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陆中国当代佛教网-藏经阁!

微博 微信
欢迎关注
中国当代佛教网公众号
客服

注册登录

网站导航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论藏 > 经疏部三 >
  • 大方广佛华严经搜玄分齐通智方轨卷第三(之下)

    第五地内六门同前。一释名者。得出世间
    智方便善巧能度难度故名难胜地。二所离
    者。若依地论离身净我慢障。若依摄论下
    乘般涅??无明又有二障。一生死涅??一向
    背取思惟。二方便所摄修习道品。又治二业
    障及一报因缘生死。三明所显。相续不异义
    四明所成。禅波罗蜜及学四谛。五明所得
    果通达法界相续不异功德得与三世诸
    佛无差别法身果。及成五地位。通果同前
    六释文中大判有三。初偈颂生后。二释地
    体。三偈结前。初十五偈。一有二偈菩萨
    顺修供养三业庆喜。次二天王赞佛菩萨无
    染功德。次十天女赞因及果大慈悲用二位
    圆备。次一解脱请显入后证。就天女文
    初七叹因。次二赞果。次一显行成因证矣。
    地体有三。一胜慢对治。二不住道行胜。三彼
    果胜。前文有二。约慢二种。一自地慢。二他
    地慢。他地者前四地中得出世智。取彼胜
    相名之为慢。下以十种净心为治。二自地
    慢于此十中??求胜相。复以为慢。下以随
    顺如道为治。此二文中通名胜慢。慢治同
    故。初文有三。初牒前生后劝修趣入。二辨
    十心。三菩萨以是下结成利益。又同念不退
    转心者。方便净心与不退证心同缘正理
    不异也。又文中七净者。一戒。二定。三见。四
    度疑。五道非道。此五大小名同。后二名异小
    乘。后二者一行净。二名行断。以彼宗趣灭
    故。大乘名者一名行断。二名思量菩提分法
    上上净。以此宗依行断起胜求故。行虽有
    七文有六句。第三句中有二种净。谓见行
    净及度疑净。余相可知。位者若依小乘戒
    及定见道前。次三见道。次一修道。次一无
    学道。大乘三位论之。行断及行在修道中。
    余悉同前。所由如大疏也。二随如道行
    有三。一举前起后总显如行。二得大愿下
    别明随顺如道行相。三生定不退下总以
    结之。就初总中法体有三。句别有四。法体
    三者。一是四地所修道品。二此地前十种净
    心。三此地中顺如道行文四可知。不住道中
    经文有二。初列四谛实法分别。是护烦恼自
    利行也。第二化众生分别。是护小乘利他行
    也。前经有二。初列四谛实法分别。后就此
    四明十观门。即化生分别。此文有二。初列
    十名。二次第解文。四谛门中义含法界。菩
    萨于中穷照无遗。随智异论旷别难穷。今
    此且就一数之圆略为十门。然此十门菩萨
    自知。知相难明。故寄化生以显其异。斯乃
    约化显自知耳。以此通名所知法中智清
    净故。言开合者此之十门总唯是一化生分
    别。若随所化大小分二。前九化小。后一化
    大。随化所起分以为三。前五化生令其
    生解。次四化生令其起行。后一化生令其
    入证。约人不同离以为七。初谛化于根未
    熟者。第二化于根已熟者。第三化于疑深
    法者。第四化于谬解法者。第五化于离正
    念者。第六第七第八第九化正见者。第十
    化于大乘可化随法不同分以为十。若广
    分别数别无量。言对实法辨通别者。此之
    十门望前四谛一一皆通。初世谛者通观四
    谛法相差别。第一义者通观四谛体性空寂。
    言相谛者通观四谛非有非无。言差别者
    通观四谛有无各异。说成谛者通观四谛缘
    起集成相状事也。言事谛者通观迷四谛
    成苦等事也。言生谛者通迷四谛起作
    集也。尽无生者通解四谛得证灭也。言入
    道者通解四谛得成道也。菩萨如来地成
    谛者通穷四谛缘起实性清净界成大乘道
    之因果也。又此谛者前四谛直明法界体性
    无非四谛也。下事等四谛是有非四谛也。
    中间五谛是方便修相解观次第。后之一谛
    明正称周法界自体因圆通妙道无障碍德
    备也。若约教缘法相差别时。初四谛直明
    法体。次世谛第一义谛明于相。次相谛者明
    一实谛相。次差别者明法界法相。成谛者明
    如此法界相以凡夫迷倒故菩提为烦恼。
    三界繁兴炽然于世众相集成也。次明事
    四谛显正修对治方便行也。然此有非四
    谛。乃是菩萨正修方便法。而但以法通无局
    故。二乘亦得于中修进。下至人天善业亦
    于中行也。今但此菩萨正修对治方便道满
    故。能显发称周法界自体圆极无障碍道
    故。欲明于菩萨地次第入如来智谛故也。
    此观意如论。信解智非无尽智知者释前
    如来谛文。谓因智知非果无尽智知也。又可
    说文字阿含。信智知非不可说义无尽智知
    也。此文约解简耳。下离世间品中重更简文
    者约行简也。释云镜像智者。三乘见道前
    依定成事。如镜中像成事自在也。其位
    不定。或见前??等四善心。或光得等四定。或
    地前四十心。或十行十回向等。或世间修慧。
    乃至得定已去即是其位也。二护小乘?シ?br> 便文分有二。一观有为虚妄诳诈恼于众
    生起悲慈念。二得如是智慧下别明悲慈。
    此文有二。初明化他愿。二如实观一切有为
    下明化他心。此文有二。先悲。后如是苦恼
    等下辨慈。悲文有二。初起悲方便。二知众
    生下正明悲观。于中有二。一观如实苦知
    苦体性。二又作是念下观深重苦。就人显
    过明其可悲。就深重苦内经文有二。一
    观众生怪生受苦不知厌离。二无明痴故
    下明诸众生可怪所以。于中有二。初明深
    苦。二如是生死下明其重苦。二释慈文中大
    判有二。一为众生修习善法。二如是思惟
    下随其所修发愿饶益。初文有二。一于众
    生念恶无始。此经文脱第三句第五句第
    六也。二唯我一人为集善法。二发愿饶益
    中。初一总后九别。此中经文亦有不次。依
    次消文义亦无失。释果分文大判有四。一
    摄功德胜。二修行胜。三教化众生胜。四起随
    顺世间智胜。前二自行。是上所知智清净果。
