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陆中国当代佛教网-藏经阁!

微博 微信
欢迎关注
中国当代佛教网公众号
客服

注册登录

网站导航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论藏 > 瑜伽部下 >
  • 佛性论卷第1缘起分第一

    缘起分第一

    问曰。佛何因缘说于佛性。答曰。如来为除五
    种过失。生五功德故。说一切众生悉有佛性。
    除五种过失者。一为令众生离下劣心故。二
    为离慢下品人故。三为离虚妄执故。四为离
    诽谤真实法故五为离我执故。一为令众生离
    下劣心者。有诸众生未闻佛说有佛性理。不
    知自身必当有得佛义故。于此身起下劣想。
    不能发菩提心。今欲令其发心。舍下劣意故。
    说众生悉有佛性。二为离高慢心者。若有人
    曾闻佛说众生有佛性故。因此发心。既发心
    已。便谓我有佛性故能发心。作轻慢意。谓他
    不能。为破此执故。佛说一切众生皆有佛性。
    三为离虚妄执者。若人有此慢心。则于如理
    如量。正智不得生显故起虚妄。虚妄者。是众
    生过失。过失有二。一本无。二是客。一本无
    者。如如理中。本无人我。作人我执。此执无
    本。由无本执故。起无明等。由无明起业。由业
    起果报。如此三种。无实根本。所执是无故知
    能执皆成虚妄故。由于此执所起无明诸业
    果报。并是虚妄故。无受者作者。而于中执有。
    是虚妄故言本无。二是客者。有为诸法皆
    念念灭。无停住义。则能骂所骂二无所有。但
    初刹那为旧。次刹那为客。能骂所骂起而即
    谢。是则初刹那是怨。次则非怨。以于客中作
    于旧执此执不实故名虚妄。若起此执。正智
    不生。为除此执故说佛性。佛性者。即是人法
    二空所显真如。由真如故。无能骂所骂。通
    达此理。离虚妄执。四为除诽谤真实法者一
    切众生过失之事。并是二空。由解此空故。所
    起清净智慧功德。是名真实。言诽谤者。若不
    说佛性则不了空。便执实有。违谤真如。净智
    功德。皆不成就。五离我执者。若不见虚妄过
    失。真实功德。于众生中。不起大悲。由闻佛说
    佛性故。知虚妄过失。真实功德。则于众生中。
    起大悲心。无有彼此故除我执。为此五义因
    缘。佛说佛性生五种功德。五功德者。一起正
    勤心。二生恭敬事。三生般若。四生?那。五生
    大悲。由五功德。能翻五失。由正勤故。翻下劣
    心。由恭敬故。翻轻慢意。由般若故。翻妄想
    执。由生?那俗智。能显实智。及诸功德故。翻
    谤真法。由大悲心。慈念平等故翻我执。翻我
    执者。由佛性故。观一切众生。二无所有。息自
    爱念。观诸众生。二空所摄。一切功德。而得成
    就。是故于他而生爱念。由般若故。灭自爱念。
    由大悲故。生他爱念。由般若故。舍凡夫执。由
    大悲故。舍二乘执由般若故。不舍涅??。由大
    悲故。不舍生死。由般若故。成就佛法。由大悲
    故。成熟众生。由二方便。住无住处。无有退
    转。速证菩提。灭五过失。生五功德。是故佛说
    一切众生皆有佛性

