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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胜鬘宝窟卷中(之本)

    尔时胜?下。第四明摄受正法章。作三门释
    之。一来意门。若明说法次第者。上来三章明
    起说方便。今此一章正明说法。江南彬师正
    为此释。中寺安师还传此解具如前释。若就
    化他门释者。上来三章明胜?自兴行愿。即
    言即行。谓自己所作利益。从此以去十章经。
    正明为他说法。若作因果门次第者。上来三
    章。并是地前菩萨所兴行愿。名世间行。即是
    因门。今明摄受正法。证悟于理。谓出世间行。
    名为果门。若对二章生起者。上二章经名为
    略说。从此以去称为广说。言略说者。第十受
    云。摄受正法令不忌失。第三愿云。于摄受
    正法舍身命财而守护之。此之二章。虽唱摄
    受正法之言。由未解释。故名为略。从此已去。
    广明摄受正法行相。故名为广。钩锁接次相
    生者。上明三愿摄一切愿。今明摄于三愿。同
    入一摄受正法愿。第二摄受位门。江南凡有
    三说。一彬师云。起自外凡。摄行万善。教化
    众生。出生五乘善根。便是摄受正法。庄严趣
    师正传此义。二宗师云。登地已上。真得万行。
    摄出生五乘。以为其位。传此说者。其人甚多。
    三昙达师释云。起八地之初。一心具万行教
    化众生。中兴寺锺表师。及安师。庄严?F师。盛
    传此解。今所明者。初心即行摄受正法。故涅
    ??云。发心毕竟二不别。大品云。菩萨从初发
    心即行无所得。故知起自初发心即行无所
    得故知起自初心。但成在初地。故前文云。若
    忘失正法。不得越凡夫地。故知不忘正法便
    能越凡。即初地也。仁王云。初地一心具八万
    波罗蜜。故知成在初地。任运现前。则居八地
    也。究竟圆满。在于佛地。故下文云。摄受正
    法。舍三得三。即是佛地。第三释名门。依下
    章文。此名为说不思议摄受正法。实相之
    理为正法。旧云。显证在心。名为摄受。今谓
    录法在心为摄。如法领证为受。大宗犹是悟
    解于理。与理相应名摄。摄受之德。妙出心
    言。名不思议。即是心行处灭。言语道断也。胜
    ?于无名相中。为众生故。以假名相寄言标
    显。故名为说。问。前来何不名说。至此方明说
    耶。答。前来亦得名说。谓为众生说佛功德。说
    十大受。乃至说三大愿。但上叹佛功德。不
    名为说。十受就佛受戒。亦非是说。三愿是胜
    ?发愿。亦不得称说。今欲为众谈上地之法。
    是故称说。就说法中有十章经。大开为二。前
    二章经。说于乘行。后八章经。说于乘境。然行
    由境成。应前境而后行。但为摄上愿行之
    因。明摄受一乘之果。是故前行后境。就境
    行各开为二。行中二者。摄受明广大出生。
    一乘辨无二收入。佛法虽旷。此二网罗。无义
    不尽。后当具说。就摄受一章。大开为二。一
    者略说。二者广说。前略后广。解义法然。又略
    说明收入义。谓摄一切诸愿。悉入一愿。广说
    辨出生义。明摄受正法出生八万法藏恒沙
    法门。又初明摄受正法体。正体外更无有
    法。次明摄受正法用。更无有出正法用。又前
    明摄受正法愿。后明摄受正法行。欲显摄受
    正法总摄一切愿行也。前三章明初行后愿。
    以归戒为本。方以大愿扶持。今印述他行。
    成前三愿。故前明愿摄。后明行摄也。就此二
    章各开为四。初章四者。第一请说。第二许说。
    第三正说。第四如来赞述。尔时者。标欲请时
    也。胜?者。说法之人也。白佛言者。谘启上圣
    也。我今当复承佛威神者。夫弟子说法。大圣
    在座。要假佛威神。方乃得说。不蒙教辄尔
    而言。即是慢相。故言当承佛力说也。又解。前
    三愿是胜?自力能辨。不假佛威。今欲说上
    地深法。非己分力所能。要假如来神力加被。
    然后得说也。问。佛既有力何不自说。胜?无
    力承于佛力而欲说耶。答。凡有二义。一者胜
    ?当今教主。机属在其人。不属在佛。故无
    力而说。有力不说。二者众生若闻佛自说者。
    则谓法是甚深。唯佛能说。则唯佛能知。非
    我所解。则便自绝。以今胜?承佛神力能
    说。则我亦同然。故须胜?说也。此与地经金
    刚藏说增菩萨力。其义大同。又胜?欲令听
    众生信故言承佛神力。既承佛神力。则解如
    佛解。说如佛说。时众闻胜?说。即便信受也。
    前说三愿。今更说摄受。故名为复。复说在后。
    故名为当。外使物畏。目之为威。内难测度。称
    之曰神。下禀上力。名之为承。调伏大愿真实
    无异者。请说所说事也。证实相理。烦恼清净。
    故名调伏。要期旷济。故云大愿。离于虚忘。
    称为真实。称理不乖。说与佛同。故言无异。又
    一切诸行同入一愿。故名无异。如下章明从
    一生多。今辨摄多入一。故名无异。佛告胜?
    下。第二如来许说。说既合理。任其斟酌。故言
    恣听汝说。胜?白下。第三正说。就文有三。一
    称叹大愿。第二出愿体。第三结叹大愿。初明
    称叹大愿者。即是摄用归体。亦是劝物令修
    一正观。所谓摄受正法者。第二出体也。前
    明恒沙诸愿入于三愿。今收三愿入一大愿
    也。故外书云。诗虽三百。一言弊之。谓心不
    邪。浅法尚尔。况方等焉。问。此与前一切愿入
    三愿何异。答。前明摄一切愿以归三愿。今摄
    三愿以归一愿。谓摄受正法。又上明诸愿入
    三愿。谓以略摄广。今诸愿入一愿入一愿
    者。谓以总摄别。故摄受正法。深而且广。深则
    言忘虑绝。广则无德不苞。是故但明此一愿
    也。馥师云。即是第十受及第三大愿。但上离
    之为二。今合之为一。有人言。七地已前。随事
    立愿。随起行。今入八地。一心现前。具得前
    愿。为愿波罗蜜。是为一切入一大愿。谓摄受
    正法。真为大愿。今明位义。如上所判也。问。
    出世无量行德。以何义偏言愿耶。答。出世
    实有无量众行。今据一门说以为愿。如地经
    中彰其地体。说名为愿。虽复说愿。余皆在中。
    故地论云。是中即摄智断证修。及余助法。又
    复诸行趣顺菩提。通名为愿。又得正法者。是
    三世佛也。今一切菩萨意愿。悟解正法。犹如
    诸佛。以是因缘。摄受正法。摄一切愿行。又摄
    受正法。有行有愿。今此章明摄受之愿。后章
    辨摄受之行。文正尔也。摄受正法真为大愿
    下。第三结叹也。若悟解正法。证理不虚。故云
    真为大愿也。如地论云。愿善决定者。真实智
    摄故。问。何故举恒河沙。答。于诸河中。恒河
    中沙最多。故取为喻。又于四河中最大故。又
    余河名字喜转。此河名字世世不转。又世俗
    谓为吉河。入中洗者罪垢清净。又此河近佛
    生处。佛弟子眼见故举为喻。又此河广四十
    里。象马入中皆没。佛叹下。第四如来赞述。就
    文为二。一总叹。二别叹。总叹中言善哉者。良
    由胜?所说。一合理。二称机。故重言善哉也。
    依外国有三善哉。此间嫌多。所以存二。又一
    善善实慧。一善善方便慧。善是好之别称。哉
    是助语之辞。智慧方便下。第二别叹。又
    上是叹辞。今是所叹事。就文为二。第一叹
    其能说之功。第二叹所说正法功德无边。就
    初文又二。第一叹其所说会理称机。第二叹
    其所说同三世佛。引己为证。初文又二。第一
    叹教主。第二叹听众。初又二。第一叹其说
    功。第二释叹。智慧者。实智也。方便者。权
    智也。此二智经论中辨异有四。一约境分异。
    所谓照真谛名实智。照俗谛名方便智。二约
    行分异。照二谛名实智。随机宜利益他者名
    方便智。三体名实智。用名方便智。四约修辨
    异。修未成就名方便。修成满足名实智。甚深
    微妙者。实智证理。名为甚深。方便巧说。称为
    微妙。又二智并有甚深微妙二义。微曰玄
    微。微中之精为妙。汝以长夜下。第二释叹。何
    由有此二智能证能说良由过去行因来久。
    故能尔也。生死渊旷名长。无解自照称夜又
    生死难脱。故称长夜。而汝能于长夜之中。
    修于万行。故言殖诸善本。来世众生下。前叹
    教主。此叹听众。说既深而非浅识所解。故
    云久种善根乃能解汝所说。如中论引四百
    观论云。真法及说者。听者难得故。如是则生
    死。非有边无边。摄受正法名为真法。胜?为
    说者。久种善根众生则是听众。得此三事。生
    死有边。不得此三。生死无边。又举其解者尚
    难。显成胜?说是胜说也。汝之所说下。第二
    明说同诸佛。引己为证。欲使物生信。故有此
    章来也。初明同三世佛。我今得是无上菩提
    下。引己为证。所以具须明通别二佛。恐物谓
    释迦化偏。故须通引诸佛为证。如是我说下。
    上来第一叹能说合理称机。此第二叹所说
    正法功德无边。就文为二。初正叹。何以故下。
    释叹。我说摄受正法。称叹摄受正法功德也。
    如来智慧辨才亦无边际。以摄受正法功德
    无边。如来证此正法。故内智外辨亦无边也。
    又上明所说无边。今明能说无边。疑者云。理
    既甚深。说应不尽。故举无边之智。说无边之
    法也。又如来以无边德说无边法。故能说
    所说相称。是此不足称叹。胜?能以有边之
    德。说无边之法。方为希有。又如来有无边辨
