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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毘达磨顺正理论卷第20辩差别品第二之十二

    辩差别品第二之十二

    如是因缘。有何差别。此就实体。差别都无。应
    说因缘如何相摄。我前已说。因缘五因性。增
    上即能作。何复生疑所余二缘。未辩因摄。故
    今于此犹可生疑。有作是言。同类遍行二因。
    各少分名等无间缘。皆约已生。位无别故。无
    如是理。果有异故。岂不一切因皆有士用果。
    若法有力能生于彼。或得于彼。彼是此法士
    用果故。不尔二因俱等流果。义所显故。又善
    不善。有漏无漏界地等别。同异皆是等无间
    缘之士用果。二因之果。唯据类同。故与此缘。
    非无差别。岂不二因之等流果亦兼有异。如
    欲缠系见。苦所断二因所牵。自部等流有记
    无记。此亦染污。其类是同。有漏无漏。界地等
    异二因必无。故非无别。若尔已生心心所法。
    相应俱有二因摄故。应皆不立等无间缘。此
    与二因之士用果。其相各别。此无间生。与彼
    俱生。果有异故。岂不二因亦有无间生士用
    果。无如是义。以心心所能生无间士用果力。
    应知即是等无间缘。非是俱有相应因用。二
    因唯有能得俱生士用果力。以心心所能引
    俱生士用果义。即名俱有相应二因。引无间
    生士用果义。应知即是等无间缘。如引俱生
    果虽无别而依异义别立二因。体虽相杂。而
    义有异。二因对彼等无间缘。义别体同。应知
    亦尔。故等无间非即诸因。其所缘缘。为即因
    不。有作是说。即能作因。以体与果俱相似故。
    岂不所缘缘士用果为果。有作是说。此所缘
    缘果唯增上。或复能作因。亦有士用果。故无
    有失。若尔俱有相应二因。应如所缘能作因
    摄。然非所缘缘展转增上果。亦非士用果从
    所缘缘生。故无体果俱相似义。是故有释。因
    缘差别。不遍是因。遍者是缘。摄不摄故。如指
    指节。是故不见等无间缘及所缘缘有因摄
    义。此与因别。理不待言。唯初后二缘。应辩与
    因别。此既有别。余之二缘。缘义等故。亦应
    有别。故有总辩缘因异言。谓因能生。缘能长
    养。犹如生养二母差别。又缘摄助。因方能生。
    生已相续。缘力长养。故或有说。因唯有一。缘
    乃有多。犹如种子粪土等异。又因不共。共者
    是缘。如眼如色。又作自事说名为因。若作他
    事说名为缘。即如种子粪土等异。又能引起
    说名为因。能任持者说名为缘。如花如?。又
    因名近。远者名缘。如珠如日。又因能生。缘者
    能办。犹如从酪出于生酥。钻器人功力所能
    办。非钻器等令水出酥。以于水中阙酥因故。
    如斯等类。差别众多。是故因缘。别立名想。
    由其功力有差别故。又正有义故说为因。能
    助显发故说为缘。如字界缘于义有别。然契
    经说。二因二缘。生正见者。言音作意近远等
    生无漏正见。约此义显因缘二名。又契经说。
    有因有缘。有由序者。此显俱起无间远因义
    有差别。又契经说。眼因色缘生眼识者。意显
    眼识随不共根及共境起。又契经说。此因此
    缘此由序者。此中意显作者作具及余助缘。
    如是等经。随义应释。已随理教。广辩诸缘。如
    是诸缘显法生灭以为作用。应说何缘于何
    位法。而兴作用。颂曰
     二因于正灭  三因于正生
     余二缘相违  而兴于作用
    论曰。前说五因。为因缘性。二因作用。于正灭
    时。正灭时言。显法现在灭现前故。名正灭时。
    俱有相应二因。于法灭现前位。而作功能。此
    位二因作功能者。谓俱生品。随阙一时。作用
    皆无。不能取境。于现在位。如是二因。虽俱一
    时取果与果。而今但约与果功能。所言三因。
    于正生者。谓未来法。于正生位。生现前故。名
