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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唯识论演秘卷第五(本)

    论。恒依心起等者。有义难云。受等依心起
    受等名心所。心依受等生应名受等所。又
    受等四义具受等名心所。心亦四义具应名
    受等所。如疏以彼二三义简。然疏中说应
    名心所此即不然。既以心王望受等说。
    如何仍说名作心所 详曰。心所总名由
    依于他四义具立。疏以王.所总名相例。
    以心依他具四义故。不据别别受等为
    难 问论既自云恒依心等名为心所。心
    不依心如何难云应名心所 答云依于
    心显依非己依非己故得心所名。心依亦
    尔何非心所。疏依理责。不尔心总。而受等
    别。别总不切。难不切也。今助一难。受等
    依心起。从依名心所。心依心所生应名
    心所。所余难准此。此不违论。亦无别总不
    均之过
    论。即诸心所所取别相者。问瑜伽但云作意
    了此所未了相。如何得知。所未了者是诸心
    所所取别相 答诸心所等所取别相。皆是
    心王所未了相。既言作意了此未了。明知余
    所所取别相皆能了之
    疏。显扬十八有颂等者。按彼颂云。依多境
    了别各为自业生。心法不应思。相似境转
    故。论曰心所有法依止能缘多境八种识
    故。各各造作自业而起。依心而有故名心
    所有法。不应更思彼所缘境。由彼与识等
    缘转故 释曰。唯以一义立心所名。言等
    缘转。显彼心所亦缘总相
    论。余处复说至德失等相者。中边第一但云
    心所亦缘别相。瑜伽第三但说别境缘可乐
    等。而无亦字。二论合引故云亦能了可乐
    等 问心取总相。所通总别。云何得言同
    一所缘 答有义说同所缘总论此境。不
    言此境别相亦同。又心王.所取总别义总
    而为四释 一云心唯取总。心所唯别。诸
    论皆说识了总相。瑜伽但说心所了此所
    未了相。不言了总。此论虽云此表心所亦
    缘总相。释论者意即不依之 二云心王唯
    取总相。所取总别。大论.中边如论主释。既
    有诚说理不可违 三云心所同前第二
    师说。心王亦缘总别二相。故下论云。受能领
    纳顺.违.中境。令心等起欢.戚.舍相。若也不
    了违.顺.中境。如何能起欢.戚.舍相。解余
    心所皆有令心取别相义。论中上下文有
    众多。故知心王亦缘别相。大论等说皆约心
    王自力而说。设无心所自力不能取别相
    故。如王因臣能知别事。若不因者即不能
    知 四云心王同前第三师说。心所非。但
    缘自别相。如心能缘一切别相。诸相应法
    法尔同缘。唯境一事。不尔如何说令心等
    起欢.戚等。既说等言。故知心所别相皆取。
    虽有四解令依后说。诸相应法相望力齐。
    有缘.不缘不应理故。论说受等所取别
    者。且约自行所取者说。以实而言。由相应
    力互取所缘。皆不违理 问由相应力互
    取所缘。亦由相应行相互起。受等应起取
    像等行 解云心等境同相应力取。行相说
    别。受等不同 又释由相应力能起诸行。
    受令心等起欢等故。且依胜说。但言令心。
    理实亦令受等明记 问既尔同聚心.心所
    行。行相皆同应成杂乱 答行相.境相兼
    正不同故不违理。第二卷云心.心取法行
    相各别。第三卷说勿触等五能了别者。依
    正行说。并不相违 详曰。今依第二。瑜伽.
    中边.此唯识等文明具故。余之三释既无诚
    说。固难依准。不可凡情强会圣旨。下文自
    云受能领纳顺.违.中境。不言心取顺.违
    境故。余心所等言令心等。至文当会。又准
    何知据其正行。前第二三云。心.心所行相
    各别。勿触等五能了别耶。本教无说。岂非
    意乎。请审详诸。无惑后学
    论领顺境相至不苦不乐者。问身识一时领
    顺.违境。何受相应 答传有二释。一云无
    有一时能领二境故随一俱。二云即一时
    中能领二境境俱至故。随其胜境但一受俱。
    如五俱意随何境胜而受俱。故此亦应尔
     问受有五受。何意合之 答喜.乐忧.苦
    欢.感相似。故合为三 若尔何不言喜.忧
    舍 答以轻从重。以狭从宽。乐.苦通于
    多地识故
    疏。对法至集色所依等者。按彼论云。集色
    所依建立身受。集无色所依建立心受 释
    曰。身心皆以积集为义。故色.无色皆云集
    也。从二所依得身心称 问第六依七。七
    何名心无集义故 答刹那相续前后众多
    得名积集。或据本识。或意根中通七.八识。
    故名集心
    疏。受宽根狭者。如三受门。苦.乐二受含忧.
    喜故。而言根者即不如是。二十二根喜.乐.
    忧.苦各别立故。故宽狭异
    疏。不俱起故非无漏摄者。问夫无漏心必有
    轻安。轻安调畅。俱时五识何得有苦 答相
    应之识调畅苦无。五非相应。有苦何失
    疏。若互相显随其所应者。七色.命根据不生
    断。以显信等亦通见断难。地前信等八见
    道已永不生故。信等缘缚断显七色.命不
    名见断。能缚有故
    疏。不可说六至无学身有故者。牒外所明。所
    明意云。无学学圆得名非断。命在彼身非
    断何失
    疏。五根亦应尔等者。疏主质也。无学亦有色
    等五根。五根亦应通不断摄。此既不尔彼何
    乃然 问非所断者理有二义。一无学身中
    有漏性者。在无漏身名为无漏。亦名非断。
    二体无漏亦为无漏。而非是断。无学色根
    许非断摄斯亦何过 答据体无漏乃顺
    无漏名为非断。不依初义 问佛色.命根
    岂非无漏。云何八根不通非断。答通三乘
    明故非非断
    论。又学无学非二为三者。按瑜伽论五十七
    云。几学学为义 释曰。二十二根中几学等
    三。复以学等而为境义 论答九学.无学.
