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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唯识论了义灯卷第四(本)

    论。触谓三和分别变异等。辨其体业 问何
    故心王但辨自性.行相不说作业。心所即
    辨作业.自性不说行相耶 答互相影显。
    或已略明故今不说。前第二云。识.受.想等
    了别领纳等行相各异故。受等所依说是触
    业。亦影显识为余所依即识作业 问心.
    心所法微隐难知。或以作用或以行相而
    显自体。作用与行相复有何别 答行相
    显自取境功能。作用显他依止功能。然心
    王多己行相显自体。心所不定。作意警心。
    思令造作非缘境用。受领顺违。想取境像。
    此即缘用故。解识行相即是了别。了别即是
    见分所摄。第一卷云。识谓了别。即以行相
    显于自体。第三卷引无始时来界等。即显
    与他为因缘用。即是作用显于自体。论云
    故以作用而显示之 问若以了别即是
    显自。何故触等亦称为了。下第五云。作意
    了此所未了相等 答同一了言各各显自
    此有何妨 不尔违前第二所说。彼云了
    别领纳等行相各异故 答了有二义。一缘
    境名了。通心及所。二行相了别。非所但
    王。而作意等亦言了者。说缘境了非行相
    了 或有单.复。单言了者即通王.所。言
    了别者非所唯王。前识但云了者。以颂文
    窄略去别字。后释方言了谓了别 或泛明
    缘王.所俱了。辨别行相了非心所 问何
    故王.所或取了境。或余作用而显自性
     答造论者意随举一种。或就显明了。不可
    一准 问同举作用以显性.业二用何别
     答有云。亲用显性。疏用显业。近远.内外.
    自他亦尔 要集云。作用有二。一唯自用。二
    通他用。唯自显性。通他显业 今谓不定。
    如触顺生心所功能以显自识。亦能似根
    境顺生。即是通他。虽总是触自性。且举和
    合令同触境为触自性。非谓三和分别变
    异非触自性。正以此等明自性故 作意
    引心令趣于境。此即唯自举一例余。若云
    据心所说如何不简。又通他显业过亦未
    离。从多可尔 西明云。了者通行相。王.所
    俱有。如第五说 今谓不尔。若同了别何
    故次下难第三师。云勿触等五亦能了别。
    故知了别非通行相。应如前解 问触似
    三顺生似彼是触性。亦应似因之果皆触
    自性。若不尔如何难他。似因之果应皆受
    性 答不唯领似名触自性。更有余用。彼
    唯似因名受自性故作是难 问触谓三和
    即从因果为名。分别变异即能领似之称。
    此即辨名。触境为性应始显体。今为但显
    体。为双辨名.体 答虽似释名正只显性
     或兼辨名。寻名取体。所以双辨。然依论
    意正为辨体。以理俱取义亦不违 问六.
    八境.根别。可说三和生。第七根.境同。应
    从二和起 一云可尔 二云根.境义殊
    亦三和起 又据极成说三和起。依大不
    共亦二和生
    问触依三和起。从彼名三和。识.受二.四
    生。应名二四和 答二解。一云触亦和彼。
    余不和彼故不得名 二云亦得 问识二
    和起得名二和。识作意生应名警觉 答
    识从彼起体亦和。故得从彼名二和。从作
    意生非警觉。不从于彼名警觉 问作意
    警心种位能警。三和起触种位三和 答根.
    识种位劣无用未三和。作意性能警故种位
    起用
    论。作意谓能警心为性者。为种位警。为现
    行位 答准诸师说通二位警。本疏种位
    非在现行西明.要集俱非本释云。论二说
    通于种.现。如五蕴论云谓能令心发悟为
    性。显扬第一云。依心所起。与心俱转。相
    应。动心为体。引心为业。若依有部自有
    两说。杂心依现故彼论云.忆者于缘发悟。
    一在生相。正理十一云。作意正现前者。谓正
    起近现前自境。即正生时将入现在取自
    境义。大乘亦二说。一依显扬。现在作意警
    同时相应之心。文如前引。二依此论。击发
    现起心种。引现起心趣所缘境。然释此论
    自有两解。一谓此未来作意种子。警觉未来
    应起心种。由此令心趣自现在境。一云现
    在作意。警觉现在应起心种。引彼现心令
    趣自境。此释为胜 今谓不尔。若依有部
    正理为正。即杂心论于将所缘发悟为性。
    同于正理。若即如彼即不正义。若依大乘。
    亦唯一说。五蕴论云谓能令心者。心种亦得
    名心。不言能令现心发悟性故。若依显
    扬云从阿赖耶识种子所生依心所起。与
    心俱转。相应。动心为体者。初二句简他宗
    义。依心所起显心所义。与心俱转简前后
    生。相应者简同时色根。因解心所相应义。
    动心为体方显自体。动应起心为体即是
    种心。若正现在。即正已起。何名应起。既
    已现起。更何须警。若警令解此是惠能。警
    令趣境不异于业。若警令起起竟何须警。
    若云既许现因能生现果。何妨现在警觉
    于心者不尔。以种现在生现心时。虽俱
    在现要能生未生。若有种时已有彼现。何
    须种起。若现根等不是令生但为依住。若
    是能生应有根时常有识起。犹如作意有
    现能警必有心故 若云种位能警即是未
    来。未来无体如何能警者不尔。大乘因果深
    妙离言。观当生现假说未来。虽在种位
    与所生现亦正现在。此护法宗。无劳异觉。
    ?观即似现警。细寻警理难见 然瑜伽说。
    作意云何谓回转性者。即显扬同。回转与动
    义意相似。故如前会不应于此有别师计。
    是论所破。故回趣者但破小乘
    论。破执中持心令住者。诸说但破大乘异
    计。西明初解亦破小乘。要集亦非本疏所
    说。集论但云持心为业。杂集释云数数引
    心。是引名持。非住名持。既云数数引心。
    与此论同。故不应破 今谓不尔。杂集云。
    即于此境数数引心。是故心得定者名得
    作意。本疏意者。但以论言即于此境数数
    引心。既云此境即是一境。数数引心故于
    一境数数引心。明即是住。不尔何故复云
    是故心得定者名得作意。故杂集意明此
    作意持心令住方始得定。集论据增。杂集
    谓为尽理。故今论破。若但破小乘。何部所
    计判定为胜
    问想既施设名言为业。何非语因 答准
    杂集论说。为随说因非语加行。由想境像
    方立名言。此势用疏。寻.伺用亲正起语故
    说为语行
    论。覆谓染法障碍圣道者。问染法障圣道说
    名为有覆。不善亦障圣同名为有覆 答
    据能障圣道。不善应名覆。招果势用强故
    不名有覆 问不善招报强从胜不名覆。
    无想不感果障圣名有覆 答自性染法
    覆蔽胜障圣名有覆。无想报等翳理微故不
    名有覆
    所例王门四师不同。第三难陀。若唯安惠者
    不尔。通则可然。救破随举言似根等。诸师
    各解得通种.现。文言通故
    问且六能熏。为共成一本质之种。为各别
    熏 答有二解。一云共成一本质种。而相.
