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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毘达磨顺正理论卷第24辩缘起品第三之四

    辩缘起品第三之四

    有余复言。如无色界殁。中无连续欲色界色
    生。如是亦应此死有灭中。无连续彼生有起。
    所引谷喻。于证无能。又此喻中有非爱过。谓
    同法喻。例法应同。然谷等种中。唯生谷芽
    等。如是人殁。应但生人。牛等殁时。唯生牛
    等。故喻于此有非爱过。又种灭处。即有芽生。
    应眼根中识等灭已即于是处识等还生。则
    唯一根。恒生识等。如是耳等便为无用。又一
    身中。识等灭已。即复于此识等还生。是则
    恒存应无死义。如是死有于此处灭。即于此
    处中有复生。后后念生即前前处。乃至中有
    灭。即此生有生。是则应无往余生义。中有胜
    用。于此顿亡。巧立如斯害自宗喻。此皆非
    理。所以者何。从无色殁。生有色者。色法生
    时。有连续故。谓无色殁。生欲色时。即由是
    处大种和合。从顺后受业。有异熟色生。故彼
    色生。非无连续。或总相续无间断故。谓无色
    界。异熟终时。四无色蕴。无间无断。为缘引发。
    欲色界中。与色俱生。诸蕴令起。故彼色起。非
    无连续。欲色界殁。欲色界生。死生中间。处所
    悬隔。若无少物于中连持。无色死生下。岂得
    为同喻。又于此中。无非爱过。如一稻种。为芽
    糗饭灰散五因。如是有情一趣相续。为五因
    故。谓一稻种。能为五因。若遇顺缘。便生自果。
    如是一趣有情相续。具为五因。若遇如是顺缘
    和合。便生自果。故无人等灭唯生自类过。又
    无如种芽同处生灭失。以种相续生芽等时。
    虽无间断。非无处异。准斯理趣。内法亦然。故
    无果因唯同处失。谓诸种聚。于灭坏时。由水
    等缘和合摄助。能为?大芽聚生因。于种灭
    时。芽异处起。芽虽增长转至远方。而于中间。
    邻次无断。由此外法从种生芽处非隔即邻
    次道理。如是内法。随所依身。心相续转。亦无
    有失。谓于死时。大种等聚。由业风等缘所摄
    持。能与当生邻死处起大种等聚。为能生因。
    独业不能令彼色聚中无连续远处?H生。邻
    死所生。即是中有。从兹展转。趣余方生。于其
    中间。非即非越。能至生有。如从种等芽等渐
    生能至于果。故举谷喻。非害自宗。或复何劳
    强拨中有。世曾未见。有诸色聚。中无连续。于
    异处生。唯见影光火焰等事中间连续至余
    方生。故非顿亡中有胜用。然眼识等。缘和合
    力。不越依身。别别处起。无方所故。非住一
    根于一身中识常生灭。恒无死难由斯已解。
    或复死者同分蕴灭。异分蕴生。故无斯过。且
    化生者。先世所作业果色根。并所依处。此处
    顿灭。即于此处。容有其余业果顿起。可疑死
    位与前无别。余三生者。先世所作业果。色根
    相续虽灭。而见依处相似随转。非后色根无
    所依处。别业果故。非即依前。由此证知。余业
    所感。根及依处。邻次前身根灭所依。异处而
    起。有对碍法。自所住方。必能障余。令不起
    故。于此无有恒不死疑。有余复言。犹如尺蠖
    前安前足后足后移。如是死生方所虽隔。先
    取后舍。得至余方。是故于斯中有无用。?称?br> 沙者。贬此释言。此释极同下俚言义。如
    是便有非二有情二趣二心俱行过故。又尺
    蠖喻。其理不成。以彼虫身中无间绝。安前移
    后。处隔可然。死生有身。中间隔绝。如何可得
    取生有身。既未取生。如何舍死。非心心所处
    无断可成。离所依身处续义无故。若谓有色
    为无断依。则为中有义已成立。若谓死生虽
    隔而到。则尺蠖喻。义不相应。有余复言。死生
    二有。虽隔而至。如意势通。此亦不然。非所许
    故。异此余类。此殁彼生。中间隔绝。应成通
    慧。若尔此应是行差别。实尔细故难可了知。
    谓一刹那。不应为难。故前谷喻。无过理成。以
    要相连处无间断。生有起故。定有中有。又有
    别理。中有非无。现见刹那无间生者。决定方
    所无间生故。谓世现见。从执受色。无间还
    生执受色者。刹那处所。俱无间生若生有色。
    许从死有刹那无间邻近而生。处所亦应无
    间邻近。然无如是理故。中有义成。若谓如从
    无色界殁生有色界。色初起时。昔色与今。
    方所无间刹那有间。而得续生。亦应下界死
    生有色刹那无间处有间生。此亦不然。不了
