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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唯识论卷第4

    又契经说一切有情皆依食住。若无此识彼
    识食体不应有故。谓契经说食有四种。一
    者段食变坏为相。谓欲界系香味触三于变
    坏时能为食事。由此色处非段食摄。以变
    坏时色无用故。二者触食触境为相。谓有
    漏触才取境时摄受喜等能为食事。此触
    虽与诸识相应。属六识者食义偏胜。触?
    显境摄受喜乐及顺益舍资养胜故。三意
    思食希望为相。谓有漏思与欲俱转。希可
    爱境能为食事。此思虽与诸识相应。属意
    识者食义偏胜。意识于境希望胜故。四者识
    食执持为相。谓有漏识由段触思势力增
    长能为食事。此识虽通诸识自体。而第八
    识食义偏胜。一类相续执持胜故。由是集论
    说此四食三蕴五处十一界摄。此四能持有
    情身命令不坏断故名为食。段食唯于欲
    界有用。触意思食虽遍三界而依识转随
    识有无。眼等转识有间有转。非遍恒时能
    持身命。谓无心定睡眠闷绝无想天中有
    间断故。设有心位随所依缘性界地等有
    转易故。于持身命非遍非恒。诸有执无
    第八识者依何等食经作是言。一切有情
    皆依食住。非无心位过去未来识等为食。
    彼非现常如空花等无体用故。设有体
    用非现在摄如虚空等非食性故。亦不
    可说入定心等与无心位有情为食。住
    无心时彼已灭故。过去非食已极成故。又不
    可说无想定等不相应行即为彼食。段等
    四食所不摄故。不相应法非实有故。有执
    灭定等犹有第六识于彼有情能为食事。
    彼执非理后当广破。又彼应说生上二界
    无漏心时以何为食。无漏识等破坏有故。
    于彼身命不可为食。亦不可执无漏识中
    有有漏种能为彼食。无漏识等犹如涅??。
    不能执持有漏种故。复不可说上界有情
    身命相持即互为食。四食不摄彼身命故。
    又无色无身命无能持故。众同分等无实
    体故。由此定知。异诸转识有异熟识。一类
    恒遍执持身命令不坏断。世尊依此故作
    是言。一切有情皆依食住。唯依取蕴建立
    有情。佛无有漏非有情摄。说为有情依食
    住者当知皆依示现而说。既异熟识是胜
    食性。彼识即是此第八识
    又契经说住灭定者身语心行无不皆灭。
    而寿不灭亦不离??。根无变坏。识不离
    身。若无此识住灭定者。不离身识不应
    有故。谓眼等识行相?动。于所缘境起必
    劳虑。厌患彼故暂求止息渐次伏除至都
    尽位。依此位立住灭定者。故此定中彼识
    皆灭。若不许有微细一类恒遍执持寿等
    识在。依何而说识不离身。若谓后时彼识
    还起如隔日疟名不离身。是则不应说
    心行灭。识与想等起灭同故。寿??诸根应
    亦如识便成大过。故应许识如寿??等
    实不离身。又此位中若全无识应如瓦砾
    非有情数。岂得说为住灭定者。又异熟识
    此位若无。谁能执持诸根寿??。无执持故
    皆应坏灭。犹如死尸便无寿等。既尔后识
    必不还生。说不离身彼何所属。诸异熟识
    舍此身已。离识余身无重生故。又若此
    位无持种识。后识无种如何得生。过去未
    来不相应法非实有体已极成故。诸色等法
    离识皆无。受熏持种亦已遮故。然灭定等
    无心位中如有心位定实有识。具根寿??
