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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唯识论了义灯卷第五(本)(论第五)

    第二师释。末那通四受俱 问云何欲界不
    与苦俱。乃至二静虑云何不与乐受并
     答疏已简讫 云何与忧.喜俱 答且与喜
    俱有其三释 一云喜与第六俱。第七与
    六俱故。云与喜相应。不尔。何以故。云缘
    有喜地善业所引果故。不缘第六故此解
    非 二云果从因故。或从喜受相应思之
    所感此第八识。第七缘此引业果故。名缘
    有喜等与喜受俱 三云相顺故俱。如说
    五识缘前相分。此相从前五识熏成。后五识
    缘云缘前相。此义亦尔。此果从喜及相应
    思之所招感。虽缘此果顺彼因故云与
    喜俱。余受相应三释。准此 问疏云。若四
    受俱则金刚心非顿断过者。说与舍受俱。
    岂不渐断。以易地舍故 答云若喜等俱。
    必随地别染法俱断。如六识故。若舍受俱
    即可顿断。如第八识舍俱顿断。其理极成。
    故无有失
    问论云缘内执我。此之我见。为唯见分名
    我见。自证分亦我见收 答设俱何过 答
    俱有失。若不名我见。贪.嗔亦然。彼自证分
    应非贪等。若名我见。应许缘外。何名缘
    内。亦应非量摄 答但见分名我见。非自
    证分。我见自证但名染惠。何故不同贪等。
     答贪等称境亦得生贪。如五识俱等。我
    见不称境故。自证非我见 问何故不称。
    即非我见但名染惠 答如缘无为缘他
    界等。见分缘时不称无为.他界。但见分名
    无为缘.他界缘。自证不得名无为缘等。我
    见亦尔。又若见之自体名我见即得。若缘
    我故名我见者。自证即非。贪等亦尔。若缘
    色起贪名为贪等。自证即非。不缘色故。贪
    自证故名为贪等。自体亦是
    论故此相应唯是舍受者。问第七缘于八。随
    缘唯舍受。第六缘七.八。随彼唯舍受 答
    第七恒内缘。随境唯舍受。第六缘内外。不
    得唯舍受 问六是能引七所引。随彼能
    引成无漏。七是所引六能引。应随能引通
    三受 答无漏起时难。随他起无漏。缘境
    恒任运。故不通三受 问第七无漏他引
    生。不随能引通三受。第七无漏由他引。不
    随能引同一地 答净法起时难。随他能
    引同一地。舍受任运起。不随能引通三受
     问第七任运起。不随能引通三受。五识
    任运生。不随能引通三受 答五识易脱
    起。随他通三受。第七缘一类。不随他三
    受 问五识任运他引生。即随能引通三
    受。第七一类他引起。应随能引通三受
     质答云五识虽他引。不随能引寻伺俱。平
    等虽他引。不随能引通三受
    论若与藏识有异等者。要集云。有说.有解三
    位无故无恒转义。亦不应理。未断灭来恒
    续起故。同第八识未入四位恒名赖耶。故
    依有释无故不说。或相同不说 今谓不
    尔。赖耶设入四位。未成无漏故说恒转。
    不约名说恒转如流。末那三位转成无漏。
    转易非恒故不如流
    论。此意心所何性摄耶。疏有二解。初云双问
    双答。王由心所成三性故。初举所显王。
    故论云。此意相应四烦恼是染法故。次显由
    王所成有覆。论云此俱染法所依细故。故双
    问答
    问七缘八为我随境一界系。第六缘三界
    为我三界系 答自地互相增。随自自地
    系。他地不相增。不随他地系
    论。此位染意。疏云。通二执说 要集等说。
    唯说人执。不说法执。何以故。若说法执。何
    故论言三乘圣道有伏.灭义。二乘无学不
    应永舍。又护法释。三位无者依染意说。
    故知法执不名染意 令谓。但说于论不
    违。是本意故。虽定性二乘不能伏断。望彼
    非染不名染意。对不定性及定大乘。法执
    名染。然不定性生空圣道亦不能伏。故论
    云三乘圣道有伏.灭义。若唯人执。应言三
    乘圣道俱能伏灭。何须得言有。三位无染
    亦复无过。法执望二乘定性不名染。三位
    中不无。若望菩萨三位中无。文含义隐。余
    者不悉
    论。又如未证补特伽罗。西明量云。未起法
    空。应有法执恒行。以未起对治故。犹如
    我执位 此量喻中所立不成。枢要云。法
    执未证法空位(有法)。应恒行(法)。二执随一摄
    故。犹如生执 有妄出过云因有法自相
    相违。错引枢要。解论文中所立宗.因便俱
    有过失故
    问住灭定者。世尊入灭定不。答有三解
    一云不入。若尔云何具诸功德。答成就灭
    定而不现起 二云入。若尔何故诃菩萨
    入。答呵耽乐者。诸经亦有劝菩萨入 问
    既入灭定六识不行。何能利生 答由加
    行意愿力故。不起灭定现威仪化生。佛
    即任运不假加行 三云虽似入而实不
