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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毘达磨顺正理论卷第73辩智品第七之一

    辩智品第七之一

    如是已依诸道差别。建立贤圣补特伽罗。所
    依道中作如是说。正见正智名无学支。故于
    此中应审思择。为有慧见非智。及有慧智非
    见。而别建立见智二支。亦有云何。颂曰
     圣慧忍非智  尽无生非见
     余二有漏慧  皆智六见性
    论曰。慧有二种有漏无漏。唯无漏慧立以圣
    名。此圣慧中八忍非智性。所以者何。非决断
    性故唯决断义是智义故。如何八忍不能决
    断。自所断疑得随相续生故。或求见境意乐
    止息。加行奢缓说名为智。诸忍正起推度意
    乐。加行猛利故非智摄。而名见者推度性故。
    尽及无生二智非见性。推度意乐一向止息
    故。所起加行极奢缓故。而名智者决断性故。
    所余皆通智见二性。已断自疑推度性故。谓
    前八忍尽无生余。有学八智无学正见。一一
    皆通见智性摄。岂不忍余诸无间道。亦自所
    治惑得随生。无非正起推度意乐。加行猛
    利应非智摄。尽无生余解脱道等。此相违故
    皆应非见。此难不然。余无间道无自品疑得
    随相续生故。又彼唯见曾所见境。非如八忍
    极违智故。余解脱等非全息求。所起加行非
    极奢缓。以皆于后有所作故。由此一切皆通
    二种。并具推度决断用故。诸有漏慧皆智性
    摄。于中唯六亦是见性。谓五染污见世正见
    为六。有余师说。能发身语五识所引。及命终
    时意识相应。善有漏慧亦非见性。外门转故
    如能引故。势力劣故。此亦不然。不应许故。非
    决定故。契经说故。谓不应许唯内门转。方是
    见性勿圣慧中。外身命住非见性摄。然契经
    说。于外身循身观是见性摄。亦非决定如五
    识身。所引意识如是性转。以彼善等所引意
    识。有时亦是不善等故。由此不应所引意识
    同。能引五识是无分别性。如契经说。有命终
    时得正见俱善心心所。故说所有意地善慧。
    皆见性摄于理为善。如是所说圣有漏慧。皆
    择法故并慧性摄。智有几种相别云何。颂曰
     智十总有二  有漏无漏别
     有漏称世俗  无漏名法类
     世俗遍为境  法智及类智
     如次欲上界  苦等谛为境
    论曰。智有十种摄一切智。一世俗智。二法
    智。三类智。四苦智。五集智。六灭智。七道智。
    八他心智。九尽智。十无生智。如是十智总唯
    二种。有漏无漏性差别故。如是二智相别有
    三。谓世俗智法智类智。前有漏智总名世俗。
    瓶衣等物性可毁坏。显在俗情故名世俗。此
    智多取世俗境故。多顺世间俗事转故。从多
    建立世俗智名。非无取胜义顺胜义事转。然
    是爱境无胜功能。息内众惑故非无漏。或复
    出世引发世间得世俗名。体即无智智随属
    彼得彼智名。意显此名目有漏智。有说。诸
    趣名为世俗。此智多是往诸趣因。从果为名
    名世俗智。有说。此智无始时来。生死身中显
    现而转。由此故立世俗智名。或诸有中随流
    无绝名世俗智。以一切时随顺诸有相续转
    故。或复此智于一切境。能遍映发得世俗名。
    独能遍缘一切法故。后无漏智分为二种。法
    类二名所目别故。此二名义如前已释。然有
    师释。类谓比类以所现见事比不现见境。比
    量所摄得类智名。此释不然。说实见故。谓非
    比量智可立实见名。诸契经中总说法类。若
    如实见苦则定见非我。于四圣谛如实见故。
