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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实论反质难品一卷

    反质难品中道理难品第二  反质难品中堕负处品第三

    反质难品中无道理难品第一

    论曰。汝称我言说无道理。若如此者。汝言说
    亦无道理。若汝言说无道理。我言说则有道
    理。若汝言说有道理。称我言说无道理者。是
    义不然。复次无道理者自体中有道理。是故
    无有无道理。若自体中无道理者。无道理亦
    应无。是故汝说我无道理。是义不然。又若汝
    称我言说无道理。自显汝无智。何以故。无道
    理者则无所有。言说者。与无道理为一为异。
    若一者言说亦无。汝云何称我言说无道理。
    若异者言说有道理。汝复何故称我言说无
    道理耶。复次言说自相破故。汝难言说共我
    言说。为同时为不同时。同时者。则不能破我
    言说。譬如牛角马耳同时生故不能相破。若
    不同者。汝难在前我言在后。我言未出汝何
    所难。是故不成难。若我言在前汝难在后。我
    言已成复何所难。若同时者。我言汝难是难
    是可难不可分别。譬如江水海水同时和合
    不可分别。又汝难为难自义为不难自义。若
    难自义。自义自坏我言自成。若不难自义难
    则不成就。何以故。于自义中不成就难故。若
    成就者。自义则坏他义则成。复次汝称我言
    说无道理者。非是言说。若是言说不得无道
    理。有言说无道理。此二相违。譬如童女有儿。
    若是童女不得有儿。若有儿则非童女。童女
    有儿此二相违。是故称有言说无道理。是义
    不然。复次与证智相违故。汝闻我言说而称
    无道理者。若汝已闻则为证智所成就。证智
    力大。汝言则坏。譬如有人说声不为耳识得。
    耳识既得声为证智所成就。证智力大。此言
    则坏。复次与比智相违故。若汝称我有言说
    比智所得则知有道理。若无道理言说亦无。
    若有言说知有道理。譬如有人说声常住从
    因生故。一切从因生者则无常住。譬如瓦器
    从因生故不得常住。声若从因生不得常住。
    若常住者不得从因生。无常住者比智所成
    就。比智力大常住则坏。有道理者。若有言说
    则有道理。有道理者比智所成就。无道理者
    则坏。复次与世间相违故。汝称我言说无道
    理。是语与世间相违。何以故。于世间中立四
    种道理。一因果道理。二相待道理。三成就道
    理。四如如道理。因果道理者。如种子与芽。相
    待道理者。如长短父子。成就道理者。如五分
    言成就义。如如道理者。有三种。一无我如如。
    二无常如如。三寂静如如。于世间中言说为
    果道理为因。世间中若见果则知有因。若见
    言说则知有道理。汝称我言说无道理。是义
    与世间相违。若有言说无道理者。无有是处。
    汝称我言说异不相应故。我今共汝辩决是
    处。若人说异则有过失。汝自立义与我义异。
    则是自说。则是异说。是故汝得过失。若汝义
    异我自说则异过失在汝。不关于我。若不异
    汝则同我则无有异。汝说我异此是邪语。复
    次异与异无异。是故无异。若异与异异则不
    是异。譬如人与牛异。人不是牛。若异与异无
    异则是一。若一则无有异。汝何故说我为异。
    复次是道理者。我于汝道理中共诤故。我说
    有异。若汝与我不异者。则不与汝共诤。我
    说汝义故。若一切所说异者。汝亦有所说。是
    故汝说异。过失在汝。若汝说不说异者我亦
    说不说异。汝言我说异是义不然。汝是邪语。
    余义如前说。汝称我说义不成就。我今共汝
    辩决是处。若说不成就者。是说不成就说。
    若所说不成就则不得说。若不得说者。汝云
    何说。我所说不成就。若得说所说则应成
    就。汝说不成就。是义不然。若一切所说不成
    就者。汝说难难我。是难则不成就。若汝
    说难非不成就者。我说亦如是非不成就。汝
    说我不成就。是义不然。不成就者于自体中
    成就。是故无不成就。若不成就于自体中无
    有成就者。亦应无有不成就者。若有成就则
    无有不成就。是故汝说我不成就无有是处。
    若汝说不诵我难则不得我意。若不得我意
    则不得难我。我今共汝辩决是处。若未诵我
    难则不得说汝难。汝为诵难能难。为未诵难
