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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胜鬘宝窟卷中(之末)

    世尊如阿耨大池下。第二就譬广释。大乘凡
    有二譬。初池譬。明大乘出生多乘。故名为大。
    二种子譬。明其多乘同依一乘。故得称大。又
    池譬明其始出生。种子譬辨其终。谓小乘依
    大乘得增长。又初譬本生于末。第二譬末依
    于本。又从池出河。河在池外。从大乘出小乘。
    小乘应在大乘外。为释此疑。故说种子依地。
    而种子不离地。一一中皆前譬次合。阿耨大
    池。此云清凉。亦名无热恼。清凉据其水称。
    无热恼从主得名。阿耨大龙。居此池中。无热
    之苦。林公云。具外国语。应云阿那婆达多。池
    出八大河。喻大乘能出诸乘。有人言。此中但
    明出生二乘。而譬中言出八河者。但取出生
    为喻。不论多少也。有人言。就二乘中亦有八。
    二乘即二。及下六处。故成八也。有人言。上大
    地出四檐檐既别喻四乘。今言出八。亦喻出
    生八乘。言八乘者。谓四乘因。四乘果也。问。
    如地经明大池出生四河。此经及涅??云出
    八池河。阿含及婆沙云出二十河。复有余经
    云出八千二十河。云何通会。答。旧相承直云。
    阎浮中近北边有山名香山。纵广五百由旬。
    阿耨达池在香山顶。若依立世?酬肌4哟吮?br> 度九黑山香北有雪山。此山有池纵广五十
    由旬。名阿耨大池。于四面有四兽头。东有
    金象头。口中流出恒伽大河。即有四眷属小
    河。南有银牛头。口中出辛头大河。亦有四眷
    属小河。西有琉璃马头。口中流出悉陀大
    河。亦有四眷属小河。北有颇梨师子头。口中
    流出?_叉大河。亦有四眷属小河。此四大河
    去池四十里外。各分为五。随方赴海。四五即
    成二十。故阿含及婆沙说二十河。问。各流出
    四。云何言五。答。四本河即四。复有十六眷
    属。故成二十也。而言八者。佛出香山之东。
    今就东方一本大河。及四眷属合成五河。人
    皆同见。共取为喻。余方三大河。有大名声。人
    皆闻之。故取为喻。合前为八。余方小河。无大
    名声。人多不闻。故隐而不取。然诸四眷属河。
    一一各有五百眷属小河。随方入海。是故经
    中说八千二十河。合譬可知。种子喻中。前喻
    后合。种子譬诸乘差别。依地生是喻诸乘同
    依一乘。诸乘依一乘始起名生。依一乘增乃
    至成就名长。合譬易知。是故世尊下。第三总
    结。住于大乘者。明大乘人住大乘之法。摄
    受大乘者。智了悟大乘也。又依法起行名
    之为住。行成证法名为摄受。即是住于二乘
    摄受二乘者。大外无别小。小乘即是大乘?
    近之法。故云即是住于二乘摄受二乘。又昔
    教说大为小。故云大即是小。又如池出大河。
    虽复池河名异。而同是一水。虽有大小名
    异。同是一乘。如世尊说六处下。自上已来名
    为略说。从此已去第二广说。亦是上明从一
    生多。今辨摄多归一。文为二。一会小因以
    入一乘。从阿罗汉归依佛下。会彼小果以入
    一乘。小因小果。皆入一乘之法。因人果人。皆
    成菩萨之人。如世尊说六处者。总举如来昔
    说于六。所以举昔六者。此是小乘经中说于
    六处。将欲会小入大。故前说小也。此六法是
    起行之所。故名为处。何等已下。次列于六。释
    六不同。今且为三双。一法住法灭一双。二约
    戒法得离一双。三约人始终一双。正法住正
    法灭者。问。云何为正法。云何为住灭。答。依
    杂心。经律阿?酬肌J敲?渍?āH??呔跗贰?br> 是名第一义。二种正法中。无漏正法。一得不
    失。不论住灭。今正论教法住灭。于教法中。
    通论三藏住灭。若别论。正辨戒律住灭。以戒
    律正是出家人所行故。如云戒律是佛法寿
    命。戒律住故佛法性。戒律灭故佛法灭。就戒
    律中凡有三种。一别解脱戒。二定共戒。三道
    共戒。道定二戒通于道俗。又一得不失。不论
    住灭。今正论别解脱戒住灭也所言住灭者。
    有二种住灭。一者时节理数有定期限。故有
    住灭。如释正法千年。像法千年。末法万年。
    所以有定数者。此是诸佛本愿故尔。如俱舍
    论云。释迦过去作瓦师。见过去释迦佛眷属
    及法住千年。是故发愿。愿我作佛国土弟子
    及法住世亦同千年。是故今成佛住法得于
    千年。首楞严经云。三昧力故。现分舍利。以本
    愿故。示法灭尽。此是期限定数也。二者人行
    法故。法则久住。人不行法。法则便灭。虽有二
    意。正以行佛法故。法则久住。不行佛法。法则
    便灭。以劝人行佛法故也。问。前云由本愿故
    灭尽。后云众生不行故灭尽。二义相违。云何
    会通。答。佛知众生不行法故灭尽。故与本愿
    不相违。波罗提木叉。?衬帷5诙?美胍凰?4?br> 文来有多意。一法住法灭通三藏。今则别明
    以戒律正是出家所行。故所以别。又河西道
    既师云。佛法有二种。一者经藏。二者律藏。
    经藏以化外。律藏以化内。又经通化道俗。律
    则别化于道。上法住灭是经法。今是律法。
    又上是通法。今是别法。所以立波罗提木叉
    二名者。有其多义。一者得离之名。波罗提木
    叉。此云报解脱。持戒之因得解脱报。故云报
    解脱。故经言戒是正顺解脱之本。故木叉从
    德立名也。?衬嵴摺4朔??稹N矫鹣衷谏砜?br> 七非。离过为称。木叉从未来受名。?衬嵋?br> 现在为目。又解脱出于三界。?衬崦鹩谌?俊?br> 此一戒法。有期功能。是故如来立于两称。律
    名通上二义。亦得律是此间之名。木叉?衬?br> 外国之称。如上玄章已说。出家受具足者。
    第三约人有始终一双。始则出家。终则受具
    足。约人者。佛法五众。出家得摄三乘。谓沙
    弥。沙弥尼。式叉摩尼。具足则摄比丘比丘尼
    二众。又出家三众。防恶不尽。但防身三口
    四。故与出家之名。二众防恶义尽。谓身三
    口四。故与具足之称。小乘法中受十戒为出
    家。受大戒为具足。大乘发菩提心为出家。受
    菩萨戒为具足。又净名云。发菩提心。是则出
    家。是则具足。而文中据罗汉为具足。盖据究
    竟处为言耳。实通凡圣也。又详文大意。此六
    始终但明一戒法。初明戒住灭。次明戒法得
    离。后明戒法始终。以戒是三学本故也。戒法
    既尔余行类尔。为大乘故说此六处者。第二
    会小入大。上小乘中。初总明六。次别明六。今
    会亦二。一总会。二别会。今前明总会。佛说此
    六为趣入大乘。为大乘家方便。故法华云。我
    设是方便。令得入佛慧。又云。入大乘为本。以
    故说是经。摄论云。大清净方便故。又上来说
    六。今明六意。佛所以说六者。言虽属小而
    意在于大。故云为大乘故说此六处。何以故
    下。第二解释。即别会。何以故者。谓问也。问
    意云。何故为大而说六耶。正法住者。答上问
    也。就文释三双即三。会初二中。前会住。次会
    灭。住中。前牒小乘中住。故云正法住者也。为
    大乘故说者。此明说大意。佛昔于小乘中说
    正法住者。说大乘为小住。当知小住即是大
    住。大住之外无别小住。如说大因为小果。大
    因之外无别小果。问。若尔。应云小住即是大
    住。何故乃说大乘住即正法住。答。今以本摄
    末。故大乘住。故即正法住。灭义亦尔。以显
    大外无别小故。离小乘兴废。无别大乘兴废
    也。波罗提木叉?衬嵴摺4说诙??病>臀挠?br> 四。一牒。二会。三释。四结。前双牒二法。故言
    波罗提木叉?衬嵋病4硕?ㄕ摺R逡幻?臁Q?br> 义一者。体义一也。同是一戒。故言义一。所以
    于一戒上立二名者。即一戒体而有二能。能
    得未来解脱之果。故戒受木叉之名。能灭现
    在身口七非。故戒受?衬嶂?啤7鹩?叭顺?br> 戒。故于一戒上立此二名。虽有解脱灭二名。
    而同是一戒法。故言义一。问。何故辨二法体
    一名异。答。为欲会小入大中义便。欲明会一
    即会二。故前明两法自相会也。?衬嵴呒创?br> 乘学者。第二正会。是大乘中所学法也。前是
    小乘中自相会。今是会小入大也。何以故下。
    第三释上即大乘学也。何以故者问也。?衬?br> 本是小乘学法。何故说为大乘学。以依佛出
    家受具足。是正答问也。以小乘人无别出家
    受具足。依大乘佛出家受具足戒。所学?衬?br> 宁非大乘。此举后出家受具足。以释木叉??br> 尼即大乘学。兼会出家受具足也。是故说大
    乘威仪下。第四总结也。以说大乘威仪。为
    彼?衬岢黾沂芫咦憬洹J枪?衬岢黾沂芫?br> 足。即以大乘也。前明依大乘出家。此是就大
    乘人会小。今明就大乘法以会小。离大乘之
    法无别小乘法。示离大乘菩萨无别小乘
    罗汉。会小乘教入大乘教。即是教一。会小乘
    行入大乘行。即是因一。会小乘人入大乘人。
    即是人一。会小乘果入大乘果。即果一。是
    故阿罗汉下。会第三双出家受具足。又就文
    为三。初明无别小乘出家具足。次问。三释。是
    故。乘前显后。前明以说大乘威仪是?衬崾?br> 出家是具足。是故罗汉无别出家受具足。何
    以故下。问罗汉实有出家具足。何故言无。阿
    罗汉下。第三释也。以罗汉依佛出家受具足
    故无别出家受具足。况尔前有耶。又欲以前
    类后。罗汉既无出家受具足。且无四智涅
    ??。问。罗汉何时出家。何时受具足。答。此就
    因中论出家耳。非罗汉出家也。阿罗汉归依
    于佛下。自上已来明会因。今第二次明会果。
    会因者。会小乘因成大乘因。无别小乘因。
    又是集其因义。会果者。无有小乘究竟果。
    小乘究竟果。还是大乘因。故小乘因果。并属
    大乘因。又上夺因。今夺果也。又举果释成夺
    因。若得果满足。因便满足。果既非究竟。所行
    因宁得满耶。又上来会其世间善入一乘。今
    会出世善以入一乘也。又上会六处等。是会
    小乘之始。今会小乘之终。中间可知。就文为
    二。第一双标二种章门。何以故下。第二双释
    二章门。双标二章门者。阿罗汉归依佛。是一
    章门。明德不圆。阿罗汉有恐怖。第二章门。明
    障不尽。又罗汉有归依。标章门也。有恐怖者。
    释归依也。以有恐怖。故须归依。问。此章会
    果。何故夺其归依。答。前夺出家受戒。今夺归
    依。归戒是本。是故次戒明归。问。有归有几
    种义。答。一对昔明依无常佛。非究竟归依。今
