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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毘达磨顺正理论卷第35辨业品第四之三

    辨业品第四之三

    如是已辨二表业相。无表业相。初品已辨。
    然经部言。此亦非实。由先誓限。唯不作故。彼
    亦依过去大种施设。然过去大种体非有故。
    又诸无表无色相故。如是诸因。皆不应理。且
    非唯不作即名无表业。以无表业待胜缘故。
    谓唯不作。于立誓先与立誓后。无差别故。未
    立誓位。不作已成。复立誓限。便为无用。若谓
    不作要待胜缘方可得成。律仪性者。是则应
    许有别法生。现见世间。待胜缘合。必有有
    体别法生故。若谓立誓故得阿世耶。应责阿
    世耶名何所目。谓心心所法。如是差别转。若
    尔此息位。便失律仪。则应须数数重立誓受。
    若谓如是不作阿世耶。于一切时恒无息故
    者。彼言实尔。此体都无。无法无容有起息
    故。又独静处立誓要期。如此阿世耶。何非
    律仪性。既许此性必待胜缘。故知定应有胜
    法起。谓必应有殊胜法性。待如是缘。和合方
    起。非都无有殊胜法性。因广大教。加行方得。
    若异此者。是则应同诸婆罗门及离系者。矫
    设大方便。而空无所得。若谓如是立誓要期
    要对众前自显心愿。如证悔法方得成者。不
    服法衣。不落须发。不持应器。但对众前。立
    誓要期。从今已去。我定不作如是诸恶。应
    名出家受具戒者。又世现见。彼彼有情。种种
    施为殊胜加行。便有种种异类法生。既见出
    家受具戒者。施为种种殊胜加行。比知必定
    有胜法生。此于我宗。名无表业。纵汝立此名
    阿世耶。异心无心。恒随相续。此名于理亦
    无有过。若全无物而立此名。则成第四业道
    重罪。又彼所言。彼亦依过去大种施设。然过
    去大种体非有者。理亦不然。应共思择。过去
    法体。为有为无。方可难故。又过去世地等大
    种。能为生缘。非所许故。彼曾现在与无表色。
    能为生缘。今虽过去所生无表。续转无失。又
    言无表无色相者。理亦不然。前已说故。谓初
    品内。已辨斯理。无色法中。无此相故。彼约
    变坏及表示等诸相差别。释总色名。无色法
    中。无此相故。虽非此义遍一切色。而成无过。
    训释色词。或应识中亦有此失。以非诸识皆
    了别故。彼既无过。此宁有失。又释诸色。略有
    三义。一示现方处义。二触对变坏义。三约色
    施设义。谓有见色。可示在此在彼方所。故名
    为色诸有对色。可为手等触对变坏故名为
    色。诸无见无对色。约色施设。故名为色。非离
    身语此可施设。以无色界中此施设无故。或
    如过去未来诸色。虽无变坏等。而亦受色名。
    此亦应然。故彼非难。又定应许诸无表色是
    实有性。所以者何。颂曰
     说三无漏色  增非作等故
    论曰。以契经说。色有三种。此三为处。摄一切
    色。一者有色有见有对。二者有色无见有对。
    三者有色无见无对。除无表色。更复说何。为
    此中第三无见无对色。此中上座。率自妄情。
    改换正文。作如是诵。一者有色无见有对。谓
    一触处。非所见故。是所触故。二者有色有
    见无对。谓一色处。是所见故非所触故。三者
    有色无见无对。谓余八处。非所见故。非所触
    故。定无有色有见有对。如是诵释。若有信受。
    或有正理。可许引来遮破我宗所立无表。然
    彼诵释。不离前来所说过故。曾无余经作此
    诵故。谁能信受。彼作是说。经部诸师。所诵经
    中。曾见有此。诸对法者。应专信学。对法诸
    师。由爱无表。令心倒乱。谬诵此经。故非无
    经。作如是诵。阿?炒锬ブ畲舐凼ΑJ滴狡嬖?br> 怀贤泛爱。如斯[怡-台+龙]戾越路而行。一类自称经
    为量者。犹能眷摄为内法人时与评论。甚深
