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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俱舍论记卷第19_分别随眠品第五之一

    分别随眠品第五之一

    分别随眠品者。随逐有情名随。行相微细
    名眠。如人睡眠行相难了。此品广明故名
    分别。此品虽亦明缠.垢等。随眠强胜故以
    标名 又解此品初明随眠。从初立号故
    以标名。所以业后次明随眠者。业因感果
    不能独起。必藉惑缘。惑望果疏故随眠
    后说
    前言世别至无感有能者。就此品中。一明惑
    体。二明惑灭 就第一明惑体中。一正明
    根本惑。一明杂诸烦恼 就正明根本惑
    中。一辨根本惑。二诸门分别。就辨根本惑
    中。一增数以明。二明见.修断。三别明五见。
    四便明四倒。五明七.九慢 就第一增数
    明中。一明六随眠。二明七随眠。三明十随
    眠。四明九十八。此下第一明六随眠 前品
    初言世别皆由业生。此业复由随眠方得
    生长。离随眠之业。无感有果功能。此即牒
    前生起。所以者何随眠有几者。一问
    所以者何。二问随眠有几。颂曰至无
    明见及疑者。上一句答初问。下三句答第二
    问。论曰至无感有能者。释第一句 三
    有非一名为诸有。谓由随眠能发诸业。复
    由诸业能感有果。由此随眠是诸三有根
    本故业离此随眠无感有果功能。故十二
    支初说随眠。何故随眠能为有本者。
    问。诸烦恼现起至有感有能者。答。诸烦
    恼现起。能为十事故 一坚根本。正理四十
    五云。一坚固根本。令得坚牢。对治远故。烦
    恼根本谓烦恼得 解云由惑起故对治道
    不生。惑得转强名为坚固。要由成惑惑方
    现前。故烦恼得是烦恼根本也 二立相续。
    正理云。建立相续。能数令余连续起故 解
    云能数令余后念诸惑连续起故。或引后余
    生连续起故 三治自田。正理云。修治自
    田令所依止随彼住故 解云自田谓烦
    恼现行所依止身。令此依身顺生烦恼。谓
    由烦恼数起现行。令自身.心起善梗涩。若
    起烦恼任运滑利故名修治自田 四引
    等流。正理云。引毒等流。能引如自随烦恼
    故 解云能引如自诸随烦恼等流果故
     五发业有。正理云。能发业有。发起能招后
    有业故 解云业即有故。或业.及有。以业.
    及果皆名有故 六摄自具。正理云。摄自
    资粮。能数数摄起非理作意故 解云自具。
    资粮。名异义同 又解此论言自具。谓惑同
    时心.心所等 七迷所缘。正理云。迷于所
    缘。能害自身正觉慧故 解云由不了境
    故。损正慧故 八导识流。正理云将导识
    流。于后有所缘能引发识故 解云烦恼
    起时将导染识。于后有能引识支。于所缘
    能发染识故名导识流 九越善品。正理
    云。违越善品。令诸善法皆退失故(可知)
    十广缚义。至自界.地故。正理云广系缚义。
    令不能越自界.自地。以能长养染污界
    故 解云染污界。谓诸烦恼是界摄故。染界
    增长。系缚弥多。故能广缚有情不越界.地。
    由此随眠能为有本。故业因此有感有能。
    有谓后有。故正理云。虽离染者亦造善业。
    而无势力能招后有。此略应知至体各
    不同者。释下三句。随眠有六。如文可知
    颂说亦言。不但?由贪力于境随增。意显
    慢等亦由贪力于境随增 由贪随增。义
    如后辨。指同下文。爱是一切诸烦恼足。是
    故引余起。余由此生具足应言贪?。贪慢.
    贪无明等。此由贪力义便兼明 及声显六
    体各不同于六释中相违释也
    若诸随眠至有七随眠者。此下第二明七随
    眠。此即问也。颂曰至为遮解脱想者。上
    一句正答。下三句立有贪所以。就下三句
    中 第一句有贪上二界。为异经部等。经部
    等言有贪亦通欲界 又解别显有贪名
    异别标。欲界名欲贪。义准可解故不别说。
    或自名显故不别说 第二句于内门转故。
    所以不名欲贪 第三句为遮解脱想。所
    以名有贪。论曰至故经说七者。释第一
    句。何等为七者。问。一欲贪随眠至
    七疑随眠者。答。欲贪随眠至征问亦尔
    者。两关征定。为欲贪体即是随眠据持业
    释。为是欲贪之随眠义据依主释 于余
    六惑义征问亦尔。若尔何失者。反责疑
    意。二俱有过至三根相应者。重显疑意。
    持业。依主二俱有过。若欲贪体即是随眠。据
    持业释。便违契经。如契经说若有一类有
    情非于多时。乃至并随眠断。欲贪缠遣除。
    显断现行。并随眠断。显断种子。经中既说
    于欲贪缠能正遣除。外别说并随眠断。明
    知欲贪体非即是随眠。引经正取并随眠断
    一句为难。余者同文故来 若是欲贪之随
    眠义。据依主释。随眠应是心不相应同大
    众部等。彼计随眠是心不相应。谓诸烦恼于
    正起位。于自相续引起别法心不相应行蕴
    所摄。名为随眠。准宗轮论。大众部等说随
    眠与心不相应 说不相应非但同大众
    部等。亦违对法。如本论说欲贪随眠与喜.
    乐.舍三根相应。论既言欲贪随眠三根相
    应。明知欲贪即是随眠现行相应。非欲贪外
    有随眠名不相应。?称派呈χ良词?br> 随眠者。?称派呈ψ魅缡撬怠S?暗忍寮词?br> 随眠。据持业释。是心相应非不相应
    岂不违经者。大众部等征。无违经失至
    是相应法者。?称派呈νň?>?圆⑺婷?br> 断者。不但断欲贪体。并贪相应.所缘随缚
    亦断故。正理四十五云。又即彼经言并随眠
    断者。显欲贪缠无余断故。谓断八品修所
    断时。一品随眠犹能随缚。为显体断说正
    遣除。并随眠断言显随缚皆尽(已上论文) 或经
    于得假说随眠。不但断贪并贪得亦断。得
    非随眠生随眠故。假说随眠。犹如火等能
    生苦等故。于火等中立苦等名。言想
    者。想能生名故 或名生想故说名为想
     阿?炒锬ヒ朗迪嗨导粗罘衬账得?婷摺?br> 据持业释。由此随眠现起相应。是相
    应法非不相应。何理为证知定相应者。
    大众部等责。以诸随眠至是相应法者。
    ?称派呈χ蟹ㄊぢ凼?狻9收?碓啤>?鞔?br> 中先叙法胜所说。以诸随眠等 所以得
    知随眠是相应法者。一以诸随眠染恼心
    故。二覆障心故。三能违善故。谓随眠力染
    恼心故。能染恼心。覆障心故未生善不生。
    能违善故。已生善退失。如其次第 又解
    谓下通释前三 又解谓下且释初一。后二
    略而不论。由此随眠能为三事。故随眠体
    非不相应 返难大众部等言。若不相应能
    为此三事。则诸善法应无起时。以汝立不
    相应念念恒现前故 顺成已义言既诸
    善法容有起时。故知随眠是相应法非不相
    应法。此皆非证至是随眠所为者。大众
    部等非。此皆非证。所以者何。我宗若许彼
    随眠体非相应者。不许上三事是随眠所
    为。皆是现起烦恼所为。大众部等现起烦恼
    名缠。熏成种子名随眠是不相应。然
    经部师所说最善者。论主评取经部。经
    部于此所说如何者。问。彼说欲贪至即
    名缠故者。述经部宗。彼说欲贪之随眠义据
    依主释。然随眠体非心相应故。不同说一
    切有部。非不相应不同大众部等以此随
    眠离色.心外。无有别物名心相应。不相
    应故。所以俱非二种。烦恼睡位熏成种子说
    名随眠。于觉位中现起觉境即名缠故
    何名为睡者。问。谓不现行种子随逐
    者。经部答。惑不现行如睡相似故名为睡
    何名为觉者。问。谓诸烦恼现起缠
    心者。经部答。惑现行时觉察前境。故名为
    觉。何等名为烦恼种子者。问。谓
    自体上至不可得故者。经部答。谓于色.心自
    体之上。烦恼种子异余种故。名差别功能。
    即此功能从前现行烦恼生。能生后现行烦
    恼 言证智者。次五识后意识相应智
     又解亦取定心相应智。又解亦取五识相
    应智俱现量证故 如念种子是前证智俱
    起念生。能生当念果功能差别名为种子。此
    文应言如念种子是念生。而言是证智生
    者。前位智强故标智名。后位念胜故称念
    号 又解前心聚中智强故总名证智。后心
    聚中念强故总名为念.若作此解从强立
    名。以实而言各熏成种。又解心.心所法
    能记前境通名为念。能证前境通名为智。
    故言如念种子。是证智生能生当念功能
    差别 又如芽等中有前麦果等生能生后
    茎等果。功能差别说名种子。汝大众部等。
    若执现行烦恼之外别有随眠。是心不相应
    名烦恼种子者。应许念种非但功能生现
    行念。亦应别有不相应体名念种子。能引
    生后念。此念既不尔。彼烦恼云何然。念与
    烦恼流类相似。差别因缘不可得故 立
    量云。念种应是不相应。以从他生能生他
    故。犹如随眠 又立量云。随眠应无有体。
    以从他生能生他故。犹如念种 以大众
    部等烦恼力强。无始久习熏成种子。别有体
    性心不相应。若念种子势力微弱非无始习。
    虽熏成种。但有功能无别体性 若经部
    师烦恼种子.及念种子。俱有功能并无别
    体。由此不同故难大众部等。若尔六
    六至有贪随眠故者。说一切有部难。经中既
    说于其乐受有贪随眠。明知随眠即是现
    起。如何乃言随眠名种。经但说有至何
    所违害者。经部通经。经中但说有贪随眠。
    不言乐受现行之时即有随眠。何所违害
    于何时有者。说一切有部问。于彼
    睡时至立随眠想者。经部答。于彼乐受熏种
    睡时名有贪随眠。或假于贪因上立随眠
    果名。说名为想如前已释。傍论且止
    应辨正论者。此下释后三句。止诤生下
    言贪分二至以何为体者。牒解问起
    谓色无色二界中贪者。举第二句答
    此名何因唯于彼立者。问。此有贪名何因唯
    于彼上界立。彼贪多托至不别显示者。
    举下两句答。彼上界贪虽亦缘外。多托内
    门转故。谓彼二界多起定贪。一切定贪于
    内门转。故唯于彼立有贪名 又由有人
    于上二界所依止身起解脱想。为遮彼故。
    谓于上界立有贪名。显贪所缘非真解脱
     若泛论有。有通三界。通内。通外。此中但
    于上界有漏内自体上立以有名。故名为
    有。彼界诸有情多于等至定。及所依止身
    二自体上深生味着故。说彼唯味着内自
    体。非味着外境。离欲界贪故。以定身胜
    故偏味着。由此唯彼界立有贪名 既说
    有贪在上二界。义准欲界贪名五欲境贪。
    故于颂中不别显示 于欲界贪虽亦缘
    内身。多缘外境。从多分说名为欲贪
    即上所说至五疑者。此即第三明十随眠。如
    文可知
    又即所说至余等如欲说者。此即第四明九
    十八。问及颂答。论曰至无色三界者。此
    释初两句 部是众义。故婆沙云。问此中
    部言欲显何义。答欲显众义 余文可知
    且于欲界至及修所断者。释次四句。乘
    十随眠成三十六。谓见苦所断有十。是一
    具十。集灭所断各七。是二离三见。见道所断
    有八。是一离二见。修道所断有四。是一离
    见.疑。显十随眠五部通局如文可知 习
    谓修也。数数修道彼方断故。身.边二见?果
    处起唯在一部。戒禁取果处起者见苦所断。
    非果处起。但总相缘不推因果见道所断。
    故通二部。邪见.见取.疑。前一后一缘四谛
    故。中一见取。若果因处起者。见苦集所断。若
    总相缘不推因果。是见灭.道断。此三并非
    迷事起。非修道断。贪.?.慢三若缘四谛所
    断起者。通四谛断。若迷事起者。修道所断。
    以此贪等行?非细不推理故。非亲迷理。
    无明若与五见.疑相应及与缘彼四谛所
    断贪等相应。并独头者。四谛所断。若与
    迷事贪等相应修道断。故贪等四各通五
    部。此中何相至是修所断者。总问五断
    相。若缘见此至名修所断者。答。如苦.
