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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无量寿佛经疏妙宗钞卷第二

    三观行即。此中观法。异常坐等直观心性。
    故托他佛而为所缘。然是大乘知心作佛佛
    即是心。其观未成为尘所动。始自圆闻观佛
    妙境。至识次位勤行五悔。若未发品。此等行
    人皆属名字。故知名字其位甚长。今明对尘
    即成佛观。其中念念觉知之心。名观行佛此
    自分。二初观妙色即真法。以大小相皆悉周
    遍。故此色身即是真法。又二。初约一佛二。初
    示始习即心观相。此是名字升进之位。不独
    解名能修观故。但未入品。非观行位。观佛相
    者。若此经中八万相好。非羸劣想而可系缘。
    故须初心先观落日。渐观地树及以座像。观
    既深着方观胜身。今依般舟初心先观千辐
    轮相。次第逆想至肉髻。三十二种是下品
    相。复从足起。可作始行系心之境。不须更以
    落日为缘。若相若好。皆依于身。身唯金色。故
    云如铸金像。此之色相虽从心想如在目前。
    故云与眼作对。言妙色者。即是不可思议色
    也。所以者何。由此行人已圆闻故知色唯心。
    知心唯色。五根所对尚体唯心。况想成色岂
    在心外。此色非色非色非非色。而能双照。色
    与非色。既离情想故名妙色。非由三观莫见
    妙色。非由妙色莫成三观。境观相资尘念靡
    间。方能得入观行位也。二开眼下。明观成称
    性。周遍。妙心作相妙相发心。心心不休成观
    入品。尘缘莫动佛常现前。闭目了然开眼不
    失。在明见佛处暗不忘。性无间然。佛岂暂阙。
    一一相海庄严法身。相为大相。好为小相。观
    大发小名为流出。劫水虽大止剂二禅。佛相
    遍周称于法界。且以分喻显于周遍。观行佛
    眼名曰周眸。此眼所观何处非佛。问金光明
    玄义。观于三道显金光明。似位尚云闭目则
    见。开目则失。今观三身位在观行。因何开闭
    俱得见邪。答彼明性德金光明理。此理初住
    方任运见。故于似位犹论得失。今带事定。托
    彼应色。观于三身。以其应相凡心可见故理
    三身虽乃未显。不妨应色先与定合。故令开
    闭皆见佛身。如以三观观彼落日。三观未成
    而能开闭。皆见于日。故虽事理一念同修。而
    理难事易。事易故先现。理难故后发。故般舟
    三昧。以三十二相为事境。以即空假中为理
    观。境观虽乃同时而修。境必先成。托境进观。
    藉观显境。更进更显。从凡入圣。故知彼就趣
    真无住。对似爱顶堕。为开闭得失。此就应色。
    得成观行。为开闭俱见。不知事理难易浅深。
    此相违文何能销释。二念一下。等诸佛二。初
    约一佛等诸佛。为成观故不可散缘。故以弥
    陀一佛为境。虽观一佛何异十方。虽照现今
    何殊过未。此彰一切不离弥陀。良以弥陀是
    无量之一。故能等于一中无量。二一身下。明
    诸佛同三法。一佛等彼一切佛者。以由佛佛
    同得三法。身是法身。智慧是般若。十力四无
    所畏是解脱。亦是三身三涅??等。身智言一
    者。显于诸佛法报不别。应用亦同。故力无畏
    结云亦然。同身智一也。菩萨因中分破无明。
    分同妙觉所证三法。无明破尽。则究竟同诸
    佛三法。诸佛三法既其不二。是故弥陀三法
    不少。一切诸佛三法不多。故言等也。二念色
    下。念三身以结。示色是应身。通于胜劣及他
    受用。法门是报身。以诸法门。聚而为身。即八
    万四千陀罗尼为发。第一义谛为髻。种智为
    头。慈悲为眼。无漏为鼻。四辩为口。四十不
    共为齿。二智为手。如来藏为复。三三昧为腰。
    定慧为足等。此诸法门。若从所证名为法身。
    今从能证名为报身。自受用也实相是法身。
    非不具于一切法门及诸色相。让于能证及
    垂应故。今是所证及以能垂。但名实相前论
    观法文中。但言相好周遍。次文乃约三法论
    等。至今结示云念三身。应知法门及以实相。
    不离色身举一即三。全三是一。法尔相即非
