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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毘达磨藏显宗论卷第15辩缘起品第四之四

    辩缘起品第四之四

    已辩无明。当辩名色。色已广辩。名相云何。颂

     名无色四蕴
    论曰。佛说无色四蕴名名。何故名名。能表召
    故。谓能表召种种所缘。若尔不应全摄无色
    不相应法。无所缘故。不尔表召唯在无色
    如释色名所说无过。又微细故。彼彼义中随
    理立名。标以名称非无表等。亦可称名。以
    彼所依现量得故。又于一切界地趣生。能
    遍趣求故立名称。非无漏无色不得名。名
    虽非此所明而似此故。又于无色随说者情。
    总说为名不劳征诘。余广决择如顺正理。已
    辩名相。触相云何。颂曰
     触六三和生
    论曰。触有六种。所谓眼触乃至意触。此复
    是何。三和所生。谓根境识三和合故。有别触
    生。虽第六三有各别世。而因果相属故和合
    义成。或同一果是和合义。虽根境识未必俱
    生。而触果同故名和合。触体别有。大地中已
    成。虽三和生而定识俱起。以如识说二缘生
    故。谓契经说。内有识身及外名色。二二为缘
    诸触生起。乃至广说。有识身言显六内处。
    外名色言显六外处。此义必然。伽他说故。如
    伽他说。眼色二等。又经说识触俱名色为缘。
    生缘既同时岂前后。缘具必起无能障故。由
    此即证眼等触所生受等。诸法眼等识俱起。
    与眼识等生因同故。由此经言。是受是想是
    思是识。如是诸法相杂不离。故识触俱理极
    成立。即前六触复合为二。其二者何颂曰
     五相应有对  第六俱增语
    论曰。眼等五触说名有对。以有对根为所依
    故。唯有对法为境界故。第六意触说名增语。
    增语谓名。名是意触所缘长境。故偏说此名
    增语触。意识通用名义为境。五不缘名故说
    为长。如说眼识。但能了青不了是青。意识
    了青亦了是青。乃至广说。故有对触名从所
    依境。就所长境立增语触名。有说意识名为
    增语。于发语中为增上故。有言意识语为增
    上。方于境转。五识不然。是故意识独名增语。
    与此相应名增语触。故有对触名从所依境。
    就相应主立增语触名。即前六触随别相应
    复成八种。颂曰
     明无明非二  无漏染污余
     爱恚二相应  乐等顺三受
    论曰。明无明等相应成三。一明触。二无明触。
    三非明非无明触。此三如次应知即是无漏
    染污余相应触。余谓无漏及染污余。即有漏
    善无覆无记。染污触中一分数起。依彼复立
    爱恚二触。爱恚随眠共相应故。总摄一切。复
    成三触。一顺乐受触。二顺苦受触。三顺不苦
    不乐受触。云何顺受触。是乐等受所领故。
    或能为受行相依故。名为顺受。如何触为受
    所领行相依。行相极似触依触而生故。又与
    乐等受相应故。或能引生乐等受故。名为顺
    受。如是合成十六种触。已辩触相。受相云何
    颂曰
     从此生六受  五属身余心
     此复成十八  由意近行异
    论曰。从前六触生于六受。谓眼触所生受。至
    意触所生受。此合成二。一者身受。二者心受。
    六中前五说为身受。依色根故。意触所生说
    为心受。但依心故。即于所说一心受中。由
    意近行异。复分成十八。云何十八意近行耶。
    谓忧喜舍各六近行。此复何缘立为十八。由
    三领纳唯意相应。六境有异故成十八。非一
    受体意识相应。境异成六领纳异故。意近行
    名为目何义。喜等有力能为近缘。令意于
    境数游行故。若说喜等意为近缘于境数行
    名意近行。即应想等亦得此名。与意相应由