    能如实见四圣谛故。有如是等无量契经。又
    圣位中等决定故。谓见迹者等决定知诸行
    非常。诸法非我涅??寂静。非真现见可与比
    知等是决定。谓以此类彼名为比知。彼非决
    定然亦有异故。由此真见与比度知。理不应
    言等是决定。非诸圣智有比度理。故有智者
    必不应言。有圣谛境比智所证。又圣应无缘
    灭智故。谓若类智比智摄者。则应缘灭法智
    亦无。以灭总非现见事故。然许现量总有三
    种。依根领纳觉慧别故。依根现量。谓依五根
    现取色等五外境界。领纳现量。谓受想等心
    心所法正现在前。觉慧现量。谓于诸法随其
    所应证自共相。此中若就依根领纳。说类智
    境非现见事。则灭法智理亦应无。灭非依根
    领纳境故。若就觉慧则不应言。类智所缘是
    比智境。是故一切如理所引。实义决择皆现
    量智。类智既然故现量摄。是名二智相别成
    三。定心相应圣行相转。有漏无漏二智何别。
    无漏于境行相明利。彼有漏智与此相违。如
    ?A地罗余木二炭。于所烧炼势用不同。及胜
    劣香能熏用别。炎铁草火热势有殊。二智相
    望差别亦尔。或俗智后起增上慢。无漏不然
    故有差别。又世俗智与法类智。境有宽?故
    有差别。谓世俗智遍以一切有为无为为所
    缘境。以契经说有世俗智能遍知苦。广说乃
    至遍知虚空非择灭。故亦有以非我行相。总
    缘一切法为境。以契经说诸行非常。一切法
    非我涅??寂静故。然有经说。能以正慧观一
    切法为非我者。虽一切法实皆非我。而此一
    切声非总目。诸法唯目苦谛所摄法尽故。次
    复言此能厌苦。有余于此作是释言。此慧实
    能缘一切法。然此行相本为厌果。故偏依彼
    说厌苦言。如为烧舍而纵于火。然火起时亦
    烧余物。此不应理。此经复言此道力能得清
    净故。闻思二慧亦能遍缘。作一切法非我行
    相。此道岂能得清净果。若谓说此能得清净。
    不言即此是能清净故无有过。理亦不然。如
    遮余道说此言故。如契经说。唯有此道能得
    清净更无余道。岂可于彼亦作是言。能得清
    净非是能净。故知此经说以正慧。观一切法
    为非我者唯目苦谛。所摄诸法非收余法说
    一切声。如言诸行皆非常苦。而非圣道是苦
    非常。故诸行言唯遍苦谛。此亦应尔唯观苦
    境。起非我行非观余谛。除此以外必应别有。
    总观诸法非我行相。诸观行者现所知故。谓
    观行者必应先修。观一切法非我行相。净治
    身器令有堪能。依之趣入缘三义观。若不尔
    者一合我相。所扰乱故应不能修。建立诸法
    无相杂观。法智但缘欲界四谛。以本论说法
    智云何。谓缘欲界系诸行无漏智。缘欲界系
    诸行因无漏智。缘欲界系诸行灭无漏智。缘
    欲界系诸行能断道无漏智。及缘法智缘法
    智地。无漏智是名法智。岂不法智缘四谛
    境。何故复言及缘法智。缘法智地无漏智耶。
    此二亦缘道谛为境。以前所说缘欲界系诸
    行。能断道无漏智言。不能目一切缘道法智。
    但说能缘能断道故。为摄缘余加行解脱胜
    进道摄法智为境。及已离欲身中所起法智
    法忍。为境法智。复说缘法智。缘法智地言。或
    前所言缘断道智。但目缘未至能对治。欲界
    见修所断为境法智。为摄缘余五地法智品。
    为境法智复说后二言。若尔彼文应作是说。
    缘欲界诸行对治无漏智。若作是说总摄能
    缘。一切法智品为境法智尽。以对治言目多
    义故。不尔应有非爱过故。谓缘色界系为
    境。无漏智亦应名法智。有色界行是欲界行
    对治摄故。岂不所言缘欲界行能断道智。亦
    有此失彼无此失。能断道言已遮色界欲对
