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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论藏 > 论疏部一 >
  • 般若波罗蜜论等卷中

    广说六住处中。上已说三。下解第四。合此已
    前四种住处。为信行地。前一大阿僧只劫异
    生位也。大文分三。初结前生后。以发论端。
    次征列名。后随列释。此中所明虽有异行。
    离障为首。从胜立名。如说发心及修度行。虽
    皆离障。但以胜位。而为其名。大菩提心。以善
    根为自体。降伏所治障。故云波罗蜜。能裂
    悭吝乃至愚痴。故皆除障发心。摄受大菩提
    果。六波罗蜜净修诸行。各胜为名。此亦如
    是。隐异行不说。此十二障次第生起。摄四二
    行果因初后。至下当知。为离无巧便。下及
    无教授下合解释故。初文可知
    列名之中。但列障名。此于二障。何障所摄。至下当知
    第三段随列释中。即分十二
    初离慢中有二种。一我慢。二邪慢。亦下当
    知。初文有二。初配四义上坐已下后释难义。
    经文有二。初问答四果。以释离慢。后引已
    为识。四果为四。一一有二。初问。后答。此问
    四果。正人观时。颇作是念。我得果。不以明
    离慢。善现答中。能断经内初果后果。皆言我
    能得果。即为有执。中二果无。略举初后。例中
    间故。余本皆唯第四果有。例前三果。若尔。
    无学尚说。执生。何因有学不说执起。故能
    断正。天亲疑云。向说圣人无为得名。彼法
    不可取说。若尔。云何预流果等。能自知我
    得彼果。如是证为他说。即是四果可取可说。
    以成疑意故。此论前卷云。为修道得胜中无
    慢故。经言等即彼疑同。若以无为不可取
    说。云何四果。言得可说。彼既有疑。于无得
    无说之中。谓有得说。我者我慢。踞仿性故。
    或是我见得者于无所得中。谓有所得功德。
    是邪慢说。亦如是所说。皆利众生中所说。
    我见我慢为根本故。邪慢等生。故此论言。
    若有我相。则为有慢等。菩萨所应断。正是法
    执。举烦恼名。以显法执。下皆唯知。今此总
    言为离此慢故经言等。意显入证无为之时。
    四果皆不言我得我说。出观已后方言。我能
    证得此果。又后得智观前所证。所证深妙。
    观之不着观证。前加行行相。逐依行相。
    而宣说之。言有得证。非实真智。正证无为。
    言有得证。前之三果若言得证。以有种子烦
    恼随逐。此时虽无现行烦恼。由有种故。应
    二执随生。故言即为。有我等执。第四果人
    若有得证。唯所知障种子随逐。正起四智。
    我生已尽。梵行已立等。虽非现执。由执种
    逐。言我等者。应法执起。故天亲言。以有使
    烦恼。非行烦恼。何以故。彼于证时。离取我等
    烦恼。是故无如是心。我能得果等。此显证
    时。若言我既证有种随逐。应起现行我烦
    恼等。如余起时。论言使者。是种子故。四果
    证时。既不言取说。明知有取之慢皆应离
    也。今为离此。故此文生。须陀洹等。罗什文
    别。余经多同。释名断或。皆如理知
    配四义中分三。初解依义。次解说相及摄持。
    后解第一义。后释难义中有三。初解经文。由
    根本我相。方生邪慢等。次解上坐须菩提自
    显所由。后解说二无诤行所以。自显之中释
    经。何故须菩提自显得无诤三昧第一及阿
    罗汉共有功德者。谓说是离欲。离欲阿罗
    汉。阿罗汉者。得无为功德。离欲得故。由离贪
    欲。内证无为。外行无诤。故无诤是外行。证无
    为是内德。然罗什流支皆言。世尊佛说得无
    诤及离欲。真谛能断皆言。世尊及初三号。说
    得无诤。自显离欲。又诸本皆言无诤三昧。唯
    能断言无诤住者。如八解脱中第三第八。独
    言身作证具足住。余六便无。此亦如是。显诸
    三昧此为最胜。世尊为多自住。故标住名。
    或处定义。由含二义。故翻为住。以己所证。
    为令信故。引此为证。天亲亦言。自叹得记。
    以自身证果。为于彼义中生信心故。何故唯
    说无诤一行。佛多住功德。天亲论为二说。一
    为明胜功德故。令生欣求。二为生深信。此
    论唯一解为令信故。后解说二无诤行。所以
    内证真理。离我所执。住无诤理。无有少法。
    得阿罗汉。外住无诤。都无所行。行无诤
    行。由理及行。二种无诤故。经重说无诤无诤
    行。以无少法及无所行。名为安立第一义
    也。天亲云。依彼善吉者。说离二种障者。一
    烦恼障。二三昧障。离彼二障故。言无所行。二
    障现前。有所行故。由离烦恼障。内证真理。得
    理无诤。此之功德。诸阿罗汉皆悉共有。故此
    论言。及阿罗汉共有功德。名初无诤。离三昧
    障。及外住彼定而行。名后无诤。彼依离二
    论障说二。此论依得理事二无诤故。重说二
    定故。不相违
    第二为离少闻中分二。初属经离障后指可
    观知。经文分二。初问。后答。天亲论云。此中
    有疑。释迦如来昔住第八地。逢燃灯佛。为说
    授记。彼佛有说。此佛有受。云何言法不可取
    说。今此论意。言有取说者。由不遇善友离
    佛出世法。不广闻解。由少闻故。言于彼时此
    佛彼佛有取有说。今为除此少闻之障。故有
    下经。前卷为外不遇善友。故有下经令逢善
    友。此卷为内有所知障。阙多闻故。有少闻障。
    故说下经。令学多闻。故经中说。多闻能
    断或多闻能引乐。多闻舍无义。多闻得涅
    ??。又论言。多闻熏习。是出世心之种子。由
    此少闻。是所知障。疑生通二障。牒彼论疑。从
    前起。此论依自少闻不逢善友。各望一义。
    亦不相违。若遇善友。得逢诸佛。广学多闻。便
    知释迦于燃灯佛所。真实义中无少法可得。
    不生分别。言于彼时有取有说。起此分别。由
    不遇佛。有少闻障。为令遇善友离分别障而
    学多闻。故经文起。世俗谛中有得有说。胜义
    谛中便无此事。二论三文各望一说。诸本皆
    同。唯流支本云。昔在燃灯所。得阿耨多罗
    三藐三菩提法不有。是意于胜义谛中。有
    所得不说此本缘。如过去现在因果经第一。
    善慧仙人作五梦等。婆沙论有少不同。疏中
    当解
    第三为离小攀缘作念修道中。天亲疑云。圣
    人既以无为得名。不可取说。云何诸菩萨取
    严净土。佛为说之。即前卷为愿佛净土。
    小菩萨所修行。愿此佛净土。是小攀缘作
    念修道。求生净土。作净相求。即令众生欲
    生西方。皆作此愿。今为离此小念修道。故有
    下经文。实愿生净土。应修无相严净自心。
    广如无垢称经说严土相。天亲疑。从前起
    此卷。愿及色形。前卷愿生严相。亦不相违。
    小攀缘者。执有色相而修净土。亦是法执贪
    爱生故。亦是烦恼。是此论意。彼从前无为
    疑起。故不相违
    经文分二。初明严净土。劝舍有相果庄严。后
    劝生心。令修无相因之饰。论文分二。初配属
    经。劝舍有相。后叙分别。令修无相。佛地经
    云。胜出世间。善根所起。广大自在。净识为
    相。天亲论云。智习唯识。通如是取佛土。非形
    第一体。非严庄严意。上半偈解第二令修无
    相文。下半偈解初劝舍有相文。学无分别智。
    善根为因。内证法身法性真土无相理土。既
    圆无相。报土便满。不可智知。不可言说。外
    为利物。方现他受用土及变化土故。诸净
    土净识为相。胜善根为因。故成佛时。殊胜众
    生复感净刹。故维摩云。欲严佛土。先严自心。
    初学不知以五尘为土体。发愿希求。小念修
    道。而行有相。今为除此。初学疑生初文。起非
    形庄严为第一严。真庄严者。习无相识。真
    实智慧便通无相清净佛土。佛依无相。以为
    舍故。言庄严土。为不实语。天亲论解。以无相
    有相庄严。故重标能断经中双牒双结。流支
    双牒单结。真谛罗什皆单牒结。所言即非庄
    严者。以有相严。非真庄严故。净土差别有
    三有四。如章中说
    解第二文有三。初标令修无相。应无所住生
    心。次显所不住。五尘心即所离小念修道。
    后应无所住结成真心。余本皆同。唯能断经。
    于所不住中。言不住于色不住非色。诸本意
    说。以?五尘。为净土体。而修求者。非真严
    土。故但令其不住五尘。能断经具说。住五尘
    及住非五尘。余五蕴等。但生住着而求净土。
    皆非真严。要无住着。习真智者。为真严故。
    由同内有情及外器界出净土体故。不住二
    身。不住具足。是此严净土。义门广大。不可略
    说。广如净土章无垢疏解。能断云。功德庄严
    佛土。直示严者。无胜德故。遂增功德。庄严
    佛土
    第四为离舍众生中。天亲云。若诸圣人无为
    得名。云何受乐报佛。取自法王身。云何余世
    间复取彼是法王身耶。此疑报身能取自体
    胜身大身他人亦取为胜大之身。能化众生。
    有非圣人无为得名。若以无为得名。不取胜
    大身者。便无诸佛利众生事。即成诸法断灭。
    既无大身。舍利众生。今为释此故。下文由
    此标云。为离舍众生故经言等。然佛方便善
    巧。有十二种。一悲心顾恋。二了知诸行。三
    欣佛妙智。四不舍生死轮。五回不染。六炽
    然精进。七以少善成无量果。八以少力摄。
    摄大善根。九增圣教者除其恚恼。十处中住
    者令其趣入。十一已趣入者令其成就。十
    二已成熟者令其解脱。故佛菩萨不舍众生。
    舍即为障。又四障中。缘觉舍心。为正为障
    也。彼以圣人无为得名。便无报佛胜大之身
    利众生事。故名舍利益众生。今为离此分别
    执着。故有下经。前卷直尔云。为成就众生故
    经云等。虽以无为圣人得名由无分别如山
    王等。而佛亦能成就众生。天亲论疑从前起。
    前卷明有彼行。此中为破彼执者。各据一
    说。故不相违。执有大身。是法执障。舍离众
    生言无大悲
    经文分二。初问。后答。论亦分二。初标配经。
    后问答释。后文有二。初解问文。经言已下。方
    解答文。此何所显示问也。此中问意。初地
    菩萨所见报佛。坐百叶华。身称华座。化身不
    定。此中说喻。何所显示。此说报身。以破他
    疑。举大身说。喻无所显。且举报身一小量
    喻。为成就欲界众生故。且举报身。如彼罗
    睺阿?罗王等者。等取?衬χ识嗦尥醯取;?br> 严经第五十卷偈中说。如阿修罗化作身。
    金刚地上安其足。海水至深仅半身。其身广
    大。如须弥。佛之报身为化欲界众生。现如于
    彼须弥山量。由无分别。尚不应见其自体。
    何况其余。为化十地而现大身。浪生分别。而
    见自体。今者论中释云。佛经说指如须弥。为
    是谁也。而彼罗睺阿?罗王化身。实如须弥
    山量。故佛指喻化身。化量虽能为大。所化
    人天居土小。不应见大。故身如须弥。但是
    报身。此中假说为化欲界人天所现报身耳。
    以此远准阿弥陀佛身长六十万亿那由他由
    旬。非是地前凡夫所见化身佛也
    解答文中分三。初解佛说非身言。次解彼身
    非身言。后明所显之法。初文如来说为非体
    者。显示法无我。故天亲云。此说受乐报佛体。
    同彼须弥山王。镜像义故。此说报佛。如须弥
    山王。势力高远。故名为大。如镜中之像。智识
    影故。而不取彼山王自体我是山王。无分别
    故。报佛亦尔。以得无上法王体。故名大。而
    不取彼法王自体我是法王。以无分别故。有
    分别者。是烦恼等横心是有漏。法王离漏。
    法证无我。故无分别故。彼论言。若如是无
    有物。无有物者。无分别故。意言佛说法王
    所现大身。非是有漏分别之身。是名大身。
    彼身不利众生故。法王所现大身由证无为
    法无我理。无分别故。而不舍弃利众生事。
    彼体非体显示法体无生无作故。天亲云。若
    如是即名有物。以唯有清净身故。以远离有
    为法故。以是义故。实有我体。以不依他缘住
    故者。彼论意说。彼受乐报佛体唯清净身。
    由如是故。名为有物。所言非身。二种身。一非
    依他有漏之身。名为非身报身。二非恶业所
    为之身。故名非身。前非身者非是烦恼所
    缚。后非身者非是恶业所为之身。故论说言
    远离有为。远离有为者显佛报身。非是远离
    因缘之身。因缘起故。此身无为。如对法说。非
    是恶业之所为故。又即由此非恶业为故。所
    远离遍计所执。实有我体。不依他缘。自然
    住故。法王报身犹如镜像。非彼身。故为大身。
    体既非实。何更有生及实作者。然今此论及
    能断中说身为体。体依聚义。总说为身。体同
    名异。然能断中云。如有士夫具身大身。真
    谛本云。譬如有人体相胜大。二本无别。具身
    者即是胜义。具足大夫相故。大者形量大
    故。余本皆阙。有大无胜义。又真谛本云。如来
    说非有名为有身。此非是有。身初非有。故
    说有身。初非有者。非有漏分别。后非有者。非
    有为分别。名异义同。明所显法中。此显示
    自性身者。所证法无我理法身也。与相者报
    身镜像也。差别者。谓唯有漏有为之身。遍计
    所执实有我。身唯在所。非但依他所执二我
    差别。三身异故。有此三种。由内所证法无
    我理。所现报身而无分别。非是有漏有为之
    身。亦非所执实我身。故名大身
    第五为离乐外论散乱中。前卷有随顺言。由
    顺外论。便散乱生。此有乐者。即是随顺亦不
    相违。准天亲论下第二校量中分二。初校量
    胜劣。后显胜劣所由。胜劣所由有四。初明般
    若居处则处胜居人即人尊施福不尔。二显
    般若诸佛同说非唯一佛说施福不尔。三世
    界等喻明施福烦恼染因般若不尔。四明般
    若当得法身亦成相好施福不尔。即揽此论
    三文。取第六观行第七供养并此第五。合为
    一文。彼以校量胜劣同故。合而为一。此以观
    行流转别故。开之为三。此论初文中经文有
    九。问答等。初五问答校量胜劣。正破随顺外
    论散乱。后四问答破如言执义。然论但解初
    中第五佛告之文。并解后文如言执义。真
    谛译本名恒河江。以在南翻。南人以河为
    江。如河已北。说水为河。在河已南。说河为