    入 传云。思益经说入理灭定识即不行。
    入事灭定识即犹起。言似入者即事灭定
     然传捡文三释之中第二释胜。故此论难。
    若平等智依第六者应有间断。许佛恒行
    如镜智故。若不入灭设入不灭。即六恒行
    如何成难
    言所立宗因便俱有失。疏云有自法自相相
    违决定者。改彼因云。除圣道等意识。无
    俱有依。是意识故。如三位意识。因改于前。
    前因亦应除三位六识摄故。无不定过
    枢要云。又因有自法自相相违。以无学不
    定意为同法故。此量意云。以无学人恒无
    第七。言不定者。除在灭定无第六识。取
    不入灭时第六意识为同法故。然以理论。
    此中宗有二。一总立第六意识。二简去三
    位取余第六。因亦有二。一总因六识摄故。
    二别因亦简三位非三位。余六识摄。随其
    所应以二因各成二宗。过思可知
    论。初通一切异生相续。西明两释。一明执相
    续。二云相续者身。意取此解 要集亦云。
    此依五蕴身名相续。非执非心 今谓不
    尔。此文意显三位差别有续有间。初总明
    之。后重料简起.不起时。故前相续。明此俱
    意有间有续。不明其身。若以五蕴身为
    所依名为相续。且如我执亦依圣身。何故
    不云相续。平等性智亦依菩萨。亦何不云
    相续
    论。我法二见用虽有别同依一惠。要集等云。
    必无别种所知障定。前已略明。今更重显。若
    无别种诸罗汉等起法执时能熏种不。若
    言不熏。能熏四义少何不熏。若言许熏
    者。岂非别种。能熏唯是所知障故 又复自
    言。一惠用分熏成二种。即是别种。何云必
    同说为烦恼者。是据根本及多分故
    论。法执俱意于二乘等。等取凡夫。即二乘凡
    夫 西明等云。等取菩萨生空智。以不障
    彼智亦名不染 要集云。后说为胜。若等
    凡夫菩萨亦有。何故不等 今谓前胜。论
    云于诸菩萨即通凡.圣。若望菩萨生空不
    染。起生空时可非菩萨。又亦应言于诸
    菩萨除生空智亦名为染。前句总说。文复
    不除。故知总望不等菩萨起生空时。然于
    菩萨不言等。诸言摄故。前影后故。俱无有

    论是异熟生摄者。且如异熟生心乃至变化。
    大小乘别。小乘四心定唯无记。然变化心通
    欲.色界。威仪心宽。余三不摄。并入威仪唯
    单非双 问受戒等发起威仪。岂非是善
     答彼宗意云。欲得受戒此心是善。起礼
    拜等即是无记。然立戒体不依发起身.语
    业思。依色.声立。大乘变化唯四静虑。通
    善.无记及漏.无漏。余三通 性.漏.无漏。如
    前已明。然得合起。如行道路歌舞拍鼓。或
    前后心发俱时亦得。或业果心不能俱发若
    非业果及善恶能四心义说。非多心并。大
    论云此世俗有故。云无记者据别说故
    论说心意识。萨婆多云。五门义别。一名门。但
    与施名。二义门集起名心。了别名识。思量
    名意。三业用门。远知名心。开导名意。受生
    名识。四世门。过去名意。现在名心。未来
    名识五施设门。在蕴名识。在处名意。在
    界名心。皆通六识。非离六外别有心意。
    后捡文注。大乘即别
    解脱经者。有云。因道断障得解脱故名解
    脱经。要集云。如天请问等不名解脱经故
     今谓不尔何经不令修道断障。不尔何
    得云引对治故明是佛说。故前说是。然天
    请问是别名。言解脱者。是诸不入阿含
    者之总名
    染污意恒时等者。诸部释异。且有部云。染污
    意者。谓第六识。恒时者。非不断故名为恒
    时。如常施食常受乐等。俱生灭者。非谓同
    时名俱。生灭俱有故名俱。即是诸或皆有
    生灭。若解脱者。对治道起。非曾非当有者。但
    舍其得离缘缚故。非无体性 上坐部
    云。染意恒时。谓细意识。无间断故。诸或俱
    生云俱生灭。过.未无故非曾.当有 问若
    细意识。如受生等恒时相续与四或俱。云
    何摄论第二云。依染污故时无断故。以此
    为难又九心轮以有分心是受生心。唯是无
    记。又下会瑜伽云。地狱无间有异熟生。是
    上坐义。准此非细染意受生。应非彼释
     答上坐部中有本末计。无覆受生是本计。细
    染意生是末计。经部师中亦本末计。释经
    准之
    明不共无明。摄论第五云。此于五识无
    容说有。是处无有能对治故。若处有能
    治。此处有所治。非五识中有彼能治。于此
    见道不生起故 此意五识在见道位未
    成无漏。若有不共无明。即在圣位亦名为
    醉。与教相违。说异生故。不云圣者亦恒
    常起 又约菩萨起见道说。尔时第七亦
    无漏故。非谓二乘所起见道。亦非第六立
    第七故 问无性之人既无对治。应总不
    有 答是异生故。又此难意且据有姓起
    见道说。不尔许五有成事智。应有不共
     问摄论复云。亦非染污意识中有。与余烦