    治故。谓此依谛辩法智境。道言即显是道谛
    摄。非汝所说亦有道言。故此过失在汝非我。
    又设许彼更置道言。亦不能摄诸法智尽法
    智通能治三界故。又亦应许缘类智品诸无
    漏智是法智摄。类智品亦为欲远分对治。许
    对治言目多义故。由此本论所说无失。类智
    能通缘上二界四谛。由此三智境有差别。即
    于如是三种智中。颂曰
     法类由境别  立苦等四名
     皆通尽无生  初唯苦集类
    论曰。法智类智由境差别。分为苦集灭道四
    智。何缘俗智亦缘苦等。作苦等行相而非苦
    等智。由彼先以苦等行相观苦等已。后时复
    容观苦等境为乐等故。又得如是世俗智已。
    后缘谛疑容现行故。如是六智若无学摄。非
    见性者名尽无生。此二初生唯苦集类。以缘
    苦集六种行相。缘有顶蕴为境界故。金刚喻
    定若缘苦集。与此境同缘灭道异。若尔岂不
    至教相违。如说。于尽有初智生。从此无间能
    自了达无违教失。此于尽言是有第七声非
    境第七故。谓有烦恼无余尽故。有初智生非
    此智生缘尽为境何所违害。彼言意显有惑
    身中。无此智生要有惑尽。于前所说九种智
    中。颂曰
     法类道世俗  有成他心智
     于胜地根位  去来世不知
     法类不相知  声闻麟喻佛
     如次知见道  二三念一切
    论曰。有法类道及世俗智。成他心智。余则不
    然。岂不道智离法类无。应但言三成他心智。
    理实如是为显他心智。但知同类境故作是
    言。谓为显成此法类智。知他无漏心心所法。
    是道智摄非苦集智。以无漏智决定不能。知
    他有漏心心所故。他身无漏心心所法细故
    胜故。非己有漏他心智境其理可然。何缘己
    身无漏他心智。不能知他有漏心心所。于有
    漏境无漏智生。行相所缘异此智故。谓无漏
    智缘有漏时。必是总缘厌背行相。是故决定
    不能别缘他心心所成他心智。以诸圣智缘
    有漏时。必于所缘深生厌背。乐总弃舍不乐
    别观。缘无漏时生欣乐故。既总观已亦乐别
    观。如有见闻非所爱事。总缘便舍不乐别缘。
    于所爱中则不如是。总见闻已亦乐别缘。是
    故于他有漏心等。必无圣智一一别观。成缘
    有漏心无漏他心智。以他心智决定于他心
    心所法别别知故。岂不亦有三念住摄苦集
    忍智。虽有而非但缘一法缘多体故。又他心
    智有决定相。谓不知胜去来二世。并法类品
    不互相知。胜复有三。谓地根位。地谓下地智
    不知上地心。义唯能知自地下地。根谓信解
    时解脱根智。不知见至不时解脱心。位谓不
    还声闻应果独觉大觉。前前位智不知后后
    胜位者心。义唯能知自下根位。然他心智
    及所知境。根地既殊知亦有异。所知有漏心
    心所法。曾未曾得各有十五。谓欲四静虑各
    下中上根能知。但除欲界三品曾未曾得各
    有十二。所知无漏及彼能知。皆除欲三各有
    十二。且诸有漏曾未曾得。下根所摄他心智
    生。随其所应能知下地三根心品。自地下根
    中品亦知自地中品。上品总了自下地三。无
    漏下根他心智起。唯知自地下地下根。中亦
    知中上兼知上。何缘有漏无漏智生。知下地
    心多少有异。有漏三品。可一身成。无漏随
    根立圣者别。尚无有一成二品根。况有成三
    故有差别。如何说一补特伽罗成九品道断
    九品惑。此道差别非根有异。由因渐长后道
    转增。如次能令多品惑断。或诸种性各有
    九品。成一九品必不成余。故前后言无相违
    失。故依上地起下根心。有上根心依下地起。
    地根互胜必不相知。地位位根相对亦尔。此