    有情摄故。由斯理趣住灭定者。决定有识
    实不离身。若谓此位有第六识名不离身
    亦不应理。此定亦名无心定故。若无五识
    名无心者。应一切定皆名无心。诸定皆无
    五识身故。意识摄在六转识中。如五识身
    灭定非有。或此位识行相所缘不可知故。如
    寿??等非第六识。若此位有行相所缘可
    知识者。应如余位非此位摄。本为止息
    行相所缘可了知识入此定故。又若此位
    有第六识彼心所法为有为无。若有心所
    经不应言住此定者心行皆灭。又不应
    名灭受想定。此定加行但厌受想故此定
    中唯受想灭。受想二法资助心强。诸心所中
    独名心行。说心行灭何所相违。无想定中
    应唯想灭。但厌想故然汝不许。既唯受想
    资助心强此二灭时心亦应灭。如身行灭
    而身犹在。宁要责心令同行灭。若尔语行
    寻伺灭时语应不灭而非所许。然行于法
    有遍非遍。遍行灭时法定随灭。非遍行灭法
    或犹在。非遍行者谓入出息。见息灭时身犹
    在故。寻伺于语是遍行摄。彼若灭时语定
    无故。受想于心亦遍行摄。许如思等大地
    法故。受想灭时心定随灭。如何可说彼灭
    心在。又许思等是大地法灭受想时彼亦应
    灭。既尔信等此位亦无。非遍行灭余可在
    故。如何可言有余心所。既许思等此位非
    无受想应然。大地法故。又此定中若有思
    等亦应有触。余心所法无不皆依触力
    生故。若许有触亦应有受。触缘受故。既
    许有受想亦应生。不相离故。如受缘爱
    非一切受皆能起爱。故触缘受非一切触
    皆能生受。由斯所难其理不成。彼救不然
    有差别故。谓佛自简唯无明触所生诸受为
    缘生爱。曾无有处简触生受。故若有触
    必有受生。受与想俱其理决定。或应如余
    位受想亦不灭。执此位中有思等故。许便
    违害心行灭言。亦不得成灭受想定。若无
    心所识亦应无。不见余心离心所故。余遍
    行灭法随灭故。受等应非大地法故。此识
    应非相应法故。许则应无所依缘等。如色
    等法亦非心故。又契经说意法为缘生于
    意识。三和合触与触俱起有受想思。若此定
    中有意识者。三和合故必应有触。触既定
    与受想思俱。如何有识而无心所。若谓余
    时三和有力成触生触能起受等。由此定
    前厌患心所故在定位三事无能不成生
    触亦无受等。若尔应名灭心所定。如何但
    说灭受想耶。若谓厌时唯厌受想。此二灭
    故心所皆灭。依前所厌以立定名。既尔此
    中心亦应灭。所厌俱故如余心所。不尔如
    何名无心定。又此定位意识是何。不应是
    染或无记性。诸善定中无此事故。余染无
    记心必有心所故。不应厌善起染等故。
    非求寂静翻起散故。若谓是善。相应善故。
    应无贪等善根相应。此心不应是自性善
    或胜义善。违自宗故非善根等及涅??故。
    若谓此心是等起善。加行善根所引发故。理
    亦不然违自宗故。如余善心非等起故。
    善心无间起三性心。如何善心由前等起。故
    心是善由相应力。既尔必与善根相应。宁
    说此心独无心所。故无心所心亦应无。如是
    推征眼等转识于灭定位非不离身。故
    契经言不离身者。彼识即是此第八识
    入灭定时不为止息此极寂静执持识故。
    无想等位类此应知
    又契经说心杂染故有情杂染。心清净故有
    情清净。若无此识彼染净心不应有故。谓
    染净法以心为本。因心而生依心住故。心
    受彼熏持彼种故。然杂染法略有三种。烦
    恼业果种类别故。若无此识持烦恼种界地
    往还无染心后诸烦恼起皆应无因。余法不
    能持彼种故。过去未来非实有故。若诸烦
    恼无因而生。则无三乘学无学果。诸已断者
    皆应起故。若无此识持业果种。界地往还
    异类法后。诸业果起亦应无因。余种余因前
    已遮故。若诸业果无因而生。入无余依涅??