    而难。若汝不诵而得说难者。我亦不诵而得
    说难。若汝诵难得说难者则恒诵难。何以故。
    难中复生难。难则无穷。无有不诵难时。无有
    得说难时。复次从难名更有难名。若诵此难
    名故得说难名。不诵不得说难名者。但得后
    诵前难名。次难名未得诵。第三方得诵第二
    难名。第四方得诵第三难名。如是则恒诵无
    尽。若汝今不诵而得说难名者。初难名亦应
    不诵而得说难名。若初难名不诵不得说难
    名者。第二亦应不诵难名得说难名。第二不
    诵难名得说难名者。初亦应不诵难名得说
    难名。而今初难名必须诵方得说难名。第二
    难名亦应必须诵方得说难名。不应不诵而
    说。复次若不诵难而说。难则堕负处。汝不诵
    自难。汝说难亦堕负处。若汝不诵难而说难。
    说难不堕负处者。我亦不诵难而说难亦不
    堕负处。复次若汝言说难我。我皆当诵。我难
    难汝。汝皆当诵。唯得互相领诵则不得别立
    难。若恒相领诵则失正义。譬如两船相系大
    水若至相牵去来。复次汝言。皆是音声出口
    则失灭。云何得诵我语。音声既是失灭之法。
    不得重还故。不得重诵。若音声在则不能诵。
    以其常声故。若言失灭则无所诵。以其无故。
    若音声已失灭。汝令我诵。称是汝言。是邪思
    惟。汝说我语前破后。我今共汝辩决是处。若
    我说前破后是道理。何以故。我语前汝语后。
    若我语破后语。我义则胜。汝语则坏。复次若
    汝说一切语前破后。汝亦出语前应破后。若
    汝语前不破后。我出语前亦不破后。复次前
    破后者于自体无前破后。若于自体有前破
    后。则前后俱无。是故汝说前破后。是语不然。
    若于自体无前破后。无有因故。前破后亦是
    无。汝说我语前破后。是邪思惟。汝说我说别
    因。我今共汝辩决是处。若人舍前因立别因
    堕负处者。汝则堕负处
    何以故汝亦舍前因立别因故。若汝立别因
    不堕负处。我亦如是。复次我所说因与汝所
    说因异。若我说异因则是我道理。若不说异
    因。我则说汝因。非是对治相违。便同汝说。
    汝说我说异因是邪思惟。若我同汝立因。汝
    破我因则破汝自因。复次若一切语是别因。
    汝亦出语则是别因。是故汝堕负处。若汝
    出语不堕负处。汝说我立因堕负处。是义不
    然。若汝说我说别义。今共汝辩决是处。我所
    立义与汝义异。即是道理。我今与汝对治相
    违。是故说别义。若汝思惟我义与汝义不异。
    我义则不与汝义对治相违。若汝破我义则
    是自破。复次异义于自体中无异义。异义则
    是无。若异义于自体中有异义。异义亦是
    无。是故汝称我说异义。是义不然。复次若一
    切所说是异义。汝有所说亦应是异义。若汝
    有所说不说是异义。汝说一切所说是异义。
    是义不然。汝说我今语犹是前语无异语者。
    我今共汝辩决是处。我立义与汝立义对治
    相违。若我说自立义对治汝义。是正道理。何
    以故。我一切处说为破汝义。是故我说无有
    异。若我应说异义者。汝立义与我义异。若我
    说异义则说汝义。则不共汝相违。汝难我则
    是难自义
    复次如我前说声无常此语自灭自尽。今更
    别出语。汝说我说前语。是邪思惟。复次若汝
    说我所说无异。若我说异则是异。若我说无
    异则是不异。若我说是不得成是汝说我无
    异。是义不然。若汝言一切所说我皆不许。我
    今共汝辩决是处。汝说不许一切。此说为入
    一切数。为不入一切数。若入一切数汝则自
    不许汝所说。若自不许者我义则是汝所许。
    我义自成。汝言便坏。若不入一切数者。则
    无一切。若无一切汝不许一切。若不许一切。
    我义便非汝不许。我义亦成。汝言终坏

    反质难品中道理难品第二

    论曰。难有三种过失。一颠倒难。二不实义难。
    三相违难。若难有此三种过失则堕负处。一
    颠倒难者。立难不与正义相应。是名颠倒难。
    颠倒难有十种。一同相难。二异相难。三长相
    难。四无异难。五至不至难。六无因难。七显别
    因难。八疑难。九未说难。十事异难。一同相难
    者。对物同相立难。是名同相难。论曰。声无
    常因功力生。无中间生故。譬如瓦器因功力
    生。生已破灭。声亦如是故声无常。是义已立。
    外曰。若声无常与器同相者。声即常住。与空