    他心智不知去来。本为知能缘心心所法故。
    法类二品不互相知。此二如次以欲上界。全
    分对治为所缘故。此他心智见道中无。总观
    谛理极速转故。然皆容作他心智境。三乘圣
    者起此智时。中下二乘必须加行。声闻加行
    或上或中。麟喻但须下品加行。佛无加行随
    欲现前。若诸有情将入见道。声闻独觉预修
    加行。为欲知彼见道位心。彼诸有情入见
    道位。声闻法分加行若满。知彼见道初二念
    心。若为更知类分心故。别修加行至加行满。
    彼已度至第十六心。虽知此心非知见道。是
    故说彼唯知二念。麟喻法分加行若满。知彼
    见道初二念心。若为更知类分心故。别修加
    行至加行满。知彼第八集类智心。有余师言。
    知第十五。有说麟喻知四刹那。谓初二心第
    八十四。此言应理。所以者何。许从知初二念
    心已。唯隔五念知第八心。若复更修法分加
    行。经五念顷加行应成。何不许知第十四念。
    有余亦说知四刹那。谓初二心第十一二。佛
    于一切殊胜功德。随欲现前心自在故。于十
    五念能次第知。以佛世尊三无数劫。精勤修
    习无量资粮。故获难思殊胜妙智。具大势用
    随欲能知。虽此智生亦知心所。然修加行本
    为知心。如空处等名他心智。胁尊者曰。引
    此智生要先知心后方知所。从初但立他心
    智名。引此智时修何加行。先应观察身之显
    形。所乐言音表心差别。谓彼行者初修业时。
    为欲审知他心差别。先审观察自身显形。所
    乐言音因何有别。遂知显等差别由心。次复
    审观他身显等。亦由心异有差别生。由此后
    时离欲身意。调柔清净引胜定生。依定发生
    有威德智。此智真实照见他心。如明珠中种
    种色缕。差别之相了然可得。是名修世俗他
    心智加行。若修无漏他心智时。以观非常等
    苦智为加行。此加行位通缘色心。至成满时
    缘心非色。又加行位缘自他心。至成满时缘
    他非自。尽无生智二相何别。颂曰
     智于四圣谛  知我已知等
     不应更知等  如次尽无生
    论曰。如本论说云何尽智。谓无学位若正自
    知。我已知苦我已断集。我已证灭我已修道。
    由此所有智见明觉。解慧光观是名尽智。云
    何无生智。谓正自知我已知苦不应更知。广
    说乃至。我已修道不应更修。由此所有广说
    乃至是名无生智。由本意乐二智转时。力能
    引起如是解智。非于无漏二智转时。作如是
    解无分别故。谓出二智后得智中。方作如是
    二类分别。此二分别二智后生。是尽无生力
    所引故。此二俗智是彼士用果。故举二果表
    二智差别。理必应然说由此故。依为此义说
    由此声。即是为此所有智义。不尔应言如是
    所有。诸观行者本修行时。定起如斯要期意
    乐。谓我当证阿罗汉时。要应起此自审察智。
    故今出观此智必生。为令此生所起之智。随
    应建立尽无生名。即后智生所依止义。故言
    此释理必应。然岂不二智非见性摄。如何乃
    言智见明等。有作是释乘言便故。然实二智
    是于后时。所起见因故亦名见。谓离尽智后
    出观时。必不现行审察见故。先不动姓及
    后练根。得不动时离无生智。后审察见亦不
    现行。故此见名从果而立。或如见故假立见
    名。如立光名现照转故。光是色处智体非光。
    照用如光名光无失。如是二智实非见体。现
    照如见立以见名。或诸世间决解名见。如言
    我见齐尔所时。此日月轮当被侵蚀定故名
    见。此亦应然即由此因。经作是说解脱智见
    蕴。谓尽无生智要有解脱。此智得生以智为
    体名解脱智。由前因故亦得见名。故此蕴名
