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陆中国当代佛教网-藏经阁!

微博 微信
欢迎关注
中国当代佛教网公众号
客服

注册登录

网站导航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论藏 > 毘昙部四 >
  • 阿毘达磨藏显宗论卷第12辩缘起品第四之一

    辩缘起品第四之一

    已依三界辩得心等诸法差别今应思择三
    界是何处别有几颂曰
     地狱傍生鬼  人及六欲天
     名欲界二十  由地狱洲异
     此上十六处  名色界于中
     初二二三三  第四静虑八
     无色界无处  由生有四种
     依同分及命  令心等相续
    论曰。那落迦等下四趣全。及天一分眷属中
    有。并器世间。总名欲界。天一分者。谓六欲
    天。一四大王众天。二三十三天。三夜摩天。四
    覩史多天。五乐变化天。六他化自在天。如是
    欲界地狱趣等。并器世间总有十处。地狱洲
    异分为二十。八大地狱名地狱异。一等活地
    狱。二黑绳地狱。三众合地狱。四号叫地狱。五
    大叫地狱。六炎热地狱。七大热地狱。八无间
    地狱。言洲异者。谓四大洲。一南赡部洲。二东
    胜身洲。三西牛货洲。四北俱卢洲。如是十
    二并六欲天傍生饿鬼处成二十。若有情界
    从自在天至无间狱。若器世界乃至风轮皆
    欲界摄。已说欲界并处不同。此欲界上处有
    十六。谓初静虑处唯有二。二三各有三。第
    四独有八。器及有情总名色界。言初静虑处
    有二者。一梵众天。二梵辅天。第二静虑处有
    三者。一少光天。二无量光天。三极光净天。第
    三静虑处有三者。一少净天。二无量净天。三
    遍净天。第四静虑处有八者。一无云天。二
    福生天。三广果天。并五净居处合成八。五净
    居者。一无繁天。二无热天。三善现天。四善见
    天。五色究竟天。此十六处诸器世间并诸有
    情。总名色界。何缘大梵及无想天。无寿
    量等殊不别建立。不应别立大梵一故。要依
    同分立天处名。非一梵王可名同分。虽寿量
    等与余不同。然由一身不成同分。故与梵辅
    合立一天。高下虽异然地无别。无想有情与
    彼广果。寿身量等无差别故。亦无异因。故
    不可立为第四处。无色界中都无方处。以无
    色法去来无表。皆无方所理决定故。但异熟
    生胜劣差别。说有四种。一空无边处。二识
    无边处。三无所有处。四非想非非想处。如是
    四种名无色界。由生胜劣非由方所。以于是
    处得彼定者命终即于是处生故。复从彼殁
    生欲色时。即于是处中有起故。由渐离欲渐
    得彼定。及生劣胜次第如是。随生因力果少
    多故。于无色界受生有情。以何为依心等相
    续。何缘于此?H复生疑。以诸法中都无有
    我。心心所法在欲色界。依托色身可相续转。
    于无色界既无色身。心等应无相续转义。为
    显彼有依故作是说。依同分及命心等相续。
    及声摄余不相应行。谓得及非得异生性生
    等法转所赖故名为依。心等转时要托彼故。
    眼等四识一一皆用无间灭意及自色根为其
    所依。及为依性。以自色根所依大种身根及
    大同分命根得等生等但为依性。身识即用
    意及身根。为其所依及为依性。但以身根
    所依大种同分命根。得等生等为其依性非
    为所依。意识但以无间灭意为其所依。及为
    依性。身根及大同分命根。得等生等但为依
    性。如是欲色有情心等。依色同分命等相
    续。无色有情以无色故。但依同分及命根等
    心等相续。非无有依。依与所依二相别者。
    要由彼有此方得转。无则不转是为依相。定
    有彼相及随变者。是谓为依及所依相。虽
    彼诸法为心等依。而或有时心等不转。此由
    别法为障碍故。心等转位必有彼依。故彼
    得为心等依相。现见心等于死身内毕竟不
    生。于生身中虽暂时灭。而定当起。故彼色
