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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论卷第2观三相品第七

    观三相品第七(三十五偈)

    问曰。经说有为法有三相生住灭。万物以
    生法生。以住法住。以灭法灭。是故有诸
    法。答曰不尔。何以故。三相无决定故。是三
    相为是有为能作有为相。为是无为能作
    有为相。二俱不然。何以故
     若生是有为  则应有三相
     若生是无为  何名有为相
    若生是有为。应有三相生住灭。是事不然。
    何以故。共相违故。相违者。生相应生法。住
    相应住法。灭相应灭法。若法生时。不应有
    住灭相违法。一时则不然。如明?不俱。以
    是故生不应是有为法。住灭相亦应如是。
    问曰。若生非有为。若是无为有何咎。答
    曰。若生是无为。云何能为有为法作相。何
    以故。无为法无性故。因灭有为名无为。是
    故说不生不灭名无为相。更无自相。是故
    无法。不能为法作相。如兔角龟毛等不能
    为法作相。是故生非无为。住灭亦如是。复次
     三相若聚散  不能有所相
     云何于一处  一时有三相
    是生住灭相。若一一能为有为法作相。若
    和合能与有为法作相。二俱不然。何以故。
    若谓一一者。于一处中或有有相。或有无
    相。生时无住灭。住时无生灭。灭时无生住。
    若和合者。共相违法。云何一时俱。若谓三
    相更有三相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若谓生住灭  更有有为相
     是即为无穷  无即非有为
    若谓生住灭更有有为相。生更有生有住
    有灭。如是三相复应更有相。若尔则无穷。
    若更无相。是三相则不名有为法。亦不能
    为有为法作相。问曰。汝说三相为无穷。
    是事不然。生住灭虽是有为。而非无穷。何以故
     生生之所生  生于彼本生
     本生之所生  还生于生生
    法生时通自体七法共生。一法二生三住四
    灭五生生六住住七灭灭。是七法中。本生除
    自体。能生六法。生生能生本生。本生能生
    生生。是故三相虽是有为。而非无穷。答曰
     若谓是生生  能生于本生
     生生从本生  何能生本生
    若是生生能生本生者。是生生则不名从
    本生生。何以故。是生生从本生生。云何能
    生本生。复次
     若谓是本生  能生于生生
     本生从彼生  何能生生生
    若谓本生能生生生者。是本生不名从生
    生生。何以故。是本生从生生生。云何能生
    生生。生生法应生本生。而今生生不能生
    本生。生生未有自体。何能生本生。是故
    本生不能生生生。问曰。是生生生时非先
    非后。能生本生。但生生生时能生本生。答
    曰不然。何以故
     若生生生时  能生于本生
     生生尚未有  何能生本生
    若谓生生生时能生本生可尔。而实未有。
    是故生生生时。不能生本生。复次
     若本生生时  能生于生生
     本生尚未有  何能生生生
    若谓是本生生时能生生生可尔。而实未
    有。是故本生生时。不能生生生。问曰
     如灯能自照  亦能照于彼
     生法亦如是  自生亦生彼
    如灯入于?室照了诸物。亦能自照。生亦
    如是。能生于彼。亦能自生。答曰不然。何以故
     灯中自无?  住处亦无?
     破?乃名照  无?则无照
    灯体自无?。明所及处亦无?。明?相违
    故。破?故名照。无?则无照。何得言灯
    自照亦照彼。问曰。是灯非未生有照亦非
    生已有照。但灯生时。能自照亦照彼。答曰
     云何灯生时  而能破于?
     此灯初生时  不能及于?
    灯生时名半生半未生。灯体未成就云何能
    破?。又灯不能及?。如人得贼乃名为
    破。若谓灯虽不到?而能破?者。是亦
    不然。何以故
     灯若未及?  而能破?者
     灯在于此间  则破一切?
    若灯有力。不到?而能破者。此处燃灯。
    应破一切处?。俱不及故。复次灯不应自
    照照彼。何以故
     若灯能自照  亦能照于彼
     ?亦应自?  亦能?于彼
    若灯与?相违故。能自照亦照于彼。?与灯
    相违故。亦应自蔽蔽彼。若?与灯相违。
    不能自蔽蔽彼。灯与?相违。亦不应自照
    亦照彼。是故灯喻非也。破生因缘未尽故。
    今当更说
     此生若未生  云何能自生
     若生已自生  生已何用生
    是生自生时。为生已生。为未生生。若未生
    生则是无法。无法何能自生。若谓生已生。
    则为已成。不须复生。如已作不应更作。
    若已生若未生。是二俱不生故无生。汝先说
    生如灯能自生亦生彼。是事不然。住灭亦
    如是。复次
     生非生已生  亦非未生生
     生时亦不生  去来中已答
    生名众缘和合有生。已生中无作故无生。
    未生中无作故无生。生时亦不然。离生法
    生时不可得。离生时生法亦不可得。云何
    生时生。是事去来中已答。已生法不可生。
    何以故。生已复生。如是展转则为无穷。如
    作已复作。复次若生已更生者。以何生法
    生。是生相未生。而言生已生者。则自违
    所说。何以故。生相未生而汝谓生。若未
    生谓生者。法或可生已而生。或可未生而
    生。汝先说生已生。是则不定。复次如烧已
    不应复烧。去已不应复去。如是等因缘故。
    生已不应生。未生法亦不生。何以故。法
    若未生。则不应与生缘和合。若不与生
    缘和合。则无法生。若法未与生缘和合而
    生者。应无作法而作。无去法而去。无染
    法而染。无恚法而恚。无痴法而痴。如是
    则皆破世间法。是故未生法不生。复次若
    未生法生者。世间未生法皆应生一切凡
    夫。未生菩提今应生菩提不坏法。阿罗汉
    无有烦恼。今应生烦恼。兔等无角今皆应
    生。但是事不然。是故未生法亦不生。问
    曰。未生法不生者。以未有缘无作无作
    者无时无方等故不生。若有缘有作有