    集下五见.疑。及彼相应.不共无明。灭.道下
    无漏缘惑。随其所应。是若缘见此谛为境
    名见此谛所断。如苦.集下贪.?.慢.及彼相
    应无明。灭.道下有漏缘惑。随其所应。是若
    缘见此谛所断为境名见此谛所断。余贪.
    ?.慢.及彼相应无明。不缘见此谛为境。亦
    不缘见此谛所断为境。但迷事生名修所
    断 问如他界缘惑。如何可言缘见此谛
    为境。名见此谛所断耶 解云此文且约
    自界缘惑说。以他界缘非是缘见此谛。非
    是缘见此谛所断。缘他界法故 又解缘此
    类故见此所断 又解此文亦约他界惑说。
    缘他界时亦缘苦.集故。今此文中通据三
    界.五断总说。正理四十六破云。经主于此
    自问答言。此中何相见苦所断。乃至何相是
    修所断。若缘见此所断为境名见此所断。
    余名修所断。此不应理。所以者何。遍行随
    眠缘五部故。即见苦集所断随眠。亦应通
    是见集.苦等所断。又见灭.道所断随眠缘非
    所断法。当言何所断。故彼非善立所断相。
    应言若见缘苦为境名为见苦。即是苦
    法.苦类智忍。此二所断总说名为见苦所断。
    乃至见道所断亦然 数习名修。谓见迹者
    为得上义。于苦等智数数熏习说名为修。
    此道所除名修所断。是名为善立所断相
     俱舍师救云。正理论师谬解我文。谓唯
    缘此谛所断为境。名见此谛所断。故以他
    部缘.及无漏缘为难。应作是言。若缘见此
    谛为境。若缘见此谛所断为境。名见此谛
    所断。他部缘惑.及无漏缘。应知即是若缘
    见此谛为境所摄。以缘谛故。又自解释非
    异我说。如是六中至有三十六者。别
    计六惑。开成三十六。色无色界至各三
    十一者。释第七.第八句。可知 问何缘上
    界无?随眠 答显宗云。彼?随眠事非有
    故。谓于苦受有?随眠。苦受彼无故?非
    有。又彼相续由定润故。又彼非?异熟因
    故。有说彼无恼害事故。慈等善根所居处
    故。诸所摄受皆远离故。由是本论至说
    九十八者。引本论文总结记说。由离界
    贪建立遍知。故约界非地立九十八随眠。
    故显宗云。约界非地建立随眠。由离界贪
    立遍知故。谓四静虑诸烦恼法性少相似。虽
    有四地而合说一。于四无色合说亦然。经
    但说色贪.无色贪等故
    于此所辨至智所害故者。此下第二明见.
    修断。此即总标。如是所说至为决定
    尔者。问。不尔者。答。云何者。征
    颂曰至智所害唯修者。颂答。论曰至
    方能断故者。释初两句。忍声通说法智忍.类
    智忍。此中明忍。而言智者从果为名。于忍
    所害诸随眠中。有顶地摄唯见所断。唯类智
    忍方能断故。余八地摄至智所断故者。释
    第三句。余欲界.四静虑.三无色八地摄。忍所
    断者通见.修断。谓圣者断唯见非修。若欲
    界法智忍断。若上七地类智忍断。若异生断
    唯修非见。数习世俗智所断故。智所
    害至智所断故者。释第四句。智所害诸随眠。
    一切九地摄。唯修所断。以诸圣者.及诸异生
    如其所应。圣者由数习无漏世俗智所断
    故。异生由数习世俗智所断故。有余
    师说至诸见未断者。叙异说。外道诸仙不
    能伏见所断惑。修所断惑但能暂伏而得
    上生。故婆沙五十一云。谓譬喻者作如是
    说。异生不能断诸烦恼。又婆沙九十云。或
    复有执。异生不能断见所断随眠。有余复
    执。异生不能断诸随眠。唯能制伏 解云。
    见所断惑不能伏不能断。若修所断伏而
    非断 如大分别诸业契经说。离欲修所断
    贪诸外道类。有缘欲界邪见现行。故知不
    能伏断见惑。余见所断准此邪见皆不能
    断 及梵网经亦说。离欲诸外道类。有缘
    欲界诸见现行。谓于前际分别论者。有执
    四全常。有执四一分常。有执诸法二无因
    生等。彼经总说六十二见。以此故知。不能
    伏断见所断惑。非色界惑缘欲界生。于欲
    界境已离贪故。定是欲界诸见未断 问六
    十二见名体云何 解云如婆沙一百九十
    九.及二百广明。今略取意标显。彼论六十二
    见者。又梵网经说。六十二诸恶见趣皆有身
    见为本。六十二见趣者。谓前际分别见有
    十八。后际分别见有四十四 前际分别见
    有十八者。谓四遍常论。四一分常论。二无
    因生论。四有边等论。四不死矫乱论 后际
    分别见有四十四者。谓十六有想论。八无想
    论。八非有想非无想论。七断灭论。五现法涅
    ??论 此中依过去起分别见名前际分
    别见。依未来起分别见名后际分别见若
    依现在起分别见此即不定。或名前际分
    别见。或名后际分别见。以现在世是未来
    前.过去后故。或未来因.过去果故 前际分
    别见中四遍常论者。一由忆劫。谓由能忆
    一成坏劫.或二.或三.乃至八.十。彼便执我.
    及世间俱常。二由忆生。谓由能忆一生.或
    二.或三.乃至百.千生事。彼便执我.及世间
    俱常。前虽忆多。而于能忆诸生无间未
    得自在。今虽忆少。而于能忆诸生无间
    已得自在。三由死生。谓由天眼见诸有情
    死时。生时。诸蕴相续。由斯便执我.及世间
    俱是常住。四由寻伺。谓由如是虚妄寻伺
    执我.世间俱是常住。如是四种执遍常故
    名为遍常。常见为性 四一分常论者。一由
    大梵。谓从梵世来生此间由得宿住随念
    通故。作如是执。我等皆是大梵天王之所
    化作。梵王能化在彼常住。我等所化故是无
    常。二由大种.或心。谓闻梵王说大种或心。
    随一是常便作是执。我以大梵天王为定
    量。是故世间一分常住。一分无常。三由戏
    忘念天谓有先从戏忘大没来生此间。
    由得宿住随念通故便作是执。彼天诸有
    不极游戏忘失念者在彼常住。我等先
    由极游戏忘念彼处没故是无常。四由
    意愤恚天。谓有先从意愤天没来生此间。
    由得宿住随念通故即作是执。彼天诸有
    不极意愤角眼相视在彼常住。我等先
    由意极相愤角眼相视。从彼处没故是无
    常 有说。彼住妙高层级。有说。彼是三十三
    天。如是四种执一分常名为一分。以常见
    为性 二无因生论者。一由无想天。谓从
    无想有情没来生此间。由得宿住随念通
    故。虽能忆彼出无想心.及后诸位。而不能
    忆出心已前所有诸位。便作是念。我于彼
    时本无而起。诸法如我亦应一切本无而
    生。由斯便执我.及世间。皆无有因。自然生
    起。二虚妄寻伺。谓由寻伺虚妄推求今身
    所更既皆能忆。前身若有彼所更事。今此身
    中亦应能忆。既不能忆。故知彼无。由斯便
    执我.及世间。皆无因生自然而有。如是二
    种执无因生名无因生论。以邪见为性
     四有边等论者。一有边。谓由天眼见下。
    唯至无间地狱。见上唯至初静虑天。执我
    于中悉皆遍满。彼作是念。过此若有我.及
    世间我亦应见。既不能见故知非有。由
    斯便执我.及世间。俱是有边。即是二种有
    分限义。二无边。谓由依止胜分静虑发净
    天眼。傍见无边。执我于中悉皆遍满。由斯
    便执我.及世间俱是无边。即是二种无分
    限义。三亦有边亦无边。谓由天眼.及神境
    通。由天眼通见下。唯至无间地狱。见上唯
    至初静虑天。由神境通运身傍去不得边
    际。遂于上.下起有边想。于傍世界起无
    边想。执我于中悉皆遍满。由斯便执。我.及
    世间。亦有边亦无边。即是二种俱有分限
    无分限义。四非有边非无边。即遮第三
    为此第四。彼作是念。我.及世间俱不可说
    定是有边定是无边。然皆实有。或有说者。彼
    见世间横无边故。执我.世间俱非有边。彼
    见世间竖有边故。执我.世间俱非无边。虽
    无决定而实有我。复有说者。彼执我体或
    舒.或卷不可定说。舒无边故说非有边。卷
    有边故说非无边 问如是四种既缘现在。
    云何说为前际分别 答彼待未来亦名
    前际。广如婆沙 又云。有作是说执有边
    者即是断见。执无边者即是常见。执亦有
    边亦无边者。即是一分断见一分常见。执非
    有边非无边者。即是唯起萨伽耶见 解
    云。前说以我见为性说执我言故。后师以
    断常我见为性 四不死矫乱论者。计天常
    住名为不死。能无乱答得生彼天。不能
    实答恐不生天。以言矫乱名为矫乱。一
    怖妄语。我于诸法不如实知。他问我答便
    为妄语。怖妄语故恐不生天。便矫乱言
    秘密义等不应皆说。二怖邪见。我于诸
    法不如实知。他问我拨便为邪见。怖邪见
    故恐不生天。便矫乱言秘密义等不应
    皆说。三怖无知。我于诸法不如实知。他问
    我印虑诘不知。怖无知。故恐不生天。便
    矫乱言秘密义等不应皆说。四怖愚钝。若
    违他意便不生天。诸有问我皆应返问。
    随彼所欲我便印之。又性愚痴。若违拒他
    彼便别我。怖愚痴故恐不生天以言矫
    乱。此四虽于现在事转。待未来故立前际
    名。如是四种计天不死。体皆常见。计答他
    问为生天因是戒禁取 后际分别见中十
    六有想论者。谓有色等四有边等四。一想等
    四。有乐等四 有色等四者。一我有色死后
    有想。谓所执我以色为性故名有色。此有
    色我有彼想故名为有想。彼作是念。此有
    色我死后有想。二我无色死后有想。谓所
    执我无色为性故名无色。此无色我或想为
    性。或有想用说名有想。或有彼想说名
    有想。彼作是念。此无色我死后有想。三我
    亦有色亦无色死后有想。谓所执我以色.无
    色为性。故名亦有色亦无色。我或以想为
    性。或有想用说名有想。或有彼想说名
    有想。然作是念。此亦有色亦无色我死后
    有想。四我非有色非无色死后有想。遮前
    第三无别依彼作是念。我虽实有而不
    可说定亦有色亦无色。彼见实我定亦有
    色亦无色。俱有过失故作是说。此我非有
    色非无色死后有想 有边等四者。一我
    有边死后有想。彼所执我体有分限名我有
    边。此有边我死后有想。二执我无边死后有
    想。彼所执我遍一切处名我无边。此无边
    我死后有想。三执我亦有边亦无边死后有
    想。彼所执我。或时有边或时无边。计此我死
    后有想。四执我非有边非无边死后有想。
    即遮第三为此第四 一想等四者。一我
    有一想死后有想。缘一境转名为一想。我
    与彼合名有一想。此下死后有想皆准前
    释。二我有种种想死后有想。缘异境起名
    种种想。我与彼合名有种种相。三我有小
    想死后有想。依小身故缘少境故。说为
    小想。我与彼合名有小想。若执小想蕴为
    我。有想用故名有少想。下准此释。四我
    有无量想死后有想。依无量身故缘无量
    境故。名无量想。我与彼合名有无量想
     有乐等四者。一我纯有乐死后有想。乐谓乐
    受。或谓乐具。我与彼合名纯有乐。二我纯
    有苦死后有想。苦谓苦受。或谓苦具。我与
    彼合名纯有苦。三我有乐有苦死后有想。
    或苦乐杂受。或苦乐俱合。便作是念我有
    苦乐。四我无苦无乐死后有想。不受苦乐
    名无苦乐。或时暂受如容非有。便作是
    念我无苦乐。应知十六有想论虽皆有想。
    然初四色.无色差别。次四边.无边差别。次四
    约想差别。后四约受差别。此十六皆以常
    见为体 八无想论者。谓有色等四。有边等
    四 有色等四者。一执我有色死后无想。执
    色为我名我有色。或当生无想。或当闷绝
    等。但有色身想不起故名为死后无想。二
    执我无色.死后无想。执命为我名我无色。
    当生无想天。或当闷绝等。[仁-二+且]有命根想不
    起故名死后无想。或说受.行.识三为我。
    亦容执我无色.死后无想。三执我亦有色亦
    无色死后无想。执色.命根名为我.亦有色
    亦无色。当生无想天。或当闷绝等。但有色.