    摄功德者自分所成。修行胜者胜进所成。后
    二利他。是前利生?シ奖愎?;??ふ呋??br> 之行。随顺世智者化他之智。余文可知。四随
    世智中。初总辨意。二知世所有下别释化
    智。别中有十。一知书等。二知石性等。三治
    病方。四作论等。五日月等。六持戒等。七
    不恼生事。八安乐生事。九怜愍故出。十渐
    令信入无上佛法。经第三中阙二句。第四义
    中无一句。余文如论。又论中难解。吉凶入
    等随时变相。遍身相者是报定相。随时变相
    有八。日一月二星三。星谓五星。东方岁星。
    南方莹。或西方太白。北方辰星中有镇星。以
    为五星。四宿者二十八宿。谓角亢等五星。于
    中止宿故名为宿也。地动为五。梦六。想七。
    吉凶为八。狐鸣等并吉凶摄也。又七曜者日
    月五星是也。入者顺也。过去世八相之业又
    顺未来八相所表之果也。又遍身诸相者定
    报爱非爱果相也。又五行对五染者。持戒
    治破戒。四禅治贪欲。神通治邪归。四无量
    治妄行杀生祭祠求福等。四空治妄修解
    脱外道邪修等。就地果文中三果同前。调
    柔分四。一调柔相。二又如日月下明教智
    净。三别地行。四结说相。经阙第三句。初文
    法说次喻后合。初明见佛为起行缘。次能
    练行。后所练净。能练行中。初供养。次修回
    向。后受法行。经多不足。又四五地中出家果
    在调柔中。所以者四地已去得出世无漏行。
    出家义显故。余义如论应知。三重颂文。初
    辨说意。次明偈辞有三十九。初十一偈颂
    胜慢文次十三偈颂不住道胜。次有七偈
    颂不住果。次七颂调柔等三文。后一结之。
    初胜慢内。初二颂平等。次九颂顺如道行。
    不住道内。初四颂智净。次九颂?シ奖憷?br> 生文。第六地内六门同前。一释名者。般若波
    罗蜜行有间大智现前。故名现前地。二所离
    者。依地论本微烦恼习障。若依摄论微细
    相行无明。此文寄在七地。复有二障。一证
    诸法生起相续。即迷俗也。二相想数起。即迷
    真也。又治二业障及一报因缘生死。三所显
    无染净义。四辨所成成般若波罗蜜及解
    得缘起。五所得果者。通达十二缘生真如无
    染净功德。得相续清净及能清净一切众生
    染浊果及六地位。通果同前。六释文者此文
    有三。初偈颂生后。二辨地体。三偈颂结前。
    初有十八偈。前有二偈。菩萨赞叹。次二诸
    天三业供养。次二天王及以眷属赞叹地义。
    次有十一天女赞地体及诸别行。次一解脱
    请入后证。女文分三。初一伎乐供养。次九
    正叹果德及因。后一默然观佛。就前九文
    中。初四叹果。次五叹因。因文有三。初一大
    悲行。次三六度行。次一结成德用。地体文
    中大判有三。一胜慢对治。二不住道行胜。三
    明彼果胜。初文有三。一牒前生后劝修趣
    入。二辨相。三结行成。初明胜慢对治者。
    明十平等法有二种意。一解境。二行境。言
    解境者即此十门为所轨法。不住道下明所
    依行观门方便。言行境者即十平等是观解
    初不住道下明观成相。又依论别定其文
    亦好也。就十平等释相有二。初一总。次九
    别。九内有三。初七以无破有。次一以有破
    无。次一有无双破。初文有三。初一空解脱
    门即无相观。次五无相解脱门即无生观。次
    一无愿解脱门即无性观。行次第者此举解
    成行外。疑云若诸法无云何住持久立决定
    为答此疑。故经云无性故。言无性者无实
    性也。又云若诸法无云何现见实有。为破
    此疑故。经云一切法无相平等。又疑云若法
    无相者有处法生有处法灭。取心随见不由
    自意。云何无相。为破此疑故。经云一切诸
    法无生平等。此下自体空不如无相等故异
    前也。言无生者一切诸法并从念生无有
    自立。云何云有。如论念展转故。又云若法
    从念生即因缘非一。念等诸缘我尽不见。
    唯见所成安立之法念等不见。自可是无。
    所成之法应说是有。为破此疑故。经言无
    成故。言无成者既法从他生汝不见彼从
    缘而发。既许法从他生汝不见此相。当知
    所见即是自谓不得实境。妄见所成。故论
    云无成平等。此二迷苦谛。又云若诸法从
    他生无自生性。我许非有。能成之因既得
    成他此有力能。应说是有。为答此疑故。
    经云一切离故一切法平等。依经在第八
    句。言离者但所执境情谓是实。论彼所见
    即无所从。一非先有。二无实理。所以知若
    从缘生即似非实。故知所见即相非有故。
    论云染相故。此即计集谛。问若是集谛即心
    聚摄。解既在境。云何应集。答论能取体乃
    应缘似。烦恼业用计谓境中。境即是无。义
    归取相。故说是集。又云诸法因缘寻彼本
    末俱不可取。究其此意。染法依实迷真而
    生。染可说无。所迷真俗灭道二谛顺理应
    有。答汝谓真俗顺理是实。此义不然。灭道
    真俗乃是梵行正智境界。云何乃云如谓是
    实。为破此疑故。经云本净平等。若如谓是
    实。即杂染心生。不可言本净。故论云净相
    故。此迷灭道二谛。又云若法不如所见是
    实有者。即不应起世间言说。现有名种种
    不同即验所目之义非无。答如言所执名
    非一者。是世谓施设非先实有。所以知。但
    见世间得义不得名得名不得义。故知诸
    名不定从义。汝谓义实起名等。此即戏论
    非实有也。为破此疑故。经云无戏论故。
    名不实有赖义而生。义不自彰依名而显。
    此即验。是戏论因缘。又观义因不见名果。
    又观名果不见义因。此似戏论亦无故。论
    云分别相故。所以唯说分别者为显即相
    空也。此迷四谛名上已无生观说。又云我
    已知相是无了生非有。即验如实决定可
    趣。答汝谓自见为妄非有。别见离念为可
    取者。还是分别故。经云无取舍故。无取舍
    者本为情谓。是取所见。并皆不真。今还见
    离念为所趣。即同前妄。故论云出没相故。
    所以唯言出没为出没即空。上来以无遣
    有。又云我寻相生是无。又知离念非有。当
    知染净真俗等法并无其体不可进趣。答
    汝见染净不可进趣谓无法者此义不然。
    为破此疑故。经云如幻梦等。若法并无者
