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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俱舍论记卷第22_分别贤圣品第六之一

    分别贤圣品第六之一

    分别贤圣品者。贤谓贤和。圣谓圣正。此品广
    明贤圣故名分别贤圣品。所以次明贤圣
    品者。上三品别明有漏。次下三品别明无
    漏。欲令厌已生欣故。次明无漏。就明无
    漏三品中。贤圣明果。智明因。定明缘。果相
    ?显。所以先明
    如是已说至修道通二种者。就此品中大文
    有三。一总明道体性。二明道所证谛。三约
    圣道辨人 此即第一总明道体性。上两句
    结前。下两句正出道体。论曰至及修
    道故者。释上两句。道唯无漏至故通二
    种者。释下两句。问答可知
    如向所言至次第随现观者。此下第二明道
    所证谛。就中。一明四谛。二明二谛 就
    明四谛中。一明四谛。二别显苦谛 此即
    第一明四谛。上两句显名。第三句显体。下
    一句明次第。论曰至名先已说者。释第
    一句。于何处说者。问。谓初品中
    至无漏法处者。答。彼如何说者。征
    谓彼颂言至此说苦集谛者。释。引前界品
    颂答 问界品颂云无漏谓道谛。何故今引
    乃云圣道 解云圣道道谛名异义同。依义
    牒文。不相违也。四谛次第如彼说耶
    者。释第二句问。四谛次第如彼界品先说
    道谛。次灭。次苦。后说集耶。不尔者。
    答。云何者。征。如今所列至四道
    者。释。四谛自体亦有异耶者。释第三
    句。此即问也。不尔者。答。云何者。
    征。如先所辨至说亦然声者。释文可
    知 问虚空.非择灭何故非谛摄耶 答
    如婆沙七十七云。答若法是苦。是苦因。是
    苦尽。是苦对治者。世尊立为谛。虚空.非择
    灭非苦。非苦因。非苦尽。非苦对治。是故
    世尊不立为谛 又云复次虚空.非择灭无
    漏故非苦.集谛。无记故非灭谛。无为故非
    道谛 又云。复次虚空.非择灭不堕世故
    非三谛。无记故非灭谛。广如彼释。四
    谛何缘如是次第者。释第四句。此即问也
    随现观位至先后次第者。答。随谛现观
    先观先说。若异此者应先说集.道因。后说
    苦.灭果。 泛明次第略有三种 一或有
    法说次第随生。如四念住。身念住前生前
    说。乃至法念住后生后说等。谓等取诸静虑
    等 二或有法说次第随便。如四正胜。谓
    此中无决定理趣发勤精进起如是欲。第
    一先断已生恶法。第二后遮未生恶法。第三
    先修未生善法。第四后增已生善法。但随
    言便说四次第。此中文略且言恶法。或举
    前显后。故婆沙七十八云。虽四正胜俱时而
    有。而易说故先说断恶。后说修善。于断
    恶中先说断已生恶。后说遮未生恶。于修
    善中先说起未生善。后说增已生善。若作
    是说言辞轻便(已上论文) 等。谓等取四神足等
     三或有法随现观次第如说说四谛
     于三次第中今说四谛。是其第三随瑜伽
    师现观位中先后次第。何缘现观次第必
    然者。问。加行位中如是观故者。答。于决
    择分加行位中如是观故。何缘加行必
    如是观者。征。谓若有法至纵马奔驰者。
    答。举法.喻显。引证。总结。如文可知
    此现观名为目何义者。问。应知此目现
    等觉义者。答。应知此目现前等觉境义
    何缘说此唯是无漏者。问。对向涅??至
    故得正名者。答。此无漏慧对向涅??果。正
    觉谛境。故唯无漏。此觉真净故得正名
    应知此中至物亦有殊者。出四谛体。问四
    谛若依实体。应唯有三。苦.集一物故。若依
    因果应有五种。于道谛亦有因果。若依
    现观应有八种。上下八谛故 答如婆沙
    云。复次依现观故建立四谛 问若尔圣谛
    应八非四 答谛行相同故四非八广如彼
    释。何义经中说为圣谛者。问。是圣
    者谛故得圣名者。答。于非圣者此岂成
    妄者。难。于一切是谛至非圣说是乐者。
    释。此四谛理于凡及圣一切皆谛。性无倒
    故。然唯圣者实见非凡。是故经中但名圣
    谛。非是非圣谛。凡虽观谛非是决定。而容
    后时颠倒见故 如有颂言诸圣者说涅??
    是乐。非圣者说涅??为苦。如外道云我
    见世间无一目者尚以为苦。况彼涅??。诸
    根总灭而得有乐故计为苦 有漏之法圣
    说为苦。非圣于中妄说乐受。唯是其乐故
    成颠倒。有余师说至圣非圣谛者。叙
    异说。有余经部师说。或是上坐部师说。灭.道
    二种唯是圣谛唯圣成就非凡成故。凡但伏
    惑不能正断。故于灭谛不能成就。余苦.
    集二通是圣谛及非圣谛。以圣及凡俱成就
    故。此师约得以释 又解灭.道二谛唯无漏
    故。唯圣观故。故唯圣谛。苦.集二谛圣亦观
    故故名圣谛。唯有漏故凡亦观故名非圣

    唯受一分至余有漏行法者。此即第二别显
    苦谛问。三受之中唯苦受一分是苦自体。所
    余有漏并非苦受。如何可言诸有漏行皆是
    苦谛。此即问及颂答。论曰至亦无有失
    者。释上两句。由三苦合名苦无失
    此中可意至故名为苦者。释下两句。此诸有
    漏法中。若可意有漏行法。由与坏苦合故
    总名坏苦。诸非可意有漏行法。由与苦苦
    合故总名苦苦。除此二种余有漏行。由与
    行苦合故总名行苦。何谓为可意非
    可意余者。问。谓乐等三受至得可意等
    名者。答。谓乐等三受如其次第 由乐受
    力令顺乐受相应.俱有等诸有漏行得可
    意名 由苦受力令顺苦受相应.俱有等
    诸有漏行得不可意名 由舍受力令顺
    舍受相应.俱有等诸有漏行得非可意非不
    可意名。所以者何者。征。若诸乐受
    至坏时苦者。此下答。明诸有漏行各由一
    苦故成苦性。此显三苦体性。若诸乐受由
    坏灭位成苦性故。正理五十七释经云。乐
    受生时住时乐者。由彼乐受性是乐故。坏时
    苦者。谓诸有情未离染时心恒求乐。于乐坏
    位起忧愁等。故说乐受为坏苦性。乐受坏
    时设无苦受。似苦显现亦名为苦(已上论文)
    若诸苦受至住时苦者。若诸苦受由体成苦
    性。经言苦受生时苦。住时苦。故名为苦。坏
    时乐故。正理释经云。然薄伽梵契经中言。苦
    受生时。住时苦者。由彼苦受性是苦故。坏
    时乐者。苦受坏时设无乐受。由苦受息似
    乐显现故亦名乐于相续息位立以坏名。
    故苦受息时名苦受坏。不苦不乐受至
    即是苦者。不苦不乐受由生灭无常行成苦
    性。众缘造故其性不安念念生灭。如契经
    言若非常即是苦。故正理云。不苦不乐受生
    时住时皆非苦非乐。性是彼故。即彼坏时苦.
