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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华文句记卷第四(中)

    次诸法下释甚深境界者。此是法华之理
    本。诸教之端首。释义之关键。众生之依止。发
    心之[任/几]仗。权谋之用体迷悟之根源。果德之
    理本。一化之周穷。五时之终卒。得此十义
    以消诸异坦然无误。所以先叹能依之智。
    即五佛之权实。权实何依。所谓妙境。境不
    称智尚非佛智。况无境可论直云对等。何
    能晓此难思妙智是以广破诸师。次广建立。
    玄及止观以此为主。一家用义大括包富者
    莫不由此。恐后辈犹亡其所归。故?@?シ?br> 重。亲见寻斯教者。犹昧故耳。故须思之故
    须思之。若迷此意诸教之蹊径任运失趣。
    一化之条流于兹枯竭。光宅云。三三者。谓
    人教因。昔无果义故三乘各三。一理非虚
    故。言实相者。应云非虚故实非相为相。
    故名实相。四一之中偏举理者。准光宅意
    既同旧人。不立理一。但云理是四一之本。
    故四俱名一。此不及今文云四中之一。此
    去讫北师并是光宅释也。菩萨以六度为
    体者。光宅亦立三只菩萨。以为三乘之中
    菩萨。即今文三藏菩萨也。近代以来此义全
    弃。五百所集须归五天若但会退大自归
    佛道不关此者。何但定性永灭。亦乃菩萨
    空谈。云云者。应明支佛声闻以谛缘为体。
    实境有四一以四广其一理者。因缘等四
    判为实境。故以此等广谈理一。畅师但约
    佛上。唯立一实而无三权。对十力者非无
    此理。望今四释佛乘一释尚自未周。以无
    究竟空假中等故也。于中相是总举十力
    之相。次是别对性等体为根本。最后云总
    者。约前八力释处非处即以本末总收前
    九。上来诸释非不一途者。诸释可见。望今
    家释各得十界十如中之少分。故云一途。光
    宅虽似自得四圣而但立九。又分擗九
    五权四实。北瑶二师虽具立十而不分判。
    但在三乘又无一实。然攒众释既许三乘
    及以一乘。三一俱有性相等十。何为不语
    六道十耶。四圣是事从因至果。六道亦事
    亦应例然。因果既同十义宁阙。四圣是能照
    六道是所照。十界是所照佛乘是能照。故佛
    智照十界十如三谛具足。究竟等言其理宛
    尔。何故诸佛各据一途。使佛境智不具足
    耶。今师不能细斥。但总破光宅云文理不
    通等也。理谓道理。文即现文。初文可见。次
    破理中先以十中四五对难。因果者。因缘
    是。因果报是果。若实下约人对破且依四
    五。若依今文应约十界以论有无。次义不
    下结破。文云诸法。须收十界界界十如。实
    相是界如之体。若唯一但四。体外尚遗九
    五。况复十十皆如。今欲正解。先引大论即
    达磨所用。引论意者但泛为类例。非的同
    也。论既云一一法各有九种。故知光宅不
    应以四五别判。诸师不应以三一各据。
    故知但依十界十法则诸家咸坏。况复四释
    冠绝古今。如此消文方契经旨。诸师分擗
    理趣在何。此达磨郁多罗是杂心论主。婆沙
    有法救论师。是杂心论主所承。从师为名。
    既依大论不别分张。今一一句中皆云即
    是法华中如是相等。纵不委细免上诸非。
    次今明下正解中。先述标章。次正释中文为
    三意。初列章。次引圣言为证。三正释。引证
    文中初二文可见。次引离合中云止止不须
    说等者。以此十法随自随他。唯佛决了故
    云我法妙难思。但引合文义兼于离。既云
    难思方能遍逗故须离也。引约位中云唯
    佛与佛等者。三德极理非七方便所知故
    也。虽复不知诸位法尔。故分此十所属不
    同。三正释者。初十界中为十。先标列。次法
    虽下界如摄法。三如地狱下示相。四故?酬?br> 下以小例大。五当知下以理准例知有界
    如。六若照下判。言自位者。虽明十界界界
