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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方广佛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第31

    疏。初来意等者。疏文有二。先标。后通。谓下
    释。通中二。一分来意直尽第七会来。二生
    解因中。下唯明下三品来意。于中二意。一
    依古德信住合明。二又正答十信下。即疏
    意别明唯答十信。以第二会。初十问之中
    脱十信问故。今三品答之不答住也。然贤
    首意。始教别开信位。如梁摄论云。如须陀
    洹见道前四位。谓?^顶忍世第一。菩萨道前
    四位亦尔。谓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又彼论
    及佛性论。皆云地前修四种行。谓十信修
    信乐大乘行。十解修般若行。十行修三昧
    行。十回向修大悲行。如其次第即是四位
    故。又为除四类障正使故。即此四位。谓初
    除阐提不信障。二除外道我执障。三除声
    闻畏苦障。四除独觉舍大悲障。又信成净
    德因种。解成我德因种。行成乐德因种。回
    向成常德因种。又仁王经寄四轮王。谓铁
    铜银金。以上教义。故知十信亦成位也。若
    终教。十信但是十住。方便自无别位。谓仁
    王释三贤云十信十止十坚心。十信即住
    故。今疏不论成位不成位。皆以三品别
    答信问。别一会答合有问故。已如前说。疏
    二释名疏文二。先得名。后虽诸下释名。前
    中先总释。后然问有二下别释。于中三一。
    约论通。二分宾主。三约法理。今初问即是
    难。明即是答。今对彼难问故答称明。此明
    局在答者。而有二义。一显理为明。此明属
    自。二明亦已下。破?为明。此约答他。令
    他明故。疏又长行下。第二约宾主问。唯属
    问明通问答。言使答者亡言者。如缘起甚
    深中问云。心性是一何以种种。若云缘令种
    种。何以复不相知逆遮其救使其亡言。言
    使答者易释者。谓问意言。既是一性何以
    种种。欲言种种复不相知故。答意云。由
    不相知能成种种。种种无性即不相知故
    不乖一性。即答者易释也。疏又明即法明
    下。第三约法理释。亦是约教义说。谓问
    即是教。释有往复。故明即法。明是义所摄。
    谓十甚深为十种法明。就此法明。又约心
    境。法即是境。明即是心。以智慧明照二谛
    法。故云法明。第四释文。疏前中以十菩萨
    各主一门下。疏文有三。初约十甚深。次示
    别理。后正释文。前中二。先列十名。然此十
    甚深。即迁禅师所立。今古同遵。后此十甚
    深下。明次第。言缘起深理总该诸法者。若
    染若净。染净交彻无不摄。故摄论中云。菩
    萨初学应先观诸法如实因缘。以成正信及
    正解故。疏。又此十种下。第二示别理。于中
    有二。一配十信。二配信德。前中亦二。先正
    配释。然十信心。谓一信。二进。三念。四定。五
    慧。六不退。七戒。八护法。九愿。十回向。配文
    可知。后以是圆融下。通妨难。谓有难云。信
    进等相释处易知。今十甚深文义兼广。何得
    而是十信等耶。故为此答。疏又亦摄十信之
    德者。信有十德。一亲近善友。二供养诸
    佛。三修习善根。四志求胜法。五心常柔和。
    六遭苦能忍。七慈悲深厚。八身心平等。九
    爱乐大乘。十求佛智慧。配十甚深者。一
    则正教甚深。近佛善友闻教法故。二即
    福田甚深。三即业果甚深。四即缘起甚深五
    即正行。六即助道。七即教化。八即一道。九
    即说法。十即佛境。通说佛智为所信故。既
    有多含故文义兼广。疏且为十甚深下。第
    三释文。疏妙慧通于众行者。文殊为妙慧。
    九首为众行。各主一门故。而问为能成。答
    为所成。故妙慧众行互为能所。疏。此二不
    二。成信中之观解者。融上二也。谓行与法
    不二。了法成行。行契法故。又衍法师云。一
    人问多。表一中解无量故。多人问一。表
    无量中解一故。又文殊是主。余九是伴故。文
    殊是总。余九是别。不是全要故略不出。疏。
    二显深理者。疏。文分二。先正明令始涉
    者便悟心性超乎大方。故云始终皆实。故
    起信论云下。第二引证。于中四。初至应
    说。是论初标文。二从所言法者谓众生心
    即立义分。又论云。次说立义分。摩诃衍者
    总说有二种。一者法。二者义。所言法者谓
    众生心。是心即摄一切世间法。出世间法。
    依于此心。显示摩诃衍义。何以故。是心真
    如相。即是摩诃衍体故。是心生灭因缘相。能
    示摩诃衍自体相用故。释曰。法通轨持。亦
    能显下义。故称为法。该于染净大位在因。
    故言谓众生心。为染净依。故摄世出世。何
    以故下。出摄所以。以有三大故。三大即义