    等依相极成。由此故知。色声香等于心心所
    不能为依。以外事中有色声等。然心心所曾
    不转故。心等不随无间灭意定有转变。如何
    可说。彼为所依。夫随变者。谓令改易。由前意
    灭。后心等起。何非所依。非同分等为心等
    依。如眼等根无间灭意。故所依相与依相别。
    如是欲色诸有情心。四蕴俱生灭为依性。唯
    一色蕴得为所依。酒等恼时心虽转变。而无
    意识色为所依。夫成所依定能生变。意识非
    定随色变生。以无色时心亦有故。可为依性
    非作所依。是故六识在欲色界。得以四蕴为
    俱生依。无色意识以无色故。彼俱生依唯通
    三蕴。若尔何故但言无色心等依于同分及
    命。此说定同无乱依故。谓心心所虽互为依
    而非定同。不自依故亦非无乱。在此地生。乱
    起自他心心所故。同分及命心等同依。又此
    地生唯此地故。依此设起不同地心。由此还
    令自地心起。唯依此二名此地生。牵引业生
    无间断故。由斯说是同不乱依。心等不然。故
    略不说。若无此二余地四蕴现在前时。尔时
    有情应名余地非此地摄。自地先业所牵引
    果不相续故。然不应许。是故当知。如欲色界
    身同分命为心等依。虽或有时异地心起。而
    依身等。于此生中后定当牵自地心起。如是
    无色虽无有身。心等定依同分及命。故颂偏
    说。同分命根此是牵引。业异熟故。是余异熟
    相续住因。譬如树根茎等依住。现见诸树叶
    枝茎等。虽同种生而依根住。是故不应谓眼
    根等唯依业住无别有依。由斯已释。生无色
    界业生心等须别依因。故本论中不作是说。
    心转即用受等为依。即由此因得非得等。及
    声总显不说别名。谓彼非唯业所生故。设业
    生者非恒续故。由此总说名为识缘。不说受
    等为识依性。如何彼法为心等依。谓彼若无
    自地心等必不生故。犹如身等。或由彼是无
    乱因故。非生上地成就下善。又无成异地异
    生性等。故彼为依性其理极成。有余师言。如
    坑堑等。虽无风等灯焰不生。彼法若无心等
    不起。故知心等用彼为依。或有门人作是征
    请。不相应行应如色身。亦能为依生意识等。
    故但为说不相应行为心等依。非无色界俱
    生四蕴无相依义然于此中心与受等为所依
    性。非彼受等为心所依。非所随故。要心总了
    境界相时。受等方能取差别相。故彼随心心
    非随彼。然心心所名互相随。互随转者。同一
    果故。何缘不说欲色界中此二为依心等相
    续。而但说彼依于色身。欲色界中身同分等。
    虽恒相续。皆能为依而身?显。是故偏说。或
    为成立同分命根离身别有。故作是说。非于
    无色或余地中业生心等恒现前故。或显同
    分及命根等亦依身转。故作是说。虽彼与身
    互相依止。而身胜故偏说为依。岂不命根为
    身依性亦是殊胜。命根若无。身根等法皆不
    转故。虽无命根彼皆不转。而身多为灾横等
    缘。命等随身亦有损益。故身与彼为依义胜。
    即由此义对法诸师。说无色中以无身故。同
    分命等更互相依。如本论说云何欲界。谓有
    诸法欲贪随增。色无色界亦复如是。为显诸
    法三界现行。非皆彼系。故作是说。虽诸烦
    恼皆所随增。贪多现行故偏说一。言欲贪者。
    谓欲界贪。色无色贪亦复如是。欲所属界说
    名欲界。如是类释上二界名。又欲之界名为
    欲界。由此界能任持欲故。色无色界应知亦
    然。若界有色而无定者。是名欲界。若界有色
    亦有定者。是名色界。若界无色而有定者。是
    无色界。三界为一为复有多。三界无边如虚
    空量。故虽无有始起有情无量无边。佛兴于
    世一一化度无数有情。令证无余般涅??界
    而不穷尽。犹若虚空世界当言云何安住当
    言傍住。故契经言。譬如天雨滴如车轴。无
    间无断从空下注。如是东方无间无断。无量
    世界或坏或成。如于东方南西北方亦复如
    是。不说上下。有说亦有上下二方。余部经中
    说十方故。色究竟上复有欲界。于欲界下有
