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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毘达磨顺正理论卷第63辩贤圣品第六之七

    辩贤圣品第六之七

    如是已破上座所宗。唯执八心名谛现观。余
    部于此有作是言。诸圣谛中唯顿现观。彼言
    既总理或无违。以谛现观总有三种。其三
    者何。谓见缘事。唯无漏慧于诸谛境。如实觉
    了名见现观。是即由见分明现前。如实而观
    四谛境义。即无漏慧并余相应。同一所缘名
    缘现观。是即由见等心心所法同。能取所缘
    四谛境义。即诸能缘并余俱有。同一事业
    名事现观。是即由见等心心所法。并余俱
    有戒及生相等。于诸谛中同所作义。戒生相
    等是现观因。于现观中彼有事用。故亦于彼
    立现观名。如是应知非相应法。唯一现观除
    慧所余。心心所法有二现观。唯无漏慧具足
    有三。诸说名为顿现观者。谓于一谛得现观
    时。于余谛中亦得现观。故于前说顿现观
    察。应审推征依何现观。若言依事应赞言
    善。以于苦谛得现观时。于苦具三于余唯事。
    谓初观见苦圣谛时。尽烦恼故即名断集。得
    择灭故即名证灭。起对治故即名修道。以见
    苦位于集等三。有断证修事现观故。约事现
    观名顿无失。若言依见应拨言非。此现观必
    渐诸谛相别故。一见理无多行相故。随彼自
    相一一谛中。世尊说言各各见故。如契经说。
    正见云何。谓圣出世无漏无取。广说乃至。诸
    圣弟子以苦行相思惟于苦。以集行相思惟
    于集。以灭行相思惟于灭。以道行相思惟于
    道。无漏作意相应择法。一见理无非一行相。
    故必无有别相谛中。随其自相俱时见理。由
    此定应许渐现观。若谓以一无我行相顿观
    四谛。理必不然。此不应名无漏慧故。谓无
    漏慧于诸谛中。一一别观方名见谛。异此应
    说以非我行相。思惟苦等不应说言。以苦等
    行相思惟苦等。又彼应说非我现观。能治何
    等迷三谛惑。非谤集等惑非我观能治以二
    行相都不相违。由此不应名真现观。如迷谛
    惑别有四门。现观亦应如彼有别。唯迷苦境
    有我执生。唯悟此生非我行相。能为对治非
    顿总缘。若顿总观诸法非我。如何于谛能别
    了知。爱真有因灭真寂静道真出离。若不了
    知如是等相何名见谛。若观灭道如苦行相。
    应名邪智非如实知。是故但缘苦为非我。可
    名现观非一切缘。又若见苦时断迷道等惑。
    修所断惑何不能断。若尔于苦得现观时。应
    于一切所作已办。既非所许故理不然。若谓
    数修能对治道。方能渐断修所断惑。非治顿
    起可名数修。亦应要由解道等见。方能永断
    迷道等惑。非解苦时名解道等。如何能断迷
    道等惑。又由佛说非四谛中。总相顿观成真
    现观。故有设难。谛应如蕴。一时总观成真现
    观。若异此者法相无边。现观应无究竟时。者
    唐捐其功。如善授经佛告长者。于四圣谛非
    顿现观。必渐现观。广说乃至。无处无容于苦
    圣谛未现观已。能现观集。如是乃至。无处无
    容于灭圣谛。未现观已能现观道。如是庆喜
    及一?刍。二经所言意皆同此。二经一一各
    有别喻。若言我等不诵此经。理不应然。如向
    所引。分明显示渐现观经。顿现观经不可得
    故。谓若汝等不诵此经。复无别经分明显说
    必顿非渐。是汝所诵可为定量非拨此经。岂
    无分明说现观教。是故汝等应诵此经。此经
    不违诸余圣教及法性故。不可非拨。又共所