    命想不起故名死后无想。或说色.受.行.
    识四蕴为我。亦容执我亦有色亦无色.死
    后无想。四执我非有色非无色.死后无想。即
    遮第三为此第四 有边等四者。一执我
    有边.死后无想。执色.或命为我自体。二俱
    有量边名我有边。当生无想天。或当闷绝
    等。但有色.命想不起故名死后无想。准前
    应知。二执我无边死后无想。执色.或命为
    我自体。俱遍诸处名我无边。当生无想天。
    或当闷绝等。但有色.命想不起故名死后
    无想。三执我亦有边亦无边.死后无想。执
    色.或命为我自性。随身卷舒其量不定。名
    我亦有边亦无边。当生无想天。或当闷绝
    等。但有色.命想不起故名死后无想。四执
    我非有边非无边.死后无想。即遮第三为
    此第四。如是八种虽俱无想。前四种色.无
    色差别故。后四种边.无边差别故。此八皆以
    常见为性 八非有想非无想论者。谓有色
    等四。有边等四 有色等四者。一执我有色.
    死后非有想非无想。执色为我名我有色。
    非有想谓非有?相。非无想谓非全无想。
    此显不明了想也。此有色我当有不明了
    想名死后非有想非无想。此而不明了想。
    或是有顶。或通余处。随其所应下皆准释。
    二执我无色死后非有想非无想。执无色
    为我。死后有不明了想。三执我亦有色亦无
    色.死后非有想非无想。执色.无色为我。死
    后有不明了想也。四执我非有色非无色.
    死后非有想非无想。即遮第三为此第四
     有边等四者。一执我有边.死后非有想非无
    想。或执无色。或亦执色为我自性。俱有边
    量。死后当有不明了想。二执我无边.死后
    非有想非无想。或执无色。或兼色为我自
    性俱无分限。死后当有不明了想。三执我
    亦有边亦无边.死后非有想非无想。或执无
    色。或兼执色为我自性其量不定。死后当
    有不明了想。四执我非有边非无边.死后
    非有想非无想。即遮第三为其第四。此前
    八种前四约有色.无色差别。后四约有边无
    边差别。此八皆以常见为性。故前文云彼
    有想论。无想论。非有想非无想论。即此常见
     又问何故无想论.及非有想非无想论中
    不说我有一想等八耶 答若亦说者。一
    切皆应名有想论。以有想受者非无想等
    故。如是一切有想等论说死后故。皆是后
    际分别见摄 七断灭论者。一作是念此我
    有色?四大种所造为性。死后断灭。彼作是
    念。我初受胎本无而有。若至死位有已还
    无名善断灭。二作是念。此我欲界天死后断
    灭。彼作是念。我既不因产门而生。本无而
    有。有已还无。如彗星等。名善断灭。三作是
    念。此我色界天.死后断灭。彼作是念。我既
    不因产门而生。本无而有。由等至力有已
    还无名善断灭广如婆沙说。四作是念。此
    我空无边处天.死后断灭。彼执空处为生
    死顶死后断灭。五作是念此我识无边处
    天。死后断灭。彼执识处为生死顶。死后断
    灭。六作是念。此我无所有处天.死后断灭。
    彼执无所有处为生死顶。死后断灭。七作
    是念。此我非想非非想处天.死后断灭。彼执
    有顶为生死顶。死后断灭。如是七种皆说
    死后是后际分别见摄。此七皆以断见为
    性。故前文云。彼断灭论即此断见 五现法
    涅??论者。一受五欲乐。初作是念。此我清
    净解脱出离一切灾横。谓现受用妙五欲乐。
    尔时名得现法涅??。二住初静虑。第二能
    见诸欲过失。彼作是念。欲所生乐众苦所
    随多诸怨害。定所生乐微妙寂静无众苦
    随离诸怨害。复作是念。此我清净解脱出
    离一切灾横。谓现安住最初静虑。尔时名
    得现法涅??。三住第二静虑。第三能见诸
    欲.寻.伺俱有过失。彼作是念。此我清净解
    脱出离一切灾横。谓现安住第二静虑。尔时
    名得现法涅??也。四住第三静虑。第四能
    见诸欲.寻伺及喜过失。彼作是念。此我清
    净解脱出离一切灾横。谓现安住第三静虑。
    尔时名得现法涅??。五住第四静虑。第五
    能见诸欲.寻伺.喜.入出息。皆有过失。彼作
    是念。此我清净解脱出离一切灾横。谓现安
    住第四静虑。尔时名得现法涅?? 问云何
    此五现法涅??论。是后际分别见摄 答此
    五虽缘现在而待过去名后。是故说为后
    际分别。广如婆沙说 言释名者。若于现
    在我受安乐名得涅?? 言出体者。以
    见取为体。故前文言。彼现法涅??论即此见
    取。?称派呈χ寥缣崞糯锒嗾摺?称派呈?br> 意。异生能断下八地中见.修烦恼。释彼经
    云。已离欲染起欲见者。起见时暂退。如
    提婆达多。故婆沙八十五云。如提婆达多。先
    得静虑以神境通力变作小儿着金缨络
    衣作五花顶。在未生怨太子膝上。宛转而
    戏仍令太子知是尊者提婆达多。时未生怨
    怜哀抱弄呜而后以唾置口中。提婆达多
    贪利益故遂咽其唾。故佛诃曰。汝是死尸。
    食人唾者。彼咽唾时便退静虑。速复还得
    令所变身在太子膝如故而戏(已上论文) 问
    如破僧中说天授是见行。既是见行即是利
    根。如何言退 解云未必见行皆是利根。
    未必爱行皆是钝根。如菩萨虽是爱行而
    是利根。以此准知。见行亦通钝根。天授虽
    是见行中利。不可以见行证成利根。总而
    言之。爱.见两行俱通钝.利 问天授利根
    如何言退。菩萨利根如何先得八定。后于
    菩提树下退起三恶觉耶 解云异生位中
    种性未定。虽有六种似而非真。由似非
    真。虽是利根亦容有退。若至圣位种性决
    定。是真非似。故六种性。前五有退。第六不
    退 又解退略有三。一由处退。如利根异
    生在于人中。二由姓退。如钝根圣人。三由
    位退。如未得忍诸异生类 不退亦三。一
    由处不退。如钝根异生在于天中。二由姓
    不退。如利根圣人。三由位不退。如已得忍
    诸异生类。应知天授菩萨。虽是利根种姓不
    退。由在人中又未得忍故有退也 问若
    言菩萨亦有退者。何故婆沙第七说解脱.
    决择二位善根皆有六姓。于菩萨种姓定
    不可退 解云言定不退。不退自乘种姓。
    非言决定不退起惑 又问若异生位第
    六种姓容有退者。何故前业品云。坚于离
    染地异生不造生。长行又云。不退姓名坚。
    准此利根异生亦不可退。云何乃言天授菩
    萨虽是利根。由是异生可说退耶 解云
    但言不退异生于离染地不造生业。非
    全第六种姓皆定不退。或据天中故言不
    退
    由行有殊至是五见自体者。此下第三别明
    五见体。就中。一正明五见体。二别释戒禁
    取 此即第一正明五见体。牒名问体。及
    颂答也。论曰至是萨迦耶见者。释我.
