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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华玄义释签卷第十七

    五约譬中二。初叙傍正意。次正明用譬。
    初言兼明等者。三兽二珠约开合为喻。黄
    石中金约破会为譬。虽此二意正为显
    体。次正明用譬中二。先正释三譬。次引此
    下明用三譬意。初释中文自为三。初借三
    兽中三。初正释。次如是下示体。三此约下
    结示。初文又二。初三兽之譬本譬于通。通
    真谛中有空有中。取象不空为今经体。次
    从到又二种去亦约教道重简但中仍为
    小象。圆教不空方名大象。次如是下示于
    圆中异于通别。正显今经不思议体。三从
    此约下结譬本意本借三兽以譬通教。故
    重结云约共真谛。真谛既含一真二中。是
    故须简偏真但中。非今经体。此约圆别入
    通以简经体。故知他人解释尚不识小象
    不空。况能辨于大象不空。况能知于二中合
    在真谛中耶。但知大象一概大乘。次更借
    二珠譬者又二。先正约二珠。次复独约一
    如意珠譬。初文又二。初正释。次结示经体。
    初云不能雨宝名为但空。能雨宝者名一
    切法空。空含二义是故须简。空名不殊故
    云相似。但空唯空故云但空。此是通教偏真
    但空。对别教俗谛中空不具诸法故云但
    空不能雨宝。亦空亦雨即是即中即假故也。
    但空非空教道权说。故以能雨正譬实中。
    此是圆教入别之说。别教有无共为俗谛。圆
    入即以两中为真。是故真中。简却但中非
    今经体。是故重喻如意摩尼以辨得失。是
    则前三兽喻约别圆入通。故须于其能入之
    中简却次第中也。约能所合说故云空中
    合为真谛简也。今亦如是。约所入边即别
    教中道。但简所入能入尽妙。正是经体。今
    亦能所合论。所入仍语俗者为辨异前。故
    云有无合为俗简。次更约如意为譬。亦二。
    先释。次结。释中亦是如意名同。如二空名
    同。故云含中真谛简也。与前二象。大意不
    殊。今重显耳。向借二喻并约教道。故分二
    象及以二珠。此中约理理本无二由机缘
    取致有真中。故知真中本同一实。故喻如
    意珠体不殊。此重约前别圆入通。真谛之中
    含二中者。人有得失非理尔也。虽复重
    约如意为譬。同成第二珠譬义耳。第三譬
    者。教理共论。是故通约一切凡圣及以教法。
    于中为二。初约机异。次判同异。初机异又
    三。初譬。次合。三结示经体。此四人中第二
    含于两教二乘及通菩萨。三藏菩萨亦同凡
    夫故也。次文中二。先判。次结意。言与夺破
    会者。金体不殊。故云与也。凡夫其实未得
    果理。与而言之。云理不二。是故云与。理虽
    不二。凡实未有果上之用。是故云夺。估客
    金匠准此说之。所言破者。若废权立实。丹
    尚异器。何况金石。若会权归实。体既不
    殊。岂简金石。凡夫亦然。准说可见。次明用
    譬意中又三。初正明三意。次今明下结成
    三法。三如此下结成一乘三轨。初文中三。
    初意云约根性等者。二乘浅菩萨深。其利
    根者又得其中。次言三情者亦约三人。三
    情各别故初人从假入空但求出苦。次别
    人地前历别。后人方能于别但中。见一切法
    中故云后者广大。后喻三方便者凡夫全
    无置而不说。次结成三法中问前三譬中皆
    云今经体也。又复三义本为显体。何得此
    中乃云三譬以对三法。答义有傍正。正显
    体已复顺此三。若尔即是用所依体。体能成
    用。亦宗所显体。体能成宗。故以三譬复对
    三法。第三意中云如此三譬即是三德者。象
    譬法身以得底故。珠譬解脱以能雨故。
    仙譬般若住妙空故。此约别说故作此对。
    若一一譬各为三者。得坚譬法身。以水譬
    般若。至岸譬解脱。珠体譬法身。珠空譬般
    若。雨宝譬解脱。?治譬般若。金体譬法身。
    成仙譬解脱。皆取法身以为经体。恐体
    滥故。故约三德。简出二德克取法身。若
    据显体亦?应是法身德耳。今言三德意
    亦如前。思之可见。约悟简者。所以须此
    悟简者。如释十妙自有从因至果自行
    化他故。不须论悟。尚一一文下皆须观心。
    及至释经亦立观心一门经是教法故也。