    佛性论破执分第二中破小乘执品第一

    复次佛性有无。成破立义应知。破有三种。一
    破小乘执。二破外道执。三破菩萨执。初破小
    乘执者。佛为小乘人说有众生不住于性。永
    不般涅??故。于此生疑。起不信心。释曰。所以
    生疑者。由佛说故。小乘诸部。解执不同。若依
    分别部说。一切凡圣众生。并以空为其本。所
    以凡圣众生。皆从空出故。空是佛性。佛性
    者即大涅??。若依?酬既?哦嗟戎畈克嫡摺?br> 则一切众生。无有性得佛性。但有修得佛性。
    分别众生。凡有三种。一定无佛性。永不得涅
    ??。是一阐提犯重禁者。二不定有无。若修时
    即得。不修不得。是贤善共位以上人故。三定
    有佛性。即三乘人。一声闻从苦忍以上即得
    佛性。二独觉从世法以上即得佛性。三者菩
    萨十回向以上是不退位时得于佛性。所以
    然者。如经说有众生不住于性。永无般涅??
    故。又阿?说。佛十力中。性力所照。众生境
    界。有种种性。乃至?妙等界不同故称性力。
    所以者何。一切众生有性无性异故。有佛性
    者则修种种妙行。无佛性者。则起种种?恶。
    是故学小乘人。见此二说皆有道理。未知何
    者为定故起疑心。复次生不信心者。于二说
    中。各偏一执故不相信。何者。若从分别部说。
    则不信有无性众生。若萨婆多等部说。则不
    信皆有佛性故。明有佛性者。问执无性曰。汝
    云何有无性众生。永不般涅??。答曰。众生既
    有种种?妙不同故知理有有性无性。汝若
    不信有无性众生永不涅??。而信有众生有
    种种?妙等界者。是义不然。何以故。执不平
    等故。问曰。汝信有众生种种?妙等界。即令
    信有无性众生者。亦应信有无根众生耶。何
    以故。众生由有根无根故。有种种?妙等界。
    汝若不信有无根众生者。云何信有?妙等
    界。若谓有?妙等界。不关有根无根者。我亦
    信有?妙等界。不关有性无性之义。有何过
    失。若汝言无有无根众生者。我亦说无有无
    性众生。答曰。汝以有根无根。例我有性无性。
    是义不然。何以故。汝谓无根者。为是众生。为
    非众生。若是众生。有二过失。一者泰过过
    失。若无六根。而是众生者。则一切无情草木
    石等。皆是众生。同无根故。二者不及过失。本
    说六根以为众生。既无六根。更说何物。为
    众生耶。而汝说无根众生。是义不然。故知不
    为有根无根。说?妙等界。正为有性无性说
    ?妙耳。难曰。若汝谓我立无根众生。有二
    过失者。汝立犯重一阐提人无有佛性。永不
    得涅??。亦有二失。一者泰过过失。众生本以
    我见无明为凡夫法。寻此无明。由违人空故
    起。既起无明故有业报。若不违人空。则无无
    明业报。既无无明业报等三轮。若尔应是圣
    人作于凡夫。若谓众生无佛性者。但圣为凡。
    无凡得圣。此成泰过。二者不及过失。若汝谓
    有众生无佛性者。既无空性。则无无明。若无
    无明。则无业报。既无业报。众生岂有。故成
    不及。而汝谓有众生无佛性者。是义不然。何
    以故。汝既不信有无根众生。那忽信有无性
    众生。以二失同故。问曰。汝说有众生无佛性
    者。如刹底利种。为具有四性。及地狱人天等
    性。为不具有。若言不具有者。人应常人。永无
    作诸道义。若具足有者。则违经。如经中说。如
    来性力能了种种?妙等界。此众生性。既其
    平等。经不证故。又若汝谓有众生永不般涅
    ??者。义亦不然。如人先为刹底利。后作婆
    罗门。或人或天。无决定相故。若汝说不具足
    者。则与立譬相违。何以故。俱不具故。汝说无
    佛性众生永不得佛。如人无天性。则应永无
    天报。若无天性。而得天报者。亦应有无佛性
    众生而得涅??。复次若具足性与譬相似者。
    则无佛性众生应具有佛性。若有有无二性。
    为相违不。若相违者。则应一有一无。是义不
    可。若无涅??性众生。则不应有涅??性。汝言
    具二性者。义亦不然。何以故。如刹底利无
    婆罗门性。二性相违。决定无故。后则不得为
    婆罗门。乖世道故。又若俱有性义者。后时
    决得。若不具性义者。后决不得。若一人具此
    二义。定何所属。又问。汝立无佛性众生。始终
    定无。为不定无。譬如大地。初无金性。后时或
    有。有已更无。汝立无佛性。亦如是不。若如此
    者。则应得二乘性竟。后更不得。得大乘性竟
    后应更失。得定性已。后更不定。虽修得通达
    解脱等功德后还更失。则修道无用。决定立
    性。并成无用故。又问。汝立无定性众生如地。
    或时转为金宝等物。无佛性众生住于下性。
    是人性不定故。能转为涅??者。为今生转。为
    未来转。若汝谓今生转者。云何得转。为值三
    宝得解脱三善根故转。为不值而能得转。若
    言修功德分故现在转者。何谓无佛性众生
    永住下性。是义自坏。若汝谓今世虽修善根
    终不得转。未来方转故名住下性者。此性于
    未来中。为修善故转。不修故转。若修故转。今
    修何故不转。若言未来不修善自然转者。现
    在未修。何故不转。又若汝谓无佛性。是定无
    者。如火定热性。不可转为水冷性。佛性亦尔。
    有无应定皆不可转。若不可转者。汝立此定。
    为由因故定。不由因故定。若由因故定。此定
    不成定。何以故。本时未是定。由因方定故。若
    说不由因而定者。则无穷过失。是故我说此
    性亦复不定。不由因故。是义应成。如汝说定
    等共无因。若尔非理之事并应得成。二者不
    平等过失。如人谓石女生两儿。一白一黑。亦
    如兔有两角。一利一钝。若人不由因说。此不
    平等义。亦应得成。如汝所说。此若不成。汝
    亦不立。三者失同外道。有本定有。无本定无。
    有不可灭。无不可生。此等过失。由汝邪执。无
    性义生故。问曰。若尔云何佛说众生不住于
    性。永无般涅??耶。答曰。若憎背大乘者。此法
    是一阐提因。为令众生舍此法故。若随一阐
    提因。于长时中。轮转不灭。以是义故。经作是
    说。若依道理。一切众生。皆悉本有清净佛性。
    若永不得般涅??者。无有是处。是故佛性决
    定本有。离有离无故