    解脱智见。何缘本论作如是言。见云何且诸
    智亦是见。然有见而非智。谓八忍岂不应说
    见外有智。如说。智外有别见耶。应知此中
    说亦声故。见外有智其义已成。若谓不然彼
    论应说所有智皆是见。既言亦是明知有非。
    谓尽无生俗智一分。然智外见分明显说。不
    分明说见外智者为遮僻执。譬喻部师。说于
    下智立忍名想。或如前说有多种因。尽无生
    等亦得名见。何缘论说无生智中。复作是言
    我已知苦等。理但应说不复更知等。二行不
    应俱时转故。若次第转前与尽智。无差别故
    不应重说。应知此说意为遣疑。恐有生疑如
    时解脱。先起尽智后得无生。如是应许不
    时解脱。先起无生后得尽智。为显一切尽智
    先起。故复先说已知等言。或先但言我已知
    等。显时解脱唯有尽智。后复重言我已知等。
    显不时解脱尽后起无生。故虽重言而无有
    失。无生智者何谓无生。正理师言。谓非择灭
    有无生故。此智得生智托无生名无生智。灭
    虽常有而得非常。得彼灭时此智方转。要由
    得起方名有灭。于有灭位此智方生。或无生
    言因彼灭得。如涅??得亦名涅??。经说以
    涅??置在心中故。有彼得位此智方生。智托
    无生名无生智。有余于此作是难言。若托无
    生名无生智。则无生智缘非谛法。是则所说
    违害自宗。无漏慧生唯缘四谛。彼不审察设
    此难词。我上已言于出观后。方起如是分别
    智故。或此托声是有第七。非境第七如尽智
    故。或许此智缘无生得。此苦谛摄非非谛故。
    如是十智互相摄者。谓世俗智摄一全一少
    分。法类智各摄一全七少分。苦集灭智各摄
    一全四少分。道智摄一全五少分。他心智摄
    一全四少分。尽无生智各摄一全六少分。何
    缘二智建立为十。颂曰
     由自性对治  行相行相境
     加行辨因圆  故建立十智
    论曰。由七缘故立二为十。一自性故立世俗
    智。以世俗智为自性故。二对治故立法类智。
    全能对治欲上界故。三行相故立苦集智。此
    二智境体无别故。四行相境故立灭道智。此
    二行相境俱有别故。五加行故立他心智。非
    此不知他心所法。本修加行为知他心。虽成
    满时亦知心所。而约加行故立他心智名。加
    行如前已具分别。六事辨故建立尽智。事
    辨身中定初生故。七因圆故立无生智。一切
    圣道为因生故。谓有尽智非无生智为因故
    生。无无生智不以尽智为因故起如上。既言
    法智类智全能对治欲上界法。为有少分治
    上欲耶。颂曰
     缘灭道法智  于修道位中
     兼治上修断  类无能治欲
    论曰。修道所摄灭道法智。兼能对治上界修
    断。望欲界法四谛法智。全能对治于欲见断
    法智。亦为持对治故。能治所治皆得全名。望
    上俱缺俱名少分。何缘唯有灭道法智。兼治
    上界非苦集耶。所缘寂静出离同故。谓欲上
    灭及能治道。展转相望相无别故。以诸择灭
    皆善皆常。一切圣道皆能出离。所缘苦集欲
    上不同。少多细?上下别故。又苦集智缘所
    厌境。无容厌彼于此离贪。理厌此地时断此
    地烦恼。若许异厌异离贪应异离贪异解脱。
    若许不厌色无色界。而能离彼界贪习厌。离
    贪理则应坏。灭道二智不缘厌境。缘下治上
    亦无过失。又如不净观及欣涅??欲。谓不净
    观缘欲界境。唯能令心厌背欲界。欣涅??欲
    现在前时。普能令心厌背三界。如是缘欲苦
    集智生。唯能令心离欲界染。缘欲界法灭道
    智生。普能令心离三界染。故许灭道法智品
    增。乃至得成金刚喻定。由此大圣妙善了知。
    依全治门立法类智。法智少分有治上能。类