    今明体中须约悟者。体通凡鄙其名犹通
    是故须简。下文明用用是果上之法宗是因
    果不悟无果。故并不须约悟简也。是故约
    悟唯在此中。于中为二。初斥非。次显是。
    初又二。初总斥。次徒劳下别明非相。又二。
    初别明非相即四执不同即是横计常乐我
    净。准止观中意亦是横计四门差别。具如
    彼记。次情?下重斥。先譬。次合。可知。次显
    是中二。初明凡位未悟。次明圣位方悟。初
    文二。法譬。初文是从观行位初入六根净。
    故云明净等。苦到是五品之前修于五悔。开
    发之言且通说耳。以行五悔能感诸佛加
    被。令发五品乃至初住故也。观心明净入
    五品。信解虚隔是六根。喻中云人木等者。
    上句文略。应更云水中观尘下双结云人
    木等不了。次若能下明圣位。从相似位入
    初住位。于中为四。初通明智断。次清净下
    明境智。三论云下引证。四略而下示经体。
    初又二。先法次譬。初住之始分得经体。镜水
    明净譬无明灭。鱼像自现譬法身显。次文
    又三。先智。次境。三功能。即境智相应也。所
    显之体由能契智。智由人也。故云如是尊
    妙人。则能见般若。次所见境中云一指二
    指等。如止观第五记。三指分明真经体也。三
    功能中二。先立。次释。如文。三引证中二。初
    引论明所通之实实即体也。次如舍利下
    明能见之人。又三。初引此经。正明见体。次
    引涅??明得体行息。又二。初引。次释。释中
    约理教等三。且约一分未为全息。三总指
    广。乃至五妙五即。明无所作。四示经体中
    二。初正示体。次历诸法
    ○三明一法异名中文开四意。初出异名
    中为三。初来意。次列。三无量下破计。初如
    文。次列名中。始从妙有。终至寂灭合十二
    名。所言等者。此十二名览诸经论。今略列
    之。以例可知。初三是有门。次毕竟下三是
    空门。次虚空下三是空有门。次非有非无下
    三是非空非有门为欲分对名义体故。每
    一门中且引三名以之为式。今文意者。此
    之四门。圆别教共若不简之名体不分。圆
    人初心即观四门。四门相摄体同名异正显
    经体。别则远期果地。仰信居初。先用方便
    一十二门。向后方观此之四意。既存教道。
    诤讼易生。纵当门体与名义同。然与他门
    互相吞?n。故此学者非法毁人良由不知
    体同名异。故云不识天主千名。而谓?x尸
    不是帝释。故弘教者失旨于兹。将恐弘法利
    他之功不补非法毁人之失。三破计中二。
    初总破。次小乘下示偏计之失。又二。初斥
    大小两乘各于其教法门互非。次皆不下以
    失佛法大意斥之。如天帝释有千种名。
    此中即是千中之四。虽党其门所斥失大。
    实相下合譬可知。次解释中三。初去小乘八
    门不与大滥故置不论。次例四句。三初句
    者下正解。解释中二。先释。次前三句下判前
    所列。前三属别后一属圆。初文初句。先释。
    次结。次判中二。先斥。次判中二。先略明诤
    由。次示诤相。初中云最不融者。初句俱
    同但在当门尚是不融。今于当门三自不
    融。是故云最。言不得意者通论谓地前乃
    至博地初心。别论若已入十住终不生诤。
    诤相中二。初略明诤相。次何者下释诤意。
    初言或小陵盗大夺者。明此四门虽即大
    小名同体异。然有强弱致诤不同释诤意
    中二。初明半夺。次明俱夺。初文者。大小二
    门更互陵夺。是以小乘诤他大乘二四两门
    谓为己典。大乘夺小初三两门谓非小教。
    是故大小。各互输二而存于二。次从若知
    去大乘俱夺小乘四门。又二。初正明俱夺。
    次俱夺意。初文者。可由大乘知于空门为
    不但空。双非以为第一义谛。则谓小乘都
    无能通故四门俱夺。小既被夺终不敢诤
    亦空亦有及以有门而但苦诤第二第四。以
    并不知大小各四是故生诤。次从又大乘
    去释俱夺之意。又二。先释。次譬初释中别教
    不融当教四门尚互相噬。况复小乘。故譬
    意云。若小夺大犹如野干而夺师子宁不
    俱?n汝四门耶。二门先输今又失二。野干
    不夺师子师子尚欲?n之。今野干辄夺师
    子师子岂不?n耶。故曰宁当合譬可知。次
    从三句去。结前三句属于教道非今经
    体。唯第四句为经体也。名义虽异四门体
