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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实论卷第5根不定品第五十四

    根不定品第五十四

    问曰。诸根为定。为不定耶。答曰。云何名
    定。云何名不定。问曰。以眼等根所知及因。
    是名为定。答曰。若尔根非定也。所以者何。
    诸根非是眼等所知及因。问曰。眼童子及
    舌身。可以眼见。耳鼻在内。故不可得见。
    答曰。死人亦有童子舌身。而实无根。问曰。
    童子二种。有是根非根。死人根童子灭非
    根者在。答曰。根童子无能见者。故非眼等
    所得。经中说。五根是色不可见有对。若是可
    见。则可分别此童子是根此童子非根。问
    曰。若经中说因四大成清净色名为五根。
    何故复说五根是色不可见有对耶。答曰。是
    故可疑业力不可思议。以业力故。四大变
    而为根。佛恐弟子谓此五根自从业生。故
    言是色。又外道说五根从我生。我即非色。
    又言。五根知大知小。故非决定。是人亦以
    无色为根。是故佛言诸根是色因色等成。
    或谓因色等成。应可见故说不可见亦
    非耳等根之所得。或谓。若尔便应无对。故
    说有对。对诸尘故。若色有形有对。是名
    ?色。但眼所见。又外道言。诸数量一异合
    离好丑作业总相别相及陀罗骠。虽非色法。
    亦是可见。故佛说言于此等中但色可见。
    非余法也。碍于手等。故名有对。问曰。
    若尔皆应受触。答曰。虽俱障碍。非一切处
    尽生。身识随生识。故分别诸根。复次诸根
    实非决定。所以者何。法若决定。如手取物。
    唯取一手。眼能见大小。故非定也。又若定
    物触则有作。如触火则烧触刀则割。眼远
    而能见。故非决定。又若法决定。则碍决定
    法。如手碍手。眼于水精云翳等中。亦不
    障碍。故非决定。又根若决定。应在身内。在
    身内故。虽与意合。亦应不见外尘。而实
    能见。故非决定。又法若决定。则可数名五
    根。而眼等各二并舌与身。是名为八故非
    决定。但处有定。根非定也。又左眼见。右眼
    亦识。不应异见异识。以根无左右根故。
    非是决定。又根尘合法。不可得故。无决定
    也。又得决定。色等法则不能觉得根。
    则觉故非决定。问曰。眼光能见大小亦能
    远去见色。无有障碍。犹如日光离身能见。
    是光因二眼定处。合为一光。而能见色。又
    眼是一。耳鼻在内。不可分别。是故汝说异
    见异识。此言则坏。又神知非根。根是所
    用。又汝言合法不可得者。是事已答。谓日
    光映等。耳等诸根。和合密故。亦不可得。如
    合木密际不可知。又因神故。觉非是诸根。
    又根由大成。大无觉故。根亦非觉。又瓶
    因微尘。如微尘无觉瓶亦无觉。又不知异
    尘。故知无觉。答曰。汝言光去故根是决定。
    汝以光为根。光非定故。根亦不定。又此光
    无先已破故。又汝言一眼。是事不然。一
    眼见异。二眼见异。若一眼坏。见则不明。
    是左右眼先已答。问曰。若一眼能生识者。
    则二眼应是一眼。何用第二眼为。答曰。
    以鼻隔故。不得为一。设无障隔。亦不为
    一。如手指等。汝言是神所用。是事先破。
    神不能用。日光映者。是亦先破。汝言和合
    密故不见。是亦不然。所以者何。法若决定。
    则无和合。体相异故。如合木虽密犹见
    其际。根尘和合不见如是。汝言以神故
    觉。当说无神。汝言诸大成根。是事不然。
    业力变大为根。则有差别。问曰。根是决定。
    所以者何。是四大所成。四大定故。根亦决
    定。又以眼等根是决定故。大等能为利益。
    又大变为根。大决定故。所变成法亦应决
    定。又当根有尘。当尘有根。若不决定。不
    应相当。应如意法。故知决定。又世间人。于
    童子等决定法中。说名诸根。又根知五种
    定法非如意等。故名决定。又根知现在。余
    皆比知。故名决定。又根知有缘意亦无缘。
    如知过去等。又根尘和合故。生根知法。应
    以决定根对决定尘。故知决定。答曰。汝言
    根由大成名决定者。虽俱由诸大。而有是
    根非根。如是或有决定。或不决定。汝言利
    益。利益于知非助根也。又言大变成根。
    变亦为知。非利益根。又四大清净名根。故
    非决定。汝言根尘。相当亦是意。定根非
    知。故其余皆是意力差别。又虽说六识。要
    以意识决了。如见四谛时现知诸法。正
    观法性。皆以意识。又如旋火轮及幻化焰
    干闼婆城。皆无而妄见。见色亦尔。是故眼
    等悉为邪缘。汝言根尘合故生知。若到故
    知。不到而知。皆先已答