    宗故。谓于昔者。从欲色殁。生无色时。色身灭
    处今从彼殁。生欲色时。即前色身灭处。无间
    引今色起。非我所宗。是故此中。刹那处所。俱
    非邻近。不应为喻。又若刹那邻近生者。处所
    定尔。非由种故。谓诸刹那无间生者。处所
    必定。亦无间生非此相违。有斯决定。故彼所
    例。理不相应。又余缘合。方成因性现所见
    故。中有义成。谓诸种子。余助缘合。能作芽
    因。世所现见。如是识种。生生有色。必藉生
    处。外色为缘。故识定与生处色合。不应一识
    与死有身及生处所处间断色有俱合义。故
    有中有。若谓非色无所住处故无过者。理亦
    不然。无所住言。依遮诸识住根及境。如人座
    故。非识与色合义全无。以契经言有识身故。
    又经说识不离身故。若谓死有色亲能为因。
    如中有色生生有色者。亦不应理。死有与生
    处所隔绝。不成因故。或外助缘精血等色。与
    彼隔绝。应无助用。故应别有生有色因与精
    血合。此即中有。又如何知。定有中有。现可得
    故。谓中有身。净天眼者。现前可得。故如是
    说。诸中有身。极净天眼之所能见。又彼尊者
    阿泥律陀亦言。具寿我观佛化其量最多。非
    诸中有。是故中有。决定非无。又圣教说有中
    有故谓契经言。有有七种。即五趣有业有中
    有。又经说有健达缚故。如契经言。入母胎者。
    要由三事俱现在前。一者母身是时调适。二
    者父母交爱和合。三健达缚正现在前。除中
    有身。有何别物。名健达缚正现在前。若谓二
    经非我所许。非汝不许故此便无。谓无定因
    可为诚证。汝不许者。其体皆无。有谓后经应
    如是说。塞建陀灭正现在前。传者谬诵。为健
    达缚。于此位中。乐器无故。此非经义。于此位
    中。前蕴已灭。无来义故。然余经中。说健达缚
    东南西北诸方来故。如掌马族契经中言。汝
    今知不。此健达缚正现前者。为婆罗门。为刹
    帝利。为是吠舍。为戌达罗。为东方来。为南西
    北。复如是说。随是何族。随从何方。来现在
    前。非前蕴灭可有来义。故彼所言。依自计度。
    又世论说。由二因缘。女男交会。事极成立。一
    健达缚。二逻刹娑。初令自生和合贪故。后由
    强力现所逼故。然中有身。符顺初义。彼虽无
    乐器。而健达缚成。或随世间。假立名想。何劳
    于此起固执为。设于此经。彼亦不诵。岂复不
    信如是契经。如说汝非此他俱世当于中有能
    作苦边。又说将殁将生时故。如契经言。我以
    天眼观有情类。将殁将生。此将生言。即目中
    有。从此殁已。未生彼故。有谓此说究竟为远。
    于已生位。说将生言。如说大王今何来此。应
    于已殁说将殁言。差别因缘不可得故。又设
    尔者中有亦成。于此已殁未生彼故。或于已
    生再说无用。又非唯究竟方说远言。现见有
    远言亦说远故。如世尊告舍利子言。汝观此
    童。今来诣此。由此定证。将生时言。非说已
    生。但目中有。又可住经说意成故。谓世尊告
    彼可住言。若于尔时。彼有情类。此身已舍。住
    意成中。后一类身。未已生位。我施设彼。当
    于尔时。所住意成。有爱及取。言意成者。即
    中有身。由此证知。定有中有。有随自执。妄释
    此经。言意成声。诠无色界。彼谓可住朋友命
    终。超有色天。生于无色。可住天眼观不能见。
    来问世尊。若于尔时。彼有情类。乃至广说。一
    类身者。欲色界身。住意成言。显在无色。此执
    非理。无定因故。且应征问。拨中有者。此意成
    声。乃目多义。如何定执诠无色耶。谓于劫初。
    色无色界。变化中有。皆见此声。如其次第。略
    当显示。如说彼位有色意成。一切支体。无不
    具足。又说超越食段食天。随生一类意成天
    处。又世尊告邬陀夷言。意成天身。汝谓何等。
    岂不汝谓是无色名。又说从此身起意别。化
    作余身种类有色意成。又说此身无间坏已。
    起如是蕴。有色意成。故意成声。乃目多义。如
    何定谓诠于无色。若谓余说此责亦同。理不
    应尔。前身已舍。后未已生。经所说故。又彼
    所执。理不应然。若为可住。说无色界为意成
    者。彼则不应以天眼通观欲色界。非离色贪
    可生欲色。若为求彼所生处故。以天眼通观
    二界者。不应说无色为所住意成。以不定
    知彼生处故。由此经说。住意成言。专为显成
    有中有义。又何经证中有非无。由经说有五
    不还故。谓世尊说。有五不还。一者中般。二者
    生般。三无行般。四有行般。五者上流。中有若
    无。何名中般。若谓欲色二界中间得般涅??