    同相故。是故如空声亦常住。同相者同无身
    故。论曰
    复次声无常因功力生。无中间生故。若物常
    住不因功力生。譬如虚空常住不因功力生。
    声不如此。是故声无常。此义已立。外曰。若声
    与常住空不同相故。是故声无常则何所至。
    若与空同相。声即是常。同相者是无身。是故
    常。论曰。此两难悉是颠倒不成难。何以故。
    决定一味法立为因。显一切物因功力生故
    无常。是显无常因决定一味。是故无常不动。
    欲显其同类故说瓦器等譬。外依不决定一
    味立难云。若汝依同相立声无常义。我亦依
    同相立声常义。若汝义成就我义亦成就。论
    曰。汝难不如。何以故。汝立因不决定常无
    常遍显故。我立因三种相是根本法。同类
    所摄异类相离。是故立因成就不动。汝因不
    如。是故汝难颠倒。若汝立因同我因者。汝
    难则成正难。若无常立义难常义。是难成
    就。何以故。立常因难。立无常因。极不能显
    无常颠倒过失。常因不决定一味故。无常因
    决定一味故。二异相难者。对物不同相立难。
    是名异相难。论曰。声无常。何以故。因缘所生
    故。若有物依因缘生即是无常。譬如虚空。虚
    空者常住。不依因缘生。声不如是。是故声无
    常。外曰。若声与常住空不同相故。无常复何
    所至。若与瓦器不同相声即常住。不同相者。
    声无身瓦器有身。是故瓦器无常声则是常
    论曰。声无常依因缘生故。譬如瓦器依因缘
    生故无常。声亦如是。外曰。若汝立声无常与
    瓦器同相者。复何所至。声即常住与瓦器不
    同相故。不同相者。声无身瓦器有身故。论曰。
    此两难悉颠倒。何以故。我立无常因决定一
    味故。汝立常因不决定一味。常无常遍显故。
    是故不定因不能难决定因。我立因者。是依
    因缘生故声无常。是因是根本法。同类所摄
    异类相离。具足三相故不可动。汝立因者是
    无身故声常住。是因根本法同类异类所摄。
    是故不成因。三长相难者。于同相显别相是
    名长相难。论曰。声无常因功力生故。譬如瓦
    器。是故声无常。外曰。汝立声与瓦器同相因
    功力生故。别有所以。一可烧熟不可烧熟。二
    为眼所见不为眼所见等。如是别声与瓦器
    各有所以。声因功力生常住。瓦器因功力生
    无常。是故声常住。论曰。是难颠倒。何以故。我
    立因与无常不相离与常相离。显此因为无
    常比智。譬如为火比智显烟。烟者与火不相
    离。是故我立因成就不可动。汝显别声不可
    烧熟。是故常者。欲?苦乐风等不可烧熟而
    是无常。是故不可烧熟不可立为常因。不为
    眼所见者亦不可立为常因。何以故。欲?苦
    乐风等亦不为眼所见而是无常。汝因同类
    异类所摄。是故不成。若汝因与我因同能难
    我立义。我立义者依三种相因。是故不同。不
    同者汝说同。是故汝难颠倒。四无异难者。显
    一同相故立一切无所以。是名无异难。论
    曰。声无常依因缘异故声即异。譬如灯若炷
    大明大炷小明小。是义已立。外曰。若依同相
    瓦器等无常声亦如是者。则一切物与一切
    物无异。何以故。一切物与异物有同相故。何
    者同相。有一可知等。是名同相。若有同相一
    切物与别物异者。声亦如是。与瓦器等有同
    相。声是常瓦器等无常。何以故。一切于有等
    同相中有自性异故。如灯声人马若依同相
    比知则不成就。论曰。是难颠倒。何以故。于一
    切物有等同相。我亦不舍。我检有别。同相具
    足三相者立无常义。说此为无常因不取唯
    同相。若不如是思择道理则无别有道理。何
    以故。无有一物与异物不同不别。是故若有
    同相则同类所摄。一切异类相离。若取此立
    因。是因成就。唯同相立因则不成就。是故颠
    倒。复次论曰。声无常依因缘生故。譬如瓦器
    等。是故声无常。外曰。因与立义二无无异。
    何以故。依因生是何义。因未和合声未生。未
    生故无有是其义。声无常是何义。声未生得
    生。生已即灭。灭故无有。是其义。因与立义
    同无有故。论曰。是难颠倒。何以故。我立义无
    有。是坏灭无有。我立因无有。是未生无有。
    未生无有者。一切世间多信故成就立为无
    常因。灭坏无有者。僧?业炔恍殴什怀删汀N?br> 令成就故立为义。若取成就立义。不成就为
    因。汝难则胜不颠倒。我说一切物前世未有