    慧。说此摄受正法。不得其边。何以故下。第二
    释上如来辨慧无边及功德无边也。明摄受
    正法。体具恒沙功德。故摄受正法无边及如
    来辨慧无边。有大利益者。智慧也。又有大
    功德。出生万行。有大利益。出生五乘。胜?白
    佛下。所以有此章来者。若就略广明义。上来
    略明摄受正法。从此已下。第二广明摄受正
    法。问。何以知前略后广。答。前直明菩萨所有
    恒沙诸愿。皆入一大愿中。所谓摄受正法。故
    知是略。从此已去。旷举法譬而解释之。故知
    是广。二者。上明收入。今辨出生。问。何以知
    上明收入。今辨出生。答。上明恒沙诸愿皆入
    大愿中。故知是收入。今具举大云大地能生
    诸法。故是出生。收入者。摄用归体。所谓摄一
    切愿行同入实相正法。言忘虑绝。如法华云。
    究竟涅??。常寂灭相。终归于空。出生者。从体
    起用。从一正法。出生一切五乘因果。三者。上
    就愿门明摄受正法。今就行门明摄受正法。
    故前文云。所有恒沙诸愿皆入一大愿中。故
    知是愿。今明摄受正法是行。是故文云。由摄
    受正法。出生一切因果。文具三条之义。就文
    亦四。第一胜?请说。第二许说。第三正说。第
    四称叹。今是初文。我当承佛神力者。摄受正
    法。位穷佛地。唯佛能说。今承佛神力。方能演
    说。承佛力者。请如来三业加。即加其三业也。
    更复演说者。前已略说。今复广说。故称更复。
    前说收入。今说出生。又前已说愿。今次说行。
    故更复演说也。摄受正法广大之义者。前明
    略大。今辨广大。前明体大。今明用大。前明愿
    大。今明行大。如是三条。有深所以。故称为
    义。佛言便说下。第二如来许说。林公云。此
    训为错。应言辨说。今谓辨说于言不便。依
    经便说是也。胜?白佛下。第三正说。就文为
    二。第一正明摄受正法。第二从世尊我见摄
    受正法有如是力下。仰推于佛。请佛证知。
    初以五门释之。一异释门。二正释门。三同异
    门。四引类门。五行用门。异释门者。有人言。
    摄受正法其义广大。谓总标也。即是无量释
    上广。得一切佛法已下。释上大。大有二种。得
    一切法谓证大。八万已下谓教大。则证教二
    道也。二正释门者又二。第一略标章门。第
    二广释。标章门者。通唯是一正法。别有四义
    不同。一广大。二无量。三得一切佛法。四八万
    四千。此四门可具二义。初句为总。后三句为
    别。以别释成于总。所以称广大者。以无量得
    一切佛法及八万四千。故称广大也。二者通
    是一正法。法法不同。凡有四种。一理。二行。
    三果。四教。理者。诸法实相理。如实相理而修
    行。故有行正法也。行满得果。故次明果。前
    三为自德。教正法者。即化他。此四摄一切正
    法尽。初言广大者。谓理正法也。次言无量
    者。行正法也。得一切佛法者。果正法也。八万
    四千者。教正法也。今标此四门。后次第解释
    也。又前三句即是乘三义。理正法。是乘性也。
    行正法。即乘随也。果正法。即乘得也。教正
    法。为他说乘三也。第三同异门者。此四与前
    不妄失正法中有同有异。上有五句。一正
    法。二一乘。三波罗蜜。四大乘欲。五正法欲。
    前之正法。即是今理正法。前大乘。即是今果
    正法。前波罗蜜及二欲。即是今行正法。但上
    广彰不妄失义。故复开为三。今作因果。故
    摄三为一。上但明自行。故不论教。今具自行
    化他。故有八万教门。第四引类门者。此四句。
    即龙树中观论三字也。中者。理正法也。观者。
    即行及果正法也。论者。即教正法也。故?笔?br> 云。其实既宣。其言既明。于菩萨之行。道场之
    照。无不朗然悬解矣。第五行用门者。即就事
    作之。七尺之身。本来四绝。即理正法。作四绝
    之观。谓行正法。四绝之观了了现前。即果正
    法。既如说而行。还如行而说。即教正法也。八
    万四千。如贤劫经说。彼有菩萨。名曰喜王。晏
    坐七日。作是思惟。菩萨行何三昧。便速逮
    致八万四千诸度法门。诸三昧门。诸陀罗尼
    解脱门等。过七日已。往诸佛所。顶礼佛足。
    请前所念。佛时对曰。快问是义。有三昧门名
    了诸法本。行是三昧。便速逮致八万四千诸
    度门等。何者是其八万四千。彼经宣说。诸佛
    功德。凡有三百五十种门。于彼三百五十种
    德。各修六度以之为因。便有二千一百诸度
    用此诸度。对治四大六衰之患。便有二万一
    百诸度。言四大者。所谓成身地水火风。由
    前诸度得净法身。故能舍之。言六衰者。外
    六尘。六尘之贼。衰耗善法。故名为衰。由前诸
    度。证诸法空。故能治之。彼前二万一千诸度。
    各对众生四种心患。便有八万四千诸度。言
    四患者。多贪为一。多?为二。多痴为三。三毒
    等分为四。又解。取身见为等分。以身见能生
    三毒故也。八万四千者。三百五十度谓果。六
    度谓因。谓因果一双也。此因果谓得也。自
    下明离四大六衰谓离果。果中有内蛇外贼。
    下明离因。因中有三毒及等分。故八万四千。
    无义不摄。八万四千既尔。三昧解脱陀罗尼
    等类亦同然。今说诸度。以为八万四千门矣。
    此八万四千善法。种别不同。故名为门。又此
    八万四千。通人神解。故称为门也。譬如劫初
    成时下。第二释四章。明即成四别。还依前
    次第释。第一从初至即是摄受正法。释上第
    一广大之义。第二从无异波罗蜜至最后即
    是波罗蜜。释第二则是无量因行章门。世尊
    我今承佛威神下竟之所瞻仰。释上第三得
    一切佛法果德章门。从世尊又善男子下。释
    上第四八万四千教法章门。就初又二。第一
    前释正法广大。第二从世尊摄受正法下。释
    摄受义。胜?前标二门。谓摄受正法广大之
    义。是故今双释此二门也。初门有四譬四
    合。第一兴云注雨譬。第二大水出生世界譬。
    第三大地能持重担譬。第四大地有宝藏譬。
    问。此四譬有何异。答。有人言。第一譬摄受正
    法能生多行。第二譬摄受正法能成多德。第
    三譬摄受正法能益多众。第四譬摄受正法
    备含多法。具此四多。是故前文云则是无量
    也。今明不尔。以三门释之。一次第门。二不同
    门。三释广大门。次第门者。云为水本。故前
    明云譬。水从云生。故次明水譬。地成由水。故
    有地譬。宝由地生。故有宝譬。合譬次第者。
    由实相理。出生于教。如云生于水。教由理
    成。如水由于云。禀教成人。故有地譬。由人有
    宝。故有宝譬。又初以云譬实相正法。次以水
    譬实相正法。第三以正法成人。第四得实相
    正法人。能生出世大宝。故并以理正法为四
    譬。未论教也。至后释八万法藏。方明于教。第
    二不同门者。虽有四譬。合成二章。前之二譬。
    明成人之法。后之两譬。辨法所成人。又前两
    譬明自行。后两譬辨化他。又前二譬明本出
    生。后两譬明末利益。第三释广大门者。此章
    名释上广大章门。所言广大者。四譬即成四
    大。谓大云大雨大地大宝。次合四大为二
    大。前二辨法大。后二明人大。次合二为一。虽
    有人法。总譬一正法。又一义者。即人是法。即
    法是人。如后章说也。次泯一归无。即人是法
    人。人非定人。即法是人法。法非定法。故非人
    非法。虑绝言忘。今且依人法各为二法。法
    中二者。初略。后广。又初明人天乘。后明四
    乘。人中二者。至后当释。又初明与四乘因益。
    后明与四乘果益。至文当显。初文前譬次合。
    所以举譬者。法之理深。非譬莫悟。故据近事
    以明远理。劫初成时者。今前叙坏。后次辨
    成。火灾起时。坏欲界至初禅。水灾起时。坏欲
    界至二禅。风灾起。坏欲界至三禅。既有三
    坏。即有三成。若坏欲界至初禅。世界成时。从
    二禅边兴云注雨。故欲界至初禅便成。若坏
    欲界至二禅。便从三禅边注雨。故欲界乃至
    二禅得成。若坏欲界至三禅。从四禅边注
    雨。故欲界至三禅便得成也。广如三界义中
    说。今取劫成者。一切世间诸成之中。劫成
    最大。譬得初地。乃至得佛。亦是一切成中之
    最大也。问。今正据何成喻。答。正就佛地。非
    佛究竟成就。无以能出生五乘等法也。故以
    劫初喻摄受正法人也。成时者。譬摄受也。正
    法显现在心。名为摄受。即是成时。问。劫初成
    时喻摄受正法人。普兴大云喻摄受正法。此
    是从人有法。乃是正明人出生。宁是法出生
    耶。答。譬意不正在人。乃明劫成时。大云普
    兴。雨众色雨。正明法出生。不明人出生。水聚
    譬亦尔。故二处文并不合劫成。问。云何理出
    生。答。由会实相理。得有诸佛菩萨及以二乘。
    由佛菩萨二乘故有人天也。普兴大云者。所
    以举劫初大云大雨者。云雨之大。莫过劫初。
    故借此大云大雨。以喻摄受正法之广大也。
    大云者。依法华经四义譬云。一如来大形普
    应。犹如大云。二如来大声普遍。犹如大云。三
    如来大号普遍。犹如大云。四如来大德充满。
    犹如大云。则是形声德号摄佛事尽。今以大
    云譬摄受正法。摄受正法。则无法不摄。犹如
    大云雨众色雨者。摄受正法为体。则是能生。
    从摄受正法出生因。如雨大雨也。及种种宝
    者。出生果。如种种宝也。以因果是众义大宗。
    立信根本。初譬但明此二。所以为略。又此中
    但明正法出生人天之因。人天之果。是以为
