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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华文句记卷第八之三_释法师品

    释法师品

    释此品者为二。先总释。次别释。初文二。先
    释五法师。次减数释。初又二。初出经论以
    辨离合有无。次判通别以结品名。初中二。
    初依今经判五。次大论下出异释名。对今
    以辨离合有无。乃至如下减数以释。故若
    多若小俱名法师。初五法师者。未有一文
    着一二等言。古今共立称为五种法师故。
    经论所立多少不同。所以此品但通名法师。
    天王般若云。受持此经有十种法。一书写。
    二供养。三流传。四谛听。五自读。六忆持。七
    广说。八诵。九思惟。十修行。十中第一是今
    文第五。第四第六是今文第一。第五是第二
    第八是第三。第七是第四。流传摄在广说文
    中。余三并摄在忆持文中。彼经忆?是受。大
    论中分受持为二。则应不得单云忆持。
    此别论下判通别以结品名。于中先分自
    他以别师位。言大经分九品等者。元是别
    义。且借以证五种法师。九品?是熙连并八
    恒。第四恒广说。于十六分中解一分义。云
    前四无解者。三恒并熙连。五恒八分。六恒十
    二分。七恒十四分。八恒具足尽解其义。故
    须应从能解一分义去。能为他说即是师
    位。次通论下舍别从通。自他俱得受此
    品名。从通义边无有一句不任为师。次
    减数释又四。谓四三二一。并是展转束多
    入少。无非法师。云如后者。具如安乐行
    品初释四行是也。四既指彼。此应用四以
    结品名。文无者略。已有前后中例可知。若
    欲知者。?是先判通别。次从通四以结品
    名。束四为三。又为三意。初三业。次三门。三
    三法。一一皆先释。次判通别以结品名。次
    束三为二。谓自行化他。云不复记者。准前
    可解。亦是先释。次判通别。以结品名。以此
    自他既遍前三。故知自他亦有通别。别论各
    别通论互通。自他皆互堪任故也。今通从化
    他。故名法师品。次束二为一者。谓如来行
    具一切行者。此依大经圣行品文。复有一
    行是如来行。所谓大乘大般涅??。涅???是
    三德秘藏。故今却以室衣座三。以释三德。
    三德?是一大涅??。此大涅??遍一切处。
    遍一切法总名为一。先释。次指广。初释中
    为二。初通次别。通者。一行通具室等三法。
    别对为二。先对。次料简。初文为九。于中并
    以三法对诸法故。初对善恶及荡相也。次
    又慈忍下福慧。智慧是目等者。亦应云目足
    备者。必有所依。所依具二故也。三又慈悲
    下对斥偏邪。亦先释。次引净名证。胜于偏
    邪勇修于圆。四又慈悲下破四魔。亦先释。
    释中并须约于界外圆释。次引证空也。云
    云者。释出其意。五又慈悲下明具二严。仍
    为二释?是翻倒前释。准后望前前应云
    慈忍也。六慈忍故下约譬破立等。具二例
    前。七又慈悲故何所下约体用。用即离过。
    八出三谛下约名。不同次第三谛。慈室包
    含忍衣三昧。九经言下引经。无相是座。次指
    广云不可尽。云云者。具如玄文明圆五行
    摄一切行。亦如止观十乘十境横竖遍收。及
    破遍中横竖法门。乃至四种三昧收一切行。
    一切行?是一行故为九文释之。次问下
    料简。初问者。准初释品应云五种。准后减
    数应云一法。何故但以衣座室三而对诸
    法。答者。准事显理须具三法。况依当文
    应具三法。乃为众说。故具事理二三。方
