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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十二_四相品之第二

     释有余无余涅??义 开身密不可思议事
      四相品之第二
    佛告迦叶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作如是言如来
    无常。案。僧亮曰。此下始答第五问也。开昔
    口密。略为五难。第四第五。举无余涅??也。第
    一二三。举有余也。法瑶曰。上来所明。常住已
    显。今从此下。竟如来无有密藏。开昔无常密
    教。及身密也。愿佛开微密。即此句也。僧宗
    曰。答开微问也。上虽明般若法身。异昔涅
    ??。未洗昔教。今明孤灭。是摧非实。开昔微
    密之教。即是开言方便。下诸觉花。明王宫
    非实生。双树非实灭也。宝亮曰。即是广文之
    始也。开微密之端。明果用也。显法身般若解
    脱。今先广口密。以明智慧也
    云何当知是无常耶(至)为常住法不变易耶
    案。法瑶曰。引昔所说。烦恼尽处。有余涅??
    也。灭尽无为。竟有何法。可称常耶。僧宗曰。
    此中诸难。而解者不同。亦四亦五。并无所在。
    俱是执有余无余。但使灭无之义耳。然难意
    唯齐言生解。不能深取佛意也。宝亮曰。此下
    作四难也。第一第三。引有余为难。此第一难
    也。昔日指烦恼无处为涅??。直是无物而已。
    若尔有何常住耶
    如佛言曰离诸有者(至)为常住法不变易耶
    案。法瑶曰。据昔佛身尽无余涅??。若身智并
    灭。谁常住耶。明骏案。若作五难者。开此坏衣
    譬。为第三难也
    如佛言曰离欲寂灭(至)为常住法不变易耶
    案。法瑶曰。此复是结尽。有余涅??也。爱尽无
    欲也。前诸烦恼。尽是断结也
    如佛言曰譬如热铁(至)为常住法不变易耶
    案。法瑶曰。此复是身尽。无余涅??也。但引佛
    昔譬。辞异而旨同也。明骏案。就此举有余无
    余涅??为难。凡有五翻。第一佛自引昔教。以
    为今难。第二迦叶更?k两难。第三佛答。第四
    结上旨。第五迦叶领解也。就第一翻中。有四
    阶。第一引昔教。第二诫迦叶。第三释会昔旨。
    第四举法常为证。此第一阶引昔教
    迦叶若有人作如是难者(至)谓如来性是灭尽
    也。明骏案。第二阶。一往先非异人所执。而
    诫迦叶也
    迦叶灭烦恼者不名为物(至)是句寂静为无有
    上。案。僧亮曰。此答第一第三第四有余句
    也。释有余烦恼起作不静。灭之为静。有余灭
    因也。法瑶曰。答第一第三有余旨也。此两句。
    结尽无为寂静。尚得常住。何况法身不常住
    耶。僧宗曰。答有余三复次也。言不名物者。
    谓非有为中物也。于时[雨/复]相说。故言烦恼
    尽。意在非生死中物。而汝谬取佛意。谓为都
    尽。然法身常存。岂有灭耶。此中何以故。释向
    云不名为物也。言永毕竟者。无惑而不尽。所
    以治道之功息也。是句寂静者。向已释有而
    是常。今还举上灭烦恼之句。即是真寂静也。
    明骏案。此下第三释会昔旨也
    灭尽诸相无有遗余(至)如来亦尔常住无变
    案。僧亮曰。有为相也。释第二第五复次也。是
    句鲜白者。有为是垢灭。故为鲜。得是无余灭
    尽果也。法瑶曰。答第二身尽无余句也。身尽
    无为。犹得是常。况如来法身。常存不灭者乎。
    僧宗曰。无余者。生死尽也。岂得承昔离有之
    言。便谓尽灭耶。但昔为众生。厌苦情深。示有
    灭苦之迹耳。又一义。众生有计我之病。不得