    水。说江亦尔。天亲论云。何故不先说此校量
    喻。为渐化众生令生信心。上妙义故。又前未
    显以何等胜功德能得大菩萨。故以此喻成
    彼功德。是故重说胜喻
    论中分二。初解破随顺外论散乱文。后显示
    此下解破如言执义。初文分三。初标列。次随
    解。后释说。校世间有人随顺世俗书典外
    论以为深奥。而为散乱不习内经。今破之人
    言。满尔所恒河沙七宝。持用布施。尚不如
    于此经以一四句偈受持为他说。随外论而
    生散乱。又少闻人多修施福。名随外论散乱。
    不修持此经而为慧因。今为除此。假以尔
    数恒河界施。亦不如持一句为他说复多也。
    故别经言。若恒河世界珍宝满其中。以施诸
    如来。不如以法施。施宝虽无量。不如一法施
    一偈福尚胜。况多如经典议。今为除此故。
    有下文随外论散。即法华经安乐行品所遮。
    不听习外书论也。六散乱中随应。一摄通所
    知及烦恼障。有四因缘。显示内法胜异书论
    及布施摄福。二可解供养之中。真谛流支罗
    什唯有持说。能断有五。谓读诵持说及作
    意。此论唯三。一说。二授。三释。乃是说而无
    受持。准前但应一持二说。或十法行说五及
    三。诵者异故。支提者。即能断云灵庙。余本
    云塔庙也。梵云制多。讹云支提。?堵波
    高显义。支提者为灵庙。此显在处。即处贵
    也。难作者。显彼行者与理相应。故为难作。
    起念者。有法身佛。或报化身佛不在。相似报
    化身在此亦说。此故可尊重。弟子亦复如
    是。能断有三。一大师所住。二尊重处所。有此
    经处。即是只恒精舍等故。三同梵行者。谓
    菩萨声闻于中说者等。解经所说。说授差
    别。余本但说。而无授义。天亲论云。此义云
    何。尊重于二处。因习证大体。一所说处随
    何等处说。此经令生尊重奇特相故。二能
    说人随何等人。能持说与佛证诸法。作证
    因故。初天等供养为处尊。次成希有。是人胜。
    后起念中双说二胜
    破如言执义中。初结前显法胜异已前。后重
    生下文分三。初明诸佛共说此般若。非唯一
    释迦如来独说此般若。不可如言我释迦佛
    说般若故。即谓我独说。独说不可尊。共说可
    重故。次明不唯般若是诸佛共说。非唯一
    说。亦无有一佛法唯一释迦说。诸佛不共说
    者。翻明余一切佛说诸佛共说。非唯一佛释
    迦所说。故天亲云。此义云何。无有一法唯独
    如来说余佛不说故。又观此论。破如言执与
    彼解。别名金刚般若。假立名字。佛说般若。不
    可如言便生实执。故言即非。余一切法无说
    可说。亦如是也。由前理胜。故无结文。是名
    般若。后解应有结文。能断本便有结文。可通
    解后结。之云此显自相。通结般若即非般
    若。及平等相解也。成无所说。形一切法。无
    唯释迦如来说也。既言即非。破如言执。故是
    法门第一义也
    第六为离影像相自在中无巧便者。心所变
    身及五尘等五蕴境相。是心识影像相之
    像貌。故影像相。由执蕴身及五尘色以为实
    有。法执即起。烦恼随生。恶业既兴。诸苦遂
    作。所为所虑皆不自在。名无巧便。无巧便者
    不顺理义。无智慧方便义。证神通等皆不能
    得。故不得自在。若观身境。非实假合。知是
    识心之影像相。不生执或。所缘所作皆得自
    在。顺可正理。是慧有能。名为巧便。故瑜伽
    五十四云。谓说极微有五胜利。即解此经
    等。说极微等义。今为离此。于影像相。身境
    得自在中。无有巧便。故有下经。前卷云。为色
    及众生身搏取观中破相应行故者。色言
    显外五境色等。亦是所观。通内外故。众生
    之身虽通五蕴。今说四蕴以为众生。已说色
    故。搏者一合相义。五蕴和合为一聚身。如搏
    聚故。取者执着义。愚夫不了。此搏聚身。执为
    实我常净乐等。名为搏聚。取搏聚故。今说世
    界极微等。喻深妙道理。令诸学者观身及境
    为微等。知无常我。并法空等起。与此理相
    应之行。即是人空行也。令执惑等皆悉不生
    为观破境实有等执。令起相应闻思修行。故
    有下经。相应者契当义。相随顺义。心契妙理。
    与理相顺。前卷举所观破。显能破行。以生经
    文。此卷举所观境。生无巧便不得自在行所
    除。以生经文。故卷初标示十二种。皆名障碍。
    生无巧便法执等及诸烦恼。通二障故。各据
    一义。实不相违。菩萨修行虽复无边。略而论
    之。不过四。一菩萨分行。二波罗蜜行。三诸
    神通行。四成就众生行。波罗蜜行即前波罗
    蜜净住处。是菩萨分行。即欲得佛身离慢
    少闻离小攀缘修道等。是成就众生行。即不
    随散乱。是诸神通行。即此破于不巧便。是若
    有内外色等障碍。不自在故。不得神通。供养
    利众生。虽人法空。由此成满。从增胜说。亦
    不相违。又菩萨修福德智慧二种资粮。总摄
    诸行。次三离障。谓不具福资粮。乐懈怠等。不
    能忍苦此能对治是福行摄。次三离障。谓不
    具智资粮。而不自摄。及无教授。此能对治是
    智行摄。十二离障中。前之四行。后之二行。皆
    因发心。若无初发心。次进善灭恶。别总二行
    皆不成立。是故初说发心住处。次波罗蜜欲
    住处。方离障等。虽是地前别所修。诸十地
    所修。多亦同前。故略不说。如菩萨地等说初
    地等证道发心行布施等及离少闻障。皆如
    彼说。此中且依?相而说。至无教授下当别
    细料简
    此中经文有三。初问。次答。后结。文分二。初
    标名配。后正解经。正解经中分三。初释经
    说三千界义。次解极微义。后解世界义。释说
    三千界义者。何故不说一身一境。乃说三千
    大界也。今释之云。彼有执身境时。逢境
    即缘。遇尘便执。触处惑起。无定分齐。故论
    说言。彼不限量。攀缘作意。然诸菩萨从初发
    心。恒于世界攀缘作意。修习唯识。慈愍众生。
    故经俱说三千界不减不增
    解极微中。初标。后释。诸有愚夫皆执色身影
    像相是实有。一合相。二执便生。今破此故。
    显二方便。方者因也。一合?身以细为因。
    故不念因是实有。名不念方便。又方便是慧
    妙用。观?合身。以极微为因。?既是非实及
    合。不念极微实有。俱慧用故。即唯识云。为执
    ?色是实有者。佛说极微。令其除折。正是此
    义。故细作方便即是极微。合?世界极微为
    因故。又以慧折?界为微。慧功用者。即唯
    识云。诸瑜伽师假想慧渐次除折。至不可
    折。假说极微。不念方便者。不执因微为实
    为有。念者观察执着之义。此之极微佛虽
    假喻。恐有执者谓说实有。说非微尘。名为
    不念。又教菩萨寄喻观察不生执着。是慧巧
    能。故唯识云。非谓诸色实有。极微破其执

    解世界中有二。初配经文。后逐难释。为破
    众生身影像相者。前观破色蕴色身影像。通
    情非情不名众生。今破四蕴不通非情。故名
    众生。虽标五蕴众生之总称。即是但解四蕴
    之别名。于中世界者。显众生世。但以名身
    名为众生世者。意说世界通情非情。今说有
    情。非非有情。所以然者。前说极微观破色。
    即内外色皆在其中。今文更通说非有情界。
    观色者便成重踏。然有情义通色非色。唯取
    非色四蕴名身。名为有情世界。在此观破。
    即简内色。不在此中。不然成重繁之说。前说
    三千大千世界即?色也。所有微尘即细色
    也。极微既多。明?色而不实。即非微尘。明细
    色亦不实。破?细皆已周毕乎。故知前说三
    千大千世界虽亦已说四蕴众生世间。然犹
    未说观破四蕴。今明观破。故复牒中是故单
    说四蕴名身。名众生世不念名身方便者。然
    由色蕴有?有细。前说世界所有微尘。即显
    ?色世界不真。复云说非微尘。方说细色
    亦不实。四蕴名身既无?细。前说世界虽已
    总说。未明观破。今为观破。故经后文说非世
    界。不念方便虽无细因。是?方便而可除破。
    名不念。而观四蕴。现在不住。过去已灭。未来
    不生。亦非实有。起智功用。不执着。亦说名
    为不念名身方便义。此是经说即非世界也。
    此意但说。总破四蕴。性非实有。以无细四而
    成?四。故论云。不复说细作方便也。是中
    文难。可应依此以求深妙理。依天亲论。校
    量胜劣所由有四。此中第三喻因施福生烦
    恼。如界之有尘。般若不尔。故彼论云。彼珍
    宝等福德。是烦恼因。然能成就烦恼事故。
    此持说因。远离烦恼因。故说地微尘喻。此
    文意说。布施当来近生世福。成胜自体。如彼
    世界。因彼世福所生烦恼亦甚众多。如因世
    界而有微尘。由此世福自体。成就烦恼事。故
    能生烦恼所缘相应。二随缚故。名烦恼事。
    此持说近能远离诸烦恼等。远得菩提。故说
    界地微尘为喻。持说之福体。非成就烦恼事。
    故不生烦恼。非二缚增。不顺惑故。既尔何
    故经中复言。即非微尘。即非世界。彼论自云。
    何故如是说彼微尘。非贪等烦恼体。故名地
    微尘。彼世界非烦恼染因界。是故说世界。意
    言。外道卫世师等。说界成时。有实极微。和
    合生一子微。三皆实有。乃至展转。二大地
    合成一世界。一世界者冥密合成。亦是实有
    世界。坏时分一为多。俱实有。劫空之时散在
    处处。无生无灭。不共和合生子微?者。故
    不可见。因此耶执。断常烦恼。一切随生。今
    假彼宗世界坏生时喻。又经部师执尘界非
    实。说假部等。执极微真。萨婆多等?细俱
    实。由此执故。鬪诤便起。今随彼宗。假借为
    喻。如彼界坏微尘极多。因执界尘。生惑不
    少。今假耶小。以喻大乘。由因施福而生烦
    恼。如彼世界而有微尘。非我如其有实尘
    界。以大乘中界若为和聚尘为慧析。俱非
    实有。假和合故。即因佛喻说尘界故。如言便
    执有实尘界成。同彼邪小。是故双非。彼论
    亦云。此明何义。彼福德是烦恼尘染因。是
    故说微尘。彼福德善根为近。何况此福德。能
    成佛菩提。及成丈夫相。福德中胜也。意
    说施财所生之福。近为烦恼因。似界有尘。
    此持说福远成正觉及丈夫相。故彼尔所恒
    沙界施。不如持经一句为说。然余本皆同。唯
    能断及此论中。说大地极微。以大千界。通假
    及实。及通一多。今说一实为喻。故言大地。
    尘方喻多。问何天亲解经尘界福德校量。
    无着解经界尘称破蕴身搏聚。答理有百途。
    何劳一辙。天亲据释疑以明义。成胜福以述
    文。无着依次第以陈宗。说彼观而彰理。初
    观有异。复审无违。又二无别。天亲总指。无
    着别释。无着意说。如何财施之福乃为烦恼
    之因。经义具彰。故作是说。谓由财施感五蕴
    果。色通情非情。四蕴唯情。凡夫不达。亦观
    假相一搏合中。取为实有。起我常等种种烦
    恼。因此生死轮转无穷。故不巧便不得自在。
    今说界尘以为譬喻。令观施福所得果体。是
    便不得自在。合说界尘。以为譬喻。令观施
    福所有心影像相内外?细色及内四蕴身皆
    非实有。不应于中坚执生惑轮回生死。应得
    巧便获大自在。此别陈释。劝应起此妙理相
    应闻思修行而为观察。世果非真。不应修作
    持。说四句果福不然。应依修学。故彼论说
    与此无违。又二无别。天亲心总说。施所生福
    是有漏故。为烦恼因。持说之福是无漏故。非
    烦恼因。无着意说。施所生福五尘自体。尚非
    实有。况复能为诸烦恼因。持说不尔。二所
    生福是法身果。既为实有。况复能灭一切烦
    恼。非烦恼因。故持说福。胜财施果
    第七为离不具福资粮故者。夫修正道。福慧
    双修。庄严论说福德智慧二资粮。菩萨善修
    无边际。于法思量善决已。速了意解如言义。
    故阙福德。非具资粮。由有法执悭贪等故。
    不乐善友。不行供养。便不遇诸佛。阙福德之
    因。为离此障。故有下经。此说由痴悭等故。阙
    行福德因。前卷说由慧悟无贪嗔等。故乐逢
    善友。亲近供养。行正行故。有下经文。故言
    为供养给侍如来。亦不相违。此摄二行。初
    亲近善友即给侍如来。二供养诸佛即供养
    如来。亲近供养种诸善根。植福德故。云何
    名为亲近善友。善戒经云。戒无穿缺。多闻
    修证。哀愍无畏。堪忍无倦。言词辨了。名善友
    相。求施利乐。于此正知有力有能。善权
    饶益不舍大悲。无偏无傥名为善友。所作不
    虚。威仪圆满。言行敦肃。无倦不嫉。俭畜随
    舍。谏举令忆。教授教戒。能为说法。是名
    善友。可为依信。具上三相。当称善友。况复如
    来。有病无病。爱敬供侍。翘问迎礼。修和敬
    业。四事什物不阙应时。诣承事问。问许
    无动。名为亲近。由此义故。经称给侍。云何
    供养如来。有十供养。一现前。二不现前。三现
    前不现前。四自。五他。六俱。七财敬。八广大。
    九无染。十正行供养。皆广如菩萨地前九供
    养修福德因。第十一种修智因。为修福因。
    亲近供养如来之时。勿取诸相以为如来亲
    近供养。法身如来是真佛故。无垢称说。佛问
    无垢。云何观如来乎。如彼广说观如来。此亦
    应尔。依天亲论。有四因缘。校量胜劣。此为第
    四持说得菩提。及以诸相施福不尔。论云。
    何说此持说经福德。能成佛菩提。及成就
    丈夫相。福德中胜故。施福不尔。又此福降
    伏施福。故持说经福。最近最胜。意言。持说
    虽得诸相。诸相非为真菩提体。不应取为真
    如来相。亦同此论。由为外遇良缘。亲近供
    养如来。故持说经时。不应取诸相以为佛之
    真身。三十二相状身。非法身之体相故。即显
    持说因得真实法身菩提外现诸相。及持
    说故。当得圣道能断施福。施福不尔。故持说
    胜。施福为劣
    经文分二。初问。后答。论文分二。初标名配
    经。后释意可知。佛妙体即是法身。不应取
    相以为真佛
    第八为离懈怠利养乐味等者。若修福资粮。
    次应修福因。若为当来亲近供养如来具
    足福资粮。故持说经时。应舍懈怠放逸及利
    养恭敬等而当常精勤行不放逸。不应着利
    养恭敬等。故持说此经。以修福因。若于懈怠
    及利养等而生悦乐及爱味者。即便不能行