    同。体既互融不诤名义故第四属圆。于中
    又二。初明诸名诸义并是实相之名。次复次
    下互为名体。初文又三。初略标门意。次其相
    下略释门相。三如是下结归经体。初如文。
    次文又二。初引经立体。次实相之相下列
    前十二名并是实相异名。其名既异不妨名
    异而体是同。不可圆理不异而诸名尽同。
    将何以为四随之巧。此中最后非有非无准
    前理亦合有三名。文中但有中道及第
    一义。文阙微妙寂灭一句。此中诸名既尽
    以实相为体。名数多少于理未妨故阙一
    无妨。次互为名体中四初略示互立。次妙
    有不可下略示互立之相。且以妙有当体为
    式他皆仿之。三随以下例结。四大经下引
    证。又二。初正引证。次若得下结引证意。初文
    又二。先证诸名并是解脱之别名次明诸名
    并是涅??之异称。涅??亦然故云即一相也。
    三譬显中二。先释。次譬显下判同异。初正释
    中前之三句寻之可知。第四句中三初举
    事。次引证。三工遍下以所引事而示圆相。
    初引事中二。初引事。次结同。初云譬如一
    人遭乱家祸。如张仪范蠡之类者。历多官
    职如用异。身备众位如名异。换姓变名
    如名异。历职备位如用异。张仪者史记世
    家云。本魏人也。尝与苏秦事于鬼谷。而秦
    先达已相于赵。仪往见之。秦欲击而诫之
    乃坐之堂下以仆妾之食而饭之。仪乃谢
    而去之。秦乃使舍人以车马币帛而阴
    奉之。仪遂入秦。惠王见之以客卿。于是
    檄楚说秦。相秦四岁而免。乃相魏以说哀
    王。哀王背纵复归相秦。秦欲伐楚复入
    楚而说怀王。及闻苏秦死又说于楚令楚
    和秦。复入说韩令归事秦。于是惠王封
    其五邑号武信君。又说齐赵及燕昭王并
    令事秦。诸王咸许而归报秦。会惠王卒武
    王为太子时不悦之。而仪惧诛请说于魏。
    遂又相魏一岁而卒。范蠡者列传云。本南阳
    人。事越王勾践。苦身戮力。深谋二十余年。
    灭吴报耻。以尊周室。勾践已霸。称为大将
    军。自以为大名之下难立。置书辞勾践而
    请诛。王不然之。乃与徒属浮舟于海。于
    是勾践表会稽山为其俸邑。乃出于齐。变
    名鸱夷子。戮力治生。数至千万。齐人闻其
    贤。请而为相。后喟然叹曰。居家则致千金。
    宦至卿相。此布衣之极矣。久居尊名而不
    祥也。乃归相印散财帛间行止于陶。自
    谓朱公。居无何间。又致财巨万。彼二人者。
    名用虽殊而其体是一。儒林等。文官名。雄渠
    等。武官名。次随处下结同。次引证如文三示
    相中二。初工遍下总示。次从是不可坏人
    去。历十二名。此中从初至顶盖人。合有
    十二名。譬体同名异。文但有十一。恐欠人
    字应云中庶人。信直人。初三名。譬有门中
    三。次三名。譬空门中三。次三名。譬空有门
    中三。次三名。譬非空非有门中三名。义理
    甚便。意甚分明。故圆教四门。虽即名等亦
    有十二而体不别。故圆义易融。次判同异
    如文。四约四随中二。初问起。次答。答中五。
    初总出四随。明如来赴机之法。次例如下引
    例示失。三如来下正明佛赴机异名之相。
    四故求那下引证。五故四随下结意。初如文。
    次例中三。初通举异执之相。次既不下示
    失四悉之相。三各于下结失成得。虽现在
    无益得为后世闻法之缘。初如文。次文
    者。既不欲闻去失四随益物意也。初是无
    乐欲。次无心信受是无为人。次不灭烦
    恼是无对治。次不发道心是无第一义。三
    结失成得如文。三正明如来赴机之相中
    三。先总举说法之相。次为有下别明四门四
    悉之相。三随此下结意。初如文。次文四门
    不同。初从为有根性去有门明如来逗机
    得四悉益。初是乐欲益。次信戒忍进是为人
    益。次荡除空见是对治益。次即能去是第一
    义益。有门既尔余三可知
    ○第四明入实相门中为二。初明来意。次
    正开章解释。初文二。初正明来意。次下文下
    引证。又三。初正教门。次佛子下明行门
    功能教能通行。使行入理故云成佛。此中
    具明十六皆为实门。文中虽无开废等文
    意在第九卷故此不论。三结名。次释中二。
    列释。初明门相中乃至历四教。教教之中
    皆初先明用门之意及引教证。是故不同
