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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唯识论述记卷第十(本)

    论。次修习位其相云何。述曰。下明修道。前
    见道者。唯在初地初入地心。今此修道。除
    初入地心。出相见道已住.出地心。乃至第
    十地终金刚无间道来。并名修道。此为问
    已。至下当知
    论。颂曰至便证得转依。述曰。此举颂答。即
    于初地住出心。后渐至究竟金刚道来。皆
    断俱生法执种故。至无学位便证转依
    论。菩萨从前至无分别智。述曰。下释有二。
    初以略释颂文。后广释颂义。初中有二初
    释上三句正显位相。后明此修位于究竟
    位便证转依。十地修道修无分别智 为
    断余障证转依等。生起下文。然非唯智
    是修习位体。今从所缘能断道说略不说余
    论。此智远离至及不思议。述曰。远离所取
    名为无得。远离能取说不思议。此即解上
    初句颂也 即一智体离计所执实所能取
    说无得等。非无见分等
    论。或离戏论至名不思议。述曰。即一智体
    无有分别。有分别者戏论行相。即后得智
    亦名戏论。或有漏分别说为戏论。偏执增
    故名为戏论。即后得智不名戏论。若依前
    解。能断二障无分别智名为妙用。是不思
    议。若依后解。即无漏智皆离过失。能违生
    死名为妙用是不思议。今此文中但约前
    解。论自显故
    论。是出世间至无分别智。述曰。解第二
    句颂。无分别智具二义释。谓断世间。体
    无漏等。后得不然。不名出世
    论。数修此故至故说为舍。述曰。解第三句
    颂。违细名?。违轻名重。所知障种名?
    重者。及非种?重地地别断。烦恼障种名
    ?重者。金刚始除。若论烦恼非种?重。亦
    地地断。今显由十地修无分别智。至金刚
    心断烦恼种。十地等中断所知障等。总合
    为言名断二种。约究竟尽唯在金刚。金刚
    尽时证转依果
    论。此能舍彼至广大转依。述曰。由十地修
    智究竟故。至佛证转依。解第四句颂。于
    中有二复次释。即为二也
    论。依谓所依至二转依果。述曰。今第一解。
    总为别依断染故无所执。生净故得二果。
    余文易了。同摄论果断分解转依。无性第
    九卷等同之。彼文稍广 言转依者。转谓
    转舍转得。依谓所依。即转之依名为转依。依
    士释 又解此文依他事上邪理执着.正理离
    倒。转舍.转得。事为理依故名转依也。无性
    云。二所依止。转依亦持业释。然今能依.所依
    合为转依。故无持业。今言依他起名转依
    者。流转.还灭依也。即所舍.所得。所得通二
    果。由所执故起有漏法。有漏法断所执名
    舍。非别有体名为舍也
    论。或依即是至之所依故。述曰。第二师解。
    依即真如。迷悟依也
    论。愚夫颠倒至断障证得。述曰。悟此真如
    证涅??者。以涅??者即是真如离杂染法。
    又假涅??依真而立。能所依异。此位断障金
    刚心后证得。非此位即证
    论。虽于此位至名法身故。述曰。其菩提者
    而非此中颂意所显。颂意所显如后颂说
    安乐.解脱身.大牟尼名法故。牟尼者寂默
    义。寂止默静诸杂染故。非彼菩提是唯识
    性。在大牟尼名法身故。七十八中说。二
    乘有此名解脱身。故说三乘平等平等。其
    第一师菩提亦名转依者。如后颂中自当解

    上来已略释二文讫。自下广前颂文有
    三。初问。次略答。后广解
    论。云何证得二种转依。述曰。问能证之因
    所得之果。双为问也
    论。谓十地中至由斯证得。述曰。次略答
    也。十地中者。所经位也 修十胜行。所修
    因也 断十重障所治断法。此言重者。如
    第一卷初解 证十真如。所观照法。由
    此四种因故。二种转依果由斯证得。后证
    转依必有经位。位有多种且说小分能证
    之位修习位也。故此最初先明十地。此无
    别体。修十胜行。断十重障。证十如时。名
    十地也。总释别位。既知分位必有修行。故
    次十地明十胜行。即是广前无得不思议
    是出世间智。既修此行必有所因。故次乃
    明断十重障。即广颂中舍二?重。且知所
    断十重障法必有所证。故次乃明十种真
    如。即广颂中舍二?重之时转依。虽已分
    证未名圆满。此乃因位。广前三句。即是
    渐次悟入 二种转依由斯证得。明所得果。
    即广前颂第四句文。正明悟入。总为第二
    略答文也
    论。言十地者至生大喜故。述曰。第三次第
    广前答也。初广因。后广果。因中有四。初
    广十地。于中有三。初解十别名。二出地体
    性。三释总地义 初获圣性者。谓初断凡
    性得圣性。即依无漏无分别智等俱行五蕴
    种子。为圣性体。异生性体唯二障种。若此
    圣性取三乘初智种正能生现功能名为圣
    性。依分别二种立异生性。俱生二障种虽
    有。亦非凡夫。依能生初无漏种立圣性
    故。凡夫时有初无漏种。而非圣性。未能生
    故。分别之障障圣性者名为凡性。无漏之
    性能断凡性者名为圣性 若尔后诸无漏
    应非圣性。不能断分别障故。前劣者已舍
    故 此亦不然。性能断故。是彼类故。亦名
    圣性。各随自乘所治既为凡性。亦随自乘
    能治名为圣性。即随一空二空智种为体。
    若现行智为体。起世俗心应非圣者。若菩
    萨是大士夫之圣性非如二乘小人之圣性。
    二具证二空。简二乘等唯证一空。今从诠
    说。说如为空。如非空也。三能益自他。简
    彼二乘唯自利也。由获大士圣性。具证二
    空。益自他三因故生大喜。此地名极喜地。
    简后菩萨非初得圣性不名极喜。及简二
    乘无是三胜。初得果时不名极喜 若尔
    菩萨初果何故不名预流。对法第十四说。何
    缘菩萨已得超升。而非预流也。由得不住
    道一向预流行不成就故。预圣之流乐住
    于道。厌出生死故。何缘亦非一来也。故受
    诸有无量生故。何缘亦非不还耶。安住静
    虑还生欲界故。十地论第五卷说。菩萨生
    欲界不退静虑。对法第十三说。菩萨咸离
    无色界生。静虑相应住静虑乐。而生欲界或
    色界中。已证得威德菩萨。凡所受生。皆
    欲利益安乐有情。以无色界非成熟有情
    处故。彼自解言。住静虑者。由此菩萨善巧
    回转故。瑜伽.显扬等此文非一。由此义故
    不名不还。复还来故。何故不名阿罗汉者。
    此亦可名。如前第三卷引。至此卷末当知。
    由此初地菩萨不名预流。预流之果不名
    极喜。摄论第七唯有具二利故喜。对彼二
    乘名极喜故。无性云。若初地喜不相应者。
    自后诸地亦不相应。此为先故。十地论第一
    卷说。无上二利初证圣处多生欢喜故。即
    与此二因同。唯证二空此论独有。四十七
    说。此地善决定故。四相发心故。发起精进
    发正愿故。净修地法故。开晓余地故。修治
    善根故。受生故。威力故。如彼及十地经第
    一.第二.第三卷广解。璎珞经下卷虽别释
    十地名。然不及此。此地即愿为最胜。有十
    大愿等。并如彼二论说
    论。二离垢地至烦恼垢故。述曰。其初地时
    已离?犯戒垢。然此二地能全离故。所以说
    之。望前细故。下十一障中当辨二障摄
    净尸罗者。谓别解脱.道定共也。即通三种。
    虽第三地始发定增。能离过时此地已满
    故。或依别脱。亦能全离加行.后起.根本罪
    故。非定道.共能离加行.后起罪故。世亲摄
    论说。此二地性戒成就。非如初地思择护
    戒。性戒成故。诸犯戒垢已极远离。何故初果
    已具性戒。极喜地中当言未具。大分已具
    仍有误犯微细过失。又论性戒。初地已离。
    入地菩萨更亦不同初二果者犹有妻孥。性
    罪必无犯。但于遮罪犹有误犯今第二地
    悉能永离。余论皆同。此下余论同者更不烦
    叙。此下诸地并如瑜伽第四十八。十地第四
    已去各一卷解。不能繁引
    论。三发光地至妙惠光故。述曰。此地中成
    胜定。定谓三摩地.三摩钵底。无性云。谓静虑
    名等持。诸无色名等至。或等持者。心一境
    相。言等至者。正受现前。如前已解。陀罗尼
    此名总持。总持有四。一法。二义。三呪。四能
    得忍。此地所治迟钝性。于三惠有忘失障。
    今此地无忘彼法。名大法之总持。法谓教
    法。殊胜之教名为大法。此定及总持为因。
    能发无边妙惠光。故总持以念.惠为性。谓
    以闻.思.修三惠照了大乘法故。因得定
    断障闻.思转胜非由定力亲能起二。十地
    云。随三惠等照法显现故名明地 问何故
    十度五地修禅。修三福业 此地修定如
    下当知。又十一障中自当解释
    论。四焰惠地至惠焰增故。述曰。即除第六
    识等中俱生身见等摄。非谓一切。至下当