    胜持说。当来不得亲近供养如来。其智资粮
    便不具足。此言利养等者。即前卷言。为远离
    利养疲乏热恼。于精进若退若不发。故经言
    等。此举懈怠。等取于精进若退若不发障。及
    举利养中生乐味缘。等取疲乏及热恼缘。此
    由乐味供养。及精勤时。身有疲乏热恼为缘
    故。遂退精进及无不起并退已不发起精进
    之心。若准论中。并有放逸。放逸即不发精
    进心。合有三缘四障。三缘者。一利养摄恭敬。
    二身疲乏。三心热恼四障者。一者懈怠。二
    退即非得。三放逸。四乐味。即贪爱。翻有四
    行。一精进。二不退即得。三不放逸。四无贪
    着。准论中更有惭愧心为五。六由破彼障。明
    彼行故。有下经文。天亲论云。此下经文明彼
    福德中。此福转胜。损舍身命。重于舍资生
    珍宝等。校量微胜。命施胜财。彼如是舍无
    量身命果报福。此持经福胜彼福。但尔舍
    身命苦身心故。福尚无量。何况为法舍多
    身命。而福不多。其福虽多。亦不如于经持说
    之福。无上菩提之因故。彼助福故。故欲为
    于当来之世亲近供养如来种福资粮时。于
    此经中。受持及说。勿生懈怠等。以持说福。胜
    舍多身。菩提因故。言满所求福资粮故。为
    是义故有下经
    文分三。初校量问。次悲泣答。后印可显。论
    文分二。初标名配。后释经文。释经亦三。此何
    所显示。解问文可知。何故此中下解余二文。
    合有五。一释流泪意。二破如义想。三破味着
    利养有懈怠过。生惭愧及离退精进。四为离
    不发起精进。五劝不放逸生第二惭愧。初三
    在答中。后二在显中
    一释流泪中。由闻法胜舍多身命。故为流泪。
    天亲云。念彼身苦。故生悲泣。即说舍如许多
    身苦不如听法闻经深妙。感激生悲。非念彼
    苦。假为喻故。论文阙少。理定应尔。不应于中
    浪生穿凿。天亲云。善现虽明智眼。昔所未
    得闻。是故希有。说声闻有智眼等。何故希有。
    以此法门是第一故。为成此希有第一义故。
    引上所已说胜义成之。云佛说般若等。何故
    如是。说彼般若。五彼岸中是智彼岸故。诸
    佛共说。非佛无人能量智岸。是故非也。证经
    胜上。令生勤学。余本大同。唯能断中。赞佛如
    已云。如来今者普为发趣最胜乘者。作诸义
    利。余本至下为离寂静味中方有此文。亦是
    诵者不同。下自解释。真谛流支及此论皆有
    此重言。佛于般若等。罗什能断二本皆无。诵
    者简略
    二破如义想中有二。初配解初文离过。后释
    破实想执。实想之智证法离言。如言便执有
    实义者。非为实想。破闻前说生实执也。此论
    及能断真谛皆言实想。罗什流支皆言实相。
    实相则经之所诠。实想乃能证真智。诵者有
    异。后释重破实想执。即此实想。非实想故。言
    非实等。破执着也。天亲解云。此法门不同。
    此中有实相故。此释前言佛说般若。非余人
    般若之义。余者非实相。除佛法。余处无实相
    故。以彼处未曾有实相。未曾生信。佛所说处
    由有实相。实相便生。非佛说处。既无实想。
    实想便不生。若为此诵经。有想相别。罗什
    既言。实相云何。复可说生。应细寻云
    三破味着利养有懈怠过。生惭愧为离退精
    进中分四。初牒经释来意。次显生惭愧相。次
    释无二取。后释成离退精进。文意可解。此牒
    经云。若分别若信解下文之中。释余经皆无
    唯此本有。天亲云。又此法门坚实深妙。何以
    故。受持此经。思量修习。不起我等想故。由
    经深妙。当来有持。便无我相。此中别配经文
    无二我相。彼论少别。不起我相等者。示所取
    境界不倒相故。我等相即非相者。示能取境
    界不倒相故。此二通明我空法空无我智。当
    来持经生此二智。故会二论。二义解经。以
    佛证成此义云。何以故。离一切相。则名诸
    佛。故合为一文。今此分二。能断经云。若当来
    世后时后分后五百岁正法将灭时分转时。
    罗什译同。即是行法将欲灭时。如何前二解
    经持及说。俱是行故。十种法行皆摄故。至
    末法时。无此行故。不须为问。正证之时有行
    无疑。行法初器有行无惑。故说行法将欲灭
    时。余本皆略。总言当来。此论作言。当来一
    受持。流支罗什云二。信解。受持。信解即是十
    法行中听闻行也。真谛本三。恭敬。受持。为他
    人说。恭敬即身供养也。能断经亦云。一领
    悟信解听闻也。二受持。三读。四诵遂究竟通
    利。五为他说。六如理作意。诵有略广也。释为
    离退精进中分三。初释经说云。离一切相
    令菩萨学。相谓取像。言说因故。分别因故。
    即七倒中一相倒也。相当想倒极使。此想
    分别乃为广也。次释经起所因。后方释前第
    三文中经言若分别若信解等。罗什流支云。
    信解受持。真谛但言信解。能断云。领悟信
    亦无受持。此牒经无释中。既解受持之义。故
    摄即持。应言持者摄义。文传错写。信解即分
    别。后句释前句。四为离不发起精进等者。一
    退退已更不发。二亦无总未发分二。初配
    经释意可知。后于声闻乘下释惊怖等义。此
    经但说二时法轮。一小。二大。大即国王调御
    驾象。小即驴车。故说空有。皆声闻乘。空无
    我体中有法我体也。故化回心而说此经。
    故彼于此。闻不惊等。二释可别知。观此经
    文。不破依他圆成二性。龙树不然。故天亲云。
    谓非处生惧。是故名惊。以心可诃。故如非正
    道行故。谓此般若体性为恶非道理处可诃
    之处非正道行。故惊彼云。怖者心体怖故。
    以都不能断疑心故。谓闻此经虽非究竟。
    不能断疑。疑为非胜。故怖彼云。畏者一向
    怖故。其心毕竟堕疑怖故。谓闻此经一向生
    惧。恐依修学当坠堕故。远离彼三。名不惊
    不怖不畏。差别诸本皆同。能断之中开惊惧
    为三。合怖畏为一。亦但说三
    五劝不放逸。生第二惭愧中分三。初标配
    经。次明劝相。后释经文。前第三中已劝味着
    利养过懈怠诸菩萨生惭愧。今此第五复劝
    不起精进菩萨生惭愧。故名第二生惭愧处。
    配此处文。明令菩萨惭愧心行处所也。劝
    相中言。此法如是胜上。汝等不应放逸不学。
    释劝惭愧之行相耳。释经文中。即显胜上六
    波罗蜜及三藏教并所诠行。皆到彼岸。此经
    慧度是无相行为胜为道。能至菩萨。余所
    不及。佛第一法故名第一。非是余人所知第
    一。天亲二义解第一。此法门胜余修多罗。又
    为大因。故云第一。以正与此同。不但我释迦
    佛之第一。彼无量佛共说第一。以同说故。
    可尊可重。最胜第一故天亲云。又此法门名
    为清净。以无量佛说故。清净者离过义。自性
    净义。能顺离过。证性净故。由此对于舍珍
    宝等。故此为胜。此及流支二本皆同。能断经
    中初明共说。后方说非余人第一。故名第
    一。真谛本中无非余第一。罗什本中但有初
    非无后共。后文势虽少。解亦可得
    第九为离不能忍苦故者。既希当福。便修福
    因。劝励虽成。须能忍苦。若修正道。不耐他
    害。不能安受寒热疲乏生老病死。虽动修道。
    便同二乘。了入寂灭。亦无福果。故不能忍生
    死轮回苦趣。便则不能舍生死。及着涅??。
    不发大意。若不耐害。与己相违。便生恚心。
    不能摄受。亦无相好。四众八部等一切眷属。
    若不能耐乏受用苦。不能精勤。数生退败。若
    能不忍。佛二谛理不能顺学。成佛胜福如何
    得生。即亦不能证深妙理。故不能忍。即是嗔
    恚懈怠愚痴通二障摄。非修胜福之遇良缘。
    故能忍者。即是无嗔精进审慧三忍性故。
    忍生死流及乏受用。皆精进故。修胜福因之
    良助也
    论文分二。初标名属经。后释经义。此中为
    离不忍苦。举所治障。显能修行。前卷但言为
    忍苦故。但明意正行。以生下文。天亲论云。
    广为断疑。云何疑向。说舍身苦。以彼舍
    身。苦身果报。而彼福劣。依此法门受持演说
    菩萨行苦行。彼苦行亦是苦果。云何此法门
    身果报福胜。不感生死诸苦果耶。下文意
    说。前舍身命。不能忍苦。故感劣福。为法舍
    身。乃能忍苦。故感胜福。天亲疑从前起。此论
    直释彼文。各据其经。理无乖背
    释经义分二。初标四种显下经。经亦分四。
    后依标释四种者。一如所能忍如所对真境
    之能忍体故。论解云。由达法无我故。或能忍
    者之所能忍法。对能行名所对。所恼境名。
    能是能行者。如所对境之能忍体。名如所能
    忍。即忍体性。二以何相生忍处。此中有二。
    一忍相状。以何为相。谓无嗔相。二忍处所。以
    何法为生忍处。即以他处忍度及余一切法。
    而相生忍处。所谓于他处忍即无嗔。于忍
    度等中。不生有无相。是谛察法忍。体即审慧。
    略无安受苦忍。三如忍差别即种类忍。种类
    忍是相似义。举指前后所行忍度。以显忍行。
    名忍差别。四显示对治彼因缘故。因缘者道
    理所由义。为三种苦之所逼恼。是不能忍道
    理所由。今说忍行是能对治。不忍之道理所

    依标释四中。初解如所能忍有二。初显。后属
    经此初。问意何者所知之真境而行能忍。能
    忍者即是无嗔勤慧之心。此无嗔等如其所
    证法无我理境。而方能忍。境既无我。忍心
    亦何有我故能忍无嗔等修无我理。所知境
    也。此翻文略但言能忍。应言何者如所证境
    而为能忍。谓法.无我。前经之中羼提波罗
    蜜。方正显示能忍之体。天亲论云。虽此苦
    行同于苦果皆生苦故。而此苦行不生疲倦。
    以有忍度名第一故。前舍身苦乃生疲倦。不
    名忍度。非第一故。波罗是彼岸义。彼岸有五
    所。一知二教。三理。四行。五果。穷此五际。名
    到彼岸。依华严经回向品。有十彼岸。一永度
    世间生死彼岸。二度诸阴彼岸。三度语言道
    彼岸。四度众生相彼岸。五度身见彼岸。六度
    不坚固彼岸。七度诸行彼岸。八度诸有彼岸。
    九度诸取彼岸。十度诸世间法彼岸。此十彼
    岸分之为三。第三度语言道是教。第七度诸
    行是行。余八皆是所知彼岸。以佛果为此
    岸。故说彼岸。略无理果。天亲论云。彼岸有二
    种。一清净善根体行彼岸。二彼岸功德不可
    量即果彼岸。彼以生死为此岸故。故说二。经
    言忍辱波罗蜜牒忍行。即非忍辱波罗蜜。彼
    论云。无人能知彼功德岸。故言即非。故为第
    一。意说忍行彼岸。余人已不知忍行所得彼
    岸功德果。故非余人之所能到。故言即非忍
    辱波罗蜜。余人之所能到。故言即非忍波
    罗蜜。余人不知故名为第一。诸本但非而无
    是结。能断本有。是亦无一难准。诸本多无。
    准前能断多有
    次陈解。第二以何生忍处有二。初释相。后
    配经。释相中初问后答。答有三句。一他害不
    嗔为相。由如理境无我等故。菩萨地说。若
    遇他害应作是忍。此我先业应令他害。今若
    不忍。更增苦因。便悲爱已成自苦缚。又自
    他身性皆行苦。彼无知增害我身。我既有
    知。宁增彼苦。二乘自利尚不苦他。我既利
    他应忍他害。作是思已。应修五相。一亲善
    想。二唯法想。三无常想。四有苦想。五摄受
    想。自无愤勃。不作他怨。亦不随睡眠流注
    相续。故于怨害皆能忍受。此于四观。因缘观
    故。亦应思惟。唯识无相真如观等。此论但
    说无性。无生忍法无我故。若人无我即是第
    二唯法相也。二于忍度生有想。故彼执着修
    习。三于非忍波罗蜜中。生空无相。拨无体
    故。不断不修。不欣不厌。不利不乐。弃后二
    忍。度谛察法忍。审慧为性。后配经中。初问。
    后属。一无我想。二无相无有相也。三非无相
    等无空也。如次配前三相。于三境处生。名
    三忍相。故知以何相生忍处。此中虽引迦利
    王等依文次第而引显之。意说无三相名忍
    相。不显释迦利王。又解迦利王者。即他怨
    害。生忍处亦是正引。略无余二处。理亦无
    失。为义增明。劝令修学。下望引解。天亲论
    云。是故为得第一法。此苦行胜彼舍身。结前
    忍辱波罗蜜即非忍辱文。又云。何况离我等
    嗔恚相故。此解无我想。又云。此行无苦。不但
    无苦亦有乐。以有慈悲故。如经。乃至无相亦
    非无相故。此明慈悲心相应故。彼论意说。
    无苦相故。经说无相以有慈悲。有乐相故。经
    说亦非无相。无相之前。明与慈悲心相应
    迦。与此少别。又此无别。于忍度生有苦相
    故。言非无相。不于非波罗蜜外众生之中于
    无相不救不化。由见生苦而行济拔与乐相
    应。而起慈悲。故云亦非无相。正与此文同。又
    有别解。此即三忍。无我相耐怨害忍。无想
    者安乐受苦忍。不见苦相。故能安忍。非无
    相者。谛察法忍。拨之为无。是耶见故。然依
    能断。此无三相二处皆有。一迦利王下。二
    五百生下余本唯在迦利王下。梵文具有。道
    理定然。何故五百生下而无余二相。但有无
    我想。故知余本但翻者略。或复诵者不同。又
    此论王名迦利。罗什流支云歌利。真谛云迦
    陵伽。能断云羯利。词异名同。此云忍苦害
    次解第三如忍差别。初征列。后属经。生生常
    行前后相似。各种类忍。非唯一忍。名忍差
    别。迦利王加害。名极苦忍。五百生忍是相续
    忍。依此经文。亦分为二
    第四解对治因缘中分二。初解不忍因缘。后
    正解经能对三行。不忍因中流转苦通三界。
    是行苦。后二苦唯欲界众生。相违是苦苦。乏
    受用是坏苦。此依相增。或流转摄五苦。谓
    生老病五盛蕴苦。众生相违摄二苦。怨憎
    会爱别离。乏用摄一苦。谓求不得苦。前明忍
    相中。论解有二忍。一耐怨害。二谛察法。今对
    治流转及乏受用。方解安受苦忍。其耐怨害。
    初行难修。众生相违。重明彼义。令修学故。苦
    虽极众。如瑜伽第二等说。略标此三
    经行所除下正解经能治三行。初对治流转
    苦中有三。初配苦忍因缘对治。标经初总文。
    次若着色等下释经不应住色生心等文。后
    为成就彼诸不住故下释应生无所住心等结
    文。初文复二。初配。后释。有三苦相。现前逼
    迫不欲发心。不舍生死而为救度。便着涅??