    大位在果。今取通为缘起之本。故但引法
    以证真心随缘。三从依一心法有真如门
    及生灭门即义引解释分显示正义中文。以
    释前法。论云。显示正义者。依一心法有
    二种门。一者心真如门。二者心生灭门。是
    二种门皆各总摄一切法尽。是义云何。以
    是二门不相离故。心真如门者。即是一法
    界大总相法门体。所谓心性不生不灭等。次
    下释心生灭云。心生灭者。依如来藏有生
    灭心。所谓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非一非
    异名阿赖耶识等。广如彼释。今以真如
    证心性一。随缘生灭而成种种。为此深
    理故。四从彼论依此生净信故。即结示为
    实。马鸣依此造论。令物生信何不信耶。
    疏二述问意。于中三。初正释前难二设
    彼救下释。业不知下。经文先出伏难。后
    为遮此救下。举经通释。三既离真性各无
    自立下。结成本难。于中二。先出所以。后
    方正结。今初。言各无自立者。起信云。
    若得无念者。则知心相生住异灭。以无
    念等故。而实无有始觉之异。以四相俱
    时而有皆无自立。本来平等同一觉故。疏。
    心性既一下。二正结。先以本难末。后事法
    既多下。以末难本。故初结云本末相违。
    此结有四。一本末相违约能所生。二事理
    直语体性。三一异唯语其相。然一有事有
    理。今是理一。四真妄唯语其体。然真亦通
    事。如佛真智等。今亦约理为真。以含义
    不同。故有四结。大同小异。疏。三拣定所问
    者。意云。此是假名法相师问。欲显法性义。
    非是法性师问。显法相义。故云拣定。于中
    三。一正拣。二遮救。三结成。疏。亦不可言下。
    二遮救也。即法相师救。此法性师难法相
    义。心性是一者。八识心王同是心故名为性
    一。破云生于种种即眼耳鼻舌等故非相
    违。亦非第八下。遮其转救。救云。若八识非
    一。第八赖耶此是一义故。今破云。汝第八
    正是一所熏心体。含多种子熏一成种种。
    亦非相违。心性之言下。以理正折第八。但
    是心相生灭非唯识性。答中既云法性示生。
    不言第八。无生示生明是真如随缘义耳
    疏。文殊下。三结成也。疏。四会相违者。此门
    蹑前而起。谓若依上如来藏随缘成立。则
    违瑜伽等文。故今会之。先叙所违。玄谈已
    释后答。瑜伽等下。后为会通。于中亦二。先
    会法相宗意。后楞伽密严下。申法性宗意。
    于中三。初正释。二引证。三结成。疏故密严
    下。第二引证。总引二经三论以成此义。初
    引密严自有二文。俱是第三卷阿赖耶微密
    品末两颂。相续中间有释。故着又言。此前
    更有一偈云。如来清净藏亦名无垢智。常
    住始终离四句言说。次即云佛说如来藏
    等。彼疏释云。上半定赖耶体。谓是如来藏
    与妄染合。名阿赖耶。更无别体。此是实
    教所说故引佛说。下半明会权教。谓彼守
    权教者。不能了如来藏作赖耶者。当知
    彼是恶慧之人。此是诃守权之人令归实
    说。次颂即如来清净藏等。彼疏释云。此颂释
    成前义上半法说。牒举二位下。约喻释成。
    谓如以金作于指环。环相虚无金体露现。故
    云无差别。如来藏作赖耶。赖耶相虚藏性理
    现。故云即是也。亦可众生迷故成阿赖耶。
    如来悟故成如来藏。体无有二故云无差
    疏。楞伽中真识现识如泥团等者。若具彼文
    亦复如是下云。大慧若泥团微尘异者非彼
    所成。而实彼成是故不异。若不异者。泥团微
    尘应无差别。如是转识藏识真相。若异者藏
    识非因。若不异者。转识灭藏识亦应灭。而自
    真相实不可灭。是故非自真相灭。但业相灭
    耳。贤首解云。此中真相是如来藏。转识是七
    识。藏识是梨耶。此解甚当。但喻有二法。谓
    泥团微尘。而合有三意少难见。此即第一
    经初先明识三相。次明三识。初云诸识有
    三种相。谓转相业相真相。释曰。此三种相
    通于八识。谓起心名转。八俱起故。皆有
    生灭故名转相。动则是业。如三细中初业
    相故。八识皆动尽名业相。八之真性尽名
    真相。是故经云诸识有三种相。则知三相
    通八识矣。次经辨三识云。大慧略说有三
    种识。广说有八种相。何等为三。谓真识现
    识分别事识。释曰。约不与妄合如来藏心
    为真识。现即第八。故下经云。譬如明镜现
    众色像。现识处现亦复如是明是第八。余
    七皆名分别事识。是则三识别为三类。现
    唯第八。分别唯前七。真相约佛是八出缠。
    约凡在第八中亦兼在余七。然泥团经文。
    含前二段。意明三识。而参三相之名。转识
    即转相之名。意是分别事识故。唯识中名七
    转识。藏识即是现识。此则可知真相即是
    真识。上二取识类别故牒识名。真相但取
    通八识之真。故牒相名。上经文言若异者
    藏识非因者。谓三若异藏识。即应不同真