    界已。三界业果还复应生。烦恼亦应无因
    生故。又行缘识应不得成。转识受熏前已
    遮故。结生染识非行感故。应说名色行为
    缘故。时分悬隔无缘义故。此不成故后亦
    不成。诸清净法亦有三种。世出世道断果别
    故。若无此识持世出世清净道种。异类心
    后起彼净法皆应无因。所执余因前已破
    故。若二净道无因而生。入无余依涅??界
    已。彼二净道还复应生。所依亦应无因生
    故。又出世道初不应生。无法持彼法尔种
    故。有漏类别非彼因故。无因而生非释
    种故。初不生故后亦不生。是则应无三乘
    道果。若无此识持烦恼种。转依断果亦不得
    成。谓道起时现行烦恼及彼种子俱非有
    故。染净二心不俱起故。道相应心不持彼
    种。自性相违如涅??故。去来得等非实有
    故。余法持种理不成故。既无所断能断亦
    无。依谁由谁而立断果。若由道力后惑不
    生立断果者。则初道起应成无学。后诸烦
    恼皆已无因。永不生故。许有此识一切皆
    成。唯此能持染净种故。证此识有理趣无
    边。恐厌繁文略述纲要。别有此识教理显
    然。诸有智人应深信受。如是已说初能变
    相。第二能变其相云何。颂曰
     5次第二能变  是识名末那
      依彼转缘彼  思量为性相
     6四烦恼常俱  谓我痴我见
      并我慢我爱  及余触等俱
     7有覆无记摄  随所生所系
      阿罗汉灭定  出世道无有
    论曰。次初异熟能变识后应辩思量能变
    识相。是识圣教别名末那。恒审思量胜余
    识故。此名何异第六意识。此持业释如藏
    识名。识即意故。彼依主释。如眼识等。识异
    意故。然诸圣教恐此滥彼故于第七但立
    意名。又标意名为简心识。积集了别劣余
    识故。或欲显此与彼意识为近所依故
    但名意。依彼转者显此所依。彼谓即前初
    能变识。圣说此识依藏识故。有义此意以
    彼识种而为所依。非彼现识。此无间断不
    假现识为俱有依方得生故。有义此意以
    彼识种及彼现识俱为所依。虽无间断而
    有转易名转识故。必假现识为俱有依
    方得生故。转谓流转。显示此识恒依彼识
    取所缘故
    诸心心所皆有所依。然彼所依总有三种。一
    因缘依。谓自种子。诸有为法皆托此依。离
    自因缘必不生故。二增上缘依。谓内六处。
    诸心心所皆托此依。离俱有根必不转故。
    三等无间缘依。谓前灭意。诸心心所皆托此
    依。离开导根必不起故。唯心心所具三所
    依名有所依非所余法。初种子依有作是
    说。要种灭已现果方生。无种已生集论说故。
    种与芽等不俱有故。有义彼说为证不成。
    彼依引生后种说故。种生芽等非胜义
    故。种灭芽生非极成故。焰炷同时互为因
    故。然种自类因果不俱。种现相生决定俱有。
    故瑜伽说无常法与他性为因。亦与后念
    自性为因。是因缘义。自性言显种子自类
    前为后因。他性言显种与现行互为因义。
    摄大乘论亦作是说。藏识染法互为因缘。犹
    如束芦俱时而有。又说种子与果必俱。故种
    子依定非前后。设有处说种果前后应知
    皆是随转理门。如是八识及诸心所定各别
    有种子所依。次俱有依有作是说。眼等五识
    意识为依。此现起时必有彼故。无别眼等
    为俱有依。眼等五根即种子故。二十唯识伽
    他中言
     识从自种生  似境相而转
     为成内外处  佛说彼为十
    彼颂意说。世尊为成十二处故。说五识种
    为眼等根。五识相分为色等境。故眼等根即
    五识种。观所缘论亦作是说
     识上色功能  名五根应理
     功能与境色  无始互为因
    彼颂意言。异熟识上能生眼等色识种子名
    色功能。说为五根无别眼等。种与色识常
    互为因。能熏与种递为因故。第七八识无
    别此依。恒相续转自力胜故。第六意识别有
    此依。要托末那而得起故。有义彼说理教