    而兴小意。或全诽拨。耶见沈迷。常处生死。
    故不发心。是流转苦之因缘也。即法执三想
    痴贪等。一切二障以为体性。近流转因。正是
    烦恼痴无明缘行故。痴之根本即是智障。三
    想心是生死起次第。如无垢说此对治。应离
    三相起。无分别发心等是离三相故。痴等自
    无。无明灭故。乃至老怨亦复随灭。流转自
    息。天亲论云。若有菩萨不离我想等。彼菩
    萨见苦行苦。亦欲舍菩提心。为对治彼故。
    经云。应离一切相发心等。未发心前有是
    过故。下经文破之。彼云。为何等心。起行相而
    修行。为何等心。不舍菩提。谓为忍波罗蜜。修
    彼能学心。谓以无我等相而修行。亦以无我
    等相。习能学心。不舍菩提。又得忍成就无
    我第一义者。谓入初地已上菩萨。谓初地已
    上菩萨得忍成故。离一切相。证发菩提心。
    劝初种性发心。亦应离一切相
    及释何以故下文相有二。初明相缚故生?
    重缚。属经不住色等。后逐难释。此初意说
    若着色等。诸有境相。即于流转中。便增疲
    乏。故菩提心不生。若为境相之所拘碍。心
    执有相故。于生死中。身生?重缚。?重缚者。
    不安隐性。不调柔性。无堪任性。身心劳倦
    疲乏等性。故深密经颂言。相缚缚众生。亦由
    ?重缚。善双修止观。方乃俱解脱。如观戏
    调境。相拘心耽嗜。不已便生劳倦。后休息
    已。方觉疲乏。此相拘心。生乏亦尔。此相缚
    者。体通一切三界三性有漏境相所生?重。
    亦通一切有漏之性。故说三界皆是行苦。不
    安隐性无堪任等。然由执心取境相故。诸
    有诸有漏境相皆拘心不得自在。非一切相
    皆执所执。此护法义。若依安慧。一切相皆
    所执取。故能拘心不得自在。或此文意。逐
    难释中。由执色等以为实有。便起希求追恋
    悭惜。于流转苦更增疲乏。觉心不生复增生
    死。为遮此故。次经文说不住色生心等。如前
    为愿净土中文义中说。天亲云。彼心不住佛
    菩提。非真住故劝不住。此论及真谛罗什能
    断四本。并初应离一切相发心。次说不应住
    色生心等。后方说应生无所住心。若心有住
    即为非住等。然流支本便大相乖。于初住发
    心后。即说何以故若心有住即为非住。方说
    不应住色生心等。应依四本为正。其流支本
    前愿净土中。自同四本。先说不住色等。后方
    说应无所住而生其心。故知彼经后文自倒。
    其罗什流支皆唯说不住六尘。无不住非六
    尘。能断之中。于六非六。皆令不住。其真谛
    及此论但有不住于前五尘。无不住非五尘。
    其法非法中即出。故此论中不解不住于
    法。以可觉故。不住非法者。谓非法无我故。
    即显不住法者不住法无我理中。不应住
    非法者。亦不住非是法无我理中。即显有法
    我。故名为非法。亦令不住执法有我于非法
    我及法我。二皆不住故
    后释结文。为成就等者。上说不住色等非色
    等及不住我无我令生其心。为成此义。应生
    无所住心。住空住有。皆不应故。释此所由云。
    若心有住。便是执着。非为真住真如理。住
    真如理中无所住故。发心亦应顺理无住。故
    无垢云。无住即无本。从无住立一切法。经引
    前说。诸菩萨心不住色布施。布施摄六。此
    中偏说。论中略无。经文具有。举初不住起行
    方便。以劝久学。或举十地真行方便不住布
    施。以劝地前。不住修行。如劝离相发菩提

    对治三苦因缘中。上来明对治流转苦因缘
    能发大心。下解第二众生相违苦因缘对治。
    虽复发心。但为众生相违之时。便生劳倦不
    能济度。勤修自行对治此。故有下经。释疑
    有三。初明对治。次劝信佛语故忍。后破如
    言执着。初文有三。初牒经配。次解忍相。后释
    二无我文。解忍相者。既为一切众生而行于
    舍等者。即五忍中住亲善想及摄受想。舍即
    布施。天亲云。以檀度摄六度偏说之。云何为
    利益众生修行。而不名住于众生事。为断此
    疑故下经云。此意既为众生行施。云何不名
    住利生事。偈云。修行利众生。如是因当识。
    众生及事相。远离亦应知。此说利益是因体
    故。彼行利益众生。非取众生相事。故虽利
    生亦成不住。释二无我中。由不能无众生
    相故。相违之时即生疲乏。由有人我。必有
    法我。二我既行。利益之时便为劳倦。故生疲
    乏。显二无我以破彼执。经言一切众生相即
    非相。依法无我。一切众生即非众生。显人
    无我。此中总说。天亲别释云。假名及阴事。如
    来离彼相。诸佛无彼二。以见实法故。众生
    事有二。一众生名。二五阴事。即彼众生能诠
    名相。非实体相。以名自性无实体故。由是一
    切众生相即非相。众生名相无实体故。能诠
    名成法无我。又以五阴假名众生。于五蕴
    中。无众生体。以无实故。由是一切众生即非
    众生。明人无我。但有假阴和合及假呼名。
    若人若法皆无实故。成二无我。故相违时不
    应嗔恨。五忍中住。唯法相。人无我也。法
    名亦假。法无我也。彼偈又云。如来离彼相。诸
    佛无彼二。以见实法故者。诸佛见实二无
    我。理由佛离二相故。二我不实。观此诵意
    何义故来。流支本中更无别说。唯真谛本。
    非众生下。更有何以故诸佛世尊远离一切
    相故。诸本以重。至皆删略也。如前一段中
    已说此故。然观彼论及真谛。有即显世尊由
    内证实二无我故。外离不实人法二想故。劝
    发心修行之时。众生相违故。观二无我不生
    嗔恨。故言何以故。微出二无我之所由。方
    言世尊离诸相等。有似重踏。乃顺理成。文
    虽省繁。不阙成前说
    劝信佛语故忍中有二。中初生经意。后正
    释文。世上贤善良。犹无诸诳。况乎大圣
    对诱。天龙有四谛语而为轨说。总说俗谛相
    语名真。别依俗谛修行。有所断烦恼相。有
    能断清净相语名实。于中实者。此有为行烦
    恼。此有为行清净。或依俗谛而修行了时。此
    行生烦恼。如为名利行。此行增烦恼。此
    行增清净。如舍名利行。故言实者。此行烦
    恼清净。总说真谛语名如语。别说真谛修
    行。有所断烦恼。有能断清净。语名不异。或依
    真谛而修行时。此行生烦恼。如有住心施。此
    行增清净。如无住心施。准前应知。今劝菩
    萨。依真谛修。应信生忍。天亲云。此中有疑。
    于证果中无道。云何彼道为果。于果能为因
    耶。谓诸圣人以诸无为而有差别。则无圣道。
    云何观二无我。利益众生道行。能为彼因。为
    破此疑。故说四语。果虽不住道。而道能为因。
    以诸佛实语。彼智有四种智。境有四故说四
    语。四语与此论解全别。一菩萨。二小乘。三
    大乘。四授记。除此以外。或假施说。今说菩
    萨及大乘故。劝信语果。虽不住道而能为
    因。破彼疑也。于小乘中。说苦谛等。不可令
    乐。于大乘中。说法无我真如。不可令异。于受
    记中。记三世事。决定无别。如义而记。不颠
    倒故
    对治众生相违苦因缘中。第三破如言执着
    中有二。初来意。后释文。所执法非有。名无
    实非所执法不无。名不虚。可名法无故。无实
    不可言法有。故不空。天亲总云。诸佛所说法。
    此法不能得彼法。而随顺义故。初二句解无
    实。后一句释无虚。以所说法。不能得彼证法。
    如所闻声。无如是义。是故无实。以有所说
    法。随顺彼证法。是故不虚。此及依流支真
    谛。皆言所觉所说法无实无虚。罗什但云所
    得法。能断云。所证所说所思惟法。内智有所
    得。外言有所说。故言得说。天亲依此解云。
    若尔何故说如来所得法所说法。以依字句
    说故。此意说言。由法内有所得。外依字句而
    说。虽复如此。其所说法于所得法。无实无虚。
    不如言故。能顺得故。天亲复问。何前说是真
    语者。今复说言。无实无妄。偈言。如闻声取证
    对治。如是说意言。若闻声教。便如取证。此事
    既非。为对治。故复言不实。随顺可得。前言真
    语。即后不虚。亦不相违。罗什文略。能断文
    广。此文处中。三文同故
    对治第三乏受用苦因缘中有二。初牒经属。
    后别释文。由着未来果事行施。心有相故。果
    有限量。受用便乏。即执着等。是乏受用因缘。
    所乏受用。是外资具增上果故。此依此论
    所解不住于事行施。是布施度未来果。说
    又依天亲。自体名事。此中说是乏受用故。
    若不住施。心无相故。果无限量。受用无乏。受
    用无乏即是外具。增上果摄。无相施心是彼
    因缘能治。执着所受。资具乏因缘。故为说
    此行。对治彼因。故有下经。天亲云。复有疑。
    若圣人以真如无为得名。真如三世一切时
    有。三界一切处有。云何不住心得佛菩提。
    有得则非不住性故。既说一切时处实有。何
    故有得有不得者。为破此疑。故有下文。偈言。
    时及处实有四而不得。真如无智。以住法余
    者有智得。义虽时处有。以无智故。乃住法
    故。不得真如。答后同也。若有智心及不住法
    后得真如。答初问也。及答后问。亦有得者。
    以诸佛清净真如得名故。无智有住。既不得
    如。当果有限。便乏受用。有智无住便得真
    如。当果无穷。受用无乏。彼因疑以生下。此
    明行以起后。已观虽异。正与此同
    别释文中有二。初释有相着果报施。后释无
    相不着事施。初文复二。初喻三施时。由着
    未来事。得当果时。不解出离。彼喜乐欲乐亦
    尔下。后喻喻现在正行行施时心生执着。
    不解出离而希当果。施者现在正行布施。其
    异施者。即施所得未来事果。与因异名异施。
    此当事果。是五欲乐。是三受中乐受舍受。施
    行得果故。非三中苦受。此舍乐受。即名苦受。
    前引经云。诸有所受皆苦故。故说欲乐名为
    苦受。或成欲具。假名欲乐。有漏皆行苦。亦名
    为苦受。所受苦故。于此果中。不解厌舍。不
    悟唯识。不知无相。不证无我。不为四观。不修
    出离。譬如入?盘桓。于中不知今者我何
    所趣。不求理??。求理??正为出离体也。由
    得事果。不解出离。有相受用正体。修施时行。
    于有相喜乐。当来欲乐亦尔。由有相行。行
    布施时。不知执着是颠倒故。不解出离。亦正
    得有相果时。不知颠倒。执着受用。不解出离。
    亦正得有相果时。不知颠倒。执着受用。不
    解出离。或前喻现境。后喻现行。心俱有相故。
    不解出离。此说执着无知。如?俱心。如
    目不见种种物。不解出离者。喻不见物。由
    执着?故。虽有心目不见物。如名不解出
    离。故真谛经及能断云。菩萨随相行堕相施
    亦复如是
    后释无相不着事施中亦二。初喻无相行布
    施时。未来果位得种智故。见种种物。后却释
    前有住相施不解出离。当来欲乐苦受果
    故。于中布施时喜乐欲乐。若解出离。当苦欲
    乐果便无。施时因乐故。明喻不执着。有智过
    夜?故。目喻俱时心。种种物喻真如等。由不
    执着。明现前故。菩萨智心便证真如。及一切
    物翻前执着。解不执着。亦应二文。无相违故。
    不复别喻。天亲云。?者示无智执也。日光照
    示有智不执也。并有同三法等。皆广如彼。
    大意皆同
    第十为离阙少智资粮者。菩萨二因。上来
    已劝修福资。下劝修智慧资粮。前福资粮有
    三。初劝亲近如来。引供养因。次劝修福因
    时少欲精勤勿贪利养勿退勿懈。后劝闻证
    法谛察他恼害。以无嗔逢苦缘。以安忍。修
    因不息。福德当满所以者何。常行供养。摄因
    行以果生。善支恒遇。好闻胜法。净土果
    圆。珍饶乐满。少欲精勤等故。举手摩空。
    皆成七宝。明珠宝柱处处皆有所为究竟。
    好为胜事。由闻法以忍察。为他说法。所言
    诚谛。他皆信受。忍他害故。菩萨天龙多善
    眷属。三十二相八十随好。严以其身。逢苦
    缘以安受。虽行无生。随类化生。生死不拘。
    无苦恼逼。故修福业。有上三文。劝修三行。下
    修智因。文亦有三。初劝依经而舍定味。受持
    读诵为因。发生修慧。前资粮道中虽复物
    为无相理。观修三摩鉢帝。而耽定味。当
    未别修。无别修无相理观四寻伺等。从修
    智因已下是加行道。广说相貌。如花严经第
    十回向。此初得修慧。是??位中由得智慧。名
    德既高。我慢便增。逐生喜动。为离此故。
    此说第二文。令离喜动。喜动除时。在于顶
    位。次为将入忍第一法。位外求良缘。以希
    教授邻近。即入初地证道。非世第一法。后更
    求教授。唯一刹那即入见道。故求教授。在见
    位中。??顶雨位学观所取。无初作难故。
    今至忍位。即所取。无学观能取无。久修易故。
    世第一法位二空双印。因成满故。前修福德
    是四位。前近回向位。即修修慧。正入四位。
    由此准前文亦三段。解初段中分二。初标名
    配属。后别释经。上离少闻。多是闻思障。除
    已舍令多闻。由有分别二障。时时微起。俱生
    二障多数现前。未能别修无相修慧。由阙
    此故。不得证慧真正断二执。今于修慧位中。
    别观真理。观无二取。令分别除一向不行俱
    生二障。亦能征伏速入见道。故说下经。其阙
    智因。体唯智障。障修慧故。此据断正障而说
    智行。以生下经。前卷据离爱味乐定。不肯修
    慧。为说智行。令断定爱。以生下经。又此阙
    智即由爱定。爱定即是障修慧体。故前后卷
    亦不相违。前卷云。寂静味者。静虑爱味。味
    者定故。不肯修慧。能味定乐。体即贪爱。能
    障胜慧。即余论说四无记报。天亲云。于何
    法修行。得何等福德。复成就何业。如是说修
    行。显以下文。于此经中。读诵受持以生修慧。
    修慧功德所作福业。明此等生
    故以下文别释经中分二。初解五法相应除
    爱定障令学修慧相应。是观行故。后释过阿
    僧只劫下经重解前摄福德义。依天亲说下
    总分三。初明于何法修行。即如来忆念。次
    明修行得何等福德。即此摄福德。后明复成
    就何业。即此叹法修行下乃至重解。前审
    解前摄福德。文皆属第三。第三文中复有五。
    至后当知。五中复二文。即是无着重释摄
    福。约初文中分三。初标五劝除散乱障。次
    列五名。后配经释。标中三摩提者等持义。攀
