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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唯识论卷第5

    此染污意何受相应。有义此俱唯有喜受。恒
    内执我生喜爱故。有义不然。应许喜受乃
    至有顶。违圣言故。应说此意四受相应。谓
    生恶趣忧受相应。缘不善业所引果故。生
    人欲天初二静虑喜受相应。缘有喜地善业
    果故。第三静虑乐受相应。缘有乐地善业
    果故。第四静虑乃至有顶舍受相应。缘唯
    舍地善业果故。有义彼说亦不应理。此无
    始来任运一类缘内执我恒无转易。与变
    异受不相应故。又此末那与前藏识。义有
    异者皆别说之。若四受俱亦应别说。既不
    别说定与彼同。故此相应唯有舍受。未转
    依位与前所说心所相应。已转依位唯二十
    一心所俱起。谓遍行别境各五善十一。如第
    八识已转依位。唯舍受俱任运转故。恒于所
    缘平等转故。末那心所何性所摄。有覆无记
    所摄。非余。此意相应四烦恼等是染法故。
    障碍圣道隐蔽自心。说名有覆。非善不善
    故名无记。如上二界诸烦恼等。定力摄藏是
    无记摄。此俱染法所依细故任运转故亦无
    记摄。若已转依唯是善性。末那心所何地系
    耶。随彼所生彼地所系。谓生欲界现行末
    那相应心所即欲界系。乃至有顶应知亦
    然。任运恒缘自地藏识。执为内我非他地
    故。若起彼地异熟藏识。现在前者名生彼
    地。染污末耶缘彼执我。即系属彼名彼所
    系。或为彼地诸烦恼等之所系缚名彼所
    系。若已转依即非所系
    此染污意无始相续。何位永断或暂断耶。阿
    罗汉灭定出世道无有。阿罗汉者总显三乘
    无学果位。此位染意种及现行俱永断灭。故
    说无有。学位灭定出世道中俱暂伏灭。故
    说无有。谓染污意无始时来微细一类任运
    而转。诸有漏道不能伏灭。三乘圣道有伏
    灭义。真无我解违我执故。后得无漏现在前
    时。是彼等流亦违此意。真无我解及后所得。
    俱无漏故名出世道。灭定既是圣道等流。极
    寂静故此亦非有。由未永断此种子故。从
    灭尽定圣道起已。此复现行乃至未灭。然此
    染意相应烦恼。是俱生故非见所断。是染污
    故非非所断。极微细故所有种子。与有顶
    地下下烦恼。一时顿断势力等故。金刚喻定
    现在前时。顿断此种成阿罗汉。故无学位
    永不复起。二乘无学回趣大乘。从初发心
    至未成佛。虽实是菩萨亦名阿罗汉。应义
    等故不别说之。此中有义末那唯有烦恼障
    俱。圣教皆言三位无故。又说四惑恒相应
    故。又说为识杂染依故。有义彼说教理相
    违。出世末那经说有故。无染意识如有染
    时定有俱生不共依故。论说藏识决定恒
    与一识俱转。所谓末那。意识起时则二俱转。
    所谓意识及与末那。若五识中随起一识
    则三俱转。乃至或时顿起五识则七俱转。若
    住灭定无第七识。尔时藏识应无识俱。便
    非恒定一识俱转。住圣道时若无第七。尔
    时藏识应一识俱。如何可言若起意识。尔
    时藏识定二俱转。显扬论说。末那恒与四烦
    恼相应。或翻彼相应恃举为行。或平等行。
    故知此意通染不染。若由论说阿罗汉位
    无染意故便无第七。应由论说阿罗汉位
    舍赖耶故便无第八。彼既不尔。此云何
    然。又诸论言转第七识得平等智。彼如余
    智定有所依相应净识。此识无者彼智应
    无。非离所依有能依故。不可说彼依六
    转识。许佛恒行如镜智故。又无学位若无
    第七识。彼第八识应无俱有依。然必有此
    依。如余识性故。又如未证补特伽罗无我
    者彼我执恒行。亦应未证法无我者法我执
