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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俱舍论疏卷第22_分别贤圣品第六之一

    分别贤圣品第六之一

    云贤圣者。说文云。有多才行。谓之为贤。
    桂苑珠丛云。无事不通。谓之为圣。依仁王
    经。地前为贤。地上名圣。经云三贤.十圣故。
    依此论云。圣谓已得无漏道生。远诸恶法
    故名为圣。获得毕竟离系得故。准上经.论。
    七方便位名之为贤。苦忍已上名之为圣。
    此品广明故。名分别贤圣。所以随眠品后
    明者。前品明断。当其灭谛。道为圣体。圣即
    道谛。道为灭因。故后明也
    论。如是已说至其相云何。结前起后。结前
    断果。起后灭因。此品大文有三。一明道体
    性。二明道所观。三就道辨人。此下一行颂。
    明道体性也。论曰至亦有漏耶。结前
    由见.修道。今问二道有漏.无漏。论。
    见道应知至修道通二。答。见道唯无漏。修道
    通漏.无漏也。论。所以者何。征前释所
    以。论。见道速能至故通二种。答。见道
    速能治三界故。第一因也 顿断九品见所
    断故。第二因也。由此二因唯是无漏。非世
    间道有此功能。故唯无漏结成也。修道非速
    断三界惑。非顿断九品。有异见道故通
    有漏 正理弹云。所说见道唯无漏因。谓一
    刹那断九品故。此因非证。有漏亦能一刹
    那中断五部故。岂能顿断便无漏摄 今
    详。正理所弹不当。其断惑者 九品顿断
    难。必用无漏道 五部合断易。凡位唯合断
     九品顿断难。见道顿断九。所以唯无漏
     我以九品顿断为因。何为将五部合断为

    论。如向所说由见谛故至其相云何。自下第
    二明道所观。自下明道境。文中有二。一明
    四谛。二明二谛。此一行颂明四谛也
    论曰至说苦.集谛。文中有二。一明四谛名
    体。二明四谛次第。此文指前明名体。如文
    可解。论。四谛次第如彼说耶。问。四谛
    次第如界品中。先说道谛。次说灭谛。后说
    苦.集。如是次第耶。论。不尔者。答
    论。云何者。征。论。如今所列至三灭四
    道。答今此次第。论。四谛自体亦有异
    耶。问四谛体。其体亦同次第与前异耶
    论。不尔者。答。云何。问。论。如
    先所辨至说亦然声。答也。颂中言亦然者。
    显体同前说。论。四谛何缘如是次第。
    问先苦。后道。次第所以。论。随现观位
    至后方说果。答。先顺答。后反释。如文可解
    论。然或有法至先后次第。乘明四谛。
    辨三次第。如四念住。身.受.心.法者随起
    次第。如四正胜但随言便。起非定尔。今此
    四谛随现观位先后次第。论。何缘现观
    次第必然。问现观也。论。加行位中如
    是观故。答也。论。何缘加行必如是观。问
    加行也。论。谓若有法至苦即苦谛。答先
    观苦所以。论。次复观苦至因即集谛。
    答以苦后观集所以。论。次复观苦至道
    即道谛。答苦.集后观灭.道次第。论。如
    见病已至后求良药。举喻显也。论。契经
    亦说至苦.集灭.道。引经证。如文可解
    论。故加行位至纵马奔驰。此合法也。婆沙七
    十七。问此四圣谛云何建立。为依实事。为
    依因.果。为依现观。若依实事。谛应有三
    苦.集一物故。若依因.果。谛应有五道有因.
    果故。若依现观。谛应有八上下八谛故
     应言四谛依因果立。道因.果性合立一故。
    谓无漏合因性.果性。皆是能趣苦有世间
    生老病死。究竟灭行故合立一 问若尔有
    漏因性.果性。皆是能趣苦有世间生老病死。
    流转集行亦应合立。谛应有三。答虽尔。行
    相有别有总。是故建立圣谛唯四。谓于有
    漏果性有四行相。有漏因性有四行相。于
    无漏道因性.果性。总有四行相故 有作
    是说。以三缘故建立四谛。一实事故。二因.
    果故。三谤.信故。实事故者。谓此四谛实事
    有二。一者有漏。二者无漏。因.果故者。谓有
    漏事有因.果性。分苦.集二。无漏有二。一
    有因性.果性。二有果性。无因性。有因.果
    性立为道谛。有果性无因性立为灭谛。
    问何故有漏事因性.果性。各立一谛。无漏道
    中因性.果性。合立一谛。答缘彼谤.信。有
    别.总故。谓于有漏因性.果性。各别起谤。一
    于果性谤实非苦。二于因性谤实非集。
    生信亦别。于无漏道因性.果性。总起一谤。
    谓谤非道。总生一信谓信是道。是故三缘
    建立四谛 复有说者。依现观立四谛。
    上下虽八。行相同者合立为一。论。此
    现观名为目何义。问名目也。论。应知
    此目现等觉义。答 言现观者。现谓现前。
    观谓等觉。即是正觉境也。论。何缘说此
    唯是无漏。问也。论。对向涅??至故得
    正名。答 对向涅??。是对向果义。即是真
    道正觉境故。云对观义 此觉真净故得
    正名者。明无漏觉方得名正。论。应知
    此中至非物有异。出苦.集谛体。此苦.集体。
    即是一切有取五蕴。一一之中有因义.果义。
    果名为苦。因名为集。论。灭.道二谛物
    亦有殊。出灭.道谛体 灭。是择灭无为
     道。是有为无漏。故物有殊。论。何义经
    中说为圣谛。问名也。四谛既实。凡圣应同。
    何义经中说为圣谛。论。是圣者谛故得
    圣名。答。圣者将为谛。故名为圣谛。论。
    于非圣者此岂成妄。难。此之四谛于非圣者。
    岂非实苦乃至实道。是虚妄耶。如何此四唯
    名圣谛。论。于一切是谛至颠倒见故。
    答也。苦真是苦。集真是因。乃至灭苦之道。
    是名真道。于圣。于凡。义恒如是。然唯圣
    者。苦见实苦。乃至道见实道。故名圣谛。凡
    夫苦计为乐。道计非道。颠倒见故。不名凡
    谛。论。如有颂言至非圣说为乐。引教
    证也。正理论云。然四谛理无有差别。在圣
    在凡皆如实故。依能见者偏立圣名。或义
    意言。唯诸圣者。于四谛理。以圣行观于一
    切时行相无别。圣行.谛理极相称故。以谛
    随行立圣谛名。非如世间六非圣行。先
    观此地为静等三。后复观为?等三相。非
    相称故不随彼名。或义意言。唯诸圣者于
    四谛理。以圣智观。一得正决定。无还不定
    理。故谛随智得圣谛名。即由此理圣智观
    谛。得立苦.集.灭.道智名。凡智虽能见四
    谛理得决定已。容不定故。谛不随彼得
    凡谛名。由此但应名世俗智 问何故虚
    空.非择灭。非谛所摄。婆沙七十七云。若法
    是苦(苦谛)是苦因(集谛)是苦尽(灭谛)是苦对治者(道谛)世
    尊立为谛。虚空.非择灭。非苦。非苦因。非
    苦尽。非苦对治。是故世尊不立为谛 更
    有多释不及此释。论。有余师说至圣
    非圣谛。述异计也。经部等师。执灭.道谛唯
    是圣谛。唯圣证故。苦.集二谛通凡圣。俱成
    就故。婆沙七十七。问有四行相观生死果。
    何故此果但名苦谛不名非常等。复次苦
    相不共。唯有漏法是苦非余故名苦谛。非
    常等三是余共相。谓非常相三谛皆有。空.