    可说法。故先事解。次事理合。三单约理。事
    解如文。合释中言三门者。初二属事。后一
    属理。事理并是所迷之境。初约苦果者。故
    用慈悲门苦须拔故。次约结业者。故用忍
    门依理离故。三约谛境故用空门善住空
    故。第三单约理者。理即谛理故约三谛。即
    向第三具三谛故。言云云者。应以多种三
    法对释此三。令成圆融通畅自在。乃识此
    文摄教遍相。故下总约教云。凡多种释品
    者皆约圆教。次法者下别释。法师二字通贯
    上来一切诸释。以上诸法是师法故。故今
    释名亦约二种乃至五种。若自等因缘释者。
    初自他不同即世界。即自轨训人也。自行成
    就即生善化他除恶即对治。自他俱得名法
    师者。第一义也。凡多种下约教如向多种
    不可余释洽润也。外凡去今文正释。若尔
    与旧何别。答。今明为自他故。异声闻故。自
    行无有忧摈辱故。利他无鄙力劣弱故
    唯有退没一分似旧。故云未必。言外凡至
    不虑危苦者。外凡五品欣弘通之福。声闻一
    向绝利物心。闻诸大士被众摈弃。自顾观
    力未深。若不依之。内污净观外招讥议。
    失利人之道。故佛为说四安乐行。令无是
    患。远彼十恼故云不虑。且证且助者。宝塔
    证经故来。分身助开故集。由证由助因慕
    流通。又示通经方轨者。着衣等三具如后说。
    因告等者。本托药王因兹告余。此流通。初
    先告八万大士者。大论云。法华是秘密付
    诸菩萨。如今下文召于下方。尚待本眷验
    余未堪。总别记者。总与七百。别与劫国等。
    健『踟郧写煲?br> 预也。乃至一念等者。明乘此念必得菩提。
    远因不亡藉兹而发。不同余善是故简之。
    究而论之。必须尽行诸佛道法。二乘记已
    尚经劫数。然晓其经旨与具足何殊。但自
    行化他令始未耳。闻一句一偈者。通论但
    云闻极少法。举经功深。部内随取一句一
    偈。别论但今义合权实本迹十妙四一之流。
    功福皆尔。然义通大小。故下引增一集云。
    如四谛之流。及下引四安乐行等。今亦准
    之。言皆与授记者。必由此经成菩提故。
    虽无劫国当得理同。此中容用别时意趣。
    是故应须以闻约行广明供养。宣通益他
    内观具足。具如止观。岂可端拱唯仰初心。
    中上亦然者。若不尔者。岂可上周唯在一
    人。中周四人得记者耶。说寄在此事乃通
    彼。故云亦然。见实三昧经等者。第四云。先
    记八部。次第五卷空天品空行诸天见诸八
    部供养得记。即便供养悉皆得记。同名火
    持。次三十三天授记品中。有八亿忉利诸天。
    见前诸天供养获记。亦皆化为诸供养具。同
    时得记名因陀罗幢。说如幻法。次夜摩天
    品。有四亿夜摩。亦见诸天供养获记。亦以
    化事及以说偈。供养佛已同时得记。同名
    净智。言拘翼者。彼经无恐误。观心者。以一
    实观贯其所诵。故名为一。无一句偈不入
    实者。云云者。应明一观之相。乃至大师诵
    经观法。还约诵持以成观相细思。劝发四
    意者。一诸佛护念。二植众德本。三入正定聚。
    四发救一切众生之心。下文亦以四法对开
    示悟入。虽是迹要。若显本已即成本要。具
    如下辨。喜心有二者。横竖二释。又二。先正
    释。次融通。初自二。初竖论随喜为三。初
    即权而实。次即于下双非。双非虽不异于
    向实。更能解实即双非故。初于一念者。非
    唯经于一念时须。指一心法名为一念。信
    佛知见者。于初心中深信妙理。此理是已
    佛知见境。境非权实故曰双非。以理望闻。
    闻浅理深。故名为竖。此即初随喜位相也。三
    又能下于向双非复更双照。事理圆融即名
    秘藏。具烦恼下虽未入品。亦可通证。具烦