    恼共相应时。不共无明名不成故 既尔如
    何与四或俱。应初师胜 答彼论叙难
    云。不共无明亦不成就。与身见等恒相应
    故。自释云。汝难不平。非我说彼与余烦恼
    不相应故名为不共。然说彼或余处所无
    故名不共。譬如十八不共佛法。前说与余
    烦恼相应名不成者。观他所立显彼过故
     此意就他萨婆多等云与余俱不名不
    共。显彼自违故为此难。非我说与余或
    俱时不名不共
    论。此识若无彼依宁有者。大乘显小若无第
    七经义不成。故难外云。眼等此中摄有俱
    起根名二缘。意亦六中收。应依现意名二
    缘 外难大乘云。意识二缘生。缘无意得
    起。何妨二缘生根无意亦起。经部共大同
    许过.未无。缘无亦许起故为此难 答持
    自有无俱是法。缘无现相二缘生。过去灭
    意现非有。意识根无不应起 若萨婆多
    就大乘宗。为前难亦得。经部灭无假立意
    名。就大难云。五识六二缘缘实根亦实。意
    识六二缘缘假根亦假。然下别破经部。此先
    假叙。有部为难。亦就大乘 答云根法是
    所依。意俱非得假 又释亲相相是缘生。
    质无亦是实。同五六二缘。所依根不假 外
    又难云。经说六二缘。根假识不生。识托六
    二缘。境假应不起 答所缘势疏远。设假
    识得生。所依胜增上。势近假不起。然以亲
    相分例同根现实应好
    不可说色为被所依。破上坐部云。五识依
    色根。五识无分别。意识依色根。意识无分
    别。被质难大乘云。第八依意根。第八无
    分别。何妨第六依色根。意识有分别 答
    色法性是钝。五依不分别。意法是胜依。要思
    方分别 外难六依意根六有分别。八依
    意根八有分别 答第八自性无明了。虽
    依意根不分别。第六自性有多能。更得意
    依故分别
    问现在名为意。已灭依此立意名。现在亦
    名识。已灭依现应名识 答意名通二义。
    已灭依止得意名。识者唯了别。已灭无能不
    名识
    论。由我执故令六识中等者。疏有二解。取
    后解正。西明取前。要集亦同。今谓后释
    为胜。由我执故不能亡相云我能行施。
    岂第七我缘施等生言我能施。故本疏意。
    此第六我。由第七我为所依止行相增明。
    非云我施是第七我。若执三轮相是第七
    我。七地已前有时未伏。何况地前既不能
    伏。施等三轮何能亡相故
    言相缚。有其两种。一通一切相。由第七我。
    二执三轮相。虽亦由第七正说第六。然摄
    大乘据所依止故。云自谓我能修行施等。
    非离无明我执随遂。非离依止而有无
    明等。若即说是第七我执不能亡相。应
    云非离无明我执自性而能执相等。何须
    云非离无明我执随逐。非离依止故说
    所由非说即是。然此论引瑜伽为证者。是
    通证故。非唯证彼三轮之相。若云由无漏
    无分别方能伏此相。即见道前应非波罗
    故。地前修有漏加行无分别智能伏第六
    故成密多 问言相缚者。为烦恼障。为所
    知障 答设尔何失 二俱有过。若由烦恼
    障。二乘无学有漏心位应无相缚。我执断
    故。若由所知障。生空后智应有相缚 二
    解 一云由所知障 若尔生空后得应缚
     答不相顺故。依安惠释此即为正 二
    云以烦恼障为相缚体 若尔二乘无学有
    漏善无记心应无相缚 答由此相分体
    是有漏。是彼所引熏成种故。今虽断彼我
    执体尽由有相缚。然法执体非正相缚。执
    有相故为依助彼我执起故。是助相缚。无
    学散善及无记心。亦有此助未离相缚。生
    空后得虽有其助。无昔有漏所熏之相正相
    缚者。故得云无。此释为正 然执三轮相
    唯第六识。五.八任运。第七内缘故。若有漏相
    名为相缚。即通八识 问诸论但云令六
    识中不能亡相。如何今说通于八识 答
    彼据三轮。令第六识由执我故。令前六识
    皆为相拘不了幻故。第七缘八亦为相拘。
    相缚本故。皆是相缚。若七执我不名相缚。
    六识如何得名相缚 又此论云。言相缚
    者。谓于境相不能了达如幻事等。由斯
    见分相分所拘不得自在故名相缚。以此
    故知通于八识 问若尔二乘无学五.八应
    有相缚。不了幻故。答有二解。一云染意
    灭故五.八无缚。二云既缘有漏所生相分。是
    分别相犹是相缚。如似有漏昔由第七漏俱
    成漏。染七无时五.八二识仍有漏摄。相缚应
    然 问相缚于见说相名缚。见缚自证
    名见缚等 答如枢要解亦许名缚 有
    云。同种非缚。别种为缚 要集云。今谓见
    有三轮非如幻等故说相缚。余分不尔故
    不说缚。有说违文。但于施等不亡相故。
    有云违理。同种生果分能所缘。如何不许
    说能所缚 今谓要集前后自违。何者难有
    说即云违文。文但说施等不亡相故。即是
