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陆中国当代佛教网-藏经阁!

微博 微信
欢迎关注
中国当代佛教网公众号
客服

注册登录

网站导航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论藏 > 瑜伽部下 >
  • 成唯识论卷第2

    复如何知。诸有为相。异色心等有实自性。
    契经说故。如契经说。有三有为之有为相。
    乃至广说。此经不说异色心等有实自性。
    为证不成。非第六声便表异体。色心之体
    即色心故。非能相体定异所相。勿坚相等
    异地等故。若有为相异所相体。无为相体
    应异所相。又生等相若体俱有。应一切时齐
    兴作用。若相违故用不顿兴。体亦相违如
    何俱有。又住异灭用不应俱。能相所相体俱
    本有。用亦应然。无别性故。若谓彼用更待
    因缘。所待因缘应非本有。又执生等便为
    无用。所相恒有而生等合。应无为法亦有生
    等。彼此异因不可得故。又去来世非现非
    常。应似空花非实有性。生名为有。宁在
    未来。灭名为无应非现在。灭若非无生应
    非有。又灭违住宁执同时。住不违生何
    容异世。故彼所执进退非理。然有为法因
    缘力故。本无今有。暂有还无。表异无为假
    立四相。本无今有有位名生。生位暂停即说
    为住。住别前后复立异名。暂有还无无时
    名灭。前三有故同在现在。后一是无故在
    过去。如何无法与有为相。表此后无为相
    何失。生表有法先非有。灭表有法后是无。
    异表此法非凝然。住表此法暂有用。故此
    四相于有为法虽俱名表而表有异。此依
    刹那假立四相。一期分位亦得假立。初有
    名生。后无名灭。生已相似相续名住。即此
    相续转变名异。是故四相皆是假立。复如何
    知。异色心等有实诠表名句文身。契经说
    故。如契经说。佛得希有名句文身。此经不
    说异色心等有实名等。为证不成。若名
    句文异声实有。应如色等非实能诠。谓声
    能生名句文者。此声必有音韵屈曲。此足
    能诠何用名等。若谓声上音韵屈曲即名句
    文。异声实有。所见色上形量屈曲。应异色
    处别有实体。若谓声上音韵屈曲如?管
    声非能诠者。此应如彼声。不别生名等。
    又谁说彼定不能诠。声若能诠。风铃声等应
    有诠用。此应如彼不别生实名句文身。若
    唯语声能生名等。如何不许唯语能诠。何
    理定知能诠即语。宁知异语别有能诠。语不
    异能诠人天共了执能诠异语。天爱非余。
    然依语声分位差别而假建立名句文身。名
    诠自性句诠差别。文即是字为二所依。此
    三离声虽无别体。而假实异亦不即声。由
    此法词二无碍解境有差别。声与名等蕴处
    界摄亦各有异。且依此土说名句文依声
    假立。非谓一切。诸余佛土亦依光明妙香
    味等假立三故。有执随眠异心心所。是不
    相应行蕴所摄。彼亦非理。名贪等故。如现
    贪等。非不相应。执别有余不相应行。准前
    理趣皆应遮止
    诸无为法离色心等。决定实有理不可得。且
    定有法略有三种。一现所知法。如色心等。
    二现受用法。如瓶衣等。如是二法世共知
    有。不待因成。三有作用法。如眼耳等。由
    彼彼用证知是有。无为非世共知定有。又
    无作用如眼耳等。设许有用应是无常。故
    不可执无为定有。然诸无为所知性故。或
    色心等所显性故。如色心等。不应执为离
    色心等实无为性。又虚空等为一为多。若体
    是一遍一切处。虚空容受色等法故。随能
    合法体应成多。一所合处余不合故。不尔
    诸法应互相遍。若谓虚空不与法合。应非
    容受。如余无为。又色等中有虚空不。有应
    相杂。无应不遍。一部一品结法断时应得
    余部余品择灭。一法缘阙得不生时。应于
    一切得非择灭。执彼体一理应尔故。若体
    是多便有品类。应如色等。非实无为。虚空
    又应非遍容受。余部所执离心心所实有
    无为。准前应破。又诸无为。许无因果故。
    应如兔角。非异心等有。然契经说有虚
    空等诸无为法。略有二种。一依识变假施
    设有。谓曾闻说虚空等名。随分别有虚空