    色入相品第五十五

    又言。青黄等色名为色入。如经中说。眼入
    灭色相离。是处应知。问曰。有说。业量亦是
    色入。所以者何。如经中说黑白长短?细诸
    色。答曰。形等是色之差别。何以知之。若离
    色则不生形量等心。若形等异色。离色亦
    应生心。而实不生。故知不异。问曰。先生
    色心。后生形心。所以者何。黑白方圆心不
    并生。答曰。长短等相。皆缘色故。意识中生。
    如先见色然后意识生。男女相业。亦以诸
    有为法念念灭故。无灭法不去。以去故名
    为业。问曰。去名身业。若无去则无身业。答
    曰。世俗名字故有身业。非第一义。问曰。
    若第一义中无身业者。第一义中。亦无罪
    福。无罪福故。亦无果报。答曰。法于异
    处起时。若益他恼他。故成罪福。不应难也

    声相品第五十六

    问曰。何故不说因声成大。答曰。声离色
    等。色等不相离。是故不说。又声不如色等
    常相续故。又亦不与色等俱生。又与色等
    生异。所以者何。色等相生。渐以根牙。次第
    而有。声不如是。又声从物得名。如说瓶
    声。不言瓶中声。又人或言见瓶。或言见
    瓶色。初不言闻瓶。但言闻瓶声。又众生昔
    殖静寂业故。若万物皆常有声。则无时暂
    静。是故声非成诸大因。问曰。物皆有声。何
    以知之。?拊蛏?ⅰV畲蟪O?蕖9室磺芯?br> 应有声。答曰。非万物相?蕖=允巧?颉K?br> 以者何。眼见二指相?蕖2荒苌??N试弧?br> 是中生声。微故不知。答曰不生。乃至微声
    亦不闻故。若言有声。则无现信。他人亦可
    言水中有香。细故不闻。火中有味。风中
    空中。皆有色等。而实无故。非一切相?蘧?br> 能生声。问曰。俗中常言声是空之求那。今
    何以知之。从四大生。答曰。今现见声从四
    大生。我等信现见故。又言锺声鼓声。故知
    是锺鼓声。又以四大异故。声有差别。如锺
    鼓声异。又击铜器。则声动俱有。捉则俱止。
    当知器动声亦如是。又将欲为声。必备四
    大质像。故知声从大生。又业因缘故。声有
    差别。如众生声或?或妙。不应以业缘故
    生空求那。是故非也。又因相故。因相者随
    法以何故有。即名为因。如是因大有声。
    无则无声。如有火则热。无火无热。当知
    从火有热。从大生声。亦复如是。如有虚
    空热。虚空犹在。而热或无。当知。空非热因。
    声亦如是。如有虚空有声。虚空犹在。而或
    无声。故知非因。又声是虚空求那。此无可
    信。现事中初不见声因。于空亦无比知。是
    中以何为比。又经书中。亦多相违。如是无
    一可信。故知不然

    香相品第五十七

    问曰。多摩罗跋等。众香合故。其香异本。为
    即此等香更生异香耶。答曰。因香和合。更
    生异香。如青黄色杂更生绿色。又以种种
    业因缘故。生种种香。问曰。优楼?业茏游?br> 香唯是地之求那。此事云何。答曰。无陀罗
    骠。是事已明。故知不然。又卫世师人谓。白
    ?铅锡金银铜等。皆是火物。而是中有香。故
    知非唯地有。问曰。白?等与地合故有香。
    答曰。此非客香。所以者何。先余物中。不闻
    此香。若曾闻者。可言是客。如先闻华中香。
    后衣中闻可名是客。是白?等香不如是。
    是故非因。又是白?等无无香时。不应言
    客。又我亦可说水等中无色等。但与地
    合故。色等可得。若汝言水等中自有色者。
    我亦说白?等中自有香。又若物中有不
    相离法。即此物有。是故香随不相离处。即
    此物香。又水等中若有香。以微故不知有
    何咎。如说月中有火。火决定热。又汝说温
    室中火灭余热中有微色。亦说汤中有微
    冷相。水香亦尔。是中无决定因。言水中无
    香。又汝诸陀罗骠。无决定相。所以者何。汝
    自誓言地中有香。而金刚颇梨等烧变异。
    故皆是地物。而皆无香。又汝言水相定冷。
    乳等相亦定冷。而酥等有香故。说名地物。
    又言。火决定热。以白?等为火物。而中无
    定热。又月等实冷。而汝说为火物。以此等
    故。诸陀罗骠。无决定相。是故香唯地有。此
    事不然。汝以白?等为火物。是亦不然。所
    以者何。无决定热故。优楼?业茏铀祷鹁?br> 定热。而白?等无热。问曰。白?等物热在
    果中。不在触中。答曰。酥果冷。故应是水
    物。而汝以定有香故。名为地物是故说果。
    不名用因。又诃梨勒。果时定热。应是火
    物。而实有香。有五味。故不名火物。以说
    果非因故。白?等非是火物。又火相轻。白
    ?等重。火色白。而白?等色异。又白?等
    与火。无有同相。可得知是火物。又白?
    等与火相违。所以者何。热则消故。若是火
    物。得火应增。而实不增。故非火物。汝等
    不善思。故谓香唯是地物。是香皆在四众中

    味相品第五十八

    味名甜酢咸辛苦淡等。此六味皆随物差别。
    不以四大偏多故有。如说地水多故甜。是
    事不然。甜味有无量差别。当知物生自有
    别异。问曰。药师说但有六味。此事云何。答
    曰。不限于六。所以者何。或二味合。或三或
    四。如是无量。不以甜酢合故名甜酢味。甜
    酢和合。更生异味。如是无量。又随世俗
    故差别诸味。如人以为甘即名为甘。又诸
    味熟时。各各相因。甘味熟时。或甘或变。余味
    亦尔。故知诸法有如是力