    非我相遍一切法。故此不名非常等谛
     问有四行相观生死因。何故此因但名集
    谛。复次集相但于有漏法。有招集生死非
    无漏故。因.生.缘相无漏亦有。圣道亦有因.
    生.缘故。集不共故立以谛名 问有四行
    相观于涅??。何故涅??唯名灭谛。不名静
    等三种谛耶。复次灭名不共故立谛名。灭名
    唯显究竟灭故。静名滥定。妙.离滥道。故
    不名为静妙.离谛 问有四行相观于圣
    道。何故圣道但名道谛。不名如等三种谛
    耶。复次道名唯显趣涅??路。故立谛名。如
    滥正理。行通有漏。出通涅??。故此不名
    如.行.出谛
    论。唯受一分是苦自体。自下一行颂偏明苦
    谛。论曰至亦无有失。长行释也。先总释。
    后别释 有三苦性。诸有漏法与此三苦合
    故总名苦谛。论。此中可意至故名为
    苦。别释也。此中可意有漏行法。与乐受合。
    名为坏苦。非可意行法。与苦受合。名为苦
    苦。除此二受合外所余有漏行法。与舍受
    合故名为行苦。论。何谓为可意非可意
    余。问也。前言可意行等与坏苦合等。何谓
    为可意行等。论。谓乐等三受至得可意
    等名。答。由乐受力具顺乐受行名为可
    意。乃至由舍受力合顺舍受行名所余非
    可意非不可意行。论。所以者何。征所
    以乐受等名坏苦等性。论。若诸乐受至
    非常即是苦。答也。先答三受成苦所以。后
    答顺苦所以。此文初也。谓乐受成苦。以坏
    时苦故。如契经言。诸乐受生时乐。住时乐。
    坏时苦。故未坏之前生.住皆乐。至坏之时方
    名为苦。故知乐由坏成苦 若诸苦受由体
    成苦性。如契经言。诸苦受生时苦。住时苦。
    故既生.住皆苦。故知由体成苦性 若不
    苦不乐受由行成苦性。所以名行。众缘造
    故。如契经言。非常即是苦。既言非常即是
    苦。故知不苦不乐受。非是前二。即是由行
    成苦。正理论云。有漏无常无非是苦
    论。如受顺受诸行亦然。第二释顺受诸行与
    受义同。正理论云。然薄伽梵。契经中言。苦
    受生时住时苦者。由彼苦受性是苦故。坏时
    乐者。苦受坏时设无乐受。由苦受息似乐
    显现故亦名乐。于相续 息位立以坏名故。
    苦受息时名苦受坏(非刹那坏)乃至乐受生时住
    时乐者。由彼乐受性是乐故。坏时苦者。谓
    诸有情。未离染时。心恒求乐。于乐坏位
    起忧愁等。故说乐受为坏苦性。乐受坏时
    设无苦受。似苦显现亦有为苦。不苦不乐
    受。生时住时皆非苦非乐。性是彼故。即彼
    坏时。苦.乐随一容现前故。可言俱有苦.