    相及转识为因。既以转识熏故。真识随缘
    而成藏识则知不异。非以藏识为二识
    因思之。故下重案定云非自真相灭但业
    相灭。斯则三事备矣。谓喻中有三。一尘。二
    水。三泥。以水和尘泥团方立。以业熏真相。
    藏识便生业。以合水但水灭而尘在故。业
    亡而真存。经云若自真相灭者藏识则灭者。
    反显藏识以真妄和合而成。但其妄灭而真
    体不无。故下以水喻如来藏。波喻七识。合
    成动。海即为藏识。但波相灭。湿性不坏即
    斯义也。不异之义易知。言皆此义者。皆是
    如来藏随缘成识义也。然云自真相者。十
    卷但云自相。晓公释云。本觉之心不藉妄
    缘。性自神解名自真相。约不一义说。又随
    无明风作生灭时。神解之性与本不异。亦
    名自真相。是依不异义说。疏又彼经云。如
    来藏识。为无始恶习所熏。名为识藏者。
    上辨与七和合为藏识。今明无始无明为
    因。故论下文中无明为因生三细。境界为
    缘生六?。此中正取无明为因生于三细。
    三细既属赖耶。已成识藏。即第四经文具
    云。大慧如来藏是善不善因。能遍兴造一切
    趣生。譬如伎儿变现诸趣。离我我所。不觉
    彼故三缘和合方便而生。外道不觉。计着
    作者。为无始虚伪恶习所熏名为识藏。生
    无明住地与七识俱。如海浪生常生不断。
    离无常生过。离于我论等。疏又入楞伽云
    下。前引楞伽与七识俱。次引楞伽为恶习
    熏。今则双具故复引之。大意无异。言而与
    无明七识共俱者。与无明俱即前第二意。
    与七识俱即第一意。疏又起信论云下。引
    于三论。初直引起信。后双引二论。今初。即
    二门之中生灭门初。具云心生灭者依如来
    藏故有生灭心。所谓不生不灭与生灭和
    合。非一非异名阿赖耶识。释曰。初二句标。
    所谓不生灭下。辩相。不生灭者。是如来藏
    自性清净心。因无明风动。举体随缘作生
    灭心。不相舍离故云和合。非谓别有生灭
    来与真合。此心所以生灭者。因无明生。
    此生灭心原从本觉而起。故有二义而无
    二体。故下论云。如大海水因风波动。水相
    风相不相舍离。乃至广说。此中动是风相。湿
    是水相。以水举体动故。水不离于风相。
    无动而非湿故。动不离于水相。心亦如是。
    不生灭心举体动故心不离生灭相。生灭之
    相无非真故。生灭不离于心相。如是名
    为和合。此是不生灭心与生灭合。以是随
    缘门故。非是生灭与不生灭合。以此不是
    向本真如门故。言非一非异者。真如全体
    动故心与生灭非异。而恒不变真性故与
    生灭不一。此约三细以为生灭。则第八中
    已含动静。若楞伽经云。七识染法为生灭。
    以如来藏净法。为不生灭。以此二和合为
    阿赖耶识。以和合故非一非异者。就?显
    说。然非一非异义广如十忍品如幻忍明。
    又如来藏名初品已释。言不生灭等者。旦
    公云。性该始终体非起尽。体遍迷悟性非
    解惑。故云不生不灭。若不觉知能令生死
    不断名生。始觉能灭生死故名为灭。疏。又
    如达磨经颂下。双引二论。于中二。先举经
    偈。而云达磨经颂者。摄论第二释所知依
    中云。此中最初且说所知依即阿赖耶。世尊
    何处说阿赖耶识名阿赖耶。谓薄伽梵于
    阿?炒锬ゴ蟪司?兴怠J驮淮四送ㄖ复蟪?br> 经为对法经耳。文中但举上半。下半云。
    由此有诸趣及涅??证得。疏。摄论等下。第
    二引二论释。初即法相宗论等者。等取瑜
    伽杂集等。彼论释云。无始者初际无故。界者
    因义即种子也。是识因种。谓一切法此唯杂
    染非是清净。彼一切法等所依者。能任持故
    非因性义。所依能依性各异故。若不尔者。
    界声已了无假依言。故第三论云。此中闻
    熏习为是阿赖耶识自性。为非阿赖耶识自
    性。下论答云。此闻熏习随在一种所依转处。
    寄在异熟识中与彼和合俱转。犹如水乳。
    然非阿赖耶自性是彼赖耶。对治无分别智
    种子性故。下二句易了。明知赖耶但是生
    灭非真性成。疏。宝性论翻下。即法性宗论。
    疏中一句但是义。引彼论具足云。无始时来
    性。作诸法依止。依性有诸道及证涅??果。
    即第四论。彼论释云。此偈明何义。无始时
    来性者。如经说言。诸佛如来依如来藏。说
    诸众生无始本际不可得知故。所言性者。
    如圣者胜?经言。世尊。如来说如来藏者。是
    法界藏。出世间法身藏。出世间上上藏。自性
    清净法身藏。自性清净如来藏故。作诸法依
    止者。如圣者胜?经言。是故如来藏。是依。
    是持。是住持。是建立等。次论云依性有诸
    道者。如圣者胜?经言。世尊生死者。依如
    来藏。世尊。有如来藏故说生死。是名善说
    故。及证涅??果者。如圣者胜?经言。世尊。
    依如来藏故有生死。依如来藏故证涅??。
    世尊。若无如来藏者。不得厌苦乐求涅
    ??。不欲涅??不愿涅??故。此明何义。明