    见种各别。一云质亦各别。后说为正 问
    俱是多因共生一果。何故后正 答种同一
    处可共生果。能熏相异各别熏质 问受熏
    虽不在所。缘境俱同王.所。所变根.境之
    时俱有用不 答西明云。三藏二解。一云触
    等所变俱无实用。境可增上缘。而非是所
    缘。一云非例。根是增上义。故唯心变。境是
    疏缘义。亦通心所。后释为正 今谓未然。
    心所所变为六所缘理即不障。为五识境
    违于正义。护法五识不许缘假故。若云对
    第六说者亦不然。根.境相望根既望五论。
    境是五境。如何对六说。虽传三藏不见同
    闻。况复教依法不依人故
    论。体既本有等。本疏设难。要集云。有救。婆
    沙救云。见色等用不通过去故三世别。正
    理师救。约同类因取果作用以辨三世。余
    皆功能。此设彼救。在疏不引云破不成据
    何所以 今谓若婆沙救见色等用。不通
    过去故三世别者。则色等五境虽在现在。亦
    无见等用应名过去。正理唯约因类之因
    取与果用名为作用。以同类胜者。则苦法
    忍应不得生。阙同类因无作用故 又复
    五因俱因缘性。俱能取果何非作用。若非作
    用应非因缘。又婆沙第十二云。等无间缘
    除阿罗汉最后心.心所法余过.现心.心所
    法。有余师说。亦为等无间缘。但后果不生。
    评不应尔。所以者何。等无间缘依作用立。
    若法与彼法作等无间缘。无法无有情能
    为障碍令彼不生。世第一法非最后心。后
    非同类可非无间。以此故知。无学后心无
    有作用。既无作用何非过去。故助难成。然
    准婆沙。等无间缘过去亦有取与果用。彼
    第十云。何者等无间缘。云与次第义。与作
    用义。此是与果。复云能生心义。能引发义。
    此取果义。又云能引等无间法名等无间
    缘。故知等无间有取.与义
    论。前因灭位等。有三解。一约等无间。前因
    果灭。后念识因果生。二约种子。前种因灭
    位。后种果正生。三约前念。现种因果灭位。
    后念现种因果生。以诸种子与第八识俱生
    灭故。如秤两头。以影略说。前但云因灭。后
    但举果生。此解为正
    论。观现在法等。西明云。观现在种法有引
    后用。于因上假立当果。对说现因 今谓
    不尔。何者云于现在种因之上假立当果。
    为观现因名作当果。为观现因能有所引
    名为当果。若观现因名为当果。果因无别
     又论云假谓现识似彼相现。若观引后
    用说彼所引名为当果。即不依于现因之
    上假立当果。所引非因但是依识变作未
    来假名当果。依现立当故是假立 又解
    云。现识者即种子识。有似酬前引后相故
    说之为似。即托此相而假说曾.当。非观
    心上变 此亦不尔。何者前观现在法等。
    后言假谓现识似彼相现。若非依此观心
    现识之上有似曾.当相现。种子之上何能
    似有。然当两重因果。文显可知 问疏云
    依识变曾.当假立三世。为道理三世。为唯
    识三世。若道理三世。与唯识三世有何差
    别 答不寻因果相酬引边。但说过去事。
    及记未来诸可怖事。而心变作过.未之相。
    对彼二相说名现在。即是唯识。故与此别。
    复更有解 然立三世诸宗不同。如一说部
    三世但言都无实体。若出世部依法立世。
    世间是假世亦假。出世实世亦实。大众.经
    部等。过.未是假。现在是实 若萨婆多三世
    俱实。俱舍二十引教及理立三世实。然就
    彼宗有四师别。故彼颂云。此中有四种。类.