    佛性论破执分第二中破外道品第二

    复次为外道不识佛性故。彼立义应知。有外
    道说。一切诸法。皆有自性。等有不空。性各异
    故。若诸法悉空。无自性者。则水火色心。生死
    涅??。并无自性。自性既无。应可转火为水。转
    于涅??更作生死。何以故。等无自性故。现见
    火性定热。不可为水。水性定湿。不可为火。涅
    ??生死。亦复如是。不可互相转作。如此二法。
    并有自性故。若互可转。则修道无用。故知诸
    法各有自性。是故不空。复次为破外道自性
    义应知。难曰。汝说诸法各有自性不空。性定
    异者。是义不然。何以故。自性决定不可得故。
    决定者。离此泰近泰远八种不可见因外。若
    物定有。则应可见。若物定无。则不可见。譬如
    兔角及蛇耳等。以决定智。依道理觅。决不
    可得。定永无故。诸法自性。亦复如是。故知诸
    法无自性故空。若汝说瓶等诸物更互各异。
    如瓶异衣等者。是义不然。何以故。瓶与色等。
    为即自性。为离自性。若定即离者。义皆不可。
    若是一者。则不应有八。瓶与数相违故。一义
    不立若定异者。缘色则不应得瓶。如人缘牛
    曾不见马。故瓶等即离自性。皆不可得。若汝
    说有性有故诸法有。自性不空者。是义不然。
    何以故。有性无自性故。有性若是自性有者。
    则不离空有二处。若有中有者。则二有相并
    无能所用。法既以有。何劳复须自性有耶。若
    无中有者。那不能令兔角龟毛等有。故知二
    处不立。复次问曰。汝说自性与瓶等。为一为
    异。若一者。则不应有八性。若有八者。一数即
    乖。若言异者。则不通有便无言智。何以故。汝
    言由自性有故有言说。及生智慧。今既是异
    故。知无言说。无言说故。智慧不生。有无即
    离。皆不可得故。自性定无。又若汝说。汝言亦
    空。是故一切诸法不空者。此义不然。何以故。
    如是语言入诸法摄故。语言亦空。故知诸法
    皆空。若汝说语言可闻故不空者。是义不然。
    何以故。语言自性不可得故。语言因缘种种
    异故。异相者有八事。一觉。二观。三功用。四
    风气。五八处。八处者。脐胸喉舌根项齿鼻
    ?。六音声。七名字。八开闭。具此八义故。
    言声得生。分别语言。并入一切诸法摄。故知
    同皆是空。又汝言。若汝说空平等者。云何于
    八种因缘。但生语言。不生余法。是义不然。
    何以故。汝不识他义本故。若有人立不从因
    缘。能出语言。汝对此人。可施此难。我今说因
    果决定。不无因缘。因果定者。如从因生果。若
    果不从因生。则应本来有果。若因不生果。果
    何缘有。若因果俱无性者。则自他同无。云何
    自生不生于他。为自果生。他果不生故。不得
    无性。由因生故。不可说有。从他生故。不可说
    无。以是义故。我说因果决定。汝难不成。如中
    论偈言
     一切处诸法  从自不得生
     从他二亦尔  从无因亦然
    初言一切处诸法者。明处有三。一约四生处。
    谓三界生处。及无流界生处。此四摄一切内
    外处尽。四中所有一切诸法摄法亦尽。二约
    内道外道。摄一切所有法。处通世出世皆尽。
    三约有情无情。摄一切法皆尽。处通三世摄
    有皆尽故言一切处诸法。次三句以四种因
    缘觅诸法实生。皆不可得。一从自。二从他。三
    俱从自他。四不从自他。寻此四句。皆无生义
    故知诸法悉非性有一。不从自生者。若从自
    生。生则无用。自既以有。何劳复生。故文言从
    自不得生。二若从他生。何不生于异果。同皆
    是无故。故言从他不得生。三若俱从自他生
    者。亦复不然。前约异体相续。立自他义。如两
    物相望故。互为自他。以张望王。张即为自。王
    即为他。以王望张。王自张他。义亦如是。此二
    他性为一为异。若两他性是一者。则无自他
    义。非两相望故若彼他义。异此他义者。彼即
    不成他。以异他性故。彼他既非他。此他亦复
    失本。由他望我故。我有他义。他既非他。我他
    亦失。本由他故。有自他义。既空自性理失。竟
    何俱从自他生耶。故言二亦然。次约同类因
    果相望。论自他者。本由种子为因。能生芽
    果。芽必由因故名为果。种必生果故得名因。
    因之与果。为一为异。若定一者。则无生义。本
    已是有复何用生。若定异者。则应生异果。既
    俱是异因。何故但生自果。不生余果。既自他
    一异。俱不可得。故知不俱从自他生。所以文
    言二亦尔。故四不从自他生者。是无因义。若
    汝谓诸法不从因缘。而自有者。则一切诸法
    互能相生。火应生水。水能生火。等无因缘故。