    理教。然彼所诵。于诸部中。所有圣言。曾不见
    有。所释义理。违背余经。宁劝智人。令专信学
    爱无表色。正合其仪。佛于经中。自摄受故。谓
    象迹喻契经中说。有法处色。故彼经言。具寿
    此中有诸色法。唯意识境。体是色蕴。法处所
    摄。无见无对。若离无表。更有何色。说是色蕴
    法处摄耶。何不许斯是去来色。应十处色不
    通三世。许眼等去来皆法处摄故。又应违背
    各别处经。法谓外处。是十一处所不摄法。无
    见无对。此经遮眼等是法处摄故。又彼过去
    未来眼等。随应体是有见有对。由此不应是
    法处摄。又彼勿许过去未来眼等是色。以于
    尔时无变坏等诸色相故。是则前难。及释此
    经。自互相违。非为善说。又法处色。决定应
    有。各别处经。说外法处非如意处。说无色故。
    以法处中决定有色。不说无色。深为应理。
    辨本事品。已广分别。如是彼诵。违教理言。
    但合无知经部所诵。又彼所释。遮隔世尊教
    所摄受殊胜诸色。对法诸师。若信学此。便为
    不欲饶益自他。故彼不应劝人信学。由彼一
    类不乐极成圣教正理。专率己见妄为颂释。
    惑乱愚人。故我从今渐当舍弃。又彼所诵。非
    但违经。巨细推征。亦无正理。谓有何理。唯一
    触处。名为有对。非余碍色。诸有碍色。于自所
    居。障余用起。故名为对。有此对者。得有对
    名。现见色处。于自所居。展转相望。能为障
    碍。声等眼等。相碍亦然。现于所居。互相障
    碍。而言无对。意趣难知。故上座言。全无正
    理。又依训释。色取蕴名。证有对名。非唯目
    触。谓为手等所触对时。即便变坏。名色取蕴。
    由此足能证色处等皆是有对。所以者何。非
    唯大种名色取蕴及名手等。可说彼此互相
    触时。便有变坏。手等总聚。互相触对。则便变
    坏。是此中义。现见世间。以余聚物。触余聚
    物。则便变坏。故彼所诵。违正教理。经主于
    此作是释言。诸瑜伽师。作如是说。修静虑者。
    定力所生。定境界色。为此第三。非眼根境。故
    名无见。不障处所。故名无对。此释非理。以一
    切法皆是意识所缘境故。住空闲者。意识即
    缘诸有见色。为定境界。此色种类。异余色等。
    是从定起。大种所生。无障澄清。如空界色。如
    是理趣。辨本事品。因释梦境。已具分别。应如
    是责。如何定境。青等长等。显形为性。如余色
    处非有见摄。然从定起大种所生。极清妙故。
    又在定中。眼识无故。非眼根境。如中有色。
    虽具显形。而非生有眼所能见。或如上地色。
    非下地眼境。既有现在少分色处。不与少分
    眼根为境。如何不许有少色处。不与一切眼
    根为境。又于梦中所缘色处。应无见无对。唯
    意识境故。是故由经说有三色。证无表色。实
    有理成。又契经中说有无漏色。如契经说。无
    漏法云何。谓于过去未来现在诸所有色。不
    起爱恚。乃至识亦然。是名无漏法。除无表色。
    何法名为此契经中诸无漏色。此中经主。亦
    作释言。诸瑜伽师。作如是说。即由定力所生
    色中。依无漏定者。即说为无漏。未审经主。曾
    于何处逢事何等。诸瑜伽师数引彼言会通
    圣教。旦曾闻有五百阿罗汉。乃至正法住。不
    般涅??。然未曾闻彼有此说。设有此说。于理
    无违。无漏定俱生所有诸色。以形显为体。不
    应理故。若许彼非形显为体。是无漏色。依
    定而生。此即应知是无表色。譬喻者说。无
    学身中。及外器中。所有诸色。非漏依故。得无
    漏名。然契经言。有漏法者。诸所有眼。乃至广
    说。此非漏对治故。得有漏名。为挫彼宗广兴
    诤论。具如思择有漏相中。故于此中不重弹
    斥。又非眼等非漏对治得有漏名。勿有世间
    诸杂染道成无漏过。后于义便。当广成立。
    世间道中。有能离染。又彼眼等。非如意法。意
    识说故。谓佛有漏无漏相中。作如是言。堕世
    间意。堕世间法。堕世间意识。是名有漏。出世
