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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毘达磨顺正理论卷第17辩差别品第二之九

    辩差别品第二之九

    已辩六因相别世定。必应对果建立因名。何
    等名为因所对果。颂曰
     果有为离系  无为无因果
    论曰。果有五种。后当广说。今且略标有为离
    系。如本论说。果法云何。谓诸有为。及与择
    灭。岂不择灭许是果故必应有因。非无有因
    可说为果。曾未见故。我亦许道为证得因。经
    说此为沙门果故。此六因内。从何因得。我说
    此果非从六因。前说六因生所赖故。若尔应
    许。此证得因。离前六因。别为第七。我宗所
    许。如汝所言。岂不汝宗有如是诵。涅??是
    果。而无有因。虽有此诵。于义无失。谓诸世
    间。于设功用所欣事办。共立果名。死于士夫。
    极为衰恼。故于不死。士最所欣。如是所欣由
    道功用。所证得故。说名为果。言无因者。道于
    所得择灭无为。非六因故。择灭于道。非所生
    果。是所证果。道于择灭非能生因。是能证因。
    故道与灭。更互相对。因果是非不可定说。若
    道于灭。为证得因。是则但应得为道果。谁言
    道果定非灭得。道于灭得为同类因。或亦说
    为俱有因故。然此非圣正所求果。由诸圣者
    以所得灭蕴在心中。修行圣道。故道胜果。唯
    所得灭。非灭之得。以诸圣者非求有为而修
    圣道。故薄伽梵。于契经中。说沙门果唯断非
    道非唯为证。道修道。非无用得。初念道时。
    应所作已办。若许择灭。是能作因。应许涅??。
    有增上果。非许择灭。眼等生时。有能生用。可
    如声等。谓有为法。正生位中。有为无为。皆不
    为障。故一切法。皆能作因。然有为中。唯过现
    法。有取与用。说为有果。未来诸法。及诸无
    为。无如是用。故非有果。故契经说。诸因诸
    缘。能生识者。皆是无常。虽无为法。是因是
    缘。而不能生。故佛不说。如前思择能作因
    中。说能作因。略有二种。一有生力。二唯无
    障。故无为法。无障成因。由不能生故非有
    果。岂不经说。意法为缘。生于意识。何故无
    为是法所摄。而不能生。依多能生。密作是说。
    何妨少分有不能生。或复无为亦能生识。然
    识非果。如前说故。非能生故。便是无常。彼说
    能生后有识故。由如是理。如有为法建立因
    果。无为不然。是故择灭。是因无果。是果无
    因。理极成立。此中多类诽谤涅??。彼诽谤因。
    纷竞非一。我今正破经主谤因。兼破余师。成
    立择灭因兹亦辩余二无为。此中经主。引经
    部说一切无为。皆非实有。如色受等别有实
    物。此所无故。然经说者。唯无所触。说名虚
    空。谓于?中。无所触对。便作是说。此是虚
    空。已起随眠。生种灭位。由拣择力。余不更
    生。说名择灭。离拣择力。由阙缘故。余不更
    生。名非择灭。如残众同分中夭者余蕴。此
    皆非理。无因证故。且彼所言。唯无所触。说名
    虚空。无触名空我亦信受。空无触故。言唯无
    触。说名虚空。非别有体。此何因证。已证?
    中无所触对。便作是说。此是虚空。岂不此因
    能证非有。非唯用此所说为因。能证虚空决
    定非有。谓彼但说。此是虚空。非所触对。如
    何知彼唯于无触。说名虚空。如世说言。此乐
    非苦。岂唯无苦。说名为乐。若谓不然。苦乐
    二受。有损有益。所作别故。非此虚空少有所
    作。可得如乐。故喻不同。是则前因。应成无
    用。由今但以虚空都无。所作可得证非有故。
    且定不可以无触对。谓是虚空为决定因。证
    虚空体唯无所触。是则经主此中无因能证
    虚空决定非有。又契经说。虚空无为。有所作
    故。非不如乐。如世尊说。风依虚空无作有依
    非有心执。又光明色是虚空相。故知虚空其
    体实有。如契经说。然藉光明虚空显了由此
    定显虚空之相。所谓光明。所以契经复说此
    语。谓佛先说。风依虚空。后说虚空无所依止。
    勿彼梵志生如是疑。如何证知虚空是有。而
    世尊说。风依虚空。为遣彼疑。复说此语。若空
    非有。何藉光明。光明有色有见有对。若无虚
    空。谁能容受。故世尊说然藉光明虚空显者。
    显光明色能与虚空为实有相。然彼上座。不
    了此经所说义趣。妄作是诘。若藉光明虚空