    等相。数习力故心等生时。似虚空等无为相
    现。此所现相前后相似无有变易假说为
    常。二依法性假施设有。谓空无我所显真
    如。有无俱非。心言路绝。与一切法非一异
    等。是法真理故名法性。离诸障碍故名虚
    空。由简择力灭诸杂染。究竟证会故名择
    灭。不由择力本性清净。或缘阙所显故
    名非择灭。苦乐受灭故名不动。想受不行
    名想受灭。此五皆依真如假立。真如亦是
    假施设名。遮拨为无故说为有。遮执为有
    故说为空。勿谓虚幻故说为实。理非妄
    倒故名真如。不同余宗离色心等有实常
    法名曰真如。故诸无为非定实有
    外道余乘所执诸法。异心心所非实有性。
    是所取故。如心心所。能取彼觉亦不缘彼。
    是能取故。如缘此觉。诸心心所依他起故。
    亦如幻事。非真实有。为遣妄执心心所外
    实有境故。说唯有识。若执唯识真实有者。
    如执外境亦是法执。然诸法执略有二种。
    一者俱生。二者分别。俱生法执无始时来。虚
    妄熏习内因力故。恒与身俱。不待邪教及
    邪分别。任运而转。故名俱生。此复二种。一常
    相续。在第七识缘第八识起自心相执为
    实法。二有间断。在第六识缘识所变蕴处
    界相。或总或别起自心相执为实法。此二
    法执细故难断。后十地中数数修习胜法空
    观方能除灭。分别法执亦由现在外缘力
    故非与身俱。要待邪教及邪分别。然后方
    起。故名分别。唯在第六意识中有。此亦二
    种。一缘邪教所说蕴处界相。起自心相分
    别计度执为实法。二缘邪教所说自性等
    相。起自心相。分别计度执为实法。此二法
    执?故易断。入初地时观一切法法空真
    如。即能除灭。如是所说一切法执自心外法
    或有或无。自心内法一切皆有。是故法执皆
    缘自心所现似法。执为实有。然似法相从
    缘生故。是如幻有。所执实法妄计度故。决
    定非有。故世尊说。慈氏当知。诸识所缘唯
    识所现。依他起性如幻事等。如是外道余
    乘所执。离识我法皆非实有。故心心所。决
    定不用外色等法。为所缘缘。缘用必依实
    有体故。现在彼聚心心所法。非此聚识亲所
    缘缘。如非所缘。他聚摄故。同聚心所亦非
    亲所缘。自体异故。如余非所取。由此应知。
    实无外境唯有内识似外境生。是故契经
    伽他中说
    如愚所分别外境实皆无。习气扰浊心。
    故似彼而转。有作是难。若无离识实我法
    者。假亦应无。谓假必依真事似事共法而
    立。如有真火有似火人有猛赤法乃可
    假说此人为火。假说牛等应知亦然。我法
    若无依何假说。无假说故。似亦不成。如何
    说心似外境转。彼难非理。离识我法前已
    破故。依类依实假说火等。俱不成故。依类
    假说理且不成。猛赤等德非类有故。若无
    共德而假说彼应亦于水等假说火等名。
    若谓猛等虽非类德而不相离故可假说。
    此亦不然。人类猛等现见亦有互相离故。
    类既无德又互相离。然有于人假说火等。
    故知假说不依类成。依实假说理亦不成。
    猛赤等德非共有故。谓猛赤等在火在人。
    其体各别。所依异故。无共假说有过同前。
    若谓人火德相似故可假说者。理亦不然。
    说火在人非在德故。由此假说不依实
    成。又假必依真事立者。亦不应理。真谓自
    相。假智及诠俱非境故。谓假智诠不得自
    相。唯于诸法共相而转。亦非离此有别方
    便施设自相为假所依。然假智诠必依声
    起。声不及处此便不转。能诠所诠俱非自
    相。故知假说不依真事。由此但依似事而
    转。似谓增益非实有相。声依增益似相而
    转。故不可说假必依真。是故彼难不应正
    理。然依识变对遣妄执真实我法说假似
    言。由此契经伽他中说
     为对遣愚夫  所执实我法
     故于识所变  假说我法名
    识所变相虽无量种。而能变识类别唯三。
    一谓异熟。即第八识多异熟性故。二谓思量。
    即第七识恒审思量故。三谓了境。即前六识
    了境相?故。及言显六合为一种。此三皆
    名能变识者。能变有二种。一因能变。谓第
    八识中等流异熟。二因习气。等流习气由七
    识中善恶无记熏令生长。异熟习气由六识