    如来藏究竟如来法身不差别。真如体相毕
    竟云佛性体。于一切时。一切众生身中。皆
    无余尽应知。疏以此等文下。第三双结二
    宗。于中先正结。以上诸教皆如来藏为识
    体故。知心体性即如来藏。此外无法故为
    深也。又唯识下。引唯识文结同法性。故论
    云。此诸法胜义。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
    即唯识实性。释曰。既用真如为识实性。明
    知天亲亦用如来藏而成识体。但后释论之
    人。唯立不变。故云过归后辈。况世亲造佛
    性论。广用胜?疏。又妄心之性等者。此下
    一对成上二义。然有二意。一如次成上。谓
    妄心之性成心之性。以性相不同故。真心
    之性成上即性。真心即性故。二者通成。谓此
    之二性别名二藏。前之二性皆具二藏。但
    为妄覆名如来藏。直语藏体。即自性心故。
    此自性清净真心。不与妄合名为空藏。具
    恒沙德名不空藏。前明即离。此明空有故
    重出也。言皆平等无二者。上二即离不同。
    由心之性故不即。由心即性故不离。不即
    不离为心之性。后二即空之实为不空。即
    实之空为空藏。空有不二为心之性。然空
    有无二之性。即是不即不离之性。故但云一
    也。疏。五趣诸根总别报殊者。如持五戒招
    得人身。是总报业由于因中有?忍等。于
    人总报而有妍蚩。名别报业。唯识亦名为
    引满业能招第八。引异熟果。故名引业。能
    招第六满异熟果。名为满业。俱舍亦云。一
    业引一生。多业能圆满。犹如缋像。先图
    形状。后填众彩等。然其引业能造之思。要
    是第六意识所起。若其满业能造之思从五
    识起。疏。展转异同成多差别者。都有六十
    二句。谓初对是善恶为二。第二对开二成
    四。兼前二成六。第三对。开四成八。配前
    六成十四。第四对开八成十六。兼前十
    四成三十。第五对开十六成三十二。配
    前三十成六十二。此约以后添前故成六
    十二。克实而言但有三十二。以后开前前
    更无体故。如开善恶趣。各成满缺。但有其
    四耳。谓一善趣根满。二善趣根缺。三恶趣
    根满。四恶趣根缺。此四之外更无有别善恶
    趣故。又但若二二开之唯成三十二。若更
    展其四生则复成多句。谓第三对先以四
    生乘上四句。四四成十六句。更有胜劣乘
    十六。已有三十二。配六已成三十八。后
    后开之句数更多。第四对开成六十四。第
    五对开成一百二十八。若从初善恶开为
    六趣。则句数更多。并可思准。故云后后必
    带前前。展转异同成多差别。疏第三结成
    前。于中文二。先总显文意。后已知大意
    下。释文。今初。准下。诸菩萨问。皆有三段。其
    第三段多是直结故。次释文中。疏。一约本
    识者。业是心所故依于心。心是第八为根
    本依。从离所无能下。释不相知义。以相待
    门释。言离所无能者。既无所依心王。亦
    无能依之业。今依心有业。业从缘生故。无
    自性不能知心。离能无所者。离能依业
    则心非所依。今由业成所依。所依无性故
    不能知业。以各下结。谓各从缘成性。空
    无体相。依无力故云无用。觉首亦云无
    体用故。故不相知。疏。二约第六识。业是所
    造。心是能造者。即以第六识名心。从于积
    集。通相说故。谓第六识人执无明。迷真实
    义异熟理故。以善不善相应思造罪等三行。
    熏阿赖耶。能感五趣爱非爱等种种报相。但
    云六者。谓五识无执不能发润故。非迷理
    无推度故不能造业。虽造满业亦非自
    能。但由意引方能作故。后并皆速灭者下。
    明不相知。通相而言皆约无体用故。别相
    而言。用门不同。此用二门。一无常门故。言
    并皆速灭。净名弟子品云。优波离。一切法生
    灭不住。如幻如电。诸法不相待。乃至一念
    不住。诸法皆妄见故。心业皆空。下经云。众
    报随业生。如梦不真实。念念常灭坏。如前
    后亦尔。故由无常不能相知。从起时不言
    我起下。即无我门。约法无我明不相知。故
    净名问疾品云。又此病所起皆由着我。是
    故于我不应生着。既知病本。即除我想及
    众生想。当起法想。应作是念。但以众法
    合成此身起。唯法起。灭唯法灭。释曰。上
    以法遣我。次经云。又此法者各不相知。起
    时不言我起。灭时不言我灭。释曰。此总显
    我空明不相知。次经云。彼有疾菩萨为
    灭法想。当作是念。此法想者亦是颠倒。颠
    倒者。即是大患我。应离之。云何为离。谓离
    我我所。云何离我我所。谓离二法。云何离
    二法。谓不念内外诸法行于平等。云何平
    等。谓我等涅??等。所以者何。我及涅??此二
    皆空。以何为空。但以名字故空。如此二
    法无决定性。释曰。此破法显空。今但取我
    法不相知义。故略用二句。次下经云。得是
    平等无有余病。唯有空病。空病亦空。释曰。