    显了。虚空应是色法所收。如是诘言。何从而
    至。又虚空体。应实非无。以契经中如心说故。
    如契经言。虚空无色无见无对。当何所依。非
    于我中或兔角等。可有如是差别言说。此中
    彼释。为对所问。故说此言。如契经说。善调伏
    我。我是所依。若为对问说此言者。不应作是
    说。但应言梵志虚空无体当何所依。又不应
    说然藉光明虚空显了。非于前际说言可了。
    及于作者说言可得。而应说为如实对问。若
    于非有如有而说。此说便成无义利语。又
    所引喻于证无能。调我我依于心说故。此于
    内义已广思择。无色等言。若无实义。此所引
    喻。何所辩成。又彼所言。若虚空体少有实物。
    虚空常故。则有碍色应永不生。或应许此是
    有为摄。如筏蹉子。彼不审思。故作是说由彼
    所执。实不能容余碍色故。非虚空体被余碍
    色所障碍故。余色生时。虚空开避。成无常失。
    然此虚空。容受性故。非色性故。无劳开避。虚
    空界体是障色故。余色生时。理应开避。谓虚
    空界。是轻妙色。虽不障余。而被余障。可是
    无常有为所摄。虚空相者。既不障余。亦非余
    障。色法生位。宁是无常有为所摄。虚空与色。
    同住无违。故于诸位。无起无尽。然壁等中有
    障碍者。由有碍色居彼障余。非空无为彼中
    无故。虚空界色。微薄轻妙。不能碍余。被余?
    重色排障时。即便开避。诸有对色。法应如是。
    若一所居。必无第二。虚空无对与空界殊。何
    容类彼有无常失。又彼所言。若虚空体。是实
    有物。应成有为。此与空界。无差别故。彼有虚
    言。而无实理。世尊自说有差别故。如契经言。
    虚空无色无见无对。又言空界离色染时。与
    四俱断。若虚空界。不异虚空。虚空无色无见
    无对。空界应然。应如识界说于无色离染时
    断。又经说空界成假士夫。及说藉光明虚空
    显了。若虚空界即是虚空。又即光明是虚空
    界。岂契经说然藉光明光明显了。故知有异。
    又契经说。所有诸法。若诸有为。若诸无为。于
    中离染。最为第一。然此经中。说法有二。无为
    是法。不可言无。无体不应成法性故。诸无为
    者。显彼体多。故有虚空及非择灭。足以离染
    方可成多。除此更无余无为故。由此空界非
    即虚空。上坐不思。言二无别。有余师说。无别
    虚空。于碍色无生空觉故。彼说非理。即由此
    因能证虚空。别有体故。异碍色处。别有虚
    空能为所缘。生空觉故。若无所缘。觉不生
    故。由斯彼说。但有虚言。又亦可言。无别碍
    色。于空无处。色觉生故。然非由此可证色无。
    故彼不能证空非有。若谓诸色有体可知。空
    亦应然。可比知故。谓如眼等。虽不现知。而
    由有用。比知有体。如是虚空。亦有用故。比知
    有体。用如前说。是故虚空。别有实体。又彼所
    说。已起随眠生种灭位。由拣择力。余不更
    生。名择灭者。如是择灭。理亦不成。缘阙不生。
    无差别故。择力缘阙二种不生。委细推征。竟
    有何别。又离圣道。亦有不生。岂不修道便成
    无用。此非无用。以修道力。能灭未生未来随
    眠及生种子。由种灭故。令未来世惑苦不生。
    若谓不尔。彼由何力而得不生。譬喻论师所
    执种子。前于思择得有无中。已拔其根片无
    遗漏。此种今者从何复生。设种非无。此随眠
    等。若由缘阙。后不更生。或由择力。灭彼种故。
    令不更生。此二何别。又不生法。犹如过去。必
    不更生。复何须断。种虽未断。而所生法。必不
    更生。犹如已断。勤修断道。应成无用。岂不汝
    宗亦于已得非择灭法更勤方便修能断道断
    彼得耶。我宗可然。由说通断三世惑苦别证
    涅??诸不生法。犹如过去。得障涅??。故复须
    断。汝宗不尔唯说随眠及苦不生。为涅??故。
    种虽未灭。有如已灭。毕竟不生。如是不生。即
    涅??体。与后何异委细推究。未见有殊。是故
    我宗。说择灭体。通断三世惑苦故得。说非择
    灭。唯于未来。诸行阙缘不生故得。由斯二灭
    相无杂乱。又彼所说。违背契经。经言五根若
    修若习若多修习。能令过去未来现在众苦永
    断。此永断体。即是涅??。唯于未来。有不生
    义。非于过现。岂不相违。虽有此文。而不违
    义。此经意说。缘过现苦烦恼断故。名众苦断。
    如世尊言。汝等于色应断贪欲。贪欲断时。便
    名色断及色遍智。及至广说。过现苦断。义亦