    名中般者。不生二界中有复无。何有有情于
    中趣般。若谓于彼有天名中。理必不然。无圣
    言故。谓于诸部。都无有经说有中天。唯凭自
    计。又彼应有太过之失。谓亦应有生等诸天
    住彼得般名生般等。若谓如言有中生般。亦
    许成立中生二有。虽复说有有行等般。而不
    许立有行等有。如是虽许别有中天。何?
    天名。不通生等。此亦非理。有行等三。别立
    有名。无别用故。非为住彼趣般涅??。是立中
    生二有别用。又必无有住生有中得般涅??。
    一刹那故。非更别立。有行等有。于立有门。少
    有别用中生等位。别立有名。于立有门。各有
    别用。唯立四有。有用便足。无劳别说余别有
    名。若立中天唯有趣般用。生等何故不别立
    天名。若立中天不约此用。然许别立有中天
    名。生等亦应然无定别因故。有何定用立中
    天名。而生等无故不应理。又所立名。皆随义
    故。无容于此妄立异名。谓有加行道精勤运
    转。得般涅??。名有行般。若无加行道非勤运
    转。得般涅??。名无行般。无容于此更立异名。
    所立中天。但随汝自欲。谁遮自欲。不立生等
    天。是故非斯妄分别论能遮中有。故此非无。
    又如何知。定有中有。由契经说。有七善士趣
    故。谓于前五。中般分三。由处及时远近中故。
    譬如札火小星迸时才起近即灭。初善士亦
    尔。譬如铁火小星迸时起至中乃灭。二善士
    亦尔。譬如铁火大星迸时远未堕而灭。三善
    士亦尔。若无中有。此依何立。非彼所执别有
    中天。有此处时。三品差别。故彼所执。定为非
    理。有说诸有寿量中间。断余烦恼。皆名中般。
    由至界位。或想或寻。而般涅??。故说三品。彼
    谓烦恼随眠位中。修断加行。名至界位。此中
    意显有种未行。说名界位。即利根者。创起烦
    恼。便能精勤。修断加行。名至想位。此中意显
    染想初行。说名想位。即中根者。起烦恼久。方
    能精勤。修断加行。名至寻位。此中意显。由烦
    恼力。令心于境种种寻求。说名寻位。即钝根
    者。世尊依此。善士趣中。分析中般。说为三种。
    此虽巧计。义实不然。若尔现般。应非有故。又
    无寻地。亦说中般。如?扈弈腺に?兴?br>  总集众圣贤  四静虑各十
     三无色各七  唯六谓非想
    此伽陀中。第二静虑以上三地。亦说中般。
    诸中般皆断五下分结故。非无寻地可说至
    寻。非上三地中阙一善士趣。又无色界应有
    中般。有寿量中间得般涅??故。又薄伽梵舍
    利子等。一切皆应是中般摄。唯除生在覩史
    多天后身菩萨。及除生在北俱卢洲诸有情
    等。其余有情。容中天故。又彼或余诸有所
    执。皆札火等喻不相应。远近及中处时差别。
    若离中有皆不成故。汝等但由贪着己见。憎
    背中有。起斯妄执。非为依随圣教正理。是故
    中有实有极成。拨中有无。是何见摄。是迷因
    果连续为先所起邪见。诸经说谤化生有情
    是邪见故。已广成立中有非无。今复应思。当
    往何趣。所起中有形状如何。此何所疑。此与
    生有一异业果。俱有过故。所以者何。若中生
    有同一业果。便违经说。有数取趣。已断生结。
    未断起结。乃至广说。诸业必由烦恼起故。业
    如烦恼。应有差别。则中有形应异当趣。若中
    生有。各异业果。何缘二果定先后生。此中
    有业。顺现受等所不摄故应唯不定。又见人
    等。宿业虽别。而有身形相似无异。有业虽一。
    而果有殊。故可生疑。诸趣中有。与当所趣形
    为同别。为遣此疑。颂曰
     此一业引故  如当本有形
     本有谓死前  居生刹那后
    论曰。业有二种。一牵引业。二圆满业。中生