    各十。且照当界以九为权。以一为实。故
    须结云一中无量。一界具十一一十如。若
    自若他若因若果在一心故。故云无量中一
    一中无量。不可以一说。不可以多说。不
    可以权说。不可以实说。因果善恶空有
    大小。凡圣渐顿开合心法依正。一多自在。
    一切诸法悉皆如是。是知谭法界者未穷
    斯妙。致使惑果事而迷因理。七若照六道
    下兼破光宅。光宅既无十界。今且依彼破
    之。纵依十界各具十如。当分历历思议境
    耳。况复光宅但在四圣四五不同。八所以
    下结位。先重立境云一中无量。凡夫绝理
    等者。自鄙无分故云绝理。随想异见故云
    情迷。既绝且迷徒具何益。二乘等者。即二教
    二乘。三道即是舍而不观。避空求空反资
    小脱。菩萨等者。藏通照六别照次第。故云
    不周。皆迷己界不达佛界。不了了言尚该
    十地。故今应指别地及因。横竖具足者。一
    中无量为横无量即一为竖。多一相即故云
    具足。九唯独下引证结意如文。十上玄义
    下指广。具如玄文境妙末云。舒之则充满
    法界。不知从何而来。收之则莫知所在。不
    知从何而去。及释法中广释十界十如也。
    次约佛界为四。初正释。次此具下称叹。
    三例亦下例释。四如来下举果结斥。问。此
    中佛界与前十中佛界何别。答。前则在迷在
    因通悟通果。今乃唯果不通因迷。故一一
    法皆用双非。非相非假非不相非空。虽出
    双非意存三谛。下九准知乃至本末究竟等
    也。如是方名究竟佛乘。是故皆以大车文
    结。此则于今品文。是佛果家之诸法实相。
    于彼譬说。即至道场之庄严大车。于彼宿
    世。即极果佛之开权实渚。于彼本门。即久成
    佛之所契妙法。若正宗可识岂迷流通一
    句一偈之言弥可信也。三德三轨之说皎若
    目前。若得此意广演于八年。不出乎一念。
    经五十小劫讵动于刹那。例知一代逗机
    居于心性。十方佛事宛然瞩目。法界根性览
    而易通。随宜所说咸指藏理。结斥中以眼
    为喻者。且以小乘慧眼见空。与而为论云
    得一眼。初住菩萨乃至等觉犹有无明。今
    且斥方便教菩萨未见中者。并如夜视。次
    释离合中为四。初正释。次离开下举境称
    叹。三凡夫下斥。四为此下结。初文为三即三
    语也。随自方在今经细寻可见。四约但中
    二先正释十如。次初位下重释究竟等。初文
    者。相性体三与前佛界不无小异。前明已
    成佛果。故以修性对论而具十法。今明位
    涉圣凡。分对十法。十法位别故云约位。以
    初三唯理位定在凡。力在五品。作在六根。
    因缘即是初住已上修得缘了。果报即是极
    果菩提涅??。菩提果也。涅??报也。是故初三
    且在通列十界。界界三德同在理性。故十
    界之言亦唯在理。若不尔者。何故云若研
    此十界等耶。故理性三德其文在斯。然诸
    文中多约修性相对辩者。为成教相故也。
    读者悉之。今见此文应贯诸说。若研至如
    是果报者。初之三法既俱在性在因。合名
    为正。故力已下属修属果。所以观行位
    去研此性境。有除?惑之力。及有似行
    之作。若入分真对彼性三。合名为正乃以
    具助名为因缘。至究竟位菩提名果。涅
    ??名报。虽分对始末。乃是一佛法界因果
    之位。故不同古人以权实擗判。初三等者。
    初谓相等因中三法。后即报中果地三法。故
    知三德即是三谛。故云初后至究竟等。初位
    下重释究竟为二。谓释结。释中三。先重释
    三德本末不二。结成绝叹之境。次重释究竟
    等成于不二三释不思议。初释三德者。恶
    即三恶善即三善。贤谓小贤。圣谓小圣。小
    谓小中贤圣。大谓大中诸位。重释究竟等
    者。又三。初约惑中先立境。次若迷下约于
    迷悟。对辩三谛。三又权实下约人约教。所
    以四释者。明理摄遍约十界释。明自证极
    约佛界释。明佛化用约离合释。明三德
    遍约诸位释。若望止观互用宽狭。今具