    归依常住佛。始是究竟归。故下文云。无尽
    归常住归。为真归依。二者对昔别体归非究
    竟。明今一体归方是究竟。故下文云。如来即
    三归。此二义通显二乘。若因若果人。虽后归
    依于佛。而未识归依。三者。上破其有六。故明
    无六。今破二无明于二有。言二无者。一谓无
    归依。二谓无恐怖。二有者。一有归依。二有恐
    怖。有归依者。其人谓有生死怖。故有归依。今
    以免生死怖。故不须归依。今明虽免分段怖。
    犹有变易。故须归依也。问。罗汉何时有归。
    何时有怖。答。不愚法者。现知变易生死未尽。
    依佛求出也。现知变易对治未立。所以有怖。
    愚法之人。未来无余涅??之后。心想生时。方
    归方怖。是义后当释。问。何故不言辟支有归
    怖耶。答。罗汉现在闻大乘经。自觉住有余地。
    有归怖。辟支出无佛世。不闻大乘。不知自
    住有余地。故不知归依也。问。若尔。何故下
    文说言罗汉辟支有怖畏耶。答。此论未来辟
    支。故尔。何以故下。第二释章门为二。初略
    释。次广释。略中释二即二。前解后怖章门。承
    言便故。次追释有归章门。前解怖中。何以故
    者问也。如来昔于余契经中。常说罗汉离于
    怖畏。今此何故说言有畏。阿罗汉下。次解释
    有三。初法。次譬。后结。阿罗汉于一切无行怖
    畏想住者。罗汉有三界内治道之智。名之为
    行。断三界烦恼尽。无有三界内分段生死。于
    三界内无有怖畏。是故昔日说罗汉无怖畏。
    未有三界外治道之智。名为无行。故有变易
    生死苦。明阿罗汉自知有三界外变易生死
    未尽。畏彼生死之苦。缘已无行。而生畏心。名
    怖畏想。由在怖畏中住。故名为住。又未进断。
    且名为住。有人言。一切无行。是怖畏境。五
    阴非一。名为一切。无定实迁流。故云无行。二
    乘人不知阴等生灭无性。谓有实相逼迫而
    生怖畏。心想此事。故云想住。故宝性论云。不
    断一切烦恼习气。故于一切有为行相。生极
    怖心常现在前。问。云何五阴无定实迁流名
    为无行。答。如人想谓言炎水流。言野马走。
    其实无流。且无马走。故言无定实迁流也。
    林公云。外国云。僧塞迦逻。此云行。大乘云行
    无体。故云无行。而小乘谓实有行。故生恐怖。
    如大品云。一切众生没在无所有中。此与后
    释意同也。前师约三界外事生怖。后师即约
    三界内事生怖。前师解行是治道之行。后师
    解行是迁流之行。如人执剑欲来容已下。第
    二譬说。初师云。变易之因。喻之为人。能招未
    来变易之果。名为执剑。当果临至。故云欲
    来。以必切身。名为害己。第二师云。如人者。
    喻五阴也。执剑者。喻阴体生灭也。欲来害己。
    譬生灭相逼切也。是故罗汉无究竟乐者。第
    三结也。依初师。是阿罗汉于变易生死有
    畏想。故无究竟乐。依后师。虽得有余涅??。以
    怖畏心随逐。故无究竟乐。何以故下。第二释
    归依章门。何以故者问也。罗汉已证无学之
    果。何故须归耶。世尊下解释。于中初法。次
    喻。后合。依不求依者。是法说也。如来是不求
    依人。罗汉依彼不求依人。名依不求依。如众
    生无依下。第二譬说。如世间众生无所依凭。
    故多有怖畏。缘境生怖非一。名为彼彼。以怖
    畏故则求归依者。正明须依。求依大力。防所
    畏也。如是下。第三合譬。如是罗汉。合前众
    生。有恐怖。合彼彼怖。以恐怖故依如来者。合
    以恐怖求归依也。世尊下。上来第一略释归
    怖。今第二广释归怖。就文为二。从初至无边
    不断。广释怖畏。如来无有齐限时住下。广
    解归依。初文又二。第一正明罗汉辟支有畏
    所以。第二不受后有智下。会小入大。以有畏
    故。终须入大。此与前会世间善法小异者。前
    世间善法但举以会入。今此会出世中。广夺
    非究竟。后方会入。所以然者。欲明二乘不执
    世间善法以为究竟。故不须夺显非究竟。故
    直举会入而已。二乘执出世间法以为究竟。
    故须夺显非究竟。然后会入也。又是互文
    现意。且显会义多。初言阿罗汉及辟支佛
    有怖畏者。牒前怖畏。是故阿罗汉下广释。何
    故须广。前言罗汉于一切无行怖畏想住。未
    知此等无何等行。故须广释。谓无智及涅??
    行。无四智故。智行不成。无涅??故。断行不
    足。又无四智。道行不圆。无涅??故。灭行不
    足。又无四智。菩提不圆。无涅??故。涅??不
    极。又无四智故。有为功德不满。无涅??故。无
    为功德不圆。又就文有二。第一正明二乘四
    智未圆。涅??不满。第二何以故唯如来下。
    释彼二乘不得所以。以其不成一切德故。就
    初。前明四智不圆。后彰涅??不满。今言是故
    罗汉辟支者。牒彼不具四智人也。问。上来何
    故不显辟支。唯显罗汉。今此二人并举耶。答。
    良以辟支出无佛世。现在不彰依佛。乃可过
    未有依。不同罗汉。一切时依佛。故上显依佛
    中。不彰辟支。但彰罗汉。今此四智涅??。二人
    齐有。故并举此二人。夺非究竟。有余生法不
    尽故。我生已尽智不究竟也。于中先略释四
    智义相。然后释四智义。三门辨释。一释四
    智义缘不同。二约四谛智分别。三约尽智无
    生智分别。义缘不同者。若阿罗汉无学理观
    智慧。于念念中皆具此四种义能。我生已尽
    乃至不受后有。如似一念精进。则能?ザ隙?br> 恶?バ薅?啤H焕砉壑腔劬叽怂囊迥芟质薄?br> 而无四种缘心。后出观在事中。有其四种缘
    心。缘已智能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
    不受后有。而无四种义能也。若论大乘中。佛
    及大菩萨。二谛并观。无入出观异。而义差别
    者。但真谛观。皆具此四种义能。而无四种缘
    心。俗谛观。有四种缘心。无四种义能。约四谛
    分别。若依婆沙论。我生已尽是集智。梵行
    已立是道智。所作已办是灭智。不受后有是
    苦智。彼论但随相别属四谛智异。据实一一
    谛皆具此我生已尽。乃至不受后有等四种
    义用也。约尽智无生智分别者。婆沙中诸师
    差别不同。说有四种。一说我生已尽是尽智。
    次余三智是无生智。二说我生已尽智。梵行
    已立智是尽智。余二是无生智。三说前三智
    是尽智。第四是无生智。彼论中问言。无有阿
    罗汉二刹那尽智后起无生智。何故我生已
    尽等三智是尽智。此问意云。罗汉唯一刹那
    照烦恼尽名尽智。第二刹那即是无生智。云
    何言尽智中具有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
    办等三智耶。彼论答言。虽一刹那。而有三
    种义。故作是说也。四说我生已尽等四智。非
    尽无生智。亦非无与十正见智。此是赞叹
    罗汉辞。言阿罗汉我生已尽。乃至不受后有。
    此言非尽智无生智等者。非是前三家别相
    属对。故言非。不一向非也。然尽智无生智中。
    具此四种。若直言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
    已办。不受后有。如是说者。是尽智中四智。
    若言我生已尽不复更生。梵行已立不复更
    立。所作已办不复更办。不受后有不复更受。
    如此说者。是无生智中四智也。依?称派场N?br> 生已尽是断集智。依此文者。是断苦智。所以
    然者。婆沙据集能招生。故我生已尽是断集
    智。此经言苦有二种。一分段生死苦。二变易
    生死苦。二乘虽断分段之苦变易犹在。故言
    有余。以不尽故。当更有生也。所以我生已尽
    智。是苦智。故当更有生也。有余梵行成故不
    纯者。梵行已立不究竟也。依?称派宠笮?br> 已立是修道智。依此文是证灭智。所以然者。
    梵名涅??。证梵行名为梵行。是故说梵行已
    立是修道智。此经取梵行所证名为灭智。所
    证有二。一是有余。二是无余。分段尽处是其
    有余。变易尽处是其无余。罗汉辟支始证有
    余。虽有所成。而为变易因果所杂。名有余梵
    行成故不纯。故梵行已立是证灭智。事不究
    竟当有所作者。所作已办智不究竟也。依??br> 婆沙是证灭智。依此文是修道智。所以然者。
    依婆沙证得涅??名所作已办。故所作已办是
    证灭智。此经明修道有二。一分段对治。二变
    易对治。二乘但修分段对治。余者未修。是故
    说言事不究竟。谓修道事不究竟故。当有所
    作。是故此经是修道智。不度彼故当有断者。
    不受后有智不究竟也。依?称派呈侵?嘀恰?br> 若依此文是断集智。所以然者。苦果是后有。
    故婆沙不受后有是知苦智。此经明集有二
    种。一分段因。二变易因。二乘虽断分段之因。
    变易因在。名不度彼。故当必须断也。是故此
    经名断集智。若不须会。直依婆沙义且可尔。
    故诸胜?师有会不会者。上来夺其四智也。
    以不断故下。第二明涅??不满。以不断故。牒
    前显后。理应具牒四智。但据后言之耳。去涅
    ??界远者。去大般涅??。正明涅??不满足也。
    又且得言夺四智。夺其有余。夺涅??。夺其
    无余。何以故下。上来明四智不圆。涅??未满。
    此下第二解释二乘不得所以。何以故者问
    也。如来昔说二乘四智究竟涅??满足。今何
    故言不满足耶。唯有如来者。此解问也。以其
    不成一切德故。是以二乘四智及涅??皆不
    满足。就文为二。一前解涅??不满。二从罗
    汉辟支观察解脱四智究竟得苏息下。释前
    四智不圆。就初约人有二。文有五对。言人二
    者。一明如来得般涅??。二明罗汉辟支不得。
    此据佛得显彼不得。又欲显示二乘归依之
    处。故明佛得。言文五对者。下有五番。明如来
    得二乘不得。今前总释涅??大意。所以然者。
    此中既明佛涅??。宜就此文释涅??大意。
    此中有一义二义三义四义无义。言四义者。
    即是此中四种功德。言三义者。摄受五义。
    以之为三。初三句明般若。第四句明解脱。第
    五句明法身。所以明此三者。摄三德成总涅
    ??故也。次摄三为二。解脱一德累无不尽。法
    身般若德无不圆。次摄二句归一句。累无不
    尽不可为有。德无不圆不可为无。非有非无
    名中道一句。一句归无句。如法华云。究竟涅
    ??。常寂灭法相。终归于空。终归于法者。言
    亡虑绝。不可说涅??及不涅??。如肇公涅??
