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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瑜伽师地论卷6有寻有伺等三地之三

    本地分中有寻有伺等三地之三

    复次云何不如理作意施设建立。?焱夏显?br>  执因中有果  显了有去来
     我常宿作因  自在等害法
     边无边矫乱  计无因断空
     最胜净吉祥  由十六异论
    由十六种异论差别。显不如理作意。应知
    何等十六。一因中有果论。二从缘显了论。三
    去来实有论。四计我论。五计常论。六宿作因
    论。七计自在等为作者论。八害为正法
    论。九有边无边论。十不死矫乱论。十一无因
    见论。十二断见论。十三空见论。十四妄计最
    胜论。十五妄计清净论。十六妄计吉祥论
    因中有果论者。谓如有一若沙门若婆罗
    门。起如是见立如是论。常常时恒恒时。于
    诸因中具有果性。谓雨众外道作如是计。
    问何因缘故彼诸外道起如是见立如是论。
    显示因中具有果性。答由教及理故。教者。
    谓彼先师所造教藏。随闻转授传至于今。
    显示因中先有果性。理者。谓即如彼沙门
    若婆罗门。为性寻思为性观察。住寻思地。
    住自办地。住异生地。住随思惟观察行地。
    彼作是思。若从彼性。此性得生。一切世间
    共知共立。彼为此因非余。又求果者唯取
    此因非余。又即于彼加功营?k诸所求事
    非余。又若彼果即从彼生不从余生。是故
    彼果因中已有。若不尔者应立一切是一切
    因。为求一果应取一切。应于一切加功
    营?k。应从一切一切果生。如是由施设故
    求取故。所作决定故。生故。彼见因中常有
    果性。应审问彼。汝何所欲。何者因相。何者
    果相。因果两相。为异不异。若无异相。便无
    因果二种决定。因果二种。无差别故。因中
    有果。不应道理。若有异相。汝意云何。因中
    果性。为未生相。为已生相。若未生相。便于
    因中。果犹未生。而说是有。不应道理。若已
    生相。即果体已生。复从因生。不应道理。是
    故。因中非先有果。然要有因待缘果生。又
    有相法。于有相法中。由五种相。方可了知。
    一于处所可得。如瓮中水。二于所依可
    得。如眼中眼识。三即由自相可得。如因
    自体不由比度。四即由自作业可得。五
    由因变异故。果成变异。或由缘变异故。果
    成变异。是故彼说常常时。恒恒时。因中有
    果。不应道理。由此因缘。彼所立论。非如理
    说。如是不异相故。异相故。未生相故。已生
    相故。不应道理。从缘显了论者。谓如有一
    若沙门若婆罗门。起如是见。立如是论。一
    切诸法性本是有。从众缘显。不从缘生。谓
    即因中有果论者。及声相论者。作如是计。
    问何因缘故。因中有果论者。见诸因中先有
    果性从缘显耶。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
    说。理者谓如有一为性寻思。为性观察。广
    说如前。彼如是思。果先是有。复从因生。不
    应道理。然非不用功为成于果。彼复何
    缘而作功用。岂非唯为显了果耶。彼作如
    是妄分别。已立显了论。应审问彼。汝何
    所欲。为无障缘而有障碍。为有障缘耶。
    若无障缘者。无障碍缘。而有障碍。不应
    道理。若有障缘者。属果之因。何故不障。同
    是有故。不应道理。譬如黑?障盆中水
    亦能障盆。若言障缘亦障因者。亦应显因
    俱被障故。而言但显因中先有果性不显
    因者。不应道理。复应问彼。为有性是障
    缘。为果性耶。若有性是障缘者。是即有性。
    常不显了。不应道理。因亦是有。何不为障。
    若言果性是障缘者。是则一法亦因亦果。
    如芽是种子果是茎等。因是即一法。亦显不
    显。不应道理。又今问汝。随汝意答。本法
    与显为异不异。若不异者。法应常显。显已
