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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刚般若论会释卷第一

    一部分三。初敬所师。叙标作意。次科宗义。正
    释经文。后叹愚深法成隐灭。初中三颂分
    二。初二颂半归敬所师。后半颂叙标作意。初
    中复二。初二颂别显三宝。后半颂总礼所师。
    初中复二。初一颂半唯敬法。后半颂敬佛僧。
    法中分三。初半颂叹佛法神功。出生报化显
    法身故。次半颂叹法深妙。词理坚贞。群
    圣迷故。后半颂叹法玄约。文略义广。威势
    胜故。智者佛也。闻已为我说者。慈氏菩萨僧
    也。天亲论偈。弥勒菩萨为无着说。无着授
    与天亲。令造释故。天亲偈云。法门句义及次
    第。世间不解离明慧。大智通达教我等。即
    明弥勒亲教无着。无着转教天亲也。归敬
    福田理应周普。但说此三者。是经所依及能
    起故。能说所说。教依义依。各敬胜首。摄余
    一切
    次科宗义。正释经文分二。初明七句。申正述
    之宏纲后世尊为何故以寂静者下。重解前
    文。释玄宗之巨委。初文复二。初标七句彰
    一部之大旨。后释前文配。经文之所在。所
    明名义。能诠名句。以教诠义。名为有义句。
    义之句故。或义是所诠。文为能诠。以文随
    义。皆有七故。名七义句若文若义。皆有七
    故。若依天亲法门句义及次第法门句义者。
    为句之义。名为句义。或唯义故。初标七句
    中分二。初标列七句。后显七有异。初文有三。
    初标。次列。后释结。七中前六是所诠义。菩萨
    事故。第七是能诠句。能诠义句故。二释义句。
    皆能诠也。前六之中。初三文之次第。分段
    义意。流三住处所明。其对治是所断边执。
    不失是所修中道。地是此二法之别位。总名
    为住处。发大乘心者。所依处故。别名为地。彼
    位有漏无漏诸法。顺生彼位。各别胜法能持
    不失。名之为地。总法所依。所止名住。别法能
    持。能生名地。是二差别
    后释前文。配经文之所在。分七。随前标释故。
    佛种不断有二义。一者明佛能为善摄善
    付。善现发请。欣佛为说。令诸菩萨当依
    修学。得绍佛种姓不断故。论下解。有六因故。
    善现发问。令佛种不断。二者明佛能为善摄
    善付。令所摄付诸菩萨等依位而修。由佛能
    令绍种不断。故论结云。此善摄付嘱二种。显
    示种姓不断。故经说云。教发菩提心。令佛
    种不断。即是此也
    文分为四。初标佛种不断。是问答之大纲。
    玄宗之巨意。二别配文。三逐难释。四结
    成前难。虽一部经问答之意皆为愿欲令
    佛种不断。由能问故。方能答生。初从胜名。
    故次别指。准在问中。此中初标论其实义。
    故言般若为佛种不断。流行于世
    别配文中。希有世尊。意总标叹。如来以下
    别显。叹希有有三义。一由能摄付佛成希有
    余不能故。二时一出现经多劫中不可见故。
    三福德智慧生可度种种庄严。无与等故。
    此中世尊是第十号。如来是初号。举终括
    始。以略中间。故能断云。乃至如来应正等觉。
    由举终一。略其中间六。至于初三。余文皆
    略。无乃至言。十号。如瑜伽八十二释。又此论
    牒经云。何如来以第一善摄等。云何之言。
    经本皆无。又此欲叹佛希有摄付。乃言云何。
    翻成问佛。非是叹词。深为乖角。善摄等者。
    能断云。言最胜摄受。余文但言善护念等。下
    文遂开。第一及善。二义有异。最胜之言。其具
    第一善二义故。此能摄受法下论自解
    逐难释云。于中善摄等者。合经及二论。
    摄付有六义。一能摄付者。如来唯在果位。
    瑜伽三十七。能成就有六。一胜解行地菩
    萨。二净胜意乐地菩萨。三行正行地菩萨。四
    随决定地菩萨。五决定行地菩萨。六到究
    竟地菩萨。彼在因位。此说果位。说一切位。极
    深妙法。非余能故。又此说法王。彼说佛
    在世时及佛无后能成熟者。故不相违。二
    所摄付者。谓诸菩萨虽所成就通有四乘。
    行二利行。通他三乘。余解不能故。此唯菩
    萨。此上二种经文自有。三摄付之时。此中论
    云。于佛证正觉转法轮时。以五义中菩萨
    乘法。化根已熟。名为善摄。于佛涅??时。亦
    以五义化。已得摄受菩萨。名善付嘱。四所
    摄付类。天亲论云。善摄化根已熟。善付化根
    未熟。此中二时俱化根熟。一解二论义同。
    此中意说。根熟菩萨佛初成道。佛自摄受。
    令依教行禀于佛训。佛入灭时。佛化既无。
    无能摄付。但以佛法。付根已熟。令根未熟。于
    彼受化。名善付嘱。故此说言。已得摄受菩萨
    于佛灭时。亦以五义而建立之。非是二时
    俱以五菩萨法建立已熟名善付嘱。故二论
    同。由佛若在未熟菩萨。亦自摄付。劣故隐
    之。或此中付论遇佛皆熟。名善摄受。灭后
    令度是根未熟。名善付嘱。便无有妨。故真谛
    经云。善摄受者由无上利益故。善付嘱者由
    无上教故。二解两论意别。此依二时俱依
    根熟。已显摄付。佛在所化。当来之世。成能化
    故。根未熟者。非当能化。故略不说。彼依一时
    当来。能化所化二类。以分摄付。各圣义别。
    彼所无者此便解之。五所摄付法。论云。五
    种义中。菩萨法而建立故。或有解云。谓五乘
    法中菩萨之法。若尔云何名为五义。不名五
    乘。既法付五乘。如何言摄付菩萨。今为
    二解。一云。即下重释前之玄宗之巨委中。
    释布施云。自此已后。余住处中。有五种随所
    相应而解释。一依义。二说相。三摄持。四安
    立。五显现。即是经中所明。理事二行。善恶
    二门。菩萨修断之法。是佛二时所摄付法。二
    云。即前七义句中。后五句义所明菩萨行
    法。前二门问。后五佛答。是正所明能摄付
    法。天亲释此能摄付法。彼云。护念是此摄
    受。摄受根熟有二。一与智慧力。令自成就
    佛法。二与教化力。即是大悲令摄取众生。付
    嘱中彼论有二。一总解云。谓根未熟。于得
    未得功德中。惧其退失。付授智者。二别解
    云。又得不退者。不舍大乘故。此所付法。谓十
    住第六住已前所已得法。未得不退。于大乘
    中。欲令胜进故。此所付法。第七住后所未
    得法。此中总显根熟菩萨在七住后.不退位
    中。未熟菩萨在六住前可退位内故。瑜伽论
    说。能成熟有六种住。又胜解行位亦名能
    熟。即是此中在七住。后所善摄者。六住已
    前即是此中所付嘱者。由以位可退令不舍
    大乘。摄付嘱故。又此意言说。不舍大乘定
    信。非不舍位。若作此解。十信之中。第六已
    前名根未熟。专信大乘。犹未定故。第六心
    已后名根已熟。信决定故。又不论定故。若
    全未信名根未熟。犹住劫外。若起信心名根
    已熟。即入劫内。故瑜伽言。能成就者。通胜
    解行。上来且说三位二类。初地八地证行二
    种。有退不退两位二类。亦应分别。上化下
    故。下禀上故。下文已成就有三品。其所善
    摄付嘱在此明之二类随应当知。六所摄付
    相。此卷下文。利乐相应为善摄。第一有六
    种。第二付嘱亦有六种。自下当解
    上六义中经文有二。一能摄付者。二所摄付
    者。无着论有二全一少分。二全者。一摄付
    之时。二所摄付相。一少分者。所摄付法。天
    亲论有一全一少分。一全者。所摄付类。一
    少分者。所摄付法。二论但解摄受付嘱。
    即总言故。合开四总或六义。天亲论以一
    颂。颂前文义。菩萨地说。菩萨已成就有三
    品。初劫名下品。第二劫名中品。第三劫名上
    品。唯三品前名未熟
    二发起行相者。发起了于。行谓般若行解。
    即慧体名相。以无相故。非是相状。如十六
    行慧胜得名。三问皆因慧行相。佛所正答。
    是慧行相。今为问起。名发起于行相。能起
    佛说。慧行相故。或此三问皆问所修。行之体
    状。名为行相。于中修慧虽标总称。而得自名。
    别名修行。若依前解。虽诸福智有无为等皆
    所修诸法。慧为般若之体。独得其名。若依
    后解。唯在有为。无为非行。便成大过。以
    问有为行。无为自证。亦无有失。以此理微。
    前解有典据。文有三。初指文。次释。三后结。
    第二文有二。初总显。后别解。欲者希求。
    初希也。愿谓思念。复欲也。愿以欲胜解为
    体。入诸善法。欲为根本。本名正求。次生胜
    解。名欲思念。欲愿体通闻思二慧。三摩鉢
    底名等至。唯定非散非通有无心。此简唯取
    无分别定。非散无心。正修慧法相应等至。三
    慧相应无分别定。正名等持三摩地也。有放
    逸分别生如实觉悟。虽住散位非无分别。亦
    不生执。寻当摄念。通等持位及等至位。名
    降伏心。下文云。乍观此论。在此文明之。观
    此文意。初一闻思。次一修慧。后一若放逸
    生心。寻还入定。制之一处。无事不辨。故下
    论解经名中。能断者。般若波罗蜜中。闻思
    修所断。如金刚断处而断故。由此.闻思皆折
    伏名能断。又在修位。学胜慧时。最初证得心
    平等性。次后证得明心正直性。最后证得心
    无功用住性故为三问。经云。第一显前摄
    道。摄彼彼行故。第二显成熟道。胜修慧位
    故。第三显不失道。不过故。正解此同。又
    初是加行道。次是无间解脱道。后是胜进
    道。但在因中非佛位。有信行地中。三皆有
    漏。八地已前初地已后。通有无漏。八地已上
    纯是无漏。无勉励加行。有任运加行故。无
    别发胜进。即于一念外行身语。亦无放逸。故
    此具三。或一刹那真俗并用。刹那刹那皆具
    三种。任运欣趣内平等观。外起化故。然天亲
    论中。初住心深念众生。次修行菩提心。后降
    伏厌离有为。又此三问。初恩德因。次智德
    因。后断德因。即是化身报身法身因。亦逆
    次第断恶修善。度脱众生。此初名摄道。摄受
    众生故。次成熟道。修佛法故。次不失道。离
    恶尽故。乍观此论。以闻思修解。初二似有别。
    不离修慧位。有此三种。故不相违。然依菩
    萨地。初答有三持。谓诸菩萨自乘种姓。为
    第一堪任性持。以此为依。堪证大菩提故。
    最初发心为第二行加行持。以此为依。行
    于能证大菩提行。皆圆满故。所修一切菩提
    分等一切万行。为第三所圆满大菩提持。故
    无种姓不名为持。其有种姓。虽未发心。
    望彼为胜。若依天亲论。别答三问。前后文
    别。由初能持故。可起菩提心。有初住问。由有
    第二能持故。别起行有第二修行问。由有第
    三能持故。得大菩提。有第三伏心问。或天亲
    文与此无别。文中一一皆有三答。据文显
    相。且就偏说。别配经文。不遮一一文皆具
    三故。前所解三佛因缘不尔。便与二论相违。
    三持义别。不次此配文。又初二问能治道。第
    三问断所障故。但三问不增不减。罗什二
    问。住中合故。准下解五种相文。从初发
    心次修行布施等。乃至未入佛地。皆通此三。
    即胜解行位。有无分别三摩鉢底。摄论等文
    云。寻伺实智唯识观等。皆在决择分位。便
    与此文相违。解云。别作无相三性观等。在
    决择分位。总观无相。起无分别修慧。在胜解
    行。何妨亦得。天亲菩萨明此道理。不得别作
    无相观故。修行但说散布施等。三轮清净修
    无相行。不说入等至。无着菩萨以总观作无
    相观等。说胜解行位。亦作无相等至。即以
    此理。天亲菩萨住心初发。修行次生。后降
    心断障。方作无相观。断分别故。初二闻思伏。
    后方修慧断。故答三问。前后别。文别。修行
    别。别位故。无着菩萨以总得作无相观。修
    折伏正断。俱名为断。随应位位皆运得作。
    故于文文皆答三问。以有二义故。二论主各
    各别解。各据一义。亦不相违。合二论义方
    是。由此顺古。无着一周为利根一人。久修
    行者乐闻凡夫十地及佛三位者说。天亲二
    周为钝根一人初修者未闻凡夫发心修行
    断障有疑者说。亦不相违。由不乐闻十地等
    行。合说二。义方周备故。经然今给审观。
    天亲论主作两周说。读者自错。应以无着成
    就天亲。天亲义阙。无着方解。但是舍迷。
    天亲论颂。弥勒所说。无着菩萨岂与相违。有
    少不同。至经当释。又依古释。利根一闻即
    解。钝人再闻方悟。利根初后二时而至。
    无着一周。天亲两周。两论释别。所望异故。
    依此释经。全无相合违。文似重昏。乍谓两