    论云。有无绝于内。称谓论于外。九流于是
    乎交归。群圣于是乎冥会。次从无句而起于
    句。如涅??云。低罗婆夷。实不食油。强名食
    油。涅??亦尔。实无名相。强名相说。此明至理
    不可说涅??不涅??。不知何以美之。故强叹
    为涅??耳。若言实有涅??常。生死无常。则成
    断常二见。如下章说。若成断常二见。则生死
    涅??皆生死。又生死涅??皆是。则生死涅??
    皆涅??家之彰。故不应定执言有涅??也。今
    以五番为二。初四明四种功德。后一总结。初
    四番者。一广狭相对。二浅深相对。三?细相
    对。四清净不清净相对。一一对中有二义三
    义四义。言二义者。约人论之。言佛有涅??。言
    二乘无涅??。言三义者。一明佛得涅??。次明
    二乘不得涅??。第三会教。言四义者。一明佛
    得。二释佛所以。三明二乘不得所以。四正
    明二乘不得。唯有如来应等正觉得般涅??
    者。此明如来独得涅??也。般之言入也。成就
    一切功德故者。独释成佛得涅??所以。佛成
    就一切德故得涅??也。阿罗汉下。第二句显
    二乘不得涅??所以也。言得涅??者。第三会
    昔教也。其实不得。但昔方便言其得耳。唯有
    如来下。此第二对亦有三。一明佛得。成就无
    量功德。释成佛得所以。罗汉下第二句。明二
    乘不得。言得涅??者。第三会教。唯有如来下。
    第三对且有三句。初明佛得。次明二乘不
    得。言得涅??者。第三会教。唯有如来下。第四
    对且有三句。一明佛得。次明二乘不得。第
    三会教。初言所应断过皆悉断灭者。谓方便
    净也。成就第一清净。谓性净也。又以断一切
    过故。所以一切清净也。佛性论中。约位辨此
    四德。一切功德在第八地。无量功德在第九
    地。不思议功德在十地。第一清净功德在佛
    地。故论云。一切功德即是第八不动地位。无
    分别。无穿漏。无中间。自然成。菩萨圣道恒相
    应故。诸佛如来无境界中。一切功德皆得成
    就。二无量功德者。是第九善慧地位。无数禅
    定陀罗尼门海能摄。无量智所依止故。无量
    功德皆成就。三不可思议功德。是第十法云
    地位。一切如来秘密法藏。证见明了。智慧所
    依故。故不思议皆得成就。四究竟清净者。一
    切惑及一切习气一切智障已灭尽故。由灭
    尽智彰故。究竟清净功德圆满成就。问。何
    故明此四功德。答。涅??与此四功德相摄不
    相离故。故论云。对身见众生说名法身。对颠
    倒众生说名如来。对始行大乘菩萨说名真
    谛。此三后当释。对十地菩萨说名佛有涅??。
    具四功德。独佛有四功德。前约四人具四。
    后独佛有四。今此中但就佛论也。问。此四功
    德云何浅深。答。一切止是该罗之名。其义犹
    通。无量是数极。过前一切。不思议绝于图度。
    又过无量。此三就德门。故有胜劣。第四就断
    门。对二乘不净明佛净也。江南人。明佛具有
    四功德。即是四智义。初是我生已尽智。第二
    梵行已立智。第三所作已办智。第四不受后
    有智也。对上二乘四智。故明佛有四智。唯
    有如来得涅??下。第五。前结叹如来得涅
    ??。是故罗汉下。结二乘不得。文处易知。言瞻
    仰者。降金刚已还。是众生位。如来居宗体极。
    道出三乘十地行外。为三乘十地众生之所
    瞻仰也。言阿罗汉辟支佛观察解脱者。此下
    明四智不究竟。于中且合为二。离成四。合
    为二者。一明二乘不得四智。若知一切苦下。
    明如来得。问。但应明二乘不得。何故明佛得。
    答。凡有二义。一举佛得显其不得。二欲标示
    二乘所入故也。前涅??中初明佛得。后辨二
    乘不得。今前明二乘不得。后明佛得者。互
    现也。言离成四者。一显二乘不得。二何以故
    有二死下。释二乘不得所以。三若知一切苦
    下。释如来得之所以。四如来正师子吼我生
    已尽下。释如来得。二乘前明不得。后明不得
    所以。如来前明得之所以。后明得者。皆且
    互现也。前涅??中。前明佛得。后明得之所以。
    今四智中。前明得之所以。后明得者。且是
    互现也。二乘涅??中。前明不得所以。后明
    不得。方便言得。今四智中。前明不得。后明不
    得所以。且是互现。明不得中有二。一牒如来
    昔言。从且是如来方便下。会佛教意也。牒
    昔言中有二。一明二乘四智究竟。二从得苏
    息处。明二乘涅??究竟。阿罗汉辟支佛。此是
    得智人也。观察解脱四智究竟者。是四智相。
    无学圣智。有为解脱。解脱即是四智正体。
    二乘出现有中。观彼解脱生四智究竟之想。
    名观解脱四智究竟。得苏息处第二得涅??
    究竟。离分段死。故名为苏。六道之中不得往
    来。称之为息也。有人言。观察者。依杂心。尽
    无生二智境界在四门。尽无生二智开之。即
    成四智。境界在四门者。通观四谛为境界。故
    言观察。言尽无生二智境界在四门者。开尽
    无生智成四智如上释。境界在四门者。如言
    苦我已知。是尽智。不复更知。是无生智。余三
    亦尔。故云境界在四门解脱者。无学解脱位
    也。以得四智故。所以解脱四智究竟也。就释
    而言。二乘四智究竟得到彼岸也。有人言。此
    总结夺有余无余二果也。观察者。即是有余
    果。解脱者。即是无余果。四智者。只以有观察
    故。四智有解脱故。便得苏息。苏息处者。灰
    身灭智永寂之处也。且是如来方便者。第二
    会教。同上五对。故称为且。以方便者对实
    也。实录不得。言得故称方便。望法华即是
    两种方便。未得四智谓四智。皆是三车方
    便。未得究竟苏息处。自谓已得。皆是化城
    方便。又初句是法华前二周说。后是法华第
    三周说。但彼广故开三周。此略故但云一方
    便。有余者。明义不尽。对尽理之说。不了义
    者。对于了义也。何以故有二种死下。上总明
    二乘不得四智。今第二别明不得也。又上来
    明不得四智。今释不得所以。就文有二。初何
    以故者问也。问意云。如来昔说二乘有四智
    究竟。今何故言不究竟。有二种死者。第二答
    也。答中有二。一别释不得四智所以。二阿罗
    汉辟支佛后身菩萨为无明所覆下。通释不
    得四智所以。且初是明二乘不得四智。次明
    二乘不得四智功德。即成四别。前辨我生已
    尽智是方便。得有余下。就梵行已立是方便。
    凡夫人下。就所作已办明方便。所断烦恼更
    不能下。就不受后有明方便。今前明我生已
    尽中。正以有二种生死者就断一生死尽。权
    言究竟。余有一生死在。故不究竟。是故今昔
    教不相违。余三智且尔。我生已尽中。前明
    二死。次辨方便。初文有三。一举数。二列名。
    三分段者谓虚伪众生下。约人显别。有二种
    死者。此举二数也。且有二生。但死是可厌
    之法。故偏说耳。二死别有义章。今略以四门
    解释。第一释名门。言分段生死者。谓色形
    区别。寿期短长也。言变易者。无复色形区
    别寿期短长。但以心神念念相传前变后易
    也。如地持云。生灭坏苦。名变易苦。此微细生
    灭变易。通于凡圣。次三乘所得法身。神化
    自在能变易。故名变易。此变易性是死法。
    名变易死。此之一义。圣有凡无。三证得真实
    法身。隐显自在。名为变易。变易非死。但此变
    易。犹为无常死法所随。名变易死。此之一义。
    大有小无。今所论者。正据第二门说。圣人无
    漏法身为生死。不就神道变化为变易。以其
    虽是无漏。犹是有为。故名变易。问。云何名生
    死。答。初受名生命断为死。诸受根起。名生。
    诸受根没。次第不受根起。名死。后当释之。不
    思议者。三种人虽受彼生。不能测度。名不思
    议。又三界分段显然易了。变易取其微细改
    易。难可了知。名不思议。又此生死至佛方尽。
    故不可能测度也。第二出体门。有人言。分段
    有二种。一者系业分段。下二界用五阴为体。
    上界则用四阴为体。若不系业分段。用苦乐
    等受为体。变易亦有二种。一自报变易。用无
    漏五阴为体。若为物变易依身起化。用色阴
    为体。此唯据佛一人也。有人言。变易无色。
    直是心识冥传。念念生灭。相续不断。其中无
    有分限隔绝。劫数近远。乃至菩提。此生死方
    尽。故但用心法为体。第三明因缘门者。系业
    分段。用罪福不动业为因。四取为缘。不系分
    段。用微业为因。慈悲愿等缘。自报变易。用
    无漏业为因。无明为缘。为物变易。悲愿为因。
    众生根欲为缘。第四大意门者。诸法实言
    亡虑绝。未曾生死。未尝涅??。但于颠倒众生。
    故成生死。对彼生死。故强名涅??。但虚妄
    有其重轻。虚妄重者。说为分段。虚妄轻者。称
    为变易。盖是圣人善巧方便随虚妄颠倒。故
    立二死之名。此知分别空华。谈道阳炎。勿
    作实二妄解。此兴皇师大意也。何等为三
    下。第二列二死名也。分段者谓虚伪众生。
    第三约人显别。虚伪众生者。以取相为因。相
    心虚妄也。又未得无漏实解。随惑受生。回
    转五趣。或堕或升。无有定实。故为虚伪。此就
    凡夫为释。不论圣人。以三界本是凡夫惑故
    也。若通取小乘法。凡夫人及三果四向。乃至
    二乘未入无余之前。所受报身。名虚伪众生