    乐坏时无容有二。故佛于此作别异说。谓
    无智苦智生为乐。以于此受无智增广。此
    受无明所随增故。由无智故。恶趣等中具
    有无边行苦生起。极微细故甚为难觉。唯
    圣能觉。故有颂言 所引颂文与此论同
    论。有余师释至名行苦性。叙异说也。此
    师意说。三苦皆是持业释。不同有部坏已
    生苦等名为坏等。论。应知此中至行
    苦故苦。释伏难也。伏难意云。若诸有漏众
    缘造故。性是无常皆行苦者。可意不可意亦
    应是行苦。如何说为坏苦.苦苦。释云。可意
    法有坏.行二苦。坏苦不共。行苦是共。不可
    意法有苦苦.行苦二义。苦苦不共。行苦是
    共。依不共理。说坏苦苦苦。理实一切皆是
    行苦。论。此唯圣者至缘极生厌怖。引颂
    证也。论。以诸愚夫至于有顶蕴。明凡厌
    上品苦苦。不及圣人厌下品行苦。论。
    道谛亦应至有为性故。难也。前释云。不苦乐
    受由行成苦。众缘造故。如契经言。若非常
    即是苦。如受顺受。亦尔。准此。道谛亦是有
    为。众缘造故。性非常故。有为性故。应行苦
    摄。论。道谛非苦至众苦尽故。论主引余
    师释也。圣道虽是无常。能引众苦尽故。不
    违圣心不名为苦。所以得知是余师释。正
    理论云。有余师言。圣道非苦。以能违逆是
    苦相故。非圣道起违逆圣心。由此能令众
    苦尽故。论。若观诸有为至唯显有漏。引
    例释也。道谛有为无漏。择灭无为涅??寂静。
    苦是有为有漏。有其择灭名涅??寂静。经
    中说观诸有为涅??寂静者。亦由先见此
    有为。是有漏苦故。后观苦灭为寂静。故知。
    经言有为故苦。此有为言唯显有漏
    论。若诸法中至苦为圣谛。问也。论。有一
    类释至计痈为乐。叙有部异师释。此释意。乐
    少。苦多。从多名苦。论。有余于此至说
    乐亦名苦。鸠摩逻多释也。乐受体非是苦。以
    三因故名为苦。一能为苦因故。二能集众
    苦故。三有苦希乐故。由此三因说乐为
    苦。论。理实应言至为谛非乐。述有部正
    释。圣观三有.及乐受等。皆是苦者。以行苦
    同故总名苦谛。论。如何亦观乐受为
    苦。问也。论。由性非常至一如苦受。答。
    乐受与余有漏同是无常。观彼乐受违逆
    圣心故名为苦。不取乐受适悦之相。如以
    苦观观色等时。取色等上余违逆相。名之
    为苦。非彼苦相。一如苦受。论。有漏乐
    受至此释非理。论主破逻多释。先总非。后别
    破也。论。能为苦因至岂关于苦。计因
    非苦行破。论。又诸圣者至为苦受因。
    蕴非是苦因破。论。又经复说行苦何
    用。行苦无用破。论。若由非常至行相何
    别。外难。若无常故苦。即无常行应亦是苦
    行。二种行相有何差别。论。生灭法故
    至能引苦行相。答也。生灭法故是非常行相。
    违圣心故是苦行相。但见非常知违圣心。
    此是非常行相引苦行相。非二同也
    论。有余部师至受唯是苦。述大众部。及经部
    异师计也。论。云何知然。有部征
    论。由教理故。大众部答。论。云何由教。
    有部问也。论。如世尊言至名为颠倒。引
    三经答。论。云何由理。问理也。论。
    以诸乐因至理亦应然。答理也。以此乐因不
    定为理。既此乐因后生其苦。故知根本亦
    是苦因。初微不觉第一理也。论。又治
    苦时至定无实乐。以治苦故方生乐觉。故
    离重苦时谓轻苦为乐。实无乐受。第二理
    也。论。对法诸师至此言应理。论主评取
    有部宗也。论。云何知然。大众部问
    论。且应反征至有乐应成。三对反征。论。
    若谓可爱至非可爱故。论主牒救。既先为可
    爱。后非可爱故。故知可爱亦非是实。便证
    乐受无实理成。论。不尔可爱至是非爱
    法。论主通难。乐自相实可爱。圣人以此受
    是放逸处故。要由广大功力所成。变坏无常
    故非可爱。非彼自相非可爱也。论。若
    彼自体至有实乐受。论主两重反难成有部
    宗。既受自相能生可爱。以其异门观受为
    苦。故知乐受自相可爱非体是苦。论。
    然世尊言至作如是说。引经证也。佛说一切
    皆是苦者。依行.坏二苦门说。苦受有二。谓
    苦苦.行苦。乐受有行.坏二义。舍受唯有行
    义。若依行苦门观三受皆苦。依坏苦门乐
    受亦苦 观受自相苦受是苦。余二非苦
     佛自释言。我依诸行皆是无常。及诸有为皆
    是变坏。密作是说。诸所有受无非是苦。故
    知以行苦门密说为苦。此经不依苦苦
    而作是说。论。若由自相至实有三受。
    此论主引经难大众部也。庆喜既言。余经
    说有三受不言密意。故知说三受经非
    密意也。庆喜既言。依何密意此经复言
    诸所有受无非是苦。故知说诸受苦经是
    密意也。论。世尊既言至非真了义。前
    举问证。后举答证。说诸受苦。非了义
    也。论。又契经言至变坏法故。通第二经。
    经言以苦观乐受者。乐受有二。一自相门。
    是可爱故是乐性。二依异门。无常.变坏是苦
    性。佛令异门观为苦故。非自相门观为苦
    也。论。然观乐时至观乐为苦。释伏难
    也。若自相是乐。异门是苦。何故世尊教观
    异门。不观自相。答云。若观自相增贪等
    故。观异门时能得解脱。故令观苦不令
    观乐。论。如何知此自相是乐。大众部
    问。论。如有颂言至故说受皆苦。引颂
    异门说乐为苦。举颂答也。论。又契经
    言至此别意说。通第三经。论。以诸世
    间至无实理成。释别意说所以。以诸世间乐
    少苦多。而谓总乐故名为颠倒。非全无乐
    而谓为乐成颠倒也。诸有亦以乐少苦多
    一向谓乐。名颠倒也。论。若受自相至
    有何胜利。论主反难大众部师。一切诸受自
    相是乐说皆是苦。为欲除贪。一切诸受自
    相是苦。佛说为乐有何胜利。论。若谓
    世尊至乃至广说。论主牒救破也。世尊说受
    皆苦言我密意。于观五受说如实言。故
    知皆苦是异门。五受是自性。非是随俗说。
    引二经证。如文可解。论。又佛如何至
    分别说三反问也。苦受是一。如何法同因
    分别说三。论。若谓世间至上等乐觉。
    论主纵计破。若谓世间于下苦起乐觉。上
    苦谓苦。中苦谓舍。随彼说者。乐亦三
    品不同。应于下苦起上乐觉。中苦起中乐。
    上苦起下乐觉。论。又受殊胜至征问亦
    尔第二苦不成过。受胜境时有何下苦于
    中起乐。若受胜境时有下苦者。如是受
    境已灭未生。既于尔时无有下苦。即应
    乐觉转更增胜。尔时上等众苦都无有故
    论。又下品受至如何应理。第三颠倒过也。
    三受之中分明猛利。唯苦.乐二。舍受?昧。若
    下品苦现在前时。许是乐受即是分明。中品
    苦受现在前时。许是舍受即是?昧。下受分
    明。中受?昧。其义颠倒故成过也。正理论
    云。执下分明。中翻?昧谁有智者能忍此
    执。论。又下三定至乐等三受。此第四违
    因.果过也。正理云。又定渐胜执苦渐增。于
    非理中谁过于此。论。故不应依至乐等
    三受。总结非也。论。又契经说至少分
    实乐。第五违经过。如文可解。论。如是
    且辨至为证不成。结破引教不成证
    论。所立理言亦不成证。次破理也。论。
    且以诸乐因至非不决定。破乐因不定。谓观
    所依身分位差别。外境方为乐因。或唯苦
    因。非唯外境。如所依患冷??为乐因。所
    依患热冷为乐因。翻此苦因。苦.乐之因
    非唯外境。亦依身分为苦.乐因。分位决定
    因亦定也。论。如世间火至决定理成。举
    喻显也。如文可解。论。又三静虑中至
    能生苦故。破苦因不定也。或下三定皆有
    乐受无其苦受。三定之中生乐之因。岂不
    决定。论。又彼所说至起于乐觉。破治
    苦生乐。受胜境时不治苦故。应无乐觉
    论。设许尔时至生极乐觉。此纵破也
    论。又静虑乐至准前应说。此破上地无苦
    治也。论。又彼所说至应知亦尔。此破
    易脱生乐因。于初易肩分位之时有实乐
    生。若异此者。初易之后应渐乐增。以前重
    苦后渐微故 易脱威仪生于乐者。亦准
    此释。论。若先无苦至生于苦觉。大众部
    难。若初易肩时无有苦者。因何于后时中
    匆生苦觉。论。由身变易至实有理成。
    答也。如酒随其时分生甘.酢味。岂酒甘.
