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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俱舍论颂疏论本第二十六

    释曰。决断名智。此品广明。故名分别。就此
    品中。大文分二。一明诸智差别。二明智所
    成功德。就明诸智差别中。一明忍智见
    别。二明十智相殊。三明十智行相。四诸门
    分别。此下第一。明忍智见差别。论云。前品
    初说诸忍诸智。于后复说正见正智。为有
    忍非智耶。为有智非见耶。颂曰
     圣慧忍非智  尽无生非见
     余二有漏慧  皆智六见性
    释曰。初两句。及第三句。余二两字。明无漏
    慧。有漏已下。明有漏慧也。圣慧忍非智者。
    圣慧忍。谓见道中八忍也。忍非智性。决断名
    智。忍起之时。与疑得俱。未成决断。故不
    名智 尽无生非见者。尽无生智。不名为
    见。推度名见。此之二智。已息求心。非推度
    故。故不名见。余二者。谓余无漏慧。皆通智
    见二性。已断疑故。推度性故 有漏慧皆智
    六见性者。谓有漏慧。皆智性摄。于中唯六。
    亦是见性。谓身见等五。及世间正见。如上圣
    慧。及有漏慧。皆择法故。并慧性摄
    从此第二。明十智相殊。就中四。一明渐增
    至十。二明尽无生别。三明建立为十。四明
    法类智别治。就明渐增中三。一明二智三
    智。二明三增至九。三明九增至十。旦初明
    二智三智者。论云。智有几种。相别云何。颂

     智十总有二  有漏无漏别
     有漏称世俗  无漏名法类
     世俗遍为境  法智及类智
     如次欲上界  苦等谛为境
    释曰。智十总有二有漏无漏别者。一世俗智。
    二法智。三类智。四苦智。五集智。六灭智。七
    道智。八他心智。九尽智。十无生智。如是十
    智。总为二种。一有漏智。二无漏智 有漏称
    世俗者。前有漏智。名为世俗。多缘瓶等世
    俗境故。无漏名法类者。前无漏智。分为二
    种。谓法智类智也。世俗遍为境者。谓世俗
    智。遍缘一切有为无为之法。为所缘境
     后三句者。明法类智境也。若法智。缘欲
    界苦等四谛为境。若类智。缘上界四谛为

    从此第二。明三增至九。论云。即于如是三
    种智中。颂曰
     法类由境别  立苦等四名
     皆通尽无生  初唯苦集类
    释曰。初两句者。谓明法智类智。缘四谛境。
    有差别故分为苦集灭道四智也。皆通尽无
    生者。此上六智。至无学身。非见性者。名为
    尽无生。故此二智。以六智为体也 初唯
    苦集类者。尽无生智。初起之时。唯苦集类。
    以缘有顶苦集二谛。作六行相。观有顶蕴。
    为境界故。初起之时。唯苦集类。后起时。方
    能遍缘四谛。故通六智。问何缘初位。唯缘
    有顶苦集为境。答有顶苦集。从无始来。
    未能全断。今时初断。故先缘彼。自生庆

    从此第三。明九增至十。论云。于前所说九
    种智中。颂曰
     法类道世俗  有成他心智
     于胜地根位  去来世不知
     法类不相知  声闻麟喻佛
     如次知见道  二三念一切
    释曰。法类道世俗有成他心智者。谓法智。类
    智。道智。世俗智。此之四智。成他心智。若知
    他无漏心。以法类道他心智知也 若知他
    有漏心。以世俗他心智 知故由四智。成
    他心智 于胜地根位去来世不知者。明他
    心智。不知上地心也。不知于胜地胜根胜
    位及去来心。皆不能知。不知胜地者。谓下
    地他心智。不知上地心也。不知胜根者。谓
    信解。时解脱。钝根他心智。不知见至不时解
    脱心。不智胜位者。谓不还声闻。无学。独觉。
    大觉。他心智。前前不知后后者心 不知
    去来心者。谓唯现在。他心心所。为境界故
     法类不相知者。法智所摄他心智。不知类
    品心。类智所摄。他心智。不知法品心。谓法
    智。他心智。以欲界全分对治。为所缘境。若
    类智他心智。以上界全分对治。为所缘境
    故。此二智互不相缘 声闻麟喻佛如次知
    见道二三念一切者。声闻知见道二念心。谓
    知苦法忍及苦法智也。麟觉知见道三念