    不许余分名缚。难有云即能所缘故。若许
    能所缘为缚。前难三轮非。若唯三轮名缚。
    即能所俱缚非。若云难有说据相缚说。难
    有云据能所缘缚说。若尔能所缘缚可非
    缚耶。既自许缚。如何难有说。有说会论说
    三轮文据易了说故 又论缚者有其多
    种。或说二缚。一相应缚。二所缘缚。又说二
    缚。一能缘缚。二所缘缚。又说二缚。一相缚。
    二?重缚 能缘王.所与或俱时不得自
    在。为相应法之所缚故。相应即缚持业为
    名 能缘王.所为境所拘名所缘缚。通法
    执心 能缘缚者。即所缚境为能缘心缚。
    如阿赖耶名 相缚者。心为相所拘名为
    相缚 相缚有三。一云一切相分皆名为
    缚。即安惠师。据法执说。能所取故。虽知
    如幻不能无自性故。或同护法但据我
    执不了如幻。非据法执。又云此意未灭时
    识缚终不脱。三位既无末那即无相缚故
     二云但有漏相即名相缚。唯除无漏通
    于八识。一云据法执不了幻故执之为有。
    一云据我执但不了幻即为相缚。故通法
    执。若幻不了如幻。缚在生死名为相缚。
    唯在我执 三云据行六度三轮之相。但
    在第六我执相应识所缘相。由此不能成
    到彼岸 若尔善心皆无我执。行度是善。
    应无相缚 答据间杂说不能亡相
     问若无我杂即名无相。巧便最胜与清净
    最胜二二何有别 答巧便据无执。清净
    据无悔。诸说相缚不过于此 ?重缚
    者。总摄诸文?重有四。一现行有漏诸心
    心所。即杂集说二十四?重。二现行二障。三
    二障种子。四二障习气。或可。现行通说有漏
    三性心法。种子应然。以善无记种子。?重
    义稍隐故。诸略不说 今说相缚据我执
    引及六度说。依共不共。对小乘故依我
    执说。据自义故约六度说。言?重者此
    论不明。引经颂有。随其所应皆修止.观方
    能除之。通说无爽
    以有漏言表漏俱故。有漏有三。一体是漏
    为有所有名为有漏。即三漏中言有漏。是
    有者三有。此说上界内身为有。以上二界
    缘身起爱离外境贪故。有之漏名有漏。即
    二界烦恼名为有漏。漏是所有。二有他漏
    故名为有漏。即说能有。三者漏性合故名
    为有漏。亦烦恼自体。由此漏在生死中故
    即体有用名为有漏 今者此间表漏俱
    者。取能有体名为有漏不取烦恼。故前偏
    难云。又善.无覆无记心时。若无我执应非
    有漏。瑜伽但说有他漏故。杂集通说 问
    若与漏俱方成有漏。即与杂集第三.瑜伽
    六十五皆悉相违。彼二论文不唯漏俱名有
    漏故 二论云何 且对法云。漏自性故。
    漏相属故。漏所缚故。漏所随故。漏随顺故。
    漏种类故 初漏自性故即烦恼体。漏性合
    故名为有漏。由此自体漏在生死名漏性
    合。余之五种由此自性名为有漏 漏相
    属者。与漏相应及漏所依。即染污心.心所
    名相应。遍行.别境及前七识与或俱者眼
    等五根名漏所依 所缚者。谓有漏善法。
    由漏势力招后有故。此中亦摄六外境.无
    记心。且据善说 若准瑜伽。过未有漏法
    善.无记心皆非所缚。及现外境非现量缘
    亦非所缚者。彼据质说。过.未无故。善.无记
    心非漏相应。漏心缘时在过.未故。现色若
    非现量心缘。不亲杖质说非所缘 对法
    论据亲相分及疏所缘说亦成所缘。同六
    十六。断缘缚说。各据一义故不相违
     漏所随者。谓余地法。不互相增故。漏随
    顺者。顺决择分。异地不增。同地得增。容
    漏俱故。若无漏者非随顺故。有漏之者虽
    增背有。然与漏俱。不尔漏俱非漏目
    故。或虽漏俱而不增益。称损力益能转
    故。然成有漏言增益者据余漏说。漏种
    类者。无学诸蕴。前生烦恼之所起故。瑜伽六
    十五说有漏差别。由五相故。谓事故.随眠
    故.相应故.所缘故.生起故。事谓清净诸色三
    性心.心所。此是能有诸漏体事。随其所应
    由余四相说名有漏。谓随眠故.相应故.所
    缘故.生起故。即前诸法烦恼未断所有种子
    说名随眠。彼由此种说名有漏。诸染心.心
    所由相应故说名有漏。若诸有事现量所
    行。若有漏所生增上所起。如是一切漏所缘
    故名为有漏。现在名有事。若依清净色识
    所行名现量所行 此据贪等能现量缘彼
    色等境名漏所缘。余非所缘。论云但由自
    分别所起相起诸烦恼。非彼诸法为此分
    明所行境故。故如前会 由生起故成有
    漏者。随眠未断顺烦恼境现在前故。此据
    惑引 又云。从一切不善烦恼。诸异熟果。
    及异熟果增上所引外事生起。亦生起故说
    名有漏。此有漏果为依所生亦名有漏
     五聚之法于有漏位三性之中。依杂集六.瑜
    伽五义各具几义名为有漏。如枢要下卷
    解十二支三断中辨。准此二文。不唯漏俱
    名为有漏 答此据正因。被据别义。故