    酢于先已有。论。由.此定知至如应名
    苦。已上总结苦谛体也。论。即苦行体
    亦名集谛。依有部宗出集谛体也。自此已
    下别释集谛。论。此说必定至爱为集
    故。经部师引经难也。论。经就胜故至亦
    是集谛。有部通经。论。如是理趣由何证
    知。经部征也。论。余契经中至名补特伽
    罗。有部引经证。非唯取爱为集谛。兼业.
    无明为集谛故。故知说爱就胜而说
    论。又契经说至说有取识。释五种子。有二
    释 第一释云。一根。二茎。三枝。四节。五子。喻
    有取识 第二释云。五种子者。谓五趣种子
     说有取识。取是烦恼。有烦恼识为五趣
    因名有取识 既契经中不言喻说。后释
    为正。此证经中非唯说爱。论。又彼经
    说至说四识住。即彼经说置地界中。此即别
    名说四识住。彼五种子置地界中。喻五取识
    四识住也。此即烦恼.及识四蕴取识为因。非
    唯是爱。论。故经所说是密意言。契经
    中说爱为集谛。即是从强密意言也
    论。阿?炒锬ヒ婪ㄏ嗨怠R婪ㄏ嗨导纯嘈蟹?br> 因义是集。即是一切有漏诸行名为集谛
    论。然经中说至及彼因因。会彼两经说不
    同也 爱为因故者。偏说起因 业.爱.无
    明者。具说三因。业为生因。爱为起因。无明
    为因因。爱为业因。无明与爱能为因故。故
    曰因因。论。云何知尔。问也。论。业
    为生因至经所说故。答也。论。又彼经中
    至有绪故者。此是大因缘法门经 言后行
    者。是行支等 等者。等取后十支。皆次第说
     有因有缘及有绪者。即是前支为因。为缘.
    及绪也。婆沙二十三云。如大因缘法门经
    说。佛告阿难老死有如是因。有如是缘。
    有如是绪 乃至广说。婆沙从后说。此论
    从前说。论。为别建立至及四识住。有取
    识如种子。四识住如田。论。故非唯爱
    为集谛体。有部结也。论。何法名生何法
    名起。经部问。论。界趣生等至应知亦尔。
    答。界.趣等异。品类不同。由业差别出现名
    生。爱但令起非差别因。论举喻显。如文可
    知。论。爱为起因何理为证。经部问也
    论。离爱后有至定随爱故。有部第一指
    事答也。论。又由爱故至驰趣后有。此即
    第二引例释也。论。又取后身至如我爱
    者。此即第三以胜释也。论。由此理证爱
    为起因。此总结也
    论。如是世尊说谛有四。已下一颂。第二明二
    谛也。论曰至衣等亦尔。就瓶.衣明世
    俗谛。破显非实也。论。又若有物至火
    等亦尔。此以慧析显非实也。论。即于
    此物至名世俗谛。此释非实而名谛也。就
    世俗理实有非虚名世俗谛。论。若物
    异此至名胜义谛。明胜义谛相。论。如
    色等物至受等亦然。指事释也。论。此
    真实有至名胜义谛。释名胜义谛所以
    论。先轨范师至名世俗谛。述经部中异师
    释。此师意说。正智取境不颠倒故名胜义
    谛。非正智取境非实名世俗谛
    论。已辨诸谛应说云何。已下。当品大丈第三
    就位辨人。文中有三。一明圣道加行。二就
    三道辨人。三明诸道差别 就明圣道加
    行中。一总标加行门。二明净身.器。三广
    明七加行。此下一行颂总标加行。正理论
    云。求见圣谛初业地中所习行仪极为繁
    广。欲遍解者当于众圣所集观行诸论中
    求。以要言之。初修行者应于解脱具深意
    乐观涅??德背生死过。先应方便亲近善
    友。善友能为众行本故。具闻等力得善友
    名。譬如良医 乃至广说。论曰至起修
    所成慧。述次第也。先须发心将趣见谛。
    第二安住清净尸罗。第三求顺见谛闻。第
    四思惟。第五习定。即是先住于戒。后修三
    慧。论。此中三慧差别云何。问三慧相
    论。?称派呈χ寥?垡喽?R?派炒稹?br> 闻慧缘名。思慧名.义。修慧唯义。引喻可
    知。论。有言若尔至闻修所成。破婆沙
    释。准论有言。即是论主引别师破
    论。今详三相至名修所成。此是论主立三相。
    谓依闻。依思。依修所生三慧别也。论。
    说所成言至食草所成。释所成名。因闻所成
    者。是其因义也。如人命因食。牛因草等
     正理论云。此三慧相差别云何。谓如次缘
    名俱义境。理实三慧于成满时。一切皆唯缘
    义为境 加行位时闻缘名。思缘名.义。修
    缘义也。婆沙四十二评曰应作是说。三慧
    皆通十六行相及余行相。然闻.思所成慧。自
    力故无未来修。他力故有未来修。修所成
    慧。自力故有未来修。三慧皆通四念住。思
    所成慧二根相应。谓喜.及舍
    论。诸有欲于修精勤学者。此下三行颂。第二
    明净身.器。论曰至三住四圣种列三
    因名也。论。身远离者至由喜足少欲。释
    初因也 离相杂住者。谓杂恶友也。此离
    相杂住。及离不善寻二。易可得成。由喜足
    少欲。正理论云。此二由何易可成者。由于
    衣等。喜足少欲。诸有多求资生具者。昼狎
    恶朋侣。夜起恶寻思。由此无容令心得
    定。论。言喜足者至无大欲。释次因也
     无不喜足者。谓所得多.少?之与妙无
    不喜足 无大欲者。谓不求多。不求妙也
    论。所无二种差别云何。问。无不喜足及
    无大欲。所无二种差别云何。论。对法诸
    师至名大欲。此述对法诸师释。正理论释
    云。谓于已得妙多衣等恨不得此倍妙。
    倍多。即于此中显等倍胜更欣欲故名不
    喜足。若于未得妙多衣等希求得故名大
    欲。诸所有物足能治苦。若更多求便越善
    品。是此中义如契经言。随有所得身安乐
    者。令心易定及能说法故有希求治苦
    物者。是为助道。非为过失。论。岂不
    更求至便应不成。此破对法诸师释也。岂
    不更求名不喜足。与大欲应无差别。以
    此俱缘未得境故。论。是故此中至应知
    差别。论主自为无过释。于已得不妙.不多
    不生欢喜知足心故名不喜足。于未得
    衣服等事。求妙。求多。名为大欲。此境别心
    异。非是同也。论。喜足少欲至欲贪为
    性。此明能治。及明所治。界系体性广狭不
    同。故正理论云。谓欲界系善心相应喜足.少
    欲。是欲界系。二界无漏例此应说。所治二
    种唯欲界系。以何证知。色.无色界亦有能
    治喜足.少欲。以现见有生在欲界从色.无
    色等引起时。所治二种现行远故。能治二种
    现行增故。论。能生众圣至谓乐断修。释
    后因也。先释圣种名。后出圣种体。正理论
    云。如无色中虽无怨境。而亦得有无?善
    根。故无色中虽无衣等。而亦得有无贪善
    根。如彼不贪身。亦不贪资具。故无色界
    具四圣种。受欲圣者于圣种中有阿世耶。
    而无加行众圣种故。名为圣种。圣众皆从
    此四生故。展转承嗣次第不绝。前为后种。
    世所极成。众圣法身。皆从于衣生喜足等
    力所引起。是圣族姓得圣种名 婆沙一百
    八十一云。问乐断.乐修有何差别。答乐断
    烦恼。乐修圣道。复次无间道名乐断。解脱
    道名乐修。复次见道名乐断。修道名乐修。
    复次乐断者显诸忍。乐修者显诸智 正理
    论云。断谓离系。修谓圣道。乐谓于彼情深欣
    慕。即是欣慕灭及道义。或乐断之修名乐
    断修。即是欣慕灭之道义。为证惑灭乐
    修道故。论。如何亦用无贪为体。问也
    论。以能弃舍有欲贪故。答也。正理论云。
    岂不第四亦能治?等。则应亦以无?等
    为性。非无此义。然以前三为资粮故。前
    三唯是无贪性故。此亦自能对治贪故。从
    显偏说 问圣种何故唯是喜足。非是少欲
    亦圣种耶。答婆沙一百八十一云。少欲于
    未来处未得事转。喜足于现在处已得事转。
    不取现在一迦履沙钵??为难。非于未
    来转轮王位以喜足难故。立为圣种(述曰钵??
    此云钱。一迦履沙。当十六贝珠。八十贝珠当一钵??十六钵??名迦履沙钵??杂心论翻迦履沙钵??。为一钱谬也)。
    正理答云。以少欲者。容于衣等物。有希求
    故。谓有意乐性下劣者。于未得境不敢多
    求。设已得多。容求不歇。见喜足者。少有
    所得。尚不更求。况复多得。故唯喜足建立
    圣种或为遮止苦行者欲不说少欲以为
    圣种。非彼外道心有胜欲。恒有劣欲重相
    续故。或随所得生欢喜心。不更希求。名为
    喜足。断乐欲乐此为最胜。欲界有情多乐欲
    乐。此乐欲乐违出家心。于离惑中令心?