    后世见无。是故声前世是无后世亦无。若前
    世无汝不信者。汝自思惟。若前世有声而无
    碍者。何故耳不闻耶。是故汝知前世无。犹
    如蛇足。有人竞胜心不能成就义意。欲成就
    而无道理。是义应舍。五至不至难者。因为至
    所立义为不至所立义若因至。所立义则不
    成因。因若不至所立义亦不成因。是名至不
    至难。外曰。若因至所立义共。所立义杂则不
    成立义。譬如江水入海水无复江水因亦如
    是故不成因。若所立义未成就因不能至。若
    至所立义已成就用因何为。是故因不成就。
    若因不至所立义者。则同余物不能成因。是
    故因不成就。若因不至则无所能。譬如火不
    至不能烧刀不至不能斫。论曰是难颠倒。因
    有二种。一生因。二显不相离因。汝难若依生
    因则成难。若依显因则是颠倒。何以故。我说
    因不为生。所立义为他得信。能显所立义。不
    相离故。立义已有。于立义中如义智未起。何
    以故。愚痴故。是故说能显因。譬如已有色用
    灯显之不为生之。是故难生因。于显因中是
    难颠倒。六无因难者。于三世说无因。是名无
    因难。外曰。因为在所立义前世为在后世为
    同世耶。若因在前世立义在后世者。立义未
    有因何所因。若在后世立义在前世者。立义
    已成就复何用因为。若同世俱生则非是因。
    譬如牛角种芽等一时而有不得言左右相生。
    是故是同时则无有因。论曰。是难颠倒。何
    以故。前世已生依因为生。譬如然灯为显已
    有物。不为生未有物。汝以生因难我显因。是
    难颠倒不成就。若汝难言。是因若是显因智
    慧未有是因。是因是谁因。是故不成显因。若
    作如此难者。未得因名。乃至事未有。若事成
    有即得因名。是能显事。是时得因名。是言
    在前未得因名。在后方得因名。若说因前事
    后则无过失。有人难言。若如此者事不从因
    生。此亦不成难。何以故。是前物于后得因名。
    若物已灭后事生者此难成就。既不如此前
    有未得名。后有方得名。是故果从因生。七显
    别因难者。依别因无常法显故此则非因。是
    名显别因难。外曰。若依功力声无常者。若无
    功力处即应是常。如电光风等不依功力生
    亦为无常所摄。是故立无常不须依功力。功
    力非因故。若是因者离功力。余处应无无常。
    譬如离火立烟烟是火正因。烟与火不相离
    故。功力则不如此。是故不成因。复次功力不
    能立无常义。何以故。不遍故依功力生。若遍
    者得立无常。若不遍者则不得立无常。譬如
    有人立义一切树有神识。何以故。树能眠故。
    譬如尸利沙树。有人难言。树神识不成就。何
    以故。因不遍故。一尸利沙树眠余树不眠。是
    眠不遍一切树。是故眠不能立一切树有神
    识。依功力生亦如是。不遍一切无常故。是故
    不能立无常
    论曰。是难颠倒。我说不如此。不说依功力生
    是因能显一切无常余因不能。若有别因能
    显无常。我则欢喜。我事成故。我立因亦能显。
    余因亦能显。我立义成就。譬如依烟知火。若
    言见光火亦成就。我义亦如是。依功力生能
    显无常。若别有因能显无常。无常义亦成就。
    是故汝难颠倒。不如我意难故。若我说一切
    无常依功力生者。汝可难言。依功力生是因
    不遍故不成就。此难则胜。我说声等有依功
    力生者悉是无常。不说一切无常皆依功力
    生。是故汝难颠倒。八疑难者。于异类同相而
    说疑难。论曰。声无常依功力生故。若有物依
    功力生是物无常。譬如瓦器是义已立。外曰。
    已生依功力得显。譬如根水等依功力得显。
    非依功力得生。声亦如是。是故立依功力因
    不定未生已生中有故。故依此因于声起疑。
    此声定如何。为如瓦器未生得生。为如根水
    已有得显故非决定。若依此生因起疑。当知
    非是立义因。何以故。能生能显故。论曰。是难
    颠倒。何以故。我不说声依功力得显。我说声
    依功力得生。是故声无常。汝何所难。若汝言。
    功力事有二种。一生二显。生者。瓦器等。显
    者。根水等。声是功力事。是故于中起常无常
    疑。是义不然。何以故。根水等非是功力事故。
    若汝言根水显了功力事。是亦不难我义。何
    以故。显了未生依功力得生。是故功力事一
    种同是无常故。汝难不然。若汝又显功力事
    有二种无常。瓦器生是无常。瓦器灭是常。声