    意行故。若唯意地有意近行。岂不违经。如
    契经言。眼见色已。于顺喜色起喜近行。乃
    至广说。此不相违。如依眼识引不净观。此不
    净观唯意地摄。然契经言。眼见色已。随观不
    净具足安住。此亦如是。依五识身所引意地
    喜等近行。故作是说。由彼经言眼见色已乃
    至广说。故意近行五识所引意识相应。不应
    为难。何缘身受非意近行。与意近行非同法
    故。以意近行唯依意识。故名为近。分别三
    世等自相共相境。故名为行。一切身受与此
    相违。故非意近。亦不名行。岂不身受亦有
    此相。身受领纳色等境已。意识随行。由身
    受力意识于境数游行故。此亦不然。已说相
    故。谓诸身受不依意识。无分别故。由彼不能
    分别境界功德过失。故非彼力令意于境数
    数游行。又不定故。谓身受后非决定有意识
    续生。意受俱时必有意识。故唯意受名意近
    行。又生盲等类虽无见已乃至触已。而有近
    行故。第三静虑有意地乐。亦应摄在意近行
    中。此责不然。初界无故。又凝滞故。谓欲界中
    无意地乐。第三静虑虽有不立。又彼地乐凝
    滞于境。近行于境。数有推移不滞一缘方名
    行故。又无所对苦根所摄意近行故。若尔应
    无舍意近行。无所对故。不尔忧喜即舍对
    故。第三静虑意地乐根。无自根本地舍根为
    对故。然无近分等。无舍等近行失。以于初
    界中有同地所对故。或复容有不容有故。谓
    意舍等容有同地所敌对法。意乐定无同地
    敌对。故无有失。诸意近行中几欲界系。欲界
    意近行。几何所缘。色无色界为问亦尔。颂

     欲缘欲十八  色十二上三
     二缘欲十二  八自二无色
     后二缘欲六  四自一上缘
     初无色近分  缘色四自一
     四本及三边  唯一缘自境
    论曰。欲界所系具有十八。缘欲界境其数亦
    然。缘色界境唯有十二。除香味六。彼无境
    故。缘无色境唯得有三。彼无色等五所缘故。
    缘不系境。亦唯有三。说欲界系已。当说色界
    系。初二静虑唯有十二。谓除六忧。若说所缘
    定无染污能缘下境。善缘欲境亦具十二。除
    香味四。余八自缘。二缘无色。谓法近行缘不
    系法亦唯二种。三四静虑唯六。谓舍缘欲界
    境。善亦具六除香味二。余四自缘。一缘无
    色。谓法近行缘不系法。亦唯一种。说色界
    系已。当说无色系。空处近分唯有四种谓舍
    但缘色声触法。缘第四静虑亦具有四种。此
    就许有别缘者说。若执彼地唯总缘下。但
    有杂缘法意近行缘无色界。唯一谓法。缘不
    系法亦唯一种。四根本地及上三边。唯一谓
    法。亦缘目地。无色根本不缘下故。彼上三边
    不缘色故。不缘下义如后当辩。此缘不系亦
    唯有一。诸意近行通无漏耶。颂曰
     十八唯有漏
    论曰。无有近行通无漏者。所以者何。增长有
    故。无漏诸法与此相违。有说近行有情皆有。
    无漏不然故非近行。有说圣道任运而转。故
    顺无相界。故非近行体。近行与此体相违故。
    谁成就几意近行耶。谓生欲界若未获得色
    界善心。成就一切初二定八三四定四无色
    界一。所成上界皆不下缘。唯染污故。若已
    获得色界善心。未离欲贪。成欲一切初静虑
    十。舍具六种。未至地中善心得缘香味境
    故。喜唯有四。以但有染不缘下故。岂不意
    近行眼等识所引。彼既无鼻舌二识。应无
    缘香味近行。此责不然。生盲聋等自性生
    念。及在定中皆应无有色等近行。故非一切
    五识所引。成二定八三四静虑无色如前。已
    离欲贪。若未获得二定善心。彼成欲界初定
    十二。谓除六忧二静虑等。皆如前说。若已
    获得二定善心。于初定贪未得离者。成二定
    十。谓喜但四。唯染污故。舍具六种。已获得彼
    近分善故。余如前说。由此道理余准应知。若