    周。据后释经。全无重相。下自当悉。预解难

    行所住处者。行谓三问所发起行相。住处
    谓所依止。彼修行相所依止道理处所。文有
    二。初说初处。后结已说住处。初中复二。初
    说十八住处。后说八住处。初中有三。初标名
    列。次解次第。后别配文。标名列有二。初标
    名释。次列名。列名有三。一标。二列。三结。解
    次第中有三。初以七义摄十八处。次解次
    第。后结成释
    八住处中。前六住处。即此七种次第是。彼后
    三住处通一切处。后文自解。六中第四合名
    离障碍。此中开为三。一离障二求教授。
    据实求教授。亦离无教授障故。八住处中
    第四合名离障碍处。论下卷初亦言。今说
    离障处十二种障碍对治。无教授障。亦入
    障中。今此以外求法为名。名求教授。余说离
    障。故离障外说求教授。又此名证道。八住
    处中。名为净心。名异义同。然发心等。皆虽
    离障。复离障等皆亦有行。各据增上。为
    名不相违。前十六住处。信行地中分三。一
    发心住处。是十住位。波罗蜜行欲得色身欲
    得法身。是十行位。余十二种。是十回向位。
    后文牒释中有二名不同。初名智相至得。
    后名福相至得。此依可乐对智名福。彼依证
    获。故名至得。又彼依能得所得。通名至得。此
    总对智。俱总名福。问何故欲得色身。不名
    欲得法得法身。余名欲法。答四蕴无为名
    法。不可见故。色蕴可见而守自名。余名少别。
    及分三位。由相难知。皆至文解。证道中解妙
    身大身。至得身成就身。得毕竟转依。故
    名妙身。此意说无为法身名至得身。报化名
    成就身。或自受用真如。合名至得身。依金
    光明经。俱法身故能得所得性故。他报化佛
    为佛形。佛不为佛形。佛皆名成就身。后卷
    重解中意。明得三身皆妙身故。至彼当知。
    大身谓一切众生身摄身故。下文由得五平
    等故。摄一切生。与已无别。摄一切生。以为
    自体。故名大身。普度故。此中应说。一切道
    品染品。在证道离慢二中配属。即十障十
    度。略无十如。但明能证
    求佛地中有三。初标。次曲列释。后别指经。
    为十地菩萨所求佛地故说后经。故名上求。
    上求佛位故。此上总显住前前位所起之障。
    后障后位。因彼位起障后位故。随其所应。
    俱生分别断之位。次能伏即异前位所起。
    后位能伏。即佛地障。十地中起。八地以前
    名起彼故。佛位国土净等通三佛国。如是
    一一皆当了知
    为流转不染中有二。初配经。后别解九喻。
    九喻中有二。初标四有为相。后别解。标四
    中。天亲论束九为三。一观相。二观受用。三
    观受于三世事。束此四中。第二者所住味。
    第三随顺过失。为一观受用。彼以所受用境
    能受用身能受用所受用。合为一受用。此
    以境处为所受用。其身及受为能受。二别分
    为所味及过失。能味身身受皆过失故。又此
    论以相为初。以星为喻。以见为次。以翳为
    喻。彼论以见为初。以星为喻。以相为次。以
    翳为喻。略有二解。一云。二论望别。亦不相
    违。二云。此义错彼论正义。准第二观受
    用中。以所著味境为初。后方说能受。故知
    观自性相中亦尔。以相为初。以见为次。
    故此论初举相。取能见相之见。第二举见。取
    所见相。翻文有别。亦不相违。前后俱是作者
    异端。以相通是见识义二相。故初举之。
    彼论心亦同。彼初皆举境。后方举能。余
    皆同也。自性相总谈世间外道邪妄一切
    凡夫法性。见相为妄性。识相为凡性。着所
    住味。随顺过失。别明二类。不知因生或业。由
    外五尘为所味着。能依止身。能用之受。因
    生过失。无常等执为常我等。其能受用顺生
    三苦。而彼不知。若有受皆苦是经文。下是
    论解苦受。彼苦生故是苦苦。乐受破灭故。是
    坏苦。与前二无常不相离。是行苦。欲界具
    三。色界有二。第四禅已上有一。后说三世
    喻。随顺出离相。以离三世不生前失。顺二
    无我。便得出离。以攀缘三世。则知二我
    无得出离故。由此但说九喻。不增不减。与
    八喻五喻等有差别。应会释之。然天亲论
    云。观此九法。得何功德。亦与此同观相及受
    用。于三世事。于有为法中。得无垢自在。由
    观此九法依他性。不为生死恶业所拘。便得
    胜果。出离自在
    随顺过失。文有二。一标。二释。初中有三。初
    总释。次引经。若有受皆是苦故。后释义
    顺出离中有三。初标解顺出离。次别解三喻。
    后结顺出离。初有三。初牒名。次释出离。以二
    无我为出离体。即是真如灭谛性故。后解随
    顺。以三世喻。知无实相。便能顺彼出离无

    上说十八住处。后别说八住处摄经文。或复
    重摄前十八住处为八。亦无过失。八住处
    中分二。初说八。后释通局。初中有三。初
    标。次列。后配释。住处谓初发心摄持正法
    摄受菩提。利生功能。波罗蜜净住处行胜善
    故。净诸障故。净心住处。以无漏名净心。余皆
    可解。已上求佛地者。佛位果尊位极名上
    求。或后文名上。自此以后十地等中。求佛
    地也
    解通局中有三。初标二通。次解通相。后结
    成通
    四下解对治。上来三相。问答俱有。次下三义
    唯在答中。对治是障所治金刚。由此经明
    二障。或唯所知障法执及三业故。不失是能治
    金刚地。是阔狭金刚由不失中明中道理智
    境正是能治体故。对治中有二。初问。后答。
    答中有二。初标二。后解二。标二中有解。耶
    行者是法执分别。是菩萨烦恼。名耶行故。
    共见正行者。共见是生执。是正行之所对
    治。由前以标对治之言。列名中略但言共见
    正行。正行非所治故。耶行即对治。后共见
    是正行之所对治。法执唯菩萨断。但言耶
    行。是菩萨耶行。即知法执。其生执三乘
    通断。故言共见。见是分别。违生空无分别
    智。名分别非。是俱生分别之惑名为分别。彼
    义不然。此论后卷上求佛地国土中云。若菩
    萨言。我成就庄严国土。则非菩萨。此义为共
    见正行中转。为断彼故。安立第一义等。又云。
    若言我成就即为人我取。庄严国土者。是法
    我取。故知二取俱名共见。障于正行。今正
    解者。耶行者是身语意行。二执所起行。今
    论多说。是意耶行。生如是心意分别耶行
    业故。第二住处中应行布施。是耶行对治
    故。共见正行。对治方是二执。见谓分别故。
    分别执着。是菩萨烦恼。正是所除。如次前
    引。后卷中说。此中二种。如第二地说。断二
    愚误犯三业。即是此中二种对治。耶行对
    治。于彼彼位。各各因行彼行。方起不名
    为共。但名耶行。共见正行。见烦恼障及
    所知障。分别见体。诸位之中共所断故。此
    解虽通人法二执。准所知障名金刚。不说烦
    恼障。彼唯佛菩提智之所能断故。复异释如
    前既说。解二中有二。初总解见义。后配二
    经文。经文有二依。初二住处。解二治故
    五不失中有二。初征。后显。显中有二。初解
    不失之义。后指经文。有遍计所执名增益。无
    依他圆成名损减。此是无着义。依龙树义。
    执有俗谛名增益。拨无真谛名损减。又真
    谛中非无非有故。执有为增。执无为损
    于中若说言下指经文配。有二复次。释福
    聚及佛法二文。即福聚佛法俱是第四住处。
    欲得法身。第三欲得福相法身文。解佛法中
    有二复次。解初复次中有三。初配经增损。
    次解不共相应义。后指通配不共者。不与相
    应义。谓妄所执佛所说不与相应。相应者相
    契当故。所说契理故。解不共相应中。初标
    二。后重解。重解中但解相应。所不相应即是
    不共。以虽不说亦自知故者。谓依真谛。妄
    计所执不共之法。佛虽不说。以为真道般若
    之体。令人修学佛亦自知为无。故无自
    性。今就世谛说名佛法。由离二边境。断除
    法执故。能断对治。无分别道。不复更失地
    文。可解地前胜解行地名信行。以信为首。而
    起于行。未为证故。又胜解长时。必由斯初信。
    信于一切功德有故为名。又信自是初住处。
    行是余住处。合以为目。十地证得无漏智
    见。得四证净心。分除障名净心地。如来地显。
    不须别配。即究竟住处故。问何故前问唯问
    因中发大乘心。初信行地种性发心。次净心
    地是证发心中三种义。不问佛位及其佛答
    答如来地。答因中三行。是成佛位。三德之因。
    若不答佛三身三德。果位明显。何以劝行。
    因中三行故。乘言便答佛三身。今前前故趣
    后后故。又问者问以可修。修通凡圣现当修
    位。答者答已前所证。证通因果。通现证

    七立名中有二。初问。后答。答中有三。初解金
    刚。次解能断并般若体。后重解不共义。初解
    金刚有二。初显金刚通能治所治二义相。后
    解能治。金刚如说。入正见行。入邪见行者。
    正见谓正定聚。邪见谓邪定聚。行善恶行。
    能入彼聚。名彼二.行。或泛指言。如说说善
    恶二人行善恶。此行入正见聚类。此行
    入耶见聚类。邪正虽殊。俱名见行。今者
    能治三慧。所治二障。染善虽殊。俱名金刚。
    涅??经云。金刚极坚。万物不能坏。除白羊
    角及以龟甲。智障虽坚凡夫俗智二乘菩
    提智皆不能断。或障虽坚。凡夫智不能断
    种。二乘真智不能断习。唯发大乘佛菩提
    心。三慧方能折伏或断。此喻入耶见行。又
    如玉石性极坚牢。非物所坏。唯除金刚。方
    能摧破。二障亦尔。性极坚牢。非凡俗智。二乘
    真智之所摧坏。大乘三慧如彼金刚。方能伏
    断。究竟断位金刚修慧。故经唯说金刚喻定。
    此喻正见行。是谓金刚名有二义相。一所破
    义。二能破义。非是能断亦有二义。非所断故。
    亦非以金刚及能断。为有二义故。邪正二
    见喻不相应故。故不可以金刚唯为所断。智
    因坚细不成故。亦不可以金刚唯为能断。
    二义相不成故。由此应如此中所解。然文
    略不解出所治金刚。于能断中。?含方显。
    解能治金刚中。标细牢固。以隋时翻国
    讳坚。遂改为细。智固者种子。不可坏者
    现行。现行中初是闻思。后是修慧。修慧之
    中。初是有漏修。后是无漏修。无漏修中。初是
    十地位。后是如来位。十地中。初加行道。后是
    无间解脱道。无间解脱道中。初是无间道。后
    是解脱道。佛位中初是种子。后是现行。能断
    中。闻思修为能断。观照能断之体。七地已
    前。初二有漏。后一通二。设前二慧修中
    通成。虽无文说。然为修慧等。别时起作
    用。八地已上念念俱能起二用。初二伏或。
    后一正断。如金刚断处而断者。智如金刚。所
    断如玉石。二障处而断。又障如金刚。能断
    为地如白羊角。闻思修能断处而断
    解不共义有二。初标指。如画金刚等。后显五
    通。依此不共义。初中有三。一标。二指。三结。
    如画金刚有二。一如画金刚。膊跨则阔。其腰
    则狭。有动作故。喻令进趣。二如画金刚杵。两
    头阔其腰狭。极坚胜故。令知深妙在信
    行地。佛地阔者。此喻文义俱长。净心地狭。
    文义狭故。所以然者。有二义。以凡夫时。凡所
    修行。求佛果万行究修。欲愿广大。虽有四
    善根位欲入见道少别修行。从长时多分广
    大意乐。故名阔。佛位中通业智见。证达利
    乐。皆是广大。故说二文。正所广阔。十地菩
    萨等地皆修一行。进求后地。虽少求佛位。
    非无分齐而修。故名挟。故随三位。说经阔
    狭。又今为不定性及定性先未有种性发
    心者为问。三答有三种。性发心无分别行。
    令求佛果故。佛果及初位皆文义阔。十地
    行相彼虽有。而由不能修因言而显。不须广
    指。非二乘等初发心所行。故略指狭。结云。
    此显不共义。诸经不尔。不名不共。由此所
    明理智阔狭故。此文字教。独名曰金刚故。
    第三金刚称不共义。显五通依不共中意说。
    下文所说。五种依义。说相摄持。安立显现。皆
    依此三地。离此地外。无别所明故。此三地
    各有多行所住处。故名上上依止。以非一故
    名上上。此中略不解般若。但说三慧。不论
    实相等。不尽法故
    上来解七句。中正述之宏纲竟。自下正释
    经文中。第二大段重解前文。释玄宗之巨委
    中分二。初解序中威仪成就结加趺坐正念
    不动。后解正宗。虽行住坐皆可说法。今显
    静坐于觉说胜。表内心觉安真理外相方说
    利生。但以一义解之。余义如说法华威仪。
    安坐中说