    非学非无学。以三种为义 释曰。信等五
    根.意.喜.乐.舍还以学等三种为义 一通
    三种非学非无学为义 释曰。一谓苦根。五
    识相应故不以学.无学为义。准此故知三
    受通三 问苦等体漏。何名学.无学 答
    在学等身有所进向亦名学等。故六十六
    云。云何学法。谓预流等有学补特伽罗。若出
    世有为法。若世间善法是名学法。何以故。依
    止此法于时时中精进修学戒等三学故。
    云何无学。谓阿罗汉诸漏已尽。若出世有为
    法。若世间善法是名无学法。谓除先所说
    学.无学法。所余预流乃至罗汉法。若堕一切
    异生所有诸法。当知是名非学非无学法
     又对法第二云。求解脱者所有善法是学
    义。于诸学处已得究竟者所有善法是无
    学。谓诸异生所有三性法。及诸学者染污无
    记诸无学者诸无记法。及无为法。是非学非
    无学 对法通前言求解脱。瑜伽据胜说
    见道上。作论者意亦不相违 问无学身中
    世间之法。何义而亦名无漏耶 答据无
    烦恼。故六十六云。问罗汉世善以何因缘说
    名无漏。答堕三有故名有所摄。诸漏随眠
    永解脱故说名无漏
    疏。所余不发恶行等者。彼论但云所余是有
    覆无记不发恶行。身边等言疏释彼也
    疏。五十八至准不发业者。按彼论云。俱生
    萨迦耶见唯无记性。数现行故。非极损恼
    自他处故。对法论云。余无记者是发业余。俱
    生身见既无记性。明余中摄。不能发业。身
    见既然。边见亦尔。定随有故。故不论之
    疏。意识尔时至不善无覆者。问若所引五
    识要与能引第六同性。如何五识三性容俱
     答今此中意不得所引与能引意一向异
    性。非是必定令其同性。或顺三性不俱师

    论。由无分别至有分别故者。疏中所释意明
    约识迫悦等差。故成乐.喜.苦.忧等别。不
    障意识有无分别.轻微。唯动名为苦.乐
    有不悟者而辄弹云。后师释云。非但五识
    逼悦尤重无分别故。意中苦.乐亦无分别.及
    尤重故。如下论明。故应总云分别.尤重名
    为忧.喜。无别.轻微名为苦.乐 详曰。寻
    前疏明。知后破非
    论。不苦不乐至平等转故者。问舍有违顺。即
    成逼悦。何言平等 答有义。理实非无差
    别之义。相微隐故。故不开之
    疏。瑜伽五十七未至十一根者。按彼论云。问
    未至地几根可得。答十一 释曰。谓信等五.
    三无漏根.及意.喜.舍 有云。除意取乐。理
    实应说有十二根。亦有意故。而不说者意
    根通显八识自性。未至地中唯有第六故略
    不说 详曰。今取前释。夫有心所如有心
    王。若不云意恐疑有所而无王也。纵无其
    乐。理无妨故 问何不言有眼等及命
     答无托彼生故不说有 问但言十一云
    何得知喜八其数 答即彼论云。喜于彼
    有。何教为证。答如世尊言。如是?刍离
    生喜乐滋润其身。周遍滋润.遍流遍悦。无
    有少分不死不满。如是名为离生喜乐。
    此中初门说未至位。后门说根本位 释
    曰。经中双明未至.根本。离生喜乐滋润其
    身。是初门也。周遍等下是后门也。故知十一
    喜是其一。显扬.对法大同不录 问初根本
    定如何一受分成喜.乐 答如灯具辨。有
    义应前后起时差别故。谓若有时悦身不
    遍但名为喜。乃时周遍说名为乐 详曰。
    此论自云悦身心故。辨喜.乐二既违所学
    故叵依也 问初二根本身心两悦分成喜
    乐。杂受苦处逼迫身心应分忧苦 答如
    义灯云。违顺差别。种有同别应释此疑
     又解初二根本五识欢悦根动勇意分二。
    杂受五全意迫微。意忧故不成分二
    论第三静虑等者。问第三分本岂不悦根。根
    若悦者何不云乎 答前之二定当动勇故
    悦根方乐。故举言之。第三安静不唯对根
    方称为乐。故不言也。理实悦根逾于前矣
    疏。六十六有此中通论者。六十六中亦言傍
    生苦.忧相续。故彼论云。生那落迦诸有情
    类。异熟无间有异熟生苦.忧相续。如是若
    生一分饿鬼.及傍生中。当知亦尔
    疏。五十七说与地狱同者。即彼论云。余三现
    行故不成熟。种子故成熟。如生那落迦趣
    于一向苦。傍生.饿鬼当知亦尔。又六十六
    异熟无间等。亦三趣同。如前所引
    疏。一根善不善等者。按彼论云。八唯善。善.
    不善.无记为义。五善.不善.无记。善.不善.无
    记为义。一善.不善。善.不善.无记为义。五无
    记。无记为义。二无记。善.不善.无记为义
     释曰八谓信等.及三无漏。五谓五受。除忧取
    意。一谓忧根。又五谓身.男.女.鼻.舌。一谓眼.
    耳。据表业说。命不相应故不言义
    论。论说忧根非无记故至傍生亦尔者。有义
    今助前师救初难云。论随转理言善.不善。
    实通无记。救后难云。忧为第八。舍为第
    三。说忧定成依多分说。谓除生死余位忧
    根恒相续故 详曰。今助后师责前师曰。
    论据何事须随少意。又复主舍何摈不取。
    岂不主意而相例乎。又余七成不据多分。
    何独忧根约多分耶。故救未可
    疏。八根现种皆成就者。问命根依彼第八种
    立。如何言八皆现种成 答现八名命。八
    种名根。合云命根故通种.现
    疏。为纯苦映等者。按彼论云。若那落迦等
    中他所映夺。不苦不乐受与纯苦无杂受
    俱时而转。当知此受被映夺故难可了知。
    如那落迦等中一向苦受俱转 释曰。等言
    等彼纯苦鬼畜。彼中赖耶虽有舍受。为余
    识中苦受猛盛。映夺不现故言苦受。一向苦
    受据容受言。略不云舍
    论。无异熟乐名纯苦者。此释伏难。伏难意
    云。有等流乐何名纯苦。故今答云。望无异
    熟得纯苦名
    疏。故瑜伽五十九说彼五十八等者。显五十
    九会五十八。言意中嗔忧相应者。依随转
    等。按五十八云。又十烦恼七唯意地。贪.恚.