    云何有处梦有处不梦。验此即知。一切诸法
    不定是无。故论云我非有相。所以为破我
    无唯言无我者。此为离我不住无我故。
    缘成幻事此不同上见。此即以有破无。又
    云所以前起八种见为不尽理以无破有。
    复起一见。又不尽理已有破无。我今体寻
    不可偏有无取。今具成二义。此可当理。答
    如外所见由不越情。所以知如所见境
    无义非有义。有义非无义。据其理也。即无
    是有。有无是一。为破此疑故。经云有无不
    二。言不二者法不自住。应缘成起。复不
    是缘故成果法。寻其诸法不越自他。自他
    不住。即事辨空。若如见有无此由不越
    自他两际。故论云成坏故。所以但言成坏
    者。谓成坏即空故不别求。当知不二平等之
    法非除灭有无说为不二。此即如实即验。
    所谓有无名为戏论。亦非有无二法之中别
    立一法以为不二。不俱取同上以因缘法
    有无同体各非自性。说彼无法以为有故。
    有即非有。还即说彼有法为无。无则非无。
    有非有故。无外更无别有为二。无非无故。有
    外更无无法为二。故曰有无不二。又复说
    彼有无之法为不二故。亦无不二自性可
    取。此破有无双计。第三结文有二可知。义
    相如论耳。上约十二入明所轨法。下约十
    二缘生辨所依观门。问上明法唯约十二
    入。下诸观门何为偏在缘生。答摄法取宽
    故。约十二入以通依正。今约观门摄外。
    从内故局缘生。此文有二。一就初住以明
    不住。即总立宗。二作是念下约彼正住以
    开观门。即别释也。前地劣故正住地中方
    名不住。此地胜故初住地中即名不住。初
    文有二。一观法相等牒前起后。言法相者
    牒前文中十平等法。随顺牒前得入六地。
    此依论经可准之。二复以胜大悲下正显
    不住。于中通下六句分别。一释其名。对前
    观故说此为复。大悲首者念众生心。拔苦
    为悲。悲增曰大。大悲增者求心愍至称曰
    增上。亦可求于增上果故名为增上。为求
    佛智利众生故名曰大悲。言满足者。离
    有为心厌有为故观察缘起。观之穷尽名
    为满足。此即经论二处不同。若依论文为
    有四句。即以第四生灭一句依前三门以
    成行相。若依经本第三即生灭。即用生灭
    为满足观。据经论二处。即有二意释生灭
    门。一依论者。所谓众生菩提因缘并是有为。
    今以智知故云观生灭。二依经者。因缘之
    法顺生逆灭。本为救生故云大悲。又若依
    经成四句亦得可知也。二明三心次第之
    义。乘前观空法便念众生虚妄所缠。故先
    起悲。以悲念故求佛智慧欲以利益。故
    起第二。佛智必由离过所成故起第三。三
    就自利利他分别。前一利他。后二自利。四
    护烦恼护小分别。前二护小。后一护烦恼。五
    就因果。初后摄因。第二求果。六不住分别。
    初一利他不住涅??。后二自利不住世间。
    二就正住别辨观门。初通经论科简观门。
    第二释义。初门有三。一就经科。二就论科。
    三将经论相对分文。就经科中。初别明十
    观。二重结之。十观是何。一因缘分次第。二
    三界虚妄下明一心所摄。三无明有二种。下
    明自业助成。四无明令行不断下不相舍离。
    五无明爱取下三道行。六无明行是过去下
    明观先后际。七无明行乃至六入下明三苦
    集。八无明因缘行生下辨因缘起。九无明因
    缘是生缚下辨因缘生灭缚。十无明因缘是
    随顺有下是随顺无所有尽观。于中并各有
    顺逆观。即为二也。经文如此。二次就论科。
    论家就此十番观中三门分别。一就厌离有
    为心中观十二因缘。此即是前满足生灭门。
    二就深念众生心中观十二缘。下说为悲
    随顺观。言随顺者此即起悲随顺缘生。即
    是前悲为首。三求佛心观十二缘。论文名
    为一切相智分别观。此即是前悲增上观。问
    前初住先明悲首。次说增上。后彰悲满。今
    此何故先满次悲后说增上。前初住中生心
    次第故。先悲首后论悲满。今此是其正行
    次第故。先悲满后说增上。是义云何。前初住
    中乘上十法观法空寂。便念众生妄有为
    法之所缠故。故先起悲悲。欲拔苦须得佛
    智。次起增上。佛必由离有而成。故明满足
    生灭等观。今正行中离过为始。先厌有为。
    因自离过。便念众生处之不出。次辨随
    顺。前二摄因。理必在前。一切相智是求果
    行。理须在后。此三门中各有十种观因缘
    集即为三十。一一门中各有逆顺即成六
    十。上来分别但依住地明六十番。对下果
    分有一百八十因缘观门。所以知然。寻果
    分文以三空门分别缘集。据此门下各摄
    不同故。经云依空解脱得十空三昧。无生
    无愿亦复如是。据此三空便有三义。若以
    空三昧观十二缘即十二缘皆空。所以知
    已论主将分别无相配空三昧。若以无相
    门观十二缘十二即似。若以无愿门观十
    二缘缘生即实。论中又说无相观门为真
    实性。由真实离相。故以配之。以无愿配
    无生。为依他无生无所愿求故用配之。此
    等因缘同异法门。准下十空三昧思之可
    解。第三以论对经。文分齐者更有别意前
    依经本十番即成厌离有为因缘等观。故
    据前后经本十番成一百八十门。又问若
    依经论无有六十门观相。云何得成一百
    八十门。答由经初开三观门。后论主仍许
    经本二十番。而更别辨三门四门九门等。今
    以前开三观门验。后经中观体。即知定有
    六十门也。今以论对经摄十门为三番。意
    从一观厌离有为。此意下更分别。然论摄
    经分齐者。就厌离有为观中。摄彼经内十
    番观门以之为三十中初门。即以为一。名
    成答相。次有半门复以为一。名第一义。后
    八门半合之为一。名世谛差别。第二大悲
    随顺观中摄十为四。初门为一名观众生
    愚痴颠倒。次一为一名余处求解脱。次三为
    一名异道求解脱。后四为一名求异解脱。
    一切相智分别观中摄十为九。初有半门
    说之为一名染净观。次一门半复以为一
    名染依止观。次有五门各别为一。次有两
    门复合为一名无始观。次一为一名种种
    观。通前为九。此三门中文之前却后当分
    释。二释义者。依大经本。法界缘起乃有众
