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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毘达磨俱舍论卷第20分别随眠品第五之二

    分别随眠品第五之二

    诸有情类于此事中随眠随增名系此事。
    应说过去现在未来何等随眠能系何事。颂

     若于此事中  未断贪?慢
     过现若已起  未来意遍行
     五可生自世  不生亦遍行
     余过未遍行  现正缘能系
    论曰。且诸随眠总有二种。一者自相。谓贪?
    慢。二者共相。谓见疑痴。事虽有多此说所
    系。如应未断流至后门。若此事中有贪?
    慢。于过去世已生未断。现在已生能系此
    事。以贪?慢是自相惑。非诸有情定遍起
    故。若未来世意识相应贪?慢三遍于三世
    乃至未断皆能系缚。未来五识相应贪?若
    未断可生唯系未来世。未来五识相应贪
    ?若未断不生亦能系三世。所余一切见疑
    无明去来未断遍缚三世。由此三种是共相
    惑一切有情俱遍缚故。若现在世正缘境时。
    随其所应能系此事。应辩诸事过去未来。
    为实有无方可说系。若实是有则一切行
    恒时有故应说为常。若实是无如何可说
    有能所系及离系耶。?称派呈Χ?⑹?br> 有。然彼诸行不名为常。由与有为诸相合
    故。为此所立决定增明应略标宗显其理
    趣。颂曰
     三世有由说  二有境果故
     说三世有故  许说一切有
    论曰。三世实有。所以者何。由契经中世尊
    说故。谓世尊说。?刍当知。若过去色非有。
    不应多闻圣弟子众于过去色勤?厌舍。
    以过去色是有故。应多闻圣弟子众于过
    去色勤?厌舍。若未来色非有。不应多闻
    圣弟子众于未来色勤断欣求。以未来色
    是有故。应多闻圣弟子众于未来色勤断
    欣求。又具二缘识方生故。谓契经说。识二
    缘生。其二者何。谓眼及色。广说乃至意及诸
    法。若去来世非实有者。能缘彼识应阙二
    缘。已依圣教证去来有。当依正理证有
    去来。以识起时必有境故。谓必有境识乃
    得生。无则不生。其理决定。若去来世境体
    实无。是则应有无所缘识。所缘无故识亦
    应无。又已谢业有当果故。谓若实无过去
    体者。善恶二业当果应无。非果生时有现
    因在。由此教理。?称派呈Α6?⑷ダ炊??br> 实有。若自谓是说一切有宗决定应许实
    有去来世。以说三世皆定实有故。许是说
    一切有宗。谓若有人说三世实有。方许彼
    是说一切有宗。若人唯说有现在世及过去
    世未与果业。说无未来及过去世已与果
    业。彼可许为分别说部。非此部摄。今此部
    中差别有几。谁所立世最善可依。颂曰
     此中有四种  类相位待异
     第三约作用  立世最为善
    论曰。尊者法救作如是说。由类不同三世
    有异。彼谓诸法行于世时。由类有殊非体
    有异。如破金器作余物时。形虽有殊而
    体无异。又如乳变成于酪时。舍味势等。
    非舍显色。如是诸法行于世时。从未来
    至现在。从现在入过去。唯舍得类非舍得
    体。尊者妙音作如是说。由相不同三世有
    异。彼谓诸法行于世时。过去正与过去相
    合。而不名为离现未相。未来正与未来相
    合。而不名为离过现相。现在正与现在相
    合。而不名为离过未相。如人正染一妻室
    时。于余姬媵不名离染。尊者世友作如
    是说。由位不同三世有异。彼谓诸法行于
    世时。至位位中作异异说。由位有别非
    体有异。如运一筹置一名一置百名百
    置千名千。尊者觉天作如是说。由待有别
    三世有异。彼谓诸法行于世时。前后相待
    立名有异。如一女人名母名女。此四种说
    一切有中。第一执法有转变故。应置数论
    外道朋中。第二所立世相杂乱。三世皆有三