    复显。不应道理。若言异者。彼显为无因
    耶。为有因耶。若言无因。无因而显。不应
    道理。若有因者。果性可显非是因性。以不
    显因。能显于果。不应道理。如是无障缘
    故。有障缘故。有相故。果相故。显不异故。显
    异故。不应道理。是故汝言若法性无是即
    无相。若法性有是即有相。性若是无不可
    显了。性若是有方可显了者。不应道理。我
    今当说。虽复是有不可取相。谓或有远
    故虽有而不可取。又由四种障。因障故而
    不可取。复由极微细故而不可取。或由心
    散乱故而不可取。或由根损坏故而不可
    取。或由未得彼相应智故而不可取。如
    因果显了论。不应道理。当知声相论者亦
    不应理。此中差别者。外声论师起如是见
    立如是论。声相常住无生无灭。然由宣吐
    方得显了。是故此论如显了论非应理说
    去来实有论者。谓如有一若沙门若婆罗门。
    若在此法者。由不正思惟故。起如是见
    立如是论。有过去有未来。其相成就犹如
    现在实有非假。问何因缘故彼起如是见
    立如是论。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说。又
    在此法者。于如来经不如理分别故。谓
    如经言。一切有者即十二处。此十二处实相
    是有。又薄伽梵说有过去业。又说有过去
    色有未来色。广说乃至识亦如是。理者。谓
    如有一为性寻思。为性观察。广说如前。彼
    如是思。若法自相安住此法真实是有。此
    若未来无者。尔时应未受相。此若过去无
    者。尔时应失自相。若如是者。诸法自相应
    不成就。由此道理亦非真实故。不应理。
    由是思惟起如是见。立如是论。过去未来
    性相实有。应审问彼。汝何所欲。去来二相
    与现在相为一为异。若言相一。立三世
    相不应道理。若相异者。性相实有不应道
    理。又汝应说自意所欲。堕三世法为是常
    相为无常相。若常相者。堕在三世不应道
    理。若无常相。于三世中恒是实有不应道
    理。又今问汝。随汝意答。为计未来法来至
    现在世耶。为彼死已于此生耶。为即住未
    来为缘生现在耶。为本无业今有业耶。
    为本相不圆满今相圆满耶。为本异相今
    异相耶。为于未来有现在分耶。若即未来
    法来至现在者。此便有方所。复与现在应
    无差别。复应是常不应道理。若言未来
    死已现在生者是即未来。不生于今现在
    世法本无今生。又未来未生而言死没。不
    应道理。若言法住未来以彼为缘生现
    在者。彼应是常。又应本无今生非未来法
    生。不应道理。若本无业用今有业用。是
    则本无今有便有如前所说过失不应道
    理。又汝何所欲。此业用与彼本法。为有异
    相为无异相。若有异相。此业用相未来无
    故。不应道理。若无异相。本无业用今有
    业用。不应道理。如无业用有此过失如
    是。相圆满。异相。未来分相应知亦尔。此中
    差别者。复有自性杂乱过失故。不应道理。
    如未来向现在。如是现在往过去。如其所
    应过失应知。谓即如前所计诸因缘及所
    说破道理如是。自相故共相故。来故死故。
    为缘生故业故。相圆满故相异故。未来有
    分故。说过去未来体实有论。不应道理。如
    是说已复有难言。若过去未来是无。云何缘
    无而有觉转。若言缘无而有觉转者。云何
    不有违教过失。如说一切有者。谓十二处。
    我今问汝。随汝意答。世间取无之觉。为起
    耶为不起耶。若不起者。能取无我。兔角。
    石女儿。等觉皆应是无。此不应理。又薄伽
    梵说。我诸无谄声闻。如我所说正修行时。若
    有知有若无知无。此不应道理。若言起
    者。汝意云何。此取无觉。为作有行为作无
    行。若作有行。取无之觉而作有行。不应道
    理。若作无行者。汝何所欲。此无行觉。为缘
    有事转。为缘无事转若缘有事转者。无
    行之觉缘有事转。不应道理。若缘无事转