    间意。出世间法。出世间意识。是名无漏。非眼
    等中作如是说。故知彼说。但述邪计。然契经
    中。说无漏色。故无表色。实有理成。又契经
    说。有福增长。如契经言。诸有净信。若善男
    子。或善女人。成就有依七福业事。若行若住。
    若寐若觉。恒时相续。福业渐增。福业续起。无
    依亦尔。除无表业。若起余心。或无心时。依何
    法说福业增长。此中上座作如是言。由所施
    物。福业增长。故如是言。乃至所施房舍久
    住。能令施主福业增长。恒相续生。又伽他中。
    亦作是说
     施园林池井  桥船梯蹬舍
     是人由此故  昼夜福常增
    上座引此。殊未通经。但足自宗拨无表失。谓
    他先责。若无无表。染心等位。何福犹存。而契
    经言。福常增长。言福增长由所施物。此于
    他责。岂曰能通。理实福增。由所施物。然应分
    别。染心等位。何福不断。而说为增。上座于中
    未申其理。虽有所说而成无用。又彼自设所
    疑难言。若于其中。施物不住。如后三种。福云
    何增。即自释言。由所施食。所生饶益。犹安住
    故。能令施主施福常增。此亦同前。有所说过。
    又彼重说。或阿世耶。不忘失故。福常增长。若
    尔施主染心等位。颇有缘施。忆念犹存。由此
    故言。不忘失故。彼言不尔。不忘者何。谓阿世
    耶。离心心所及无表业。此名何义。岂不如
    是进退推征。彼显佛言都无有义。又彼自问。
    云何无依福业事中。可作是说。由所施物。福
    业增长。即自答言。此乘前诵诸有依福言便
    故来。理实此中无福增义。上座多分。率己
    妄情。擅立义宗。违诸圣教。不能通释。遂拨
    极成所违契经。言无实义。如是谤法。岂曰善
    人。若于契经。不了深义。不言为胜。何辄非
    拨。又言或由发起浓厚阿世耶故。福亦随增。
    此亦非理。前已征责。此阿世耶。理不成故。又
    应舍前所立论故。若无施物。福亦增长。前不
    应言由所施物相续久住福常增长。经主于
    此作如是言。先轨范师作如是释。由法尔力
    福业增长。如如施主所施财物。如是如是。
    受者受用。由诸受者受用施物功德摄益有
    差别故。于后施主心虽异缘。而前缘施思所
    熏习。微细相续。渐渐转变差别而生。由此当
    来。能感多果。故密意说。恒时相续。福业渐
    增。福业续起。应问此中何名相续。何名转变。
    何名差别。彼作是答。思业为先。后后心生。说
    名相续。即此相续。于后后时。别别而生。说名
    转变。即此无间。能生果时功力胜前。说名
    差别。如有取识为命终心。于此心前。虽有
    种种感后有业。而于此时。唯有极重。或唯
    串习。或近作业。感果功力。显著非余。诸异
    熟因。所引相续转变差别。与果功能。与异熟
    果。已此功能便息。诸同类因所引。相续转变
    差别。与果功能。若染污者。至得毕竟对治
    道时。与等流果。功能便息。不染污者。随心
    相续。至无余依般涅??位。与等流果。所有功
    能。方毕竟息。如是所说。即是前来。我所数
    破。旧随界等。而今但以别异言词。如倡伎
    人矫易服饰。方便通释所引契经。然彼所言。
    微细相续转变差别。无少理趣。可令智者
    录在胸襟。唯有凭虚文词假合。如胜论者所
    执合德同异和合。无别体故。所以者何。如说
    心相续有染有净义。即心前后。染净差别。如
    是相续转变差别。亦应即心前后别义。此心
    差别。为因得果。此果可有前后差别。然所得
    果。体种种殊。彼所从因。定应有异。非一心体
    可有种种。若谓此如鉢特摩种。亦不应理。彼
    多极微合成种故。可有差别。又种芽等。诸
    相续中。前后相望。势用无别。一心相续。前后
    相望。有善恶等。势用各别。非无细分。一念
    识体。可有善等势用不同。又圣教中。许一身
    有顺现法受等分位差别业。由此为因。如其
    次第。感现法受等分位差别果。非一心体可