    止观中文。止观但为令知诸教四门皆破
    见思。此为并堪入于实相。于中为二。初总
    释。次历教别释。初文五。初释门名谓能通
    也。次大论下总示四相。三又云下明功能。
    四又云般若波罗蜜下明门中得失。五若以
    下辨教行不同。初二如文。三功能中二。
    初明能摄根性功能。次又云下有能通至
    实相功能。既云入般若门般若即是所入之
    理。理谓实相般若亦得是种智般若。四得失
    者。此并通论四教四门悉有得失故也。五
    教行者。行?是观。于中又二。初通立教行
    二门。次藉教下明根性悟入不同。又五。初
    明一向根性。次若闻下明回转根性。三闻教
    下相资根性。四教观合下明门数。五经云下
    明门意。次正释中四四十六相别不同。初三
    藏四门中二。标释。释中四别。初有门为二。
    先明门中四谛。次此是下明申门之论。初
    文又二。先苦集。次灭道。初文又二。初破邪。
    次乃是下立正。又二。初略举烦恼及业。次
    烦恼下明三道结成有门。苦道即苦谛。余
    二即集。次一切有下明道灭。又二先道。次
    灭。初道谛又三。初明门观。次能发下明门
    中功能。三此则下结门。次子果下灭谛。又
    三。初正明灭。次引证。三此则下结门。引证
    中以真实证有。次空门中三。先正明四谛。
    次故须菩提下引证。三恐下明申门之论。初
    文又二。先四谛。次发真下功能。初又二。先苦
    集。次三假下道灭。此门不言破邪者。破邪
    之用事在有门。无明与老死略标二谛。三
    假是道谛之观。入空是灭谛大意。次功能中
    二。先明功能。次因空下结门。次引证中二。
    先正引。次因空下结门。亦空亦有门。略云
    正因缘即是略举四谛之相。于中为四。先
    略明四谛。次略结门。谛相不殊故略而不
    辨。三若禀下明门功能。能有所通第一义
    也。四此是下门中通门之论。次第四门中分
    文不殊三门。加斥第四门中异解有人云
    已去是也。次通教四门中二。初总。次别。初
    又二。初明衍门所通长远。次今下与三藏
    辨异。又二。初体析不同。次三藏下明观生
    法二空不同。又二。初正明二空不同。次
    有人云下破古释疑。初文中云生法二空
    者。见惑若破得须陀洹名得生空。后进断
    思方得法空。次文三。先破古。次大品下释。
    三引论重立门。又三初略总立。次论云下正
    引论立。三佛于下明四门通意。次别释中
    四。先释。次结。三若三乘下明根性不同。四
    故青目下引证。初文自四。初有门者。为二。
    初正释。次如镜像下结门。初中略举三谛
    略无道谛。故云乃至也。初业是集。若果是
    苦。涅??是灭。知法幻是道。法还属于因果
    二义。次空门中二。先释。次如镜下结门。大意
    如前此中文略。三四二门例前可见。别教
    门中为五。初总依教建立。次所言下释名
    立相辨异。三此意下别依教立门。四判功
    能。五判圆别。初文又二。初依中论第三句。
    次而辨下明亦用大论一切实等四句。故初
    文所引今且从别通于四教。言七别者。
    准四教本应有八别。谓教理智断行位因
    果。今不取教者。谓一教之下有此七故故
    不论教。别依教立门中二。初总明门相。
    次别释。初明当教四门多依大经。别释中
    四。初从文云下有门中言乳中酪性者。大
    经出处非一。今应约乳略出相状。从缘
    故有。无性故无。两存即第三。双非即第四。细
    对佛性由缘?显。以合乳譬。对于四门其
    意则显。石中有金具如止观第六记。佛藏十
    喻为有。力士额珠如止观第三记。此别四门
    亦约略示相不暇委悉。若委论者应如三
    藏有门中具明谛相引证及得益之人功能
    辨异等。次圆教四门指在第九卷论之。次
    示入门观者。亦有一十六门入观不同。文
    自为二处论所通。观论能入。初文又二。先
    释。次料简。初文二。初略立所通偏圆二理。
    次何故下以理问门。问中虽但举一偏真
    为问意则通于圆真。故后释圆真不复更
    问但直列而已。次三藏下释。先释所通偏真
    八门中二。先法。次譬。次别教下释所通圆
    真亦有八门者意亦同前。次料简中先问意
    者衍应通圆。门但应八。何故十二。答中有
    譬有合。如文。二示入门观者。具足应如