    恒行。此识若无彼依何识。非依第八彼无
    慧故。由此应信二乘圣道灭定无学此识
    恒行。彼未证得法无我故。又诸论中以五
    同法证有第七为第六依。圣道起时及无
    学位。若无第七为第六依。所立宗因便俱
    有失。或应五识亦有无依。五恒有依六亦
    应尔。是故定有无染污意。于上三位恒起
    现前。言彼无有者依染意说。如说四位
    无阿赖耶非无第八。此亦应尔
    此意差别略有三种。一补特伽罗我见相应。
    二法我见相应。三平等性智相应。初通一切
    异生相续。二乘有学。七地以前一类菩萨有
    漏心位。彼缘阿赖耶识。起补特伽罗我见。
    次通一切异生声闻独觉相续。一切菩萨法
    空智果不现前位。彼缘异熟识起法我见。
    后通一切如来相续。菩萨见道及修道中法
    空智果现在前位。彼缘无垢异熟识等起平
    等性智。补特伽罗我见起位。彼法我见亦必
    现前。我执必依法执而起。如夜迷杌等
    方谓人等故。我法二见用虽有别而不相
    违。同依一慧。如眼识等体虽是一而有
    了别青等多用不相违故。此亦应然。二
    乘有学圣道灭定现在前时。顿悟菩萨于修道
    位。有学渐悟。生空智果现在前时。皆唯起法
    执。我执已伏故。二乘无学及此渐悟法空智
    果不现前时。亦唯起法执我执已断故。八
    地以上一切菩萨。所有我执皆永不行。或已
    永断或永伏故。法空智果不现前时。犹起
    法执不相违故。如契经说八地以上一切
    烦恼不复现行。唯有所依所知障在。此所
    知障是现非种。不尔烦恼亦应在故。法执
    俱意于二乘等虽名不染。于诸菩萨亦名
    为染。障彼智故。由此亦名有覆无记。于
    二乘等说名无覆。不障彼智故。是异熟生
    摄。从异熟识恒时生故名异熟生。非异熟
    果。此名通故。如增上缘余不摄者皆入此
    摄。云何应知此第七识离眼等识有别自
    体。圣教正理为定量故。谓薄伽梵处处经中
    说心意识三种别义。集起名心。思量名意。
    了别名识。是三别义。如是三义虽通八识
    而随胜显第八名心。集诸法种起诸法
    故。第七名意。缘藏识等恒审思量为我等
    故。余六名识。于六别境?动间断了别转
    故。如入楞伽伽他中说
     藏识说名心  思量性名意
     能了诸境相  是说名为识
    又大乘经处处别说有第七识故此别有。诸
    大乘经是至教量。前已广说故不重成。解脱
    经中亦别说有此第七识。如彼颂言
     染污意恒时  诸惑俱生灭
     若解脱诸惑  非曾非当有
    彼经自释此颂义言。有染污意从无始来。
    与四烦恼恒俱生灭。谓我见我爱及我慢我
    痴。对治道生断烦恼已。此意从彼便得解
    脱。尔时此意相应烦恼。非唯现无亦无过
    未。过去未来无自性故。如是等教诸部皆
    有。恐厌广文故不繁述
    已引圣教当显正理。谓契经说不共无明
    微细恒行覆蔽真实。若无此识彼应非有。
    谓诸异生于一切分恒起迷理不共无明覆
    真实义障圣慧眼。如伽他说
     真义心当生  常能为障碍
     俱行一切分  谓不共无明
    是故契经说。异生类恒处长夜无明所盲
    ?缸聿?脑?扌丫酢H粢焐?挥性莶黄?br> 此无明时。便违经义。俱异生位迷理无明
    有行不行不应理故。此依六识皆不得
    成。应此间断彼恒染。故许有末那便无
    此失。染意恒与四惑相应。此俱无明何名
    不共。有义此俱我见慢爱非根本烦恼。名不
    共何失。有义彼说理教相违。纯随烦恼中不
    说此三故。此三六十烦恼摄故。处处皆说
    染污末那与四烦恼恒相应故。应说四中
    无明是主。虽三俱起亦名不共。从无始际
    恒内?该栽?皇〔臁3赵錾瞎省4司慵?扔?br> 名相应。若为主时应名不共。如无明故
    许亦无失。有义此痴名不共者如不共佛
