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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唯识论述记卷第九(本)

    论。若唯有识至说有三性。述曰。虽有七
    颂释外难中而分为二。初二颂答唯有识
    便违理难。后五颂答唯有识便违经难
    后中有二。初三颂释无境三自性不成难。
    后二颂释有识三无性不成难 于此初
    中有四。初总问。二略答。三征。四释。此即初
    也 今难意云。若离内识外法无者。但有
    一性不应说三。经既说三故非唯识
    论。应知三性亦不离识。述曰。此略答也。非
    说性有三便非唯有识。即不离识而说三故
    论。所以者何。述曰。外人诘也。三不离识
    之所以者何等是耶
    论。颂曰至非不见此彼。述曰。下广答也。颂
    中有三。初二颂辨三性。后一颂初三句明
    性一.异。第四句明内证时圆成.依他先后证
    见。初二颂中。初一颂解初性。次半颂解依
    他。次半颂解圆成。余文可解
    下释之中文分为二。初释颂文。后诸门解
    释。解本颂中文复分二。初别解颂文。后
    此中意说以下。总释颂意结答所问。别释
    颂中文又分三。初辨三性。次辨不异一义。
    后辨证见先后 别解三性文分为三。或
    分为二。初释第一颂遍计所执性。及解次
    半颂依他起性。相对明故合为一也。后解余
    半颂圆成实性。初中分二。初但解遍计所
    执。后合与依他对明
    论。周遍计度故名遍计。述曰。解所执中
    二说。此即是前难陀等解。释初句颂遍计二
    字。周义释遍。度义释计。唯第六识能周遍
    计度。第七识等是此类故亦名遍计。但可名
    计而非遍故。今依正义。由此应作四句分
    别。有遍而非计。谓无漏诸识。有漏善识等能
    遍广缘。而不计执者。有计而非遍。谓第七
    有漏识。有亦遍亦计。谓有漏染污我.法执第
    六识等。有非遍非计。谓有漏五识。及第八
    识等
    问此遍计何名彼彼
    论。品类众多至虚妄分别。述曰。以此计心
    品类众多或二三等。至下当知。说为彼彼。
    此体是何。谓能遍计虚妄分别。即是一切能
    起遍计依他性心
    将释第二句却解上句。并释由字
    论。即由彼彼至所遍计物。述曰。妄分别故
    遍计种种所遍计物。物者体也。即能计心起
    所执也
    此体是何
    论。谓所妄执至自性差别。述曰。此性即是
    所虚妄执。蕴.处.界等一切义理。若法若我
    此二种中自之体性及差别义。此即心外非
    有法也。即是由有能计心体计有物也。上
    句遍计之言。出能计心等体。以遍计行相
    显其法体。第二句中遍计之言。即能遍计心
    之行相。前以行相出彼法体。后以行相明
    起计失 问此所计法自性非有。何故名物
    及名种种 答随能计心。故说为物。心多
    品故说为种种体非种种也。又所计无法
    亦可名物。有.无二法皆名物故。言种种
    者。随能遍计妄分别心计此无物。当情亦
    有种种相故
    论。此所妄执至所执自性。述曰。解第三句。
    此第二句所妄执心外法.我.自性.差别体性
    非有。如龟毛等体定无故。总名遍计所执
    自性
    论。如是自性至不可得故。述曰。次第四句。
    如是第三句遍计所执。自性都无所有。非
    少可有故名都无。依他性法少可有故。何
    以知无。理.教二法子细推征不可得故。如
    前第七卷等所引理教
    此即一翻但解初性。下第二师释。初略但释
    初颂。后广对依他。兼释次半颂
    论。或初句显能遍计识。述曰。义与前同
    论。第二句示所遍计境。述曰。所依执处。与
