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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随相论一卷

    论中解十六谛
    十六谛总问。为物有十六。为名有十六耶。答
    ??防夷反)颇(判何反)沙(翻为广解)师解。为物有十六故。立
    十六名。实有其体故称物。经优波提舍(翻为离欲
    修善说)师解。名有十六。物唯有七苦谛有四。谓
    无常苦空无我。集灭道三谛各一。合为七。佛
    本说优波提舍经。以解诸义。佛灭后阿难迦
    旃延等。还诵出先时所闻。以解经中义。如诸
    弟子造论解经。故名为经优波提舍。?称派?br> 复从优波提舍中出。略优波提舍。既是传出
    故。不言经?称派场=裣纫狼笆褪粼倒省3莆?br> 常有为法。无力不能自起。藉缘方起。如婴孩
    小儿不能自起。藉他扶持方复得起。所言缘
    者。即是贪爱及业。必须具此二法。五阴方得
    生。业能生果。虽复能生。若无贪爱爱着应生
    处者。果亦不起。由如地水等能生谷牙。若
    无人功以谷子安置地中。牙终不得生。未起
    贪爱及业时。果则是无起。贪爱及业因缘和
    合。果方得生。生则是有。业力若尽果则谢灭。
    还复成无。即是先后。先后无系属于缘故。言
    属缘故名无常。逼恼性故名苦。逼恼有两种。
    一违逆逼恼。二随顺逼恼。若于佛弟子。是违
    逆逼恼。佛弟子于生死中恒生怖畏。经中譬
    云。譬如烧利剑火光耀眼。人执之在侧欲以
    相害。于念念中恒生大怖畏。佛弟子怖畏生
    死亦如此。此下是违逆义。而生老病死等。恒
    相逼恼故苦。若于凡夫是随顺逼恼。凡夫爱
    着生死。即是随顺义。如兄弟二人。兄甚爱
    弟弟恒恼兄。兄虽受恼犹自爱之。凡夫爱着
    生死。虽复受苦犹爱着之。故以逼恼性为苦。
    对治我所见故名空。凡夫执一切法言是我所。
    今明一切悉非我所。为对治此见故名为空
    对治我见故名无。我凡夫。执五阴等以为我。
    今明一切法悉无有我。为对治此见故说无
    我(此四是苦谛)。次释集谛四名。种子法道理故名
    因能生果是种子法。具四义。是其道理。四义
    者。一种子破则不能生。如取种子磨之令破。
    虽具诸缘不复能生牙。贪爱等烦恼。亦是生
    果之种子。若为道所破。虽具余缘不复能生
    果。二陈宿故。虽具诸缘亦不能生牙。以种子
    经时节久故。贪爱等生果。亦复如此。声闻六
    十大劫修行。独觉百大劫修行。佛三阿僧只
    劫修行。三乘人在未发心之前。于一阐提位
    中起贪爱等烦恼。烦恼生业。业所感果。犹未
    受之。从修行已去多历时节。功德智慧既转
    深广。映蔽先因力用衰弱。虽具余缘不能生
    果。大有经说。九十八惑生一烦恼。一烦恼生
    九十八惑。如因贪具生九十八惑。皆能生贪。
    三失时故。虽具余缘则不生牙。如春种则生
    冬则不生。因失时亦不能生果。如鸯掘魔
    罗。因无明断二千命。死必应入地狱。而现身
    得成阿罗汉。先所作恶以时差故。虽具余缘
    不复得生果。四因缘不具。虽不破不陈宿不
    失时。亦不生牙。如地水人功等因缘不具故
    不能生牙。因生果亦尔。虽未被破未经久时
    及失时。而因缘不具则不能生果。若众生作
    业能牵生果。须具三事。一亲近善知识。二有
    信向心。三作功力恶业。须三事对此求之。若
    无三事。因缘不具则不能得果故。丑陋经云。
    若众生愿生人中而作业。因缘不具故。乃于
    畜生等中受果。若作恶业应于畜生等中受
    生。因缘不具。乃于人中受果。如阿罗汉。虽具
    有诸业。以断烦恼尽业。无烦恼为伴故。则
    不能牵生。又如中灭阿那含。用业已尽。而
    贪爱未尽。不得受色界生。生在中阴中。又如
    得初果。竟起修道所灭烦恼。烦恼生业。虽具
    业烦恼。由断见道所破烦恼故。不复得用新
    业受生。世间种子法。必须具四种道理方得
    生牙。贪爱及业为种子法亦尔。必须具四种
    道理方能生果。生果故名因。问业及烦恼。何
    者正为种子。答烦恼为正。烦恼生业。业不
    能生烦恼。烦恼是本故。又有业无烦恼。必不
    能牵生。有烦恼无业。由得中阴生
    二显现故名集起。显现有两义。一贪爱与业
    相应。令果得生。未生时果。未现生时则显现。
    二贪爱能显于境界。境界实是鄙恶。而贪爱
    转心。谓境界为好。即显现境界令好。如一女
    人。三识往观之。凡夫见之谓为可爱之境。
    虎狼观之谓是可食之物。圣人观之谓为骨
    藏。谓为骨藏。此是称境而知。谓为可爱可
    食。并由贪爱显现此境故尔。由贪爱显现。
    应生处境。于中起染着故。业得生果。若无
    此二显现。果则不得生。明此两种显现。为
    释集起义。外道谓一切法唯有一因生。言自
    在天。一因生一切物。今为破此见。明众缘集
    聚方能生果。虽复众缘集聚。若不能令果起。
    亦非因义。集聚而令果起方得是因。二种显
    现亦明集聚义。亦明令果起义。故以显现释
    集起。如窑师埏埴绳水等。众缘聚集共生一
    瓶。能拔出果令成就故名缘。因直感果令起。
    缘则能令果生。使一期报得具足成就。次释
    灭谛四名。五阴尽不生故名灭。此据果报为
    语。现在五阴尽。未来五阴不生故名为灭。今
    取灭名目无为体耳。灭谛自以无为为体。不
    取五阴灭。不生为体。五阴灭不生有三世。灭
    谛体是无为。非三世法。五阴灭不生。有三世
    者。如舍利弗目?b连等五阴。是过去灭不生。
    凡夫五阴则于未来方灭不生。若现在圣人
    五阴。则是现在灭不生。无为法中无五阴。五
    阴不于此中生故。用尽不生义以目无为。又
    五阴若尽灭不生时。方证得此无为故。以尽
    不生义。目无为故。名无为为灭。能灭三火故
    名寂静。三火有两种。一欲?痴为三火。此
    三有三义故名火。一能烧众生一切善根。二
    此三烦恼能使心热。即有烧心义。三能然三
    界故名火。此三烦恼遍三界中。从六尘六根
    六识生。此烦恼根尘识皆是有流。由此三烦
    恼故。不得安乐。三烦恼如火能然。根尘识如
    薪是所燃。问上界无?。今那得言有?耶。答
    凡夫生上界者。具有见谛烦恼。在上界非无
    之。但不得起故言无。今言有者就理为语。二
    以三苦为三火。此三苦能烧众生。令不得安
    乐。若欲界则具三苦。色界则具坏行二苦。无
    色界唯有行苦。三苦即是三灾。苦苦是火灾。