    作者有时有方等和合故未生法生。是故
    若说一切未生法皆不生。是事不尔。答曰。
    若法有缘有时有方等和合则生者。先有
    亦不生。先无亦不生。有无亦不生。三种先
    已破。是故生已不生。未生亦不生。生时
    亦不生。何以故。已生分不生。未生分亦不
    生。如先答。复次若离生有生时者。应生
    时生。但离生无生时。是故生时亦不生。复
    次若言生时生者。则有二生过。一以生故
    名生时。二以生时中生。二皆不然。无有二
    法。云何有二生。是故生时亦不生。复次生
    法未发则无生时。生时无故生何所依。是故
    不得言生时生。如是推求。生已无生。未生
    无生。生时无生。无生故生不成。生不成
    故住灭亦不成。生住灭不成故有为法不
    成。是故偈中说去未去去时中已答。问曰。
    我不定言生已生未生生生时生。但众缘和
    合故有生。答曰。汝虽有是说。此则不然。何以故
     若谓生时生  是事已不成
     云何众缘合  尔时而得生
    生时生已种种因缘破。汝今何以更说众缘
    和合故有生。若众缘具足不具足。皆与生同
    破。复次
     若法众缘生  即是寂灭性
     是故生生时  是二俱寂灭
    众缘所生法。无自性故寂灭。寂灭名为无。
    此无彼无相。断言语道灭诸戏论。众缘名。
    如因缕有布因蒲有席。若缕自有定相。
    不应从麻出。若布自有定相。不应从缕
    出。而实从缕有布。从麻有缕。是故缕亦无
    定性。布亦无定性。如燃可燃因缘和合成。
    无有自性。可燃无故燃亦无。燃无故可燃亦
    无。一切法亦如是。是故从众缘生法无自
    性。无自性故空如野马无实。是故偈中说
    生与生时二俱寂灭。不应说生时生。汝虽
    种种因缘欲成生相。皆是戏论非寂灭相。
    问曰。定有三世别异。未来世法得生。因缘
    即生。何故言无生。答曰
     若有未生法  说言有生者
     此法先已有  更复何用生
    若未来世中。有未生法而生。是法先已有。
    何用更生。有法不应更生。问曰。未来虽
    有。非如现在相。以现在相故说生。答曰。
    现在相未来中无。若无云何言未来生法生。
    若有不名未来。应名现在。现在不应更
    生。二俱无生故不生。复次汝谓生时生亦
    能生彼。今当更说
     若言生时生  是能有所生
     何得更有生  而能生是生
    若生生时能生彼。是生谁复能生
     若谓更有生  生生则无穷
     离生生有生  法皆能自生
    若生更有生。生则无穷。若是生更无生而自
    生者。一切法亦皆能自生。而实不尔。复次
     有法不应生  无亦不应生
     有无亦不生  此义先已说
    凡所有生。为有法有生。为无法有生。为有
    无法有生。是皆不然。是事先已说。离此三
    事更无有生。是故无生。复次
     若诸法灭时  是时不应生
     法若不灭者  终无有是事
    若法灭相是法不应生。何以故。二相相违
    故。一是灭相。知法是灭。一是生相。知法是
    生。二相相违法。一时则不然。是故灭相法
    不应生。问曰。若灭相法不应生。不灭相法
    应生。答曰。一切有为法念念灭故。无不灭
    法离有为。无有决定无为法。无为法但有
    名字。是故说不灭法终无有是事。问曰。若
    法无生应有住。答曰
     不住法不住  住法亦不住
     住时亦不住  无生云何住
    不住法不住。无住相故。住法亦不住。何以
    故。已有住故。因去故有住。若住法先有。不
    应更住。住时亦不住。离住不住更无住
    时。是故亦不住。如是一切处求住不可得
    故。即是无生。若无生云何有住。复次
     若诸法灭时  是则不应住
     法若不灭者  终无有是事
    若法灭相。是法无有住相。何以故。一法中
    有二相相违故。一是灭相。二是住相。一时
    一处有住灭相。是事不然。是故不得言灭
    相法有住。问曰。若法不灭应有住。答曰。无
    有不灭法。何以故
     所有一切法  皆是老死相
     终不见有法  离老死有住
    一切法生时无常。常随逐无常有二。名老
    及死。如是一切法。常有老死故无住时。复次
     住不自相住  亦不异相住
     如生不自生  亦不异相生
    若有住法。为自相住为他相住。二俱不然。
    若自相住则为是常。一切有为法从众缘
    生。若住法自住。则不名有为。住若自相住。
    法亦应自相住。如眼不能自见。住亦如是。
    若异相住则。住更有住。是则无穷。复次见
    异法生异相。不得不因异法而有异相。
    异相不定故。因异相而住者。是事不然。问
    曰。若无住应有灭。答曰无。何以故
     法已灭不灭  未灭亦不灭
     灭时亦不灭  无生何有灭
    若法已灭则不灭。以先灭故。未灭亦不灭。
    离灭相故。灭时亦不灭。离二更无灭时。如
    是推求。灭法即是无生。无生何有灭。复次
     法若有住者  是则不应灭
     法若不住者  是亦不应灭
    若法定住则无有灭。何以故。由有住相
    故。若住法灭则有二相。住相灭相。是故不
    得言住中有灭。如生死不得一时有。若
    法不住亦无有灭。何以故。离住相故。若
    离住相则无法。无法云何灭。复次
     是法于是时  不于是时灭
     是法于异时  不于异时灭
    若法有灭相。是法为自相灭。为异相灭。二
    俱不然。何以故。如乳不于乳时灭。随有
    乳时。乳相定住故。非乳时亦不灭。若非乳
    不得言乳灭。复次
     如一切诸法  生相不可得
     以无生相故  即亦无灭相
    如先推求。一切法生相不可得。尔时即无灭
    相。破生故无生。无生云何有灭。若汝意犹
    未已。今当更说破灭因缘
     若法是有者  是即无有灭
     不应于一法  而有有无相
    诸法有时推求灭相不可得。何以故。云何一
    法中。亦有亦无相。如光影不同处。复次
     若法是无者  是即无有灭
     譬如第二头  无故不可断
    法若无者则无灭相。如第二头第三手无故
    不可断。复次
     法不自相灭  他相亦不灭
     如自相不生  他相亦不生