    亦如是。是疑亦不然。何以故。不成就故。若汝
    瓦器灭。是有于灭中有。有故灭义则无有。若
    灭中无有。即是灭无有。何以故。无体故。若汝
    说如?。?中无光故有?。灭亦如是。灭中无
    有故有灭。是义不然。空华石女儿兔角等中
    无有。是则应有。若汝不许空华等有。瓦器
    灭亦如是。不可说有。是故功力事一种同是
    无常故。汝疑不然。汝不信为。汝得信故我说
    了因声无常。何以故。前世无障依功力得显
    生故。是故知声无有。譬如瓦器。汝立依功力
    所得功力所造二义有异。是义不然。何者为
    义。一切依功力所得即是无常。何以故。未生
    得生已生灭故。是故根水等亦如是无常。何
    用汝立显了为常。九未说难者。未说之前未
    有无常。是名未说难。论曰。义本如前。外曰。
    若说依功力言语为因声无常者。则何所至。
    未说依功力言语。前声是常是义得至。前世
    声已常。云何今无常。论曰。是难颠倒。何以
    故。我立因为显义。不为生不为灭。若我立因
    坏灭。汝难则胜。若汝难我未说前未了声无
    常。是难相似。若以坏灭因难我是难颠倒。十
    事异难者。事异故。如瓦器声。不如是。是名事
    异难。论曰。声无常依因缘生故。譬如瓦器是
    义已立。外曰。声事异瓦器事异。在事既异。不
    得同是无常。论曰。是难颠倒。何以故。我不说
    与器同事故声无常。我说一切物同依因得
    生故无常。不关同事。譬如瓦器故声无常。烟
    是异物而能显火。瓦器亦如是。能显声无常。
    复次他人说事异难有别所以说声常住依
    空故空是常住。若别有物依空。物即常住。譬
    如邻虚圆。邻虚常住圆依邻虚圆即常住。声
    亦如是。依空故常住。复次声常住。何以故。耳
    所闻故。譬如声同异性耳所执故常住。声亦
    如是。是故常住。是异立义。?世师曰。若常
    住由因得立。因事故即无常。是故声无常。论
    曰。是难颠倒。何以故。我不说因生无常。我
    说因显无常。他人未知为他得知。我立因是
    了因。非是生因。汝依生因难。是难颠倒。复次
    论曰。汝所说是立义亦是难于我不许。何以
    故。我等不信乐常住义。是故我说是义。此
    十种名同相等颠倒难故。以颠倒立其过失。
    若有难与此相似。即堕颠倒难中。二不实义
    难者。妄语故不实。妄语者不如义无有义。是
    名不实义难。不实义难有三种。一显不许义
    难。二显义至难。三显对譬义难。一显不许义
    难者。于证见处更觅因。是名显不许义难。论
    曰。声无常。何以故。依因缘生故。譬如瓦器。
    是义已立。外曰。我见瓦器依因缘生。何因令
    其无常。若无因立瓦器无常者。声亦应不依
    常因得常。论曰。是难不实。何以故。已了知不
    须更以因成就。现见瓦器有因非恒。有何须
    更觅无常因。是故此难不实。二显义至难者。
    于所对义。此义义至。是名义至难。论曰无我。
    何以故。不可显故。譬如石女儿。此义已立。外
    曰。是义义至。若可显定有不可显定无者。可
    显或有或无。不可显亦应如是。譬如火轮阳
    焰干闼婆城。是可显而不能立有。若可显不
    能定立有。则不可显不能定立无。论曰。是难
    不实。有何道理是义义至。不可显物。毕竟不
    有。是义不至。可显物者有二种。有义至有非
    义至有。义至者。若有雨必有云。若有云则不
    定或有雨或无雨。由烟知火。于此中不必有
    义至。若见烟知有火。无烟知无火。是义不至。
    何以故。于赤铁赤炭见有火无烟。是故显物
    义至难不实。复次唯有色名火轮名阳焰名
    干闼婆城。以根迷心倒故。于现世有后世无。
    惟色实有。根迷心倒。或时见有。汝说可显
    物不定有。是难不实。复次我以石女儿为喻
    定判此义。处不可显毕竟不动。是物决定无
    有。譬如石女儿处不可显动非是我譬。不可
    显者于邻虚等处。或显或不显。对汝义至我
    说义至处可显毕竟不动是物定有。于火轮
    等异唯轮不定。轮不定者。转时有住时无。
    是故非是义至。汝取非义至作义至难。是难
    不实。复次有余人说义至难。若声与瓦器同
    相故声无常。以义至故。若不同相则应是常。
    不同者。声耳所执无身。瓦器眼所执有身。既
    不同相故声是常。论曰。若如此难同相难义
    至难无别体故我不许。三显对譬义难者。对