    坏苦是水灾。行苦是风灾。有此二种。三火则
    喧动。以灭此二种三火故名寂静。无三抂故
    名妙。三抂者。谓生老死为三苦。此三苦平等
    遍三界中故。偏说此三苦为三抂。三界皆有
    生故有生苦。若欲界则有头白面皱之老。六
    天及色界乃无此老相貌。亦有改异义。如采
    画始时则分明可爱。久则采色歇薄。上界色
    身亦有此义。即名此为老。无色界心亦有老。
    果报将尽之时。心用改异。昔时定心坚固。将
    终定心劣弱。恒欲退堕。故三界皆有老苦。三
    界皆有终尽故。皆有死苦。所以名此为抂者。
    凡夫之性恒求安乐。所以修世俗善望得乐
    报。而此三横灾。使其受苦故。名三苦为三抂。
    无为之中无此三抂。故名为妙。问上界生时
    自不苦。何故名为苦耶。答未必生苦。受故名
    苦。生是苦本故名为苦。无为不生所以无苦。
    生死有生所以有苦。故名生为苦。如地狱是
    处所之名。处实非苦。但处能生苦故。名地狱
    为苦。问生苦三苦中是何苦。耶答若是苦受
    生是苦。苦若乐受生是坏苦。舍受生是行苦。
    欲界生具有三苦。色界生具二苦。谓坏苦行
    苦。无色界唯是行苦。老苦亦具三苦。若转乐
    为苦。则是苦苦。若转苦为乐。转乐为乐。则是
    坏苦。转乐为舍。则是行苦。约三界类。此死苦
    亦具三苦。类前可解耳。问经中说有几苦耶。
    答说有无量苦。此间所说八苦。以外分别。复
    有诸苦。但止说七苦耳。旧八苦中不说病苦。
    说七苦竟。言等等余诸苦。所以不说病苦者。
    病苦唯在欲界人中。近不遍欲界天中。故不
    说之。天中所以无病苦者。病从内外缘生。外
    谓寒热不平等饮食不调适故。致病苦。内者
    或行多令四大弱。或坐多令四大弱。四大弱
    故成病。上界外无寒热不平等饮食不调适
    之缘。内四大既强。无有行坐过差之缘故。不
    得有病苦。曲解亦有病义。六天作欲事。或三
    日不食。乃至七日。不至七日则死。未死之
    前四大弱。亦得名病苦。问余四苦云何。答五
    阴若通三界。求不得爱别离怨憎会。此三苦
    上二界定无。以名自住果报。无有杂住一处
    故。无此三苦。欲界六天则具有之。下品诸天
    愿乐上品不得故生苦。即求不得苦。与阿修
    罗鬪战。即怨憎会苦。鬪战不如。为阿修罗所
    缚所破。即爱别离苦。解脱一切失故名永离。
    一切失者。是因缘果报。因是烦恼缘是业。所
    受五阴是果报。此三是过失法。究竟解脱此
    三。非暂时解脱。故名永离。问烦恼何故称因
    业为缘。答烦恼是种子。正能牵生故名因。若
    无烦恼虽复有业。则不能牵生。若无业有烦
    恼。犹得生中阴。若烦恼尽业虽得庄严果。终
    由烦恼生业故得果。次释道谛四名。于中行
    故名道。凡有两释。一云尽无生智是能行。戒
    定慧是所行。从苦法智讫道比智。十二心皆
    断烦恼。是尽智。第十三心。是无生智。戒有
    有流本是有流。由两智行之故。成无流定。
    亦如此智有三种。谓闻思修。修慧亦有有流
    无流。亦由两智行之。故成无流。尽智行之
    者。苦流智现前。具八分圣道。戒定本是有
    流。今为尽智行之。故成无流。尽智有二种。
    一是正见。二是正思惟。同观无常而有?细。
    正见细见思惟?。而此二互得相生。若以正
    见为尽智。亦得言使正见成无流。终是比尽
    智令智慧成无流。如此明义。则一时中为尽
    智所行故。令戒定慧成无流。以异性故得同
    时。乃至阿罗汉悉如此。若还以正见望正见。
    正思惟望正思惟者。则不得同时。必以前正
    见使后正见成无流。正思惟亦尔。一时中不
    得并有。一性两法故。若如此明义。则异时
    明智慧。为尽智所行乃至阿罗汉悉如此。为
    无生智所行。乃至阿罗汉悉如此。为无生智
    行故。戒定慧成无流者。见谛有后十心。后十
    心属果。若须陀洹人。作十二心观者。则是无
    生智。使同时戒定慧及异时慧成无流。问苦
    法见即是无生智。何不说之耶。答苦法见若
    形待苦法智。亦得名其作无生智。若望苦类
    智者。其复为苦类智。作本断上界烦恼。复属
    尽智。既不定。是无生智故。悉属尽智。唯第
    十三心定故。可说为无生智。第二解言。戒定
    慧为无流心所行成无流故名道。则以无流
    心为能行。戒定慧为所行。尽无生智是助心
    法故。前解异后释。言于中者。于戒定慧中与
    理相应故。名如者。若通论则与四相应理相
    应故名如。若别论与不断不常中道理相应
    故名如。如是得理之智。若以邪思惟不如破
    之。不能使其成不如故名如
    正见所作故名正行。若声闻人闻正师说正
    教。从正声名生正闻。正闻生正修。作如此次
    第习学。名为所作。若是独觉及佛。则从正思
    生正修。无有从正声名生正闻义。以此两乘
    根利。自能思惟得悟。问独觉及佛。根本悉经
    闻法故。得生思惟修慧。何故无正闻生正思
    耶。答宿世非不经闻。今论即事。非是忆昔所
    闻乎。时师作此说。依此说依此而生思慧。
    直端然思惟自得悟理。声闻则必依师语思
    惟之。永过度故名出离。有两解。一解言。
    由邪思惟故生烦恼。烦恼生业业生果报。此
    等皆是不正思惟故。若生无流智慧。智慧生
    戒定等。皆悉是正。正与不正相反。正即过度
    不正。非暂时过度。及是永过度。又一解。烦恼
    是倒。智慧是不倒。倒与不倒相反。不倒永过
    度倒。前解则广。后解则略。故有异用。前家又
    一解十六名言。非永法性故名无常。若无为
    法本来是有。永无有生永无住灭。有为法暂
    生暂住暂灭。此法性尔故名无常。从无明生
    故。苦者不解世间事故。苦近不解世间事。已
    自是苦。况不解真实甚深理邪。弥是大苦
    无明根本。是苦由无明故。受生死报故。生死
    无处不苦。中间人所离故名空。六根是中间。
    佛自以聚落譬六根。今言中间如聚落之中
    间。我人不在此中间故。言人所离。以为我人
    所离故名为空。不自在故名无我者。自在有
    两义。一不依他故名自在。若不由他生住灭
    则是自在。二者随意所作故名自在。若欲令
    火冷火辄冷。欲令水不湿水即不湿者。此则
    是自在。一切有为法依他故。有生住灭。又不
    得如意。若有神通能转变者。终须依定等修
    学方有此用。既不免依故无自在。既无自在
    故无有我。来道理故名因。今次第举譬释之。
    以种子为譬。如有种子不藉余缘自有生树