    乐随一容现前故可言俱有。苦.乐坏时无
    容有二。故佛于此作别异说。如受顺
    受诸行亦然者。如是三受得三苦名。顺受
    相应.俱有等行。应知亦然说为三苦。故正
    理云。此三苦性其体是何。应定判言三受为
    体。由三受故顺三受法。如应亦得三苦
    性名。有余师释至名行苦性者。此释三
    苦名。有余师释苦即苦性名苦苦性。坏即苦
    性名坏苦性。行即苦性名行苦性。皆据持业
    释也。应知此中至行苦故苦者。此明
    三苦宽狭。应知此中说可意为坏苦。非可
    意为苦苦者。由是别苦不共余故从别
    立名。理实一切诸有漏行。行苦故苦。若依
    此文可意有二。谓坏苦.行苦。体非苦受不
    名苦苦。非可意有二。谓苦苦.行苦。坏时乐
    故不名坏苦。余有漏行唯名行苦。体非苦
    受不名苦苦。坏容生乐不名坏苦
    此唯圣者至于有顶蕴者。此显行苦微细。此
    行苦性唯诸圣者所能观见。凡夫虽观不能
    深悟。故经部师鸠摩罗多有是颂言。又对
    凡夫显圣厌胜。道谛亦应至有为性故
    者。问。道谛非苦至唯显有漏者。答。道
    谛非苦。违逆圣心是行苦相。非缘圣道
    起四行相违逆圣心。由此圣道引众苦尽。
    又通经言 若观诸有为涅??寂静者。释云
    亦由先见彼有为法是其苦性后观彼法上
    灭以为寂静。故彼经说有为之言唯显有
    漏。道谛非苦亦无涅??故。有为之言不通
    道谛。若诸法中至苦为圣谛者。问
    有一类释至计痈为乐者有一类。说一切有
    部师释。如文可知。有余于此至说乐
    亦名苦者。有余经部鸠摩罗多。而于此中以
    颂释言。以此乐受能为未来苦果因故。能
    集未来众苦果故。有苦逼迫希彼乐故。
    故说乐受亦名为苦。理实应言至为
    谛非乐者。论主述说一切有部正释。理实
    应言圣者观察诸三有.及三有中乐体皆是
    苦。以就行苦同一味故。由此立苦为谛
    非乐。如何亦观乐受为苦者。余部问
    由性非常至一如苦受者。论主答 由性
    非常。简异灭谛 违圣心故。简异道谛。故
    名为苦 如以行苦相观色等时。非彼行
    苦相一如苦受。显苦受差别。有谓乐
    受至行苦何用者。论主牒前经部颂破。苦因
    是集。岂关于苦。又圣生上缘彼如何有苦
    名转。非彼诸蕴为苦受因。若据苦苦名
    苦谛者。又经复说行苦何用。以彼部计苦
    名苦谛。乐.舍生苦亦名苦谛。故作此征
    若由非常至行相何别者。问。生灭
    法故至能引苦行相者。答。生灭法故观为非
    常。违圣心故观之为苦。但见有漏非常知
    违圣心。故非常行相能引苦行相。有
    余部师至受唯是苦者。叙异计。有余经部大
    众部等作如是执。定无实乐一切三受皆
    唯是苦。此中应言定无乐.舍三受唯苦。为
    前但问乐受故叙异宗。但言无乐不言无
    舍。云何知然者。问。由教理故者。
    异部答。云何由教者。征。如世尊
    言至名为颠倒者。异部引三经答。如文可
    知。云何由理者。征。以诸乐因至
    其相方显者。异部以理答 以诸乐因皆不
    定故。显无实乐。谓诸所有衣服等事若依
    时用。不过量用。诸有情类许为乐因此
    若非时。过量受用。便能生苦。复成苦因。
    如夏被胡裘。冬着生葛。饱饮食已复数饮
    食。寒天遂冷。热取??等。此等皆名非时受
    用。衣服.饮食.冷.??等事便能生苦。复成苦
    因 其衣服等虽依时用。此若过量受用便
    能生苦。复成苦因。不应乐因。于增盛位
    过量受用。或虽平等不增不减。但由非时
    便成苦因。能生于苦 故知衣等本是苦
    因。苦微不觉。苦增盛时其相方显乃觉苦
    也。威仪易脱理亦应然者。此类释也。行.