    如先说生相。生不自生。亦不从他生。若
    以自体生。是则不然。一切物皆从众缘生。
    如指端不能自触。如是生不能自生。从他
    生亦不然。何以故。生未有故。不应从他
    生。是生无故无自体。自体无故他亦无。是
    故从他生亦不然。灭法亦如是。不自相灭
    不他相灭。复次
     生住灭不成  故无有有为
     有为法无故  何得有无为
    汝先说有生住灭相故有有为。以有有为
    故有无为。今以理推求。三相不可得。云何
    得有有为。如先说。无有无相法。有为法无
    故。何得有无为。无为相名不生不住不灭。
    止有为相故名无为相。无为自无别相。因
    是三相有无为相。如火为热相地为坚相
    水为冷相。无为则不然。问曰。若是生住灭
    毕竟无者。云何论中得说名字。答曰
     如幻亦如梦  如干闼婆城
     所说生住灭  其相亦如是
    生住灭相无有决定。凡人贪着谓有决定。
    诸贤圣怜愍欲止其颠倒。还以其所著名
    字为说。语言虽同其心则异。如是说生住
    灭相。不应有难。如幻化所作。不应责其
    所由。不应于中有忧喜想。但应眼见而
    已。如梦中所见不应求实。如干闼婆城日
    出时现而无有实。但假为名字不久则灭。
    生住灭亦如是。凡夫分别为有。智者推求则
    不可得
      中论观作作者品第八(十二偈)
    问曰。现有作有作者有所用作法。三事和
    合故有果报。是故应有作者作业。答曰。上
    来品品中。破一切法皆无有余。如破三
    相。三相无故无有有为。有为无故无无为。
    有为无为无故。一切法尽无作作者。若是有
    为。有为中已破。若是无为。无为中已破。不
    应复问汝着心深故。而复更问。今当复答
     决定有作者  不作决定业
     决定无作者  不作无定业
    若先定有作者定有作业。则不应作。若先
    定无作者定无作业。亦不应作。何以故
     决定业无作  是业无作者
     定作者无作  作者亦无业
    若先决定有作业。不应更有作者。又离作
    者应有作业。但是事不然。若先决定有
    作者。不应更有作业。又离作业应有作
    者。但是事不然。是故决定作者决定作业。不
    应有作。不决定作者不决定作业。亦不应
    有作。何以故。本来无故。有作者有作业。
    尚不能作。何况无作者无作业。复次
     若定有作者  亦定有作业
     作者及作业  即堕于无因
    若先定有作者定有作业。汝谓作者有作。
    即为无因离作业有作者。离作者有作
    业。则不从因缘有。问曰。若不从因缘有
    作者有作业。有何咎。答曰
     若堕于无因  则无因无果
     无作无作者  无所用作法
     若无作等法  则无有罪福
     罪福等无故  罪福报亦无
     若无罪福报  亦无有涅??
     诸可有所作  皆空无有果
    若堕于无因。一切法则无因无果。能生法
    名为因。所生法名为果。是二即无。是二无
    故无作无作者。亦无所用作法。亦无罪福。
    罪福无故亦无罪福果报及涅??道。是故
    不得从无因生。问曰。若作者不定。而作不
    定业有何咎。答曰。一事无尚不能起作业。
    何况二事都无。譬如化人以虚空为舍。但
    有言说而无作者作业。问曰。若无作者
    无作业。不能有所作。今有作者有作业
    应有作。答曰
     作者定不定  不能作二业
     有无相违故  一处则无二
    作者定不定。不能作定不定业。何以故。有
    无相违故。一处不应有二。有是决定。无是
    不决定。一人一事云何有有无。复次
     有不能作无  无不能作有
     若有作作者  其过如先说
    若有作者而无业。何能有所作。若无作者
    而有业。亦不能有所作。何以故。如先说。
    有中若先有业。作者复何所作。若先无业
    云何可得作。如是则破罪福等因缘果报。
    是故偈中说。有不能作无无不能作有。若
    有作作者。其过如先说。复次
     作者不作定  亦不作不定
     及定不定业  其过如先说
    定业已破。不定业亦破。定不定业亦破。今欲
    一时总破。故说是偈。是故作者不能作三
    种业。今三种作者。亦不能作业。何以故
     作者定不定  亦定亦不定
     不能作于业  其过如先说
    作者定不定。亦定亦不定。不能作于业。何
    以故。如先三种过因缘。此中应广说。如
    是一切处求作者作业。皆不可得。问曰。若
    言无作无作者。则复堕无因。答曰。是业从
    众缘生假名为有。无有决定。不如汝所
    说。何以故
     因业有作者  因作者有业
     成业义如是  更无有余事
    业先无决定。因人起业。因业有作者。作
    者亦无决定。因有作业名为作者。二事和
    合故得成作作者。若从和合生则无自性。
    无自性故空。空则无所生。但随凡夫忆想
    分别故。说有作业有作者。第一义中无作
    业无作者。复次
     如破作作者  受受者亦尔
     及一切诸法  亦应如是破
    如作作者不得相离。不相离故不决定。
    无决定故无自性。受受者亦如是。受名五
    阴身。受者是人。如是离人无五阴。离五阴
    无人。但从众缘生如受受者。余一切法。亦
    应如是破
      中论观本住品第九(十二偈)
    问曰。有人言
     眼耳等诸根  苦乐等诸法
     谁有如是事  是则名本住
     若无有本住  谁有眼等法
     以是故当知  先已有本住
    眼耳鼻舌身命等诸根。名为眼耳等根。苦受
    乐受不苦不乐受。想思忆念等心心数法。名
    为苦乐等法。有论师言。先未有眼等法。应
    有本住。因是本住。眼等诸根得增长。若无
    本住。身及眼等诸根。为因何生而得增长。答曰
     若离眼等根  及苦乐等法
     先有本住者  以何而可知
    若离眼耳等根苦乐等法。先有本住者。以
    何可说以何可知。如外法瓶衣等。以眼等
    根得知。内法以苦乐等根得知。如经中
    说。可坏是色相。能受是受相。能识是识相。
    汝说离眼耳苦乐等先有本住者。以何可
    知说有是法。问曰。有论师言。出入息视?