    略。故经云。雨无量福报。人天果也。无量善根。
    天人因也。如是摄受正法下。第二合譬。略
    不合劫初成时。虽举劫初时。意正在兴云
    注雨。故不合也。摄受正法。合上兴云。雨无
    量福报。合上雨种种宝。即果名为福报。及无
    量善根之雨。合因也。世尊又如劫初成时下。
    第二有三。一譬。二合。三结。劫初成时。不异
    向解。有大水聚者。劫初成时有持水风。令水
    不散。有消水风。令水渐尽。以成世界。世界坏
    从下以向上。世界成从上以成下。故论云。初
    坏处最后成。最后坏最初成。故用水聚出生
    三千大千世界。水之轻妙者。成上诸天宫殿。
    水之滓浊者。成下山河大地。是水聚能出生
    大千世界藏。问。欲界身不能触得上界物。云
    何得以欲界火烧上界禅。答。俱舍论云。从欲
    界火。别出火烧初禅。不用欲界火烧初禅。问。
    云何为三千大千世界。答。如龙树说。一四
    天下。合以为一。数之至千。名为小千。小千为
    一。数复至千。名为中千。中千为一。数复至
    千。名为三千大千世界。此大千界成坏同
    时。故合为一。三千隔别。故称为界。三千苞含
    人物。目之为藏也。四百亿类洲者。三千界中。
    有其百亿四天下。别名四百亿。地形各异名
    种种。东方有洲。名弗婆提。形如满月。人面像
    之。南方有洲。名阎浮提。其形上方下尖。人面
    像之。西方有洲。名瞿耶尼。形如半月。人面像
    之。北方有洲。名郁单越。其形正方。人面像
    之。洲谓洲渚。此等皆是水中高原。故名为洲
    也。释合譬文。凡有四家。今具叙之。第一家
    云。出生大乘无量界藏者。菩萨地中。要说有
    十。广则无边。故名大乘无量界藏。此正取菩
    萨十地诸位为无量界大乘界藏。一切菩萨
    神通之力者。合上四百亿类洲。菩萨神通之
    力是其行用。一切世间已下。明其行体。行有
    世间出世间别。三地已还。名为世间。四地已
    上。名出世间。是二之中。各有证行阿含行异。
    故有四句。一切世间安隐快乐。是三地证行
    体也。证行寂灭。名为安隐。证法适神。名为快
    乐。一切世间如意自在。释三地已还阿含行。
    谓八禅等也。及出世间安乐劫成。是四地已
    上证行体也。法从喻称。故言劫成也。乃至天
    人本所未得者。是四地已上阿含行。谓道品
    等也。三地已还阿含之行。是凡夫法。人天共
    得。四地已上阿含之行。是贤圣之法。人天不
    得。故名天人本所未得。此等皆从摄受中出
    也。第二家。余义并同。但取证道即是无分别
    正体智。阿含行即是后得智。用摄论意也。有
    人言。初譬明正出人天乘。今譬明正法出生
    三乘。谓菩萨及三乘也。从菩萨神通下。合
    四百亿类洲。于中有二。一以大乘行相合也。
    乃至人天未得者。以二乘行合也。菩萨行相
    中有四。菩萨神通力者。出世作用殊能行
    也。一切世间安稳快乐者。世间福报行。谓因
    为安稳。果为快乐。世间如意自在。世间作用
    殊能行也。出世安乐劫成者。出世方便福
    报行。以喻为法。故言安乐劫成。世出世各
    具二种行。但文中说之非次第耳。人天本所
    未得者。声闻缘觉善法。人天本所不得也。皆
    于中出者。皆于摄受中出。问。此师既云此譬
    出生三乘。云何合四百亿类洲。答。彼不分明
    相当。以菩萨世间出世间及二乘为四也。今
    谓此三家释。乃取十地位。义有余。而于文
    凡有二失。一者义局。二者破句。言义局者。大
    水聚譬。明世出世一切。云何但出生十地义
    耶。破句至后当显也。今所明者凡有二义。一
    者总别。二者因果。言总别者。大千为总。四百
    亿类洲为别。则以大乘为总。于大乘中离出
    四乘为别。又总别者。大乘为总。菩萨神通之
    力。于大乘中别明菩萨神通之用。二者以大
    乘为果乘。四乘为因乘。所以知然者。下明四
    乘中。但辨菩萨神通。不明佛乘。故知大千喻
    果乘。四百喻因乘。一切菩萨神通之力下。合
    上四百亿类洲。菩萨神通果报。喻如一百亿
    类洲也。菩萨神通者。总举大乘因行化导之
    要。如法华信解云。于菩萨法。游戏神通也。
    一切世间安稳快乐者。人中果报。一切世间
    如意自在者。是诸天果报。合此人天为二
    百。人报劣。直云安稳快乐。天报胜。故云如意
    自在。所以知是人天者。并称世间故也。及出
    世间安乐者。二乘人即成二百。合前为四
    也。此是古旧所说。于文相显。然四乘各有因
    果。夫因乐义不显。果报则欢乐义显。今欲
    叹正法能生四乘乐果。使物行正法。是故偏
    明果也。问。四种云何并称为乐。答。菩萨运五
    通。度六道。适大士之怀。所以称乐。如世间之
    戏乐也。又作事若难。则名为苦。菩萨运用自
    在。如戏不难。故名为乐。余三乐在文显然。劫
    成乃至天人本来所得皆于中出者。前二
    家牵劫成属上出世间。古旧牵劫成向下也。
    上有三。谓譬合结。今是第三结也。就结中。初
    结能生。次结所生。劫成者。牒上劫成也。即是
    明摄受正法义成。即是能生也。乃至天人者
    下。结所生也。明天人乘从摄受正法出也。本
    所未得者。大乘及二乘非是世间所得。亦从
    正法中出也。此文非但偏结水聚譬。亦通结
    云雨譬。此二通举劫成之事。是故通结也。又
    如大地下。第三譬。前之二譬。明所秉之法。法
    不自弘。弘之由人。故次明秉法之人。又上
    明理正法。由理成人。故人有利物之用。如由
    水成地。地有升持之能。及出宝之用也。问。
    此章正明理正法出生。云何今两譬乃明人
    出生耶。答。由理正法出生人故。人能出生四
    乘等用。则终是明法出生义耳。两譬为异
    者。今作三双释之。一初譬以荷负义为正。后
    以出宝义为正。二者初譬与众生四乘因行。
    后譬与众生四乘果德。又初譬师化弟子。后
    明弟子得法由师。文四。一譬。二合。三结。四
    叹。所以借大地譬者。地有三义。一牢固难倾。
    二生长万物。三能担[尸@贝]山河。摄受正法菩萨
    亦具三义。一行体牢固。二广生物善。三荷[尸@贝]
    众生。令离苦得乐也。又如大地者。上明云水
    出生四分藏。即是用云水以成地。今明地亦
    有荷[尸@贝]之义。上明摄受正法出生五乘。今明
    摄受正法以成于人。人亦有荷[尸@贝]义。故以地
    况人。如地能持四重担。得正法菩萨亦利益
    四种之人。大地即是能持。四重担即是所持
    也。有人言。大海最重。喻于凡夫。诸山次轻。
    喻于声闻。草木转轻。喻于缘觉。众生最轻。譬
    于菩萨。今明不尔。大海最重。喻于菩萨。诸山
    虽重。犹轻于大海。喻于缘觉。草木轻于诸山。
    喻于声闻。众生复轻草木。喻于凡夫。所以作
    此释者。物重譬于德重。物轻譬于德轻。如是
    摄受正法下。第二合譬。摄受正法以成男女。
    此得正法男女人。犹如大地。堪能荷[尸@贝]四种
    重任也。?彼大地者。地虽能持。无心[尸@贝]担。菩
    萨大悲。有心能[尸@贝]。又大地持少。菩萨[尸@贝]多。又
    大地劫成能[尸@贝]。劫坏不能。菩萨于一切时常
    能荷[尸@贝]。故?地也。何等为四下。合上所持。初
    解以大海喻凡夫者。依文次第合之。前举海
    山草木次人。今还次第合也。第二师释意。譬
    则从重至轻。合则从轻至重者。承文势故尔。
    以最后譬轻。故接轻合轻也。离善知识。谓不
    近善友也。虽有善友不相值遇。亲近义希。
    故称为离。三乘人及人中善人。能以善法
    利物。为善知识。不能听受正法。故曰无闻。或
    都不闻正法。或闻之甚希。或可虽闻不解。无
    恶不造。不能系念思惟。如法修行。言非法。
    授与福分善根。令修福舍罪。后生善处。渐得
    入道。故言而成就之。有下乘根性。后欣乐
    下法。故为求。为说四谛欣厌观法。故授与
    声闻乘。求声闻者。即是合上所担。所言求者。
    此是乐欲名之为求。授与之言。合上大地能
    持。下例作此释。问。缘觉之人。佛在世时。为
    其说教。可得是授。出无佛世。叵有授义以不。
    答。亦有二种授义。一者诸佛菩萨以神通力。
    起风动树。因而叶落。令其思量。故云授与。二
    者以人为缘。如猕猴教仙人坐禅。遂得缘觉。
    亦是授义。是名摄受正法下。第三总结。世尊
    如是摄受下。第四叹。为众生作不请之友者。
    四乘众生。虽有根性。乐欲未生。不能请求。菩
    萨照机。知其堪受。即便为说。故言不请。闻必
    得益。目之为友。同门曰朋。同志曰友。大士
    以善法惠利众生。令同志修学。故名为友。肇
    公言。真友不待请。如慈母之赴婴儿也。问。何
    故经中或云待请。或云不待请。答。待请方说
    者。显菩萨重法之心。不待请者。显菩萨大悲
    敦至。又待请者。令前人重法。不待请而说者。
    令物尊人也。若请方说。则能说之人便无大
    悲。故人则不尊也。大悲安慰下。前叹菩萨为
    物之友。今叹菩萨能生四乘善根。名之为母。
    众生在生死怖畏。菩萨以大悲覆护。以名安
    慰也。又如大地下。此第四譬。与上异者。上
    但明菩萨化众生。不明人得益。此下明上能
    化下。复明前人得益。何以知然。上云普为众
    生作不请之友。故知上直言师化弟子。此下
    言得大宝众生。皆由摄受正法男子女人。故
    知此明众生得益。余二义如上。就文有四。一