    正生时。同类遍行异熟三种。法正生位。而作
    功能。故有说言。等流异熟二果。因力牵引。令
    生同类遍行。容有无间等流果起。可言彼果。
    于正生时。因兴作用。异熟因果。必隔远时。其
    因久灭。果方正起。如何作用。在果生时。非
    过去时可有作用。此言作用。意显功能。二
    相别中。已曾思择。以因虽灭经无量时而有
    功能。令自果起。由不共故。自果生时。作用虽
    无。而于自果。兴功能上。立作用名。彼上座
    言。一刹那顷。难说此是生时灭时。非法由因
    先生后灭。如杖持?内蛇穴中系颈挽出方断
    其命。然体本无。由因故有。彼说但是掉举戏
    言。引非所宗。鄙俚言故。非对法者许法由因
    先生后灭同系蛇喻。但由缘起理趣法然。为
    晓学徒。说取与用。显于果起因有功能。故彼
    所言。唯增掉戏。又彼所言。一刹那顷。难说此
    是生时灭时。彼恒寻思?浅异论。尚年已过。
    居衰耄时。岂能测量。幼恒思择。一切智者。诠
    至理言。修成妙慧所游宗极。虽一刹那而本
    末起。今时正起。名曰生时。生已无间。正临谢
    往。名曰灭时。此何难说。或虽难说非不可说。
    勤加方便。而可说故。岂由汝等堕于劬劳己
    不能说。令他亦舍无上菩提亦难可得。岂由
    难得便舍至求。是故不应以己堕学不了其
    相便拨言无。又体本无由因有者。何烦说此
    违自宗言。谓若本无。如何言体。既得言体。何
    谓本无。依对法宗。应作是说。以未来法亦有
    亦无。谓作用无体本有故。由诸先起及俱生
    因。体本所无。今时方有。说未来世无体论宗。
    未生既无。如何言体。若彼无间必当有故。得
    言体者。有太过失。现在无间必当无故。应言
    无体。便一切无。又未来无。以当有故。言有体
    者。现在有体。以曾无故。何不言无。过去亦应
    得说体有。以曾有故。世便相杂。是故彼说不
    耐推征。唯对法宗。理无倾动。已说因缘二时
    作用。二缘作用。与此相违。等无间缘。于法生
    位。而兴作用。以彼生时前心心所引开避故。
    若所缘缘。能缘灭位。而兴作用。以心心所
    要现在时方取境故。其增上缘。法生灭位。皆
    无障住。故彼作用随无障位。一切无遮。今应
    思择。俱有相应。及所缘缘。若法生已。方兴作
    用。何须立此二因一缘。若执因缘要有作用。
    方许立为因缘性者。则未来世。应无因缘。然
    宗所许。不应为难。若尔云何说有作用。若离
    如是二因一缘。正灭位中。所引诸法。应无作
    用。取境功能。若作用无亦名缘者。诸阿罗汉
    最后心等。亦应可立等无间缘。此责非理。前
    已辩故。说所缘缘非要由有作用方立。何相
    关涉。而将例彼等无间缘。彼缘要由开避牵
    引。故唯现在正可安立。于未来世。定无彼缘。
    于现在时。曾有作用。故虽过去。亦可安立。其
    所缘缘。非唯现在。但有体性。皆可成缘。不
    必要由作用而立。唯于少分。少分成缘。得作
    用名。非于一切。云何知有体方得成缘。所缘
    体若无。觉不生故。有余师说。立因立缘。亦
    有别义。非要能起。虽无生用。而亦成因。如自
    相续。见定因果。于他相续。理亦非无。如契
    经说。二因二缘。生于正见。此亦应尔。能生
    不生俱成因性。俱有诸法。和合能牵异聚一
    果。名为作用。以于如是和合聚中。随阙一法。
    余皆无用。故俱有法。更互为因。如俱有因。相
    应亦尔。展转有力。能取所缘。故非能生方成
    因性。若尔何缘先作是说。法生所赖故说名
    因。非可离因法有生义。故作是说。非谓一切
    能生果者方得名因。因义尚然。缘亦应尔。故
    法生已。作用非无。辩诸缘已。应言何法由几
    缘生。颂曰
     心心所由四  二定但由三
     余由二缘生  非天次第故
    论曰。此中由言为显故义。谓心心所。四缘故
    生。其所缘缘。除生心等。无别有用。谓六识
    身。及相应法。随其所应。以色等五及一切