    生色界唯成欲界一舍法近行。谓通果心俱。
    云何获得诸意近行。谓离欲贪前八无间八
    解脱道。获得初定近分地中六舍近行。第九
    无间解脱道中。获得欲界通果心俱法舍近
    行。获得初定十二近行。此初定言兼摄眷属。
    由此理趣离上地染。如应当知。然有差别。
    谓离第四静虑贪时。第九无间及解脱道。必
    不获得自地下地。通果心俱法舍近行。离空
    处等诸地贪时。一切无间及解脱道。唯获
    得一法舍近行。得无学时获得欲界。初二静
    虑十二近行。三四静虑六舍近行。空无边处
    四舍近行。上地各一法舍近行。于受生位从
    上地没生下地时。获得当地所有近行。生诸
    静虑亦兼下地舍法近行。是即喜等十八意
    行。由为耽嗜出依别故。世尊说为三十六师
    句。此差别句能表大师。是师[巾*票]帜故名师句。
    如是诸句唯佛大师能知能说。余无能故。耽
    嗜依者。谓诸染受。出离依者。谓诸善受无覆
    无记。顺善染故。随应二摄更不别说。此三十
    六界地定者。谓欲界中具三十六。初二静虑
    唯有二十。谓耽嗜依八出离依。十二三四静
    虑唯有十种。谓耽嗜依四及出离依。六空处
    近分若许别缘。便有五种。谓耽嗜依一出离
    依四。若执唯总缘但有二种。谓耽嗜依一出
    离依一。无色根本及上三边各唯有二。如前
    应知。此约界地所缘定者。欲缘欲境具三十
    六。缘色界境唯二十四。除缘香味二依各
    六。缘无色境唯有六种。谓法近行二依各三。
    缘不系境亦唯此六。由此道理色无色界。缘
    境差别如应当思。所余有支何缘不说。颂

     余已说当说
    论曰。所余有支或有已说。或有当说。如前已
    辩。若尔何缘更兴此颂。为于后颂遮广释疑。
    由后颂中说烦恼等。勿有于此生如是疑。前
    已广明四支义讫。次应广释其余有支。为显
    后文依惑业事。寄喻总显十二有支。故轨范
    师更兴此颂。如前已说十二有支。略摄唯三。
    谓惑业事。此三用别。其喻云何。颂曰
     此中说烦恼  如种复如龙
     如草根树茎  及如糠裹米
     业如有糠米  如草药如花
     诸异熟果事  如成熟饮食
    论曰。如何此三种等相似。如从种子芽叶等
    生如是从烦恼生烦恼业。事如龙镇池水恒
    不竭。如是烦恼得相续镇生池。令惑业事
    流注无尽。如草根未拔苗剪剪还生。如是烦
    恼根。未以圣道拔。令生苗稼断断还起。如从
    树茎频生枝花果。如是从惑数起惑业事。如
    糠裹米能生芽等非独能生。烦恼裹业能感
    后有非独能感。如米有糠能生芽等。业有
    烦恼能招异熟。如诸草药果熟为后边。业果
    熟已更不招异熟。如花于果为生近因。业为
    近因能生异熟。如熟饮食但应受用。不可转
    生成余饮食。异熟果事既成熟已。不能更招
    余生异熟。若诸异熟复感余生。余复感余应
    无解脱。已辩缘起。即于此中就位差别。分成
    四有。中生本死如前已释。善等差别三界有
    无。今当略辩。颂曰
     于四种有中  生有唯染污
     由自地烦恼  余三无色三
    论曰。于四有中生有唯染。决定非善无覆无
    记。由何等惑一切烦恼。诸烦恼染诸生有耶。
    不尔。云何。但由自地。谓生此地。唯由此地
    中一切烦恼生。有成染污。诸烦恼中无一烦
    恼于结生位无润功能。然诸结生唯烦恼力。
    非由缠垢。所以者何。以自力行悔覆缠等。要
    由思择方现起故。然此位中身心昧劣。要任
    运惑方可现行。唯有随眠数习力胜。故诸烦
    恼能数现行。于结生时任运现起。诸缠及垢
    数习力劣。非不思择而得现前。是故结生非
    诸缠垢。故唯自地诸烦恼力。染污生有理极
    成立。余中有等一一通三。谓彼皆通善染无