    住.坐.卧威仪易脱。诸有情类计为乐因。
    此若非时。或复过量。成苦因等。准前应释。
    此显威仪乐因不定。明无实乐。又治
    苦时至乐觉乃生者。又开二章显无实乐。
    一治苦觉乐。二苦易觉乐。谓若未遭
    至能生乐因者。释初章 疲。谓疲劳。欲。谓
    ?H欲 或疲?H欲 食对治饥 饮对治渴
     温对治寒 凉对治热停息坐卧对治
    疲欲。谓若未遭饥等苦逼。不于食等诸乐
    因中生于乐觉。若遭饥等苦逼迫时。方于
    食等诸乐因中生于乐觉。故于对治饥等
    重苦食等因中。愚夫妄计此轻苦因能生
    于乐。实无决定能生乐因。苦易脱中
    至定无实乐者。释第二章。苦易脱中于其轻
    苦愚夫谓乐。如荷重担暂易肩等。于初
    轻苦妄谓为乐故受唯苦定无实乐。若依
    经部三受皆具三苦。谓三受实是苦受故皆
    是苦苦。三受相续断位变坏故。皆是即坏即
    苦。三受念念生灭故。皆是即行即苦
    对法诸师至此言应理者。论主标显说一切
    有宗。于苦受外言乐实有。此言应理
    云何知然者。问 且应反征至有乐应成
    者。略作三番征责经部。显有实乐
    若谓可爱至非可爱故者。此即牒经部等救。
    既离染时圣者厌患可爱复成非爱故。明
    知乐受无实理成。不尔可爱至有实乐
    受者。说一切有部破。如文可知。然世
    尊言至非真了义者。此下说一切有部通经
    部等所引三经。此即通初经也。经言诸受
    无非苦者。佛言我依诸行无常有为变坏。
    蜜说诸受无非是苦。若依无常说受是苦
    苦.是行苦。若依变坏说受是苦苦.是坏苦。
    故知此经但依行苦.坏苦二种说受是苦。
    不依苦苦作如是说。故正理云。故知此经
    依二苦说。不依苦苦说皆苦言。又解无
    常.变坏俱是行苦。以说诸受无非苦故。若
    说坏苦唯乐受故不通苦舍。正理云。通
    坏苦者即是行苦中变坏无常行苦。非是三
    苦中坏苦 若由已下。显有三受。说受皆
    苦依蜜意言显有别意。非真了义说有
    三受。不言蜜意。明知了义实有三受
    又契经言至观乐为苦者。通第二经。经言以
    苦观乐受者。此苦即是无常行苦.变坏坏
    苦。乐受有二。一有乐性。二有苦性。观乐过
    患。佛不劝观。观苦利益。故佛劝观。非
    无有乐 又解无常.变坏俱是行苦
    如何知此自相是乐者。经部等问。如何知此
    乐受自相。体性是乐性非苦受。苦苦摄耶
    如有颂言至故说受皆苦者。说一切有
    部答。颂中但依非常行苦.变坏坏苦说受
    皆苦。不依苦苦言受皆苦。明知别有乐受
    自性。若乐性苦何不亦以苦苦观耶 又
    解无常.变坏俱是行苦。又契经言至故
    成颠倒者。通第三经。一开三章。二别牒释。
    此即开章。经言于苦谓乐倒者此别意说。
    以诸世间一于诸乐受。二于诸妙欲。三于
    诸三有一分乐中。一向计乐故成颠倒。非
    计少乐名为颠倒。谓诸乐受至故成
    颠倒者。此释初章。谓诸乐受依自相门虽
    性是乐非是苦苦。若依异门亦有坏苦.及
    行苦性。世唯观乐不观为苦故成颠倒
    诸妙欲境至故成颠倒者。此释第二章。诸
    妙欲境顺乐受少。顺行.坏苦多。唯观为乐
    不观为苦故成颠倒。诸有亦然者。释
    第三章。诸三有亦然。顺乐受少。顺行.坏苦
    多。唯观为乐。不观为苦。故成颠倒
    故不由此至无实理成者。结。故不由此所引
    三经能证乐受无实理成。若受自相至
    有何胜利者。重责经部等。若谓世尊至
    无非苦故者。牒救征破。若谓世尊于一苦
    受。随顺世俗说三受者不应正理。佛蜜
    说受无非苦故。若蜜意说受皆是苦。若显
    了说受即有三种。既尽理说显说有三。明
    知说三非随世俗。又于观五受至乃至
    广说者。经观五受说如实言。明知说三受
    非随俗说。以彼三受摄五受故。五受如实
    三受亦实 三结。谓身见.戒取.疑。永断此
    三得预流果 乃至广说者。又断薄贪.?.
    痴得一来果。又断五下分得不还果。又断
    一切结得无学果。又佛如何至上等乐
    觉者。复重责言。又佛如何于一苦受。随顺
    世俗分别说三。若谓世间于下.上.中苦。
    如其次第于下苦起乐觉。于上苦起苦
    觉。于中苦起舍觉。佛随顺彼说乐等三。
    理亦不然。何但苦三乐亦三故。应于下等
    三苦唯起上等乐觉。谓于下苦唯起上乐
    觉。于中品苦唯起中乐觉。于上品苦唯起
    下乐觉。不应起舍觉。此中难意苦.乐各三
    应无舍觉。唯苦.乐觉 又解乐亦三故。应
    于下等三苦。唯起上等乐觉不起苦觉.舍
    觉。又正理云。又乐亦有下等三故。不应言
    乐唯是下苦。又受殊胜至都无有.故者。
    复约事难。又受胜境所生乐时。有何下
    苦而起乐觉。汝许尔时有下苦者。如是下
    苦过去已灭未来未生也。应尔时有极乐
    觉。此位众苦都无有故。受欲乐时征问
    亦尔者。此即类释。受?H欲乐时征问亦尔。
    准前可知。又下品受至乐等三受者。
    约品约地为难。下品苦受现在前时。许为
    乐受明利可取。许中苦受现在前时。名为
    舍受非明了取。如何应理。又于色界下三
    定中。说有乐故应有下苦。三受明义。喜亦
    名乐故通三定。第四定等以上五地。说有
    舍受应有中苦。定胜苦增。岂应正理。结破
    可知。又契经说至少分实乐者。复引经
    证。如婆沙六十云。问亦有是乐法器 如
    契经说。大名当知。色若一向是苦非乐。非
    乐所随。无少分乐.喜所随逐者。应无有情
    为求乐故染着于色。大名当知。以色非一
    向苦。亦是乐。亦是乐所随。是少分乐.喜所
    随逐故。有诸有情为求乐故染着于色。乃
    至识蕴。广说亦尔(解云非乐所随顺增长。无少分乐喜所随顺逐者)
    经言乐等有情贪着故知定有少分实乐
    如是且辨至亦不成证者。此下显理证
    亦不成。将破彼理结前生下。且以
    诸乐因至决定理成者。此下第一破乐因不
    定。夫苦.乐因。由内.及外。因缘和合前后不
    同。为因决定非唯外境 所依。谓所依身
    分位。谓前后分位 差别。谓前后不同 或
    为违因。谓非美熟因 余文.及喻思之可
    知。又三静虑中至能生苦故者。约上