    智必无能治欲界。要于自界所作已周。方可
    兼为他界所作。非诸类智已事成时。他事未
    成有须助义。故无类智治欲界法。岂不第十
    六道类智生。乘此便则能治欲界惑。将断欲
    惑类智不行。设许现行由自界障所拘碍故。
    必无势力能助成他。法智所作由此类智无
    能治欲。于此十智中谁有何行相。颂曰
     法智及类智  行相俱十六
     世俗此及余  四谛智各四
     他心智无漏  唯四谓缘道
     有漏自相缘  俱但缘一事
     尽无生十四  谓离空非我
    论曰。法智类智一一具有。非常苦等十六行
    相。十六行相后当广释。世智有此及更有余。
    能缘一切法自共相等故。谓世俗智或有具
    作十六行相。如于??顶忍等位中。或有不具
    如世第一。重三摩地及现观边世俗智等。或
    有别作非圣行相。如不净观息念慈等。俗智
    此等行相无边。苦等四智一一各有缘自谛
    境四种行相。他心智中若无漏者。唯有缘道
    四种行相。此即道智一分摄故。若有漏者取
    自所缘。心心所法自相境故。如境自相行相
    亦尔。故此非前十六所摄。如是二种于一切
    时。一念但缘一事为境。谓缘心时不缘心所。
    缘受等时不缘想等。若尔何故薄伽梵说如
    实了知有贪心等。非俱时取贪等及心。如不
    俱时取衣及垢。有贪心等三。对心相心解脱
    处已辩差别。?称派呈ψ魅缡撬怠>坌恼?br> 谓善心。此于所缘不驰散故。散心者谓染
    心。此与散动相应起故。经主谓此不顺契经。
    经言此心云何内聚。谓心若与?该呔阈小?br> 或内相应有止无观。云何外散。谓心游涉五
    妙欲境随散随流。或内相应有观无止。西方
    者释乃顺契经。谓眠相应说名为聚。余染污
    者名为散心。而无染眠俱心通聚散失。不许
    眠俱染名为散心故。不审经意妄为褒贬。此
    彼二经意各别故。此经中说有贪等心。为令
    知心染净品别。谓为如实了知诸心。黑品白
    品差别理趣。说有贪心离贪心等。彼经中说
    聚心散心。为令了知修神足障。由彼经说自
    审己心。勿太沈勿太举勿内聚勿外散。谓彼
    行者修神足时。应自审察修神足障。此心懈
    怠此心掉举。此心?该叽擞谏?确抢碜饕?br> 所引流散。此彼经意所为既殊。不可引彼经
    遮释此经相。彼经但说修神足时。心于内外
    太聚散失。不欲分别心染净相。此经所说与
    彼相违虽诸染心皆有怠等。为显诸染过失
    差别。随其增位立沈等心。立策等心应知翻
    此。故我宗释符顺契经。亦善分别诸心异相。
    傍论已了应述本义。如何他心智有行相所
    缘。而说不观所缘行相。以不观他心所缘行
    相故。谓但知彼有染等心。不知彼心所染色
    等。亦不知彼能缘行相。不尔他心智应亦缘
    色等。又亦应有能自缘失。无漏他心智应缘
    苦等境。是则亦应许空无相相应。既不许然
    知不观二。诸他心智有决定相。谓唯能取欲
    色界系。及非所系他相续中。现在同类心心
    所法。一实自相为所缘境。空无相不相应尽
    无生所不摄。不在见道无间道中余所不遮。
    如应容有尽无生智除空非我。各具有余十
    四行相。由与出观心转相违。故在观中无二
    行相。谓从二智出观后时必自了知我生尽
    等。此中意说尽无生智虽是胜义而涉世俗。
    我生尽等是世俗故。空非我是胜义必涉胜
    义。此观后决了知空非我。故由此二智离空
    非我。为有无漏。越此十六更是所余行相摄
    不。颂曰
     净无越十六  余说有论故
    论曰。对法诸师有一类说。无越十六无漏行
    相。离此所余不可得故。岂不有说尽无生智。