    二有。牵引业同。圆满业异。引业同故。此中有
    形。与当本有。其状相似。如印所印文像不
    殊。若尔于一猪等腹内。容有五趣中有顿起。
    可有五子俱时命终。各当往生一趣中故。既
    有地狱中有现前。如何不能焚烧母腹。无斯
    过失。以地狱火唯烧有罪诸有情故。非不积
    集感彼业者。或未得果可为地狱火所焚烧。
    其理决定。又彼中有。非恒被烧。如何即令焚
    烧母腹。地狱本有。尚不恒烧。如暂游增。况彼
    中有。有言设许中有恒烧。如不可见。亦不可
    触。身极细故。所难非理。诸趣中有。虽居一
    腹。非互触烧。业所遮故。欲中有量。虽如小
    儿年五六岁。而根明利。有余师说。欲界中有。
    皆如本有盛年时量。有言菩萨中有可然。非
    余有情中有亦尔。菩萨中有。如盛年时。形量
    周圆。具诸相好。故住中有。将入胎时。照百俱
    胝四大洲等。为顺方域吉瑞相故。令菩萨母
    于其梦中见白象子来入右胁。九十一劫。已
    舍傍生。况最后身。仍为白象。有说中有。皆生
    门入。非破母腹而得入胎。故双生者。前小后
    大。理实中有。随欲入胎。非要生门。无障碍
    故。然由业力。胎藏所拘。色界中有量。圆满如
    本有。非色究竟中有身形。长十六千?缮那
    量。赡部洲趣。无处能容。以太虚空极宽广
    故。中有身色。如末尼珠。灯等光明。无障碍
    故。色界中有。与衣俱生。惭愧增故。欲界中
    有。多分无衣。无惭愧故。唯除菩萨。及鲜白
    尼。本愿力故。有余师说。唯除此尼。施僧袈
    裟。发胜愿故。从兹世世。有自然衣。恒不离
    身。随时改变。乃至最后般涅??时。即以此衣。
    缠尸焚葬。收其遗骨。起?堵波。亦有衣形。周
    匝缠绕。菩萨所起一切善法。皆唯回向无上
    菩提。我等所宗许二俱有说。所似本有。其体
    是何。谓在死有前生有后蕴。总说有体。虽通
    一切有漏法性。而就有情前后位别。分析为
    四。一者中有。义如前说。二者生有。谓于诸
    趣。结生刹那。三者本有。除生刹那。死前余
    位。四者死有。谓最后念。若有于色未得离
    贪。此有无间中有定起。即于一生。位别分四。
    岂不诸有中有最初。则本有名。应目中有。非
    目中有。以当无间。生等三有。非彼果故若位
    容有。生当无间。中等诸位。可名本有。望余生
    诸位。安立此名。非立此名望一生三位。又此
    无间。定生彼有。此有望彼立本有名。又本有
    名目正所趣。余三不尔。不得此名。已说形量。
    余义当辩。颂曰
     同净天眼见  业通疾具根
     无对不可转  食香非久住
     倒心趣欲境  湿化染香处
     天首上三横  地狱头归下
    论曰。此中有身。是何眼境。为同类眼净天眼
    见。谓中有身。唯同类眼。及余修得净天眼见
    非不同类不净天眼之所能观极微细故生得
    天眼尚不能观况余能见以说若有极净天眼
    方能见故。有说地狱傍生饿鬼人天中有。如
    其次第。各除后后。见自及前。为有能遮中有
    行不。上至诸佛。亦不能遮。以诸通中业通疾
    故。中有成就最疾业通。故契经言中。有业力。
    最为强盛。一切有情。一切加行。无能遮抑
    陵虚自在。是谓通义。通由业得。名为业通。
    此通势用速故名疾。中有具此最疾业通。诸
    通速行。无能胜者。依此故说。业力最强。随地
    诸根。中有皆具。虽言中有。如本有形。而初异
    熟。最胜妙故。又求有故。无不具根。曾闻析破
    焰赤铁团。见于其中有虫居止。故知中有无
    对义成。对谓对碍。此金刚等。所不能遮。故名
    无对。此界趣处。皆不可转。谓定无有色中有
    殁欲中有生。亦无翻此。此与生有。一业引。故
    应知趣处不转亦然。此中有身。资段食不。且