    我所。明有身见。执我.及我所是萨迦耶见
    坏故名萨至方执我故者。经部师释。坏
    故名萨。聚谓迦耶。迦耶名身。坏即是非常
    义。聚即是和合蕴义。迦耶即萨名萨迦耶。持
    业释也。此萨迦耶即五取蕴。为遮常想故
    立萨名。为遮一想故立迦耶名。要此常一
    想为先。后方执我故。萨迦耶之见名萨迦
    耶见。依主释也。?称派痴咧廖迦≡唐?br> 者。第二?称派呈κ汀S泄拭??I硪迦缜啊?br> 故正理云。有故名萨。聚谓迦耶。即是和合
    积聚为义。迦耶即萨名萨迦耶。即是实有非
    一为义(已上论文)勿无所缘计我.我所。不同经
    部缘无生心。故说此见缘有身不缘无法。
    缘萨迦耶而起此见。从境为名。故标此
    见名萨迦耶。身即是有故名有身。持业释
    也。有身之见名有身见。依主释也 诸见但
    缘有漏法者。皆应标以萨迦耶名。以彼皆
    缘有身起故 然佛但于我.我所执标此
    名者。令知此见缘有身起非我.我所。以
    我.我所毕竟无故。如契经说。诸有执我者。
    佛等随观见彼。一切唯于五取蕴起。非于
    余法。以此故知。唯缘有身非我.我所 又
    解诸有执我者。自等随观见 又解诸有执
    我等。等取我所。佛随观见 又解诸有执
    我等。彼自随观见 又解遍缘名等。别起
    名随。初寻名观。后决名见。谓等随于何蕴
    而观起见 又解等缘彼法名等。将起此
    见必先观察。今随此观起有身见名随观
    见。即于所执至断.常边故者。释断.常
    明边执见。即于所执我.我所事。或执为断。
    或执为常。乖于中道非断.常理。以妄执
    取断.常边。故名边执见 缘边起执。边之
    执故名为边执。依主释也 边执即见。名边
    执见。持业释也。于实有体至余增益故
    者。释拨无明邪见。于实有体苦.集.灭.道
    四圣谛中。起见拨无名为邪见 又婆沙第
    九云。问何故邪见不缘虚空。及非择灭。答
    若法是蕴.是蕴因.是蕴灭.是蕴对治。邪见
    即缘。虚空.非择灭非蕴等故彼不缘。广
    如彼释 又云。问拨无虚空.非择灭者。为
    缘何法。答即缘虚空.非择灭名。所以者何。
    拨无彼者无深重心。如谤杂染.清净事
    故。问此是何智。答此是欲界修所断中无覆
    无记邪行相智(已上论文)一切五见皆颠倒转并应
    名邪。而但拨无名邪见者。以过重故偏立
    邪名 如说臭苏凡苏皆臭。臭中极者名
    曰臭苏 诸旃荼罗皆名执恶。于中造恶
    过极甚者名恶执恶 等。显举法未尽。谓
    此邪见唯损减故。所余四见有增益故。谓有
    身见.见取.戒禁取唯增益。边执见中一分常
    见。亦增益故。虽有断见亦是损减。而非唯
    故 邪即见故。名为邪见。持业释也。于
    劣谓胜至但名见取者。释劣谓胜。明见取。
    诸有漏法皆名为劣。圣所断故。执此劣法
    为最胜者。总名见取。理不但执见以为胜
    法。亦执非见 以为胜法。理实应立见等
    取名。略去等言但名见取。又正理云。或见
    胜故但举见名。以见为初取余法故(已上论文)
    言见取者。缘见起取见之取故。名为见取。
    依主释也。于非因道至但名戒禁取者。
    释第三句非因道妄谓。明戒禁取。于非因.
    非道。妄谓是因.是道。是见一切总说名戒
    禁取。如诸外道或计大自在天为因。或计
    生主为因 生主。即是梵王。能生一切世
    间。是世间主。或主是天主。或余外道计时.
    方.我等为因。如是等计非世间因妄起因
    执。或诸外道投水.火等种种邪行非生天
    因妄起因执 唯受持戒禁。戒谓内道戒
    即五戒等。禁谓外道禁即狗.牛等禁。或此戒
    禁俱通内.外 外道尼干子常计数诸法
    为解脱道。智与数相应名数相应智 等。
    谓等余诸外道等 此等所执非真解脱道。
    妄起真道执。皆名戒禁取。此戒禁取不但
    执戒禁为因为道。亦执非戒禁为因为
    道 理实应立戒禁等取名。略去等言但
    名戒禁取。又正理云。或禁戒胜。是故但立
    戒禁取名(已上论文) 言戒禁取者。缘戒禁起
    取。戒禁之取名戒禁取。依主释也。是
    谓五见自体应知者。释第四句。此即结也。五
    见中三立见名。二立取名者。如婆沙云。问
    何故二见但名为取。答由此二见取行相
    转故但名取。谓有身见执我.我所。边执见
    执断.常。邪见执无。取此诸见以为最胜
    故名见取。取诸戒禁能得净故名戒禁取
     复次前之三见推度所缘势用猛利故名
    为见。后之二见执受能缘势用猛利故名
    为取
    若于非因至非见集断者。此下第二别释戒
    禁取问。若于非因起是因见。此见何故非
    见集断。而说见苦断耶。颂曰至故唯
    见苦断者。颂答。论曰至因执亦断者。诸
    外道等执大自在天.梵王.生主.或余时等。
    为世间因生世间者。于自在等?苦果
    义。必先计度彼体是常。常谓常见 一.我.
    作者。我谓我见 即由斯理身.边二见唯见
    苦断。计我.常已方于我.常起世因执 因
    执。谓戒禁取 才见苦谛时于自在等常
    执我执永断无余。故彼我.常所生戒禁因执
    亦断 此显非因计因。戒禁从常.我生。?
    果处起故见苦断非于集因妄计我.常方
    起因执 故非因计因。非见集断。若
    尔有执至是见苦断者。论主难。若尔有执投
    水.火等种种邪行是生天因。或执但由受
    持戒禁等便得清净解脱涅??。此投水.火。
    既不从彼常我倒生。不应见苦断。然本论
    说是见苦断。故彼论言。有诸外道受持牛
    戒等便得清净解脱涅??。出离生死永超
    世间众苦乐。至超世间众苦乐处。处即是
    涅??。如是等类非因执因。一切应知是戒
    禁取见苦所断。如彼本论广说。应知并非
    从常.我倒生。此复何因是见苦断。迷
    苦谛故者。?称派呈Υ稹K浞谴颖顺#?业?br> 生。迷苦谛故见苦所断。应知颂文且据戒
    禁从常.我生见苦所断。以实而言。亦有
    不从常.我生者。婆沙一百九十九云。前来
    所说诸戒禁取。皆见苦所断者。依我.常倒
    起。于果处转故。虽非因计因。而言见苦所
    断。谓戒禁取总有二类。一非因计因。二非
    道计道。非因计因复有二类。一迷执我.常
    法起。二迷宿作苦行等起。前依我.常倒。亦
    于果处转故。随二倒见苦所断。后唯于果
    处转。果相?显易可见故。计苦因为因非
    全邪故。既迷果相故亦见苦所断。非道计道
    亦有二类。一执有漏戒等为道。此迷?显
    果相起故。见苦谛时便永断。二执谤道谛
    邪见等为道。此亲违道于因果相不别迷
    执故。见道时方能永断。谤集.灭时既拨所
    断.所证法相。若执为道便为无用。定依所
    断.及所证法而立道故。又彼所拨与道相
    异。必无彼无间执彼为道者。若于后时执
    彼为道。定于果处而起道执。见苦谛时此
    见便断故。无戒禁取见集.灭所断。有
    太过失至皆迷苦故者。此下论主总为四难。
    一太过失难。二无别相难。三即执见.疑难。四
    集.灭邪见难 此即第一太过失难。迷苦谛
    故即见苦断。有太过失。五部所断缘有漏
    惑皆迷苦故。应当皆是见苦所断 正理救
    云。唯见苦所断缘牛戒等故。但计?果为
    彼因故。由此已遮经主所难。迷苦谛故
    有太过失。缘有漏惑皆迷苦故。以非一切
    缘有漏惑。皆以果苦为所缘故。如何得
    有太过失耶 俱舍师破云。苦下戒禁缘
    有漏。即于果处生。余有漏惑亦于缘有漏。
    宁非果处起。复有何相至迷苦谛故者。
    此即第二无别相难。汝宗戒禁通苦道断。复
    有何相别戒禁取可说彼为见道所断。诸
    缘见道所断法生。彼亦应名迷苦谛。故应
    见苦断。正理救云。然于非道计为道中。若
    违见强道则见道所断(解云彼论意说。非道计道诸戒禁取。有两类故。若果
    处起者见苦断。若非果处起缘亲迷道为所缘者。违见道强则见道断) 俱舍师破云。
    两种戒禁俱缘有漏俱非道计道。何故一于
    果处起。一非果处起。义既是齐应俱果起。
    若俱果起相还无别。违道徒言。又缘
    道谛至理亦不成者。此即第三即执见.疑难。
    又缘道谛邪见.及疑。若拨无解脱道。若疑
    无解脱道。如何即执此邪见.及疑能得永
    清净。若彼拨无如来所说真解脱道。妄执
    别有无想定等余清净因。是则执余无想定
    等能得清净。非邪见等。此戒禁取缘见道
    所断理亦不成。正理救云。此戒禁取体非
    不成。以计有于谤道邪见执为能证永
    清净道。由彼计为如理解故。谓彼先以余
    解脱道蕴在心中。后执诽谤真道邪见为
    如理觉。言如理者。彼谓拨疑真解脱道是
    不颠倒。以如理故执为净因。由此得成戒
    禁取体。彼心所蕴余解脱道非见道所断。戒
    禁取所缘以彼唯缘自部法故。道有多类
    于理无失 解云余解脱道。谓无想定等。正
    理救意言。既拨疑他所说道谛。复执拨疑
    为如理觉。故即执彼为清净因。时间迅速
    于非因果处起故。非见苦集断是见道断。
    复计心所蕴余无想等为解脱道。果处起故
    见苦所断。应知道有多类。或见道所断。或
    见苦所断。于理何失 俱舍师破云。亦有戒
    禁即执净因见苦所断。此亦即执何非苦
    断。若不即执彼执余为净因。是即应无见
    道所断。又若有缘至非见彼断者。此即
    第四集.灭邪见难。又若有缘见集.灭谛所
    断邪见等执为清净因。此戒禁取复何因缘。
    非见彼集.灭断耶。正理救云。若有计彼
    谤集邪见能得清净。岂不此见无断集用。
    若有计彼谤灭邪见能得清净。岂不此见
    无证灭用(解云彼论意说。若拨无集便无所断。计道无用。若拨无灭便无所证。计道无用)俱
    舍师破云。如拨无道应无能证。虽拨无
    道计有余道能证。何妨虽拨无集.灭。计
    有余集.灭为所断.所证。故所执义应
    更思择者。论主难讫复劝应思 正理思择
    如前应知。俱舍复难亦如前说
    如前所说至二种颠倒者。此下第四明四颠
    倒 问。如前所说戒禁取从常.我倒生。为
    但有斯二种颠倒。应知颠倒至执我颠
    倒者。答。总有四。如是四倒其体云何
    者。问。名字既尔。其体云何。颂曰至想.
    心随见力者。上两句出倒体。第三句废立。第
    四句通经。论曰至以为我倒者。释初两
    句。总有两说。此是初师。于五见中从于三
    见立四倒体。谓边见中唯取常见以为常
    倒。不取断见。诸见取中唯取苦下计乐.净
    者为乐.净倒。非余见取。有漏法中非真乐.