    止观第五至第七末。止观但明圆教空门。余
    之三门。略而不说。乃至三教一十二门。门门
    并应明其相状。但此中文。意在教相。故观
    法存略。于中初三藏四门。初有门中二。先
    立信法两行。次于法行。即立观法。于中又
    三。初列。次称叹以斥旧。三正释为三。初正
    释十观。次重指本论。三五百下破计。正释
    中十。初明正境中五。初略立。次若谓下简
    邪滥。三故大论下正出正境之相。四如阿??br> 昙下指论。五是名下结显正辨异初如文。
    次文二。先明邪。次明滥。初又二。先列邪境。
    次总非。初又二。初邪因。次无因。次明滥中
    二。初略斥。次何者下释滥意。又二。先正释。
    次斥结。次明发心中三。初重明境。次欲休
    下明能发心。三其心下简邪。此中所以不
    辨菩萨心。而独语二乘心者。以二乘偏于
    一门。从门义便故耳。非无菩萨。但菩萨四
    门遍学观同二乘。复未断惑。故不论之。一
    门既尔余门准知。次明安心中六。初总明
    不安。次为?下略明治法。三又定下依德立
    名。四行者下正明用治。五是名下结功能
    六不同下简斥邪伪。初二如文。三依德立
    名中四。初略出法名人。次举世贤为例。
    三若多下非贤。四贤名下结得名。四正明
    用治中二。先重总举。次云何下别明。文自
    为五。四明破法遍又五。初立二根性。次佛
    初下引佛化仪明观功能。三今阿下救彼
    论师误被他破。四故五百下引人证正。五
    当知下结正斥邪。初文二。初正立。次破见
    下指教可凭。初文即慧俱二种初心不同之
    相也。次正指教。次引佛化仪中。言六十二
    见如止观第二第五记。世间即是国土及五
    阴也。神即神我。计此神我与阴即离等。四
    引人中云五百语达兜者。调达从于五百
    学通皆悉不教。但云但?无常可以得通
    可以得道。后时有一比丘名曰?陀。不
    知因通而起逆罪。依世间禅教其通法。
    六群虽复?犷凡所说法不违圣旨。乃至
    不违佛之所制。识通塞中四。初略示通塞
    意。次若有见下示通塞法。三若不下斥失以
    示通塞之观。四如是下结正辨非。初如文。
    次文中言八十八使者。具如止观第五记。
    余并如文。次道品中七。初略明须道品意。
    次正明道品。三今非下简示。四若一下略例。
    五示教门。六此三十七下明道品后三空门。
    七故佛下辨正简邪。对治中三。初明须助
    道意。次论云下示对治相。三如是等下显
    正辨非。次位中三。初明须次位意。次今明
    下略辨位及功能。三不同下辨非。安忍中
    四。初正明转外凡入内凡。次引证。三又若
    下明须意。四不同下辨非无法爱中三。初
    明须无法爱意。次是则下正明观法。三若
    利下判至第十之人。通教中十。初是境。三
    人下发心。次破古。余如文。次别十法有四
    门。于中初有门十中。初境中二初辨非显
    正。次结功能等。次发心中四。初明所缘境。
    次菩萨下明发心。三思益下引证誓相四如
    是下结。初文中言金藏草秽。如前所引贫
    女金藏大小不知。思益三十二大悲者。思益
    第二。佛告思益梵天。能知如来五力说法
    是菩萨能作佛事。一说。二随宜。三方便。四
    法门。五大悲。前四如经。大悲者有三十二
    救护众生。一一大悲皆为众生不知不解而
    起大悲。如云诸法无我众生不解而起大
    悲。无众生。无寿命。无人。无所有。无住。无
    归等。次通塞中三。初总标。次菩萨下明通
    塞法。三于苦集下明通塞观。次道品中三。初
    总标。次破倒下正明道品。三离十相下明三
    脱。十相者。大经二十三云。色香味触生住异
    灭男相女相。俱舍文同。大般涅??离此十
    相所离同小约能观所证以简偏圆。对治
    中三。初总标。次所谓下正明治相。三常乐下
    明开三脱。若修诸法等者。此别教修治助
    开实相。实相既在初地已上。治法并在十向
    已前。此引大经列优婆塞众云。无垢称王
    优婆塞等常乐观察如是诸对治门。章安解
    云。味俗为苦沈空为乐。沈空为苦分别为
    乐。常我净等亦复如是。乃简云。恒与常
    云何异。不从因缘为常。始终不异为恒。
    余文不释准例应知。释名辨异虽尔释义
    应从一例。皆以空假相对而释。真理为安
    果为增上。次位中二初正明。次功能安忍中