    纵非横。是故此经第九佛观。经示相好。疏名
    真法。不知圆观。此名莫消。若观佛身。不涉
    后二。便同小外。何预妙宗。须知此文。是结前
    观色相周遍已具三身。二常运下。明即佛。观
    行位人一切时处。念佛三观。常得现前。故云
    无不念时言念念皆觉者。示即佛义。虽是始
    觉即同本觉。非全本觉观不名中。亦得义论
    始本一合。虽非究竟及真似合。而亦得是观
    行合也。若论即字。广雅训合。荆?云依训乃
    成二物相合。于理犹疏。今以义求其体不二。
    方名为即。然其始觉与本觉合。虽名为合非
    二物合。正是荆?体不二义。良以始本觉体
    是一。故知六即得名六合。理即乃以逆修之
    觉与本觉合。五皆顺觉与本觉合。六合无非
    体不二也。荆?有时亦以合名明不二体。故
    不二门云。复由缘了与性一合。方能称性施
    设万端缘了是始性岂非本。修性体一复名
    为合。四相似即。今既释佛。乃似本觉。良以此
    位始觉之功。尚伏无明。全未破故。非真本觉。
    唯得名为相似即佛。若四十一位分破无明。
    故得分分是真本觉。名分真佛。至极果位无
    明既尽。本觉全彰。故得名为究竟是佛。即究
    竟本觉。亦究竟始觉。亦是究竟始本一合。亦
    是究竟始本俱忘。例前五即皆有四义。问名
    字等五。以始对本。论合及忘四义稍可。唯初
    理即。既全在迷。岂有始觉及二义邪。答理
    虽全迷而具三因及五佛性。缘了二性岂非
    本有修因始觉果。及果果二种佛性。岂非理
    中究竟始觉。理若不具此等始觉。名字等五。
    便须别修。复何得云全修在性。但有即名无
    即义也。自非山教圆位徒施今当相似位中
    四义。文自分二。初标释二。初约三身明即佛。
    前观行位。常用三观念佛三身。观觉虽成似
    觉未发。加功不已。今本觉三身相似而发。与
    始觉三观相似相应。应是合义合而不忘。非
    妙觉也。问于一本觉约何要义。显示三身令
    人可见。答本觉诸法即空假中。觉诸法假。即
    相好身。觉诸法空。即法门身。觉诸法中。即实
    相身。如此论之其义宛尔。更于一觉约寂照
    说。照而常寂自在神通。即相好身。寂而常照
    清净智慧。即法门身。非寂非照而寂而照。即
    实相身。此之二三皆非纵横不可思议。乃是
    寂觉照觉。双遮照觉全本成始。即是相应及
    俱忘义。此位三身即佛义显。是故文中不特
    言觉示于即佛。二相似下。约四喻明相似。行
    人本觉寂照及双相似而发。成相似位三种
    之觉。此觉似真若?若瓜。比金比瓠。此之
    二物喻始似本。如将至火先觉暖气。行欲近
    海预覩平相。此之二事喻于相似近乎分真。
    前二约法论似。后二约位论似。二水性下。劝
    证二。初约事劝。本觉清凉其犹冷水。似觉饮
    之知消烦热。名字之人如热渴者。须三观功
    掘无明地方得真似清凉之水。徒闻之水不
    施观功。又无事行取水具物。守渴而终至极
    热处。二略举下。引文证相似相应功德之相。
    如彼法华六根清净。文虽稍广其相显然。行
    者易知故得名要。六根同有五种似发。所谓
    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肉耳天耳慧法佛
    耳。乃至意根亦有五相。此之六五。即三相应
    肉天法六。即相好身相似相应。慧六佛六。即
    法门实相相似相应。以五眼等是不次第相
    似发故。可以对于圆三身也。行者能于三观。
    观佛六根三德。不久相应。五分证即。即心观
    佛。托境显性。虽得相似尚属缘修。今则亲证
    属于真修。分破无明。起信论中称随分觉。寂
    照双融。本觉真佛分分而显。从所显说。名为
    分真。从能显言。名为分证。四十一位皆受此
    名。自分二。初明初住。一代教中圆位显者。唯
    起信论及华严经。经说三身初住顿得。论明
    八相初住能垂。若此位不论破无明惑。安得
    如此上冥下应。故知十向方伏无明。初住但
    能断于见惑。此等经论是渐次教。不可与其
    华严起信顿修顿证菩萨一[既/木]。是故今立诠