    应然。或此经中。别有意趣。过去烦恼。谓过去
    生所起烦恼现在烦恼。谓现在生所起烦恼。
    如是二世所起烦恼。为生未来诸烦恼故。于现
    相续。引起种子。此种断故。彼亦名断。如异熟
    尽时亦说名业尽。未来众苦。及诸烦恼。由无
    种故。毕竟不生。说名为断。若异此者。过去现
    在。何缘须断。非于已灭及正灭时。须设劬劳
    为令其灭。如是一切。但有虚言。且破彼初所
    释经义。谓无漏道断烦恼时。无有能缘过现
    烦恼。可断彼故。而经说言。修习五根。断过现
    苦。然彼烦恼。当于尔时。为在未来。为在现
    在。定不可执在于过去。已灭无故。岂复须断。
    若在未来。彼执无故。与空花等。何有所缘。若
    在现在。便有二心。俱行过故。亦不应理。若谓
    有种。种已不成。设复许成。亦不应理。非心心
    所体无所缘。如何可言缘过现苦。不应计彼
    是无漏心。以无漏心非烦恼故。又非所断。如
    何可执由断彼故。亦说能缘过现二世诸烦恼
    断。今恣汝说此位断何能缘过去现在烦恼。
    故汝所言。都无实义。又缘离世所起烦恼。修
    习五根。应不能断。所以者何。经不说故。汝执
    经说断过现言。说断能缘过现烦恼。断未来
    言。亦应尔故。岂不经说。修习五根。断未来
    苦。苦言总故。亦摄能缘。离世烦恼。此岂如
    彼空花者。经无所依凭。随欲而释。世尊总说。
    修习五根能断去来现在众苦。何缘执此断
    过现言。说断能缘过现烦恼。即执此说断未
    来言是断未来众苦体义。汝必应释断未来
    言。唯断能缘未来烦恼。则缘离世所起烦恼。
    修习五根。应不能断。若汝定释断未来言。是
    断未来众苦体故。亦摄能缘离世烦恼。则应
    未来苦言总故。亦摄能缘过现烦恼。若尔契
    经不应别说。能断过去现在众苦。由如是理
    证立此经。断过现言。唯断苦体。故知择灭。通
    断三世众苦而证。非唯未来随眠及苦不生
    为体。又所引证。亦不相应。缘过现苦烦恼断
    故名众苦断。理不成故。言断贪欲名色等断。
    理亦不成。过同前故。如何名断。汝自应思。又
    色等蕴。非唯贪欲断故名断。由色等蕴亦恚
    慢等所缘境故。受想行识。亦与贪欲俱时断
    故。由此不应定说色等唯据能缘断故名断。
    如是亦应释断过现言非但据能缘烦恼断
    说。故彼引证。符顺此宗。于彼所宗。理非符
    顺。由斯亦破彼后释经以种子言。都无实义。
    依之说断。义岂得成。所引喻言。亦非同法。业
    望异熟。有别体故。非离烦恼有种义成。如何
    可言断彼种故名断过去现在众苦。故彼无
    义。但?k虚言。又说不生为涅??体。极为非理。
    无常过故。阿?炒锬ニ怠V钍フ叨戏衬找选S?br> 可退生。其理坚牢。后当广辩。故彼所说。非智
    所欣。又未来无。彼宗所许。如何可执无而复
    无先有后无世极成故。又彼论者。所执涅??
    唯是不生。如何名得。由得对治。证得当起烦
    恼后有毕竟相违所依身故。名得涅??。若尔
    才得初念圣道应得所治烦恼涅??。当于尔
    时。已得此道所治当起烦恼。后有毕竟相违
    所依身故。如是安住。后学道时。应成无学。已
    得此道所治相违所依身故。安住此等无间
    道时。何所未证。求解脱道。已得涅??。进修何
    用。无斯过失。初念圣道与烦恼种。俱时灭故。
    如汝所宗。诸烦恼得。非未永灭烦恼种时。名
    得当起烦恼后有毕竟相违所依身故。又非
    无间道未生时已能永灭诸烦恼种。故于安
    住。后学道时。无有已成无学道失若尔无学。
    应有烦恼。所以者何。初念圣道。既与烦恼种
    不相违。后亦应然。无差别故。然得非喻。许体
    别故。后时圣道差别生故。谓我许得别有实
    体。不违于忍与智相违。所以者何。智与烦恼
    得相违得俱时生故。汝宗唯说。烦恼所依相
    续转变。名烦恼种。及说烦恼毕竟不生。名为
    涅??。有何法体。不违何法。与何相违。又初圣
    道。将欲生时。是异生身。将欲灭位。初圣道
    起。舍异生身。离彼有何别烦恼种。与初圣道。
    说不相违。次后便违无差别道。故汝宗义非
    为善立。又若涅??都无体者。如何经说。一切
    有为无为法中。此最第一。如何无体。可立法
    名。如何说无于无中胜。现见诸法有自相者。
    展转相望。说有胜劣。未见有说兔角空花展
    转相望安立胜劣。是故决定别有涅??。能持
    自相。故名为法。此于余法。其体殊胜。故涅??