    也。有人言。大乘法中。外凡善趣菩萨。皆于三
    界地中。妄爱受生。故言虚伪。若依旧明。从凡
    夫地迳大乘。未受初地已来。悉受分段死。
    此用法华论意释摄论及仁王经云。若如三
    藏云。十行第六心断惑。与二乘齐。未与二乘
    齐已来。并受分段身也。不思议变易谓阿罗
    汉辟支佛者。谓二乘入无余之后。未回小入
    大之前。取此罗汉辟支佛。回小入大二乘有
    二人。一在界内回小心。犹属分段所摄。二界
    外回心。为变易所摄。此二人回心入大。并是
    大力菩萨。大力菩萨且有二种。一直往大力。
    二回小入大名为大力。言大力者。以不为业
    系。自在受生。故言大力。问。云何故大力菩
    萨位耶。答。有人言。所谓种姓菩萨。所以然
    者。二障烦恼。都未断除。而不为烦恼所牵。又
    于三界受生自在。故名大力。此师虽云种姓
    受变易。而未判是何种姓。有人言。地前菩萨。
    能作五生。称为大力。地前位通。且未分判
    是地前何位。依三藏释摄大乘及仁王经并
    云。十行菩萨断惑。与二乘齐。即十行之人。为
    大力菩萨也。此大意同前二师。而判位在于
    十行。有人言。六地犹属分段。六地终心。三界
    报尽。便受变易。正取此经证。有人言。有四种
    生死。一流来生死。谓初托空。起一念识。二分
    段。三中间生死。二乘无学。四变易。七地所受
    余习为因。不生三界。未至法有。故中间生
    死。二乘无学。三界报尽。同生中间。闻法华等
    经。转为菩萨。习行满于七地终心。入八地法
    流。乃名变易。故以六地分段。七地受中间。
    八地受变易。有人言。不立四种生死。但立分
    段变易二种生死。六地为分段。七地已去为
    变易也。今谓位义难知。忆生罪过。不可定判
    也。若依法华论数处分明。又明地前是凡夫
    受分段身。舍分段身方入初地。则知初地已
    去是变易生死大力菩萨也。言意生身者。是
    初地已上一切菩萨。彼人受生。无碍自在。如
    心如意。名意受生。意有三义。一遍到。二速
    疾。三无碍。故云意生身。此等皆是变易生
    死差别也。有人言。从变易已去。无复形方分
    段。直是心识受生。故云意生身。馥师云。变易
    是借喻之名。杳深难测。如识代谢。故云意生
    身。乃至究竟无上菩提者。叙此生死分齐。至
    佛时乃尽耳。又此举不受位处。对显受处位
    别也。二种死中下。以无分段生死。故言我生
    已尽。此显二死中。但尽分段。未尽变易。此会
    释今昔二教义也。得有余果证故说梵行已
    立者。依涅??经有二种。一所修梵行已毕竟
    故。说已立。二又舍学道。且名为立。今文明
    梵行已立。是证灭智。若就有余无余论者。分
    段尽处名曰有余。变易尽处说为无余。二乘
    但得分段尽处。名为有余证。如来就此。说其
    梵行已立。故是方便也。凡夫人天者。此明所
    作已办是方便。涅??经曰有二。一如本所求。
    今日已得。说言已办。二修道得果。且说已
    办。所作已办是修道智。道有二种。一分段对
    治。二变易对治。二乘但修分段对治。如来就
    此。说其所作已办。故是方便。文中两句。第
    一对人彰释方便。第二对障显释方便。凡夫
    不办。七学未作。是对人也。凡夫于彼无学圣
    道。未能成办。二乘对彼。故说已办。学人亦尔。
    问。但云凡夫便足。何故复云人天耶。答。凡夫
    者。内凡夫人也。人天者。外凡夫也。三果四
    向。此为七学人。问。所作已办何异。答。所作
    已办差别者。如智度论说有其多种。今略显
    要者。断属爱烦恼名所作。断属见烦恼名已
    办。??等四心名所作。苦法忍等无漏名已
    办。见谛名所作。思惟名已办。心解脱名所作。
    慧解脱名已办。今此二乘上果人所作已办
    者。应是心解脱名所作。慧解脱名已办也。随
    言义次第应言凡夫作。学人未办。而今此
    文不然者。非凡夫力所能办。故言未办。学人
    未作者。但作学地之行。未作无学之行。故言
    未作。又若言学人未办。功滥上果所作。所
    以然者。如心解脱人。望慧解人。亦是未办
    故也。若对凡夫及七种学人。说言所作已办。
    若对诸佛菩萨。则所作未办。虚伪烦恼断故
    说所作已办者。第二句对障显也。一切烦恼
    无非虚伪。于中分别妄爱受生。虚妄中极。故
    偏名虚伪。如来以其所修正道。能断如是虚
    伪烦恼。是故说言所作已办。望于无明。故是
    方便。又显虚伪?烦恼断。未能断细。阿罗汉
    下。此第四明不受后有智以为方便。不受
    后有智是断集智。集有二种。一分段因。二变
    易因。二乘但断分段。余因未断。如来偏就断
    分段因。说不受后有。故是方便。文中初言所
    断烦恼障。昔日是方便也。非尽已下明。今有
    余不了之义。明今有余不了义中。前略开二
    门。次广释之。言二门者。非尽一切烦恼。是第
    一门。谓不断集体。集体即是烦恼体。亦尽
    一切受生者。是第二门。谓不断集能。谓烦
    恼招生用。又非尽一切烦恼。谓无尽智。非尽
    一切受生。谓无无生智。以此二智。为不受后
    有智体。何以故下。第二广释。何以故者问也。
    二乘两轮惑亡。三界生尽。今何故言非尽烦
    恼。非尽受生。有烦恼下。第二解释。释二章门
    即二。前明非尽一切烦恼。又如取下。广明非
    尽一切受生。前明非尽一切烦恼中又二。言
    有烦恼是罗汉辟支所不断者。略明非尽一
    切烦恼也。烦恼有二种下。广明非尽一切烦
    恼。初明有烦恼。是烦恼章门。从阿罗汉辟支
    佛所不断下。彰其不尽。是不尽章门。而云有
    烦恼罗汉不尽者。正取无明住地二乘不能
    尽。烦恼有二种下。第二解释。然但应释无明。
    其二乘不能断。而今释四住者。以举四住之
    ?。对无明之细故也。就文为二。前释烦恼章
    门。次释不断章门。此中应有五住地义。今
    略以八门释。第一释名门。见一处住地者。能
    生名地。令所生成立名住。心迷不解名惑。八
    忍七智推求谛理名见。缘一理总断烦恼。故
    名一处。故云见一处住地也。有人言。初一是
    见谛惑。系在三涂。一处具有五见。示其尤重
    以见谛为标。余三住地。即是三界思惟。受
    为系缚。故以受为名。又解。五利烦恼推求
    名见。入见道一处并断。名见一处。言住地者。
    本为末依。名之为住。本能生末。目之为地。今
    言四住地唯有二种。一见。二受。合三界见。
    总为一处。故云见一处住地。以对离爱为三
    处。故云见一处也。爱地者。欲界地中一切
    烦恼。除无明及见。说为欲爱。以此地中。着外
    五欲。故名欲爱。然欲界亦爱自身。但着欲情
    多。故偏言之。又简上界所爱色身。偏说欲
    爱也。色爱者。色界地中一切烦恼。除无明
    见。说为色爱。以此界中。舍外五欲。着己色
    身。故名色爱。然色界且爱己心。以此界中
    着色情多。偏说色爱。又简无色爱着心。故遍
    说色爱。有爱者。无色界中一切烦恼。除无
    明见。说为有爱。若就简下说之。应名无色
    爱。若随所取。应名心爱。但今为破患。故名有
    爱。外道多取无色界中以为涅??。今为破之。
    故名有耳。有者。谓生死三有之法。故名为有。
    又总论五钝使。以爱为主。能感欲界果报者。
    名为欲爱。以爱为主能感色界果报者。名为
    色爱。以爱为主。能感无色界果报者。名为有
    爱。润业润生。爱结最强。故偏说爱。无有明
    解。染污如此。目无明。第二得名门。若依初
    解。见于一理。名见一处。此从能治得名。若依
    后意。五利烦恼名见。见道时一切并断。名见
    一处住地。此从能治所治合解名也。若四住
    地为二位。谓见与爱。离爱为三。以见为一。故
    名见一处住地。此则当体从处得名。余三住
    地当体立名。后一以过患为目。三释之中。以
    后意为正。所以然者。今释四住烦恼。且应从
    惑立名。岂得就解及惑合释也。璎珞经下卷
    释五住地。众生识始起一想。住于缘。顺第一
    义谛起名善。背第一义谛起名为惑。以此二
    为住地。故名生得善。生得惑。因此善惑为本。
    起一切善及惑。从一切法。缘生善惑名作。以
    得善作。以得惑作。而心非善惑。从二缘名。故
    名善惑二心。起欲界惑。名欲界住地。起色界
    惑。名色界住地。起心惑。名无色住地。以此四
    住地起一切烦恼。故为始起四住地。其四住
    前。便无法起故。故为无始无明住地。金刚
    智。知此始起一想有终。而不知其始前有法
    无法。生得一住。作得三住。唯佛知始知终。
    此经文难解。今略释之。一切众生识起一想。
    此是无明住地也。住于缘。起一念善恶。此是
    见一处住地。以初地也。一念生得善恶。故名
    见一处住地。以其顺谛起恶。当应见谛断
    之。故名为见。从一念生得。起三界惑。三界
    惑。即名三住地。三界惑从前生得惑起。故名
    为作。从四住地。更生四住地烦恼。亦名为起。
    此以前念四住。生后念四住。亦得以性成四
    住。起现行四住。金刚心。但见初起一念识有
    终灭之义。而不知其一念识前为有为无。佛
    则具知始终。此与涅??经同。十地菩萨。但见
    其终。不见其始诸佛如来。具见始终。第三明
    体门。八十八使。为见一处住地体。贪?慢
    无明四使。为欲爱住地体。爱慢无明三使。