    世相故。人于妻室贪现行时。于余境贪唯
    有成就。现无贪起何义为同。第四所立前
    后相待。一世法中应有三世。谓过去世前后
    刹那。应名去来中为现在。未来现在类亦
    应然。故此四中第三最善。以约作用位有
    差别。由位不同立世有异。彼谓诸法作用
    未有名为未来。有作用时名为现在。作
    用已灭名为过去。非体有殊。此已具知。彼
    应复说。若去来世体亦实有应名现在。何
    谓去来。岂不前言约作用立。若尔现在有
    眼等根彼同分摄有何作用。彼岂不能取
    果与果。是则过去同类因等既能与果。应
    有作用。有半作用世相应杂。已略推征。
    次当广破。颂曰
     何碍用云何  无异世便坏
     有谁未生灭  此法性甚深
    论曰。应说若法自体恒有。应一切时能起
    作用。以何碍力令此法体所起作用时有时
    无。若谓众缘不和合者。此救非理。许常
    有故。又此作用云何得说为去来今。岂作
    用中而得更立有余作用。若此作用非去
    来今而复说言作用是有。则无为故应常
    非无故不应言作用已灭及此未有法名
    去来。若许作用异法体者。可有此失。然无
    有异。故不应言有此过失。若尔所立世
    义便坏。谓若作用即是法体。体既恒有用亦
    应然。何得有时名为过未。故彼所立世义
    不成。何为不成。以有为法未已生名未
    来。若已生未已灭名现在。若已灭名过去。
    彼复应说若如现在法体实有去来亦然。谁
    未已生谁复已灭。谓有为法体实恒有。如何
    可得成未已生已灭。先何所阙。彼未有故
    名未已生。后复阙何。彼已无故名为已灭。
    故不许法本无今有有已还无则三世义。
    应一切种皆不成立。然彼所说恒与有为
    诸相合故。行非常者此但有虚言。生灭理
    无故。许体恒有说性非常。如是义言所未
    曾有。依如是义。故有颂言
     许法体恒有  而说性非常
     性体复无别  此真自在作
    又彼所言世尊说故。去来二世体实有者。我
    等亦说有去来世。谓过去世曾有名有。未
    来当有。有果因故。依如是义说有去来。
    非谓去来如现实有。谁言彼有如现在世。
    非如现世彼有云何。彼有去来二世自性。
    此复应诘。若俱是有如何可言是去来性。
    故说彼有。但据曾当因果二性。非体实有。
    世尊为遮谤因果见据曾当义说有去
    来。有声通显有无法故。如世间说有灯先
    无有灯后无。又如有言有灯已灭非我
    今灭。说有去来其义亦应尔。若不尔者去
    来性不成。若尔何缘世尊依彼杖髻外道
    说业过去尽灭变坏而犹是有。岂彼不许
    业曾有性。而今世尊重为说有。依彼所引现
    相续中与果功能。密说为有。若不尔者。彼
    过去业现实有性过去岂成。理必应尔。以薄
    伽梵于胜义空契经中说。眼根生位无所
    从来。眼根灭时无所造集。本无今有有已
    还无。去来眼根若实有者。经不应说本无
    等言。若谓此言依现世说此救非理。以现
    世性与彼眼根体无别故。若许现世本无
    今有有已还无。是则眼根去来无体义已成
    立。又彼所说。要具二缘识方生故。去来二
    世体实有者。应共寻思。意法为缘生意识
    者。为法如意作能生缘。为法但能作所缘
    境。若法如意作能生缘。如何未来百千劫
    后当有彼法。或当亦无为能生缘生今时
    识。又涅??性违一切生立为能生不应正
    理。若法但能为所缘境。我说过未亦是所缘。
    若无如何成所缘境。我说彼有如成所缘。
    如何成所缘。谓曾有当有。非忆过去色受
    等时。如现分明观彼为有。但追忆彼曾有
    之相。逆观未来当有亦尔。谓如曾现在所
    领色相。如是追忆过去为有。亦如当现在
    所领色相如是逆观未来为有。若如现有
    应成现世。若体现无。则应许有缘无境
    识。其理自成。若谓去来极微散乱有而非现。
    理亦不然。取彼相时非散乱故。又若彼色