    相违。若五色根即五识种。十八界种应成杂
    乱。然十八界各别有种。诸圣教中处处说
    故。又五识种各有能生相见分异。为执何
    等名眼等根。若见分种应识蕴摄。若相分
    种应外处摄。便违圣教眼等五根皆是色蕴
    内处所摄。又若五根即五识种。五根应是五
    识因缘。不应说为增上缘摄。又鼻舌根即
    二识种。则应鼻舌唯欲界系。或应二识通
    色界系。许便俱与圣教相违。眼耳身根即三
    识种。二界五地为难亦然。又五识种既通
    善恶。应五色根非唯无记。又五识种无执受
    摄。五根亦应非有执受。又五色根若五识
    种。应意识种即是末那。彼以五根为同法
    故。又瑜伽论说眼等识皆具三依。若五色根
    即五识种。依但应二。又诸圣教说眼等根皆
    通现种。执唯是种便与一切圣教相违。有
    避如前所说过难。朋附彼执复转救言。异
    熟识中能感五识。增上业种名五色根。非
    作因缘生五识种。妙符二颂善顺瑜伽。
    彼有虚言都无实义。应五色根非无记故。
    又彼应非唯有执受。唯色蕴摄。唯内处故。
    鼻舌唯应欲界系故。三根不应。五地系故。
    感意识业应末那故。眼等不应通现种
    故。又应眼等非色根故
    又若五识皆业所感。则应一向无记性摄。善
    等五识既非业感。应无眼等为俱有依。故
    彼所言非为善救。又诸圣教处处皆说。阿赖
    耶识变似色根及根依处器世间等。如何汝
    等拨无色根。许眼等识变似色等不许眼
    等藏识所变。如斯迷谬深违教理。然伽他
    说种子功能名五根者。为破离识实有
    色根。于识所变似眼根等。以有发生五
    识用故。假名种子及色功能。非谓色根即
    识业种。又缘五境明了意识。应以五识为
    俱有依。以彼必与五识俱故。若彼不依眼
    等识者。彼应不与五识为依。彼此相依势
    力等故。又第七识虽无间断。而见道等既
    有转易。应如六识有俱有依。不尔彼应
    非转识摄。便违圣教转识有七。故应许彼
    有俱有依。此即现行第八识摄。如瑜伽说。
    有藏识故得有末那。末那为依意识得转。
    彼论意言现行藏识为依止故。得有末那
    非由彼种。不尔应说有藏识故意识得
    转。由此彼说理教相违。是故应言。前五转
    识一一定有二俱有依。谓五色根同时意识。
    第六转识决定恒有一俱有依。谓第七识。若
    与五识俱时起者亦以五识为俱有依。第
    七转识决定唯有一俱有依。谓第八识。唯
    第八识恒无转变。自能立故无俱有依。有
    义此说犹未尽理。第八类余既同识性。如
    何不许有俱有依。第七八识既恒俱转。更
    互为依斯有何失。许现起识以种为依。识
    种亦应许依现识。能熏异熟为生长住依。
    识种离彼不生长住故
    又异熟识有色界中能执持身依色根转。
    如契经说。阿赖耶识业风所飘遍依诸根
    恒相续转。瑜伽亦说。眼等六识各别依故不
    能执受有色根身。若异熟识不遍依止有
    色诸根。应如六识非能执受。或所立因有
    不定失。是故藏识若现起者定有一依。谓第
    七识。在有色界亦依色根。若识种子定有
    一依。谓异熟识。初熏习位亦依能熏。余如
    前说。有义前说皆不应理。未了所依与依
    别故。依谓一切有生灭法。仗因托缘而得
    生住。诸所仗托皆说为依。如王与臣互
    相依等。若法决定有境为主令心心所取
    自所缘。乃是所依。即内六处。余非有境定
    为主故。此但如王非如臣等。故诸圣教
    唯心心所名有所依。非色等法无所缘
    故。但说心所心为所依。不说心所为心所
    依。彼非主故。然有处说依为所依或所依
    为依。皆随宜假说。由此五识俱有所依定
    有四种。谓五色根六七八识。随阙一种必
    不转故。同境分别染净根本所依别故。圣教
    唯说依五根者。以不共故又必同境。近相
    顺故。第六意识俱有所依唯有二种。谓七八
    识。随阙一种必不转故。虽五识俱取境明