    前师异。此以理言。通彼依他.圆成二性。下
    自当知。然摄大乘等但说依他。安足处故。
    稍相近故。凡夫境故。易可知故。理通成

    论。后半方申至不可得故。述曰。后半颂即
    下二句。方申遍计所执性义非有。前第七卷
    中已广显非有故。然如摄论第四.五卷说能
    遍计。即此初句。所遍计即此第二句。遍计所
    执自性乃成。即此中下半颂
    上但重解初颂所执。自下广解初颂。及依他
    起。下广解三种为三。然第三句中与依他
    合解。既言初句是能遍计。故论次问
    论。初能遍计自性云何。述曰。此问辞也。下
    先广遍计。后广彼彼
    论。有义八识至皆能遍计。述曰。此安惠等。
    执即通三性。有漏之心无非执者。五.八识
    唯有法执。七唯有人。六通二种
    论。虚妄分别为自性故。述曰。若有漏心有
    如无漏不起执者。即不应言虚妄分别。
    若不执心名妄分别。即无漏心应名虚妄
    分别之心。即以此理明有漏心皆能遍计。
    楞伽.中边等文。皆言八识是妄分别
    论。皆似所取能取现故。述曰。圣教中说二
    取名执。有漏诸心既似能取.所取相现故
    皆有执。非有取心不名取故。非无执心
    似二取故。一切经论皆有此文。摄大乘论
    第四卷中。及辨中边皆作是说
    论。说阿赖耶至为所缘故。述曰。所执自性
    之妄执习气。即能执心等种子。瑜伽第五十
    一.及显扬等。说阿赖耶识以遍计所执自性
    妄执种为所缘故。若有漏心有不执者。有
    有漏种第八不缘。何故论说第八缘妄种。
    瑜伽第七十六.及解深密经。说第八缘相.
    名.分别习气。五十一说缘遍计种。故遍计
    种通有漏一切心。即善心等中许有法执
    安惠等师义
    下第二护法等师
    论。有义第六至是能遍计。述曰。下文有三。
    一标宗。二立证。三会违。此初也。全非五.
    八识。亦非一切心。执我法者方能计故
    所以者何
    论。唯说意识能遍计故。述曰。下证有十。十
    故字是。若能计心通八识者。如何摄论第
    四但说意耶
    问如第七识亦能遍计。而彼论中唯说意
    识不言第七。岂七不能。七识既能而不说
    者。明五.八识亦能不说
    论。意及意识名意识故。述曰。第七名意。
    其第六识合而言之。总名意识即是已说。
    谁言不说。如小乘中业.业道。思但是业而
    非是道。贪等三法是道非业。身.语二法亦
    业亦道。总合为言但名业道。第七名意。第
    六名意识。总合名意识。故无前难 安惠
    等云。何故不许唯第六识能遍计度。余之
    七识虽亦能计。不能遍计摄论不说。非余
    不计。摄论第四本.释二论皆作此解。云第
    六识能周遍计度。体顺彼名。余不然故彼论
    不说。又汝如业.业道合说者我亦尔。第七
    名意。五.八名识。第六名意识。彼论总合
    为言名意识。亦有何过。故知八识皆能遍

    论。计度分别能遍计故。述曰。五.八既无计
    度。明无分别而不起执。摄论本第四云。当
    知意识是能遍计。有分别故。乃至是故意
    识无边行相而转。普于一切分别计度故名
    遍计。非五.八识能普计故。若尔第七不能
    普计。应非此收。此言不尔。三分别中计度
    分别。能为七中有相分别乃至不染。非五.
    八识有此能故。其第七识有计度故可是
    此收。五.八不尔。无性云。意识有分别者。
    由能显示.随念分别所杂糅故。显示者即
    计度。非是自性。余亦有故。此为正解 前
    师云。计度分别计相?高五.八即无。自性.任
    运.有相分别此等细者五.八说有。理亦何
    爽。虽摄论约?计度分别为言不言五.
    八。五.八二识实能遍计。又一切八识简无
    漏心故言意识能有分别。非谓唯言第六.