    多。今以要门略摄为二。一约凡夫染法以
    辨缘起。二约菩提净分以明缘起。约净门
    者要摄为四。一本有。二本有修生。三名修
    生。第四修生本有。言本有者。缘起本实体
    离谓情。法界显然三世不动故。性起云众生
    心中有微尘经卷。有菩提大树。众圣共证。
    人证前后不同。其树不分别异。故知本有。
    又此缘生文十二因缘即第一义。言本有修
    生者。然诸净品本无异性。今约诸缘发生
    新善。据彼诸缘乃是妄法所发真智乃合普
    贤。性体本无分别。修智亦无分别。故智顺
    理不顺诸缘。故知修生即从本有。同性而
    发。故性品云名菩提心为性起故。问本有
    修生既是新发义。非是旧。云何乃说从其
    本性。答此品为是新生之义说是修生。与
    本义亲。故从性起。如今谷不别劫初。顺
    本谷亲。对今缘疏故。不说新得。此思可
    解。三修生者。信等善根先未现前。今对净
    教。赖缘始发。故说新生。故论云彼无无分
    别智故。四修生本有者。其如来藏性隐在诸
    缠。凡夫即迷处而不觉。若对迷时不名为
    有故。无相论云若有应见。又依摄论云有
    得不得见不见等故也。今得无分别智始
    显法身在缠成净。先无有力同彼无法。今
    得成用。异本先无。故不可说名为本有
    说为修净。问若说始显为修起者名曰修
    生。云何说显。答只为是显修生门中义成
    本有。先在迷心不说体用。今时始说有彼
    法身。故知与彼新生是亲。先有义疏。如论
    云。离不离无常。既言无常。不可从本有。上
    来四义于此缘生理实通有。若对经分文。
    此十番缘生唯有二门。一修生。二修生本有。
    余二在性起品。第二染法分别缘生者有二
    义。一缘起一心门。二依持一心门。缘起门者
    大分有三。初真妄缘集门。二摄本从末门。三
    摄末从本门。言缘集者。总相论十二因缘一
    本识作无真妄别。如论说。依一心法有二
    种门。以此二门不相离故。又此经云唯心
    转故。又如论说。真妄和合名阿梨耶。唯真
    不生单妄不成。真妄和合方有所为。如梦
    中事知与睡合方得集起。此是真妄缘集之
    门。二摄本从末者。唯妄心作故。论云名种子
    识及果报识。对治道时本识都尽。法身流转
    五道名为众生。随其流处成其别味。法种
    众苦如此非一。故知摄本从其末也。问
    当随染时为即染也。为由是净。答体是净
    本复是净不可名随。故知染时不可为净。
    若尔者不应说言依如来藏有生灭心。应
    但是单生灭。今言相依。如此说者是有智人
    染净双证。故作是说。非局染门。三摄末从
    本者。十二因缘唯真心作。如波水作。亦如
    梦事唯报心作。以真性故。经云五阴十二因
    缘无明等法悉是佛性。又此经云三界虚妄
    唯一心作。论释云第一义谛故也。问摄末从
    本应是净品。云何乃在染门分别。答此摄
    末从本理在净品缘生。今为对染显染如
    幻故在染门。问义若如此一切净法并对
    染显妄。云何独辨摄末从本在染缘生。答
    凡论净品缘起有其二种。一为对染以显
    妄法故。经云不如实知诸谛第一义故也。
    二但显净品缘起。即是显理之门。即如普贤
    性起品等是也。余义准此可解。此摄末从
    本即是不空如来之藏。此中亦有空义。为自
    体空。后当分别。二依持一心门者。六七等识
    依梨耶成。故论云十二缘生依梨耶识。以
    梨耶识为通因故。问与上缘起一心云何
    取别。答上缘起一心染净即体不分别异。
    此依持门能所不同故分二也。问如上诸义
    并一一门别。云何得成一证境界。答上来所
    辨并约缘别显。即是证境方便道缘。欲乐既
    别即今所依观门非一。若寻证境如上十
    平等说。上来第二释义门讫。次对文释观门
    别相。就经本十观内。初明顺观。次辨逆观。
    余皆同此。其逆观相后当释。初因缘分次第
    者三种分别。一明所治障。二辨观体。三释
    经文。余皆同此。言治障者治我见执。谓言
    十二分是我作也。即是身见邪见遍通。若分
    文别但治人见。此惑通彼三空所治。治相
    云何。实无有人相。见实人相即空门所治。
    缘起似我生。不如所取生。计为似相。即
    无生所治。所以得知有彼似我。故论云自
    他差别识从我见薰习生。故得知也。成似
    生及实法相即无愿门。通治前二执。亦可
    治彼无我空及成八自在见相。所以得知。
    故论云自体空者有故。此成无性性也。即治
    惑门。二观体者即显因缘理次第生义。以空
    及似实等三性为顺观体。逆即成一缘起空
    无性性观。即用缘起次第理为此观体。即
    依经辨也。若依论辨但准以思摄。三释文
    者。就因缘分者即因分也。次第者渐次也。
    观者照达义。就此以题章也。此文有四。相
    从为三。要则为二。总摄为一。门别四者。一
    举彼解惑显成无我门。二依论愚痴下。依
    经一切凡夫下。责情显理门。三依论无智
    下。依经常随邪念下。辨相显实门。四不知诸
    谛第一义谛下依实辨相门。相从三者。四门
    中初一名成。释成无我中二名答。答显无
    我。后一名相。谓依二谛立因缘相。要摄二
    者前之三门宗显无我。即因缘性。后一总显
    因缘之相。总为一者总为第一因缘分次第。
    就第三辨相显实中。只由痴爱起诸业行。
    乃至老死非由于我。于中初顺。次逆。后
    结。顺中初言无智有无。经云常随邪念。是
    无明支。无智是痴。求是爱。求常名有。求断
    曰无也。过去唯痴。实即过去备诸烦恼。痴
    爱力强。所以偏举。恒随下是行。行有六句。
    前三行过。后三行体。依经行过三句亦是无
    明支。以阙论中无明支故。以是行下是其
    识支。初以是行起心种子。乘前起后。由
    行熏心令心生后。故说为种。心者是梨耶。
    二有漏下对后生死显前种义。有漏是爱。
    取想是见。依经取心心即通想。所谓业为地
    下复生后有。是名色支。生名色等有七句。
    一业为地。二识为种。三无明覆。四爱水润。
    五我心溉灌。六种种见纲。七名色牙生。问如
    熏习义应业为种识为依地。云何今识为
    种子。答凡论业种分别有二。一熏习成种