    者。无缘无觉不应道理。又虽说一切有者
    谓十二处。然于有法密意说有有相。于无
    法密意说有无相。所以者何。若有相法能
    持有相。若无相法能持无相。是故俱名为
    法俱名为有。若异此者。诸修行者唯知于
    有不知于无应非无间观所知法。不应
    道理。又虽说言有过去业。由此业故诸有
    情受有损害受无损害受。此亦依彼习气。
    密意假说为有。谓于诸行中。曾有净不净
    业。若生若灭由此因缘彼行胜异相续而转
    是名习气。由此相续所摄习气故。爱不爱
    果生。是故于我无过。而汝不应道理复虽
    说言有过去色有未来色有现在色如是
    乃至识亦尔者此亦依三种行相。密意故说。
    谓因相自相果相。依彼因相密意说有未
    来。依彼自相密意说有现在依彼果相密
    意说有过去。是故无过。又不应说过去未
    来是实有相。何以故。应知未来有十二种
    相故。一因所显相。二体未生相。三待众缘
    相。四已生种类相。五可生法相。六不可生法
    相。七未生杂染相。八未生清净相。九应可求
    相。十不应求相。十一应观察相。十二不应观
    察相。当知现在亦有十二种相。一果所显
    相。二体已生相。三众缘会相。四已生种类相。
    五一刹那相。六不复生法相。七现杂染相。八
    现清净相。九可喜乐相。十不可喜乐相。十一
    应观察相。十二不应观察相。当知过去亦有
    十二种相。一已度因相。二已度缘相。三已度
    果相。四体已坏相。五已灭种类相
    六不复生法相。七静息杂染相。八静息清净
    相。九应顾恋处相。十不应顾恋处相。十一应
    观察相。十二不应观察相。计我论者。谓如有
    一若沙门若婆罗门。起如是见立如是论。
    有我萨?拭?呱?摺S醒??呤?∪ふ摺H?br> 是等谛实当住。谓外道等作如是计。问何
    故彼外道等起如是见立如是论。答由教
    及理故。教如前说。理者。谓如有一为性寻
    思为性观察。广说如前。由二种因故。一先
    不思觉率尔而得有萨?示豕省6?纫阉?br> 觉得有作故。彼如是思。若无我者见于五
    事。不应起于五有我觉。一见色形已。唯应
    起于色形之觉。不应起于萨?手?酢6??br> 顺苦乐行已。唯应起于受觉。不应起于胜
    劣萨?手?酢H??蚜⒚?呙?嘤π幸选?br> 唯应起于想觉。不应起于刹帝利。婆罗门。
    吠舍。戍陀罗。佛授。德友。等萨?手?酢K募?br> 作净不净相应行已。唯应起于行觉。不应
    起于愚者智者萨?手?酢N寮?诰辰缡端?br> 转已。唯应起于心觉。不应起于我。能见。
    等萨?手?酢S扇缡窍炔凰季酢S诖宋迨?br> 唯起五种萨?手?酢7侵钚芯酢J枪氏炔?br> 思觉见已率尔而起有萨?示豕省H缡蔷龆?br> 知有实我。又彼如是思若无我者。不应
    于诸行中先起思觉得有所作。谓我以眼
    当见诸色。正见诸色。已见诸色。或复起
    心。我不当见。如是等用。皆由我觉行为先
    导。如于眼见如是。于耳鼻舌身意应知亦
    尔。又于善业造作善业止息。不善业造作不
    善业止息。如是等事。皆由思觉为先。方得
    作用。应不可得如是等用。唯于诸行。不
    应道理。由如是思故。说有我。我今问汝。
    随汝意答。为即于所见事起萨?示酢N?br> 异于所见事起萨?示跻?H艏从谒???br> 起萨?示跽摺H瓴挥ρ约从谏?燃朴?br> 萨?省<朴形艺呤堑叩咕酢H粢煊谒???br> 起萨?示跽摺N矣行瘟俊2挥Φ览怼;蛴?br> 胜劣。或刹帝利等。或愚或智。或能取彼色等
    境界。不应道理。又汝何所欲。为唯由此法
    自体起此觉耶。为亦由余体起此觉耶。
    若唯由此法自体起此觉者。即于所见起
    彼我觉。不应说名为颠倒觉。若亦由余体
    起此觉者。即一切境界。各是一切境界觉因
    故。不应理。又汝何所欲。于无情数有情
    觉。于有情数无情觉。于余有情数余有情
    觉。为起为不起耶。若起者。是即无情应是
    有情。有情应是无情。余有情应是余有情。
    此不应理。若不起者。则非拨现量。不应道