    体。实有义成。又佛世尊。定说为有。如契经
    说。?刍当知。定有无生。此若无者。生死众
    苦。应无尽期。由有无生。乃至广说。我亦不说
    全无涅??。但应如我所说而有。如说此声有
    先非有有后非有。不可非有说为有故。有义
    得成。说有无为。应知亦尔。有虽非有。而可称
    叹。故诸灾横毕竟非有。名为涅??。此于一切
    有非有中。最为殊胜。为令所化深生欣乐。故
    应称叹此为第一。非如是说涅??为有有义得
    成。所以者何。假实二有。不相应故。余种类有
    曾无说故。虽说此声有先非有有后非有。而
    应审决。为于毕竟非有物上说此有言。为此
    有言即于有上遮余而立。若别有物。居声先
    后可遮声故。说非有言。谓彼物中。此声非有。
    诸互非有。定依有说。若于毕竟非有物中而
    说有言。何不违理。非汝有物名为涅??。可于
    其中遮苦有故。即说彼物。名为非有。故所立
    喻。于证无能。又不应引世俗言说。非拨胜义。
    朋援己宗。经主此中。亦不随喜。如是有义以
    作是说不可非有有义得成。世俗有言尚不
    随喜。如何可说无为有言。是故有言定应不
    可。依于毕竟非有而说。然彼毕竟非有涅??。
    非假非实。更无余有。而许为有。彼譬喻师。立
    有法性。何极深隐。又曾无处见非有中有胜
    有劣。亦无智者。于非有中。有赞有毁。然作是
    说。有虽非有。而可称叹。此但有言如何复言。
    故诸灾横毕竟非有。名为涅??。有非有中。此
    最为胜。谓唯灾横有体法中。见有胜劣。非于
    无体故彼所言。唯依妄执。岂不有法有差别
    故非有随之亦有差别。如色声等。非有各异。
    此亦不然。非有与有。相同相别。俱不成故。谓
    此非有有差别者。为由与有其相同故。为由
    与有其相别故。若由相同。应即是有。若由相
    别。应为指陈色之非有。何相非色。岂不非有
    即为此相。若尔色声非有相何别。而言色等
    非有各异耶。如色与声。虽同是有。而有种种
    相状差别。非有不然。无异体故。由此所说。有
    虽非有。而可称叹。乃至广说。但有虚言而无
    实义。故唯于有胜劣可成。于非有中。定无胜
    劣。世尊既说。离染涅??。于诸法中。最为殊
    胜。应如色等实有义成。又若涅??体非有者。
    岂令所化生厌生欣。非有中无胜劣相故。又
    应大圣惑所化生。于非有中如有说故。又若
    起见拨无涅??。应成正见无倒解故。若谓此
    见不了涅??。唯是行无故是邪者是则断见。
    应成正见。由彼唯缘诸行无故。若谓此见于
    唯行无非方便解故非正者。非于行无非方
    便见名为断见是余见故。然诸断见。唯缘行
    无。故不能遮成正见失。又于灭境。起静等见。
    应非正见。非实解故。非非有中有静不静如
    石女儿非勇非怯。现见病无别有调适。诸苦
    恼无别有安乐。如是亦应有为差别。非有之
    位别有无为。又若涅??无实体者。如何可是
    圣谛所收。无体岂应名谛名妄。且言圣谛。其
    义云何。岂不此言属无倒义。圣见有无皆无
    颠倒。谓圣于苦见唯是苦。于苦非有见唯非
    有。此于圣谛义有何违。此有违者谓无境界。
    慧必不生。而言圣慧见非有境。何倒过此。思
    去来中当辩此义。如何毕竟绝名言无。而可
    说言。此是苦灭。而不违理。现见此彼指当名
    言。唯于有起。如何非有起此名言。又无如何
    成第三谛。此中经主。轻掉答言。第二无间圣
    见及说。故成第三。此答非理。今难者意。以若
    无境慧必不生。如何见无为第三谛。又若无
    体。但有虚言。何义说为第三圣谛。又若苦灭。
    唯是苦无。是则但应说苦治道。说道便显所
    治苦无。若不令无何名能治本依治道为令
    苦无故彼苦无说治便显。何离苦道别说苦
    灭。故若涅??离于苦道。无别有体。但有虚言。
    何用说为第三圣谛。又汝应说。于立涅??为
    实有宗。见何过失。而不信受。然许涅??实有
    别物。于佛圣教所有义利。片无违失。虽彼所
    言若许实有朋虚妄计是名为失。然不应理。
    计毕竟无。亦名为有是虚妄故。又彼更有余