    色究竟。如是展转世界无边。若有离一三界
    贪时。一切三界贪皆灭离。依初静虑起通慧
    时。所发神通但能往至自所生界。梵世非余。
    所余通慧应知亦尔。勿有于境太过失故。已
    说三界。趣复云何。何处几种。颂曰
     于中地狱等  自名说五趣
     唯无覆无记  有情非中有
    论曰。于三界中随其所应说有五趣。如自名
    显。谓前所说地狱傍生鬼及人天。是名五趣。
    唯于欲界有四趣全。三界各有天趣一分。为
    显有界非趣所摄。故三界中说有五趣。善
    染无记有情无情及中有等。皆是界性。趣体
    唯摄无覆无记。及与有情而非中有。言趣体
    唯摄无覆无记者。唯异熟生为趣体故。由此
    已释趣。唯有情无情中无异熟生故。趣体唯
    摄无覆无记。如七有经定应信受。经说七有。
    谓地狱有。傍生有。饿鬼有。天有人有。业有
    中有。此中业有是五趣因。简趣异因。是故别
    说。此经为显趣体唯摄无覆无记。故简异因。
    理亦应然。若善染法是趣体者。趣应杂乱。一
    趣身中多趣惑业。皆可现起及成就故。业如
    中有俱别说故。是趣因故定非趣摄。非如见
    浊。有处说见是烦恼故。无处说业是趣体故。
    不可为例。唯异熟生是诸趣体。何缘证知。契
    经说故。经说。舍利子作是言。具寿。若有地
    狱诸漏现前故造作增长。顺地狱受业。彼身
    语意曲秽浊故。于那落迦中受五蕴异熟。异
    熟起已名那落迦。除五蕴法彼那落迦都不
    可得。此中既说。除异熟生色等五蕴无别地
    狱。异熟起已名那落迦。故知趣体唯是异熟。
    发地狱业名地狱漏。招地狱生名地狱业。非
    此漏业即地狱体论说五趣。一切随眠所随
    增者依。趣及趣能结生心说。故无失中有非
    趣何。缘故知由经论理为。定量故。且由经者。
    谓七有经别说五趣因方便故。言由论者。
    施设论说。四生摄五趣。非五摄四生。不摄者
    何。所谓中有法蕴论说。眼界云何。谓四大种
    所造净色。是眼眼根眼处眼界。地狱傍生鬼
    人天趣。修成中有。言由理者。趣谓所往中有
    不应是所往处。由此能往所往趣故。又彼即
    于死处生故。非所往处故非趣摄。若尔无色
    亦应非趣死处生故。不尔。无色死处即生不
    往余处。中有虽是死处即生。然往余处故非
    趣体。言中有者。谓中有地死生中间决定有
    故。生有无间容起死有。故无本有名中有过。
    或容彼在异类二生中间起故。名为中有。不
    可说在二趣中间。故名中有。对执中有是趣
    摄宗因不成故。于前所说诸界趣中。如其次
    第识住有七。其七者何。颂曰
     身异及想异  身异同一想
     飜此身想一  并无色下三
     故识住有七  余非有损坏
    论曰。谓若略说。欲界人天并及下三静虑无
    色。此七生处是识住体。若广分别应随契经。
    有色有情身异想异。如人一分。天是第一识
    住一分。天者谓欲界天及初静虑。除劫初起。
    言有色有情者。是成就色身义。言身异者。
    谓彼色身种种显形状貌异故。彼由身异或
    有异身。故彼有情说名身异。言想异者。谓彼
    苦乐不苦不乐想差别故。彼由想异或有异
    想。或习异想以成其性。故彼有情说名想异。
    有色有情身异想一如梵众天。谓劫初起。是
    第二识住。所以者何。以劫初起彼梵众天同
    生此想。我等皆是大梵化生。大梵尔时亦生
    此想。是诸梵众皆我化生。何缘梵众同生此
    想。由见梵王处所形色及神通等皆殊胜故。
    又观大梵先时已有己及余天后方生故。彼
    不能见从上地殁依初静虑发宿住通。不能
    了知上地境故。何缘大梵亦生此想。彼才发
    心众便生故。谓己所化非速殁故。或愚业果
    感赴理故。或见己身形状势力寿威德等过
    余众故。由是缘故。梵众梵王身虽有殊而生
    一想。言身异者。初静虑中有表无表寻伺多
    识。为因感身有差别故。安立众生身有异故。
    有色有情身一想异。如极光净天。是第三识