    不相违
    言互相增益者。问第七与六为杂染依增
    益于六。六识如何增益第七 答有二义。
    一者增长。二者不损 若第六识发业感八
    为彼依缘。得相续住故名增益 起有漏
    时。设虽不能增长第七。而不损害亦名
    增益。非如无漏起必损彼不名增长。亦如
    眠睡。虽于眼根不能增长。而不损害亦
    名长养。此亦应尔
    释意识得名。问五.八皆依七。何故六称不
    共依。独得名意识非五.八耶。答若染净依
    及俱有依。七望五.八俱是所依。然近顺生
    不共依者。即唯第六。今言不共意。显近而
    顺生。何者以六种子必随七种。七种生现
    意识随生。如眼识种依眼根种。此亦如是。
    五.八不说依第七种。故此得名无相滥失
     若尔七依八生何不名心。八依七生何
    不名意 答论云辨识得名心.意非例。又
    七.八自相续。当体得名。六识间断。从依.缘
    目。或准界.处俱名心意。第七名心意。第八
    名意心。理亦无失。然无诚文
    论。若得自在诸根互用。枢要二说。于第一师
    自有二解。一云五识各各能缘一切诸境皆
    得自相。无坏根.境过。言离合者。据因位
    说。不障果位。得自在故 又如第八识虽
    缘诸境皆得自相。不有坏过。以于果位
    体有多能。非体转变为余法体故。不得难
    云见色名为眼。亦许闻声等。能造名为
    大。色等亦能造。彼体转异。此是功能。若以
    色能见。可例色能造。见色眼功能。非是体
    转变。然法师意存第二解。若第二师各还自
    根缘于自相不名互用 要集云。旧相传
    有三师。一云一识通依六根。各取根所得
    自境。二云一识通缘六境。各依自根。境是
    共故。劣得通余。一云一识通依六根通缘
    六境。未详决云。根.识不共。境即是共。不欲
    坏自根.识所行。若一识通依诸根。即坏根.
    识。故用他境不用他根。今存未详 今谓
    有余。何者境是共取。本自共成 若不欲
    坏自根.识所行。通依诸根即坏根.识。故
    用他境不用他根者 今依自根取于余
    境。不分离合得假实境。岂不犹有坏根.
    境失。以余识.根取余境故。既不释通。应
    依枢要
    问佛五识缘五尘之境为定生不。若定所生
    应法处摄。五根亦尔 答有二解。准下第
    十。一云法处。唯有三界成无漏故。一云夫
    定所变。未必定在法处所收。若无色界定
    力所起即法处收。以无所依根.境别故。若
    在色界定通力生。通自处摄。如天眼.耳
    非在法处 或托质变五境所收。若独影
    起即法处摄。或在佛位法尔无漏五尘境收。
    新所熏者即法处摄。以其法尔不由定通。
    若新熏者由定通起故
    问五识三性许得容俱者。且善眼识至等
    流已。不善耳识所缘。缘至起率尔心。尔时
    意识亦同闻声。为是率尔。为等流心。若等
    流心当与眼识同是善性。率尔无记。未转
    依位前三无记。不可二性一心并起。若是无
    记。眼识尔时如何成善。无善意识为能引
    故 答且通初难。五心义说。善等流意与耳
    同缘。虽是善性。亦名率尔。以其声境创堕
    心故。不可说是等流之心。前未闻声故。
    不得唯率尔。亦与眼识仍同缘故。故因
    通二。然是善性。言前三心未转依位唯无
    记者。或据全未转依。不得自在别别五
    心。多分而说。若已分得转依之者。得自在
    者。五心俱者。可通三性。不尔如何论云非
    取声时即便出定。领受声已若有希望后
    时方出。此言希望即寻求心。不得说言欲
    希望时即便出定。论云若有希望后方出
    定故。亦不得言定前加行立期愿云。若
    闻异声即便出定寻求境事故言希望。非
    于定中作寻求。何者希望声时。为在定
    内。为已出定。若在定内。希望之心即是寻
    求。寻求之心与欲俱故。若此希望非寻求
    者。是何心摄。若云希望即已出定。与论文
    违。论云若有希望后时方出故 西明释
    云。若依正本。非即彼定相应意识能取此
    声。由此释家二释不同 今谓不尔。违论
    文故。所引释家非经论故不可为证
    释后难者。论言五识由意识引成善染
    者。据初起说。非约相续善染之时恒由意
    引。故下论云。诸处但言五俱意识亦缘五
    境。不说同性 西明云。唯率尔.染净.等流
    三心与五识俱。寻求.决定唯缘过去比量
    之心。不与五俱。问如前第四云遇非胜境。
    可许率尔心后五识间断。遇胜境位率尔
    心后五不间断。岂不中间起寻求已。方起
    决定.染净.等流。若有寻决。云何不与五识
    俱耶。解云遇胜境位虽多刹那。率尔不断。
    而无余心。若尔率尔唯是无记。如忿恚天
    既是胜境。可唯无记。不见愤恚成无记故。
    解云许此初起率尔无记。从此心后起于
    染净.等流二心。以不善故。若尔五识成善.