    中道教论次不次。分于别圆。今就彼经明分
    证佛。此文分二。初约发心明即佛二。初约三
    法明发就初住名示。即佛相。位名发心。发本
    觉心也。常寂常照寂照双融。是本圆觉。即一
    而三。不发而发。故成三发皆言一切者。法界
    无外摄法不遗。诸佛众生色心依正同一觉
    体。全体为缘全体为了。全体为正。缘因发故。
    了正亦发。了因发故缘正亦发。正因发故。缘
    了亦发。盖三法圆融。发则俱发。缘发名功德。
    能资成故。了发名智慧能观照故。正发名境
    界。是真性故。是所显故。问三德既是一本觉
    性。由证显发。今云一是所显境界。二名能显
    功德智慧。若是能显。二则是修。何得名证本
    觉三德。答其理如是。方不思议。所以者何。三
    虽性具缘了是修。二虽是修。非适今有。二若
    非修三法则横。二若非性三法则纵。故释签
    明三点不纵横云。虽一点在上。不同点水之
    纵。三德亦尔虽法身本有。不同别教为惑所
    覆。虽二点在下。不同烈火之横。三德亦尔虽
    二德修成。不同别人理体具足而不相收(文毕)
    辄出其意。别教法身为惑覆者。良由不知本
    觉之性具染恶德是故染恶非二德也。故别
    惑通惑业识事识烦恼结业三乘六道。变易
    分段此等一切迷中二法。非二佛性既非佛
    性。乃成定有能覆之惑。是故但有法身本觉。
    随于染缘作上一切迷中之法。以是名曰为
    惑所覆。应知覆义不同泥土覆彼顽石。既覆
    但中佛性之理。如淳善人。一切恶事非本所
    能。为恶人逼令作众恶。故说善人为恶所覆
    应须还用随染觉性。别缘真谛及以俗中。次
    第别修空假缘了或中边缘了种种二因。或
    初缘次了。或初了次缘次第翻破一切迷法。
    显于法身本觉之性。是故覆理成于纵义。圆
    人不尔。以知本觉具染恶性。体染恶修即二
    佛性故通别惑事业识等一切迷法。当处即是
    缘了佛性。岂有佛性更覆佛性。如君子不器
    善恶俱能。或同恶人作诸恶事。则彰己能何
    覆之有。故即二迷以为缘了。显发于正。缘了
    二德体迷而得。义当所发。元是修德复当能
    显。虽分修性皆本具故。义不成纵言别人理
    体具足而不相收者。亦为不知本觉之性具
    染恶德。不能全性起染恶修。乃成理体横具
    三法。言不相收者。以其三法定俱在性皆是
    所发。犹如三人各称帝王。何能相摄。是故不
    知性中三法。二是修者二乃成横。圆人不然。
    元知本觉具染恶性。故使迷中一切染恶。当
    处即是缘了佛性。以此二修显于一性。如一
    主二臣。主摄于臣臣归于主。三德相收亦复
    如是。今初住位所发三法。皆性具故发则俱
    发。故云不前不后以此三法。二为能显一是
    所显。修性宛尔。故云亦不一时不一时故非
    横。不前后故非纵不纵不横不思议发。是故
    名为初发心住。二三智下。约三身明佛。前以
    正助二修。对性明圆发相。今约报智证法起
    应。报应二修对法一性论分证佛。从智证法。
    从法起应。即非一时。三身顿得故非前后。不
    纵不横复见于此。从始圆修一心三观。今圆
    三智一心中得。即以此智证得法身。智性即
    色三一体融名妙色身。此身湛寂如鉴无情。
    形对像生山毫靡间。名应一切。三身三德体
    离纵横。今始发明名开秘藏。入理般若名为
    住此住无住住秘藏中。二以普下。约被物明
    佛用二初总示三轮。色像即身轮。一音即口
    轮。等悦即意轮。身名神通轮口名正教轮。意
    名记心轮。妙观察智也。轮者转义。亦能摧碾。
    己心证法转入他心。能摧碾他一切业惑。此
    三业应有十界相。皆是初住分得佛用。二应
    以下。别示十界。上明能用种种三业不出十
    界。今分别之。先明佛三。况出九界。佛应三
    土。且说同居。化有始终。须彰八相。大机所见
    八相难思。若应小乘八种皆劣。大示出没如
    水之波。全法界身八皆胜妙。小乘生灭体是
    无常。如火烧薪终归灰断。故两八相不分而
    分。胜劣宛尔。此等皆是果人法则。名佛威仪。
    初住能为名之曰具。威仪属身。音声属口。方