    了。而不定有故非所依。圣教唯说依第七
    者。染净依故同转识摄。近相顺故。第七意识
    俱有所依但有一种。谓第八识。藏识若无定
    不转故。如伽他说
     阿赖耶为依  故有末那转
     依止心及意  余转识得生
    阿赖耶识俱有所依亦但一种。谓第七识。彼
    识若无定不转故。论说藏识恒与末那俱
    时转故。又说藏识恒依染污。此即末那。而
    说三位无末那者依有覆说。如言四位
    无阿赖耶。非无第八。此亦应尔。虽有色界
    亦依五根。而不定有非所依摄。识种不能
    现取自境。可有依义而无所依。心所所依
    随识应说。复各加自相应之心。若作是说
    妙符理教。后开导依。有义五识自他前后不
    相续故。必第六识所引生故。唯第六识为
    开导依。第六意识自相续故。亦由五识所引
    生故。以前六识为开导依。第七八识自相
    续故。不假他识所引生故。但以自类为
    开导依。有义前说未有究理。且前五识未
    自在位。遇非胜境可如所说。若自在位。如
    诸佛等于境自在。诸根互用任运决定不假
    寻求。彼五识身宁不相续。等流五识既为决
    定染净作意势力引生。专注所缘未能舍
    顷。如何不许多念相续。故瑜伽说决定心
    后方有染净。此后乃有等流眼识善不善
    转。而彼不由自分别力。乃至此意不趣余
    境。经尔所时眼意二识。或善或染相续而
    转。如眼识生乃至身识应知亦尔。彼意定
    显经尔所时眼意二识俱相续转。既眼识时
    非无意识。故非二识互相续生。若增盛境相
    续现前。逼夺身心不能暂舍时五识身理
    必相续。如热地狱戏忘天等。故瑜伽言若此
    六识为彼六识等无间缘。即施设此名为
    意根。若五识前后定唯有意识。彼论应言若
    此一识为彼六识等无间缘。或彼应言若此
    六识为彼一识等无间缘。既不如是故知
    五识有相续义。五识起时必有意识能引
    后念意识令起。何假五识为开导依。无心
    睡眠闷绝等位意识断已。后复起时藏识末
    那既恒相续。亦应与彼为开导依。若彼用
    前自类开导。五识自类何不许然。此既不
    然彼云何尔。平等性智相应末那。初起必由
    第六意识。亦应用彼为开导依。圆镜智俱
    第八净识。初必六七方便引生。又异熟心依
    染污意。或依悲愿相应善心。既尔必应许
    第八识亦以六七为开导依。由此彼言都
    未究理。应说五识前六识内随用何识
    为开导依。第六意识用前自类或第七八
    为开导依。第七末那用前自类或第六识
    为开导依。阿陀那识用前自类及第六七
    为开导依。皆不违理由前说故。有义此说
    亦不应理。开导依者谓有缘法为主能作
    等无间缘。此于后生心心所法。开避引导名
    开导依。此但属心非心所等。若此与彼无
    俱起义。说此于彼有开导力。一身八识既
    容俱起。如何异类为开导依。若许为依应
    不俱起。便同异部心不并生
    又一身中诸识俱起。多少不定若容互作等
    无间缘。色等应尔。便违圣说等无间缘唯心
    心所。然摄大乘说色亦容有等无间缘者。
    是纵夺言。谓假纵小乘色心前后有等无间
    缘夺因缘故。不尔等言应成无用。若谓等
    言非遮多少但表同类。便违汝执异类识
    作等无间缘。是故八识各唯自类为开导依
    深契教理。自类必无俱起义故。心所此依
    应随识说。虽心心所异类并生。而互相应。
    和合似一。定俱生灭。事业必同。一开导时余
    亦开导。故展转作等无间缘。诸识不然不
    应为例。然诸心所非开导依。于所引生
    无主义故。若心心所等无间缘各唯自类。第
    七八识初转依时。相应信等此缘便阙。则违
    圣说诸心心所皆四缘生。无心睡眠闷绝等
    位。意识虽断而后起时。彼开导依即前自类。
    间断五识应知亦然。无自类心于中为隔
    名无间故。彼先灭时已于今识为开导故。
    何烦异类为开导依。然圣教中说前六识互
    相引起。或第七八依六七生。皆依殊胜增