    法。唯此识有故。若尔余识相应烦恼此识中
    无应名不共。依殊胜义立不共名。非互所
    无皆名不共。谓第七识相应无明。无始恒行
    障真义智。如是胜用余识所无。唯此识有故
    名不共。既尔此俱三亦应名不共。无明是
    主独得此名。或许余三亦名不共。对余痴
    故且说无明。不共无明总有二种。一恒行不
    共。余识所无。二独行不共。此识非有。故瑜
    伽说。无明有二。若贪等俱者名相应无明。
    非贪等俱者名独行无明。是主独行唯见所
    断。如契经说。诸圣有学不共无明已永断
    故不造新业。非主独行亦修所断。忿等皆
    通见修所断故。恒行不共余部所无。独行
    不共此彼俱有。又契经说。眼色为缘生于眼
    识。广说乃至意法为缘生于意识。若无此
    识彼意非有。谓如五识必有眼等增上不
    共俱有所依。意识既是六识中摄。理应许
    有如是所依。此识若无彼依宁有。不可说
    色为彼所依。意非色故。意识应无随念计
    度二分别故。亦不可说五识无有俱有所
    依。彼与五根俱时而转如牙影故。又识
    与根既必同境。如心心所决定俱时。由此
    理趣极成意识。如眼等识必有不共显自
    名处等无间不摄增上所依。极成六识随
    一摄故
    又契经说。思量名意。若无此识彼应非有。
    谓若意识现在前时。等无间意已灭非有。过
    去未来理非有故。彼思量用定不得成。既
    尔如何说名为意。若谓假说。理亦不然。无
    正思量假依何立。若谓现在曾有思量。尔
    时名识宁说为意。故知别有第七末那。恒
    审思量正名为意。已灭依此假立意名。又
    契经说。无想灭定染意若无彼应无别。谓
    彼二定俱灭六识及彼心所。体数无异。若
    无染意于二定中一有一无。彼二何别。若
    谓加行界地依等有差别者。理亦不然。彼
    差别因由此有故。此若无者彼因亦无。是故
    定应别有此意。又契经说。无想有情一期生
    中心心所灭。若无此识彼应无染。谓彼长
    时无六转识。若无此意我执便无。非于余
    处有具缚者一期生中都无我执。彼无我
    执应如涅??便非圣贤同所诃厌。初后有
    故无如是失。中间长时无故有过。去来有
    故无如是失。彼非现常无故有过。所得无
    故能得亦无。不相应法前已遮破。藏识无故
    熏习亦无。余法受熏已辩非理。故应别
    有染污末那于无想天恒起我执。由斯贤
    圣同诃厌彼。又契经说。异生善染无记心时
    恒带我执。若无此识彼不应有。谓异生类
    三性心时。虽外起诸业而内恒执我。由
    执我故令六识中所起施等不能亡相。故
    瑜伽说。染污末那为识依止。彼未灭时相了
    别缚不得解脱。末那灭已相缚解脱。言相
    缚者谓于境相不能了达如幻事等。由
    斯见分相分所拘不得自在。故名相缚。依
    如是义有伽他言
     如是染污意  是识之所依
     此意未灭时  识缚终不脱
    又善无覆无记心时。若无我执应非有漏。
    自相续中六识烦恼与彼善等不俱起故。
    去来缘缚理非有故。非由他惑成有漏
    故。勿由他解成无漏故。又不可说别有
    随眠是不相应现相续起。由斯善等成有漏
    法。彼非实有已极成故。亦不可说从有漏
    种生彼善等故成有漏。彼种先无因可成
    有漏故。非由漏种彼成有漏。勿学无漏心
    亦成有漏故。虽由烦恼引施等业。而不俱
    起故非有漏正因。以有漏言表漏俱故。又
    无记业非烦恼引。彼复如何得成有漏。然
    诸有漏由与自身现行烦恼俱生俱灭互相
    增益方成有漏。由此熏成有漏法种。后时
    现起有漏义成。异生既然有学亦尔。无学有
    漏虽非漏俱。而从先时有漏种起。故成有
    漏于理无违。由有末那恒起我执。令善
    等法有漏义成。此意若无彼定非有。故知别