    便是意。应以佛界而得度者。即为现此三轮
    相也。佛相至高尚能迹示以佛况九。现之不
    难。既现九界各具三业然非直现十界而已。
    于一一身。复现十界重重无尽。以得普现诸
    身三昧故也。二初住下。况后位。初住始破一
    品无明。分证三身。垂形十界。其相尚尔。况二
    三住。况第十住行。向登地至于等觉。破惑转
    深。德用转广。宁以心口而思说邪。良由位
    位始觉本觉一合俱忘。致使体用高广若此。
    六究竟即。一切诸法无不是佛。迷故不知。故
    圆实教不顺迷情。直示一切皆是佛法。世间
    相常众生是佛。不禀教者。但有理是全不知
    是。若闻此教。于名知是。若入五品于观知是。
    入十信者相似知是。四十一位分真知是。今
    登极果。究竟证知一切诸法皆是佛法。此自
    分二。初据位直明。等觉已名满足方便地菩
    萨究竟地。始觉道穷本觉理极。本始既泯无
    以名焉。强称妙觉。大品般若四十二字。字字
    互具诸字功德。南岳用对圆顿教中四十二
    位。初住阿字中四十字对至等觉。最后茶字
    当于妙觉。虽一一位皆能遍具诸位功德。然
    是分具。今此极位。乃究竟具诸位功德。故引
    法华唯我释迦与一切佛。乃能究尽诸法之
    权。实相之实。达无明底到诸法边。名边际智。
    不思议权智也。今已究竟。故名为满。于种种
    法证本圆觉。不思议实智也。此觉极满名为
    顿圆。复用第七无上士号。显智断极。有惑可
    断名有上士。等觉位也。无惑可断名无上士。
    即是妙觉。断德究竟名大涅??。更有过者。名
    有上士。亦等觉也。更无过者。名无上士。即是
    妙觉。智德究竟名大菩提。二约喻称叹。用彼
    大经月爱之喻。十五日月。对四十二圆因果
    位。皆智光增惑暗减灭。故初之三日对住行
    向三十位也。从初四日至十三日。对十地位。
    十四日以对等觉。十五日对妙觉位。此乃合
    前三十。开后十地。若三十三天同服甘露。对
    四十二位皆证常理。开前三十位对三十天。
    合后十地用对一天。等觉对一。妙觉极位次
    对释天。若四十二字。字字互具四十一字。对
    于圆证四十二位。位位相收则前后俱开。若
    开示悟入佛之知见。对圆真因四十位者。前
    后俱合也。今十五日月光既满。即智德圆。暗
    无不尽即断德极。故大师云。此之增减日日
    有之。此之智断位位有之。故不更用后十五
    日邪光减也。复以众星对诸因人。月喻果佛。
    最上等言。皆是称叹究竟佛也。二佛有下。以
    例诸号明难说。圆极之果所有名字。一一不
    虚究竟成就。盖其所召皆真极故。以望真因
    尚带虚设。妄未尽故。七种方便一切凡夫。悉
    是虚名一无实义。故大经云。世谛但有名无
    实义。第一义谛有名有实义。佛是究竟第一
    义故。又复应知非别有法。名为究竟第一义
    谛。?陈?谀潜橐磺写ΑR磺兄罘ń允欠鸱ā?br> 是则世间及出世间二死五住。至?荔多蠢
    动?蜚五无间等。若因若果无非圆极第一
    义谛。故此诸名皆实不虚。悉是究竟佛之异
    名。是故称为佛有无量德。应有无量名。今唯
    举佛一名当之。故诸大乘明于佛号或增或
    减。皆是四悉赴彼物机。今于通号十名之中。
    举第九佛也。净名经云。正遍知如来及佛。此
    三句义。大千众生皆如阿难多闻第一。以劫
    之寿不能尽受。随其宜乐举此三名以少况
    多。功德无尽
    二释说字二。初牒释。悦是畅悦。怀是心
    怀。若就此经即是如来久修久证念佛三昧。
    蕴之在怀。今机扣发。说之乃畅昔之所怀。
    二即十下示相。据今之说正在念佛。次文
    委示。今不预陈。故且通涂明其说相文二。
    初明所说法相。十二部经总明说相。谓或
    作长行说。或作重颂说。或作未曾有说。或
    作无问自说说等。若八万法藏乃具示所说
    种种法门。合云四千。且举大数。然应了知有
    多八万。且约四谛示诸八万。若言八万法藏。
    即苦谛八万尘劳。即集谛。八万对治门。八万
    三昧门。八万陀罗尼。皆道谛。八万波罗蜜。