    钝能障梵行。静虑现前为过最深。喜足能
    治故。唯喜足建立圣种。非于未得多衣等
    中。起希求时心生欢喜。何况于少。是故少
    欲于能对治乐欲乐中。非最胜故。不立
    圣种。 问 缘衣服等所生喜足。如何可
    说是无漏耶 答 谁言如是喜足是无
    漏。若尔圣种宁皆通无漏由彼增上所生
    圣道彼所引故。从彼为名。故言圣种皆
    通无漏。不作是言。缘衣服等所有喜足皆
    通无漏。少欲无漏准此应释(述曰。名圣道为喜足等者。以喜
    足等所引生故。上界具四。应准此释)。论。为显何义立四圣种。问
    也。论。以诸弟子至解脱非久。答也
    论。何故安立如是二事。问。何故安立生具事
    业二种事也。论。为欲对治至说四圣种。
    答。由于饮食.衣服.卧具.有.无有爱生爱
    着故。为治四爱故圣种唯四。论。即依
    此义至说第四圣种。第二释。前三是我所。第
    四是自身。前三是暂息。第四是永断。问于药
    喜足。何非圣种。正理答云。不说于彼有爱
    生故。为治爱生建立圣种。经唯说有四
    种爱生。是故于药不立圣种。或即摄在前
    三中故。谓药有在衣服中摄(如患冷以椒裹腹等)。有
    在饮食中摄(如患热多食葛粉等)。有在卧具中摄(如冷人卧
    具多着椒等)。故于药喜足。不别立圣种。或若于中
    引?x等过。对治彼故建立圣种。于药无
    引?x等过生。故圣种无于药喜足。或一切
    人皆受用者。于彼喜足可立圣种。非彼尊
    者缚矩罗等。曾无有病受用药故。或一切
    时应受用者。于彼喜足可立圣种。非一
    切时受用药故(缚矩罗者。旧云薄矩罗也)。婆沙一百八十一
    云。皆堕三界及不堕界。问色界无饮食。无
    色界无前三。云何三界皆具四种。答彼虽
    无食等。而有彼喜足功德。有说由下界具
    四种故。展转引生上界者亦具四种。尊者
    世友作如是说。上界虽无食等。而有彼对
    治。然对治有四种。谓断对治。厌患对治。持
    对治。远分对治。色界于食等具四对治。欲
    界有三除断。准此。解脱道后起欲善。亦
    名远分等。无色界有二。谓持及远分 准
    此。后道与无为得。俱皆名持也
    论。如是已说修所依器。自下第三明七加行。
    文即有七。此一行颂。第一明五停心位。文
    中有二。先总明入修二门。后别释二门。此
    文初也。论曰至能正入修。略说二要门
    也。入修要门有多种故。诸有情类行别众多
    故。入修门亦有多种。广即众多。次有五种。
    谓多贪不净。多?慈悲。多痴缘起。着我六界。
    寻伺持息。然就多分最略二门。一不净观。二
    持息念。故唯此二名曰要门。不净治贪。持
    息治寻。从多分说各能治一。然实不净亦
    持寻等。持息亦能治多贪等。故正理云。就
    近治门说不净观能治贪病。非不治余。息
    念治寻。应知亦尔。然持息念缘无差别微
    细境故。所缘系属自相续故。非如不净观
    缘多外境故能止乱寻。论。有余师言
    至治彼无能。叙二师异说也
    论。此中先应辨不净观已下。第二别释二门
    一明不净观。二明持息念。就前门中。一不
    净观相。二义门分别。此两行颂即初门也
    论曰至四供奉贪。述四贪也 显色贪者。
    谓妙青黄等 形色贪者。谓好形状等 妙
    触贪者。谓妙软.滑等 供奉贪者。谓妙俯.仰
    等。论。缘青瘀等至无四贪境。此明能
    治四种贪也。缘青瘀境。翻美妙青等故。缘
    被豺.狼等食。翻端正相故。缘虫.蛆等。翻
    美妙触故。缘尸不动。翻供奉事等。此四不
    净观。各治一种贪。若观骨琐能治四贪。见
    骨琐时无妙显色。及妙形色。妙触。妙威仪。
    等故。依正理论。此说钝根。正理论云。对治
    四贪依二思择。一观内尸。二观外尸。谓
    利根者先于内身皮为边际。足上顶下周遍
    观察令心厌患 为欲伏治显色贪者。应
    专随念内身分中脓.血.脂.精.涎.?ⅲ?枘裕?br> 大.小便等变异显色。及应随念众病所生内
    身皮上变异显色。黄.白.青.黑.如云如烟。斑
    驳黧黯不明不净。由此令心极生厌患。
    便能伏治缘显色贪。以知此身为如是等
    非爱显色所依止处。故于一切皆得离染
     为欲伏治形色贪者。应别观察诸内身