    知。世亲云。能烧一切根本烦恼及随烦恼
    皆为灰烬。十地云。不忘烦恼薪智火所烧
    故。以菩提分法为惠者。非皆是惠。惠之焰
    故。从火喻为名。菩提分法如别章说
    论。五极难胜地至极难胜故。述曰。世亲云。
    知真谛智是无分别。知诸世间书论等智
    是有分别。此二相违应修令合。能合难合
    令相应故。无性云。真俗谛智互相违返。难
    可引发令共相应。此能和合令不相违。以
    前不如。名极难胜非望后也。然相应者。谓
    于真观为俗令境相入名相应。为一念中
    二智并起名相应。今令一念二智并生名
    合亦得。前四地中犹未能故。又境同名相
    应。以前四地观二谛境亦有差别。此观彼
    境更无差别。令真俗智既不相乖名相应
    也。前第二识中已有妨难。如彼广说。知彼
    二境无差别故。故此真如名无差别
    论。六现前地至令现前故。述曰。谓观十二
    诸缘起支。有最胜智观无染净。令现前故
    名无分别。七地成有。八地成无。世亲等
    同。十地云。般若波罗蜜多行有间。大智现前

    论。七远行地至二乘道故。述曰。世亲等云。
    此地于功用得至究竟。虽一切相不能
    动摇。而于无相犹名有行。十地云。善修无
    相行功用究竟。能过世间二乘出世间道
    故。此地出过世间二乘道者。前六地中虽
    有缘起染净无二。犹有所治细相现行障。
    执有生灭流转还灭相故。未能空中起有
    胜行。今此地中远离彼障。亦能空中起有胜
    行能治彼障。二乘世间即不能是
    论。八不动地至不能动故。述曰。相者有相。
    用者功用无性云。一切有相一切加行。皆不
    能动此地心故。第七地虽一切相不能动
    之不现行故。然不自在任运而转有加行
    故犹有烦恼。第八地中任运而转。不依加
    行。无功用故。亦无烦恼。七.八二地之差别
    也。十地云。报行纯熟无相无间故名不动。
    此地已去明知无相非有间也
    论。九善惠地至善说法故。述曰。无性云。
    得最胜无碍解。于诸智中此为最胜。智即
    是惠故名善惠。世亲云。此惠妙善故名善
    惠。无性云。由法无碍解自在了知一切法
    句。由义无碍自在通达一切义理。由辞无
    碍自在分别一切言辞。由辨无碍遍于十
    方随其所宜自在辨说。于此地中。最初证
    得先未曾得无碍解智故名善惠 能遍
    十方者。十地云。无碍力说法成就利他行

    论。十法云地至充满法身故。述曰。无性云。
    由得总缘一切法智。总缘一切契经等法
    不离真如。此一切法共相境智譬如大云。
    陀罗尼门.三摩地门犹如净水。智能藏彼
    如云含水。有能生彼胜功能故。又如大云
    覆隐虚空。如是法智覆隐如空广大无边
    惑.智二障。惑.智二障此名?重。彼论又云。
    又如大云澍清净水充满虚空。如是法智
    出生无量殊胜功德。充满所证所依身故。
    世亲云。言充满者是周遍义。十地第一云。
    得大法身具足自在名法云地。第十二云。
    如云身遍满故除垢。八相成道度众生萌
    芽故。此地如是受法王位。如王太子于诸
    王子而得自在。但由是处有微智障故不
    自在。对此障故说后佛地。十地第十二说。
    此地得受位者有十相。一主相。大宝花
    王出。二量相。周圆如十阿僧只百千三千
    大千世界。三胜相。一切众宝间错庄严故。四
    地相。过于一切世界境界故。五因相。出世
    善根所生等。皆如彼说。又如怀孕在藏。十
    时菩萨亦尔。彼说十位。不能繁引。瑜伽四
    十八等中皆广释行及德及名。不能繁引。
    此即第一释别名已。如十地经
    论。如是十地至以为自性。述曰。能证.所证
    以为地体。无性云。法无我智分位名地。以
    真如无分位智有分位。所以智名地。此论
    总出地体义。所证亦是地。地是依持生长义
    故。四十七云。由能摄持菩萨义故名地。能
    为受用居处义故名住。即真如等亦名为
    地。能摄持故。即是实法为假者所依等故
    实法名地。第二出体也
    论。与所修行至故名为地。述曰。四十七以
    能摄持菩萨义名地。彼摄义即是此依生
    长义。持者即是依义。即通真如正智。皆能
    生长为依持故名地真如何名令得生长。
    今者不言如为能生。但言行是所生。彼为
    增上缘。行自从种子生故。即以胜功德与
    行为摄持功德名地。此约果与因因地功
    德是行之所得故 然以假者总法为能依。
    别法功德为地胜然今此文。此即第三解通
    地名。璎珞经云。持一切功德名地。生成一
    切因果名地。无性云。谓诸菩萨于此地中
    修习现观。离过。离贪。修菩提分。观察诸
    谛。观察缘起。于无相中。若有功用。若无功
    用。得胜辨才。逮真灌顶。除灭所知.烦恼障
    等。故此修位有十地别。何以地有十。断十
    障。修十相智。证十真如故。乃至广说彼地
    地所修诸行。不能烦引。显扬第三亦解。小
    别读者知之
    论。十胜行者至波罗蜜多。述曰。第二解胜
    行。于中有二。初总举十行。即波罗蜜多。二
    广释。广释中有四。至下当知。初以十三门
    辨释
    论。施有三种至法施。述曰。对法第十二同。
    与十八任持相摄故。财是身任持。无畏是心
    任持。法施是善法任持。摄论第七。施中以
    法.财.无畏为次第。二本摄论皆言法资益
    善根。财益他身。无畏资他心。次第虽复不
    同义意同此。无性第七云。施性中现有六
    波罗蜜多。财施.无畏施.法施所摄故对法
    云。施度是财施余五无畏施。一切六法施。此
    与世亲金刚波若论相违。彼云。檀度摄于
    六。资生.无畏.法。此中一二三。是名修行住。
    如次配释。七十八.及三十九初。以财.法.无
    畏为次。卷下又说财.无畏.法为次同此。
    此等广解相。不能烦述。然施财名财施。
    施他不令豺狼等畏名无畏施。法施可

    论。戒有三种至饶益有情戒。述曰。律仪戒
    是善任持。摄善法戒是菩提任持。是彼因故。
    饶益有情戒是大悲任持。律者法律。仪者仪
    式。无性云。于不善能远离.防护.受持。故名
    律仪。此即是戒。故名律仪戒。世亲.无性。皆
    言律仪戒是依持戒。为显建立其余二戒。
    是故安住律仪戒者。能建立摄善法戒。集
    诸佛法后。得益有情无罪利益相。七众戒
    是初体。一切佛法是第二戒。济诸有情是第
    三戒。七十八云。转舍不善戒。转生善戒。
    转生利生戒。义亦同此
    论。忍有三种至谛察法忍。述曰。对法云。
    耐怨害忍是不舍有情任持。若不耐怨害。
    便于彼怨是舍于彼。安受苦忍是舍下劣
    心任持。心若下劣不能受苦故。谛察法忍
    是无生法忍任持。世亲同此。无性云。初忍是
    诸有情成熟转因。安受苦忍是成佛因。寒热
    等苦皆能忍受无退转故。谛察法忍是前二
    忍所依止处。堪任甚深广大法故。七十八名

    论。精进有三至利乐精进。述曰。摄论等皆
    云。一被甲精进。即解经中初有势句。对法
    云。善根方便任持。七十八同。摄论等云。二加
    行精进。即解经中次有勤句。对法云善根圆
    证任持。七十八云。转生善法加行精进。即
    与此同。名体俱宽。摄论等云。无怯弱。无
    退转。无喜足。即经所说有勇.坚猛.不舍善
    轭句。世亲摄论次第广解稍好。对法云。饶
    益有情精进。即善根无尽任持。七十八同对
    法.及此处。然对法及此论。以二利为度。六
    度皆有利生之说。所以第三精进名饶益生。
    即初二精进摄五句尽。摄善宽故。是善根圆
    证任持故。若方便。若正证。皆此摄故。体宽而
    名狭。摄论但以自利为精进度故。三精进
    无利生说。以摄五句加行为狭。唯摄有
    勤故。摄善精进解经五句。不同对法第十
    二名狭体宽。复异摄论名义俱狭。由此论意
    名义俱宽故。利乐有情精进。与对法同然
    此三勤与四十二解同。彼论初云。被甲精
    进。势与此同。余名无别。然彼广解。璎珞经
    云。一起大誓心。二方便进趣。三勤化众生。
    不能繁述
    论。静虑有三至辨事静虑。述曰。摄论等同
     安住者。安住现法乐住故。对法名无厌
    倦任持。无性云。离慢.见等得清净故 引
    发者。引六通故。对法云诸所思事成满任
    持 辨事者。彼名成所作事。义与此同。依
    此辨利有情事故。以能止息饥俭等故。对
    法云御众业任持。名饶益有情静虑。从果
    为名。今此中以定能起辨有情事功能立
    称。四十三说。一现法乐住。从果为名。二能
    引菩萨等持功德静虑。三饶益有情静虑。
    并义同此。七十八亦同
    论。般若有三至俱空无分别惠。述曰。诸论
    但明六种度故。摄论等云以加行.正智.后
    得为三。对法以缘世俗。缘胜义。缘有情。
    为三。从胜功德说。意同摄论。对法自解。即
    合第十为第六故。所以俱通二利。此论别