    即灭谛。今虽示一。义以兼三。以法藏名是
    蕴聚义。判属苦谛。复由蕴义兼得三谛。盖四
    名言不离阴故。如俱舍云。牟尼说法蕴。数有
    八十千。彼体语或名。是色行蕴摄。故十二八
    万俱通小衍。或云小乘唯有九部。大则十二。
    或云小有十二。大唯九部。或云大小皆有十
    二。六度四等虽在大乘。亦通三藏事度菩萨。
    然其名数四教皆同。须就所诠真中二理。定
    其权实。复论四种能趣观行。用简偏圆。使宝
    渚化城迂直不滥。二又于下。明能说善巧二。
    初于一法一门明四悉。上之所列八万等法。
    既通四教。即是生灭八万无生八万。无量八
    万。无作八万。如生灭八万。趣举一法。须开四
    门。四门假人同皆叵得。若其实法四义不同。
    约有门说。念念无常如灯焰焰。约空门说。三
    假浮虚犹如云雾。双亦门说。二相从容。双非
    门说。二相俱舍。四中一门机生熟故。四悉被
    之为未种者。作世界说。令其乐欲赞用受行。
    为已种者用中二悉。善根未发作为人说。令
    起宿善信戒进念。恶未破者。必对治说。令其
    三毒豁尔冰消。为已熟者。第一义说令得契真
    革凡成圣。佛智鉴机。说之必中。知不入理令
    得三益。知不破恶令得二益。无善可发作世
    界说。但生欢喜。若全无益佛则不说。二若一
    下。例诸法诸门示四悉。上明一门被机四悉。
    余之三门被机亦尔。八万中一四门四悉被
    机既尔。其余诸法四门四悉被机亦然。一教
    八万门悉既然。三教亦尔。八万法藏。例于尘
    劳及对治门三昧总持波罗蜜等。一一八万。
    法法四教。教教四门。门门四悉。其十二部六
    度四等。准此可知。以此略明佛说之相。三释
    观字即所说也。上十二部八万等法。岂非所
    说。然是泛举显于能说。下无量寿及今观字。
    的是此经所说义也释观分二。初牒释双标。
    牒起观字。以观释之。乃用观法观于胜境若
    非观法将何观之。撮经所诠立兹题目。经明
    十六以为能观。今释题名唯论三观。经文是
    别。题是总名。总总于别。别别于总。若也立
    题收文不尽。则不能应篇章之式。故知今立
    三观释观。乃是经文十六观体若就十六。各
    各示于三观相者。其文繁广。故于释题总而
    示之。令其修者以兹观法入十六门。则境境
    皆三。心心绝妙。四依被物言简意周。双标次
    第及以一心。二三观者。此乃以次显于不次。
    不融别观无以明圆。如止观中皆用思议显
    不思议。二从假下。据教双释二。初次第三观
    二。初列名指经。所列诸名释中自见。二今释
    下。释相结果。依前列名释三观相。第一空观
    而有二名。假是等者见思取境无而谓有。虚
    假凡俗知虚名谛。二空之理是审实法。知实
    名谛。不究俗虚莫知真实。要须照假方得入
    空。是故名曰从假入空。又假是等者。迷世俗
    时谓虚是实。则二俱不谛。若悟俗虚必知真
    实。则二俱谛。故复得名二谛观也。此观等者。
    修观名因。证智名果。释论三智为易解故。分
    属三人。故以声闻对一切智。即空观果当于
    别教十住位也。第二假观。亦有二名。先斥住
    空堕二乘地。若修假观能成佛法。能益众生
    观空欲作入中方便。故于空智证而不住。三
    界惑着须荡令空。诸法因缘须究本末。见思
    重数如尘若沙。以大悲心遍观遍学。名为知
    病。诸法诸门破性破相。一一对治无不谙练。
    是名识药。随惑浅深知机生熟。神通骇动智
    辩宣扬。四悉当宜各令获益。如此授药方肯
    服行。皆由证空能入此假。故此观名从空入
    假。而言等者。前除见爱破假用空。今遣尘沙
    破空用假。于空于假各一破用。前后相望至
    今均等。故复名为平等观也。此观等者。若依
    释论以菩萨人对道种智。即假观果。位在十
    行。二空下。第三中观。初双标。初观空生死
    者。别人初心。信今知觉本是常住中道佛性。
    从教道故。名为但中。唯善唯净不具染恶。虽
    无染恶其性灵知。强觉忽生境界斯现。分别
    境相执着我人。不昧之知。邪思邪见。现前染
    恶既非性具。皆是随缘变造而有。是变造故