    说真我。言隐理显。妙常岂灭。是句鲜白者。既
    绝诸有。所以鲜白也。三乘之人。犹有无常所
    住之地。不得称为鲜白之美。唯佛法身。真正
    无染。故鲜白也
    言星流者谓烦恼也(至)是常住法无有变易
    案。法瑶曰。答第四无余句也。僧宗曰。答难已
    毕。更为释譬也
    复次迦叶诸佛所师(至)以法常故诸佛亦常
    案。僧亮曰。灭是断苦之术。故名师也。上说涅
    ??常故佛常。未明涅??所以而常。重明之也。
    僧宗曰。上已佛教。今就理释。以常师圆极。此
    理湛然。隐显为异。及人会时。非为始起。人既
    秉法。法既是常。人岂无常耶。明骏案。第四
    阶。举所师之法为证也
    迦叶菩萨复白佛言(至)亦复如是灭无所至
    案。僧亮曰。迦叶取譬意。异乘前譬为难也。法
    瑶曰。复难有余二句也。佛向答云。明结尽无
    为是常。如常亦常。复以如来与烦恼俱灭。
    然后是常。故有此难也。僧宗曰。人情未解。还
    执铁譬。前句所举。迸铁热与赤色。既灭之后。
    不知所在。果如所譬。如来应无也。如来人也。
    烦恼法也。人法两无。俱同铁譬。不应复有也。
    宝亮曰。人情于答第四难中。疑心未已。今更
    转譬作难。若如佛言已离烦恼。如彼迸铁灭
    已无有。法身应常者。我谓。应如砧上之铁。不
    免无常。彼铁出火则黑。入火则赤。佛亦如是。
    烦恼灭已。应还生也。智秀曰。蹑前答中云。不
    在五趣。乘声为难。若不在五趣。则不应有常
    身。若有常身。则应有处而现见烦恼。如彼迸
    铁赤色。灭已莫知所至。烦恼灭已。与此譬同
    也。明骏案。此下第二翻。迦叶更作两难也
    又如彼铁热与赤色(至)当知如来即是无常
    案。法瑶曰。复难无余二句。义亦同上也。以热
    譬烦恼。赤色譬佛。谓烦恼灭已。佛亦应灭也。
    以入无余涅??故也。僧宗曰。此第二难也。取
    砧上之铁热与赤色为譬。谓虽当时无耳。本
    质既在。入火便生也。智秀曰。犹成前难耳。此
    防佛意。恐佛言赤色。乃可不知所在。而其热
    犹在。是以复言热与赤色。灭已无有也。明骏
    案。难意谓。若有常者。应有住处。今烦恼灭
    已。如来亦灭。二俱无处。莫知所在。常义安
    寄。第二又如彼铁。更成前难也。以赤色譬烦
    恼。以热譬身。是则如来。入无余涅??。烦恼及
    身。二俱尽矣。云何而言有常可住耶
    善男子所言铁者名诸凡夫(至)灭已不生是故
    名常。案。僧亮曰。我以热及赤色。同譬烦恼
    也。赤色灭已。铁则不现。烦恼灭已。如来不在
    五趣中矣。此少分譬耳。若遍譬者。铁则两譬。
    还赤则譬凡夫。不赤以譬佛也。僧宗曰。前有
    两难。此先答后难也。汝不得全引铁譬也。?
    上之铁。可譬凡夫。以凡夫伏结。虽至非想。后
    还复起。佛则不尔。永不复起也。宝亮曰。释与
    此同。智秀曰。并破二譬。明凡夫。如是或灭
    复起。故无常身也。明骏案。迦叶向难。意在常
    处。就佛此答。未正塞其难也。且先结譬。持与
    凡夫。凡夫虽灭。非究竟灭。灭非究竟。可更还
    生。如来不尔。故不无常也
    迦叶复言如铁色灭已(至)若结还生即是无常
    案。僧亮曰。上说凡圣灭异。未释所以。重此
    难也。宝亮智秀。悉同此释
    佛言迦叶汝今不应(至)名曰坏衣斩首破瓶
    案。僧亮曰。有灰者。灰虽是有。不还为木。佛
    是妙有。不还无常也。便有涅??者。涅??者。如
    来结灭。凡夫结灭。灭名虽同。其实大异。凡夫
    虽灭。而还是有为。与结同相。故无异名。如来
    灭已。不复还生。灭是无为。更有异名。名涅??