    染者必意引生。若不寻求云何起愤恚。若
    起寻求云何非五俱。解云三藏一解云。许
    五俱意通有比量。而集量说五俱现量。不
    说唯言。如缘教等有比量故。又解不许。
    若尔前难犹未能通。解云五俱率尔。虽同
    无记不起寻求。由前势分力。意成善.染引
    五成善.染 此亦不然。若由前力。何不
    初遇由前力故。即成善.染。解云可尔。此亦
    不然。许率尔心唯无记故云何善.染。若云
    除初念比量相违。又若前心已逢不善。可
    由前力。前惑无记。强力忽至起于愤恚。岂
    前有恚耶 今者解云。率尔.寻求亦许五
    俱。言缘过去约间断说。今言俱者据相
    续说。故无缘过去。现.比同时失 问定中
    无五识。遇声耳识生。睡时五识无。唤时睡
    内起 答有二解。一云不例。有心定有意
    为依耳识生。眠时意或无。无依耳不起
     一云眠中纵有意。昧略耳不生。定中意明
    了。闻声耳识起 西明云。睡起耳识如定
    闻声。亦无文障问定中身识亦得起不
     答有二解。一云不得。准前第三云。谓若在
    定等。理有众多身受生起等。故无身识
     若尔前云诸定皆无五识身故。何故定中
    说有耳识 答前据他宗 若尔犹有比
    量相违 一云许起无失。若诸菩萨五识皆
    起。二乘不定。问在无所有处定意缘声时。
    与耳同熏欲界之声。为无所有处 答定
    心所变属能缘心。不同耳识
    论。故六转识三性容俱。本疏不说欲界之中
    有通果无记 要集云。俱舍第七从通果
    心无间生二。谓自界一即通果心。及色界一
    即加行善。此云欲界通果心者。唯是变化。
    依六十九云。又从欲界无记心无间色界
    善心生。如色界果欲界变化心。乃至又说此
    心为欲界者。当知是彼影像类故。非自性
    故。要集意云。初言从欲界无记心无间色
    界善心生同俱舍论。如色界果下两说。一
    同本疏。一云亦同俱舍 今谓不尔。初文
    即与后二文非别。云又从欲界无记心无
    间色界善心生者。据似欲界名为欲界。非
    自性故。复即此心从于色界善心得生故。
    论总释云又说此心为欲界者。当知是彼
    影像类故。非自性故。前文复云诸神境智。
    或加行得。或生得。云生得者。谓生色等乃
    至云。又有欲界诸天及人一分福果所致。不
    说有加行得。若许欲界有从定引变化
    心者。即加行得。何故不说有加行得。五十
    四云。欲界无覆无记有变化心云。此唯是生
    得。谓天龙等。又云然无修果心。然显扬论但
    说欲界有变化。或是业果。或是上界。似欲
    界故名为欲界。非许欲界有定所引变化
    无记
    受分二中。苦通无漏。忧根不通 西明解
    云。五识相应苦受。从后得智大悲力。亲所
    引生故通无漏。要集断云。有释为胜 今
    谓此释与本疏中第二解同。约何为胜
    明三断中。有解云。苦受中求不断故亦非
    断。离欲舍故已断说非所断。要集断云。有
    解为胜 今为此释求不断故。亦非断者。
    即本疏解随顺趣向不断法故。假名不断。
    如何云胜。余如此类。披者当知。不能具

    又身心受。何故五俱名为身受。第六识俱名
    为心受
    答有二解。一云身者积聚义。五种色根皆积
    聚。依彼五根皆名身 二云身者唯属身
    根。余四依身相从名身。故能依受得名身
    受 难五识别依根。相应之受得身名。第
    六别依意。相应之受标意称 答五根皆积
    聚受。从所依得名身。对色辨于心。第六
    相应非意受 问色心以相对六不同。五
    名身受。身.眼两相望。眼不齐身立身受
     答身.眼俱色并得名身。对色.心殊六名心
    受 又受依于身即名身受。受依于意应
    名意受 且质答云。六受依于意。依意名
    意受。五受依眼等。应名眼等受。据门明别。
    身.心相对名身心受。不可齐责
    三学分别。集论第二.杂集第四俱说。从求
    解脱者等。身中所有有为善法。名学无学。
    即简不为求解脱者。虽有善法不名学
    无学法。瑜伽六十六云。谓预流等补特伽
    罗出世有为法。若世间善法。是名为学。瑜
    伽第十说预流等皆有一分十二有支。是非
    学非无学者。据未趣求解脱之时所造善
    业。非学无学。若资粮.加行为有支者。可是
    学法。故说一分。不尔应言所有有支皆非
    学法。何云一分。言资粮等非有支者。据无
    漏者说 又解或虽有漏。厌背有故。非有
    支摄。言一分者。据预流七返有及一来等
    有。名为一分。非学无学。余如理思
    论。五识俱起任运贪痴等。西明一释不发业
    言不简五识。但有随转。不为转因能发
    业故。此意随转不为转因。明非不善故。不
    发业故。第二又解云。亦通不善。由意所引
    理应能发。无文遮故。然意取前释 要集
    亦断。西明前胜 今谓不尔。若以五识但
    随转因非转因故非不善者。嗔通五识。亦