    后解正宗分三。初解种姓不断中文。次解何
    故唯问发行菩萨乘等解发起行相中文。后
    解以善问故。于上座下。解行所住处中文。初
    中分三。初解三问意。次解发趣菩萨乘者。
    菩萨摩诃萨言。后解次前最胜受等义。于
    经文中。从后向前释。观此论所释上下等
    文。皆是天亲释弥勒颂中所无文者。方始
    解释。非是昆季。自知相[矛*牟]?J
    初文有二。初问。次答。答中有三。初标。次解。
    后结略标中有三。初总标。次别列。后结所
    为。别列六中。初五为利乐众生。后一为正
    法久住。前五之中。初二佛法外人心有疑
    或。不生定信。次二已入佛法。欣佛法者。不
    解进修。后一已进修者。不能证达。此但问
    因。是须菩提所欲修故。唯问种性及证
    发心二所修法。不问佛位十地菩萨己证达
    者心所欣求出离解脱佛果之位。总显种性
    不断。有二义。一此中已闻欲令当来佛种不
    断。二明佛能令佛种不断。以能善摄及付嘱
    故。此中六因依古所说。合有四解。一云。第一
    住佛法外。由有疑惑。多生诽谤。今问冀
    答。以断彼疑。令发信心。不生谤诽。起菩提
    心。二起信解者。若先虽不疑惑诽谤。但处中
    位。由不闻解。不能发心。今为于彼闻法起信
    入十信中前五心位。三若入十信住第六
    心后。信决定位。名入甚深义位。若先虽发
    大菩提心。犹在十信前五心位。尚断善根。未
    信决定。不名入甚深义位。今为令入第六心
    后得信决定。深识佛法因果理智信智不
    退屈。由解深义。方无退信。名入深义。四若
    先虽得信不退屈入甚深义。十住位中入前
    六位。尚有退作二乘之心。今为彼等无退大
    意。入第七位。后名不退。五若先虽得入位
    不退。乃至得入十回向后。得四善根入决
    定择分位。犹未证达真净法界。不名生如来
    家。未名住极喜地。未得法苑乐。未证诸相
    增上喜爱。不名生喜。今为彼等得入十地
    证得法界入后后道。六由人信学。进趣证
    达。当来正法。教行果三久住于世。为此六
    因生随喜故。以发三问。地前地上皆有发心
    修行断障三义别故。结云。此是问者欲令佛
    种不断故问。以上一位配。下更三义位配
    次解中有二。初问。后答。答中顺第一解。初
    人可解。第二有乐福德等者。有先凡位不谤
    不信佛法三乘。但处中住意。其何在世耶
    有乐为福德。未发信心。名未成就。今为
    令彼起信解故得入十信。第三入甚深义。
    即前二人深达因果得信不退。第四若已得
    入信不退位。名为已得。不轻贱者。常住法
    决定出离。堪当得果。名不轻贱。入位不
    退。第五已得顺摄。是先根熟。但在位不退
    后。及净心者。位不退前诸菩萨等。不由于他
    起根本智。于法自证入。起后得智。于法得见。
    得入十地后。后亦复如是。生欢喜故。又第
    二解。初一人法外令入十信前五心。第二
    人五心前入信第六心后。信决定名信解。从
    初人作第二。第三入甚深义。即第二人在六
    住前者。得入位不退中。第七住后。名入深义。
    第四人不退转者。已得位不退。得入初地证
    不退。第五为生喜者。即是次前得入初地。
    根已就者名为顺摄。展转得入二三地等。
    若已入位不退。后人名净心者。得入初地。
    合名生喜。又第三解。初人法外初入十信位。
    第二人业五心前得入第六信不退后。第三
    渐入初地。证入甚深真如法界。第四证入第
    八地后行不退后。第五见道已后。证不退
    后。名顺摄。入八地名净心。得无漏心。恒相
    续故。皆生欢喜。初地顺摄展转得入佛地。
    生欢喜。八地净心不久得入佛位。皆生大欢
    喜。虽有三释。此解似佳。由问但问因中
    三行今因得证后后胜品乃至成佛。具答三
    位诸行。从初发心。及至佛果。是前前位所
    修入故。今细审勘。地前凡夫唯三十心。初
    住法外令信入法。次在六住已前。令入七
    住。次在地前。令入初地。次在七地已前。令
    入八地。后在因中。令入佛地。各随彼位。以释
    其相。令法久住故。众生可得入前五因。由
    众生得入前五因故。法成久住故。发问者广
    为六因。略为二因。余如玄记说
    结略为四。但结前五。所学教理。即法久住。故
    不说之。其法外人疑者。令见因果等理。发生
    信心。入佛法内。如已发心乐福德信未定者。
    能摄受信及胜解定。已信解定成就之人。摄
    受初地。入甚深义故。今此二名为摄受。摄受
    信定及证定故。得入初地。知绍佛位。名得
    不轻贱。欣八地后胜品妙行。令精?バ摹2?br> 生行退。八地已后无漏观心。念念相续名为
    净心。得入佛位。令生欢喜。此结次第依行
    位说。但说净心生大欢喜。前广释中并说顺
    摄。令生大喜。即入初地。顺可世尊善摄受
    故。总令作佛。故二合说。若依次第。应依结
    略。略为四因中。初一因为法外入法。第二
    人为内凡入圣。第三为七地前入八地。第四
    为第八后入佛位。说信行地为初人。说净心
    地为第二第三。说佛地为第四人。上来三
    解。依位配之。第四解作三问者。初问为初
    人令发心。次问为第二第三人具修行。后问
    为第四人令断障。由三人各修自所求行已。
    净心生喜。乃至作佛。故结略中合第二第
    三为一摄受。摄受行故
    解种性不断中。自下第二解摩诃萨言。即兼
    解大乘义中。大义诸译并略无摩诃萨言。
    大唐及隋并有七大。七大者。一法大。对法
    第一名境大。缘于广大教法为境。二心大。彼
    第七名业大。穷生死际。示成菩提。建立佛
    事。三信解。大彼名智大。即了二无我。四净
    心大。彼第五名方便善巧大。不住生死及于
    涅??。五资粮大。彼第二名行大。行二种行。
    六时大。彼第四名精进大。经三大劫。修难
    行行。七果大。彼第六名证得大。证大功德。
    彼论意说。缘教起行。达甚深理。精?コな薄2?br> 滞二边。证大胜果。穷生死际。建立佛法。故名
    为大。此论翻倒。或此意说。缘教发愿。建立
    佛法事。得智达理。不同凡夫二乘有所住
    着。常行二利。长时精?ァ1愕檬す?6?垡?br> 别。前后不同。更勘菩萨地十地论初卷说
    摩诃萨者有三种大。一愿大。二行大。三利
    众生大
    第三解摄受菩萨等文中分二。初摄受。后付
    嘱。前解摄付时初成正觉及入涅??时及所
    摄付根器。天亲云。根熟名摄受。未熟名
    付嘱。而未解释二种自性。天亲但解所摄
    付者及摄付之意。即此种姓不断。未释彼
    自性故。今释之。于中有二。初标问。后别解。
    此中分二。一善摄。二第一摄。罗什菩提流
    支真谛并无两文。唯大唐本云。最胜摄受。
    摄受诸菩萨摩诃萨。最胜付嘱。付嘱诸菩
    萨摩诃萨。经文但以一最胜言。前文牒经文
    云。第一善摄摄受所有菩萨等。遂开为
    二。以最胜言具善摄第一两义故。下解付
    嘱。唯言第一付嘱。道理定尔。又善摄是总
    出体。第一是别解义。善摄第一摄为二。第
    一摄中有三。一标。二列。三解。乐谓与现在
    利益。利谓与后世益。即差别中世间定是现
    乐。三乘果是后利。利乐有十义。如唯识疏。
    此中唯在。第四牢固。谓后益毕竟果体。现
    益毕竟因体。俱名毕竟。第六异相未净菩萨
    者。谓地前信行地未得净胜意乐故。于彼菩
    萨不可善摄中。此善摄法最为胜上。毕竟难
    坏。能利自他。更无过上。为二世益解付嘱
    中。亦三。初标问。次列。后解。善友所者。谓将
    入涅??时。根熟菩萨为所入处。为根未熟
    者之善友故。故知天亲依根未熟说后付
    嘱。付嘱与根熟。无着说在入涅??时。解不
    相违。以根未熟为能入者。其根已熟。为所
    入处。其根已熟。法尔教化。佛教根熟。汝
    既得已。可转教他。由此未熟不失善友所
    入之处。法尔根熟。悲愍未熟。佛令转教。
    令根已熟转生尊重求佛教故
    下解正宗。第二以发起行相总文。初二句
    问。后二句答。答有三意。一答。由三乘菩提
    果各差别。唯问大者发大乘心。最胜乘者所
    趣究竟果故。能广益故。不问余二。二答。以
    能化法化所化生。后得果时。有三身果别。
    若问发行菩萨乘者。能以三乘法化所化生。
    令得三菩提。二乘不能。故不为问。三由三
    乘者菩提有异涅??无差别。大乘菩提断二
    障。证二理。行二利。成二智。唯问趣此不得
    取余。三问别义如前已解
    下第三段解行所住处中文分二。初解赞
    印中善哉言。后解正陈。以须菩提问。顺可
    深理。是五问中。为欲利益有情故问。佛赞其
    问。故言善哉。重赞叹之。然菩萨行见善说
    者。施言善哉。今以须菩提问契玄宗深可道
    理。重言善哉。准十地论第一卷解善哉云。
    所说法中。善具足故。善哉有三。一所缘谓
    净慧。二体性谓说诸地未曾说法。三果谓具
    十力等无障碍。佛菩提故。此亦如是。准彼应

    正陈之中。大分为三。初明信行地。次后卷
    中为证道下解净心地。后上求佛地下解如
    来地。说彼彼地。令住前前下位欣趣。下
    皆准知。初文分四。初解摄住处在十住位。创
    则安其心于彼彼法。行犹未胜。故名为住。
    次自此后。余住处中下第二解波罗蜜多
    净住处。次为欲得色身住处下第三解欲住
    处。合欲得色身法身二住处。为一欲住处。
    此上二住处在十行位。行六度诸行胜故。名
    之为行。次后卷初已说欲住处竟下第四解
    离障碍住处。在十回向位。凡所修行皆为回
    向。立回向名。依前略为八住处中。初六住
    处说为三地。以彼八住处中.后二住处通诸
    住处。非别配地故。后卷初云。今说离障碍住
    处有十二种障碍对治。十八住处中。合十
    二为第四离障故。前十六住处为信行地。分
    为四文。初二各一。合二为第三。合余十二
    为第四故。或分为二。初解摄住处。后解余
    三住处。以波罗蜜住处文初云自此后余住
    处中有五种等。合明以下文各以五义解之。
    故合为一段。初名摄住处。若远解者。亦发
    大心。远期摄受大菩提故。近解释者。发心
    已摄受正法。摄众生故。通二解者。发期愿。
    摄受正法成佛利生。近远二摄皆在中故。前
    十八住处中名发心。是种性发心。初.所起行
    相为名。此名摄者。以当成果及能利众生。
    而为名目。文分为二。初别解四心。后总答
    三问。依天亲论。初文为四。初解广大心即
    是初住。次所有众生界施设住施设已者下
    解第一心即第二住。次如是无量众生入
    涅??已者解第三常心。即次四住。何以故若
    众生相命人相相则不名菩萨下。解第四不
    颠倒心。即后四住。如中卷释。弥勒天亲总科
    文意。此中别释
    释彼所无。初文分二。初解总所有众生文。
    与罗什同。单言一切众生故。后卵生下别
    解三类。流支重言。所有众生众生所摄。大
    唐本云。所有诸有情。有情摄所摄。初言有情
    总谈也。后言有情者。世间有二。一有
    情。二器。今有情世间类摄之所摄。不是器世
    间类摄之所摄。又不佛化众生。菩萨观行
    有五无量。如障广说。一有情界无量。二
    法界无量。三世界无量。四所调伏界无量。
    五调伏方便界无量。今总言所有众生。在五
    无量中。初有情界无量有情.摄所摄。是第五
    调伏方便界无量。此调伏方便界无量。名为
    能摄。是诸有情之能摄故。为此有情能摄之
    心所摄者。即所堪化一切有情。初总欲化
    度。先观有情。有情无实。唯有诸法。以为自
    体。彼诸有情必住世界。依彼界处。观察所化
    性欲胜解所调伏异。然后应彼设调伏方便。
    由初有情。数非一故。名为无量。故经总言
    所有诸有情。乃至最后设调方便。亦复非
    一。故言所有有情摄所摄。初所有言。贯通
    下人法。人法即是五无量中初后二种。令初
    发意当成初观。故举初后。以例中三。广大
    第一等义皆如玄记说。五无量如章说。恐繁
    不引
    卵生等者。别显三类分三。初总标差别。显前
    文总。次略举三别。后配别三。受生依止二
    义可知。境界别者。无所有处已下乃至欲界
    中。除住无想天二无心定无心睡眠无心
    闷绝。此五有情外。余皆有?境。有明利想。
    名为有想。显五位中无六识故不缘境界。皆
    名无想。在有顶地。极?劣故。即以无少所
    有地法。而为境界。不如于前有想地。境界
    ?显。心想分明。名非有想。亦不同前五无心
    位全无心想。名非无想。有少细想。无?