    二。初正安忍。次以忍下功能。法爱中四。初正
    明离爱。次生名下明离意。三破无明下功
    能。四是为下结。余门准知
    次明圆教入门观者。文自二。初文简中
    二。先叙简意。次正简。初文又二。初明简意。
    次上两门下简上藏通门理全别不须对
    简。别门理同故须简却。初文又二。初通对
    三门以显圆妙。次引文证圆。初言示人无
    诤者如止观第六记。故般若中以通教等能
    通之门为无诤法。今以义推通教即是界内
    无诤圆门。即是内外无诤。故云三藏灭于实
    色。别教次第灭于法性之色。法性之色实不
    可灭。初缘法性先灭分段次灭变易入
    地方乃见于法性。故今义云次第灭于法
    性色耳。总而言之前三未融通名为诤。至
    圆方名无诤法也。次正对别教简中二。初
    略明简意。次正简又二。先列十门。次释。然
    此十意。前之七意皆有三段。先正释。次判
    圆别。三从复次下。判诸经文前后约位。
    以判圆别。唯第一文。加于破会一复次也。
    第八意约诸经文序。正流通。及正说中诸会
    所说。观初中后而辨圆别。以判前七及以
    后二。第九第十。略无复次。直观经文问答
    举譬。以显圆别以判前八。故云融即乃至
    譬喻。若其直明圆别之相。恐人不晓经文
    前后。明位不同。或文相虽融。位在向后定
    属别义。或文虽次第。位在住前定属圆义。
    即不即三等。乃至能诠教之初后。意亦可
    知。释中二。先总明释意。为令识于别圆八
    门二四不同故也。次正释。于中又三。初正
    释十门。次约五味分别。三今经下辨今经
    文十相及四门相不同。初文又二。先正释十
    门。次今以下结示。初文自为十释初门中
    三。初正约融不融以辨两教。次复次下更
    寄破会辨融不融。三复次经文前后下明
    融不融。初文二。先举别教。次明圆教。初别
    教中二。初明执门生过。次从然别门下释
    疑。初文二。初明彼论生过。次今时下明此
    方学者生过。初文又二。初明执门。次四门
    下明生过。又二。初明过体不同。次周璞下
    举譬。初又二。初正明过相。由不得意岂
    关法体次前三藏下简。前云殆滥冥初生
    觉者。如止观第七记。殆者。危也。亦几也。巨
    希反。上人均下名滥。下人行上名?c。次简
    中为展转相形。故须出彼。于中又二。初
    简。次妙有下结劝。初文者。然破冥初。功在
    三藏有门而已。别门与彼永异故不可得
    等也。次譬中云周璞郑璞。如止观第十记。
    周都东京。郑都郑州。次明此方生过者。偷
    此藏理种子之名。以助自然之计。以地人
    释地义偷安庄老。如止观第五记。混淆者。
    子书云。浊水也。泾浊渭清。次明圆教又三。
    初略明门融。次有无下明立门意。三而此
    下正明融相。次约破会中二。标。释。释中二。
    先别。次圆。初别中二。先约破。次约会。初文
    者。法华已前诸教中如诸部方等般若等。
    无处不破诸外道。而存二乘及三教菩萨。
    次虽会而不圆者。如文引净名般若可见。
    次圆门中二。先破。次会。初破中三。初破别。
    次以二乘凡夫况。三结归。初文中云自此
    之前。我等皆名邪见人者。大经第七。迦叶
    闻常乃自述云。自此未闻常住之前我等
    皆名邪见人也。当知偏教皆名为邪。次圆
    会中三。初会凡夫。以二乘菩萨况。次汝等
    下会析法二乘。以通别三乘况。三汝是下
    总结会一切人法。初文云龙畜等皆授记
    者。如舍利弗领解中天龙八部皆自领解
    云。大智舍利弗。今得受尊记。我等亦如是。
    必当得作佛。三约经文中二。先明别。次明
    圆。若识此意不以融不融言能显圆别。复
    须更约经文前后寄行位判方能显之。但
    地向相对明融不融此定属别。若住信相对
    此定属圆。由经中赴机便宜说位不定
    前后。但约位判自了别圆。此一门意不专
    在于此遍下诸门。下文但言或前或后皆
    是此第三门意。但言遍不遍等即第二门意。
    下去阙此第二门二三两门俱有圆别二意。
    准初融不融门可知。下去准知。皆别门云
    说圆门云证。或时略证但注云云。即不即
    法中从复次去亦有三意。初即不即。次遍
    不遍三约经文前后。约五住文犹属第二。
    最后复次方属后意。初门中二。先别次圆。初