    地难。显乐因定 言三静虑。谓下三定。余
    文可知。又彼所说至准前应说者。此
    破第二治苦生乐 又彼所说要治苦时
    起乐觉者。准前下苦生乐文中已破。谓
    受胜境所生乐时。对治何苦而起乐觉。设
    许尔时治?苦者。此能治细苦。过去已灭。
    未来未生。尔时转应生极乐觉。又于欲界
    可容治?苦计细苦为乐。静虑中乐治
    何苦故而得生耶。如是等破。准前下苦生
    乐中说。又彼所说至应知亦尔者。第三
    破苦易脱生乐。又苦易脱乐觉乃生如易
    肩者。此身分位初易肩时实能生乐。乃至
    此身如是分位未灭已前必有乐生。灭则不
    尔。若异此者。此初位后时乐应转增。苦渐
    微故。然久易时苦虽渐微而不生乐。故知
    乐受非是下苦 如是易脱身四威仪。于初
    易位生乐解劳。应知亦尔。若先无苦
    至生于苦觉者。经部等问。若先无苦于最
    后时。何为?H然生于苦觉。良由初位苦微
    不觉。后渐苦增方能觉苦。由身变易至
    甘酢味起者。说一切有部答。由身变易前后
    分位差别不同。前位乐生后时苦起。如酒等
    后时分位差别不同。初甘味起。后酢味生。
    非由先有后方生也。是故乐受实有
    理成者。别结。是故乐受我说实有。据理亦
    成。由此定知至如应名苦者。总结。由
    此上来所释教理。显受非皆苦亦有少实
    乐。定知一切诸有漏行三苦合故。如其所应
    名之为苦。非唯苦受名之为苦。即苦
    行体亦名集谛者。此下第二明集谛。说一切
    有部标宗。即诸有漏苦.行体性亦名集谛能
    生果故。此说必定至爱为集故者。经部
    申难显说违经。经就胜故至亦是集谛
    者。说一切有部通经。经就胜故说爱为集。
    理实所余一切有漏亦是集谛 言爱胜者。
    润生等胜。如是理趣由何证知者。经部
    问诸有漏法皆是集谛。如是理趣由何证知
    余契经中至依法相说者。说一切有部
    答。余经亦说余法为集。伽陀非唯说爱为
    因。说业.无明为因招后行。故知集谛非
    唯是爱。又契经说五种种子。一根。二茎。三
    支。四节。五子。此即别名喻有取识 取是
    烦恼。识有取故名有取识。如言有漏识
     又彼经中说。以五种种子置地界中。此即
    别名喻四识住。种子.及田。俱生芽等。并是
    其因。识.及四识住。并能生果。俱名集谛。故
    知集谛非唯是爱 又解五种种子即喻五
    趣识 置地界中。即喻四识住。俱能生果
    并是集谛。故经所说爱为集谛。是密意言非
    真了义。阿?炒锬σ婪ㄏ嗨笛灾钣新┙约?br> 谛。然经中说至及彼因因者。此下说一
    切有部会释前经。然经蜜说爱为集者偏
    说起因。伽陀中说业.爱.无明皆为因者。具
    说业为生因。爱为起因。无明为因因。与业
    因为因故名因因 或与业.爱因为因故
    名因因。生之与起虽复俱是所得五蕴。由
    业体生故名生因。由爱助起故名起因。故
    婆沙一百七十三引经言。如契经说业为生
    因。爱为起因。生.起即是所得五蕴。云
    何知尔者。经部问。云何知业为生因。爱为
    起因。无明为因因。业为生因至有绪故
    者。说一切有部答。业为生因。爱为起因。经
    所说故所以得知。又彼大因缘法门经中。次
    第显示后行支等皆悉有因。有缘。有绪。此
    三并是无明等异名。生后行等果。以无明等
    能为因故。能为缘故。能为绪故。故婆沙二
    十三云。如大因缘法门经说。佛告阿难老
    死有如是因。有如是缘有如是绪。乃至广
    说 此论引经从前等后。婆沙引经从后
    等前。行既有因。因即无明。故知无明名为
    因因。或亦兼显业为生因。爱为起因。随
    其所应等中以摄。为别建立至为集谛
    体者。释第二经。彼契经中为别建立种子.
    及田。说有取识.及四识住。明知五蕴皆能为
    因。故非唯爱为集谛体。何法名生何
    法名起者。经部问。何法名生。何法名起。而
    言业为生因。爱为起因。界趣生等至
    应知亦尔者。说一切有部答。三界.五趣.及四
    生等。种种不同品类差别。自体出现说名为
    生。若无差别但后有相续皆名为起。业与
    有爱如其次第为彼二因。业为差别生因。
    业令界等身形种种差别生故。爱为无差别
    起因。但后有续不简彼此爱皆能起 言
    有爱者。有之爱故名为有爱 譬如种子
    与谷.麦等别种类芽为能生因。业为差
    别生因应知亦尔 水与一切无差别芽
    为能起因。爱为无差别起因应知亦尔
    爱为起因何理为证者。经部问。离爱
    后有至爱为起因者。说一切有部答。以三理
    证爱为起因。一离爱后有必不起故。二由
    爱力故相续趣后。三执取后身我爱最强。
    由此三理爱为起因 有爱。谓凡夫学人
     离爱。谓诸无学。余文可解
    如是世尊至异此名胜义者。此即第二明二
    谛。论曰至衣等亦尔者。此释初句及第
    三句中如瓶世俗。若彼物觉。彼物破时彼觉
    便无。彼物应知名世俗谛。指事可知
    又若有物至火等亦尔者。释第二句及第三
    句中如水世俗。又若有物以慧分析同聚
    余法。彼觉便无亦是世俗。犹如假水四境
    为体。被慧析余色.香等时。水觉则无。假
    火.风等应知亦尔。前界品言假地.水等是
    显.形色。彼文且据一显相说。即于彼
    物至名世俗谛者。释世俗谛。即于彼物瓶
    未破时。水未析时。以世想名施设瓶.水。
    假施设有故名为世俗。依世俗理说瓶等
    是实名世俗谛。若物异此至受等亦尔
    者。释第四句。若有物体异此瓶等名胜
    义谛。谓彼物觉。彼物破时彼觉不无。及慧
    析余彼觉仍有。应知彼物名胜义谛 如
    是色等物碎至极微。一一极微皆名色等。
    或以胜慧析除味等。一一极微皆名味等。
    彼色等觉从?至细恒常有故。受等亦然。
    无色之法虽不可碎细至极微。然可以慧
    析至刹那。彼受等觉恒常有故。此真实
    有至名胜义谛者。释胜义谛 问此言二谛
    通四谛不。及非谛不 解云婆沙七十七评
    家意说四谛皆通世俗.胜义。苦.集谛中有
    瓶.衣等。佛说灭谛如园.林.等。佛说道谛如
    船筏等。皆名世俗谛。佛说四谛各有四
    理。皆是胜义谛。又云。由说四谛皆有世俗.