    七识。世亲摄论唯言由此品类能遍计度。
    不简何者。无性偏解本论。故以显示等言
    简别。此有何妨
    后难之云
    论。执我法者必是惠故。述曰。非五.八识恒
    与惠俱宁容有执。前师云若计度惠?五.
    八无细者亦有。若尔何故惠数非是遍行
    论。二执必与无明俱故。述曰。我.法二执必
    无明俱。非善心中有无明故。彼无痴善根
    性相违故。彼前师言此有何失。我如汝小
    乘寻.伺俱起。寻.伺性顺可许俱起。善心.无
    明性便相返
    论。不说无明有善性故。述曰。瑜伽等论皆
    不说故。下二障中当引彼文。如何善心内
    而说有无明
    彼若言一切有漏皆名不善。说名为善行相
    轻故者
    论。痴无痴等不相应故。述曰。相违之法不
    相应故。如无惭与惭不得俱起。痴.无痴等
    例亦应然
    若言有漏皆是不善。无痴与痴非谓相应。
    痴相轻微名无痴者
    论。不见有执导空智故。述曰。若无漏心必
    二空观随一现起。若有漏心必有法执。即加
    行智既有法执。如何能导空智现前。非由
    于水引火生故。非?为先导明生故
    论。执有达无不俱起故。述曰。又加行心随
    顺圣教作我法空观名曰达无。既有法执
    名为执有。如何执有心。与达无之智而俱
    起也。彼既不俱起。明加行心非有法执
    论。曾无有执非能熏故。述曰。又若有漏心
    皆有法执。法执之心必有势力。应异熟生
    心亦是能熏。有漏之心有势用故。如善.恶
    等。然汝执第八亦非能熏。是异熟心无势
    用故。不见有执势用之心无能熏者。应
    第八识亦是能熏。不尔便与比量相违
    若尔何故楞伽。中边上卷等。言三界八识皆
    妄分别。显扬十六说亦同此
    论。有漏心等至虚妄分别。述曰。下文会违
    有三。此初会也。为会彼云。虽前位等作二
    空观而是假相。不如无漏证实理故。一切
    八识名妄分别。非妄分别皆是执心。若有漏
    心有非执者。如何说有二取相现。中边第
    一。说虚妄心.心所似二相现故。皆有执也
    论。虽似所取至亦有执故。述曰。此会第二
    违有二。一会。二难。此会.及初难。诸有漏心。
    虽似所取.能取相现。而非一切能遍计心。
    由依他起善.无记心。虽有二取现非皆起
    执。非以似二便计一切皆能遍计。有计度
    分别二取相现之心能遍计故。彼中边论唯
    据六.七二识为论。若似二取皆是执者。勿
    无漏心亦有执故。一切菩萨.二乘后得无漏
    之智。有二取.相应皆有执。佛地第七。但
    说二乘无漏有执。准二十释。菩萨后得亦
    有法执。与佛地不同。彼但说二乘无漏有
    执。此但言佛无显余亦有
    论。如来后得应有执故。述曰。难前师言。
    佛应有执。有二取相故。如诸菩萨现二
    相故。若救言如来后得无二相者。违圣教
    失。且无相分违佛地经
    论。经说佛智至如镜等故。述曰。第八俗智
    名大圆镜也。谓现法乐.声闻.八部庄严道
    场。即变化声闻等是。第七识平等。乃至成所
    作智皆有现能。故佛四智皆有二相。故论说
    言现身.土等如镜等故。勿谓余智皆此
    譬喻。但可现相义可同故。此证无漏有相
    分也
    论。若无缘用应非智等。述曰。若如来智无
    见分者。即无缘用应非智等。此即违理。
    等者等取余心.心所。难云。如来.菩萨无漏
    四智品。应非是智品。无见分等故。如虚
    空等。既成此已翻向上成。谓凡夫.二乘等
    有漏善及无记智品并无漏心品。应无法执。
    非染污心有二相故。如佛无漏智品。彼计
    如来无漏智品非有执故。本业璎珞经下卷。