    触相品第五十九

    触名坚软轻重强弱冷热涩滑强濯猗乐疲
    极不疲极若病若差身利身钝?鲋孛悦频?br> 瞢疼痹?股爰⒖时ヂ?壤植皇壤帚碌取N?br> 曰。有说。触有三种。冷热不冷不热。是事云
    何。答曰。于坚等中生知。若离坚等。无冷
    热知。问曰。优楼?宜怠5卮ナ遣焕洳蝗取?br> 风触亦尔。水触冷。火触热。是事云何。答曰。
    先已说无有决定。谓酥等定冷。?等无热。
    又先说三触。若是风客。则风无别触。故无
    定相。又汤中冷相不可得。故水非定冷相。
    问曰。汤中有微冷相。火胜故不知。何以知
    之。若火势尽还更冷故。答曰。白?等酥等坚
    物。与火合故则流。若坚相不失。而有流相。
    则坚相即为流相。若失坚相而有流相。是
    则冷触灭已。更生冷触。如地触是不冷不
    热。与火合时。触若不失则不名熟变。若
    失此触。更生异触。如是则冷触失已。更
    生冷触。若尔水诸求那。亦应熟变。汝言反
    覆有过。又相违法生。故诸相无常。如火合
    故草等相灭。若谓热触覆冷触者。他人亦
    可言乳相不灭。但酪相覆。故不可得。若汝
    谓不见乳还为乳。然则无有熟变。所以
    者何。无始生死中。何物不为火之所烧。亦
    见土中有黑泥可得。当知亦从熟变而还。
    故知熟变非常不还。如是则冷触失。还生
    冷触。或有与火合。故黑色灭。还生黑色。赤
    色灭。还生赤色。如是冷触灭已。离火还生。
    斯有何咎。又卫世师人说。但地有熟变相。
    水等中无。而药师说。若饮沸汤。则得异果。
    若汤中色等不失。安有异果。故知水等亦
    有熟变。如火烧物失本相故。更有异相
    故。知物有异相。水亦如是。又是诸相相违。
    故无常。如水能灭火火能消水。火力无物
    不消。况与水合。而冷触不灭。是故卫世师
    经说水决定冷。是事不然

    苦谛聚识论中立无数品第六十

    心意识体一而异名。若法能缘。是名为心。问
    曰。若尔则受想行等诸心数法。亦名为心。
    俱能缘故。答曰。受想行等。皆心差别名。如
    道品中。一念五名。念处念根念力念觉正念
    精进等亦如是。又一无漏慧。而有苦习智等
    种种别名。又一定法。亦名为禅解脱除入。
    如是心一但随时故。得差别名。故知但是
    一心。所以者何。如经中说是人欲漏心得
    解脱。有漏无明漏心得解脱。若别有心数。
    应说心数得解脱。又经中说。佛若知众
    生欢喜心柔软心调和心堪任得解脱。然后
    为说四真谛法。是中不说心数。又经中说。
    心垢故众生垢。心净故众生净。又说。若比
    丘入四禅中。得清净不动心。然后如实知
    苦圣谛集灭道谛。又十二因缘中。说行缘
    识。又说六种为人。又说轻躁易转无过于
    心。又经中说使诣城主语其事实。语已还
    去主名为心。又说内有识身外有名色。是
    名为二。又但说有识身不说有心数。又
    说三事合故名触。若有心数。不名为三。而
    实说三。故知但心无别心数

    立有数品第六十一

    问曰。心异心数法异。所以者何。心心数法共
    相应故。若无心数则无相应。而实有相应。
    故知有心数法。汝意若谓心与余心相应。
    是事不然。所以者何。经中说心独行远逝寝
    藏无形。是中但遮同性。虽与心数共行。犹
    名为独行。如说比丘独处虽有虫兽。以
    无类故亦名独处。故知心不与余心相应。
    而实有相应。故知有数。又心七界一入一阴
    所摄。心数法一界一入三阴所摄。又心是依
    处。数法依止。如经中说是心数法皆依心
    行。又若无心数则无五阴。是则不可。又此
    二生异。从二生心。从三生数。如经中说。
    因眼缘色。生眼识。三事和合名触。触因
    缘生受。又说。名色集故识集。触集故受集。
    又心数法与所依相应。同共一缘。在一世
    中。心不如是。以是差别。故知心异心数法
    异。又四依中说。依智不依识。智若是识。
    云何言依。故知智非识也。又佛自说心数
    法名谓从心生。依止心故名为心数。又
    佛不说此义。唯独有心。而无心数。他人亦
    可言但有数而无心。汝若以名字破数。
    我亦以名字破心。又所作异故。诸法相异。
    如水能浸渍火能焚烧。如是受等所作异故
    知有异相。又诸经中说。心中生觉故知心数
    异心。不应心中自生心故。又如说心垢故
    众生垢。心净故众生净。若但是心。则垢净无
    因。是人不以无明故垢慧明故净。应自垢
    自净。此则不可。是故有心数法