    住。此中举后兼以摄初。应知具摄第二静虑。
    若不尔者。彼少光天无量光天何识住摄。
    彼二既有第三识住相。无缘可说非识住所
    收。故知此中依举显理说诸识住。非但如言
    彼天中无有表业等。为因所感差别身形。故
    言身一。此显同处身相无异。非说处别。第二
    静虑喜舍二想杂乱现前。故言想异。由彼天
    众厌根本地。喜根已起。近分地舍根现前厌
    近分地。舍根已起。根本地喜根现前譬如有
    人。于诸饮食若素若腻欣厌互增。有色有情
    身一想一。如遍净天。是第四识住。言身一
    者。释义如前。唯有乐想故名想一。遍净天乐
    寂静微妙。常生欣乐无起厌时。是故无由近
    分交杂。故唯依此立想一名。初静虑中由染
    污想。故言想一。以于非因起戒禁取执为因
    故。第二静虑由二善想。故言想异。由等至
    力二受交参而现前故。第三静虑由无记想。
    故言想一。纯一寂静异熟乐受而现前故。下
    三无色名别如经。即三识住是名为七。释三
    无色如顺正理。此中何法名为识住。谓彼所
    系五蕴四蕴识于其中乐住着故。有余师说。
    唯有情数得识住名。契经说故。为显诸识所
    住着事。故契经说七识住名。由此余处非识
    住摄。以彼处识有损坏故。识于其中不乐住
    着。余处者何。谓诸恶处。第四静虑及有顶天。
    云何于中识有损坏。损坏识法于中有故。
    何等名为损坏识法。谓诸恶处有重苦受能
    损于识。第四静虑有无想定及无想事。有顶
    天中有灭尽定。能坏于识令相续断。复说若
    处余处有情心乐来止。若至此处不更求出。
    说名识住。于诸恶处二义俱无。第四静虑心
    恒求出。谓诸异生求入无想。若诸圣者乐净
    居等。若净居天乐证寂灭。有顶昧劣故非识
    住。有说。若识爱力执受安住其中。说名识
    住。一切恶处净居天等。业力执受安住其中。
    无想有情及有顶处。见力执受安住其中。由
    是皆非识住所摄。有余复说。众生有三。所谓
    乐着诸境乐想。乐着境者。人及欲天。乐着乐
    者。下三静虑。乐着想者。下三无色。唯于此处
    立识住名。余无此三。故非识住。相承说者。若
    处具有见修所断。及无断识立识住名。异此
    便非识住所摄。欲界无定就所依说。有无漏
    识。非想有定就自性说。无无漏识。或欲人
    天。一身容有具三识义。非想不尔。第四静虑
    虽具三识。而五处全一处少分。不具三识。
    故少从多不立识住。是故识住数唯有七。如
    是解释七识住已。因兹复辩九有情居。其九
    者何。颂曰
     应知兼有顶  及无想有情
     是九有情居  余非不乐住
    论曰。前七识住及第一有无想有情是名为
    九。诸有情类唯于此九欣乐住故。立有情居。
    谓诸有情自乐安住。所依色等实物非余。以
    诸有情是假有故。然诸实物是假所居。故有
    情居唯有情法。以有情类于自依身爱住增
    强。非于处所。又于处所立有情居。则有情居
    应成杂乱。居无杂乱唯有内身。故有情居唯
    有情法。既言生已名有情居。知有情居不摄
    中有。又诸中有非久所居。故诸有情不乐安
    住。又必应尔。由本论说。为显生处立有情居。
    于生死中为显诸识。由爱住着建立识住。显
    诸有情于自依止爱乐安住。立有情居。故此
    二门建立差别。有顶无想既非识住。如何可
    说为有情居。此责不然。义各异故。由此二处
    有坏识法。识不乐居故非识住。然彼二处成
    有情身。有情乐居故九所摄。谓若有处余乐
    来居不乐迁动。有情居摄。余处皆非不乐住
    故。言余处者。谓诸恶处第四静虑除无想天。
    恶处皆非有情居者。谓非余处有乐来居。亦
    无住中。不乐迁动。第四静虑除无想天。所
    余皆非有情居者。虽从余处有乐来居。然非
    住中不乐迁动。谓广果等。若诸异生乐入无
    想。若诸圣者乐入净居或无色处。净居天处
    乐入涅??。故彼皆非有情居摄。因七识住。