    能为因。感得如斯分位别果。若谓如种缘合
    力殊。或能生芽。或生灰等。此亦非理。善不
    善二因。应俱能招爱非爱果故。然契经说。无
    是处言。又如种等。虽一相续。而缘合位。不从
    芽等有芽等生。心亦应然。虽一相续。而缘
    合位。不从善心生非爱果。亦非爱果从恶心
    生。故汝应许。于一心相续同时。便有无量
    心俱生。或应许心如和香饮。有无量体和合
    而生。或应许因过去有体。或应许果无因而
    生。如是便成迷失路者。又彼所说。一心相续。
    于后后位别别而生。名为转变。定不应理。且
    如有造福行无间即复造作非福行者。此二
    为是一类转变。为是异类而转变耶。若言此
    是一类转变。是则应无罪福差别。若言异类
    而转变者。应说更有何第三心。依之何相名
    福行转变。复说何相名罪行转变。由如是等
    种种推征。所计相续转变差别。一切不顺圣
    教正理。又彼所宗。唯现在有。于一念法。相续
    不成。相续既无。说何转变。转变无故。差别亦
    无。由此彼言都无实义。故有别法。若起余
    心。或无心时。恒现相续。渐渐增长。说名无
    表。故无表色实有理成。经主此中极为恍
    惚。不审了达自他宗趣。欲以己过攀他令等。
    逆述他责。作是释言。若谓如何由余相续德
    益差别。令余相续心虽异缘而有转变。释此
    疑难。与无表同。彼复如何由余相续德益差
    别。令余相续别有真实无表法生。不尔身心
    互相随故。由施主有福思差别。有如是相。表
    及无表。前行造色。与四大种。俱时而生。生已
    无间。此四大种。及所造色。俱时而灭。以俱生
    故。从此所生。后无表色。嗣前种类。乃至未
    遇。舍无表缘。恒相续转。如是施主。心虽异
    缘。而由受者德益差别。福常增长。理不相
    违。然增长言。显下中等品类差别。诸有为
    法。外缘所资。法皆然故。或此意显相续转多。
    故次复言。福业续起。汝宗不尔。所以者何。施
    主福思差别灭已。无间便有染心续生。受者
    尔时德益差别。施主由彼染污心增。何用如
    斯福业增长。若谓别有非染法增。离染污心
    有何别法。名为福业。说彼渐增宜善思寻求
    其自体。?恐?氖仔斓毕允尽=裣耆甑任?br> 显示能是故汝曹由未承禀妙闲圣教通正
    理师。大欲居心自立法想妄自举恃。朋经部
    宗。捧自执尘坌秽圣教。又彼所说无表论者。
    无依福中。既无表业。宁有无表。此亦不然。善
    无表业。彼定有故。谓闻某处某方邑中。现有
    如来或弟子住。生欢喜故。福常增者。彼必
    应有增上信心。遥向彼方。敬申礼赞。起福表
    业。及福无表。而自庄严。希亲奉觐。故依无
    表。说福常增。世尊经中。但说能起。此于福
    起。为胜因故。除无表色。若起余心。或无心
    时。必无福业。相续增长。如前已辨。若唯许
    彼有欢喜心。彼则唯应有意妙行。暂起便息。
    无常增理。故我决定许彼尔时。必亦应有身
    语妙行。又非自作。但遣他为。若无无表业。不
    应成业道。以遣他表非彼业道摄。此业未能
    正作所作故。使作所作已此性无异故。经主
    于此作是释言。应如是说。由本加行。使者依
    教。所作成时。法尔能令教者微细相续转变
    差别而生。由此当来能感多果。诸有自作事
    究竟时。当知亦由如是道理。应知即此微细
    相续转变差别。名为业道。此即于果。假立因
    名。是身语业。所引果故。彼释非理。微细相续
    转变差别。前已破故。无容更有释难功能。故
    于此中重引无用。又彼应说。由能教者。使往
    余处害余有情。教者后时。若于因果相属道
    理。得善了知。由此便能生深悔愧。或能发起
    余胜善心。使者尔时。杀事究竟。能令教者
    心相续中杀业道生。此心相续。为得爱果。为
    得非爱果。为俱得二果。理皆不然。杀业尔时。
    正究竟故。善心无容招苦果故。顺现受等。业
    成杂乱过故。若谓唯教者发表业思能牵引