    明想。是故双非。想能取境分齐像貌。对境
    名想。外道多计为生死因。故偏说想。不
    名有心心所等举想。摄余诸非。色蕴色像之
    身。相状易知。心以想微隐。故对依止名有
    色等。不名有心等。死灭为终。生起为始。因
    初有后无。故依生类。名为卵生等。不名卵
    死等。此显初心愿意所化。总说一切无不周
    尽。应依界趣地居止等种种义门分别此三。
    问何故不明界趣所化。但明此三答受生
    通五蕴。总也。依止于五蕴中色非色蕴。以
    辨差别。境界复依四非色蕴。能有境界。而
    显差别。从?至细。展转而谈。亦显界趣。
    在于中矣。欲令舍生死而得涅??。故说受
    生。欲令舍无常色等得常色等。故说依止。
    欲令断除分别因故。故说境界。心想为分
    别因故。断此疑想。成无分别智。又外道说
    想为生死之因。无想为涅??之果。今说彼俱
    生死可度。更不说余。故论说言。受生依止
    境界所摄。问依胜?经及瑜伽三十七。有四
    所化。谓三乘众及无种姓。或依楞伽。说五
    乘等。此中言总亦摄法尽。何故次须言。
    我皆令入无余涅??。无余涅??三乘众入。非
    第四故。其胜?云。无闻非法众生以人天善
    根而成就之。善戒经菩萨地亦尔。岂无种
    性亦入涅??。经皆令作佛者。说一乘一道皆
    得作佛。应解佛意。答有三解。一解。若久学
    行。识知根性。于无种姓人天善化。胜?
    经文云。若初学行。未识根性。但总发意
    皆令入灭。此经文是亦不想违。二解。望其愿
    意。皆令入灭。此经文是。据实而论有无姓者
    人天善根成不得入灭。彼等经是。三解。彼别
    此总。理不相违
    解第二段第一心中分二。初解所有众生界
    众生所摄文。后解皆令入无余涅??。总中罗
    什全无。流支云。所有众生界众生所摄。此
    论云。所有众生界。施设住施设已。与能断
    同。能断云。乃至有情界施设所施设。此中
    意说。外道尼干说。草木皆悉有命。佛则不尔。
    于五无量中。彼初说有情界无量是也。此
    中施设者名也。能诠之名。或名为想。因想起
    故。或名无体。但是心想之所意解。能起于
    想。故名为想。或名施设。法本无名。名者皆是
    假所施设。施设不称法体。非但名。是法上
    施设。亦是世尊为异外道说草木等以为众
    生。唯说若有内五蕴者以为有情。能施设者
    佛也。正施设体名所施设。有情之体皆欲度
    之。非度外道所说有情诸草木等亦欲令其
    入涅??也。是此中意。论云。谓上种种等者。
    谓上所说三类差别。种种体相在众生界。
    为世尊施设有情之名。所辨施。以为有情体
    者。总牒上来所说众生
    下期化度我皆令入无余涅??分三。初解何
    故不愿与余法而愿与涅??。次解卵生湿生
    等愿得涅??义。后解唯设令入无余不说
    令入余义。初文问云。何故愿此乐果体通世
    间出世间。何故不愿与世乐果。出世有二。
    一菩提。二涅??。何故不愿与菩提果。善戒经
    第一及菩萨地说。发菩提心。愿令众生得大
    涅??及如来智。何故此中唯愿与涅??。依初
    解。问何故唯愿与此涅??。不可得义。而不
    愿与世间之乐可得之果。依第二解。问何故
    唯愿与此涅??。而不愿与当菩提果。其不可
    得义。是答之文摄。依初问解答云。生所
    摄故无过。以皆是生故者。前说四生。而生
    有死。以生为苦。灭生为乐。世间乐果。增生
    不灭。涅??灭生。故愿与之。故言生所摄故
    无过。以所度者皆是生摄故。与违生涅??乐
    果。依第二问解答者。以菩提者不可得
    义。二乘定.性不可得菩提。一切种智故。然
    依所度化者。皆生所摄。故与涅??。皆是生
    故为灭其生。与涅??乐。同华严经初发心愿
    言乐普令入涅??故。非三乘者。皆得菩提
    故。不说与非一切生皆悉得入无余涅??。此
    中说者。如前已解。又解。虽菩提智非皆可得。
    瑜伽初愿。一意乐普广。二由未解故。发愿
    与之。此文据实故不说与。更有别解。至下当

    如所说卵生等者下解第二卵湿生等得涅??
    义。谓有难言。四生之内。胎化二生人天所摄。
    可有令得入涅??义。湿生卵生多分鬼畜。云
    何能令入涅??也。境界三中。有想一种可令
    入涅??。既住无想及非有想非无想天。云
    何皆入涅??也。依彼身现身入圣涅??义。
    皆悉不得。故为此问。非是余地先已入圣。
    后生有顶。不能入涅??。若依此文。不作此解。
    即生有顶。无入涅??者。便与一切圣教相
    违。又言等者。于依止二。现住有色少分。可令
    入涅??。现住无色少分。云何亦令入涅??也。
    有色中地狱等。不能入涅??故。一一义中。
    皆应疏失。初问意言。如此亦有无性有
    情不入涅??。此问略无。以宜闻有。不宜
    闻无。又初发心宜闻总有。不宜闻别无。
    故略不问。又彼义谓决定不得。故不须
    问。答有三义。随应料简。八难处生。待时
    而济出难。根熟必化之故。如小山比丘鸽
    ?比丘顶生王等。卵湿二生皆亦可化。此
    中据总以为问也。答中以有彼类可化之者。
    但约难处决定为答
    何故说无余涅??界等者下解皆令入无余
    涅??义有二。初问。次答。前问可知。何故不
    总言得一切涅??。而但言无余耶。然涅??义
    诸教不同。涅??经说。具足四德大般涅??。
    大般涅??具常乐我净四胜德故。摄论但说。
    一无住处涅??。又说二声闻之人以小涅
    ??而般涅??。大乘之人以大涅??而般涅??。
    十地论说二。谓同相别相。胜?说二。有余无
    余。金光明说三。有余无余及无住处涅??。
    又说四。自性净方便净有余无余。唯识旧梁
    摄论说四。自性净无住有余及无余涅??。又
    说三事具足。入大涅??。具足三事。非是三
    个涅??。涅??亦非三种。体成一涅??。此中
    但简世间六行所得彼分涅??及有余涅??。
    不简自性。简中有四。一但简彼分涅??非
    择灭者。二但简有余涅??择灭少分。三自以
    宿业下双简前二涅??。四如是涅??等下
    结释简不说二涅??因。初中但总言得涅
    ??。与佛所说凡夫外道所得世间六行伏或
    所得非择灭摄彼分涅??。不异言中滥故。
    彼是五果中士用果。丈夫力得故。非离系
    果。体因所得。无佛亦得。由非究竟。故不愿
    与此。彼分涅??。亦名方便涅??。行世间方便
    因之所得故。无余不尔 下第二简不说有
    余涅??。前问可知。次答云。彼共果故。彼有
    余涅??。有苦所依。身无苦所。依身皆共得之。
    虽解脱果非如无余。三乘圣人要无苦依。方
    始能得不共之果。是故偏说令入无余第三
    双简不说前二涅??中。自以宿业。又值佛说
    而得果故。以二因解不说方便涅??所以。又
    非一向故。以一因缘。解不说有余涅??之
    所由。谓世间得彼分涅??。不但丈夫力果
    而非究竟。亦由宿业。数习为因。而得现入。
    如劫坏时任运而得。又如下地。曾习次上
    地定。退生次下地。生已彼下地。由宿习
    力。任运渐习上定现前。岂无余灭亦宿业
    得。其无余涅??要由外缘闻法力等。值佛说
    得。不同彼分方便涅??不待佛说方便而得。
    又无余涅??一得已后。圆满安乐。更无微
    苦。其有余涅??。惑业虽尽。苦依未除。而非
    一向果。身苦有余故。故但说无余。不说
    二涅??。此通三乘二涅??义。若依佛位。有
    漏身智无名无余依涅??。无漏身智在名
    为有余灭。便无是义。上来已说不说彼分有
    余所由。细料简者。由度三乘。不说令得大般
    涅??及无住处及三别相自性清净并大菩
    提。论中以经说发大心所度令得三乘通
    化。故但简二。今彼如有余三乘。通得。余非涅
    ??。论亦自说非究竟第四结释不说二涅??