    中有漏善恶熏令生长。二果能变。谓前二种
    习气力故。有八识生现种种相。等流习气
    为因缘故。八识体相差别而生。名等流果
    果似因故。异熟习气为增上缘感第八识。
    酬引业力恒相续故立异熟名。感前六识
    酬满业者从异熟起名异熟生。不名异
    熟有间断故。即前异熟及异熟生名异熟
    果果异因故。此中且说我爱执藏持杂染
    种能变果识名为异熟。非谓一切。虽已略
    说能变三名。而未广辩能变三相。且初能
    变其相云何。颂曰
      初阿赖耶识  异熟一切种
     3不可知执受  处了常与触
      作意受想思  相应唯舍受
     4是无覆无记  触等亦如是
      恒转如瀑流  阿罗汉位舍
    论曰。初能变识大小乘教名阿赖耶。此识
    具有能藏所藏执藏义故。谓与杂染互为
    缘故。有情执为自内我故。此即显示初能
    变识所有自相。摄持因果为自相故。此识
    自相分位虽多。藏识过重是故偏说。此是
    能引诸界趣生善不善业。异熟果故说名
    异熟。离此命根众同分等恒时相续胜异熟
    果不可得故。此即显示初能变识所有果
    相。此识果相虽多位多种。异熟宽不共故
    偏说之。此能执持诸法种子令不失故名
    一切种。离此余法能遍执持诸法种子不
    可得故。此即显示初能变识所有因相。此
    识因相虽有多种持种不共是故偏说。初
    能变识体相虽多略说唯有如是三相
    一切种相应更分别。此中何法名为种子。谓
    本识中亲生自果功能差别。此与本识及所
    生果不一不异。体用因果理应尔故。虽非
    一异而是实有。假法如无非因缘故。此与
    诸法既非一异。应如瓶等是假非实。若尔
    真如应是假有。许则便无真胜义谛。然诸
    种子唯依世俗说为实有不同真如。种子
    虽依第八识体。而是此识相分非余。见分
    恒取此为境故。诸有漏种与异熟识。体无
    别故无记性摄。因果俱有善等性故亦名
    善等。诸无漏种非异熟识性所摄故。因果俱
    是善性摄故。唯名为善。若尔何故决择分说
    二十二根。一切皆有异熟种子。皆异熟生。虽
    名异熟而非无记。依异熟故名异熟种。
    异性相依如眼等识。或无漏种由熏习力转
    变成熟立异熟名。非无记性所摄异熟。此
    中有义一切种子皆本性有不从熏生。由
    熏习力但可增长。如契经说一切有情无始
    时来有种种界。如恶叉聚法尔而有。界即
    种子差别名故。又契经说无始时来界。一切
    法等依。界是因义。瑜伽亦说诸种子体无始
    时来性虽本有。而由染净新所熏发。诸
    有情类无始时来若般涅??法者一切种子皆
    悉具足。不般涅??法者便阙三种菩提种
    子。如是等文诚证非一。又诸有情既说本
    有五种性别故。应定有法尔种子不由
    熏生。又瑜伽说地狱成就三无漏根是种
    非现。又从无始展转传来法尔所得本性
    住性。由此等证无漏种子法尔本有不从
    熏生。有漏亦应法尔有种。由熏增长不别
    熏生。如是建立因果不乱。有义种子皆熏故
    生。所熏能熏俱无始有。故诸种子无始成就。
    种子既是习气异名。习气必由熏习而有。
    如麻香气花熏故生。如契经说诸有情心染
    净诸法所熏习故。无量种子之所积集。论说
    内种定有熏习。外种熏习或有或无。又名言
    等三种熏习总摄一切有漏法种。彼三既由
    熏习而有。故有漏种必藉熏生。无漏种生亦
    由熏习。说闻熏习闻净法界等流正法而熏
    起故。是出世心种子性故。有情本来种姓
    差别。不由无漏种子有无。但依有障无障
    建立。如瑜伽说于真如境若有毕竟二障
    种者立为不般涅??法性。若有毕竟所知
    障种非烦恼者一分立为声闻种性一分
    立为独觉种性。若无毕竟二障种者即立
    彼为如来种性。故知本来种性差别依障
    建立非无漏种。所说成就无漏种言。依当
    可生非已有体。有义种子各有二类。一者
    本有。谓无始来异熟识中法尔而有生蕴处
    界功能差别
    世尊依此说诸有情无始时来有种种界
    如恶叉聚法尔而有。余所引证广说如初。
    此即名为本性住种。二者始起。谓无始来
    数数现行熏习而有。世尊依此说有情心染
    净诸法所熏习故无量种子之所积集。诸