    当来非爱果者。理实应尔。然彼所执。相续
    转变差别是何。能教者心。既善相续。复执何
    法。能感当来多非爱果。以能教者。后相续中。
    无别法生。能多感故。如是所立。不令生喜。然
    由先表及能起心为加行故。后时教者。虽起
    善心多时相续。仍有不善。得相续生。使所作
    成时有力能。引如是类大种及造色生。此所
    造色生。是根本业道。即彼先表及能起心。在
    现在时。为因能取今所造色。为等流果。于今
    正起无表色时。彼在过去能与今果。唯彼先
    时所起思业。于非爱果。为牵引因。后业道生。
    能为助满令所引果决定当生。如是所宗。可
    令生喜。非牵引力即令当来爱非爱果决定
    当起。除能教者能起表思。若于后时善心相
    续。乃至使者事究竟时。无表若无。更无别法。
    于非爱果。能为圆满。助因可得。果应不生。若
    加行心。即能令果决定当起。不须满因。使者
    或时不为杀事。教者非爱果亦应决定生。既
    不许然。故汝经部。于业果理。极为恶立。然上
    座言于所教者。加行无间。令能教者。为加
    行生无间罪触。以所遣使事究竟时。教者加
    行果方成故。此中彼执无间是何为母等亡
    为所生罪。若谓无间即母等亡。应离杀思亦
    成无间。若谓无间是所生罪。彼所教者事究
    竟时。能教者思。若是染污。可为无间重罪所
    触。若能教者。正起善思。使者尔时杀事究竟。
    彼能教者。有何罪生。如何发言。都无忌惮。
    说彼无间重罪所触。是故定应许实无表。若
    自不作。但遣他为。由无表生。成业道罪。又若
    无无表。应无八道。支以在定时语等无故。经
    主于此作如是责。且彼应说正在道时。如何
    得有正语业命。为于此位有发正言起正作
    业求衣等不。此责非理。佛语同故。经部诸
    师。亦应被责。正在道位。为有发言。及起作
    业。求衣等不。如何佛言正语业命。道支所摄。
    故责应同。然彼释言。虽无无表。而在道位。获
    得如斯意乐依止。故出观后。由前势力。能起
    三正。不起三邪。以于因中立果名故。可具安
    立八圣道支。彼释不然。应正见等同此释故。
    谓正见等。亦应可为如是计度。虽在道位无
    正见等。而得如斯意乐依止。故出观后。由前
    势力。起正见等。邪见等无。以于因中立果名
    故。可具安立八圣道支。然非观中无正见等。
    若无正见等。道亦应无故。由如是理。对法诸
    师。应作是例。如正见等正在道时。实有自体
    亦应实有。正语业命。诸无漏戒。如在观时。得
    正见等。于出观后。不同异生起邪见等。如是
    观中。得正语等。于出观后。不同异生起邪语
    等。如何所起不同异生。谓预流等。虽起染心
    习欲等事。而不可说起邪思惟及邪语等。同
    于观中。得彼对治。唯许别有正见等体。非正
    语等。斯有何理。又有何理。许依正见等假立
    正语等。非此相违。或应不许别有彼体。故彼
    所宗。非为善立。又如见定戒亦应然。说此皆
    通学无学故。谓契经说。有学尸罗。无学尸罗。
    有学三摩地无学三摩地。有学般若无学般
    若。若谓尸罗于正见等假安立者。别说尸罗。
    通学无学。便为无用。上座意谓堪能不作身
    语恶行。名正语等。由圣道力。转相续故。于二
    恶行。堪能不作。故正语等。非别有体。若尔正
    见。亦应唯是堪能不作意恶行性。所以者何。
    由圣道力。转相续故。于意恶行。堪能不作。即
    名正见。非别有体。经说。邪见名意恶行。今于
    此中。有何别理。一许有体。一则不然。故彼所
    言。都无实义。又应问彼。堪能不作。体是何
    法。彼言。即是胜阿世耶。所随善净心心所法。
    此如前破。前破者何。谓彼止息起染等心。应
    失律仪。如未得位。非于息位。有少如前胜阿
    世耶。所随逐法。可立不作殊胜想名非染等
    心。亦可得说名堪不作语恶行等。先所说过。