    喻。二合。三释。四结。菩萨化功利益众生也。
    又如大地有四宝藏。此句总标。何等为四下。
    别出四名。一者无价。喻于菩萨。二者上价。喻
    于缘觉三中价喻声闻。四下价喻人天。是名
    大地四种宝藏者。总结也。就合譬中。初总
    合。即合总文也。问。菩萨自得已家自法。云
    何名为得众生四宝。答。此四是化他法。故名
    众生四种大宝。此四种宝虽主化物。出在菩
    萨。故云菩萨得之。何等为四下。合上别也。譬
    中从上至下。合从下至上。前已释之。如是
    得大宝众生下。第三解释。众生得益。皆由菩
    萨也。世尊大宝藏者下。第四总结。前明得正
    法菩萨有四宝藏。此结明菩萨之人。所以能
    荷[尸@贝]四担者。皆由摄受正法。故推功于法也。
    世尊摄受正法摄受正法者。自上已来释广
    大章门。今释摄受章明。所以知上释广大
    者。上明有四譬。即是四大。谓大云大水大地
    大宝。虽有四大不出二种。前二明人秉法大
    后二明法所成人大。一切诸大不出人法。故
    知是释广大章门也。自上已来。凡四处明摄
    受正法。一第十受明摄受正法。令不妄失。
    次第三愿明摄受正法。舍身命财。而救护之。
    第三摄受正法愿章。明一切诸愿同入一愿。
    谓摄受正法。第四摄受正法行章。摄受正法
    其义广大。虽四处标名。犹未解之。至此方释
    也。摄受者。若智证于理。理生于智。则是境
    智二见。不名摄受。若能所并冥。境智俱寂。乃
    名摄受正法也。盖是佛法之大宗。证悟之渊
    府。又有此文来者。智证于理。有不二二义。二
    不二义。不二二义者。智为能证。理为所证。理
    为能生。智为所生。二不二者。不见智为能照。
    理为所照。理为能生。智为所生。如大品云。与
    般若相应。而不见应与不应。与般若相应。
    谓不二二义。不见相应不相应。谓二不二义。
    智度论云。实相非般若。能生般若。此是不二
    二义也。又云。缘是一边。观是一边。虽是二
    边。名为中道。即是二不二义。自上已来。明摄
    受正法。明不二二义。今明相即。是二不二义。
    又若约位论之。地前菩萨。未能证理。故境智
    犹二。登地已上。与理相应。缘观俱寂。若破病
    论之。时众闻摄受正法。则谓智为能摄。正法
    是所摄。则起境智二见。今破二见。故明不二。
    是以有此文来也。此四条义。通贯于后。并不
    可出也。世尊摄受正法。此一句牒前摄受正
    法语来也。前已释广大义竟。未释摄受正法。
    今欲释之。故牒将来。摄受正法者。正解摄
    受义也。将欲解释。故重题章门也。无异正法
    者。此明摄受即正法。谓智不异境。无异摄受
    正法者。此明正法不异于智也。正法即摄受
    正法。正结理不异智也。以不二故言不异。非
    是相似故言无异。世尊无异波罗蜜下。自上
    已来释广大章门竟。今释第二无量因行章
    门。由理成行。故次理明行也。又正法语通。非
    但理是正法。行亦是正法。故有此文来也。就
    文亦二。初明摄受。次明正法。上前明正法。后
    明摄受。今前明摄受。后明正法。与上不同者。
    接上摄受即明摄受故也。又摄受与正法。义
    无前后。故得回互释之。又欲明标释结义。
    所以前明摄受。言标释结者。初标即义。从何
    以故下。释即义。次此后结即义也。此中应明
    释名门。所言摄受正法者。六度即是因行正
    法。录六度之法在心。名之为摄。如六度法而
    顿证。故名为受。顿证之时。不见能摄所摄。
    能证所证。不知何以目之。强名摄受。此即是
    今文明相即义。又摄受有不二二义。二不二
    义。不二而二。故有能摄所摄能证所证。二而
    不二。则能所宛然而常寂灭。又约位明之。地
    前未得真证。故犹有能所。登地已上。永得于
    真证。故缘观俱寂。若破病者。众生谓能摄所
    摄异。破彼二见。故明不二。此是破二明不二。
    二病若去。不二亦除。如华严云。不着不二法。
    以无一二故。又智度论云。破二不着一。是名
    为法忍。法忍者。心安理法。不见一二也。就文
    有二。初总明不二。次别明不二。三总结不
    二。初文三句。无异波罗蜜者。明摄受正法不
    异波罗蜜。无异摄受正法者。明波罗蜜不异
    摄受正法。问。此与上摄受何异。答。有同有
    异。若言摄受不异波罗蜜。波罗蜜不异摄受。
    此与上智不异理。理不异智。其义则同。但上
    明理不异智。智不异理。今明智不异行。行不
    异智。若言摄受正法不异波罗蜜。波罗蜜不
    异摄受正法。此欲明摄受正法广大之义。非
    但理正法是。摄受正法。波罗蜜行法亦是摄
    受正法。是故摄受正法其义广大。摄受正法
    即波罗蜜者。上来两句明无异。今第三句结
    简无异。所以无异者。以即是故。名曰无异。非
    谓相似故言无异。问。结即中何因少一句。
    答。既言摄受即波罗蜜。当知波罗蜜即摄受。
    故不须第二句也。结中亦有二义。一结智与
    波罗蜜不异。二结摄受正法与波罗蜜无异。
    问。摄受是能摄受之智。正法是六度之行。智
    与行既其不二。云何一智体即具一切行。
    答。如一正观。止恶义边说名为戒。证静义边
    名之为定。能照义边称之为慧。达到义边即
    波罗蜜。是故一智摄一切行。问。六度与正观
    无异。此是解与行无异。亦得言实相正法与
    六度无异不。答。上明智与理无异。望理智
    即是行。智既与理无异。即是行与理无异。问。
    云何无异。答。菩萨以实相心行六度。故六度
    即实相。今且就檀释之。然虽复四绝。三事宛
    然。此实相即檀。虽三事宛然。常是四绝。故檀
    即实相。檀度既尔。余行例然。问。上明从实相
    出生四乘因果。菩萨即以四乘因果行。利益
    于人。与今文明摄受正法何异。答。上明四乘
    之法利人。今明以六度之行益物。若尔。上
    即是四乘。六度益物即是一乘。前即是出生
    益物。今是收入利人。又上明从理出生行。今
    明行成。故用行益物。则上明其本。今辨末也。
    何以故下。上来第一明摄受。今第二明正法。
    亦上是标即。今是释即。何以故者。此是问辞。
    问意云。何故摄受正法即是六波罗蜜。摄受
    正法已下。此是答。答意云。六度即是正法。菩
    萨摄受六度正法。以化于人。故摄受正法与
    波罗蜜无异。此中明六度即为六阶。一一度
    中各有三句。一标机缘。二明菩萨行施。三结
    行成为波罗蜜。初言应以施成就者。此明
    所化机缘也。问。此是何等人耶。答。有人言。
    此是悭贪众生。宜教行施。故名成就。今谓
    文相不尔。经云应以施成就者。此明前人根
    缘应见菩萨行施得成就者。菩萨则为之行
    施。何关教前人行施耶。六度皆有此文。必
    宜前定之也。问。此是何人。答。此人不定。自
    有悭贪众生。不肯布施。菩萨前自行施。使彼
    学之。二者。自有贫穷众生。菩萨施其财物。令
    其欢喜。与菩萨为眷属。然后化令入道。故云
    以施成就之。自有众生。应见菩萨行施。而得
    悟道。故菩萨为之行施也。以施成就下。第二
    明菩萨行施。就文为二。初标二章门。次释二
    章门。以施成就者。标二章门也。施之一字。谓
    菩萨行施章门也。成就者。利物章门。乃至舍
    身支节者。释两章门。即前释行施章门。施
    有内外。舍身是内。舍余是外。外易内难。从外
    至内。故云乃至舍身支节也。乃至是其穷到
    之辞。将护彼意已下。释第二成就章门。将护
    彼意者。善顺机缘。名将护彼意。菩萨虽复
    内外顿舍。此是合理。未必称机。今欲明称机。
    故云将护彼意也。而成就之者下。以顺机缘
    行施。而前人遂便得益。故言而成就之。彼
    所成就众生建立正法者。释上成就之义也。
    菩萨以摄受正法心。为物行施。遂令众生悟
    道。得入摄受正法之中。故摄受正法得摄施
    行。亦得摄受一切众生。是故摄受正法其义
    广大。故前云摄受正法。即是波罗蜜。施行既
    尔。余五类然。摄受正法有二。一者摄行。谓摄
    受正法摄受正法。摄受六度等万行。二者摄
    缘。菩萨行六度。令一切众生皆得悟道。入正
    法中。故摄受正法其义广大也。是名檀波罗
    蜜者。第三结檀行成就。守护六根下。第二戒
    度亦三。一标机缘。二辨菩萨持戒。三结行成
    名波罗蜜。应以戒成就者。标机缘也。问。是何
    等缘。答。亦有多种。自有破戒之缘。令其改悔
    持戒。自有本未有戒。令其受戒。自有见持
    戒而起爱敬之心。自有见持戒而得悟道。问。
    何故一一度中出多缘耶。答。若如大品。一一
    度中凡有四句。一自行六度。二教他行。三叹
    行法。四美行人。则六度各对六缘。今此文中。
    药别病通。以明六行。故是药别。所对之缘不
    别标之。知病通也。以守护六根下。第二明菩
    萨持戒。就文为二。一明菩萨自持戒。第二明
    菩萨持戒。令物得益。守护六根者。六根如门。
    能通六尘恶贼。损坏戒善。故须防护。防护
    之法。唯念与慧。念心守境。慧巧分别知其
    损益。净身口意业者。菩萨持戒有始有终。守
    护六根。是其始也。净身口意。戒行成就。成就
    之中。净身口意。是正戒离性罪也。乃至正
    四威仪。谓离遮罪。乃至还是穷到之辞。性罪
    易离。遮罪难防。从易至难。亦是从重至轻。故
    云乃至正四威仪。将护彼意者。上来第一明