    时。二引生感果时。若熏习成种时。业为种
    子以识为地。为识未被熏时未辨有种。
    今为熏习始说种生。即与上心能熏义亲。
    与识义疏。故识为地。种为能依。即属业也。
    二引生感果者。以识为种。用业为地。今言
    业者是临生。时中阴求生业心为正业种。
    犹在本识未发。今此上心求生中阴。是种
    子用相。此用相既非业体。但能引业感得识
    支。如地引种令得成果。说业为地。种在
    识内。与彼本识同无记性。先造业识上心已
    谢。今种现与本识俱成。与识义亲。与能薰
    疏。故判从识合为种子。此有二义。一是即
    体。二是异体。此义如上料简中说。问业力无
    明及诸见等。现今求生用识为依。应从识
    为种。云何别分为所依地。答理同依识。但
    有别义不如种子。以种现同识无记性。一
    体。二相。俱一不分。求生无明虽与识同现
    变成其色心等别。不如本识体相二义。不
    可从识为种子也。余文可知。二依止一心
    观者。即十二缘等能依也。心者即梨耶心。就
    此以题章。以梨耶缘起为此观体。三门同
    上。初所治者治彼外境自性执。谓一切境。
    别治但以惑自性差别积聚等三。通治可
    知。二能治所依观体者还以三空空似实无
    生性相为此顺观。故论云阿梨耶识为大
    空故。无生似实无愿如论思之应知。逆成
    一观同初门。唯识者有二种。一梨耶识持
    生诸法。离识即无。二明意识唯识。生死涅
    ??染净等法现在意地离识即无。梨耶唯识
    始是解境非行所依。意识唯识此终即是正
    解所依。心终意始。反前可知。观相云何。如
    行心见法为境。若无观心觉境。染净等法
    纵任现前。今知意言所作取谓之心不起。
    知识作时名用依他遣分别境。问依他与
    识云何取别。答依他约相。所以知。分别体
    空相能起识。其识随缘不守自性。此应成
    空乃现似相。故知约相。二唯识约体。三界
    唯心。颠倒分别即空。故得知也。识望无性
    即似非实。体相相成。故通说耳。问如境依
    心即是果法。似而非无。云何对识辨境即
    空。答但从心生非分别境。属能缘心依他
    性摄。所以知。当见境时但见实故。故论主
    以二谛等文作一依止观也。问后知唯识
    还是所知。与前谓境有何义别。仍判后境
    属依他性。答前见境时。不知缘集说唯识
    作。作义非性见识作。时分杂谓染。缘集作
    理违分别性。故知别也。遣实境灭时即得
    一分空无相性。无相现故。唯识想境并则不
    生名得无性性。此是行门唯识观法。若约
    生解则三性后辨无性性。问唯识想灭为
    知无相境遣唯识想。为识想自灭。答更无
    别知无相观心。但唯识想兼知无性。取想
    则自不现在前。又亦依前势而得后心不
    生也。今此文内通二唯识。三界唯心作即本
    识唯识。如经下偈但从贪心有即意识唯
    识。此是顺观。此依经辨。三释文者。经本有
    四。初句立宗。二十二缘分下引圣教证。三
    所以者何下责。四随事生欲心下答。随者众
    多义。事者上心作业。生欲心者心是梨耶心。
    问既言欲心。即是意识。云何言本心。答欲
    心有二义。一识现起作用分别。二即此识因
    缘发起作用义边即属其事。能见取边即
    属意识。因缘发起即属梨耶。为起时同处
    不可分别。如行诳心名为无明。欲心取境
    即是不了。岂可欲心之后别辨不了。故知即
    欲名为不了。但成文故语有前后。事是行
    者上心分别事即是业行。行诳心名无明
    者其行现成分别实相。今梨耶识变成不了
    名为意识。取其实事故名无明。余文可知。
    此依论辨。问此与经本何别。答经通论局

    三自因观者。自者拣他异之名。唯拣邪因
    不拣正因。今此观内摄四种因。因缘增上
    缘缘缘次第缘。以四缘理为此观体。自此
    已下至因缘观。并用三性相为顺观体。用
    三空门为逆观体。但义别分有此诸观。于
    分别性内拣异妄计。三门同上。言所治者
    治异计因绿执。如修道贪?痴实非发业。
    计具因缘能发生业即戒取见。如自性非
    因为因及心烦恼。分同此治。二所依观门
    者明此自因具四缘等能生诸法。此具因
    缘亲疏二理名俗谛观。妄计不生成一分
    真也。此经文辨之。三释文者。今言无明有
    二种作等者。一亲因缘。二是疏缘。一缘中
    痴是亲因也。二与行作因。即疏缘也。此中
    摄三缘。余文类可知。又但取疏因。此约论
    辨。第四不相舍离观者三门同上。不相舍离
    者无他别时相离生也。三性分同上自因
    观。初明所治者因果异时计。谓因灭果后
    生。此即因不生果失。更有余失。思之可
    解。是戒取见。二所依观门者。以同时生果
    理为此观体。此亲疏二因俱同时。此约经
    文辨。观相云何。无明有二种。一子时。二果
    时。彼二种时非是前后。依子取时名曰子
    时。依果取时名曰果时其义云何。子者令
    行不断。果者此子时中所成行果。依此取
    时名曰果时。问果因同时即别体过。若前后
    生因不生果过。答我立因果异彼二失。由
    是同时异第二失。为是因果异第一失。此
    非逆观。去情说也。但显俗谛理非第一义。
    所以知同时。故论云有二种义故缘事示
    现。云何二义。一是因义。二是果义。缘事示现
    者。依缘二种义示现二种时。如是余因缘
    分自生因二种义缘事应知。又论引中论
    偈。云众缘所生法是即不即因。亦复不异
    因。非断亦非常者。明因果两义各非断常
    行是无明果不即无明因。由是果故不异
    无明因。因义反前可知。非断亦非常。行由
    是果非断。是果无方非常。即此时中无明
    是因非断。是果因故非常。此义论主削去
    外情作逆观说。非顺缘生俗谛门。所以
    得知。论主后自属当经云。自生因缘观义
    如前说。故知也。此约论辨。五三道观者。三
    者数。道者通生义。以烦恼业报及通生义
    为此观体。三门同上。初所治者。对治因缘
    废事计理执。谓计诸法通因缘理。即废事
    执理失。故论云若因缘生者一切法俱生。故
    得知也。问如论文此语属后三际。云何从
    前以为所治答论主别有异意。科后八门