    皆应集此。又彼所说。言尸罗者。是串习义。
    是故尸罗无别实体。彼说不然。虽串习义而
    别说故。定别有体。如契经说。若已善修戒定
    慧三。修即串习。若唯串习名尸罗者。契经
    不应别说修戒。理不应说修串习故。若修定
    慧。即名尸罗。是则不应言修三种。又契经说。
    依住尸罗。修习二法。岂应说言依住修习。修
    习二法。今详具寿觉慧所行。唯凭世典作关
    圣教。故无表色。实有理成。虽彼有多余无端
    说。而皆不越前来所破。恐文烦重不别遮遣。
    且由前说。无表足成。此无表名。为目何体。目
    远离体。远离非作。非造无表。一体异名。非唯
    遮作即名无表。如世间说。非婆罗门。世共了
    知。别目一类。业为因故。如彩画业。此无表
    色。亦立业名。因表因思。而得生故。为诸无表
    皆二力生。不尔。云何。唯欲界系所有无表。可
    由强力二因所生。以欲界思非等引故。离身
    语表。无有功能。发无表业。静虑俱思定力持
    故。不待于表有胜功能。发无表业。由此无
    表。虽非是业。业为因故。亦得业名。不可受等
    亦名为业。以止息表业。立无表业故。非止息
    业而立受等。是故受等。虽业为因。无同无表
    亦名业过。又诸无表。以业为因。非为业因。受
    等与业。互为因果。是故无有同无表失。无表
    亦用非业为因。何缘不许亦名非业。亦许非
    业以非作故。但业为因。故亦名业。世尊亦说。
    非作名业。如说。云何名白白异熟业。谓五尸
    罗七种尸罗。乃至广说。解声明者。亦于非作
    眠及住位。以业声说。亦见世间。于非作位。同
    有所作。立作业名。如问天授汝作何业。答言。
    我今作眠或住。故同世俗言说无失。若尔欲
    界初念无表。不应建立无表业名。与表业俱。
    止息表业。理不成故。此难非理。以初无表是
    止息表。无表种类。后随初念相续转故。谓初
    刹那表俱无表。是后息表无表业类。许彼相
    望种类同故。虽与表业俱时而生。而得立为
    无表业体。皆由表业而得生故。或善无表止
    息恶业。不善无表止息善业故虽初念与表
    俱生。而亦得说名无表业。远离非作非造业
    名。准斯例释。皆无有过。无表与表。俱所造
    色。所依大种。为异为同。颂曰
     此能造大种  异于表所依
    论曰。无表与表。虽有俱生。然能生因大种各
    异。?细两果。因必异故。生因和合有差别
    故。一切所造色多与生因大种俱生。然现在
    未来。亦有少分因过去者。少分者何。颂曰
     欲后念无表  依过大种生
    论曰。唯欲界系初刹那后。所有无表从过大
    生。谓欲界所系初念无表。与能生大种俱时
    而生。此大种生已。能为一切未来自相续无
    表生因。此与初刹那无表俱灭已。第二念等
    无表生时。一切皆是前过去大所造。此过大
    种。为后后念无表所依。能引发故。与后后念
    无表俱起。身中大种。但能为依。此大种若无。
    无表不转故。如是前俱二四大种。望后诸无
    表。为转随转因。譬如轮行因手依地。手能
    引发。地但为依。前俱大种。应知亦尔。大种通
    五地。身语业亦然。何地身语业。何地大种造。
    颂曰
     有漏自地依  无漏随生处
    论曰。身语二业。略有二种。一者有漏。二者无
    漏。若有漏者。五地所系。欲界所系。身语二
    业。唯欲界系。大种所造。如是乃至。第四静
    虑。身语二业。唯是彼地。大种所造。若无漏
    者。依五地身。随生此地。应起现前。即是此地
    大种所造。以无漏法不堕界故。必无大种。是
    无漏故。由所依力。无漏生故。表无表业。其类
    是何。复是何类。大种所造。颂曰
     无表无执受  亦等流情数
     散依等流性  有受异大生
     定生依长养  无受无异大
     表唯等流性  属身有执受
    论曰。今此颂中。先辨无表。诸无表业。略有
    二种。定不定地。有差别故。然其总相。皆无执