    开理.事二智各别明故。第六自利。第十通
    也。所以诸论不同。第四十三云。一证真如
    惠。二五明处三聚中决定善巧惠。三大悲相
    应惠。但明六度。亦同对法。虽诸文异义意
    一也。七十八同此。璎珞经云。一照有谛。二
    照无谛。三中道第一义谛
    论。方便善巧至拔济方便善巧。述曰。摄论
    第七解十地中。方便度者。谓以前六度所
    集善根。共诸有情。回求无上正等菩提。故
    世亲云。此由般若及与大悲。以诸善根回
    求无上菩提是般若。作诸有情一切义利
    是大悲。故无性云。不舍生死而求涅??。大
    悲故不舍生死。般若故求涅??。四十九说。
    如前所说。十二行相方便善巧。当知说名
    方便善巧度。十二行相者。前四十五说。合有
    十二种方便善巧。成熟佛法有六。成熟有
    情有六。合名十二行相。成熟佛法六为般
    若。成熟有情六为大悲。如彼广解。对法十
    四。有四种方便善巧。勘同异。璎珞有三。一
    进趣向果。二巧会有文。三一切不舍不
    受。此中回向即般若。拔济即大悲
    论。愿有二种至利乐他愿。述曰。摄论说。谓
    发种种微妙大愿。引摄当来波罗蜜多殊胜
    众缘。无性云。求到彼岸缘。为利有情故。
    及为速证佛果涅??。世亲云。此愿即度。名
    为愿度。愿为当来。此是所为。第七转声。
    为当来故发种种愿四十九说。如前五种
    大愿名波罗蜜多。五大愿者。四十五说。一发
    心愿。谓初发菩提心。二受生愿。愿当来随
    顺生诸善趣饶益有情。三所行愿。无倒思
    择诸法。愿于境界修习无量等殊胜功德。
    四正愿。愿当来摄受一切菩提功德若总若
    别。五大愿此从正愿所出。此复有十种。谓
    供养无边佛等。此中初是菩提愿。余利乐他
    愿为利有情起此愿故。此中配属如文可
    知。璎珞有三。一自行愿。二神通愿。三外化

    论。力有二种至修习力。述曰。摄论说。由思
    择.修习二力。令前六度无间现行。无性云。
    此中且说二力。其余诸力亦摄在中。思择
    诸法而修习故。四十九云。所有十力加行清
    净。名力波罗蜜多。十力加行清净者。此中何
    者为思择为修习。此文义配可知。璎珞有
    三。一报通力。二修定通力。三变化通力
    论。智有二种至成就有情智。述曰。摄论云。
    谓由前六成立妙智。受用法乐。成熟有情。
    无性云。由施等六成立此智。复由此智成
    立六种名受法乐。由此妙智能正了知此
    施戒等饶益有情。世亲云。由般若波罗蜜
    多无分别智自性等故。成立后得智。复由
    此智成立前六波罗蜜多。由此自为与同
    法者受用法乐成熟有情。四十九说。于一
    切法如实安立清净妙智。名智波罗蜜。当
    知能取胜义惠名惠波罗蜜。能取世俗
    惠名智波罗蜜。有多复次后四度异门。如
    彼广解。虽四十九言于一切法妙智。即后
    得智。谈体故一。今此论等中论用故二。不
    相违也。璎珞有三。一无相智。二一切种智。
    三变化智。虽引此经未可为证。以后四
    种即第六体。今但有二无有三也。此中十
    八。或二十六。于地前具几。乃至佛具几。初
    施中财施。摄后余度何者。乃至成熟有情智
    摄前度何者。皆如对法第十二抄解。总是第
    一列彼名也。显扬第三虽亦解十度。无别
    相故不繁引之
    次第二出体者
    论。此十性者至三业为性。述曰。即以无贪
    及相应思。并彼所发身.语业为体。对法第
    十一云。施自体者。谓身语意业。然是三业
    诸度通性故。所以无无贪。如三十九广以
    九门解施。三十九解施自性云。谓诸菩萨
    于自身.财无所顾惜。能施一切所应施
    物。无贪俱思。及因此所发能施物身语二
    业。释彼文者。一解。唯取三业。同对法取
    无贪俱思。不取无贪故。今解。亦取无贪。
    同此论文于财等不贪方能施故。既无别
    解。即三种施体性皆同
    论。戒以受学至三业为性。述曰。对法亦以
    三业同此。四十云。律仪戒以七众别解脱
    戒在家出家戒为体。即唯二业。摄善法戒
    者。谓诸菩萨受律仪后。一切为大菩提由
    身.语.意积集诸善为体。即通三业。饶益有
    情戒略有十一种。如彼广解。亦通三业。此
    中总论故。以三业为性。以受时学时三业
    为性故。然菩萨戒自息恶戒。是何戒摄。今
    欲为前别故。所以且说七众。其实菩萨
    戒。亦得是律仪戒。菩萨戒有意业。此中论
    色为律仪体。所以不说。摄善戒宽故。即令
    入摄善戒中故。论实亦得。若尔菩萨戒有
    支无支。如色法不。如别抄会。文殊所问经
    菩萨有五篇戒。是出世间戒若心分别男女
    非男女等是波罗夷。以三业乃至于树叶
    欲取。犯僧伽婆尸沙。若剔毛剪爪如初月。
    犯偷兰遮。如是广说。然菩萨地四波罗夷复
    与此别。如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半广以
    九门解之
    论。忍以无嗔至三业为性。述曰。对法但以
    三业为性。是通性故。谓三种忍通以三业
    为性。故不别出。四十二说。云何名忍。自无
    愤勃。不报他怨。亦不随眠流注相续。故名
    为忍。是名菩萨耐怨害忍等。彼广明此相。
    耐怨害忍以无嗔及所起三业为性。彼卷又
    云。遇世法处苦有九种。谓衰.毁.讥.苦.坏
    法坏.尽法尽.老法老.病法病.死法死。若别
    若总。不由此缘精进懈废等。乃至常勤修
    习。无变易意。无杂染心。是名菩萨安受苦
    忍。故此以精进.及彼所起三业为性。彼卷
    又云。云何菩萨法思胜解忍。谓诸菩萨于一
    切法能正思惟。由善观察胜觉惠故。能于
    八事生胜解处。善安胜解故。故谛察法忍。
    以审惠为性。彼不言此有三业。若定.道
    俱色可名三业。正与此同。如四十二以九
    门分别
    论。精进以勤至三业为性。述曰。对法但以
    三业为性。从诸度通相出体。四十二云擐
    甲等。如前说皆通三业精进为体。亦如彼
    以九门解
    论。静虑但以等持为性。述曰。等持者是三
    摩地。即定数。不通散有不说三业。对法
    云。起三业自在用时所有一切种心恒安
    住。四十三云。即妙善世出世静虑自性。彼三
    相虽别。皆以静虑为体。然二种行相别如
    前卷。广九门亦如彼
    论。后五皆以至后得智故。述曰。对法.及四
    十三等。同以世出世间加行正智后得为
    性。下文亦言。十度皆通有漏无漏。此依实
    义。摄大乘第七解十地中说同此。但依胜
    法出后五体。非为尽理。彼云。后五应知
    般若无分别智.后得智摄世亲.无性皆解云。
    若说十种度。即无分别智。是般若波罗蜜多。
    方便等四后得智摄。若说六度。二智皆第六
    摄。故分后五二智为性
    论。有义第八至为自性故。述曰。余义无诤。
    唯愿不以惠为自性。即以欲.胜解.及信三
    为性。愿以三法为自性故。说是后得智
    者。唯后得智中起故初五度则不然。摄大乘
    等说。或欲.胜解为愿体。或信.胜解为愿。今
    合言之故云以三法为体
    论。此说自性至功德为性。述曰。如前所说
    克性为体。若并眷属一切功德为性。眷属
    出体故。总以五蕴为十度体。即是第二出
    体性也
    论。此十相者至波罗蜜多。述曰。第三明相。
    云何名相。即成波罗蜜多之相貌。具此七
    义方名度故。阙者即非
    论。一安住最胜至一切事业。述曰。一切事
    业者。谓随顺度所有事业。皆应行之成满
    度故。摄论有六。除初种姓。即菩提心中摄
    故。然无性引颂亦似证有初种姓云。麟角
    喻无有六波罗蜜多。唯我最胜尊。上品到彼
    岸。然对法第十一。六度相中有五。安住菩
    萨种姓。菩提心为依止。以悲导心。舍一切
    时。所有三业。即有五义名六度相。然显扬
    第三亦有六义成度然别于摄论不能烦
    引唯此论中具包诸论
    论。五巧便最胜至二障间杂。述曰。无相智
    所摄受者。即第六不执三轮清净等。回向
    最胜中与第二别者。彼有道心未必一切
    回向菩提。此乃回向。清净胜中为离二障
    行于度也。不为彼杂。谓三时无悔等
    论。若非此七至非到彼岸。述曰。总结。由七
    所摄名度。不尔即非
    论。由斯施等至四句分别。述曰。有是非
    故。一一皆应四句分别。此一一自望。即种
    类福为四句。谓施非度。不求菩提等。是度
    非施。随喜施等。亦度亦施等可知。若不
    约种类福。次第修者。施为三句。无是波罗
    蜜非施故。余五度得为四句。前有施度得
    为句故。若非次第者。皆得为四句。此中
    有三尔四句
    论。此但有十至无增减故。述曰。第四不增
    减门。初总解。约地断障证如释可解。障者
    即十地十无明等障。对法十二云。所知障等
    皆度所治。各依悭吝.犯戒.憎恚.懈怠.散乱.