    非性本然。是故见思不即中道定须破故。即
    义不成。故不得云唯爱唯见唯色唯香。设欲
    修中能所不绝。故修空为正。中观为傍。何者。
    心既着有须别缘空破兹爱见。所观之空是
    二乘法。既非性具。乃是别修空非毕竟。是故
    空观但空生死。次观空涅??者。生死之有虽
    已破除。心又着空。须别缘假破此空着。假是
    建立是菩萨法。非性具故。亦是别修。能荡空
    著名空涅??。此之等者。前空生死见思惑忘。
    次空涅??尘沙惑尽。二惑既尽心无偏着。是
    故得为双遮方便。初观等者。复因次第用于
    二观观其二谛。是故得为双照方便。方便立
    已圆观可修。于十向中即以所显中道佛性。
    而为能观中道之观。谛观不二惑智一如。三
    观圆融是无作行。故得自然入萨婆若。此观
    之果。名一切种智。位在初地。二一心三观。斯
    乃称性而观。绝待而照。盖一切法。性是法身
    般若解脱。如伊字三点。三非孤立。一一圆具。
    举一即三。乃以三德而为三谛。般若是真。解
    脱是俗。法身是中。德既不纵不横。谛乃绝思
    绝议。此是佛之所谛。今以此谛而为所观。谛
    既即一而三。观岂前后而照。故依妙谛以立
    观门。即于一心而修三观。此观观法能所双
    绝。况无量寿佛。本修此观成就三身。法报泯
    然真应融即。非兹妙观宁显妙身。化主若斯
    徒众亦尔。正报既妙依报岂?。故十六境皆
    须妙观。此文为三。初依智论释二。初释相二。
    初约法释。三智即前次第所明一切智。道种
    智。一切种智。令易解故。分属三人。克性圆论
    三智实在一心中得。三智是果。三观是因。果
    在一心因岂前后。因果不二方曰圆修。故举
    智后即明三观。只一观而三观者。趣举一观
    即具三观。举一空观假中亦空。三观悉能荡
    相着故。举一假观中空亦假。三观皆有立法
    义故。举一中观空假亦中。三观当处皆绝待
    故。若知三观只在一心。则一一观任运具三
    也。观于一谛而三谛者。谛观名别其体不殊。
    全谛发观观还照谛。既无别体。以何义故立
    谛立观。若欲分别就三因说。性三为谛修三
    为观。性了是真。性缘是俗。正是中谛。不是了
    因非大真谛。俗中亦然。此之三谛方与三观
    体性不殊。顽空为真与观体别。俗中亦尔。三
    观互具者。盖性三本融。全性成修此之谓矣。
    二类如下引类释。以有为法类无为性。一刹
    那心初生即灭。两间名住。不无三相而在一
    心。三相无常尚居促念。三观称性无作无生。
    具于一心其义何爽。二此观下结果。不明智
    果观法无归。故示观成惑灭理显。豁然妙证
    三种智慧。实在一心。或具论三智。或从胜说。
    只但名为一切种智。寂灭等者论自解释。一
    切种智双寂二边无明之相。双照二谛种种
    行类。始自初心圆修三观。妙观中道。念念双
    忘。而即二边念念双照。一心二观。法尔如
    然。今入分真本智显发。全由始行亡照之功。
    二引中论证。论云。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
    亦名为假名。亦名中道义。论通衍三。今证圆
    观。观所对法岂有不从因缘生者。今修圆观
    必先解知能生因缘及所生法。皆不思议。方
    于此境观空假中。又须了知妙谛妙观。悉是
    能观因缘所生阴等诸境。皆是所观。前且直
    云观于一谛而三观。须知于阴等境观一谛
    等也。勿守略文。须寻观义。又不可谓先解所
    观不思议故。便不得言阴及无明。何者本说
    因缘及所生法。是不思议。若非无明何名因
    缘。若非阴等何名所生。有人见释心法妙云。
    心法在因约迷以说。佛法在果约悟以说。辄
    便难云。心法称妙何得是迷。良由此人不知
    所以解迷是妙。方曰圆人。如论苦集称为无
    作。及十二因缘名不思议。岂不得云不思议
    无明。人虽解妙法体是迷。不知理即一向在
    迷。妙觉一向属解。中间四位迷解共俱。名字
    即人若不观迷。何处用观。等觉之位若不破
    迷宁登妙觉。以上上智断下下惑。惑非迷邪。