    有同现在。唯有极微散乱为异。则极微色
    其体应常。又色唯应极微聚散竟无少分
    可名生灭。是则遵崇邪命者论弃背善逝
    所说契经。如契经说。眼根生位无所从来。
    乃至广说。又非受等极微集成。如何可言
    去来散乱。然于受等追忆逆观。亦如未灭
    已生时相。若如现有体应是常。若体现无。
    还应许有缘无境识。理亦自成。若体全无
    是所缘者第十三处应是所缘。诸有达无第
    十三处。此能缘识为何所缘。若谓即缘彼
    名为境。是则应拨彼名为无。又若缘声
    先非有者。此能缘识为何所缘。若谓即缘
    彼声为境求声无者应更发声。若谓声
    无住未来位。未来实有如何谓无。若谓去
    来无现世者。此亦非理。其体一故。若有少
    分体差别者。本无今有其理自成。故识通缘
    有非有境。然菩萨说世间所无我知我见无
    是处者。意说。他人怀增上慢亦于非有现
    相谓有。我唯于有方观为有。若异此者则
    一切觉皆有所缘。何缘于境得有犹豫。或
    有差别。理必应然。以薄伽梵于余处说
    善来?刍。汝等若能为我弟子。无谄无诳
    有信有勤。我旦教汝令暮获胜。我暮教汝
    令旦获胜。便知有是有。非有是非有。有上
    是有上。无上是无上。由此彼说。识有境故
    有去来者。亦不成因。又彼所言。业有果
    故有去来者。理亦不然。非经部师作如是
    说。即过去业能生当果。然业为先所引相
    续。转变差别令当果生。彼我品中当广显
    示。若执实有过去未来则一切时果体常
    有业于彼果有何功能。若谓能生则所生
    果本无今有其理自成。若一切法一切时有。
    谁于谁有能生功能。又应显成雨众外道
    所党邪论。彼作是说。有必常有。无必常无。
    无必不生。有必不灭。若谓能令果成现在
    如何令果成现在耶。若谓引令至余方所
    则所引果其体应常。又无色法当如何引。又
    此所引应体本无。若谓但令体有差别。本
    无今有其理自成。是故此说一切有部。若说
    实有过去未来。于圣教中非为善说。若欲
    善说一切有者。应如契经所说而说。经如
    何说。如契经言。梵志当知。一切有者。唯十
    二处或唯三世。如其所有而说有言。若去
    来无如何可说有能所系及离系耶。彼所
    生因随眠有故。说有去来能系烦恼。缘彼
    烦恼随眠有故。说有去来所系缚事。若随眠
    断得离系名。?称派呈ψ魅缡撬怠H缦质?br> 有过去未来。所有于中不能通释。诸自爱
    者应如是知。法性甚深非寻思境。岂不能
    释便拨为无。有异门故此生此灭。谓色等
    生即色等灭。有异门故异生异灭。谓未来生
    现在世灭。有异门故即世名生。以正生时
    世所摄故。有异门故说世有生。未来世有
    多刹那故。傍论已了。今应思择。诸事已断
    彼离系耶。设事离系彼已断耶。若事离系
    彼必已断。有事已断而非离系。断非离系
    其事云何。颂曰
     于见苦已断  余遍行随眠
     及前品已断  余缘此犹系
    论曰。且见道位。苦智已生集智未生。见苦所
    断诸事已断。见集所断遍行随眠若未永断
    能缘此者于此犹系。及?道位随何道生。九
    品事中前品已断。余未断品所有随眠能缘
    此者于此犹系。断非离系。如是应知。何事
    有几随眠随增。若随事别答。便费多言论。
    是故应造略?称派场S纱怂淅蜕偕俟αΑ?br> 而能越渡大大问流。谓法虽多略为十六
    种即三界五部及无漏法。能缘彼识名数亦
    然但应了知何法何识境。易思何事何随
    眠随增。此中且应知何法何识境。颂曰
     见苦集?断  若欲界所系
     自界三色一  无漏识所行
     色自下各三  上一净识境
     无色通三界  各三净识缘
     见灭道所断  皆增自识行
     无漏三界中  后三净识境
    论曰。若欲界系见苦见集?所断法。各五识
    缘。谓自界三即如前说。及色界一即?所断。