    所以。初牒二涅??。次别以四因结。后总结
    是故说无余。一丈夫力果故。二非究竟果
    故。即前习业果。其究竟果必加行因得故。此
    二因结释不说方便涅??。一是共果故。二非
    一向果故。此二因结释不说方便有余涅??。
    总结是故但说无余便无是过。其无住处及
    大般涅??。大乘得。二乘定性皆所不得。亦
    不说与。然菩萨地及善戒经第一卷。初发心
    愿大般涅??及大菩提。与此全别。此同华严
    经初发心位愿得无余。略有三解。一云彼即
    同此说。大乘无余涅??胜故。影彰亦得菩
    提。二云。此依种性。非皆得佛。故得无余。
    彼说意。想愿作佛亦不相违。三云。初犹未
    解。彼愿皆得。此依种性。不说菩提。此皆发
    愿。故略不问。亦不愿得自性清净涅??。彼
    已旧成。不须问说。故但简二
    第三段解常心中分三。初解经牒已所度生。
    次正显常行。后释成常义。初文可知。无有
    众生得涅??者下显经常行。初牒经文。问可
    知。解云。如菩萨自得涅??。无别众生。虽度
    入灭。如菩萨身自入涅??。不见身外别有众
    生。故是常行。何以故。若菩萨等者第三释
    成常行。初牒经文。问可知。唯言有众生
    想。对自明他。故唯说一。不说余名。解云。
    若菩萨于众生所。起他身想。不作摄他。同已
    想者。不名菩萨。下解证道等中。由诸菩萨
    证真智。后得摄诸有情同自性意。令初发心
    设虽未证亦依此解。由无此彼。不生劳倦。
    故能常度。若见身外有别众生。无同体意。
    执生劳倦。便不能度。设度不常。故辨中边
    十六空中毕竟空云。为常益有情。由观有
    情毕竟皆空。故能常益。此亦如是。不见身外
    有众生故
    第四解不颠倒心中有三初牒经文问。次正
    解。后成之。所牒经中流支何以故下有非
    字。余三本及此论皆无。由上来再个何以故
    皆乘前起问。方起下文。此后何以故征。逐
    有非字。何以故非菩萨。能断之中。初何以故。
    后所以者何。此本及流支说三。谓众生命
    人。罗什本四。增我。能断说八。唯说三者。但
    说所化别有三世三界等异。他三界身三世
    身多异故。不说自我。说有四者。顺上下文。自
    他总别通说故。四说有八者。依贞观年中
    玉华所译。杜行?本说有八故。后显庆年。
    于玉华寺所翻大般若。勘四梵本。皆唯说
    四。然瑜伽论摄释分中亦解经八。以此准
    知。经本自有广略中异。杜?广本。能断
    文是略。于阗本罗什文同。中者是天竺本。
    与真谛流支本同。玉华更译。文亦相似。今
    于慈恩梵经台。具有诸本。但以前帝敕行能
    断。未容闰饰已所于代。恐更极谬。遂后
    隐于玉华复译。所以诸本增减不同。学者
    知矣
    正释中若以烦恼心。取所度生。起三想者。
    彼能化菩萨便有自他二种相转。乃起颠倒。
    云何名为菩萨.也。释成云菩萨于彼不转者。
    证真菩萨于彼所化不起他身众生想故。
    由二因缘。不于他身众生想转。一已断我
    见。得无我故。烦恼无也。得自行平等想故。
    法执无也。故下论云。得?恶平等。故能
    信解自他平等。劝发心者。亦应如是。通结
    成云。彼菩萨非众生命人取见者者。非者
    无也。由诸菩萨无众生等执取故。无自他能
    所化度。是经之义。故不颠倒。若有如是能
    取见心。乃名颠倒。能断更结。善现是故无有
    少法名为发趣菩萨乘者。结成无我。所化无
    故。能化亦无。余本无此。又罗什本。于经文
    中。但有一文。即非菩萨阙无初结合为文
    故。其天亲论唯以一颂。配解此经。菩萨地
    说。最初发心有二奇法不共世间。一摄诸众
    生。皆为眷属。上来解是。二摄眷属过所不
    能染。由无增损染违顺故。于彼众生。发生
    利益。安乐意乐。离恶进善。拔苦与乐故。此最
    初发生四意
    解摄住处中第二段指答。三问中分二。初指
    文。后重释次愿。即摄广大第一二文为欲
    愿。答初问。正求思念故。以常心为等至。答
    第二问。略无经文。实无众生得灭度者。若依
    罗什。无初重即非菩萨文。便无此答。正起无
    分别定。故答修行。后翻不名菩萨。设住散心。
    无分别。答第三问。文有三。初配文。次释义。
    后成前。释中尔涅??者。境界也。定位观诸
    境相。都无自他故。在散位如在定中住观境
    界。亦无他相。后却成前修行云。是故无
    众生得涅??者。此义得成就
    重释欲愿中有三。初显胜。二显行。三显不
    说。初文意说。欲说利行。先欲希愿满足。
    次修正行。修正行者。应于定散一切时位。
    伏除执障。执障不除。行不能修。行不能修。
    欲愿不满。故以欲愿。摄诸住处。而为最胜。
    进善灭恶之胜首故。显行中但行无相无
    分别定灭诸执障。行诸住处。与定.相应。其所
    欲愿决定成满。住有分别。不除执障。谓浪
    自济生随自后生广大欲愿。无由满足。显文
    不说欲愿胜义。其文可知。若依天亲。上来合
    是唯答初问云何住。问无着天亲共遣慈氏。
    内称昆季。外号师资。俱释经文。并为人范。
    何因弟制两周。别酬先问。兄分三段。总答
    前征。成依地而渐修。或释疑而显起玄宗。
    便异粗梗概。以为言识义残文故。不可而
    言。[矛*牟]盾以为师义。师文固不可而言也。既
    而[矛*牟]盾。前哲如何华萼。后贤愿辨指南。以
    骏未悟。为辨指归。以骏来悟。答为谋日
    积久。应彼道同。入室岁盈。信成风靡。此中
    三问。第一问弟制两周者。是先德之迷宗。兄
    分三段者。乃今修之悟旨。无着禀偈于弥
    勒。天亲受旨于贤兄。何得兄说一周弟分
    两遍。天亲亦一周而说解者。自迷云。尔有
    别解。已如前释。又第二问弟别酬先问兄总
    答前征者。弟随文增以制答。兄逐义具而
    酬问。又兄随利根以释文。弟逐钝品而解义。
    又弟逐初学以申宗。兄随久修陈旨。由此
    不同。不相违也。又第三问。兄依地而渐修弟
    释疑而显起者听者但随信定。即说进善灭
    恶之门。闻者有疑生。即逐他情。以陈妙道。
    兄随前义。依地渐修。弟遂后说。释疑显起。
    又兄但依宗以释义。弟乃假说。以明生文。
    二制状似不同。理实非相[矛*牟]盾。大同小异。
    应释二文。如下当说
    此中发心有二问答。一问或有种性而发大
    心。或无种性亦发大心。既俱发心。云何应
    知。当得佛果。二种有异。答菩萨地说。若有六
    度种性相者。发心得佛。不尔不得。谓有
    施种性相者。性乐均布广大慧舍。无财惭
    耻。赞劝随喜。受寄无差。他债不抵。共财
    无负虽求财位。意乐广大。设得速厌。济拔怖
    畏。好说无罪。有戒种性相者。性成软品不
    善三业。不极暴恶。不损恼他。起恶速悔。多
    行爱受。应敬不慢。所作机捷。善顺他心。先
    言悦视。知恩质直。如理希求。喜修福业。见
    苦深愍。过于自身。小罪重怖。如法同事。非
    法不同。废已成人。爱德谦自。有忍种性
    相者。性被他害。无返报心。陈谢速受。不久
    坏怨。遭苦能忍。能印善说。有精进种性相
    者。性自翘?ァY硇送礤弧K?饔戮觥7奖憔?br> 竟。善事坚固。于真理心不怯弱。于求胜果
    不自轻蔑。难业无畏。大事无倦。有静虑种
    性相者。性思法义。常乐寂静。爱慕出离。缠
    盖轻微。恶思不扰。见苦深愍。随力拔济。
    乐施利乐。记法无忘。有慧种性相者。成俱生
    慧。能入明处。性不顽钝昏昧愚痴。于放逸处。
    ?能思择。若先有此六度习相。发菩提
    心。当得佛果。无种性者。无是本习。虽复发
    心。当不得佛。二问若有种性先成。何故不
    速作佛。答由四因缘故。不得作佛。一不逢
    善友说菩提道。二虽遇为说倒执倒学。
    三虽无此倒。方便慢缓。懈怠?龆椤2?ゾ?br> 进。四虽?ゾ??I聘?词臁W柿肝绰?R辔?br> 长时修菩提分。无此便得。此初发心有五德
    相。一者最初发心所有正愿。普摄一切。其
    余正愿。是故发心以初正愿。为其自性。二
    者谓起愿言。愿我决定。当证无上正等菩
    提。作能有情一切义利。毕竟安处究竟涅
    ??及以如来广大智中。是故发心决定希求
    为其行相。三者以大菩提有情为境。故有所
    缘。四者此初发心摄诸妙行。能违有情一
    切恶行。故与一切功德相应。五者此初正愿
    于诸世间出世间愿。最上第一。此初发心即
    名趣入无上菩提。在初劫内。预在大乘诸菩
    萨数。能为无上菩提根本。大悲等流故。分
    为一切学之所依止。从此已后。或有退屈。
    或无退屈。明退还修。有退不修。此初发
    心由四种缘。一见闻佛等有大神通力。二听
    闻宣说菩萨藏教。三见法将灭。念言法久
    住。能灭众苦。我应当发心。当作是利。四末劫
    末时见恶众生十烦恼多愚痴等之所恼乱。
    念言于此发二乘心。尚难可得。况大菩提。
    我当发心令他学我。复即四因。一具足种
    性。二善友摄受。三悲愍众生。四难行无怯。
    摄大乘云。清净增上力坚固心胜进。名菩萨
    初修无数三大劫。大菩提心以善根而为自
    体。名清净力。降伏所除障故。以善友为缘。名
    增上力。以不退屈为策发。名坚固力。虽遇
    恶友方便阻坏。终不弃舍大菩提心。所修善
    法运运增长。如此胜进。齐是名为最初发
    意。从发意后新熏有漏闻思种子。辨所资
    长无漏种子。合二名为习所成种。于生死
    海。作出限量。不久定当速证彼岸。故所修
    行法名波罗蜜多。所遇善友有四种相应。当
    了知亲近受学。一聪明点慧不堕恶见。
    二不教放逸不授彼具。三不教恶行不授彼
    缘。四不劝舍先所修胜法令修劣者。乃至终
    不劝舍大乘令修二乘。与此相违。是恶友相。
    应当远离。广应分别发心住差别因缘功
    德多少等。皆广如华严经第五十七卷并
    善戒经第一菩萨地第一等释
    解信行地。大文分三。初摄住处是十住位
    竟。次二住处是十行位。波罗蜜净住处是初
    六行。其欲住处是后四行。波罗蜜中初明布
    施是初五行。不住相想是初六行。欲住处
    是四行。欲得色身是第七行。欲言说身是第
    八行。欲智相身是第九行。欲福相法身是第
    十行。或分四
    上来解摄住处竟。自下第二波罗蜜多净住
    处。文分为二。初标五义通解下住处。后方
    解施行或信行地大文分二
    上来已解摄住处竟。自下方解余三住处。
    文分为二。初标五种通诸住处。后别解三住
    处。初文分三。一标五种随文与彼五义相
    应之处。即配解释。次列五名。后释其义。问
    何故上说摄住处中。不以此五各别配文也。
    答道理皆有。谓应生如是心依义。显示对治
    不失心故。我皆令入无余涅??等。是说相。
    即此令入无余涅??。是摄持。摄持心即欲
    愿。实无众生得灭度者。是安立第一义。若
    有我相人相众生寿者相。即不名菩萨为
    显现。是相应三昧及摄散心。但以前问有
    三。答文皆具三义。初且释配三答。不以五
    种配文。非前文中无此五义据增说故。如天
    亲解。初文答初问。施文答第二问。非无
    余义随增为答。亦不相违。又为影显中间之
    文。显具五义。影显前文。理亦具五。故略
    不说。依义对治即所断障住处。安立即所证
    理。初问欲愿即摄持。后二问相应三昧及
    摄散心。是显现。即所问行等。总为说相。三
    问但问能对治行。略无所对治障及所证
    理并总说相。影显问故。彰理难故。逐易问
    故。答皆具明。欲令解故。断修证三。皆具答
    故。对法等云。真如圣道。烦恼不生。今明因三
    亦当得彼故。随住应说。释义中解此经所
    明。诸住处内。此所对治为依义。依其所对
    治。方说能治行。能治行者即次愿等。故所
    治者。名为依义。其总所明住处之行。为所
    说相。所说相者即是欲愿等持摄散三种行
    也。每欲修行。初生欲愿。为能摄持。能摄持
    故。所摄持行等持摄散方得成满。住处之
    内。第一义谛为所安立。内证实际名非安
    立。今以言说。施设真如胜义谛理。故名安
    立。前所对治能对治法无分别定。名为显
    现。正是经中初欲愿心所显。宗趣无分别心。
    名为显现。摄伏散时亦是此摄。文中略故。
    准下定体。前说欲愿名能摄持。无分别心摄
    伏散时。是所摄持。此说等持摄散二位。名
    所显现。彰前欲愿。是能显现。前后名别。
    影显胜故。行彼行时。无分别定。名曰相应。所
    对治障相应之定。是修行者所相应定。亦是
    无分别智相应定。亦是真境相应之定。名为
    相应。五瑜伽中摄四或五。能修行者。名曰
    瑜只
    解波罗蜜净住处经文
    施行中分二。初解五义。以答三问。后何以
    故菩萨不住相下释此疑难。准天亲论。初明
    施行答第二问。不住相下答第三问。答第三
    问中复二。初正答问。何以故下方释此疑。
    彼随文相增明。以辨答。此随义具以明于答。
    亦不相违。各据一义。初解五义答三问中。
    据义具五。论自配文。答问分二。初三不住施
    答初问欲愿。后不住相答后两问。答初问
    中。义具四种。三不住者是依义。三行施者是
    说相。即此行施。是摄持即此不住。是安立。
    当审寻文。自应悟解。依义文可知。三不住皆
    依义。皆除住着执故
    解说相中分三。初总配属说相经文。次解唯
    说施行所以。后彼诸波罗蜜下解不住施行
    差别。配说相者。三不住中。所行施者。皆所
    说相。发心已后应修诸行。故以施行为发心
    后所说之相
    次解唯说施行所以中有二。初总标释。后
    别显释。谓即有难言。菩萨妙业经陈八万四
    千。何此中唯说布施。故此总标六波罗蜜。摄
    在一切檀那行自性故。此中文倒。应云一
    切檀那行自性摄六波罗蜜故。此经中唯说
    施度。一切已周。问此若尔者。乃至般若亦
    摄六度行。何以故。不但说一慧摄于一切。
    答施为修行之初。?而易习。体又广而包
    总。故唯说此。亦显而包。总标经名。据胜慧而
    为目。答修行举初业而为名。然观文意。百
    千诸行唯说施者。以施摄于一切行也。前摄
    住处是十住位。此波罗蜜净住处等是十行
    位。说欢喜行等。各各次修一。略故唯说施。
    摄于六度。不说。施行摄一切行故。又菩萨行
    有四。一菩提分。二波罗蜜。三诸神通。四成
    就有情。今举初行。以明摄彼。亦不相违。下当
    配文别释有二。初标施有三。后随别释。此中
    三种。天亲论中各别解释。玄记之中亦会同
    异。应寻揽之。法施中有三。初标列。次显相。
    后结成
    彼诸波罗蜜有二种果下解经文中三不住
    施。差别有三。初标列。次随释。后配经。随别
    释中。施得大福报。谓多财富增上果。戒得
    自身释梵等。生尊贵身异就果。忍行得大
    伴大眷属。精进得果不断。定得身不可坏并
    增上果。慧得根利。是等流果。多悦乐果有
    二。一无为离系果。二大众中得自在士用果。
    现在果有二。一得信。敬供养。是增上等流士
    用三果。昔施于他。今得他施。位等流果。
    二得现法涅??。谓世间六行所得非择灭。似
    无为等现法涅??。法谓道理。现世灭?重。
    得非择灭理。是士用果故。前说言丈夫力得
    故。又现法涅??有五。一现得五欲乐。余四
    引得色界四静虑现在前。与轻安俱除少?