    净妄计乐.净故得说为非胜计胜。有身见
    中唯取我见以为我倒非我所见。应知四
    倒唯于有漏?果处起见苦所断。见取虽亦
    通余三谛。非增胜故不立为倒。故婆沙一
    百四云。有作是说四颠倒于五见中。三见
    各一分以为自性。谓有身见中我见是我颠
    倒自性。非我所见。边执见中常见是常颠倒
    自性。非断见。见取中见苦所断执乐净见
    是乐净颠倒自性。非余见取 又正理四十
    七一说亦同此论初师。此论.婆沙.正理。皆
    约五见出体故言三见各一分。有说我倒
    摄身见全者。此是第二说。常.乐.净倒同前
    说。我倒异说故别叙也。故婆沙一百四云。问
    五见中几见为自性。答此以见苦所断二见
    半为自性。谓有身见。见取全。及边执见中
    常见。二见半非颠倒自性。谓邪见。戒禁取
    全。及边执见中断见。又正理四十七云。然??br> 婆沙决定义者。约部分别十二见中。唯二
    见半是颠倒体。谓有身见.苦见取全.边执见
    中取计常分。断.常二见行相乖违。故可说
    言二体各别 此论.婆沙.正理。皆约五部
    十二见出体。故言身见.见取全.边见一分。
    此论两说虽无评文。婆沙.正理意以此论
    后师为正。婆沙不言有说。正理复言决定
    义故。我倒如何摄我所见者。此即问
    也。如何不摄者。有说返责。由倒
    经故至是我所见者。答。由四倒经作是说
    故。诸有计我于彼事中有自在力是我所
    见 既于我外别说我所。明知我所非我
    倒摄 又解此文有说引经证摄我所。
    我于彼事自在义边。是我所见。无有别
    体。此即我见至见亦应别者。有说释
    经。此我所见即是我见。由我.我所二门转
    故所以别说 是我。是我见。第一转声 属
    我。是我所见。第六转声 由我。谓由我如
    此是第三转声 为我。谓为我如此是第四
    转声。于八转声中第一.第六。若是别见第
    三.第四。见亦应别。三.四见既不殊。初.六见
    宁有异。何故余惑非颠倒体者。是下
    释第三句。此即问也。要具三因至非颠
    倒体者答。谓要具三因胜者成倒。言三因
    者。一向倒故。推度性故。妄增益故。又正理
    云。增声亦显体增胜故(已上论文) 于五见中
    谓戒禁取。虽推度性.及妄增益。非一向倒。
    缘少分法得清净故。如戒禁取计有漏道
    得净涅??。虽非究竟断惑证灭。而能暂离
    下八地染证彼灭故婆沙一百四云。戒禁
    取虽是推度性及妄增益。而非一向倒。亦
    于少分实处转故。谓有色界道能净欲界
    有。无色道能净色界有。上地道能净下地。
    与无漏道断染证灭。义相似故 又显宗
    云。谓戒禁取非一向倒。所计容离欲染等
    故。少分暂时得清净故 问如见取计乐
    受为乐。计善法为净。亦于少分实处转
    故。何故是倒 解云彼执有漏同涅??乐。
    同涅??净。于有漏中无少乐.净同彼涅??
    一向倒故所以名倒。其戒禁取非道计道。即
    有分同无漏圣道证净涅??故不成倒。断
    见.邪见虽一向倒及推度性。非妄增益。无
    门转故。所以非倒。所余贪.?.慢.疑等。虽一
    向倒.及妄增益。不能推度。非见性故。所以
    非倒。由具三因胜者成倒。是故余惑非
    颠倒体。集.灭.道下见取亦应别简。略而不
    论。故正理云。余部见取非增胜故(已上论文)
     其我所见异执不同故不别简。若依初师。
    我所见非倒。应作是言我所见虽推度性
    及妄增益。非一向倒。亦于少分实处转故。
    如计实法是我所有。非无体故。所以非倒。
    若依第二师。此我所见即是我见。异门说
    二。既我见摄。亦具三因。所以是倒。若
    尔何故至非我亦然者。此下释第四句难。
    若唯说见名为倒者。何故经中言诸颠倒总
    有十二。亦说想心。理实应知至行相
    同故者。答。理唯见倒。想.心。随见亦立倒名。
    与见相应行相同故。相从说倒。体非推度。
    非四倒摄。若尔何故不说受等者。难。
    若尔受等随见亦应名受等倒。彼于
    世间至故经不说者。答。受等世间不极成故。
    谓心想倒世间极成。如言此事恼我心想。
    而不说言恼我受等。故经不说。如是
    诸倒至见所断故者。显唯见断。如是诸倒预
    流已断。见及相应想.心等法见所断故
    有余部说至宁起欲贪者。叙异说。准婆沙.
    正理。是分别论者。于十二中八唯见断。常.
    我各三。谓想。心。见。乐.净各一。所谓见倒。四
    通见.修断。乐.净各二。所谓想。心。若谓不
    然。未离欲圣离乐.净想心。宁起欲贪。以此
    故知。乐.净想心亦通修断。?称派呈?br> 至画药叉迷乱者。?称派呈Σ恍泶艘濉H?br> 有乐.净想.心现行。便许圣者有乐.净倒。圣
    者亦起有情想.心。是即亦应许有我见倒。
    非于妇女等及于自身。离有情想.心有
    起欲贪故。既起有情想.心。应起我见倒。
    复引经证。不通修断。经说诸圣于苦圣谛
    无间道如实见。解脱道如实知。如是于集.
    灭.道圣谛如实见.知 正理具引经文。此
    论略引经文故云乃至。超余三谛取后经
    文。当于尔时彼圣弟子非常计常。想.心.见
    倒皆已永断。乃至广说于苦.不净.非我三
    种。计乐.净.我想.心.见倒皆已永断。故知
    想.心唯取见倒相应力起是想.心倒。非余
    想.心。理实四倒见苦所断。而此经言如实
    见知集等谛时皆已永断者。于具见圣谛。
    说已永断故。圣虽于境知苦.不净。然圣有
    时为贪所逼暂迷乱故。率尔于境欲贪现前
    起乐净想.心觉已即止。非推度等故不成
    颠倒。如于旋火轮以迷乱故。非实是论
    匆见谓轮。起轮心想。觉已即无。如于画药
    叉以迷乱故。非实药叉匆见谓是。起彼心
    想而生怖畏。觉已即无。此既非倒。圣者亦
    然。若尔何故至不违彼经者。难?称派?br> 师 庆喜。梵云阿难陀辨自在。是初果人。
    若想.心倒唯见所断不通修断。何故庆喜
    告辨自在。由有想乱倒故汝心焦热。后得
    无学果。远离彼想已贪息心便净。学位犹
    起想.心二倒。故知想.心亦通修断 有余
    经部师复作是说。八想.心倒学未全断。彼
    宗意说。见唯迷理故唯见断。想.心通迷理.
    事起故通见.修断。复通前经。前经所说于
    四圣谛如实见知想.心见倒皆永断者。此经
    非唯说见断。亦通修断 如是八种于修
    位中终由如实见知圣谛方得永断。离此
    谛观无余永断八种方便故。此经部所说
    八种亦通修断。不违前经。论主意朋经部。
    所以此中绝救 十二颠倒。若依?称派呈Α?br> 唯见苦断?果起故。于学位中诸染想.心及
    学.无学位无记想.心有迷乱者容可说
    倒。而非四倒。具三义就胜名倒如先。若
    依余部。八唯见断。四通见.修。如前应知。
    若依余经部师。四唯见断。八通见.修。亦如
    前说
    为唯见随眠至为余亦有者。此下第五明七.
    九慢。就中。一正明七.九慢。二释未断不
    起 此下第一正明七.九慢问。为唯见随
    眠约行不同有多差别。为余随眠亦有差
    别。慢亦有者。答。云何者。征
    颂曰至有修断不行者。上句正答。第二句明
    见.修断。下两句显未断不行。论曰至
    故分七种者。此下释七慢。此即总释
    于劣于等至总说为慢者。此下别释七慢。文
    即为七。此释第一慢。于劣谓胜。于等谓
    等。令心高举。总说为慢 于等云何。如
    有二人精神齐等。一先诵得阿笈摩经。一后
    诵得。心便高举。故正理四十七云。于他劣
    等族明等中。谓己胜等高举名慢 岂不
    此二俱于境中如实而转不应成慢。方劣
    言胜。方等言等。称量而知何失名慢 于
    可爱事心生爱染如实而转如何成贪。此
    既耽求诸可意事无有颠倒。应非烦恼。然
    由此起能染恼心既许成贪。是烦恼性。如
    是虽实胜劣处生。而能令心高举染恼。名
    慢烦恼。于理何失 解云。族。谓种族。明。谓
    聪明。等言。即显色.力.财等。于等于胜至总
    名过慢者。释第二慢。于等谓胜。于胜谓
    等。总名过慢。慢太过故妄进一阶。或过前
    慢。或慢过重前。故名过慢。正理论云。于他
    等胜族。明等中。谓己胜等名为过慢
    于胜谓胜名慢过慢者。释第三慢 于胜
    谓胜。胜名过己。慢他过故名慢过慢
    或慢谓高举。高前过慢名慢过慢。正理论
    云。于他殊胜族。明等中。谓己胜彼名慢过
    慢。于五取蕴至名为我慢者。释第四
    慢。于五取蕴执我.我所。此是我见 或缘
    我起慢。或恃我起慢。或由我起慢。故名
    我慢。于未证得至名增上慢者。释第五
    慢。于未证得殊胜功德中。谓己证得。名增
    上慢。正理云。有余师说。于证少德谓己证
    多。心生高举名增上慢。于多分胜至
    名为卑慢者。释第六慢。正理论云。诸有在
    家。或出家者。于他工巧尸罗等德多分胜中。
    谓己少劣心生高举名为卑慢。此中于己
    心高举者。于他多胜谓己少劣。有增己故
    亦说为高。于无德中至名为邪慢者。释
    第七慢。于诸恶行无德法中。谓己有德名
    为邪慢。故正理云。于无德中谓己有德名
    为邪慢。言无德者谓诸恶行。违功德故
    立无德名。犹如不善。彼于成此无德法中。
    谓己有斯殊胜功德。恃恶高举故名邪慢
     若谓无德者是遮有德言。于实无德中
    谓有名邪慢。彼辨增上.邪慢别中说无种
    子名增上慢。有种子者名为邪慢。或全增
    益名增上慢。少分增益名为邪慢。如是差
    别理应不成。是故应知前说为胜。然
    本论说至三中离出者。此下释九从三。会
    释本论。然发智本论说。慢类有九 我胜者。
    谓我胜彼 我等者。谓我等彼 我劣者。
    谓我劣彼 有胜我者。谓有他胜我 有
    等我者。谓有他等我 有劣我者。谓有他
    劣我 无胜我者。谓无他胜我与我齐等
     无等我者。谓无他与我等我胜于彼
     无劣我者。谓无他劣我我居下劣 此九
    从前七中三出离。从三者何者。问
    谓从前慢至过慢卑慢者。答。谓从前七
    慢中第一慢。第二过慢。第六卑慢。如是三慢
    若依我见生行解。次第有殊。成三三九慢
    类。九中初三如其次第。我胜慢类谓我胜
    彼。于等谓己胜即是过慢。我等慢类谓我
    等彼。于等谓己等即是慢。我劣慢类谓我
    劣彼。于胜谓己劣即是卑慢 九中中三
    如其次第。有胜我慢类谓有他胜我。于胜
    谓己劣即是卑慢。有等我慢类谓有他等
    我。于等谓己等即是慢。有劣我慢类谓有
    他劣我。于等谓己胜即是过慢 九中后
    三如其次第。无胜我慢类谓无他胜我。于
    等谓已胜即是过慢。无劣我慢类谓无他
    劣我。于胜谓己劣即是卑慢。于多分
    胜至高处是何者。问。如于他人多分胜法。
    谓己少劣卑慢可成。有高处故。无劣我慢
    类高处是何而起慢耶。谓于如是至而
    自尊重者。答。无劣我慢虽无高处。于自爱
    乐胜有情聚。反顾己身虽知极劣。而自尊
    重故能起彼无劣我慢。如是且依发智
    论释者。结。如是九慢类且依发智论释
    依品类足至胜境别故者。复依品类释慢
    类者。且我胜慢类从三慢出。若观劣境谓
    己胜即是慢摄。若观等境谓己胜即是过
    慢。若观胜境谓己胜即是慢过慢。余八慢
    类如理应说。如是七慢何所断耶者。
    释第二句。此即问。一切皆通见.修所断
    者。答。如是七慢一切皆通见.修断随其
    所应。若缘见所断者见断。若缘事者修断。
    应知七慢皆通三界。故婆沙四十三云。评曰
    应作是说。非卑慢等要比度他胜.劣而起。
    无始时来数习力故。虽生上界亦有现行。
    是故三界皆具七慢。诸修所断至为可
    现行者。问。诸修断慢圣者未断时为可现
    行不。此不决定至唯修所断者。答。此
    不决定。于七慢中或有修所断于未断位
    圣容现行。谓除慢类及与我慢。所余诸慢
    于此慢中或有修所断。于未断位而圣定
    不行。谓慢类我慢。此不行因次后当辨。寄
    喻来况。如杀生缠是修所断。而诸圣者必
    不现行。杀生缠者显由此惑发起故思断
    众生命。颂说等言显盗.?H.诳缠。无有爱全
    不起。有爱一分不起 问无有名何法
     答谓三界非常灭相名为无有。于此非常贪
    求名无有爱。若泛说三界非常。诸无有爱
    通见.修断 此中意说于三界中。众同分
    上非常灭相名为无有。愿我死后断坏无
    有。于无有贪名无有爱。圣于此爱全不
    起故。唯修断故。所以但取缘众同分无常
    贪爱名无有爱。故婆沙二十七云。无有者谓
    众同分无常。缘此爱名无有爱。是故此爱唯
    修所断。以众同分唯修所断故。又正
    理四十七云。岂不见所断亦有无常无有爱。
    何缘唯修所断 实亦见断。且随经说。谓契
    经中说有三爱。欲爱.有爱.无有爱三。于此
    经中说无有爱。取缘众同分无常为境者。
    贪爱异熟相续断故。如契经言一类苦逼
    作如是念。愿我死后断坏无有无病乐哉。
    今且据斯说唯修断。非见所断无无有爱
    (已上论文) 又解三界五阴无常灭相。于此贪求
    名无有爱。此即总说诸无有爱。然意唯取
    缘众同分无常贪求名无有爱。圣于此爱
    全不起故。唯修断故。故婆沙云。显此论者
    前来成立随契经义说无有爱唯修所断。
    今随实义显无有爱通二所断。三界无常
    通二断故。以此故知。三界无常诸无有爱
    是总说也 于当有身而起爱故名为有爱
     言一分者。谓异生时发愿当为蔼罗筏??