    譬力故成就义。是名对譬义难。外曰。若无常
    器同相故声无常者。我亦显常住。譬常住空
    同相故声常住。若常同相不得常者。无常同
    相。何故无常。论曰。是难不实。何以故。唯无
    有物名空。若有物常住此譬则成难亦是实。
    既无有物常住。空无有物不可说常不可说
    无常。此难不成譬。非譬为譬故。此难不实。
    若人信有物名空即是常住。是颠倒难非实
    义难。何以故。无身不定故。空无身常住。心
    苦乐欲等无身而是无常。声既无身为如空
    是常为如心等是无常耶。无身不定不得成
    因故此难颠倒。复次声无常有因故。若物有
    因即知无常。譬如瓦器等。是义已立。外曰。是
    义可疑。何以故。器生有因是无常。器灭有因
    是常。声既有因故于声起疑。为同器生有因
    无常。为同器灭有因是常。论曰。是难不实。
    何以故。无有实物而名灭者。皆从杖等打物
    坏灭故得常名。复次声无常。何以故。根所执
    故。譬如瓦器。是义已立。外曰。此亦可疑。根
    所执如同异性则应是常。声根所执如同异
    性。声应是常。若如同异性非是常者。若如瓦
    器不应无常。论曰。是难不实。何以故。牛等同
    异性。若实有离牛等应有别体可执可见。离
    牛同异性不可执不可见无别体。故知无常。
    复次无我。何以故。不可显故。譬如蛇耳。是义
    已立。外曰。海水滴量雪山斤两。是有而不可
    显。我亦如是。是有而不可显。是故不可显因。
    不得立无我。论曰。数量与聚无别体。是可
    数量聚次第而现有若干。若干是数量。为摄
    持念故作一十百千万等名。水滴量山斤两
    既无别体故非实有。若有别难与此难同相
    者。立其过失名不实义难。三相违难者。义不
    并立。名为相违。譬如明?坐起等不并立。是
    名相违难。相违难有三种。一未生难。二常难。
    三自义相违难。一未生难者。前世未生时不
    关功力则应是常。是未生难。外曰。若依功力
    声无常者。未生时未依功力声应是常
    论曰。是难相违。何以故。未生时声未有。未有
    云何常。若有人说。石女男儿黑女儿白。此义
    亦应成就。若不有不得常。若常不得不有。不
    有而常。则自相违此难与义至难不实难相
    似。何以故。非是实难故。依功力声无常。是义
    已立。是义义至得。若不依功力则应是常。此
    义不实。何以故。不依功力者有三种常无常
    不有。常者如虚空。无常者如雷电等。不有者
    如空华等。此三种悉不依功力。而汝偏用一
    种为常。是故不实。二常难者。常无常故是
    声常。是名常难。外曰。于无常处常有无常。
    一切法不舍性故。无常中有常。依无常故得常
    论曰。是义相违。何以故。若已无常云何得常。
    若有人说?中有光。此语亦应成就。若不尔
    汝难则相违不实。何以故。无有别法名无常。
    于无常处相应。更立为常。无常者无别体。若
    物未生得生。已生而灭名为无常。若无常不
    实。依无常立常。常亦不实。三自义相违难
    者。若难他义而自义坏。是名自义相违难。论
    曰。声无常依因缘生故。譬如芽等。是义已
    立。外曰。若因至无常则同无常。若不至无常。
    不能成就无常。此因则不成因。论曰。汝难若
    至我立义。与我立义同。则不能破我义。若不
    至我立义亦不能破我义。汝难则还破汝义。
    复次外曰。若因在前。立义在后。立义未有。此
    是何因。若立义在前因在后。立义已成。因何
    所用。此亦不成因。论曰。若汝难在前我立义
    在后。我义未有。汝何所难。若我立义在前汝
    难在后。我义已立。汝难复何用若汝言汝已
    信我难故取我难更难我。若作此说。是亦不
    然。何以故。我显汝难还破汝义。不依汝难以
    立我义。若有别难与此难同相者。立其过失
    名相违难。论曰。正难有五种。一破所乐义。二
    显不乐义。三显倒义。四显不同义。五显一切
    无道理得成就义。外曰。有我。何以故。聚集
    为他故。譬如卧具等为他聚集。眼等根亦如
    是为他聚集。他者我故知有我。论曰。无我。
    何以故。定不可显故。若有物定不可显。是物
    则无。譬如非自在人第二头。第二头者。于色
    香等头相貌中不可思惟分别。是故定无。我
    亦如是。于眼等根中分别不显。是故定无。汝
    说我有。是义不然。是名破所乐义。复次若汝