    虚妄计。谓未来法。无而复无。计为涅??。过如
    前说。又彼计有烦恼种子于色等法非即非
    离。虽如斤斧补特伽罗而有能生障道等用。
    如是等类。非有执有。虚妄计度。汝常串习。为
    己所宗。何反弹斥。虽寄他言作如是说。许便
    拥护?称派匙凇=裣昃?魉谱苎岜?称派?br> 宗。欲依空花拨一切法皆无自性。而今于此
    且拨涅??。拟为同喻证余非有。若实为护??br> 婆沙宗所说。不应朋坏法论。勿以彼论恶见
    之垢尘秽己心。宜将此宗正法之水而自沐
    浴。又言涅??非体可得。如色受等非用可得
    如眼耳等。此实应然。涅??实非如色受等及
    眼耳等体用可得。然有异彼体用可知。色等
    有为依自相续。体用?显。易可了知。然彼涅
    ??。不依相续。体用微隐难可了知。要具精勤
    胜观行者。修所成慧正现前时。方证涅??真
    实体用。从观出已。唱如是言。奇哉涅??。灭静
    妙离非诸盲者不了青黄谓明眼人亦不见色
    或复纵汝知与不知。但许涅??可名为有。则
    应定许体实非无。离有实物有不成故。又相
    即体。涅??既有灭静等相。有体义成。又彼所
    言。灭若别有如何可立彼事之灭。第六转声。
    由灭与事非互相属。此彼相望非因果故。唯
    遮彼事。第六可成。彼事之无。名为灭故。彼言
    非理。相属非唯在因果故。又亦非唯无别体
    故。如何安立彼事之灭。应知二灭属于二心。
    二心能遮彼事得故且得择灭。要由二道。初
    无间道。与烦恼得俱时而灭。后解脱道。与择
    灭得俱时而生非烦恼得未已灭时。其离系
    得至已生位。如是彼彼烦恼得灭。便有此此
    择灭得生。故说此此灭属于彼彼事。于契经
    中。此义已显。经言具寿。言灭灭者。由谁灭
    故。而得言灭。由五取蕴灭故言灭。若无别灭。
    经但应言是谁之灭谓五取蕴。何义说言由五
    取蕴灭故言灭。应知烦恼得若灭时。名烦恼
    灭。我终不许即众苦灭名为涅??许苦灭故。
    离于苦道。别得择灭。方名涅??。灭若别无。有
    前说过。谓阿罗汉。应有烦恼。或住学道。烦恼
    已无。以于后时无差别故。此中经主。复作是
    言。何因此灭定属此得。岂非难尽矫设浮词。
    一相同品。离系与得。设无定因。斯亦何咎。由
    一道力。总灭诸结。总得离系。何用定因。或能
    所得。相属法尔。或能断道。为此定因。由道引
    生离系得故。非余断道所断惑灭由余道得。
    故汝应喜。同一断道所得择灭。其体非一有
    何定因。言此属贪此属?等。设无定属。复有
    何过。谓一品中一切所灭。一道所断所得离
    系。既同一得。何用定因。或如先说。先何所
    说。谓由法尔相属无乱。以从本来贪等与灭
    法尔相属。决定无乱。断道起位能总证得。
    故无定因。亦无有过。若谓不然。违圣教故
    谓有圣教。能显涅??。唯以非有为其自性。故
    契经言。所有众苦。皆无余断。各别舍弃尽离
    染灭静息永没。余苦不续。不取不生。此极寂
    静。此极美妙。谓舍诸依及一切爱。尽离染灭。
    名为涅??。又许涅??体唯非有便为善释。经
    说喻言。如灯焰涅??心解脱亦尔。彼谓此说
    如灯涅??。唯灯焰谢无别有物。如是世尊。心
    得解脱。唯诸蕴灭。更无所有。对法诸师。已通
    此说。谓言苦灭。义有二途。一离苦外无别实
    体。二离苦外有别实体。佛观所化意乐不同。
    故说如斯二种灭义。谓或有处说无别体。如
    向所引二种契经或复有处说有别体。如契
    经说。定有无生。又契经言。有处有离。复有经
    说我观实有无为句义。所谓涅??。复有经言。
    由五取蕴灭故言灭。此类??繁。故我所宗。不
    违圣教。又经所说灯焰涅??。离灯别有无常
    相故。此之所喻。于义何违或灯涅??。虽无别
    体。而非非有。诸行皆是无常性故。其体非无。
    依此为言。亦无有过。又非由此所引契经能
    证涅??体唯非有。此经唯就入无余依般涅
    ??时。而宣说故。谓于此位。一切余依。皆无余
    断。各别舍弃。乃至广说。故不相违。有余师
    说言不生者。依此无生。故言不生。此中经
    主。作如是说。我等见此第七转声。于证灭有