    诵转法轮经。说现观中别观四谛。如彼经说。
    此苦圣谛。是先未闻法。应如理思惟。广说
    乃至。此道圣谛。是先未闻法。应如理思惟。不
    可判为初修业地。说此无间证等觉故。更不
    别说现观位故。若判此为初修业地。应言何
    处说入真现观时。既更无文此即现观。故渐
    现观不违教理。又应诘彼顿现观宗。执顿现
    观依何教理。具依教理。且教者何。如契经
    言诸圣弟子。入谛现观故俱时断三结。此中
    不见说渐次言。又契经说。于观四谛应知慧
    根。此既总说观四谛言知顿现观。又契经说。
    修非常想断诸欲贪。乃至广说。非渐现观唯
    非常想。能断一切欲贪等结。又契经说。若
    断一切疑由知萨因苦。萨是并义。此经意言
    遍知有取苦。并遍知苦集。显顿现观。又契
    经说。若于苦无疑。于集灭道即亦得无疑。既
    顿舍疑非渐现观。如是谓教。其理者何。谓
    见苦时。断所断集。为见故断。为不见耶。若
    见如何遮苦集谛俱时现观。若不见者见苦
    谛时不应断集。经说圣慧见时断故。又如顿
    取五种色衣。谓如顿观五色衣者。总取衣上
    五种显色。如是总以一种行相。顿观苦等别
    谛理成。又如日船灯体虽一而能顿起。种种
    功能圣慧亦然。其体虽一作四事业亦无有
    过。谓日出时一刹那顷。除冷遣?生??发光。
    船于一念舍此趣彼负重截流。灯亦一时发
    时破?尽油烧炷。又断见苦所断惑时。若即
    得初果应顿观四谛。若未得果则断一切见
    断惑时。亦应未得。差别因缘不可得故。又
    执于谛渐现观者。既必定许于苦等谛。一时
    顿具知断证修。亦必应许顿皆通达。如说于
    苦为通达遍知。乃至于道为通达修习。故约
    见现观顿现观理成。如是所言皆不成证。且
    彼引教说俱时声。为证不成有别义故。见于
    无间亦说俱声。如曼驮多俱时堕落。然非此
    说一刹那心。但说现观故俱时断三结。谓于
    四谛渐现观故。尔时便能永断三结。故非由
    此顿现观成。或俱时声显俱有义。如世间说
    有一母驴。与其十子俱时负駄。此则显示永
    断三结。与谛现观俱时有义。非唯于苦得现
    观故。便能一时永断三结。世间亦见有说俱
    声。而不唯显一刹那义。如说动足俱时时
    财。又说入城俱时富贵。引慧根教证亦不成。
    如信等根慧亦尔故。如契经说。于四证净应
    知信根。非缘佛信即缘僧等。又如经说于四
    念住。应知念根非缘身念。即缘受等慧根亦
    尔非缘苦慧即缘集等。此言意显于一一谛。
    有一慧根。故此无能证顿现观。非常想教证
    亦不成。此于余谛理不能现观故。由非常想
    唯以苦谛为所缘境非四谛故。若观苦谛修
    非常想。尔时即名观四谛者。苦应即四四应
    即苦。如是便成非所爱过。故缘一谛修非常
    想。必定不能现观四谛。然详经意。说有学
    者修非常想断诸欲贪。及能蠲除顺上分结。
    谓说修位起缘苦道。断修所断三界系贪。掉
    慢无明非说见道。如何引此证顿现观。萨因
    苦教证亦不成。见次第中亦言萨故。如言萨
    子提婆达多。然此萨声亦显有义。此即显示
    知有因苦。非知苦位即知苦因。或复相违行
    相别故。非苦行相即能知集。或复相违故知
    有因。苦圣谛位非即知集。此意显苦非无有
    因。理必应然。由此经说知。有因苦。曾无余
    经世尊于集说知言故。由此为证。知此经中
    非说知因但说知苦。又若见说知并因苦。即
    言苦集一时现观。此既不言并知灭道。应许
    现观非顿理成。又理无容顿断疑故。谓无容
    见有因苦时迷灭道疑亦皆顿断。经何故说