    寿命思惟苦乐憎爱动发等是神相。若无有
    神。云何有出入息等相。是故当知。离眼耳
    等根苦乐等法。先有本住。答曰。是神若有。
    应在身内如壁中有柱。若在身外。如人
    被铠。若在身内。身则不可坏。神常在内
    故是故言神在身内。但有言说虚妄无实。
    若在身外覆身如铠者。身应不可见。神
    细密覆故。亦应不可坏而今实见身坏。是
    故当知。离苦乐等先无余法。若谓断臂时
    神缩在内不可断者。断头时亦应缩在内
    不应死。而实有死。是故知离苦乐等先有
    神者。但有言说虚妄无实。复次若言身大
    则神大。身小则神小。如灯大则明大灯小则
    明小者。如是神则随身不应常。若随身
    者。身无则神无。如灯灭则明灭。若神无常。
    则与眼耳苦乐等同。是故当知。离眼耳等
    先无别神。复次如风狂病人。不得自在。不
    应作而作。若有神是诸作主者。云何言不
    得自在。若风狂病不恼神者应离神别有
    所作。如是种种推求离眼耳等根苦乐等法。
    先无本住。若必谓离眼耳等根苦乐等法
    有本住者。无有是事。何以故
     若离眼耳等  而有本住者
     亦应离本住  而有眼耳等
    若本住离眼耳等根苦乐等法先有者。今眼
    耳等根苦乐等法。亦应离本住而有。问曰。
    二事相离可尔但使有本住。答曰
     以法知有人  以人知有法
     离法何有人  离人何有法
    法者眼耳苦乐等。人者是本住。汝谓以有
    法故知有人。以有人故知有法。今离眼
    耳等法何有人。离人何有眼耳等法。复次
     一切眼等根  实无有本住
     眼耳等诸根  异相而分别
    眼耳等诸根苦乐等诸法。实无有本住。因
    眼缘色生眼识。以和合因缘。知有眼耳等
    诸根。不以本住故知。是故偈中说一切眼
    等根实无有本住。眼耳等诸根各自能分别。问曰
     若眼等诸根  无有本住者
     眼等一一根  云何能知尘
    若一切眼耳等诸根。苦乐等诸法。无本住
    者。今一一根。云何能知尘。眼耳等诸根无
    思惟。不应有知。而实知尘。当知离眼耳
    等诸根。更有能知尘者。答曰。若尔者。为一
    一根中各有知者。为一知者在诸根中。二
    俱有过。何以故
     见者即闻者  闻者即受者
     如是等诸根  则应有本住
    若见者即是闻者。闻者即是受者。则是一
    神。如是眼等诸根。应先有本住。色声香等
    无有定知者。或可以眼闻声。如人有六
    向随意见闻。若闻者见者是一。于眼等根
    随意见闻。但是事不然
     若见闻各异  受者亦各异
     见时亦应闻  如是则神多
    若见者闻者受者各异。则见时亦应闻。何
    以故。离见者有闻者故。如是鼻舌身中。神
    应一时行。若尔者。人一而神多。以一切根
    一时知诸尘。而实不尔。是故见者闻者受
    者。不应俱用。复次
     眼耳等诸根  苦乐等诸法
     所从生诸大  彼大亦无神
    若人言离眼耳等诸根苦乐等诸法别有本
    住。是事已破。今于眼耳等所因四大。是
    四大中亦无本住。问曰。若眼耳等诸根。苦
    乐等诸法。无有本住可尔。眼耳等诸根。苦
    乐等诸法应有。答曰
     若眼耳等根  苦乐等诸法
     无有本住者  眼等亦应无
    若眼耳苦乐等诸法。无有本住者。谁有此
    眼耳等。何缘而有。是故眼耳等亦无。复次
     眼等无本住  今后亦复无
     以三世无故  无有无分别
    思惟推求本住。于眼等先无。今后亦无。若
    三世无。即是无生寂灭不应有难。若无本
    住。云何有眼等。如是问答。戏论则灭。戏论
    灭故。诸法则空
      中论观燃可燃品第十(十六偈)
    问曰应有受受者。如燃可燃。燃是受者。可
    燃是受。所谓五阴。答曰。是事不然。何以故。
    燃可燃俱不成故。燃可燃。若以一法成。若
    以二法成。二俱不成。问曰。且置一异法。若
    言无燃可燃。今云何以一异相破。如兔角
    龟毛无故不可破。世间眼见实有事而后
    可思惟。如有金然后可烧可锻。若无燃可
    燃。不应以一异法思惟。若汝许有一异
    法。当知有燃可燃。若许有者则为已有。答
    曰。随世俗法言说。不应有过。燃可燃若
    说一若说异。不名为受。若离世俗言说。则
    无所论。若不说燃可燃。云何能有所破。若
    无所说则义不可明。如有论者。破破有
    无。必应言有无。不以称有无故而受有
    无。是以随世间言说故无咎。若口有言
    便是受者。汝言破即为自破。燃可燃亦如
    是。虽有言说亦复不受。是故以一异法。
    思惟燃可燃。二俱不成。何以故
     若燃是可燃  作作者则一
     若燃异可燃  离可燃有燃
    燃是火。可燃是薪。作者是人。作是业。若燃可
    燃一。则作作者亦应一。若作作者一。则陶师
    与瓶一。作者是陶师。作是瓶。陶师非瓶。
    瓶非陶师。云何为一。是以作作者不一故。
    燃可燃亦不一。若谓一不可则应异。是亦
    不然。何以故。若燃与可燃异。应离可燃
    别有燃。分别是可燃是燃。处处离可燃
    应有燃。而实不尔是故异亦不可。复次