    四释则此宽彼狭。此但正报不语三千。则此
    狭彼宽名目虽然理必齐等。因必具果正必
    有依。然本论中释此十如。理穷教极。今述
    论旨使与一家义意冥会。论云成就不可
    说尽也实相者。谓如来藏法身之体不变故。
    佛智具足知此实体。经云如是相等者。论
    云何等法云何法。何似法何相法。何体法。何
    等法者。谓三乘法。云何法者。起种种事说。
    何似法者。依三门得清净故。何相法者。三
    种之义一相法故。何体法者。唯一佛乘无异
    故也。今谓初句先明十如通三乘法。次句
    者。所谓三乘教差别故。次句者。即三乘人依
    教契实。次句者。开三乘相无他相故。次
    句者。开三乘体唯一实故。论又云。何等法
    者。有为无为法。云何法者。因缘非因缘法。何
    似法者。常无常法。何相法者。生等三相。即不
    生等三相法故。何体法者。谓五阴非五阴。今
    谓此番离开三乘。展转别释归实相体。初句
    者。以声闻无为对六道法是有为故。次句
    者。以支佛对余非因缘故。次句者。以菩萨
    法对余八界悉无常故。次句者。总以三乘
    对余六界皆三相故。次句者。十界五阴皆实
    体故。论又云。何似法者。无常有为因缘法。
    何相法者。谓可见相等法故也。何体法者。谓
    五阴法能取可取。是苦集体。又五阴者。是
    道谛体。今谓此一番释以上二句。总合在于
    第三句中。仍撮第三入第四中。谓三乘法
    皆可见故。又撮第四入第五中。成初苦集。
    复指苦集全是定慧。故云。又五阴者。是道
    谛体。故知六道三乘望实犹是苦集。论又云
    复有依说。何等法者。谓名字句身故。云何
    法者。依如来说法故。何似法者。能教可化
    众生故。何相法者。依音声取彼法故。何体
    法者。假名体法相故。今谓此一番释。还依五
    句欲以教法通说前故。初句者。具诠十界
    权实法故。次句者。所依皆实无余教故。次
    句者。明权实根缘受不同故。次句者。明诸
    根缘会大化故。次句者。明能化所化能诠
    所诠皆假施设以望所诠唯证实故。信知
    论文不可辄判。故用今意方应妙旨。况论
    四释即是今家四释故也。初释既以三乘体
    相皆一体相。即佛界释也。次释既以三乘
    对六道释即十界释也。次释既约苦集对
    道。此外无余即约位释。次释即约能诠教
    释。由教权实故有施会即离合释。故知一
    家大义并与论旨冥符。是则现文一十八句。
    乃成一十八重释十如也。论文丰富而人莫
    知。今从总论故且四重释耳。三若就下释
    不思议者。前境虽已成不思议。其名仍通。
    故今更对思议辩之。令识前四释真不思
    议。先略出体相。次引事类况。三举理况结。
    初文先略出。次诸经下指广。初文先法。次
    譬。初文先释名也。出心数法故不可思。过
    言语道故不可议。次不能行等出体也。体
    非因果及非能趣。行者因也。到者果也。此
    体不当因之与果。若其属能则不关体。次
    举譬譬中三。谓法喻合。初法者。观色是常
    故不败坏。常必具四。四?是心不异亦尔。
    譬类中二重。初以明暗喻不思议与惑同
    体。故指月光全明是暗。次又日出时下譬
    转暗为明。云常在者。?是暗无暗性举
    暗是明。迷悟亦尔。理性无殊。因位之明与
    无明杂体不可别。故云共合。入分真位破
    一分暗。所破之暗体变为明。岂有所破移
    在异方。无所趣故故云常在。岂智明发仍
    存先暗。云常在耶。虽云常在终须破尽。
    究竟永净方名常在。生死与道合下合也。次
    指广如文。就事况者。四不思议中阙释佛
    者。世易信故。教多说故。故以佛在四中之
    一。三类尚尔。何况佛耶。云如阿含者。如增
    一十八云。舍利弗说。界生不知如来寿命。
    佛言。有四不思议非小乘所知。云何为四。
    如文。因释世界不可思议。引经为证。言
    阿含云一士夫者。杂含亦云。佛在舍卫。有