    此以空空破空非今所要。因便引来成一
    段义毕耳。疏。第二对约得报果时难能所
    受等者。此释受不知报报不知受。受是能
    受之因。报是所受之报。此上总明。从谓受是
    报因下。别释。言即名言种者。唯识第八云。复
    次。生死相续由诸习气。然诸习气总有三
    种。一名言习气。二我执习气。三有支习气。
    名言习气者。谓有为法各别亲种。名言有二。
    一表义名言。即能诠义音声差别。二显境名
    言。即能了境心心所法。随二名言所熏成
    种。作有为法各别因缘。释曰。言各别亲种
    者。三性种异故。能诠义音声者。拣无诠声
    彼非名故。名是声上屈曲唯无记性。不能
    熏成色心等种。然因名起种。名名言种。二
    显境名言。即七识见分等心。非相分心。相
    分心者。不能显境故。此见分等实非名言。
    如言说名显所诠义。此心心所法能显所了
    境。如似彼名能诠义故。随二名言皆熏成
    种。二我执习气。三有支习气。并如六地。有
    支即是今文为业所引。能引之业故。唯识云。
    三有支习气。谓招三界异熟业种。有支有
    二。一有漏善。即是能招可爱果业。二诸不
    善。即是能招非爱果业。随二有支所熏成
    种。令异熟果善恶趣别故。论颂云。由诸
    业习气二取习气俱。前异熟既尽。复生余异
    熟。此能引业即诸业习气。此名言种即二取
    习气。言为业所引者即彼俱义。亲办果体
    即由名言。若无业种不招苦乐。如种无
    田终不生芽。故此名言由业引起。方受当
    来异熟之果苦乐之报。故六地云。业为田识
    为种也。疏。离报无受下。释不相知亦约
    相待空故。疏。三约名言因就能所依难等
    者。标也。即将第二对中能受名言之因。对
    第一对中所依本识。前以业依识难。今以
    种依现行难。从谓前能受报因下。释不相
    知义。但释受不知心。不解心不知受。故
    结云余义同前。若具应云所依心体。若离
    能依亦无所依。无所依故不能相知。疏
    四约因缘等者。取前第二对中所引名言及
    能引业。相对以明。于中初标也。次所谓下
    出体。后相待相夺下。释不相知。言相待
    者。业无识种不亲办体。识无业种不招
    苦乐。既互相待则各无自性。言相夺者。
    以业夺因。唯由业招故。因如虚空。以因夺
    缘则唯心为体。故业如虚空。互夺独立亦
    不能相知。互夺两亡无可相知。次言如
    不自生等者。引例以释。以缘夺因故不自
    生。以因夺缘故不他生。因缘合辨相待无
    性故不共生。互夺双亡无因岂生。以此不
    生类于不知居然易了。即以因为自以缘
    为他。合此为共离此为无因。互有尚不相
    知。互无岂能相知。疏。五约境智相对相见虚
    无难者。相即相分。见即见分。诸心心所略有
    二分。广说有四。如下当辨。从谓境是心
    变下。明不相知义。于中先约唯识能所变
    释。后以无境外下。约于当经互融以说。故
    下经云。无有智外如为智所入。亦无如外
    智能证于如无有少法与法同住。以举心
    摄境则无心外之境。举境摄心则无境外
    之心。以性无二相即性故。相随性融随一
    皆摄。上约真心。后心境虚妄。下约其妄心。
    真则互融。妄俱无体故。下答中云能缘所缘
    力种种法出生。速灭不暂停念念悉如是。即
    显妄无性故不相知也。然上五对初及第四
    唯约因中。第二一对因果对辨。第三一对心
    含因果。第五一对义通因果。修因二取即名
    言等故。唯识论释二取中。总有四义。一者
    相见。二者名色。三者王所。四者本末。末即六
    识异熟。本即第八异熟。四种二取皆能熏发。
    亲能生彼本识上功能。名二取习气。所变心
    境即通因果也。又能变之心是因。所变之
    境是果。心托境生。俱通因果。疏。第二别观
    者。上云通观。五对之中一一通前善恶趣等
    五对本难。今即以斯五对。别对前五而前
    后钩锁。但有四重细寻可见。疏。以初二对
    结趣善恶者标也。次云趣善恶者。正由业
    熏是第一对。业不知心心不知业此对为
    因。次云受总报故即第二对。受不知报
    报不知受。初。对为因受第二对报。总报即
    是趣善恶故。疏二复以第二及第三对结
    受生同异者。钩取前二对中第二对。即重
    明受不知报报不知受。受即名言种故云
    初对。以名言种对所生处。谓亦由识种
    往所生处故。初地云。于三界田中复生苦
    芽。次对以名言种对能依本识者。即心不
    知受受不知心。受即名言种。心即能依本
    识者。依名言种招现行识故。识为能依则
    此心言通因及果。上约因中本识故为所
    依。今约果中故为能依。疏三复以第三及
    第四对。结苦乐不同及端正丑陋者。即通
    以此二对。双结前二对。言初对观现受时
    者。即心不知受受不知心对。谓亦由受
    因受苦乐体及妍媸故。若无识种本识。此
    二亦无所依。次对观苦乐因及彼妍媸。皆
    由缘令异者。即因不知缘缘不知因。谓