    胜义谛故。世俗.胜义俱摄十八界.十二处.
    五蕴。虚空.非择灭亦二谛摄故。先轨范
    师至名世俗谛者。经部之中先轨范师作如
    是说。如出世智即是无漏观智.及此出世智
    后得世间正智。所取诸法。名胜义谛。如此
    余智所取诸法。名世俗谛
    已辨诸谛至谓名俱义境者。此下当品大文
    第三约圣道辨人。就中。一明圣道加行。二
    约三道辨人。三明诸道差别 就明圣道
    加行中。一总标加行门。二广明七加行
     此即第一总标加行门。论曰至起修所
    成慧者。释上三句 顺见谛闻。谓闻顺见
    谛教。余文可知。此三慧相差别云何
    者。此下释第四句。明三慧别。此即问也
    ?称派呈χ寥?垡喽?摺R嘣稻湮?br>  唯言缘名。举初显后。或影显也 俱谓缘
    名.及义。若据三慧成满位时皆唯缘义。今
    此文言闻唯缘名思缘名.义。据加行位辨
    三慧别 余文可知。有言若尔至闻修
    所成者。论主述诸师破?称派骋濉S醒匀舳?br> 思慧不成。若缘名时应是闻慧。若缘义时
    应是修慧。今详三相至食草所成者。论
    主述已解 闻谓耳闻 思谓思量 修谓
    等持 此三即是能成三因。说所成言显三
    胜慧是闻.思.修三因所成。从因为名故言
    闻所成慧等 如言食所成命。草所成牛。
    食.草是能成。命.牛是所成 界分别者。闻
    通欲.色有耳闻故。非在无色无耳闻故
     就欲.色中婆沙四十二云。地者闻所成慧
    在五地。谓欲界。四静虑。有说在六地。谓前
    五.及静虑中间。有说在七地。谓前六.及未
    至地(然无评家)思唯欲界是不定界。若欲修时
    堕思中故。非色.无色。以是定界。若欲思
    时堕修中故。修通色.无色是定界故。非
    在欲界不定界故 三得分别者婆沙四
    十二云。加行得。离染得。生得者。此三慧皆
    通加行得.离染得。非生得。闻.思所成离染
    得者。离有顶染时得故。有说三慧虽加行
    得而亦可言生得。从上地没生下地时亦
    有得故。有余师说。闻所成慧在欲界者唯
    加行得。在色界者可言是加行得。可言是
    生得。可言是加行得者。谓在欲界加行修
    习闻所成慧。观察诸法自相.共相。极纯熟者
    从欲界没生色界时乃可得故。可言是生
    得者。虽在欲界加行修习闻所成慧。观察
    诸法自相.共相若未生彼犹未能得。要
    生色界方得彼故。思所成慧唯加行得。修
    所成慧通三得。加行.离染.生时得故
    诸有欲于修至暂息永除故者。此下第二广
    明七加行。就中。一明身器清净 二明五
    停位。三明四念住。四明四善根 此即第
    一明身器清净。就颂文中。初一句显初因。
    次五句显第二因。后六句显第三因 第二
    因中初一句标。后四句释。就释中前两句
    举所治。后两句显能治 第三因中前两句
    显体。后四句立意。论曰至三住四圣种
    者。举种列名。身远离者至离不善寻
    者。释初句。此二易可成至无大欲者。
    释第二句。颂文应云无不喜足。略不言喜
    所无二.种差别云何者。此下释第三.
    第四句。此即问也。喜足。少欲。所无二种.差别
    云何。对法诸师至名大欲者。答 于
    已得妙衣服等更多求名不喜足。释已得多
    求名所无 于未得妙衣服等多希求名大
    欲。释未得多求名所无。岂不更求至
    便应不成者。难。岂不更求名不喜足亦缘
    未得。便同大欲。此二差别便应不成
    是故此中至名为大欲者。论主申正解。不喜
    足望已得。大欲望未得。喜足少欲至应
    知差别者。释治相违。喜足能治不喜足。少
    欲能治大欲。与此所治二种相违应知差
    别。于所已得不妙不多。住知足心名
    为喜足。于所未得衣服等事。不求妙.多
    名为少欲。喜足少欲至唯欲界所系者。
    释界三.无漏。喜足少欲。俱通三界.及与无
    漏。所治二种唯欲界所系。喜足少欲至
    欲贪为性者。释无贪性。能生众圣至亦
    是无贪者。释第七句。此四圣种能生众圣
    圣之种故故名圣种。四圣种体显同前故
    亦是无贪。四中前三至谓乐断修者。释
    第八句。四圣种中前三体性唯是喜足。一于
    衣服随所得中喜足圣种。二于饮食随所
    得中喜足圣种。三于卧具随所得中喜足
    圣种。第四圣种于有.无有乐断.乐修圣种。
    婆沙一百八十一释乐断.乐修云。问乐断.