    半观。以为俗谛明执是过。故从后说。论主
    用三道为摄过观。即体是过不可别有所
    治。今依经本。三道是德故有所治。将在前
    论。所以知论主别有异意。如前依止一心
    观分为两门。岂是十番意也。亦有解者。作
    外人与论主成失若作此释。义转难解。所
    以得知。疑云若因缘生者一切法俱生。论答
    云。过去业有二种。一未作业。二已作业。只
    可未作者非一切生。已作者应一切生。为
    如是故。今成论主与外成失属前治也。
    又一因生诸法如计宿作及自性等。分同此
    治。是戒取耳。二所依观门者对三性分。同
    上。自因观因缘之道通生诸有。依烦恼道
    生诸有故。同在有流也。依业生诸有六
    道不同。善恶有异。依报生诸法相续不
    断。故得三有成其事业诸相不同。此理事
    相应理故法齐生。由事隔故不互相生。若
    但因缘理不藉事生者即三有不成。此依
    经本辨。三释文可知。依论辨之可知。第六
    三际观者。三者数。际者显无始分齐。即以
    三时因果理事为此观体。三门同上。一所
    治者。治无因执即常见也。谓执诸法不从
    因生复言未来无生老死即断见也。二能
    治所依观门者。无明行等是过去世。治现在
    世执身常见。爱取有等是未来世。对治外
    执断见过也。此依经辨。三释文者。于是有
    三世转者谓展转生诸后有也。此明过患
    耳。余文可知。此依论辨。七三苦观者。三者
    数。苦是义。三门同上。初所治者谓乐净执。
    是因缘身具有三苦。迷者不了谓有乐净。
    即见取摄分有戒见。二明所依观门者。三
    性同上。理实通论诸因缘。分通三苦。今约
    相分。无明行等以为行苦。触受二支名为
    苦苦。爱取有等以为坏苦。行苦渐增治身常
    住计有乐净。苦苦治身自在有乐净执。坏
    苦治身究竟计有乐净。此名顺俗观。但以
    三苦及知苦智为此观体。此苦何得通三
    性。答如经说不生不灭是无常义等。又云是
    苦是谛是实。又广如中边论。准之思之可
    解。此依经文辨。释文者。所以五支名为行
    者。诸分渐增未对苦具。但行相增。所以触
    受为苦苦者为此二支对外苦具增。所以
    爱等名坏苦者是未来世生因缘故违现在
    身。显其现在非久住世。爱取有体非是坏
    相。显他坏增名为坏苦。余文可知。此依论
    辨。八因缘观者三门同上。初所治者谓计
    单因有力生果。如执自性因能生二十五
    谛。此身等因缘生。迷者不了谓自性作。即
    戒取见。二所依观门者三性同上。因缘生理。
    因有决定用。缘有发果能方得法生。若但
    因力无缘发果能者。其因六义不现在前。
    何者为六义。一念念灭。此灭是空。有力不
    待外缘所以有力不待缘。为因体未对
    缘事自迁动故。二俱有是空有力待缘。所
    以者为得外缘唯显体空俱成力用也。三
    随逐至治际是有无力待缘。所以知为随
    他故不可无不能违缘。故无力也。四决
    定是有有力不待缘。所以知外缘未至性
    不改自成故。五观因缘。是空无力待缘。所
    以知者为待外缘唯显亲因非有无力能
    生果也。六如引显自果。是有有力待缘。
    所以知得外缘时唯显自因。得自果故。
    问此因缘六义分齐云何。答今言赖缘者。但
    取因事之外增上等三缘不取自因六义互
    相发。所以者。其六义者同是理法对因事
    显。废生因事六义不能自互发成。但外三
    缘各有理事故。得对显因果之义。若尔六
    义不应总别相成。答六义六相共成者。六相
    有二义。一顺理。二顺事。此二义中。顺理义
    显。顺事义微。其四缘事二义同上。但顺事义
    增。顺理义微。所以知。因缘生果法起迷义
    显。为此论主别将六相照令入理。故知四
    缘顺事增也。所以知总别顺理义增者。为
    辨六相令见心入理。问何以得知但总别
    六义得顺理增不取于事。答论主简事不
    具六相。唯约义辨。故知也。上二微义思之
    可解。今因缘内各有六义。故说别有胜用
    能感于果。问如论说。非他作自因生。非自
    作缘生故。既言非他。云何但取胜力生果。
    答此举不生形取胜力。若不形夺胜力不
    成。令此夺中偏取一边胜力属上论主自
    因观。今此通取二力。不能生义分在其中。
    准上六义思之可解。有一别空。入后观
    门至当分别。此即治前独因感果执。业藉
    缘造后感果时。不赖缘发。此执何失。答若
    废于缘自因胜力并皆不成。此即俗谛观。
    即以缘生理事及智为观体。此依经辨。三
    释文者。因即通亲疏四种缘也。故云因缘
    能生行。故知也。释名可解。此依论辨。又依
    小乘六因四缘若依三乘即十因二十因等。
    若依一乘即随法辨因。为一一因缘理事
    各别与法界等。今六因义唯一乘能穷。此约
    别教说也。第九因缘生灭缚观者。因缘牒
    成俗谛所依。生者所生果法。灭者即离因缘
    生力。缚者即顺缚。从俗谛依经本阙无。因
    缘二字三门同上。初所治者。此下二观但治
    心惑。通义可解。谓因缘共力能感果执。又
    言因缘法。各有少力。共成一果。其缘起理
    通有诸义。若见因缘有力共生。即名迷理事
    分别执。即法我所见。二所依观门者。此用三
    空门为顺观体。逆成一生缚无分别观。余
    意下更分别。诸缘生法成俗谛相。不属一
    缘。但诸已生法随去。一缘果不得立。不简
    亲疏故。论云。无知者故。作时不住故。若因
    缘能生不可不住。问若因缘不生而有法
    者。先因未集亦应生果。又此缚果法因缘
    生果。二相何别。答因缘生内有二种义。一
    无自生义故空。二因缘有力故生得果法。此
    缘缚内亦有二义。一是俗谛缘起。二离缘生
    力故空。因缘生法。若无生力。果即不成。此
    缘缚观。若无空义。果即不成。云何是空相。
    答因内求疏不可得。又求生力不可得。
    前因缘生果生义。是增空义。是微为因缘法
    顺生迷增故。今缘缚法空义。是增生力义微
    为缘起法顺生无分别智故。故下经云。缘起
    之法离有无也此虽无生力以空力成故。
    离自性生。经云。无住为本故。问若缘生顺
    迷增者。此义可尔。缘缚顺空增。应当真谛
    摄。答空有二种。一为空故得有俗成。二为