     如是常应燃  不因可燃生
     则无燃火功  亦名无作火
    若燃可燃异。则燃不待可燃而常燃。若常
    燃者则自住其体。不待因缘人功则空。人
    功者。将护火令燃。是功现有。是故知火
    不异可燃
    复次若燃异可燃燃即无作。离可燃火何
    所然。若尔者火则无作。无作火无有是事。
    问曰。云何火不从因缘生。人功亦空答曰
     燃不待可燃  则不从缘生
     火若常燃者  人功则应空
    燃可燃若异。则不待可燃有燃。若不待可
    燃有然。则无相因法。是故不从因缘生。
    复次若燃异可燃。则应常燃。若常燃者。应
    离可燃别见有燃。更不须人功。何以故
     若汝谓燃时  名为可燃者
     尔时但有薪  何物燃可燃
    若谓先有薪烧时名可燃者。是事不尔。若
    离燃别有可燃者。云何言燃时名可燃。复次
     若异则不至  不至则不烧
     不烧则不灭  不灭则常住
    若燃异可燃。则燃不应至可燃。何以故。不
    相待成故。若燃不相待成。则自住其体。何
    用可燃。是故不至。若不至则不燃可燃
    何以故。无有不至而能烧故。若不烧则
    无灭。应常住自相。是事不尔。问曰
     燃与可燃异  而能至可燃
     如此至彼人  彼人至此人
    燃与可燃异。而能至可燃。如男至于女。
    如女至于男。答曰
     若谓燃可燃  二俱相离者
     如是燃则能  至于彼可燃
    若离燃有可燃。若离可燃有燃。各自成
    者。如是则应燃至可燃。而实不尔。何以
    故。离燃无可燃。离可燃无燃故。今离男
    有女。离女有男。是故汝喻非也。喻不成故。
    燃不至可燃。问曰。燃可燃相待而有。因可
    燃有燃。因燃有可燃。二法相待成。答曰
     若因可燃燃  因燃有可燃
     先定有何法  而有燃可燃
    若因可燃而燃成。亦应因燃可燃成。是中
    若先定有可燃。则因可燃。而燃成。若先定
    有燃。则因燃可燃成。今若因可燃而燃成
    者。则先有可燃而后有燃。不应待燃而
    有可燃。何以故可燃在先燃在后故。若燃
    不燃可燃。是则可燃不成。又可燃不在余
    处离于燃故。若可燃不成。燃亦不成。若先
    燃后有可燃。燃亦有如是过。是故燃可燃。
    二俱不成。复次
     若因可燃燃  则燃成复成
     是为可燃中  则为无有燃
    若欲因可燃而成燃。则燃成已复成。何以
    故。燃自住于燃中。若燃不自住其体。从可
    燃成者。无有是事。是故有是燃从可燃
    成。今则燃成复成。有如是过。复有可燃
    无燃过。何以故。可燃离燃自住其体故。是
    故燃可燃相因待。无有是事。复次
     若法因待成  是法还成待
     今则无因待  亦无所成法
    若法因待成。是法还成本因待。如是决定则
    无二事。如因可燃而成燃。还因于燃而
    成可燃。是则二俱无定。无定故不可得。何以故
     若法有待成  未成云何待
     若成已有待  成已何用待
    若法因待成。是法先未成。未成则无。无则
    云何有因待。若是法先已成已成。何用因
    待。是二俱不相因待。是故汝先说燃可燃
    相因待成。无有是事。是故
     因可燃无燃  不因亦无燃
     因燃无可燃  不因无可燃
    今因待可燃燃不成。不因待可燃燃亦不
    成。可燃亦如是。因燃不因燃。二俱不成。
    是过先已说。复次
     燃不余处来  燃处亦无燃
     可燃亦如是  余如去来说
    燃不于余方来入可燃可燃中亦无燃。析
    薪求燃不可得故。可燃亦如是。不从余处
    来入燃中。燃中亦无可燃。如燃已不燃未
    燃不燃燃时不燃。是义如去来中说。是故
     可燃即非然  离可燃无燃
     燃无有可燃  燃中无可燃
     可燃中无燃
    可燃即非燃。何以故。先已说作作者一过
    故。离可燃无燃。有常燃等过故。燃无有
    可燃。燃中无可燃。可燃中无燃。以有异过
    故。三皆不成。问曰。何故说燃可燃答曰。如
    因可燃有燃。如是因受有受者。受名五阴。
    受者名人。燃可燃不成故受受者亦不成。
    何以故
     以燃可燃法  说受受者法
     及以说瓶衣  一切等诸法
    如可燃非燃。如是受非受者。作作者一过
    故。又离受无受者。异不可得故。以异过故。
    三皆不成。如受受者。外瓶衣等一切法皆
    同上说。无生毕竟空。是故
     若人说有我  诸法各异相
     当知如是人  不得佛法味
    诸法从本已来无生。毕竟寂灭相。是故品末
    说是偈。若人说我相。如犊子部众说。不得
    言色即是我。不得言离色是我。我在第
    五不可说藏中。如萨婆多部众说。诸法各各
    相。是善是不善是无记。是有漏无漏有为无
    为等别。异如是等人。不得诸法寂灭相。以
    佛语作种种戏论
      中论观本际品第十一(八偈)
    问曰。无本际经说。众生往来生死。本际不可
    得。是中说有众生有生死。以何因缘故而
    作是说。答曰
     大圣之所说  本际不可得
     生死无有始  亦复无有终
    圣人有三种。一者外道五神通。二者阿罗汉