    重。亦名现法涅??。俱名现在果。随其所应
    施等所得。配经三不住施中有三。施未来果
    为一。余五度未来果为一。现在果为一。然
    色等五尘与法尘别。遂离为二。信敬供养
    等。五尘摄故。五现涅??。法尘摄故。解摄持
    中。经言应行布施者。即上来说三应行布
    施。解安立中。不住行施者。亦是上来三不住
    也。文分为二。初属经文。后释初第一义相。
    以不住故者。无住着是第一义故。如所有事
    第一义者。即三种施中不住是第一义。如所
    有事者。谓前说一于事施不住二无所住
    施三于六尘施不住。如此三种所有事中。皆
    不住施。名第一义。故论结云。所不住物等。是
    所有事等言。显示举初事。等取无所住于六
    尘施。合此三种。名所有事。于此三事等中不
    住。名第一义谛故
    上来行施。解初四义。下解第五等持及摄散
    心。文易可知。相者境。想者心。天亲论云。施
    者受者物等。随应六度三事之相。取此三
    相。名为相想。即是想倒。谓有七倒。即常.乐.
    我.净想心。见倒。今明想倒。摄心见等。观三
    事空。起三轮净。故名不住。能断云。如不住相
    想。上来欲愿尚不住着。其等至等持摄。散
    亦尔。应如初不住施也。故有如言。或依真
    理。性无住着故。应施想如理不住。依天亲
    解。若降伏心而除障者。如所修行不住相
    想。障心自断。此随义具总答三问。天亲论主
    依初行者渐次而修。文相增明。别答三问。
    如上来说。天亲论中解三不住施。与此差
    别。云自身及报恩果报斯不着自身果报
    是此未来果报。恩者是此现在果。虽大体相
    似。然所望有别。义出百途。亦不相违也。依
    此义故。真谛经云。不着已类而行布施。不
    着所余。行于布施等。上解五义以答三问。解
    初五行竟后解何以故若菩萨不住相布施下
    释疑难
    次明第六行。文分二。初征。后释。天亲论云。
    此中有疑。若离施等相想。云何能成就施
    福。谓有疑云。三事不空。施可有福。既空三
    事。施福应无。故此论云。或有菩萨。贪福德
    故。于此不堪。由贪福德。能行于施。闻此三
    事空。不能堪忍而行施等。故次征云。何以故。
    后释经文分三。论中分二。初释法。后解喻。
    不解法说。解喻中初因不住相施。如空遍满。
    相无相果皆得依故。住相施不然。不得无
    相。故非遍满。次因宽旷。无住相施。后得果
    时。形上下高。无漏之法过三界故。形横旷大。
    满十方故。住相施不然。后得果时。但在三界。
    非十方故。或含容故。名为宽旷。后因无尽。顺
    无相理。广运众生。无穷尽故。住相不然。不
    顺真理。非遍益故。经结说中。真谛无但应等
    文。与中天梵本同。余本皆有。此论牒经不
    解。故知亦无其结。无住相施。福德皆多。诸
    本同有
    次第三解欲住处。此依八住处解。依十八解。
    此中有二。初欲得色身是第七行。后欲得法
    身是后三行。初经文有三。初问。次答。后成。
    问中有二。依义说相。成中有三。摄持安立显
    现三种。答中全无。不异初后文义相故。取佛
    说故。欲得色身住处者。初学菩萨多有相修。
    乍闻无相三轮净施。便生疑惑。且如释迦
    佛。身既有生住异灭相然。故知有相施
    因。还成有相之果故。天亲论云。云何生疑。
    若不住于法。行于布施。云何为佛菩提行
    于布施。彼以释迦生灭之身。为菩提依身
    行有相施得。若行无相不住法因。应还得彼
    不住相果。云何得彼生灭果耶。今此论中不
    以有疑。但说行者初修学故。未悟无相。行
    有相因。希求佛位。释迦有相生灭之身。此是
    色身相好身故。以此相身。为佛菩提胜所依
    止。故论说言欲得色身。彼论解意由。因前
    说无相施因。以生疑虑。为彼破此疑故。有下
    经正破彼疑。此论意说。由初行者有相施欲
    得释迦等有相之身。即以化相身。为真身
    体。得少功德。谓是真身多功德体。故言为欲
    得色身对治色身之慢。得少有相功德之身。
    谓得真实多功德身。是增上慢。为破此慢。
    故有下经。故合两论。今两乘前文。以生
    或名疑。??伪相。以为真称慢。为破疑慢二
    或。故说下经。初修行者。定不定姓。大乘异
    生疑或。是烦恼障。亦兼所知障。初修行者。
    圣人发心。便通二障。有学通烦恼。无学唯法
    执。如舍利弗闻法华经。方断疑悔及忧恼
    等。此亦如是。即由上来所说义故。诸人不悟
    谓天亲论乖无着说。应审观察。此会同意。
    实不相违。故天亲云。自此已下一切?多罗
    示现断。生疑心。故知彼论依因前说初学疑
    起。生下经文。以破彼疑。此论依于初学希
    后。非真实功德。而修于行者。为破彼慢。
    生下经文。不相违也。又彼论依利根初学多
    生前疑。故说下经。此论依于钝根初学多生
    后慢。故说下经。又彼论中。依文相增。前后
    三文以答三问。故别作道理。以生下经。说破
    疑起。今此论中依义具足。文文之中。皆答三
    问。故非异道理。以生下经。说为除慢。实不相
    违。又彼依破不定烦恼初学者疑。以生下经。
    此依初学。断决定烦恼增上慢故。以生下经。
    上来四义且依同义。以会二论。依异义者。
    复有四义。此论依为乐广闻者。故说三地。从
    凡至佛。皆具说之。文文具答。生慢起文。彼
    论依为乐略闻者别答三问后皆断疑。又此
    论依为利根之人一闻即悟。故说三地。一周
    说经。文文具答。生慢起文。次第不同。彼论依
    为钝根之人再方闻者解。故两周说。别答三
    问。余皆破疑。又此论依为初来利根一周而
    说。故说生慢。彼论依为后来钝根两周而
    说。故说破疑。又理出百途。何劳一彻。破执
    生慢。各各不同。一会之中。乐有广略。根有
    利钝。闻有单重。理有多彻。种种别故。两论
    解异。不尔。无着受偈于弥勒。下付天亲。命
    其造释。无着岂乖于慈氏。天亲苟异于贤
    兄者乎。无着论初归敬偈言。智者所说教
    及义。闻已转为我等说。故知闻已为我说
    者。即是慈氏所说偈。天亲论中所释偈。是
    弥勒作故。天亲颂云。大智通达教我等。顶礼
    无比功德身。正与此论叙敬皆同。应会如
    前解三问中及摄住处。总应说此。以此和
    会下诸经文。应当决了。下文但当释其文相。
    更下会释
    论文。准释经文三。初解问文中有二。初属
    经释依义。后论文解说相。此中具足。即流
    支成就。义同名异。真谛经云。诸相胜德。成
    就有为相。佛菩提身故。具足成就是正所
    翻。胜德者以有为相。为佛胜德之体。是义
    翻之。下观诸相。谓相好。天亲论解。乃四相
    相。谓是有为三种相故。不说住相。如唯识说。
    须菩提悬解佛意。故言不尔也。不可以有
    为三相成就得见佛之真身。所说有为非法
    身相。法身相者。无相为相。三有为相是有
    为相故。行无相因。还得无为无相实法身果。
    非行无相因而得有为有相假化身报。后佛
    为成满前征次答之义。故重告之。分三。初凡
    所有相皆是虚妄。是摄持欲愿。显有为相。是
    虚妄。翻明异此虚妄无相之相非是虚妄。令
    其摄持后发生欲愿。非是欲愿摄持有相
    虚妄之法。有相虚妄非是无分别定修行摄
    持二。云意欲愿是初行者。妄行有相之恶。
    欲愿非是般若无相。欲愿般若无相。欲
    愿求无相。故论所言。欲愿摄持是无相定。
    摄散二心根本欲愿。故此欲愿是正行者。
    无相欲愿。次第二云。若见诸相非相。则非虚
    妄。是安立第一义。相者为虚妄化身。非相
    为真实法身。见化身诸有为相非法身之无
    相。则非虚妄。彼以化身有相。为真实身相。
    故是虚妄
    后第三结。诸化有相。非真无相。则见法身
    如来。此为显现。正是所说无分别定及摄散
    时。有相中非是真实法身相见。故见如来。
    此观见如来。应勘无垢称经观如来品说。下
    解欲住处。准前十八住处中。文分二。初
    解欲得言说法身。后解欲得法身。欲得法
    身。因果虽别。正法身体诸功德法所依止
    故。佛果三身及因福慧俱是法身所摄言说。
    声教非是法身。法身之因。亦名法身。如说般
    若。实相观照正是般若。文字般若能生能显
    般若。亦名般若。此亦如是文字能显能生法
    身。故称言说。亦名法身。文字般若从能诠。
    辨能依作用。以立其名。言说法身从能诠表
    所依能依体用和合。以立其名。声名等合名
    言说故。问何故前说欲得色身。名之为慢。今
    下文说。欲得法身。不名为慢。答欲得色身为
    真身者。全不顺理。故名为慢。欲得法身不违
    道理。虽因前说而生疑起。非全不顺。不与
    慢名。由此欲得色身等已下文。不名离障。
    但名欲得。非疑极障。故说欲得色身是慢障
    法。隔欲得法身非慢障法。不与离障之名。
    天亲论中依为破疑。生下经文。谓前所说不
    住行施。是因深义。次说法身非有为相。是果
    深义。因深果远。义旨难知。未来像法欲
    灭之时。恶世众生。能生信不于前好世正法
    之时。信不须疑。末法恶生。不信不惑。但
    问像法欲灭之时能生信不。信经时说。行十
    法行。非末法故。以有持戒定慧等行皆非
    胜故。故作此征。末法更无有三学者。故不为
    问。彼论依文前说疑起。此论依因欲得言说
    法身而证得法身之本。当来流行于世。以
    生后经。故不相违
    文分为三。初配经文。次释问文。后释答文。
    欲得言说法身者。显经来意。须菩提闻法
    深妙实相难知。佛在可然。信者极众。时机
    病行验胜可知。佛无已后颇能信不。时机
    病行皆非胜故。须菩提欲得此教言说法身
    现在当来俱流行世故。问来世恶世恶生能
    信不。望佛答有。难末代尚能深信。况乎今
    者。何故不信。故言欲得言说法身。此文来
    也。初文有二。初配经。后释难。释难中。修多
    罗句说者。谓所有义。句为能诠。七句说是
    所说之义理也。即流支真谛罗什等云章句。
    是明义句所明理。此中名说。能断经云。色
    经典句。色是类义。所诠义类。非但问此金
    刚般若。大般若等咸在问中。故言色类。经典
    句者。能诠教也。此义色类能诠经句。当来恶
    世能生信不。此有二意。初明不信所因。后
    正兴问。不信所因有二。一时恶。二经深。时
    恶恶生。经深实相。于此经句。颇生信解。为
    实相不。为正兴问。故真谛经名为真实相。
    此及能断云。生实想不。经言称正理。名为真
    实。于此经中。颇生真实想解以不。想者取
    像之能信心。取信以为真实之像貌已不。罗
    什云。生实信不。名异意同。释问文中须
    菩提以恶代恶生经义深妙无能信者故。为
    此问
    释问来意。解佛答有二。初总答有。为遮此
    故。世尊言有也。后别解有义。别解有义
    分二。初广别解答有义。后释以是义故下解
    法身要义。初文复二。初广释经。后于中言
    当生实相者下配五种义。初文分二。初释有
    时。次释有因。及释由此能生实相。正法欲
    灭时者。谓修行渐灭时。此释有时。善现总问
    未来难信。世尊别答修行欲灭于经有信。翻
    显已前理多信者。有教有行。有得果证。名为
    正法。有教有行。不得果证。名为像法。有教无
    余行。名为末法。然依大乘大集经中。以五
    百岁为配。初五百年解脱坚固。第二五百
    年禅定坚固。第三五百年多闻坚固。第四
    五百年福德坚固。第五五百年鬪诤坚固。小
    乘不依五百为配。如记正法住经及传并
    摩诃摩耶经等。佛所记事但以一百二百
    而为配故。今依大乘。故此经言。后五百岁。
    以五百岁为分配故。佛之法教。正像末等皆
    名正法。非是初时有证解脱。名正法也。时尚
    解脱。况无信者。故不为答。佛初记别正法一
    千年像法一千年。末法一万年。由度女人。灭
    减正法唯五百年。于中两说。一云正法。今
    者但五百年由度女人。减五百年。岁虽说
    八敬不减正法。由彼不行正法还灭。故经有
    说。及萨婆多等宗皆唯正法。俱五百年。
    若依彼义。此中正法欲灭之时者。谓修行渐
    灭时。非是前时。初五百岁有解脱故。行盛兴
    故。亦非后时行已无故。今说修行渐欲灭
    时。即是第三五百年时。此于像法一千年
    中。后五百年行方渐灭。当此恶时。尚有于经