    无明亦通五识。又于欲界贪。乐.喜.舍相应。
    恚苦.忧.舍相应 释曰。苦据五识。忧唯第
    六。舍通六识。又五十九云。若任运生一切烦
    恼。皆于三受现行可得。是故通一切识身
    者。与一切根相应。不通一切识身者。与
    意地一切根相应。不任运生一切烦恼。随
    其所应诸根相应。先辨烦恼诸根相应。但
    约?相道理建立。令初行者解无乱故。今
    约巨细道理建立。令久行者了自他身种
    种行解差别转故。广作其法大同此论第
    六所明。故不录也。疏指此文云五十八说
    依随转.及?相也
    疏。六十六说地狱亦有食者。按彼论云。若
    ?段食于欲界五趣中皆现可得。此于一分
    各别那落迦。非大那落迦 问文既明简。许
    之何失 答五十七云。那落迦中无有段
    食。定地诸天亦复如是。诸那落迦多由先业
    力所任持而得久住。虽有广大诸根大种
    损害因缘。而不能死。然彼亦有诸微细风
    随入身分。以之为食。难可了知是故不
    说。此文既云诸那落迦。故知后文而假说也。
    不尔前后岂鱼肉乎。言风等食假说应知
    疏。谓大众部诸识并生等者。由识并生故。
    异熟后五识苦意忧得之相续。余准可知
      疏卷第六
    疏。总欢教兴者。论云今应广说是劝之辞。
    有疏言显。显.劝俱得 问论既自述。云何自
    劝 答假兴宾主。或自奖发
    论。如契经至四是遍行者。有义初起尽经及此
    所引。皆云乃至广说。广说何事。由此诚证
    明知心王亦缘别相。不尔如何心王由思取
    正因等。由此定说亦缘别相。而无心所自
    不能缘。故诸论说但缘总相。心所缘别。准
    此应知有等言故者 详曰。经示方隅。举
    眼识生不言余识故云乃至。或论略引置
    乃至言。故显扬论第一亦引此经云如是应
    知乃至身识。此中差别者。谓各依自根各
    缘自境。各别了别一切。应引如前二经。非
    乃至言显王缘别。又相有彼邪正及俱。故
    等言等。故论自云无心起位无此随一。故
    知等言不表心王而亦取别。取别前后便
    为河汉。又心起时未曾无所。何得据无
    心取说总。若无心所总亦不缘。何但别
    相。顺理教者。王取总相可为善谈。邪正
    等者即总相也
    论。此等圣教成证非一者。按瑜伽论五十五。
    亦说此名遍行也。即彼论云。问诸识生时
    与几遍行心法俱起。答五。谓作意等
    论。理谓至必有思等者。问何以得知。触谓三
    和。乃至思者令心造作 答按瑜伽论五
    十五云。作意云何谓能引发心法。触云何谓
    三和合故能摄受义。受云何谓三和合故能
    领纳义。想云何谓三和合故施设所缘假合
    而取。思云何谓三和合故令心造作。于所缘
    境与随领纳和合乖离
    疏。显杨第一引证说有者。证有遍行。即彼
    论云。如经中说。苦于此作意等。又说由彼
    所生作意正起。如是所生眼等识生。如经
    说有六触身。又说眼.色为缘能起眼识。如
    是三法聚集合故能有所触。又说触为受
    缘。如经说有六受身。又说受为爱缘。如
    经说有六想身。又说如其所想而起言议
    如经说有六思身。又说当知我今六触处。
    即前世思所造故业
    论。次别境等者。瑜伽五十五.显扬第一明五
    体业。与此大同。故不录也 然显扬论引
    经为证。此论所无。故引之云。如经说欲
    为一切诸法根本。如经说我等今者心生
    胜解。是内六处必定无我 释曰。以无我观
    缘无我境而生胜解定知六处皆无我故
     如经说诸念与随念。别念念及忆。不忘
    不失法。心明记为性 释曰。追忆曾境名
    为随念。忆别别境名为别念。或初总相念。
    后别相念。忆不忘等念之别名 如经说诸
    令心住与等住。安住近住及定住。不乱不
    散摄寂止。等持心住一缘性 释曰。系心
    住内不外驰散名令心住。挫制其心渐细
    异前遍摄令住名与等住。然为失念于外
    散动复还捡摄而住内境名为安住。先亲
    近念住即由此念。数数作意内住其心。不
    令此心远住于外名为近住。五尘等相令
    心散乱。先于彼相为过患相。相增上力挫
    折其心。不令流荡名为定住。欲恚害等令
    心扰动。故先于彼为过患想。想之力故。故
    于寻思诸随惑等。正直其心而不流逸名
    为不乱。由极寂静故心不散。即正摄持名
    摄寂止。平等持心名为等持。明前诸心悉
    于一境系心令住名住所缘 如经说简
    择诸法最极简择.极简择法遍了.近了.点
    了.通达.审察.听敏.觉.明.惠行.?巢?崮?br>  释曰能正思择彼净所缘.善巧所缘.或二
    所缘名简择法 于前三境而简择彼真
    如实性名最极择 谓于苦谛及差别苦
    相简择契经诸苦体性名极简择法 于
    所缘境周遍寻思名为遍了 于前遍了所
    缘之境委细推求渐真渐近名近了也 了
    心.心法名点了也 知心.心法所缘之事
    名为通达 谓能定取尽其所有名为审
    察 先后渐次于彼义中无忘失故名为
    聪?薄】澳芗蛟窬闵??菝???酢∠?br> 所得惠名之为明 谓能披诵.问论.决择。
    而于其义转增明了故名惠行 ?巢?崮?br> 此翻为观。如大论中具广释也
    疏。若言如爱至为诸法本者。牒彼外难生
    起下文。外难意云。汝既以爱例欲非遍。如
    何经说欲为本
    论。此应复待余便有无穷失者。有义论下释
    念令心明记。彼宗亦云能明记者。约心等
    故。所明记者即诸法故。若由此故心等明记。
    此应复待余。便有无穷失。乐论宗者应善
    思择 详曰。彼胜发起本是作意根之业用
    故。然复待余胜解有喻故无穷失。我宗明记
    非心本业。故虽待余念无其类。无无穷失
    疏。心许前有体上更立用等者。问心体立用
    自许非他。何得为证 答前已广成。为证
    无失
    论。根力觉支至非即心者。问破何计耶。若
    破本师本师心所皆体是心。惠等同喻所立
    不成。若破末计有相扶失。未许心所离心
    有故 答准疏所明破末计中立三四等
    心所之师。惠等依思非即心故。喻无其过。
    有义但破本计。然喻无过。前来成立惠等
    别有故得为喻。又解彼宗以经为量。说定
    即心余别有体 详曰。前虽屡言惠等心所。
    而未成立离心有体。何非喻过。又未见
    教经部师中唯不立定许余心所。二释俱
    难。故依疏善
    论。如是至三十一句者。总别之言传有二释。
    一云二二至五名之为总。一一别起说名
    为别。二云起一至四名之为别。合起五种
    说名为总 详曰。后解为正 问且合缘者。
    境二或四。岂不违彼同聚心法一所缘耶
     答本质境一。对能缘者。义分四等名所乐
    等。理固无违。且如一境。谓欲观察即名所
    乐。胜解印持即名决定。念明记时即名曾
    习。定注惠择即名所观。由斯同聚心法境一
    疏。此师以天眼耳通是意识相应惠等者。准
    此师意非但二通。即成事智亦非五识相
    应之惠。因果五识皆无惠也。或但因无。果
    位许有。是故后师以佛五识成事智难。后
    释理优
    论。遮等引故至故客有定者。定差别者而有
    多种。如灯具辨。更有同异。如瑜伽抄
    疏。佛地论说除漏尽通等者。按彼论第三云。
    如是其余静虑解脱无诤愿智通无碍等。多
    分摄在妙观察智。神境智通多分摄在成所
    作智。漏尽智通.漏尽智力。若说漏尽相续中
    有四智所摄。若说彼缘漏尽涅??。多分摄
    在大圆镜智.平等性智 释曰。妙观察智作
    用强胜摄多功德。神境智通缘外尘发。有
    同五识多在成事 相续者身 在漏尽
    身名为漏尽。故四智收 若缘漏尽涅??