    别中四门不即三谛不即。或一即二即或三
    即而复不融。三法相即乃名为遍。于一念
    中圆破五住名之为遍次第破者名为不
    遍。佛智非佛智分文同前。次第不次第中分
    文亦同。但第三意初阙复次字耳。五断不
    断中二。先通叙断不断意。次正分别断即是
    别不断即圆。文句同前第三意亦少复次之
    言下去皆尔。七果纵不果纵中别引地人圆
    引华严等者。意亦可知。三德纵横如止观
    第三中。第八约诠者。更重判于前七后二。
    皆有门前序中门相及以门中正说之相以
    辨别圆。故云不融不即乃至譬喻。次约五
    味中文略但言乳教两种四门。应判云一
    种融一种不融。乃至问答等。有两种十意
    不同不可具列但言门耳。三约今经十中
    为二。先释十相四门。次结意。初释又二。初
    十相。次四门。初文二。标释。以着衣等为行
    者。以依寂忍等三而弘此经即是行也。以
    五百由旬即不断断者。即以佛智对于烦
    恼及生死处所故也。况初心一步已涉长途。
    二乘被开先进三百。按位进入皆有入住。
    住即五百。故云圆也。欲闻具足道闻即教
    也。教即能诠次明今经四门又二。初结前
    生后。次正释四门所以今经四门文相不
    委悉者。以今经正意在于开显但略示四
    相。若依门观利者随一句一偈咸皆发真
    中下之人事须具如中论广述。况复此中且
    为分别与诸教异。门中观法具如止观。何
    但此中文略。如前三教亦并指他经。文相
    可见。二正明实观为三。先别释。次是十下
    示此经文十观之相。三复次下结斥伤叹。初
    文二。初指所依门。次正释门中观法。又二。
    初明有门观法。次余三略例。初释有门又
    二。初略标门列数。次正释。初文不列但注
    云云。正释中二。初正释。次是名下结成经
    体。初文自十。初境中二。初待对立妙。次释
    释中三。初立四谛。次兼通异名。三结门。初
    又二。初总标四谛。次别释。释中二。先苦灭
    相对。次集道相对。初又二初苦灭。次集道互
    融。以随苦集体即道灭。故相对明不同三
    教初文二。初明苦即是灭。谓生死即是三
    谛。三谛即是三涅??。次引证。又二。初引经。
    次释经意。言不可思议四谛者此语四谛
    融即之相耳。不可复灭释上句耳。次烦恼
    下集道相对。又二。初集道。次以苦灭互融。
    初又二。初明集即是道。谓烦恼之集即是三
    谛。三谛即是三智。次引证亦二。先引经。次
    释经意。言亦是苦灭及一实四谛者。此明苦
    不异集。集是刹那心起苦是一期报阴。今一
    念心具十法界苦集。还观此心具足三谛。
    安得不以四谛相即而释。为欲令人别
    识相状。故别别识之。次发心中还以一念
    无作四谛为境约此而起慈悲。文又为三。
    初正明弘誓。次无缘下结成誓体。谓无缘
    也。无偏小杂故名清净。三慈善下结誓成
    相。三安心中三。初结前生后。次正明安法。
    三体生死下明安心行相。初又二。先结前两
    观。体解谓了境发心谓弘誓。岂可下生后
    安心。临池观鱼对前妙境。岂可知妙境而
    不总别安心。次裹粮下对前发心岂可发
    大心而不修行填愿。次正示能安之法。又
    二。先法。次譬。譬中二。先斥不均非今文意。
    次叹均调能横周竖遍。二轮横周。二翼竖
    遍。具如止观第五记。三行相中二。先正明
    行相。次于一心下明行相该摄。初文者。体
    用一止而三止。达用一观而三观。具如止
    观第三文。言该摄者生死及烦恼既不出
    一念。即此为定慧岂离于一心。故一心中
    五行具足。具如前第四卷。四明破遍中三。
    譬合结。初譬中二。前譬断德。次譬智德。合
    中义兼二德。约所破得断名。约能破得
    智名。三虽复下结意又二。初明智断不二。
    次释智断不二所以。以体即故文略烦
    恼即菩提句亦应可解。五识通塞中三初
    譬。次合。三结意。初譬中云主兵宝取舍得
    宜者强者绥之为舍。弱者抚之为取。绥者
    国语云绥其谤言谓止也。左传云交绥而退
    也。争而两退故曰交绥。今谓强者止之退
    之。弱者安之进之。故塞强而通弱应进通
    而退塞。次合中还约一念而论强弱。三结
    中三。初寄竖门以论一念。次节节下正结
    捡??。三若不下结释。若其不能节节捡??