    损益下。别示二对之相。由损他业感于苦
    报。由益他业感于乐报。以嗔恚业感于
    丑陋。由忍辱业感于端正。此中言因?缘
    为因。此中言果是别报果。疏四复以第四
    及第五对。结诸根满缺者。此上总明。从亦
    由满业下。别说其相。满业即第四对。因不
    知缘缘不知因。缘即是业。唯取满业。由
    损他眼耳成盲聋等。由益他六根等成
    六处满足。次云又由内根有满缺故。于
    分别位了境不同者。即第五对。智不知境
    境不知智。谓智于境有信进念定慧之满
    足。则受果中亦具五根明利胜上。若智于
    境信等随阙。或非深厚则得果时五根随
    缺。或成下品。疏并皆无性下。上别释中。但
    出能对所对二种法体。今则总明不相知义。
    在文易了。意云并各相依从缘无性。何有
    能所熏等而能相知。既不相知。谁令种种。
    此但约第一直问意结。亦应带疑云。为是
    种种为是一性。结成难云。一性随于种种
    则失真谛。种种随于一性则失俗谛。一性
    即不相知。亦应结云种种随不相知则失
    俗谛。不相知随于种种则失真谛等。第二
    觉首答。疏今初。意云。特由从缘种种故不
    相知下。疏文有三。初总显偈意。二即此偈
    上半下别示义理。三言诸法下。委释经文。
    二中亦三。初以因明立量示。二以缘起
    相由示。三结示缘起深旨。今初。悬指后四。
    以为同喻。则此偈中但有宗因可知。疏。若
    以缘起相由门下释者。第二缘起相由示。然
    缘起相由。具力无力。及有体无体。今显不相
    知理。但明无力无体。又因中亦有无体义。
    今取义便。因缘相假但明无力。谓因假缘
    故因无力。缘假因。故缘无力。果上亦有无
    力义。今取义显。但明无体。谓全揽因成缘
    成无性。故云含虚无体。下四喻中皆有无
    体用义。故指下明。疏。是故虚妄缘起下。第
    三结示缘起深旨。然此正结缘起相由明。
    兼结上因明立量。以立量中亦说不相知
    为宗故。即三义中初义。言现文但有初后
    二意者。全取一偈即是初。意唯取不相知
    言。即是后意其第二意。至后五偈答本难。
    中方用斯义。疏言诸法者下。第三委释经
    文。言果从因生等者。上取义便。但因无
    力说果无体。今欲尽理故具举之。则上句
    诸法通于因果。于中先以因缘门。明因果
    俱无体。从因无性故何有感果之用。下以
    上无体释成因果无用。体尚不立用安得
    存。从又互相待下。以相待门明无体用。
    先明因果无用故云无力。后以他为自。下
    明因果无体。既全揽他故无自体。疏今初
    喻中下。疏文有四。一释喻。二释法。三对问
    会通。四傍显水义。初中三重。即为三别。初
    唯流中文有六段。一标章。二别示不相知
    相。三结示正理。四引他证成。五别释前后
    二字。六简定不相知理。今初可知。然此偈
    文晋经。云譬如驶水流水流无绝已。二俱
    不相知。诸法亦如是。今文小异。义旨无违
    疏。然此流注下。第二别示不相知相。谓欲
    显不相知理。故寄前后流异。成其十门。若
    不说前后之流。将何不相知耶。一河之水
    不出前后。则千里九曲皆悉无性不相知
    矣。然虽十义本唯二流。成两重能所。前流
    望引为能。望排为所。后流望排为能。望
    引为所。以斯四义相参成十。初及第三
    以为所故无性无知。二四两门约不相到。
    五六二门约无二体。以后流是能排即所
    引故。前流是所排即能引故。七八约缘成
    故无二。谓七中能排是后。所排是前。言亦
    无二者。要有所排方有能排。此二相成故
    亦无二。八约能引亦然。九十约不俱故无
    知者。然其能排是后。能引是前。而言不得
    俱者。后为能排。前须为所排。不得即
    此名为能引。义门别故名为不俱。第十句例
    此。前流为所排时。后流须为能排。不得
    为所引故云不俱。疏。是则前后下。第三结
    示正理。疏。肇公下。第四引他证成。则物不
    迁论。然其相连总有四句。论云。既无往返
    之微?有何物而可动乎。然则旋岚偃岳而
    常静。江河竞注而不流。野马飘鼓而不动。
    日月历天而不周。复何怪哉。今四喻中但
    用水风彼无火地。疏。然上云前后下。第
    五别释前后二字。一生灭前后者。此即竖说。
    如壮与老。谓此流水刹那生。前刹那灭后
    刹那生。二此彼前后者。犹如二人同行狭径。
    后人排前前人引后。此即横说。分分之水
    皆有前后。乃至毫滴亦有前毫后毫。故聚
    众多皆成流注则无性矣。疏。小乘亦说下。
    第六拣定不相知理。文中二。先举小乘。后
    而不知下。举大异小。小乘即俱舍论业品
    中。释身表许别形。非行动为体。以诸有
    为法有刹那尽故。论文初句论主标有宗
    义。下三句破正量部。以正量部谓以动身
    为身表体。故论破之。然正量部心心所法则
    有刹那。此之动色无有刹那。今论主明
    诸有为法皆有刹那。何以知有后有尽故。