    之力。树犹未生而种子既有。能生力能令牙
    等后时来。现在业分为四分。初分者。当作善
    恶业时。不藉余缘。便自有能感果力。果至命
    终犹在未来。业既有能感果力。能令果后时
    来。现在有能令来之道理故。言来道理名因。
    出道理故。名集起者。种子本能生树。树牙茎
    枝叶等。本在未来。今以种子内土中。藉地水
    等外缘方得出牙。牙才起现在种子即灭。业
    亦如此。本能感果。果在未来。现在报既尽。先
    受中阴生。中阴生才起业。初分即谢。业有能
    出中阴之道理。必须因缘聚集。中阴果方生
    故。言出道理。故名集起。行度故名生处者。
    牙先出现在。从牙生茎。从茎初讫至未生华。
    以来名为行度。行者渐渐增长。度牙位茎才
    生牙。便谢业亦如此。先受中阴牙。舍中阴牙。
    受正生从柯罗逻初。至第七分之终。名为行
    度。渐渐增长故名行过。中阴位故名度柯罗
    逻。才生业第二分便谢。柯罗逻等次第生故
    名生。此生从业生故名业。为处故。言行度故。
    名生处业。第三分自用强。若无业用。虽有
    余缘生果。终不得起
    所依道理故名缘。茎先渐长犹未生华。从生
    华以去至结子。子又生未来树。皆名所依
    道理。华果等皆依此位种子。而得生华。才生
    种子。第三分便谢。业亦如此。从柯罗逻初。至
    第七分。未能作生死因及解脱。至六根具足
    第二刹那已去。能造生死解脱。因此位是业
    第四分。此第四分初以去。若苦乐若恶若善。
    皆依业第四分。业第四分。是依道理故名为
    缘。业第四分才生。业第三分便谢。业第四分。
    自用亦强。果既已生。藉余缘义则弱。正由
    业用故果得具足。若业第二分感中阴生。因
    缘俱弱。以贪爱为因。业为缘。二事俱弱。不可
    以种子全为譬。止少分为譬耳。当作业时具
    能感此四位。果逐时节有异。有此四种。约此
    位故。分业为四分。问一业那忽俱感此果耶。
    答就一刹那明一业。亦得义分为三分。前分
    后分弱。中分明强。弱感中阴。强感生果。若
    无流业则初强后弱。问业生果与种子若为
    异耶。答此义不同。若依萨婆多等部。明有为
    法皆刹那。刹那灭者。一种子。且据十刹那为
    语。若当分论相生者。第一刹那能生第二刹
    那。第二刹那能生第三恒邻。次明相生。第一
    生而即灭。不至第二。岂能生第三耶。若就
    向分因。约相续为语者。第一刹那同分因。
    即能生第二刹那。以去乃至华实同分因摄。
    此业果在未来。第一刹那灭。第二刹那。同分
    即摄。第三刹那以去果在未来。后去次第类
    此。若无第一刹那种子为本。则不得有第二
    第三刹那。次第相续故。初一刹那种子。以得
    说其能生。后诸果言同分因者。种子四大即
    四分。同能生一果故有此名。不如业有同随
    得摄其因果。若正量部。色不念念灭。有暂住
    义。种子未生牙时。只是一种子耳。若当分论
    生果。正生牙果。若约相续。亦有生茎叶等义。
    后去类皆如此。业则不尔。业虽自灭。有无失
    法在。摄其果令不失。今且据戒善为语。戒有
    根本。根本有前方便及正方便。前方便有三
    事。一大众和合许为受戒。二正乞戒。三时节。
    时节者。要期尽形寿息一切恶。正方便者。师
    为其说。一白三羯磨。至第三羯磨竟。即得护
    身口善。此善即是戒。以要期心等缘摄之。以
    此为根本。尽形寿不灭。从此后相续恒流。若
    中间作罪。戒则不复流。若忏悔竟则还复流。
    言流者。从根本流出一刹那戒善。所流出者。
    亦生即灭。不从此刹那戒生第二刹那戒。还
    从根本流出第二刹那戒。如此后生者。能从
    根本流出。若是萨婆多义。有同随得系之戒
    善。生虽谢同随得系。其住在过去。系果在未
    来。若正量部戒善。生此善业。与无失法俱生。
    其不说有业能业。体生即谢灭。无失法不灭
    摄业果令不失。无失法非念念灭法。是待时
    灭法。其有暂住义。待果生时其体方谢。若是
    定戒。皆有随根本相续流义。布施物则随物
    在善恒流。若无流善不能得果。无有无失法
    与善俱生。无有出在余心无流善恒流义。问
    业与无失法俱生。同是有为法。业体何故灭。
    无失法不灭耶。答善是心相应法。故生而即
    灭。无失法非心相应法。故不念念灭。萨婆多
    义同。随得亦念念灭。但非心相应法。种类自
    相续不断。问布施善恒流定云何。答身口是
    业体。以相貌为身业。以语言为口业。运手
    捉物。或取物或擎物与前人。此即是相貌。即
    以此相貌为身业。发言呼取某物施某人。此
    语言即是口业。发起身口业缘有三种。一三
    善根。二从三善根生正思惟。三从正思惟生
    作意。谓作施意。若总论用。此三缘发身口业。
    近论正是作意。发身口业。言布施者。以三缘
    发身口业故名布施善。菩萨默念而雨宝。意
    业亦是施业。田有三种。一福德田。如佛及菩
    萨等。二恩养田。如父母等。三贫穷田。即饥
    寒众生等。若施福德田。则无痴善根多。若施
    贫穷田则无痴?善根多。对贫穷众生。必
    起慈悲故。无?善根多。一时中乃具三善根。
    随所对田故。不无多少之异。施复有二种。一
    恭敬施。二利益施。若恭敬当施时善生。施竟
    则善不复流。所以尔者。如佛已涅??。为恭敬
    佛故。以衣食等供养。又如世人。以衣食等供
    养过去世尊。亦有恭敬故。既无人受用此物
    故。善不得随事而流。二利益施者。为利益前
    人四大。以前人受用此物。四大增长故。为利
    益而施者。善则随三事恒流。三事者。一三善
    根。二余物。三众生。三事中若一事不具。善则
    不复流。如余物虽未尽。众生犹受用之。而施
    主已死。或起邪见断善根。善无复根本则善
    不复流。若施主生存。善根不断。能受用人未
    灭。而余物已尽。善亦不复流。若施主不断善
    根。亦不死。余物又未尽。而能受用人已谢灭。
    无复人受用之。善亦不复流。余人虽用。非施
    主本心所期。唐自受用善终不资。若檀越施
    心通普。此则随用。皆有善资故。为福田者。受
    他施时。须将其约。若听随意用。则随所回施。
    传传生福则无穷。若不尔者。辄回与他。乖
    施主心。回施人非但无福。亦更招罪。乃至后
    应堕恶道中更相报偿。此不容易故宜慎之。
    问断善根竟。善既无复根本。云何得更生善
    耶。答此应更作两。问须陀洹初道无流。无有
    无流种类为根本。何得以阿罗汉退起修道