    空成无分别。今取成俗空故不入真谛。问
    若观生缚当见法时。为有能缚因力以
    不。答无能缚者。若有能缚即是他义。缚义
    不成。此义思之可解。今以俗谛无分别理
    事为此观体。此生缚观不分因果。此依经
    文辨。三释文者。无明因缘诸行生以生缚
    说者。无明因缘牒俗所依。以生缚说者。正
    斥观体。生缚同前释。所以言说者。为欲依
    言得平等俗故。何者以此缚字通目生不
    生为缚故。非亲生为缚故。非无俗谛不
    可以二相取此二义故。以一说缚字印
    定其义。若废其说恐别取二义故。观依
    说以取义也。理在说中。余文可解。又经通
    取空力多有力少。论即不说因也。此依论
    辨。十无所有尽观依论名。随顺有尽观三门
    同上。初所治者。此局心惑。亦可通诸使。俗
    谛通摄故。为执因缘。但有应俗相。自体空
    义。不现在前故是障也。何者但因缘生法。
    即自体空理不自住。顺成俗谛。成俗谛果
    时。仍以不同因缘。以此义求有不偏增。若
    迷谓唯有俗者故是过失。即法我我所见。二
    所依观门者。三义同上。生缚意趣有异。后自
    分别。诸缘生法。不起即已起即双现。如彼
    渴鹿见阳焰水干湿并彰。又如镜像染净双
    现。此是正理。问其所现空。为是真谛。为是
    俗谛。又此观法与前缘生及以生缚。云何取
    别。答因缘及缚唯成顺有。今第十观空有俱
    顺。又此空有并是俗谛。泛明真俗此有多义。
    一体相相对。二空有相对。如此分真俗。其义
    非一。若空有分真俗。有则为俗。空即为真。
    即证智所知。若体相相对。空有可以相论
    故。若约此义。俗谛通空有。此空是自体空。
    非事空也。故论云。是心真如相。能示摩诃衍
    体。故知虽是真如得名。俗相不是体也。此
    即空有同为一相。以缘顺性。理事为此观
    体故。上文云。十二缘生是无为也。此依经
    辨。三释文者。随顺即空。随顺于有尽者为空
    随顺。即有尽灭也。此顺论主后释。不顺经
    文。若依经无所有尽观者。无所有者所顺。尽
    者能顺。俗相即空顺于灭理。以俗相求法。
    即尽其性。此是周尽之尽。亦有解者。以尽
    字为逆观。此不应经文。为文中别有逆
    相。又若此尽即是逆者。诸观并应置其尽
    字。文云。无明因缘诸行生是随顺无所有尽
    观者。因缘无性即相辨空。空故随顺无所有
    理尽其性也。十观亦有相生次第。为知诸
    虚妄过故。故有第一。既识妄已未知妄法
    依何得生。故有第二。识知所依未知有
    何理。故有第三。已知生理未知依何时。
    故有第四。识知时已未知约何义。故明第
    五。知其义已有何本末。故有第六。知本
    末已未知有何过。故有第七。知其过已云何
    对事成。故有第八。知成已未知有何相。故
    有第九。知相已疑谓乖理。故有第十。依经
    十番讫。二依论分别者有三。一厌离有为。
    二大悲随顺。三一切相智。初厌离有为者。解
    则为顺。行则为逆解中以三空相为顺。大
    分为三。一成答相。二第一义谛。三世谛差别
    为知。世无人成。世有为过。故须第一。既知
    过已。未知趣何理。故有第二。虽知所入法。
    未知依何而得故。举俗谛辨所依观门。故
    论云。随顺观世谛即入第一义。初释文如
    前。问此相即俗谛。何须第三。更明俗谛。答
    此辨俗谛为取过失。二第一义谛释得脱
    所以。就彼因缘观第一义得脱因缘。此
    取依止观中上半门也。世谛观者。世即时
    也。谛者时中法实。此合经中后八门半为六
    门观。初半为一取二为一。次三各一。后三
    为一。初□是染染依止观。染者能依也。依止
    者所依也。此六门中。初一门明染依止。次二
    建立染相。次一就染彰过。次二正观防非。
    后一辨观分齐。又云何染故明染相。染何所
    依依第一义。何故说依妄法依真。为欲
    就之求真故也。二言因观者。观染所因问
    论主合本二观为一因观。经本初为自因。论
    主云他因。经本不相舍离。论主云自因。此
    义云何。答经主言自简异外道。论言他者。
    就四缘内。简取增上缘。成十二因缘义准
    论主意。消彼经文。即举亲别疏。取其疏缘
    不取亲者。为不顺十二因缘故也。云何不
    顺。十二支中但行有二支。报因义显。余者
    略而不具。又别取增上缘故。简之所以名
    疏缘。作他因者为增上缘。对亲因为疏。
    望增上自果为亲。今对亲因说彼增上
    故。说他因亦可。反之取其他也。经名不
    相舍离。如前观释。亦通亲疏。论言自因者。
    增上缘中取亲因缘。即互为因。等由互为
    因通诸支故。三摄过观者。摄十二缘以为
    三道观察。唯是苦集过也。四护过者。护彼凡
    夫邪见过也。五不厌厌者。防离二乘慢心
    过也。微细之苦。二乘不厌。菩萨能厌。名不
    厌厌。六深观者。观行穷深。因缘之理妙过情
    趣。故名为深观。相云何。论主分本三观。以
    为四法趣其深理。一非他作自因生故。即成
    自因。具有胜力。离无因计。二非自作缘生
    故。即显疏缘。具有胜力。即离单因生果不
    藉缘失。此二种义离自性执。由顺俗谛见
    心不息。问何故不言各有少力共成多力。
    答若少多则不成。三非二作但随顺生。此则
    去前见。因缘相随顺生者。有无不可取为
    随有故。不可无随顺有故。非自有复随顺
    有。非定从因生故。离有无不可取也。四
    非无因作随顺有故。即离意地。谓无分别。其
    法如上十平等摄。此即深观之妙趣也。问此
    观为是逆观。为是顺观。答此通逆顺。随顺
    观世谛即顺也。即入第一义谛故逆也。此
    观通治诸惑。不别明所治。以一缘起无生
    唯识为此观体。问如上诸义并是顺观。逆观
    云何。答真俗二谛非分别知。但对见情故
    分二相。欲知逆顺者。唯越见情。即逆顺相
    应。云何作方便。如诸观门。互相形夺。即体
    其理。得灭诸见。余义可知。二大悲随顺者。
    大悲随顺因缘。亦可因缘随顺大悲。论主
    合十为四。一以第一为愚痴颠倒。二以一
    门为余处求解脱。三以四门为异道求解
    脱。四以四门为求异解脱。第一辨过为所