    支是发毛等三十六物。聚集安立和合所成。
    离此都无手等形色。复以胜解分割身支
    为二或多。散掷于地。种种禽兽争共食?n。
    骨肉零落。支体分离。由此令心极生厌患。
    便能伏治缘形色贪 为欲伏治妙触贪
    者。应以胜解除去皮肉。唯观骸骨涩如
    瓦砾。由此令心极生厌患。便能伏治缘妙
    触贪 为欲伏治供奉贪者。应以胜解
    观察内身。如眠.醉.闷.?痫病等。不能
    自在运动身支。如老病时。或至.未至。被
    如是事缠缚其身。又观内身不自在。行
    无不系属众缘故生。于中都无少许身分。
    可为供奉威仪所依。徒妄执为能供奉者。
    彼决定有能供奉事。然供奉名所目义者。谓
    以彼彼身分为缘。决定能为舞歌笑睇?i
    啼戏等威仪事业。观彼事业。都无定性。如
    箜篌等所发音曲。一切皆类幻化所为。由此
    令心极生厌患。便能伏治缘供奉贪是
    名利根。初习业者。思所成慧。观察内身。能
    伏四贪令不现起。若钝根者。由根钝故烦
    恼猛利难可摧伏。藉外缘力方能伏治。故
    先明了观察外尸。渐令自心烦恼摧伏。谓彼
    初欲观外尸时。先起慈心往施身处。如
    世尊说。初修行者欲求方便速灭欲贪。当
    起慈心之??怕路精勤修习。乃至广说。至
    彼处已。为欲伏治四种贪故。应如四种
    ??怕路经。修不净观观外尸相以况内身。
    彼相既然。此亦应尔。由此方便渐能令心
    亦于内身深生厌患。便能伏治前说四贪。
    由于内身见自性故。为不净观速得成
    满。应修八相伏治四贪 为欲伏治显
    色贪故。修青瘀相及黄.赤相 为欲伏治
    形色贪故。修被食相及分离相 为欲伏
    治妙触贪故修破坏相及骸骨相 为欲
    伏治供奉贪故。修膖胀相及脓烂相。许缘
    骨琐修不净观通能伏治如是四贪。以一
    骨琐中具离四贪境。论。故应且辨至令
    不现行。释不净观不断烦恼。断烦恼是共
    相作意。及遍缘一地方断烦恼。此骨琐观
    胜解作意少分缘故。不断烦恼。唯能制伏令
    不现行。正理论云。观自身中三十六物。此
    等名为依自实观。由与自相作意相应。是
    故不能永断烦恼。依胜解力假想思惟诸
    不净相。此非颠倒作意所摄。以与烦恼性
    相违故。夫颠倒者。本所欲为不能成辨。此
    随所欲能伏烦恼如何颠倒。若谓此境非
    皆是骨谓皆是骨。宁非倒者。理亦不然。如
    应解故。谓诸于杌起人觉者。不作是解。
    我今于杌以人相观故是颠倒。今观行者
    作如是思。诸境界中虽非皆骨。我今为伏
    诸烦恼故。应以胜解遍观为骨。既随所
    欲如应而解能伏烦恼。宁是颠倒。此观势
    力能伏烦恼令暂不行。既有如斯巧方便
    力。如何非善。是故无有如所难失
    论。然瑜伽师至三超作意。明不净观有三
    位。此列三位。后牒释也。论。谓观行者
    至初习业位。释第一位。论。为令略观至
    已熟修位。明第二位。论。为令略观至
    超作意位。明第三位。论。有不净观至
    有差别故。四句分别也。已熟非自在小。未
    熟是自在小。缘自身是所缘小。缘至海非
    所缘小 有所缘小非自在小者。谓已熟修。
    缘自身也 有自在小非所缘小谓未熟
    修。所缘至海 有自在小亦所缘小。谓未熟。
    唯缘自身 有非自在小亦非所缘小。谓
    已熟修缘至海也。已熟等中。已熟是第一句。
    未熟是第二句。未熟是第三句。已熟是第四
    句。所缘中云。自身是第一句。至海是第二
    句。更自身是第三句。更至海是第四句。具
    足作文应言。自身至海。自身至海。阙一
    重也
    论。此不净观何性几地。已下一行颂。第二义
    门分别。论曰至无贪为性。此出体也。婆
    沙四十一师云。是慧。一师云。是厌。评曰。此
    不净观无贪为性。非慧非厌所以者何。对
    治贪故。若并眷属。四蕴.五蕴为性 正理
    论云。若不净观应是慧者。理亦不然。观
    所顺故。谓不净观能近治贪故。应正以无
    贪为性。贪因净相由观力除。故说无贪
    为观所。顺诸不净观皆是无贪。非诸无贪
    皆不净观。唯能伏治显色等贪。方说名为
    此观体故。此约自性。若兼随行。具以四蕴.