    法故名为漏尽。故平.镜摄 二缘真强。又
    得二智具涅??故。疏所引文捡者误也。应
    依今叙
      论第六
    论。善谓信渐等者。问此善等法为论自施。
    为论经说 答本经所明。后论引释。故显扬
    第一引经证云。如契经说。于如来所起坚
    固信。惭于所惭。愧于所愧。无贪?痴三种
    善根。起精进住。有势勤等适悦于意身及
    心安。所有无量善法生起。一切皆依不放逸
    相。又除贪忧心依止舍由不害故。知彼聪
    ??br> 疏。此约立依至理须相合者。三根.精进颂邻
    次言名为合说。四俱为依立舍等故。不尔
    不悟四皆为依。名理须合
    疏。除无痴者。彼说无痴以惠为性。非自性
    善。所以但十
    疏。正理论师说有十二等者。即彼论云。颂说
    及言兼摄欣.厌。厌谓厌背。如缘苦.集。欣
    谓欣向。如缘灭.道。此二互起必于一心
    不得俱生。虽唯是善非遍善心。故善大地
    法中不别标显
    疏。婆沙别说有欣厌者。彼二十八云。有别
    法名厌。非惠非无贪。是心所法与心相应。
    有别法名欣。非欲非无嗔。是心所法与心
    相应。然见道说苦.集忍智名为能厌。灭道
    忍智名能欣者。由彼忍智厌.欣相应名能
    欣厌。忍智实非欣.厌自性
    论。唯善者。亦遮经部信.精进二通三性故。
    故成实论信品中云。信通三性。精进亦尔
    疏。是境第七者。问既为信依何非依七
     答虽信依起。然信所缘。名境第七
    论。乐善为业者。按显扬第一。信业有五云。
    断不信障为业。能得菩提资粮圆满为业。
    利益自他为业。能趣善道为业。增长净
    信为业。后之四种此乐善摄。为乐于善方
    起四故
    疏。即是论中坚固信者。即摄大乘第七颂云。
    清净增上力坚固心胜进。名菩萨初修无数
    三大劫。又按瑜伽五十七云。问世尊依何
    根处说如是言。于如来所净信深固根生
    建立。一切世间若诸沙门。若婆罗门。若天魔.
    梵。无有如法能引夺者。答依信根说。此
    显其信于闻.思.修胜坚固义
    论。一信有实等者。具如疏明。有义弹云。或
    如古师。言实事者因果体事。如四谛事。言
    实理者四谛真理。即因果理。故五蕴云。谓于
    业果谛实。极正符顺名信业果。大乘虚空灭
    谛所收。非如有宗。故无有失。疏说为摄
    虚空但总言实。此非大乘。不可依据 详
    曰。疏说本空空无有故故非谛摄。不言
    识变.依如立者谛不摄之。故第二疏言。识变
    虚空三谛所摄。又依识.如所立虚空假名
    虚空。非实空也。设据依如.识变虚空言谛
    摄者。亦不尽理。随能变心何不苦.集.道
    谛三摄。又七真如许四谛摄。依如立空何唯
    灭谛。又本空本无。何得名为因果理耶。若
    言非是因果理者。如何说云四谛真理即
    因果理。由斯从宽不言谛故。于理无妨。
    此论总谈。五蕴别列。亦不相违 问于所
    依境何故次第起忍.乐.希 答要决方希。
    又因果尔有斯次第 问于实等三信有
    起.不可如所说。既信皆起。但举因果而以
    明之。如何忍.欲.而有.不有 答初约总知
    法体理事故但信忍。后别观德.自他有能
    故信乐欲。又初实中亦包四谛。苦.集不乐
    故总言忍
    论。三信有能等者。信有力言总有二释。一
    依人辨。如疏所明。二约法说。故有义云。或
    有力言即所信善。谓信善法能得能成有为
    无为.世.出世果。起希望故而修习之。虽
    非论文亦不违理
    论。忍谓胜解等者。问此信因果为俱异时
     答释具灯.疏。有义准下俱起。初师必同时。
    推寻事理。未决定时信不生故。由此信等
    必欲.解俱。若依后师亦许异时。设于事理
    未决定时信亦生故 详曰。后师因果同异
    无违。前师必同。理便焉有何所以耶。但言
    决定方有信生。不说言欲.解要俱时起。先
    决后信。岂失于决方生信义。设依彼文但
    可因并。准何说果亦俱生耶。由此言之否
    臧可[日*者]
    论。惭等虽善非净为相者。问若惭非净。如何
    前难云若令心净惭等何别 答惭既称
    善。何得非净。然不似彼净为其相。与信
    不同。由斯难.答望义不同。故无有失
    论。止诸恶行为业者。准显扬论第一。业有
    五种。一断无惭障为业。第五增长惭为其
    业。中间三种同信中三。故彼论中指同前

    疏。即是二缘者。显扬自法等二是惭缘也
    论。止息恶为业者。显扬业五。初断无愧。后
    增长愧。中三同前。余善之业皆有五种。但
    初.后业望除自障能自增长。中三皆同复
    不录之。准前可解
    论。谓依世间诃厌增上者。有义诃谓诃责。厌
    谓厌离。见世间人及世间法。诃责暴人。厌
    离恶法。故于暴恶而生轻拒。而弹疏云。谓
    自厌恶此定不然。自厌恶者即是轻拒。愧
    之自性。非世间故。今者既显世间诃厌故
    前为正 详曰。恶法违己得世间名。为先
    厌之后方轻拒。何理不得。故下文云于己
    益损名自他故。故恶名他名世间者而无
    有失。又厌.轻拒二义不同。若不先厌何乃
    拒之
    疏。由前一理二教者。即前标宗而是理也。二
    教可知
    论。然集论说至理必应尔者。此说彼论据因
    果言。非彼论自约因果辨。彼论所明如前
    疏引