    人之多僻其类实繁。释论三智已如前释。三
    此观下。约妙结示。初一句总叹微妙。次二句
    约三一叹妙。一不定一。一即是三。三不定三。
    三即是一。释论以不决定解不可思议。次三
    句对十六叹妙。上明一三融即总一妙观也。
    即此一观遍入诸门。名一观一切观。虽入诸
    门只一妙观。名一切观一观。观若定一。莫入
    多门。观若定多。不可为一。实不可以一多思
    议。故云非一非一切。后二句结示。虽非一多
    能摄一切。是故十六无非妙观。四释无量寿。
    正示三观所观境也。前明三观。且以三德。及
    以三因。而为谛境。盖示所观融即用显能观
    绝妙须知性中三德。体是诸佛三身。即此三
    德三身。为我一心三观。若不然者则观外有
    佛。境不即心。何名圆宗绝待之观。亦阿弥
    陀三身以为法身。我之三观以为般若。观成
    见佛即是解脱。举一具三。如新伊字。观佛既
    尔。观诸依正理非异涂。此意不明非今观佛。
    释此为二。初牒名从梵。无量寿者已是华言。
    天竺梵语称阿弥陀。二佛本下。从真出俗二。
    初约本无三。标无量寿。乃是无量而为其
    量。是则题中已言寿量。寿量依身乃成三义。
    故约三义而论有无。所言佛者。究竟觉也。理
    智既极始本两忘。无相无名不可说示。宁得
    立其身及寿量。二随顺下。随世俱立二。初列
    三身各三。据究竟觉第一义谛。则不可言身
    及寿量。为度生故。乃顺世间立名立相。故说
    三身及三寿量。是则真佛无三。随世故有。然
    须了知有无之意。言佛本无身无寿量者。但
    无有相随情之三。非无性具征妙身等。是故
    真佛究竟一切净秽法门。若一向无何异小
    乘所诠真理。故真无俗有。真有俗无。皆是悉
    檀不可偏执。今文意者。盖立三身释无量寿。
    恐执定有。是故先言佛本无三。随世说有。得
    此意已。分别三身三寿三量。则无滞也。二法
    身下。释三身三义二。初约义分别。二据理融
    即。以有次文尽理融即故。今且约修二性一。
    一涂分别。初自为三。初法身二初别释三。初
    法身者。师轨释法。舍通从别。通则生佛俱轨
    法性。然其九界虽轨而违。如人依师不顺师
    教。唯有诸佛从初发心。轨法而修。今能究竟
    冥合法性。故大经云。诸佛所师。所谓法也。以
    法常故。诸佛亦常顺法性故名法为师。实非
    所师。与能体别。故即所师法而为其身。虽名
    为身已出五阴。故非色质。及非心智。色是初
    阴。心智即四阴。既其非阴亦非入界故非三
    科任持摄属。此则已简分段变易。以示生死
    阴等摄故。亦可色质简应心智简报。三科简
    因。既非此等何以状名。为物机故。强指法性
    名为法身。二法性下。寿连持之寿。亲依命根。
    今法性寿非识息??报得命根。亦非三事连
    持之寿。为物显德。乃指法性非八相迁。非九
    世易。强名为寿。三此寿下量。寿之分量合论
    长短及以延促。今法性寿实无此等分量之
    相。此则通简。若别简者长是报佛。短是众生。
    能延能促即是应身。非此等量为成观故。强
    指法寿同虚空量二此即下。总示。法性三义。
    非阴聚身。非报得寿。非长短量。不可思议
    强于法性说身说寿说量故也。二报身二。初
    称法有报二。初引经。报即酬报也。修行是因。
    感于妙报而酬因也。法华证智德经云。慧光
    照无量久修业所得。大般涅??证断德也。此
    二果德酬答修因。是故名报。二如如下释相
    感报之时。其相何似。故以一法二喻显之。如
    名不异。所观差别。不名如境。智外有境不名
    如智。各二如者。境如如智智如如境。此之境
    智故得应冥。智慧名通。故以果觉菩提简之。
    即是无上菩提之智。与法性境相应相冥。先
    举函盖喻其相应。恐谓函盖虽际畔相当。终
    存两相。故重举水乳以喻相冥。令知始本同
    是觉性。其体泯然。正同水乳。则显境外无智。
    智外无境。水乳可见。二法身下。于报立三。即
    身寿量也。三中一一言法身者。报智所冥。离
    法无报故。初身言非身者。非应佛有分齐身。