    五蕴为性。论。通依十地至中间欲界。
    明依地也。论。唯缘欲界至由此已成。
    此明所缘境界别也 依十地者。以此十地
    皆容能缘欲界色故。故婆沙云。以无色界
    无缘色法不净观故。所缘境者。唯是欲界
    显.形色也。不缘诸入。以唯缘色故。是缘
    义不缘名也。正理论云。此不净观力能遍
    缘欲界所摄一切色处。若谓尊者阿泥律
    陀不能观天以为不净。舍利子等于佛色
    身亦不能观以为不净。如何此观遍缘欲
    色。此难不然。胜无灭者。能观天色为不
    净故佛能观佛微妙色身谓不净故。由是
    此观定能遍缘欲色为境。由此已显缘义
    非名 上已显成通缘三性。论。唯人
    趣生至况余界生。明依身也。正理论云。初
    习业者唯依人趣能生此观非北俱卢。天
    趣中无青瘀等故不能初起先于此起后
    生彼处亦得现前。此观行相唯不净转。是
    善性故。体应是净。约行相故说为不净。是
    身念住摄。加行非根本。虽与喜.乐.舍三根
    相应。而厌俱行。如苦集忍智 故婆沙云。问
    何处起此不净观耶。答唯人三洲能初现
    起。天趣中无有青瘀等相。故六欲天唯能
    后起。有说。初.后皆唯人起。六欲天中无青
    瘀等不净相故都不现起 婆沙二说无评
    家也。正理同前师此论同后师。论。既
    亦不净名唯不净行相。明行相也。论。
    随在何世至通缘三世。明缘世也。胜解作
    意唯于现境假想缘故不缘过.未。如五识
    等唯缘现境。若过去缘过去 若现在缘现
    在。若未来生法缘未来。若不生法缘三世
    也。论。既唯胜解至唯是有漏。述唯有漏
    所以。无漏行相十六行也。非是胜解作意相
    应。既唯胜解。明非无漏。论。通离染得
    至未曾得故。明二得也。正理论云。离彼彼
    地染得彼彼定时。亦即获得彼地此观。离
    染得已于后后时。亦由加行令得现起。未
    离染者唯加行得。此中一切圣。最后有异生。
    皆通未曾。余唯曾得 ?称派吃啤<有械茫??br> 染得。生得者有加行得。有离染得 非是
    生得。离染得者。谓离染时而修得故。加行
    现在前故。佛无加行得。独觉下加行。声闻或
    中加行。或上加行。异生上加行现在前 曾
    得未曾得者。通曾得未曾得。圣者。菩萨后有
    异生。通曾得未曾得。余异生唯曾得(述曰。圣者谓一切
    圣人。异生中有二。一菩萨后有异生。二自余异生。菩萨异生与圣人同。自余异生唯曾得也)
    论。说不净观相差别已。自下第二明持息
    念。此下一行颂九门明意念也。论曰
    至令出身义。此第一释入出息名。先入后出
    者。以初生时。入息先故。论。慧由念力
    至如念住故。第二释自性也。实是慧性。而
    言念者。念力持慧故。于境分明所作事成
    如念住故 依正理论。辨属身风略有六
    种。一入息风。二出息风。三发语风。四除弃
    风。五随转风。六动身风 发语风者。谓有别
    风。是欲为先展转所引。发语心起所令增
    盛。生从脐处流转冲喉。击异熟生长养
    大种。引等流性风大种生。鼓动.齿.唇.舌.
    ?差别。由此势力引起未来显名.句.文造
    色自性。此在口内。名语亦业。流出外时。
    但名为语(准上论文。异熟大种。长养大种。唯是击鼓。不是造声。喉等流大种。能造业声。
    既有出外但名为语。准此亦有离质声也) 随转风者。谓有别风。遍随
    身支诸毛孔转。由此故得随转风名。此不
    依心。但依业力随身孔隙自然流行。由
    此能除依孔隙住腐败污垢诸臭秽物
     动身风者。谓有别风。能击动身引起表业。
    应知此起以心为因。遍诸身支能为击动
    (余风可解。不劳引释)。论。通依五地至故不俱起。第
    三明依地也。由持息念唯舍相应。四禅无
    息。所以唯在前三近分。及在欲界.中间静
    虑喜.乐二受。能顺引寻及违专注不与
    俱起。论。有说根本至息无有故。救异
    说也。论。此定缘风至除北俱卢洲第四.
    第五明所缘境及依身也。婆沙云。言所依
    者。唯在欲界非色.无色。有余师说。依欲.