    恶惠等障故。就恶惠中复分为后四。故总
    名为障。离恶惠为五名为十障者非也。下
    文自别出六障故
    论。复次前六至相违障故。述曰。下次明说
    六所以有六义。初明治六障。对法.摄论所
    治皆说六蔽。即是六种相违障也。又如摄
    大乘。说不发趣因等。以上所言说十所以。
    一十地修行故。二治十障故。三证十真如
    故。此约十地为论。下依六说十。谓悭吝.
    犯戒.嗔恚.懈怠.散乱.恶惠。四治相违障故
    论。渐次修行诸佛法故。述曰。五也。摄大乘
    说。前四不散动因。令所治无散故。第五不
    散动成熟。令不散动得圆满故。第六依此
    得如实觉。能于所缘正遍知故言佛法者。
    谓十力等。修谓成辨
    论。渐次成熟诸有情故。述曰。六也。摄大乘
    说。由施能摄受。由戒能不害不生恼。由
    忍虽遭苦能受。由勤助彼所作。由定心未
    定者令定。由惠已定者令解脱等
    论。此如余论广说应知。述曰。此后三因。如
    余摄论广说。应知
    论。又施等三至唯有此二。述曰。七也。谓施
    等前三对法第十一说。是诸菩萨增上生道。
    后三决定胜道。增上生道中施能感大财。戒
    感大体。忍感眷属。持戒生善趣中得尊贵
    身故。能行忍者。一切有情咸归附故。决定
    胜道中。精进能伏烦恼。修善方便。静虑能
    熟有情方便。依此发通熟有情故。惠是
    成熟佛法方便。由有惠故佛法成熟。诸菩
    萨道唯有此二。若阙一种道不成故
    论。又前三种至诸烦恼故。述曰。八也。七十
    八.解深密等说。二因缘故六度无增减。一
    饶益有情。谓前三。由施故。摄受资财饶益
    于彼。由戒故。不行损恼害等饶益有情。
    由忍故。彼为损害等堪能忍受。此三皆通
    有饶益故。二对治烦恼。谓后三。由精进
    故。虽未永伏烦恼永害随眠。而能勇猛修
    诸善品。彼诸烦恼不能倾动善品加行。即
    是此云虽未伏灭等。乃至诸善加行。由静
    虑故。永伏烦恼由般若故。永害随眠。即
    是此中永伏灭义此中若加行。若正灭。皆对
    治诸烦恼。对法十一亦有此解
    论。又由施等至不增不减。述曰。第九因也。
    对法论说。由诸菩萨为翻住涅??故。于生
    死中摄增上生。为翻住生死故。即于生
    死而不染污。是故前三是得增上生方便。
    故此论名不住涅??。后三是不染污方便。所
    以论言不住生死。不染方便者。彼自释云。由
    勤故修对治。由定故伏烦恼。由惠故永害
    随眠由此不住涅??.生死。故此六为无住
    处涅??资粮。此涅??者谓真如。此六为彼资
    粮。前三悲故不住涅??。后三惠故不住生
    死。四十九说。三学摄故不增不减六也。前
    四是戒学。后二是二学。如下当知。总由如
    是论有九种。别义一种合十义故。前之六
    度无减无增
    前六既尔。后四如何
    论。后唯四者至不增减故。述曰。此总文也
    云何助六
    论。方便善巧助施等三。述曰。七十八.解深
    密等说。于前三种波罗蜜多所摄有情。以
    诸摄事方便善巧。而摄受之。安置善品。是
    故我说方便善巧为施等助。谓摄事中布施
    等。即此施等行相。相顺摄益于彼。故云助

    论。愿助精进。述曰。彼文又说。若诸菩萨于
    现法中烦恼多故。于修无间无有堪能。由
    羸劣意乐故。下界胜解故。于内心住无有
    堪能。乃至为未来烦恼轻微。心生正愿。如
    是名愿。由此愿故。烦恼微薄能修精进。故
    说愿助精进
    论。力助静虑。述曰。彼经又说。若诸菩萨。
    亲近善士。听闻正法。如理作意为因缘
    故。转劣意乐成胜意乐。亦得上界胜解。名
    力波罗蜜多。由此力故。于内心住有所堪
    能。故说力度为定度助
    论。智助般若至广说应知。述曰。彼经又说。
    若诸菩萨。已能闻缘。善修习故。能发静虑。
    如是名智。由此智故。堪能引发出世间
    惠。故说智为惠助 令修满故者。谓后四
    助前六令修满。前六不为后四所助不
    名满故。理如上说。故此中指如解深密。
    中边第一说十度十障。颂云。障富贵善趣。
    不舍诸有情。于失德减增。令趣入解脱。
    障施等诸善。无尽亦无间。所作善决定。受
    用法成就。故十种度不增不减
    第五次第门
    论。十次第者至持净前前。述曰。第一解。谓
    由前前引发后后。七十八.解深密.对法十
    一.摄论等说。由布施等故。引生戒.忍等。广
    如彼说。易故不言 第二解。及由后后持
    净前前。对法论说。谓戒能持施。乃至惠能持
    定。谓由具尸罗施得清净。所以者何。由
    行布施摄益有情。由持戒故不为恼害。
    乃至如伽他说。无有静虑而不因惠。广如
    彼说
    论。又前前?至次第如是。述曰。第三解。对
    法论说。于诸行中施行最?。戒细于施。故
    次建立。乃至一切行中惠为最细。故最后立。
    此三解中初一解。深密.瑜伽.摄论同。余二
    解唯此论有。对法同之。四十九有三解。初
    二同此。谓治障生起。生起即?细故。第三
    异熟。如彼广解
    自下六释名者
    论。释总别名如余处说。述曰。七十八.解深
    密等解总名云。何缘此等名波罗蜜多。由
    五缘故。一者无染着。不染着波罗蜜相违
    事也。二无顾恋。谓此六度诸果异熟。及报
    恩中心无系缚。三无罪。谓于六度无间杂
    法。离非方便行。四无分别。不如言辞执
    着自相。五正回向。谓以所行度回求大菩
    提。摄大乘说。于世间.二乘施等最胜。能得
    彼岸故。通言波罗蜜多。对法十一说。由十
    二最胜相应故。名波罗蜜多。一广大。不求
    世乐。又最上故。二长时。三劫积集故。三所
    为。为利生故。四无尽。回向大菩提究竟无
    尽故。五无间。自他平等令他速圆满施等
    故。六无难。随喜他施等令自行速圆满故。
    七大自在。由得虚空藏等定。令施等速满
    故。八摄受。无分别智所摄受。九发起。谓解
    行地中上中品忍位所行施等。十证得。初地
    所行施等。十一等流。余八地所行施等。十二
    圆满。谓十地及如来所有施等。即菩萨满。如
    来圆也。若阙一种非波罗蜜多。最胜所至。
    最胜所作。故名波罗蜜多。波罗。所至义。或
    所作义。蜜多。能至.能作义。彼论又说。到所
    知彼岸名波罗蜜多。安住佛性故。又波罗。
    是所知彼岸义。蜜多。是到义 又解济度自
    他最极灾横故名波罗蜜多。合六解总名
     释别名者。摄大乘说。能裂悭吝.贫穷。得广
    大财位.福德资粮名施。乃至能除遣一切见
    趣诸邪恶惠。及能真实品别知法名惠。对法
    十一说。由大施故。离过故。离垢故。故名
    施波罗蜜。乃至惠亦由三因故。名惠波罗
    蜜。如彼广解。彼论又解。能舍施者当来贫
    苦。能舍受者现在热恼故名为施。乃至他所
    发智故。内证智故。种别智故。得寂静智故。
    胜德智故。名为惠。合三解别名。故今总指
    释总别名如余处说。余处即摄大乘等也
    论。此十修者至广说其相。述曰。七修门者。
    此有五修。此指如对法。第十二说 依止
    任持修者。复有四种。一依因修。由种姓力
    于度修正行。二依果修。依胜自体力于度
    修正行。三依愿修。由本愿力于度修正
    行。四依简择修。由惠力于度修正行
    二依止作意修。彼说复有四种。一依胜解
    修。于一切度相应教法起增上胜解。二依
    爱味修。于已得度多见功德起深爱味。三
    依随喜修。于诸世界诸有情所行度深生
    随喜。四依喜乐修。于自他当来胜品度中
    深生愿乐 三依止意乐修。即六意乐。谓一
    无厌意乐。二广大。三欢喜。四恩德。五无染。
    六善好意乐。广如彼解。然与摄论六意乐
    名字不同。及摄三作意。一谓爱重。二随喜。
    三欣乐。皆如摄论第七.对法第十二抄会
    四依止方便修。对法论说。亦有三种。由无
    分别智观察三轮皆清净故。由此方便故。
    一切作意所修诸行速成满故 五依止自在
    修。亦有三种。对法说有三。一身自在。即自
    性。受用二身。二行自在。即变化身。三说自
    在。谓能说六度等无有滞碍。谓缘求依止
    此故修。无性云。即为彼故修。亦名为修。然
    摄论说五修。名亦不同义意无别。然此同
    对法。摄论文略。世亲难解。无性易知。此中
    指同对法.摄论。故言如集论等
    第八摄门者
    论。此十摄者至互相顺故。述曰。谓十度一
    一皆摄一切度。十行相资成互相顺故。此中
    对法等说。或真如摄。或惠摄等。然今但以
    十度相摄。不同彼论。如前财施唯施。无畏