    心。谓知初二念。及第八集类智心也。佛知
    见道一切心。问声闻知初二念心已。何故不
    即知第三苦类忍耶。答初二念心。是法分心。
    第三念等。是类分心。法类不同。所缘境别
    故不能知 若为更知类分心故。别修类
    分他心加行。经十三念(声闻由上加行。或中加行。故十三念也)。加
    行方满。彼已度至第十六心。虽知此心。而
    非见道。问何故麟觉。能知第八集类智心。
    答谓此麟觉。知法分心初二念已。为欲更
    知类分心。故别修类分他心加行。经五念
    心。加行即满(谓麟觉根胜。故但由下加行。五念心也)。故能知彼第
    八集类智心。世尊欲知。不由加行。故于见
    道。一切能知
    从此第二。明尽无生智。论云。尽无生智。二
    相何别。颂曰
     智于四圣谛  知我已知等
     不应更知等  如次尽无生
    释曰。谓无学位。若正自知我已知苦。我已
    断集。我已证灭。我已修道。是名尽智。若正
    自知我已知苦不复更知。我已断集。不复
    更断。我已证灭。不复更证。我已修道。不应
    更修。名无生智。论云。如是十智。相摄云何。
    谓世俗智。摄一全一少分(摄他心智名一少分)。法智。
    类智。各摄一全七少分(苦等四智。尽智无生智。及他心智。摄此七少分也)。
    苦集灭智。各摄一全四少分(四少分者。谓法智类智。尽智无生智
    也)。道智。摄一全五少分(五少分者。谓法智。类智。尽智。无生智。他心
    智也)。他心智。摄一全四少分(法智。类智。道智。世俗智也)。尽无
    生智各摄一全六少分(六少分者。谓四谛智。法智。类智也)
    从此第三。建立十智。论云。云何二智(有漏无漏)。
    建立为十。颂曰
     由自性对治  行相行相境
     加行辨因圆  故建立十智
    释曰。由七缘故。立二为十。一由自性故。
    立世俗智。体是有漏世俗法故 二对治故。
    立法类智。全能对治欲上界故 三行相故。
    立苦集智。此二智境。体虽无别。而行相别
    故。立二智。谓苦智作苦空等四行也。集智
    作因集等四行别也 四行相境别故。立灭
    道智。言行别者。谓灭智作灭静等行。道智
    作道如等行。言境别者。谓灭智。缘灭谛无
    为境。道智缘道谛有为境也 五加行故。
    立他心智。本修加行。谓知他心故。约加
    行。名他心智 六事辨故。建立尽智。事辨
    身中。最初生故 七因圆故。立无生智。一切
    圣道。为因生故
    从此第四。明法类兼治。论云。知上所言
    法智类智。全能对治欲上界法。为有少分
    治上欲耶。颂曰
     缘灭道法智  于修道位中
     兼治上修断  类无能治欲
    释曰。修道所摄灭道法智。断欲界已。兼能
    对治上界修断。欲之灭道。胜上界故。已
    除自怨。兼除他敌故。由此类智无能治

    从此大文第三。明十智行相。就中三。一明
    十智行相。二明行摄净尽。三明实体能所。
    且初行相者。论云。于此十智中。谁有何行
    相。颂曰
     法智及类智  行相俱十六
     世俗此及余  四谛智各四
     他心智无漏  唯四谓缘道
     有漏自相缘  俱但缘一事
     尽无生十四  谓离空非我
    释曰。法智及类智行相俱十六者。谓法智缘
    欲界四谛。作苦空等十六行相。类智缘上界
    四谛。亦作十六行相也 世俗此及余者。谓
    世俗智。作此十六行。及作所余自共相行。
    以世俗智。缘一切法故 四谛智各四者。
    苦等四智。各有自谛四种行相也 他心
    智无漏唯四谓缘道者。此明他心智。若无漏
    者。唯四行相。谓缘道谛。作四行相。有漏自
    相缘者。有漏他心智。缘自相境。缘心心所
    自相法故。如境既自相。行相亦自相也。俱但
    缘一事者。有漏无漏。二他心智。俱缘一事。
    谓缘心时。不缘心所。缘受等时。不缘想
    等。论云。诸他心智。有决定相。谓唯能取欲
    色界系(简无色界。不知上故)及非所系(缘无漏故也)他相续中。
    (缘他身也)现在(不缘过未)同类(法分他心智。知法分心。类分他心智。知类分心。有漏他心智。
    知有漏心。无漏他心智。知无漏心也)心心所法(不缘色故)一实自相。为
    所缘境(唯缘一事。名为一也。不缘假法。名实也。不缘共相。名自相也)空无相不