    乐修有何差别。答乐断烦恼。乐修圣道。复
    次无间道名乐断。解脱道名乐修。复次见道
    名乐断。修道名乐修。复次乐断者显诸忍。
    乐修者显诸智。乐断.乐修是谓差别
    如何亦用无贪为体者。问。第四圣种乐断.乐
    修。如何亦用无贪为体。以能弃舍有
    欲贪故者。答。以能弃舍有.欲贪故。有贪谓
    上界贪。欲贪谓欲界贪。此贪即是有.无有爱
    故。此第四无贪为体。故正理云。由此能治
    有.无有贪故。此亦以无贪为性。岂不第
    四亦能治?等。则应亦以无?等为性。非
    无此义。然以前三为资粮故。前三唯是无
    贪性故。此亦自能对治贪故。从强偏说。又
    解有谓有.无有。欲贪谓即欲是贪。以能弃
    舍有.无有.欲贪故 问少欲.喜足俱对治
    贪无贪为性。何故喜足立为圣种。非少欲
    耶 答正理云。以少欲者容于衣等物有
    希求故。谓有意乐性下劣者。于未得境不
    敢多求。设已得多容求不歇。见喜足者少
    有所得。尚不更求况复多得。故唯喜足建
    立圣种。广如彼释 又婆沙一百八十一云。
    答少欲之名有过失。有增益。喜足不尔。有
    过失者。但言少欲不言无欲故。有增益
    者。于实无欲而名少欲 少欲于未来处
    未得事转。喜足于现在处已得事转。不取
    现在一迦履沙钵??为难。非于未来转轮
    王位以喜足难。故立为圣种。广如彼释(解云
    钵??此云钱。一迦履沙当十六贝珠。八十贝珠当一钵??。十六钵??名迦履沙钵??。杂心翻迦履沙钵??为一钱者
    谬也) 问于四依中何故不说药为圣种。但说
    前三衣。旧大德等皆言。四依中陈弃药是粪
    秽者。不然。陈久之药他人弃之名陈弃药。
    出家少欲取而服之 答正理云。于药喜足
    何非圣种。不说于彼有爱生故。为治爱
    生建立圣种。经唯说有四种爱生。是故于
    药不立圣种。或即摄在前三中故。谓药有
    在衣服中摄。有在饮食中摄。有在卧具
    中摄故药喜足不别立圣种。广如彼释
     问体虽同前约界云何 答如婆沙一百八
    十一云。界者皆堕三界及不堕界。问色界
    无饮食。无色界无前三。云何三界皆具四
    种 答彼虽无食等。而有彼喜足功德。有
    说由下界具四种故。展转引生上界者。
    亦具四种。尊者世友作如是说。上界虽无
    食等。而有彼对治。然对治有四种。谓断对
    治。厌坏对治。持对治。远分对治。色界于食
    等具四对治。欲界有三。除断对治。无色界
    有二。谓持.及远分。广如彼释 又正理云。
    缘衣服等所生喜足如何可说是无漏耶。
    谁言如是喜足是无漏。若尔圣种宁皆通无
    漏。由彼增上所生圣道。彼所引故从彼
    为名。故言圣种皆通无漏。不作是言。缘
    衣服等所有喜足皆通无漏。少欲无漏准此
    应释。谓彼增上所生圣道。彼所引故从彼
    为名。非圣道生缘衣等境。为显何义
    立四圣种者 释第九句。此即问也。以
    诸弟子至解脱非久者答。如文可知。何
    故安立如是二事者。释第十句。此即问也
    为欲对治至说四圣种者。答。为欲对治
    四种爱生。经言?刍爱因衣服应生时生。
    初获时也 应住时住。次受用时也 应执
    时执。后坚执时也 如是有爱或因饮食。
    或因卧具。或因有.无有。皆如是说 有。谓
    有爱 无有。谓无有爱。为欲对治此四爱
    故说四圣种。即依此义至第四圣种者。
    释后两句。即依此中四圣种义更异门说。
    谓佛为欲暂息我所事欲永除我事欲故
    说四圣种 我所事者。谓衣服.饮食.卧具
     我事者。谓自身。即有.无有。缘彼四贪名
    之为欲 为暂止息前三贪故。说前三
    圣种。为永灭除四种贪故说第四圣种乐
    断.乐修
    如是已说至如次第应修者。此下第二明五
    停位。七加行中五停心观也。就中。一总标。
    二别释。此即总标。论曰至二持息念者。
    释上两句。正入修门虽有多种。要者有二。
    如文可知。谁于何门能正入修者。释下
    两句。此即问也。如次应知至能正入修
    者。答 贪增上名贪行者 寻增上名寻行
    者 余文可知。有余师言至治彼无能
    者。叙异说。前约缘多。后约缘外。故不净
    观非能止寻
    此中先应至名超作意位者。此下第二别释。
    就中。一明不净观。二明息念观 就明不
    净观中。一明不净相。二诸门分别 此即第
    一明不净相。论曰至令不现行者。释
    初两句。贪略有四。缘青瘀等修不净观显
    色坏故治显色贪缘虫食等修不净观。形
    色坏故治形色贪 缘虫咀等修不净观。
    妙触坏故治妙触贪 缘尸不动修不净
    观。无威仪故治供奉贪 作此四观各治
    一贪 若缘骨?修不净观。通治四贪。
    以骨?中无四贪境。故应且辨修骨?
    观。于三作意中此唯胜解作意摄故。是假相
    观。不能断惑但伏现行。夫能断惑遍缘
    上下。此不净观少分缘故。不能断惑。但伏
    现行。然瑜伽师至三超作意者。释后六
    句。此即开章。于三位中前二作意方现在前。
    第三淳熟不须作意 任运现前名超作意
    谓观行者至初习业位者。此释初章。释
    第三.第四句。为令略观至已熟修位者。
    释第二章。释第五.第六句。为令略观
    至超作意位者。释第三章。释后两句
    有不净观至有差别故者。明不净观。所缘自
    在少.大不同。相对四句自在之中即有作
    意已熟.未熟.未熟.已熟四位差别。所缘之中
    即有自身.至海二种差别 第一句所缘
    少非自在少。谓作意已熟位数观自身
     第二句自在少非所缘少。谓作意未熟位暂
    观至海不能数观 第三句所缘少亦自在
    少。谓作意未熟位暂观自身不能数观
     第四句非自在少非所缘少。谓作意已
    熟位数观至海 问如上颂云。除足至半
    头名为已熟修。广至海复略名初习业位。
    案此即作意已熟所缘唯少。作意未熟通缘
    少多。如何乃言作意已熟而缘至海 解云
    颂中所说据观初成。成重观时亦容观广。
    故无有失
    此不净观至有漏通二得者。此即第二诸门
    分别 无贪性。答初问 十地。答第二问
     缘欲色。答第三问 人生。答第四问
     不净。答第五问 自世缘。答第六问 有
    漏答第七问 通二得。答第八问。论
    曰至无贪为性者。释无贪性。又婆沙四十云。
    问不净观以何为自性。答以无贪善根为
    自性。修定者说慧为自性。如契经说眼见
    色已随观不净。观是慧故。有余师说。以厌
    为自性。厌所缘故。评曰。此不净观无贪善
    根以为自性。非慧非厌。所以者何。对治贪
    故。若并眷属四蕴.五蕴为其自性。通
    依十地至中间欲界者。释十地 问何故不
    依无色界耶 答如婆沙云。以无色界无
    缘色法不净观故。唯缘欲界所见色
    境者。释缘欲.色。所见者何者。问
    谓显形色至由此已成者。答。欲界一切显
    色。形色。缘义非名。由此已成。又正理五十
    九云。此不净观力能遍缘欲界所摄一切色
    处。若谓尊者阿泥律陀。不能观天以为不
    净。舍利子等于佛色身。亦不能观以为不
    净。如何此观遍缘欲色。此难不然。胜无灭
