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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毘达磨藏显宗论卷第20辩业品第五之三

    辩业品第五之三

    于何时发近事律仪。颂曰
     称近事发戒  说如?刍等
    论曰。起?@净心发诚谛语。自称我是邬波索
    迦。愿尊忆持慈悲护念。尔时乃发近事律仪。
    称近事等言。方发律仪故。以经复说我从今
    者。乃至命终护生言故。若离称号但受三归
    成近事者。自称我是近事等言。便为无用。依
    何义故说护生言。别解律仪护生得故。或为
    救护自生命缘。亦不毁犯如来禁戒。诸异生
    类将受律仪。亦有如斯坚固意乐。乃至为救
    自生命缘。终不亏违所受学处。如斯誓受世
    现可得。然有别诵。言舍生者。此言意说。舍杀
    生等。略去杀等。但说舍生。彼虽已得近事律
    仪。为令了知所应学处。故复为说离杀生等
    五种戒相。令识坚持。如得?刍具足戒已。说
    重学处令识坚持。勤策亦然。此亦应尔是故
    近事必具律仪。非受三归即成近事。颂曰
     若皆具律仪  何言一分等
     约能持故说
    论曰。此中憎嫉对法义者。心不生喜复设是
    难。若诸近事皆具律仪。何缘世尊言有四种。
    一能学一分。二能学少分。三能学多分。四能
    学满分。岂不由此且已证成。非唯三归即成
    近事。谓若别有但受三归即成近事。如是近
    事非前所说。四种所收应更说有第五近事。
    此于学处全无所学。亦应说为一近事故。佛
    观近事非离律仪。故契经中唯说四种。虽
    诸近事皆具律仪。然约能持故说四种。谓虽
    具受五支律仪。而后遇缘或便毁缺。其中或
    有于诸学处能持一分。乃至或有具持五支。
    故作是说。能持先所受。故说能学言。不尔应
    言受一分等。故此四种但据能持。然经主言。
    约持犯戒说一分等。尚不应问。况应为答。谁
    有已解近事律仪。必具五支而不能解。于所
    学处持一非余。乃至具持名一分等。由彼未
    解近事律仪。受量少多故应请问。凡有几种
    邬波索迦。能学学处。答言。有四邬波索迦。谓
    能学一分等犹未能了。复问。何名能学一分。
    乃至广说。此全无理。唯对法宗所说理中应
    问答故。虽知近事必具律仪。而未了知随犯
    一种为越一切为一非余。由有此疑故应请
    问。诸部若有未见此文。于此义中迄今犹诤。
    若异此者。佛经数言。邬波索迦具五学处。谁
    有于此已善了知。而复怀疑问受多少。设许
    尔者。疑问相违。谓彼本疑受量多少。而问有
    几能学学处。答学一分等。岂除本所疑。故
    彼义中不应问答。经主于此不正寻思。于诤
    理中怀朋党执。翻言对法所说义中。问尚不
    应况应为答。若阙律仪亦名近事。?刍勤策
    阙亦应成。然经主言。何缘不许。由佛教力施
    设不同。虽阙律仪而成近事。?刍勤策必具
    律仪。此率己情无经说故。世尊何处说离律
    仪亦成近事。非?刍等曾闻经部有作是执。
    亦有无戒勤策?刍。彼执应同布剌??等诸
    外道见。非佛法宗一切律仪品类等不品类
    非等有三品故。下中上别随何故成。颂曰
     下中上随心
    论曰。八众所受别解脱律仪。随受心力成上
    中下品。由如是理。诸阿罗汉或有成就下品
    律仪。然诸异生或成上品。诸有归依佛法僧