    法。为所缘缘。心等因缘。具五因性。前生自
    类。开避引发。是谓心等等无间缘。此增上
    缘。即一切法。各除自性。随其所应。岂不一
    缘二因作用。非于彼法生时。即有如是心等
    四缘故生。如何因缘。具五因性。虽法灭位作
    用方成。而法生时非无功力。离此彼法必不
    生故。以心心所必仗所缘。及托二因。方得生
    故。若法与彼法为所缘。或因无暂时。非本论
    说故。二无心定三缘故生。除所缘缘。非能缘
    故。此因缘者。但有二因。一俱有因。谓二定
    上生等诸相。二同类因。谓前已生自地善法。
    等无间缘。谓入定心及相应法。增上缘者。谓
    如前说。岂不无想亦三缘生。是心心所等无
    间故。亦应说为心等无间。但非心等加行引
    生。故于此中。废而不说。或此无想。但声所
    显。非如二定相对立故。二定何缘是心等无
    间。而不说是心等无间缘。由心等力。所引生
    故。如心心所生必系属前心灭故。非如色法
    可与余心俱时转故。非如得等可有杂乱。俱
    现前故。非如生等。是余伴故。然心方便加行
    引生。故可说为心等无间。与心等起定相违
    害。故非心等等无间缘。又为此缘理相违故。
    谓修行者。厌恶现行心心所法。入无心定。若
    无心定。复为此缘。引心心所。则修行者。应于
    此定无乐起心。为离现行心心所法。入无心
    定。此复引生心心所法。不应道理亦有至教。
    证无心定由心心所加行引生。如说超过一
    切非想非非想处想受灭身作证具足住。故
    知二定是心心所。加行引生。由心差别现前
    证故。无有至教。证无心定能为此缘。引心心
    所。故非心等等无间缘。二定刹那。前望于后。
    何缘不立等无间缘。诸念皆由前心等引。不
    能引后。如前已说。又最后念。应无果故。出心
    为果。斯有何失。岂不已说。此非心等等无间
    缘。如何可言最后念定出心为果。又出定心。
    依前心等加行起故。不可说作最后刹那定
    所引果。入定心等。望出定心。非无间灭。出心
    望彼。如何可说等无间耶。无等无间缘于中
    为隔故。无间等无间。义各有差别。前心等力
    引后法生。后法名为前等无间。刹那无隔。立
    无间名。是故二言。其义各别故作是说。若法
    与心为等无间。彼法亦是心无间耶。应作四
    句。第一句者。谓无心定出心心所。及第二等
    诸定刹那第二句者。谓初所起诸定刹那。及
    有心位诸心心所生住异灭。第三句者。谓初
    所起诸定刹那。及有心位心心所法。第四句
    者。谓第二等诸定刹那。及无心定出心心所
    生住异灭。若法与心为等无间。与无心定为
    无间耶。应作四句。谓前第三第四句。为今第
    一第二句。即前第一第二句。为今第三第四
    句。余不相应及诸色法。皆因增上二缘所生。
    复云何知。世间诸法。唯如上说因缘所生。非
    自在天我胜性等一因。所起。由次第故。谓诸
    世间。若自在等一因生者。则应一切俱时而
    生。非次第起。因现有故。何法为障。令不俱
    生。现见诸法。次第而起。故知非但一因所
    生。若执世间随自在欲。前后差别。故非顿起。
    是则应许非一因生。亦许欲为法生因故。此
    欲前后生灭差别。理亦不成。因无异故。非因
    无异果有差别。要待异因。果方别故。或差别
    欲。应许顿生。所因前后无差别故。是则诸法
    亦应顿生。谁能为障。令不顿起。若自在欲。更
    待余因。前后次第差别生者。应所因法更待
    余因。则所待因。应无边际。因无边故。无始义
    成。不越释门因缘正理。徒异名说自在为因。
    又无用故。不应妄执世间诸法自在为因。非
    自在天作大功力生世间法。少有所用。故不
    应谓自在为因。若为发生自欢喜者。但应发
    喜。何用生余。若喜离余方便不发。是则彼喜
    余方便生。自在于斯。应非自在。于喜既尔。余
    亦应然。差别因缘不可得故。或余方便。应余