    相应(三解脱分别也。谓缘道谛。作四行相。与无愿解脱门相应。不作空非我行。不与空解脱门相应。不作
    灭谛四行相。不与无相解脱门。相应之也)尽无生。所不摄(他心智。是见性故。彼不摄
    之)不在见道无间道中(修他心智。容预时修。见道速疾。非容预故。
    无间道中。正断惑故。亦非容预。故彼二位。无他心智)余所不遮。如应容
    有(余修道位。加行解脱。胜进三道。此位不遮容有他心智也。已上论文也)尽无生十四
    谓离空非我者。尽无生智。十六行中。除空非
    我。有余十四行相。由此二智于出观时。
    作如是言。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
    不受后有 我生等言。涉于世俗。故于观
    中。离空非我
    从此第二。明行摄净尽。论云。为有无漏
    越此十六。为更有余行相摄不。颂曰
     净无越十六  余说有论故
    释曰。上句述正宗。下句叙异说。净无越十
    六者。无漏为净。大?称沛吨盥凼ρ浴N抻?br> 无漏行相。越此十六行相也。余说有论故
    者。有余西方师。说有无漏行相。越此十六。
    由识身足本论说故。彼论说云。颇有不系
    心。能分别欲界系法耶(彼论问也)曰能分别。谓
    非故苦常故。空故。非我故。因故。集故。生
    故。缘故。有如是处。有如是事。如理所引。
    了别(已上本论答前问)西方论师意。彼论既于非常等
    八行相外。言别有有是处有是事二行相。故
    知离十六行相。外别有有是处。有是事。二
    无漏行相也
    从此第三。明实体能所。论云十六行相。实
    事有几(一问)。何谓行相(二问)。能行所行(此有两问。一问能行。二问
    所行也)。颂曰
     行相实十六  此体唯是慧
     能行有所缘  所行诸有法
    释曰。初句答第一问。次句答第二问。次句
    答第三问。第四句答第四问。行相实十六
    者。行相名既十六。其实体亦十六也。苦谛有
    四。非常苦空非我待缘故。非常。逼迫性故
    苦。违我所见故空。违我见故非我 集谛
    有四。因集生缘。如种理故因(种子生芽道理)。等现
    理故集(因集果令现也)。相续理故生(令果相续)。成办理故
    缘(为缘令果成办也) 灭谛有四。灭静妙离。诸蕴尽
    故灭。三火息故静(贪?痴火)。无众患故妙。脱众
    灾故离 道谛有四。道如行出。通行义故
    道。契正理故如。正趣向涅??故行。能永超
    生死故出 此体唯是慧者。此十六行相。体
    唯是慧。慧观四谛。作此行相。能行有所缘
    者。心心所法。名有所缘。此是能行。能行境
    故。所行诸有法者。一切诸法。皆名所行。所
    缘境故
    从此第四。诸门分别。于中六。一明性依地
    身。二明念住摄智。三明十智相缘。四明十
    智缘境。五明人成智。六约位辨修。且初明
    性依地身者。论云。已辨十智行相差别。当
    辨性摄依地依身。颂曰
     性俗三九善  依地俗一切
     他心智唯四  法六余七九
     现起所依身  他心依欲色
     法智但依欲  余八通三界
    释曰。性俗三九善者。性谓三性门。俗智通三
    性。余九智唯善也 依地俗一切者。依地门
    中。世俗智依九地。谓从欲界。乃至有顶故
    言一切 他心智唯四者。他心唯依四静虑。
    起五通所依。止观等故。由此余地无他心
    智 法六余七九者。法智依六地。谓未至中
    间四静虑也。所余七智。通依九地。谓四谛
    智。类智。尽智。无生智。此七智通。依未至。中
    间。四静虑。下三无色。名九地也 现起所
    依身他心依欲色者。依身门中。他心智依欲
    色界身。俱可起故。不依无色。彼无通故
     法智但依欲者。法智唯依欲界身起。以缘
    欲界四谛境故。余八通三界者。除他心智
    及法智。外所余八智。通三界身。皆得起

    从此第二。明念住摄智。论云。已辨性地身。
    当辨念住摄。颂曰
     诸智念住摄  灭智唯最后
     他心智后三  余八智通四
    释曰。灭智。摄在法念住中。以缘择灭唯是
    法故。若他心智。后三念住摄。以能知他受
    心法故。不知色故。除身念住。所余八智。
    通四念住