    者。为归何等。颂曰
     归依成佛僧  无学二种法
     及涅??择灭  是说具三归
    论曰。如本论言。归依佛者为归何法。谓若诸
    法妙有现有。由想等想施设言说。名为佛陀。
    归此能成佛无学法。言谓若者。即是总?俊5?br> 所说义言诸法者。即是显示无我增言。妙有
    言显妙有性合。现有即明现可得义。或妙
    德合故名妙有。现有即显是所知性。想等想
    等是名差别。觉一切法一切种相不藉他教。
    故名佛陀。或此圆成智等众德自然开觉。故
    名佛陀。或佛陀名显彼有觉。如质碍物名有
    质碍。或佛陀名显彼能说。己所证觉以开觉
    他。如婆罗门问经广说。能成佛者。显彼诸法
    与佛施设。为建立因。如何此中于无量法而
    总建立?恳环鹈?H缫乐诙嗪秃先松狭⒁?br> 僧宝一胜所归。又于众多无漏道上立一道
    蕴。无有过失。或先已说。先说者何。谓想等
    想施设言说。即佛相续无学法中。立一佛名
    无别一佛。能成佛法为是何等。谓尽智等及
    彼眷属。由得彼法能觉一切。以彼胜故身得
    佛名。非色等身前后等故。为归一佛一切佛
    耶。理实应言归一切佛。以诸佛道相无异故。
    僧伽差别略有五种。一无耻僧。二哑羊僧。三
    朋党僧。四世俗僧。五胜义僧。无耻僧者。谓毁
    禁戒而被法服补特伽罗。哑羊僧者。谓于三
    藏无所了达补特伽罗。譬如哑羊无辩说用。
    或言哑者。显无说法。能复说羊言显无听法
    用即显。此类补特伽罗于三藏中无听说用。
    朋党僧者。谓于游散营务鬪诤。方便善巧结
    构朋党补特伽罗。此三多分造非法业。世俗
    僧者。谓善异生。此能通作法非法业。胜义僧
    者。谓学无学法及彼所依器补特伽罗。此定
    无容造非法业。五中最胜。是所归依。如赞归
    依伽他中说
     此归依最胜  此归依最尊
     必因此归依  能解脱众苦
    于如是法补特伽罗二胜义僧中。迦多衍尼
    子意但以法为所归僧。故本论中作如是说。
    归能成僧学无学法。僧有多种。谓有情人声
    闻福田及圣僧等。佛于此内非声闻僧。可是
    余僧自然觉故。今所归者是声闻僧。理实
    通归诸佛弟子。以诸僧道相无异故。然契经
    说。当来有僧汝应归者。彼经但为显示当来
    现见僧宝归依于法谓归爱尽离灭涅??。如
    是一切是烦恼断。名之差别。或有谓爱味着
    门转不应弃舍。故寄爱名。通显一切烦恼永
    尽。爱与余烦恼同一对治故。言爱尽者。谓
    见所断诸爱永断。故预流者此爱尽时。便自
    记别诸恶趣尽。谓我已尽那落迦等。所言
    离者。谓欲界中诸所有贪多分已断。即是已
    薄欲界贪义。灭谓欲界诸爱全断。此地烦
    恼当于尔时决定无能系缚义故。言涅??者。
    谓色无色诸爱永断。由此尽时诸所有苦皆
    永寂故。此则显示四沙门果。或此四种如
    其次第显三界爱断及永般涅??。或爱尽者。
    三界爱断。所言离者。除爱所余诸烦恼断。
    所言灭者。显有余依般涅??界。言涅??者。显
    无余依般涅??界。此中何法是所归依。能归
    是何。归依何义。所归依者。谓灭谛全道谛一
    分。除独觉乘菩萨学位无漏功德。何缘彼法
    非所归依。彼不能救生死怖故。谓诸独觉不
    能说法教诫。诸有情令离生死怖。菩萨学
    位不起期心。故亦无能教诫他义。故彼身
    中学无学法。不能救护非所归依。有余师言。
    不和合故。不显了故。如其次第独觉菩萨非