    缘者作意义。对法论说。得定心者名得作意。
    此所除者即散乱障。法相应者。法谓经教。
    即下经文。与经相顺而修作意。能除乱障有
    五功德。自然发生殊胜修慧。以断愚痴
    配经释中五段。初有二。初问。后逐难释。天
    亲云。于何法修行。显于此经。外从他闻。内
    待不忘。数数思虑。修慧便生。颂云。名字三
    种法。受持闻广说。修从他及内。得闻是修智。
    此说何义。于彼名字。得成闻慧。意言经说于
    此法门。法门者教。名字名为体。即是外从
    他闻。所闻者教。成已闻故。因此名字。成三
    种法。一受。二持。三读诵。此论释意。言受者
    习诵故。习讽诵也。复释经有四。已受为
    读。诵持者不忘。故明记。在心不忘名持。
    彼云。受持修行依总持说。受外别有其持。合
    名总持。即闻持是得陀罗尼。领记不忘。初
    受后持得转。故开为二。此读之外别有一
    摄。观此摄者。乃是彼持。摄持法故。十法行中
    更无摄行。为受故读者。由修讽诵。先读其文。
    为持故摄者。先包揽已。后记忆之。皆下释
    上习读。揽其义者观其理。彼论云。读诵修
    行。依闻慧故。广多读习亦名闻慧。即显受
    外别有习诵。依十法行。一受持。二读。三诵。为
    三种法。彼论已受说持。读诵者。为一者。受
    持之行体即总持。初受后持者。故开为二。读
    之与诵。俱一闻慧。故合为一。以分三种。此论
    说四义少难知。彼说读诵修行依闻慧。广多
    读习亦名闻慧。与中边论同。即显少读少
    解义意。是生得慧。非闻慧也。流支经中说三
    行。以已复有修行之言。修行是三行通称。
    又彼论说。修行云何得。从他闻法。内自思惟
    而得修行。从他闻法。闻慧也。内自思惟。思
    慧也。而得修行。修慧也。他善友。上来合说四
    亲近行。流支罗什并无为他人说如理作意
    等。真谛本中复言教他修行。为他正说。能断
    有五。受持读诵究竟通利。为他宣说。如理作
    意。但说闻慧。以为因故。修慧便生。为他说
    者。为他众生。余皆自利。流支经本此中方
    有三慧。如上已说
    解摄福德。论文但一。经文有二。初明前行所
    摄福德。后成前说福德多义。天亲云。得何
    等福德者。示现胜校量福故。此中舍身福胜
    前舍身福。以事胜故。以时大故。即一日时舍
    多身故。复多时故。于十法行。一一行中复起
    四行。一自作。二劝他。三赞励。四庆慰。庆
    慰谓随喜。即是此中信心不谤。但总随喜。
    小福无边。况行法行。其福何量。此论不显。
    流支罗什皆言信心不逆。能断真谛皆但
    说言不生诽谤。以为校量。而无信心随喜之
    语。直尔不诵。尚多于前。况生信意。虽不信
    学。但不生谤。他不生谤。即生福德。胜舍前
    命。上来至此。已四校量。初一校量。佛欲得
    福相法身中。以三千界七宝布施。不如于
    经持说一偈。无量不可数。以第一百六无量
    数第一百一十二不可数。彼文为在十行之位
    诸菩萨说。解行尚少。持说未胜。所说摄浅。
    故以少施校于持说。第二校量。在远离随顺
    外论散乱中。以一恒河中一沙为一恒河。复
    以尔许河中之一沙。为一大千世界。满尔许
    界七宝布施。不如于经持说一句。无量阿
    只以第一百六无量数。第一百四数阿僧只。
    彼文为在十回向中第五向位诸菩萨说。解
    行虽增持说。次胜所说。故微多施。校量持
    说。第三校量。在远离利养疲乏热恼等中。
    以恒河沙身布施。不如于经持说一偈。无
    量阿僧只。彼文为在第九回向诸菩萨说。解
    行渐高。持说转胜。望前虽胜。望后犹劣。所说
    更深。故以三千界身命校量。今此第四校
    量。在离定味中。于日三分皆舍恒河沙身。经
    百千万亿那由他劫。百千为劫故百一亿
    也。那由他第四数。即亿个万亿那由他劫。
    不如于经信心不谤。此文为在十回向转将
    入四善根位诸菩萨说。行位渐高。信心转
    胜。所说转深。故以经尔许劫自舍多身。校量
    信心。上来但以外财内身校量持说。至此位
    已。能持说所得功德不可舍身舍财为此。
    但以修行。以比持说。故次下文比于燃灯所
    亲承供养。此在异生。于经法行。所生福德等
    彼校量。闻十地法。在十地位。能持能说。至
    下当知
    第三叹法乃修行中分二。初问。后释。释中
    经文随论分二。一显法及修行。二种别故。
    初文复二。初明叹法。后此法门下重显前言
    不可思议。是世间有漏寻伺法。非彼境界。
    名不可思。唯自圣智自证觉故。既无齐等。
    亦无过证名不可称。能断云。加应当希有
    是不可思议所感异熟。以有漏持说尚在地
    前。故感异熟。由此善根。所修行得十王果。
    此相好文。后义可知。前义难解。此法门下
    重更彰。依天亲论。下明成就何业有五。初
    叹法行。二供养必成胜德。三远离一切障。此
    前三种与无着同。四于燃灯下速证菩提。五
    当知是法门下成大势力。此后二种总是无
    着重释于前摄福德义。天亲释不可思议者。
    示现难思故。不可称量者唯独大人不共二
    乘故。唯佛独知。为住第一大乘众生说故。不
    为二乘。二乘不能知为他说及修行故。重彰
    前说不可称量中。三乘中胜名最上乘。真谛
    名无上乘。此与能断同名最上。流支罗什俱
    名大乘。障净故名最胜乘。流支罗什名。最上
    乘。此及能断名最胜乘。真谛名无等乘。谈乘
    之体。依论可知。为彼二说。如何可了。此中意
    云。佛说三乘中大乘。名最上乘。余二不及故。
    即为顿悟大乘根性所说之法。名最上乘。形
    二下故。名为上也。希求此法众生。名为最
    上乘者。为不定姓中大乘根性所说之法。名
    最胜乘。能离二障故。若离或障。未离智障。
    名为劣乘。今学一乘。方离二障。名最胜乘。希
    此法者。名发最胜乘者。故诸论说。般若唯为
    求大乘者说。大乘一乘虽性无别。依彼根性
    直往迂回二种别故。所求所学别立两名。此
    实无异。故胜?云。一乘即大乘。大乘即佛
    乘也。天亲云。又说大乘者最妙。大乘修行胜
    故。彼意。大乘者胜。由修行胜故。信小乘等。
    则不得闻此。示希闻而能信法。经叹修行
    中以下三别释总无量。文虽少异。与真谛能
    断同。流支罗什唯有别三。应勘华严数之次
    第。天亲云。此显福德满足性故。准下有四。
    一福德满足。此文是。二受持真妙法。三小品
    不堪法。四有我不堪听。以受持真妙法。蕴
    在心故。即为两肩荷担菩提。情乐小法。信解
    人空。不悟法空。诸二乘者。有法执故不堪闻。
    外道凡夫执有我。自谓菩提。人法执缚。不求
    二法。亦不能听
    第四天等供养中。初配属经。后释。支提供
    养之仪。以华为?系挂项咽。今舍入塔。涂
    香者磨紫白檀沈香等。以水和之。涂于塔上。
    末香者碎?F沈檀以散塔内。余者可知。外财
    内敬。略无言赞
    第五灭罪中有二。初标配经。后逐难释。经文
    分二。初标轻贱。后释所由。但罪灭转重令
    轻。被人诃骂。便为无当来重地狱苦亦得
    菩提。对法论说。业有五种。一人教敕。二他
    劝请。三无所了知。此前三种虽作不增长。不
    必受异熟果。若有此三业。受持经时。一切都
    灭。以业非是受报定故。四根本执着。五颠倒
    分别。此二业重。作必增长。定受异熟故。先世
    业是。此后二定受异熟。异熟决定时不定
    摄。所以者何。由报定故。转重令轻。由时不
    定。堕恶道。令人中受。即四业中第四不定。
    不定有三。是第二句。余之二句。一切都灭。其
    三定业。此中言何。涅??经言。未入我法。名决
    定业。已入我法。名不定业。由此?王生报五
    逆。时报俱定。见佛忏悔。闻小乘经。初忏悔
    故。入拍鞠地狱。转重令轻。后闻大乘。至诚恳
    悔。逆罪消灭。故入佛法名不定业。若准此义。
    此中且说。中容受持。若心恳励。一切都灭。
    然瑜伽说。未得解脱名决定业。已得解脱名
    不定业。谓得阿罗汉。名得解脱。一切不受。然
    说阿罗汉迦留陀夷及指?等。或前二果定
    得无学。从当所得胜果为名。名阿罗汉。或实
    无学示现恶业苦异熟果。不然不善离欲已
    无。如何无学更有彼果。后有苦受。非不善
    果。经论文异。相就两处皆得会同。以论就
    经。论据一切悔不悔业定不定业。非胜心
    闻大乘法至诚恳励。如来生怨等。故瑜伽
    说。不业定中悔所损转业。名为不定。故未
    悔前别名定业。若已悔者名不定业。以经为
    正。以经就论。论说四业。定不定报。法门定
    故。所言悔损名不定者。不定业中有此悔故。
    由此处处皆言作业受果决定。诸佛神力所
    不能转。三乘通义。经说总灭唯大乘用。理
    亦无违。然依前说。但言作业受果决定。自不
    悔者神力不排。不说自悔而定受报。任意通
    取。涅??经云。智者重业名不定故。若入圣
    已。及闻正法而自悔心业报不转。一切众生
    无得圣者。后师说言。一切众生不定业多。定
    业甚少。故得入圣。非排定业。令其不定方
    得入圣。若定业成不定。初定无姓。后成不定。
    而亦有姓。便成大过。又此中有难。诸有持经。
    读诵修行。理应为人。恭敬供养。获大智果。翻
    被轻损失中夭。一何善报。返招恶报。故
    此释言。修胜行时为轻贱者。此由先世恶业
    有果当堕恶道。由持经行。转重令轻。非由
    持经翻招恶报。有人释言。此是顶位。先造恶
    业未免恶道。今持说经方不受果。此理不然。
    依花严经第十七卷。说初发心住云。无上佛
    种姓三世法王家一切如来诸菩萨。由此生
    清净妙法身。应现种种形。犹如大幻师。所乐
    无不现。或处为众生究竟菩萨。或复现初生
    出家行学道。或于树王下自然成正觉。或处
    为众生示现入涅??。如是佛真子境界甚深
    妙。众生若思议。迷乱心发狂。无量那由他
    甚深诸三昧菩萨自在力。一念悉能入。如是
    观察十方诸世界。严净一切国。而心无所著。
    初心菩萨八相现化已严净土。若有发心。更
    不退者。更不造作五无间业。不堕地狱。又第
    四住中云。第四生贵真佛子。从诸贤圣正法
    生。有无诸法无有所著。舍离生死出三界。又
    不退人于此位。后更不起造不共无明等堕
    三恶趣等。又第八行中得十无尽藏。第二戒
    无尽藏。不受外道戒。不造五无间业。戒皆具
    足。无所毁犯。此说初发心。当有退者。六住
    已前。当断善根造无间业故。舍利弗等。昔
    发大心。经六十劫。退大已后。流转五道。故法
    花言。舍父逃逝五十余年。正法花云。五道
    生死。璎珞经云。如我初会。有八万人退。如净
    目天子法才王子舍利弗等。欲入第六住。
    值恶因缘故。退入凡夫恶不善中。退入外
    道。作大耶见及五逆罪。无恶不造。第七住
    后方不退位。不作二乘。不造五逆业。不堕
    地狱当入余恶趣。花严第七回向中。三品善
    根修习究竟。积集长养。广开行位。能住忍
    力。闭恶趣门。自后更不堕三恶趣门。何因
    至顶尚应堕恶道。但今无相修。方始不入。
    未灭分别。二乘之人。??不断善根。顶不堕
    恶道。但一二三生修尚能如是。况复菩萨至
    顶位中。一大劫满更堕恶道。必无是事。但
    是此文为入顶位诸菩萨说。令其修智赞法
    殊胜。令前六住诸退菩萨入第七住成住不
    退。六向已前入三恶趣。闻法进修入第七向。
    不堕恶趣。法既若此。故尔应修进成胜智。
    摄大乘云。由闻熏习力故。生出世净心。虽未
    生时。已能对法烦恼结等。四盖中第三已
    作一切所有恶业折坏对治。又八业经说。加
    行根本后起三时。总有总无烦恼。各为一句。
    二有一无有三句初一定报。次一作业。后六
    不定。涅??经三十一云。一切作业有轻有重。
    此二各二。谓定不定。乃至或有重业可得轻
    受。谓智者所作业。此中即是智所作业故。
    重作轻受摄论第十颂云。有情界周遍。具障
    而阙因。二种决定转。诸佛无自在等。皆应勘
    文。由此依前若不退者初发心。后能八相化
    至十信。第六信不退故不断善根。至第四住
    不起分别。不共无明及我见等。更不新造往
    恶趣业而堕恶趣。若先退性。至第七住。方
    住不退。不入地狱。自后不妨入余恶趣。花
    严经中不说十信。故作是释。至第七回向。方
    三恶趣。一切处不堕。入初地后。卵湿二生。
    人三恶趣身形永不受
    逐难释云。复言为人轻贱者。此释经中轻贱
    言。流支罗什唯一轻贱。此及能断皆有二言。
    真谛本云。受轻苦等。皆轻贱也。杀打盗?H。
    事非一也。应观此理解因果门。天亲云。示
    现远离一切障故。何故为人轻贱而离诸障。
    以有大功德故。不但罪灭。亦得菩提。作此深
    解。信心缘故。真谛本云。先世罪业及苦果
    报。则为消灭。余本唯言罪业消灭。不说果
    灭。以业既消。果自不受。所以无之
    前所说以此因缘出生无量阿僧只下重解
    前第二摄福德文分二。初彰经来意。后威
    力者下释配威力。重释福多。令生欣乐。释配
    威力有二。初标。后配。配中有三。一能威力。
    二配多。三明何人能说。威力中初配文。二
    释文。三释难义。逢燃灯佛。释迦住在第八
    地初。故阿僧只劫。过阿僧只者。更过前故。
    谓说七地至初地。初逢宝髻佛。至今成佛。
    两大劫故。此在圣人。供养比校。或更过前至
    初劫。初逢释迦佛已来。迳三大劫。故俱舍颂
    云。于三无数劫。逆次逢胜观。燃灯宝髻佛。
    初释迦牟尼。依彼宗说。初劫逢释迦牟尼。自
    后供养五万七千佛。至第二劫。初逢宝髻
    佛。自后供养六万七千佛。至第三劫。初逢燃
    灯佛。自后供养七万七千佛。三大劫满。百
    劫修相报业。初逢?称攀?稹4搜允す邸5?br> 由翘足。超九劫故。所以经言。九十一劫?称?br> 尸佛。自后三十劫。逢尸弃佛?湿婆佛。至第
    九十一劫满。逢贤劫中过去三佛此住劫中。
    初之五劫无佛出世。第六劫有拘留孙佛。
    第七劫有拘那含牟尼佛。第八劫有迦叶佛。
    此第九劫释迦出也。依大乘中。真谛师解。
    初大劫中供养五恒河沙佛。第二劫供养六
    恒河沙佛。第三劫供养七恒河沙佛。依涅??