    若不尔者。无因生义。即不得成故。文言从无
    因亦然。于四句中。求觅生相。并不可得。是
    故当知。决定无生。复次若汝难即与证量相
    违。若诸法无实性者。则能所皆不可得。声不
    至耳。耳不得声。我现见声耳相对。所以得闻。
    故知不空者。是义不然。何以故。是能所及证
    量自性。皆不可得故。汝言由自性得成故不
    空者。是义不然。何以故。此自性于根尘证量
    中。一异有无等。皆不可得故。自性不成。若汝
    说云何不可得。由多因成故。若法有自性。即
    不由因得成。已成物者。更生无用故。若汝
    言多因各生声自性。譬如鼓声。必由手桴等
    因缘。随此手等各自分。有得声义者。是义不
    然。何以故。前自他等四句中。觅生不可得。由
    性空以显故。若一性不成者。多性云何成。若
    汝立自性者。是因不劳立。何以故。自性自是
    有。何复用因为。若汝说一果由一因得成。果
    以因为体故。若尔但应一人得闻。何以故。
    由一人击鼓。但一人应闻。余人那并得闻。若
    多人共闻。则知因果不得一体。若汝说有多
    果。即从多因生。随至而取。如人散种田中。人
    田是一。而种子众多。所生芽等。亦复不少。亦
    如一人打鼓。鼓声众多。故人闻亦多者。是义
    不然。何以故。本不可取故。若本已有自性。何
    得称言现见。因打鼓已。后方闻声。若汝说声
    自性本有。由八种不了故未得者。是义不然。
    何以故。虽近远等。亦不得闻故知本无自性。
    若汝说一声转作多声者。是义不然。何以故。
    一多数相违故。倒义应成。汝义本坏。一多数
    相违者。汝所立义。声有三种。一但与果相违。
    二双与因果相违。三但与因相违。初刹那声。
    但与第二刹那声相违。最后刹那声。但与
    因相违。无更有别果。中间无数声。前后相
    望。有无量因果。自俱相违。以是义故。一声生
    无量声者。是义不可。何以故。一时俱闻故。若
    前后生多声者。则应前后而闻。不前后闻。一
    时俱闻者故知非一声生无量声。复次倒义
    得成故者。若汝谓一能生多。我亦言多能生
    一。汝若不信多能生一。我亦不信一能生多。
    复次汝义本坏故者。汝义云。有物德事等
    三种。唯于物中。可说有德有事。不于德中
    更复立德。而汝今于声德中。分别有数量
    德。宁不自乖本执耶。若汝说是数量。但依
    名句味。不依于声。譬如劫来烧屋。实是火
    烧。以火与劫相应故。非是劫烧。由火依劫
    故。故云劫烧。数量亦尔。实是名句味家德。此
    名句味。与声相应故。数量德依声而说故。
    我义本不失者。是义不然。何以故。名句味耳
    根所得故。此名句味为是声。非声耶。若是声
    者。不应有德。诸德无体故。若非声者。闻
    声之时。则不应得。于名句味。若一时得。云
    何复言名句味等有于数量。而声无耶。故知
    汝义自乖于本。此前破?世师
    复次破僧?乙逵χ?D谠弧H暌逶啤I?凶孕浴?br> 与自性不异故者。是义不然。何以故。若声有
    自性。则声应为耳本故。若说声是耳。耳即
    是声。可说自性即声。声即自性。若不许耳即
    是声者。亦不许汝声即自性。若汝说声是所
    闻。耳不尔者。是义不然。何以故。汝声与耳。
    为一为异。若汝说声是所闻与耳异者。已所
    闻故与自性亦异。若说声与耳不异者。何故
    不说声能闻耳。若汝说德如耳者。是亦不
    然。何以故。若声灭时。耳应俱灭。声耳是一
    故。如耳声一物不成例。余成不成亦尔。故知
    诸法决无自性。悉皆是空。若汝说证量。云何
    成者。是义不然。何以故。今我立证量。显了二
    空。诸法空故。自性不可得。如见幻事。幻物者
    证量。所见不如实有诸法亦尔。不如所见而
    有所见。由体不实故。不有由证量故。不无
    由体无故。空义得成。以证量故。假有不失。复
    次一切诸法。无有自性。何以故依因缘生故。
    譬如火依他而生。离樵即不可见。亦如萤火
    若火有自性。则应离樵空中自燃。若自燃有。
    则应离于燃具为更生事。则无有用火成无
    事。一切诸水所不能灭。若汝说有自性故。是
    故可灭。若无自性。如幻化火无有实性。无对
    治故。水不能灭者。是义不然。何以故。责汝此
    火为本有性。为是无性。若本有性者。末亦是
    有。本末既有。则应是常。不应可灭。复次自性
    各各自不同。可相坏故。譬如作事。后作事成。
    前事则坏。如火为水所灭。若一切法各有自
    性。何能相灭。若汝说若无自性。则火与樵不
    得异者。是义不然。何以故。多有过失。能所不
    异故。若一不异者。有何能所火樵二物。亦可