    有此第七识。证有此识理趣甚多。随摄大
    乘略述六种。诸有智者应随信学。然有经
    中说六识者。应知彼是随转理门。或随所
    依六根说六。而识类别实有八种。如是已
    说第二能变。第三能变其相云何。颂曰
     8次第三能变  差别有六种
      了境为性相  善不善俱非
    论曰。次中思量能变识。后应辩了境能
    变识相。此识差别总有六种。随六根境种
    类异故。谓名眼识乃至意识。随根立名
    具五义故。五谓依发属助如根。虽六识身
    皆依意转。然随不共立意识名。如五识身
    无相滥过。或唯依意故名意识。辩识得
    名心意非例。或名色识乃至法识。随境立
    名顺识义故。谓于六境了别名识。色等五
    识唯了色等。法识通能了一切法。或能了
    别法独得法识名。故六识名无相滥失。此
    后随境立六识名。依五色根未自在说。若
    得自在诸根互用。一根发识缘一切境。但
    可随根无相滥失。庄严论说如来五根一
    一皆于五境转者。且依?显同类境说。佛
    地经说。成所作智决择有情心行差别。起三
    业化作四记等。若不遍缘无此能故。然六
    转识所依所缘?显极成。故此不说。前随义
    便已说所依。此所缘境义便当说。次言了
    境为性相者。双显六识自性行相。识以了
    境为自性故。即复用彼为行相故。由斯
    兼释所立别名。能了别境名为识故。如契
    经说眼识云何。谓依眼根了别诸色。广说
    乃至意识云何。谓依意根了别诸法。彼经
    且说不共所依未转依位见分所了。余所依
    了如前已说。此六转识何性摄耶。谓善不善
    俱非性摄。俱非者谓无记。非善不善故名
    俱非。能为此世他世顺益故名为善。人天
    乐果虽于此世能为顺益非于他世。故不
    名善。能为此世他世违损。故名不善。恶趣
    苦果虽于此世能为违损非于他世。故非
    不善。于善不善益损义中不可记别。故名
    无记。此六转识若与信等十一相应是善性
    摄。与无惭等十法相应不善性摄。俱不相
    应无记性摄。有义六识三性不俱。同外门转
    互相违故。五识必由意识导引俱生同境成
    善染故。若许五识三性俱行。意识尔时应
    通三性。便违正理故定不俱。瑜伽等说藏
    识一时与转识相应三性俱起者。彼依多
    念。如说一心非一生灭无相违过。有义六
    识三性容俱。率尔等流眼等五识。或多或少
    容俱起故。五识与意虽定俱生。而善性等
    不必同故。前所设难于此唐捐。故瑜伽说。
    若遇声缘从定起者。与定相应意识俱转
    余耳识生。非唯彼定相应意识能取此声。若
    不尔者于此音声不领受故不应出定。
    非取声时即便出定。领受声已若有希望
    后时方出。在定耳识率尔闻声理应非善。
    未转依者率尔堕心定无记故。由此诚证五
    俱意识非定与五善等性同。诸处但言五俱
    意识亦缘五境不说同性。杂集论说等引
    位中五识无者。依多分说。若五识中三性
    俱转。意随偏注与彼性同。无偏注者便无
    记性。故六转识三性容俱。得自在位唯善性
    摄。佛色心等道谛摄故。已永灭除戏论种
    故。六识与几心所相应。颂曰
     9此心所遍行  别境善烦恼
      随烦恼不定  皆三受相应
    论曰。此六转识总与六位心所相应。谓遍行
    等。恒依心起与心相应。系属于心故名心
    所。如属我物立我所名。心于所缘唯取总
    相。心所于彼亦取别相。助成心事得心所
    名。如画师资作模填彩。故瑜伽说。识能了
    别事之总相。作意了此所未了相。即诸心所
    所取别相。触能了此可意等相。受能了此
    摄受等相。想能了此言说因相。思能了此正
    因等相。故作意等名心所法。此表心所亦
    缘总相。余处复说。欲亦能了可乐事相。胜
    解亦了决定事相。念亦能了串习事相。定慧