    方便生。何用计从自在天所起。若余方便。离
    余方便生喜。亦应非余方便所起。或生苦具。
    逼害有情。为发自喜。咄哉何用事斯暴恶自
    在天为。又信世间唯从自在一因所起。则拨
    世间现见善恶诸士用果。若言自在待余因
    缘助发功能方成因者。但是朋敬自在天言。
    离所余因缘。不见别用故。时地水等种种因
    缘。于芽等生现有功力。芽等随彼成有无故。
    于芽等生除彼功力。不见别用。故不应计世
    间法起自在为因。自在既然。我胜性等。亦应
    准此如应思择。故无有法唯一因生。但从如
    前所说种种因缘所起。其理极成。既言色法
    因及增上。二缘所生。大种所造。总名为色于
    中云何。大种所造自他相望。互为因缘。颂

     大为大二因  为所造五种
     造为造三种  为大唯一因
    论曰。初言大为大二因者。是诸大种。更互相
    望。但为俱有同类因义。俱起前生为因别故。
    谓随阙一。余不生故。更互相望。有俱有因。性
    类虽别。而同一事。更相顺故。有同类因。大于
    所造。能为五因。何等为五。谓生依立持养别
    故。虽同时生。而随转故。如芽起影灯焰发
    明。大于所造。得成因义。如是五因。但是能
    作。因之差别。大望所造。为余五因。理不成
    故。且诸大种。望所造色。非俱有因。非一果
    故。岂不大种与生等相非同得一所造色果。
    非不相望为俱有因。虽非同得一所造果。而
    更有余同一果义。大与所造必无一果。故例
    生等。理定不齐。又诸大种。与生等相。设互
    相望。不同一果。而互为果。故得成俱有因。大
    与所造。无如是义。岂不心与心之随相非互
    为果。而心与相。为俱有因。大与所造。亦应
    如是。何故非因。此例非等。心与随相。虽复
    相望非互为果。而彼随相互为果法。定有
    与心互为果义。又心随相与心一果。故心与
    彼为俱有因。大与所造。无如是事。故大于彼。
    非俱有因。又所造色。有善不善。大种一向
    无记性摄。非如是相成俱有因。若尔大种。望
    无记造色。应成俱有因。不尔所造善不善无
    记。同一种类故。同一类色。少分以大种为
    因少分非大种为因。无如是理。如一类法少
    分与心相应。少分非心相应。无如是义。又
    许大种在过去世。所造之色通去来。今非俱
    有因有如是理。又成就别。故无此因。谓有成
    就。诸所造色。非四大种。或有成就。能造大
    种。非所造色。非俱有因有如是相。故大与
    造。非俱有因。非相应因。不相应故。亦非遍
    行及异熟因。大种无覆无记性故。非同类因。
    俱时起故。设后起者。非同类故。虽有无记同。
    而种类异故。如心受等。种类虽别。而互相望。
    为同类因。大与所造。亦应尔者。理亦不然。受
    等与心。种类虽别。而同一果。故得为因。由此
    应知。说缘道理。又本论中。亦有文证。大望造
    色。无五种因。如说有色处非无记为因亦非
    无记。谓善色处。若诸大种。望所造色。于五因
    内。随作一因。则此句义。应不成立。若尔应与
    经论相违。如契经言。因四大种。施设色蕴。本
    论亦言。大种所造。因增上等。俱不相违。据生
    因等。说此言故。大与所造。为生因者。从彼起
    故。如母生子。为依因者。随彼转故。如臣依
    王。为立因者。能任持故。如地持物。为持因
    者。由彼力持。令不断故。如食持命。为养因
    者。能增长故。犹如树根水所沃润。如是则显
    大与所造。为起变持住长因性。或生因者。一
    切大种生所造色。非离诸大种有造色生故。
    造色生已。同类相续。不断位中。火为依因。能
    令干燥。不烂坏故。水为立因。能为浸润。令不
    散故。地为持因。能任持彼。令不坠故。风为养
    因。能引发彼。令增长故。如是大种。虽与所造
    无俱有等五种因义。而有生等五种别因。故
    与经论无相违失。此中上座。妄作是言。生等