    既后有尽知前有灭。故论云。若此处生即
    此处灭。无容从此转至余方。释曰。此生此
    灭不至余方同不迁义。而有法体是生是
    灭故非大乘。大乘之法。缘生无性。生即不
    生。灭即不灭。故迁即不迁。则其理悬隔。然
    肇公论则含二意。显文所明多同前义。故
    云。伤夫人情之惑久矣。目对真而莫觉。既
    知往物而不来。而谓今物而可往。往物既
    不来。今物何所往。何则求向物于向。于
    向未尝无。责向物于今。于今未尝有。于
    今未尝有。以明物不来。于向未尝无。故
    知物不去。覆而求今。今亦不往。是谓昔物
    自在昔。不从今以至昔。今物自在今。不
    从昔以至今。故仲尼曰。回也。见新交臂非
    故。如此则物不相往来明矣。既无往返之
    微?。有何物而可动乎。即云然则旋岚等。
    下文又云。若古不至今。今亦不至古。事各
    性住于一世。有何物而可去来。释曰。观肇
    公意既以物各性住而为不迁。则滥小乘
    无容从此转至余方。下论云。故谈真有不
    迁之称。导物有流动之说。此则以真谛为
    不迁。而不显真谛之相。若但用于物各性
    住为真谛相。宁非性空无可迁也。不真
    空义。方显性空义。约俗谛为不迁耳。疏。
    二法中下。第二释法。文中三。初总。次初中
    下别。后正由此义下结。妄法有即非有。
    是初义。隐即非隐。是第二义。以正为事隐
    之时。而有所依故。以非隐为隐即第三
    义。理常现故。疏。此上三意下。第三对问会
    通。言思之者以易见故。若具说者。第一妄
    法有而非有。答前直问既有种种。何缘不
    相知。谓种种是妄。有体即非有故不相知。二
    答怀疑为是种种为不相知。故今答云能
    依妄法依所依真。妄常种种。真常无知故。
    三答结成难者。即妄即真故。种种不乖不
    相知也。疏。何故以水喻真心下。第四傍
    显水义可知。疏。第二依火中者。下之三
    喻文势稍略。随其三义便以法合。今初。唯
    焰喻中二义。一明后不知前。二明前不
    知后。二妄法亦尔下。法合于中先总。后
    谓已灭下别。然法喻俱用生灭门释。而有
    小异。喻中用前念灭后念生释。今法。合中
    亦用前灭后生。正合前焰后焰兼三时门。
    今初已灭者。前念也。未生者。后念也。故此
    二念一向无物。生已则灭者。前后二念皆即
    生即灭。并皆缘生故言无体。体无实故。言
    兼三时门者。谓一念之上即有三时。已灭
    为已生。未生为未生。生已即灭是生时。故净
    名云。若过去生过去生已灭。若未来生未来
    生未至。若现在生现在生无住。经云。比丘
    汝今即时亦生亦老亦灭。故三时无体无可
    相知也。疏。斯则流金烁石而不热者。即庄子
    中意说。于至人大水稽天而不溺。大旱金
    石流火山?鞫?蝗取H黄浔疽狻7鞘撬??br> 能溺火不能烧。意云。乘时处顺不以水
    火而为患也。亦不横为其所烧溺也。正
    同今意烧而不烧。但彼约顺时。此约无性。
    理悬隔矣。疏。二依所依者。亦先喻。后合。然
    与水喻释有影略。水喻以水为所依。今
    以焰无体用而为所依。若例前流依于水
    者。应以火为所依。火是热性身所触故。焰
    是色动有形显故。若依此释应云前焰后
    焰皆依于火。以无性故无相知。是则依
    水依火。明二空所显不空真理以为所依。
    若无体用为所依者。则显依他无性即是
    圆成。二空真理以为所依。显义无方故有
    影略。下唯所依亦准斯释。又若例后风喻。
    风依物动。则火依薪有。薪为可然。火是能
    然。故以然因可然。则然无体。可然因然。则
    可然无体。则以无性可然而为所依。疏。是
    则无妄法之有下。结上三义也。然有无
    有二。一定性有无。二真空妙有。今无妄法
    之有。则无定性之有。则非断无矣。有妄
    法之无是真空之无。便为妙有。是故若举
    妄取真则妄有真空。如三论说。若真妄对
    辨则妄空真有。如涅??明。遂令缘起之相
    下。覆成上义。上句成无妄法之有。下句成
    有妄法之无。相无不尽是初门。理无不现是
    第三门。合上二句为第二门。疏。上三义中。
    下第三对问会通。唯焰无性故不相知。答
    直问也。能依种种所依无二。答怀疑也。即
    事同真故不相违。答设难也。在义易了
    故云准知。若贤首意。问者据其初义。答者
    用其后二亦是一理。是则初义。两家共用下
    当重明。疏。第三依风有动作喻。有标释
    结而无对问。即以水树等而为所依。余大
    同前。但云斯则旋岚偃岳而常静者。即肇
    公言。亦云随岚。皆梵音轻重。即兴云之风
    北方风也。亦是坏劫时风。是故妄法下结。
    文有两对。具上三门。妄法全尽而不灭者。
    单取妄法全尽是初门。将上而不灭对下
    真性全隐为第二门。以不灭为能依。全隐
    为所依故。下句中而恒露现即第三门。疏。
    第四依地有任持者。有标释结。二中三义。