    恼性能知故也。烦恼望藏。藏深惑浅故亦
    名竖。次又若闻下横论随喜者。还?指向
    不二权实。故云若闻等。四法横论以释随喜。
    谓一心。二法。三说。四人。初言心者。即以一
    心望于余心。名之为横。此中一心无复余
    心。故下文云。即横而竖。及一切法者。以一
    切心望一切法。亦名为横。一心一法皆横
    缘故。法纯是心。心纯是法。故下结云。横即是
    竖。此中自云皆是佛法。佛法理合横竖不二。
    若欲下次约说者。能广分别一一心法。月四
    月至岁者。虽引意根之文。非即六根净位。
    今且约观。虽未下约人可见。引大经者。此
    初一念正当少闻多解。亦名少解多闻。故且
    举之。以斥多闻不知义者。后当更说者。
    在第六经。初云上下品师者。但约凡位以
    判。十种供养者。一华二香。三璎珞。四末香。五
    涂香。六烧香。七?醺恰0艘路?>偶死帧J??br> 掌。音乐如前料简。次药王至是人自舍清净
    者。悲愿牵故。仍是业生未有通应。愿兼于
    业。具如玄文眷属中说。如释论有慧无闻等
    者。此偈及四法师偈。具如止观第一记。故知
    亦许为弘法故。于内教中广习异义。以
    助正教。世有习俗典而云助正。反沦至
    理。当知是人等者。如王使传命。若赴主心
    故得名使。得所遣名。初经是下释如来能
    遣。能遣是教。次今日下释所遣。所遣是人。行
    如来事下释所遣事。先约自行释事。佛无
    他事唯专照理。次今日下我今唯行如来之
    事。真如是理照即名事。一如智下约化他
    释。如来利物由境智合。还说此理以为化
    事。故知大悲还依如理照如说如。名如来
    事。今日下依此利他名行佛事。佛则平等
    恶不干逼等者。若尔供佛无福何须供佛。
    毁佛无罪何须制罪。答。实。是但为成校量
    故。向云不论福田浓瘠。若从田论凡瘠圣浓。
    故应毁供重于凡也。譬如至俱薄者。亦约
    初心易成坏说。若约田说义例可知。如八
    福田看病第一。人多厌故看者福增。此乃约
    心难易故也。若约田就事。岂一病人比于
    大圣及妙法耶。如济匹夫与献主天隔。匹
    夫恩不自蔽。主泽沾及万民。四悉适宜不
    可一准。然约此经功高理绝。得作此说。余
    经不然。为如来肩等者。佛得权实及非权实。
    我亦得之乃称佛得。是则义当在佛肩背。
    亦是用佛权实等法。名在肩背。亦是众生
    常在肩背。日用不知。余经不然故须说之。
    若不尔者。岂持经者尽为如来肩背荷担。
    是故此文须废事释。若迷今文权实施开。
    纵作权实之名消之。亦未会此妙旨。经云
    应持天宝等者。先举人中上供。次以天宝
    况之。尚以天宝奉献。故云应持。况人中上
    供。有人云。西方举胜皆云天也。若尔前云
    人中上供即是天供。何重言之。第二长行初
    叹所持法等者。前约能持即举利他信毁
    以取人。此明所持则举人处因果以叹法。
    于中先列五章。次明生起。故知人法处三。
    互相光显方成因感果。有师下述他解。经
    叹法华至阙一节者破也。但立过未以为
    所校。即以法华为现为能。此师阙于所校
    中。今故云一节。云云者。依下今文释出现
    节也。今初等者。此正释中。先列三时在法
    华外。次大品下明三时不及法华。故以法
    华人法永异众经。若不尔者。破欲贬挫法
    华之妙。毁在其中何成弘赞。嘉祥犹然。况
    复余者。大品等带具如玄文节节明五味者
    是也。若不尔者。安知从昔未曾显说。秘密
    之藏不妄与人。多怨嫉等。当锋者。法华在
    前如大阵难破。涅??在后如余党不难。初
    当先锋斯为不易。此经具说至亦即是秘