    五因。非圣教说。彼谓圣教。曾无此名。未审彼
    宗。何名圣教。为鸠摩罗设摩文颂。为扇帙略
    所造论门。且佛教中有此名想。如契经说。爱
    生士夫爱生自体。又契经说依戒住戒。名色
    依识。识依名色。颂依文士。又契经说。四食建
    立摄益求生已生有情。又契经说。水持地等。
    又契经言。听闻正法。能令如理作意圆满。乃
    至广说。汝等由信。弃舍家法。趣于非家。信所
    长养。制睡眠力。乃至广说。唯汝所执。旧随界
    因。诸圣教中。都无说处。诸所造色。自互相
    望。但有三因。所谓俱有同类异熟。据所造类。
    容有三因。非一切有俱有因者。谓随心转身
    语二业七支相望。展转为因。同类因者。一切
    前生。于后同类。异熟因者。谓诸不善及善有
    漏。身语二业。能招异熟眼根等果。所造于大
    但为一因。谓异熟因。身语二业。能招异熟大
    种果故。已辩诸法尔所缘生。当随宗委辩等
    无间缘义。前虽总说诸心心所已生。除最后
    为等无间缘。未决定说。何心无间有几心生。
    复从几心有何心起。今当定说心有多种。如
    何依彼可定说耶。且略说心有十二种。云何
    十二。颂曰
     欲界有四心  善恶覆无覆
     色无色除恶  无漏有二心
    论曰。且于欲界。有四种心。谓善不善有覆
    无记无覆无记。色无色界。各有三心。谓除不
    善。余如上说。如是十种说有漏心。若无漏
    心。唯有二种。谓学无学。合成十二。此十二
    心。互相生者。颂曰
     欲界善生九  此复从八生
     染从十生四  余从五生七
     色善生十一  此复从九生
     有覆从八生  此复生于六
     无覆从三生  此复能生六
     无色善生九  此复从六生
     有覆生从七  无覆如色辩
     学从四生五  余从五生四
    论曰。欲界善心无间生九。谓自界四。色界二
    心。于入定时及续生位。如其次第。生善染心。
    生何善心。复何地摄。此于初位。生加行心。若
    于后时。生离欲得。随顺住故。无容起彼生得
    善心。生在此间。不能令彼起现前故。有说彼
    心未至地摄。有言亦摄在初静虑。有说亦在
    静虑中间。尊者妙音。作如是说。乃至亦在第
    二静虑。如超定时。隔地而起。有作是说。非
    等引心无力能牵隔地心起。是故彼说。理定
    不然。及无色一。于续生位。欲善无间。生彼染
    心。并学无学。随顺住故。欲善无间。必定不生
    色无色缠无覆无记。彼皆系属自界心故。亦
    定不生无色界善。以彼于此四远远故。一所
    依远。二行相远。三所缘远。四对治远。即此复
    从八无间起。谓自界四。色界二心。于出定时。
    从彼善起。被初静虑。染定恼时。从彼染心。
    生于欲善。求依下善为防退故。及学无学。谓
    出观时。染谓不善有覆无记。二各从十无间
    而生。谓自界四。色无色六。于续生位。上界六
    心。皆可命终生欲二染。必无无漏生染污心。
    故此非从学无学起。即此无间。能生四心。谓
    自界四。余无生理。必无下地染心无间能生
    上地。及无漏心。余谓欲缠无覆无记。此心从
    五无间而生。谓自界四。及色界善。欲界化心。
    从彼生故。即此无间能生七心。谓自界四。及
    色界二。善与染污。于入定时。欲界化心。还生
    彼善。于续生位。欲界无覆。生彼染心。并无色
    一。于续生位。此无覆心。能生彼染。如是已
    辩。欲界四心无间。从生能生决定。色界善心
    无间生十一。谓除无色。无覆无记心。异熟生
    心。属自界故。即此复从九无间起。谓除欲界
    二染污心。及除无色无覆无记。有覆从八无
    间而生。除欲二染。及学无学。即此无间能生
    六心。谓自界三。欲善不善有覆无记。无覆从
    三无间而起。谓唯自界。余无生理。即此无间
    能生六心。谓自界三。欲无色染。已辩色界
    三心相生。无色界善无间生九。谓除欲善欲
    色无覆。即此从六无间而生。谓自界三。及色