    为色有二住地体。若以爱见二法为体者。三
    界见。为见一处住地体。三界爱。为三住地体。
    所以合见而离爱者。正欲彰爱过患。润业润
    生皆由于爱。故今此经正明受生义。故广彰
    爱也。又众生多起于爱。少起于见。是故合见
    而离爱也。虽举爱见为端。其中有属爱属见
    烦恼者。皆摄入爱见中也。无明住地体者。谓
    不了生法二空及如来藏。为无明住地体。第
    四地起门有二种。一同类分别。五住种子能
    生为地。上心所生为起。二异类分别。四住地
    中。见一处为地。三住地。从见一处住地起。名
    起。故杂心云。见谛所断。是一切染污法因。又
    无明住地。无始能生是地。恒沙烦恼从无明
    生为起。次约?细分别地起。无明是地。四住
    烦恼为起。又人言。起有四种。一性事分别。
    彼事识中。取性烦恼。名为性或。说之为地。
    余见爱等。缘境别生。说为事惑。通名为起。彼
    取性者。马鸣论中名执取相。亦名执相应染。
    余见爱等。马鸣论中名计名字相。寻名计我。
    及生诸结。名计名字。成实论师大意。且同
    此解。以通取相为根本。名住地。别相烦恼为
    枝条。故名为起。二本末分别。于前事中。十使
    为地。余缠垢等。以之为起。三成起分别。一切
    烦恼。宿习性成。同名地。对缘现生。斯名为
    起。四前能生后。通名为地。后起依前。同名
    为起。第五相应不相应门者。一就作缘念法
    辨相应不相应。不作缘念法不相应。即五住
    种子是也。上说心相应。故此文云起者刹那
    心相应。无始无明不相应。恒沙烦恼是相应。
    二?细分。四住地是相应。以其?故。无明不
    相应。以其细故。故起信论云。?惑名相应。细
    惑不相应。第六依止门。见一处住地。及有爱
    住地。此二依意识生。欲爱依六识生。色爱依
    身眼耳意识生。无明不了性空及如来藏。依
    意识生。五住种子。并依本识生。第七门断
    惑位门。断惑义别有大章。若依三藏。十信
    伏见谛。十解断见谛。十解伏思惟。十行断思
    惟。从十行第七心去。伏无明及四住习。从
    初地已去。断无明四住习。今此大意。四住
    二乘所断。无明佛地断尽。若依前文。罗汉辟
    支及大力菩萨。此三人同受变易生死。若尔。
    则二乘与初地菩萨同断四住尽。从初地至
    佛地断于无明。其不尽者。地持法华疏中已
    释也。第八大意门。然凡夫随名著名。随相取
    相。闻说有五住烦恼。则言有惑可断。二乘未
    除。唯佛能尽。则言有人能断。有五住可断。则
    成断见。惑断而证涅??。则成常见。法华中。以
    此喻穷子。是除粪之人。以有惑可断。有人
    能除。故名除粪。今大乘学。还作此解。是大
    除粪人也。金光明云。无明体性。本自不有。妄
    想因缘和合而有。无所有故。假名无明。是故
    我说名曰无明。无明既尔。四住且尔。岂可
    言有五住可断。但今约空。谓众生故。强名五
    住。知此五住本来无生。故名为断耳。大品云。
    若法先有后无。诸佛菩萨则有过罪。此经
    云。非坏法灭。本性清净。故名为灭。须留此
    门也。就释烦恼又为三。一别明四住。二心不
    相应无始已下。别彰无明。三此四住地力下。
    四住无明相对辨异。就释四住中有三。烦恼
    有二种。谓标数也。何等为二下。第二列名也。
    住地有四种下。第三广释。释上二门即二。一
    释住地章门。次释起章门。释住地章门中前
    列四数。此四住地生一切起烦恼者。总释住
    地之名。此之四种。性成在已。故名为住。地
    者。能生现起。故说为地。今言此四住生一切
    起烦恼者。对所生显能生为地。亦是能生起
    烦恼为地。起烦恼依之得立名住。起者刹那
    心刹那相应。次释起章门也。外国称刹那。此
    云念也。王一念缘境。烦恼法数随心而起。
    同时不相离。故言刹那相应。故马鸣言。心异
    念异。而同知同缘。名相应染。若非起烦恼。心
    自缘境。烦恼不起。不与心应。彼名爱结为
    念也。有人用成实论释。欲明从地起烦恼转
    ?。便有识想受行四心之异。前后想受。同缘
    一境。故言相应。此释意。唯是一境。识得此境
    上实法。想得境上假名。次想后起受。领境上
    好恶。次行于境起善恶。四心前后。缘一境。
    故名相应。世尊心不相应无始无明住地下。
    第二辨无明住地也。心不相应者。简上刹那
    心相应。无始者。简心刹那刹那起。若是起烦
    恼。与心别体。共心相应。此无明住地。即指妄
    想心体以为无明。不别心外有数法。共心相
    应。是故说为心不相应。故马鸣言。即心不觉。
    常无别异。故名相应。此无明住地。久来性
    成。不同起惑。作念现生。故言无始无明。暗惑
    之心。体无慧明。故曰无明。为彼恒沙起惑所
    依。名之为住。能生恒沙。故称为地。有人言。
    心不相应无始无明者。无明住地惑。即于一
    切有漏三性心中。以三性心。皆取相不悟理
    实。悉名无明。与心无别体。无可说相应。故名
    不相应。一切时恒有。不同余烦恼或有或无。
    故说无始。良以无明与一切有漏三性心无
    别体。故不可说相应。复以义异。故三性诸心
    或有或无。无明常有。故说无始也。体非慧明。
    故名无明。在一切心中成就。不同现起。故名
    为住。以此无明住。生一切烦恼。故说为地。
    问。四住中有住有起。无明中何故但说住不
    说起。答。以无明住地。更无别起。故不别说
    起。只以前所列见受等。通说为无明所起
    也。有人言。此无明是生死本因。故云无始
    是始。是以摄论云。无始者。即是显因也。若
    有始则无因。以有始则有初。初则无因。以其
    无始。则是有因。所以明有因者。显佛法是因
    缘义。有人言。无始无明者。始背明入暗时。烦
    恼微细。唯同是一无明。无有四心次第起。故
    言心不相应。此师云。所以明相应不相应者。
    为欲简惑?细。惑?者有四心。故相应。惑
    细者无四心。故不相应也。无始者有二释。一
    云。无明无有始。故众生无头。波若无底。二
    云。无明最在初。实录有始。但无有一法在此
    前者。故言无始也。世尊此四住地力下。此第
    三辨四住与无明优劣。为彰二乘有断不断。
    所以须辨也。又虽举五住。意在无明。就中前
    彰四住之力不及无明。后说无明胜过此四
    住力者。总以标举。四住能生现起。故名为力。
    一切上烦恼依种者。显其力相。此举所生。显
    前能生是力义。四住所起烦恼。?强名上。故
    云一切上烦恼。四住。与上烦恼作依作种。已
    起烦恼依之得立。故名依也。未起烦恼。四
    住能生。因之为种。以作依作种。故称为力。
    比无明住地下。对胜显劣也。世尊如是无明
    住地下。此第二辨无明胜四住。如是无明住
    地者。总以标举也。于有爱下。对劣显胜。初
    法。次喻。后合。于有爱数四住地者。牒举前
    劣。有爱是其第四住地。前三皆是有爱品数。
    举后括前。名有爱数四住地也。无明住地其
    力最大者。辨胜过劣也。问。云何名算数譬喻。
    答。算数者。依振旦法。从一乃至载。数之极
    也。依外国。且从一数起。十万为一罗刃。十
    罗刃为一阿知罗刃。十阿知罗刃为一居
    致。十居致为一摩陀。十摩陀为一阿由陀。如
    是乃百二十转。至阿僧只。名为算数。过算
    数道。名算数不能及。恒沙微尘。是譬喻辞。譬
    如恶魔下。第二譬说。恶魔喻无明地。魔名
    杀者。波旬此云极恶。智度论说恶有三种。一
    名恶。所谓有恶而加报也。二名大恶。无事横
    加。三恶中之恶。所谓于有恩处。反加毁损。今
    波旬者。前世于三宝中殖因。得此天报。不念
    报恩。返欲加损。故名极恶。然佛出世。都有一
    百二十部耶正。更相影向。得弘道利人。经
    言。住不思议解脱菩萨。多作魔王。即百二十
    部中之一部也。既言多有。必有非菩萨者。林
    公云。外国法。佛在世及灭后。共魔语。皆悉
    笑之为彼卑面。此云恶者。且恶物。此
    天有六种胜。一色胜。色中有二。一资貌等
    色。彼云??泥。二青等色。彼留乌。此云[?-旦+欺]。此
    方色字。翻彼二色。三力胜。四眷属胜。五众具
    胜。六自在胜。应有寿命胜。人中千六百年。是
    彼天一日一夜。彼三十日以为一月。于人中
    四万八千年。彼十二月以为一岁。于人中五
    十七万六千年。彼天寿命万六千年。于人中
    则有九百二十一居致。居致此方云千万。
    汉径常以亿字翻之。故千万为一亿。王民皆
    尔。多减少出。问。涅??云。兜卒中有三事胜。
    谓寿命胜等。今兜卒天不及他化。云何言寿
    命。答。此取命能值佛。故言胜。不云命长胜。
    且可上天寿命不定。而兜卒寿命定也。此魔
    居在第六天上。邻近他化。且领于他化。而
    胜他化。色力寿命者。正报胜也。眷属众具者。
    依报胜也。喻前文中于有爱等其力大也。合
    中云。如是无明力者。合前恶魔。于有爱下。合
    于他化自在胜也。恒沙等下。显其力也。于恒
    沙等数上烦恼依者。此辨无明能生恒沙力
    也。无明所起众多。喻同恒沙。所起增强。故名
    为上。且覆于诸佛上法。故名为上也。恒沙
    等惑。依无明得立。故称为依。且令四种烦
    恼久住者。前明四住烦恼。但能与四住所起