    辟支佛。三者得神通大菩萨佛于三种中最
    上故言大圣。佛所言说无不是实说。生死
    无始。何以故。生死初后不可得。是故言无
    始汝谓若无初后。应有中者。是亦不然。
    何以故
     若无有始终  中当云何有
     是故于此中  先后共亦无
    因中后故有初。因初中故有后。若无初
    无后。云何有中。生死中无初中后。是故说
    先后共不可得。何以故
     若使先有生  后有老死者
     不老死有生  不生有老死
     若先有老死  而后有生者
     是则为无因  不生有老死
    生死众生。若先生渐有老。而后有死者。则
    生无老死。法应生有老死老死有生。又不
    老死而生。是亦不然。又不因生有老死。
    若先老死后生。老死则无因。生在后故。又
    不生何有老死。若谓生老死先后不可。谓
    一时成者。是亦有过。何以故
     生及于老死  不得一时共
     生时则有死  是二俱无因
    若生老死一时则不然何以故。生时即有死
    故。法应生时有死时无。若生时有死。是事
    不然。若一时生则无有相因。如牛角一时
    出则不相因。是故
     若使初后共  是皆不然者
     何故而戏论  谓有生老死
    思惟生老死三皆有过故。即无生毕竟空。
    汝今何故贪着。戏论生老死。谓有决定相。复次
     诸所有因果  相及可相法
     受及受者等  所有一切法
     非但于生死  本际不可得
     如是一切法  本际皆亦无
    一切法者。所谓因果相可相。受及受者等。皆
    无本际。非但生死无本际。以略开示故。
    说生死无本际
      中论观苦品第十二(十偈)
    有人说曰
     自作及他作  共作无因作
     如是说诸苦  于果则不然
    有人言。苦恼自作。或言他作。或言亦自作亦
    他作。或言无因作。于果皆不然。于果皆不
    然者。众生以众缘致苦。厌苦欲求灭。不
    知苦恼实因缘有四种谬。是故说于果皆
    不然何以故
     苦若自作者  则不从缘生
     因有此阴故  而有彼阴生
    若苦自作。则不从众缘生。自名从自性
    生。是事不然。何以故。因前五阴有后五阴
    生。是故苦不得自作。问曰。若言此五阴作
    彼五阴者。则是他作。答曰。是事不然。何以故
     若谓此五阴  异彼五阴者
     如是则应言  从他而作苦
    若此五阴与彼五阴异。彼五阴与此五阴
    异者。应从他作。如缕与布异者。应离缕
    有布。若离缕无布者。则布不异缕。如是
    彼五阴异此五阴者。则应离此五阴有彼
    五阴。若离此五阴无彼五阴者。则此五阴
    不异彼五阴。是故不应言苦从他作。问曰
    自作者。是人人自作苦。自受苦。答曰
     若人自作苦  离苦何有人
     而谓于彼人  而能自作苦
    若谓人自作苦者。离五阴苦。何处别有人。
    而能自作苦。应说是人。而不可说。是故苦
    非人自作。若谓人不自作苦。他人作苦与
    此人。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若苦他人作  而与此人者
     若当离于苦  何有此人受
    若他人作苦。与此人者。离五阴无有此
    人受。复次
     苦若彼人作  持与此人者
     离苦何有人  而能授于此
    若谓彼人作苦授与此人者。离五阴苦。何
    有彼人作苦持与此人。若有者应说其
    相。复次
     自作若不成  云何彼作苦
     若彼人作苦  即亦名自作
    种种因缘彼自作苦不成而言他作苦。是亦
    不然。何以故。此彼相待故。若彼作苦于彼
    亦名自作苦。自作苦先已破。汝受自作苦不
    成故。他作亦不成。复次
     苦不名自作  法不自作法
     彼无有自体  何有彼作苦
    自作苦不然。何以故。如刀不能自割。如是
    法不能自作法。是故不能自作。他作亦不
    然。何以故。离苦无彼自性。若离苦有彼自
    性者。应言彼作苦。彼亦即是苦。云何苦自
    作苦。问曰。若自作他作不然。应有共作。答曰
     若此彼苦成  应有共作苦
     此彼尚无作  何况无因作
    自作他作犹尚有过。何况无因作。无因多
    过。如破作作者品中说。复次
     非但说于苦  四种义不成
     一切外万物  四义亦不成
    佛法中虽说五受阴为苦。有外道人。谓苦
    受为苦。是故说。不但说于苦四种义不成。
    外万物。地水山木等。一切法皆亦不成
      中论观行品第十三(九偈)
    问曰
     如佛经所说  虚诳妄取相
     诸行妄取故  是名为虚诳
    佛经中说。虚诳者。即是妄取相。第一实者。
    所谓涅??非妄取相。以是经说故。当知有
    诸行虚诳妄取相。答曰
     虚诳妄取者  是中何所取
     佛说如是事  欲以示空义
    若妄取相法即是虚诳者。是诸行中为何
    所取。佛如是说。当知说空义。问曰。云何
    知一切诸行皆是空。答曰。一切诸行虚妄
    相故空。诸行生灭不住。无自性故空。诸行
    名五阴。从行生故。五阴名行。是五阴皆虚