    说言。樵为能照。火为所照。若不尔者。则汝义
    本立一不成。外曰。若汝说火离一异者。云何
    说火从因缘生耶。内曰。如樵中色等五尘。是
    时不成樵。即于一时并成热性故。四大四微
    等八物。皆不一不异。若言冷热等八物一异
    者。是义不然。何以故。若是一者。冷应至热。即
    堕常见。若言异者。简空而生。即是断见。缘
    冷生热。故若异者应有八火。火若有八。一火
    不生。并如前说。是故诸法悉依缘生。何以故。
    相续不度故相续故不断。不度故不常。以是
    义故。断常见灭。不一不异。随世间故。亦说一
    异。复次若汝说能量所量二法成就。所以诸
    法各有自性故不空者。是义不然。何以故。量
    从自生故。不缘所量境而能量智自成者。无
    有是处。既无所量。能量之名。对何而立。则量
    何所量耶。若汝说由观所量故。得成能量者。
    是义不然。何以故。若前境未有。即量何所缘。
    所量者。是所缘境。能量者。是能缘智。若所量
    已成。能量何用。所本由能故得所名。若能量
    未有。已成所量。则能量无用。若所量不关
    能量。自得成者。有何能所。若汝说能量所量。
    更互相成。是二各有自性。而更互相合故。一
    名能量一名所量者。是义不然。何以故。若未
    相对时。两法已成。而后时得名者。有四过失。
    一者相对无用。何以故。一切诸法未被缘时。
    已成所量。智亦如是。未能缘时。已成能量。既
    自性已成。何用相对。二者为何事未足。复须
    相对。若为立名。须相对者。体既已立。何故无
    名。若汝谓体本自性是有。但未相对故。未有
    名者。是义不可。既未有名。云何有体。三者所
    量前成。能量后成者。若所量已成故得所量。
    能量未成。复何所对。而名所量。四者若能所
    俱时成者。则能所义坏。如牛角并生。则无能
    所。既前后俱时。求觅自性。皆不可得。故知诸
    法悉空。复次若汝说。譬如灯为能照。瓶为所
    照。灯瓶二物本性是有。但相对时名能所照。
    故量义得成者。是义不然。何以故。灯譬未成
    故。与量不相似。岂得为譬耶。若汝说云何未
    成者。灯中无暗故。故不照自体。若照自体体
    是所照。如瓶等譬。瓶既须别。灯来照灯。亦应
    更有别灯照之。此则照照无穷过故。而不然
    者。汝谓证量相似故取灯为譬者。我明不相
    似故不得为譬。何以故。灯但照他。决不照自。
    若体有暗。可须自他来照。体既无暗。何劳自
    他照耶。不如瓶等物体暗不自显故须灯照。
    若灯复须照。则应更有别灯来照。而不尔者。
    定知灯但为能照。非是所照。量即不尔。是能
    是所。能缘前境。名为能量。即自智缘。及为他
    智缘。故名所量。即自缘者。如眼识为证量。直
    对前色。不能分别作是青意。若作是青意。解
    即是意识。是则二心俱起。眼识取色不能自
    取。意识分别青黄。即是取。眼识不能取自见
    色境故。但分别眼识所得者。即是所量分别。
    眼识即是能量。是故证量由他分别故得成
    立。灯则不尔。但是能照。非是所照不由他照
    故得成立。以是因缘。不得举此譬于证量。若
    灯能自照。不更须别灯照者。瓶等亦应自照。
    不更须别灯来照。若灯体暗故。应照自体。而
    不须别灯照者。瓶亦应尔。瓶体有暗。则应自
    照自体。亦不劳别灯来照。瓶应自照故。是
    则瓶灯一种俱应自照。并不由他。则瓶与
    灯。复有何异。若灯不应照者。云何能照自体。
    若体无暗不须照者。复何劳照。若照自体者
    则有二失。一者体应有暗故须照者。此则与
    瓶为一。瓶有暗故。既不能自照灯亦有暗。云
    何能照。二者能所照一。既是一体。竟谁为
    能所照耶。汝灯譬既不成。证量义亦坏。又不
    但用一色为瓶。而合八物为瓶者。唯见一色。
    云何得瓶若见一色。即是瓶者。唯色是瓶。故
    知证色不证于瓶。又色亦不可证何以故。邻
    虚色不成就故。汝谓邻虚微尘常不可空故。
    聚众多成尘。色义则尔者。为当就一尘中有
    六方不。若有六方。即成六分。若无六方。非谓
    为色。既有六分。即可分析。若有方无分。是则
    六尘共入一尘。无量诸尘并应如是。则无成
    大义。又如一尘。日光照时。为照一边。为东西
    俱达。若唯照一边则有六分。若东西俱达。色
    则非有。故知方分不实。悉并是空有何证见。
    既无有证量。比等诸量。理当自失。又如自性
    离色等诸尘不可得比。瓶亦如是。若汝云先
    须证见。后则比知。如先曾证见火与烟相应。
    有火比烟。后时见烟。虽不见火。而由于前曾
    见火故。比度前时。知有火者。是义不然。何以