    所破烦恼。烦恼无不善根为本。云何得生
    耶。答生有两种因。一先生因。二俱生因。先
    生因即是三善根。未作善时先有此善根。能
    生所作善。故名先生因。俱生因者。即是作意
    思择故善生。只思择时是善生时。故名俱生
    因。若善根未断。作善之时从两因生。若善根
    已断。作善之时。则唯从俱生因生。若善生时
    还复接三善根。令与善心得相应。断善根非
    是善根。体都灭尽。直以邪见隔之。无复有善
    心。与其相应名之为断。若无流道生者。有流
    善根体则灭。须陀洹初道无流。尔前未有无
    流善根。唯从俱生阿罗汉退起烦恼。三不善
    根已尽。亦但从俱生因生。问小乘佛受施食。
    食此食时作便利不。答佛无便利。佛颔下两
    边向颈。各有千筋。受一切食味。食下至此便
    变为血肉。故无便利。转轮王有两解。一云有
    便利。一云无有。三乘同凡夫。亦有便利。若
    六天食名须陀。须翻为善。陀翻为贞实。此
    食精妙。亦不成便利
    无共系义是灭义。共系净尽故名灭。例前止
    应有后句。而有前句者。天竺云尼卢陀。此一
    名有十义。覆亦名尼卢陀。兰亦名尼卢陀。灭
    亦名尼卢陀。今示说灭义不说余义故。以初
    句分别之。中阿含中有解系缚。经云佛语比
    丘。贪爱在汝眼中。汝须灭之。若灭贪爱。汝眼
    亦灭。因眼对色生贪爱。共系缚识。贪爱即烦
    恼系缚。眼及色境界是系缚。若灭贪爱系缚。
    眼等系缚亦坏灭。经譬之云。如以锁锁系人
    置牢狱中。锁是一系缚。狱是一系缚。若打除
    锁。又烧灭狱。则离二系缚。两缚共系众生故
    言共系。解脱贪爱故言净。解脱境界故言尽。
    此即是除无余涅??。贪爱灭是有余涅??。境
    界灭是无余涅??。眼既如此。耳鼻等悉然。三
    有为相解脱故名寂静。三有为自有二种。一以
    三世为三有为相。二以生老灭为三有为相。
    所以不明有住者有为法。无住住是无为相
    故不说之。由邪思惟故起烦恼。烦恼生业。业
    生果报。既有因果相生故有三世。无为法无
    因果相生。故无三世。有为法本是无故有生。
    有生故有老灭。无为法本有故无生。无生故
    无老灭。有为法具有二种。二相喧动故非寂
    静。无为法解脱此二种。三相既无喧动故名
    寂静。就一烦恼有一解脱。九十八烦恼。即有
    九十八解脱诸法本来不生。不生即解脱。众
    生颠倒故。于色等而起贪着。因贪着生业。业
    生果报。烦恼贪着色。不能称所对无为之理。
    所对无为。即是此贪爱若被断。即证得此无
    为故。九十八惑。有九十八无为业及果报逐。
    烦恼无别有无为
    真实善故名妙。善自有四种。一真实善。二自
    性善。三相杂善。四发起善。真实善者。即是
    涅??。生死是恶法。涅??无恶不从因缘生。故
    名真实善。自性善者。即是无贪无?无痴三
    善根。此三善根不藉余缘。性能对治贪?痴
    三恶。涅??无三恶。其与涅??相称故名为善。
    譬如三药非藉余缘。性能治病。油能治风。苏
    能治热。蜜能治淡。三相杂善者是意业善。
    由与三善根相应故。生信智等善。信智等生
    时。心及助心法。与三善根相应。悉皆成善。
    未杂之时。三善根各能治一恶。心及助心法。
    不与三善根相杂。则无治恶用。相杂之时。则
    能备破诸恶。如众药未相和杂之时。各能治
    病。和杂以后。则无所不治四发起善者。是
    身口善。身口本无善。由意业善。发起身口
    故。身口生善。譬如水本非药。以药内水中
    而煮之。由药发起水使水亦成药。三善根
    皆由随顺真实善故得成善。恶是?法。无为
    无恶是真实善。故名妙好。问心及助心法
    与三善根相应时。一时中具与三善根相应
    不。答一时中具与三善根相应。如信智等现
    前时。此心得理即是无痴。贪?不起即是无
    贪?。问心及助心法与三不善根相应时。一
    时中具与三不善根相应不。答恶心现前时
    此心乖理。恒与无明相应。苦与贪相应时。
    不与?相应。以恶性相反故。问三善根是心
    法不。答非心法。故有时不与心相应。如僧
    只等部说。众生心性本净。客尘所污。净即
    是三善根。众生无始生死已来有客尘。即是
    烦恼。烦恼即是随眠等烦恼。随眠烦恼。即是
    三不善根。由有三善根故生信智等。信智等
    生时与三善根相扶。故名相应。由有三不善
    根故。起贪?等不善。不善生时与三不善相
    扶。故言相应。若起邪见断三善根。三善根暂
    灭非永灭。后若生善还接之令生。若断三不
    善根者。断则永不生。最胜息故名永离者。如
    人处在怨贼之中。则不得安息。若断离怨贼。
    离之未远。乃有安息义。非最胜安息。若都
    出其境界者。方是最胜安息。内合亦尔。若在
    烦恼怨贼中。则都未安息。若虽复稍断。断之
    未尽乃有安息义。非最胜安息。断之若尽。永
    出烦恼外。方是最胜安息。阿罗汉烦恼都尽。
    永不复生。是最胜安息。须陀洹见谛烦恼都
    尽。永不复生。亦是最胜安息
    为对治邪道故名为道。九十六种沙门。皆行
    邪道。所以称邪道者。行此道者。去无所至。故
    名邪道。若行戒定慧正直道者。得至涅??。为
    对治邪道故。说戒定慧为道。又解言可觅故
    名道。如人期心欲至一方。先须觅道路。若欲
    求解脱。须先觅出世道。戒定慧是可觅之处
    故名道。对治非如故名如。有两解。一明对治
    非如理。二明对治非如行。四倒与理不相应。
    即是非如。以常乐我净置生死中。以无常苦
    无我不净置涅??中。今观生死是无常苦无
    我不净。涅??是常乐我净。与理相应即是如。
    问小乘涅??云何。得是我耶。是我则一切法
    不皆是无我。答小乘明一切法中无我。故名
    无我耳。涅??有体。有体即是法我。对治行不
    如者。外道有常见断见。常见者。计我不灭于
    未来受报。为未来报故。于现在修苦行。凡有
    十一事。一永坐。恒坐不起。二大发行。不住不
    避山谷险难而漫行。三不食。断食自饿。四长
    倚。恒立一处。五随日仰头视日。朝则东视
    随日上落视之不懈。六五炙。当昼大热以日
    炙头。四边然火以炙身。七眠刺。取刺置一处。
    以眠其上。八投岩。九赴火。十投水。十一供
    养诸天。自挑出筋。为琵琶弦弹之。而预供养
    诸天。断见者。谓身灭我亦灭。无有未来现在。
    恣心所作造种种罪。此行并不与正行相应