    非无数品第六十二

    汝虽言能缘法名心。心差别名数。如道
    品中说。是事不然。所以者何。经中说。心相
    异。心数相异。能识是识相。觉苦乐是受相。
    别知是想相。起作是行相。故知心异心数亦
    异。汝言心得解脱。是亦不然。余经中说。离
    无明故。慧得解脱。不但说心得解脱。又
    以心胜故但说心。又世间人皆多识。心数法
    不尔。故佛偏说。又佛经中有不尽语。此言
    是也。又如经说。汝等比丘。能断一法。我保
    汝等得阿那含道。所谓贪欲。而实不偏断。
    是事亦然。欢喜心等。皆以此答。汝言内外
    二法。是亦不然。说外有名色。即说心数。
    以外入摄故名为外。又是中佛说三事。内
    有识身。即说识与根。外有名色。即是说尘。
    汝言说有识身。是亦不然。此经中说外一
    切相即是心数。汝言三事和合名触。是事
    不然。触与受等心数作因。是故独说

    非有数品第六十三

    答曰。汝言以相应故有心数法。是事不然。
    所以者何。诸法独行。后当广说。故无相应。
    是心独行。亦以此答。非遮同性。是遮数法。
    汝言摄异故有心数。是作经者。自立名字。
    佛经中不说相摄。是故非也。汝言依处者。
    如汝意识依心。不以依故便名为数。如是
    心依于心。不得名异。汝言无五阴者。是
    事不然。我以心差别故。有名为受。有名为
    想等。汝以心数别为三阴。我亦以心别为
    三阴。汝言生异。是事不然。若心与数法
    共生。何故言二生心三生心数。若但说心。
    则有此理。所以者何。是人先说识时。后说
    相等。汝言相应缘世故知有异。是先已
    破。无相应故。汝言依智非依识者。我说
    心有二种。一名为智。一名为识。故依智
    心。不依识也。汝言佛说依心生法名心
    数者。心所生法。名曰心数。心依心生。故
    名心数。汝言佛亦不说无心数者。我亦
    不言无心数法。但说心差别故名为心数。
    又若有道理。不可说名说。如其无道理。
    虽说非说。是故不可以说为因。又我等当
    说心心数法名字义。以集起故名心。受等
    亦能集起后有。相同于心。故名为心。又心
    与心数。俱从心生。故名为心数。若人但说
    有心数法。是人应说数法名义。而实不可
    说。是故非因。汝言作异及心生觉。皆以此
    答。所以者何。我以心差别故。所作业异
    亦心中生心。名心生觉。汝言垢净无因。
    是事不然。虽无数法。而有垢净。又无异
    相故。无心数法。所以者何。汝以心相应故。
    名为心数。相应法无。后当广说。故不从心
    别有数法

    明无数品第六十四

    汝言相异故有心数。是事不然。所以者何。
    若识若觉。是诸相等无有差别。若心识色。
    即名为觉。亦名想等。如世间言汝识是人
    即名为知。从受苦乐。亦即是知。当知识即
    受想。若此等法。有定异相。今应当说。实不
    可说。故无异相。汝言慧得解脱。是事不
    然。无因缘故。随心有染亦有无明。是心
    聚中染及无明。尽与相应。若言无明垢慧
    染垢心者。则无因缘。如是离无明故。慧
    得解脱。离染垢故。心得解脱。亦无因缘。
    又是名不了义经。如经中说离三漏故心
    得解脱。故知亦从无明心得解脱。若说从
    染心得解脱。是说遮断。言从无明慧得
    解脱。是毕竟断。若从染故。心得解脱。从无
    明故。慧得解脱。若从恚等。得何物解脱。
    是事应答。当知离心无得解脱。故但有
    心。汝言以心胜故但说心者。心有何胜
    义。而慧等法无。汝言人多识心故但说心
    者。世间人亦多识苦乐。应说受等。汝言有
    余诸经者。何故不但说心数。而但说心。
    汝言但断一法。是语有缘。佛随众生烦恼
    偏多若常覆心者。说是一法断此法故。
    余亦自断。是故非因。汝言说名相故即说
    心数。汝自忆想分别。是经不说此义。汝若
    自生忆想分别。何不言以名相说心缘。
    可有此理。汝言触与受等心数作因。是言
    多过。俱相应法。而言触是受等因。非受等
    是触因。有此等咎。故知但心无别心数