    亦了德失等相。由此于境起善染等。诸心
    所法皆于所缘兼取别相
    虽诸心所名义无异而有六位种类差别。谓
    遍行有五。别境亦五。善有十一。烦恼有六。
    随烦恼有二十。不定有四。如是六位合五
    十一。一切心中定可得故。缘别别境而得
    生故。唯善心中可得生故。性是根本烦恼
    摄故。唯是烦恼等流性故。于善染等皆不定
    故。然瑜伽论合六为五。烦恼随烦恼俱是染
    故。复以四一切辩五差别。谓一切性及地
    时俱。五中遍行具四一切。别境唯有初二一
    切。善唯有一。谓一切地。染四皆无。不定唯
    一。谓一切性。由此五位种类差别。此六转识
    易脱不定。故皆容与三受相应。皆领顺违
    非二相故。领顺境相适悦身心说名乐
    受。领违境相逼迫身心说名苦受。领中容
    境相于身于心非逼非悦名不苦乐受。如
    是三受或各分二。五识相应说名身受。别
    依身故。意识相应说名心受。唯依心故。又
    三皆通有漏无漏。苦受亦由无漏起故。或
    各分三。谓见所断修所断非所断
    又学无学非二为三。或总分四。谓善不善有
    覆无覆二无记受。有义三受容各分四。五识
    俱起任运贪痴。纯苦趣中任运烦恼。不发业
    者是无记故。彼皆容与苦根相应。瑜伽论
    说。若任运生一切烦恼。皆于三受现行可
    得。若通一切识身者。遍与一切根相应。不
    通一切识身者。意地一切根相应。杂集论
    说。若欲界系任运烦恼发恶行者亦是不善。
    所余皆是有覆无记。故知三受各容有四。
    或总分五。谓苦乐忧喜舍。三中苦乐各分二
    者。逼悦身心相各异故。由无分别有分别
    故。尤重轻微有差别故。不苦不乐不分二
    者。非逼非悦相无异故。无分别故。平等转
    故。诸适悦受五识相应恒名为乐。意识相应。
    若在欲界初二静虑近分名喜。但悦心故。
    若在初二静虑根本名乐名喜。悦身心故。
    若在第三静虑近分根本名乐。安静尤重无
    分别故。诸逼迫受五识相应恒名为苦。意识
    俱者有义唯忧。逼迫心故。诸圣教说意地
    戚受名忧根故。瑜伽论说。生地狱中诸有
    情类。异熟无间有异熟生苦忧相续。又说地
    狱寻伺忧俱。一分鬼趣傍生亦尔。故知意地
    尤重戚受尚名为忧。况余轻者。有义通二。
    人天中者恒名为忧。非尤重故。傍生鬼界
    名忧名苦。杂受纯受有轻重故。奈落迦中
    唯名为苦。纯受尤重无分别故
    瑜伽论说。若任运生一切烦恼皆于三受现
    行可得。广说如前。又说俱生萨迦耶见唯无
    记性。彼边执见应知亦尔。此俱苦受非忧根
    摄。论说忧根非无记故。又瑜伽说。地狱诸
    根余三现行定不成就。纯苦鬼界傍生亦尔。
    余三定是乐喜忧根。以彼必成现行舍故。
    岂不客舍彼定不成。宁知彼文唯说客
    受。应不说彼定成意根。彼六客识有时无
    故。不应彼论唯说客受通说意根。无异
    因故。又若彼论依客受说。如何说彼定
    成八根。若谓五识不相续故定说忧根为
    第八者。死生闷绝宁有忧根。有执苦根为
    第八者。亦同此破。设执一形为第八者理
    亦不然。形不定故。彼恶业招容无形故。彼
    由恶业令五根门恒受苦故。定成眼等。必
    有一形于彼何用。非于无间大地狱中可
    有希求?H欲事故。由斯第八定是舍根。第
    七八识舍相应故。如极乐地意悦名乐无
    有喜根。故极苦处意迫名苦无有忧根。故
    余三言定忧喜乐。余处说彼有等流乐。应
    知彼依随转理说。或彼通说余杂受处。无
    异熟乐名纯苦故。然诸圣教意地戚受名
    忧根者。依多分说。或随转门。无相违过。
    瑜伽论说生地狱中诸有情类异熟无间有
    异熟生苦忧相续。又说地狱寻伺忧俱。一分
    鬼趣傍生亦尔者。亦依随转门