    界善。并学无学。有覆无间能生七心。谓自界
    三。及色界善。欲色界染。即此亦从七无间起。
    谓除欲色染。及学无学心。无覆如色说。从
    三无间生。谓自界三。余皆非理。即此无间
    能生六心。谓自界三。及欲色染。已辩无色三
    心相生。学心从四无间而起。谓即学心。及三
    界善。即此无间能生五心。谓前四心。及无学
    一。非三界染。互相违故。非诸无覆。不明利
    故。余谓无学从五无间生。谓三界善。及学无
    学二。即此无间能生四心。谓三界善。及无
    学一。不生学心。彼非果故。非染无覆。如前说
    故。说十二心互相生已。云何分此为二十
    心。颂曰
     十二为二十  谓三界善心
     分加行生得  欲无覆分四
     异熟威仪路  工巧处通果
     色界除工巧  余数如前说
    论曰。三界善心。各分二种。谓加行得。生得别
    故。欲界无覆。分为四心。一异熟生。二威仪
    路。三工巧处。四通果心。色无覆心。分为三
    种。除工巧处。上界都无造作种种工巧事故。
    无色界无行等事故。无威仪路。无摄受支三
    摩地故。亦无通果。有谓无色。不缘色等为境
    界故。彼界无有威仪路等二无记心。彼即应
    许空无边处近分定有威仪路等。若谓彼定
    此无容有。故无过者。前即非因虽缘色等为
    境界者。彼亦许此无容有故。依如是理。欲界
    有八。色界有六。无色有四。学无学心。合为二
    十。如是二十。互相生者。且说欲界八种心中
    加行善心无间生十。谓自界七。除通果心。自
    类净定无间生故。及色界一。加行善心。并学
    无学。即此复从八无间起。谓自界四。二善二
    染。及色界二。加行有覆并学无学。生得善心
    无间生九。谓自界七。除通果心。及色无色有
    覆无记。即此复从十一心起。谓自界七。除通
    果心。及色界二。加行有覆。并学无学。二染污
    心无间生七。谓自界七。除通果心。即此复从
    十四心起。谓自界七。除通果心。及色界四。除
    加行善与通果心。并无色三。除加行善。异熟
    威仪无间生八。谓自界六除加行善与通果
    心。及色无色有覆无记。即此复从七无间起。
    谓自界七。除通果心。工巧处心无间生六。谓
    自界六。除加行善与通果心。即此复从七无
    间起。除通果心。从通果心。无间生二。谓自界
    一。即通果心。及色界一。即加行善。即此亦
    从二无间起。谓即前说自色二心。说欲界心
    互相生已。次说色界。六种心中。从加行善心
    无间生十二。谓自界六。及欲界三。加行生得
    与通果心。并无色一。加行善心。学无学心。即
    此复从十无间起。谓自界四。除威仪路与异
    熟生。及欲界二。加行通果。并无色二。加行有
    覆。学无学心。生得善心无间生八。谓自界五。
    除通果心。及欲界二。不善有覆。并色界一。
    有覆无记。即此无记无间生九。谓自界五。
    除通果心。及欲界四。二善二染。即此复从
    十一心起。谓自界五。除通果心。及欲界三。
    即生得善。威仪异熟。并无色三。除加行善。异
    熟威仪无间生七。谓自界四。除加行善与通
    果心。及欲界二。不善有覆。并无色一。有覆无
    记。即此复从五无间起。谓自界五。除通果心。
    从通果心无间生二。谓自界二。加行通果。即
    此亦从二无间起。谓即前说自界二心。说色
    界心互相生已。次说无色。四种心中。加行善
    心无间生七。谓自界四。及色界一。加行善心。
    并学无学。即此复从六无间起。谓自界三。唯
    除异熟。及色界一。加行善心。并学无学。生得
    善心无间生七。谓自界四。及色界一。有覆无
    记。并欲界二。不善有覆。即此复从四无间
    起。谓自界四。有覆无记无间生八。谓自界四。
    及色界二。加行有覆。并欲界二。不善有覆。即
    此复从十无间起。谓自界四。及色界三。生得
    异熟与威仪路。并欲界三。名如色说。异熟生