    菩萨持戒。今第二明使他行戒。具以如上说。
    是名下。第三结具戒行名波罗蜜。就忍行中
    亦三。一标所为缘。故言应以忍成就者。若
    彼众生下。第二明菩萨行忍亦二。初明行忍。
    二为成就众生也。骂詈毁辱诽谤是口辱。对
    面而论名为骂詈。背后道说称为毁辱。全无
    忘造称曰诽谤。恐怖者。是其身辱。打缚割
    截系闭等事说为恐怖。又恐怖者。亦通于口。
    以说诸恶事而恐怖之故也。以无恚心者。此
    明忍也。得无嗔善根。故云无恚。饶益心者。非
    但无嗔。菩萨见打骂时。即于前人起饶益心。
    罗汉之人得打骂时心亦不嗔。不能于中即
    起慈心饶益于彼。菩萨能也。第一忍力者。忍
    辱是第一道。如经中说。忍之为德。持戒苦行
    所不能及。故称第一。又智度论云。行生忍时。
    得无量功德。行法忍时。得无量智慧。德兼福
    慧。故云第一。乃至颜色无变者。乃至还是穷
    到之辞。菩萨行忍。不起嗔恚。不生结恨。亦不
    加报。此离重过。今明乃至无变。远离轻失。将
    护已下。第二同前。是名下。第三结成忍度也。
    进度亦三。易知。菩萨精进。为度众生。是故说
    言于彼众生不起懈心。此明离过。如经说。懒
    堕是精进家障。懈怠是精进之垢。障重垢轻。
    今说离轻也。尚无有轻。况当有重。生大欲心
    者。上明离过。今辨习德。于诸善法皆有修意。
    名大欲心。又于诸众生皆有度意。名大欲心。
    欲心是其精进方便。故前生之。第一精进者。
    正明精进体。第一精进。是心精进。乃至已下。
    谓身精进。行住坐卧。常能?タ唷C?羲耐?br> 仪。心易身难。从心生身。故言乃至也。禅度
    亦三。于彼众生以不乱心不外向心者。心不
    住于一境。名为乱心。心缘外境。名外向心。此
    是定障。菩萨得定。故远离之。有人言。不乱
    者。离性乱。不外向者。离事乱。佛性论云。性
    乱者是五识中乱。事乱者是意识中乱。又净
    名云。心不住内。亦不在外。是为菩萨晏坐。第
    一正念者。上明所离。今明所得。生空法空。
    常以空理自安。故云正念。问。生空法空。此是
    正慧。云何言正定。答。即一空观。二义说之。
    穷照曰慧。极静为定。故成实论云。尔时二种。
    如实知名慧。摄心名三昧。又念是禅因。能
    生定心。如禅支及四如意足。不言第一正定。
    而举其因者。对下不忘。显守境力。乃至久
    时所作。身业也。久时所说者。口业也。终不忘
    失。明定心恒忆。久时身口业不忘也。问。何故
    有此意来。答。菩萨因定发宿命通。故忆持久
    所作事。又因定得于三轮。第一正念。谓因定
    得他心轮。久时所作。是神通轮。久时所说。是
    说法轮。并不忘失也。夫心喧则情暗。神静则
    虑明。故见旷劫如在目前。故云不忘失也。
    智慧亦三。彼诸众生问一切义者。问五明等
    一切义也。亦问五法藏一切义也。五法藏者。
    三世为三。无为为四。不可说为五。以无畏心
    而演说者。夫畏由痴生。安由解发。既明达在
    坏。故有难能?。有?必塞。故云以无畏心
    而为演说也。一切论。谓世辨论。随世论。围
    陀论。?迟ぢ蘼邸N朗朗β邸S质俏迕髀邸4耸?br> 明智人之所造。又学此论者。亦能生人明慧。
    故称五明。五明论者。谓内论。因明论。声明
    论。医方论。工巧论。故称五也。此五并须宾主
    论量。故称为论。但前之四种。假文处多。说之
    为论。第五一门。随事习之。宜称工巧。故文云
    一切论一切工巧。此五是生明智处。故言明
    处。义通真俗。故地持云。于五明处。具足一切
    闻思修证。则知通二谛也。如地持论具释。乃
    至种种工巧诸事者。乃至还是穷到之辞。始
    从第一内论。乃至第五工巧诸事也。是故世
    尊无异波罗蜜者。前摄受正法无异波罗蜜
    有三。一总标无异。二何以故下。别约六度释
    无异。今第三总结无异也。问。余处皆以六度
    为自行。今此何故说为化他。答。所对不同。
    余对四摄。故为自行。今对摄受内证之德。为
    物行六度。名为化他。问。布施施他。四摄摄
    他。何故六度为自行。四摄为化他。答。六度中
    但云布施。故是自行。摄中云布施摄。摄即是
    化他。故为化他也。问。此中何故以六度为
    化他行。答。欲释上则是无量义。无量义者。
    犹是广大异名。若自行六度。则行不广大。
    以为物行六。故六度广大。又六度有三种广
    大。一无恶不息。二无行不修。三无人不度。复
    名广大。世尊我今承佛威神下。第三次释上
    得一切佛法章门。所以知释得一切佛法章
    门者。下明舍三不坚。得于三坚。三坚即是果
    地佛法。故知是释上果德门也。又接六度文
    生。上明行于六度。即下利众生。今行六度。上
    求佛道。故以六度之因。得三坚之果。而文且
    据檀因。得于檀果。余行类之。故有此文来。又
    上明六度。即是化他。今明舍三得三。即是自
    行。又上明六度即是行广。今明舍三与后际
    等即时长。并具诸义也。就文亦三。一请说。
    二许说。三正说。所以至此更称承力者。上明
    因行易陈。今明果德难说。故重承佛力也。更
    说大义者。上明理大行大。今更说果大又上
    已说六度之因下利。今说舍三。得于上求之
    三。故名大义。许说可知。胜?白佛下。第三正
    说。就文为二。第一明舍三得三。第二称叹。就
    初又二。第一明摄受。第二辨正法。问。今摄受
    与上何异。答。上明摄受于理。即是智与理无
    异。次明摄受行。即智与行无异。今明摄受果。
    所言果者。谓佛地常身命财。明人摄受此果
    法。故人与果法无二。所以然者。证常身命财
    人。与常身命一体。故人法无二。又此中明无
    所得心。舍三即是檀行正法人。与此檀行正
    法无二。问。上已明六度无异。何故复明檀行
    无异。答。上虽明行广。今辨时长。迁应有上
    四义。未得人法不二观。则人法二。得不二
    观。即明人法无二。又破人法二。故明人法不
    二。惑者谓人能摄受正法。正法为人摄受。
    则起二见。为破二故明不二。具如上释。又具
    有二不二义。不二而二。法成人。人能御法。
    二而不二。即法统御名人。即人可轨名法。又
    即人之法。能生四乘因果。即法之人。亦能出
    生四乘因果。功用既齐。故人法无二。故前四
    譬中。前二明法出生。后二明人出生。即其事
    也。初文有三句。初双牒人法。无异摄受正法
    者。此明人不异法。无异摄受正法者者。此
    辨法不异人。摄受正法善男子女人下。结
    人即法。何以故下。上明摄受。今第二明正法。
    正法即是常身命财。何以故者。问也。此问有
    二意。一问所摄正法。二问人法何故不二。若
    摄受正法下。正答其两问。大意明其人舍三
    分已。得摄受中常身命财。身命则是正法。
    故?其一问。常身命财。以成于人。故人不
    异法。?第二问。就文有三。一总明此人为摄
    受正法。故舍于三分。二列三名。三广解释。就
    初中若摄受正法男女。为摄受正法故舍三
    分者。此明摄受菩萨为得佛果常身命财。故
    舍无常三分。此明舍意也。问。但应言为得常
    身命财。故舍三分。何得言为摄受正法。故舍
    三分。答。欲显摄受正法。其义广大。既明为摄
    受正法。当知摄受正法。即是常身命财。若言
    为常身命财。故舍三分者。或便谓摄受正法
    不摄常身命财。以是义故。言为摄受正法也
    何等为三下。第二列出三名。问。舍身命财何
    异。答。若舍身为奴。则不开舍命。又舍头目
    支节施人为舍身。为人取死为舍命。又释。舍
    身即是舍命。但本意不同。故成两别。如投
    身救虎。命虽不存。以肉施彼。意在施身也。他
    不耐我在。须得我死。于彼事乃办。菩萨为
    兹殒命。身虽不存。是只舍命。自身命外。国城
    妻子。悉以施人。为舍财。梁武别释此为一小
    科义。善男子下。第三广释。即成三别。男子女
    人。出能舍之人也。舍身者。正明舍也。生死后
    际等者。北土人有二释。一云。生死是前际。涅
    ??为后际。而言等者。生死涅??于事不齐。于
    理则等。要得此等。方有舍得。等谓空平等观。
    上绝涅??。下亡生死。得此等观。故能离老病
    死。得常身命财。此空平等观。为舍得处。此乃
    证实离相。故名为舍。非以身施人名之为舍。
    有人言。生死后际者。非生死为先际。涅??为
    后际。唯就生死中自辨于前后。若具缚凡夫。
    是生死前际。金刚三昧。一品惑在。是生死后
    际。故?金刚三昧。以为生死后际。言其等者。
    取佛果种智。良以金刚断种智证。此据终尽
    处以说。故举后际等也。南方人亦有两释。但
    有异有同。一云。以金刚穷学。为生后际。谓
    生死讫于此时。意明舍身之事。从初发心讫
    此为极。自此已外无复无常身可舍。又释。以
    涅??为后际。生死尽于此时。故言生死后际
    等。?称派持芯叽肆绞汀5?司傩∧??。今言
    大涅??为异耳。馥师意。摄受正法以菩提为
    期。舍身命财以后际为限也。今须平量之。北
    土人以空平等为舍。此事不然。凡论空平等
    舍。从初地得平等观。即能平等行施。云何乃
    言后际方辨空平等施。若以涅??为后际。此
    是舍无常身尽极处。自此已外。无复无常身
    可舍。此言合理也。若以金刚为后际。金刚犹
    是生死后分。此犹有无常身可舍。若以涅??