    离。第二所求理。三为所依道。四为所求果。
    此四门中一一对番。邪为所治。正为能治。
    初愚痴颠倒者。随所著处愚痴及颠倒。此事
    观故。以着我故。一切处受生远离我故。即
    无有生。即以颠倒治法我相用。知过心
    治执我心。余处求解脱者。凡夫愚痴颠倒。
    常应于梨耶识中及陀那识中求解脱。乃
    于余处我我所中求解脱。此义云何。应于
    梨耶缘起法中求。及于妄我境中求解脱。
    即用识境以治我境。以唯识智治我智
    矣。云何异道求解脱。于颠倒因中求解脱。
    此义云何。应因缘理中求道所依。及于妄
    因自性等中求解脱。道则以自因理治。自
    性为因生。二十五谛理法为自性因。不平等
    故须治也。何者为二十五谛。五知根即眼等
    五根。五作根即手脚及口大便小便根。并心
    平等根为十一根。五大即地水火风空。五唯
    量即色声香味触。加前十一为二十一。忧喜
    ?亦名染。?黑即是贪?痴合名染。心谛
    为二十二。慢谛亦名我。心为二十三。觉亦
    名智为二十四。自性为二十五。人欲死时。
    不能作业故。先五作根坏变为五知根。肉
    眼坏变为火大。耳变为空。鼻变为地。舌变
    为水。身根坏变为风。五大坏变五唯量。地
    变为香。水变为味。火变为色。空变为声。风
    变为触。唯量变为忧喜?。忧喜变为慢。慢
    变为智。智变成自性。今坏者非灭坏。但无
    现用。还归于本故名坏也。成反前可知。
    不相舍离。以治梵作为梵天与众生相
    离故。三道治苦行因。为苦行非乐因故。三
    际治无因。前中后际因生故。用四智心治
    邪智。此有二义。一以缘起为正道体。以修
    成智为助道体。自因等为正道体。二以无
    分别智为正道。诸道品为助道。即举法取
    能观智为道体也。求异解脱者。泛释解
    脱有三种。一显缘起。第二生智。第三灭
    惑。今于我我所中求解脱。妄计常乐我净。
    三义即俱不成。论以四义显之。一用三苦
    治彼乐倒。显缘起理真实乐德。行苦等迁动
    无故。二用因缘治彼我倒。即显我德。有为
    不自在故。三用生缚观治彼净倒。即显净
    德。缚非自在净故。四用随顺有治彼常倒。
    即显常德。为随顺三有不常未出故。又用
    常乐等次第配之。余义如论。三一切相智
    观者。一切即所观境。智者能观心。一取有分
    观内半门为染净分别观。染者我慢烦恼染。
    净者无我慢净。分别者差别而知。仍依止观
    取十番内一门半观为依止观。前次第半门
    真俗二法与迷心为依。后一心观与俗谛
    为依。二依义齐故通一依止一心依止。通
    生依止及境界依。前半门内唯境界依。三以
    一门为方便观。方便者。因缘二力方便发
    果。四以一门为缘相观。缘相者。因缘生果
    之状相义也。亦可增上缘状相义也。问此一
    门与上方便何别。答前取因缘力。后取成
    事状相。又前位后欲明有支无作。唯有缘相
    义也。五以一门为入谛观。入者观心。谛者
    所知苦集谛也。六以一门为力无力信入
    观者。如无明行生识等果名为有力。识等
    不感后果名为无力。以此因果分齐。令人
    信入故名信入观。七以一门为增上慢等
    者。声闻人未断行苦。谓为究竟。故名增上。
    已断?惑名非增上。举此深苦令人信入。
    八以二门为无始观。言无始者。无彼无
    始也为成因生故非缘作。为成缘生故
    非因作。此二处求无作者。始复求二作。非
    自成故无自性。始名无始观。所以二观
    为无始者。答因缘相形不可说始。以生缚
    观表法有终。若法无终。不可但说言无始
    观。问缚云何终。答若缚是果不可说有终
    为缚。不定果一相故说终。九种种观者。但
    俗随顺因缘非一故云种种。此九观门是种
    智境。治无智障。能观法体。即为能治。非理
    观智境。亦有逆顺。逆者烦恼灭。顺者得法
    体。三彼果胜者。文分有五。一对治灭障胜
    者。是前胜慢对治家果。前修十法而为对
    治。此地满中。更以甚深三脱为治。名对治
    胜。前治五地染净慢障。今此更治微细我
    心及有无等。名灭障胜。此中文亦有背向。
    消息无违也。二修行胜者。是前不住道行家
    果。依前不住更起胜修。名修行胜。三三昧
    胜者。望前治胜以说果也。前修三脱而为
    对治。彼治转增名三昧胜。此中文用论比
    之可解耳。四不坏心者。望前灭障以说果
    也。以灭障故。三昧之心不可破坏。五自在
    力者。望前修行以说果也。依前修行。上进
    无碍名自在力。余文如论。二修行胜中。初
    明修行之心。二菩萨作如是念下明修行胜。
    此文有二。初明修行。二即得无障碍下明
    修行胜。余文可知。就三昧有二。初辨空门。
    二无相下等余二空。余义如论。后二果中。
    各初一总。后句是别。就地果文内。三果如
    前。调柔分四。一调柔行相。二月光喻下明
    教智净。三别地行。四结说相。前中。初法次
    喻后合。就法说中。多见诸佛为起行缘。次
    能练行。后所练净。余文如论。三重颂有二。
    初明颂意。次正偈颂。偈有三十九。初三一
    句颂十平等。次十九三句颂不住道行。三次
    六偈颂不住果。次有九偈颂调柔三果。次
    一叹显说分齐。不住有二。初十七一句颂
    十种观。次二半颂结文。不住果文中。初三
    颂三脱。次一半颂修行。次半颂三昧。次半
    颂不坏心。次半颂自在力

    大方广佛华严经搜玄分齐通智方轨卷第三(之下)

            巳岁大藏都监开板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免责声明:本网站为佛教网站,非赢利性网站,内容多转载自网络,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网站所有文章、内容,转载,功德无量。(未经允许,禁止复制网站模板)

联系QQ:  站长信箱:zgddfj@163.com

[京ICP备16063509号-1]

得雅他 贝堪则 贝堪则 玛哈贝堪则 惹杂萨目 嘎喋 梭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