    从此第三。明十智相缘。论云。如是十智。展
    转相望。一一当言几智为境。颂曰
     诸智互相缘  法类法各九
     苦集智各二  四皆十灭非
    释曰。法类道各九者。法智能缘九智。除类
    智 类智能缘九智。除法智 道智。能缘
    九智。除世俗智 苦集智。各二者。苦集二
    智。一一能缘二智为境。谓世俗智。及有漏
    摄。他心智也。四皆十灭非者。四谓世俗。他
    心。尽无生智。此四皆缘十智为境 灭智
    不缘十智为境。故言灭非。灭智唯缘择灭
    境故
    从此第四。明十智缘境。就中有二。一正明
    十智缘境。二明俗智缘境。且正明十智缘
    境者。论云。十智所缘。总有几法(一问)。何智
    几法。为所缘境(第二问也)。颂曰
     所缘总有十  谓三界无漏
     无为各有二  俗缘十法五
     类七苦集六  灭缘一道二
     他心智缘三  尽无生各九
    释曰。初三句答第一问。余五句答第二问。
    所缘总有十谓三界无漏者。标所缘法也。十
    智所缘。总有十法。谓有为法分。为八种。三
    界所系。及无漏有为。此四各有相应不相应
    二。故成八种。无为有二。一者是善谓择灭
    也。二者无记。谓虚空非择灭也 俗缘十法
    五者。俗智缘十。法智缘五。谓欲界二。无漏
    道二。及善无为。故为五也 类七苦集六者。
    类智缘七。谓色无色界。无漏道。各二为六。
    及善无为。为七 苦集六者。苦集二智。各
    缘六法。谓三界所系。各二法也。灭缘一道二
    者。灭智缘一。谓善无为 道智缘二。谓无
    漏道二也 他心智缘三者。谓他心智。缘
    欲界色界无漏三相应法也 尽无生。各九
    者。尽无生智。能缘九法。除无记无为也
    从此第二。明俗智缘境。论云。颇有一念
    智。缘一切法不(问也)。不尔(答也)。岂不非我观
    知一切法皆非我耶(难也)。此亦不能缘一切
    法(答也)。不缘何法(一问)。此体是何(第二问也)。颂曰
     俗智除自品  总缘一切法
     为非我行相  唯闻思所成
    释曰。初句答第一问。下三句答第二问。以
    世俗智。观一切法。为非我时。不缘自品。
    故除自品 言自品者。谓俗智自体。相应
    俱有也。不缘自体者。谓境有境别故。不缘
    相应者。谓同一所缘故。不缘俱有者。谓极
    相邻近故。此无我观。俗智为体。唯是闻思所
    成慧也
    从此第五。明人成智者。论云。已辨所缘。复
    应思择。谁成就几智耶。颂曰
     异生圣见道  初念定成一
     二定成三智  后四一一增
     修道定成七  离欲增他心
     无学钝利根  定成九成十
    释曰。异生圣见道初念定成一者。谓异生位。
    及圣见道。初苦法忍。名为初念。此之异生。
    及初念圣定。成一智。谓世俗智 二定成三
    智者。入见道至第二念苦法智位。定成三
    智。谓世俗智。法智。苦智。后四一一增者。从
    苦法智。后有四位。一第四念。苦类智位。二
    第六念集法智位。三第十念灭法智位。四第
    十四念道法智位 此上四位。皆增一智。且
    第一位。成前三智。增一类智。总成四智。于
    第二位。成前四智。又增集智。于第三位。成
    前五智。又增灭智。于第四位。成前六智。又
    增道智。故见道位。总成七智。修道定成七
    者。此约修道。未离欲位。亦成七智。如见道
    说。离欲增他心者。于离欲位。成前七智。有
    增他心。总成八智。无学钝利根定成九成十
    者。时解脱者。定成九智。除无生智。不时解
    脱。定成十智
    从此第六。约位辨修。就中分六。一约见
    道辨。二约修道辨。三约无学道辨。四约
    余位辨。五约依地辨。六明四修义。且初
    约见道辨者。论云。于何位中。顿修几智
    (此总问也)且于见道十五心中。颂曰
     见道忍智起  即彼未来修
     三类智兼修  现观边俗智
     不生自下地  苦集四灭后
     自谛行相境  唯加行所得
    释曰。见道忍智起即彼未来修者。于见道中
    八忍七智。忍正起时。修未来忍。智正起时。
    修未来智。此之忍智。先未曾得故。不相修
    唯修同类 三类智兼修现观边俗智者。于