    都无功力。何意故说依此无生。若依此言。属
    已有义。应本不生涅??常故。若依此言。属已
    得义。是则应计依道之得。故唯依道。或依道
    得。令苦不生。汝应信受。我等见此第七转声。
    于证灭有。甚有功力。道之与得。俱依灭故。以
    有涅??。方求道得。此若非有。求彼何为。又苦
    不生。非唯由道。或复由得增上忍时。已得殊
    胜苦不生故。又缘阙故。苦亦不生。应是涅??。
    如前已说。若谓种子未灭故者。已如前破。前
    如何破。种虽未灭。有如已灭。毕竟不生。与后
    何异。又若由道。或复由得。苦不生者。初念道
    时。已无惑苦。过如前说。则住学道。烦恼应
    无。若烦恼种未灭故者。治道生时。种何不灭
    正相违故。如?与明。又于涅??。得正生位。所
    治惑苦。方名永灭故彼师说。依此无生。故言
    不生。第七转声。于证灭有。甚有功力。若谓若
    然。修无间道。应无用者。理亦不然。涅??正
    是此道果故若初刹那所治惑苦。已名永灭。
    是何道果故解脱道。无离系果。由与灭得俱
    时生故。如是已破经主谤因。成立涅??其体
    实有。有余师说。无实涅??。非因果故。如兔角
    等。诸实有者。因果为证。涅??既非因果性摄。
    故定无有能证有因。是故涅??定非实有。彼
    言非理。前已成立。虚空无为。其体实有。非因
    果性。此亦应然。又但有言。彼宗许有是因果
    性。非实有故。谓执涅??非有论者。许未来是
    果过去是因而非许去来是实有性。故因果
    性非证有因。若许去来是实有者。许涅??体
    是果是因。由许涅??是沙门果。故与正生法
    为无障因故。修正行者。为办涅??果名所办。
    所办是果。或应说办非果者何。何有体常而
    是因果。此不应责。且应自责。何有果因。而体
    实有。如一念起离同类因。彼一切处。无同喻
    理。有余师言。涅??虽有。而假非实。此亦不
    然。假所依体。不可得故。若谓诸行即是涅??
    假所依者。亦不应理。应成所断染污有漏无
    常性故。非离所依有假择灭可执。虽以所断
    染污有漏无常为其所依。而非所断。不染无
    漏常住为性。又相违故。应非用彼为此所依。
    如明与?。曾无假法违自所依。又许涅??是
    诸行灭。如何可说诸行为依未见有明?为
    依故。又行有时灭未有故。未离欲者。有贪等
    时。不应许彼有贪等灭。贪等无位。方证涅??。
    故彼所说。非顺正理。有余复言。智必有境。涅
    ??无实。彼作是言。缘涅??慧。以名为境。理必
    不然。邪正二见。应相成故。谓若正见觉了涅
    ??。寂静常住。应成见取。以一切名皆无常故。
    若诸邪见。诽谤涅??为无常性。应成正见。以
    称实义。而生解故。诸说涅??无体论者。终不
    许说名即是无。诸说涅??有体论者。终不许
    说名即涅??。故彼所言亦违正理。又上座说。
    如世尊言。如是句义。甚为难见。谓一切依。皆
    永弃舍。寂静美妙。乃至涅??。如是涅??。如何
    难见。以其自性极难见故。如何非有可说自
    性。自执涅??非实有故。若谓择灭。虽非实有。
    而萨迦耶是实有故。离彼得灭名为自性。故
    契经言。如是灭界。缘萨迦耶。而得显了。此违
    正理。所执灭界。与萨迦耶。非即非离。如何可
    言灭有自性。若有自性。如何复言灭非实有。
    既许涅??非实有故。即无自性。何用诳惑信
    无智人。书此前后相违言论。又经唯说。如是
    灭界。缘萨迦耶。而得显了。如何定知灭非实
    有。唯萨迦耶。是实有物。然说缘他而显了者。
    皆实有物。世所极成。如缘?等明等显了。缘
    实有物非实显了曾无有处。是所极成。故萨
    迦耶是实有物。谓灭非实。但是虚言。缘萨迦
    耶。灭显了者说因彼灭建立此故。由五取蕴
    灭故言灭。余契经中。分明说故。又彼所说虽
    诸经中有说。三界三涅??界。有为界无为界。
    有灭界有生有无生。有苦灭圣谛我现了知。
    是安隐处。诸如是等。亦不相违。缘萨迦耶而
    建立故。此亦率尔。作如是说。纵三界等。缘萨
    迦耶。而得建立既无因证。如何定知体非实