    相.位.待异。第三约作用立世最为善。一
    法救说。由三类不同三世有异。非体不同。
    如破金器作余物时。形色虽有殊。而显
    色无异。行于三世唯舍类得类。非舍体
    得体。二妙音说。由相不同三世有异。相不
    同者。一云不相应中别有一类世相不同三
    世有异随一世相合。余二世相隐。非谓体
    无。二云世相有用时名合。相虽无用而随
    于法其体非无。三世友说。由位不同三世
    有异。非体有异。如运一筹置在一位名
    一。在千位名千。位虽别体不别。四觉天
    说。由观待有别故三世异。观待后故名过
    去。观待前故名未来。俱观待名现在。俱舍
    论破法救所说。执法转变置数论朋中。妙
    音所立世相杂乱。三世皆有三世相故。觉天
    所说前后相待。一世法中应有三世。谓过去
    世前后刹那应名去.来。中名为现。唯许第
    三依作用立。世无杂乱。婆沙同俱舍。正理
    许类异。俱破妙音及觉天说 大乘所立或
    二或三如本疏辨。所指之文恐烦略引 瑜
    伽第三云何建立。谓诸种子不离法故如法
    建立。若诸果法若已灭相是过去。有因未生
    相是未来。已生未灭相是现在 瑜伽五十
    一云。过去行云何。谓相已灭没自性已舍。现
    在行云何。谓相未灭没自性未舍。未来行
    云何。谓因现在有自相未生未得自性 瑜
    伽五十二云。过去诸行与果故有。未来诸行
    摄因故有。所以者何现在诸行三相所显。一
    是过去果性故。二是未来因性故。三自相相
    续不断故 又云。已与果种子相续名过去
    界。若未与果当来种子相续名未来界。若
    未与果现在种子相续名现在界 辨中边
    第二云。因果已.未用是世义应知 释云。谓
    于因果俱已受用是过去义。俱未受用是
    未来义。若已受用因未已受用果是现在
    义。此等但约因果种子显世差别。皆是道
    理三世所摄 诸说神通.三明等者。皆神通
    三世。今此论文。即唯识三世
    论云假谓现识似彼相现。又宗明唯识。然
    准西明似约道理释此因果。要集亦同。智
    者简择
    问法有三性假立三世依何性耶 答据
    实道理唯依依他。若据随缘假施设者通
    依三性。要集说云。圆成常住。遍计性无。俱
    不依立三世差别 今谓克性虽尔。然诸
    经论亦依假立。且圆成实依诠以显得说
    三世。何者如十二行眼智明觉。各于四谛
    观去.来.今。于圆成实若不依诠假立三
    世。不成四行。故依圆成亦得假立。即通
    唯识.道理二种。依遍计性亦得假立。何
    者如般若经云。无我人等 天亲论释。约
    妄执我三世总别立此四种。即依遍计立
    三世也。此但唯识三世非余。依依他起
    所立三世。如前所引。所引之文但全依观
    缘起正理。圆成非缘起。遍计无自性。故略
    不说
    论。必不退起烦恼障故者。退起烦恼分位
    前后。诸宗说异。若大众部等。见道烦恼有
    退之者。以单道故。修必不退。以双道故。
    若萨婆多。见道烦恼必定不退。以速疾道。
    修道有退。以容豫故。然修道惑。先六行断
    后八圣者必定不退。一为利根。二以世出
    世二道断故。又若经生即亦不退。若大乘宗
    二俱不退。以永断种。过.未无故。然大乘
    言退退失世间现法乐住。小乘退者。退失
    圣果。然必此生还得彼果必不经生。然论
    退性通三界圣。若现退者。但在人间有退
    缘故。退缘有五。一谓僧事。二和诤。三谓远
    行。四多病。五乐诵经
    论。刹那刹那转增进故。西明云。已上三地依
    生空观入灭定时。为进不进。解云不进。以
    不断法执故。准此义故有超劫事 今
    谓不尔。虽依生空入于灭定。而亦增进。
    不起灭定现诸威仪。能以刹那刹那行利
    乐故。非彼增进唯约法空断法执说。不尔
    违此刹那进言。唯除大悲尽生界愿。十地
    满已可无增进。不尔修行无量阿僧只而
    不满足。非三大劫修能满足以外皆增。又
    入定时定必自利功德亦进。而超劫事不妨
    亦成。若入法空正断法执。有心利物更增
    进故。虽俱增进何废胜劣。况复智增超
    悲增者 又解八地已去实无超者。地地
    力齐一种增进。无胜劣故。言超劫者。约
    为化生化身而说。非实报身。报身难思。十
    地菩萨尚不能见。况地前生。又不由报身
    方现八相。准华严经。十信菩萨亦现八相。
    岂十地圣不能现相。要须成佛耶。本疏云。
    八地已上初一刹那倍前二劫。第二刹那更
    倍前念 要集云。十地经云。于一念中所起
    智业。比自从初发心以来竟第七地。百分
    乃至非算数譬喻之所能及。准此经文非
    唯一倍 今谓此文或据别意。非必一切。
    如般若经以持经福比前舍身供养佛等。
    百分不及一。乃至所不能及。准无着论
    判在地前。岂在此位即一切行便能多倍
    已前行耶
    第八识名总有十八 颂曰
     无没.本.宅.藏  种.无垢.持.缘
     显.现.转.心.依  异.识.根.生.有
    释曰。初无没识者。无相论云。一切诸种无所
    隐没故无没也 二名本识者。谓是一切法
    之根本故 第三宅者。亦无相论云。是种子
    之宅舍故 四藏识者。谓执藏识。即阿赖耶
     五名种者。谓种子识 六无垢识者。如下
    引经 七名执持识。谓阿陀那识 八名缘
    者。辨中边论云。能缘事识故 九名显者。
    无相论云。为显五根.四大等皆于此显也
     十名现识者。楞伽经云。诸法皆于本
    识上现故 十一转者。无相论云。与诸法
    为依而起故 十二名心者。谓集起义故
     十三名依者。谓所知依故 十四名异者。谓
    异熟识也 十五名识。无相论云。分别事识
    也 十六名根识者。大众部立为根本识
     十七名生者。谓化地部立名穷生死蕴
     十八名有者。谓上坐部.分别说部立为有分
    识。所引经论当更捡文 问增一经中立四
    赖耶。何故不说 解云。彼四种名不唯目
    识故此不说。或为十九亦复不遮。准旧人
    释名有十七。一阿梨耶此翻元没。二阿陀
    那。三穷生阴识。四名了别识。五名质多此
    云心识。六意识。体是意根故名识故。七第
    一识。从本向末数为第一。八第八识。从末
    向本数为第八。九种子识。十名缘识。十一
    根本识。十二有分识。十三果报识。十四智相
    识。以有解性闻熏习故。楞伽云。一转相识。
    二业相识。三智相识。十五真相识。四卷楞伽
    云。真相识即前智相。不同染法虚妄名真。
    十六藏识。楞伽云。藏识海常住。十七现识。常
    现不断。楞伽云。略说有三。谓真识.现识.分
    别识
    论。或名阿赖耶等。本云。但有能藏杂染及
    我见执。不说为染熏习所藏。不通果位。
    无熏习故。能缘执藏虽无我执。平等智缘
    亦通果位。所以但简我执执藏。故论云。非
    无学位.不退菩萨。有杂染法执藏义故。执
    者缘执.妄执俱名为执。如言执受。执言通
    故。不唯妄执。故但简染。不尔但应云非
    无学位.不退菩萨有执藏义。何须说云有
    杂染法执藏义故。故但说二。如下释颂。
    初约一义名阿赖耶。后更义释具足三义。
    不云唯以二义解藏。不违诸论。若如诸
    释不假别文。即此论文可具三藏。即我见.