    已辩有情居余契经中。复说四识住。其四者
    何。颂曰
     四识住当知  四蕴唯自地
     说独识非住  有漏四句摄
    论曰。如世尊言。识随色住。广说乃至。识随行
    住。此四识住其体云何。谓唯除识有漏四蕴。
    又此唯在自地非余。非识乐随余地蕴住。虽
    依余地蕴识亦现前。而余地蕴中识不乐住。
    喜爱润识令于蕴中增长广大。契经说故。非
    于余地色等蕴中喜爱能润识令增长广大。
    故余地蕴非识住摄。又自地中唯有情数唯
    自相续。立为识住。非非情数。他相续中识随
    乐住如自相续。有余师说。彼亦识住。以于
    其中喜爱润识亦令增长及广大故。已依自
    宗建立识住。当说建立识住因缘。此中云何
    识非识住。又此识住其义云何。谓识于中由
    喜爱力。摄为所住及为所著。是识住义。识
    随色住住。色着色。契经说故。若尔识蕴应成
    识住。世尊亦说。于识食中有喜有染。有喜染
    故识住其中。识所乘御理应如是。唯说四者
    为令于识除我见心。故于识中不说识住。如
    说莎底契经中言。我达世尊所说法教。驰流
    生死唯识非余。识谓世尊异名说我。为欲除
    灭彼我见心。显识依他体非是我我所依性。
    非谓能依。故识住门唯说有四。实非识住。但
    四非识。今谓世尊所说识住唯色等四。不言
    识者。由但色等于三时中与续有识为助伴
    故。谓唯色等与识俱生。过未亦能为识助
    伴。令续有识生死驰流。识则不尔。故非识
    住。且眼等根及俱色等。与俱生识为所依依。
    已灭未生但为识境。是故色蕴于三时中望
    续有识。能为助伴。现在受等与识俱生。为
    俱有因。一分与识同缘一境有助伴用。已灭
    未生俱为识境。是故受等亦于三时望续有
    识能为助伴。识虽过未望续有识少有助能。
    而俱生中全无助力。不俱起故。色等望识具
    二助能。识唯去来故非识住。故非情数及他
    身中。色等四蕴亦非识住。由彼望识但为所
    缘。不具二门助伴用故。住谓所住。是续有识
    引自果时能为依义住或所著。是续有识引
    自果时能为境义。自身色等可有与识同一
    境义。设不同境然能为依。具二助能故立识
    住。非有情数他身色等。则不如是。故非识
    住。如何定知识住道理如是安立。契经说故。
    如世尊言。有四依取所缘识住。识随色住。住
    色着色。是识与色或俱时生依于色住。或于
    色境缘而生着。何缘生着。前说于中喜爱润
    故。如是乃至识随行住。皆应广说。曾无有说
    识随识住。随谓亲附。或谓邻近。去来定说为
    疏远故。现在色等亲近于识。与识俱生名识
    随住。定无有识与识俱生。故不应言识随识
    住。由此经故。唯余四蕴与续有识为伴义成。
    有四依取。世尊说故。言依取者。谓色等四为
    生死依。烦恼所取或即为依摄取众苦。由
    是无漏非住理成。唯说依取为识住故。无漏
    色等灭依取故。即彼经说。?刍当知。若于色
    界已得离贪。于所随色意生系断。此系断故。
    即能缘识无复住着。增长广大。广说受等。
    三界亦然。即由此经义准三世。色等四蕴皆
    识住摄。为显色等与识异故。我所承宗作如
    是说。若法与识可俱时生。识所乘御如人船
    里。此法可说识住非余。如是所言。意简识
    住与识类别。非为欲遮去来色等言非识住。
    虽许去来亦识住摄。而非情数非识住收。现
    在与识尚为疏远。况在去来可名识住。自身
    色等虽在去来与识疏远。而于现在与续有
    识极相亲近。由种类同亦名识住。如现在世
    异心无心两位自身色行二蕴。去来色等理
    亦应然。具二助能相不失故。由此色等自相
    续中三世所摄。皆名识住。七四识住皆唯有
    漏。为十摄四。四摄七耶。非遍相摄。可为四
    句。有七非四。乃至广说。第一句者。谓七中
    识。第二句者。谓诸恶处。第四静虑及有顶中
    除识余蕴。第三句者。七中四蕴。第四句者。谓
    除前相七中有识。四中无者。由此二门建立