    多比丘在食堂上。思惟世间。佛知其念。诣
    食堂上告诸比丘。汝等思惟世间。非义非
    饶益不顺涅??。汝当思惟作四圣谛。此是
    有义有饶益正向涅??。如过去世时有一
    士夫。在王舍城俱?池侧。不正思惟。见无
    数四兵入藕丝孔中。见已作是念。狂耶失
    性耶。世间无是狂而今见之。时去城不远
    有大会。士夫往问如是之事。大会皆谓是
    士夫狂。失性故尔。彼见佛问。佛言。非狂是
    实。彼池不远有天与阿修罗共战。修罗兵
    败入中藏耳。是故比丘莫思惟世间。非汝
    所及。释龙中兼明有天亦能出雨。即龙类
    也。五道下?释众生。论云。五道各有自尔
    力故。婆沙杂?b度中云。若因祭祀唯鬼神
    得。问。为胜为劣。答。非胜非劣。若胜天人应
    得。若劣地狱应得。以其道有自尔力故。
    准斯诚教。可证世人设六道者不可尽
    得。此是梁武见江东人多好淫祀。故以相
    似佛法权宜替之。论云。如人不能离地四
    指于须臾间。为能飞空高下自在。前寄
    雨一事者。明余道不能。如善住龙王以
    比智力。知帝释欲与修罗战。脊骨便鸣。若
    帝释欲入园时。脊上自然有香象现。此畜
    生道中不思议摄。如鬼能变食等。又云。诸
    土各有自尔力。如释签。言此有三异者。
    以此颂二智文。望前初章叹诸佛二智文
    具三异。初句颂实智中。但有二异。下三句
    叹权智中。又有一异初异应云双只。次异
    中云开合者。上长行中人法俱开故诸佛中
    并二智各明叹释结故云开。今但云世雄
    故云合。人必兼法故云人总也。言法别
    者。被物时异故有权实。此别仍合无叹等
    三。故第三异。云二乘及一切众生者。同是
    不知之人尚未足异。应云上人法并举。故
    云其智慧门法也。一切声闻等人也。今但出
    人又是有无异也。亦是双只异也。又上文不
    分四佛。但云诸佛。故今前行但云世雄。即
    当诸佛。后行但云佛力不云吾今。以前文
    中释迦权智具有力无是等。知是颂释迦
    也。又前文有诸佛字。则可分为四佛。今但
    云世雄似非诸佛。然以义分以世雄句有
    世字故。可属三世。世必有方故知是颂诸
    佛。后行直云佛灼然可属释迦。言佛力无
    畏是权智者。前长行中指于因权。此中既云
    功德。功德之言亦多在因。余法等者。前力无
    畏但是自行从因之权。是故余法为化他权。
    此之化他非指权法名为化他。但对自因
    名化他耳。但举初后者。仍先举后二却举
    初二。故先云大果报。次云性相义也。义字
    等者。义谓义理。?一究竟之言。有空假中
    义理故也。大与种种等者。具如玄文破光
    宅中。彼云大故知是实种种故知是实。今
    文意云。权实互有。岂果报唯大性相唯种种
    耶。又释妙中大妙相望以为六句。六度至
    发心者。断即成佛故也。如意珠具如止观
    及记。无漏不思议者。当知此不思议之无漏。
    故无漏名同应思义别。云生出四种解释。
    已如上者指上四番释十如也。此下偈文
    对者是也。逮得涅??指六度者。以望二乘
    此生即得。故云逮得。逮者及也。又今欲废
    小菩萨为旁。故旁云及也。当入灭耳。若
    不尔者。今准他人上之三句。正明二乘。脱
    缚即是已得涅??。云何更云逮得涅??。由
    闻三伪一真。是诸声闻但闻三乘皆是方
    便。方便即伪。又闻要当说真实。所以疑其
    实未曾闻说唯一实。偏举二乘者。世人若
    问若三俱会何故此中叙疑但二。亦应反
    问。若菩萨无疑。何故下文云菩萨疑除。若
    云疑通三人会唯有二。菩萨何过而不会
    之。经云疑除作不会释。此乃破经何名释
    经。一解脱者。昔教三人同一解脱。方等般
    若中虽闻胜脱。今从初说。有云。已得三
    德中之一脱。此不然也。释三请者。瑶师龙
    师非无眉目故不全破。但不及今师。以
    望三周抑令三请。此则释文所表俱有深
    致。凡一家破义皆恐累后学。于经有过??