    非唯行不进趣理解亦亡故云失也。六道
    品中三。先正明四念。次明破倒具品等。三
    结成枯荣。念处中具道品至一切法者。言
    念处中者。此具约位相摄道品。此则念处
    中具足诸品。余品亦然。道品是能趣涅??
    行法三脱是能通涅??之门并是正行。一切
    法是助正道法摄入正道。三从又知涅??
    下重结枯荣。如文。七明助道中本治事障
    今以理观者何耶。此中约第一义治故作
    是说。若事障兴应观谛理。生死烦恼即涅??
    菩提。故能治之。六即之位约一心理。生死
    烦恼可知。九安忍中二。初通立。次别释。能
    常一心安于妙境故有此等十境生也。十离
    爱为四。初明相似法起。次相似下明顶堕。
    三此爱下明离爱入位。四观生死下明位
    所证法。次结成经体。次三门例可见。次引
    此经明观法之相。然彼止观局引大车。今
    散引一部。彼为成观此但叹教。又二。初正
    引。次是十下结例。意广语略思之。三结斥伤
    叹中三。初结斥。次伤叹。三指广。初又二。先
    结今意。次固非下斥。初文者。具如前一十
    六门门门十观即是其意。斥文可知。次世人
    下伤叹中三。先伤。次叹。三益。初文二。谓法。
    譬。法如文。譬中云徒知[谷-禾+牛]捋不解钻摇
    者。借大经譬责讲读人。大经第三。迦叶难
    佛。如来若常何不常现。佛告迦叶。譬如长
    者多有诸牛。色虽种种。同共一群。付放牧
    人令逐水草。唯为醍醐不求乳酪。彼牧
    牛者。[谷-禾+牛]已自食。长者命终。所有诸牛。悉为
    群贼之所抄掠。贼得牛已。无有妇女。即自
    [谷-禾+牛]捋。得已自食。尔时群贼。各相谓言。彼大长
    者。畜养此牛。不求乳酪。唯为醍醐。我等今
    者。设何方便而得之耶(止观记具注解)夫醍醐者。
    名为世间第一上味。我等无器。设复得之。
    无安置处。复相谓言。唯有皮囊。可以盛
    之。虽有盛处。不知钻摇。浆犹难得。况复
    生苏。尔时群贼。以醍醐故。加之以水。以
    加水故。乳酪醍醐。一切皆失。凡夫亦尔。虽
    有善法。皆是如来正法之余。何以故。如来
    入涅??后。盗窃如来遗余善法。若戒定慧。
    如彼群贼劫掠诸牛虽复得之。无有方
    便。以是义故。不能获得常乐我净。常戒定
    慧。又为解脱。说我人众生等。如加以水。
    以非想为涅??。如失醐醍。以少梵行得
    生天上。如加水之乳等云云。次若识下
    叹中二。先叹教法无缺。次半如意下叹弘
    法无机。初文者。此十六门。门门观法。遍被
    一切。自此之外。无所复须。不同讲人。浆
    犹难得。次文者。今一家弘法。大小通立。或
    以小助大。或开小即大。或破小明大。或
    以小形大。则是半满双弘。观教俱立。今以
    此半满之观说以施人人无受用故。云我
    则悔焉。悔者悲嗟之甚应非吝情。言半如
    意珠全如意珠者。第五卷末云半如意珠则
    以迹中五妙为半。此释圆门十观法竟。云
    半全者乃至偏门名之为半。圆门为全。
    故文云小乘四门大乘四门。名同意异不可
    例前。虽无下微益。三指广下可知。彼文
    为显钝根行者一一文中皆须先明横竖
    次明不二。此中直明一念一尘即具横竖
    不暇广及故指彼文。若得意者见此略文以显彼广

    法华玄义释签卷第十七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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