    所归依。缘彼亦生无漏意净。故彼亦是证净
    境摄。此中能归语业为体。自立誓限为自性
    故。若并眷属五蕴为体。以能归依所有言说
    由心等起。非离于心。如是归依救济为义。他
    身圣法及善无为。如何能为自身救济。以归
    依彼能息无边生死苦轮大怖畏故。三所归
    依有差别者。佛唯无学。法二俱非。僧体贯通
    学与无学。又佛体是十根少分。僧通十二。法
    体非根。择灭无为非根摄故。又归依佛。谓但
    归依一有为沙门果。归依法者。谓通归依四
    无为沙门果。归依僧者。谓通归依四有为沙
    门果及四果能趣向。又佛譬如能示导者。法
    如安隐所趣方域。僧如同涉正道伴侣。应求
    此等三差别因。应思何缘于余律仪处立离
    非梵行为其所学。唯于近事一律仪中。但制
    令其离欲邪行。颂曰
     邪行最可诃  易离得不作
    论曰。唯欲邪行极为能观。此他世者共所诃
    责。以能侵毁他妻等故。感恶趣故。非非梵
    行。又欲邪行易远离故。诸在家者耽着欲故
    离非梵行难可受持。观彼不能长时修学。故
    不制彼离非梵行。谓无始来数习力故。?H欲
    烦恼数起现行。诸在家人随顺欲境。数易和
    合抑制为难。故不制彼令全远离。又诸圣者
    于欲邪行一切定得不作律仪。经生圣者亦
    不行故。离非梵行则不如是。故于近事所受
    律仪。但为制立离欲邪行。若异此者经生
    有学。应不能持近事性戒。若诸近事后复从
    师。要期更受离非梵行。得未曾得此律仪不。
    有余师说。得此律仪然不由斯方成近事。亦
    不由此失近事名。亦非先时戒不圆满有说
    不得未得律仪然获最胜杜多功德名。获最
    胜远离法者。谓能远离?H欲法故。由此若能
    远离妻室净修梵行。功不唐捐。若有先时未
    取妻妾。普于有情类受近事律仪。于后取时
    宁非犯戒。今非他摄故。如用属己财。谓于
    今时以呪术力或财理等种种方便。摄彼属
    己不系于他。如何难令于彼犯戒。又有别理
    今取彼时。于前律仪无所违犯。颂曰
     得律仪如誓  非总于相续
    论曰。诸受欲者受近事戒。如本受誓而得律
    仪。本受誓云何。谓离欲邪行。于他所摄诸
    女人所起他摄想而行非法。如是乃名犯欲
    邪行。非于一切有情相续先立誓言。我当于
    彼离非梵行而得律仪。云何今时可名犯戒。
    既如本誓而得律仪。今正随行如何名犯。先
    取妻妾后受律仪。于自妻等亦发此戒。以
    近事等别解律仪。一切有情处所得故。若异
    此者。于自妻妾非处非时非支非礼。亦应
    不犯欲邪行戒。于旧所受既有犯者。于新所
    受应有不犯。故不应为如先所难。何缘于四
    语业道中立离虚诳语。为近事学处。非立离
    余离间语等。亦由前说三种因故。谓虚诳语
    最可诃故。诸在家者易远离故。一切圣者得
    不作故。复有别因。颂曰
     以开虚诳语  便越诸学处
    论曰。越诸学处被检问时。若开虚诳语。便言
    我不作。因斯于戒多所违越。故佛为欲令彼
    坚持。于一切律仪。皆遮虚诳语。云何令彼缘
    力犯戒时。寻即生惭如实自发露。何缘一切
    离性罪中。立四种为近事学处。然于一切离
    遮罪中。于近事律仪。唯遮离饮酒。颂曰
     遮中唯离酒  为护余律仪
    论曰。诸饮酒者心多纵逸不能守护诸余律
    仪。故为护余令离饮酒谓饮酒已。于恶作说
    别悔堕落。众余他胜五部罪中不能防守。或