    无相应品第六十五

    无相应法。所以者何。无心数法故心与谁
    相应。又受等诸相不得同时。又因果不俱。
    识是想等法因。此法不应一时俱有。故无相
    应。又佛说。甚深因缘法中是事生。故是事得
    生。又如谷子牙茎枝叶花实等现见因果相
    次。故有识等。亦应次第而生。若汝意谓如
    贪等烦恼与色共因应俱生者。是事不然。
    色无了知。不能缘故。心心数法。有缘有
    了。是故一时不应俱有。无多了故。又以
    一身。名一众生。以一了故。若一念中。多心
    数法。则有多了。有多了故。应是多人。此事
    不可。故一念中。无受等法。又何故六识不
    一时生。问曰。诸识皆待次第缘生。故不一
    时。答曰。以何障故。一次第缘不得次第生
    六识耶。当知先因后果次第生故。又经中
    说。眼见色不取相。取相即是想业。若佛
    听识业而遮想业。当知或有识而无想。若
    人取相。是见已取。非是见时。故知识等次
    第而生。又经中说。眼见色已随喜思惟。是中
    亦先说识业。后说受等。又经中说。见是见
    等。故知非一切心尽有受等。又以五识相
    是事可明。所以者何。若人于眼识中。不能
    取怨亲相及平等相。是则无想。亦无忧喜。
    无分别故。或有人说。是中亦无贪等烦恼。
    故知无思能求后有。故名为思。此后当说。
    故知五识亦无思也。又汝等五识不能分别。
    此中云何当有觉观。思惟分别。先?后细故
    名觉观。又若五识中有觉观者。如说欲我
    知汝。本皆由思觉生。是则觉时无欲。识时
    云何有觉。或有人言。五识中有想无觉。是
    觉因想生。云何想时有觉。是故应受五识
    无想无觉无观。所以者何。五识中无男女
    分别。亦无受等分别。是中何所分别。又汝
    等说五识次第必生意识。以五识无分别
    故。若五识中有分别者。何用次第生意识
    耶。又觉观不应一心中生。以?细相违故。
    譬如振铃初声为觉余声曰观。彼喻亦然。
    若五识中。有觉观者。应说其业。实不可
    说。当知心心数法次第而生。又痴慧相违。
    不应俱有。云何一念中。亦知亦不知。又一
    心中不容有疑。所以者何。若杌若人。不
    得一心中行。以心业无此力故。又人言心
    数法中忆行过去世缘。现在心云何当有。又
    若念此人是我知识。曾利益我。念已生喜。
    是事云何。在一心中。又欲不欲。云何在
    一心中。如经中说。若诸比丘乐欲我法。法
    则增长。若不乐欲。法则损减。云何当在一
    心中。又若一心中有心数法。法则错乱。所以
    者何。于一心中。有知不知疑不疑信不信精
    进懈怠。如是等过。又一切心数应尽在一
    心中。以何障故。苦乐贪恚等。不在一心中。
    若汝谓苦乐等相违故不在一心中者。知
    不知等亦相违故。不应在一心中。故无相
    应。又七菩提分经中。佛次第说诸心数法。
    若比丘行四念处。尔时修习念菩提分。心在
    念中。简择诸法。简择诸法故生精进。精进
    力故能集善法。心生净喜。心生喜故得猗。
    得猗故心摄。心摄则得定。得定故能舍
    贪忧。舍贪忧故知心数次第而生。又八道
    分经中。亦次第说。若得正见。则从正见生
    正思惟乃至正定。又次第经中。佛语阿难。持
    戒之人。不应愿欲心无忧悔。持戒人心法
    无忧悔。无忧悔者。不应愿欲。心得欢悦。
    心无忧悔。法应欢悦。欢悦则心喜。心喜则
    得身猗。身猗则受乐。受乐则心摄。心摄则
    得实智。得实智则厌离。厌离则解脱。故知
    心法次第而生。又八大人觉中。亦次第说。若
    比丘行少欲则知足。知足则远离。远离则
    精进。精进则正忆念。正忆念则心摄。心摄则
    得慧。得慧则戏论灭。又七净中。亦次第说。
    戒净为心净。心净为见净。见净为度疑净。
    度疑净为道非道知见净。道非道知见净为
    行知见净。行知见净为行断知见净。又因缘
    经中。亦次第说。因眼缘色。生痴分浊念。是
    中痴即无明。痴者所求为爱。爱者所作名
    业。如是等。又大因经中。亦次第说。爱首九
    法。因爱生求。因求故得。因得故??计。因
    ??计故生染。因染故贪着。因贪着故取。
    因取故生悭心。因悭心故守护。因守护故
    便有鞭杖诤讼诸苦恼等。又须陀洹法中。亦
    次第说。若亲近善人。得闻正法。闻正法
    故能生正念。正念因缘。能修行道。又经中
    说。因眼缘色眼识生。三事和合故名触。若
    说心心数法一时生者。则无三事和合。若
    说一一生则有三事和合。以是等缘故无相应

    有相应品第六十六

    问曰。有相应法。所以者何。若人见受是神。
    识心依之。以相应故。想阴等亦如是。若无
    相应。何由有此。又人经中说。因眼缘色生
    眼识。三事和合生触。共生受想行等。于是
    法中。有种种名。所谓众生天人男女大小。如
    是等名。皆因诸阴。若说心心数法次第生
    者。则因二阴。有人不应因五阴。所以者何。
    不可因去来阴得名为人。汝言现在无
    五阴者。云何说因五阴名人天等。而此中
    说因诸阴。非但二也。故因五阴有众生
    名。又经中说有相应语。谓有根智相应
    信。又经中说。触即与受想思俱生。又说五
    枝初禅。亦说受等是识住处。若识无相应。
    云何识住受等法中。是住名依止住。所以
    者何。不说识是识住处故。又经中说。是心
    与法。皆从心生。依止于心。又说众生心长
    夜为贪恚等之所染污。若无相应。云何能
    染。又心心数法性羸劣故。相依能缘。喻如束
    竹相依而立。又经中说。心掉动时。不宜三
    觉。谓择法精进喜。更增动故。宜三觉。意谓
    猗定舍。止发动故。若心懈没。则不宜
    三觉。谓猗定舍增退没。故宜三觉。意择
    法精进喜。能发起故。念能俱调。又论师言。
    一时修习助菩提法。不得相离。故知有相应