    无漏第五。皆容缘故。若色界系即前所说三
    部诸法各八识缘。谓自下三皆如前说。及
    上界一即?所断。无漏第八。皆容缘故。若无
    色系即前所说三部诸法各十识缘。谓三界
    三皆如前说。无漏第十皆容缘故。见灭见道
    所断诸法。应知一一增自识缘。此复云何。
    谓欲界系见灭所断为六识缘。五即如前。
    增见灭断。见道所断为六识缘。五亦如前。
    增见道断。色无色界见灭道断。随应为九
    十一识缘。若无漏法为十识缘。谓三界中各
    后三部。即见灭道?所断识。无漏第十。皆容
    缘故。为摄前义。复说颂言
     见苦集?断  欲色无色系
     应知如次第  五八十识缘
     见灭道所断  各增自识缘
     无漏法应知  能为十识境
    如是了知十六种法为十六识所缘境已。
    今应思何事何随眠随增。若别疏条恐文烦
    广。故我于此略示方隅。且有问言。所系事
    内乐根有几随眠随增。应观乐根总有七
    种。谓欲界一即?所断。色界五部。无漏第七。
    一切无漏非诸随眠之所随增。如前已说。
    此中前六随其所应欲?所断及诸遍行色
    界一切随眠随增。若有问言。缘乐根识复
    有几种随眠随增。应观此识总有十二。谓
    欲界四除见灭断。色界五部。无色界二。即见
    道谛及?所断。无漏第十二。皆能缘乐根。此
    随所应欲界四部。色界有为缘。无色界二部。
    及诸遍行随眠随增。若复有问言。缘缘乐根
    识复有几种随眠随增。应观此识总有十
    四。于前十二更加二种。即无色界见苦集
    断。如是十四识能缘缘乐根。此随所应欲
    色如上。无色四部随眠随增。准此方隅余
    应思择。若心由彼名有随眠。彼于此心定
    随增不。此不决定。或有随眠。谓与心相
    应。及缘心未断相应已断则不随增。依此
    义门应作是说。颂曰
     有随眠心二  谓有染无染
     有染心通二  无染局随增
    论曰。有随眠心总有二种。有染无染心差别
    故。于中有染或有随增。谓相应缘随眠未
    断。相应已断则不随增。仍说有随眠。以恒
    相应故。若无染者。唯局随增。缘此随眠必
    未永断。此唯据随增名有随眠故。如上所
    说十种随眠次第生时。谁前谁后。颂曰
     无明疑邪身  边见戒见取
     贪慢?如次  由前引后生
    论曰。且诸烦恼次第生时。先由无明于谛不
    了。不欲观苦乃至道谛。由不了故。次引
    生疑。谓闻二途便怀犹豫。为苦非苦。乃至
    广说。从此犹豫引邪见生。谓邪闻思生邪
    决定拨无苦谛乃至广说。由拨无谛引身
    见生。谓取蕴中拨无苦理。便决定执此是
    我故。从此身见引边见生。谓依我执断
    常边故从此边见引生戒取。谓由于我随
    执一边便计此执为能净故。从戒禁取
    引见取生。谓计能净已必执为胜故。从此
    见取次引贪生。谓自见中情深爱故。从此
    贪后次引慢生。谓自见中深爱着己。恃生
    高举陵蔑他故。从此慢后次引生?。谓
    自见中深爱恃己。于他所起违己见中情
    不能忍必憎嫌故。有余师说。于自见解取
    舍位中起憎嫌故。见谛所断贪等生时。缘
    自相续见为境故。如是且依次第起。说越
    次起者前后无定。诸烦恼起由几因缘。颂

     由未断随眠  及随应境现
     非理作意起  说或具因缘
    论曰。由三因缘诸烦恼起。且如将起欲贪
    缠时。未断未遍知欲贪随眠故。顺欲贪
    境现在前故。缘彼非理作意起故。由此力故
    便起欲贪。此三因缘如其次第即因境界加
    行三力。余烦恼起类此应知。谓此且据具
    因缘说。或有唯托境界力生。如退法根阿
    罗汉等。即上所说随眠并缠。经说为漏瀑
    流轭取。漏谓三漏。一欲漏。二有漏。三无明
    漏。言瀑流者。谓四瀑流。一欲瀑流。二有瀑
    流。三见瀑流。四无明瀑流。轭谓四轭。如瀑
    流说。取谓四取。一欲取。二见取。三戒禁取。