    故。汝谓由色等尘能比知自性。先来未见。云
    何由色等而得比知。瓶亦如是。知先来未曾
    证见。云何见色能比知瓶。是则由证量故
    有比量。此义不成。证既不成。比譬圣言等
    量皆失。又有过失。因果无差别故。比智不
    成。若汝谓自性生五唯等自性为因。五
    唯为果。因中已有果。果时亦有因。至五唯时。
    自性终不失。五唯自性即并本有故。自性五
    唯其体则一。若尔因果无差。云何说五唯
    能比知自性。此即自体以比自体。义何谓乎。
    复次破?世师义。应知。若汝谓瓶等与色等
    异者。云何得证若离色等诸德。是物可证
    者。应知石女有儿用炎水浴。被龟毛衣着兔
    角屣。戴空华?。入闼婆城。共化女戏。是等亦
    应可证。若此不可证者。瓶等亦尔。色等既无。
    瓶云何有。如瓶一切诸量亦皆不成。如是自
    性悉不可得。故知诸法一切皆空。复次为破
    僧?抑从χ?H羧晁狄蛑杏泄?省V盍坎?br> 成。如诸法有自性者。是义不然。何以故。因
    果一体故。汝谓自性因中即有果。诸法中即
    有自性故得比知。若尔因果为一为异。若一
    者。一体无有异故。不可相比。若汝说因果不
    一者则自违汝义。若因中定有于果。即成二
    失。一者以因即果。则失于因。自性一故。只得
    是果。云何有因。二者若已有果。因则何用。本
    由因生。果既已有。何复用因。若汝说是因有
    故自性不失者。是义不然。何以故。自性处所
    无故。若汝说由密空处故。云何无处所者。是
    义不然。何以故。密空处并未有故。密者谓四
    大四尘八物。空者谓空大声尘二物。如此五
    大五尘二处。并未有者。自性云何得立。自性
    未变异时。五唯五大。并未有故。空大是空处。
    四大是密处。二处昔未有时。汝立自性。为在
    何处。若汝说先自性未有空密者。是义不然。
    何以故。生因违本故。若变异前未有空密。
    则无因用。当变异时。始有空密。方有因用者。
    是则变异。应能生自性。若汝说是时此二未
    有者。是义不然。何以故。因不成就故。何物为
    先耶。若汝谓无物先自性者。是义不然。自性
    无住处故。若无处所。则违汝圣言故。迦?陈?br> 仙为阿修利婆罗门说。昔初唯有一暗冥。此
    中但有智由处所。既无法。引圣言即自相违。
    自性及我并不成就。复以何譬得立自性。若
    汝说第三是其譬喻者。亦复不然。何以故。有
    二过失故。一者自失本义。二者因性不成。若
    汝说无异即是譬者。是义不然。第三不成故。
    若汝说由无异故。第三得成者。是亦不然。但
    有数故。若汝说数有。即乖义本。若汝所说义
    本若有数。数即义者。是亦不然。何以故。数
    灭时义亦坏故。变异与自性。则为无异。如不
    如并皆不立。自性及变异。无差别故。则因与
    果为一。并亦不成。若汝说若因果一者。则无
    言语故。汝难亦无。若因果异者。一义不然。何
    以故。有三过失故。一自违汝义。二成自颠倒。
    三言语无因。一自违义本者云何。如此今我
    取汝义还难汝。汝为信为不信。汝若信我难。
    汝义即坏。若不信我难者。汝难亦非难。何以
    知然。由我难故。汝语义得成者。我义亦立。汝
    所立义。是何时中。为在我难前。为后。为俱
    时。若在前者。我未有难汝对破谁。若在我
    难后。我义已成。汝义那立。若俱时者。则无能
    所。如江海水一时和合。云何辩异。汝我二义
    便无差别。即成我义。二自颠倒者。汝取生义。
    难我显义。此非难处。若我立生义。汝可以
    三时为难。难我生者。不离三时故。若三时不
    立。是生不成可尔。显义者。由道理故立。若有
    道理。则三时无异。若无道理。则不能显义。是
    故不成。不由三时故。是故难生。须依三时。今
    所难者。须依道理。汝将时节。难道理义故。自
    成颠倒。三言语无因者。言语由义得成。若无
    义者。语言不立。因果一体。异义不成。故无语
    言。若汝说是因是果者。是义不然。何以故。有
    无常过故。果既无常。因亦应尔。若因无常。则
    违汝义本。汝因是常。果是无常。果色等变
    异不可得故。若汝说由色所比故。非不可得
    者。义亦不然所比无有故。并如前破。证量不
    成故。比量亦不成。未有空密处故。因无住所。
    故不得成。若汝说若无可比。比量亦得成。如
    比有四句。一有比无。二无比有。三有比有。
    四无比无者。是义不然石女儿兔角等。并应
    可比。色等可证。非可证。此义何用。是因无道
    理故。不可得成。若汝说如邻虚空尘。以果
    比因。自性亦尔者。是义不然。以邻虚不成故。