    密藏者。初是开权。亦即是下显实。权即是实
    故云亦即。如来至怨嫉者。思宿恶为怨。
    忌现善曰嫉。故障未除者为怨。不喜闻
    者名嫉。今通论者。迹门以二乘钝根菩萨
    为怨嫉。五千起去未足可嫌。本门以菩萨
    中乐近成者。而为怨嫉。阖众不识何得为
    怪。今仍在迹意则可见。理在难化者。明此
    理者意在令知众生难化。四信等三力者。
    文中二释共显一意。初对三德。次对三法。
    故四信为行始。四弘为能导。大智为能开。
    故此四信须约圆乘。谓一体三宝一念十戒。
    方为圆门四弘之首。故次文云。信则信理。
    理即法身。若有法身。即有理性一体三宝。
    志愿是立行者。四弘大誓立一切行。法身约
    所信。诸行约所引。众善之根即般若是。故所
    信中具足四法。既对三德从胜立名。若不
    尔者。安为此界他方佛之所念。初心栖此
    等者。此用所表如前荷负。若不尔者。色身
    共宿乃至摩不净头。于理何益。生处得道转
    法轮入涅??等处。具如止观第七化身八相。
    此四相处尚应起塔。况复五师及此经所
    在。即是法身四处皆应起塔。况经着塔中。
    则为已有法身全身舍利。故引论证生法
    二身各有全碎。云云者。令释出四相。生身
    全碎如释迦多宝。法身二者。诸方便教法身
    碎也。法华一实法身全也。四教五时委简可
    见。故知诸经全碎相半。唯此法华法身全身
    更无余法。皆入实故。注家云。向以人为鱼
    兔。故与丈六齐功。今以词为筌[罩-卓+弟]故与舍
    利等妙。若其不简词之?妙。还与色身齐
    功。此经何殊阿含婆沙。故知注家不晓持
    者与法佛共宿。不知所持与法身界齐。故
    十七名中名坚固舍利。碎身身界不受坚固
    之名。巧度者。如止观第六记释巧拙二度。
    彼大论文通以衍门为巧。今别以一实为
    巧。则有二种者。先列二文。今言下简取初
    意。又望下释近当体。前约偏为远。以圆为
    近。次今以下消文正意。以一如实智为因。
    趣于近远二菩提果。故因明近果。道前真如
    至为了因者。此以修得对彼正因。正中缘
    了同成正因。修中正因同成缘了。约真之
    缘了亦曰即真之缘了并可云真如缘了。
    全性为修即此义也。唯有此法世法不染。
    魔不能坏二乘不能灭。皆即是故。此乃以
    博地为道前。发心已后为道中。于道中位
    分之为二。初住已前为缘。登住已去为了。
    一位分二故名为亦。妙觉证后名为道后。
    与前小异对文别故。譬中必须教观二重。
    方尽其理。教观相循共显其妙。教观若偏二
    俱无力。初约观中初总明观。言虽通诸意
    且在圆。依通观下历教明观。祈体理同故
    略三藏。法华论等者。水如佛性。取之不同
    故云次第。即诸教观相浅深不同。须了其
    旨故云当知。约教中二。亦先总明三藏教
    门下。别约四味。今论渐初故初出三藏。华
    严后明前约观中。已寄四教。故今更约味
    以显部妙。若止观中复约四教。理亦如然。
    玄文一切皆先四教。次引华严者证获水
    同也。次有人。去五家四解。三家并约五时
    以释。然取时不尽及不次第。于渐教中初
    家弃初及三。次家弃初二及第四。第三家
    虽以大品在净名后。亦弃前教并违五时。
    生公与注者。全于法华中判。亦未全当。尚
    为他破故云去佛远近等也。乃以前三师
    同用五时为一解。生注二家同于法华为
    一解。今师许此破意是故录之。此师意欲
    判前五师四解。即前三后二两例破之。故前
    三以诸经去佛远。于法华后皆以佛果而
    为清水。故知三师去佛远也。一解近者。后
    二师约法华论远近。始自干土终讫清水。
