若彼中秽污心
    命终。此中一向秽污心相续。如是一切地
    已说诸使自相。如此烦恼世尊教化故多
    种说。今当分别。问世尊说七使。欲爱恚有
    爱慢见疑及无明。此云何。答
     欲界五种欲  此说欲爱使
     色无色如上  有爱当分别
    欲界五种欲此说欲爱使者。见苦习灭道
    思惟断。色无色如上有爱当分别者。色界
    爱五种。无色界亦尔
     恚即是恚使  五种如前说
     ?x慢及无明  十五在三界
    恚即是恚使五种如前说者。?恚亦如是
    五种。?x慢及无明十五在三界者。慢欲界
    五种。色界五种。无色界五种。无明亦尔
     见使三十六  说普在三界
     疑使有十二  此七有异名
    见使三十六说普在三界者。欲界十二见。
    五见苦断。二见习断。二见灭断。三见道断。
    色无色界亦尔。疑使有十二者。欲界有四。
    见苦习灭道断。色无色界亦尔。此七有异
    名者。此烦恼说扼受流漏。问以何等故。答
     扼缚及受流  漏一切无穷
     诸扼及受流  烦恼是说漏
    系一切众生故说扼。受生具故说受流。下
    一切众生故说流漏。一切无穷故说漏。已
    说种种相。相应根今当说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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