    有是处。由此普于诸学处海扰乱违越。由此
    世尊知饮诸酒是起一切性罪因故。能损正
    念及正智故。能引破戒破见愚故。于一切种
    离遮罪中。唯说此为近事学处。故离饮酒虽
    遮戒摄。而于一切立学处中。与离性罪相随
    而制别解脱律仪从何而得。复从何而得余
    二律仪。颂曰
     从一切二现  得欲界律仪
     从根本恒时  得静虑无漏
    论曰。欲界律仪谓别解脱。此从一切根本业
    道。及从前后近分而得。从二得者。谓从二
    类。即情非情。性罪遮罪。于情性罪。谓杀等
    业遮谓女人同室宿等。非情性罪。谓盗外财。
    遮谓掘地断生草等。从现得者。谓从现世蕴
    处界得。非从去来由此律仪有情处转。去来
    非是有情处故。有情处者。谓诸有情及诸有
    情所依止处现蕴处界内者即是有情所依。
    外者名为有情所止。非过未故。若得静虑无
    漏律仪。应知但从根本业道。以定中唯有根
    本业道故。非从前后近分而得。以在定位唯
    有根本。在不定位中无此律仪故。从有情数
    所发遮罪。尚不得此二种律仪。况从非情所
    发遮罪。从恒时者。谓从过去现在未来。蕴处
    界得如与此戒。为俱有心由此不同。应作四
    句。有蕴处界从彼唯得。别解律仪非余二等。
    第一句者。谓从现世前后近分及诸遮罪。第
    二句者。谓从去来根本业道。第三句者。谓从
    现世根本业道。第四句者。谓从去来前后近
    分于业道等处置业道等声以业道等声说彼
    依处故。若异此者。则应但说防护未来律仪。
    但能防未来罪令不起故。非防过现已灭已
    生律仪。于彼无防用故诸有获得律不律仪。
    从一切有情支因皆等不非一切等其相云何
    颂曰
     律从诸有情  支因说不定
     不律从一切  有情支非因
    论曰。律仪定由调善意乐。普缘一切有情方
    得。非少分缘恶心随故。支因不定。支谓业道。
    且于别解诸律仪中有从一切。支谓?刍戒
    有从四支得。谓余律仪许因不同。略有二
    种。一无贪等三种善根。二下中上等起心别。
    就初因说一切律仪。由一切因一心有故。就
    后因说一切律仪。名由一因。以下品等不俱
    起故。此中且就后三因说。或有一类住律仪
    者。于一切有情得律仪。非一切支。非一切因。
    谓以下心或中或上受近事勤策戒。或有一
    类住律仪者。于一切有情得律仪。由一切支。
    非一切因。谓以下心或中或上受?刍戒。或
    有一类住律仪者。于一切有情得律仪。由一
    切支及一切因。谓以三心受近事勤策?刍
    戒。或有一类住律仪者。于一切有情得律仪。
    由一切因。非一切支。谓以三心受近事近
    住勤策戒。无有不遍于诸有情。得律仪者已
    说因故。非于一分诸有情所誓受律仪恶心
    全息。今应思择。于佛乃至蚁子身上所得律
    仪为有别不。若有别者。趣不定故。于诸有情
    所得律仪应有增减。若无别者。何缘杀人犯
    他胜罪。杀非人者。唯犯?恶。若杀傍生犯堕
    落罪。非有情境身差别故。令所受戒亦有差
    别。然罚罪业有差别者。应知但由别加行故。
    杀人加行与杀非人。乃至杀蚁皆有差别。由
    总意乐建立律仪。谓普于有情无有差别。起
    调善意乐求得律仪。非于一有情不舍恶意
    乐而可求得别解律仪。故得律仪无有差别。
    以得律仪者必不别观补特伽罗支处时缘
    故。谓定不作如是别观。于某有情我离杀等。
    于某支戒我定能持。于某方域我离杀等。我