    应有覆非不善耶。又论本颂云善不善俱
    非。若非不善违本论说。故虽随转起恶
    业者亦是不善。又瑜伽八十九云。当知此中
    能起一切不善法贪名贪不善根。嗔.痴亦
    尔。三不善根既通五识。明知随转。起不善
    法亦名不善。又此论第六云。贪.嗔.痴三俱
    生分别。一切容与五受相应。明知此三分
    别起者通五识有。若唯意俱。但四受俱。无
    苦受并。纯受苦处意方有苦。以三恶道无
    分别故。既论许五有分别惑。下三性门云。
    欲界系分别起者唯不善摄。发恶行故。五识
    既非转因发业。如何得云唯不善摄。发恶
    行故。故知五俱任运贪.痴不作随转发业
    之者。即是有覆。若随转发即不善收。又第二
    云。异熟习气谓六识中有漏善等。又等流习
    气言七识中即皆许有。既云六识中。明六
    转识俱有异熟.习气。虽不能作引业习气。
    而作满业。不应随转能为满业唯有覆性。
    故不发业言。亦简五识中。本说为胜。然云
    六十七.八说。不发业痴等是无记者。或传
    写误。应云五十七.八。以彼文说俱生身见
    唯是无记。义准边见及痴.慢.爱修道一分与
    身见俱亦是无记。不能发业
    言初二近分名喜悦心者。准瑜伽五十七
    有十一根。此论下文初二近分定无乐根。
    故但十一。如疏所说。然疏义准既引经
    文离生喜乐。以经说喜即证有喜。经既说
    乐何不有乐。准此道理合有乐根。但未
    明满说十一根。非于此中许有二解。下
    文定判无乐根故
    问苦.乐贯身.心。二受即分两。舍受身心遍。
    何故不分多 答苦.乐通尤.微。是以各分
    两。舍受唯一类。所以不分多 又解舍受
    相无别。身.心并名舍。逼.悦相有殊。苦.乐
    各分二 问何故不言忧.喜.舍三以摄苦.
    乐 答忧.喜有异熟。体非是异熟。苦.乐有
    异熟。又体是异熟。又苦.乐通三性。忧非染.
    无记。又忧离欲舍。余非离欲舍。苦.乐体宽。
    举摄忧.喜 问初二根本悦未极。悦于身.
    心分喜.乐。极苦中有迫未极。迫于身.心
    分忧.苦 答二禅无五识。意喜悦根分
    喜.乐。中有六识俱。不于意忧分忧.苦
     若尔初禅既有三识。应不于意分喜.乐
     答亦不遍。二根无识 又解定喜适悦胜。
    遍于身.心分喜.乐。中有未极迫非胜。不
    于忧受分忧苦。又具五识各迫于根。不
    假意忧分苦 问初二意唯喜。从喜分于
    乐。杂受意唯忧。从忧离出苦 答喜.乐相
    顺得同种。故可从喜分于乐。忧.苦相违种
    不同。不得于忧分出苦。又二解同前
     问意俱之喜分之为二种或同。别生现是一。
    不得二受各别而生。无一心中有二受故。
    既于一受分为喜.乐。应当是假 答适悦
    身心义有别故。不以悦心边即名为乐。
    适身边即名为喜。故是实有。犹如二智
     问二执约义分说。为世俗有。二受据义说。
    何得体成实 答执依别境惠。说为世俗
    有。喜乐不依他。同智为实有 问同从种
    生。何故悦根名乐非喜 答意有分别故。
    根无分别故 枢要两释忧根。一云不通
    无记。一云虽无文说。理通无记。悔必忧俱。
    彼既无记。忧何妨尔。瑜伽论说非无记者。
    随转理门 然要集云。枢要云。悔必忧俱。今
    有两释。应云许必忧俱。何以故。即瑜伽云。
    若通一切识身者。遍与一切根相应。若不
    通一切识身者。意地一切根相应。说一切
    言无简别故。即许俱生身边见等亦与忧
    俱。彼既无记。忧亦定尔。以悔许字少相近
    故。写者有误。又解应云悔必忧俱。准第七
    论。二师俱云。悔忧受俱。不说身见等与忧
    受俱。瑜伽自简云。皆于三受现行可得。不
    说五受。后即释前。故但三受。然要集云。下
    论二师。俱不许悔得与忧俱。断此说非
     此亦不尔。下第七卷二师俱许悔与忧并。
    初师云有义恶作忧.舍相应不说苦受。后
    师加苦故。第二师云有义此四亦苦受俱。何
    得说云二俱不说悔与忧俱。然准下释。悔
    通净无记。不通染无记。身.边见等既染无
    记。故不得并。但可苦俱。故知证忧是无记
    者取前许俱。不尔相违。然瑜伽论。云若任
    运生皆于三受现行可得。亦摄忧.喜。是总
    说故。于分别惑有俱.不俱。方别说之。故彼
    论云。不任运生。一切烦恼随其所应诸根
    相应。我今当说。贪于一时。乐.喜相应。或于
    一时忧.苦相应。若于此中。唯说三受。何故
    不任运。即通说忧.喜。故以此义准通无
    记。然不定判此解为正 问何故忧受非
    染无记 答有云以非报故不通无记
     若尔威仪.工巧亦非是报何通无记 今
    解明.昧二相别。故不通无记 问若尔喜
    亦明利。何得无记 答上地有喜以定力
    故。或虽明显然皆无记。故得染俱。欲无定
    伏。或明利者即非无记。下云恃苦劣蕴忧