    疏。若尔即三念住等亦尔者。此质意云。念住
    亦用无嗔为体。应同大悲非根所摄
    疏。念住依惠故根所摄者。此师以彼对法为
    正。按彼第十四出念住体云。于一切种
    爱.恚俱烦恼并习气不现行具足中所有定
    惠等为体 释曰。总以五法。无贪.无嗔.大
    舍.定.惠而为体也
    疏。且依约影显非真理文者。会瑜伽也。按
    五十七云。念住非根摄。无贪嗔所摄故。会
    之云影显非实。举佛余德依惠根收。显
    此念住理亦尔也
    疏。此亦不然者。后师非前。未出所以
    疏。如五见至此无痴亦尔者。前师举见证无
    痴实
    疏。或作善事至非要圣果者。随因果位所修
    事毕即名为满。非唯圣极方得满名
    疏。若言勤至然此中者。问起生下。言然此
    中者意云。此中勤者是何勤耶。文省略也
    疏。乍可名纯者。虽非是精犹胜染法名乍
    可纯
    论。二乘究竟道欣大菩提者。有义欣大菩提
    名无足者。且依胜说。理实数数入无漏观
    令观增明亦名无足。不尔定姓无无足故
    疏。并前合为五解者。前者论.经所列五名
     问后之四义解前五位。何得所释为能解
    耶 答即所列五即是解彼精进之义。故合
    为五
    疏。问何故此中以无贪为首者。其难意云。前
    ?坎环乓郧谖?酢:喂屎蠼嵛尢拔??br> 疏。答以前至从近而结者。此答意云。依次前
    云若善依持之文结故。无贪为首
    论。静住为业者。有义问寂静住者但可名性
    如何名业。以性显业前后无。故集论中但
    云。不容杂染所依为业。故此论主应是错
    也 详曰。若以令心平等三种而为其业。
    可如所责。静住既非平等等三。如何难云
    以性为业。又静住即是不容染义。对法何
    殊独责此论由斯诸论文虽少异义理大
    同。幸不致惑。又性显业亦复何违。如第七
    八识思量.了别为性相故。若云心所无
    如是者。理亦不然。如此论中忿以愤发而
    为其性。对法即以愤发为业。岂不性.业同
    愤发故二论互举。又此明恼暴等为性。蛆螫
    为业。五蕴论云。发举恶言尤蛆为性。亦是
    性.业二论互明。此何不许。由此观之论实
    非错
    疏。非谓行也者。行非平声。应从去声读
    论。初中复位辨舍差别者。显平等三别之所
    以。故杂集第一云。心平等性者。谓以初中后
    位辨舍差别。所以者何。由舍与心相应离
    沈没等不平等性故。最初证得心平等性。
    由心平等远离加行自然相续故。次复证
    得心正直性。由心正直于诸杂染无怯虑
    故。最后证得心无功用住性
    疏。对法第十至为贪忧者。按彼论。解七觉
    支中舍觉支云。舍是不染污体。永除贪忧
    不染污位为自性故。有疏本云对法第十八
    道支中说者误也
    疏。以忧根亦有舍者忧通善故
    论。虽有义别至故不别立者。准瑜伽论五十
    六中。依嗔.贪等立余染法 应翻为净。为
    无异故。故此不言。即彼论云。多随嗔恚自
    在转义一切一分是有诤。多随爱见自在转
    义一切一分是有爱味。多随贪自在转义一
    切一分是依耽嗜。余处有文类知不录
    论。欣谓欲俱等者。问何故根本.随惑不次而
    翻之耶 答同类邻明。欣.不忿等无嗔分故。
    故次欣后明不忿等。厌.不悭等俱无贪分。
    故次厌后明不悭等。余准可悟
    论。不恨恼嫉等者。准瑜伽论八十九。依嗔
    而立七差别法。亦合翻之依于无嗔立于
    善法。故言等也。即彼论云。若烦恼缠能令
    发起执持刀杖鬪讼违诤故名愤发。于不
    顺言性不堪忍故名恶说。于骂反骂于嗔
    反嗔等名为不忍。为性恼他故名抵突。性
    好讥嫌故名??。心怀憎恶。于他攀缘不
    饶益相起发意言随顺随转名恚寻思。心
    怀损恼。于他攀缘恼乱之相起发意言。余
    如前说名害寻思
    论。不悭?x等者。亦等瑜伽八十九说依贪
    所立诸烦恼法翻立善中。即彼论云。现行
    遮逼有所乞丐故名研求。于所得利不
    生喜足。设获他利更求胜利。名以利求
    利。耽着财利显不实德。欲令他知故名
    恶欲。于大人所欲求广大利养恭敬故名
    大欲。怀染污心显不实德。欲令他知名
    自希欲。于自诸欲深生贪爱名为耽嗜。于
    他诸欲深生贪著名遍耽嗜。于诸境界深
    生耽着说名为贪。于诸恶行深生耽着
    名非法贪。于自父母等诸财宝不正受用名
    为执着。于他委寄所有财物规欲抵拒故
    名恶贪。于所缘境深生系缚。犹如美睡隐
    翳其心名不应理转。心怀爱染攀缘诸欲
    起发意言。随顺随转名欲寻思。心怀染污
    攀缘亲感起发意言。余如前说名亲里
    寻思。心怀染污攀缘国土起发意言。余如
    前说名国土寻思。心怀染污攀缘自义推
    托迁近后时望得发起意言。余如前说名
    不死寻思。心怀染污攀缘自他。若劣若胜
    起发意言。余如前说是名轻蔑相应寻思。
    心怀染污攀缘施主。往还家势起发意言。
    随顺随转是名家势相应寻思 问此中言
    贪与根本贪而何别耶 答彼根本贪名不
    善根。此即不尔故有别也
    论。不覆诳谄等者。即瑜伽论六十二中.及八
    十九?x许亦是入所翻中。六十二云。云何
    为?x。谓于增上惑毁犯尸罗由见闻疑
    他所举时。遂托余事假他余事惑设外
    言而相诱引。云何为许。谓怖他故。或复于