    理。又汝何所欲。此萨?示酢N?∠至恳濉N?br> 取比量义耶。若取现量义者。唯色等蕴是
    现量义。我非现量义。故不应理。若取比量
    义者。如愚稚等。未能思度。不应率尔起
    于我觉。又我今问汝。随汝意答。如世间所
    作。为以觉为因。为以我为因。若以觉为
    因者。执我所作。不应道理。若以我为因
    者。要先思觉得有所作。不应道理。又汝何
    所欲。所作事因。常无常耶。若无常者。此所作
    因体是变异。执我有作不应道理。若是常
    者。即无变异。无变有作不应道理。又汝
    何所欲。为有动作之我能有所作。为无动
    作之我有所作耶。若有动作之我能有所
    作者。是即常作。不应复作。若无动作之我
    有所作者。无动作性而有所作。不应道
    理。又汝何所欲。为有因故我有所作。为无
    因耶。若有因者。此我应由余因策发方有
    所作。不应道理。若无因者。应一切时作一
    切事。不应道理。又汝何所欲。此我为依自
    故能有所作。为依他故能有所作。若依自
    者。此我自作老病死苦杂染等事。不应道
    理。若依他者。计我所作不应道理。又我
    今问汝。随汝意答。为即于蕴施设有我。
    为于诸蕴中。为蕴外余处。为不属蕴耶。若
    即于蕴施设我者。是我与蕴无有差别。而
    计有我谛实常住。不应道理。若于诸蕴中
    者。此我为常为无常耶。若是常者。常住之
    我为诸苦乐之所损益。不应道理。若无损
    益起法非法。不应道理。若不生起法及非
    法。应诸蕴身毕竟不起。又应不由功用我
    常解脱。若无常者。离蕴体外有生有灭。相
    续流转法不可得故。不应理。又于此灭坏。
    后于余处不作而得。有大过失。故不应理。
    若蕴外余处者。汝所计我应是无为。不应
    道理。若不属蕴者。我一切时应无染污。又
    我与身不应相属。此不应理。又汝何所欲。
    所计之我。为即见者等相。为离见者等相。
    若即见者等相者。为即于见等假立见者
    等相。为离于见等别立见者等相。若即于
    见等假立见者等相者。则应见等是见者
    等。而汝立我为见者等。不应道理。以见者
    等与见等相。无差别故。若离于见等别立
    见者等相者。彼见等法。为是我所成业。为
    是我所执具。若是我所成业者。若如种子
    应是无常。不应道理。若言如陶师等假立
    丈夫。此我应是无常。应是假立。而汝言是
    常是实。不应道理。若言如具神通假立
    丈夫。此我亦应无常。假立于诸所作随意
    自在。此亦如前不应道理。若言如地。应
    是无常。又所计我无如地大。显了作业故
    不应理。何以故。世间地大所作业用显了
    可得。谓持万物令不坠下。我无是业显了
    可得。若如虚空应非实有。唯于色无假
    立空故。不应道理。虚空虽是假有。而有
    业用分明可得。非所计我故。不应理。世
    间虚空所作业用分明可得者。谓由虚空故
    得起往来屈伸等业。是故见等是我所成业。
    不应道理。若是我所执具者。若言如?。如
    离?外余物。亦有能断作用。如是离见等。
    外于余物上。见等业用不可得故。不应
    道理。若言如火。则徒计于我。不应道理。
    何以故。如世间火。离能烧者亦自能烧故。
    若言离见者等相别有我者。则所计我相
    乖一切量。不应道理。又我今问汝。随汝
    意答。汝所计我。为与染净相应而有染
    净。为不与染净相应而有染净耶。若与
    染净相应而有染净者。于诸行中有疾
    疫灾横及彼止息顺益可得。即彼诸行虽无
    有我。而说有染净相应。如于外物。内身亦
    尔。虽无有我。染净义成。故汝计我不应
    道理。若不与染净相应而有染净者。离
    染净相我有染净。不应道理。又我今问汝。
    随汝意答。汝所计我为与流转相相应而
    有流转。为不与流转相相应。而有流转及
    止息耶。若与流转相相应。而有流转及止
    息者。于诸行中有五种流转相可得。一有