    色界非无色界。然初起时必依欲界
    论。通离染得及加行得。第六明二得也。此
    论通二得。正理论云。唯加行得非离染得。
    未离染者定由加行现在前故。非离染得
    地所摄故。已说皆是近分地摄非根本故。
    又此念唯是胜加行引故。不应说此有离
    染得 俱舍师救云。灭定中云佛无一德
    非离染得。又离非想第九品染三乘之人。尽
    智初心修九地中有漏功德。又中间定离染
    地摄。此等岂非离染得耶。论。唯与真
    实作意相应。第七二作意门也。正理论云。有
    说亦通胜解作意 正理后说同婆沙.杂心。
    前说同此论。论。正法有情至微细法故。
    第八明外道不能起也。独觉及佛自能起。
    声闻因说方能起也。微细法故。复无说故。
    外道不能而自起也。正理论云。外道无有。
    无说者故。彼不能觉微细法故。此与我
    执极相违故。彼我执有故此念无。论。
    此相圆满至五转六净。第九明圆满因。此列
    六因名也。论。数谓系心至极聚散故。释
    第一名也。论。然于此中至名为正数。
    明三失也。正理论云。杂乱失者。于五入数
    为出。于五出数为入 准此论文。入出别
    数合为十也 又云。或三失者。一太缓失。二
    太急失。三散乱失。太缓失者。谓由加行太慢
    缓故。便有懈怠.?福???摹;蚋醋菪某?br> 散外境。太急失者。谓由加行太躁急故。便
    令身.心不平等起。若时力励数入出息。息
    被逼迫便令身中不和风起。由此风故初
    令身支诸脉洪散。此风增位能引病生 乃
    至广说损益之相。散乱失者。谓由心散便
    为一切烦恼摧伏 又云。凡数息时。应先
    数入。以初生位入息在先。乃至死时出息
    最后。如是觉察死.生位故。于无常相渐能
    修习。论。若十中间至乃至得定。明有
    失者令重数也。论。随谓系心至念恒
    随逐。第二释随也。就随之中有随入者。
    有随出者。此明入也。论。若念息出至
    念恒随逐。明随出也。论。有余师说至
    或吠岚婆。叙异说也 吠岚婆者。是铁围山
    间风。真谛师云。言吠岚者此云恒起。即是
    运转日.月风也。论。此不应理至作意
    俱故。论主破也。此念非是假相作意。如何得
    至吠岚风者。正理论云。经主于此斥彼
    师言。此念真实作意俱起。不应念息至风
    轮等。彼言息念根本。虽与实作意俱。中间
    有余胜解作意相应起者。为令真实作意速
    成。故于中间起斯假相。虽尔。无有出息念
    失。以息念加行意乐不歇故 俱舍师云。
    此念加行亦真实故。诸论中言通假想者。皆
    非正义。论。止谓系念至为损为益。第
    三释止也。论。观谓观察至以为境故。
    第四释观也。论。转谓移转至世第一
    法。第五释转。论。净谓升进入见道等。
    第六释净也 净。谓无漏见道 等者。等取
    修道无学道也。论。有余师说至方名净。
    叙异说也。前师无漏已前名转。无漏已去
    名净。后师至有烦恼得来名转。断烦恼得
    尽名净也。论。为摄六相至转净相差别。
    以颂摄持前六相也
    论。息相差别云何应知。已下一行颂。六门明
    息也。论曰至一分摄故。第一随身系也
    论。此出入息至皆不转故。第二门也。于
    四位中息不转也。论。谓要身中至方得
    转故。述具二缘息方转也。正理论云。言四
    缘者。一入出息所依身。二毛孔开。三风道
    通。四入出息地?心现前。于此四中随有
    所阙息便不转。无心定中心无有故。生无
    色界四种皆无故息不转。处卵胎中羯剌
    蓝等(等取六处。未具之前) 毛孔未开。风道未通故息不
    转。若处卵胎.羯剌蓝位。入出息转。则应躁
    动。身微薄故便应散坏(此中应说。无出入息所依身也) ?部昙
    等位身虽渐厚。而无孔隙故息不转 准
    此已后位身孔隙开息转也 又云。入第四
    定毛孔不开。无现?心故息不转。何缘但
    说入定非生 问也 但言入定生彼已
    成 答也 又云。若入世俗第四静虑身无
    毛孔其理可然。以彼定能引彼地摄微密
    大种充满身故。若入无漏第四定时。此身
    如何亦无毛孔。以彼但引随所生地大种。
    现前造无表故 彼无漏定所引大种虽生
    处摄。而极微密与彼相似。故无有过 泰
    法师云。以此文证。故知。造无漏戒四大。随
    身大小遍满身中。一具四大造七支戒。随
    大多少各各别造。道戒既尔。定戒亦然
     今详。此释义不如是。随心转戒心俱有因。
    身大小不定故。或患.不患手.足等故。故知四
    大多少不定。岂得随彼大种戒少戒多虽
    长养大遍一身中。何必皆能造无表色 又
    云。若生彼地身无毛孔。如何生彼能发语
    言 问也 非发语言要由毛孔。但由颔
    动亦得发声。如机关声岂由毛孔。有余师
    说。生于彼地咽喉以上亦有毛孔。有说。生
    彼能发语心现在前时暂开毛孔 详其
    后说。皆非正也。彼由总得无毛孔身。如何
    随缘有毛孔也。论。出第四定等至息
    最后出。述息入出先后也。论。息有情
    数摄有情身分故。第三情数.非情数门也。准
    此出身非出入息非有情故。论。非有
    执受与根相离故。第四执受非执受门也。正
    理论云。非有执受以息阙减执受相故。
    身中虽有有执受风。而此息风唯无执受
    论。是等流性至无如是相。第五五类门也。
    如文可解。论。唯自上地心至通果心境
    故。已下第六明心境也。准此论文。身生
    上地唯得起下地威仪.通果心。然此中说
    是意识。不说三识。说观息故。借下识起
    上地威仪.通果。但缘所发业事及所化事等。
    不缘上地风也。无覆无记心总不缘上地
    息。正理论云。持息念成满相云何。应作是
    言。若观行者注想观息微细徐流。谓想遍
    身如筒一穴。息风连续如贯末尼。不能
    动身。不发身识。齐此应说持息念成。

    俱舍论疏卷第二十二

    觉树霜月十四夜半点了
             理真
     以黄园古本一交了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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