    为后际。即得常身。更无有无常身可施。但
    得常而舍无常。约此亦得云有无常身可舍。
    今详经意。从因到果。则如向释。但今言与后
    际等。生死自有三际。一前际。谓过去。二中
    际。谓现在。三后际。谓未来。际既无尽。舍身
    与后际等亦无尽。如地经十无尽义。不取尽
    极为等。问。后际无尽。舍身亦无尽者。何由得
    常果耶。答。菩萨建无尽意。行满自然得常。离
    老病死者。上明行因。今辨得果。舍无常身布
    施。凡得二果。一所离果。二所得果。离老病
    死。谓所离果。老病唯在分段。死义通于变易。
    又变易亦有念念之老。无常之病。得不坏常
    住下。第二明所得果。就文有三。一所得常。二
    所得深。三所得体。体是常故。名为法身。亦无
    诸非法。妙法斯满。是法身义。既为身舍身。故
    得法身之报。此约相似因为论。不可破坏。故
    名常住。谓离分段也。无有变易。离变易也。又
    无有变易。释上常住。不思议功德者。第二明
    所得深。道出三乘十地。故无人能思也。如来
    法身者。第三明所得体。以功德法成身。故云
    功德身也。舍命者。标舍命布施也。生死后际
    等者。明布施时长也。毕竟离死下。上辨行
    因。今明得果。有二。一者所离。二者所得。言
    离死者。谓所离也。舍命是为他取死。故以离
    死为果。无常寿命要必有死。今明无有死。
    故云离死也。得无边常住下。明所得也。亦三。
    一所得常。二所得深。三所得体。无边者。生死
    之命有其分限。名之为边。常命异之。故言无
    边。以无边故。所以常住。不可思议功德者。明
    所得深。一切众生。无有能思议如来寿命。知
    其齐限。名不思议。此常命是修功所得。故名
    功德。通达已下。第三所得体。功德。总明其体。
    通达一切甚深佛法者。此别出命体。正用慧
    为命。所以偏说慧者。以慧为行主。能持众德。
    如命能持色心之报。故说慧为命。通达一切。
    谓广大慧。甚深佛法。谓甚深慧。以此广大甚
    深之慧为命。故名慧命也。如经言慧命须菩
    提。慧命舍利弗也。今言通达一切甚深佛法
    者。出慧命所照境也。舍财者。牒所舍也。生死
    后际。不异上解。得不共下。此明得果。但明所
    得。则兼所离。于中有二。一得自报财。二得
    他供财。自报财中亦三。一所得常。二所得
    深。三所得体。言得不共者。世财五家共有。今
    舍世财。得不共财。世财或尽或减。常财无尽
    无减。毕竟常住者。前辨异无常财。今显常
    住财也。问。何等为常住财。答。法华论释。我
    净土不毁。而众见烧尽。天亲云。报佛如来净
    土。第一义谛所摄。不可烧。彼论明报佛是常。
    报佛土亦常。故是常财也。有人云。常财者。谓
    十力无异无量佛法。故名为财。如维摩云富
    有七财宝。故以众德为财也。不可思议下。第
    二显所得深。具足功德下。第三显所得体。即
    以功德为财也。又上毕竟常住。成前无尽。具
    足功德。成上无减。总论世财有五。一五家共。
    二减。三尽。四无常。五非妙。法财翻之也。得
    一切众生殊胜供养者。财有二种。一自报财。
    二他供财。自所招净土境界是报财。天人奉
    养是他供财也。上来辨自供财。今明他供财。
    应迹为论。应感既彰。能致众生四事胜供。又
    能感三乘圣人四事胜供。世尊如是舍三分
    下。上第一明人法不二。行因得果。今第二
    称叹。凡有二句。第一牒所叹人。常为已下。正
    明称叹。叹中有二。一者上为佛记。二下为众
    生瞻仰。又上入佛境。故为佛记。下过群品。故
    为众瞻仰。问。何故云为佛所记。答。舍身财。
    此是大事。物恐未必得果。故明行因必有果
    可得。故佛记之。又记者决也。其人必得三果。
    又记者别也。其人不作八道必成佛也。为众
    生瞻仰者。众生不能舍三。其人能舍。众生厌
    无常欣常三。其人得常三。故为物所仰。又
    上弘佛法。故为佛所记。今成就众生故为
    众生所仰。世尊又善男子下。自上已来释三
    章门竟。谓理行果。由理成行。由行得果。此是
    自行。自行既成。则明化他。化他者。谓八万四
    千法门。谓化他之极。故上有四标。至此便有
    四释。问。今文乃明护法。云何言释上八万四
    千教法耶。答。夫护法者。正明护教。是以今明
    护法。即释上教也。舍邪教。显正教。称为护
    法。又有此文来者。释成舍三意也。所以舍三
    者。为护法故。如上第三愿云。为护正法舍身
    命财。佛性论明十因缘故常。第一义云。舍身
    命财为摄受正法。正法既无穷。以无穷之因。
    感无穷果。果即三身。故是常住。又成上得
    三。如涅??云。护法因缘。得金刚身。又菩萨舍
    三为二事。一为下利众生。二为上护大法。前
    明为利四生。是故舍三。今为上护三宝。是故
    舍三。问。上三皆明摄受。护法中何故不明摄
    受。答。理行果是证义。故明摄受。护法中明
    教。故不明摄受。又为略故。又例前可知也。
    就文有四。一举护法之人。二法欲灭下。辨护
    法时。三不谄下。显能护行。四入法朋下。护之
    成益。善男子善女人者。出护法人也。法欲灭
    时者。护法时也。比丘下。出灭法人也。梵言比
    丘。此方义翻乃有五种。一名怖魔。初出家时。
    令魔怯怖。此义据始。二名乞士。既出家已。无
    所积聚。乞求自活。三名净命。以法乞求。离于
    邪命。此二据次。四名净持戒。出家已修持
    梵戒。五名破恶。以持戒故。离犯戒恶。此二据
    终。尼者言女。优婆塞。此翻为善宿男。怀善自
    居。故云善宿男。亦云近住。以怀善自居。近于
    佛住故也。夷者女也。此之四人。若能依教修
    行。则是护法人。故仁王经云。如师子不为余
    兽所食还为自身中虫所食。佛法亦尔。天魔
    外道不能殂坏我法。还是我四部弟子能
    坏我法也。朋党诤讼者。出灭法相也。朋党者。
    心坏也。诤讼者。口坏也。破坏离散。谓身坏
    也。又结集邪律。情助彼此。名为朋党。言竞是
    非。名为诤讼。分为异部。故名破坏。各各别
    行。故名离散。又是破和合众。故言离散也。以
    不谄曲下。正明护法。凡六句。前三异邪。后
    三同正。以不谄曲。身不邪也。形随恶党。名为
    谄曲。不欺诳者。口不邪。口宣邪法。称为欺
    诳。不幻伪者。心不邪也。惑心邪法。名为幻
    伪。又不谄曲。谓离谄垢。不诈善外相。不欺诳
    者。谓离诳垢。不覆藏内恶。四卷?酬荚啤G??br> 谄伪生。故今合为不谄曲。成论云。谄心事成
    故名诳。故次不谄曲明不欺诳也。不幻伪者。
    若当诈善外相。覆藏内恶。名为幻伪。以不诈
    善外相。覆藏内恶。故名不幻伪。林公云。口业
    为欺诳。意为谄曲。身业为幻伪。又说法之
    人。于胜上者。则谄曲面之。于劣己者。则起
    欺诳。心不真实。名为幻伪。如梵天王为诸梵
    子说法。黑齿比丘乘神通往彼问之。是身从
    何三昧生。何三昧灭。彼不能答。但云我是大
    梵王。我是大梵王。彼说法竟。执黑齿手。汝莫
    众中问我。此则于黑齿而谄。于小梵而起欺
    诳。于二处心不真实。又凡夫二见颠倒。名为
    谄曲。二乘未究竟为欺诳。舍利弗言。呜呼
    深自责。云何而欺。空乱意菩萨名为幻伪。
    今护法菩萨无此二心也。下同正中。爱乐
    正法。是心正也。摄受正法。是口正也。善言求
    法。名为摄受。又爱乐是入正行。又爱乐正法
    者。始心欲乐也。摄受正法者。终心相应。入法
    朋中。是身正也。摄受法故。入诸德菩萨数中。
    名入法朋。入法朋者。此明护法行成。决定得
    佛。故为佛所记也。世尊我见摄受正法下。此
    文来者。凡有二意。一者远生。二者近生。远生
    者。上来胜?说摄受正法。今仰推于佛。仰推
    于佛者。显摄受正法有大功德力。二近生。叹
    摄受正法护法菩萨有于大力。请佛证知。就
    文为二。初明佛有能知之德。亦悉知见下。正
    明佛知也。佛为实眼者。如此护法之人。化
    功渊旷。下地不测。唯佛照之分明。故言佛为
    实眼。实智等五句。叹佛。为二。初实眼实智二
    句。叹佛能知见摄受正法之用。次有三句。叹
    佛能了于法。初照名眼。后知名智。又眼称。据
    五眼之中佛眼。智约三乘智中。取其佛智也。
    皆能如实称境。故名为实。龙树云。独佛一人
    有不诳法。故四眼中取佛眼。十一智取如实
    智。为法根本者。佛是得法之原。又法从佛
    出故。故为法根本。具了达一切。为通达法。
    能以正法授与众生。为正法依也。亦悉知
    见者。明胜?云。我见护法菩萨有如是力。佛
    有实眼实智。亦悉知见此人大力也。尔时世
    尊下。前广说摄受正法有四。前三章已说。
    今是第四随喜赞叹也。就文为二。第一明如
    来内心随喜。第二明外发言赞述。言大精进
    者。并起万行。遍趣群机。念念法流。此明可
    喜之事。上来胜?广明摄受出生自利。出生
    利他。及舍无常三分得常三分。乃是护法。
    并是大精进力。起随喜心者。随顺胜?所说。
    而生欢喜。又庆其所行。美其所说。故言起随
    喜心也。三义故喜。一所行合理。二所说称机。
    三仰推如来。情无专执。故佛随喜。如是胜?