    复破之。不同世人任其胸臆。又偈后三行
    半云动执生疑。至尔时众中下但云腾疑
    致请者。问。准品初开章云。初略开三显一。
    次尔时已下动执生疑。及到此中何故乃
    以略开三文。为动执生疑。尔时已下文
    为腾疑请者何耶。答。但动执生疑之言。言
    兼两向。何者。若在尔时大众中下。意明由
    前略开动其旧执生其新疑。若在三偈半
    文。意明此之略开动彼旧执。令生新疑。故
    复名长行之文。为腾疑致请。执既被动因
    兹有疑。今先腾疑后方致请。是故此文两
    向用之。非参错也。若以此文为腾疑致
    请。则应更开章云略开三为二。先长行并
    十七行半偈叹二智。次三行半正略开显动
    执生疑。文云执动疑生者。由前略开动其
    执故执动。由前生其疑故疑生。疑既生已。
    今但致请。是故章首但云腾疑致请得益
    之者悟有浅深。所引之人获记差别。约能引
    权众辩益不同已知显益欲知冥利。须
    辩待时。尔时下次明二止。初止意者恐
    怀疑故。次舍利弗腾宿根利。是故更请。次
    佛止之护上慢故。次舍利弗述慧益多。牒
    疑更请。一次正广开三中三。先分章示相。
    次义四分别。三依文正释。初文四。初引经
    标章。次举品分周。三亦名下三周异名。四
    引例。例如大品三根者。第二十一方便品云。
    须菩提白佛言。如佛所说若广若略。诸菩
    萨等云何求耶。佛言。如是如是。乃至一切
    种智如是相。菩萨摩诃萨学是略摄般若波
    罗蜜。则知一切法广略相。世尊。是利根菩萨
    亦入耶。佛言。利根中根定心散心并入是门。
    是门无碍。亦如三种发心不同。以十义料
    简者。自古此文多有纷诤。今为评判及以自
    立因为十门。然此十门虽泛拾破。一家置章
    不无次第。初欲明所被之人。先明能益之
    法。故先辩三周通别同异。次辩所被权实有
    无故。次明第二。于实行中得入之人。三周
    不同由惑厚薄。虽现惑厚薄须知由宿根。
    虽已成根根须在悟。既得悟已必知领解。
    若有领解理须与记。得记之者悟有浅深。
    所引之人获记得否。能引之众须益有无。
    已识显益欲知冥利。故辩待时。初门自立。
    文初中云若我遇众生等。是因缘说者。昔
    曾结缘即是昔因。中间相遇处处皆以佛道
    成熟。今日五时咸资佛道。即始终赴物也根
    利未须述大通事。若谓此文属说法者。虽
    在譬说文初。分文仍属法说文后。既在譬
    说题内。故且用之。不然则取次文用之。长
    者惊入是因缘者。昔因今缘是感应义。长者
    是应所闻是机。惊入即是赴机故也。故知应
    赴即是今之一化故也。答意者。许各具三根。
    法说自被法说中三。余二亦尔。但说三根
    摄九即足。从正略旁者。上根中上根为正。中
    下是旁。亦应云具论有三且言上耳。若逗
    上根上三俱被。但上根为多为正。中下是
    略是旁。中中上下下中中上亦复如是。第二
    义中光宅有实为权所引。则成定有实行。
    引权意令有实。开善定执引权意令无实。
    今云有无且约实行。权应暂有何须论之。
    开善指四念处为初业故。故云外凡。今言
    有者。谁论初业能知常耶。岂以初知令今
    无耶。如大通佛所谁不知之。亦言于今
    有住声闻地。言宁有者甚不可也。法华之
    前所执者谁。经明等者。正为光宅所破。既
    云宁执小果。权者何所引耶。今先总斥二
    家乖经失义。乖经者。光宅也。今经二文得
    记故无。未记则有。又在昔故有于今则无。
    故今引文约开约记破其定有。若望后无
    计有则失。失义者破开善。若定无已下文
    是。既有入城必有实行。权何所引者复以
    光宅结破开善。故今立实有与光宅言同
    其意则别今虽云无亦与开善不同。从得
    记后说故。若定有者下破执定有。恐计三
    周后犹有声闻。若定无者。破定计无。如序
    品初因光横见文殊引往。方便品初千二百