    大龙王等。正理云。等言为显阿素洛王。北
    俱卢洲。无想天等(已上论文) 蔼罗筏??。是水名。
    水中龙象从水为名。即是帝释所乘龙象王
    也。故正理七十五说。蔼罗筏??大象王。是三
    十三天所乘象王(已上论文) 圣人虽于善趣有
    身起爱。于恶趣龙王等有爱一分未断不
    起。以圣不爱恶趣身故。故名有爱一分。
    此杀.盗.?H.诳诸缠。此诸有爱。无有爱。一切
    皆唯缘修所断法故唯修所断。见所断法虽
    亦能缘修所断法。而非唯故非唯修断。杀.
    盗.?H缠。缘修所断身业起。诳缠缘修所断
    语业起。无有爱缘修所断众同分上无常法
    起。有爱一分缘修所断当有身起
    已说慢类等至见.疑所增故者。此即第二释
    未断.不起。论曰至皆定不起者 等言。
    为显杀.盗.?H.诳诸缠。无有爱全。有爱一分
     此慢类等。我慢。恶悔。是见及疑亲所增
    长 言亲增长。谓亲导引连续现前 虽修
    所断而由见.疑背已折故。圣虽未断。定不
    能起。见.疑有力扶持慢等。断如背折。有而
    不行。谓九慢类及七慢中我慢。有身见所增
    由我起故。应知九慢类。若依发智从慢过
    慢卑慢中出。即此三慢一分不行。若依品
    类亦有慢过慢。即有四慢一分不行。杀.盗.
    ?H.诳缠。邪见所增。由邪见故行杀等事。语
    四过中以虚诳语是五戒中不虚诳语所远
    离故。所以别说。诸无有爱断见所增以缘
    当有断灭起爱。有爱一分常见所增。以贪
    当有大龙等身多时住故。于恶作中不善恶
    作是疑所增。追悔与疑少相似故。故圣身中
    虽有未断。而由背折皆定不起 问修断
    贪等亦用见.疑为遍行因。圣断见.疑如何
    现起 解云应知修断起由多因。或有要
    由亲因导起。如慢类等。或有但由疏因亦
    生。如贪?等。或因有二。一未断因。二已断
    因。如慢类等。要由未断因方能现起。余贪.
    ?等由已断因亦能引起
    九十八随眠中至亦是遍行摄者。此下大文
    第二诸门分别。就中。一遍行.非遍行。二漏.
    无漏缘。三二种随增。四二性分别。五明根.
    非根。六明惑能系。七明惑随增。八明次第
    起 此即明遍.非遍行。论曰至立遍行
    名者。释初行颂。唯苦.集断十一随眠力。能
    遍行自界地五部。故此十一皆得遍行名。除
    此十一余五部惑。无有力能遍行自界地五
    部。故皆不立遍行名也。如是十一于自界
    地五部诸法。一遍缘。遍缘五部为境界故。
    二遍随眠。遍于五部随增眠故。三为因。遍
    生五部染法。依此三义立遍行随眠名。除
    此十一余五部惑.及彼相应俱有诸法三义
    皆阙。十一遍行诸相应法。有初.后义阙中
    一义。十一遍行诸俱有法。有后一义阙前
    二义。故皆不立遍行随眠。此中所言
    至或世间因者。问。此中所言遍缘五部。为
    渐。为顿 若渐次缘。余贪等惑亦应名遍
    行。以贪等惑缘五部故 若顿缘者。谁复
    普于欲界一切诸有漏法。顿计为胜起于见
    取。能得清净涅??。或世间生天因起戒禁
    取。不说顿缘至能顿缘五部者。答。不
    说顿缘自界地中一切有漏。皆为最胜。能
    得清净。或世间因。然说有力能顿缘五部
    各少分法名为遍行。虽尔遍行至应亦
    遍行者。经部难。虽尔遍行亦非唯此十一
    随眠。以理而言。若于是处有我见行。是处
    必应起我爱.我慢。若于是处能得清净。
    或戒禁取见行。非胜计胜见取见行。是处必
    应起希求爱起高举慢。是即爱.慢亦应遍
    行。若尔顿缘至何所断耶者。?称派呈?br> 反责经部。若说爱.慢顿缘见.修所断起故。
    应言爱.慢何所断耶。应言修所断至
    见力引故者。经部答。应言修所断。以杂缘
    境界故。见断爱.慢部分别缘。或应见所断。
    由见力引故 经部意许爱.慢二种亦是遍
    行。以能遍缘五部法故。?称派呈χ?br> 不说自成者。述自宗。?称派呈ψ魅缡撬怠?br> 此爱.慢二是自相惑非共相惑。无顿缘力
    故非遍行是故遍行唯此十一。余?等惑
    非是遍行。准此爱.慢不说自成。于十
    一中至缘下随眠者。此下释第五.第六句。
    缘上胜境不随增故无失得缘。缘下劣
    境即随增故有失不缘。故婆沙云。问何故
    是欲界烦恼能缘色.无色界。彼二界烦恼不
    能缘欲界耶。有一复次云。复次若色.无
    色界烦恼缘欲界者即应随增。若随增者
    界应杂乱。故彼烦恼不缘欲界 问如欲
    界烦恼虽缘上界而不随增。上界烦恼何
    故不尔。答上界蕴胜。欲界烦恼虽缘彼起
    而不随增。欲界蕴劣。上界烦恼若缘此起即
    便随增。如下劣人于尊胜者虽能现见而
    不为损。若尊胜者见下劣人便能损害。此
    亦如是。此九虽能至准界应思者。此九
    虽能通缘自.上。然理无有自.上顿缘。于
    缘上中且约界说。或唯缘一界或二界合
    缘。引证可知。约地分别准界应思。又婆沙
    十九云。问何故不一刹那顷顿缘三界若苦。
    若集耶 答彼缘欲界亦随增。缘色.无色
    界不随增故。问彼何故缘欲界亦随增缘
    色.无色界不随增耶。有一复次云。复次欲
    界有彼等流。异熟果。色.无色界无彼等流。
    异熟果故。又一复次解非顿缘云。若如缘
    欲界即随增。缘色.无色界亦尔者。界应杂
    乱。若如缘色.无色界不随增。缘欲界亦
    尔者。即不应理。以无烦恼缘自界法。而
    有不具所缘。相应二随增者。缘自地法必
    具所缘。相应缚故。若一刹那顿缘三界若
    苦。若集。于所缘境有随增。有不随增者。
    亦应于相应法有随增。有不随增。是即
    违此因理亦坏相应法。勿有此失。故别时
    缘自界.他界理善成立 广如彼释 又
    婆沙云。何故遍行随眠能于他部随增非他
    界地 答遍行随眠于他部法有等流果。或
    异熟果。故能随增。于他界地无等流.及异
    熟果。故不随增 复次自界他部?细相似
    故能随增。上界地细故不能随增。生
    在欲界至不缘上界地者。问意可知。不
    执彼为至身见起故者。答。身生下界。必不
    执彼上界诸法为我.我所。边见必由身见
    起故。身见既不起。边见亦不生 又婆沙十
    八云。问何故此二不缘他界耶。答唯有尔
    所缘境力故。复次此二见唯于?果法转
    故。谓此二见唯于?显现见诸蕴。执我.我
    所及计断.常。若生欲界于色.无色界微细
    诸蕴不能现见故不执为我.我所等。问若
    尔生色界者现见欲界?显诸蕴。何不执
    为我.我所等 答已离染故。谓生色界者。
    于欲界蕴已得离染故。虽现见而不执为
    我.我所等。复次上地烦恼不缘下故。问因
    论生论。何故上地烦恼不缘下耶。答已离
    彼染故。谓要已离下地染者。方起上地烦
    恼现前。于下地法既已离染。上地烦恼宁
    复缘彼。问如何得知要离下染。上地烦恼
    方得现前。答如施设论说。有六种非律仪。
    谓三界系各有二种。一相应。二不相应。欲界
    相应非律仪现在前时。六非律仪成就。四非
    律仪亦现在前。谓欲界二。色.无色界各不相
    应。色界相应非律仪现在前时。四非律仪成
    就。三非律仪亦现在前。谓色界二。无色界不
    相应。无色界相应.非律仪现在前时。二非律
    仪成就亦现在前。谓无色界二。此中染污法
    名非律仪。由此故知。要离下染。上地烦恼
    方现在前(广如彼释) 若尔计彼至是何见摄者。
    难。若尔计彼上界梵王或为有情。或为常
    住。是何见摄。对法者言至是邪智摄者。
    答。对法者言。此有情常非身.边见。是邪智
    摄 言邪智者谓无明相应邪智。于欲界
    中先起二见执我。执常。次后即起独头无
    明。缘彼大梵谓为我.常。行相朦昧不能决
    执。所以非见。故正理云。生欲界中若缘大
    梵起有情.常见。为何见摄耶。理实应言此
    二非见。是身.边见所引邪智。现见蕴中执
    我.常已于不现见比谓如斯 又解疑相
    应智为邪智。谓随身.边次复起疑缘彼大
    梵。为常.无常。为我.非我。不决执故亦非
    是见 又解身.边见后引起欲界无覆无记。
    但缘欲界说梵王名。谓为我.常名为邪智
    非缘彼体。无覆无记不缘上故。如缘虚
    空非择灭名非缘彼体。非称理故名之为
    邪。非是染污。应知此是四无记中威仪.工
    巧.异熟三心。但非通果。唯缘色故 又解
    威仪.工巧非余二种 虽有两解前解为
    胜。何缘所余至而非见耶者。难。何缘
    所余二取邪见缘彼是见。此邪智亦缘彼而
    非见耶。以宗为量故作是说者。?称派?br> 师答。以宗为量故作是说。为遍行体
    唯是随眠者。释后两句问。为遍行因体唯
    是随眠。不尔者。答。云何者。征
    并随行法至如理应辨者。释。并随行法。谓
    上所说十一随眠。并彼随行相应.俱有皆遍
    行因摄。然除彼得。得与所得非一果故非
    遍行因 由此故有作是问言。诸遍行随
    眠皆遍行因不 答言于此应作四句。第一
    句者。谓未来世遍行随眠。十一摄故是遍行
    随眠。无前后故非遍行因。第二句者。谓过.