    苦集灭三类智时能兼修未来现观边俗智。
    此世俗智。于一一谛现观后边。方能兼修。故
    立现观边。世俗智号也。现观边者。即三类
    智也。谓世俗智。于无始来。曾知苦断集证
    灭。今三类智。亦知苦。断集证灭。与世俗
    智。同为一事。有事现观故。三类智边。能修
    世俗智 问于道类智时。何不修俗智。答俗
    智于道中。曾无事现观故。道类智不修世
    俗 又必无于道。遍事现观故。谓于三谛。
    可遍知苦。可遍断集。可遍证灭。当谛事
    周。故修俗智。必无于道。可能遍修。种性多
    故。故道类智。不修俗智 问何故于三谛。
    有遍声非道谛耶。答以其能知一切苦。
    断一切集。证一切灭。而无能修一切道谛。佛
    亦于道得修习修。俱不尽故。故无遍声
     不生自下地者。此世俗智。三类智边。得非择
    灭。故名不生。此不生法。于一切时。无容起
    故。以见道是无漏俗智。是有漏故。于见道
    此无容起。以不起故。得非择灭 自下地
    者。修世俗智。唯自下地。谓依未至。见道现
    前。能修未来二地俗智。谓修未至及欲界
    也。修未至者。是修自地。修欲界者。是修
    下地。如是乃至依第四禅。见道现前。能修
    未来七地俗智。谓色界六。欲界一地。修第
    四禅。是修自地。修余六地。名修下地
     苦集四灭后者。此世俗智。苦集边修四念住
    摄。灭边修者。唯法念住。自谛行相境者。此世
    俗智。随于何谛。现观边修。即以此行相。缘
    此谛为境。唯加行所得者。此世俗智。见道
    力得。故唯加行得
    从此第二。约修道辨。论云。次于修道离染
    位中。颂曰
     修道初刹那  修六或七智
     断八地无间  及有欲余道
     有顶八解脱  各修于七智
     上无间余道  如次修六八
    释曰。修道初刹那修六或七智者修道初刹
    那者。道类智是也。此智现前。修未来智。或
    六或七。未离欲者。未来修六。谓四谛智。法
    智。类智。已离欲者七。更加他心断。八地无
    间者。谓断欲界乃至无所有处。此八地中。无
    间道也。及有欲余道者。谓未离欲。名为有
    欲。此有欲圣。所有加行。解脱胜进。名为余
    道。是前无间道。外故名为余。有顶八解脱
    者。谓断有顶。八解脱道。除第九也。各修于
    七智者。此上所明八地无间道。及有欲余道。
    并有顶八解脱。各修未来七智也。若无间
    道。及有欲余道者。谓四谛智。法智。类智。及
    世俗智。有顶八解脱。修七智者。于前七智。
    除世俗智。加他心智。上无间余道如次修六
    八者。上无间者。谓是断有顶。九无间道也。
    此上无间。未来修六。谓四谛智。法智。类智
     言余道者。谓断欲界。第九解脱道。及第
    九胜进道。又断上七地。诸解脱道。及胜进
    道。断上八地(加有顶也)诸加行道。又断有顶前
    八品惑。诸胜进道。此上诸道。皆名余道。此
    之余道。未来修八。于前六智。加世俗智及
    他心智
    从此第三。约无学辨修。论云。次辨离染得
    无学位。颂曰
     无学初刹那  修九或修十
     钝利根别故  胜进道亦然
    释曰。无学初刹那者。谓断有顶。第九解脱道
    也。此无学位。未来修智。或九或十。谓钝根
    者。除无生智。若利根者。具修十智。于无学
    位。诸胜进道。或九或十。准前说之
    从此第四。约余位辨修。论云。次辨余位修
    智多少。颂曰
     练根无间道  学六无学七
     余学六七八  应八九一切
     杂修通无间  学七应八九
     余道学修八  应九或一切
     圣起余功德  及异生诸位
     所修智多少  皆如理应思
    释曰。练根无间道学六无学七者。有学练根。
    诸无间道。未来修六。谓四谛智。法智。类智
     无学练根。诸无间道。未来修七智。于前六
    上。更加尽智。余学六七八者。余谓余道。即
    是练根诸解脱道。及加行道。并胜进道。故名
    为余。有学练根。诸解脱道。未离欲者。未来
    修六。谓四谛智。法智。类智。已离欲七。更加
    他心。若加行道。未离欲者。未来修七。谓四
    谛智。法智。类智。及世俗智。已离欲八。更加
    他心。诸胜进道。未离欲者。未来修七。已离