    说我相不可分别而是有者。第二头不可分别
    亦应是有。若汝不信第二头是有。我亦如是。
    汝不应信。是名显不乐义。复次若汝意谓二
    种同不可分别。不依道理说我是有。不说第
    二头是有者。我亦不依道理。说第二头是有。
    不说我是有。是义应成。若我义不成。汝义亦
    不成。是名显倒义。复次若汝言。我与第二头
    同不可分别而不同。无不同过失堕汝顶上。
    譬如有人说如是言。石女儿有庄严具。石
    女儿无庄严具。此语亦应成就。若作此说堕
    不同过失中。汝亦如是。是名显不同义。复次
    若汝言。不依道理定有我。不依道理定无第
    二头。此言得成就者。一切颠狂小儿无道理
    语亦应成就。譬如虚空可见火冷风可执等。
    并是颠狂之言不依道理。如汝所立亦得成
    就。若不成就汝义亦如是。是名显一切无道
    理得成就义

    反质难品中堕负处品第三

    论曰。堕负处有二十二种。一坏自立义。二取
    异义。三因与立义相违。四舍自立义。五立异
    因义。六异义。七无义。八有义不可解。九无道
    理义。十不至时。十一不具足分。十二长分。十
    三重说。十四不能诵。十五不解义。十六不能
    难。十七立便避难。十八信许他难。十九于
    堕负处不显堕负。二十非处说堕负。二十一
    为悉檀多所违。二十二似因。是名二十二种
    堕负处。若人堕一一负处则不须复与论义。
    一坏自立义者。于自立义许对义。是名坏自
    立义。外曰。声常。何以故。无身故。譬如虚空。
    是义已立。论曰。若声与空同相故是常者。若
    不同相则应无常。不同相者。声有因空无因。
    声根所执空非根所执。是故声无常。外曰。若
    同相若不同相。我悉不捡。我说常同相。若有
    常同相则是常。论曰。常同相者。不定无身
    物。亦有无常。如苦乐心等。是故汝因不成就。
    不同相者。定显一切无常与常相离。是故能
    立无常。外曰。我亦信无常有因常无因。是名
    坏自立义堕负处。二取异自立义者。自义已
    为他所破。更思惟立异法为义。是名取异自
    立义。外曰。声常。何以故。无触故。譬如虚空。
    是义已立。论曰。若汝立声常依无触因。无触
    因者不定。心欲?等并无触而是无常。声亦
    无触。是故不可定。如虚空等常不如心等无
    常无触。既不定汝因则不成就。因若不成就
    立义亦不成就。是义已破。外曰。声及常并非
    我义。我所立义常与声相摄。声与常相摄。我
    所说声为除色等。我所说常为除无常等。常
    不离声离色等。声不离常离耳所执等。不相
    离名相摄。是我立义。不立声亦不立常。汝
    难声难常并不难我义。是名取异自立义堕
    负处。三因与立义相违者。因与立义不得
    同。是名因与立义相违。外曰。声常住。何以
    故。一切无常故。譬如虚空。是义已立。论曰。
    汝说一切无常。是故声常者。声为是一切所
    摄。为非一切所摄。若是一切所摄。一切无
    常。声应无常。若非一切所摄。一切则不成就。
    何以故。不摄声故。若汝说因立义则坏。若
    说立义因则坏。是故汝义不成就。是名因与
    立义相违堕负处。四舍自立义者。他已破自
    所立义。舍而不救。是名舍自立义。外曰。声
    常住。何以故。根所执故。譬如同异性者根
    所执故常。声亦根所执是故常住。是义已
    立。论曰。汝说声根所执故常住。根所执者与
    无常相摄。譬如瓦器等。瓦器等根所执故无
    常。声应无常。汝说如同异性常。是义不然。
    何以故。牛等同异性。为与牛一。为与牛异。若
    一牛是实。同异性不实。若异离牛同异性自
    体应可显。离牛既不见同异性。不成常住譬。
    汝立义不得成就。是义已破。外曰。谁立此义。
    是名舍自立义堕负处。五立异因义者。已立
    同相因义。后时说异因。是名立异因义。外曰。
    声常住。何以故。不两时显故。一切常住。皆一
    时显。譬如虚空等。声亦如是。是义已立。论
    曰。汝说声常住不两时显。譬如虚空等。是因
    不然。何以故。不两时显者不定常住。譬如风
    与触一时显而风无常。声亦如是。外曰。声与
    风不同相。风身根所执。声耳根所执。是故声
    与风不同相。论曰。汝前说不两时显故声常
    住。汝今说声与风不同相。别根所执故。汝舍
    前因立异因。是故汝因不得成就。是名立异
    因义堕负处。六异义者。说证义与立义不相