    记。应知中有初续刹那。亦必染污犹如生有。
    如是四有何界所系。欲色具四。无色唯三。非
    无色业感中有果。如顺正理。已具思择。有情
    于此四种有中由何而住。颂曰
     有情由食住  段欲体唯三
     非色不能益  自根解脱故
     触思识三食  有漏通三界
     意成及求生  食香中有起
     前二益此世  所依及能依
     后二于当有  引及起如次
    论曰。经说世尊自悟一法正觉正说。谓诸有
    情一切无非由食而住。何等为食。食有四种。
    一段二触三思四识。段有二种谓细及?。细
    谓中有食。香为食故。及天劫初食。无变秽
    故。如油沃沙散入支故。或细污虫婴儿等食。
    说名为细。翻此为?。如是段食唯在欲界。离
    段食贪生上界故。非上界身依外缘住。色界
    虽有能益大种而非段食。如非妙欲。如色界
    中虽有微妙色声触境。而不引生增上贪故。
    不名妙欲。如是虽有最胜微妙能摄益触。而
    毕竟无分段吞?n。故非段食。虽非段食摄。
    而非无食义。如喜虽非四食中摄。而经说为
    食。以有食义故。如契经言。我食喜食。由
    喜食久住。如极光净天。然段食体有十三事。
    以处总收唯有三种。谓唯欲界香味触三。一
    切皆为段食自体。可成段别而吞?n故。谓以
    口鼻分分受之。以少从多故作是说。虽非吞
    ?n但能益身令得久住。亦细食摄。犹如影光
    炎凉涂洗。又劫初位地味等食。亦名段食。
    分段受故。又诸饮等亦名段食。皆可段别而
    受用故。色处名段不名为食。以不能摄益自
    所对根故。夫言食者。摄益诸根及诸大种。
    色处无力摄益自根及诸大种。是不至取根
    所行故。以契经说。段食非在手中器中可成
    食事。要入鼻口牙齿咀嚼。津液浸润进度
    喉筒。堕生藏中渐渐消化。味势熟德流诸
    脉中。摄益诸虫乃名为食。尔时方得成食事
    故。若在手器以当为名。如天授名那落迦等。
    虽彼分段总得食名。而成食时唯香味触。尔
    时唯此为根境故。又如何知色处非食身内
    摄益根大功能。如香味触不别见故。尔时不
    生彼境识故。生自识时尚不损益自根大种。
    况入身已不生自识能为食事。见日月轮等
    能损益眼根。是触功能非形显力。岂不苦乐
    与识俱生。此二能为损益事故。色处于眼亦
    为损益。理不应然。眼与明等应成食故。然
    彼为境顺苦乐触能为食事。色处不然。见安
    缮那筹等诸色眼不增损。要至眼中眼方增
    损。是故段食定非色处。若尔何故于契经中
    称赞段食具色香味。为令欣乐兼赞助缘。如
    亦赞言恭敬施与。岂即恭敬亦名段食。然成
    段食具正助缘。又举色相表香味触。亦妙可
    欣故作是说。是故食体唯香味触。非色不能
    益自根解脱故。夫名食者。必先资益自根
    大种。后乃及余。饮?n色时于自根大尚不为
    益。况能及余。由彼诸根境各别故。有时见
    色生喜乐者。缘色触生是食非色。又不还者
    及阿罗汉解脱食贪。虽见妙食而不生喜。
    无所益故。已说段食界系及体触思识三。次
    当显示触谓根境识三和所生。心所缘起中
    已广思择。思谓意业。识谓了境。此三唯有漏。
    通三界皆有。如是四食体总有十六事。唯后
    三食说有漏言。显香等三不滥无漏。何缘
    无漏触等非食。食谓能牵。能资诸有可厌可
    断爱生长处。无漏虽资他所牵有。而自无有
    牵有功能。非可厌断爱生长处。故不建立在
    四食中。即由此因望他界地。虽有漏法亦非
    食体。他界地法虽亦为因能资现有。而不能
    作牵后有因。故不名食。诸无漏法现在前时。
    虽能为因资根大种。而不能作牵后有因。虽
    暂为因资根大种。而但为欲成己胜依。速
    趣涅??永灭诸有。自地有漏现在前时。资现
    令增能招后有。由此已释段食为因招后有