    论亦说染净种子由染净法熏习故生。此即
    名为习所成种。若唯本有转识不应与阿
    赖耶为因缘性。如契经说
     诸法于识藏  识于法亦尔
     更互为果性  亦常为因性
    此颂意言。阿赖耶识与诸转识。于一切时
    展转相生互为因果。摄大乘说。阿赖耶识
    与杂染法互为因缘。如炷与焰展转生烧。
    又如束芦互相依住。唯依此二建立因缘。
    所余因缘不可得故。若诸种子不由熏生。
    如何转识与阿赖耶有因缘义非熏令长
    可名因缘。勿善恶业与异熟果为因缘故。
    又诸圣教说有种子由熏习生。皆违彼义。
    故唯本有理教相违。若唯始起有为无漏无
    因缘故应不得生。有漏不应为无漏种。勿
    无漏种生有漏故。许应诸佛有漏复生。善
    等应为不善等种。分别论者虽作是说心
    性本净客尘烦恼所染污故名为杂染离
    烦恼时转成无漏故无漏法非无因生。而
    心性言彼说何义。若说空理空非心因常
    法定非诸法种子。以体前后无转变故。若
    即说心应同数论相虽转变而体常一。恶
    无记心又应是善。许则应与信等相应。不
    许便应非善心体。尚不名善况是无漏。有
    漏善心既称杂染如恶心等性非无漏。故
    不应与无漏为因。勿善恶等互为因故。若
    有漏心性是无漏应无漏心性是有漏。差别
    因缘不可得故。又异生心若是无漏。则异生
    位无漏现行。应名圣者。若异生心性虽无
    漏而相有染不名无漏。无斯过者则心种
    子亦非无漏。何故汝论说有异生唯得成
    就无漏种子。种子现行性相同故。然契经说
    心性净者说心空理所显真如。真如是心真
    实性故。或说心体非烦恼故名性本净。非
    有漏心性是无漏故名本净。由此应信。有
    诸有情无始时来有无漏种不由熏习法
    尔成就。后胜进位熏令增长。无漏法起以此
    为因。无漏起时复熏成种。有漏法种类此
    应知。诸圣教中虽说内种定有熏习。而
    不定说一切种子皆熏故生。宁全拨无本
    有种子。然本有种亦由熏习令其增盛方
    能得果故说内种定有熏习。其闻熏习非
    唯有漏。闻正法时亦熏本有无漏种子令
    渐增盛展转乃至生出世心故亦说此名
    闻熏习。闻熏习中有漏性者是修所断。感胜
    异熟。为出世法胜增上缘。无漏性者非所
    断摄与出世法正为因缘。此正因缘微隐
    难了。有寄?显胜增上缘方便说为出世心
    种。依障建立种姓别者意显无漏种子有
    无。谓若全无无漏种者彼二障种永不可
    害即立彼为非涅??法。若唯有二乘无漏
    种者彼所知障种永不可害。一分立为声
    闻种姓一分立为独觉种姓。若亦有佛
    无漏种者彼二障种俱可永害。即立彼为
    如来种姓。故由无漏种子有无障有可
    断不可断义。然无漏种微隐难知故约彼
    障显性差别。不尔彼障有何别因而有
    可害不可害者。若谓法尔有此障别无漏
    法种宁不许然。若本全无无漏法种则诸
    圣道永不得生。谁当能害二障种子而说
    依障立种姓别。既彼圣道必无生义说当
    可生亦定非理。然诸圣教处处说有本有
    种子皆违彼义。故唯始起理教相违。由此
    应知。诸法种子各有本有始起二类。然种子
    义略有六种。一刹那灭。谓体才生无间必灭
    有胜功力方成种子。此遮常法常无转变
    不可说有能生用故。二果俱有。谓与所生
    现行果法俱现和合方成种子。此遮前后及
    定相离现种异类互不相违。一身俱时有能
    生用。非如种子自类相生前后相违必不俱
    有。虽因与果有俱不俱。而现在时可有因
    用。未生已灭无自体故。依生现果立种子
    名不依引生自类名种。故但应说与果
    俱有。三恒随转。谓要长时一类相续至究竟
    位方成种子。此遮转识。转易间断与种子
    法不相应故。此显种子自类相生。四性决
    定。谓随因力生善恶等功能决定方成种
    子。此遮余部执异性因生异性果有因缘
    义。五待众缘。谓此要待自众缘合功能殊胜
    方成种子。此遮外道执自然因不待众缘
    恒顿生果。或遮余部缘恒非无。显所待缘
    非恒有性。故种于果非恒顿生。六引自果。
    谓于别别色心等果各各引生方成种子。此
    遮外道执唯一因生一切果。或遮余部执