    通五。法施通六等。是故诸论言。或唯施声
    说。乃至或唯智声说。是此即杂行十度故一
    摄余。无性云。施性中现有六波罗蜜多。金
    刚般若论云。檀度摄于六。资生.无畏.法。此
    中一二三。是名修行住。大般若第三百五十
    一云。佛言要由般若引施等故。由此前五
    波罗蜜多。摄在般若波罗蜜多。又对法十二
    更互决择门有三。一方便中广出其相
    论。依修前行至不待后故。述曰。前引后度
    起者。前摄后。后待前方成故。后不摄前。前
    不待后而成故。对法十二说。此依始业地。
    所有戒皆是施。有施非戒。谓戒所不摄施。
    既以宽问狭。故顺后句答。然应因叙对法
    十六中一句二句三句四句顺前后句等
    论。依修后行至非持净故。述曰。后持净前
    者。后摄于前。有施皆戒。有戒非施。谓施所
    不摄戒。以后戒持净前施等。故前不摄
    后。非持净于后故。即以狭问宽。顺前句
    答。施狭故也
    论。若依纯杂至应作四句。述曰。谓有纯修。
    且如施纯修。谓有施非度。不回向施等是。
    有度非施即随喜他施等是。有俱不俱可
    知。然此依种类福。如前已说。然不约种类
    福。不说随喜他。故但有三句。有施非度。
    有亦施亦度。有非施非度。除第二句。余五
    度皆作四句。前有度故。施前未有度。故为
    三句。若杂修者有四句成。诸度相间有第二
    句故。此亦如对法。然彼更有少别。不能烦
    引。摄大乘云。此能摄一切善法。是其相故。
    是随顺故。是等流故。不以六度相摄。乃摄
    诸功德也。广如彼说。谓施摄施是相。摄信
    等是随顺。摄无诤是等流
    论。此实有十至缘世俗故。述曰。第九问答
    合六开十门。此义可知。如前已引摄大乘
    说等
    论。此十果者至除异熟果。述曰。十五果门。
    约实而言。有漏有四。无漏亦尔。所除有别。
    此义可思。此为四果。文易可知。故不繁出
    论。而有处说至或二合说。述曰。会相违
    也。对法十二说。永断自治是离系。摄受自
    他是士用。于当来增胜生起是等流。大菩
    提是增上。感大财等是异熟果。即具五果。
    或无漏资有漏亦得异熟。有漏资无漏亦
    得离系。故言互相资。或有漏无漏二合说。
    故得五果。非有无漏体各亲能得五果也。
    七十八.解深密等说。果有六。大财.善趣.无
    怨坏。为众生主。无恼害。大枝叶。皆是异熟
    果中说。非不得余。摄论云。富贵.大生.大朋
    属。此三异熟果。广大业.尘垢薄.知五明处。
    后三但约增上果中说。亦不违也。菩萨地
    解六度中。一一度后皆言此得大菩提。此
    唯于增上果说。若因缘.增上缘皆是增上
    果。四十三末说。前各九门分别度等得如
    是果别。不能烦引。读者知之
    论。十与三学至一切有情。述曰。十一三学
    相摄门。于中初出学名体第二五位分
    别。第三正以学摄度。戒学有三。初以七众
    戒为体。二以有为无为无漏善法为体。有
    漏善法非正应修。体可断故。三谓正利乐
    三业为性。如上应知
    论。此与二乘至如余处说。述曰。然此三学
    与二乘有共不共等。摄论无性第七.世亲
    第八。各有四殊胜。初一差别胜。即三聚戒。
    二共不共胜。谓菩萨一切性罪不现行。与二
    乘共。相似遮罪有现行。与二乘不共等是。
    三广大胜。此有四种。一种种无量学处大。二
    无量福德大。三利生意乐大。四建立菩提大。
    如彼广解。四甚深胜。谓菩萨行杀生等十
    业。而无有罪。生无量福。速证菩提等是。
    然彼虽有四种殊胜。然初即此三聚戒体。今
    以第二共不共。第四甚深。第三广大。合为
    三种 如余处者。即是彼文
    论。定学有四至之所行故。述曰。文中可解。
    然此唯在第四静虑。诸胜定者多是彼中。由
    地胜故唯是无漏。既言声闻等不得。明非
    地前已得此四及有漏故。解此四定摄论
    等唯有名。唯此及佛地论有解。发智光
    明。通闻.思.修。如第三地除障所得
    论。此四所缘至如余处说。述曰。摄论第八
    说有六差别。一所缘别。以大乘法为所缘。
    二种种别。即四定别。且举上首者。三对治
    别。谓总相缘智。即缘真如智速遣阿赖耶
    中?重障故。四堪能别。谓住静虑乐随欲
    受生故。五引发别。能引发一切界无碍神
    通故。六作业别。谓能振动等。即十八变。又
    能引发十难行等。即自誓难行等。彼虽有
    六。第二差别即四定体。故除第二。唯有所
    缘等五。如彼广解。密语六度等.十恶业道并

    论。惠学有三至无分别惠。述曰。三惠可知。
    如六度中合五为一。说后得等三智皆第
    六故
    论。此三自性至如余处说。述曰。若自性。若
    所依。若因缘。若所缘。若行相。若任持。若
    助伴等。合一十六门解三智。除初解自
    性外余十五门解之。自性者。彼云。离五种
    相。以为无分别智性。一离无作意。熟眠醉
    等非彼智故。二离有寻伺地。第二定以上
    非故。三离想受灭寂静故。即智不成定无
    心等故。四如色自性便非是智。如大种
    故。五离于真义异计度故。计度是有分别。
    非无分别故。言所依者。智所依。若是心者。
    心是思量。说智无分别不应正理。若所依
    非心。能依名智亦不应理。即智所依非心
    是心。由所依止是心种类。心所引生故是
    心。非思量故非心。故彼颂言。非心而是心
    等。言因缘者。彼颂言。诸菩萨因缘有言闻
    熏习等。即以闻熏习为因缘。言所缘者彼
    颂言。诸菩萨所缘不可言法性。即真如是。遍
    计所执法皆不可言。不可言性。谓二无我所
    显真如。是即无分别智所缘也。即是三种无
    分别智所缘也。言行者。彼言行相。彼颂云。
    诸菩萨行相。复于所缘中是无分别智。彼
    于所知无相。即此智于所缘中所现无相。
    能.所二缘平等平等生无异相。如眼取色
    见青等相。非此青相与色有异故。此中且
    举五门。余十一门如彼论解。总是第一出
    体名门
    论。如是三惠至俱已舍故。述曰。第二五位
    分别门。加行唯有漏。余二无漏。故诸位别。此
    依顿悟及三乘各自初二位说。若回心者皆
    通初二位。此文可解。不烦广解
    论。若自性摄至皆具相摄。述曰。第三正相
    摄门。自性摄可知。余三或七非自性故。眷
    属理通三。三具摄十
    论。若随用摄至遍策三故。述曰。戒摄前三
    者。施是戒资粮。戒是戒自性。忍是戒眷属。由
    忍不破戒故。余二可知。精进三学摄。遍策
    三学故。七十八.解深密说同此
    论。若随显摄至惠摄后五。述曰。戒摄前四。
    前三如次前说。以精进守护戒故亦戒摄。
    余文易知。四十九说。由前四资粮.自性.眷
    属.守护修戒学也。由定故圆满修心学。由
    惠故圆满修惠学。同此也
    论。此十位者至俱唯无漏。述曰。十二五位
    现种相摄门。此中所说。随其所应未必十
    种一一皆尔 修习位中其相最显者。通有
    无漏能无边行故。此中约法尔种子说。通
    达位言有者。虽无别行义说有故。余文意
    可知
    论。此十因位至故未究竟。述曰。十三分位
    分别门。三劫得名别。一行中修一行。一行
    中修一切行。一切行中修一切行别。如前
    已说然未入劫时。同已初入。但名波罗蜜
    多。已成佛竟亦同。第三劫名大波罗蜜多。
    解深密.七十八说。胜解行地名波罗蜜多。此
    中复言初无数劫。明??等位唯在初劫又四
    十七八九等说胜解地。对法.摄论等说。从
    坚固心至极喜地。解行地摄。彼复说解行
    地是初劫。由多理故。四心唯初劫。对法第
    十一说持.任.镜.明.依中。言满已者。是满
    心学非第二劫。如言三劫满已修相好业。
    非于劫外方修相好。相好非三劫摄。数如
    上说。大文上来第一已十三门分别度讫
    论。此十义类至略示网要。述曰。大文第二
    指不繁文 义类无边者。解深密.七十八
    说。度清净.度最大.无染.最明盛.不可动.最
    清净.度无尽.度威德.度因.果.义利.度摄三
    性等。皆如彼经论说。不能繁述
    论。十于十地至地地修一。述曰。大文第三
    十地修度门。十地经.摄论.显扬.瑜伽等皆
    言。初地施为增上。余度随力随分非不修
    习。乃至十地智为增上。余度非不修习。随
    力随分故地地修十 问若第五地修定
    度者。何故三地名为发光 定障三地除。
    成熟至五地
    论。虽十地行至十到彼岸。述曰。大文第四
    以十摄诸行。六度外更无菩萨道。即由六
    度摄一切行等故。不以但说十度更不
    说余行