    义。谓触等食牵后有时。亦牵当来内法香
    等现内香等。资触等因令牵当有。亦能自取
    当来香等为等流果是故段食与后有因同一
    果故。亦能牵有故名为食。然香味触体类有
    三。谓异熟生等流长养。由外香等觉发身
    中内香味触令成食事。故所说食其理定成。
    如契经说。食有四种。能令部多有情安住。
    及能资益诸求生者。言部多者。显已生义。
    诸趣生已皆谓已生。复说求生。为何所目。
    此目中有。由佛世尊以五种名说中有故。
    何等为五。一者意成。从意生故。是牵引业所
    引果义。若尔此应有太过失。不尔。中有不
    揽外缘精血等物以成身故。二者求生。多喜
    寻察当生处故。生谓生有。中有多求趣生有
    处。三者食香。身资香食往生处故。四者中
    有。死生二有无间有故。五者名起。死有无
    间支体无缺。身顿起故。或复对向当生决定。
    暂时起故。何缘说食唯有四种。一切有为皆
    有食用。经说涅??亦有食故。如契经说。涅??
    有食。所谓觉支。虽诸有为皆有食用。而就胜
    说。谓大仙尊为所化者。就资有胜唯说四食。
    谓初二食能益此身所依能依。后之二食能
    引当有。能起当有。如次资益引起名色。二
    种有身故立四食。所依谓色即有根身。能依
    谓名即心心所。此中段食资益所依。以有根
    身由此住故。此中触食资益能依。以心心所
    由此活故。如是二食于已生有资益功能最
    为殊胜。思为引业识为种子。引起当有。谓由
    业故能引当来名色二有。业既引已爱润识
    种。能令当有名色身起。故契经说。业为生
    因爱为起因。如是二食于未生有引起功能
    最为殊胜。故唯说此四种为食。此四食中后
    二如生母。生未生故。前二如养母。养已生故。
    余广决择如顺正理。今更应思前释四有。死
    生二有唯一刹那。于此时中何识现起。此识
    复与何受相应。定心无心得死生不。住何性
    识得入涅??。于命终时识何处灭。断末摩者
    其体是何。颂曰
     断善根与续  离染退死生
     许唯意识中  死生唯舍受
     非定无心二  二无记涅??
     渐死足齐心  最后意识灭
     下人天不生  断末摩水等
    论曰。断善续善离界地染。从离染退命终受
    生。此六位中唯许意识。皆是意识不共法故。
    五识于此无有功能。生言兼摄中有初念。意
    识虽具三受相应。而死生时唯有舍受非苦
    乐受。性不明利顺死生时苦乐二受。性极明
    利不顺死生。非明利识有死生义。以死生时
    必昧劣故。由此故说。下三静虑唯近分心有
    死生理。以根本地无舍受故。虽说在意识得
    有死生。而非在定心有死生理。非界地别有
    死生故。设界地同极明利故。由胜加行所引
    发故。又在定心能摄益故。必由损害方有命
    终。诸在定心非染污故。必由染污方得受
    生。异地染心亦摄益故。无命终理加行起故
    无受生理。异地染心必胜地摄。无容乐往劣
    地受生。异地无记。以非染污加行起故。亦
    无生死亦非无心。有死生义理相违故。死有
    二种。或他所害。或任运终。处无心位他不
    能害。有殊胜法任持身故。处无心位非任运
    终。入心定能引出心故。谓入心作等无间缘。
    取依此身心等果法。必无有别法能碍令不
    生。若所依身将欲变坏。必定还起属此身心。
    方得命终更无余理。又有契经证非无心命
    终故契经说。无想有情由想起已从彼处殁。
    非无心位可得受生。必由胜心现所引故。住
    昧劣位而受生故。离起烦恼无受生故。亦有
    契经证非无心受生。故契经言。识若不入母
    胎中者。名色得成羯剌蓝不。乃至广说。然
    死有心虽通三性。而阿罗汉必无染心。虽有
    善心及二无记。而强盛故不入涅??。入涅??