    上缘说。非等无间故不相违。瑜伽论说
    若此识无间诸识决定生。说此为彼等无间
    缘。又此六识为彼六识等无间缘。即施设
    此名意根者。言总意别亦不相违。故自类
    依深契教理。傍论已了应辩正论。此能变
    识虽具三所依。而依彼转言但显前二。为
    显此识依缘同故。又前二依有胜用故。或
    开导依易了知故
    如是已说此识所依。所缘云何。谓即缘彼。彼
    谓即前此所依识。圣说此识缘藏识故。有
    义此意缘彼识体及相应法。论说末那我
    我所执恒相应故。谓缘彼体及相应法。如
    次执为我及我所。然诸心所不离识故。如
    唯识言无违教失。有义彼说理不应然。曾
    无处言缘触等故。应言此意但缘彼识见
    及相分。如次执为我及我所。相见俱以
    识为体故。不违圣说。有义此说亦不应
    理。五色根境非识蕴故。应同五识亦缘
    外故。应如意识缘共境故。应生无色者
    不执我所故。厌色生彼不变色故。应说
    此意但缘藏识及彼种子。如次执为我及我
    所。以种即是彼识功能非实有物不违圣
    教。有义前说皆不应理。色等种子非识蕴
    故。论说种子是实有故。假应如无非因
    缘故。又此识俱萨迦耶见任运一类恒相续
    生。何容别执有我我所。无一心中有断常
    等二境别执俱转义故。亦不应说二执前
    后。此无始来一味转故。应知此意但缘藏
    识见分。非余。彼无始来一类相续似常一
    故。恒与诸法为所依故。此唯执彼为自内
    我。乘语势故说我所言。或此执彼是我之
    我。故于一见义说二言。若作是说善顺教
    理。多处唯言有我见故。我我所执不俱起
    故。未转依位唯缘藏识。既转依已亦缘真
    如及余诸法。平等性智证得十种平等性
    故。知诸有情胜解差别示现种种佛影像
    故。此中且说未转依时。故但说此缘彼藏
    识。悟迷通局理应尔故。无我我境遍不遍故。
    如何此识缘自所依。如有后识即缘前意。
    彼既极成此亦何咎。颂言思量为性相者。双
    显此识自性行相。意以思量为自性故。即
    复用彼为行相故。由斯兼释所立别名。
    能审思量名末那故。未转依位恒审思量
    所执我相。已转依位亦审思量无我相故
    此意相应有几心所。且与四种烦恼常俱。
    此中俱言显相应义。谓从无始至未转依
    此意任运恒缘藏识与四根本烦恼相应。
    其四者何。谓我痴我见并我慢我爱。是名四
    种。我痴者谓无明。愚于我相迷无我理故
    名我痴。我见者谓我执。于非我法妄计为
    我。故名我见。我慢者谓倨傲。恃所执我
    令心高举。故名我慢。我爱者谓我贪。于所
    执我深生耽着。故名我爱。并表慢爱有见
    慢俱。遮余部执无相应义。此四常起扰浊
    内心令外转识恒成杂染。有情由此生死
    轮回不能出离。故名烦恼。彼有十种此
    何唯四。有我见故余见不生。无一心中有
    二慧故。如何此识要有我见。二取邪见但分
    别生唯见所断。此俱烦恼唯是俱生修所断
    故。我所边见依我见生。此相应见不依彼
    起。恒内执有我故要有我见。由见审决疑
    无容起。爱着我故?不得生。故此识俱烦
    恼唯四。见慢爱三如何俱起。行相无违俱起
    何失
    瑜伽论说贪令心下慢令心举。宁不相违。
    分别俱生外境内境所陵所恃?细有殊故。
    彼此文义无乖返。此意心所唯有四耶。不
    尔。及余触等俱故。有义此意心所唯九。前四
    及余触等五法。即触作意受想与思。意与遍
    行定相应故。前说触等异熟识俱。恐谓同
    前亦是无覆。显此异彼故置余言及是义集。
    前四后五合与末那恒相应故。此意何故无
    余心所。谓欲希望未遂合事。此识任运缘遂
    合境。无所希望故无有欲。胜解印持曾未
    定境。此识无始恒缘定事。经所印持故
    无胜解。念唯记忆曾所习事。此识恒缘现
    所受境无所记忆。故无有念。定唯系心
    专注一境。此识任运刹那别缘。既不专一