    现世彼俱有法。有前后故是遍行因。非十
    一故非遍行随眠。第三句者。谓过.现世遍
    行随眠。十一摄故是遍行随眠。有前后故是
    遍行因。第四句者。谓除前相。故言如理应

    九十八随眠中至静净胜性故者。此即漏.无
    漏缘初颂总明。第二颂别释。第三颂简法
    论曰至准此自成者。此释初颂。灭.道
    下六。此缘无漏除此六种余五部惑皆缘
    有漏。准此自成颂不别显。于此六中
    至诸行择灭者。释第五.第六句。六中缘灭
    各以自地诸行上灭为其所缘。诸地择灭更
    互相望。非因果故不缘异地善智悟境通
    缘多地不同染法。故显宗云。然诸善智悟
    境。理通容有顿缘多地灭。诸邪见起于
    境迷谬。固执所隔不能总缘 问九上缘
    惑于境亦迷。如何得缘多地苦集 解云
    虽迷境起。诸地苦.集由互相望为能作因.
    增上果故容缘多地。又正理云。谤灭邪见
    为见灭耶。不见灭耶。若见灭者。如何见
    灭谤言无灭。若不见灭者。如何无漏缘。又
    如何言此物非有。应言见灭。但寻教见即
    谤如是所说灭无。岂不此见亲能缘灭。如
    何即拨此灭为无。如有目者于多杌处。遥
    见人立拨为非人。虽亲缘人而非不谤。
    故有见灭而拨为无。然非所有谤灭道慧。
    皆是见灭。见道所断。谓若有慧非审察生
    闻说灭.道便生诽谤。唯缘名故非彼见所
    断。若慧于境因审寻伺推度而生决定。拨
    无所说灭.道方见彼断(已上论文) 缘道谛者
    至以类同故者。释第七句。谓欲界系邪见.
    疑.无明。唯缘六地法智品道。不缘类智品
    道 若治欲界。谓未至定中法智品道能治
    欲者 若能治余。谓六地中灭.道法智品。
    于修道位能治余色.无色界者 皆彼邪
    见.疑.无明所缘。以法智品类同故 若上
    八地各三随眠。一一唯能通缘九地类智品
    道不缘法智品 若治自地。谓九地中类
    智品道能治自地者 若能治余。谓九地中
    类智品道能治余七地者 皆彼邪见.疑.无
    明所缘。以是类智品类同故。何故缘
    灭至六九同类者。释第八句。此即问也
    以诸地道至非欲三所缘者。答。以诸地中
    法智品道。类智品道。各互相望同类因故。
    由相因故。若缘法智即缘六地。若缘类
    智即缘九地。虽法智品与类智品。亦
    互相望为同类因。而类智品不治欲界。由
    别治故。故类智品道非是欲界三种所缘
    法智品既能至各三所缘者。难。欲界修
    位灭.道法智。既能治上色.无色界。应为彼
    八各三所缘。非此皆能至非能对治故
    者。通。非此法智皆能治彼色.无色界。苦.集
    法智品非彼上界对治道故。九地苦.集下?
    上细。缘?不能断细。故缘欲界苦.集法
    智。不能对治上八地。或缘细以可断?。
    故缘欲界灭.道法智。能治上惑 灭道法
    智。亦非全能治色.无色界。唯断修惑不能
    治彼见所断。故以见所断惑对治决定。又
    于见位迅疾急速故。见道中灭道法智品。
    非能对治上界见惑。以修断惑对治不定。
    又于修位稍容预故。故修道中灭道法智。而
    能对治上界修惑 问先离欲染后入见
    道。于见位中灭.道法智。既无所断应稍容
    预。何故不治上见惑耶 解云非要断惑
    起欲法智。为观谛理起斯法智。又次必起
    类智品道断上见惑。故欲法智不能对治
    上界见惑 其法智品四谛分别阙苦.集初。
    见.修分别阙见道初 故言二初无故。非彼
    八地三惑所缘。又类释言。即由此前缘灭
    唯一缘道六九诸因缘故。显遍行惑中有
    缘苦.集九地无遮境互为缘因故。或二合
    缘。乃至或八合缘。不同灭谛灭互相望非
    缘因故 言缘因者。是疏缘因。简亲因缘。
    即能作因。或增上缘名为缘因 又解缘是
    增上缘。或是等无间缘。或是所缘缘。或通前
    二。或总通三因。谓能作因 非是无漏能对
    治故。有缘一地非缘六.九。不同道谛以
    缘道时缘六.九地。何缘贪?慢至非
    无漏缘者。此下释后一颂。此即问也
    以贪随眠至不缘无漏者。答。释贪.?.慢。及
    与二取。不缘无漏。如文可知
    九十八随眠中至相应故随增者。此即第三
    明二种随增。前六句明所缘随增。后两句
    明相应随增 前六句中初四句正明所缘
    随增。后两句简差别。论曰至为所缘故
    者。此释初颂。如文可知。正理云。言随增
    者。谓诸随眠于此法中随住增长。即是随
    ?增昏滞义 此据总说至及相违故者。
    此下释第五.第六句。所缘随增此据总说。
    若别分别灭.道谛下六无漏缘惑。及苦.集下
    九上缘惑。于所缘境无随增义。所以者何。
    灭.道无漏.及上地境。一非见爱所摄受故。
    二与能缘惑相违故。此即标章。谓若
    有法至非所缘随增者。此释初章。谓若有
    法为此地中身见。及爱。摄为己有。可有为
    此身见.爱地中所有随眠所缘随增理。如
    衣润湿。埃尘随住 衣即喻法 润湿喻
    身.见爱 埃尘随住喻惑随增 非诸无
    漏法为诸身见.爱摄为己有。非诸上地法
    为诸下身见.爱摄为己有 故缘彼无漏
    惑。缘彼上地下惑。非所缘随增。住下
    地心至非谓随眠者。通伏难。伏难意云。贪
    求上地即此下贪能缘上地者。为通此伏
    难故作是言。住下地心求上地等。是善法
    欲。非谓随眠。圣道涅??至足不随住
    者。此释后章。若圣道谛。涅??灭谛。与能缘
    彼惑相违。若上地法与能缘彼下惑相违
    故。彼无漏缘。九上缘二。亦无所缘随增理。
    如于炎石足不随住 炎石。喻境 足不
    随住。喻能缘惑。有说随眠至非所随增
    者。叙异说。此约随顺解随增。有说随眠是
    随顺义。非无漏境顺诸随眠。非上地境顺
    诸下随眠故虽是所缘而无随增理。如风
    病人服干涩药。病人于药不相随顺非所
    随增。药于病人无有势力。非能随增 病
    人。喻境 药。喻能缘惑 此中正取风病
    人为喻。非取风病 若将风病望干涩
    药。相随顺故有所随增。已约所缘至于
    彼随增者。释后两句。谓随何遍.不遍缘有
    漏.无漏缘。自界.他界缘。随眠一切皆于自相
    应法由相应故。于彼随增。诸说随增
    至标未断言者。上来所言诸所随增。谓诸随
    眠至未断。故初颂首标未断言。颇有
    随眠至非所缘不者。问意可知。有至随
    眠者。答。言有 谓缘上地诸遍行随眠。如
    初静虑遍行随眠缘上三地。亦如空处遍行
    随眠缘上三地。非缘上界而彼随增。唯于
    相应非所缘
    九十八随眠中至此余皆不善者。此即第四
    二性分别。论曰至至彼定无故者。释
    第一句。上界诸惑皆唯无记。以染污法中若
    是不善有苦异熟果上二界无。他逼恼因
    缘决定无故 说彼无果。显因亦无 又正
    理云。色.无色界一切随眠。四支.五支定所伏
    故。无有势力招异熟果。故彼皆是无记性
    摄 又婆沙云。若法是无惭.无愧自性与无
    惭.无愧相应。是无惭.无愧等起等流果者。
    是不善。色.无色界烦恼不尔故是无记(广如彼说)
    身边二见至他有情故者。释第二.第三
    句。欲身.边见。及相应痴。亦无记性 所以者
    何 与善相违名为不善。此我.常见与彼
    施等不相违故。执我.常者恐此常.我当
    来受苦。为此常.我于当来世受人.天乐。
    现在勤修布施.持戒及静虑等 执断边见
    随顺涅??。能断灭故。故世尊说于诸外道
    诸见趣中此断见最胜 趣。谓趣求 谓我
    不有。我所亦不有。执我.我所现在已无。以
    于身中求之不得。谓为已断 我当不
    有。我所当不有。执我.我所死后方无
     又解前之二句执我.我所与现在身死时俱
    断。后之二句执我.我所于未来世毕竟不
    生。由顺涅??故非不善。又身.边二
    见迷自事故。非欲逼害他有情故。其过
    是轻故是无记。若尔贪求至何亦应
    然者难。若尔贪求天上快乐。及起我慢。此
    与施等亦不相违。贪.慢二种应亦无记
     或贪天乐。及起我慢。亦迷自事。非害有
    情。应名无记 或贪求天上快乐现修施
    等。及起我慢。迷自事故非欲害他。应名
    无记。先轨范师至是不善性者。叙异说。
    经部先代轨范诸师作如是说。俱生身见是
    无记性。如禽兽等身见现行 与身俱生故
    名俱生。修道所断 若分别生。依教起者此
    不善。见道所断 立二身见同大乘经说
     若依说一切有部。身见唯分别。唯见断无
    俱生 禽兽等计皆应知但是修道所断。
    不染无记邪智所摄。余欲界系至皆不
    善性者。释第四句。于三界中除前所说余
    欲界系一切随眠。与上相违皆不善性
    于上所说至贪?.不善痴者。此下第五明根.