    彼有所希故。虽有犯重而不发露。亦不
    现行。非实意乐诈于有智同梵行所现行。
    亲爱恭敬?善身.语二业。八十九云。心怀
    染污为显己德假现威仪故名为?x。心
    怀染污为显己德。或现亲事或行?语
    故名为诈 问二文何别 答初约覆罪。后
    为显德。故二文别
    疏。对法解慢等者。按彼释云。不敬者谓
    于师长及有德所而生?x傲。苦生者谓生
    后有故
    疏。合根本二十六随烦恼中者。意云。本.随总
    二十六。于中十一翻入其善。疏文倒也。应
    云合根本.随烦恼二十六中
    论。相用别者便立之者。问不放逸等无别相
    用云何立之 答前云无用无彼四外别
    体之用。今云有用有彼同体差别之用 问
    虽用有别体相还同。如何别立 答相之与
    用随有一别即立善中。非相.用二全别方

    疏。下之八法或复十法者。八谓大随。十加邪
    欲.解
    论。论说十一六位中起等者。问此师善法极
    多几俱 答如疏具明 有义于无漏位
    容九俱起。轻安有漏。惭.愧起一。无第二故。
    有漏定心容八俱起。除舍.不逸.惭.愧随一。
    散善容七。前八之中除轻安故 详曰。此
    望疏谈随显少差义无越也。而疏意云。由
    此师引六位为证。恐惑者云此师许彼决
    定等位。但一信等故。云此师而皆许俱也。
    即显六位一一容与余所等并名皆许也。
    非说十一俱起名皆。九.八.七俱理准可悉。
    故不缕言故亦无咎 有云。疏主许十一
    俱此乖本旨 岂可疏主不解前师惭等
    不并言十一俱
    疏。虽惭与愧至合一位摄者。此释伏难。难意
    云。惭.愧二法起既不俱。何故六位合居一
    处。故此答生
    论。应说信等至十遍善心者。问忿等依嗔立。
    ?位忿等无。行舍等依他。四法无方起 答
    设尔何失 若尔云何十遍善心 有义问
    答展转释之。文多不录。但写意云。忿等嗔
    分。与嗔不俱。舍等义别。故得俱起。难舍等
    义别可名为假。忿既别生应非假摄。答以
    体即嗔无别名假。难嗔既不俱云何体嗔。
    答即说嗔体名忿等故。难既忿即嗔。如?
    非假。答说嗔作忿。忿何不假。难忿时无
    嗔。云何说嗔以之为忿。答从?种生说
    嗔作忿。难受受种生名受非想。忿嗔种生
    名嗔非忿。答忿嗔种起义别名忿。受受种
    生领纳非想 详曰。忿嗔种生假不俱者。不
    害应然。离无?无应二不并。岂可不害别
    有种生。由斯不得言?.忿二种同不俱。
    故应说云。忿等依?境行?违而不俱起。
    不害不尔。随何善位皆不损物。故得俱
    生。行舍等二准此应知 问瑜伽五十六云。
    问诸法谁相应。答他性相应非自性。既不相
    应云何俱起 答但是相应而必俱起。自有
    俱起不是相应。色.不相应虽有心俱非相
    应故 问四事阙何 答相应四义阙事等
    也。不害.无?无别体事。舍.不放逸对勤.三
    根亦准此知。望余信等可名相应。用不
    离体不害舍等亦具四义
    论。有义定加行亦得定地名等者。问何故瑜
    伽五十六云。谓轻安俱三摩地及彼眷属。并
    彼果法所不摄义。是欲界系。既云轻安所不
    摄故方名欲界。云何言欲得有轻安 答
    如疏明
    疏。然自有寻伺等有长短者。遍三地有名
    之为长。虽三地有而不遍者故说为短。
    即如轻安初寻伺地。而不遍有故名为短
    疏。第二又解定所引善等者。此解定引证因
    五识。成事智俱通证因果
    疏。此据因位者。结定引因
    疏。若在佛果此为正义者。明其第二成事智
    因以下。正义许成事智在佛方有
    疏。或初地时等者。显成事因亦证因五
    疏。若作此解至有轻安故者。显释成事在因
    位非。及明非理
    疏。彼前但据至非为尽理者。释前难也。并
    会前释欲无轻安之所以也
    疏。第三又解等者。此释意云。文虽总言五
    有轻安。意谈三识。轻安在色。鼻.舌唯欲故
    但三识。言总意别故不违前 问三解何正
     答而有断云。第三为正。初说违文。果位
    唯善自他共许。何烦更说定所引言。第二
    违理。前言欲界无有轻安。今复成有故违
    理也 有义释云。三皆无违。初标宗故。未
    论因果故说善言。大地菩萨生欲界中无
    漏引生亦无有失。会前文者如疏具明
     详曰。第二释中定所引善在因可然。成所作
    智不唯果者违护法义。三释优劣思可知

    疏。余受可有即通果心者。余乐舍受得有轻
    安。言即通果指有之心
    疏。若尔鼻舌至如何通者。显是通果方有轻
    安理非善正。有相例失
    疏。苦根虽名无漏至五识不俱者。五识不俱
    而有二义。一五总不与轻安俱也。由有苦
    故。二但苦受相应不俱非余舍乐不容俱
    也。前释善也。故疏下云。然实菩萨至但除苦
    受。若准后解以显菩萨五得有讫。然实等
    文岂不烦剩。故知前善
    疏。不断违文者。违对法论恶趣之报皆见断

    疏。善染二因至皆名为断者。总望因果皆
    得断名。约四断义别别明之。如下.及灯。
    故此不叙
    疏。不生名断其因亦断者。据不生故以释
    断义。无想天因入见名断。永不生故
    疏。百法等说者。百法显痴通于利钝。故安
    钝利两惑中间。唯识明痴是不善根。故贪.嗔
    下慢等上列