    心唯二无记。谓威仪路或异熟生。若说欲界
    有舍异熟入涅??心。通二无记。若说欲界
    无舍异熟入涅??心。但威仪路。必无离受而
    独有心。劣善何故不入涅??。以彼善心有异
    熟故。诸阿罗汉厌背未来诸异熟果。入涅??
    故。若尔住异熟应不入涅??。不尔。已简言
    厌背未来故。何不厌背现在异熟。知依现异
    熟永断诸有故。依现异熟证无学果。知彼有
    恩不深厌患。诸阿罗汉深厌当生。故命终时
    避彼因善。唯二无记势力劣故。顺于昧劣相
    续断心。故入涅??唯二无记。眼等诸识虽依
    色根而无方所。况复意识。然约身根灭处说
    者。若顿死者。意识身根?H然总灭。非有别
    处。若渐死者。往下人天于足齐心如次识
    灭。谓堕恶趣说名往下。彼识最后两足处灭。
    若往人趣识灭于齐。若往生天识灭心处。诸
    阿罗汉说名不生。彼最后心亦心处灭。有余
    师说。彼灭在顶。正命终时于足等处身根灭
    故。意识随灭。临命终时身根渐减。至足等
    处?H然都灭。如以少水置炎石上。渐减渐
    消一处都尽。必无同分相续为因能无间生
    所趣后有。唯渐命终者。临命终时有为断末
    摩。苦受所逼无有别物。名为末摩。然于身中
    有别处所。风热炎盛所逼切时。极苦受生即
    便致死。得末摩称。如有颂曰
     身中有别处  触便令命终
     如青莲花须  微尘等所触
    若水火风不平缘合。互相乖反或总或别。势
    用增盛伤害末摩。如以利刀分解支节。因斯
    引发极苦受生。从此须臾定当舍命。由兹理
    故名断末摩。非如斩薪说名为断。如断无觉
    故得断名。好发语言讥刺于彼。随实不实
    伤切人心。由此当招断末摩苦。何缘地界非
    断末摩。以无第四内灾患故。内三灾患。谓
    风热痰水火风增随所应起。有说此似外器
    三灾。此断末摩天中非有。然诸天子将命终
    时。先有五种小衰相现。一者衣服严具绝可
    意声。二者自身光明?H然昧劣。三者于沐
    浴位水?v着身。四者本性嚣驰今滞一境。
    五者眼本凝寂今数瞬动。此五相现非定命
    终。遇胜善缘犹可转故。复有五种大衰相现。
    一者衣染埃尘。二者花?萎萃。三者两腋汗
    出。四者臭气入身。五者不乐本座。此五相
    现决定命终。设遇强缘亦不转故。世尊于此
    有情世间生住殁中建立三聚何谓三聚。颂

     正邪不定聚  圣造无间余
    论曰。一正性定聚。二邪性定聚。三不定性
    聚。何名正性。谓世尊言。贪无余断。?无余
    断。痴无余断。一切烦恼皆无余断。是名正性。
    何故唯断说名正性。谓此永尽邪伪法故。又
    体是善常。智者定爱故。世尊亦说。圣道名正
    性。经说趣入正性离生故。何名邪性。谓有三
    种。一趣邪性。二业邪性。三见邪性。即是恶趣
    五无间业。五不正见如次为体。于二定者学
    无学法。五无间业如其次第。定趣离系地狱
    果故。成就此者得此聚名。即名为圣。造无间
    者。正脱已脱。烦恼缚故说名为圣。圣是自在
    离系缚义。或远众恶。故名为圣。获得毕竟离
    系得故。或善所趣。故名为圣。中无间隔。故名
    无间。好为此因故名为造。正邪定余名不定
    性。彼待二缘可成二故。非定属一得不定名

    说一切有部显宗论卷第十五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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