    初义立名与前小异。前云一唯流唯焰唯
    动。今初云地界因依。即喻势小异。言一约
    自类者。犹如累墼。余并可知。言斯则厚
    载万物而不仁者。不恃仁德也。老子云。天
    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经云。譬如大地荷
    四重任。而无疲厌也。次肇公下。亦不迁论。
    末总结云。然则乾坤倒覆无谓不静。洪流
    滔天无谓其动。苟能契神于即物。斯不远
    而可知矣。坤即是地故得引之。疏。二约异
    类者。即出现品四轮相依喻。然其合文与此
    不同。今但借其四轮用耳。疏。余义同前
    者。第三总结例也。然余义有二。一者结前
    三门应云一。妄无不尽是初门。理无不现
    是第三。合二为第二。二三合在第三。唯
    所依中故。故云余义。二者对上三问以为
    余义。疏。第二别对诸不相知等者。上之四
    喻通喻五对不相知义。今则别对。言及别通
    前难者。即往善趣等五对难也。疏。初水流
    喻前二对者。即业不知心。心不知业。受不知
    报。报不知受。答趣善恶者。上云心性是一。
    云何见往善趣恶趣。答云善趣恶趣。即是
    总报。由业熏心受所受报。如水漂流。言流
    转体者。体即赖耶。故唯识云。恒转如瀑流。
    释论云。如瀑流水非断非常。相续长时有
    所漂溺。此识亦尔。从无始来。刹那刹那果
    生因灭。果生故非断。因灭故非常。漂溺有
    情令不出离。亦如起信云。如大海水因风
    波动。楞伽云。藏识海常住境界风所动等。二
    地经云。一切众生为大瀑水波浪所没等。
    其文非一。疏。二大火喻。第二三对者。此亦
    钩锁。第二对前已用竟。今复喻之。谓受不
    知报。报不知受。及心不知受。受不知心。答
    前诸根受生者。答前二难。由前问云心性
    是一何以见有诸根满缺及受生同异故。今
    答云。诸根满缺受生同异皆由识种。受所受
    报亦依于心。如火依薪。疏。此以长风等
    者。唯喻一对。谓因不知缘。缘不知因。答
    前好丑者。谓前问云心性是一云何见有
    端正丑陋。故今答云。今所受报有妍媸者。
    皆由业缘异令报好丑。如风东西令物偃
    仰。相各不同。疏。答苦乐者。喻不相知则同
    于风。答前苦乐则不同风。谓上问言心性
    是一云何见有受苦受乐。故今答云善因
    乐果。恶业苦报。苦乐多种。如地轻重。言又
    喻前境智者。前以风地二喻。同喻因缘一不
    相知。今一地喻喻二不相知。答前诸根者。
    以诸根有二义。一约眼等诸根。则火喻已
    答二信等诸根。今地喻已答地虽是一随
    种生芽。心性虽一随根成异故。故信进
    等各各不同。第二五偈答前设难。疏。今初。
    前问有三下。即先明大意。于中二。第一总
    彰偈意。第二通明缘起之义。前中疏然此
    四因下。上别明。此下融会。言诸宗者。上四
    因中。初一通性相二宗。二即法相宗。三即
    无相宗。四即法性宗。据其实义。四因不缺。
    方成缘起甚深之趣。随情执见则乖圣旨。
    如盲摸象不全见象然不离象。盲不识
    乳则一向夺之。今盲摸象则乃是分夺。取
    其不离并顺圣教。此喻即涅??第三十二。南
    经三十。答师子吼。众生若有佛性。不须修
    道自得菩提。答意云。众生有者定当得故。
    后举此喻云。善男子。譬如有王告一大臣。
    汝牵一象以示众盲。尔时大臣受王敕
    已。多集众盲以象示之。时彼众盲各以手
    触。大臣即还而白王言。臣已示竟。尔时大
    王即呼众盲各各问言。汝见象耶。众盲各
    言。我已得见。王言象为何类。其触牙者即
    言。象形如芦菔根。其触耳者言。象如箕。其
    触头者言。象如石。其触鼻者言。象如杵。其
    触脚者言。象如木臼。其触脊者言。象如牀
    其触腹者言。象如瓮。其触尾者言。象如蛇。
    善男子。彼众盲不说象体。亦非不说。若
    是众相悉非象者。离是之外更无有象。善
    男子。王喻如来正遍知也。臣喻方等大涅
    ??经。象喻佛性。盲喻一切无明众生。是诸
    众生闻佛说已。或作是言。色是佛性等。释
    曰。彼经喻意。明一切众生虽有佛性见不
    明了互执不同。然非全离。所执之法皆佛
    性故。而非全见。今借此喻以况圣教深
    旨。总喻于象。诸宗异见如盲所触。并合圣
    理故云不离。然非圆了故云非是说象。
    故胁尊者云。依之修行无不获益。言受
    一非余斯为偏见者。言象如箕不信如
    臼。斯为大迷。但信诸识不信无性。真如
    随缘故为偏见。离世间品云。受一非余魔所摄持

    大方广佛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第三十一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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