    色心等互为因缘。唯本识中功能差别具斯
    六义成种非余。外谷麦等识所变故。假立
    种名非实种子。此种势力生近正果名曰
    生因引远残果令不顿绝即名引因内种
    必由熏习生长亲能生果是因缘性。外种
    熏习或有或无。为增上缘办所生果。必以
    内种为彼因缘。是共相种所生果故。依何
    等义立熏习名。所熏能熏各具四义令种
    生长。故名熏习。何等名为所熏四义。一坚
    住性。若法始终一类相续能持习气。乃是所
    熏。此遮转识及声风等性不坚住故非所
    熏。二无记性。若法平等无所违逆。能容习
    气乃是所熏。此遮善染势力强盛无所容
    纳故非所熏。由此如来第八净识。唯带
    旧种非新受熏。三可熏性。若法自在性
    非坚密能受习气乃是所熏。此遮心所及
    无为法依他坚密故非所熏。四与能熏共
    和合性。若与能熏同时同处不即不离。乃
    是所熏。此遮他身刹那前后无和合义故非
    所熏。唯异熟识具此四义可是所熏。非心
    所等。何等名为能熏四义。一有生灭。若法非
    常能有作用生长习气。乃是能熏。此遮无
    为前后不变无生长用故非能熏。二有胜
    用。若有生灭势力增盛能引习气。乃是能
    熏。此遮异熟心心所等势力羸劣故非能熏。
    三有增减。若有胜用可增可减摄植习
    气。乃是能熏。此遮佛果圆满善法无增无
    减故非能熏。彼若能熏便非圆满。前后佛
    果应有胜劣。四与所熏和合而转。若与所
    熏同时同处不即不离。乃是能熏。此遮他
    身刹那前后无和合义故非能熏。唯七转识
    及彼心所有胜势用。而增减者具此四义
    可是能熏。如是能熏与所熏识俱生俱灭
    熏习义成。令所熏中种子生长如熏苣[?`/胜]
    故名熏习。能熏识等从种生时。即能为因
    复熏成种。三法展转因果同时。如炷生焰
    焰生焦炷。亦如芦束更互相依。因果俱时
    理不倾动。能熏生种种起现行如俱有因
    得士用果。种子前后自类相生如同类因
    引等流果。此二于果是因缘性。除此余法
    皆非因缘。设名因缘应知假说是谓略说
    一切种相。此识行相所缘云何。谓不可知执
    受处了。了谓了别。即是行相。识以了别为
    行相故处谓处所。即器世间。是诸有情所依
    处故。执受有二。谓诸种子及有根身。诸种子
    者谓诸相名分别习气。有根身者谓诸色根
    及根依处。此二皆是识所执受。摄为自体
    同安危故。执受及处俱是所缘。阿赖耶识
    因缘力故自体生时。内变为种及有根身。外
    变为器。即以所变为自所缘。行相仗之
    而得起故。此中了者谓异熟识于自所缘
    有了别用。此了别用见分所摄。然有漏识自
    体生时。皆似所缘能缘相现。彼相应法应
    知亦尔。似所缘相说名相分。似能缘相说
    名见分。若心心所无所缘相。应不能缘自
    所缘境。或应一一能缘一切。自境如余余
    如自故。若心心所无能缘相应不能缘。如
    虚空等。或虚空等亦是能缘。故心心所必有
    二相。如契经说
     一切唯有觉  所觉义皆无
     能觉所觉分  各自然而转
    执有离识所缘境者。彼说外境是所缘。相
    分名行相。见分名事。是心心所自体相故。
    心与心所同所依缘行相相似。事虽数等
    而相各异。识受想等相各别故。达无离识
    所缘境者。则说相分是所缘。见分名行相。
    相见所依自体名事。即自证分。此若无者应
    不自忆心心所法。如不曾更境必不能
    忆故。心与心所同所依根。所缘相似。行相
    各别。了别领纳等作用各异故。事虽数等而
    相各异。识受等体有差别故。然心心所一一
    生时。以理推征各有三分。所量能量量果别
    故。相见必有所依体故。如集量论伽他中

     似境相所量  能取相自证
     即能量及果  此三体无别
    又心心所若细分别应有四分。三分如前。
    复有第四证自证分。此若无者谁证第三。心
    分既同应皆证故。又自证分应无有果。诸
    能量者必有果故。不应见分是第三果。见
    分或时非量摄故。由此见分不证第三。证
    自体者必现量故。此四分中前二是外后二
    是内。初唯所缘后三通二。谓第二分但缘
    第一。或量非量或现或比。第三能缘第二