    如欲界中有食香。随福多福少。香有好有
    恶。由斯故得健达缚名。诸字界中。义非一
    故。此?缚界。虽正目行。而于其中。亦有食义。
    以食香故。名健达缚。而音短者。如设建途及
    羯建途。略故无过。有说中有。藉香持身。以寻
    香行。名健达缚。如是中有。为住几时。此中有
    身。定非久住。生缘未合非久。如何大德释言。
    常途非久。缘未合者。容住多时。由彼命根非
    别业引。有余师说。此但少时。以中有中恒求
    生故。若于父母。俱定不移。虽住远方。业令速
    合。若于父母。随一可移。虽极清贞诃厌欲者。
    而于异境。起染现行。诸起染定时令非时亦
    起。或寄相似余类中生。谓驴等身。似于马等。
    非由所寄同分有殊。便失中生一业所引。生
    缘虽别。所引一故。设许转受相似类生。由少
    类同。亦无有过。又界趣处。若不全移。虽少类
    殊。亦无有失。以界趣处业定不移。余外生缘
    见有差别。如豆足等。斯有何过。或业种类。差
    别无边。唯佛世尊。方能究达。正结中有。为以
    何心。以染污心。譬如生有。将结生有。方便如
    何。住中有中。为至生处。由心颠倒。驰趣欲
    境。彼宿业力。所起眼根。虽住远方。能见生处
    父母交会。而起倒心。若当为男。于母起爱。于
    父起恚。女则相违。由是因缘。男女生已。于母
    于父。如次偏朋。故施设论。有如是说。时健达
    缚。于二心中。随一现行。谓爱或恚。彼由起此
    二种倒心。便谓己身与所爱合。所憎不净。泄
    至胎时。谓是己有。便生喜慰。当生喜位。名入
    母胎。取最后时所遗精血二三滴许。成羯剌
    蓝。精血相依。无间而住。中有蕴灭。生有蕴
    生。若男处胎。依母右胁。向背蹲坐。若女处胎。
    依母左胁。向腹而住。女男串习左右事故。宿
    自分别力使然故。无欲中有非女非男。以中
    有身不阙根故。入母胎后。或作不男。如何无
    根羯剌蓝大种体。即能作诸色根生依。谁谓
    色根依彼大种。中有大种。以羯剌蓝大种为
    依。能生生有。谓彼中有。与羯剌蓝大种相依。
    最后灭位。中有大种。藉彼为缘为因。引生异
    前大种。彼异大种。能作根依。如种生芽。必
    依地等。若尔何缘契经中说。父母不净。生羯
    剌蓝。依不净生。无违经失。有余师说。精血大
    种。于转变位。即作根依。谓前无根中有俱灭。
    后有根者。无间续生。如种与芽灭生道理。
    彼执生有色法生时。非中有色相续而起。与
    芽从种道理相违。无情与情。为种引起。不应
    道理。相续异故。有情无情二色俱灭。后情色
    起。无情为因。情不为因。言非应理。是故前
    说。于理为胜。此说欲界胎卵二生。湿化二生。
    染于香处。若湿生者。染香故生。谓远嗅知生
    处香气。便生爱染。往彼受生。随业所应。香有
    净秽。若化生者。染处故生。谓远观知当所生
    处。便生爱染。往彼受生。随业所应。处有净
    秽。生地狱者。亦由业力。或见身遇冷雨寒风。
    或见身遭热风猛焰。冷侵热逼。酷毒难忍。希
    遇温凉。冀除所厄。见热地狱热焰炽然。寒地
    狱中寒风飘鼓。便生爱染。驰躬投赴。有余师
    说。由见先造感彼业时。己身伴类。心生爱慕。
    驰往赴彼。往何趣中有。何相赴生处。且天中
    有。首正上升。如人直身从坐而起。人等三
    趣中有横行。如鸟飞空往余洲处。地狱中
    有。头下足上。颠坠其中。故伽他说
     颠坠于地狱  足上头归下
     由毁谤诸仙  乐寂修苦行
    因辩中有复应伺察。何缘无色无中有耶。彼
    业不能引中有故。何缘彼业于此无能。起结
    断已。方生彼故。烦恼助业。方能引果。非离烦