    故。名不如行。今观不常不断。离二边行中道。
    与涅??国相称事故名正行所以呼涅??为国
    者有二义。一大力人所镇故。大力人即是佛。
    及独觉阿罗汉。证得涅??无有过失。故言镇。
    二怨贼不侵故。涅??之中永离烦恼。即是不
    侵。不种事有三义。一不肯去。二僻路。三疑
    路。若起我见者。以生死为极处。不复进求涅
    ??。即是不肯去义。虽欲进求而修戒取。即
    是僻路。于无流八定及有流八定。不知何者
    是正。即是疑路。若修无流慧。分别是非。即除
    疑路。既除疑路。亦除僻路。不着生死。即除
    不肯去。修无流慧。能除我见戒取疑等烦恼。
    涅??无烦恼。即是与涅??相称事。此事不邪
    故名正行。对治一切怖畏是名出离。一切怖
    畏者。佛问波斯匿王。有人说。有大山从东方
    来下。历地上际日轮。如是次第明有人说。
    余三方有大山来。汝今欲作何计。王答佛言。
    世尊。此不可以爱语而得却之。不可以布施
    而得却之。不可作怖畏事而得却之。不可兴
    兵而得却之。非此四方便所。如我今唯当一
    心急修八分圣道以求出离耳
    佛又问。如有火来烂汝头烧汝衣。汝为当先
    须灭火。先须修八分圣道耶。王答言。世尊。火
    烧我头及衣。我若灭火乃是暂时得免苦。非
    是永免。若修八分圣道则永离苦。我当先修
    八分圣道不先灭火。四方山即譬老病死爱
    别离四苦。老苦能坏少壮。病苦能夺强健。死
    苦能倾寿命。爱别离苦能乖富乐。前来皆是
    出异义。天亲所执同经优波提舍师义
    论主云。如我所信所解。今当说之。有生有
    灭故名无常。有为法有生灭故。不得是常。生
    即是有。灭即是无。先有后无故是无常。生何
    故非常生。灭何故非常灭。而言生灭是无常
    耶。解言。生坏于灭故灭非常。灭复坏生故
    生亦无常。相违性故名苦。五阴是苦聚。恒
    违逆众生心。令其受苦。众生无不爱所受
    身。以衣服饮食种种将养。而其不知此恩。恒
    生诸苦违逆众生心。于衣食增减之间。恒生
    苦恼。欲令得安。所以坐久则生苦。厌坐须行。
    久行又生苦。如此四威仪中恒相违逆。所以
    恒违逆众生心者。由所缘境界非真实故。违
    逆生苦。体所离故名空。一切诸法皆是假名。
    有名有义而无有体。和合能生是因义。于和
    合中以立因名。所生是果义。于所生中以立
    果名。而因果无体。何以故然。根尘和合能
    生识。离根尘外。岂别有因体耶。和合故说识
    生。离和合外。岂复别有识体生耶。有因果无
    能作能用。无有因果。是有因果名义。无能作
    者。因无体无真实能作。无能用者。果无体无
    真实。能受用苦乐名义。中无体即是体所离
    义。故名空。无自人故名无我。佛说有法不出
    十八界。若言有我。是何界所摄。若十八界不
    摄。故知无我。此破跋和弗多罗可住子部
    义。其救义云。我遍十八界中。岂可令别为一
    界所摄耶。其所执我言。不一不异。是不可说
    藏。今更破之。如眼根与色尘是所缘。眼识是
    能缘。缘根尘故生识。今先就所缘中破之。我
    遍在根尘中。为一为异。若其异者。则应所缘。
    有根尘我三法。佛何故止说二不说三耶。若
    言有我异于根尘。而佛不说为所缘者。此我
    则无用。又若言异根尘者。汝说不异义此则
    坏。若言我与根尘一。则唯有根尘。何处有
    我。则汝说不一义又坏。次就能缘破之。我与
    识为一为异耶。若异则能缘有二种。谓我及
    识。若有二法。佛何故不说耶。若虽有而佛不
    说。则我无用。又汝说不异义则坏。若我与识
    一。识从缘生。既是有为。我亦应是有为。汝
    立我非有为非无为。此言则坏。又汝言不一。
    此言又坏。若破外道计我者。外道立我义。以
    四智证知有我。一证智。二比智。三譬智。四声
    智。以此四智证知有我。外道有断常二见。若
    是断见者。谓即此身是我。故身灭我亦灭。既
    即身是现见有身。即是证智知有我。若见出
    息入息等五种是我相。既见其相则知有我。
    此即是比智知有我。若见自身有我。知他身
    亦有我。即是譬智知有我。闻圣师说有我则
    知有我。是声智知有我。若常见者。则唯比声
    二智知有我耳。常见者言。邻虚及我不可见。
    非证智所知。复有常见者亦言。我是证智所
    知。其说眼中之白精是月。白之中间赤精是
    日。赤之中间青精。言是空。青精中人子是我。
    我则常。此亦可见故。是证智所知。月是母造。
    日是父造。空是自在天造。我非因造故是常。
    所以名青精为空者。若覆之则不见知其是
    空。天亲次第破之。证智所知不过七法。即是
    六尘及识。六尘及识并非是我。岂得为证智
    所知耶。比智所知者。如眼色空作意等因缘。
    生眼识。识即是明用。既见其有用。比智知
    必有眼。我无别用。以何义比知有我耶。譬智
    者。如见家牛形容。譬类知野牛形容。状亦应
    如此。我既非证智所知。亦非譬智所知。声智
    者其执我。是圣师说言有我。我信圣师声说。
    故立有我。此亦不然。汝师有断常二说。若如
    跋婆梨柯。阿赖伽也(扬荷反)。优楼迦(脚何反)等
    三外道。起常见执言有我说有未来。若是诃
    梨多闻。陀阿轮罗耶那等三外道。起断见执
    言无我不说有未来。汝师所说有无自不定。
    岂可以此为证有我耶。言无自人者。计我者
    言。我是五阴主。独居五阴中。譬如国王。国
    是自己所有不与他共。今明五阴无主故言
    无自人。故名无我。问外道明我有何用耶。若
    有用则可以比智知。答其说我外相有五内
    相有九。此是优楼迦等作此执。外相有五者。
    一出息。二入息。三瞬。四视。五寿命。具此五
    相故知有我。五相即五用。今破之。若以前四
    相知有我者。如卵无前四相。岂有我邪。其
    救义云。虽无前四相。有第五相则知有我。又
    破之。寿命必与身相接。汝明我得解脱时。我
    则离身。我离身时则无复寿命。岂得以寿命
    证知有我邪。内相者其说我是常。心是邻
    虚。心亦是常。别有法非法。法者是善。非法
    是恶。法非法能令我心共合。我心共合生九
    法。从我心生觉。能觉知故。从觉生苦乐。从苦
    乐生欲憎。于乐生欲。于苦起憎。从欲憎生功
    力。作功力欲灭苦求乐。从功力生法非法。
    若常见者。计有未来故。于现在修诸苦行。名
    之为法。若断见者。计无未来故。于现在恣心
    造恶。名为非法。从法非法生修习。修习既熟