    故无有定。慧即我见故不别说。善是净故
    非此识俱。随烦恼生必依烦恼前后分位差
    别建立。此识恒与四烦恼俱。前后一类分
    位无别。故此识俱无随烦恼。恶作追悔先
    所造业。此识任运恒缘现境。非悔先业故
    无恶作。睡眠必依身心重昧外众缘力有
    时暂起。此识无始一类内执不假外缘故彼
    非有。寻伺俱依外门而转。浅深推度?细
    发言。此识唯依内门而转。一类执我故非
    彼俱。有义彼释余义非理。颂别说此有覆
    摄故。又阙意俱随烦恼故。烦恼必与随烦
    恼俱。故此余言显随烦恼。此中有义五随烦
    恼。遍与一切染心相应。如集论说。?干虻?br> 举不信懈怠放逸于一切染污品中恒共相
    应。若离无堪任性等染污性成无是处故。
    烦恼起时心既染污。故染心位必有彼五。烦
    恼若起必由无堪任嚣动不信懈怠放逸故。
    掉举虽遍一切染心。而贪位增但说贪分。如
    眠与悔虽遍三性心。而痴位增但说为痴
    分。虽余处说有随烦恼或六或十遍诸染
    心。而彼俱依别义说遍。非彼实遍一切染
    心。谓依二十随烦恼中解通?细无记不善
    通障定慧相显说六。依二十二随烦恼中
    解通?细二性说十。故此彼说非互相违。
    然此意俱心所十五。谓前九法五随烦恼并别
    境慧。我见虽是别境慧摄。而五十一心所法
    中义有差别。故开为二。何缘此意无余心
    所。谓忿等十行相?动。此识审细故非彼俱。
    无惭无愧唯是不善。此无记故非彼相应。散
    乱令心驰流外境。此恒内执一类境生。不
    外驰流故彼非有。不正知者。谓起外门身
    语意行违越轨则。此唯内执故非彼俱。无
    余心所义如前说。有义应说六随烦恼遍
    与一切染心相应。瑜伽论说不信懈怠放
    逸忘念散乱恶慧一切染心皆相应故。忘念
    散乱恶慧若无。心必不能起诸烦恼。要缘
    曾受境界种类。发起忘念及邪简择。方起
    贪等诸烦恼故。烦恼起时心必流荡。皆由于
    境起散乱故。?干虻艟傩邢嗷ノァ7侵钊?br> 心皆能遍起。论说五法遍染心者。解通?
    细违唯善法。纯随烦恼通二性故。说十遍
    言义如前说。然此意俱心所十九。谓前九法
    六随烦恼。并念定慧及加?干颉4吮鹚的?br> 准前慧释。并有定者。专注一类所执我境
    曾不舍故。加?干蛘摺N酱耸毒阄廾饔戎?br> 心?干蚬省N薜艟僬叽讼辔ス省N抻嘈乃?br> 如上应知。有义复说十随烦恼遍与一切染
    心相应。瑜伽论说放逸.掉举.?干颍?恍牛??br> 怠.邪欲.邪胜解.邪念.散乱.不正知。此十一
    切染污心起。通一切处三界系故。若无邪
    欲邪胜解时。心必不能起诸烦恼。于所受
    境要乐合离。印持事相方起贪等诸烦恼
    故。诸疑理者于色等事必无犹豫。故疑相
    应亦有胜解。于所缘事亦犹豫者。非烦恼
    疑。如疑人杌。余处不说此二遍者。缘非
    爱事疑相应心邪欲胜解非?显故。余互
    有无义如前说。此意心所有二十四。谓前九
    法十随烦恼加别境五。准前理释。无余心
    所如上应知。有义前说皆未尽理。且疑他
    世为有为无。于彼有何欲胜解相。烦恼起位
    若无?干蛴Σ欢ㄓ形蘅叭涡浴5艟偃粑?br> 应无嚣动。便如善等非染污位。若染心中
    无散乱者。应非流荡非染污心。若无失
    念不正知者。如何能起烦恼现前。故染污
    心决定皆与八随烦恼相应而生。谓?干虻?br> 举不信懈怠放逸忘念散乱不正知。忘念不
    正知念慧为性者不遍染心。非诸染心皆
    缘曾受有简择故。若以无明为自性者。
    遍染心起由前说故。然此意俱心所十八。
    谓前九法八随烦恼并别境慧。无余心所及
    论三文。准前应释。若作是说不违理教

    成唯识论卷第四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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