    非相应品第六十七

    汝言见受是神。是事不然。凡夫痴惑。妄生
    此见。不能分别此是受此识依止。是人若
    能如是分别。亦能入空。是人见心相续不
    别。但着语言。故如此说。是痴惑语不可信
    也。汝言因诸阴故名为人者。是因五阴相
    续名人。故说诸阴。如世间言乐人苦人不
    苦不乐人。不可一时有此三受。诸阴亦然。
    汝言有根智相应信。经中亦说余事相应。如
    说二比丘于一事中相应。又说怨相应苦
    爱别离苦。汝法中色无相应。而此以世俗
    故亦名相应。智信亦尔。信能信无常等。慧
    随了知。共成一事。故名相应。汝言从触即
    有受等俱生。是事不然。世间有事虽小相
    远亦名为俱。如言与弟子俱行。亦如
    顶生王生心即到天上。是事亦然。凡夫识
    造缘时。四法必次第生识。次生想。想次生
    受。受次生思。思及忧喜等。从此生贪恚
    痴。故说即生。汝言五枝初禅。是禅地中有
    此五枝。非是一时。如欲界三受。所以者何。
    以先说法后说地。故又觉观。不得相应。
    先已答。汝言识处者。此经中说识缘处。不
    说依处。何以知之。即此经中说识缘色喜
    润故住。汝虽言若识缘识住。则应有五识
    处。是事不然。所以者何。是识时少。识识事
    已心生想等。是中起爱。起爱因缘。说名识
    处。是故不说识是识处。又七识处中亦说
    识是识处。又应思此经。勿但随语。如说
    信能度河。是言不尽。而实以慧得度。是
    亦应尔。汝言心数依心。是事不然。先心
    识事后生想等故。又经中说。受等依心。非
    如彩画依壁。是名心数依心。汝言心数相
    依如束竹者。与经相违。若俱相应。何故心
    数依心。而心不依数。若汝谓心先生大故
    数法依止。则成我义。以心生时无数法故。
    汝言烦恼染心故知相应。此无道理。若心
    先净贪等来污。是即净法可污。则害法相。亦
    如先说心性本净客尘来污。彼应答此。若
    心本性净。贪等何为。如言心垢故众生垢。
    心净故众生净。然则众生亦应相应。若众生
    不可相应。贪等亦不相应。以心相续行中
    生垢等心污诸相续。故说染心。如说从
    染心得解脱。是心相续中。若净心生。名得
    解脱。是事亦然。如云雾等虽不与日月相
    应亦能为翳。贪等亦然。虽不与心相应。亦
    能染污。又烟云雾等能蔽日月。故名为翳。
    贪等亦尔。能障净心。故名为污。问曰。云雾
    日月。在一时中。烦恼与心不如是。故此喻
    非也。答曰。障碍同故。是事已成。故无咎也。
    是烦恼能污心相续。故名为染。汝言数从
    心生依止心者。是事先答。汝言心心数法
    性羸劣者。以念念灭故名羸劣。非相助故
    能行于缘。若相助者应得暂住。而实不见。
    有相助力。何用相应。汝言觉意相宜。是说
    随时应修三觉非一念中。如舍利弗言。我
    于七觉。自在能入。若心掉动。尔时应修猗
    等三觉。又佛亦说觉法次第。汝言一时修
    菩提分。是事不然。若一时修三十七品。则
    应一时并修二信及五念等。若汝意谓随
    得处修即是离修。又随他所得如二禅等。
    故名不离。又一时三十七品。则无道理。所
    以者何。一念不得修多法

    多心品第六十八

    问曰。已知无别心数。亦无相应。今此心为
    一为多。有人谓。心是一。随生故多。答曰。多
    心。所以者何。识名为心。而色识异。香等识
    亦异。是故多心。又眼识生异。谓待光明虚空
    等缘。耳识不尔。三识尘到故生。意识从多
    缘生。故知不一。又若识知尘常如是相。云
    何更知异尘。若多心生则能得知。如邪正
    知异。若定若疑若善不善无记知异。善中亦
    有禅定解脱及四无量神通等异。不善亦有
    贪欲?恚愚痴等异。无记亦有去来等异。
    有识能起身业口业。有起威仪。若合若离。
    因次第缘增上。各差别故。诸心亦异。又净不
    净等诸受差别故心亦异。又所作差别故心
    有异。又净不净心性各异。若心性净。则不
    为垢。如日光本净终不可污。若性不净不
    可令净。如毳性黑不可令白。而施等中。
    实有净心。杀等法中实有不净心。故应不
    一。又随苦乐。等受差别。故心亦不一。如
    说比丘用识。识何等事。谓识苦乐不苦不
    乐。又若心是一。一识应能取一切尘。说多
    心者。随根生识。是故不能取一切尘。若
    心是一。以何障故。不取一切。故知多心。又
    可取法异故。能取亦异。如人或自知心。云
    何自体自知。如眼不自见刀不自割指不
    自触。故心不一。又猿喻经说。譬如猿猴舍
    一枝攀一枝。心亦如是。异生异灭。又若心
    是一。说六识众。此言则坏。又经中说。身或
    住十载。而心念念生灭。又说当观住心无
    常。此心相续故住。念念不停。又如一业不
    可再取。识亦如是。不重在缘。又如草火
    不移到薪。如是眼识不到耳中。故知多心