    因果异故。离色等尘。不可得故。故譬不得成
    立。若汝说取非证。比非所证。如地下水。不可
    知见。比自性我亦如是者。是义不然。何以故。
    若汝能因石女儿。比龟毛者。我则信汝。因邻
    虚尘得比自性。若汝说如灯自成。比量亦尔
    者。是义不然。何以故。离色等八物。灯不可见
    故。如邻虚尘。离色等亦不可得。所比自性亦
    不可得故知无自性。若汝说忆知有故。故证
    量比量并成。若无证比。复何所忆者。是义不
    然。若离三种知。外方有忆知。证比不成故。三
    种知者。一异境知。二能别知。三一知。异境知
    者如人见瓶。后时忆衣。此非谓忆。汝义亦尔。
    色即异物。已见色时。便忆于瓶。故义不可。二
    能别知者。譬如张即见瓶。王即后忆者。无
    有是处。汝义亦尔。觉能取境。我能忆知此两
    别类不同。是觉前见。我后忆知。无是义故。三
    一知者。如人正看瓶时。不得生忆。若有忆知。
    则二过失。一者两知一时不得俱起。以心是
    一故。心取色时。不得取声。二者根正对境未
    舍。那复得忆余境。汝觉亦尔。唯是一知。无念
    念灭。从变异初。至解脱前际。恒是一故。是忆
    知中。无有忆知。若翻此三知。忆知得成。谓
    境界同类。能知同类。知念念灭。不得一时。
    备此三义。忆知得成。汝忆知不成。故证比等
    量亦不得成。以是缘故。自性义坏。若汝说忆
    知由自性。所以得成一异。有无等造。初念取
    境。则备三义。一境二人三智。并一时俱有。至
    第二念时。前三已灭。后三续起。前后同类。是
    为一义。前后各一。亦是一义。前无后有。是为
    异义。前能生后。是其有义。前灭后生。是其无
    义。备此诸义。故有忆知。由自性故。忆知得
    成者。内曰。若尔我大欢喜。翻成我义。有何损
    失。我今由此义故。说无自性。譬如前种能生
    后谷。此前后谷。不一不二。不有不无。若一者。
    则无前后。若异者。则前谷后豆。故无一异。自
    性不有不无者。因灭果生故。因灭故不有。果
    生故不无。因时未有果故。不可说有。果生时
    必由因故。不可说无。以是义故。因果忆知并
    得成就。故说无自性。如谷前后。不一不异。能
    作种种诸事。忆知亦尔。前后不一不异。故能
    忆知种种诸境。若汝闻忆知。若是无常。云何
    修习者。答曰。已无常故。则有修习。譬如劫波
    婆种子。种植于地。以?彝勇拗?6?裙嘀?:?br> 时出生芽茎枝叶。是其自相无有异色。唯果
    熟时。即成?彝勇奚?N?嗪斐嘁臁=俨ㄆ抛?br> 相本色。如是心者。作法非法。是法次第前心
    熏习后心。如是方便熏习不失故不一异。至
    果熟时。苦乐等果。即各显现。是故从无自性
    心诸业得生。如劫波种子。后同?彝勇奚?H?br> 作此执。有自性心。是名忆知。或有人说寿者。
    亦是忆知。若作此执。即无忆知心及寿者。有
    自性故。则无忘失。若汝说有忘失者。有二过
    失。一者忆知。若有自性。则无忘失。若有忘失。
    则无忆知。如此忘失。为有自性。为无自性。若
    有自性。与忆知性为相违不。若不相违。于一
    物中。便应一时俱有忆忘两心并起。若相违
    者。但有自性忘失。则无忆知。忆知既无。何所
    忘失。若汝说是知先生后灭故说忘失。若尔
    者自性则不成。若有忆知。自性作具无用。
    忆知恒有故。若汝说由作具故得成者。则无
    自性。有过失故。若作者与具一体。则无忆知。
    知恒有故。若知无者。心或时无。则无自性。
    心或时有。则无忆知。若无忆知。心则应灭。若
    汝说有别物故。心得是常者。证知之时。应不
    忆知。即以证知。当忆知处。是故不失忆知体
    者。是义不然。何以故。若物常住。则无数习。
    同类相似。乃可数习。若无自性。似义可成。
    若有自性。即应恒守一物一事故无相似。无
    相似故。则无数习。无数习故。则无忆知。若汝
    立自性忆知者。比量等并不成就。以一体故。
    一切疑心应是决智。欲即离欲。偷即是施即
    妇是母是觉。若与自性不异。为当先有。为当
    后有。若先有者。所觉既无。觉何所觉。若后有
    者。则因中果义即自坏。若汝说本有者。所觉
    何物。若言我是所觉者。是义不然。以证比二
    量我不可得故物若是有不离二量所得。譬
    如五尘五根。五尘者智不重生故。是名证
    量。比量者智重生故。先见识生。后比知有
    根。以识不离根故。如先见烟。后知有火。我者
    则不尔不如色等可证。过根境故。不如诸根
    可比。无有相应事故故我非所觉。是故觉若
    在前。则不成觉。故知一切法如实无自性。唯
    真实空。是其体性