    关。是名异义。外曰。声常住。何以故。色等五
    阴十因缘。是名异义。七无义者。欲论义时诵
    呪。是名无义。八有义不可解者。若三说听众
    及对人不解。是名有义不可解。若人说法。听
    众及对人欲得解。三说而悉不解。譬如有人。
    说尘无身。生欢喜生忧恼。不至而有损益。舍
    弥多。不舍则灭。声常住。何以故。无常常故。
    是名有义不可解堕负处。九无道理义者。有
    义前后不摄。是名无道理义。譬如有人。说言
    食十种果三种毡一种饮食。是名无道理。十
    不至时者。立义已被破后时立因。是名不至
    时。外曰。声常住。何以故。譬如邻虚圆依常住
    故圆常住。声亦如是。论曰。汝立常义不说因。
    立五分言不具足。汝义则不成就。此义已破。
    外曰。我有因但不说名。何者为因。依常住空
    故。论曰。譬如屋被烧竟更求水救之。非时立
    因救义亦如是。是名不至时。十一不具足分
    者。五分义中一分不具。是名不具足分。五分
    者。一立义言。二因言。三譬如言。四合譬言。
    五决定言。譬如有人言声无常。是第一分。何
    以故。依因生故。是第二分。若有物依因生是
    物无常。譬如瓦器依因生故无常。是第三分。
    声亦如是。是第四分。是故声无常。是第五分。
    是五分若不具一分。是名不具足堕负处。十
    二长分者。说因多说譬多。是名长分。譬如有
    人说声无常。何以故。依功力生无中间生故。
    根所执故。生灭故。作言语故。是名长因。复次
    声无常依因生故。譬如瓦器。譬如衣服。譬如
    屋舍。譬如业。是名长譬。论曰。汝说多因多
    譬。若一因不能证义。何用说一因。若能证义
    何用说多因。多譬亦如是。多说则无用。是名
    长分。十三重说者。有三种重说。一重声二重
    义。三重义至。重声者。如说帝释帝释。重义
    者。如说眼目。重义至者。如说生死实苦涅??
    实乐。初语应说。第二语不须说。何以故。前语
    已显义故。若前语已显义。后语何所显。若无
    所显。后语则无用。是名重说。十四不能诵者。
    若说立义大众已领解。三说有人不能诵持。
    是名不能诵。十五不解义者。若说立义大众
    已领解。三说有人不解义。是名不解义。十六
    不能难者。见他如理立义不能破。是名不能
    难。论曰。不解义不能难。是二种非堕负处。
    何以故。若人不解义不能难。不应与其论义。
    论曰。是二种极恶堕负处。何以故。于余堕
    负处。若言说有过失。可以别方便救之。此二
    种非方便能救。是人前时起聪明慢。后时不
    能显聪明相。是愚夫可耻。是名不能难。十
    七立方便避难者。知自立义有过失。方便隐
    避说余事相。或言我自有疾。或言欲看他疾。
    此时不去事则不办遮他立难。何以故。畏失
    亲善爱念故。是名立方便避难堕负处。十八
    信许他难者。于他立难中信许自义过失。是
    名信许他难。若有人已信许自义过失。信许
    他难如我过失。汝过失亦如是。是名信许他
    难。十九于堕负处不显堕负者。若有人已堕
    负处。而不显其堕负。更立难欲难之。彼义已
    坏。何用难为。此难不成就。是名于堕负处不
    显堕负。二十非处说堕负者。他不堕负处说
    言堕负。是名非处说堕负。复次他堕坏自立
    义处。若取自立异义显他堕负而非其处。是
    名非处说堕负处。二十一为悉檀多所违者。
    先已共摄持四种悉檀多。后不如悉檀多理
    而说。是名为悉檀多所违。若自摄持明巧书
    射与生因律沙门悉檀多不如理说。是名为
    悉檀多所违堕负处。二十二似因者。如前说
    有三种。一不成就。二不定。三相违。是名似
    因。一不成就者。譬如有人立马来。何以故。见
    有角故。马无角。角为因不成就。不能立马来。
    二不定者。譬如有人立秦牛来。何以故。见
    有角故。有角不定牛。羊鹿等亦有角。角为因
    不定。不能立秦牛来。三相违者。譬如有人
    立昼时是夜。何以故。日新出故。日新出与夜
    相违。日出为因不能立夜。若人立此三种为
    因。是名似因堕负处。

    如实论反质难品一卷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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