    当生实相。况以前位。而无信者。自此已后。时
    远人浇。少有生信。故经不说。故能断云。后时
    后分。后五百岁正法将灭时。分转时。后时
    者初五百年。后分者第二五百年。后五百
    岁者。第三五百年。即行正法将灭时也。第
    二说云。正法一千年。若不说八敬。全无行者。
    正法欲灭。既有行者。正法依定。大众部等皆
    作此说。若依彼说。即是第四五百年时。名
    为修行渐欲灭时。于此恶时。尚生实相。况以
    前位。而无信者。已后恶时少有生信。故
    经不说。其能断云后时者。显佛灭后。非但佛
    在位。言后分者明非正法一千年内即证果
    时。言后五百年者。于其像法一千年内行欲
    灭时。非初五百年行盛兴时。此后分四。一后
    时。初五百年。二后分。次五百年。三后五百
    岁。第三五百年。四正法将灭时分转时。第
    四五百年。即行正法。后将灭时。由有二解。经
    文不同。流支罗什。总奄合说当来末世。不
    识三后之深义。故真谛经云。现时及未来世。
    以此为误矣。不问胜时。问恶时故。又云。
    于未来世后五十岁。以一当十。五百即五
    十。亦不相违。算家有此差别门故
    上释有时。下释有因。及释由此当生实相。
    文复分二。初明有四因故生实相。后别配经。
    四因者。次前时后佛。为于如是恶时之中显
    有四因。一久修三学行。二遇佛集胜因。三
    为佛所摄受。四虽无三学集因摄受。由与福
    德果报相应。故能生信。即是彼人。于彼无
    法障。故福会生信。恶世由具四因。故能如
    是。于实相法中能生实相。天亲论意。由未来
    世有菩萨者内具三学之德。即此菩萨外遇
    良缘。于诸佛所。种三种因。当知是人能生
    实相。故颂说言。于彼恶世时。菩萨三德备。
    不空以有实。即此菩萨佛。悉知见。有持戒
    修福德。取生福德。由有智慧。佛悉知见。无
    人法执。各四八过。经言。有戒有功德者
    明修行。初配经文。后逐难释。此中三学有
    四法迹。无贪无嗔是戒学迹。正念是定学
    迹。正定是慧学迹。由对三根。三藏所说各
    有异故。但说三学。又戒出恶道因。定出欲
    界因。慧出三界因。又声闻多学戒。独觉多习
    定。菩萨多学慧。又戒能离恶因。定能修善因。
    慧能利生因。又戒得胜自体。定能离恶。慧
    能摄善因。如是等种种别义故说三学。应勘
    摄论及瑜伽等。功德者少欲等功德为初。乃
    至三摩地等。此逐难释。如遗教经。持戒有
    六。即是瑜伽六支。一持戒。二制心。三知量。
    四懈愧。五安忍。六直心。皆是戒学所摄。正
    定亦六。八大人觉中摄初六故。一少欲。二
    知足。三远离。四精进。五不妄念。六正定。
    正慧摄二。一者智慧。二不戏论。持戒智
    慧易。不重释。正定相隐。重解之。以功德
    言。奄含说故。即八大人觉中。少欲为初。等
    至为后。摄此六法。以为功德。前六后二
    唯知戒慧。更应勘瑜伽声闻地涅??经及八
    大人觉经等以配遗教。具三学者。以经为实
    教顺理故。能生信心。信心即是真实相也
    二经言已得供养等者下解集胜因。文分二。
    初配经文。后逐难释。由逢诸佛集二种因。
    一财供养。二行供养。行供养者种善根是以
    财供养。经但名为修行供养。供养为十。一
    现前。二不现前。三现前不现前。四自。五他。
    六俱。七财敬。八广大。九无染。此上九种经
    中。名为修行供养。十正行供养。此中名为
    种诸善根。集是十因。名集因也。逐难释云。
    一心净信尚得如是业。何况生实相者。此解
    经中乃至一念净信之言。非唯逢少数之
    佛即能于经生一念信。翻显由逢千万诸佛
    供养树善方能于经生一念信。信难生故。
    故经初非供养少佛。后方显由供养多数佛。
    如是一念净信之业。尚由前世遍供多佛。
    何况于经广生实相。不于前世遇供养多佛。
    以于广经能生实相为首。于经少句。一念净
    信为终。略去中间修行。不信。故言。乃至乃
    至一信尚由前遇多佛供养。况生广信
    三经言如来悉知等者下第三解佛所摄受分
    二。初散解。后配文。显现有异。以明心别。知
    者知名身。意识知四蕴。见者见色身。五识
    知色蕴。威仪三业皆知。故言一切。行住所
    作中知其心。见其依止。天亲释言。佛非见
    果知。愿智力现见。谓佛非见果。比知
    由有愿智。现.前见故。言悉知者简非眼见。
    言悉见者简非比知。为防此二故说知见。然
    诸本中皆唯二悉知悉见。能断经中乃有三
    悉。更有悉觉。天亲论具。彼经本略。论云。求
    供养恭敬。彼人不能说。彼自释云。若人欲
    得供养恭敬。自称己身有持戒等。彼人不能
    自说己身能生实相。是人自谓有智。起
    增上慢故。为简彼故。文言如来悉觉。是人
    但名有戒等。佛皆善知于此经中能生净
    信。论既具解。故知经略。唯能断中具此三
    悉。其流支经下为离寂静味中亦有三悉。
    准下知上应有悉觉。此等显善友所摄。属配
    经文
    四经言生取无量福聚等者。解第四摄持福
    德。初配属经。后逐难释。经中别言生如是
    取如是。合今牒之。故言生取无量福德。
    逐难释云。生者福正起时。谓由现行正起
    福德。取者即彼灭时。摄持种子故。谓由先
    造福德事故。今虽不起。由有福德种子。随
    逐现行。灭己身中但有摄持种子。故天亲
    云。生者能生因故。现行能熏名能生因。取
    者熏修自体。果义。现行灭已。唯有所熏
    修种子自体。是现行因所生果义。二论无
    别。或彼论中翻此说。然观经意。像法欲灭。
    有持戒等众生。生在彼时。能生实相。即于恶
    时。有恶众生。不言愿生能生实相。法华经说。
    于恶时中。行十法行。行于法等。当知此
    人是大菩萨发愿生。此岂法华经胜此般若。
    彼愿生持。此实生持耶。答此论像季。彼论
    末法。又此同彼愿生。彼同于此实作俱出
    末法像季二时互影显故。两经无别。俱深妙
    故。又此说一念净信。彼说广能受持。若持
    一句。二俱实生。若能广持。两俱愿生。又此
    经直深实作。彼经曲深愿生。亦不相违
    经言是诸菩萨等者下解故生实想。文分三。
    初总配属经。次别解经文。后重释我执。别
    解经中。由经有二何以故。论亦分二。初何
    以故征显前说有三学等能生实相之所由。
    后何以故显有法执我执随逐。初文复二。初
    明对治五种耶取。别属经文。后此中显了有
    戒等者。释文来意。初有三。一标。二显。三结。
    此言五耶取者。初三依人辨取。后二依境辨
    取。故合为五执。人虽有四。总说一无。故此
    合说。天亲论中依取行想。以辨差别。故成
    八义。我执法执各有四故。外道异生多起分
    别。计三世等。执实有我。故四我执皆称外
    道。转者起也。执想生故。内道凡夫犹处下
    位。并声闻等多执法。有一类顿悟菩萨及不
    定性回向大乘。多执法空。名增上慢。此三依
    人以辨执取。初一我执。次二法执。法执有
    空摄一切执。执所执为有执。二性无故。执
    取世间共相定者。名有相转。下之静虑下三
    无色全。第四静虑及非想非非想少分。名有
    想定。欲界有想。不生执取为胜涅??。故不
    说。但说共想定。不说无想定。第四静虑及
    非想非非想少分名无想。外道二乘随应
    执取。以为胜果。欲界虽有睡眠?绝无心。以
    非定位。非胜不执。故此不说。但言无想定。于
    法执中。分别起者。多缘此二。以起缘执。故
    此偏说。例显可知。结对治。言是诸菩萨于
    彼皆不转者。释经二执皆说无言。随应人法
    取说无非义故。天亲论中解四法执。与此差
    别。初二有空与此相似。后二金刚。颂云。一
    切空无物。释云。有所取能取。一切法无。
    故言无法想。以无物故。遍计所执执有能取
    所取体性。名为法相。今说空无。名无法
    相。颂云实有。释云。彼法无我空。实有故言
    亦非无法相真如圆成体性实有。彼拨为
    无。名无法相。今说为有。性非全无。故言亦
    非无法相。颂云不可说。释云。彼空无物。而
    此不可说有无。故言无相。即此胜义谛
    性离言说。非空不空。执为有空。名之为相。
    今双非彼。故言无相。显此真理不可说为有
    空相故。颂云。依言词而说。是法相四种。释
    云。依言词而说。故言亦非无相。显胜义谛。
    因空所显。亦名为空。谈体实有。亦名不空。
    非全无体。故言亦非无相。总结四句。显除
    四谤。初句除增益谤。第二句除损灭谤。第
    三句除相违谤。第四句除戏论谤。唯依行相。
    通而依起人。故与此别。由是文等。龙猛无着
    师宗不同。各应准立。此中显了有戒等释
    文来意。此说无彼人法二取故。显了前说于
    彼恶世时有持戒等故生取福德。若回心
    无学。我执先无。法执今伏。若余有学一
    切异生有持戒等。云何人法二执皆无
    经言何以故者等者。显有法执我执随逐。
    分二。初释意。后属经。取法相转者。取有也。
    取非法相转者。取空也。此经意说。于彼恶
    世。诸异生等虽修正行而起善心。若起法执。
    执空有时。由我执种尚未断故。必有我执之
    所随逐。设于此位。法执心中无现行我
    执。亦为我执种子随逐。后必现起。名有我
    取。故论释云。但起空有二法执时。非皆起
    烦恼执我等想。以取我想及所依痴此时
    不转。?易伏故。此于我想。由有随眠种子
    不断。随法执故。亦得名为有我取也。故
    天亲云。但有无明使无现行?烦恼。示无我
    见。无我见者。现行不起也。想既不转。俱时
    所依。痴亦不行。故此论云。以想及依止不
    转。有彼种子。名有随眠。亦名为使。名有我
    等取。或复此时亦起我执。我执必随法执起
    故。乍可独起法而无我执。如二乘等。我执种
    子先以断故。此中不依有学等圣说。彼时无
    故。故云。若取法执等。即为着我等取。唯依
    恶时异生等说。故知烦恼障以法执为本。故
    断法执。烦恼不行。是此深意。属经可知。然
    此论释经能断。真谛皆于法执。说法非法。
    空有双陈。流支本中虽有二文。乃言取法相
    及有法相。二文何别。罗什本中有三。何以
    故。初何以故同此。以何义故具足四因便生
    实相。第二何以故下。言若心取相。总显取法
    必定执生。若取法相。与流支同取有也。第三
    何以故下。方言若取非法相。言显取空。微
    执顺理故。尚有其执。何况执有。执不生。何以
    故。征义可知也。不应之上。便无何以故。并
    剩一文。若心取相。由如此也
    此我等想转中。余义犹未说等者下。重解我
    执。分二。初标未说方欲重明。后正显示。由
    法执中。既别配属。我执四种犹未解。故标
    重解。正显示四义我执。别有二解。一云。与彼
    天亲论别。自体之我。从前际来。相续不断。取
    名我相。他身有情。是自体我之所取。故名众
    生想。若取现在自我乃至寿住。名寿者相。
    若执取今身死已复生余趣。名人想。第二
    显他我为实有。余三执自我三世实有。故成
    四执。皆分别执。故外道起。天亲颂曰。差别
    相续体。不断至命住。后趣于异道。是我相
    四种。初句我相。但执五蕴。以为我故。不断是
    第二句。执体前世。以至今故。至命住是第三
    句。现存活故。后趣于异道是第四句。取未
    来故。彼依三世总别执取。以分四执。与此不
    同。二云。此与彼同。此中取自体相续是我相
    者。即计五蕴为我想也。执现在我从前世
    我流转至今。前世我是现在我之所取执。名
    众生相。非是执他我而我所取。余二可知。故
    知此论与彼论同。翻文稍异义意无别。此
    依执者。合称外道。彼依行相。故分四种。诸
    经两论皆唯四我。唯能断中。初对四法以明
    无我。乃有九无。后明执法若空若有。我执
    随逐。但有四我。故此二论皆唯计四。三世
    总别自他异故。依单行相胜作用故。初但有
    九。如枢要说。上来二执显多伏。或有智慧
    者。故能生信。天亲论云。谓离人法相。是故说
    有智慧。有智慧便足。何故复说持戒功德。为
    示现生实相差别义故。颂曰。彼人依信心。
    恭敬生实相。显彼众生唯无智慧无彼二执。
    但持戒等。信心恭敬亦生实相。故作是说
    于中言当生实相者下。配五种义。修行集因
    中生实相言是依义。即此中?多罗句说