    者。能观天色为不净故。佛能观佛微妙
    色身为不净故。由是此观定能遍缘欲色
    为境。由此已显缘义非名。唯人趣生
    至况余界生者。释人生。又婆沙云。问何处
    起此不净观耶。答唯人三洲能初现起。天中
    无有青瘀等相故。六欲天唯能后起。有说
    初后皆唯人趣。六欲天中无青瘀等不净相
    故都不现起 俱舍同婆沙后师。若据初
    起或同婆沙前师。正理同婆沙前师
    既立不净名唯不净行相者。释颂不净。又正
    理云。此观行相唯不净转。是善性故体应是
    净。约行相故说为不净。又婆沙云。行相者
    非十六行相。随在何世至通缘三世者。
    释自世缘。又婆沙云。过去缘过去。现在缘
    现在。未来生法缘未来。若不生法缘三世
    既唯胜解至唯是有漏者。释颂有漏。此
    观既非十六行摄。但是假想。理唯有漏
    通离染得至未曾得故者。释通二得。由有
    曾得故有离染得。由有未曾得故有加行
    得。此且据一相说。若细分别。曾得.未曾得
    俱通二种。曾得离染得者。谓离下地染得
    上地观。曾得加行得者。谓非离染由加行
    力修得曾得者。未曾得.离染得者。谓离有
    顶染时得。未曾得加行得者。谓非由离染。
    由加行力修得.未曾得者。又婆沙云。加行
    得.离染得生得者。有加行得有离染得。非
    生得离染得者。谓离染时而修得故。加行得
    者谓作加行现在前故。佛无加行。独觉下
    加行。声闻或中加行。或上加行。异生上加行
    现在前。曾得未曾得者通曾得未曾得。圣者。
    菩萨后有异生。通曾得。未曾得。余异生唯曾
    得(解云菩萨即是后有异生)
    说不净观至有六谓数等者。此下第二明
    息念观。就中。一明念差别相。二明息差别
    相。此即第一明念差别相。上三句辨差别。
    第四句辨相。差别有八。一释名。二辨体。三
    依地。四所缘。五依身。六二得。七假实。八内
    外。论曰至阿波那念者。释息念。此即释
    名 阿那。此云持来 阿波那。此云遣去。
    应名息慧 而名念者。慧由念助力观此
    息为境名持息念。念能持息名持息念。余
    文可知。以慧为性至如念住故者。释慧。
    此即出体。此持息念以慧为性。而说念者
    此品念胜故得念名。由念力记持入出息
    量故。慧于境分明所作事成故。如四念住
    以慧为体而言念住。通依五地至息
    无有.故者。释五地。依地门。下三近分.中间.
    欲界。此念唯与舍相应故不在根本。欲界
    苦.乐能顺引寻。此念治寻故不俱起。三受
    明义。苦即摄忧。乐即摄喜。色界喜.乐能违
    专注出入息境。此念唯于出入息境。专注
    故成。亦由此相违故不俱起。有说.根本下
    三定中亦有舍受更加三种。彼说依八地。
    此非正义。第四定等已上诸定现在前时。息
    无有.故。虽有舍受非起此观。故但依五。
    或说依八。此定缘风者。释颂缘风。所
    缘门也。依欲身起至除北俱卢者。释依
    欲身。依身门也。又正理云。此念初唯欲界身
    起。唯人.天趣。除北俱卢(解云既言初唯欲身。明知色界亦通后起与
    俱舍不同也) 又婆沙云。所依者。唯欲界非色.无
    色。有余师说。依欲.色界非无色界。然初起
    时必依欲界。俱舍同前师。正理同后师
    通离染得及加行得者。释颂二得。即二得
    门也。总而言之通二得也。正理破云。唯加
    行得非离染得。未离染者定由加行现在
    前故。非离染得地所摄故。已说皆是近分
    地摄非根本故。又此念唯是胜加行引故。
    不应说此有离染得 俱舍师救云。灭尽
    定中云佛无一德非离染得。又离非想第
    九品染三乘之人。尽智初心修九地中有漏
    功德。又中间定离染地摄。此等岂非离染得
    耶。唯与真实作意相应者。释颂实假实
    门也。此息念观唯与真实作意相应。又正理
    云。此唯真实作意相应。有说亦通胜解.作
    意。此论同正理前师。杂心.婆沙同正理后
    说。此即意各别也 又解前师唯据根本故
    唯真实。后师亦据加行故通胜解。正
    法有情至微细法故者。释颂外无。内外门。正
    法有情方能修习。外道无有。无说者故。非
    佛.独觉虽不藉教自能觉悟。又彼外道自
    不能觉微细法故。故不能起。又正理云。此
    与我执极相违故。彼我执有故此念无
    此相圆满至六净者。释第四句。明相差别。此
    即开章。数谓系心至乃至得定者。释初
    章。淳熟已去不多用功。任运忆持名不作
    加行 放舍身心。非全放舍。若未淳熟数
    修加行谨卓身.心恐心聚故不减十。恐
    心散。故不增十。从一至十。先从入数。故
    婆沙云。先数入息后数出息。以生时息入
    死时息出故。余文可知。随谓系心至念
    恒随遂者。释第二章。如文可解。有余
    师说至或吠岚婆者。叙异说 吠岚婆。是铁
    围山间风。又真谛云。吠岚婆此云恒起。即是
    运转日.月风也。此不应理至作意俱
    故者。论主破余师。此念真实作意俱故非是
    假相。何能远至风轮等耶。以此故知。真实
    为正 正理论云。经主于此斥彼师言。此
    念真实作意俱起。不应念息至风轮等。彼
    言息念根本虽与实作意俱。中间有余胜
    解作意相应起者。为令真实作意速成故
    于中间起斯假想。虽尔无有出息念失。
    为息念加行意乐不歇故 俱舍师云。此念
    加行亦真实故。诸论中言通假想皆非正
    义。止谓系念至方名.净者。释后四章。
    及重颂结。如文可知
    息相差别至等流非下缘者。此即第二明息
    差别相。总有六门。论曰至一分摄故
    者。此释初句。身心系门。随身系也。此
    入.出息转至息最后出者。释第二句依身心
    门。此入出息转依身差别。依心差别。身心
    有多种。有依此身心不依余身心故。名
    依身心差别。要具四缘息方得转 一入
    出息所依身。即是谓要身中 二风道通。所
    谓口鼻或是九孔 三毛孔开。此上二种即
    是有诸孔隙。孔隙有二。一风道通。二毛孔
    开。或风道通是孔。毛孔开是隙 四入出息
    地?心现前。即是入出息地心正现前。四
    中前三显身差别。第四一种显心差别。于
    此四缘随有所阙息皆不转 生无色界
    四事皆无故息不转 羯剌蓝等。等取?部
    昙.闭尸.键南。于此四位虽有一事?心现
    前。阙余三事。息皆不转。故婆沙云。问何
    故羯剌蓝位息不转耶。答彼稀薄故。若息
    转者彼应流动。问何故?部昙.闭尸.键南
    诸根未满未熟位息不转耶。答彼身尔时
    风道未通。毛孔未开。若息转者身应散坏。
    然在卵[谷-禾+卵]及母胎中。从羯剌蓝乃至诸根未
    满未熟。尔时未有息所依身。风道未通。
    毛孔未开。唯有息地?心现前。虽有一事
    而阙三事故息不转。准婆沙文故知钵罗
    奢?椅恢罡???炀咚氖乱病S制派吃啤N?br> 于胎.卵中至何分位入出息转。答具色根
    六处满位息风方转。又以此证故知至钵
    罗奢?揖咚氖乱病∪胛扌亩ㄏ⒉蛔?摺I?br> 在欲界.及初.二.三地入二无心定。虽有
    前三。阙?心故息亦不转。故婆沙云。若
    入出息但依身转不依心转。则在无想定.