    四我语取。如是漏等其体云何。颂曰
     欲烦恼并缠  除痴名欲漏
     有漏上二界  唯烦恼除痴
     同无记内门  定地故合一
     无明诸有本  故别为一漏
     瀑流轭亦然  别立见利故
     见不顺住故  非于漏独立
     欲有轭并痴  见分二名取
     无明不别立  以非能取故
    论曰。欲界烦恼并缠除痴四十一物总名欲
    漏。谓欲界系根本烦恼三十一并十缠。色
    无色界烦恼除痴五十二物总名有漏。谓上
    二界根本烦恼各二十六。岂不彼有?干虻?br> 举二种缠耶。品类足中亦作是说。云何有
    漏。谓除无明余色无色二界所系结缚随眠
    随烦恼缠。今于此中何故不说。迦湿弥罗
    国?称派呈ρ浴1私绮?俨蛔栽诠省:卧?br> 合说二界随眠为一有漏。同无记性于内
    门转。依定地生。由三义同故合为一。如前
    所说名有贪因。即是此中名有漏义。准
    此三界十五无明义至已立为无明漏。何缘
    唯此别立漏名。无明能为诸有本故。瀑流
    及轭体与漏同。然于其中见亦别立。谓前
    欲漏即欲瀑流及欲轭。如是有漏即有瀑
    流及有轭。析出诸见为见瀑流及见轭者。
    谓猛利故令住名漏。如后当说。见不顺
    彼。性猛利故。由此于漏不独立名。但可
    与余合立为漏。如是已显二十九物名欲
    瀑流谓贪?慢各有五种疑四缠十。二十
    八物名有瀑流。谓贪与慢各十疑八。三十
    六物名见瀑流谓三界中各十二见。十五物
    名无明瀑流。谓三界无明各有五。应知四
    轭与瀑流同。四取应知体同四轭。然欲我
    语各并无明。见分为二与前轭别。即前欲
    轭并欲无明三十四物总名欲取。谓贪?慢
    无明各五疑有四并十缠。即前有轭并二界
    无明三十八物总名我语取。谓贪慢无明各
    十疑有八。于见轭中除戒禁取余三十物
    总名见取。所除六物名戒禁取。何缘别立
    戒禁取耶。由此独为圣道怨故。双诳在家
    出家众故。谓在家众由此诳惑计自饿等
    为天道故。诸出家众由此诳惑计舍可爱
    境为清净道故。何缘无明不别立取。能取
    诸有故立取名。然诸无明非能取故。谓不
    了相说名无明。彼非能取。非猛利故。但可
    与余合立为取。然契经说。欲轭云何。谓诸
    欲中欲贪欲欲欲亲欲爱欲乐欲闷欲耽欲
    嗜欲喜欲藏欲随欲着缠压于心。是名欲轭。
    有轭见轭应知亦尔。又余经说。欲贪名取。
    由此故知。于欲等四所起欲贪名欲等取。
    如是已辩随眠并缠。经说为漏瀑流轭取。
    此随眠等名有何义。颂曰
     微细二随增  随逐与随缚
     住流漂合执  是随眠等义
    论曰。根本烦恼现在前时行相难知故名微
    细。二随增者。能于所缘及所相应增?钢?br> 故。言随逐者。谓能起得恒随有情常为
    过患。不作加行为令彼生。或设劬劳为
    遮彼起而数现起故名随缚。由如是义故
    名随眠。稽留有情久住生死。或令流转于
    生死中。从有顶天至无间狱。由彼相续于
    六疮门泄过无穷故名为漏。极漂善品故
    名瀑流。和合有情故名为轭。能为依执故
    名为取。若善释者应作是言。诸境界中流
    注相续泄过不绝故名为漏。如契经说。具
    寿当知。譬如挽船逆流而上。设大功用行
    尚为难。若放此船顺流而去。虽舍功用
    行不为难。起善染心应知亦尔。准此经
    意。于境界中烦恼不绝说名为漏。若势增
    上说名瀑流。谓诸有情若坠于彼。唯可随
    顺无能违逆。涌泛漂激难违拒故。于现
    行时非极增上说名为轭。但令有情与种
    种类苦和合故。或数现行故名为轭。执欲
    等故说名为取

    说一切有部俱舍论卷第二十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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