    受。与有执受。相相违故。唯善不善故。非异熟
    生。无极微集故。非所长养。有同类因故。有是
    等流。亦言为显有刹那性。谓初无漏俱生无
    表。待识生故。有情数摄。若就差别。分别所
    依。不定地中。所有无表。等流有受异大种生
    异大生言显身语七。一一是别大种所造。定
    生无表差别有二。谓诸静虑无漏律仪。此二
    俱依定所长养。无受无异。大种所生。无异大
    言。显此无表。七支同一。具四大种。所造应
    知。有表唯是等流。此若属身。是有执受。余义
    皆与散无表同。谓有情数。及依等流。有受别
    异。四大种起。何缘散地。所有无表。能造大
    种。唯等流性。定地无表。所长养生。以殊胜心
    现在前位。必能长养大种诸根。故定心俱必
    有殊胜长养大种。能作生因。造定心俱所有
    无表散地无表因等起心。不俱时故。在无心
    位。亦有起故。所依大种。唯是等流。因等起
    心。不能长养能生无表诸大种故。若尔散地
    无表所依。谁等流果。有作是说。是次前灭大
    种等流。能造无对所有大种。非造有对大种
    等流。果有细?。种类别故。如是说者。从无始
    来。定有能造无对造色。已灭大种。为同类因。
    能生今时等流大种。造有表业大种亦应是
    无始来。同类大种之等流果。非从异类定生
    无表。所依大种无执受者。定心果故。必无爱
    心执此大种以为现在内自体故。又此大种。
    无有其余执受相故。名无执受。散地无表。所
    依大种。有执受者。散心果故。以有爱心。执
    为现在内自体故。如显色等所依大种。系属
    依身。而得生故。亦可毁坏。外物触时。可生苦
    乐。何缘定心所生无表。是无别异大种所生。
    散无表生依别异大。定生无表。七支相望。展
    转力生同一果故。唯从一具四大种生。散此
    相违故依异大。有说。若彼同一生因。随越一
    时。应舍一切定生无表。七支相望。生因既同。
    必顿舍故。岂不如对一切有情相续所生。远
    离杀戒。虽同一具大种所生。非越一时顿舍
    一切。七支相对。理亦应然。此例不然。彼虽一
    具大种所造。然其所对。一一有情相续异故。
    若七支戒。无异大生。所对有情。相续既一。何
    缘越一非舍一切。是故此彼为例不齐。若尔
    此应同命根理。如命根体。为具身依。身不具
    时。亦为依止。故身虽缺。随有余根命犹能持。
    令不断坏。如是一具大种为因。能生律仪具
    不具果。故支虽缺。随有余支。大犹能持。令不
    断坏。此亦非例。以彼命根先与缺身俱时而
    起。中间有与具身俱生。后缺减时。复有俱
    起。故于具缺各别任持。大种不然。一具大
    种。为一相续。无表生因。若与七支。为生因
    者。未尝暂与缺支俱生。如何缺一时。持余令
    不舍。即由此理。从无贪等为因所生。离杀
    等戒。虽有对一有情相续。而越一时非舍一
    切。以是各别大种果故。大种别者。果类别故。
    虽对别异有情相续。发多无贪所生无表。而
    但一具大种为因。以所生果类无别故。由是
    若对一有情身。一具七支生因同者。则随越
    一应舍一切。如是立证。理亦可成。故散七
    支。依别大种。然依不许别舍律仪。此证不成。
    前说为善。如天眼起非坏本形。表色生时。理
    亦应尔。故虽身表在身中生。而无异熟色断
    已更续过。亦无一具大种聚中有二形色俱
    时起过。以诸身表别有等流大种新生。为所
    依故。随依身分。表色生时。此一分身。应大于
    本大及形色极微增故。然不现见。其理如何。
    有释此言。以表及大相微薄故。如染支体。然
    不见有大相可得。有说。身中有孔窍故。虽得
    相容纳而。不大于本

    说一切有部顺正理论卷第三十五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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