    异故。若法与识互为因果。识乐随转立七识
    住。若法与识可俱时生能为助伴。立四识住。
    由所化生禀性差别。故说七四识住不同。或
    乐别缘。或乐总了。或乐遍了诸法自相。或于
    自相不乐遍知。或耽着爱或耽着见。或有自
    相烦恼力强。或有共相烦恼力强。或乐境界。
    或乐生死。如是等类性别无边。已说识住。于
    前所说诸界趣中。应知其生略有四种。其四
    者何。颂曰
     于中有四生  有情谓卵等
     人傍生具四  地狱及诸天
     中有唯化生  鬼通胎化二
    论曰。前所说界通情非情。趣唯有情。然非遍
    摄。生唯遍摄故说有情。无非有情名众生故。
    然有情类卵生胎生湿生化生。是名为四。生
    谓生类。诸有情中虽余类杂而生类等。言生
    类者。是众生义。若尔界趣应亦名生。不尔。界
    通情非情故。趣虽有情而非遍故。此唯情遍
    独立生名。所承诸师咸作是释。缘业合起故
    说为生。谓诸有情有卵胎湿三缘和合别别
    而生。有无别缘唯业力合。五蕴四蕴如应顿
    生。彼业力强不待缘故。今释一切皆业合生。
    佛说有情业所生故。有业生果待卵等缘方
    有差别。有业生果不待外缘自有差别。若说
    一切皆业合生。如何说为卵胎生等。不可卵
    等从业合生名卵等生。彼非情故。不说一切
    唯业合生。不说卵等体生由业。但说一切皆
    业合生。业合生时有缘卵等。从缘?勘鹈??br> 等生。若说业生名应非别。言卵生者。谓诸有
    情生从卵[谷-禾+卵]。如鹅?等。言胎生者。谓诸有情
    生从胎藏。如象马等。言湿生者。谓诸有情从
    皮肉骨牛粪油滓水等和合??润气生。如虫
    飞蛾蚊蚰蜒等。言化生者。谓诸有情不待三
    缘无而?H有。具根无缺支分顿生。如那落
    迦天中有等。化生体兼五蕴四蕴。余三但用
    五蕴为体。有说。皆通异熟长养。有说。一切体
    唯异熟随于何趣各具几生。且人傍生。各具
    四种。人卵生者。谓如世罗。邬波世罗生从
    鹄卵。鹿母所生三十二子。给孤独女二十五
    子。般遮罗王五百子等。人胎生者。如今世
    人。人湿生者。如曼驮多遮卢邬波遮卢鸽?
    ?罗卫等。人化生者。唯劫初人。此四生人皆
    可得圣。得圣无受卵湿二生。以圣皆欣殊胜
    智见。卵湿生类性多愚痴。或诸卵生生皆再
    度。故飞禽等世号再生。圣怖多生故无受义。
    湿生多分众聚同生。圣怖杂居故亦不受。傍
    生三种现所共知。化生如龙妙翅鸟等。一切
    地狱诸天中有。皆唯化生。有说。饿鬼唯化生
    摄。有说。饿鬼亦有胎生如饿鬼女白目连曰
     我夜生五子  随生皆自食
     昼生五亦然  虽尽而无饱
    于四生内何者最多。有说。湿生。现见多故设
    有肉等聚广无边。下越三轮上过五净。容遍
    其量顿变为虫。是故湿生多余三种。有余师
    说。化生最多。谓二趣全三趣少分及诸中有。
    皆化生故。一切生中何生最胜。应言最胜唯
    是化生。支分诸根圆具猛利。身形微妙故胜
    余生。若尔何缘后身菩萨得生自在。不受化
    生见受胎生。有大利故。谓引亲属入正法
    故。令所化生练磨心故。令余族类生尊敬故。
    息诸外道谤为幻故。留遗身界饶益他故。又
    与化生时不同故。问答决择如顺正理

    说一切有部显宗论卷第十二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免责声明:本网站为佛教网站,非赢利性网站,内容多转载自网络,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网站所有文章、内容,转载,功德无量。(未经允许,禁止复制网站模板)

联系QQ:  站长信箱:zgddfj@163.com

[京ICP备16063509号-1]

得雅他 贝堪则 贝堪则 玛哈贝堪则 惹杂萨目 嘎喋 梭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