    其用速疾。修疾即是因力。修疾故能疾忆念
    过去事。由别有法非法合之。故九法中生法
    非法。有时作善。有时作恶。别有法非法。凡
    有五种事。一能使火上升。二能使风傍行。三
    能使地水沈下。四能使邻虚和合。五能使我
    心和合。外道说有二灾。一中间灾。二火灾。中
    间灾者。凡经三百千拘胝。即是三百千拘胝
    劫。一百千拘胝火。一百千拘胝水。一百千拘
    胝风世界。于火灾时。世界一劫减一劫生。
    水风时亦尔。灭则?尘灭。本邻虚相离而住。
    生则是法非法使其共合。法合为善道。非法
    合为恶道。本尘既合。从此增长。更生诸尘。故
    成世界。我心亦逐外尘离合。度三百千拘胝。
    中间灾满。至火灾时。复经三百拘胝。世界
    一向灭。本尘一向相离而住。我心亦一向相
    离而住。则我暂时解脱。度三百千拘胝火灾
    满。法非法复使其共合。问火何故上。风何故
    傍行。地水何故下。答火能成熟物。若火不
    上升。众生则无以得成熟饮食等物。又火有
    光明。主于智慧故。在上自在天。身备有六
    道。从心向上是人天。从心下向至脐。是阿修
    罗及鬼。从脐下至足。是畜生及地狱。人天
    光明有智慧故在上。火有光明主于智慧故
    在上。风若不傍行。众生则无以得去来。如船
    在海。风若沈下上升船则不得进。由风傍行
    故有去来。地水若不在下。则众生无依处。地
    水?生惑。惑属地狱畜生。故在下。地狱畜
    生?而有惑。故在下地。地水?生惑故在下。
    为欲永得解脱故。修戒施苦行定四法。从四
    法生正法。正法者是其得道。从正法生乐生
    智。智乐者受天中乐果。智慧若后时断法非
    法。我与心则永相离。九法永不复得生。则永
    得解脱。若破我见及邻虚。此执自坏。论云。爱
    欲有四种。一执我。是不分别爱欲。二执当
    我。是不分别更有爱欲。三执当我有胜劣是
    分别更有爱欲。四结有相接爱欲。今且次第
    释之。第一执我者。于现在执言身中有我。而
    不分别。执一阴为我余阴非我。亦不分别。五
    阴都非我。而于我生爱。于我所色香味触等
    境。生染着心故名欲。我及爱是见道所破。欲
    是修道所破。第二爱欲者。常见者。谓我不灭
    得至未来故名当我分别。不异向释未来。言
    更有我。于更有我生爱。于我所六尘生染着。
    故名欲。第三执当我。如向释。亦不分别有胜
    劣。是分别者。分别未来我。或受苦或受乐。或
    于上地生。或于下地生。此即是胜劣义。更有
    爱欲不异向解。第四爱欲论文乃不说执我。
    亦是执我爱欲。执我无分别不异向解。谓我
    不灭得至未来。于未来生处起染着故。推此
    身即爱后身结。前后二有命相接不断故言
    结。有相接爱欲不异向解。论云。经中佛说。
    五阴者以爱欲为根本。爱欲为集起。爱欲为
    生处。爱欲为缘。经中复说。爱欲有四种。论更
    次第列前四名。后乃释之。释因云。第一爱欲。
    是五阴初根本故名因。如种子与果者。根本
    是因义故初。引经言以爱欲为根本。即是爱
    欲为因。今以根本释因义。言初根本者。先
    于现在执我生爱欲。此爱欲即有感未来果
    力故名初。如有种子。便有生果之力。故言如
    种子与果
    释集起云。第二爱欲者。是五阴集起。能令当
    果来故。譬如牙等与果者。第二爱欲。缘未来
    有我及诸尘生。以爱欲共和合。能令当果来
    现在故。名爱欲为集起。由如牙乃至华能生
    实等节等茎叶及华。果即是实。释生处云。第
    三爱欲者。是五阴生处。能生五阴胜劣。譬如
    果与田水土等。故有香味力变熟。感德者。
    第三爱欲。分别未来有胜劣故。受报之时有
    升有沈。由第三爱欲。使未来胜劣报得生故。
    名第三爱欲为生处。第二誓以实为果。今言
    果亦取实为果。果已生田及水土等。为果作
    缘。增长其香味等。田等有肥瘦等诸力用不
    同。果于中生香味等。随缘有异亦尔。随爱欲
    分别故得果。有胜有劣。香依正量部及外道
    立义。谓有三种。一香二臭三平。平者无香臭。
    若是余部止有香臭。无别余气。而香臭各有
    二种。一增。二损。如麝香。人若嗅之则增鼻
    邻虚尘。虫有闻此香则损鼻邻虚尘。粪等臭。
    人若嗅人损鼻邻虚尘。猪狗嗅之则增鼻邻
    虚尘。味有七种。谓甜苦辛酢咸涩灰汁味。涩
    者如生查等。灰味私谓只应是淡味耳。力者
    有十种。即轻重冷热涩滑坚软漱(俟苟反)糗(丘酉反)。
    果子熟如林檎之流。其肉则糗。变熟者有三
    种。一甜。二酸。三刺。此非三味。以三味为名
    耳。食果入腹。变熟成淡者名甜。变熟成热者
    名酸。变熟成风者名刺。淡体甜滑重故名淡
    为甜。热体使酢咽故热名酸。风体能使身瘦
    面涩。刺体无肥而涩故名风为刺。人身有三
    分。从心向上是淡位。从心下至脐是热位。从
    脐下至足是风位。此三分若相通者。则调适
    无病。若壅结不通则成病。若以六味约之变
    熟则不同。甘咸二味变熟成甜。酢味变熟成
    酸。苦辛涩三味变熟则成刺。威德者。药木
    等自有威德。或根能出光。或能却鬼。或能除
    毒。如摩伽药所生之处。一切毒草皆无复毒。
    力果随缘有此不同。以喻众生感报差别
    释缘云。第四爱欲者。是五阴生缘。五阴从其
    起故。譬如果缘华灭故生者。第四爱欲染着
    未来生处。结二有使相接。未来五阴缘其得
    起故。名第四爱欲为缘。如缘华灭故实得生。
    事断故名灭者。事即十二缘生。此据因为事。
    以因断不复相续故名灭。即明第一爱欲断。
    今十六谛有十六物故灭。下四各以一法为
    体。无苦故名寂静。苦不据苦受为语。从前生
    者是果。名果为苦。前明因断今明果无。若果
    更生喧动不已。岂称寂静。并由果无故。所以
    寂静。此即明无第二爱欲。第二爱欲。从初爱
    欲生。即是果无上故名美妙者。最胜无过无
    等故言无上。即明无第三爱欲。第三爱欲分
    别胜负。今明唯胜无劣。即除胜劣。爱欲不更
    还故。名永离者。若出而更还。非谓永离。今出
    而不还。故名永离。即明无第四爱欲。第四爱
    欲结有令相接。是更还生死。今断此结不得
    复还。无流心所行故名道者。道即戒定慧为
    体。从无流心生名之为行。无流心自有三种。
    一熟。二直。三明。熟故无退。明故不迷。直故
    是真也。得修慧离散动故熟。熟故不复退失
    也。若心?则迷境。由明故不迷也。若有邪僻