    爱等缘执我边。是我爱执藏义。即能熏彼
    是所藏义。不可取藏杂染品法即是染法
    能藏之义。以摄大乘释杂染者是诸转识非
    阿赖耶。然此舍名。唯约缘缚断伏尽位
    名之为舍。非舍能藏.所藏之义。以杂染言
    有漏三性皆名杂染通于二障。无文唯说
    是所知障。八地已去五.七有漏犹得现行能
    熏第八相.见二分具能所藏。但无我执即
    名为舍。故前文云。虽未断尽异熟识中烦
    恼种子。而缘此识我见.爱等。不复执藏为
    自内我。由斯永舍阿赖耶名。不言能藏.
    所藏并无方名为舍 问何故不同阿陀那
    名失一之时而名不舍 答此约缘缚义。彼
    约自性义。若无我执离能缘缚舍赖耶名。
    虽无结生犹执根.种。陀那不失
    论。异熟将得菩提时舍。准有二师。且言得
    者。准萨婆多自有二说。一云体别。以初得
    名得。后名成就。若尔何不立成就耶 答
    以得类故不立成就为不相应。二云得与
    成就体是其一。初得名得。得已相续名为
    成就。或未来名得。现.过名成。若大乘师虽
    无别文。准瑜伽论得.获.成就体一名别
    释此将得有二师。一云因果别时。即下论
    引无种已生之师计也。以果与无间道俱
    生因在灭相。释将得言如疏。二云因果同
    时。俱与无间同时生灭。准此二师各分为
    二。一无间道舍。一解脱道舍。合成四释
    论。无散动故。明佛果无寻伺 西明云。问
    八地已上无分别智岂不发业耶。解云无分
    别智有其二种。一独行。二与后得俱。前不
    发业唯缘真故。后即发业与寻.伺俱。又
    解后得有二种。一与根本俱。一别头起。初
    不发业。无分别故。后可发业。虽有二解
    前解为胜 今谓不尔。寻.伺既与根本智
    俱。云何根本不名分别。又若寻.伺与无分
    别同亲缘如。不得名思惟真如。若不与
    同缘。岂王与所不全同缘耶。所余心所亦
    应不与同缘真如。余若不然。寻.伺何尔。故
    后说正。与根本俱必无寻伺 西明云。若
    其不许根本智俱后得正智与寻.伺并。
    如金刚定必二智俱。岂于此时不起言说。
    言说必假寻.伺为因。若不起说即此菩萨
    不及于前。云何刹那转增胜耶 今谓虽
    许金刚定位起说增进。不必要与寻.伺相
    应。何者金刚喻定依第四定。寻.伺初静岂下
    地心所与上心王相应耶。若尔便与杂集
    第五相应品违。又同分界地相应。非异分
    界地。如欲界.色.无色界不相应。初静虑.第
    二静虑不相应。今为二解。一云于药.病未
    知据已前说。此位云等觉故不假寻.伺。
    一云金刚定前起于寻.伺。观药.病等击发
    语言即入此定。故虽在定而能说法。方
    便虽属于前。正说法时在金刚定能令增
    进何所相违。此解为正
    论。亦舍受俱。本疏三释。初释为胜。余地虽
    不起。如见道等亦得令增 西明.要集取
    第三说不同见道。见道后起故可得增。佛
    果不增 今谓不尔。本疏不云佛果更增
    故诸地有。如见无漏虽遍五地。大乘唯
    依第四定起。后亦不重起余无漏。镜智亦
    尔。在无间道但令彼增。佛位不起故第
    一胜 西明又云。唯依第四。自问云应阙
    喜无量。答设无何失。无眼.耳通及灭尽定
    不成失故。问既尔如何有喜无量。解云依
    第六识。岂第六识依下二地。解云通依九
    地。若尔有时无喜无量。诸地易故 今解许
    眼.耳通通八识有。佛智遍缘故有何过。设
    六识等依第四定。亦有喜无量。说彼无者
    约余人说。如说上地无鼻.舌识。岂不许
    佛上地有耶。若不许者违论所说十八界
    通漏与无漏。然无漏五识不通无色。以色
    界中余地少有故。彼界全无故。如鼻.舌识
    许通欲.色。不可无漏许色界有。亦令无
    色有。此喜无量亦复如是。通四禅有不通
    无色
    问初能变中约染.不染二位对辨。上十义中
    何故但约四义聊简耶 解云有三义。一有
    无对。二同异对。三信疑对。前十义中异熟.赖
    耶已明。舍位二唯因有果位即无。次前已明
    不须对辨。有无全别故。此有无对。其行相.