    必自了知我生尽等。此不相违前已说故。谓
    前已说无漏观。后世俗智中作此行相非无
    漏智。此行相转由尽无生引起俗智。推功
    于本言彼了知。故许此智离空非我。本意
    乐力令此二智。后必引生我生尽等。非由观
    内此行相转。令于后时起此行相。我等行相
    观内虽无。而由不愚自证解脱。义言此位必
    已应有。我生尽等行相势分。由先世俗行相
    引生。能引后时世俗行相。故离十四无尽无
    生。若谓此应言离十六无者。此不应理除十
    四余有尽无生非极成故。谓离十四有依密
    说。计我生尽等为尽无生智。遮彼故说离十
    四无。余不极成宁对遮此。若尔既有无漏他
    心智。应越十六有无漏行相。谓他心智皆以
    一实自相为境。道等行相皆以聚集共相为
    境。彼此既殊知离十六。决定别有无漏行相
    非定许故。所难不然。谓我所宗非决定许。共
    相行相但缘聚集。许有受心二念住故。如观
    一受体是非常。此智生时以共相行相。观
    一实自相为境极成。如是宁不许无漏他心
    智。以共相行相缘一实自相。谓知他心是真
    道等。即缘一实是道等相。若谓应如受心念
    住。总缘三世所有受心。为非常等共相行
    相。无漏他心智亦总缘三世。他无漏心等为
    道等行相。便违自宗他心智起。唯缘现在
    一实自相。此亦不然加行异故。此智加行为
    欲知他现能缘心。有贪等别修非常等。念住
    加行为总厌背。诸有漏法由前加行势力有
    殊。至成满时现总缘别。是故无有应相例过。
    若谓非常非受自体。故应观受为非常时。非
    缘一实自相为境。宁可引此喻他心智。则彼
    应许受非非常。不应于受起非常观。如受与
    心其体各别。必定无有观受为心。虽即观受
    以为无常。而无一物有多体过。领纳无常
    体无别故。如损益等非离领纳。所余行相余
    法亦然。若尔应与至教相违。如说。于身住
    循身观应言法智。乃至广说。又说。观老死应
    言是四智俱不相违。且初所说非显法智等。
    离十六行相住循身观。观身为身但如实观。
    为非常等我先已许共相行相。亦以一实自
    相为境。故彼所说于我无违。后老死声总目
    取蕴。观五取蕴为非常等。是四智摄何所相
    违。若尔如说受乐受时。如实了知受于乐受。
    如何是法类世俗道智摄。此应思择受现在
    时。必不了知不自缘故。亦不可说了知去来。
    去来不名受乐时故。而契经说。受乐受时如
    实了知受于乐受。故知此说别有密意。释此
    密意如尽无生。谓出观后时方起此行相。故
    无漏行相越十六外无。有一类言有越十六。本
    论说故如本论言。颇有不系心能了别。欲界
    系法耶。曰能了别。谓非常故。苦故空故非
    我故因故集故生故缘故。有是处有是事如
    理所引了别。此证不成迷论意故。论显不系
    行相众多。于中有缘欲界系者。依容有说有
    是处言有是事言。显无颠倒即由此故余无
    此言。谓彼论中复作是说。颇有见断心能了
    别欲界系法耶。曰能了别。谓我故我所故。断
    故常故无因故无作故。损减故尊故胜故上
    故第一故。能清净故能解脱故。能出离故惑
    故疑故犹预故。贪故?故慢故痴故。不如理
    所引了别。除此无容有余行相。由此不说有
    是处言。由皆颠倒转不言有是事。故净行相
    无越十六。理教无违不可倾动

    说一切有部顺正理论卷第七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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