    断一切疑。今此经中言一切者。唯显见此所
    断诸疑。谓此契经说前后际所有缘起。有情
    于彼愚因果故生多疑惑。谓我过去为曾有
    等。乘此契经作如是说。知萨因苦断一切疑。
    惑此纵说断一切疑。如何便能证唯顿断。
    由此或可显邻近义。谓显苦时知有因苦。便
    极邻近断一切疑。是一切疑必当断义。如言
    汝等若无愤发。则为证得究竟涅??。是故此
    经显初现观。不可引证唯顿非渐。由此已释
    若于苦无疑。于集灭道亦得无疑。教以时促
    故定当断。故不出观故说亦得言。非见苦时
    一切疑断。或依至果密说此言。以至果时
    并无疑故。有作是诵。若于道无疑。于苦集
    灭亦得无疑。故已通其教。理亦不然。且见苦
    时断所断集。由无常等四种行相随一现前
    见彼故断。苦集二物无差别故。以约行相苦
    集智别。非约所缘有差别故。见苦所断集可
    如是断。见集所断集断则不然。以离因等四
    种行相。了知集谛则不能断。以说于集为通
    达永断。乃至于道为通达修习。若异此者。
    经但应言。集应永断。乃至广说。此即证成现
    观非顿。然非要见方能断集。勿修道中缘灭
    道智。不能永断修所断集。经言圣慧见时断
    者。说见时能断非见所断法如所证修。非要
    由见所证修法。勿修道位苦集智起无所证
    修。断亦应然。非要由见。言如顿取五种色衣。
    理亦不然。于一刹那分明取五。非所许故。眼
    识总取五色衣时。不能了别青黄等异。唯能
    总作显行相转。意识随后次第了别。由行相
    速生增上慢。谓于一时顿取五色。然必无有
    现观起时。不能分明了苦等异。唯于四谛总
    行相转。如不明了总缘眼识。故不应引喻顿
    现观。虽亦许有总相缘智。顿缘别相多境
    而起。然不能了多境别相。于真现观为喻不
    成。如日船灯亦不应理。一体多业此不成故。
    以总日中??触除冷。光色遣???光自类。后
    从前生非从一起。既无一体作四事业。故此
    无能喻顿现观。又日初出无遍除遣诸冷?
    能。故非顿喻灯不成喻。类此应知尽油烧炷
    非别用故。船之舍趣亦无有别。负重截流各
    非全分。故亦无喻顿现观能。虽有多能同依
    一体。而非现观可与彼同。四行相殊互相违
    故。况此三喻体皆非一。如何可引证顿现观。
    引得果证理亦不然。如断上惑成应果故。如
    渐断上界一切烦恼。成阿罗汉果无有过失。
    如是应知渐断一切见所断惑成预流果。又
    如学位同而有差别故。如预流等学位虽同。
    而于其中非无差别。如是第八类亦应然。又
    修道中亦应征责。断下下道所断惑时。若即
    得一来应顿断六品。若许尔者修断不成。若
    未得一来后亦不应得。无别因故。余位亦然。
    故彼所言无能证用。说于苦谛为通达等。不
    违我宗。有别义故。于苦至道为通达言。显
    见道前四善根位。于四圣谛欣乐别观。从此
    便能入见道位。如其次第。于四谛中正能遍
    知。乃至修习。此意为显渐次现观。如是所说
    岂违我宗。然通达言正显见道。于四谛迹乐
    欲见者。必应先起求通达心。故此位中说为
    通达。或为通达即是见道。为达谛理见道生
    故。恐唯见谛即谓事成。显见谛时别有所作。
    故次复说遍知等言。或此经应言于苦等谛
    由通达遍知。乃至修习显所作事由慧故成。
    若不许然不应重说。通达遍知义无别故。此
    所引教但如其文。足能证成渐现观义。以说
    于苦为通达遍知。乃至于道为通达修习。分
    明显说渐现观义。若异此者不应别说。既一
    一别说为通达言。故四圣谛境相各别。故唯