    心无间生六。谓自界三。除加行善。及色界一。
    有覆无记。并欲界二。不善有覆。即此复从四
    无间起。谓自界四。说无色心互相生已。次说
    无漏。二种心中。从有学心无间生六。谓通三
    界加行善心。及欲生得。并学无学。即此复从
    四无间起。谓三加行。及有学心。从无学心无
    间生五。谓前有学所生六中。除有学一。即此
    复从五无间起。谓三加行。及学无学。复有何
    缘。加行无间。能生异熟工巧威仪。非彼无间
    生加行善。且异熟生。由先业力所引发故。势
    力羸劣。非作功用所引发故。不能引起加行
    善心。故彼不能生加行善。出心不由功用转
    故。加行无间。生彼无违。工巧威仪。势力羸
    劣。乐作功用。引发工巧及威仪故。不能引
    起加行善心。出心不由功用转故。加行无间。
    生彼无违。若尔染心。不应无间生加行善。染
    着境界。违背善故。势力劣故。无甚过失。厌
    倦烦恼。数数现前。作是思惟。设何方便。令
    无义聚止息不行。便如实知起过失境。能生
    功德。脱我当起烦恼现前。寻复觉知。起善防
    护由斯愿力。能起加行。无始时来。数习染故。
    势力不劣。故染无间。生加行善。欲界生得。行
    相明利。非胜功用之所引发。以明利故。可有
    从彼学无学心色界加行无间而起。非胜功用
    所引发故。不能从此引生彼心。色无色界。生
    得善心。不明利故。非胜功用所引发故。非学
    无学。他界加行无间而起。亦非从此引生彼
    心。又欲生得。以明利故。可从色染无间而生。
    能为防护。色界生得。不明利故。非无色染无
    间而起。作意有三。谓自共相胜解作意。有差
    别故。云何名为自相作意。谓观诸色变碍为
    相。乃至观识了别为相。如是等观相应作意。
    云何名为共相作意。谓十六行相应作意。云
    何名为胜解作意。谓不净观。及四无量。有色
    解脱。胜处。遍处如是等观相应作意。如是三
    种作意无间。圣道现前。圣道无间。亦能具起
    三种作意。若作是说。便顺此言。不净观俱行
    修念等觉分。有余师说。唯从共相作意无间。
    圣道现前。圣道无间。方能具起三种作意。若
    尔何故。契经中言。不净观俱行修念等觉分。
    由不净观。调伏心已。方能引生共相作意。从
    此无间。圣道现前。依此展转密意而说。故无
    有过。有余复言。唯从共相作意无间。圣道现
    前。圣道无间。亦唯能起共相作意。此言有
    失。所以者何。依未至等三地。证入正性离
    生。圣道无间。可生欲界共相作意。以欲界中
    共相作意去彼圣道非极远故。若依第二第
    三第四静虑。证入正性离生。圣道无间。起何
    作意。非起欲界。共相作意以极远故。又于彼
    地。无容有故。以非彼地已有曾得共相作意。
    异于曾得顺决择分。非诸圣者顺决择分可
    复现前。非得果已可重发生加行道故。彼今
    应说。此圣道后。起何共相作意现前。岂不系
    属顺决择分。亦修彼类共相作意。如观诸行
    皆是无常。观一切法皆是无我。涅??寂静。圣
    道无间。引彼现前。此救非理。系属加行所修
    作意。非得果后可引现前。是彼类故。前说圣
    道无间。通三作意现前。于理为善。若依未至
    定。得阿罗汉果。后出观心。或即彼地。或是欲
    界。依无所有处。得阿罗汉果。后出观心。或即
    彼地。或是有顶。若依余地。得阿罗汉果。后出
    观心。唯自非余。地于欲界中有三作意。一闻
    所成。二思所成。三生所得。色界亦有三种作
    意。一闻所成。二修所成。三生所得。无思所
    成。举心思时。即入定故。无色唯有二种作意。
    一修所成。二生所得。欲界闻思作意无间。圣
    道现前。圣道无间。具起三种作意现前。以诸
    圣道起必系属。加行道故。非生得善作意无
    间圣道现前。色界闻修作意无间。圣道现前。
    圣道无间。亦唯起彼二种作意。无色唯修作
    意无间。圣道现起。圣道无间。亦唯起修。不