    是说相。即前当生实相是摄持。其二无我是
    安立。不应取法等是显现。天亲解云。不应取
    法者。不应如声取法。除所执故。非不取法
    者。随顺第一义智。正说如是取。又非离言
    说可求第一义智。第一义智顺教生故。此论
    意言。不应取法者。若所执有法及法无我。
    并不分别。如言执着。皆不应取。不应取非法
    者。论虽不解。翻显离言。说外亦不可求顺
    教便生第一义智证真义故。正与彼同。又解
    不应取法。谓取法体。如言执实。不应取故。
    不应取非法者。谓此教说法无我性。顺教
    便生第一义智。不应离教以求真义证法无
    我故。不应依教而生执着法体分别。亦不
    应离教外觅法无我执着分别。亦与彼同。
    文牒经。虽略但牒不应取法。解中便具不
    应取非法
    又言说法身义者下。佛别答有义中。第二
    牒解法身要义分三。初牒经。次释义。后结
    成。法尚应舍者。初生实相缘教而生。依之渐
    修。便得证智。得证智已。舍先假解所缘之
    教。此所缘教。名之为法。如欲渡海。假筏而
    渡。度已舍。未生证智。假教而生解。得证智
    已。便舍教门。假解亦除。况乎教迹。得鱼忘
    筌之喻。获菟舍蹄之方。皆同此矣。法为顺理
    之迹。证理尚须舍之。非法背真之行。未证理。
    先须弃。故言法尚应舍何况非法。由此不应
    如言取法。又亦不应离教取非法。法尚应
    舍。实想生故。由依教法实相得生。实想证
    真已。更不须教故。此教法证真尚舍。何况
    非法。非法之事。理不应留教外别求。背真
    理故。理应除弃。天亲解同能断经文。法
    尚应断。断者除舍之义。名别义同。准前应舍
    教与假解。今正舍教。故下解欲得法身。亦
    名证法身。法身有因有果。因果位别。佛果
    真证。果圆满身。十地位中。亦分证彼地前
    菩萨。熏习种子仍未现行。未证真理。能起
    能显十地佛位真法身故。亦名法身。前之言
    说。近为因中法身之因。远为佛果法身之因。
    亦名法身。地前异生及十地位。因闻四句为
    他说。胜福田便生。名福相法身。可乐故名
    福。慧劣故不名智。若至佛位。名智相法身。
    理强从说。非无福也。故论前说。证得法
    身。分为智福。初地前胜福。证得因生故。十地
    已上。正证得故。由此下文分之为二。初
    明智相显在佛位。后明福相显在因位。天亲
    论云。自此已下为遮异疑。前说如来非有
    为相。若尔云何释迦称佛而得菩提。为生
    说法。说法是有相之征。证觉非无相之
    术。即是此中欲得智相。如来既非有为之相。
    无得无说。今励已修。希有证说。证说智相。
    云何可得。生彼欣心。故名欲得智相身。智
    相身者有二。一自利智即菩提。二利他智即
    说法。菩提有二。一能证道。此名为得。是能证
    得道谛体故。二所证灭。此名菩提。是所证得。
    灭谛体故。无有菩提。二证无相之体不成。既
    有说法。两利有相初已显。行者欣求智相。
    所以励已劝修。闻证无相之身。疑生乖其
    欲得破疑。顺其所欲。故有下经文起
    分二。初问。后答。解问之中有二。一依义。二
    说相。菩提内证。而无外取。今既翻于能证
    正觉所证菩提执外实有。能取所取。故所对
    治是为依义。由此内证。故无少法如来可
    说。可说可证是所执故。能执所执皆所对
    治。阿耨菩提是为说相。能得所得至极真
    觉。皆此摄故。至后卷解。为正觉中当具显

    无有定法者下解答文分三。初解总答文是
    摄持。次解初何以故是安立。后解第二何以
    故下是显现。初文有三。初解文来意。初上坐
    善现说佛心故。次显欲愿菩提是所证。灭得
    证道。大智度论云。说智及智处。皆名为般
    若。解深密经云。菩提菩提断。俱名为菩提
    故。由世俗谛方便引接。说有位谛。故说菩
    提。故瑜伽说。若胜义谛已立为谛。何须复
    说安立谛耶。为后证得之方便故。正与此
    同。若如佛言。胜义谛中。二俱非有。彼论复
    问。若安立谛已立为谛。何须复说非安立谛
    耶。若不尔者。已得世间第四静虑。应断二
    执。不应后时二执还起。广如彼说。正与此

    后指经成经云何以故如来所说法等者下
    解初何以故。是安立分三。初总属经。次释
    妨难。后逐难释初文可知。天亲论云。应化
    非真佛等。佛有三种。谓法报化。释迦如来
    是化身。佛不证菩提。亦不说法。故无实法
    可取可说。胜义谛中无取说故。如无垢称难
    弥勒说。由说法由故下释妨难。谓有难言。
    何故经言。佛所说法不可取说。不言佛所证
    知见觉等法皆不可取说耶。今释之云。
    由外说法深妙难量。知内得觉。唯于说法。
    安立第一义。依能断经。乃云如来所证所说
    所思惟法。便无此妨。诸本唯言。佛所说法。
    更无余故。若依能断。诸义.具足。所证身也。
    所说语也。所思意也。三业所履之法。皆
    不可取说。此中论文。应言由说法等外三业
    胜知内得菩提。以于三业说法利生最为胜
    故。论中偏说。天亲论云。何故唯言说不言证。
    有言说者。即成证义故。若不证者。即不能
    说故。以外说法。悉知内证。如入无量义处
    三昧方说法法华。即内有证故。能外说法。
    互相表故。正与此同。于中不可取者。谓正
    闻时。此在听者。不可说者。谓演说时。此在说
    者。夫说法者。无说无示。夫听法者。无闻无得
    故。法皆不可若取若说。非法者分别性。
    分别性谓遍计所执。体性都无。虚妄所执。
    法谓真理。彼非真理。故名非法。故说非法。
    名分别性。非非法者。法无我故。法无我性。
    道理是有。即非虚妄有。即名非非法。虚妄所
    执名非法故。天亲论云。说法不二。取无说
    离言相者。听者不取法不取非法。说者亦
    不说法非法故。何以故。彼法非法非非法。依
    真如义说故。此名安立。非法者。一切法无
    体故。遍计所执都无体故。非非法者。彼真如
    无我相实有故
    经言。何以故以无为等者下。解第二何以故。
    以是显现分二。初解经。后生下文诸下经
    文皆解无为得名圣人所以。初文中初解
    无为义。后解一切圣人。无为者无分别义也。
    谓不生不灭择灭真如。名无分别义。义谓义
    理。此解无为义。是故菩萨有学得名。分证真
    如。犹有修故。无起无作中。如来转依。名为清
    净。是故如来无学得名。此真如理体无生
    故无起。无造者故无作。于此理中。如来已舍
    有垢障法。名为转依。离垢清净。是故如来
    无学得名者。无所修故。此解一切圣人。能
    断经云。以诸贤圣皆是无为之所显故。由证
    无为有分满故。天亲论云。此句明何义。彼法
    是说因故。由诸圣人皆内证真如。真如妙
    理不可取说。顺真如故。说者如来无说无
    示。听者菩萨无闻无取。此为所因。方显
    圣人如彼所证尚不可说况其听者而可取
    也。由彼真如离言语相非可说事故。何故不
    云佛乃说一切圣人。以诸圣人皆依真如清
    净得名故。如来具足清净。菩萨如分清净。
    正与此同前说。菩萨有学得名。于真如中。分
    清净故。依此论说。于中初无为义。三摩鉢帝
    相应等显了。此配五义。由在因位尚有定散
    过失时生。由修上定以证无为折伏散位。
    故初无为。名为等至摄伏散时。第二如来无
    学得名。于真如中。具足清净。唯在胜义佛果
    之中无上觉故。非修等至及摄伏心。等至
    摄心皆在因位。非极果位故
    自此已后一切住处中等者。生下经文。诸下
    经文皆解无为。得名圣人所以。上诸住处虽
    说无为。未说圣人。以无为得名。此方说故。
    在佛果位。无为得名。此中说意。因犹未了。
    下当显示。下解欲得福相法身。前说诸法
    不可取说一切圣人无为得名。持经及说。应
    无有福。欣彼福.故。名为欲得。天亲释伏疑
    云。虽不可取说而不空故。虽在因位持说。能
    生福相之身。上在地前初生位也
    文分为二。初总问答解文来意。后别解释。
    初中初问后答。由在因位受持法及说一四
    句偈。生福甚多。况在果位。所有至得。福相
    法身多。因中有智。智劣福强。佛果有福。以
    智为名。佛但名智相。因但名福相。非在果
    因无福智也。别释经中文分三。初问。次答。
    后结。论中亦三。初解结中出生等言。次配
    五义。后解难义。初中.有二。初问。次答。言说
    之法。声名为体。实非法身。何故于此非身
    之中。说能生福。此为问意。一四句偈诸解不
    同。上说各取当经所明之正宗。显义周圆。
    名之为句。显义四句不定字数。名为一偈。
    短一句者三四字。长一句者七九字不长不
    短者。五字梵本。不长短者。阿耨瑟陀制多
    即八字。极多三十二字。极少八字已下名
    一句。汉法不定。答中阿耨菩提从此出者。但
    说真如名无上觉。此经中普集十法行。行阿
    含故。谓十行者。辨中边论说。一书写。二
    供养。三施他。四听闻。五披读。六受持。七开
    演。八讽诵。九思惟。十修习。初八闻慧。次一
    思慧。后一修慧。于此经中。普皆集故。又自利
    十行。经说受持。皆已集故。利他十行。经陈
    演说。亦已集故。已相资助无不尽故。但标
    持说。阿含者阿笈摩也。此经教是三世十方
    供传说故。即显此经十方三世诸佛传说
    十行定故。能显出诸佛法身。此依第一义
    谛。显出法身。诸佛世尊从此生者。于报化
    菩提正觉。此依世谛出生报化。能显妙理。
    能生真智。报法既成。外化斯备。但问三
    种为三身之因。具三答说三问之果。随其
    次第。以说三身。故说此经。为诸佛母。由
    此二并。故名佛法佛法。无为菩提。有为报
    佛。二法别故。重言佛法。天亲论云。于实为
    了因。亦为余生因。唯独诸佛故。言佛法。即此
    佛法余人不得。是不共义故。言即非佛法。
    故此持说。福成第一。施福不然。故非第一
    复次已下配经五义。无量阿僧只者。华严经
    第四十五心王菩萨问阿僧只品。有一百二
    十二数。无一十百千万五数。以百千为首。
    百千百千名一。拘梨。如是倍倍积至第一
    百三。名阿僧只。第一百十六名无量。无量
    阿僧只者。即以无量数阿僧只也。结中重言
    福聚者。以持说于经。是一福聚。布施大千
    世界七宝。是一福聚双二福故。说重言福德
    聚。即非福聚者。天亲云。福不趣菩提。二能趣
    菩提故。布施之福不趣菩提。感世果故。持说
    幅聚。能趣菩提。是持说之福。胜彼布施非
    趣菩提之福。故牒之言。布施福德。即非趣
    菩提之福德。后便双结福德聚福德聚。能
    断经中初双牒二福。次单非一布施福。后双
    结二福。佛法亦尔。然世俗言福德福德。佛
    亦如是。于诸经中。数数宣说福德福德。今牒
    数说言福聚福聚。结亦如是。但可单非安
    立胜义。布施之福。不趣菩提。名第一义。此
    非回向施故。不作菩提因。天亲又云。聚有
    二种。一积聚。如重担。二进趣。如收质。布
    施如重担。故名为聚。无收质义。持演如收质
    故。与福聚名。如世收质数进利得。故俱舍云。
    汝三蕴还我当与汝。是收质义。显现易
    了。故不重释。舍分别心。名相应定。及摄散
    故。下解难义甚多。婆伽婆即足何须。又说
    甚多修伽他耶。初言甚多世尊。显示摄心
    故。以摄自心命不散故。即显自利。故说受
    持一四句偈。后言甚多善逝者。显示持心。
    命他持心不外散乱。故言为他演说。解释
    句味即是文显名句故。如枢要说。欲显持
    说二胜福聚。令自今他。于此经中。摄心
    持心。专意求学。不散乱故。由此二论真谛
    流支罗什三经皆但受持演说。故此属当摄
    心持心。能断经中。说有五种法。若善男子
    或善女人。于此法门乃至四句伽他。一受
    持。二读。三诵。四为他演说。五如理作意。与
    诸本不同。初三自利。后二利他。令他于此
    经如理作意。计有十行。略言二五。诸经诵
    本。各各不同。不须和会。亦犹诸本说四我
    执能断说九。论但解一本略者。不解广故。无
    量阿僧只言。如前已说

    金刚般若论会释卷上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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