    经。四依菩萨前后总计。供养二十六恒河沙
    佛。方得菩提。今流支本云。于燃灯前。值八十
    四亿那由他百千诸佛。罗什本云。值八百四
    千万亿那由他诸佛。真谛本云。值八万四千
    百千俱胝诸佛。能断云。值八十四俱胝那庾
    多百千诸佛。计名虽殊。数有大小。并不相
    违。但约一位所逢且说。各依总说。理数难
    知。初他菩萨且初分齐得见百佛。百佛者即
    百百亿。如是上位逢佛极多。云何此中但言
    尔所。故知且约一位所逢。罗什本但有一阿
    僧只。更无过阿僧只言。余本皆有。亲近者供
    养故。已如前说亲近善友不空过者。不离供
    养故。行法供养。常不离故。彼行福行。此智因
    故。不可校量。依天亲释。此下示第四速证
    菩提法故。以多福德庄严速疾满足故。观此
    即同法花??量。实相观照同一乘故。正是中
    道。多力中。一为狂因。生狂病故。二复不狂。
    亦生心乱果。故不具说。以经文有狂乱二言。
    故作别释。何人能说中。福体及果二既难
    测。唯佛能知。以外不测。天亲论此为第五成
    大势力。得大妙果报。所谓摄受。四天王释
    梵等果。成就势力故。即是显得地前生彼四
    王天等十地得彼十王果等。若闻此事心迷
    乱者。以彼果报不可思议皆为胜妙故。示非
    思量智境界故。上来总显彼修行中成是功
    德修行业等
    第十一为远离自取入加行中。暖顶二位创
    观所取无作。四寻思观时即稍长。前文为入
    暖位人说。彼位依修已得。别别修观。安
    立有情而作利益。分别二执虽皆折伏。俱生
    二执犹有少起。我能住心。修行伏障。度众生
    大。所住所行所降伏者是所取。及心者是
    能取。所取既未除。能取全未伏。我能如是
    住修行等。二取皆有。我有能取等。是故名
    为自取。前卷名为证道时远离喜动。由得修
    慧。下品四寻思观无所取。远生我得之慢。
    喜动等生。执有自我能为此行。故名自取。心
    生喜跃掉动高举。名为喜动。喜动起时。正在
    暖位。断此喜动。即入顶位。此卷初标名。离不
    自摄。放逸其心。遂生烦恼。名不自摄。摄
    谨摄也。或自摄者。谓自摄持不自摄持。名不
    自摄。今在顶位。重观所取无作。上寻思观即
    名自摄
    论文分二。初标配。后释经。释经分三。初问文
    来意。即释经初标答文。次释即非菩萨文。后
    释无有少法名发趣者。问答来意中有三。初
    问。次答。后引经成。初地名证道。证道之中。
    证无二取。真明相现。前暖位中。初得无所
    取。明相初起。即生喜动。我能住等。论中说四
    我能住等。初三自利行。后一利他行。无着以
    三行为自利。后方为利他。自利既成。利他亦
    满。或不问自利利他。皆有三行。故文文具
    三答。天亲以菩提心有三。初一利他。后二
    自利。故文前后别答。三征。于引教成中。所
    住所行。所降伏所取也。及心者。谓彼三心即
    能取也。暖位尚有二取。故令除之。且除所
    取须菩提问佛。引十地胜行为说。破除彼执。
    令进入顶。天亲论云。何故前说三三种修
    行。今复重说。偈言。于内心修行。存我为菩
    萨。此即障于心。违于不住道。与此论同。答初
    三问。似同于此。所为全别。若菩萨于自身。三
    种修行。生如是心。我住修行。能降伏心。生此
    分别。则障菩提行心及心法。怀无住道。谓
    彼智即菩提行故。又障心者。由起慢故。断
    障后顶心。此心不生。初地不住道。亦不得起。
    双违近心及远道故。即由暖位犹存我故。生
    如是慢。不能入圣故。重为此问。问似初重。答
    亦如是。所为根别。且如三问。依无着论。通
    凡圣位。答亦如是。故此位有定。无不是重。
    无着解经文。文皆有此三答故。又如十行位。
    多行胜行。遂有慢动生。我能如是故。将入十
    回向。先除彼慢。为说胜道。令其进入。今得胜
    暖位以亦复生慢。先令除慢。令进入顶。亦复
    如是。经初问者。未入佛法。先有慢等。我能如
    是。住作业等故。初发问劝发胜心。先教无相。
    故为三问令其进修。今将入圣。彼得胜道。
    斯慢更生。故为三问。令断进习。乍观文势。欲
    似两周熟审寻根。所为全别。故同无着。唯
    一周也。又说二周。如前应悉。一周为胜。非是
    无着敢违弥勒。亦非天亲有乖无着。释即非
    菩萨者。若起法执。即有我执取。现行我执。依
    彼起故。或法执时。复无现行我执取。由有随
    眠。名有我执如前已解。此说有学回心及异
    生等。至此位中尚有我执。二乘无学。有法无
    我执。后释无少法名。发行乘者。真理无我。
    故无少法发行彼乘。前说能取我想既无。今
    显所取无我。亦非有正位所观
    第十二为离无教授者。既住顶位。乐观所取
    无。将起忍及世第一法。印无所取。观能取
    无入真圣证证道位。既无教授。不能进成。
    故引燃灯以显教授。我住八地尚遇燃灯。
    以求教授。进入上位。况犹住顶不求教授规
    上位耶。即此位中。言不求教授。是所知障
    为离说。下生经文。前卷但言。为求教授。劝
    求教授。是此位行。天亲云。此中有疑。若无
    菩萨云何释迦于燃灯佛。行菩萨行。此意
    但说。将入忍位观无能取。顶位疑云。既说无
    能取。菩萨亦无。谁于燃灯。修菩萨行。虽下忍
    位亦印所取无。中上忍位正观无能取。遂隐
    下忍及第一法。印无二取。略而不论
    经文具有。经文有三。初问。次答。后成。成中
    有三。初明三品忍位行。须菩提若有人言如
    来得下明第一法位。后须菩提如来所得阿
    耨多罗菩提不实不忘语等释妨难。初但
    问所取有无。次答所取无
    观成忍中有三。初下忍位印所取无。次须菩
    提若有法如来得下明中忍位观无能取。后
    何以故须菩提言如来者即实真如等明上忍
    位印无能取。论文分二。初标属经。后释正告。
    正告亦三。初解忍位。次或言燃灯如来所法
    不得等下解世第一法。后又有经言须菩
    提如来正觉所学法下释妨难。解忍文有
    二。初解中忍观无能取。后又何以故彼法不
    可说下解上忍位印无能取。略而不解下忍
    初印无所取。以文为易故。天亲论亦然。解中
    忍中有二。初解经中。若有法得。后解经中。以
    实无法得。初文中。初牒文问。后正释意。正释
    意言。若正觉可得说。如彼佛所说者。我既有
    胜行。我于彼时。便得正觉。我于尔时。既得
    正觉。燃灯不应与我记云当来始得。但由正
    觉非非少实有。不如所说。我无能得之胜行
    故。于时不得证大菩提。故与我记。当来始
    得。故天亲云。以后时授记。燃灯行非上。于
    燃灯佛时。非第一菩萨行。何以故。我于彼时。
    所修诸行。无有一法得大菩提。若我于彼佛
    所。已证菩提。则后时诸佛悉不授我记。是
    故我于彼时。行未成佛。此意总说。由我尔
    时行非第一上胜成故。说无一法能得菩提。
    故授我记。后时可成。若我于时有胜实行。于
    时即得。云何与我后时成记。故知无实能
    证行也。自后诸佛皆记当成。故知前时无法
    可得。释实无法得。云以法不可说故等者。
    由我于时知彼能取行无有实体。唯有真如
    不可说故。顺理行故。我于彼时不得正觉。记
    当未得。我若于时执能取行。有实自性。以为
    可说。行背理故。非直于时不得正觉。亦不
    可记我当来方得。此意极深。应细寻究。解
    印无能取中。此中问意。何故彼行不可说耶。
    由法身如来即真如故。如体清净。无有垢
    染。如真金故。由此诸教多以真如喻真金。
    以性净故。天亲云。若无菩提。即无诸佛如来。
    有如是谤。谓一向无诸佛。故说真如。彼意说
    言。既无能证行。所证菩提亦无。若无能证
    菩提体者。即无诸佛。今言诸佛以真如为性。
    真如既无能取之性。故能证行亦无自性。菩
    提亦尔。非无菩提。又菩提者。所证觉。觉义
    既教授他。所取无故。能取亦无。菩提能取既
    无。应无诸佛。诸佛但以真如为性。真如既无
    能取说诸佛。能取皆无实体。非无菩提所证
    觉性。天亲解实真如义云。实者非颠倒义。此
    简所执人法二我彼颠倒故。真如者。不异不
    变故。不异简无漏有为。彼生灭故。此解如
    义。不变简有漏有为。得对治道。便变易故。此
    解真义。但言真如。如论所说
    解世第一法中。天亲云。菩提彼行等。此义云
    何。彼菩萨行。若言有实。此则虚妄。此解经
    言。若有人言。如来得阿耨菩提。是人不实语。
    此说无能取。如是如来得阿耨菩提。若人言
    得者此亦虚妄。此说所取菩提亦无。所取菩
    提能取彼行皆非实有。相似名等。说二取无。
    令其双印。此一念后即入见道。此中云。或言
    燃灯如来所于法不得正觉等者。此意难言。
    于佛燃灯时。行非上故。不得正觉。可说无
    能取。佛于今生自得正觉。岂是无有能取证
    行。今佛说言。非但今生唯无能取菩萨证行。
    亦无所取真实菩提。故显二取皆悉非有。前
    修智中在初??位。观无所取。由此论说。名事
    互为客。其性应寻思。前远离自取。在??