    起生得。若生第二静虑以上。起初静虑三识
    身时。诸有未离自地染者。彼从自地善染无
    记作意无间。二识现前三识无间。还生自地
    三种作意。诸有已离自地染者。除染作意。唯
    善无记作意无间。三识现前。三识无间。亦唯
    起此二种作意。于前所说十二心中。何心现
    前几心可得。颂曰
     三界染心中  得六六二种
     色善三学四  余皆自可得
    论曰。欲色染心正现前位。十二心内。各得六
    心。无色染心正现前位。十二心内。唯得二心。
    为一刹那。应言不尔。且起欲界染污心时。或
    界退还。或续善本。或退胜德。于此三位。随容
    有数。总得六心。界退还时。除自无覆。定得自
    界。善等三心。色界染心。亦容可得。续善本
    位。得自善心。以疑心中续善根故。退胜德位。
    三界染心。及有学心。皆容可得。若起色界染
    污心时。或界退还。或退胜德。随容有数。亦得
    六心。界退还时。得自三种。及得欲界无覆无
    记。谓通果心。退胜德位。色无色界二染污心。
    及有学心。皆容可得。若起无色染污心时。顿
    得二心。谓学自染。此中唯有退胜德位。色界
    善心。正现前位。十二心内。容得三心。谓自善
    心。及欲色界无覆无记。由升进故。有说根
    本静虑起时。顿得三心。即如前说。若泛说得。
    此义非无。然于尔时。唯得后二。以前一种
    先已得故。若不尔者。此位学心。亦容可得。
    应言得四。若有学心。正现前位。十二心内。容
    得四心。谓有学心。及欲色界无覆无记。并无
    色善若初证入正性离生。尔时学心。即名为
    得。若以圣道。离欲界染。最后所起解脱道时。
    得欲色界无覆无记。若以圣道。离色界染。
    得无色善。此中离言。非究竟离。以于色染未
    全离时。无色善心。已可得故。有说全离色界
    染时。得无色界根本地善。若尔应说亦得学
    心。离欲染时。亦得色善。是则应说。学心得
    五。余谓前说染等心余。谓三界三无覆无记。
    欲无色善。及无学心。不说彼心正现前位得
    心差别。应知彼心。正现前位。唯自可得。色
    无覆心。正现前位。都无所得。前已得故。不应
    说言皆自可得。岂不无学心正起时亦容得
    四。谓三界善。初尽智时。未来修故。非先已
    得。有未来修。如何可言此唯自得。又无色善
    正现起时。亦得学心。宁唯自得。今言得者。非
    先所成。如后颂说。故无此难。若不尔者。色善
    得三。学心得四。亦不应说容得余故。此义应
    思。有余但言。心有十一。以学无学同无漏
    故。即约此义。总说颂曰
     慧者说染法  现起时得九
     善心中得六  无记唯无记
    欲界染心。界退还位。除自无覆。得自界三。
    色界染心。界退还位。得自善染。欲色无覆无
    记染心。退无学位。得自界染及有学心。此
    约界论。得心多少。非约地辩。故得九心。无色
    善心。无容得故。有余师说。染得十心。以无色
    中退生下地。染心起位得自善心。虽言得心
    约界而立。如亦可说得无漏心。得地善心何
    缘不说。言善心中得六心者。谓以正见。续
    善根时得欲界善。离欲染时。应知顿得欲色
    无覆。初入定时。如应别得色无色善。初入离
    生位。证阿罗汉时。得学无学。若尔何故。言得
    六心。如经主难应言得七。然学无学。同无
    漏故。总说一心。言六无失。有余师释。得尽智
    时。顿得六心。谓三界善。欲色无覆。及无漏
    心。虽约别时。亦容得六。而据顿得。故说此
    时。泛说无违。非今颂意。为摄前义。复说颂曰
     由托生入定  及离染退时
     续善位得心  非先所成故

    说一切有部顺正理论卷第二十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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