    为依为种。其义则劣。无明住地。能生恒沙。故
    能持四住。故名为胜。总论以四义为胜。一为
    众惑所依。二令见思久住。三二乘不能除。四
    唯佛能断。阿罗汉下。上广明烦恼。从此下去。
    彰其不尽。即是释不断章门。就文为三。初明
    二乘不断无明。二唯如来下。明佛能断。三结
    无明其力最大。但应明二乘不断。今为欲举
    佛能。显二乘不断也。又明二乘不断唯佛能
    断者。此显上无明力最大故也。后结云。如是
    世尊无明住地其力最大。故云大力也。问。佛
    是无学之人。菩提无学之智。云何以无学
    人。秉无学智。更断烦恼耶。答。佛智断与不
    断。自古及今。凡有两释。一云。金刚心为无
    碍断。佛果起证。则金刚心断。佛果不断。大
    品云。菩萨在无碍道中行。佛在解脱道中行
    也。二云。金刚心无碍伏。佛果起则断。用此文
    也。今所明者。检众经论。以金刚心断。而此文
    云佛果断者。诸佛果解脱道起证。故名断
    耳。又无明常相续。金刚心断其前念。佛果起。
    镇惑无处。而遮后念。种类不生。故名为断。
    又佛性论云。二乘住安立谛。故不能断。佛
    住非安立谛。故能断。安立是二谛观。无安
    立谛是中道观。又云。安立者名有所得。无安
    立者名无所得。故涅??云。有所得者名为二
    乘。无所得者名为菩萨。世尊又如取缘下。广
    明非尽受生。即是释上节二章门。就文为
    二。一从又如取缘明受生差别。二从无明住
    地异离四下。明断惑不同。前中还三。一四住
    受生。二无明受生。三四住无明相对辨异。与
    前一切烦恼相似。举?。正显细者不能断也。
    又如取缘有漏业因而生三有。是第一段。前
    已广明不尽烦恼。今此更明不尽受生。是故
    言又。前明惑体。今明惑用。故言又也。又如
    者。是指示之辞。指彼分段因之与果。是故言
    如也。取者。是其爱之别称。爱心取着。故名为
    取。助业牵生。因之为缘。理实诸结。皆名为
    缘。爱力增强。故偏说也。古疏多云。取支之
    取。起有漏业。如十二缘中取缘有也。馥师注
    且尔。斯则通说诸使助业取果。非止四取也。
    中论云。若取者不取。则解脱无有。又言。取
    者谓四取。欲取。戒取。见取。我语取。欲界一
    切烦恼。除戒见。名欲取。上二界一切烦恼。除
    戒见。名我语取。三界见名见取。三界戒名戒
    取。执受境界名之为取。炽然发业亦名。又
    佛性论云。取有二。一受资粮。受取者。如因
    受生爱。受资粮者。贪此受故。取四种资粮。四
    种资粮者。即四取也。一欲取者。贪欲界六尘。
    二见取者。于欲界中。唯除戒取。所余四见。名
    之为见。贪着此见。名为见取。三戒取者。于三
    界取世间邪正二道。为离苦得乐。是名为戒。
    贪着此戒。故名为戒取。四我语取者。缘内身
    故。一切内法。名为我语。贪着内法。名我语
    取。言缘内法者。色无色界定。缘内法成。故名
    我语。贪着此定。名之为取。此四。前二属断
    见。但执现在。谓无未来。后二属常见。执有
    未来故。又前二是在家人起。后二出家人起。
    又前出家在家鬪诤因。后二是在家出家人
    修行因。又前二欲取为所成。见取为能成。后
    二我语为能成。戒取为所成。缘谓缘助。业为
    正主。牵生苦乐二受。故名有漏业因。问。何故
    名有漏业。答。烦恼是漏。善恶之业。从于漏生。
    与漏相随。名有漏业。问。今明四住受生。何
    须论业。答。由业受生。方得为缘。是以论云。
    烦恼为缘。有漏业为因。因缘具足。故得受生。
    如是无明住地缘下。第二辨无明受生。就文
    为二。一彰无明能生变易。二此三地下。彰彼
    变易同依无明。初中言无明缘者其两义。一
    润业牵生缘。用此无明?。润前生无漏。令
    因牵生果报。二发业缘。发业有二。一前为后
    缘。以前无明覆障真法。修起后治。故名为缘。
    故地持云。以有无明乐求净法。净法得生。故
    十因中。名已有因。二同时缘。无明住地。是
    妄识心。依此心体。修起得治。如依睡心。起
    梦中解。故名为缘。无漏业者。三乘圣人无漏
    之解。正能感于变易。故说为因。成论师云。有
    二种润。一膜润。二入体润。入体润有二说。
    一云。其解之体。带无明惑得变易报。二云。三
    十心中相似之解。及七地之前观外无漏体。
    带无明惑。得变易之果也。问。今正明无明受
    生何须论业。答。业牵生。方得为缘。故须辨
    也。问。无明为缘。斯事不疑。既称无漏。云何
    是感生因也。答。此无漏是有漏耳。但对三
    界内之有漏。故三界外者名无漏耳。问。云何
    对界内名为无漏。答。诸胜?师多不寻经首
    尾。好疑此事。下文云。生死有二种。一有为生
    死。二无为生死。分段是有为生死。变易无为
    生死。变易对界内名无为。实是有为。今且
    尔。感有为生死业。名为有漏。对此有漏故。感
    界外生死者。为无漏而体实是有漏。若体实
    是有漏。此即是入体润。非?润。以此释之。
    映如明镜。问。若对界内有漏业。?界外为
    无漏业者。且应对界内。四住之暗。?界外
    之惑名明。答。通义悉例。界外生死果。是无为
    因。是无漏缘。亦得是明。今文分四住受生。
    无明受生。是故不得说之为明也。佛性论明
    九种烦恼。释第五无明住地烦恼。在罗汉心
    中。为无漏业生家因。流有三义。一流入三
    界。二退失。如退失色界。生下界等。三流脱功
    德善根。失戒定慧。今无三流。故名无漏。业
    者。作意为义。能生四种生死。今文但作一变
    易生死。问。无漏云何是业。答。即此无漏作意
    之义。故名为业。生罗汉业。是变易果。生相
    云何。如智度论云。有妙净土。出过三界。是阿
    罗汉当生彼中。所言三种意生身者。如楞伽
    说。一三昧意生身。二觉法自性意生身。三
    种类俱生无行作意生身。初地至五地。禅度
    增强。是故说为三昧意生身。六七地。知法无
    性。故名觉法自性身。八地已上。无功用行。任
    运续起。名种类俱生无行作身。此之三种是
    其因行。用此三种因行。随意受生。故皆名意
    生身。今谓文云意生身者。非谓三种意为因
    而受生。三种意乃是所生之果。此三种果。由
    无明缘无漏业因所生。故文云。三种意生身
    生。皆由无明。又圣谛章云。灭意生身阴。名
    为苦灭谛。若以意为因受生者。意是集谛。不
    得云灭意生身阴苦名苦灭谛。有人言。三种
    意生身者。三界外阿罗汉辟支佛大力菩萨
    谓三也。此中唯是意。念念冥传。相续不断。故
    名意生身。今谓楞伽三种。约十地分之。乃是
    明菩萨有此三种生。今文乃明罗汉辟支大
    力菩萨三乘人意生身。不应以楞伽为释。后
    见林公疏同吾此释。此三地彼三种意生身
    生者。第二明彼变易因之与果同依无明。就
    中前辨。后结。辨中。初言此三地者。此世间中
    三乘地。谓阿罗汉辟支佛大力菩萨。是三乘
    地。故宝性论云。此三乘地。彼三种者。彼三乘
    变易三种果。复言生者。总显上三地及三种
    身起。名之为生。有人言。上来明别润。谓无明
    别润无漏业生三界外。从此三地去。辨无明
    通润三界内外。此三地。谓分段三界地也。彼
    三种意生身者。牒变易三种生也。复言生者。
    是分段及无漏业生者。谓无漏业能得变易
    之生。简异昔教。无漏不招生。故别称之。此二
    生及无漏业。悉依无明。故有是远相。由是通
    润义也。今谓不同此释。如前解也。有人言。此
    三地者。即是三界也。彼三种意生身者。如上
    解。谓三界外罗汉辟支大力菩萨。此三人以
    是意生。及无漏业生者。上三种意生身也。依
    无明住地者。明因果皆由无明也。有缘非无
    缘者。重显依之分齐。显无明与彼作缘。故有
    能生。非无缘而有也。是故三种意生身者。
    此第二自结也。是故者。能生所生无明。故
    三种意生身及无漏业。缘无明住地。略不结
    彼三地也。世尊如是有爱住地下。第三明四
    住无明相对辨异。为彰二乘有尽。故须辨
    之。如是有爱住地数四住地者。牒前四住。不
    与无明住地业同。对后辨异。此乃烦恼作果。
    名之为业。非是行业。四住之业。唯作分段。无
    明之业。能作变易。故曰不同也。上明四住不
    与无明同。今辨离无明不与四住同。上明惑
    不同。今明断惑不同。无明四住不同者。谓
    障弊不同。治道不同。为润不同。?细不同。
    本末不同。一释云。四住未断。则不起无明。若
    起无明。则四住已断。又释云。四住惑中。带无
    明住地分起。无明住地异离下。上来广明一
    切受生差别。以下明断惑不同。就文有三。
    一总标离?细有异。二举佛能尽于细。何以
    故。第三问答。辨释二乘。但能离?。不能离
    细。无明住地异离四住地者。略以标举。无明
    受生。离在如来。四住受生。离在二乘。故云异
    离。即是离无明住地。异于离四住。故云无明
    住地异离四住也。佛地所断下。第二举佛能
    尽。显其异相。佛地所断。就位论也。对二乘不
    能断。故佛位能断。菩提智断。就行论之。又佛
    地所断者。明能离位异也。佛菩提智。明能治
    智异也。实是金刚断。而言佛菩提智断者。??br> 婆沙第三十六卷。明双道断惑。具有此释。谓