    一慧体一刹那中。无容决了四别相故。如谛
    别相审觉了时。方能断迷别相惑故。证知现
    观非顿必渐。今正详彼所引契经。显由四见
    力成四事现观。非显由一见四事现观成。不
    应引来证顿现观。已辩现观具十六心。此十
    六心为依何地。颂曰
     皆与世第一  同依于一地
    论曰。随世第一所依诸地。应知即此十六心
    依。彼依六地如先已说。谓四静虑未至中间。
    何缘必有如是忍智。前后次第相杂而起。颂

     忍智如次第  无间解脱道
    论曰。十六心中四法类忍名无间道。四法类
    智名解脱道。名如前说。能忍可先来未见欲
    苦。初念无漏慧名苦法忍。以契经中世尊自
    说。若于此法以下劣慧。或增上慧审察忍可。
    名随信行随法行故。应知此忍即无间道。何
    处说此无间道名。经说一法难可通达。名为
    无间心等持故。又世尊说。有苦法智有苦类
    智。乃至广说。非此二智同缘三界苦等境起。
    如先已辩。故于苦法忍所见欲苦中。决断解
    生名苦法智。前忍能断十烦恼得。后智能与
    彼离系得俱生。经说智生随于前忍。故知后
    智名解脱道。从此无间忍色无色。未曾见
    苦第三刹那。无漏慧生名苦类忍。是见欲苦
    忍种类故。次于苦类忍所观上苦中。决断解
    生名苦类智。忍智如次断烦恼得名无间道。
    离系得俱名解脱道。准前应说。于余三谛准
    苦应知。故前八忍名无间道。后之八智名解
    脱道。复以何缘说断对治名无间道。说离系
    得俱时起智名解脱道。经主释言约断惑得
    无能隔碍故名为无间道。已脱惑得与离系
    得。俱时起故名解脱道。若尔解脱道亦应名
    无间。约与离系得俱亦无能隔碍故。应作是
    释。无间隔故名为无间。无间即道名无间道。
    是无同类道能为间隔。令于解脱道不为缘
    义。诸无间道唯一刹那。诸解脱道或相续故。
    于自所治诸烦恼得已得解脱。与彼断得俱
    时起道名解脱道。自所治言欲显何义苦类
    忍等诸无间道。亦与他所治离系得俱生。勿
    彼亦名解脱道故。若苦法忍后即有苦类忍。
    与前忍果断得俱生。余位亦然。斯有何失。若
    尔此位缘欲苦等。已断疑智应不得生。许此
    不生复有何过。则于后修位我已知苦等。诸
    决定智应不得生。于苦等境中先未生智故。
    若于先位未有智生。后已知言便成无义。若
    见道位唯忍能断惑。应与本论九结聚相违。
    以本论中说四法类智及修所断为九结聚
    故。此不相违。以依诸忍是智眷属密意说故。
    此十六心皆见谛理。一切皆说见道摄耶。颂曰
     前十五见道  见未曾见故
    论曰。见未曾见四圣谛理名为见道。故于现
    观十六心中前十五心是见道摄。道类忍位
    于诸谛中见圆满故。至第十六道类智时。虽
    亦有一先未知谛。而无一谛先未见者。以一
    切忍皆见性故。由此尔时不名见道。岂不亦
    见曾未见谛。谓道类智见道类忍。相应俱有
    一念道故。诸有唯见曾未见者名为见道。尔
    时通见曾未曾见。故无此失。或此约谛不约
    刹那。非尔时观未曾见谛。非于一谛多刹那。
    中未见一刹那可名未见。谛如刈畦稻唯余
    一科。不可名为此畦未刈。故见未见名为见
    道。是见道相义善成立。故我宗说现观后边
    道类智品是修道摄。兼修异境智行相故。谓
    见道位唯修未来自同类境。智及行相道类
    智位。如余修道通修未来同异类境智及行
    相。故修道摄。若谓见道有种种类。如或有
    时唯修无漏。有时通修有漏无漏。如是应许
    有时唯修自同类境智及行相。有时通修同