    则不得名直。正趣不邪故名为直。直而无杂
    故称真。无流心既具此三德。所生之道。亦
    具三德也。通达真实境故名如。与四谛理真
    实境界相称故名如也。决定故名正行。如经
    说。唯此是道更无别道。为清净见故者。无胜
    之无等之者。故名决定。若更有一法胜此法
    则成不定。若更有别法等此法者亦非是定。
    不定则不得称正行也。论引经证定义故。言
    唯此是道无别法等之胜之。故言更无别道
    也。见有两种。一是僻见。即五见也。二是正
    见。即尽智也。尽智即阿罗汉。断烦恼已尽所
    得智也。能断除僻见。得阿罗汉正见故。言为
    清净见故也。若曲解见道。第十三心亦得名
    正见。以能清净见故。名为正行。故唯正行是
    道。此外岂复有别道耶。毕竟度故名出离者。
    灭谛是毕竟。以毕竟不生故也。无流智断除
    烦恼。越诸流证得无为故名为度。无为既是
    毕竟。证得无为度亦毕竟故。以灭谛。毕竟之
    名目。度名为毕竟。以毕竟度故称出离也。
    论云。经中又说。众生有四见。一常见。二乐见。
    三我所见。四我见。佛为破此四见故。说无常
    苦空无我。释此语者。起见之时必先起我见。
    起我见时即具起余三见。起我见者计我为
    常。即起常见。我既是常。如刀不能斫火不可
    烧。既不可破坏。此即是乐。即是乐见。既计
    有我我所在处。即是我所。即是我所见。若破
    我见余三见俱被破。僧?翼@世师等作此执
    也。僧?翼@世师等。又起常见云。无不有有不
    无。一切法无则恒无。无不成有。有则恒有。
    有不成无故。一切法皆是常。现见一切法。有
    生灭者。此是转异耳。非其体始生。非其体终
    灭。如金转为环?。金体不曾生灭也。其说
    自性生空等五大。五大复生五根。何者自性
    生空。空与声俱起。空是本声是末。声是空德
    空最细无物能破之。自性生风。与触俱起。风
    是本触是末。触即是风德。风?空细。以空来
    破风。风杂于空。风则具两德。自德是触。他德
    是声色。自性生火。火与色俱生。火是本色
    是末。色即是火德。火?风细。风来破火。火
    杂于风。火具三德。自德是色。他德是声。触
    自性生水。水与味俱生。水是本味是末。味即
    是水德。水?火细。火来破水。水杂于火。水具
    四德。自德是味。他德是声。色触也。自性生
    地。地与香俱起。地是本香是末。香是地德。
    地?而水细。水来破地。地杂于水。地具五
    德。自德是香。他德是声。色触味也。五大作
    因生五根。五根是果。空生耳。耳还取空。自德
    不取他德故。唯闻于声不见色等也。风生皮。
    皮即皮肉等也。皮还取风。自德唯取触不取
    余德也。以火生眼。以水生舌。以地生鼻。类前
    两可解耳。五根既从五大生。五根灭还归五
    大。耳根灭还归空。乃至鼻根灭还归地。故诸
    法是常也。破常见者。明未有已有灭即是先
    无后无故是无常。其言无不有。今明未有有。
    未有是无。本是无今成有。则无不恒无。其言
    有不无。今明已有无。先是有今成无。则有不
    恒有也。问火云何能破水。答色是火德。水中
    有色即是以火破水也。问何者是自性。而说
    其能生耶。答有三种法。一名自性。二名人。
    三名变异。三种中初一但名自性。人但名人。
    变异亦名自性。亦名变异。所以尔者。初一无
    知。故不得名人。无转故不得名变异。故但称
    自性也。人有知不能取。不得名自性。无转故
    不得名变异。但得名人也。从三德以去悉无
    知。其能传生后故名性。从他生有转故名变
    异也。三法悉是常前两是常。而无变异。后一
    是常而变异。如金性不改而有环?之异。人
    即是我也。自性如盲人能行而不见路人。如
    有目而无足人。能见不能行。自性能作而不
    能知。人能知而不能作。人与自性共合则生
    变异自性。自性凡有八种。一根本自性。二三
    德自性。三大自性。四我执自性。五唯尘自性。
    六大实自性。七知根自性。八业根自性。三中
    之第一是根本自性。本来有之。从根本自性。
    生七种自性。七种自性并是变异自性也。从
    根本性生三德自性。三德者天竺语。第一名
    萨?省N薜南喾?宸?Sρ悦钣小F渖?本?br> 妙而体是有也。二名阿罗社(常荷反)。正翻为尘。
    动而能染。染故名尘。三名多摩。正翻为?。其
    体塞也。若以义立者。第一名轻光。第二名动
    持。第三名重塞一切法若内若外。不出此三
    种。先论外论。外法约四大论之者。空大及火
    大是轻光。风大是动持。而能持物令不堕落
    也。地水是重塞。其体重而?塞也。约六趣者。
    天是轻光。人是动持。四恶趣是重塞也。约内
    法论之者。舍受是轻光。乐受是动持。心动
    摇而执捉于境。苦受是重塞。智慧是轻光。贪
    是动持。?痴是重塞也。初生三德时。内妙有
    始显。外法未显后时方显也。从三德自性。生
    大自性。大者是觉。觉是诸知之本。有觉察之
    用也。从大自性生我执自性。执言有我与他
    异也。若是僧?乙濉4游抑瓷?ǔ尽Nǔ旧??br> 实。若?世师义。从大实生唯尘。今且依前
    释。言唯尘者。唯有五尘。余法未显也。从五
    尘生大实。即五大。一切法无出其外者。故名
    大也。实者一切法。去来皆在此五中。一切法
    自有变异。其体常在无异。如眼根坏还归空
    大。眼根自有坏。空大不坏。乃至鼻根归地亦
    尔。故名实也。从大实生知根。眼等五根能知
    故也。从知根生业根。业根有五。一口。二手。
    三脚。四尻。五男女根。口能语为语之根。语
    即是口业。手为捉根。捉是手业。脚为行根。
    行是脚业。尻为放根。能放粪秽。放是尻业。男
    女根能生子。为生子根。生子是男女根业也。
    此即是二十五句。实谛义。五业根。五知根。五
    尘。五大。为二十。我执为二十一。大为二十二。
    三德为二十三。人为二十四。自性为二十五
    也。问约五大论三德。五大只应属大实。那忽
    属三德耶。答其体性属三德。五大自属大实。
    由如一牙分为多牙。或刻为马。或刻为象。
    象马虽异体性是牙。五大亦尔。五大自属大
    实。逐其体性相摄。自属三德也。前言自性生
    空等。即说根本。自性能生也。僧?乙迕饕蛑?br> 具有果。如鉢多树子中具足已有枝叶华果。
    自性之中已具足有七种变异自性。人与其合
    时。七种则次第显现。名之为生耳。非先无后
    有名为生也。问三德有智慧及三烦恼。缘何