    人法说周竟。尚自不悟仍待譬说。宿世文中
    于今有住声闻地者。又举不知之人。云舍
    利弗辟支佛等。乃至流通处处有之。云何
    言无。又云无者。破住果者定计永灭。非
    谓本无。若言下今文泛难。今许实有为权
    所引。仍恐他以三藏佛例。此义不例下今文
    申之。佛居果头则无实行。声闻不尔是故
    有之。三藏佛言出自今教。故知不是他人
    难也。何处者。佛必三身圆满。故称此佛为
    权。若言三十四心。此乃教权似实古今学
    者此佛尚不敢为权。谁知寂场不实。今明
    下正解。先立理。次引论。初略立。次云若从
    等者。实智尚无阿鼻。岂见定有声闻。若说
    时未至有义非谬。故长者佛眼始终皆无。
    以法眼观中途须有。作人亦约未得记前。
    次引论者为五。一正引论。二若依下以今
    经望论义立五种。三若从下判。四若得下结
    意。五复次下判大。引论如文。次今家依经
    望论。但加佛道一种。三判中云若从决定
    至宝所者。约大虽无准小仍有。退菩提心
    仍属有者。由在小教。今谭其初故云退大。
    实者既尔下明应化也。所引回心能化本大。
    若增上慢二途不摄。本非商议。五复次下更
    判大乘有无者。先判。次结意。指应化为
    无第四第五并名大故。故论中则无大乘之
    名。但云应化。若从下正指佛道。此用今家
    所立之名。而以发迹释义。仍除开三得记
    已。即名生身得忍菩萨故也。故取发迹者。
    知有实本亦得名为大乘声闻。是则从隐
    德故无从发迹则有。所以得大乘声闻名
    者。彰言发迹仍示声闻。故得名也。不同
    他释于大乘中自立声闻。从今开三下定
    文正意。须为二人。为退大者与论不别。
    今取决定意似少殊。论据在座得记。今据
    通途被开。其不在座展转为说。或在界外
    亦得闻之。或佛灭后敦逼令信。此经通说
    直云与记。论云退大。且依一途。如诸声闻
    于法华前。谁知退大。方等等席。咸称灭种。
    准今经意既彼此闻经。必彼此与记。一开
    之后无所间然。回与未回以分二义。当知
    论涉有余之说。无以经意雷同。第三惑有
    厚薄者。古师以回惑释惑。今师以烦惑释
    惑故与旧不同。于中先列古释。重观所
    证故云游观。由游观故知一理同。及其下
    明其惑由。由闻教异。将必下正明互疑生
    惑。教本诠理能诠既三所诠宁一。所诠若一
    能诠岂三。踟蹰下明其惑相。虽复回遑未
    辩得失。以理下判其得失。以理惑教有顺
    理之得。以教惑理有违理之失。上根等者。
    乃以小中理教得失。而判入大三周不同。
    故上根执一理情多。理名近大。故闻无三
    而顺一理。所以前悟。教惑理者三闻方知
    一理无差。所以因斯成下根悟。中根二情
    力等故悟居中。今谓下破。先总破彼理教互
    惑而为三根。若以互惑为三根者。不可
    未闻三周预生回惑。次三人下具破二意。
    一者大小永不相关。二破在小不应惑大。
    此别破二意。初中又二。先且定之故云何
    等。若回遑下正破又二。先约小破。疑属见
    惑初果尚非。何得互疑名三根耶。次若回
    遑大乘者下约大破也。大小既别。安得于
    大理教互疑。次意者用今经意。若大小理教
    更互惑者。汝于何处闻斥三耶。方等虽斥
    般若虽加。并未曾云三是方便。故知尔前大
    小未惑。岂出入观三一踟蹰。既预下纵难尔
    前已曾理教回惑。当知已曾动执生疑。若
    已生疑略开三时已应领解。何得闻略。仍
    云四众咸皆有疑。言今日者闻略开时。进
    退下结非。次今明下正释。先判正意。次约
    四句以判三根。三约三品以明入住。初文
    者。先总明根惑并异于他。小乘根定回惑
    又除。安得还就小乘辩惑。他纵以小而惑
    于大。他又不立别惑之名。故小回惑不成
    厚薄。问。诸声闻人尔前无断别惑之文。何
    故今约以论厚薄。答。显教虽无准理合有。
    故被洮汰义当断伏。由根不等断伏亦殊。