    异类境智及行相。此例不然。唯修同境种种
    类故。若许便有太过失故。谓于见道极成刹
    那。唯约能修与自同境智及行相。名种种类。
    然道类智未来所修。如余极成修道位故。决
    定不可以见道中。有未来修余种种类故。例
    亦更有余种种类修。若许例然。应尽智等亦
    见道摄。所以者何。所立见道种种类因无差
    别故。谓亦可例如见道中。苦法智等亦见亦
    智。忍唯是见名种种类。如是应许无学位中。
    无学正见亦见亦智。尽无生智唯智非见。有
    种种故亦见道摄。既不许然。则不应许以修
    同境种种类故。亦修同异境种种智行相。故
    先所言道类智品。兼修异境智行相故。是修
    道摄。理无倾动。又见道应依色无色身故。谓
    先离欲入离生者。道类智时证不还果。彼命
    终已生色无色。乃至未得阿罗汉果。成道类
    智无舍因故。既不许彼成就见道。故道类智
    是修道摄。若许生在色无色界成就见道。斯
    有何失。有应生彼入离生失。以见道位一一
    刹那。皆是所入离生性故。若谓生彼虽成不
    行。此但有言无行障故。若谓生彼行无用故
    虽成不行。如已获得胜进道者果行无用。应
    生彼圣弃背圣道。以若获得增上道时。于下
    劣道可生弃背。既未获得增上圣道。生彼重
    起斯有何过。又于尔时现观已满。见道现前
    成无用故。谓起见道为成现观。道类智位现
    观已成。见道现前都无胜用。此现起故非见
    道摄。既是修道摄未得胜果道。生上二界应
    容现行。又道类智品已知根摄故。谓余极成
    修位摄道已知根摄。此道类智既许摄在已
    知根中。勿有一圣成二根失非极成。见道
    许是已知根。是故圣道若一根摄。亦应许是
    一道所收故。道类智是修道摄。又成彼圣者
    得差别名故。谓成修道补特伽罗。名信胜解
    或名见至。成道类智补特伽罗。亦得此名故
    非见道必无极成。成见道者得信胜解见至
    二名。是故一名所目圣道。应知皆是一道所
    收。故道类智是修道摄。又遮见道中修他心
    智故。谓道类智如余极成。修道所摄诸解脱
    道。亦有能修他心智者。然本论说见道位中。
    决定不能修他心智。故道类智如余修道。是
    修道摄。修彼智故。又成此位中有练根等故。
    等言为显容相续起。命终受生舍前道等。故
    道类智是修道摄。非见道摄其理极成。或有
    欲令是见道摄。一谛现观最后心故。如缘三
    谛现观后心。谓现观中于四圣谛。一一各有
    四刹那心。三最后心即见道摄。故道类智定
    是见道。此亦非理。道类智忍时见道已满故。
    谓第十六道类智时。无一谛理未见今见。如
    后念故非见道摄。见道中间苦等七智。有余
    谛理当应见故。未息求见阿世耶故。不可判
    为非见道摄。道类智忍虽有一谛未知当知。
    而于诸谛见已圆满。是见道最后故得已满
    名。由此中间苦等七智。见中间转故是见道
    所摄非道类智。可与彼同越见相故是修所
    摄。或如余别应有别故。谓如三谛现观后心。
    能于未来修世俗智。非缘道谛现观后心。如
    是亦应许彼三智。是见道摄非道类智。又道
    类智是沙门果。见后边起隔生成就。诸未来
    所修非定不生法。余三类智则不如是。故应
    唯彼是见道摄。故彼所说如缘三谛现观后
    心。此亦后心应见道摄定为非理。若尔应言
    此道类智。非数习故是见道摄。谓钝根者起
    修道时。要由数习。由彼圣道数习起故得修
    道名。此道类智设钝根者。亦能顿起不由数
    习。犹如前位见道刹那。故应如前是见道摄。
    此亦非理。以钝根者起尽智时亦唯顿故。与