    一切种。舍受俱.如暴流。此之四义因果共同
    故亦不辨。其无记性.心所相应.缘三种境。
    与果有异故今对辨。余并信故。唯舍受疑。
    故今更辨 问因位缘三。果一切宽狭不同
    即聊简。果位行相与因殊。遍与不遍应分
    别 答有二解。一云实应分别。以行相者
    即约缘境功能而说。果位既言遍缘。即是
    简别行相。二云影略 问因位通持漏无漏
    种。果唯无漏何不对简 解云因果持种虽
    纯杂不同。持种义同故不对辨 问因果两
    位别持种名同故不简。果因二位殊相应义
    同不对辨 答持种名虽通果位。不增故
    不简。相应义虽等。果位增故相对辨。上同
    异对 问持种果不增义齐故不简。舍受果
    不别义同何故辨 答果位唯善性。恐疑余
    受俱。今辨性虽殊果因俱舍受。此即信疑

    论。末那意识转识摄故等。此量以先成第六
    有别俱有依者。应有不定过 解云不然。
    以自许七有别依根。无不定过。为除他
    疑故。成第七有别俱有依。作量可知 此
    量应有有法不极成 答前成第六有别
    依根。即是意根意根即第七故无此过 要
    集云。成第六对小乘说。成第七对大乘
    说故有法成 今谓不尔。若不对小成七
    有依。他作不定过。如何遣故亦对小 有
    云。量有法差别相违云。第七不用第八为
    俱有别依。转识摄故。如眼等识 此亦不
    尔。他许五识所依各别不唯是一。若不如
    是。如极成五识随举一量时。应有法差别
    相违过。以余所依非此依故 有作比量
    相违云。不用第八为别依。自非异熟故
     若尔五识亦同此过非唯异熟故 要集为
    作相违决定云。第七必用第八为俱有别
    依。恒行心品摄非识故。如第八五数 此
    亦不尔。夫言决定因.喻两许可成决定。若
    对小乘第八他无。何成决定。又亦名意识
    持业释名。又心.意.识亦八通名。今言非识
    即不成因。应如前辨
    第八理应下。余辨量过云。有有法自相相
    违。应非第八识。是识性故。亦有有法差别
    相违。应不受熏持种。亦有法差别相违
    因。应不用第七为俱有依 要集云。前
    二对大有违宗过。第三量中同喻一分所立
    不成 今谓有余。若对小乘前二何过。不
    违自故。又前已成第七识有别所依根。即
    是第八故不诤有法。诤有法者。亦有宗中
    所别不极成。故知不诤有法。又亦未诤受
    熏持种。理门论云。随所成立说名为宗。
    彼非所成故无差别。既立第八不依第
    七。依第七者即是异喻。识性故因于异喻
    转有不定过。由前已成第六依七故有不
    定。余烦不指 又成第八云。应有俱有相
    续识为增上不共俱有所依根。若言识性故
    因有不定过。五是识性不以相续识为不
    共俱有所依根。今云自体恒续识性故如第
    七识 问此颂本明第八与余为依。何故
    此中明第八识依第七耶 答因言长理
    故便成立。为除他疑等
    陀那不为二乘说。西明疏问言。若不为定
    性二乘说者。解深密经复云何通。彼云今
    第三时普为发趣一切乘耶。解云彼文非
    但为直往亦为不定性故通一切乘 今
    谓自违。前云为说令起灭定。今言不为故
    自相违 又经云普为一切乘。不为定性
    乘。还非普为 今谓。初教说有唯为小乘。
    次教说空唯为大乘。后通空有云为一切。
    非必句句皆通一切。如瑜伽论通说三乘
    法云为一切乘。非唯说大云为诸乘
    西明云。胜军论师立比量云。诸大乘经等。
    云有不定过。以发智论亦两俱极成非佛
    语所不摄。自救云无不定过。彼有许发智
    是佛说故 今谓不尔。对彼小乘。自不许
    发智论是佛说者。岂无不定耶。又问此因
    岂不有随一不成失。小乘不许极成非佛
    语所不摄故。唯大乘许不得云两俱。若他
    许非外道语。云非佛语所不摄。则有不定。
    发智论等亦非外道语摄。若许是佛说故。
    云极成非佛语所不摄。即有相符失。如本
    疏立比量无过
    判比量云。论第五因有相违决定云。诸大
    乘经。非至教量。乐小乘者不许显示无颠
    倒理契经摄故。如外道论等 今谓不尔。
    彼因一分违宗。即一分不成之因。何名决定
     问何名一分不成因耶 答彼许三法印
    教顺于正理。今大乘教亦顺三法印。何故不
    显无颠倒理。若云不顺三法印者。此亦不
    尔。何者俱显无我诸行无常。何非顺法印。
    若云非全者。岂增一等句句皆明无我等
    耶。若云虽非句句皆明。然顺无我等。大教
    亦尔。故不成因。设纵云非全。亦彼因过。不
    云一分不能显故。又因明法立自宗义。自
    许言简共许得成。相违决定所立因.喻必须
    两许。今因非共故。不得成决定相违
    又判量云。胜军量中三藏所加。亦有相违决
    定。云大乘教非至教量。自许非佛语摄故。
    亦不为过。理如前辨 又云有不定。为
    如增一等自许非佛语所不摄故至教量
    摄。为如色等自许非佛语所不摄故非至
    教量 此亦不尔。色等共许是非佛语摄。因
    于彼无不成不定
    疏云又非唯体至离此说大乘无故者。彼庄
    严论以智为大乘体。此以教.理.行.果皆是
    故。不言体但总言大乘。若不尔大乘教理
    是何所摄。大乘以何为体。若唯取智有局
    义故 问此论七因与显扬论十因有何差
    别 答多小开合有差别故。八因同庄严
    论 一先不记别故 二今不可知故。即是
    同行。与小同时行。宁知大乘独非佛说
     三多有所作故。即庄严论能行此法智。依
    信修行得三惠等 四极重障故。即庄严论
    生怖畏等。由畏大乘不顺怖谤成重障
    故。此意于小教顺修得益。怖谤获罪。既是
    佛说大乘亦尔故是佛说。或俱第七收。庄严
    约能所断合。显扬别开。就能断中加行后
    得开之为二。广略别故 五非寻伺境。即
    庄严第三不行 六证大觉故。即庄严论四
    者成就。此意汝许先佛得菩提者说。今佛
    亦证大觉亦说大教。然显扬云。若未成佛