    下。第二发言赞述。就文为二。一者印定。二者
    称叹劝修。初印定者。令一切众生生信心
    故。又欲成于经。夫佛所说者。方得称经。自外
    所说。须佛印定。又佛欲使物信受无疑。故
    须印定。如大力士下。第二称叹劝修。就文有
    四。一举力士对魔称叹。二举牛王对二乘叹。
    三举山王对菩萨叹。四明有大利益是故劝
    修。若据述成者。上四标四释。今还四述成。
    第一述成理法。第二述成行法。第三述成果
    法。四述成教法。并显在文。初三。一譬。二
    合。三举余善对以显胜。少触身分令人大苦
    者有人言。应云力士少身分触他。亦得云少
    触者。薄触他身则生大苦。合意明一念与摄
    受正法相应。出魔境故。魔大苦也。有人言。受
    五戒乃至出家。夜叉闻之。展转相告。乃至魔
    王。魔王闻之。宫殿便动。生于惊怖。闻摄受正
    法。生大苦恼。甚惊怖也。此以少况多。何况与
    正法相应。成诸佛菩萨。能以四乘之法。授与
    众生。馥师云。以摄受正法欲为小摄受正法。
    此意明直发心乐欲摄受。已胜出人天。实登
    圣故。功德无比也。我不见下。第三对余善叹。
    余善者。谓摄受正法外余凡夫二乘有所得
    善也。又如牛王下。第二举牛王对二乘叹。明
    述成意。二乘不摄受六度正法。今对之。故述
    成上因行也。亦三。谓合譬结。所以举牛王
    者。如法华云牛鹿羊譬三乘。今明牛王。即法
    华大白牛也。形色无比者。当相显胜。一切
    牛者。对劣显胜。譬菩萨行六度因。胜二乘也。
    又牛王取运[尸@贝]之。譬摄受正法运出之力。
    超过二乘。问。法华以牛喻大乘。今云何以牛
    喻二乘。答。彼以三兽相对。故牛喻大乘。此
    牛王及余牛相对。故以牛王喻大乘。余牛喻
    二乘。合譬中。如是大乘少摄受者合牛王形
    色无比也。胜于二乘善者。合胜一切牛也。以
    广大者。第三结释胜之所以。六度行无不包。
    故言广。超二乘之上。故云大。譬如须弥山下。
    第三举山王对菩萨欢。又是述成第三果德。
    所以文云。能舍三分。胜不舍三分人也。一
    一譬。须弥。此云妙高。亦名安明。亦言善
    积。林公云。须弥留。此云善高。三百三十六万
    里。纵广亦然。略说有十宝山。广说六万诸山。
    以为眷属。须弥最胜。此山四宝所成。东面黄
    金。西有白银。南有琉璃。北有颇梨。是故此山
    端严殊特。端严殊特。当相显胜。譬摄受正法
    中。摄证行胜。胜于众山。对劣显胜。譬摄证
    行。胜于近学。如是大乘下。第二合譬。大乘合
    须弥山。果德高胜。云大乘舍身命财。以摄取
    心摄受正法。合前譬中端严殊特。舍身命财。
    彰其所离。以摄取心摄受正法。明其所得。以
    摄取心者。趣证方便也。摄受正法。是其正证
    也。又以摄取心。谓愿摄也。摄受正法。谓行摄
    也。胜不舍身命财初住大乘一切善根者。此
    合胜于诸山。地前菩萨。未能舍离无常三分。
    始学大乘。名为初住。此非得初地名为初住。
    以地前菩萨有相心多。学空心少。故不能舍。
    有人言。山王譬八地。超出七地。文言初住大
    乘者。七地始过二乘。习行成满。将进法流。故
    言一切善根。此非初地为初住。如大品说。或
    言七地为菩萨位。今云初住。其义亦尔。而云
    不舍身命财者。未能常舍。此于八地。故言
    未舍。非都不舍。今谓同初释也。以广大释胜
    所以。是故胜?下。第四劝修。若据述成者。则
    述成第四护法。以劝其开示教化。即是护法
    义也。已明理行果竟。故须护此三法。就文有
    二。初正劝修。第二举德释成劝修。开示者。有
    人言。用前力士开众生也。言教化者。用前牛
    王化众生也。言建立者。用前山王果德建立
    众生也。馥师同此释。有人言。智度论释无作
    品。为他说法。凡有十门。谓开示教诏等。大
    开为开。曲示为示。便舍邪取正为教化。令
    其善根成就为建立。又生其闻慧为开示。生
    其思慧为教化。生其修慧为建立。又生信心
    为开示。合其得解为教化。令如说修行为
    建立。又化下根为开示。化中根为教化。化上
    根为建立。又以教开悟。以理示之。教令?
    善。化令改恶。始建因行。终立果德。如是大
    利。即上理正法出生四乘名为大利。如是大
    福。即六度行称为大福。如是大果。即舍三得
    三。有人言。如是大利。谓断德也。大福。谓福
    德庄严。大果。谓智慧庄严。有人言。如是大
    利。谓得常身。如是大福。即是常命。如是大
    果。即是常财。有人言。化他之善为大利。化功
    还归菩萨故言大福。此二是因。必当成佛。
    故言大果。胜?我于下。第一正明称叹。今第
    二明叹所不能叹。若据称叹。上如是大利三
    句。以叹理行果三种功德。今叹第四护法功
    德。护法是化他行。故功德无边。从初摄受正
    法广大之义至此。胜?有四标四释。如来四
    述四叹。佛告胜?下。此是第五一乘章。略作
    八门释之。一来意门。一乘正是此经宗旨。又
    以一乘立名。故题云胜?师子吼一乘大方
    便。又一乘是三世诸佛出世本意。如法华说。
    三世诸佛。唯为显一理。唯为教一人。是故出
    世。为此义故。须明一乘也。问。此经以一乘为
    体。及用一乘标名。又是三世诸佛本意者。若
    尔。何不命初即说。至今方乃辨耶。答。若就修
    行次第。胜?初叹佛请摄。发菩提心。发菩提
    心竟。次修菩萨修菩萨行以止恶为本。故自
    誓受戒。既竟。次须发愿。愿行既成。便得证
    悟正法。故次明摄受。摄受从初地已上乃至
    佛地。但摄受多明因行。因行既成。次得一乘
    佛果。是故至此。乃得辨于一乘。若约位论之。
    初三。谓地前位也。摄受。明登地已上。一乘。
    正明佛果。问。何以得知摄受正法是登地已
    上。答。以文义两证。义证者。释摄受是证悟
    之名。是以摄受文中明相即无二之义。地前
    未能真证及境智俱寂。故知登地已上方有摄
    受。次文证者。山王譬中。摄受正法胜地前
    未能舍三。故知登地已上是摄受也。又一门
    因果次第者。一者发菩提心。二者修菩萨行。
    三者得于佛果。所以但明三者。如人欲到所
    在。必具三事。一发心欲到。二正陟路而行。
    三得到所在。胜?五章亦唯此三义。初一章
    谓发菩提心。次三章谓修菩萨行。后一章明
    得佛果。金刚般若亦明此三章。初广大等四
    心。谓发菩提心。次不住六尘行于六度。即行
    菩萨行。后明不可以身相见佛。明无为法身
    果。若明说法次第者。初三章明起说方便。令
    尊人重法。止谤除疑。摄受已去。正明开宗
    投道。称为正说。正说有二。一行法。二境法。
    如上释之。行法之中。有摄受之与一乘。前已
    说摄受竟。今次说一乘。是故有一乘章来也。
    第二同异门。凡有十种摄受正法与一乘同
    异者。大明佛法。凡有二门。一摄邪归正门。二
    摄异归同门。摄邪归正门者。众生失一正法
    成二种邪。一者起爱。二者起见。爱则天魔之
    流。见则九十六术。法华中。以天魔起爱之流。
    譬如毒虫。外道等喻同恶鬼。此二乖于正法。
    故名之为邪。诸佛出世摄此二邪。归五乘之
    正。名为摄邪归正门。禀教之流。虽舍二邪。封
    执五异。今摄彼五异同归一乘。故名摄异归
    同。法华之前多辨初门。法华已去多明后门。
    胜?前明摄受正法。略说诸佛摄邪归正门。
    今一乘章。略说诸佛摄异归同门。二者能释
    所释门。明以后成前。摄受正法。无法不摄。如
    上理行果教。但未对劣显胜。今一乘章。显摄
    受正法德行胜出二乘。故名以后释前。则摄
    受正法义乃圆备。三者因果不同。摄受正法。
    虽明理行果教。而多明因行。一乘虽具明一
    切法。多明于果。所以然者。摄受中。正明修行
    次第。如上生起。故多说因。一乘中。次对劣
    彰胜。就果德辨胜义显。故多说于果。四者摄
    受中显出生四乘行德。此一乘中但显出生
    声闻缘觉。所以然者。摄受中欲明广大。故须
    辨出生四乘。一乘欲明破二归一。以二乘多
    自谓究竟。故须破之。人天菩萨不执为究竟。
    故不须破。是故出生二乘行德。还就破之。以
    明会入。五者所出生因果广狭不同。摄受中
    出生通于因果。一乘中但出生二乘果德。所
    以然者。摄受中欲显广大。故须明出生因果。
    一乘中明二乘人。执果为究竟。不执因为究
    竟。是故但明出生果德。还就破之。以明会入。
    六者出生广略异。摄受中以出生为宗。欲显
    广大之义。故广辨其出。略明其入。正欲以入
    显出。一乘以会入为宗。欲显摄权入实。故广
    彰其入。略辨其出。正欲以出显入。七者愿行
    不同。摄受明收入。摄诸愿同入一大愿。所以
    然者。欲摄前三愿同入一愿。又未得证悟正
    法。故前起于愿。是故明摄诸愿归于一愿。一
    乘中明收入二乘。若行若愿若因若果并收
    入一乘。如说六处等以归一。即是摄二乘因
    果德以归于一也。摄受中出生四法。谓四乘
    因果。一乘中亦明出生四法。谓二乘果及世
    间出世间。至文当释之。八者大小不同。摄受
    正法中明收入。摄一切愿归于一愿。此则以
    大摄大。一乘中明收入。则摄小归大。摄受出
    生具生大小。一乘中出生以大生小。九者明
    广释义。更欲广释。摄受正法出生收入。未
    明摄受正法即是一乘。今欲明摄受正法即
    是一乘。明一乘生诸乘。摄诸乘归一乘。即是
    从正法生诸乘。摄诸乘归正法也。十者名义
    不同。摄受正法虽是一乘。随人随义。故三
    异名。如智度论云。般若是一法。佛说种种名。
    随诸众生类。为之立异字。仁王经云。八万法
    藏。即载名摩诃衍。即灭金刚。第三释名门。
    此章名为说入一乘章。交言曰论。直言名说。
    今无人论义。胜?直言演之。故言说也。会权
    入实。故名为入。亦得说于四乘为大乘方便。
    故名为入。唯有一理。唯教一人。唯行一因。唯
    感一果。故称为一乘也。又如法华论。以何义
    故名为一乘。谓同义故。言同义者。如来法身。