    一心品第六十九

    问曰。心是一。所以者何。如经中说是心长夜
    为贪等所污。若心异者。不名常污。又璎珞
    经说。若心常修信戒施闻慧。死则上生。又禅
    经中说。得初禅者。心调柔故。能从初禅到
    第二禅。又心品中说。是心常动。如鱼失水。
    是故汝等当坏魔军。故知心一。动此到彼。
    又杂藏中比丘言。五门窟中。猕猴动发。猕
    猴且住。勿谓如本。故知一心。于五根门身
    窟中动。今即是本。故言勿谓如本。又言。是
    心遍行。如日光照。智者能制。如钩制象。故
    知心一。走诸缘中。又无我故。应心起业。
    以心是一能起诸业。还自受报。心死心生心
    缚心解。本所更用。心能忆念。故知心一。又
    以心是一。故能修集。若念念灭。则无集力。
    又佛法无我。以心一故名众生相。若心多
    者非众生相。又左见右识。不应异见异识。
    故知心一。自见自识

    非多心品第七十

    汝虽言色等识异。是事不然。所以者何。若
    心是一。为种种业。取色声等。如一人在
    五向室中处处取尘。即是心于眼中住。待
    明等缘。而能见色。如即此人于余处待伴。
    即是心所知差别。如即此人先是知者后还
    无知。如是邪知还为正知。如即此人先是
    净者后还不净。如是疑知即是定知。如即
    此人先是疑者还为定者。是不善心即还为
    善。亦为无记。如即此人或念善或念不善
    或念无记。即是心能作来去威仪差别。如
    即此人为去来业等种种威仪。如是净心。
    即为不净。不净即为净。如即此人先是清
    净后还不净。即是心与乐相应。后还与苦相
    应。如即此人本为乐人还为苦人。故说心
    一用为多业。汝言一识不取六尘故非一
    心。是事不然。我以根差别故识有差别。若
    识住眼中。但能取色不取余尘。余亦如是。
    汝言取可取异。是事不然。心法能知自体。
    如灯自照亦照余物。如算数人亦能自算亦
    算他人。如是心一能知自体。亦能知他。汝
    说猿喻。是事不然。如一猿猴舍一枝复
    取一枝。心亦如是。舍一缘复取一缘。其余
    所说。能自起业。自受报中皆已总答。所以
    者何。若心异者。则应异作异受异死异生。如
    是等过。故知一心

    非一心品第七十一

    答曰。汝言心一贪等长污。是事不然。于相
    续心中见是一相。如言夕风即是晨风。今
    河即是本河。朝灯即是昨灯。如齿名再生。
    而先齿实不再生。以相似者生故名再生。
    如是心异。以相续故。谓是一心。汝言忆
    念者。人或自念本心。若本心来今何所念。
    又云何当以此心即念此心。无有一智能
    知自体。故非一心。汝言修集。若心常一。何
    所修益。若有多心。则下中上次第相续生。
    故有修集。汝言心为一相。若心是一。即
    为是常。常即真我。所以者何。以今作后作
    常一不变故名为我。又不能知心差别相
    故。则以为一。如注水相续。心谓为一。如
    眼病者见众发为一。若于此事能分别者。
    则知其异。又深智者能知心异。所以者何。
    诸梵王等于中迷闷。作如是言。是身无常
    心识是常。若梵王等犹尚迷惑。岂况余人。
    而不着常故。应善思众缘生法。常倒则
    灭。汝言左见右识是智力故。异见异识。如
    此人作书余人能识。又如余人所为圣人能
    知。亦未来事未生。未有圣智能知。又过去
    事无忆念。故知未来未有智力能知。此事后当广说

    明多心品第七十二

    汝言心一用为多业。是事不然。所以者何。
    正以了为心。而色了与声了异。心何得一。
    又如捉瓶手业不即此业更捉余物。如是
    随以何心取色不即此心闻声。又此眼识。
    以眼为依以色为缘。是二无常念念生灭。
    眼识何得不念念灭。譬如无树影亦随无。
    如是眼色念念灭故。所依生识亦念念灭。
    念念灭法无有去力。又先意品中已种种答
    故意不去。汝虽言识住眼中待明能见。
    如即是人能见闻等。是事不然。所以者何。
    今此论中求法实义。人是假名不应为喻。
    又应求人相。我说诸阴为人。亦说疑识等
    众。异定识众。不以疑识等众即为定识众
    如是一切。汝言根差别故识有差别。是事
    不然。根是生识因缘。若识是一。根何所为。
    汝以灯算为喻。是喻不然。如为不照然
    灯而灯体非不照故不自照。以灯破?。眼
    识得生。眼识生已亦能见灯及瓶等物。又算
    数人。能知自色亦知他色。故名相知。汝
    言业等。业等难中已答。故无斯咎。又若心
    常一则无业无报。所以者何。正以心及所
    依为业。若心是一。何有业报。缚解等亦如
    是。又汝言异作异受。是亦不然。诸阴相续
    非一非异。堕二边故。又世俗名字说诸业
    等非真实义故。于阴相续中。说此彼等名
    字无咎故知多心