    非不身者非报佛无分齐身。又非身则非有。
    非不身则非空。中道法身乃本觉体始觉冥
    此能冥亦忘。为成观故。强名报智。二法寿下。
    明寿言非寿者。非应同连持之寿。非不寿者。
    非报智不连持寿。双非二边冥中法体。强名
    之意。同前身也三法量下。明量。非应有量
    非报无量。及非二边义同身寿。三应身三。初
    明应物有三。初身。如谷答响。大小随声。如鉴
    现形端丑在质。应万物感现胜劣身。二应同
    下寿。身既同物寿岂差机三应同下量。随宜
    长短示量无量。二智与下。明依二有应三。初
    法。智即报身。体即法身。此二冥合。应用无
    方。二如水下喻。真金上色须水银和。方能涂
    物。阙此一缘金无涂用。三功德下合。报智功
    德契会法身随有机处应无不往。三能为下
    明应遍三土二。初双明报应。二有量下。单示
    应身。初义者上所说报。但论冥法。即自受用
    也。今明垂应以他受用常住之应。对于生
    身无常之应。示二迹用。是故双明身等。身即
    生身。有分齐相。故名为身。非身是报。无分齐
    相。故曰非身。小般若云。佛说非身是名大身。
    大身者乃他受用身也。无分齐身其寿则常。
    故无量也。有分齐身寿。则无常。故有量也。此
    二应用乃依真中二理而住。机依事业二识
    而见。住理广如金光疏说。二识委在起信论。
    明论意要在事识见。则取色分齐。故名应佛。
    业识见则离分齐相。故是报身。此义至后释
    观佛观钞中辩之。行者须知常身无量。通应
    三土。无常有量但应同居。所以者何盖实报
    机分证论见他受用身。方便土人唯禀别圆。
    所见佛相虽小优降。然匪生身。悉是报佛。若
    同居土具四教机禀别圆者。能覩报佛。故法
    华明常在灵山。华严说法尽未来际。及诸大
    乘即于应相。见是法性尊特之身。故知常身
    遍应三土。若无常身唯应同居。逗藏通机生
    凡夫善也。次义分二。初明有量二义。上之所
    说自受用外。垂三土身。皆名为应。其他受用
    虽就对机名之为应。而是实因之所感克。复
    名为报。非是差别逗机之用。若论逐物随缘
    参差长短身寿量者。须就同居无常用说。故
    今别示应身之相。但于有量开出两量。而此
    两量依于事识但空见故。唯属无常。若依业
    识不空见者。即此无常全体是常。则常无常
    二用相即。二鸟双游也。若上二土机息应转。
    亦是无常。以非八相。故且言常。言七百等者。
    首楞严三昧经云。坚首菩萨问。佛寿几何。佛
    令往东方过三万二千佛土。于庄严国问照
    明庄严自在王佛彼佛答云。如释迦寿我亦
    如是。汝欲知者。我寿七百阿僧只劫。坚首回
    此白佛。阿难云。彼佛乃是释迦异名。虽机胜
    见长。而七百犹可数故。亦是有量之量。若阿
    弥陀。人天莫数。故是有量之无量也。二应佛
    下。结应佛皆然。佛佛既皆三身圆证。应身被
    物。物寿长短。岂不随顺各示两量。故弥陀现
    长亦能现短。释迦现短亦能现长。故大论第
    三十六云。当知释迦文佛。更有清净国土如
    阿弥陀佛国。阿弥陀佛亦有不严净国如释
    迦文佛国。又第三十八云。此间阎浮恶故。释
    迦寿应短。余处好故佛寿应长。故涅??二十二
    云。西方去此三十二河沙有无胜国。所有庄
    严如安乐世界。我于彼土出现于世。斯皆随
    逐物机也。二然下。据理融即。上辩三身。法是
    本有。报约修成。应论现往。其言似纵。须知报
    应二种之修性德本具。虽是性德修相宛然。
    全性起修全修在性。三一冥泯思说莫穷。不
    可等者。如上竖论显非并一。若言性具三身
    寿量显非别异。若作并别一异之解。即乖所
    诠圆常法体。即一而三故不横。即三而一故
    不纵。非纵非横不可思议。如此解者。乃会能
    诠玄妙之文也

    观无量寿佛经疏妙宗钞卷第二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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