    唯于彼一月等时。除战等缘能离杀等。如是
    受者不得律仪。但得律仪相似妙行。是故无
    有。由诸有情身差别故。戒有差别。又于自身
    不得根本业道所摄别解律仪。勿思法等。由
    自杀害成无间等所摄罪业。得眷属摄。于理
    无遮。谓离最初。众余罪等。又此所受别解脱
    律仪。通于一切能不能境得。非唯于能境得
    此律仪。要普于有情起无损恼。意乐无别方
    可得故。若谓不然。于睡闷等皆不可杀故应
    不得律仪。若谓彼觉得本心已还可杀者。此
    亦应然。以非所能有可改易。为能境已还可
    杀故。有作是说。若唯于能得此律仪。应有增
    减。以所能境与非所能二类有情有转易故。
    此不成难。境转易时无此律仪。得舍因故。谓
    所能境及非所能。后转易为不能能境。无理
    令彼舍得律仪。总于所能得律仪故。若必欲
    令能不能境有转易故戒有舍得。则成律仪
    增减过者。岂不有草本无而生。有诸有情永
    入圆寂。由此应有舍得律仪。亦不离前戒增
    减失。是故前说于理无过。又于过去一一如
    来。及所化生入圆寂故。后佛于彼不得律仪。
    有后律仪减于前失。律仪非对一一有情。各
    异相续别发得故。又前后佛戒支等故。谓诸
    律仪随无贪等。为因差别生别类支。一一类
    支各一无表。总于一切有情处得。如是无表
    既无细分。不可分析为少为多。如何言有后
    减前失。又一切佛遍于有情。具一切支律仪
    无表。以支数等无差别故。无后佛戒减于前
    失。又佛功德皆平等者。非约有漏。不尔一身
    前后位别。亦有增减。况望他身无增减失。已
    说从彼得诸律仪。得不律仪。定从一切有情
    业道无少分境及不具支不律仪者。此定无
    有由一切因。下品等心无俱起故。若有一类
    由下品心得不律仪。后于异时由上品心断
    众生命。彼但成就下不律仪。亦成杀生上品
    表等。中品上品例此应知。此中应思。于屠羊
    等事有唯受一得不律仪。不应言亦有受一
    事得。若尔何故无从一切因得不律仪。如得
    律仪者。虽于杀等差别表中先已受一后更别
    受。而不律仪非更新得。谓先总望一切有情。
    起无所遮损害意乐。为活命故受不律仪。彼
    于今时复何所得。故此无有从一切因。然律
    仪中有从近事受勤策戒。勤策复受?刍律
    仪。别别受时。所受业道眷属异故。随要期异
    得先未得。由此可得从一切因。此中何名不
    律仪者。谓诸屠羊屠鸡屠猪捕鸟捕鱼猎兽
    劫盗魁脍典狱缚龙煮狗及???等。等言类
    显谗?k讥刺。伺求人过喜说他非。非法追求
    以活命者。及王典刑罚断罪弹官等但恒有
    害心。名不律仪者。由如是种类住不律仪故。
    有不律仪故。行不律仪故。巧作不律仪故。数
    习不律仪故。名不律仪者。言屠羊者。谓为活
    命要期尽寿。恒欲杀羊。余随所应当知亦尔。
    诸屠羊者。唯于诸羊有损害心。非于余类。宁
    于一切得不律仪。遍于有情界得诸律仪。其
    理可尔。由普欲利乐胜阿世耶而受得故。非
    屠羊等。不律仪人。于己至亲有损害意。乃至
    为救自身命缘。亦不欲杀。如何可说普于一
    切得不律仪。此亦可然。不律仪者。普于有情
    境。善意乐坏故。虽无是处而假说言。设诸有
    情及父母等。一切皆作羊像现前。屠者遍缘
    皆有害意。谓彼久习不律仪心。乃至己亲亦
    无所顾。为活命故。设己至亲现变为羊。尚