    物为境。答其是妙有法不缘境起。如佛家三
    善根。三不善根复何所缘起耶。问三德中有
    智慧。大言是觉。那忽言变异自性悉非知耶。
    人是知者。人能知耳。七种变异自无知用。如
    人能斫故名刀。为能斫耳。刀实不能斫也。问
    唯尘是色等五尘。云何用尘来显大实耶。答
    五大并是邻虚不可见。色等五尘是五大之
    末。见末方得显本。色等五尘非邻虚故可见
    也。问自性是能生。亦是能变。三德望自性
    是所生所变。望大是能生能变。何故自性能
    生得受生名。能变不得受变名。而三德具受
    两名耶。答能变能生并是因名。所变所生并
    是果名。直呼为变直呼为生者。此是果名。果
    起方是变是生耳。因未有变及生也。今言自
    性。能生者即是能变。说能变为能生耳。其非
    所变故。不得受变名。三德具能所二义。故受
    两名也。问何以能生为自性耶。答能生是本。
    本是自性义。故受自性名。问人亦是本。何
    不受自性名耶。答其无作用。不能变他故。不
    受自性名也。乐见者。尼捷子等起见。谓言生
    死真实是乐涅??真实是苦。其推之云。如人
    无一手一目。此是苦不。若是苦者。无一手一
    目以自是苦。都无此身岂非极苦耶。涅??中
    既无复五阴。故云涅??是真实极苦也。无一
    手一目。傍人为治。更得一手一目时此是乐
    不。是乐者。得一手一目以自是乐。具足一身。
    岂非极乐。现在世既具有五根。故知有身真
    实是极乐也。僧?翼@世师。又起乐见云。生死
    真实有乐有苦。人天是真实乐。地狱畜生等
    真实是苦。其以因推之。因既真实有善有恶。
    恶能感苦。善能感乐。以因真实故。知果亦
    真实也。破此两见者。生死互相待故生乐耳。
    何以知然。以?为乐。以细为苦。如饿鬼缘地
    狱为苦。自缘其报为乐。畜生缘饿鬼为苦。自
    缘其报为乐。阿?罗缘畜生为苦。自缘其报
    为乐。如此人天色无色界中。互相形待。妄谓
    为乐。极至非想。若以涅??望非想。非想为
    苦。涅??为乐。既无复有胜涅??者。故涅??是
    真实乐。生死真实是苦。若大乘三乘涅??复
    有异。今不论此也。问常言。上罪地狱。中罪畜
    生。下罪饿鬼。今那得言畜生胜饿鬼耶。答若
    小乘则如所引大乘理论。畜生胜饿鬼。饿鬼
    带火而行。受重之苦。颈小腹大。恒患饥渴。设
    值清流谓为猛火。畜生之中无此等事。故知
    为胜也。破后见者。生死以有流为因。虽是善
    因善亦有流。既是有流故非真实。如有好食
    以毒药内中。则不复成好食。善既非真实。乐
    岂是真实耶。论言我作器故名我所者。僧??br> ?世师作此执。一是内作器。二是外作器。我
    是知者作者受者。知是我法。即是九法中之
    觉法也。心是我内作器。根是我外作器。尘是
    我资粮。知有五根尘各五。心只是一。心及我
    皆常。非法令其共合。已前解所以。名作器者。
    如世间斧锯等。是工巧人之作器。其用之作
    牀机等。心及根亦尔。我用之见色闻声。故
    名作器。由尘生知故名资粮也。以内作器证
    有我。以外作器证有内作器。以资粮证有根。
    我法通证有我及作器资粮也。内作器证有
    我者。我是作者。若无有我。谁使心在眼。或时
    在耳鼻舌中耶。故知有我也。外作器证有内
    作器者。凡证两义。一证心是一。心若是多。
    何故一时中不并生五知以知五尘耶。故知
    只是一心。在眼中则能见不能闻。在耳中则
    能闻不能见色。故五根不并用也。二证心是
    有。若有心者既恒有。有我恒有五根。何不
    恒生知知五尘耶。心在根中时。方能知尘。
    故知必定有心也。资粮证有外作器者。若无
    外作器。眼根坏时何故不见复见色耶。故知
    必有外作器也。我法通证四事者。心非是知。
    根尘亦尔。若无有我。岂得有知。我是知者。故
    知是我法既有我。法证有我也。若无有心。则
    一时中并有五知。若知色时不能知声。故知
    必定有心。在根中故知得生亦得以知证心
    是一。心若不一。五心并在根中。则一时一
    时中应有五知也。若无有根。根坏之时。何故
    不生知耶。若无有五尘。知何所知耶。心与我
    共合故。名内作器。根不与我合故。名外作器。
    尘是前境。能资生我法。名我资粮也。其即名
    我作器。及我资粮为我所也
    僧?伊⒂形摇R晕逡逦?ぁR痪奂???手?br> 有我。如世人为弘通法故聚集经书。非是自
    为。乃是为他。又如世人聚集牀席。亦非自为。
    乃为拟他。既见聚集为他。则有他人也。众生
    身亦尔。五尘四大五根五阴等聚集。见其聚
    集。知非自为必是为他。他即是我故。知有
    我也。二见自性变异。为三德等七法故知有
    我。自性非知。其不能变异。为三德等七法。既
    能变异。为三德等七法。知必有知者来合之
    方得有变异。知者即是我故。知有我也
    三见变异。中有觉故知有我。自性非觉。自性
    是本变异是末。本既无觉。末中不应有觉。变
    异中既有觉。故知别有觉体。未合自性
    故。变异中有觉。觉体即是我。是我故知有
    我也。此一事即显我被系缚。以从觉生我执
    故也。四见有可用故知有我。既有可用知必
    有能用。自性是可用。我是能用。既见有可用
    故。知必有能用。故知有我也。其譬云。如女
    人是可用男子是能用。见有女即知有男也。
    自性是可用。故我与之合。合故变异为三德
    等七法。七法系缚于我。后闻师教得闻思修
    慧。知从自性生此系缚住在生死。于自性及
    系缚生厌恶。既生厌恶。永离系缚故。我得解
    脱。其譬云。如男子于?中与病癞女人共为
    欲事。数数为之了无厌恶。后于光明中见之
    即生厌离。若是强性女人。犹来就此男子。若
    是软性者。一被厌恶即不复来。虽当时不来。
    犹有来义。自性一被厌恶。则永不与我共合。
    无一软性女人。及此自性软性者也。五独住
    义真实有故知有我。既知从自性生变异故
    被缚系。修得智慧。于自性生厌离。自性既与
    我相离故。我独住。我独住故。我得解脱。若无
    有我则无独住义。独住义既真实有故。知有
    我也。后别委悉破我执。不复两烦也

    十六谛义出随相论释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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