    恼业有引能。以阿罗汉虽有诸业而不能引
    当来有故。有说若地具?细业。于彼地中。得
    有中有。然无色界。有细无?。?细业者。谓色
    非色。或身等业。或十业道。此复应诘。何缘
    若地。具?细业。方有中有。今于此中。见如是
    意。中有是细。所趣是?。以所趣中满业多故。
    又趣寿限。容有定故。有位中受细满业果。有
    位中受?满业果。欲色界中。具二业果。故有
    中有。无色不然。有余师说。为往生处。表所趣
    形。故立中有。非无色界有处有形。若尔即于
    自死尸内。身根灭处。命终受生。不往余方。中
    有何用。此立中有。表所趣形。前说二缘随有
    一故。此救非理。表所趣形。于所趣生。无胜用
    故。若中有已起。可表所趣形无用。故不起何
    能表所趣。故表所趣。非中有因。然上座言。若
    命终处。即受生者。中有便无。彼言非善。非死
    有位方引中有。如何可说。若死处生。不引中
    有。定于先时已作增长。感中有业。今谁为碍。
    令中有果不起现前。或复中生同一业果。中
    有复是一期生初。中有若无。生应不续。如必
    无有越羯剌蓝生?部昙。是彼初故。若谓生
    有是一期初。中有非初。不必须引。此都无义。
    但有虚言。彼生起结。俱未断故。汝亦应许。未
    断生结生有或无。无异因故。非须别用方有
    蕴起。蕴起必由因未离爱。彼即中有须起之
    因。如有胎中定当死者。除由因力。何用根生。
    若谓此应如中般者。无生满业。如是即于死
    处生者。无中满业。此例不齐。如生有位必依
    中有。非中有位亦依生有。故例不齐。由斯一
    切未离第四静虑贪者。彼若已造生有满业。
    必亦能造中有满业。不说自成。或有不还。由
    对治力。伏相续故。生结不行。此唯能造中有
    满业。若阙对治是俱堕法。彼无能碍二结
    现行。由是未离色界贪者。生有必依中有起
    故。设于死处即受生者。亦定应许。死有无间
    中有即生。中有无间生有方起。又此中有。有
    决定相。谓无未离欲色界贪。生有不从中有
    后起。亦无中有与所趣生。非同一业所牵引
    果。亦无中有能入无心可为身证。俱分解脱。
    及起世俗不同分心。住中有中。无转根义。亦
    无能断见所断惑。及无断欲界修所断随眠。
    如是等门。皆应思择。一切中有。皆起倒心入
    母胎不。不尔云何契经中说。入胎有四。其四
    者何。颂曰
     一于入正知  二三兼住出
     四于一切位  及卵恒无知
     前三种入胎  谓轮王二佛
     业智俱胜故  如次四余生
    论曰。有诸有情。多修福慧。故死生位。念力所
    持。心想分明。正知无乱。于中或有正知入
    胎。或有正知住胎。兼入。或正知出兼知入住。
    兼言为显后必带前。有诸有情。福慧俱少。入
    住出位。皆不正知。前不正知。后位必尔。如是
    所说四种入胎。具摄一切。入胎皆尽。顺结颂
    法。如是次第。然契经中。次第不尔。如是四
    种。且说胎生有愚不愚分位差别。诸卵生者。
    入胎等位。皆恒无知。如何卵生。从卵而出。言
    入胎藏。此据当来立名无失。如世间说造钏
    织衣。或说卵生曾入胎等。依今说昔。故无有
    过。应知此中。依想胜解有倒无倒。故说正不
    正知。谓诸有情。有倒想解。于中或有业智有
    失。彼入胎位。起倒想解。见大风雨毒热严寒。
    或大军众声威乱逼。遂见自入密草稠林叶
    窟茅庐。投树墙下。于中或有业虽无失。由智
    有失。起倒想解。入母胎位。自见己身。入妙园
    林升花台殿。坐卧殊胜诸牀座等。住时见己
    住在此中。出位见身从此处出。是于三位。皆
    不正知。若诸有情。无倒想解。彼入胎位。知自