    也。僧宗曰。此答初难。前引迸铁。使惑尽人
    灭。今引燃木。灭已有灰。谓惑尽智存也。智秀
    曰。木灭有灰。虽非复木。而不无也。烦恼灭
    已。虽不在五趣。而有常身也。明骏案。以灰譬
    涅??。木灭有灰。烦恼灭已。则有涅??。涅??虽
    复不可捉持。无有方所。而可寄言。离凡夫地。
    得无动处也。可寄言故。故智有常。非灭法
    故。故非无常也
    迦叶如铁冷已可使还热(至)烦恼炽火更不复
    生。案。僧宗曰。上说结灭是常。未释所以常
    也。无漏见灭。性灭常故。结不复起。有漏缘
    有。有非常故。灭而更生。此无漏有漏之大判
    也。僧宗曰。答向子句难也
    迦叶当知无量众生(至)烧彼众生诸烦恼结
    明骏案。结上旨也
    迦叶复言善哉善哉(至)游诸觉华欢娱受乐
    明骏案。始领解也
    迦叶复问如佛言曰(至)唯愿如来说其因缘
    案。法瑶曰。启发如来身密之端也僧宗曰。秘
    密之言。虽复已拂。然于一化托生始末。未能
    不惑。故指事广拂。以开权迹也。有两别。初总
    就菩萨。第二就释迦迹也
    佛告迦叶汝不应言(至)复还安止本所住处
    案。僧亮曰。菩萨住涅??者。以少见佛性。故名
    为住。以下况上也
    善男子复有菩萨摩诃萨(至)复还安止本所住
    处。明骏案。向指一须弥。今举百亿须弥也。
    如首楞严中广说
    善男子复有菩萨摩诃萨(至)乃至本处亦复如
    是。明骏案。一毛孔之细。复妙一芥子也
    善男子复有菩萨摩诃萨(至)乃至本处亦复如
    是。明骏案。向举一界三千。今指十方世界

    善男子复有菩萨摩诃萨(至)乃至本处亦复如
    是。明骏案。向掷一佛世界。今掷微尘世界

    善男子复有菩萨摩诃萨(至)乃至本处亦复如
    是。明骏案。向云他方。则广远为易。今云已
    身。以近小为难也
    善男子复有菩萨摩诃萨(至)乃至本处亦复如
    是。明骏案。更以已身为易。以一尘为难也
    善男子是菩萨摩诃萨(至)习近爱欲生罗睺罗
    明骏案。结菩萨之不思议。以况佛也
    善男子我已久住是大涅??种种示现神通变
    化。案。僧宗曰。此下显佛不思议。拂法身也
    于此三千大千世界(至)如首楞严经中广说
    明骏案。总举一化之境有微密之事也
    我于三千大千世界(至)亦不毕竟取于涅??
    明骏案。明虽灭而不灭也
    或阎浮提示入母胎(至)随顺世间示现入胎
    明骏案。显虽生而不生也
    善男子此阎浮提林微尼园(至)毁禁戒者示作
    霜雹。案。僧亮曰。天竺以东为首。以西为后。
    以北为左。以南为右。东行示始。始有二种。一
    示婴儿。二明导首。以示自在也。右于事便也。
    西是后故。示最后身也。北示胜也。四天下中。
    郁单越胜也。此方春东夏南。秋西冬北。万
    物春生夏长。秋实冬藏。众功毕也。上福田者。
    长养功胜。表佛田胜也。七步者。天竺象王生
    时。出胎即行七步。知是象王。菩萨始生。示自
    在王相也。唱如是言者。上以身示。此以言说。
    明是三界自在法王也
    于阎浮提生七日已(至)即是诸佛如来法界
    明骏案。上来至此。拂一化之始终也
    我又示现阎浮提中(至)是故名为常住无变
    案。僧亮曰。广明异应迹也。非是见王宫出家
    之次第也。明骏案。上来至此。但举一天下事
    如阎浮提东弗于逮(至)神通变化而无所畏
    明骏案。还举大千界事也
    迦叶以是缘故汝不应言(至)名曰常住无有变
    易。明骏案。结旨也
    迦叶复言如来云何(至)既灭度已亦无方所
    案。僧亮曰。前佛自引口密五事。今迦叶复引
    昔之密旨。令佛开也
    佛言迦叶善男子汝今不应(至)如来体之故名
    为常。案。僧亮曰。油譬取。明譬烦恼也。而器
    无常。非如来者。器义相似。少分譬也。如来体
    之故名为常者。昔但说结灭是常。不说体之
    者常。是有余也。法瑶曰。上引无余四句。亦是
    口密。但未正表昔教。是覆相说。今正明也
    复次善男子言灯灭者(至)非大涅??同于灯灭
    案。僧亮曰。分段烦恼。因果俱尽。譬如灯
    灭。犹余身智。非大涅??。是小涅??已。不得说
    言同此灯灭者。分段烦恼未尽。不同灯灭也。
    覆相说法。谓佛一切结尽。身智亦是涅??。即
    大涅??也。昔总相说。故不辨小大之异名为
    [雨/复]也
    阿那含者非数数来(至)无去来者名阿那含
    案。僧亮曰。数数来者。生上退下名来。在色界
    中。又有一来。而非数数。何者。后云上流阿那
    含也。流有二种。谓烦恼流道流。烦恼流故生
    四禅。退生初禅。道流故断初禅结。生四禅也。
    又不还来二十五有者。阿那含名不还。具缚
    凡夫。具二十五有。唯欲界备具。不还欲界名
    不还。不受二身故也

    大般涅??经集解卷第十二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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