    妄无有定相。何以故。如婴儿时色非匍匐
    时色。匍匐时色非行时色。行时色非童子时
    色。童子时色非壮年时色。壮年时色非老年
    时色。如色念念不住故。分别决定性不可
    得。婴儿色为即是匍匐色乃至老年色为
    异。二俱有过。何以故。若婴儿色即是匍匐
    色。乃至老年色者。如是则是一色皆为婴
    儿。无有匍匐乃至老年。又如泥团常是泥
    团终不作瓶。何以故。色常定故。若婴儿色
    异匍匐色者。则婴儿不作匍匐。匍匐不作
    婴儿。何以故。二色异故。如是童子少年壮年
    老年色不应相续。有失亲属法无父无
    子。若尔者。唯有婴儿应得父。余则匍匐乃
    至老年不应有分。是故二俱有过。问曰。色
    虽不定。婴儿色灭已。相续更生乃至老年
    色。无有如上过。答曰。婴儿色相续生者。
    为灭已相续生。为不灭相续生。若婴儿色
    灭。云何有相续。以无因故。如虽有薪
    可燃。火灭故无有相续。若婴儿色不灭
    而相续者。则婴儿色不灭。常住本相亦无
    相续。问曰。我不说灭不灭故相续生。但
    说不住相似生故言相续生。答曰。若尔者。
    则有定色而更生。如是应有千万种色。但
    是事不然。如是亦无相续。如是一切处
    求色无有定相。但以世俗言说故有。如
    芭蕉树求实不可得。但有皮叶。如是智者
    求色相。念念灭更无实色可得。不住色形
    色相。相似次第生难可分别。如灯炎分别
    定色不可得。从是定色更有色生不可
    得。是故色无性故空。但以世俗言说故有。
    受亦如是。智者种种观察。次第相似故生灭
    难可别知。如水流相续。但以觉故说三受
    在身。是故当知。受同色说。想因名相生。
    若离名相则不生。是故佛说。分别知名字
    相故名为想。非决定先有。从众缘生无定
    性。无定性故如影随形。因形有影。无形
    则无影。影无决定性。若定有者。离形
    应有影。而实不尔。是故从众缘生。无自
    性故不可得。想亦如是。但因外名相。以世
    俗言说故有。识因色声香味触等眼耳鼻舌
    身等生。以眼等诸根别异故。识有别异。是
    识为在色为在眼为在中间。无有决定。
    但生已识尘识此人识彼人。知此人识为
    即是知彼人识。为异是二难可分别。如
    眼识耳识亦难可分别。以难分别故。或
    言一或言异。无有决定分别。但从众缘
    生故。眼等分别故空无自性。如伎人含一
    珠出已复示人则生疑。为是本珠为更有
    异。识亦如是。生已更生。为是本识为是异
    识。是故当知。识不住故无自性。虚诳如幻。
    诸行亦如是。诸行者身口意。行有二种净
    不净。何等为不净。恼众生贪着等名不净。
    不恼众生实语不贪着等名净。或增或减。
    净行者。在人中欲天色天无色天受果报
    已则减。还作故名增。不净行者亦如是。在
    地狱畜生饿鬼阿修罗中受果报已则减。还
    作故名增。是故诸行有增有减故不住。如
    人有病。随宜将适病则除愈。不将适病
    则还集。诸行亦如是。有增有减故不决定。
    但以世俗言说故有。因世谛故得见第
    一义谛。所谓无明缘诸行。从诸行有识着。
    识着故有名色。从名色有六入。从六入
    有触。从触有受。从受有爱。从爱有取。
    从取有有。从有有生。从生有老死忧悲苦
    恼恩爱别苦怨憎会苦等。如是诸苦皆以行
    为本。佛以世谛故说。若得第一义谛生真
    智慧者则无明息。无明息故诸行亦不集。
    诸行不集故见谛所断身见疑戒取等断。及
    思惟所断贪恚色染无色染调戏无明亦断。
    以是断故一一分灭。所谓无明诸行识名色
    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忧悲苦恼恩爱别苦
    怨憎会苦等皆灭。以是灭故五阴身毕竟灭
    更无有余。唯但有空。是故佛欲示空义
    故。说诸行虚诳。复次诸法无性故虚诳。虚
    诳故空。如偈说
     诸法有异故  知皆是无性
     无性法亦无  一切法空故
    诸法无有性。何以故。诸法虽生不住自性。
    是故无性。如婴儿定住自性者。终不作匍
    匐乃至老年。而婴儿次第相续有异相现匍
    匐乃至老年。是故说见诸法异相故知无
    性。问曰。若诸法异相无性即有无性法有
    何咎。答曰。若无性云何有法云何有相。何
    以故。无有根本故但为破性故说无性。是
    无性法若有者。不名一切法空。若一切法
    空。云何有无性法。问曰
     诸法若无性  云何说婴儿
     乃至于老年  而有种种异
    诸法若无性则无有异相而汝说有异相。
    是故有诸法性若无诸法性云何有异相。
    答曰
     若诸法有性  云何而得异
     若诸法无性  云何而有异
    若诸法决定有性。云何可得异性。名决定
    有不可变异。如真金不可变。又如暗性
    不变为明。明性不变为暗。复次
     是法则无异  异法亦无异
     如壮不作老  老亦不作壮
    若法有异者。则应有异相。为即是法异。为
    异法异。是二不然。若即是法异。则老应作
    老。而老实不作老。若异法异者。老与壮异