    并在法华。若元依实教道理然也。若以实
    对权理不全尔。寻经下今师和会。以前三
    师指于前教无清水故。又用五时皆有
    小失。其后二解但于法华中以论近远。失
    于开权。法华已前是所开故。今师二义约教
    约味。约教即对前渐教中三教为?。故须
    更唯约法华中圆以释。约味则对前四味中
    未转者为?。至第五味教虽已转。或行
    未入。故须于第五味作远近释。是故二释
    阙一不可。问余经等者。他问前二释中初释
    也。因向他人判前三师释则诸教去佛远。
    准答文中具答远近。亦应具问远近二意。
    约纯菩萨及二乘人。准化元意。本求佛果
    于昔未开。权机未转故云未决。次问般若
    何故远者。古来亦许般若能生阿耨菩提。何
    故亦与诸经同远。答意者。大旨同前。然分
    二义。先约共菩萨同于二乘。未开权边名
    去佛远。次夫般若去。重顺问答。般若非去
    佛远能生法佛。何远之有。以具权实二慧
    故也。故举譬云。如病人等。病人者。共般若
    中新发心菩萨也。两健者二慧也。由此二慧
    令至菩提。故云遍能远去。言最胜者。意
    在不共同于法华。故且云胜。故云法华开
    权不异般若显实。故开权与显实左右异名。
    法华还开般若中权。入般若实也。故言不
    异及以异名。所以通论。则不共般若与法华
    种智何殊。据带不带开未开别。不无同异。
    诸师全顺今义。故但直录而无所破。菩萨
    下合譬。文既约法华为言。故可依前以为
    二释。释开方便门中。所以先广引料简者。
    此迹门之大旨。此旨若倾将何流通。于中先
    出光宅。次私破云是破非开者。由光宅云
    废除昔教。不云即是。故开义不成。又由光
    宅语昔别指鹿苑。故知消释言不容易。由
    除之一字便为臧否。嘉祥亦云。开二种之
    方便示二种之真实。昔不云二是方便。故
    门闭。今云二种是方便。故方便门开。今开
    义善成。二乃违教。经云佛以方便力示以
    三乘教。何尝但二。今文尚五七皆开。何但三
    耶。然此乃是未改时文。乃令后德混用。河
    西云。直名三为方便者。意云。昔谓为实无
    入实之期。故其门尚闭。今称为方便有进
    实之望。故其门名开。还引方便品初云佛
    以方便力示以三乘教。故章安许之。故古人
    立义采用实难。有人下言十二八万者。?是
    十二部八万藏耳。私谓至非开义者。印禀龙
    龙从远。印既用教身两种方便。故知破其
    窃龙印之义。及将破义以解开门。何能异
    于光宅义耶。故略破之。虽用教身且免
    会二。问方便当体等者。私假设斯问欲出
    后答。私答中初正出二门。次此二下释二门
    中各有开闭。初云当体者。未有所通约
    体外说。且以当教可入称门。若云为实相
    门者。约能通至实相以说引算砂观海者。
    算砂如释签第四。观海者。即新经六十七云。
    有城名楼阁。中有船师名婆陀罗。集诸商
    人。为说一切海法门。此二门各有开闭者。
    能通当体法体不别。从今昔说。故昔闭今
    开。实相亦尔。于中先明当体。次明能通。二
    义各对真实以说。以实相亦有当体能通
    二义故也。初当体中虽亦名门。于实犹闭
    故须明开。然但说三为方便。即须说一
    为真实相对论之故耳。二者下次释能通。
    即为实作门。准佛本意俱是能通。据物机
    缘所解有二。诸钝菩萨亦有能知三教能
    通。但法华前机未会。是故在昔俱闭于今并
    开。故亦与实对辨。岂能通方便开。实相犹闭
    方便仍闭真实得开。此释同河西实相亦二
    者。向但直对方便故今委论。同于方便故
    云亦也。虚通者释实当体为门。无碍名虚