    入胎。住出胎时。自知住出。是于三位。皆能正
    知。四种入胎经应随此义释。何缘入胎不正
    知者。于住出位。必不正知。劣悟胜迷。理无容
    故。谓将入位。支体诸根。具足无损。强胜明
    利。尚不正知况住出时。支根损缺。羸劣暗昧。
    而能正知。理无容故。住正知者。由入胎时。胜
    正知因。一力引故。出正知者。由入住时胜正
    知因二力引故。又前三种入胎不同。谓转轮
    王。独觉大觉。如其次第。初入胎者。谓转轮
    王。入位正知。非住非出。二入胎者。谓独胜
    觉。入住正知。非于出位。三入胎者。谓无上
    觉。入住出位。皆能正知。此初三人。以当名
    显复有差别。如次应知业智及俱三种胜故。
    第一业胜。宿世曾修广大福故。第二智胜。久
    习多闻胜思择故。第三俱胜。旷劫修行胜福
    慧故。除前三种。余胎卵生。福智俱劣。合成
    第四。有说此四皆辩菩萨。谓最后有。即是第
    三覩史多天。前生第二。遇迦叶波佛。次前生
    为初。自此以前。皆是第四。或复初二三无数
    劫。如其次第。前三入胎。自此以前。皆是第
    四。岂不续有定是染心。何容正知入母胎藏。
    正知正念。说根律仪。夫根律仪。决应是善。无
    斯过失。一切正知。皆善性摄。非所许故。异此
    应无正知诳语。或入胎位。据相续说。非唯正
    结。生有刹那。于此位中。善心多起。染污心
    少。故说正知。如世间说白豆聚等。或令于彼
    发起恭敬。于不迷乱。立正知名。谓如实知。
    此是我父。此是我母。故名正知。云何第三。后
    有菩萨。于戒果等。皆明了知。而入胎时。有如
    是事。非入住位。有不正知。可于出时有正知
    理。出正知者。先因引故。无斯过失。由无始
    来串习如是世俗爱故。世间现见。由串习
    力。于才生时。便有爱染。如何可说四种入胎。
    唯正不正知二种入胎故。非住及出可说入
    胎。故不应言入胎有四。以入胜故。说四无失。
    谓入胎时。有差别故。于住出位。有能正知。
    以无不正知。入母胎藏。于住或出位。能有
    正知。故于住出。无倒想解。能自知者。由入差
    别。是故入胎声。兼说住出位。故住出位。虽
    有正知及不正知。而不成六。由入胜故。虽有
    三种。同异类殊。而总说入。所以然者。由尔所
    门。说处母胎。事究竟故。如是异类。有二入
    胎。于同类中。复二成四。此中应说。谁往入
    胎。何故问谁。以无我故。谓若无我。为复说
    谁。从此世间。乘中有蕴。往趣他世。入住出
    胎。是故应有内用士夫。从此世间往入胎等。
    为遮彼故。颂曰
     无我唯诸蕴  烦恼业所为
     由中有相续  入胎如灯焰
     如引次第增  相续由惑业
     更趣于余世  故有轮无初
    论曰。无有实我能往入胎所以者何。如色眼
    等自性作业。不可得故。托所依缘。识等起
    位。所执别用实我不成。别用既无。又无自性
    明了可得。如兔角等。如何执有内用士夫。
    世尊亦遮所执实我。是作受者。能往后世。故
    世尊言。有业有异熟。作者不可得。谓能舍此
    蕴。及能续余蕴。乃至广说。复如何知。所执实
    我。是作者等。实不可得。为体无故。为体实
    有。有不得因。无得因故。我宗定许。由我体
    无。故不可得。非余因故。诸起我执无过四
    种。一执有我即蕴为性。二执异蕴住在蕴中。
    三执异蕴住异蕴法。四执异蕴都无所住。如
    是四种执我。有实而不可得。皆不应理。且
    非有我即蕴为性。即别即总。皆不成故。所以
    者何。各别自相。所不摄故。应成假故。亦非异
    蕴住在蕴中。体常无常。俱有过故。若无常者。
    念念各异。便非一我。有死有生。即作者应失。