    因。二可生三可灭。四展转相续生起。五有变
    异。若诸行中此流转相可得。如于身芽河
    灯乘等。流转作用中虽无有我。即彼诸行
    得有流转及与止息何须计我。若不与彼
    相相应。而有流转及止息者。则所计我无
    流转相而有流转止息。不应道理。又我今
    问汝。随汝意答。汝所计我。为由境界所
    生。若苦若乐及由思业。并由烦恼随烦恼
    等之所变异。说为受者作者及解脱者。为
    不由彼变异。说为受者等耶。若由彼变异
    者。是即诸行是受者作者及解脱者。何须计
    我。设是我者。我应无常。不应道理。若不
    由彼变异者。我无变异而是受者作者及
    解脱者。不应道理。又汝今应说自所欲。为
    唯于我说为作者。为亦于余法说为作者。
    若唯于我。世间不应说火为烧者光为照
    者。若亦于余法。即于见等诸根。说为作者
    徒分别我。不应道理。又汝应说自意所欲。
    为唯于我建立于我。为亦于余法建立于
    我。若唯于我者。世间不应于彼假说士夫
    身呼为德友佛授等。若亦于余法者。是则
    唯于诸行假说名我。何须更执别有我耶。
    何以故。诸世间人唯于假设士夫之身。起有
    情想立有情名及说自他。有差别故。又汝
    何所欲。计我之见为善为不善耶。若是善
    者。何为极愚痴人深起我见。不由方便率
    尔而起。能令诸生怖畏解脱。又能增长诸
    恶过失。不应道理。若不善者。不应说正及
    非颠倒。若是邪倒所计之我体是实有。不应
    道理。又汝何所欲。无我之见。为善为不善
    耶若言是善。于彼常住实有我上。见无有
    我。而是善性非颠倒计。不应道理。若言不
    善。而一切智者之所宣说。精勤方便之所生
    起。令诸众生不怖解脱能速证得白净之
    果。诸恶过失如实对治。不应道理。又汝意
    云何。为即我性自计有我。为由我见耶。若
    即我性自计有我者。应一切时无无我觉。
    若由我见者。虽无实我。由我见力故于
    诸行中妄谓有我。是故汝计定实有我不
    应道理。如是不觉为先而起彼觉故。思觉
    为先见有所作故。于诸蕴中假施设故。
    由于彼相安立为有故。建立杂染及清净
    故。建立流转及止息故。假立受者作者解
    脱者故。施设有作者故。施设言说故。施
    设见故。计有实我皆不应理。又我今当
    说第一义我相。所言我者。唯于诸法假立
    为有。非实有我。然此假我。不可说言与
    彼诸法异不异性。勿谓此我是实有体。或
    彼诸法即我性相。又此假我。是无常相。是非
    恒相。非安保相。是变坏相。生起法相。老病
    死相。唯诸法相。唯苦恼相故。薄伽梵说。?刍
    当知。于诸法中假立有我。此我无常无恒
    不可安保。是变坏法。如是广说。由四因。故
    于诸行中假设有我。一为令世间言说易
    故。二为欲随顺诸世间故。三为欲断除
    谓定无我诸怖畏故。四为宣说自他就成
    功德成就过失。令起决定信解心故。是故
    执有我论非如理说
    计常论者。谓如有一若沙门若婆罗门。起
    如是见立如是论。我及世间皆实常住。非
    作所作。非化所化。不可损害积聚而住。如
    伊师迦。谓计前际说一切常者。说一分常
    者。及计后际说有相者。说无相者。说非
    想非非想者。复有计诸极微是常住者。作
    如是计。问何故彼诸外道。起如是见立如
    是论。我及世间是常住耶。答彼计因缘如经
    广说。随其所应尽当知。此中计前际者。谓
    或依下中上静虑。起宿住随念。不善缘起故。
    于过去诸行。但唯忆念不如实知。计过去
    世以为前际。发起常见。或依天眼计现在
    世以为前际。于诸行刹那生灭流转不如
    实知。又见诸识流转相续从此世间至彼
    世间。无断绝故。发起常见。或见梵王随意
    成立。或见四大种变异。或见诸识变异。计
    后际者。于想及受虽见差别。然不见自
    相差别。是故发起常见。谓我及世间皆悉常
    住。又计极微是常住者。以依世间静虑起
    如是见。由不如实知缘起故。而计有为