    无壅曰通。故得全体成能通门。含受一切
    无所隔碍。得名为门。遍一切处无非门
    故。是则约实无通而通。故云不二及以法
    界。法界即门名法界门。不同算砂当体门
    也。二能通方便作门者。使方便至实故名
    能通。若非实相之力方便无由得开。故知
    ?一实理从二得名。由虚通故令他所归。
    如赦体遍原罪无不释。刘虬意者。初句正
    明真实为方便作门。次句明三方便为真
    实作门。言非三去明二门互开。故刘虬非
    不与私释称会。但语略意沈经旨难显。有
    人云。他人立三章门。互为方便互得为门。
    若望注家其词甚繁其理混乱。虽然多言
    少实不如守一。于中先列。次如以下释。此
    是释方便品中。附五时家三转意也。但加
    更互为门为异。唯释初章余二但列。初章
    意者权为情壅。今既开权故云通也。实本
    无三为物故三。故云起也。乃至下余二例
    者。于中先例。次但不得下说文意通塞。若
    欲叙出第二例者。如以三一为非三非一
    之门。由达三一通至双非。即以三一为
    双非门。由双非故起于三一。故非三非一
    为三一门。第三准例亦应可见。次通塞者。
    若能通能起可互论门。但不得以一为权
    以三为实。用胜?文非今意也。下二章亦
    然。但得更互为门。次私破中但破初章。余
    二亦例于初章中但破三为一门。未破一
    为三门。初文两重。初破门义。次以非因破。
    初门义者。初句定中。但定三通一句。破其
    门义。但以不通遮之任自非门。亦应更
    云。若其通者昔何不通。使至今耶。昔不通
    者于昔非门。若开下至今即开。开已非三
    何得以三为一作门。显他不知体内体外。
    是故须破。准佛本意元为通一。故未开时
    本来是门。彼未云开而言是门。是故须破。
    故知三为一门尚自不可。一为三门何俟
    别破。若尔经何故云开方便门。答。若从今
    意门虽未开。有可开义亦得名门。如本
    是门闭时岂非。但名闭门开已无三。何妨
    从昔以三为门。又三非佛因者。破意同前。
    若未开者别尚非因。若其开已散心尚是。次
    例破余二。准初应知。云云者。若委破初章
    次半谓实为权门及下二章。烦碎义薄不
    能具述。他既破己依今乃可更立二句。破
    他既坏立义自成。具如前释。问方便等者。
    今设此问为欲开其四句义端。故今师前
    文自有二句。为更得作余二句不。此有下
    答。具有四句。后之二句理无别趣。但寄名
    义申释句相。于中先指前二。次列后二句。
    三如名下次引例释。先列名义。由方便下即
    以例释。义是名下之旨。故得更互为门。于
    中先释方便。次实相下但以例释。先例次
    中论序下引证。实名实义更互为门。实者义
    也。中者名也。故寄中名以显中义即是名
    为义门。文但举一边。亦应更云亦由实义
    能应中名。以名非实不立故举实以引之。
    问得以三显三等者。方便真实?是三一。方
    便真实既为四句。三一亦例有后两耶。此
    亦下答。云二如前者。三为一门如以三显
    一。一为三门如以一显三。以三显三去释
    后二句。前之二句既以三一。望于权实名
    义相显。若后二句前虽名义相对义立。今不
    得用名义以释。但以法体相对释之。于
    中为三。先对释。次三一既不下正判结。三
    以因缘下修性相显。初又二。标释。初文但标
    一句略不标以一显一句。言昔下释中具
    含二句又二。先示非。次破此下正释。先示
    非者寄开显说。破今昔异。于中初举非相。
    此尚不得三一互通。况能以三通三以一
    显一。故一下结非。言一非三一等者。以其