    疏。爱佛贪灭皆染污收者。有义今解此等非
    是法执。若不坚着但起欣求。此既善心不
    可名执。可同有部名善法欲。若起染爱
    是烦恼贪 详曰。如名起义既云贪佛。岂
    有贪法非是染执名为善耶。若但欣求不
    起染执。谁言此等名之为贪。又谁不知
    是善法欲劳为分别
    论。谓由爱力取蕴生故者。释此贪等圣教非
    一。大意无着但广略异。盖作者意取尚不
    同。今引异要同繁不取。显扬第一云。业有
    五能障无贪为业。障得菩提资粮圆满
    为业。损害自他为业。能趣恶道为业增
    长贪欲为业。余嗔等业皆有五种。初后二
    别。中三并同。思作可悉 五十五中贪由十
    事生。一取蕴。二诸见。三未得境界。四已得
    境界。五已所受用过去境界。六恶行。七男女。
    八亲支。九资具。十后有及无有
    论。云何嗔等者。五十五中由十事生。一己
    身。二所爱有情。三非所爱有情。四过去怨
    亲。五未来怨亲。六现在怨亲。七不可意境。八
    嫉妒。九宿习。十他见 又五十八云。谓有四
    种。具如疏列。略为二释。一云。一于损己他
    见。二损己他有情。上损己言谈下两处。一
    云于损己。二他见他有情。余二可悉
    疏。独头无明迷理等者。问前第五云。独行无
    明而有两种。谓主.非主。非主无明通于见
    修。云何今判唯迷理耶 答且然。瑜伽是主
    者说。五十八云。又此无明总有二种。一烦恼
    相缠相应。二独行。若无贪等诸烦恼缠。但
    于苦等诸谛境中。不如理作意力故钝惠士
    夫诸不如实简择。覆障缠裹?昧等心所性
    名独行无明 又非主者。多迷理起。从多
    分言。由斯疏中不言唯也
    疏。邪见拨无至诸杂染者。有云。邪见总显
    五见。若云邪定唯显邪见。余之四见何以不
    说。若等言等。何邪见后举钝等利 又杂
    集云。邪决定者谓颠倒智。而总相说不言邪
    见。故知邪定同彼通五。有义救云。疏无有
    失。邪见多由疑惑生故。故邪定言但说邪
    见余见等等。戒禁取等设无疑者而亦生故。
    故此不说 详曰。更助救云。疏邪见言通含
    五见。见不正故并得邪名。问何教为证。答
    瑜伽五十八云。邪见者一切倒见。于所知事
    颠倒而转皆名邪见。当知此见略有二种。
    一者增益。萨迦耶等四见。二者损减。谤因
    果诸见 亦如杂集颠倒智言包于五见。疏
    若不置邪见言。而恐惑者不知邪定因于
    见也。若五别说复繁言论。但云邪见文约
    旨明理固无爽 又五十八云。有四无明。若
    于不见闻觉知义中所有无知名无解愚。
    若于见闻觉知所知义中。散乱失念所有无
    智名放逸愚。于颠倒心所有无智名染污
    愚。不颠倒心所有无智名不染污愚 释曰。
    四倒等惑相应无明名为染污。所知障者名
    不染污。对二乘说更有余释。如瑜伽钞
    疏。或远从根本说者。对法论言。依止萨迦耶
    见心高举为体者。据本说也
    论。此慢差别至我德处生者。问三品.我.德合
    有五事。按瑜伽论五十五中。七慢依六事。
    前四同此。五已得未得颠倒。六功德颠倒。何
    乃不同 答此合彼开。德分二种故不相违。
     问又彼论云。当知二慢依胜有情事生。
    余各依一事。释曰。二谓卑慢及慢过慢。五蕴
    于彼何意别耶 答五蕴委陈。瑜伽粗示。又
    慢有二。故五十八云。慢略有二。谓乱.不乱。
    不惑乱者谓于下劣计己为胜。于等计等。
    而生?x慢。惑乱慢者谓余六慢 又由受用
    鄙劣资具自谓尊贵名惑乱慢。若由受用
    胜妙资具者自谓富乐名不乱慢。亦由邪
    行谓后有胜名为惑乱。若由正行谓后有
    胜名不惑乱 问于劣谓胜。于等谓等。
    此称境知。无高举故。何名为慢 答顺正
    理云。如是虽实劣等处生。而能令心高举
    染恼名慢烦恼。于理何失。又正理论邪.增
    上慢各为二释。增上二者。一云于未证得殊
    胜德中谓已证得。二云于证少德谓已证
    多。邪慢二者。一云谓诸恶行名为无德。彼
    成此法谓已有斯殊胜功德特恶高举。二
    即如前全无谓有。然即大乘义不同者思可
    知矣。慢类等义具如灯也
    论。云何为疑等者。问瑜伽五十八云。当知此
    疑略由五相差别建立。谓于他世.作用.因
    果.诸谛.宝中心怀犹预。此中何唯云谛理
    耶 答即此谛中摄彼五尽 相摄云何
     答宝灭道收。作用谓业。即是其因。及于皆过
    去集谛摄。总相而言过为现因。未来及果苦
    谛所摄。故杂集论第一云。谛犹豫者亦摄
    于宝犹预。如其所应灭道谛摄
    论。犹豫简择说为疑故者。即瑜伽论第八说
    云。谓亲近不善丈夫闻非正法故。即于所
    知事唯用分别异觉为体
    论。谓恶见者多受苦者。有义多受苦者通五
    趣苦。一切苦果无不皆由恶见生。故佛地
    论说。业.惑.及果一切皆由我见生故。处处
    皆说由恶见力生死轮回无休息故 详
    曰。若通五趣三苦远因。而有义无失。若依
    欲界三涂等苦为近因发。今依疏辨。然观
    此论疏说为优。论云招苦。招苦之者是分
    别故
    疏。分别俱生如显扬第一说者。意显俱生.分
    别二我皆缘五蕴。即彼论云。一萨迦耶见。
    谓于五取蕴计我.我所染污惠为体。或是
    俱生。或分别起
    论。此见差别有二十句等者。如对法论。疏.