    位次。顶位重观所取非有。故论言于。二亦
    当推。唯量及唯假。彼二正在四寻思位。此无
    教授在忍世第一法上忍起位印所取无。
    中忍起位观无能取。上忍起已。印无能取。世
    第一法二空双印。故摄论复说。实智观无义。
    唯有分别。三彼无故此无。是则入三性。初
    两句在下忍位。后两句中上忍位世第一法。
    唯一刹那时促。不说此经。具有续世亲论。
    方实解文
    释妨难中有三。一显真如不妄以释疑。次显
    摄一切法性即真如以释疑。后安立第一义。
    天亲云。有人谤言。如来不得阿耨菩提。为断
    此疑故。下经文起。此意说言。既无二取者能
    取无故。无能证者所取无故。无所证觉。今举
    经意。非实故无二取。非妄故有觉证。论意
    以真如之中无实无妄。以为无二。云何不实
    重显前说。故如言说。以得觉者不实。于正觉
    中。寄世间言说以显得证。得证不虚。天亲云。
    无实有为相故不实。真如理中无得无证。
    有为相中当有得证。真如无彼故。言不实。
    非有为相。即菩提相。故说不虚。文虽少别。义
    意大同
    摄一切法即真如中。意说真如是一切法自
    性净体。通在诸法。摄相归性。故一切法皆是
    佛法。无垢称云。一切皆如是等。一切皆是佛
    真如法故。即非五蕴相。故为菩提相。是异性
    门。此即佛法是一性门
    安立第一义中。一切法者。谓五蕴。体悉是非
    法。不如名说。悉非五蕴。即是五蕴。名安立
    第一义。非如小乘如言有体一切法者即一
    切法。今说一切法。但是假名之所呼召。非如
    其名有实自性故。法即非法。天亲解同。但
    不如名之所说。体亦非体。三世之法无自
    性。故名非法。问此求教授。说于燃灯。即有法
    得不耶。次前离寂静味。复说于燃灯佛。前
    不离佛出时。复说于燃灯所得菩提不。三处
    何别。诸佛极众。何故唯一燃灯佛。答初说
    燃灯。为离少闻障修。不离佛出。行说我曾
    为八地菩萨。任运双修真俗无生。已于一切
    法。能堪能思能持。尚为多闻。不离燃灯。以
    修彼行。汝今犹住十回向初分。何故不修不
    离佛行以求多闻作无生等
    次说燃灯举喻校量。我为八地菩萨。从彼佛
    如来一劫供养。所得功德尚不如于此经读
    诵修行所得功德。况汝今住十回向中分。不
    于此经修行进习。今说燃灯。显于八地尚求
    教授习进无生任运以修无生法忍。况今住
    加行顶位。不求教授以进无生入于忍位。由
    无生忍。因有五时。一资粮位。依因缘唯识总
    修无生。二加行位。即此位是创依修慧别
    修无生。三见道位。创证无漏无性无生。四
    八地位。创能任运进入无生。五佛位自在。因
    位有四。果位有一。即此亦得名如实智观。如
    实智观体通无漏。由此前经三说燃灯亦无
    重踏。此经多说无相无生胜义之性。佛于燃
    灯。任运相续以得此道。布发散华。以超八劫。
    掩埿发迹今现犹在。生信既多。故唯指说
    上来所说。信行地中。合十六住处。依八住处。
    摄之为四。一发心名摄住处。二波罗蜜净住
    处。三欲住处。四离障碍十二住处。合为第四。
    今总合为三。初摄住处。是十住位。次波罗
    蜜净住处。及欲住处是十行位。后离障碍住
    处。是十回向位。所以者何。依华严经。佛在摩
    竭提国寂灭道场。始成正觉。第一处中。诸菩
    萨请说十住十行十藏十回向十地十愿十
    定十自在十顶。后至第二处。佛在天帝释忉
    利天宫妙胜殿上。加法慧菩萨。方说十住。
    至第三处。佛在夜摩天宫庄严殿上。加功德
    华菩萨。方说十行。至第四处佛在兜率天宫
    一切宝庄严殿上。加金刚幢菩萨。方说十回
    向。至第五处。佛在他化自在天王最上摩尼
    宝藏殿。加金刚藏菩萨。方说十地。此上四种
    是别阶位。余五十种是彼位中所别修法。十
    藏是十行位中别修法。十行第八名尊重行。
    此位成就诸尊重事。乃至广说。尊重佛法。利
    众生事。行无尽功德。入净法界。譬如火珠
    出火。不可穷尽。如是菩萨诸功德藏不可穷
    尽。教化众生。生亦不可穷尽。自后十种无
    尽功德藏。方始成满。依十地论。十愿十定十
    自在十顶。皆是十地。别所修法。故说因中但
    四十二位。依璎珞经上卷说。四十二贤圣。地
    前凡夫有三十位。十住名铜宝璎珞。十行名
    银宝。十回向名金宝。十地圣人名琉璃宝。前
    四十人名为学行。入法流水中。以自灌注。
    等觉菩萨名摩尼宝。其名金刚慧。菩萨住顶
    寂定。以大愿力。住寿百劫。修千三昧已。入金
    刚定。后住千劫。学佛威仪象王视顾师子游
    步神通化法。故诸佛法皆现在前。入佛行
    处。坐佛道场。超度三魔。复住万劫化现成佛。
    入大寂定。等觉诸佛二谛等法。二习无余。
    乃至现同古佛。常行中道大乐。无为而生灭
    为异。勿实而非佛。现佛神通。常住本境。观
    此文意。金刚三昧乃经多劫。住佛位中。名
    水精宝璎珞。内外明显。妙觉常住性湛然明
    净。名一切智地。超过四魔。彼位各以功德
    璎珞。严持其身。故以为名。以前诸位名六种
    性。谓习性道圣。等觉妙觉。亦名六坚。谓智
    信法修德顶愿。亦名六忍。谓信法修正无垢
    一切智。亦名六慧。谓闻思修无相照寂寂
    照。亦名六观。谓住行向地无相一切种智
    于十住中。初发心住。未上住前。有十心
    名字菩萨。常行十心。所谓信心。念心。精进
    心。慧心。定心。不退心。回向心。护心。戒心。愿
    心。修行是心。若迳一劫二劫三劫。乃至入初
    住位中。住是住中。增修百法明门。所谓十信
    心。信心有十故。修行百法明门。常发无量有
    行无行大愿。得入习种姓中。彼经既以十住
    位。名习种姓。修信念等。经三大劫。方入十
    住。修行百法。即显十信。是初住摄。未入僧
    只。此在外凡发求大意。若二乘等发向大心。
    涅??经八万劫等应说其相。彼经又说。初发
    心住。于四谛中如次发四弘愿。二住作四
    念住观。三住作十一切处观。四住作八胜处
    观。五住作八大人觉观。六住作八解脱观。七
    住作六和敬观。八住作三空观空无作无相。
    九住作四等观。十住作六念观。十行中初行
    作四正?ァ6?凶魉纳褡恪H?凶魑甯?K?br> 行作五分法身。五行作八正道。六行道作
    七觉。七行作五善根。正观??观顶观忍观三
    界空世第一法观。八行作四辨观。九行作十
    二因缘观。十行作三宝观。十回向中。初向
    作二谛观。二向作五神通观。三向作四不坏
    信观。四向作三有为相空观。五向作五阴不
    异空观。六向作十二入我不在内外中间观。
    七向作十八界观。八向作因果假观。九向作
    二谛非空有观。十向作中道第一义谛般若
    观。而非真中道。初地以上有三观心。入一
    切地。从假入空名二谛观。从空入假名平等
    观。是二观方便道。因是二空观。得入中道
    第一义谛观。双照二谛。心心寂灭。进入初地。
    前三十心入一乘位。因法华经。同地前所修
    不名一乘。六住已前犹退作五逆恶等罪。无
    恶不造。至第七住。常住不退。广说相状。观彼
    经文。大违诸教。无和会理。且以仁王。恐成
    非。则但是诸位随增且说。不尔道理甚为乖
    误。依仁王经上卷。复与诸教不同。彼云。大王
    五忍是菩萨法。伏忍上中下。信忍上中下。顺
    忍上中下。无生忍上中下。寂灭忍上下。为
    诸菩萨。修般若波罗蜜。意说地前十住十
    行十回向名伏忍。以有漏智。伏烦恼故。初二
    三地名信忍。相同世间。修三福业。证净信故。
    四五六地名顺忍。顺同二乘。作菩提分等出
    世道观。故七八九地名无生忍。长时相续作
    彼观智故。十地佛地名寂灭忍。因果满故。初
    发相心生习种姓。有十心。一信。二精进。三
    念。四慧。五定。六施。七戒。八护。九愿。十回向。
    是菩萨能少分。化众生已。超过二乘。一切
    善地长养十心。为圣胎也。璎珞经中。念后说
    ?ァ1思确且病A??煌恕1宋氖且病4哟舜?br> 第起于慧性种姓。有十心四意止。即四念
    住观身受等。又三意止。即三善根慈施惠。
    止三意止即观三世。过去因忍。现在因果
    忍。未来果忍。能过我人众生等相及外道想。
    复有十道种姓。谓观色识想受行。得戒忍。智
    见忍。定忍。慧忍。解脱忍。观三界因果空忍。
    无愿忍。无相忍。观二谛虚实一切法无常。
    名无常忍。一切法空得无生忍。作转轮王化
    四天下。生一切众生善根。初二三地名信忍。
    所谓善达明断三界色烦恼缚。常以十五心
    为首。四摄四无量四弘愿三解脱门。以此为
    本。乃至佛位。四五六地名顺忍。见胜现法。能
    断三界心等烦恼缚。七八九地名无生忍。远
    不动观慧亦断三界心色等习烦恼。现不
    可说不可说功德神通。十地佛地同寂灭忍。
    入金刚定。下忍行名菩萨。上忍名萨婆若。
    共观第一义谛。断三界心习无明。尽相为金
    刚。尽相无相为萨婆若。超度二谛为第十
    一地。三界外无别众生。佛之三身亦无出三
    界。三界外无别众生。佛有何所化。是故我言。
    三界外别有一众生界藏者。外道大有经中
    说。非七佛之所说。依此经准。题目下自注之
    云。鸠摩罗什集出佛语。不可和会。令与诸经
    论同。依此仁王即说十信。以为十住十行十
    回向。仍名不同。皆成乖角。今依华严。不说
    十信。假复许有。是初住中离出十信。仍言三
    劫行十信故。方得入初住。大庄严论及对
    法说。四善根在第十回向位。彼云。一大阿
    僧只劫修习满已。方作持任镜明。依??顶忍
    世第一法观。更无别位。故华严经但说地前
    有三十心。不说四十及四善根。然诸论中。以
    观行别故。离别说经中。以无别位次故合
    一处。论亦不相违。依华严。但说地前有三十
    心。此摄住处即是十住。华严十住品亦说十
    住名。一发心住。创总发心。二治地住。净行自
    业地。三修行住。胜修理观。起上妙行。四生
    贵住。从诸圣法正教中生。五方便具足住。所
    行善根为救众生。六正心住。所闻赞毁心定
    不动。七不退住。闻十法心。以坚固不动转。八
    童真住。心得安立。成童真行。九法王子住。学
    法王十法。当成法王。十灌顶住。如王太子。
    堪受王位。行渐胜故。初发心住。由见佛相
    好。尊重难遇。或覩神变说法教诫。见生受
    苦等
    发菩提心。如前说相。得十力分。学十种法。
    一恭敬供养佛。二赞叹菩萨。三护众生心。
    四亲近贤明。五赞已退法。六修佛功德。七
    欲生佛前。八修寂静定。九欲远生死。十为
    苦生依持。治地住中。于众生所。发十种心。
    一大慈。二悲。三利乐。四安住。五欢喜。六
    度脱。七念众生。八无我所。九深心。十如来心
    学十法。一专求多闻。二修离欲定。三近善
    知识。不逆其教。四能知时语。五学无所畏。六
    明解深义。七了达正法。八知坚法行。九舍离
    痴?。十安住不动。修行住中。以十种行观一
    切法。一无常。二苦。三空。四无我。五不自在。
    六不可乐。七无集散。八无所处。九离分
    别。十无坚实。和合坚固学十法。生贵住中
    修十法。学十法。乃至灌顶住成十智。学十
    智。初发胜心。求大菩提。既在初住起大慈
    悲。度脱众生。既在二住。此上二住。即广大
    心。第一心是。初欲愿知空无我等。在第三住。
    所闻赞毁。心定不动。在第六住。合此二种。
    总是常心。不见身外有众生故。无分别三
    昧。三住已后六住已前。合是常心。知一切
    无性无相。在第七住中。是不颠倒心。即摄伏
    散时。七住已后。皆是不倒心。故知发心是十
    住摄。由十住中。解行尚少。所知当浅。故略
    说之。摄多住行。十行已后解行所知。皆渐胜
    故。尚以广说。其次二住处。谓波罗蜜净住
    处。及欲住处。是十行位。依华严经之明法
    品中。精进慧菩萨。问法慧菩萨。发心菩萨云
    何能令功德转胜诸佛欢喜。法慧答言。发心
    菩萨应灭放逸。有十种法得不放逸。何等为
    十。一持戒清净。二远离愚痴净菩提心。三离
    谄曲心慈愍众生。四劝修不退。五常乐寂静
    远离凡夫。六不乐世乐。七精修胜善。八舍
    离二乘。九修功德心无染。十善分别自他身。
    次修十净法。乃至满诸愿。得十种无尽法藏。
    发心菩萨功德转胜诸佛欢喜
    次方说十行。波罗蜜净住处。是初六行。然分
    为二。初不住施五行。不住相想是第六行。其
    欲住处是后四行。不住施度中。初檀波罗蜜
    是初欢喜行。欢喜行中为大施主。悉舍所有
    等。以惠施三时无悔。不望果报。不求名誉。不
    求生胜处。不求利益。凡行施时。有十所为。
    一但欲救众生。二摄受众生。三饶益众生。四
    学佛本行。五忆佛本行。六净佛本行。七持佛
    本行。八显佛本行。九说佛本行。十令一切
    众生离苦得乐。乃至广说。所生之处。常行施
    行。令一切众生欢喜爱敬。名欢喜行故。施波
    罗蜜即是初行。二饶益行。常持净戒。不染五
    欲。说无染法。不求生人天尊贵胜处。不乐利
    养端正帝王。但持净戒。恶魔以五欲。惑乱
    菩萨。菩萨终不起一念爱欲之心。宁舍千命
    不加恶法。于一切众生每念。众生长夜爱欲
    水。没其中。我今当学令魔王等及一切众
    生。立无上戒。乃至正学。入无余涅??。常持
    净戒。饶益自他。名饶益行。故戒波罗蜜多
    是第二行。三无恚行。常修忍辱谦卑恭敬。
    和颜爱语。无自他害。无自他俱举。无自他
    俱是。不自赞叹。念常说法。离一切恶。大忍
    安立。复为无量恶骂毁辱刀杖捶打。思惟
    忍受种种观行。思我解空无常。为人说故。虽
    遭怨害。愍念应忍。令成菩提。遭一切苦。不
    恚不恨。名无恚行故。忍波罗蜜是第三行。四
    无尽行。常行精进。不为一切烦恼所乱。乃至
    广说。精进所为。念言。假使多劫受苦。后成菩
    提。亦行精进。广说譬喻。无量世界破为微
    尘。如是念念常不废忘大菩提心。若闻是
    语。不退不悔。欢喜勤修。因我精进。令无量
    众生永离众苦。常代受苦。普令一切众生离
    苦得涅??乐。我然后成无上正觉。常行精进。
    心无尽故。名无尽行。故精进波罗蜜是第四
    行。五离痴行。常住正念。恒无散乱。坚固不
    坏。乃至死此生彼。处胎出胎。无有痴乱。广
    说其相。常住正念。离痴散乱。故名离痴行。其
    禅定智慧二波罗蜜。是第五行。未能别修胜
    定慧故。所以合修初四易行。故能别作。六
    善现行。成就寂灭。三业所有。示现三业无缚
    无脱。乃至解一切世间悉皆寂灭。世出世法
    无分别。乃至不舍化众生心。我不化生。当谁