    能说佛教不应道理者。反显证大觉定
    说大教即应道理 七无第三乘过失故
    者。即庄严论第五体者。此意既许余佛有大
    乘体。今佛亦有。大乘无异体是一故。此佛无
    者。即是此佛无第三乘体。故成过失 八
    者此若无有应无一切智者成过故者。即
    庄严第六非体。此言非者无也。既无大乘
    体。应无一切智。谁出于世说声闻乘 九
    缘此为境如理思惟对治一切诸烦恼故。
    即庄严第七 十不应如言取彼意故。即
    庄严第八。故十与八但开合别。事意不差。
    以庄严论颂及显扬论俱无着造故
    论。上坐部经分别论者。上坐部者以有引
    经。亦名经量部。非二十部中经部。此上坐
    部中有阿罗汉迦多衍那弗?炻蕖I葡新?br> 藏。难此上坐莫能对之。遂凑雪山。因名
    雪转部 分别论者。即说假部。旧名分别说
    部。无性论中顺古名分别说部。宗轮论中
    无分别部有说假部。俱说有分心
    上坐九心。五门分别。一列名释。二诸识分
    别。三三性分别。四生死分别。五前后分别。
    如枢要说
    论。已引圣教等。瑜伽八证。杂集引同。颂云执
    受.初.明了。种子.业.身受。无心定.命终。无皆
    不应理。初生.明了.业用三义此论中无。趣
    生.寿识.互缘.依食.及心染净。此之五种彼
    论非有。余五共同。然互广略 瑜伽等中第
    一执受。二最初生起。谓有部等既诸识不俱。
    如六境齐至。应无初生识。根.境.作意缘皆
    等故。大乘许俱。故难于他无初生识。他即
    设难。若无初生许俱起者。应一有情二识
    俱起。以大乘许赖耶定有故。今外人且就
    此难。不尔应难三四等俱。故下却难。犹如
    有一俱时欲见乃至欲识。随有一识最初生
    起不应道理 问设许俱生如何能证有
    第八识 答此非正证。因释外难故为一
    因 或应展转立俱有根证有第八 又
    解传释。外难若有第八一切时行。最初生起
    识不得。我无第八初生可得 今牒外难
    云。云何不可得耶。有外难云。若许恒有第
    八识者。应有二识俱起之失。故初起识不
    可得义。应知容俱故有可得 问若尔第
    七亦复恒行何有初起 答以他未许有
    第七识。且八.六对许八初生证有赖耶。若
    他难七恒与八俱无初生亦成我义 问
    他救言。初生之位五根未成。意识初生此有
    何失。即应难言。有所依意与六俱生。故说
    初起义亦不立。前释为胜 明了.作业亦是
    展转。显成俱起证第八义。然四业者初了
    器。第二了根.依处.种子。了我第七。了境
    第六。显四业俱。故证第八道理稍隐 摄
    大乘论以染净心总别合说。杂染之中定.散
    别故初说欲界 欲界之中初辨惑.业.生杂
    染三。生中复分色根执受。名色互依。及依
    食住。次辨色.无色界惑.业.生三。生中复分
    灭.离二趣。又约二界明生死位冷触不成。
    次明清净中分世.出世。出世之中明灭定
    证。次重显前三杂染中为种不成破上坐
    部。准彼但有此论八义。初持种义即彼杂染
    清净中摄。执受.名色.四食.趣生.生死.灭定
    七义名同。但开合广略。异熟.寿识彼无此
    二。又复此论心染净证。最在后明显别依
    总故。彼即初明总离别故
    言诸法种子之所集起故名为心者。经部
    虽以色心互熏俱得持种。识持法种通
    于三界胜故。但说种集名心 若萨婆多
    云。以心能分别色。非色分别心。故说心为
    种。即以现在心法为种 大众部师亦心
    用强立种子称 上坐部师虽前色心俱为
    后种。亦心强故独心名种
    论。别类必同别事性故者。西明云。一云不
    立法同。一云亦立。前说为胜 今谓不尔。
    俱舍论中经部破他大同唯识。此论既难令
    相似法立于同分故立法同。此义为胜
     问彼宗识类为是何性 答本计无记故受
    熏持种 问许间断不 答彼许相续
     问若尔如何言又无心位此类定无 答此
    以理逼。既称识类。识既间断类亦应然。类
    依识立如得等故
    论。又阿罗汉或异生心等者。问彼计识类亘
    通三世而性不易。即难令凡圣染净应互
    相熏。第八一类三世不易应同彼过 答
    不例。彼立识类依识而成。即彼识摄。无别
    法收。故有此过。大乘八识体性各别。非一
    识类。故不成过
    论。许类是假应不持种子者。问种子体是实。
    识类假不持。心.心法是真。假法非能碍
     答持种具四义。假法阙不持。遮法据功能。
    假法何妨碍 今助解云。遮用势疏远。假法
    亦能防。持种据亲含。要实方能受 又难
    云。二定依种立。虽假还防种。识类依识立。
    识类持识种 答解如前
    论。依似比量拨无此识者。本疏及枢要皆辨
    过失。如彼诸说。宗中无有法不极成过。以
    其真性不是有法。举此真性意。取有为以
    为有法故 今谓是过。彼举真性。真性皆
    空无有为法。本意不取真性为有法。于真
    性中复不可言说。说何以为有为有法。故
    有法过。若取护法胜义有为。有为非空不
    空。彼一分违自宗过。取萨婆多胜义有为。
    俱违宗过 复有说彼因亦无过。缘生法空
    符宗无故 此亦不尔。若缘生法空。是护
    法许宗有相符。缘生不空。清辨言空随一
    不成过。又胜义空。何有缘生。亦彼自随一不
    成过。又依世俗缘生许有幻事为喻。世俗
    有体因于彼转。是法自相相违因。若以实
    幻为喻。彼非缘生阙因后二相。以似幻
    喻有为异法喻缘生因转。亦是法自相相违
    因。喻过准知 西明云。依清辨造中观心论
    入真甘露品中说。阿赖耶识无别有性。眼等
    六识所不摄故。犹若空华。护法今破。然彼比
    量有三过失。故言似比。宗依胜义胜义说
    无第八。有相符过。亦有立已成过。若约世
    俗有违教过。因有共不定。为如空华六识
    不摄故非有。为如色等是有。若宗言无
    别识性。即有他不定。为如第七六识所不