    又彼苦根意识俱者。是余忧类。假说为忧。或
    彼苦根损身心故。虽苦根摄而亦名忧。如
    近分喜益身心故。虽是喜根而亦名乐。显
    扬论等具显此义。然未至地定无乐根。说
    彼唯有十一根故。由此应知。意地戚受纯
    受苦处亦苦根摄。此等圣教差别多门。恐文
    增广故不繁述。有义六识三受不俱。皆外门
    转互相违故。五俱意识同五所缘。五三受俱
    意亦应尔。便违正理故必不俱。瑜伽等说
    藏识一时与转识相应三受俱起者。彼依
    多念。如说一心非一生灭。无相违过。有义
    六识三受容俱。顺违中境容俱受故。意不
    定与五受同故。于偏注境起一受故无
    偏注者便起舍故。由斯六识三受容俱。得
    自在位唯乐喜舍。诸佛已断忧苦事故。前
    所略?苛?恍乃?=裼?阆员瞬畋鹣唷?br> 且初二位其相云何。颂曰
     10初遍行触等  次别境谓欲
       胜解念定慧  所缘事不同
    论曰。六位中初遍行心所即触等五。如前广
    说。此遍行相云何应知。由教及理为定量
    故。此中教者如契经言。眼色为缘生于眼
    识。三和合触。与触俱生有受想思。乃至广
    说。由斯触等四是遍行
    又契经说。若根不坏境界现前。作意正起方
    能生识。余经复言。若于此作意即于此了
    别。若于此了别即于此作意。是故此二恒共
    和合。乃至广说。由此作意亦是遍行。此等圣
    教诚证非一。理谓识起必有三和。彼定生触
    必由触有。若无触者心心所法应不和合
    触一境故。作意引心令趣自境。此若无者
    心应无故。受能领纳顺违中境。令心等起
    欢戚舍相。无心起时无随一故。想能安立
    自境分齐。若心起时无此想者。应不能取
    境分齐相。思令心取正因等相造作善等。
    无心起位无此随一故必有思。由此证知
    触等五法心起必有。故是遍行。余非遍行义
    至当说。次别境者。谓欲至慧所缘境事多
    分不同。于六位中次初说故。云何为欲。于
    所乐境希望为性。勤依为业。有义所乐谓
    可欣境。于可欣事欲见闻等有希望故。
    于可厌事希彼不合。望彼别离岂非有
    欲。此但求彼不合离时可欣自体非可厌
    事。故于可厌及中容境一向无欲。缘可欣
    事若不希望亦无欲起。有义所乐谓所求
    境。于可欣厌求合离等有希望故。于中
    容境一向无欲。缘欣厌事若不希求亦无
    欲起。有义所乐谓欲观境。于一切事欲观
    察者有希望故。若不欲观随因境势任运
    缘者即全无欲。由斯理趣欲非遍行。有说
    要由希望境力诸心心所方取所缘。故经
    说欲为诸法本。彼说不然。心等取境由作
    意故。诸圣教说作意现前能生识故。曾无
    处说由欲能生心心所故。如说诸法爱为
    根本。岂心心所皆由爱生。故说欲为诸法
    本者。说欲所起一切事业。或说善欲能发
    正勤。由彼助成一切善事。故论说此勤依
    为业。云何胜解。于决定境印持为性。不可
    引转为业。谓邪正等教理证力于所取境
    审决印持。由此异缘不能引转。故犹豫境
    胜解全无。非审决心亦无胜解。由斯胜解
    非遍行摄。有说心等取自境时无拘碍故
    皆有胜解。彼说非理。所以者何。能不碍者
    即诸法故。所不碍者即心等故。胜发起者根
    作意故。若由此故彼胜发起。此应复待余
    便有无穷失。云何为念。于曾习境令心明
    记不忘为性。定依为业。谓数忆持曾所受
    境令不忘失能引定故。于曾未受体类境
    中全不起念。设曾所受不能明记念亦不
    生。故念必非遍行所摄。有说心起必有念
    俱。能为后时忆念因故。彼说非理。勿于后
    时有痴信等前亦有故。前心心所或想势
    力足为后时忆念因故。云何为定。于所
    观境令心专注不散为性。智依为业。谓观
    德失俱非境中。由定令心专注不散。依