    非根。就中。一明不善根。二明无记根 此
    即第一明不善根。论曰至故颂不说者。
    唯欲界系一切五部贪.?。及不善痴。不善根
    摄。引证可知 言不善根者。唯不善烦恼。
    为不善法根立不善根 余则不尔但说
    此三。所余烦恼非不善根义准已成故颂不
    说。婆沙一百一十二废立云。又此三种具足
    五义。谓通五部。遍在六识。是随眠性。能起
    ?恶身业.语业。作断善根牢强加行。是故独
    立为不善根 通五部者遮五见.疑。遍六
    识者遮其诸慢。随眠性者遮缠垢等。能起
    ?恶身业.语业。作断善根牢强加行者示
    现根义 又此五义遮一切法成立根义。
    谓不染污法有遍六识无余四义。染污色
    蕴全无五义。染污受蕴.想蕴。及余烦恼缠
    垢所余相应染污行蕴。虽通五部亦遍六
    识。而非随眠性。虽能起?恶身.语二业。而
    非断善牢强加行有染污不相应行蕴。虽
    通五部无余四义。染污识蕴中眼等五识
    全无五义。意识虽通五部亦能起?恶身
    业.语业。而无余三义。十烦恼中。五见及疑。
    有随眠性无余四义。慢通五部。是随眠性。
    能起?恶身业.语业。无余二义。于十缠中
    ?干颍?艟伲?薏眩?蘩ⅰK渫ㄎ宀恳啾榱?br> 识。而非随眠性。虽起?恶身业.语业。而非
    断善牢强加行。睡眠一种。虽通五部无余
    四义。所余五缠。虽起?恶身.语二业无余
    四义。六烦恼垢。虽亦有时能起?恶身.语
    二业。无余四义。唯贪.?.痴具足五义。非所
    余法。是故独立为不善根 准此婆沙文。
    染污睡眠不发身.语业。准此善眠不发业。
    无覆睡眠。婆沙.正理各有两说。一说发业。
    一说不发业。其下十缠当具引释 又准
    此文恶作发身.语业 问恶作与忧根相
    应法离欲舍。若发得别解脱戒。此戒岂有
    离欲舍耶 解云恶作.忧根但能发处中善.
    不善身.语业。不能发别解脱戒。故无有
    妨。恶作追悔往事。忧根别有所忧。正发戒
    时无此相故。又准此文六垢发业
    于上所说至三定皆痴故者。此下第二明无
    记根。中一正明无记根。二因论明四无记
     此即第一正明无记根。初三句述此国。
    后三句述外方。论曰至亦无记根摄者。
    释初两句。此国诸师说。无记根亦有三种。
    诸无记言通有覆无覆。谓诸有覆爱.痴。及诸
    有覆无覆慧。于无覆中下至异熟生。亦无
    记根摄。故婆沙一百五十六云。迦湿弥罗国
    ?称派呈λ怠N藜歉?腥?N轿藜前??郏??br> 明 无记爱者。谓色.无色界五部爱
     无记慧者。谓有覆无记慧。无覆无记慧。有覆
    无记慧。谓欲界有身见.边执见。及色.无色界
    五部染污慧。无覆无记慧。谓威仪路.工巧处.
    异熟生.变化心俱生慧 无记无明者。谓欲
    界有身见.边执见相应无明。及色.无色界五
    部无明 问于无记中何故此三别立为根
     解云根是因义。此三为因生诸法胜故立
    为根。爱是诸烦恼足。痴即遍与诸惑相应。
    慧能简择为众导首。何缘疑慢非无记
    根者。释第三句 问十随眠中?非无记
    理在绝言。何缘疑.慢非无记根。疑二
    趣转至故彼非根者。答。文可知 余非随
    眠。或无胜用。故不立根。外方诸师至
    遮善.恶故者。释第四.第五句。外方即是西方
    诸师。立无记根总有四种。谓诸有覆无记
    爱.见.慢.痴四种。颂言中无记名中。遮善.
    恶故。此唯有覆不通无覆。故婆沙云。西方
    诸师说无记根有四。谓无记爱.见.慢.无明。
    无记爱者。谓色.无色界五部爱。无记见者。谓
    欲界有身见.边执见。及色.无色界五见。无记
    慢者。谓色.无色界五部慢无记无明者。谓欲
    界有身见.边执见相应无明。及色.无色界五
    部无明。何缘此四立无记根者。释第六
    句。此即问也。以诸愚夫至为无记根者。
    答。以诸愚夫修上定者。不过依托爱.见.
    慢三。谓爱上定者。见上定者。慢上定者。
    有由爱力。有由见力。有由慢力。此三皆
    由无明转故。有斯胜用。故立此四为无记
    根。余非胜故不立为根 问此国。外方。何
    故不同。于二说中何者为正 解云据义
    各别故说不同。于二说中前说为正。故婆
    沙云。问何故西方诸师立慢为无记根。答彼
    说力坚强义是根义。慢力坚强故立为根。谓
    瑜伽师所以退失百千善品皆由慢力。问
    何故此国诸师不立为根耶。答此说下义是
    根义。慢令心举。于下不顺故不立根。问何
    故此国诸师立无覆无记慧为无记根。答此
    说为依因义是根义。无覆无记慧为依因
    胜故立为根。问何故西方诸师不立为根。
    答彼说力坚强义是根义。无覆无记慧势力
    羸劣故不立根。问何故此彼国师不立疑
    为无记根。答俱说定住义是根义。疑不定
    住。二门转故。不立为根。如是说者善.不善
    根俱有三种。无记亦应尔。又如不善慢不
    立不善根。无记慢亦应尔。故无记根唯三
    者善
    诸契经中至无记摄耶者。此下第二因论
    明四记问。诸契经中说十四无记事。彼亦
    是此三性之中无记摄耶。不尔者。答
    云何者。征。彼经但约至立无记名
    者。答。彼经中十四。于四记中但约第四应
    舍置问立无记名。记之言答。谓问记
    门总有四种者。论主因答此问总明四种。
    记之言答。下皆准此。谓问答门总有四种
    何等为四者。问。颂曰至我蕴一异
    等者。上两句正答。下两句指事说。论曰
    至谓答四问者。就长行中。一?称派呈?馑?br> 记。二本论师解四记 等。谓等取对法诸
    师等。故正理云。等言为摄有约异门。且问
    四者。此总举数。第一问应一向记。第二问
    应分别记。第三问应反诘记。第四问应舍
    置记。此之四记如其次第答彼四问。此即
    释上半颂 如有问者。一问死。问生。三
    问胜。四问我一.异等。此即指事别显四也
     所以记有四者。谓答此四问。此即释下
    半颂 若作是问至白黑等性者。此下别
    释。前三问记。如文可知 第四问记若作
    是问。蕴与有情为一。为异。得此问时应
    舍置彼一异之记但作是言。此不应记。
    以彼有情无实有故。若一。若异。性皆不成
    故言应舍置记。又如问言。石女所生儿为
    白。为黑等性。若得此问亦应舍置。石女本
    自无儿。何论白.黑 女不生子名为石女。
    故婆沙十六云。如女身中不任怀孕。空无
    子故说名石女。如何舍置而立记名
    者。问。如何舍置一.异等问不记一.异等
    而立记名。以记彼问言此不应记故者。
    答。以记彼一.异等问言此不应记故。准
    此即是发言记问。非是默然不记名舍置
    记古来诸德皆言第四名为默答。此释不然.
    又婆沙十五云。如诸外道问世尊言。世界常
    耶。佛言此不应答 以此准知。发言名答
    有作是说至非一切当生者。初问无异
    说。后三问有异说。此即外人设难。有作是
    说。彼第二问一切死者皆当生不。应分别
    记。亦应一向记非一切当生。然问者
    言至仍未解故者。此即论主释通。然问者一
    切死者死当生不。理应分别答彼所问。有
    烦恼者死已当生。无烦恼者死已不生。直
    作是言。非一切当生。此总说记不成。虽
    令总知非一切当生。仍未分明解如何
    者当生何者不生。又作是说至如识果
    因者。此即外人设难。又作是说彼第三问
    人为胜.劣不。应反诘记。亦应一向记摄。
    人亦胜.亦劣。所待异故。犹如一识从前意
    生名果。能生后识名因。故正理云。如有
    问识为果为因耶。应一向记。亦果.亦因。
    所待异故。然彼问者至应反诘记者。此
    即论主释通。然彼问者一向为问人为胜.劣
    汝言亦胜.亦劣。非一向记故应成分别记。
    何名一向记。既不审知前人问意。但此应
    诘问意所方。若言方天应记人劣。若言
    方下恶趣。应记人胜。故此名为应反诘
    记。又作是说至云何名记者。此即外人
    设难。又作是说彼第四问蕴与有情为一
    为异。既全不记蕴与有情若异若一。云何
    名记。然彼所问至如何不名记者。此即
    论主释通。然彼所问蕴与有情为一为异。
    理应舍置。一异之问不应为记。记言应舍
    置。如何不名记。既发言记。所以名记
    对法诸师至契实义故者。此第二本论诸师
    解四问记。即是六足.发智诸师。此解第一
    一向记者 若有问言。世尊是如来应正等
    觉耶。此问佛宝 所说法要是善说耶。问教
    法宝 诸弟子众行妙行耶。此问僧宝
     及五蕴无常耶。四谛善施设耶 皆应一向
    记。是如来应正等觉。是善说。是行妙行。皆
    无常。善施设。契合实义故。分别记者至
    欲说何者者。此释第二分别记。可知
    反诘记者至无便求非者。此释第三反诘记。
    者。若人谄心欲求过非。请言愿尊为我说
    法。应反诘彼。法有众多欲说何者。不应
    分别三世等法。若无所知者。乃至令彼默
    然而住。若有所知。令彼自记无便求非
    岂不二中至成问记耶者。问。岂不分别。
    反诘。二中都无有问。唯有请说。亦无有
    记。唯反诘欲说何者 如何分别。反问。二
    种成问记耶。如有请言至岂非记道
    者。答。谓如有人请言为我说其道路。岂非
    问道。即由反诘。记彼所问。道有众多。谓
    洛阳道。益州道。欲说何者。岂非记道 或
    由反诘记彼所问。道有众多。欲说何者。岂
    非记道。若尔应俱是反诘记者。难。若
    尔反诘记彼所问。此二应俱是反诘记
    不尔问意至无分别故者。答。不尔。问意
    直。谄。有殊。此即问意不同。若直心问者记
    有分别故。若谄曲心问者记无分别。所以
    前名分别记。后名反诘记。舍置记者
    至不应为记者。此释第四舍置记。外道说
    世为我。若有问言。世为有边等。总有十
    四。此应舍置。不应为说。今依契经至
    问记有四者。此下第三依经辨释。今依契
    经辨问记相。于大众部经。问记有四
    何等为四者。此即总问。谓或有问至但
    应舍置者。此即总答。云何有问应一向
    记者。别问第一。谓问诸行至应一向记
    者。答文可知。云何有问应分别记者。
    别问第二。谓若有问至应分别记者。
    答。谓若有问。诸有故思造作业已为受
    何果。此问名为应分别记。若造善业受人.
    天果。若造恶业受三涂果。云何有问应
    反诘记者。别问第三。谓若有问至应反
    诘记者答 想。谓想蕴 又解想者。谓名。名
    从想生。或能生想。从想为名。行蕴所摄。若
    有问云。士夫想。与我。为一。为异耶。应反
    诘言。汝依何我作如是问。若言依?五蕴
    假我。应记与想异。若依汝执别有真实细
    我。不可言一异 问想即五蕴摄。宁得言
    异 解云除士夫想计余五蕴为我。故言
    想异 又解我有二种。一?。二细。若言依
    ?色蕴假我。应记与想异。想非色故。若言
    依细四蕴假我。还应反诘。依何细我。若言
    依余三蕴。应记与想异。若言依想。应答
    一。?我与想决定异故。论文偏举。细我不
    定略而不说。此问名为应反诘记。云
    何有问但应舍置者。别问第四。谓若有
    问至但应舍置者。答 世及如来死后命者。
    皆我异名。外道执此即为我故 世常等四。
    有边等四。及有等四。三.四十二 并命者即
    身。命者异身。足前十四。谓若有问世为
    常等。此问名为但应舍置

    俱舍论记卷第十九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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