    三一既不相即。若不开者相显不成。故一
    非三家之一。三非一家之三。次破此下依
    今经正释。先引于一佛乘分别说三。证即
    一之三。次引汝等所行是菩萨道证即三
    之一。即为一施三之一三。乃是开三显一
    之三一。前句腾昔故云分别说三。次句显
    今故云是菩萨道。昔教未说故三一尚隔。
    不云相显三是一三一是三一。由今说已
    一外无三。此三为一家之三。即是以昔一
    外之三。全成一家之三。故云以三显三。既
    开成一三外无一。还是三家之一。即是以
    昔三外之一。全成即三之一。故云以一显
    一。故知由体外之三。显即一之三由三外
    之一显即三之一。次三一既不下。判结。欲
    开下文因缘三一。故先判之。言三一既不
    相异者。判向开显全属因缘。言因缘者。
    ?是感应化仪。亦名修得。三以因缘下修性
    合辨。自性者。即是性德。故性德三一。虽复
    本有非修非作。乃由因缘即三而一。能显
    性德即三之一。又由性德即三而一。能成
    因缘即三之一。亦由因缘即一之三。方显
    性德一中之三。复由性德一中之三。能施因
    缘即一之三。是则因缘即三之一。显自性
    即三之一。名以一显一。以因缘即一而三。
    显自性即一而三。名以三显三。以性显缘
    准说可知。下结文中三一互出者。以互显
    不互耳。以三显三?是以三显一。以一显
    一。?是以一显三。虽因释妨妙尽根源。
    寻一家教门。若迷斯旨徒费心神。引十五
    处明门者。虽列头数亦复不知何者须开。
    何者已开门相如何。如其不判徒列何益。准
    今文意十五。门内但是方便悉皆须开。具如
    随文解释者。是于中有违今所释者。亦应
    破之。如引方便品智慧为门。此是同体权
    智岂得云为实作门。次种种门此是权门。
    而但云大乘教耶。次唯有一门下不专在
    教。所烧之门三界限域者。岂可但云从限
    域出。次车在门外言三界者。破亦同前。小
    教为门未判烧等。在门外立分为二释。云
    正习尽但在通意。门侧若大应已得大。犹
    在门外亦如前者。与前两释并不相应。门
    内如前者。意与前在门外同。前在二死门
    外。今不可在二死之内。开甘露门云大小
    者。是十方梵请文。或当如此。不知今在何
    处大小教耶。今文意者。本为开门不为数
    门。本为解门不为知数。若数而简之简
    已开之数亦何咎。昔说一切世间下。更引意
    根释开显意。为开古人所数诸门。资生于
    昔尚非方便。于今显已悉是真实。况复三
    乘五乘等耶。若门若非门者。非门谓小乘理
    教色香资生等。是门谓别教二观为方便。从
    初说故有门非门。于今一切无非通途。劝
    修者住于三法仍劝不懈怠心然后说者。
    故知此是观行位中初二位耳。故劝弘圆经
    以利于他化功归己至相似位。任运妙音
    遍满三千。不待劝也于中三法相望名各
    具三。初标慈悲。次若就下明一中具三。修
    如来下标柔和。次若就下明一中具三若就
    能坐下无标直明般若中三。虽复各具?
    是一三。三尚非三。岂离为九。是则菩萨常
    观涅??。故劝弘经者而常观之。愿弘经者
    观而弘之。不观能弘之心。焉晓所弘之理。
    故佛令入我室着我衣坐我座。若无三
    法何谓弘经。安乐行下引下品文同。有是
    利故劝弘者依方法也。上文下引上文释
    成。五事者。如前利益中列第一遣化人等五是也

    法华文句记卷第八之三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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