    先有果集起。离散为先有果坏灭。由此因
    缘彼谓从众微性?物果生。渐析?物乃
    至微住。是故?物无常极微是常。此中计前
    际后际常住论者。是我执论。差别相所摄故。
    我论已破。当知。我差别相论亦已破讫。又我
    今问汝。随汝意答。宿住之念。为取诸蕴
    为取我耶。若取蕴者。执我及世间是常。不
    应道理。若取我者。忆念过去如是名等诸
    有情类。我曾于彼如是名如是姓。乃至广
    说。不应道理。又汝意云何。缘彼现前和合
    色境眼识起时。于余不现不和合境所余诸
    识。为灭为转。若言灭者。灭坏之识而计为
    常。不应道理。若言转者。由一境界。依一
    切时。一切识起。不应道理。又汝何所欲。所
    执之我。由想所作及受所作。为有变异为
    无变异。若言有者。计彼世间及我常住。不
    应道理。若言无者。有一想已复种种想。复
    有小想及无量想。不应道理。又纯有乐已
    复纯有苦。复有苦有乐有不苦不乐。不应
    道理。又若计命即是身者。彼计我是色。若
    计命异于身者。彼计我非色。若计我俱遍。
    无二无缺者。彼计我亦是色亦非色。若为
    对治此故。即于此义中。由异句异文。而起
    执者。彼计我非色非非色。又若见少色少
    非色者。彼计有边。若见彼无量者。彼计有
    无边。若复遍见而色分少非色分无量。或色
    分无量。非色分少者。彼计亦有边亦无边
    若为对治此故。但由文异不由义异。而
    起执者。彼计非有边非无边。或计解脱之
    我远离二种。又计极微常住论者。我今问
    汝。随汝意答。汝为观察计极微常。为不
    观察计彼常耶。若不观察者。离慧观察
    而定计常。不应道理。若言已观察者。违
    诸量故不应道理。又汝何所欲。诸微尘性。
    为由细故计彼是常。为由与?果物其相
    异故计彼常耶。若由细者。离散损减转复
    羸劣。而言是常不应道理。若言由相异
    故者。是则极微。超过地水火风之相。不同
    种类相故。而言能生彼类果。不应道理。又
    彼极微。更无异相可得故。不中理。又汝何
    所欲。从诸极微所起?物。为不异相为
    异相耶。若言不异相者。由与彼因无差
    别故。亦应是常。是则应无因果决定。不
    应道理。若异相者。汝意云何。为从离散极
    微?物得生。为从聚集耶。若言从离散
    者。应一切时一切果生。是则应无因果决
    定。不应道理。若从聚集者。汝意云何。彼?
    果物从极微生时。为不过彼形质之量。为
    过彼形质量耶。若言不过彼形质量者。
    从形质分物。生形质有分物。不应道理。若
    言过者。诸极微体无细分故不可分析。所
    生?物亦应是常。亦不中理。若复说言有
    诸极微本无今起者。是则计极微常。不应
    道理。又汝何所欲。彼诸极微起造?物。为
    如种子等。为如陶师等耶。若言如种子
    等者。应如种子体是无常。若言如陶师
    等者。彼诸极微应有思虑。如陶师等。不
    应道理。若不如种等及陶师等者。是则同
    喻不可得故。不应道理。又汝意云何。诸外
    物起为由有情为不尔耶。若言由有情
    者。彼外?物由有情生。所依细物不由有
    情。不应道理。谁复于彼制其功能。若言不
    由有情者。是则无用而外物生。不应道
    理。如是随念诸蕴有情故。由一境界一切
    识流不断绝故。由想及受变不变故。计
    彼前际及计后际常住论者。不应道理。又
    由观察不观察故。由共相故。由自相故。
    由起造故。根本所用故。极微常论不应道
    理。是故计常论者。非如理说。我今当说常
    住之相。若一切时。无变异相。若一切种无变
    异相。若自然无变异相。若由他无变异相。
    又无生相当知是常住相

    瑜伽师地论卷第六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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