    欲八。如加行说。应八九一切者。应谓无学。
    上句余字。流入此中。谓约余道。应八九一
    切也。谓无学位。退法等五。修练根时。前八
    品解脱道。未来修八。谓四谛智法。智类智。
    他心智。尽智。于退法等四。第九解脱道。未
    来修九。于前八上。加世俗智。于第五堪达
    种性。第九解脱道。未来修十。又无学练根。
    诸加行道。未来修九。除无生智。若胜进道。
    是钝根者。未来修九。若利根者。未来修十。
    杂修通无间学七应八九者。此明杂修无间
    道。及修五通诸无间道也。有学杂修。诸无
    间道。及修五通。诸无间道。未来修七。谓四
    谛智。法智。类智。及世俗智(释学七也)无学杂修。
    诸无间道。及修五通。诸无间道。未来所修。
    钝八利九。八者。除他心智。及无生智。九者
    唯除他心(释应八九也)余道学修八者。余道。谓杂
    修。及修五通。诸解脱道。及加行道。并胜进
    道。名为余道 学修八者。学位杂修。及修
    五通。诸解脱道。及加行道。并胜进道。未来
    修八。除尽无生智。应九或一切者。应谓无
    学。上句余字。流至此中。谓无学杂修。及修
    五通。诸解脱道。并加行道。及胜进道。未来
    所修。钝九利十。此上修通。诸解脱道。应知
    唯取宿住。神境。他心修。解脱道也。谓天眼。
    天耳。二解脱道。无记性故。不名为修 圣
    起余功德者。谓余四静虑。四无量心。等诸功
    德也。及异生诸位者。谓异生位。修四静虑。
    及修通等也。所修智多少皆如理应思者。此
    上两句。修智多少。如道理思之。谓圣起余
    功德。若有学圣。未离欲七。已离欲八。若无学
    圣。钝九利十。其异生位。若未离欲。唯世俗
    智。若已离欲。加他心智
    从此第五。约地辨修。论云。诸未来修。为
    修几地(一问)。诸所起得皆是修耶(第二问也)。颂曰
     诸道依得此  修此地有漏
     为离得起此  修此下无漏
     唯初尽遍修  九地有漏德
     生上不修下  曾所得非修
    释曰。前七句答第一问。第八句答第二问。
    诸道依得此修此地有漏者。此明修有漏也。
    诸道。谓世俗。及无漏道。此有两类修有漏
    道。一诸道依此地。能修未来此地有漏。二
    诸道得此地。能修未来此地有漏 依此地
    者。于九地中。随依何地也。得此地者。随
    依何地。离下地染。第九解脱道。得上地也。
    得上地时。能修上地根本近分有漏功德。
    离下地缚。必得上故。为离得起此修此下无
    漏者。此明修无漏也。此有三类修无漏道。
    一为离此。谓为离此地也。二得此谓得
    此地也。三起此。谓此诸道。起此地也。此上
    三类。皆修未来此地无漏及下地无漏。以无
    漏道非系地摄。故得傍修。论云。为离此言。
    通二四道(二谓有漏无漏也。四谓加行无间。解脱胜进也)唯初尽遍修
    九地有漏得者。唯初尽智现在前时。力能遍
    修九地有漏。不净观等。无量功德。以彼自
    心初为王位。一切善法。起得来朝。生上不
    修下者。上言遍修。若生上地。必不修下。
    修九地者。约欲界说。曾所得非修者。若法
    先时。曾得弃舍。今虽还得。不名所修。曾来
    未得。今时方得。名为所修。用功得故
    从此第六。明四修。论云。修有四种。一得修。
    二习修。三对治修。四除遣修。如是四种依
    何法立。颂曰
     立得修习修  依善有为法
     依诸有漏法  立治修遣修
    释曰。得习二修。依有为善。以可修习得爱
    果故。故有为善。可名为修。若现若未。俱有
    得得。皆名得修。法体现前。名为习修。亦名
    行修。法现行故。约世分别。于未来世。唯有
    得修。起得得故。现具二修。有法俱得。名为
    得修。体现行故。名为习修 治遣二修。依
    有漏法。谓有漏法。有对治道。名为治修。遣
    缚义边。名除遣修。西方诸师。于四修上。加
    防护修及观察修。防护诸根。观察身故。??br> 婆娑云。防观二修。即治遣修摄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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