    相应者。是分别惑。必不善故。于无记事而
    起忧者。是净无记。若不活畏等。虽缘资具
    无记事生。由分别我起故不善 问地狱恶
    业招。定成眼等令受苦。何不定成二形
    令受苦 答形根受欲具。无暇受欲可无
    形。五根五识依。无根无识要成就
    论。余杂受处无异熟乐。西明三释云。三义。第
    三有。杂受处等流.异熟二乐俱有。如二十唯
    识云。诸有傍生生天上者。必有能感彼器
    乐业。生彼定受器所生乐。又摄论云。诸恶
    趣中一向苦处。既说中言容有乐受。瑜伽
    等说各据一义故不相违 今谓不尔。违
    二论文。大论说为定不成就。此论又言余
    杂受处无异熟乐名纯苦故。只许杂受有
    等流乐。非是异熟。言恶趣中。简欲人等。若
    依前会是随转理。简余杂受。非是中言许
    异熟乐 若尔二十唯识复如何通 答彼
    云业感器所生乐。不云业感所生受乐。若
    许有业感异熟乐者。应云彼必定有业感
    之乐。何须云器。如缘外境通三性心非
    唯异熟。此亦应尔器虽业感。何废得生等
    流之乐
    言未至定有十一根者。谓信等五.三无漏
    根.喜.舍.意根。以不生彼无色根.命。云何
    有意。意即第七。随生系故 答略为二解。
    一约三乘通意根说。即次第灭。二据大乘
    有第七识起无漏说
    问有漏五识第四定无。无漏言有。有漏喜.乐
    第四定无。无漏喜乐第四定有 答有二解。
    一云以义齐之亦许得有。如彼五识。若不
    许五通四禅者。复无此难。又如大乘见道。
    必第四定。初地既言极喜故有喜受。乐准
    此诚。二云不齐解。佛成事智不与喜俱。相
    ?动故第四定无。起依色根。第四定中有五
    色根故有五识。然要集不许无漏五识通
    四禅者不尔。无文遮故 问何故明遍行
    中。但举触等不言作意 答有二解。一云
    以顺前故。前但言受.想.思等所依为业。不
    言作意。二云顺经部师立余心所。以作
    意等思之分位。举思摄末故不尽陈
    言所缘事不同者。略有二解。一云非体及
    相。缘无法时彼无体故。无分别智无相状
    故。但缘于境差别义故。此解不当。岂缘境
    时不得自相 二云体事 若尔无法何
    有体事 答缘无心不起。无法不称事。缘
    无心既生。有无皆体事。俱得名法。各持自
    性。何非是事
    论思令心取正因等相。西明云。此令心取正
    因等相。岂不心王亦取别相。解云不尔。思
    有二用。谓能取自正因等相。亦令心王取
    正因等。心唯取自。不能令他取正因等。故
    不得言心取别相。又解设许取别。义亦无
    失。而言心王唯取总者。约正用说。故不
    相违。取前说胜 今谓前说亦少难解。且
    正因等相。为是总相。为别相耶。若是别相
    心不应取。违诸论故。若是总相违前说
    故。前解心所皆云了。此论自释言。此表心
    所亦缘总相。此言单以目总。正因等相明即
    是别。不尔应无所了别相
    论求不合离时可忻自体非所厌者。非是唯
    忻自身。但彼所厌无处之位名为自体
    问小乘云根及作意能胜发起由彼胜解。难
    云应无穷失。彼或难。汝宗作意应亦待余
    亦有无穷失 答以彼救言根及作意为胜
    发起。复由胜解。既有两重。故应更有。故无
    穷失。大乘作意。能惊所余更无能惊。故
    不可难应有无穷。若强为难。返例作意
    令心趣异境。作意亦应更待余方能趣异

    释能忆因。广如前辨
    要集云。正法念经第十七具列十大地。及涅
    ??经第二十七云。下定者十大地中心数定
    也 会云正法念正量部义。涅??随彼转。
    非真实理。故非所依
    论遮等引故者。定有七名。一名三摩?涠唷?br> 此云等引。三摩云等。?涠嘣埔?6?迫??br> 地。此云等持。三云三摩钵底。此云等至。四
    云驮那演那。此云静虑。五云质多翳迦阿
    羯罗多。此云心一境性。质多云心。翳迦云
    一。阿羯罗云境。多云性。六奢摩他。此云
    心也。七云现法乐住。等引通有无心。唯定
    非散 瑜伽十一云。非于欲界心一境性
    等持。有心通定及散。然经论中就胜。且说
    空无相愿名三摩地 等至。通目有无心
    定。然经论中就胜唯说。五现见等相应诸定
    名为等至 静虑。通摄有无心定.漏及无
    漏.染与不染。依色四地非余处有。诸处据
    胜多说色地有心清净功德名为静虑
    心一境性。即等持也。以心一境性释等持
    故 奢摩他者。唯有心净定。不通散位
    现法乐住。唯在静虑。根本非余。净不通
    散。然等引宽通摄一切有无心位诸功德。
    故瑜伽论中偏立地名。等至不尔

    成唯识论了义灯卷第五(本终)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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