    论。十重障者至异生性故。述曰。前答证得
    转依等中有四答。一依十地。二修十行。已
    如前辨。自下第三解十重障。于中有二。初
    明重障。后重以二障摄总明断位。明重障
    中有二。初牒十障者。后别解释。释中有十
    一障者。乘文次对释二十二愚义。乘文便
    故因释佛地障。初文有六。第一出体。一异
    生性障。世亲摄论名与此同。十地论第一云。
    凡夫我相障。此名不然。此障之体非唯我
    故。凡夫名异。如别抄说。此障体性如何等
    者。谓分别二障。依此种子之上立异生性
    故。今断能依故说所依断。即与现本识同
    地二障种子能生现行者上立此初障。由
    此凡夫离欲。仍名欲界异生。不伏见惑种
    故。以准知此性是染污 亦可言。种在本
    识与识同性。即无覆性 若尔何故对法第
    四解无记中。但有命根等是自性。不言异
    生性耶 答由约烦恼种可名染污。约异
    熟种可名无覆。通二义故不名自性。命
    根等不然。不可为例。今勘诸文。前释为
    善。对法解无记。及六十六立五无记中。不
    言异生性是五无记等故。既依染种立故。
    亦唯染别小乘也 问今以二障分别起种
    名为此性。即二乘圣应名异生。未断所
    知分别障故 答随望自乘见道所断种上
    立故。若定性者名已断此性。自乘障无故。
    唯依烦恼种子立故。若不定者名为未断。
    依二障种立异生故。若不尔者。不定性者
    应无异生性障 若尔无种性者。既无自
    乘圣道。说何为异生性 应说但依二障
    分别种上立异生性。不须别说。望自乘见
    所断种上立故。所知未断虽曰圣者。尚名
    异生 此何位舍 答不同小乘唯修所断
    世第一法与见道合舍。今大乘唯见所断。见
    道无间道起时舍。依所断种立此性故。与
    种俱舍 问若异生性不定性圣。未全断尽
    故。仍得名异生。未全得无漏。应不名圣
    者 答异生之性通二障。不定之性已分
    断。可名分断异生性。二真见道名为圣。已
    得小分名为圣。未全断尽故不全名为
    圣。言不定性名异生者。非是全名。分已断
    故。言圣应尔分已证故。由此总应四句分
    别。有异生非圣。如全未得三乘圣道。有圣
    非异生。大乘者得见谛。有异生亦圣。如不
    定性圣未至十地中。有非异生非圣如入
    无余依涅??界
    此即文中第一出障体性。自下第二对三乘
    明同异
    论。二乘见道至名得圣性。述曰。此约异生
    性各望自乘障为论。断少分名小圣。全
    断尽名大圣。第三明障道俱不俱。谓有萨婆
    多等为伏难言。若异生性是修所断。见道
    前舍故。无漏果起。无有凡圣俱成熟失。今
    既见所断种上立异生性者。即无间道有惑
    种俱。此种未舍。异生未断。如何凡圣无俱
    起失。由萨婆多惑得俱故。今为此难非
    就大乘
    论。二真见道至必不成就。述曰。谓无惑得
    与圣道俱。唯依分别二障种子立异生性。
    其种必不与见道俱。如何凡圣有俱成失
    问无间道起惑种不俱。过去已灭。未来未
    生。如何名断
    论。犹明与?至无俱成失。述曰。由此对法
    第七等。问从何而得断耶。答不从过去。已
    灭故。不从未来。未生故。不从现在。道不
    俱故。然从诸烦恼?重而得断。为断如
    是如是品?重。生如是如是品对治。若此
    品对治生。此品?重灭。犹如世间明生?灭。
    由此品离系故。令未来烦恼住不生法中。
    是名为断。故非道惑可说为俱 问此言
    断者。为断缘缚。为断相应缚 答若所知
    障。唯言断?重。体非缚法故。若烦恼障从
    二说断。五十九说。对治道生烦恼不起得
    无生法。是故说名断彼相应。相应断已不
    复缘境。故从所缘亦说名断 言?重断。
    虽亦通烦恼障。然从二断唯烦恼中 又所
    知障种障十地智。是染污性。善萨断时断彼
    种体。如二乘者断烦恼种。然二乘断定障
    等时。但断?重令相随顺。不能断种。不
    同菩萨 问此言断者。为总缘智能断。为
    别缘智能断 此有何失 总缘之智非自
    相智。如何共相比量之智能断惑耶。若别相
    智能断。即违对法.五十九等文。对法七等
    说。问何等作意能断耶。答总缘作意观一切
    法皆无我性能断烦恼。师子觉云。总缘作意
    者。合缘一切法共相行作意 答如佛地第
    六说。云何佛能知共相。共相既依比量而
    立。岂佛知共相是比量耶。彼有三说。有义
    二量是散心位依二相立。不说定心。若在
    定心缘一切相皆现量摄。由此总缘智亦
    现量摄断惑无失。即由定照共相自体故。
    说定心为现量也。第二说有义。定心唯缘
    自相。然由共相方便所引。缘诸共相所显
    理者。就方便说名知共相。不如是者名
    知自相。由此道理。或说真如名空无我诸
    法共相。或说真如二空所显非是共相。由
    此义故。对法等说缘共相智能断惑者依
    方便说。实自相观方能断之。第三说如实义
    者。彼因明论立自共相。与此少异。彼说一
    切法上实义皆名自相。以诸法上自相共
    相。各附已体不共他故。若分别心立一种
    类能诠所诠。通在诸法如缕贯华名为共
    相。此要散心分别假立是比量境。一切定心
    离此分别皆名现量。虽缘诸法苦.无常等。
    亦一一法各别有故名为自相。真如虽是共
    相所显。以是诸法自实性故。自有相故。亦
    非共相。不可以其与一切法不一不异
    即名共相。自相亦与一切共相不一异故。
    是故彼论与此不同。由此义故。对法等说
    缘共相智能断惑者。依分别心于一种类
    真如之上通在诸法说名共相。或真如体
    诸法皆有义名共相。缘此之智名共相智。
    论实真如法实性故非是共相。据实而言。
    即别相智能断惑也。共相假立已如前辨
    论。无间道时至解脱道为。述曰。第四释二
    道别。解脱道所治与小乘不同。小乘难曰。
    我无间道犹有惑得。可起解脱道与得相
    违。今汝无间道已无惑种。何用复起解脱
    道为。用之何作
    论。断惑证灭期心别故。述曰。下论主答。由
    前加行期心别故。谓无间道能断惑。解脱道
    能证灭。虽无间道已无惑种。证彼无为。有
    此用别起解脱道。此一解也
    论。为舍彼品?重性故。述曰。下第二解。?
    重性者。即二障种无堪任性
    论。无间道时至择灭无为。述曰。无间道俱
    虽无惑种。而未舍彼无堪任性。为舍此故
    起解脱道。解脱道起非唯为此。及证此品
    择灭无为。即无堪任与无间道俱灭。证无
    为得与解脱道俱生故。解脱道虽不违惑
    得。而亦有用。此后意说。种生现虽同时。菩
    萨金刚心由有?重性故不名为佛。明此
    位第八识犹有漏为?重所依。不然如何不
    名为佛。前解但为证无为者。金刚心中第
    八已无漏。未圆明故不名为佛。后解为胜。
    依此二解。并前第八识舍位合解有三。加
    此一说云。金刚道生有漏皆舍。种生现同时
    故。此中?重言非谓种子。由种子等令所
    依无堪任性。此名?重虽前已说。至下当
    知 问此义可然。彼十地中地地。断烦恼障
    ?重既不断种子。起无间道时。复不断
    ?重。无间道起何所断耶。若无间道中。有
    断烦恼种用。于解脱道位。可说除?重。
    无间道中既无所断。如何说?重解脱道治
    耶 答修道十地中断烦恼?重者。非离所
    知障外别起无间道等治。然烦恼?重障。
    无始以来与所知障俱。所知障为本。由无
    间道本障断故。其未烦恼障?重。与所知障
    ?重。解脱道中舍。故无此过。由此烦恼?
    重非能受生。但障于地。所以与所知障俱
    断而不留之。故无斯咎如身见等。至下
    当知 问若尔如二乘者唯断定障不断
    种子。无间道生位无?重。何用复起解脱
    道为 答无间断?重。解脱道中得自在
    故 问既断?重得无为不 答大般若经
    第三百六十卷说善现问言。若无为法无差
    别者。佛何故说习气相续。如来永无。二乘
    犹有。世尊答言。习气相续实非烦恼。二乘身
    中不能引无义。菩萨身中能引无义。如来
    永无。即由此文。显断习气不得无为。不
    尔无为应有差别。亦显所知障断不得无
    为。若所知障断得无为。便显三乘亦得无
    为而有差别
    第五以此障即二十二愚
    论。虽见道中至是根本故。述曰。显异生障
    摄法不尽。以是根本不说业等。等者等
    取恶趣非业及非异熟。及等余增上果等法。
    及人天趣中分别所起业。及果故。直言恶
    趣摄不尽故。能起之中但说烦恼。以所知
    障与之俱故总名烦恼
    论。由斯初地至诸业果等。述曰。解深密.