    不作者应得。又非离蕴有生灭法少分可得。
    故非无常。若谓是常。应无转变。生老病死。
    皆不应成。又应无容别往余趣。又爱非爱境
    界合时。我不应随苦乐转变。亦不应为苦乐
    相应烦恼所恼。既非所恼。不应由斯起法非
    法。则未来世爱非爱身。既无有因。应无生理。
    则不可说我体虽常由身改转。说我变异如
    是我体不随自身。生老病死。诸趣苦乐。烦恼
    业果。而转变故。则应本来毕竟解脱。既不许
    尔。故我非常。离常无常。不可别执。有第三
    聚。计之为我。如虚空等。诸无为法。体异蕴
    故。不住蕴中。此亦应然。应不住蕴亦非异蕴。
    住异蕴法。染净蕴法。既不相依。则所计我。便
    成不用。既不依蕴非蕴何依。我与非蕴。不相
    关故。亦非异蕴。都无所住。如无为法。过同前
    故。又应本来。常解脱故。谓所执我。既无所
    住。则与色身。苦乐等受。小大等想。善恶等
    行。色声等识。都不相关。则应本来远离五
    蕴。不由功用。自然解脱。是故所执实我作者。
    能舍此续余无。故不可得。非体实有。有不得
    因。得因无故。而不可得。若尔外道。于何所
    缘。而起我执。虽离诸蕴无别我性。为执所缘。
    然唯诸蕴。为境起执。如契经说。诸有执我等
    随观见。一切唯于五取蕴起。虽无如彼外道
    所说真实我性。而有圣教。随顺世间所说假
    我。既无实我。依何假说。虽无实我。而于蕴
    中。随顺世间。假说为我。何缘知说我唯托蕴
    非余。以染及净法唯依蕴成故。谓我实无以
    诸杂染。但依诸蕴刹那相续。由烦恼业势力
    所引。中有相续。得入母胎。譬如灯焰刹那相
    续转至余方。诸蕴亦尔。且于欲界。若未离贪。
    内外处为缘起。非理作意贪等烦恼。从此而
    生。劣中胜思及识俱起。起已能牵当非爱果。
    亦为无间识等生缘。无间识等。观同异类。前
    俱生缘。而得起时。或善或染。或无记性。起已
    复能引自当果。及为无间识等生缘。如是为
    缘。后后次第。能牵二果。随应当知。此蕴相
    续。领纳先世惑业所引寿量等法。彼异熟势。
    至穷尽时。死识与依。俱至灭位。能为中有
    识等生缘。中有诸蕴。由先惑业。如幻相续。往
    所生处。至母腹内。中有灭时。复能为缘。生生
    有蕴。譬如灯焰。虽刹那灭。而能前后因果无
    间展转相续。得至余方。故虽无我。蕴刹那灭。
    而能往趣后世义成。即此诸蕴。如先惑业势
    力所引。次第渐增。于一期中。展转相续。复由
    惑业。往趣余世。现见因异其果有殊。故诸引
    业。果量非等。寿果长短。由业不同。随业增
    微。所引寿命。与身根等。展转相依。于羯剌蓝
    ?部昙等。后后诸位。渐渐转增。何等名为羯
    剌蓝等。谓蕴相续。转变不同。如是渐增。至根
    熟位。观内外处。作意等缘和合发生。贪等烦
    恼造作增长。种种诸业。由此惑业。复有如前。
    中有相续。转趣余世。应知如是。有轮无初。谓
    惑为因。能造诸业。业为因故。力能引生。生复
    为因。起于惑业。从此惑业。更复有生。故知有
    轮旋环无始。若执有始。始应无因。始既无因。
    余应自起。无异因故。现见相违。由此定无无
    因起法。无一常法。少能为因。破自在中。已广
    遮遣。是故生死决定无初。犹如谷等展转相
    续。然有后边。由因尽故。如种等尽芽等不生。
    生死既无。究竟清净。故染及净。唯依蕴成。执
    有实我。便为无用

    说一切有部顺正理论卷第二十四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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