    致有三根前后不一。次约四句中先列。次
    以四句别对四人。根惑并由过去熏习。致
    令悟有三周不同。所以三判者初释收机
    令尽。故第四句摄结缘众。后两释不定者。
    三根已定但句法至四。将四判三故从容进
    退。第二释中应以中间二句为中。文云为
    中下者。或剩下字。或下根字别为下句。三
    约三品惑者。又二。先释。次例。初释者。即二
    位皆有三重。今且明三周始入初住有三
    不同。惑尽不等故使尔耳。例如下以小例
    大。十六刹那皆名无漏。至第十五犹受向
    名。故三品尽方入初住。尔乃获记。第四转
    根不转根者。亦先述古。次若尔下破者。虽
    有转名闻时俱上。三根不成。若转下破转
    义不成。亦无三根。三周悟时俱名为上。将
    何以辩三周三根。余未悟者不名为转。次
    例意者。先立事。次难。若二俱利及利钝仍
    存。不名为转。身子一闻等。具如止观第六
    记。次夫众生下正解中。初正解。次料简。初文
    先引现为类。现既为缘所转。验往亦然。先
    世下明宿生先转三根已成。故使三根前后
    悟入。次譬者。刀如根木如惑。执者如机。佛
    令其斫。受教如闻法运斫如用观。木断如
    证曾磨如转遇磨不同故有利钝。此中闻
    悟似是信行非不兼法。由于往世信法回
    转相资不同。信法等相具如止观。此一坐中
    应无六十四番。问意者。未入住前称为三
    根。即此三根入住已后犹名三不。答意可
    见。次问意者。住前名缘初住名真。未证二
    住亦名缘修。住前缘修既有差降。第二住
    前亦差降耶。答意者。位同理同不应更别。
    住前未证容有不同。然圆住前亦名缘者。
    唯有此中及四念处。仍望别教义立其名。
    五明悟不悟者。初今文自立。先引经立妨。
    次若言下出妨。三然经下辩别。故云义未
    必然。故昔三根不同三周。三周三乘各三成
    九。今经下今家因此须辩支佛有无。先征
    起牒妨。已知三根遍在三乘。今经何文云
    支佛悟。次支佛下释妨。言中根者。依前三
    乘。云随根者。以声闻中亦三根故。故身子
    下证无别支佛。既明二乘得悟三根不同。
    菩萨亦应遍在三周。何者是耶。故出旧师
    明菩萨悟许有三根。而咸于法说。并不至
    于中下二周。言域怀者。域谓限域期心分
    齐。言近果者。彼指共位。谓离二乘即求
    作佛。佛果仍与二乘位同。故云近果。今闻
    佛果过于五百。纵有远近之疑。不同小故
    易悟。三根下古判三时同在法说。今明下
    破。初周之前指法说初及略说中。初周。三乘
    菩萨居首。然不并在初。若尔下引证。何得
    分别功德品及流通中。如妙音品等。犹有始
    悟无生忍者。旧云下古救意云。初周先悟已
    成法身。今言下重破。六百八十亿等岂可先
    是法身仍云得无生忍耶。无生忍后方名增
    道。次问者。既不许菩萨唯在初周。二乘亦
    应至寿量耶。答意者人不局初名不通后
    问。既于三周已得无生。即是法身何以不
    许古师释耶。答。古师意者。元是菩萨。初周
    闻法得成法身。至寿量中增道损生。今云
    声闻至后虽通是菩萨。或有未得无生忍
    者。不名增道故但云无生。今师前难古人
    者。本是菩萨尚有至彼方得无生。如初释
    惟忖中。先得十住等自是一途。岂令菩
    萨尽先于法说得无生耶。故知二乘根性
    获记者。亦有至后方得无生忍。故不可一
    概。当知一切皆通初后。但三周后无小名
    耳。第六领解有无者。虽不云旧古有此计。
    故今引破。今明下先破缘觉。次辩菩萨。初
    文中四。初立理。次身子下引事。三又四众
    下意有。四信解下义有

    法华文句记卷第四(中)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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