    摄故第八是有 今谓不尔。要集虽云三藏
    所说。然恐传错。何者诸大乘经清辨同信。胜
    义诸法空。世俗诸法有。何独偏破中宗第八。
    设依胜义。即无违教失。教依俗说。何得相
    违云违前经。又护法胜义非空不空。彼说
    皆空何得相符。又四胜义及四世俗。皆瑜
    伽.显扬等立。未必清辨亦许各四。何须云
    胜义胜义拨无一切量 西明即取掌珍比
    量然出过云。若依胜义宗相符。若依世俗
    违圣教 今谓不尔。非相符过。义如前说。
    不违圣教比量标依真性说故。故本疏述
    正契深旨
    论。彼特违害者。据胜义谛非空不空。今谓
    皆空故特违前集起心经。又仁王般若云。有
    无本自二。即辨世谛何得依胜义立一
    切皆空。虽亦违前楞伽.深密。在此证明即
    违此经。破无为量准前辨
    释身受中。问无心定中引轻安大种不
     答引不引俱无妨难 二俱有过。何者若
    言不引。何故第七云令身安和故亦名定。
    若云引者定既无心以何法引。若言加行
    心引。即非无心定 答不引轻安大种。但
    无苦迫说为安和。或微调适如欲等持
     问有心定中所引轻安大种定心缘不 答
    缘亦无失。然不缘时以别思虑故
    论趣生体要具四义。如本疏明。然总聊简。
    一切法有二种。一有为。二无为。无为非生
    故不须简 有为之中略有三类。一色。二不
    相应。三心.心所 且色法中异熟五根。有实
    及恒起无杂乱。然体不遍。长养.等流则有
    杂乱。在下起上天眼耳故。是长养故。便阙
    三义但有一实。若五境色。一非一向实。二
    非是恒。三非遍。业果无色无。定果欲界无。
    四非不杂。以下上五识缘上下境故。法处
    色中初四阙四义。唯假不恒不遍起杂。定
    自在色体通假实。亦阙四义 第二不相应
    行总阙实义。命根.众同分阙一具三。恒遍
    无杂故。异生性一阙三有一。遍三界故 或
    可具二。虽总言依见所断立。若在欲界
    即依欲界分别惑立。故亦无杂。余准可知
     第三心.心所法中。初辨心所。后辨心王。心
    所之中六位差别总而言之。遍行.别境唯有
    实.遍阙恒.无杂。所余四位总聚而言四义
    俱阙。约三性别辨具阙者。且于善中分
    为二种。一生得。二方便。其生得善四义具
    几。答决定有二。谓实及遍。定阙恒一。无杂
    二说。一云约界不杂。据趣杂乱。如人中得
    起天.鬼趣等生得善业。由生得善感彼趣
    报故。然论云。诸生得善及意识中业所感者。
    虽遍趣生起无杂乱者。异熟是护法文。生
    得善者是难陀师义。与护法文合说无杂。
    据护法正义许生得善杂。二云不杂由在
    人中造作善业。击彼旧业感余善报。非
    在人中起彼天中生得善业。二说前正。以
    同欲界无定所属。如烦恼等 又解五趣
    亦别。以定异因遍诸法故。虽然起杂 问
    惑.业.生三虽同一界五趣应别。不尔岂可
    是人趣中不善业于他趣受。若云非定属。
    亦应报无属。若许报无属。应无五趣别。
    如业烦恼故。若言报有属。惑.业亦应然。
    道理稍难智者思择。以惑.业二随报定胜。
    顺定异因故。问方便善中得具几义 答
    约总而言。有实及遍。阙恒.无杂。若别别说。
    但有实义。阙余三种。亦不遍故。思惠但在
    欲闻惠通下二。修惠在上二。总聚亦假。义
    如前说 不善准知 无记有四。且异熟无
    记中若非业感所知障摄。总而言之亦阙
    四义。若业感异熟。得有实.无杂。余二准知
     次明心王。分为四类。谓五.六.七.八。五识
    唯实阙余三义。若约三性善性如前。异熟
    无记或容有杂。如地狱等受等流乐。如在
    人中受别报苦。据界无杂。趣即有杂。第
    六有二。实.遍三界。阙恒.无杂。约三性言
    异熟无杂。以地狱中无异熟乐。于人趣中
    无异熟苦故 第七有云四义皆有。然非趣
    生 何故如是 答有四解。一云不共。今
    据共许简趣生体。二云间断。圣道.灭定中
    不起故。三云非业所感。谓是异熟具四义
    者方是趣生故。论云非异熟法趣生杂乱
     今者又解。第七阙一。有性之人起有杂故。
    据界而言亦阙恒义。如生欲界起平等智。
    无性之人是此类故。又约识明不据人故。
    唯第八识具四义故 问若许第六异熟无
    杂。如殃掘摩.阿?世转异熟于余受。何得
    不杂 答据五识说非第六识 又已解
    脱圣人身中无苦异熟。经说有者现业果
    化。设非无学见道惑亡因无果丧。设有苦
    者等流.增上非是异熟。如地狱乐
    论。唯异熟心及彼心所实恒遍无杂是正实
    趣生 问立趣生体。为但依王。亦兼心所。
    为实.为假 答有三释。一云但依心王立
    趣生体。具四义故。若依王.所即六趣生有
    违前失。此卷初云应一有情有六种体。第
    一云此识足为界趣生体。无劳别执有实
    命根。亦不得云此中识言亦摄心所。彼辨
    唯识义。此出趣生体 又若此识言亦摄心
    所。命根亦应通依王.所种。故但依王立趣
    生体。第七亦云然立有情依命根数惑异
    熟识。故知不多 何故论云唯异熟识及彼
    心所是正实趣生 答此相从说。正取心王。
    不尔同前六种体失何得难他 问八俱
    五数四阙何义而非有情 答八俱虽具。
    种类言之有杂有间。据百法简不约相应。
    不尔命根及众同分。遍.恒.无杂足为趣生。
    何要须实。一云通依王所立为趣生。此正
    辨云唯异熟识心及心所实.恒.遍.无杂是正
    实趣生。又结云正实趣生既唯异熟心及心
    所。彼心.心所离第八识理不得成。又复王.
    所同引业招。而前说云此识足为界趣生
    体。据胜偏说。难他有情应有六体者。据
    六受熏后生现时应六第八。经说无处无
    容二识并生故彼成过。不障王.所六各一
    体说为有情 问若尔何故第七云然立有
    情依命根数惑异熟识 答同一聚故名之
    为一。或从王胜说趣生一。一云通依王.