    斯便有决择智生。心专注言显所欲住即
    便能住。非唯一境。不尔见道历观诸谛前
    后境别应无等持。若不系心专注境位便
    无定起。故非遍行。有说尔时亦有定起。但
    相微隐。应说诚言。若定能令心等和合同
    趣一境故是遍行。理亦不然。是触用故。若
    谓此定令刹那顷心不易缘故遍行摄。亦不
    应理。一刹那心自于所缘无易义故。若
    言由定心取所缘故遍行摄。彼亦非理。作
    意令心取所缘故。有说此定体即是心。经
    说为心学心一境性故。彼非诚证。依定摄
    心令心一境说彼言故。根力觉支道支等
    摄。如念慧等非即心故。云何为慧。于所
    观境简择为性。断疑为业。谓观德失俱
    非境中。由慧推求得决定故。于非观境
    愚昧心中无简择故非遍行摄。有说尔时亦
    有慧起。但相微隐。天爱宁知。对法说为大
    地法故。诸部对法展转相违。汝等如何执为
    定量。唯触等五经说遍行。说十非经。不应
    固执。然欲等五非触等故定非遍行。如信
    贪等。有义此五定互相资。随一起时必有余
    四。有义不定。瑜伽说此四一切中无后二
    故。又说此五缘四境生。所缘能缘非定俱
    故。应说此五或时起一。谓于所乐唯起希
    望。或于决定唯起印解。或于曾习唯起忆
    念。或于所观唯起专注。谓愚昧类为止散
    心。虽专注所缘而不能简择。世共知彼有
    定无慧。彼加行位少有闻思。故说等持缘
    所观境。或依多分故说是言。如戏忘天
    专注一境起贪?等。有定无慧。诸如是
    等其类实繁。或于所观唯起简择。谓不专
    注驰散推求。或时起二。谓于所乐决定境中
    起欲胜解。或于所乐曾习境中起欲及念。如
    是乃至于所观境起定及慧。合有十二。
    或时起三。谓于所乐决定曾习起欲解念。
    如是乃至于曾所观起念定慧。合有十三。
    或时起四。谓于所乐决定曾习所观境中起
    前四种。如是乃至于定曾习所观境中起后
    四种。合有五四。或时起五。谓于所乐决定
    曾习所观境中具起五种。如是于四起欲
    等五。总别合有三十一句。或有心位五皆不
    起。如非四境率尔堕心及藏识俱。此类非
    一。第七八识此别境五随位有无。如前已
    说。第六意识诸位容俱。依转未转皆不遮
    故。有义五识此五皆无。缘已得境无希望
    故。不能审决无印持故。恒取新境无追
    忆故。自性散动无专注故。不能推度无
    简择故。有义五识容有此五。虽无于境增
    上希望。而有微劣乐境义故。于境虽无增
    上审决。而有微劣印境义故。虽无明记曾
    习境体。而有微劣念境类故。虽不作意系
    念一境。而有微劣专注义故。遮等引故
    说性散动。非遮等持。故容有定。虽于所
    缘不能推度。而有微劣简择义故。由此圣
    教说眼耳通是眼耳识相应智性。余三准此
    有慧无失。未自在位此五或无。得自在时
    此五定有。乐观诸境欲无减故。印境胜解
    常无减故。忆习曾受念无减故。又佛五识
    缘三世故。如来无有不定心故。五识皆
    有作事智故。此别境五何受相应。有义欲三
    除忧苦受。以彼二境非所乐故。余四通
    四。唯除苦受。以审决等五识无故。有义一
    切五受相应。论说忧根于无上法思慕愁戚
    求欲证故。纯受苦处希求解脱。意有苦根
    前已说故。论说贪爱忧苦相应。此贪爱俱必
    有欲故。苦根既有意识相应。审决等四苦俱
    何咎。又五识俱亦有微细印境等四。义如前
    说。由斯欲等五受相应。此五复依性界学
    等。诸门分别如理应思

    成唯识论卷第五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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