    识暂住品第七十三

    问曰。已明多心。今诸心为念念灭。为少时
    住。有人言。心少时住。所以者何。了色等故。
    若念念灭不应能了。故非不住。又若念念
    灭。则色等法终不可知。所以者何。如电
    光暂住尚不可了。况念念灭而能了耶。今
    实有了。故知诸识非念念灭。又眼识依眼
    缘色。是二不异。识亦不异。又心能具取青
    等诸色。故知非念念灭。若汝意谓以相续
    故能决了者。是亦不然。若一一心不能决
    了。虽复相续亦不能了。如一盲人不能
    见色。多亦不能。若汝复谓如一一缕不能
    制象。多集则能。如是一心不能决了相续
    则能者。是亦不然。一一缕中各有少力。和
    合则能。心一念中无少了力。是故相续亦不
    应能而实有了故。知非念念灭。又若心念
    念灭者。去来等业皆应无用。以少时住故。
    能令有用。是故知心非念念灭。虽复无常要有暂住

    识无住品第七十四

    答曰。汝言心有了故非念念灭。是事不然。
    诸相在心力能决了不以住故。若不尔者。
    于声业中不应决了。所以者何。现见此事
    念念灭故。而实决了。故知不以住故能了。
    又以了为心。若了青非即了黄。是故设
    使暂住了青不能了黄。又了青时异了非
    青时异。一法不应二时。法与时俱时与法
    俱。又取有二种。一者决了。二不决了。若识
    不念念灭。一切所取尽应决了。我以随识
    多相续生是取则了。若少相续是则不了。
    又识取尘或迟或疾心则不定。汝言依缘不
    异是义已成。色念念灭故依缘亦异。汝言
    能具取者。识能遍取身分故名具取。是故
    无有一识而能遍取。所以者何。未具足取
    心已随灭。何得有心能一切取。汝言作业
    无用。是事不然。如灯虽念念灭亦有照
    用。诸业与风虽念念灭亦能动物。是识亦
    然。又如灯等虽念念灭。亦可得取。识亦如
    是。虽念念灭亦能得取。复次诸心意识皆
    念念灭。所以者何。青等诸色集在现前。
    能速生灭。故知不住。又人或生心。自谓一
    时能取诸缘。故识不住。若识暂住则人不
    应生此惑心。所以者何。如种根相续有暂
    住故。人于其中不生惑心。谓牙茎等一时
    而有。故知识念念灭。又人见瓶即生瓶忆。
    以次见生忆故念念灭。又若诸识不念念
    灭则可一智即邪即正如见是人是取即
    取非人。如是疑取即是定取。是则不可。故
    知念念灭。又取分别等诸因缘。故知念念灭。
    又声业相续念念灭相。于中生知。故知心念念灭

    识俱生品第七十五

    问曰。已明心念念灭。今诸识为一时生为
    次第生。有论师言。识一时生。所以者何。有人
    一时能取诸尘。如人见瓶亦闻乐声。鼻嗅
    花香口含香味。扇风触身思惟雅音曲。故
    知一时能取诸尘。又若一识能于身中遍
    知苦乐。然则以一眼识亦应能取诸树。是
    事不可。云何一识悉知根茎枝叶花实。故知
    多识一时俱生遍取诸触。又种种色中一时
    生知。而青知非即黄知。故知一时俱生多
    识。又诸身分中能速生知。取一分时即能
    遍取。又佛法中无有有分。不可一识遍取
    诸分。故知一时能生多识。遍取诸分

    识不俱生品第七十六

    答曰。汝言诸识一时俱生。是事不然。所以
    者何。识待念生。如经中说。若眼入不坏色
    入在知境。若无能生识念眼识不生。故
    知诸识以待念故不一时生又一切生法皆
    属业因。以心一一生故。地狱等报不一时
    受若多心俱生便应俱受而实不可。故知诸
    识不一时生。又识能速取缘如旋火轮。以
    转疾故不见其际。诸识亦尔。住时促故不
    可分别。又诸识若一时生。一切生法皆可
    一念一时俱生。有何障碍。然则一切法生不
    须为功。不造业功亦应解脱。是事不可。
    故知诸识不一时生。又身为心使。若诸心俱
    生身则散坏。以去来等心以一时生故。而
    身实不坏。故知诸心不一时生。又眼见外
    物种根牙等。及迦罗罗脔胞等色。少壮老形
    次第而有。心亦应尔。又经中说。若受乐
    时二受则灭。所谓苦受不苦不乐受。如是
    等。若识俱生则应一时俱受三受。而实不
    然。故知诸识不一时生。又一身中一心生故
    名为一人。若识俱生则一身多人。而实不
    然。是故一身识不并生。又若识并生。则应
    一时知一切法。所以者何。眼中无量百千识
    生。乃至意中皆亦如是。如是则应知一切
    法。而实不然。故知诸识不一时生。问曰。诸
    识何故要次第生。答曰。一次第缘故识一一
    生。问曰。何故正有一次第缘。答曰。法应如
    是。如汝一神一意。我亦如是。一意一次第
    缘。如牙属种应次第生牙不生茎等。如是
    随法属心。应次心生不生余法。又识相
    定尔。一一起灭次第相属。如火相热。是故诸
    识要次第生

    成实论卷第五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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