    忍能断。忍属于智。故言智断。如属王之人。
    其所作。皆言王作。今且应尔。实是金刚
    尽。故云佛断。何以故者。征前起后。何故无明
    唯是佛断。余人不断。下对释之。就文有二。一
    显二乘但能断?。无漏不尽下。第二明不能
    断细。于中有三。一无漏不尽者。总显不断。以
    二乘无漏不能尽无明。故云无漏不尽。又解
    云。五住烦恼通名为漏。二乘但断四住之
    惑。谓所无之漏不都尽也。林公云。二乘无漏。
    犹是无明。无漏不尽。即无明不尽。故云无漏
    不尽。二不得自在已下。显不尽相。不得自在
    力者。显不得无碍道正断自在力也。亦不作
    证者。且不作解脱道证除也。有人言。由不
    断无明。故灭道不圆。不得自在力者。道谛不
    圆。且不作证。灭谛不圆也。三无漏不尽者
    即是无明下。指出所未断者体也。此中有二
    句。无漏不尽者。牒上二乘无漏不能尽也。即
    是无明住地者。出所不尽者之体性也。世尊
    阿罗汉下。上来别明罗汉辟支不得四智。此
    下总明其不得所以。又上来别明罗汉不得
    四智。今明不得四种功德。所以然者。恐物但
    言罗汉不得四智。得诸功德。是故今明非但
    不得四智。亦不得四智之外四种功德。故有
    此章来也。就明不得四智功德中有四。言其
    四者。一断过有余。二以不断下。明三事有余。
    三以成就下。知谛有余。四名得少分下。得涅
    ??有余。此四次第者。初接上无漏不尽即是
    无明住地。故前明断过有余。以不断无明故。
    但得有余解脱。故次明三事有余。以三事有
    余。但知有余四谛。故明知谛有余。四谛为归
    涅??。故明涅??有余。又四中。初一明二乘人
    有余过不净。第二不成一切功德。第三不成
    无量功德。以不能观无量谛故。第四不成不
    思议功德。不能即寂而常用故。具此四义。故
    二乘人不得四智。与涅??中四义相似。初中
    有二。一彰二乘及后身菩萨。为无明覆故。
    不能证见诸法。二不知见下。显不能证见。
    故不能除障。罗汉辟支后身菩萨。为无明所
    覆。是障也。罗汉辟支后身菩萨者。举被覆人
    也。菩萨之人。于最后生未成佛前。名最后。此
    等皆为无明所覆。最后既覆。余不待言也。问。
    正应言二乘不得四智。为无明覆。何故举菩
    萨也。答。举菩萨显二乘被覆深重。宗师通以
    变易望分段为最后身。馥师且尔。此意不局
    补处为最后身也。于彼彼法不知不觉。是无
    治也。如来藏中。恒沙佛法。是彼彼法。是无
    明覆。故不知不觉。罗汉辟支。全不断故。一向
    不解。名为不知。后身菩萨。虽断未尽。不得同
    佛圆觉。故云不觉。以不知见故者。以不证见。
    故不能除障。亦是无治有障。以不知见。是
    无治也。不见由是前之不觉。所应断者不断
    不究竟者。是有障也。二乘不知。是故不能分
    断。后身不见。显后身虽断不尽。故不究竟。以
    不断下。第二明三事有余。以不断故者。牒前
    起后也。以不断故者。谓不断无明。名有余解
    脱者。离四住之因分段之果也。非离一切解
    脱者。未离无明之因变易之果。故法华云。但
    离虚妄。名为解脱。其实未得一切解脱也。当
    知法华与胜?无异。而昔执五时四宗之流。
    谓法华未了。斯经了义。其言误矣。有余净
    非一切。此明法身有余也。二乘所得五分法
    身。名有余净。未得真如法身。非一切清净。问。
    清净与解脱何异。答。解脱从离过受名。清净
    是当体为因。故法华论云。法身者。是自性
    清净。若三德各分。解脱离业障。法身离报障。
    故云清净。此如上释。有余德非一功德。此明
    般若有余也。若福智分别。般若非功德。若通
    论之。则般若亦是功德。慧有断障照法之功。
    故名为功。此功是慧家之德。故云功德也。
    二乘但得戒定慧功德。名有余功德。第三知
    谛中。牒前三事以起后。知有余苦乃至修有
    余道。正明二乘知谛有余。但知有量。不知无
    量。故曰有余。第四涅??有余之中。名得少
    分。是小涅??。涅??云灭。但灭分段因果。故名
    少分。又少分者。三德不备。故言少分。得
    身智时。未有解时。无复身智。向涅??者。向
    大涅??。良以二乘不成此等。故四智不究竟。
    若知一切苦下。上来第一明小乘不得四智。
    此下明佛得四智。就中为二。第一前明得之
    所以。由佛成就一切功德故。从如来应等正
    觉师子吼下。正明佛得。前涅??中。初明如来
    得般涅??。后明如来得之所以。今此前明得
    之所以。后方明得者。文互现意。又对二乘不
    得四智所以。是故今明佛得四智所以。且是
    钩锁相生。又上明二乘不得四智所以。次明
    二乘不得四种功德。今前明佛得四种功德。
    后明得四智者。对二乘不得四种功德。即明
    佛得四种功德。此是钩锁相生。四种功德者。
    翻前二乘四种有余。明佛得四种无余。一明
    如来知谛无余。二于无常坏世间下。明涅??
    无余。三无优劣下。明三事无余。四若无明地
    不断已下。明断过无余。此四无余次第者。谛
    是根本。故前明知谛无余。虽有四体。为归
    涅??。故次明涅??无余。举三事无优劣。释成
    涅??。故次明三事无余。所以得三事一味者。
    由断无明。故次明断过无余。又四中。初二
    明佛成就无量世间。为物依故。第三明成一
    切功德。三事等故。第四明佛无过清净。灭无
    明故。具此四义。故得四智。初谛中。知一切
    苦者。分段变易二种因果及对治。皆悉知
    也。第二涅??无余之中有二。一显自利德。二
    无覆护世间。明利他德。自德中又二。于无常
    坏世间。明其所离。得常住涅??。明其所得。分
    段世间名无常坏。变易世间名无常病。分段
    以五阴离散为死。变易犹有生灭之患为病。
    通称生死以为世间。馥师以苦集是世间。苦
    是无常坏。集为无常病。此则通论因果亡。
    故得涅??。又释。变易圣人。皆有法身。死法随
    故。说为病苦。乃形上望下为名。若唯望下。
    但是法身。不得言病。若唯望上。一向是死。
    且不得论无病。又坏者死也。义则重。故是
    分段生死。病义则轻。如变易生死又病者苦
    也。故变易生死有苦。又变易与功德身作病。
    如来于此二种世间。断之毕竟。故得涅??。于
    无覆下。是利他德。虽住涅??。无缘大悲。不舍
    世间。故名化他德。答以三德论之。于无常
    坏世间谓断德。常住涅??谓智德。今明恩
    德。就化他德亦二。一举无护无依。二为护为
    依者。显涅??德作护作依。无覆护世间者。分
    段世间也。离佛更无余人覆护。无依是变易
    出世间。离佛更无余人可依。以变易人觉生
    死过。求归依处。故就彼人说其无依。言为护
    者。如来为彼无覆护世。作覆护也。言为依
    者。为无依世间作归依也。使外恶不侵为护。
    令物始终凭附为依。馥师云。以道化物为护。
    以灭化人为依。此是对前苦义为死。集义为
    病也。第三三事无余之中。初何以故。征前起
    后。何故如来独得涅??。法无优劣故者。第二
    释也。就文为三。初总标无优劣。从智慧等故
    下。第二明别释三事无优劣。是故涅??一味
    等味下。第三结无优劣。法无优劣者。举后显
    前。正以如来三事等成。故得涅??也。法无优
    劣者。总明如来三事平等也。于一心中随义
    互分。故无优劣。如无累边名解脱。照义边名
    波若。又复同是究竟穷满。故无优劣。如世伊
    字无优劣。故得涅??。答上何以故问佛何故
    独得常住涅??。今释此因。以佛得三法无优
    劣故得涅??。下别显之。智慧等者。名般若
    无优劣。解脱等。明解脱无优劣。清净等者。
    名法身无优劣。三事平等。故名为等。问。何故
    前明般若。次解脱。后法身。答。生死法。前烦
    恼。次业。后报。今对烦恼。故前明般若。对业
    故。次明解脱。对报故。后明法身也。是故下。
    结也。是故涅??一味等味。就总结别。是前所
    说。法无优劣。三事平等得涅??。故涅??之法
    一味等味。一味结前法无优劣。等味结前三
    事平等。所言味者。从喻为名。如彼大海。虽复
    广大。同一咸味。涅??如是。三德虽广体同一
    味。是故言味。涅??经文字功德品。分四德为
    八味。今对于异。故正为一味。于三德中。对
    昔涅??。以解脱为要。故独云谓解脱味也。又
    出世法中有三种味。一者法味。二禅悦味。三
    解脱味。今言味者。是何等味。故下说言。谓
    解脱味。此乃是共通名解脱。一切诸德。出
    离垢障。故名解脱。如地论云。法身所解脱
    及般若等。通皆名为净相解脱。又有人言。法
    无优劣故得涅??者。道理之中。无有下中上
    三种涅??之优劣。诸佛同涅??。故言法无优
    劣也。智慧等故得涅??者。诸佛同一平等大
    慧。无有声闻下慧。缘觉中慧。菩萨上慧也。解
    脱等故。明无有三乘优劣解脱。一切诸佛同
    一解脱。清净等故。且无三乘优劣清净。一
    切诸佛同一清净。是故涅??一味者。谓同一
    涅??味也。等味谓解脱味者。如法华云。为
    大众说甘露净法其法一味解脱涅??。前释
    就三德无优劣。故云等。后释无有三乘之优