    七十八等说断于二愚。如文可解 诸业
    果等者。如次前等字。等取善趣之中分别
    所起别报业。及果等。直言恶趣。摄不尽故。
    经中既言恶趣杂染者。杂染之言通善趣分
    别杂染故。前说无记若断缘缚修道所断。
    今言彼果是不生断。如缘起中说故
    为此第二解。何故业果亦名为愚
    论。应知愚品至后准此释。述曰。诸业果等
    虽体非愚。业是愚所起。果是愚所感。愚之
    品故。亦名为愚。后诸地言愚准于此解。如
    第二地业趣愚。非体是愚故。又初执着我法
    障中。亦有贪见等体非是愚。亦愚之品故。
    下准此知。然分别障中虽有所知障。非能
    发业感于生死。非缚法故。今此第一所发
    业果。并言趣者。毁訾言也。如说半择迦
    名人中恶趣
    论。或彼唯说至俱起二愚。述曰。谓第一言
    执着。明是利障品俱起愚。第二言恶趣杂染。
    非必业果。但是钝障品俱起愚。毁责名趣。
    此中不别言余烦恼。余烦恼但是利钝障品。
    俱起之愚即唯无明。此师意说。唯取无明与
    见非见俱名为利钝。说十地中断十无明
    故。不取余烦恼等也
    论。彼?重言至无堪任性。述曰。彼言?重。
    ?重者何。显即是彼二愚之种。前二是现行。
    ?重是种故 问现行久已灭。如何言断
     答五十九说。诸烦恼断略有二种。一诸缠断。
    二随眠断。故二现行亦说断也 问彼何不
    是伏现行言断也 答不然。彼卷次文解
    二断言。诸缠断者。谓贪嗔断。乃至疑断五
    见。断见苦所断断。乃至无色界所系断。断离
    系是随眠断。非伏惑时亦伏见道诸惑。故
    知二愚是现行。?重是种子。又解。随汝意
    前二是种。?重非种。今此乃是二品所起无
    堪任性。如苦根等说其断位
    论。如入二定至例此应释。述曰。瑜伽论第
    十一说。第二定断苦根。苦根种子初定已断。
    今者断彼苦根?重。说第二禅断彼苦根
    故。后诸地?重准此为二解
    第六以障即无明为同为异
    论。虽初地所断至十障品愚。述曰。此中意
    说。初地实断二障。今说异生性障。唯取所
    知障不取烦恼。以世亲摄论第七卷。说十
    种无明望二乘者非染污故。若取烦恼即
    十无明通染污故。以无明即是十障品之
    愚.愚即无明故
    何意不说初地无明许是染污通二障种
    论。二乘亦能至非此所说。述曰。二乘者亦
    能断烦恼障。断烦恼障是共故。非此所说。
    彼二乘不能断所知障。所知障是不共。所
    以初地无明。但说不染故。世亲摄论云。又
    所治障有其十故立十地别
    论。又十无明至修所断说。述曰。说为不
    染者。即摄论本云。法界中有十不染污无
    明者。唯依十地修所断说。即不说异生性
    是见断故。何以知者。对法十四云。已得现
    观。于彼修道位中。唯修所知障对治道等
    者。故不说见道所断为十无明数。以说不
    染故。若异生性即便染污。由此故知。其异
    生性非不染污。世亲又云。为治十无明立
    十地别。离十障外说十无明。故十无明非
    即十障。彼自有二复次解十无明故。然无
    性但有一解。亦不别说
    问十地修道亦伏烦恼。断彼烦恼障?重。如
    言二障三处过。是何故不说耶
    论。虽此位中至故此不说。述曰。十地修道
    位中。亦伏烦恼断彼?重。而非正意。所以
    者何。不断随眠故此不说。摄论本及世亲
    等说。十地菩萨留烦恼障助愿受生故非
    正意。意趣于智断所知障。故断随眠。不
    断烦恼之随眠也
    问若尔何故初地。但说异生性障。不说更
    断修道障也
    论。理实初地至准此应知。述曰。论主答。虽
    实初地出见道已。修道位中亦断俱生所知
    一分。今十障中从初说故不说修障。初地
    既从初说。后九地中所说九障准此应知
    皆从初说
    何以得知初地等入地心出见道等已更
    断余惑
    论。住满地中至道应无别。述曰。今以理答。
    住.满地中时既淹久。谓二僧只。理更应断。
    若不更断尔者。地三时道既无三品。应无
    别故
    论。故说菩萨至方顿断故。述曰。引对法十
    四文为证。若住.满地心更不断惑。如何论
    说十地修道。即初地中唯断见惑。更不断
    修惑。地有九故。又摄论第十说。烦恼伏不
    灭。如毒.呪所害。留惑至惑尽。证佛一切
    智。世亲云。以留烦恼随眠故。不如二乘速
    趣圆寂。故留烦恼助愿受生等。谓诸菩萨
    由大悲力。意趣一切智故。意趣所知障对
    治道。不取烦恼对治道。拟于生死助悲
    愿受生故。名留烦恼也。不尔如来大悲最
    极。应留烦恼随类化生。由此故知。意不
    趣断故名为留。将成佛时方顿断尽。此等
    对法十四文也
    论。二邪行障至误犯三业。述曰。十地云。邪
    行于众生身等障。世亲摄论云。于诸有情
    身等邪行障。义意大同。所知障者简烦恼
    障。俱生之言简分别起。一分之说简余修断
    诸所知障。下准此解 误犯三业名愚者。愚
    品故。解如前 问前二种生死中。言所知障
    不能发业。何故此中言俱生一分所发三
    业是业趣愚佛地论第七。亦言若所发业所
    得果皆所知障体 答若发业招生死。所知
    障即不能。非缚法故。前二生死由此说不
    发。若障智三业不招恶果。此亦能发。此文
    所明但是等流.增上业果 问法执既通不
    善。何故非缚 答不由不善性即是缚。如
    心王等性即非缚。法执但由烦恼俱故令
    成不善。非性是缚 既尔何故不感异熟
    今实义者。虽不善心俱仍名无记。菩萨.二
    乘所望各别。即通有覆.无覆无记故。不能
    招异熟果等。故无前难
    论。彼障二地至误犯三业。述曰。此业能障
    第二地净尸罗故。名趣毁责为名。如人恶
    趣。不可言能取趣名趣。不取恶果故
     ?重如前。故不别解。余论中言身等者。
    即是三业。此言邪行已摄尽故
    论。或唯起业不了业愚。述曰。第二解。初是
    起业之愚。后是不了业之愚非所发业。此
    亦非必能发业也。境用别故
    论。三?钝障至修法忘失。述曰。十地云。?
    相于闻.思.修等诸法忘障。世亲摄论云。二
    迟钝性于闻.思.修而有忘失
    论。彼障三地至便能永断。述曰。胜定者。谓
    等持.等至。随诸禅.无色无漏定 总持者。四
    十五及佛地等说。即以念惠为体。彼四十
    五说。有四陀罗尼。法.义.呪.能得菩萨忍。
    今即初二摄。即是闻持陀罗尼。及定等所发
    三惠。定亲发修惠。总持亲发闻思。故合为
    文及彼所发殊胜三惠。三惠以惠为体。言
    修惠因修而得此惠。故言修惠。从因为
    名。非修即惠。修是定故
    论。由斯三地至及修惠者。述曰。欲贪愚障
    胜定及修惠者。即由于五欲起贪多住散
    乱。障于定及修惠。修惠与定相近故唯说
    障非不亦障思惠等
    问欲贪者烦恼名。何故所知障中名欲贪
    论。彼昔多与至依彼转故。述曰。彼所知障。
    此第三愚多与烦恼中欲贪俱故名欲贪愚。
    非所知障体名为欲贪。彼障定.及修惠所
    知障永断。说欲贪随伏。所知为本断故。烦
    恼是末便伏。此烦恼无始来依所知障转

    论。二圆满闻持至闻思惠者。述曰。以闻思
    与闻持相近故偏说之。非不障修惠。然
    从胜障故别分二。非一障体义说二障。此
    以上三地愚。七十八等并不同
    论。四微细烦恼现行障至说名微细。述曰。
    十地云解法慢障。译家名别。即我见慢等是。
    世亲摄论云微细烦恼现行。俱生身见等摄。
    此最下品故。不作意缘故。远随现行故应
    知是微细。义意大同 此中言第六识俱身
    见。简第七识俱。等者等取我所边见。及我
    慢.我爱。与见俱者皆是此品。及等取彼定
    爱法爱。至下当知 如何此名微细 解
    云。最下品故。谓第六识亦有分别身见等法。
    彼为?猛名上品。第六识中独头贪等名
    中品。通不善性故。此望于彼二。最下品故。
    行相最细唯无记故。又不作意缘故名下
    品。即是任运生故名下品。非如见断强思
    等方生故。又远随现行故。即无始来随逐于
    身。不舍于身名下品。非如分别起者。逢
    善友等便舍于彼故。此名下品。由此三义
    故说名微细。余论准此释
    论。彼障四地至便能永断。述曰。此等障菩
    提分法故四地断 问如何身见等障菩提
    分 答由有身见等俱爱迷执身故。不
    得观身为不净。观法为无我等故。障菩
    提分即通障也。中边第一有菩提分障
    问既是所知障何故立烦恼名
    论。彼昔多与至亦永不行。述曰。亦显以上
    所知障立烦恼名。虽有别头生者。皆多分
    与烦恼同一体而俱起故。立烦恼之名。由
    所知障断故。烦恼之末亦永不行。从烦恼
    名故说为断 问何故初二三地不断我见
    等耶 答非障法故
    论。初二三地至二身见等。述曰。初地行施
    二地行戒。三地行修。相同世间。世间有情
    多作此三福业事故。未能修证菩提分法。
    今四地修得菩提分法。方名出世。故能永
    害二身见等。二身见者。谓初见道已离第六
    识中分别身见。今此后离第六识中俱生身
    见。尽处总说名二身见。非今离二。如第四
    定言灭苦乐。又正断所知障身见等。并永
    不起烦恼障中身见等。故说二身见名永
    害。非烦恼身见亦起对治
    论。宁知此与第六识俱。述曰。问也
    论。第七识俱至为依持故。述曰。第七识俱
    身见等法。与无漏道性相违故。七地以前
    犹有有漏道故。未全伏灭。八地以去无漏
    相续方永不行。七地以来得现起者。与贪.