    第四。证自证分唯缘第三。非第二者以无
    用故第三第四皆现量摄。故心心所四分合
    成。具所能缘无无穷过。非即非离唯识理
    成。是故契经伽他中说
     众生心二性  内外一切分
     所取能取缠  见种种差别
    此颂意说。众生心性二分合成。若内若外皆
    有所取能取缠缚。见有种种或量非量或现
    或比多分差别。此中见者是见分故。如是
    四分或摄为三。第四摄入自证分故。或摄
    为二。后三俱是能缘性故皆见分摄。此言
    见者是能缘义。或摄为一体无别故如入
    楞伽伽他中说
     由自心执着  心似外境转
     彼所见非有  是故说唯心
    如是处处说唯一心。此一心言亦摄心所。
    故识行相即是了别。了别即是识之见分。所
    言处者。谓异熟识由共相种成熟力故变
    似色等器世间相。即外大种及所造色。虽诸
    有情所变各别。而相相似处所无异。如众灯
    明各遍似一。谁异熟识变为此相。有义一
    切。所以者何。如契经说。一切有情业增上力
    共所起故。有义若尔诸佛菩萨应实变为此
    杂秽土。诸异生等应实变为他方此界诸净
    妙土。又诸圣者厌离有色生无色界必不
    下生变为此土复何所用。是故现居及当生
    者。彼异熟识变为此界。经依少分说一切
    言。诸业同者皆共变故。有义若尔器将坏时
    既无现居及当生者。谁异熟识变为此界
    又诸异生厌离有色生无色界现无色身。
    预变为土。此复何用。设有色身与异地器
    ?细悬隔不相依持。此变为彼亦何所益。
    然所变土本为色身依持受用故若于身可
    有持用便变为彼。由是设生他方自地。彼
    识亦得变为此土。故器世界将坏。初成。虽
    无有情而亦现有。此说一切共受用者。若
    别受用准此应知。鬼人天等所见异故诸种
    子者谓异熟识所持一切有漏法种。此识性
    摄故是所缘
    无漏法种虽依附此识。而非此性摄故非
    所缘。虽非所缘而不相离。如真如性不
    违唯识。有根身者。谓异熟识不共相种成
    熟力故变似色根及根依处。即内大种及所
    造色。有共相种成熟力故。于他身处亦变
    似彼。不尔应无受用他义。此中有义亦变
    似根。辩中边说似自他身五根现故。有
    义唯能变似依处。他根于己非所用故。似
    自他身五根现者。说自他识各自变义。故
    生他地或般涅??。彼余尸骸犹见相续。前来
    且说业力所变外器内身界地差别。若定等
    力所变器身。界地自他则不决定。所变身器
    多恒相续。变声光等多分暂时。随现缘力击
    发起故。略说此识所变境者。谓有漏种十
    有色处及堕法处所现实色。何故此识不能
    变似心心所等为所缘耶。有漏识变略有
    二种。一随因缘势力故变。二随分别势力
    故变。初必有用后但为境。异熟识变但随
    因缘。所变色等必有实用。若变心等便无
    实用。相分心等不能缘故。须彼实用别从
    此生。变无为等亦无实用。故异熟识不缘
    心等。至无漏位胜慧相应。虽无分别而澄
    净故。设无实用亦现彼影。不尔诸佛应非
    遍知。故有漏位此异熟识但缘器身及有漏
    种。在欲色界具三所缘。无色界中缘有漏
    种。厌离色故无业果色。有定果色于理无
    违。彼识亦缘此色为境。不可知者谓此行
    相极微细故难可了知。或此所缘内执受境
    亦微细故外器世间量难测故名不可知。云
    何是识取所缘境行相难知。如灭定中不
    离身识应信为有。然必应许灭定有识
    有情摄故如有心时。无想等位当知亦尔

    成唯识论卷第二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免责声明:本网站为佛教网站,非赢利性网站,内容多转载自网络,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网站所有文章、内容,转载,功德无量。(未经允许,禁止复制网站模板)

联系QQ:  站长信箱:zgddfj@163.com

[京ICP备16063509号-1]

得雅他 贝堪则 贝堪则 玛哈贝堪则 惹杂萨目 嘎喋 梭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