    佛性论破执分第二中破大乘见品第三

    复次为破大乘中学有偏执者应知。若汝说
    一切有皆由俗谛。一切无。皆由真谛应作此
    问。善友何者是真实。何者是俗谛。答曰。一切
    诸法无有自性。是为真实。于无自性法中。说
    有自性。是名俗谛。以于无中假说有故。问曰。
    是执无有自性。为当依世俗言故有。为当唯
    是语言。若依世俗言。有此执者。此执则不
    可说。何以故。执是无故。若此执唯是语言。则
    无所诠世俗语言不成就故。若不成就。是世
    俗者。是义不然。又若汝谓于无自性中。执有
    自性。是名为俗。若执有者。云何是无。答曰。
    为颠倒品类故。故无中说有。乃至于无常乐。
    我等诸法说言皆有。常等诸德。其体实无。
    但假说有。如此执者。为四倒摄。是故虽执是
    有。而得是无。问曰。如此颠倒为有为无。若是
    有者。一切诸法无有自性。是义不然。若是
    无者。此执颠倒亦不得成。若无性中。执有自
    性为俗谛者。是义不然。何以故。二谛不可说
    有。不可说无。非有非无故。真谛不可说有。不
    可说无者。无人法故。不可说有。显二空故。不
    可说无。俗谛亦尔。分别性故。不可说有。依他
    性故。不可说无。复次真谛不定。有无人法。无
    不无二。空有不有。俗谛亦尔。分别性故。非
    决定无。依他性故。非决定有

    佛性论卷第一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免责声明:本网站为佛教网站,非赢利性网站,内容多转载自网络,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网站所有文章、内容,转载,功德无量。(未经允许,禁止复制网站模板)

联系QQ:  站长信箱:zgddfj@163.com

[京ICP备16063509号-1]

得雅他 贝堪则 贝堪则 玛哈贝堪则 惹杂萨目 嘎喋 梭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