    有。又言缘彼此显了故。是实有物。便为极成
    无体无容由他显了。如明等显缘?等故。又
    彼所言。契经中说。有灭界者。亦不相违。缘离
    有身。而显示故。有无生者。亦不相违。于实有
    生。不转立故。即是有生相续断义。此亦非理
    如上所言。缘他显者。是实有故。生与无生。体
    各异故。非有不应说为有故。假实有外更无
    别有。若执无生非假实有不应名有。如前已
    说。生相续断。义有二种。谓离有身无别有别。
    准前苦灭二义应知。如何定言唯生不转名
    相续断。非别有物。许有别物。有无生言。可成
    有义。若无别物。不应名有。说过如前。又薄伽
    梵。于契经中。但应说言。有生不转。不应说此
    有无生言。世尊不应于胜义谛作迷谬说。有
    实无实。俱说有故。是迷谬言。为生如无生说
    为有故。其体非实。为无生如生说为有故。其
    体是实。令生如是迷谬心故。又相续断道未
    生无。道生已有道退复无。以诸圣人退生惑
    故。则相续断。应非无为。又说。涅??非实有
    故。即无生者。理亦不然。唯有立宗。无证因
    故。谓何因证非实有故。涅??无生非此无生。
    由常住故。而体实有。又许非实证无生故。则
    诸假法。应无有生。又应假法亦即无生。若尔
    汝宗刹那实法。不许生故。相续是假。亦无生
    故。是则汝曹。生之与灭。都非实有。何期汝等
    尝厌空花。而今乃成空花差别。又彼所说。
    如契经言。一切法者。谓十二处又契经言。
    此十二处。皆有戏论。皆是无常。契经复言。眼
    色眼识。广说乃至。意法意识皆是无常。若谓
    涅??实而常住。世尊于此应有简别。如是所
    说。非审思求。如言皆是有热恼故。谓彼经言。
    此十二处。皆有戏论皆是无常。皆有热恼。
    非诸圣道体非处摄。又彼定无贪等热恼。何
    不简别。然彼契经。唯依有漏十二处体。密意
    说言此十二处。皆有热恼。即就此说。皆有戏
    论。皆是无常。不应由斯谤涅??体言非实有。
    是故定应离苦集道有涅??体。常实义成。今
    应思择非择灭体。此中经主所辩相言。离简
    择力。由阙缘故。余不更生。名非择灭。如残众
    同分中夭者余蕴。且应诘彼。何名阙缘。谓法
    生缘。若不和合。非不和合。少有法体。何能为
    障。令法不生。岂不阙缘名缘不具。此有何法。
    过亦同前。若谓阙缘即缘非有。亦不应理。非
    有不能障有生故。由此决定。非唯阙缘名非
    择灭。然别有法。得由阙缘。此有胜能障可生
    法。令永不起。名非择灭。若无别法能为障碍。
    但由阙缘法不生者。后遇彼类缘和合时。前
    不生法。今应还起。岂不如许有非择灭得由
    阙缘。非遇彼类缘和合时舍非择灭。如是唯
    许由阙缘故诸法不生。非遇彼类缘和合时
    彼法还起。所例非等。有无异故。谓由阙缘得
    非择灭。障可生法。令永不生。乃至涅??得定
    相续。设遇彼类缘和合时。亦无有能舍先所
    得。夫缘阙者。但是缘无。无法无能与有为障。
    后遇彼类缘和合时。何法能遮令不还起。然
    法若住不生法中。此法必无还生之理。是故
    定有能永障缘。非唯阙缘令永不起岂不缘
    起道理法然。依此无彼无。此灭故彼灭。计非
    择灭。则为唐捐。此所说言。有何意趣。表唯缘
    阙故法不生。此中不见决定言说。如何得知。
    唯缘阙故。既不说有余不生因。故知不生。唯
    由缘阙。此中不说余不生因。以彼但由缘阙
    得故。非择灭得。为即用此缘阙为因。不尔非
    有无有功能为有因故。于缘阙位。随所住心。
    得非择灭。如是灭得即因彼心。非因缘阙。又
    准所说缘起道理。即定证知。有非择灭。受灭
    故爱灭。缘起经说故。此云何证非择灭有。如
    是灭言非余灭故。且彼不可是无常灭。见受
    灭时有爱生故。非爱未至已生位时。可为无
    常灭相所灭。又彼不可说为择灭。言由爱断
    受得断故。如世尊言。汝等于受应断贪欲。贪
    欲断故。此受便断。此经中辩受爱择灭。意显
    受爱断必俱时。缘起经中。说次第灭非次第
    灭。诸缘起支。可名择灭同对治故。由此准