    化之。我不令欢喜。谁令欢喜。众生受苦。起诸
    烦恼。舍取正觉。是所不应。故我修行未成令
    成。未调令调。未度令度。解寂灭法。及利众
    生。诸善根显现。名善现行。故不住相想。是
    第六行。合前六行。是波罗蜜净住处
    欲住处有二。初欲得色身。后欲得法身。初欲
    得色身。是第七行。第七无着行中。以无着心。
    常念佛刹。见严净刹。心无染着。往诣供养。
    乃至见菩萨大众。心无染着。见不净刹。心
    不憎恶。平等观故。念诸众生。不知真谛。不求
    调御师。入魔罗网。受种种苦。便增大悲。观
    诸善根。心观法无所著。乃至广说。愿利生
    行。于一切行。心无染着。名无着行。故不应
    以相见如来。是无着行。欲得法身有三。一
    欲得言说。二欲得智相。三欲得福相。欲得言
    说。是第八尊重行。成就尊重善根。爱乐佛
    法。专求菩提。分别深法。住无所畏。乃至广
    说。利众生行。入净法界。譬如火珠出火。不
    可穷尽。如是菩萨诸功德藏不可穷尽。教化
    众生。亦不可尽。尊重善根。尊重佛法。利众
    生事。名尊重行。故于此经。欲得言说能生实
    相。是此行故。百千万佛所种诸善根修供养。
    方始能生一念净信。况生实相。欲得智相法
    身。是第九行。等九善法行中。为诸众生。作
    清凉法池。守护佛法。佛种不绝。得陀罗尼。
    故得四辨等。遍三千界。变身如佛。妙音具足。
    于法无障。而作佛事。得词无碍。随一切问。皆
    能别答。心无所畏。得十种身。作清凉法池。得
    佛法底。名善法行。故欲智相说无定法可得
    可说是。彼依修欲福相身。是第十第十行。真
    实行中。成就第一诚谛之语。如说能行。如行
    能说。学三世佛真实之语。成十力智因。菩萨
    作念。我见众生受无量苦。若未度此。先成
    正觉。是所不应。我当满足大愿然后成佛。令
    诸众生悉求菩提究竟无余涅??。非众生
    请。我始发心。行菩萨行。我自发心。普为众
    生。欲令究竟得一切种智故。我于一切最为
    殊胜。诸行相应。心色皆顺。名真实行。故欲福
    相。能于此经。持说四句。胜智无边三身菩提。
    此出生故。令修实行
    第四离障住处。有十二种离障。合是十回向。
    于中前九种离障。是前九种回向。及第十
    回向未终满足已前住。摄从初发心至十
    回向未终满位。合是资粮道顺解脱分善
    根摄故。后三离障是第十回向将终满位。合
    是加行道顺决择分善根位摄。前九离障。是
    前九全第十回向少分
    十回向位者。华严经说。十回向名者。一救
    护一切众生离相回向。修六波罗蜜四无量
    等善根。念所修习为众生。除灭烦恼究竟清
    净。以此善根回向。为众生作舍。令免苦事。
    故为众生作护念。解脱烦恼故。乃为作主宝
    臣。令得无碍净智身故。怨亲无二。常爱眼
    看。有来怨逆。为作善友。为说深法。譬如大
    海众毒不坏。如日不以盲人故隐不以众
    生无量怨心菩萨嫌恨退行回向。不以难调
    退舍善根。所修善根。悉为救度回向为生。
    由于所度不见生相。名救众生离众生相回
    向。前十行中。诸菩萨等。由行十行及得十
    种信惭愧戒闻施慧念持辨无尽功德故。心
    遂慢生。我能行此行。此行证得彼功德。我能
    说此法。此法利益彼众生。由此不能近入初
    回向。今佛为说预流等小圣。尚不言我得我
    说法。况菩萨耶。令彼离慢。修无慢行得入初
    向。故初离慢是初回向
    二不坏回向。于三世佛。于诸菩萨。于佛教法。
    得不坏信。慈眼观生。以此善根回向令得
    此不坏信。以此于三宝不坏信回向力。摄
    取一切善根。无所损坏。名不坏回向。故第二
    离少闻障。令彼不离佛出时行。是第二回向
    常得见佛闻深法故
    第三等诸佛回向。学三世佛回向。见好恶色。
    其心清净而无爱憎回向。作念诸佛妙乐回
    向菩萨满足诸愿证萨婆若回向。众生见佛
    闻法。我心近僧。乃至虽有妻子。俱不离菩
    提心。随其受用四事什物。不离菩提心。皆悉
    回向无上菩提。不着五蕴等一切法。如佛所
    知菩萨回向。我亦如是。第三回向名等诸佛
    回向。故第三离小攀缘。作念修通障。令修
    愿净土行。是第三回向
    第四至一切处回向。修善根时。以此善根。
    如是回向。令此善根功德之力至一切处。譬
    如实际无处不至。谓以善根通至佛所。供养
    诸佛。三世庄严。乃至于一念顷。充满十方
    一切世界。复念十方佛菩萨所有供具。皆以
    善根。以不乱心。乃至无诏害心。悉为回向。
    回向相好。乃至回向清净世界佛。十方至此
    菩萨。得至一切处神足。随顺诸陀罗尼辨才。
    令一切众生悉欢喜故。由此善根。无佛等所
    不至。无众生处不至。名至一切处回向。故
    第四离舍众生障。修成就众生所。是第四回

    第五无尽功德藏回向。修悔过善根。离一切
    业障。于三世佛。从初发心。乃至成佛现涅??。
    所获善根皆悉随喜。乃至三世众生一切善
    根。皆悉随喜。由以善根随喜。一切功德无尽。
    后得十种无尽功德藏回向。故第五随顺外
    论散乱障修离彼行。是第五回向。诸过失悔
    业障皆离故
    第六随顺一切坚固善根回向。若为王时。得
    胜国土安隐丰乐乃至七宝。成就坚固那罗
    延身。离业障得净业。舍内外救狱囚。以自
    身代死者。乃至摄取一切惠舍。随顺一切坚
    固善根。则皆随顺。一切佛乃至顺清净。如
    是回向已。令一切众生得如来法。诸佛欢喜。
    于一一行皆不违逆。善根坚固。回向彼岸。名
    随顺一切坚固善根回向
    七等心随顺一切众生回向。增长三品。乃至
    普覆一切众生境界善根。行此善根。修习究
    竟。能住于忍。闭恶趣门。善调诸根。威仪具
    足。乃至念诸善根。若有果报。我尽未来行
    菩萨行。不舍众生。修行大舍。回向一切众
    生。悉无有余。乃至此菩萨得无生道。到无二
    处。于一切身得自在。于诸行愿得自在。智
    能遍至一切佛刹。得无碍耳闻一切刹声。得
    净慧眼见一切佛。以平等心随顺一切众生。
    回向诸善根。名等心随顺一切众生回向。故
    第六离影像相自在中。无巧便障。顺色及众
    生身。搏取中观。破相应行。是第六第七二位
    回向。为令他巧便。多在第六位。为自得巧
    便获神通等。多在第七回向位故
    八如相回向。成就念智。安住不动。于一切智
    境。得不退转。乃至修习种种善根。一念观无
    二一切智境界。于一念中。能严净一切佛
    刹。于诸通慧而得自在。入法实相。乃至不着
    世界。不着众生界。心无所依。寂然不乱。正念
    诸法。具足诸佛无选择智。不违一切平等
    正法。不坏佛相。等观三世。了众生空无所依
    住。随顺如实通。解真实义。为至佛地。凡所修
    行善根。皆顺如相而为回向。名如相回向。第
    七离不具福资粮障。供养给侍如来行。是第
    八回向。虽观法身入法实相。不坏佛之三十
    二相。然不以为佛真身
    九无缚无着回向。于诸善根。不生轻心。不轻
    出生死心等。凡诸善根常乐摄受。坚固不坏。
    以无缚无着解脱心善根。回向具足。乃至住
    于此回向。诸金刚山所不能坏。一切众魔所
    不能坏。悉能摧灭众魔邪业。悉得闻持三
    世佛法。常无染着。得普贤行。诸愿满足。所修
    一切诸功德不为自己。及为他人。以无缚
    着解脱心回向。饶益一切众生。名无着心回
    向。故第八离懈怠利养等乐味障。修离利养
    疲乏热恼。于精进若退若不发行。是第九回

    十法界无量回向。离垢缯系顶。受大法师
    记。能广法施。成大慈悲。安立众生于菩提
    心。乃至行法施等一切善法。摄取萨婆若
    心。究竟正力。到于彼岸。乃至一句法味。佛所
    说法。若闻若持若说。以此回向。一心正念
    无量无边虚空等世界中三世诸佛。行菩萨
    行。令一切佛常所守护。于一切世界。尽未来
    劫。为一众生。修菩萨行。为一切众生。亦复
    如是。乃至调伏法界等无量众生。严净法界
    等无量佛刹。如法界无量出生智慧。亦复如
    是。凡所有善根。回向悉等法界。名法界无
    量回向。故第九离不能忍若障。修忍苦行。
    是第十回向。成唯识等云。从发深固大菩
    提心。乃至未起顺决择识。求住唯识真胜义
    性。齐此皆是资粮位摄。为趣无上正等菩
    提。修集种种胜资粮故。为有情故勤求解脱。
    由此亦名顺解脱分。故此经中从初发心。
    乃至此中离不能忍苦障。修忍苦行已前。合
    是此位所摄。菩萨先于初无数劫。善修福德
    智慧资粮。顺解脱分既圆满已。为入见道。住
    唯识性。复修加行伏除二取。谓暖顶忍世第
    一法。此四总名顺决择分。近见道故。立加
    行名。非前资粮无加行义。暖等四法依四寻
    思四如实智初后位立。依明得定。发下寻
    思。观无所取。立为暖位。谓此位中创观所
    取。名等四法。皆自心变。假施设有。实不可
    得。初获慧日前行相故。立明得名。即此所获
    道火前相。故亦名暖。故此第十离阙少智资
    粮。修离寂静味行。是此暖立伏除所取。求智
    行故。彼论又云。依明增定。发上寻思。观无所
    取。立为顶位。谓此位中。重观所取。名等四
    法。皆自心变。假施设有。实不可得。明相转
    盛。故名明增。寻思位极。故复名顶故
    此第十一离自取障。修证道时。离喜动行。是
    此顶位。由于??位观所取无创获明得定发
    下寻思智。心生喜动。言我能等。不能进修。障
    当圣位所有证道。故说离行。令入顶位。彼论
    又云。依印顺定。发下如实智。于无所取。决
    定印持。无能取中亦顺乐忍。既无实境离能
    取识。宁有实识离所取境。所取能取相待立
    故。印顺忍时。总立为忍。印前顺后。立印顺
    名。忍境识空。故亦名忍。此中意说。忍有三
    品。下忍印无所取。中忍顺观能取空。上忍
    印持能取非有。初作寻思。观无所取。观犹未
    胜。分为暖顶。时节稍长。于忍三时。初印所取
    无。次观能取无。后印双无。能取易故合立。
    不分多位。由下品忍印所取无。上品观位印
    能取无。中忍虽非印。初后印故。总立忍名。于
    无二取。已能别观。已能印。但未双印故。
    未证真故。次此后一念双印名世第一法。即
    便入证故。唯识云。依无间定。发上如实智。
    印二取空。立世第一法。谓前上忍唯印能取
    空。今世第一法二空双印。从此无间必入见
    道。故立无间名。异生法中此最胜故。名世第
    一法故
    此第十二离无教授障。修求教授行。是忍及
    世第一法。世第一法唯一刹那。双印前空。无
    别广行。故总合说。由此顶位。至寻思极。顺
    所观。住于忍位中。行相转胜。不求教授。无以
    进修。欲令进修。必求教授。教授得已。依教而
    行。便得入圣。非过四位始求教授。方入证
    道。一念无间更无隔越。即入真故。唯识又云。
    如是??顶依能取识。观所取空。下忍起时印
    境空相。中忍转位于能取识。如境是空。顺乐
    忍可。上忍起位印能取空。世第一法双印空
    相。皆带相故。未能证实。故说菩萨此四位中。
    犹于现前安立少物。谓是唯识真胜义性。以
    彼空有二相未除。带相观心。有所得故。非实
    安住真唯识理。彼相灭已方实安住。依如是
    义。故有颂云。菩萨于定位。观影唯是心(??位)。
    义想既灭除。审观唯自想(顶位)。如是住内心。
    知所取非有(下忍)。次能取亦无(中上忍)。后触无所
    得(正入圣位以世第一法时少故不说)。此加行位未遣相缚。于?
    重缚亦未能断。今说无相教。除其相缚。由十
    回向前依因缘观作唯识观全不能除相?
    重缚。以彼为因入十回向。四善根前依唯识
    观。作无相等观。作无相等观。虽分别缚少折
    伏。观犹总相。未能别作。亦未除缚。四善根位
    依无相观作真如观。犹带相故。尚未证真。分
    别二缚皆折伏尽。但生二缚虽少折伏。亦未
    除断。入见道位作真如观。于一一法证实真
    如达无相理。方断二缚。故佛地论等说。别
    相观能断烦恼。诸论有说。依总相观断烦恼
    者。依加行说。有三师异。如彼说。初作因缘
    观。亦作唯识等观。但总相作。因缘唯识等未
    能别作。初因缘观。至唯识观。位犹总相。作唯
    识等观。方能别观。因缘诸法。胜知劣故。至无
    相观位。亦但总相。作无相等观。于唯识之法。
    方能别观。故诸论说在资粮位。于唯识理。
    但随听闻。能生胜解。至加行位。能渐伏除
    所取能取。引发真见。此依无相。别作唯识观。
    至真如观。既别证真。亦能别知无相等法。观
    行极故。根本观故。无分别智能别证理。后得
    智中能取别事。真如但是诸法自相。故得自
    相。是名别知诸法之理。其诸法体既亦别
    知。故圣二智能证圆成依他二性。名得实法。
    若总观真。随其?细。即前二观遍计所执
    人法二我。无既别体。无分别智观。观无之
    时。所见无理。所见事即二性故。佛地论说。
    遍计所执无观心所变。无依他起摄。真如理
    无圆成实摄。故证别法。唯说二智。以前三
    观在见道前。唯加行智。入圣已后可通后得。
    然入圣已。随其所应。说十真如。十重证者。
    由所离障及能证道各有分齐知真谛理。
    说有十重。非真如体有十种异。非如前三观
    境相俱差别。由前所说。能观观行有初后。所
    观真谛亦有四重体理。真谛既有四重。所形
    俗谛亦说有四。中智所知名为世谛。上智所
    知名真谛故。应审观察。特为允当。所观诸
    法浅深既异。说谛四重。能观观心依境差别。
    亦应说异。前三观心通真俗观。真谛前三。即
    俗后三故。真如一观。唯真非俗。唯观真故。
    然无别观。唯初俗者。无别体可观。必挟真
    观故。真法上无此初俗故。此之所执实非二
    谛。依心俗计。故说为俗。此故观行唯说四
    重。不可说无唯真如观言。言必狭俗理故。
    此必?诠以证真故。观行证真。不同立法。
    相持而说。细审方知。如别章说。虽见道前。
    观非安立。以为无相。尚带相未能除断。乃至
    广说。此位菩萨于安立谛非安立谛。俱学观
    察。为引当来二种观故。及伏分别二种障
    故。非安立谛是正所观。非如二乘唯观安立。
    故在诸位皆以唯识无相为首。而修诸行。此
    前诸位所修愿行。所观境理。所利众生。皆如
    余经及论广说

    金刚般若论会释卷第二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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