    声闻法身。缘觉法身。以三乘人同一法身。是
    故三乘同名一乘。所以言一。所言乘者。名为
    运载。运载有三。一者运人从因至果。如大品
    云是乘从三界出。到萨婆若中住。二者以德
    运人。令纵任自在。如法华云。得如是乘。令诸
    子等喜戏快乐。三者以自运他。如涅??云。乘
    涅??船。入生死海。运度众生。亦如法华云。佛
    自住大乘。如其所得法。定慧力庄严。以此度
    众生也。第四明乘体门。乘体不同。略明四种
    一依法华论。云何体法者。谓真如法身。为一
    乘体也。此就根本释体。根本即是真如法身。
    真如法身是佛性。故说为本。然后方有终因
    得果。二者。亦如法华论云。以无上菩提为一
    乘体。此据显时究竟果乘体也。三者。以万行
    为体。如智度论云。六波罗蜜以为乘体。此就
    因乘。四者以慧为乘体。如摄论云。乘以智为
    体。此就主为言。乘虽具万行万德。而慧为其
    主。故法华云。释迦玄音始唱。叹佛智甚深。多
    宝叹善。称大慧平等。故知就主为言。又示一
    德摄一切德。故但说于慧。又示根本唯有智
    慧。而下文云自性清净心即是慧也。又一切
    众生悉有佛性。佛性者即觉性。觉性者即是
    慧也。问。此经文正用何法。为一乘体。答。若
    会二乘因果悉入一乘因。得用因行为体。若
    因未究竟。果乃究竟。则以果德为一乘体。就
    果德中。对二乘无涅??。佛有涅??。对二乘无
    四智。佛有四智。则以涅??四智为一乘体。又
    下文明一乘普摄众德。故云无边不断。无德
    不摄。故称无边。体是常住。目为不断。第五明
    一乘相。楞伽第四卷云。何者一乘相。谓如
    实觉知一乘道故。不分别所取能取境界。不
    生如是诸法相住。以不分别一切诸法。故名
    一乘道相。此是内外并冥。缘观俱寂。为一乘
    相也。此即泯上体门。谓非因非果。乃至非智
    非愚。始是一乘真体。一乘妙相也。第六明乘
    差别门。有一乘二乘三乘四乘五乘六乘七
    乘。一乘者。谓根本。唯有一佛乘也。言二乘
    者。此有多门。初明就一佛乘自开二种。一者
    根本一。谓为直往菩萨说于佛乘。二者摄末
    归本一。谓于佛乘分别说三。然后摄三归
    一。谓摄末归本一也。此为回小入大菩萨说
    也。二者次明因果为二。谓一乘因。一乘果。如
    法华唯显一理。谓一乘果。唯教一人。谓一乘
    因也。所言三者。如摄论云。乘性。乘随。乘得。
    乘性。谓真如。乘随。谓福慧。乘得。谓佛果也。
    所言四者。即前三种有其四义。乘性谓本有。
    随得名为始有。谓本始一双。就始有中。乘随
    为因。乘得为果。谓因果一双。即是四也。次明
    五种者。如中边论说。三即上性随得也。四谓
    乘障。五谓乘境。所言六者。十二门论云。一超
    二乘之上。故名为大。二诸佛最大。是乘能至。
    故云大乘。三诸佛大人之所乘故。故名为大。
    四灭众生大苦。与大利。故名为大。五观音
    势至之所乘故。故名为大。六者能尽诸法边
    底。故名为大。所言七义者。如地持说。一者法
    大。谓方等十二部经。二者发心大。由方等经
    发菩提心。三者解行大。由发菩提心增进得
    深解高行。四者净心大。由解行成就。得入初
    地。见真如法身。其心清净。名净心大。五众具
    大。谓修大福德。大智慧。六时大。谓三大阿僧
    只劫行行。七者果大。谓无上菩提。第七明教
    意门。问。依何义故佛说一乘。答。有二种意。
    故说一乘。一者为密意。二者为显意。如法华
    前三乘教意。佛于三乘教中。若说三乘众生
    空。即说无三人。即密说三人同归一乘。又昔
    于三乘法中。说三乘法空。亦是密说三乘法。
    同归一乘。前据人无我同。后据法无我同也。
    次显说一乘者。即法华教及以此经。问。显说
    一乘为何等人。答。通为声闻菩萨二人。言为
    菩萨者。有二种菩萨。一者昔三乘中菩萨。其
    人虽学大乘。既闻说三乘。则心犹进退。或谓
    进成菩萨。或可退作声闻。是故为说有一无
    二。无二故无退。有一故唯进。为此菩萨故说
    一乘。二者一乘根性菩萨。过去闻一乘教。故
    有一乘种子。今世还为演说一乘也。前是三
    乘菩萨。后是一乘菩萨。言为声闻说一乘者
    亦有二人。法华之前。以大乘法密化。淘练
    其心。至法华经方得说一。故法华云。佛昔于
    菩萨前。毁?枭?爬中》ㄕ摺H环鹗狄源蟪?br> 教化。即是证密说一乘事也。二者有未定根
    性声闻。可得转小成大。如小乘义云。从初方
    便至??顶已来。根犹未定。可得回转。故得为
    说一。至增上忍时。余二乘根性。皆非数缘灭。
    不可回转。故不为说一乘也。第八摄人门。问。
    人天乘入一乘以不。答。有人言。人天众不
    入一乘。凡论入者是趣向故。入人天因。得人
    天果。以因感果竟。是故不入。问。若尔。声闻
    缘觉回向者可入一乘。不回者入无余涅??
    应不入一乘。答。后回心时。二乘薰习种子犹
    在。故入一乘。问。若尔。人天种子岂不在耶。
    答。此不定。人天或断善根。故不说入。又二
    乘体是出法。虽未回心。以理说之则入一
    乘。问若尔。五善明义。应不摄凡夫善以为
    菩萨。答。摄善明菩萨意。有善皆行。故通摄凡
    夫十善。今一乘明义。辨出世因果。故但摄二
    乘入一乘。人天是世间因果。故不入一乘。今
    所明二乘有不入一乘。人天亦尔。如法华论
    云。人天善根。及决定声闻。并不成佛。故要须
    发菩提心。方得成佛。而今言五乘众生并皆
    成者。取人天二乘远为菩提心缘。籍人天二
    乘值佛菩萨发菩提心。然后方入一乘作佛。
    又言五乘作佛者。以五乘人从一乘出。是故
    五乘同归一乘。又五乘同有佛性。故同入一
    乘。如华论说。以二乘授记者。以三乘人法
    身平等故。常不轻授恶人记者。亦示众生有
    佛性故也。虽同有佛性。要须发菩提心方得
    作佛。不发者则不得作佛。就此一章开为二
    别。一佛命说。二受命说。所以命说者。以前善
    说摄受正法。深称圣心。如来赞述。因即劝之
    说于一乘。又复一乘是佛果德。惧彼胜?不
    敢宣说。故命令说。又前请事多。不敢复请。
    更有所说。须命乃说。汝更说者。已说因。今更
    说果。故云更说。问。应命说一乘。云何乃言更
    说摄受正法。答。以摄受即一乘。故仍前名命
    其说。前已说竟今更说者。以摄受有二义。
    前虽明出生。未辨收入。故云更说。又上已说
    摄受德行广大。今欲令其说此行德显异二
    乘。故言更说。所说摄受。乃是十方三世诸佛
    同说。故言更说诸佛所说也。所以明同说者。
    为欲遮疑使物信受故也。诸佛所说摄受正
    法者。举所说法。命令说也。问。何故不言诸佛
    所证。乃云所说。答。佛法二分。一者证分。二
    者说分。离相平等。自觉相应。是其证分。寄言
    显德。是其说分。证分绝言。说分可显。故今举
    说分劝其宣扬。故言汝说诸佛所说摄受正
    法也。胜?白佛下。第二受命而说。问。前说摄
    受之时。承佛力说。今既不承。云何能说。答。
    今亦是承力。但承力义异。前叹佛中。为佛光
    照。是佛身加。所以能担叹。前摄受中。蒙佛
    意加。所以能说。今此佛告。是口加。故能宣
    说。善哉世尊唯然受教者。胜?先自有心欲
    说大法。今闻佛告称其本意。故言善哉。又说
    于大法。必能下利群生。故复言善。以受命恭
    诺。故称为唯。称理合机。所以称然。然即可
    也。即白佛言下。受教正说。就文为二。初略说
    一乘。如世尊说六处下。第二广说一乘。前略
    后广。解义常法。略中明从一出多。显乘之
    本。广中明一切诸乘同归一乘。明乘之一。
    即是收入之义。问。此章明入一乘。但应说入。
    何故明出生耶。答。乘具出生收入二义。是故
    胜?俱说两门。又将明摄多归一。必须前辨
    从一生多。以从一生多。故方得摄多归一。法
    华亦尔。故将说一乘。前说无量义经。无量义
    经从一生多。法华则摄多归一。又法华自具
    二义。于一佛乘分别说三。谓出生义。我设是
    方便。令得入佛慧。谓收入义。今亦尔矣。问。
    摄受正明出生。何前明收入。后辨出生。一
    乘正明收入。何故前明出生。后明收入。答。摄
    受中欲摄三愿同入一愿。故前明收入。又未
    得证悟。故总发一愿。故前明收入。一乘中如
    上释。将明摄多归一。必须前明出生。就文为
    二。第一总标。第二解释。摄受正法是摩诃
    衍。总标也。摄受正法与摩诃衍体一义异。
    证悟离邪。名摄受正法。即此正法。为诸佛大
    人所乘。故名大乘。所以此摄受正法。即是大
    乘。问。何故胜?转摄受为大乘耶。答。今欲破
    二归一。摄小入大。故须转名大乘。何以故下。
    第二解释。就文又三。初问。次释。后结。何以
    故者。问也。然此非谓疑摄受正法非摩诃衍。
    盖未识摩诃衍义。所以为问。问意云。虽知
    摄受是摩诃衍。以何义故。名摩诃衍。摩诃衍
    者下。第二解释。就文为二。一者就法略释。二
    约喻广释。略释云。摩诃衍名为大乘。言大乘
    者。能生二乘。故名为大。声闻缘觉如上释之。
    更有二义名为声闻。一者从他闻法。即悟得
    解。故号声闻。二就所观法门解释。如地论
    说。我众生等。但有名字。故名为声。悟解义
    说为闻。缘觉。如法华疏观音品具释。世出世
    者。前二乘中。见道之前名为世间。见谛已上
    名出世间。又前二中。世俗善法名为世间。如
    下所说六处等法。无漏善法名出世间。如下
    四智及涅??等。今欲将彼二中一切善法。皆
    从大出。故说世间出世间矣。有人言。从大乘
    出生四乘。声闻缘觉即是二乘。世间者。谓人
    天乘。出世间者。菩萨乘也。今以前释为正

    胜?宝窟卷中(之本)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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