    知。离无常灭及择灭外。有非择灭。由爱生缘
    阙故而得。依此密说言受灭故爱灭。又经说
    有二阿罗汉。由此准知有非择灭。如契经说。
    诸阿罗汉。略有二种。所谓退法及不退法。诸
    阿罗汉。一切烦恼皆断无余。而无生智有得
    不得。由此准知。必有别法。若有得者。烦恼便
    住不生法中。得无生智。此法即是非择灭体。
    若不得者。烦恼可生。便有退失无无生智。根
    殊胜故。烦恼不生。何用计斯非择灭体。依何
    义说根殊胜名。若此但依无生智说。彼意即
    说得无生智殊胜根故。烦恼不生。此复应思。
    诸阿罗汉。皆烦恼断。何缘于此殊胜智根有
    得不得。若过退法。名殊胜根。亦不应理。得此
    根者。亦有退生烦恼义故。谓退法性。转得胜
    根。乃至堪达。犹有遇缘退住学位。起诸烦恼
    若得胜根烦恼不起。转退法性。得思法根。应
    不复生一切烦恼。然不如是。由此故知。有阿
    罗汉。以诸烦恼生缘阙故。得非择灭。由此势
    力。能遮烦恼。令永不生。得无生智。若有退
    义。一切可然。而退不成。故皆不尔。退义必
    有。后当思择。又于施设。第一法中。诸言显有
    多无为故。证无为中有非择灭。足前二种。方
    可成多。除此更无余无为故。又灭与尽。名别
    体同。经说预流尽三恶趣。故知有别非择灭
    体。此尽定非余灭摄故。谓契经中。说预流者
    已尽地狱已尽傍生已尽饿鬼。乃至广说。非
    彼已能断诸恶趣。由彼未离欲界贪故。而诸
    恶趣。要于究竟离欲贪时。方得名断。有说。预
    流缘诸恶趣烦恼可生。故未名断。此因非诸
    有断所缘能缘烦恼犹可生故。亦非尽言显无
    常灭。以所尽者皆未生故。由此证知。定有别
    法。名非择灭。得此法故。令诸恶趣毕竟不生。
    若执但由阙生缘故彼不生者。过如前说。然
    上座说。非择灭名。诸圣教中。曾无说处。但邪
    分别。横计为有非圣说故。不可信依。此亦不
    然。圣所说故。且彼所执旧随界等。如?哑人
    于梦所说。都无所用。但为诱引信无智人令
    生欣乐。谁有贤圣说如是言。何圣教中。有片
    可得。是故上座。勿以己宗准度他宗亦非圣
    说。岂不彼彼诸圣教中。离择无常二种灭外。
    处处说有灭尽等声。上座于中。何容不忍。对
    法者说。有用五字以于未来亦得择灭。为欲
    简彼令易了知。故本论中。加非择字。论者意
    说。世尊所言。非择为先。于未来世。由阙缘
    故。得永不生。应知此即非择灭体。何容谓此
    非圣所言。复有余师。谓非择灭由余故得。不
    以阙缘。根境为缘。诸识得起。一根与意。专一
    境时。余识生缘。根境虽具。而于彼彼识不得
    生。此岂生缘根境有阙。然具根境。识不俱生。
    故知但由得非择灭。若谓由阙第二等无间
    缘故。此第二等无间缘。由何故阙。岂不诸识
    不并生故。阙于第二等无间缘。复以何缘。识
    不并起。以有过故。必不可说诸识并生。若说
    并生便有染净俱生等过。要先并生斯过方
    可有。岂先有过。为不并生因。然识不并生。故
    无斯过。得非择灭故。识不并生。如是所言。皆
    不应理。若得非择灭。不由阙缘。得非择灭已
    应还可退。虽复诸识不可并生。而容后时次
    第生故。若依五识。说如是言。由所缘境已灭
    谢故。能灭诸识永不生者。是则同前。由阙缘
    故。得非择灭。令永不生。由此应知。前说为
    善。故非择灭实有义成。然本论中。说无为法
    名无事者。是无因义。所以者何。事有五种。一
    自性事。如有处言。若已得此事。彼成就此事。
    二所缘事。如有处言。一切法智所知随其事。
    三所系事。如有处言。若于此事爱结所系。彼
    于此事恚结系耶。四所因事。如有处言。有事
    法云何。谓诸有为法。五所摄事。如有处言。田
    事宅事妻子等事。故本论中。依第四说无为
    无事。不依最初自性事说无为无事

    说一切有部顺正理论卷第十七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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