    灯虽引读犹难悟。今重略明。彼论问云。何
    因十五是我所见。相应我所故。随转我所故。
    不离我所故。相应我所者。谓我有色。由我
    与彼相应说有彼故。随转我所者。谓色属
    我。若彼由此自在力转。或舍或役。世间说
    彼是我所故。不离我所者。谓我在色中彼计
    实我处在蕴中遍体随行故。余蕴各然 问
    我与我所行相不同。如何是我复即所耶
     答有二释。一云如色蕴中根尘等别。且身为
    我余色为所。二云谈一一蕴皆有一我三
    所差别。不言三所即是当蕴我之所也。而
    是别蕴我之所故。后释为正 问若尔如何
    我在中住遍体随行 答且色为所。是受
    等我在中而住 问色受等别如何遍体称
    随行 答如药处铜随行体遍理亦何失。由
    斯说云分别行缘蕴等。显二十句.六十五
    句有差别也 问分别行等谁所说耶 答
    是佛法者谈彼外道计我差别。有斯不同
    令学者知说斯言也。亦非外道自说计我
    有二十等句之差别也。皆内谈外为令遍
    知有弃舍故
    疏。六十二见等者。按大智度论第十五云。
    身边见以为根本。五蕴各四我.我所见。三世
    各成二十句见。并本身见.边见二种合六
    十二
    疏。以为何证等者。按五十八云。愚夫于此
    五取蕴中起二十句萨迦耶见。五句我见。余
    见我所。是名迷苦萨迦耶见。又总结云。此十
    烦恼皆迷苦谛见苦所断。既云迷苦见苦
    所断。故分别惑其理极成
    疏。等十四不可记事者。如有问彼十四事
    者不应为释。无义利故名不可记。其十四
    者按大般若经云。世界常耶。无常耶。亦常
    无常耶。非常非无常耶。为四。世间有边无边
    等为四。如来死后有耶。无耶。亦有亦无耶。
    非有非无耶。为四。命与身一为一。命与身
    异为一。合为十四
    疏。此六十二见唯分别起等者。按彼论云。
    边执见者。谓六十二诸见趣中。计度前际诸
    遍常论。一分常论。及计后际诸有想论。无
    想论。非想非非想论。断见所摄。边执见者。
    谓七事断论。此边执见唯分别起。邪见分别
    不待言成故不录也
    疏。彼文又说梵王常等者。彼五十八云。有诸
    见妄计自在.世主.释梵.及余物类为常。为
    恒。无有变易。如是邪见亦迷苦谛
    疏。依现在至过者。即瑜伽论八十七云。云何
    当有前后际俱行者。谓如有一作是思惟。
    我曾有谁。谁当有我。今此有情来何所从。
    于此没已去何所至。又?称派嘲倬攀?拧H?br> 依现在起分别见或名前际。或名后际。是
    未来前过去后故。或未来因过去果故
    论。四遍常者。问瑜伽第六云谓或依三品静
    虑起宿住念或依天眼。不言劫数。显扬.梵
    网亦然。按长阿含云。或有沙门.婆罗门等。
    以三昧力能忆四十八成坏劫事。其中众生
    不增不减常聚不散。第四直以捷疾智见
    说一切常。何乃不同 答宗计既殊。不烦和
    会。或外道执品类不一各叙一计。故瑜伽
    云。或依天眼 既置或言明计非一。且叙
    一也。婆沙等别准此应知。不同无失。瑜伽
    等论不言劫数。但略故尔。故第六云如经
    广说。故知略也。说余见差类此应悉 有
    义会云。瑜伽论等依梵网经。谓本计师说依
    定心。以伊师迦等本上古仙。由得五通不
    如实知而起计故。?称派陈垡腊⒑??br> 通本未计说依散心。诸后学徒依先传授
    别起计故。二经影略义无失故
    疏。大种常无常等者。问既不云我。云何边
    收。非我后故 答文虽不言。理实是彼计
    蕴我者起斯计也。故得边收
    疏。其全常至如何全常者。亦有本云如前全
    常。疏既不同。略为三释。一应云如何。如何
    即是随何之义。随何全常皆有自我。二应
    云如四。如四全常中皆有自我。三应云
    如前。如前常言结指前也。三皆有理。应
    从多本
    疏。一个边见至是何见者。而有解云。一个边
    见缘上下生。属前文者不然此属下也。牒
    以为问缘上为常。下为无常。从多分说。
    四分常中大种与心非上下故。或依梵说
    名上无失。然阙下义
    疏。此虽非断至是染惠者。非无常解皆名断
    见。拨后永无方名断见。故此非断。问缘下
    无常与缘上常。二见俱耶 答不俱。无一
    心中有二惠故
    疏。此总是我等者。总计五蕴。而作一我。更
    无差异。蕴无不遍。如次名为遍满.无二.无
    异.无缺
    疏。我有色等者。即有色我有彼想故名为
    有想。问既云死后而有于想。复约于地如
    何得云我有于想名有想耶 答由我有
    想后随生处名为有想。非今时无后方有
    也。不尔无想俱非八论不应各八
    疏。二我无色等者。问四无色蕴总为一我。为
    别为四 答别计为四 若尔想蕴而为
    我者。云何得言我有想耶。必有于他方名
    有故 答有彼想用名为有想
    疏。一想者在前三无色等者。问何为名一
     答唯一意识余五无故。故婆沙论云。由彼诸
    想一门转故说名一想
    疏。种种想在欲色界等者。故婆沙云。由彼诸
    想六四门转。及缘种种境界。起故
    疏。纯有苦至寻伺皆客得起者。由依等至而
    能起通。见苦乐等而后起执。依寻.伺者
    凭邪师教说乐等事处所差别因执而生。
    或见现世苦乐等。因兹?k尽计论而起。此
    世既苦。他世亦然。乐等亦然
    论。无想俱非各有八论者。问何故有相具
    有十六无想俱非俱除后八 答后之八种
    云小乐等。明皆有想。故无想无想复明利。
    俱非亦阙 疏。见他得定等者。问何故有想
    不言见他得定生等。答无想处一。故要见
    他自方生执。有想不尔何得为例。或影
    显也。不及前释
    疏。等至寻伺皆客等起者。按婆沙云。诸寻
    伺者执色为我。见或有时熟眠.闷绝苦受所
    切似全无想便作是念。我虽有色而无其
    想。如于此世他世亦尔。由此故云死后无
    想。准此未必计生无想方名无想。与前
    得定计无想别。前有苦等亦准此知
    论。俱非八者。列之如疏。按婆沙论略拾要
    云。一诸寻伺者执色为我。彼见有情想不
    明了便作是念。说我有色非有想非无
    想。如于此世他世亦尔。非由彼定可起
    此执。所以者何。要离无所有处染者。方执
    非想非非想处诸蕴为我。彼既无色此执理
    无。有依别义说得彼定亦有此执。谓生
    故色已离无所有处染者。执彼非想非非
    相处诸蕴为我。彼所执我体虽非色。而
    与色合名有色我。如说?人人体有?。
    彼虽不执以色为我。而所执我未离色
    故。乃至命终犹随身故。故说有色。由所
    入定想不明了。故执我现非有想非无想
    死后亦然。许无色界亦有色者。彼许有执
    非想非非想处。我实有色而非有想亦非
    无想。二得彼定者执彼非想非非想处诸无
    色蕴以之为我。或为我所。彼所执我无色
    为性。或有无色名无色我。由入彼定想
    不明了故。执我现非有想非无相死
    后亦然。诸寻伺者执无色为我。彼见有情
    想不明了便作是念。我无色非有想非无
    想。第三句中而有三节。初唯寻伺中许依
    定。后许有色。所有喻等并同初句
    疏。一由彼定时分促等者。由时促故随缘
    一蕴名一一也。故后起等得有边名。余准
    此知
    论。七断灭者。具如疏明。又阿含经云。有沙
    门.婆罗门作如是见。起如是论。一云我身
    四大从父母生。孔铺长养。然是无常。二云
    此我不得名断灭。我欲界诸天断灭无余。
    三此非断灭。色界化生诸根具足。断灭无余。
    四此非断灭。我无边空处断灭乃至非想。皆
    后非前立为断灭

    成唯识论演秘卷第五(本终)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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