    灭尽定位入出息亦应转。彼有入出息所依
    身。风道亦通。毛孔亦开。唯无入出息地?心
    现前。以无心故。虽有三事而阙一事故
    息不转 第四定息不转者。谓身在欲界.及
    初.二.三地入第四定。虽有前二而阙后
    二息亦不转。故婆沙云。如是若在下地入
    第四静虑。唯有息所依身及风道通。然毛孔
    不开。亦无息地?心现前。虽有二事而阙
    二事故息不转 又婆沙云。问何故在第四
    静虑息不转耶。答彼心细故。谓入出息依
    ?心转。第四静虑以上诸地。心极微细故息
    不转(广如彼说)又正理六十云。何缘但入第四静
    虑身无毛孔。非余定耶。以彼等持极淳厚
    故。引第四定大种遍身。即由此缘尊者世
    友说。入彼定身毛孔合 若入世俗第四静
    虑。身无毛孔其理可然。以彼定能引彼地
    摄微蜜大种充满身故。若入无漏第四定
    时。此身如何亦无毛孔。以彼但引随所生
    地大种现前造无表故 彼无漏定所引大
    种虽生处摄。而极微蜜与彼相似故无有
    过 泰法师云。以此文证故知造无漏戒
    四大。随身大小遍满身中。一具四大造七
    支戒。随大多小各各别造。道戒既尔定戒亦
    然 所言等者。等谓等取生第四定。及身
    在欲.初.二.三定入无色定息皆不转 生
    第四定息不转者。四事俱无。故婆沙二十三
    云。问第四静虑亦有风界。以四大种不相
    离故。何缘生彼无息转耶。答第四静虑虽
    有风界。而不名为入息.出息。以于彼身
    不入出故。有说生彼虽有风界。而无前
    说四种事故不名为息。准此婆沙。故知生
    彼无四事也 又解生第四定有二。阙
    二。言有二者。一风道通。既有口鼻能发
    语言。明知有风道通 又正理六十云。若
    生彼地身无毛孔。如何生彼能发语言
     非发语言要由毛孔。但由颔动亦得发
    声如机关声岂由毛孔 准彼论文不
    遮风道通 二入出息地?心现前。以能
    起下威仪.通果 言阙二者。一非入出息
    所依身.彼息不转心微细故 二毛孔不开。
    纵起散心毛孔亦闭。身蜜合故 婆沙有说。
    无四事者非是正义 言身在欲.初.二.
    三定入无色定息不转者。虽有前三事
    阙后一事?心现前 出第四定等及初生
    时息最先入。入第四定等及后死时息最后
    出。息有情数摄有情身分故.者。释颂
    情数。即第三情.非情门也。有情身分故唯有
    情数。故正理云。此入.出息有情数收。无觉身
    中息无有故。是虽从外来。而系属内义
    非有执受与根相离故者。释非执受。即
    第四执受.非执受门。由离根故非有执受。
    故正理云。此入出息非有执受。以息阙减
    执受相故。身中虽有有执受风。而此息风
    唯无执受。是等流性至无如是故者。释
    颂等流即是第五等流门。同类因生故是等
    流性 非所长养。身肥大时息损减故。身瘦
    少时息增长故 非异熟生。断已后时更相续
    故。余异熟色无有断已更相续故。故正理云。
    身中虽有长养异熟风。而此息风唯是等流
    性。唯自上地至通果心境故.者。释非
    下缘。即是第六观心缘息门。此显息观在
    自.上地不在下地。生下地时无上息故。
    生上地时下地余心不成就故。虽起下地
    威仪.通果。而此二心非息观摄。又泰法师解
    云。若生初定唯起欲界通果心。然通果心
    唯缘自地所变化事。息随身系初定摄故。非
    下欲界通果心境。生二.三.四地起下地通
    果心。类同此释。若生二定以上起初定威
    仪心发上地威仪业。其威仪表业随初定
    系。息虽依初定转。然随身上地系故。非下
    地威仪心所缘。以威仪心唯缘自地身表
    业故亦不缘上息 说从威仪心后展转缘
    十二处者。唯缘自地不缘上地。又正理六
    十云。唯自上地心之所观非下地心所缘境
    故。谓生欲界起欲界心。彼欲界身欲界息
    依欲界心转。即彼心所观。若生欲界起初
    定心。彼欲界身欲界息依初定心转。即彼心
    所观起二.三定心。皆准前应说。生初静虑
    起三地心。生二生三起二起自。准生欲
    界如理应说。若生上地起下地心。彼上地
    身上地息依下地心转。非彼心所观。如是
    欲界息四地心所观。初.二.三定息如其次
    第为三.二地自地心所观。有息地四。无息
    地五。依有息地起无息地心。息必不转。依
    无息地起有息地心。息亦不转。依有息地
    起有息地心随其所应有入出息转

    俱舍论记卷第二十二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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