    嗔等余烦恼等为依持故。若此是彼第七
    识俱。七地以前已许灭者。即贪.嗔等已前
    应灭无依持故。如八.九.十地
    论。此?彼细至第六相应。述曰。又此第六
    识俱者?。彼第七识俱者细故。伏有前后。?
    者前伏。细者后伏。故此但是第六相应。解深
    密.七十八等说。世尊此诸地烦恼随眠有几。
    善男子有三。一者害伴。谓前五地。诸不俱生
    现行烦恼。是俱生烦恼现行助伴。彼于尔时
    永不复有。说名害伴随眠。二者羸劣。谓第
    六.第七地微细现行。若修所伏不现行故。
    三者微细。谓于第八地已上。从此已去一切
    烦恼不复现行。唯有所依所知障在。故知所
    伏第六非七。问因论生论。如何害伴。如断
    障章已广解讫
    论。身见等言至特违彼故。述曰。身见等言。
    非唯贪.痴.慢。及余俱行随烦恼。亦摄无始
    定.法二爱。定.法二爱特违菩提分法者。以
    菩提分法得无漏定。及胜无漏教法。及别别
    法故。前地照了大乘法教仍生爱着。此地
    教法及念惠等方名为得。今既于定于教法
    及念惠等起爱。于彼不得自在故。障菩
    提分故。名特违也。前地迟钝障障定忘所
    闻思等法。此定但障菩提分。故差别也
    论。由斯四地至亦永不行。述曰。准前应
    释。余文易了。无劳重解
    论。五于下乘般至乐涅??者。述曰。十地云。
    身得我慢障。世亲摄论与此名同。前地依
    觉分观。观身受等及无漏道等。由所知障
    令善心等故有欣厌。此地真如名无差别。
    故缘彼道名无差别。生死涅??既无差别。
    何得有厌复有欣耶。余文可解
    论。六?相现行障至便能永断。述曰。十地
    云。微烦恼习障。世亲摄论云?相现行。十地
    望前五地等说为细。世亲及此论。望后七
    地说为?相。亦不相违。由前地观四谛故
    有二染二净。故障六地无染净道。此地真如
    名无染净。故缘彼道名无染净。其缘起相
    望四谛为细。望后障故说此为?
    论。由斯六地至执有净者。述曰。缘苦集行
    流转相为障。执有染是 相多现行。即障
    缘起还灭观。缘灭道净相为障
    论。取净相故至住无相观。述曰。由取无漏
    净相故相观多行。未能多时住无相观。即
    后得智作有相净观也。虽作无相少时能
    故。解深密云现前观察行流转愚。言现前
    者。观现前有漏法染也
    论。七细相现行障至便能永断。述曰。十地
    云细相习障。世亲同此。由前六地作缘起
    观。流转还灭尚有生灭微细相故。故名为
    障。此地真如名种种无别真如。故此道名
    妙无相道。此细相为障
    论。由斯七地至细灭相故。述曰。细相现行。
    执有生者。以行流转以生为首。实皆有
    灭。于有漏有生且举一生。非不执灭。即
    执流转相也 纯作意求无相愚。即执有
    灭。即执还灭相也
    论。纯于无相至起有胜行。述曰。前地尚取
    还灭细灭相故。纯于无相作意勤求。未能
    空中起有胜行。今此地中既除此障。能于
    无相不专勤求。乃于空中起有胜行。所言
    空者。无相空理。于空中作有行。即真观中
    起于有观。冥真俗二境。合本后二智。少用
    功力即能得故。不同五地。十地第九经云。
    七地以十种方便智发起殊胜行入。彼论
    解云。无障碍智现在前时。于无作行中生
    乐心等。无作行者。即空行也。今言非安立
    行是
    论。八无相中至不任运起。述曰。文中有四。
    一出体。二辨相。三即愚。四显有。此初也。
    十地云。于无相有行障。世亲摄论云。于无
    相作行。义意大同。余文易了
    论。前之五地至而有加行。述曰。二辨相也。
    前之五地观心犹劣。无相观少。第六地中。犹
    观染净平等如故多住无相。第七地中断
    微细生灭相故。无相恒续而有加行。与八
    地等别
    论。由无相中至得二自在。述曰。未能任运
    入无相观者。不自在故。未能任运现相
    及土。明此地已前亦现相土。未名自在。未
    能任运现故 言现相者。即是随欲现
    何相者即能现之。如现金银等相珠宝等
    相。皆能现故。此即宽遍。便于相中别建立
    土自在 土自在者。随欲现于大小土等。
    现金银等色。即能现故。土即狭也。土是假别
    能依。相是实别所依。相中别分立故
    论。由斯八地至相一分故。述曰。三即愚也。
    其文易了。故不解之
    论。八地以上至不违彼故。述曰。四显有。
    此地以去一切烦恼虽不现行。微所知障犹
    可现起。此是第七识。以生空无分别智。及
    果即是灭尽定等。生空后得智。皆可现行。法
    执末那不违彼故 问若等流后得智法执
    犹起。八地以上无漏相续。无有一时非此
    等流。如何可说二观等流别也 答由无
    分别智生法二观近远势用所引故得别
    也。如前已解
    论。九利他中不欲行障至便能永断。述曰。
    此文有四。一出体二所障。三即愚。四总结。
    即初二也。十地云。不能善利益众生障。世
    亲云。于饶益有情不作行。义意亦同前八
    地中得无相乐。耽着寂灭不肯进修。诸佛
    七劝方能进趣。故唯自利九地之障。四无碍
    解利他法故
    论。由斯九地至一切音声故。述曰。三即愚
    也。于中有二。初总。后别。别中初标。后释。解
    深密.七十八云。一者于无量所说法。即是此
    中义无碍解。无量法句文字。即是此中法无
    碍解。彼言法者是名身也。句者句身。文字是
    字身。此论正之言名句字。彼文少隐。后后
    惠辩等可解。即陀罗尼言贯通三无碍解。随
    于一能诠名句文中。现一切能诠名等。是法
    无碍解。于一方音声中。现一切方音声。是
    词无碍解。或极少于一方一名等中。现一切
    方诸法上名。于一方一念声中。现诸方一切
    音声。是二无碍解境差别故。前是假名等摄
    故。后者是实体即声故
    论。二辨才自在愚至巧为说故。述曰。辩无
    碍解。能为巧便说甚深法。即是七辩。迅辨.
    应辨.捷辩.无疏谬辩.无断尽辩.凡所演说丰
    义味辩.一切世间最胜妙辩。高下清浊小大
    等是
    论。愚能障此至第九障摄。述曰。四总结也。
    其文易了。此四体性诸门。如对法第十四
    抄。及别抄说
    论。十于诸法至所起事业。述曰。文有三。一
    出体。二所障。三即愚。此初二也。余论名同
     大法者。是真如。缘如之智譬于大云故
    名大法智云 及所含藏者。即陀罗尼门.三
    摩地门诸功德等。大法智云含众德水充满
    法身故 所含藏。即诸功德 所起事业。谓
    智所起诸大神通
    论。入十地时至及所含藏者。述曰。下即愚
    也。其文易了。准上配取 微细秘密者。所
    障微细。亦秘密故。十地第十一.十二.菩萨地
    四十八等。说校量前地后地功德多少。然十
    障诸论不同略对明讫
    论。此地于法至入如来地。述曰。第十一段
    有四。一标。二显。三即。四证。此初二也。然第
    十地犹有障在不名为佛。解深密等说。此
    第十地虽于诸法得自在。即于业自在义。
    陀罗尼门.三摩地门自在义。总名于法得
    自在。总持及定并业皆名为法。由总持等
    名法持故
    论。由斯佛地至烦恼障种。述曰。三即愚。其
    文易解无劳重释。此但言种。亦有?重
    论。故集论说至大菩提故。述曰。四引证。此
    义易了。集论第十四末。说顿断等言。广如
    解深密.七十八等说。菩萨地.十地等一一对
    诸地。明功德智惠不同。今不能繁述。十地
    第十一说。第九地菩萨。用法无碍智知诸
    法自相。以义无碍智知诸法差别相。以辞
    无碍智知不坏说诸法。以乐说无碍智知
    诸法次第不断说也 又解。第一知法无
    体性。第二知法生灭相。第三知法假名。而
    不断假名法说。第四知随假名不坏无
    边法说 又解一知法差别。二知义差别。
    三随言音而为说法。第四随所乐解而为
    说之。彼有多复次说。不能繁引。应勘瑜
    伽六十六卷修义不同于此中会

    成唯识论述记卷第十(本)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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