    壮应作老。而壮实不作老。二俱有过。问
    曰。若法即异。有何咎。如今眼见年少经
    日月岁数则老。答曰
     若是法即异  乳应即是酪
     离乳有何法  而能作于酪
    若是法即异者。乳应即是酪。更不须因缘。
    是事不然。何以故。乳与酪有种种异故。乳
    不即是酪。是故法不即异。若谓异法为异
    者。是亦不然。离乳更有何物为酪。如是
    思惟。是法不异。异法亦不异。是故不应
    偏有所执。问曰。破是破异犹有空在。空即
    是法。答曰
     若有不空法  则应有空法
     实无不空法  何得有空法
    若有不空法。相因故应有空法。而上来种
    种因缘破不空法。不空法无故则无相待。
    无相待故何有空法。问曰。汝说不空法
    无故空法亦无。若尔者。即是说空。但无
    相待故不应有执。若有对应有相待。若
    无对则无相待。相待无故则无相。无相故
    则无执。如是即为说空。答曰
     大圣说空法  为离诸见故
     若复见有空  诸佛所不化
    大圣为破六十二诸见。及无明爱等诸烦
    恼故说空。若人于空复生见者。是人不可
    化。譬如有病须服药可治。若药复为病
    则不可治。如火从薪出以水可灭。若从
    水生为用何灭。如空是水能灭诸烦恼火。
    有人罪重贪着心深。智慧钝故。于空生见。
    或谓有空。或谓无空。因有无还起烦恼。若
    以空化此人者。则言我久知是空。若离
    是空则无涅??道。如经说。离空无相无作
    门。得解脱者。但有言说
      中论观合品第十四(八偈)
    说曰。上破根品中。说见所见见者皆不成。此
    三事无异法故则无合。无合义今当说。问
    曰。何故眼等三事无合。答曰
     见可见见者  是三各异方
     如是三法异  终无有合时
    见是眼根。可见是色尘。见者是我。是三事各
    在异处终无合时。异处者。眼在身内色在
    身外。我者或言在身内。或言遍一切处。是
    故无合。复次若谓有见法。为合而见不合
    而见。二俱不然。何以故。若合而见者。随有
    尘处应有根有我。但是事不然。是故不
    合。若不合而见者。根我尘各在异处亦应
    有见。而不见。何以故。如眼根在此不见
    远处瓶。是故二俱不见。问曰。我意根尘。四
    事合故有知生。能知瓶衣等万物。是故有
    见可见见者。答曰。是事根品中已破。今当更
    说。汝说四事合故知生。是知为见瓶衣等
    物已生。为未见而生。若见已生者。知则无
    用。若未见而生者。是则未合。云何有知生。
    若谓四事一时合而知生。是亦不然。若一时
    生则无相待。何以故。先有瓶次见后知生。
    一时则无先后。知无故见可见见者亦无。如
    是诸法如幻如梦无有定相。何得有合。
    无合故空。复次
     染与于可染  染者亦复然
     余入余烦恼  皆亦复如是
    如见可见见者无合故。染可染染者亦应无
    合。如说见可见见者三法。则说闻可闻闻
    者余入等。如说染可染染者。则说?可?
    ?者余烦恼等。复次
     异法当有合  见等无有异
     异相不成故  见等云何合
    凡物皆以异故有合。而见等异相不可得。是
    故无合。复次
     非但见等法  异相不可得
     所有一切法  皆亦无异相
    非但见可见见者等三事异相不可得。一切
    法皆无异相。问曰。何故无有异相。答曰
     异因异有异  异离异无异
     若法从因出  是法不异因
    汝所谓异。是异因异法故名为异。离异法
    不名为异。何以故。若法从众缘生。是法不
    异因。因坏果亦坏故。如因梁椽等有舍。
    舍不异梁椽。梁椽等坏舍亦坏故。问曰。若
    有定异法。有何咎。答曰
     若离从异异  应余异有异
     离从异无异  是故无有异
    若离从异有异法者。则应离余异有异
    法。而实离从异无有异法。是故无余异。如
    离五指异有拳异者拳异。应于瓶等异物
    有异。今离五指异。拳异不可得。是故拳异。
    于瓶等无有异法。问曰。我经说。异相不
    从众缘生。分别总相故有异相。因异相故
    有异法。答曰
     异中无异相  不异中亦无
     无有异相故  则无此彼异
    汝言分别总相故有异相。因异相故有异
    法。若尔者。异相从众缘生。如是即说众缘
    法。是异相离异法不可得故。异相因异法
    而有。不能独成。今异法中无异相。何以故。
    先有异法故何用异相。不异法中亦无异
    相。何以故。若异相在不异法中。不名不异
    法。若二处俱无。即无异相。异相无故此彼法
    亦无。复次异法无故亦无合
     是法不自合  异法亦不合
     合者及合时  合法亦皆无
    是法自体不合。以一故。如一指不自合。异
    法亦不合。以异故。异事已成不须合故。如
    是思惟。合法不可得。是故说合者合时合
    法。皆不可得

    中论卷第二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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