    金刚喻定一加行起故。或彼应说尽智如何。
    由数习生非道类智。如彼尽智同类数数现
    在前故许修道摄。此道类智例亦应然。不应
    判为见道所摄。有余师说。此道类智必不退
    故是见道摄。谓钝根者于道类智。亦必无退
    有退修道。故定应许是见道摄。此亦不然。由
    忍所断必无重起故此不退。谓道类智设许
    退者。必由见断烦恼现前。设诸钝根见断已
    断。必无重起故此不退。又无退住无间道中。
    若退道类智必退道类忍。然现观忍许必无
    退。故道类智定无退理。又道类智以能任
    持见道所断烦恼断故。虽钝根者亦无有退。
    若谓由此应见道摄。此难不然。一来果等亦
    应同此见道摄故。谓彼后时舍预流果。至一
    来等解脱道中。亦能任持见断法断。彼亦应
    是见道所摄。若谓后位亦能任持修断法断
    无斯过者。理亦不然。应二性故。或不应说以
    能任持见断断故应见道摄。彼此别因不可
    得故。谓有何理一来等位。俱能任持二断法
    断。但名修道非见道摄。是故不可约能任持
    烦恼断故立见修道。或见法性有种种故。非
    由不退便见道摄。谓见诸圣有退堕者。然非
    圣者一切可退。见诸钝根有退堕者。然非钝
    根一切皆退。见退法性有退堕者。然非退法
    一切皆退。虽有从果胜果道退。而非一切皆
    有退理。谓渐次退非超越者。不经生退非经
    生者。如彼容退有不退者。此亦应然何偏固
    执。谓虽许有从修道退而非一切。除初刹那
    余修退时不必见退故。容有退初修若退亦
    必退见故无退理。以必定无退见道故。非不
    退故是见道摄。有余师说。此由见道加行成
    故是见道摄。谓道类智即由见道加行所成。
    如余见道不应说为修道所摄。此亦非理。若
    期心不出第十七等心亦应同故。若谓不定
    故。理亦不然。虽不定有者修道摄故。谓有见
    道加行所生非见道摄。由此见道加行成故
    非决定因。又应此因有太过失。谓世第一既
    与见道一加行生。应见道摄。又诸解脱与无
    间道一加行生。应无间摄。故彼所立非定证
    因。有余师言。别有至教显道类智是见道摄。
    如本论说有九结聚。若道类智是修道摄。彼
    所断结应名修断。不应复立修断结聚。或应
    见断结聚唯七。然第八结。理必应是道类智
    断。以解脱道与无间道同所作故。如说九根
    得预流果。此亦非理。教意别故。以本论中说
    见断结。是诸忍断非智断故。又以正理证道
    类智。正所断结非见所断。以圣教中说二结
    聚。一见所断。二修所断。然无漏慧有三类别。
    一唯是见。二唯是智。三通二种。于此三中唯
    是智者不能断结。唯见断者名见所断。通二
    断者名修所断。不尔立名应无有义。道类智
    体既通智见。故彼所断非见断摄。然非所立
    九结聚名全无有义。为显无间是解脱道助
    伴摄。故显此复何用证成。本论中所说八十
    九有为沙门果。以无间道是沙门故。此力引
    生解脱道故。若无间道不断结得。则解脱道
    无容得生。如臣剪除诸怨贼处。王方自在安
    住其中。或由智故忍有差别。故于忍所断论
    者说智名。或复何劳方便通释。此文正应说
    法类智忍断。然不说者略中间言。所说九根
    得预流义。如辩根处已具思择。不可由斯证
    道类智。如道类忍是见道摄。故见道位唯十五心

    说一切有部顺正理论卷第六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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