    有害意。况命终后实受羊身。于彼能无杀害
    意乐。不律仪者受恶戒时。必起如斯凶勃意
    乐。设我母等身即是羊。我亦当杀。况余生类
    由此意乐得不律仪。异此但应得处中罪。由
    此虽了亲现非羊。而亦有害心故。遍得恶戒。
    虽无圣者当作羊身。而同至亲亦有害意。经
    主于此作是例言。若观未来羊等自体。于现
    亲等得不律仪。羊等未来有亲等体。即于彼
    体无损害心。应观未来至亲等体。于现羊等
    不得恶戒。如是等例于理不齐。无善意乐故。
    有恶意乐故。谓彼正受不律仪时。无正思惟
    调善意乐。我当不害一切有情。有邪思惟凶
    勃意乐。我当普害一切有情。事虽主羊而心
    宽遍。是故容有观未来羊。于现圣亲亦发恶
    戒。非观来世圣及至亲。于现羊身不发恶戒。
    或无劳诤理应同许。且如有一受屠羊人。虽
    一生中不与不取。于己妻妾住知足心。哑不
    能言无语四过。而因羊坏善阿世耶具得七支
    不律仪罪。如是于亲等虽无害心。而善阿世
    耶因羊坏故。遍有情界得不律仪。若先要期
    受善学处。后不全损善阿世耶。由遇别缘唯
    受杀者。得处中罪非不律仪。但得不律仪必
    应全损善阿世耶。故具得七支。若有例言。如
    受善戒有支不具。此亦应尔。谓如有受近事
    近住。勤策律仪虽不具支。而亦得彼缺支摄
    戒。受不律仪亦应如是。此例非等律仪不律
    仪。用功不用功得有异故。谓诸善戒要藉用
    功。善阿世耶方能受得。以难得故理数必应。
    非受一时总得一切。若诸恶戒不藉用功。恶
    阿世耶便能受得。非难得故理数必应。随受
    一时总得一切。以于欲界不善力强。恶阿世
    耶任运而起。造诸重恶不待用功。善阿世耶
    易毁坏故。随受一种便总得余。善则不然故
    例非等。现见秽草不用功生。要设劬劳嘉苗
    方起。又如有受不律仪人。作是要期。我于尽
    寿每昼或夜半月月等。一度屠羊等。亦得不
    律仪。由不律仪易受得故。以于欲界不善力
    强。虽不恒为而得恶戒。诸有欲受出家律仪。
    若作要期。我于尽寿每昼或夜半月月等。一
    度离杀等。不得善律仪。由善律仪难受得故。
    以于欲界善法力劣。若不恒持不得善戒。此
    亦应尔。为例不齐。已说从彼得不律仪。得
    不律仪及余无表。如何方便未说当说。颂曰
     诸得不律仪  由作及誓受
     得所余无表  由田受重行
    论曰。不律仪人总有二种。一者生在不律仪
    家。二生余家后受此业。诸有生在不律仪家。
    若初现行杀等加行。是人由作得不律仪。若
    生余家后方立誓。谓我当作如是事业。以求
    财物养活自身。初立誓时便发恶戒。是人由
    受得不律仪。由三种因得余无表。余无表
    者。谓非律仪。非不律仪处中摄故。由三因者。
    一者由田。谓于如斯有德田所。初施园林等
    善无表便生。如说有依诸福业事。二者由
    受。谓自要期言。我从今若不供养佛及僧众
    不先食等。或作誓限。于斋日月半月每年常
    施食等。由此有善无表续生。三由重行。谓
    起如是?@重作意。行善行恶。谓淳净信。或
    猛利缠造善恶时。能发无表长时相续。乃至
    信缠势力终尽。如前已说

    说一切有部显宗论卷第二十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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