    所总立为一。何以得知。准前不许多体。准
    后依命根数立。此文复举王.所顺前后
    故 若尔趣生体应是假。何故论云是正实
    趣生 答正简方便惑.业中有。实简遍计妄
    立趣生。今此趣生体虽是假。依实法立故
    言实.恒.遍.无杂 问何理得知趣生体假。
    答准第七云然立有情依命根数惑异熟
    识故。不障能依趣生体假 问趣生体百
    法何摄 答依初二释即心.心法摄。若依
    后体即有二解。一云假有三种。一相待假。
    如长等色。二分位假。如生等相。三聚集假。
    即随实摄(是更一法师解)今云不相应摄。大乘许多
    不唯二十四。如随烦恼且据胜说二十四
    种。或同分摄如法同分。但云众同分者。且
    对他宗不立法同分者说。若据宽论。应
    但云同分。或有众同分。众同分中有总有
    别。此别同分。虽无教文理亦无失
    问解执受中。准瑜伽论等。皆有五因。何
    故但举三因。不说非善.染及业所引 答
    有二解 一云先业所引是相续上义。非
    善.染者一类上义。所以不说。一云亦简佛
    果。虽有执受而非业引。虽是一类许是
    善故。故不言二。西明云。初二即一类摄
    二云欲显执受非要五义。佛有执受故。此
    解为正。若如前解但云眼等无如是义。何
    须重说一类等三
    论受生命终必住散.心非无心.定 问若
    尔何故摩诃俱瑟耻罗经。罗汉入灭定方化
    火烧身。入无余涅??耶 答有二解。一云
    以期愿故。入灭定前起加行意。愿化火
    烧身。方入灭定折伏心力令其衰损方
    入无余。言住散.心非定心非无心者。据
    不期愿说。惑约有学及异生说。不遮无
    学 一云入灭定已损伏心力出灭定后
    方入无余。言入灭定即入无余者。据前方
    便说 此虽二解约小乘说。若大乘师。虽
    入灭定。有第八识。是散非定。有心非无。
    故此论云。若无此识生.死时心不应有故
     问若有第八许在灭定得入无余。何故
    在有心定而无死者 答约无期愿有学
    等说。何故如是。若无期愿。定力所持不得
    死故 又准大乘。正死时心。中有初心。本
    有初心。皆是无记。然有一师云。中有初心及
    与末心。是起爱心。本有初心亦尔。何以得
    知。以瑜伽论六位无心。不说生.死位是无
    心故。准知有第六 一师云是无记心。六
    无心位不言生死时者。即闷绝摄故不别
    说。后师为正
    论。识缘名色名色缘识。问此中所说识与名
    色为据种说。为据现行 答二俱何失
     二俱有过。何者若据种说不应难他云羯
    剌蓝时无五识故。种子恒有何得云无。若
    约现行即非正支。又初生位一刹那时。大
    乘自许亦无第六。何得说言犹如束芦俱
    时而转。若取第七非名色支 答名色有
    二。一十二支中所说名色。二泛尔名色。若十
    二支所说名色。据体是种。依当分位亦说
    现行。故十地论说。十二支皆有子时果时。又
    种子中复有总别。如下第八说。若泛名色。
    但云名色未必名支。设名为支即通假实。
    今此中说泛名色支。名中识支即第七识。一
    切恒有如二束芦故自无过 然释此经
    文总有七释。一萨婆多师。如本疏辨。二本
    经部师。同有部释。三末经部师。许有细意
    识。羯剌蓝时?识为名中识。细识为识故
    如束芦。四本上坐。亦计二识许俱时转。释
    同末经部。五末上坐。?细二识必不俱时。释
    意大同一切有部。六大众部师。六识俱转言
    如束芦。据七日已后。七日已前未有五识
    约长时说。七大乘师。复有三释。一依此论
    十二有支当起位说。二依瑜伽第九所说。
    复有二解。如本疏明。三依泛明名色支说。
    今此论意约泛名色。不依瑜伽第九二说。
    及下缘起。皆喻不成 然有解云。依瑜伽
    后说名中非必具四蕴故。亦取束芦而为
    喻故 此亦不尔同上坐等过。本疏虽云
    瑜伽第九第二解意同于此论。意亦取七为
    名中识。彼论第九但云所余曰名不遮第
    七。故束芦喻善得成立
    观于缘起染净顺逆。四十四智七十七智等。
    广如余辨。今且略 问如有处言观缘起
    支齐识退还者何 答依染逆中初修习位。
    作安立谛近方便观作如是说。何者如观
    老死苦.老死集.老死灭.老死趣灭行。乃至随
    应历观诸谛。由老死支苦谛所摄。于缘起
    中先逆观察。以三种相观老死支。一细因
    缘。二?因缘。三非不定。感生因缘。细谓爱.
    取.有。生自体名?。由此二生而有老死。当
    来老死细生为因。现法老死?生为因。除
    二生体余定无能与老死果名非不定。虽
    观老死苦谛至爱。于后际苦并彼集谛未
    为喜足。遂复观察后集因缘现在众苦。谓
    遍逆观受.触.六处.名色.与识。观未来苦是
    当苦谛。观彼集因是当集谛。观未来世苦
    之集谛由谁而有。知由从前集所生起识
    为边际现法苦有。既知从先集所生起。
    不应复观此云何有。由识.名色譬如束芦
    展转相缘无作者等。是故观察齐识退还。
    故不至于行.无明支。如是观察苦.集十支
    次观灭谛。始从老死乃至无明。云何当
    灭。由不造彼无明为缘新行支。故彼苦方
    灭。次更寻求证此灭道。忆昔师授于缘起
    法。世间正见令起现前。如是数观令见增
    长。是染逆观 此观老死灭及趣灭行即至
    无明。此中且约未来现在老死支因。略不
    言过去老死及因。由作四谛故合观察。若
    作七十七智。即三世别观。或约现老死。观
    近远因。因皆过去。即至爱支。若观未来老
    死。从有至爱。若受已前是未来苦。约当起
    次第。不尔种子非展转缘 问或有处说
    从观无明至生即止者何。答约机欲待
    寻因果说。老死无果但至生支 问或有
    逆观至名色支。有何所以 答据业种名
    识支。识在名色摄故 论中名色名体多释。
    或四蕴为名。如此中说。或三蕴为名。即萨
    婆多等。或无间灭意因名。瑜伽第九。或通
    染污。即此文是。或净无记。即下十二支。克性
    名支。唯业所感故

    成唯识论了义灯卷第四(本终)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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