    劣故。故云无优劣。以理言之。应如后说。世
    尊若无明住地不断下。第四明断过无余。前
    略明三无余。今广明断过无余。互其文也。又
    欲广彰无明过患。故广彰断过无余。第四断
    过无余之中。前反后。从初乃至缘无明地。
    反明如来不断之失。世尊于此起烦恼下。顺
    明如来断之为得。何故须反。为欲举失彰其
    得义故。如羝羊鬪。将前更却。二章各两。初
    章者。一明由不断无明故。不得一切佛法。
    二从是故无明住地下。显无明生一切烦恼。
    障一切佛法。初又二一略明不断无明。不得
    三事。二广明不断无明。不得一切佛法。初段
    中。若无明地不断不究竟。返明不断。不断
    无明地体。一向未除。名为不断。断犹未穷。名
    不究竟。不得一味等味。返明不得三事功
    德。显果解脱离无明。名为明解脱味。又对二
    乘灰断。故以圆觉湛然。体无众累。谓明解
    脱。摄论云。一味。谓一真如来。一味就其得。
    解脱明其离。又诸佛说法。意在解脱。故偏
    明之。第二段中。初何以故。征前起后。何故不
    断无明住地。即便不得三事功德。无明住地
    不断已下。用后释前。由不断无明住地。故不
    得恒沙一切佛法。是故不得三事功德。就文
    为二。一明不断无明住地。故恒沙不断。烦恼
    多于恒沙边沙。名过恒沙。烦恼是虚空法。
    圣所应断。名为断法。问。何者是恒沙惑。答。
    略明二种。一就心?细分别。住性无知。是
    无明地。于诸法中缘而不了。是恒沙惑。二痴
    妄分别。痴暗之心。是无明地。妄取分别。是恒
    沙惑。谓八妄等。不断不究竟。义同前解。二过
    恒沙不断故下。明由不断恒沙惑。故不得过
    恒沙一切佛法。佛法多于恒河边沙。名过恒
    沙。应得不得。明无始解。缘观相应。名之为
    得。谓以实相智。观实相理。故言缘观相应。应
    证不证者。明无终证。灭缘观相应。目之为
    证。此则内外并冥。缘观俱寂。又解。不得菩
    提。不证涅??。故言应得不得。应证不证。又
    释。应得不得失智。应证不证失断。今不以
    断德为涅??。为对二乘智断不具。故作此
    说。第二段中。前彰无明能生恒沙。次明恒沙
    依于无明。前中合有十二句文。初句是总。余
    句是别。是故无明积聚生一切修断烦恼上
    烦恼者。是初总也。是故之言。承前显后。是前
    不断无明住地。过恒沙等且不断故。无明住
    地积聚生于一切烦恼。积聚者。谓从轻之
    重。品数无极。故云积聚。所生烦恼。应为道治。
    是故名为修断烦恼。一切对治道。名修道。覆
    诸德上。名上烦恼。又起增强。且名为上。又
    起自根本之上。故名为上。彼生心上烦恼。是
    其别也。别中前七。能覆因上。后之四句。能
    覆果上。彼生心上烦恼者。覆菩提心。彼无明
    地。生于菩提心上烦恼。于大菩提。不知愿求。
    是其相也。举此能治之心。别所治烦恼。故名
    生心上烦恼。言上者。显心所治者是增强烦
    恼。故名为上。又通言上者。上是诸德之处名
    也。如物在瓶上住。上第故名为上。有人言。
    心为万行之体。覆行则覆心。故云心上烦
    恼。此句是总。不只局菩提心也。下有六句。
    覆菩提行。止是定初。观是慧初。故?笔ψ⒕?br> 名云。止观。定慧之根也。禅与正受。是定行成
    也。世俗八禅。名之为禅。合理之静。说为正
    受。杂心云。谓灭尽定名正受。馥师以四禅
    为禅。无色为正受。瑶师以诸禅为禅。三三昧
    为正受。一释云。以静为禅。以散为障。一释
    云。以静知为禅。散动无知为障。方便与智。是
    慧行成。功用之慧。名为方便。实慧名智。菩萨
    行中。略明定慧。止观是定慧之因。禅与正受
    是定果。方便与智是慧果。二智障者。或以无
    知为障。或以偏执为障。下覆果中。果上是总。
    后三是别。得是功德。力与无畏。是佛智慧。
    又果是涅??。得是菩提。力无畏等。是菩提
    别义。又菩提涅??。智断不同。力无畏。内外
    有异。有人言。十住论云。菩萨成就堪受等七
    法。以菩提为德。七法为果。若就小乘。八贤圣
    为得。智断为果。此则人法相对。故有果得
    不同。此果得等。虽不正断。且有证断之义
    故举以别烦恼也。又此中直举能障之惑。以
    彰诸德。不即明诸德即断此惑也。于此等
    行。不知修习。名为烦恼。上来无明能生恒沙。
    次显恒沙依于无明。过恒沙一切皆依无明
    住地所建立起者。以恒沙依无明地得存立
    也。无明望恒沙有三义。一者无明生恒沙。故
    是因义。二者有四住种子。藉无明而生。故
    是缘义。三由无明方生恒沙。令恒沙迷境障
    牵生。故名建立。上来第一反明不断。从世
    尊已下。第二顺佛断。断中对前文还有二。
    一明如来断无明。故恒沙随断。翻上第二。二
    如是一切上烦恼断过恒沙等如来得下。明
    由断恒沙惑。故得恒沙佛法。翻前第一。所以
    第一翻第二者。由上第二无明生一切惑。是
    故今明断无明故一切惑断。第二翻第一者。
    上明由不断无明不得一切佛法。是故断无
    明故得一切佛法。初中有三。谓法。譬。合。三
    文各二。法中二者。一双牒?细。二明?依于
    细。前中初言。于此起烦恼刹那相应。彰恒
    沙惑?于无明。于此无明起恒沙惑。名于此
    起。作念而起。名刹那心。作念所起。与心别
    体。共心相应。名刹那相应。世尊心不相应无
    始无明下。彰无明地细于恒沙。心不相应。翻
    前相应。无始翻前刹那心也。久来性成。非作
    念起。故曰无始无明住地。对前于此起烦恼
    也。问。前明二种烦恼?细之相。今何故辨。
    答。今为欲结如来能断。故复举也。又欲明烦
    恼若?若细。皆是无明住地所持也。世尊若
    复过于恒沙下。第二?依于细。过恒河沙如
    来菩提智应断者。彼恒沙惑佛应断也。一切
    皆是无明住地所持立者。彰彼恒沙依无明
    也。所持者能生。所立者能增长。然四住望无
    明。悉是无明家起。但就起中。复分住地性
    成在已者。名四住地。现行于缘。说之为起。然
    此四种住地性成者。现行缘时。且得说四种
    现起。即此恒沙起者。性成不行缘时。且得
    说恒沙住地也。若此四住起正使者。若治断
    时。无明不必断。论其习气。要断无明尽。习气
    方尽。如地持说。十地断习气。佛地断无明。又
    四住望恒沙。四住?。恒沙细。故四住是界内
    惑。恒沙是界外惑。若通论之。四住恒沙。并是
    恒沙烦恼。何以得知。如止上烦恼观上烦恼
    等。岂当是恒沙烦恼。非四住烦恼。譬如一切
    种子下。第二譬说亦二。一明种子依地。二明
    地坏彼且随坏。所以作二譬者。欲显无明是
    众惑根本义。以一切惑皆依无明。无明若断。
    一切惑断。如是过恒沙下。第三合譬亦二。初
    合种子依地譬。若无明下。合第二地坏故种
    子坏也。如是一切上烦恼者。自上已来。明断
    无明。故一切惑断。今第二断无明。故一切惑
    断。得恒沙功德。翻前第一不断无明。故不得
    一切佛法。上有二。一不断无明。故不得三事。
    二不断无明。故不得一切佛法。今翻二即二。
    初翻第二断无明。故得恒沙功德。次翻第一
    断无明。故得三事功德。所以不次第者。由上
    明断无明。故一切惑断。以一切惑断。故得一
    切佛法。文势相接故也。次翻第一得三事者。
    欲显三事犹属恒沙功德所摄故也。今前第
    一明恒沙功德。一切知见下。第二明得三事。
    一切知见。得般若也。离一切恶。得一切功德
    法身也。法王已下。得解脱也。法王法主。得
    解脱人。于法自在。故名法王。佛得诸法。故名
    法主。而得自在。是解脱德。于二障中智心
    无碍。名得自在。登一切法自在之地。是解脱
    位。解脱山顶名自在。自上已来。明佛得智
    所以也。如来下。正明佛得四智。详文钩锁相
    生。由属恒沙德摄。若就曲分。上明四智所以。
    今正明得四智。就文为二。前辨后结。如来等
    觉。是得智人。正师子吼。正明得智。内德难
    彰。寄言以显。师子吼。喻说也。所言不怯。名
    师子吼。我生已尽。法说言也。是故下结。是佛
    具前四种功德。得四智故。正师子吼。我生已
    尽。梵行已立等。是故世尊。结得智人。以师子
    吼。结师子吼。依于了下。结我生等。如来四
    智。究竟穷极。名为了义。于此了义。一向记说
    我生尽等。彼二乘人。望下言得。望上不得。
    名两向说。如来唯有望下说得。名一向记说。
    林公云。外国或名说。或名记。此方翻之不悉。
    故记说两存。众师并云。佛得四智中有二。一
    者明佛得四智所以。第二正明佛得四智。作
    此判者。于文不足。若二段皆明四智者。于四
    无余中。但得知谛无余耳。以知四谛。故名四
    智。若尔。便失三无余意。今详文大意者。以不
    断无明。故不得一切佛法。由断无明。故得一
    切佛法。一切佛法。难可具叙。上来略明四种
    无余。乃至最后明得恒沙佛法及四智等也。
    略寄四智一条。如上所判文也

    胜?宝窟卷中(之末)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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