    云明.?一相善.恶一心等者。是??惩豕?br> 安陀偈师义。故知前师所说非也
    前师难云。若有漏心非皆有执。说藏识缘
    种何独遍计
    论。虽说藏识至故非成证。述曰。此会第三
    违。更有别释如第二卷。此中且据有漏强
    者谓遍计种。不言有漏种皆是遍计。既尔
    复不言第八唯缘遍计种子。既无唯言。明
    第八所缘之种更有多也
    次护法论师总结上也
    论。由斯理趣至有能遍计。述曰。由此如上
    所说理趣。唯于有漏第六.第七二心之品
    有能遍计。五.八名识入意识摄未见文
    故。故非五.八能遍计也。此等征逐佛地第
    七二障中征。下二障中自当对辨
    此则广前遍计二字。自下广前彼彼之言
    论。识品虽二至故言彼彼。述曰。识品虽二
    者。第六.七二识也。总名遍计以是一故。更
    不须论。但言二等 摄大乘第四说。遍计
    有二。一自性计。二差别计。世亲释云。如
    于眼等计自性。于此计为常无常等之差
    别 七十三说一无差别.二有差别。复有
    二。一名加行。二名施设 显扬十六说。
    一文字。二非文字。又有二。一分别自体。二
    分别所依缘事。摄八分别者是。七十四说。
    一随觉。二随眠 三者谓一我。二法。三用。
    或自性.随念.计度分别。如对法第二说 四
    者摄论说。一自性计。二差别计。三有觉计谓
    善名言者。四无觉计谓不善名言者。七十
    三说。一计自相。二计差别。三计所取。四计
    能取 五者摄论说。一依名计义。二依义
    计名。三依名计名。四依义计义。五依二
    计二。显扬十六。及七十三。说一种五与此
    同。七十三又有五。一计义自性。此有四
    谓计自相等。二计名自性。此有二谓无差
    别等。三计染自性。谓有贪等。四计净自性。
    与染相违。五计非染净自性。谓此色是能.
    所取等。复有五种。一贪。二嗔。三合会。四
    别离。五舍随与等。显扬十六与此文同。复
    有五。一无常计常。二苦计乐。三不净计净。
    四无我计我。五于诸相中遍计所执自性执
     六者显扬十六说。一自性计。谓计色等实
    有相。二差别计。谓计色等实有色无色等。
    三觉悟计。谓善言者执。四随眠计。谓不善
    言者执。五加行计。此有五谓贪.嗔等。六名
    遍计。谓此有二。谓文字.非文字所起 七
    者即七分别。谓有相.无相.任运.寻求.伺察.
    染污.不染污。如瑜伽第一.对法第二说 八
    者即八分别生三事显扬十六等说。八分别
    者。一自性分别。谓分别色等想事色等自性。
    二差别分别。三总执分别。四我分别。五我所
    分别。六爱分别。七不爱分别。八爱不爱俱相
    违分别。三事者。一谓戏论所依想色事。二
    见.我慢事。三贪.嗔.痴事。此等广解八分别
    生三事。如瑜伽第三十六.显扬十六说 九
    者以理为之即缘九品计。执九地亦然。九
    结俱品执亦是 十者即摄论第四说。对法
    第十四虽名分别非能遍计。一根本分别。
    第八识。二缘相分别。色等识。三显相分别。眼
    等识并所依。四缘相变异分别。老等变异。五
    显相变异分别。变异所有变异。六他引分别。
    闻不正法类。七不如理分别。外道类。八如
    理分别。闻正法类。九执着分别。我见类。十
    散动分别。即十散动。十散动亦为十。此能
    遍计分别之体。又对法第十二。说于见无
    见见等十。又十相十八空所除。如七十七
    说 十一者即十一识。谓身.身者识等。缘
    此十一生分别名十一分别。如摄论说 十
    二者十卷楞伽第四说。一言语分别。乐言语
    故。二可知分别。三相分别。四义分别。五实体
    分别。六因分别。七见分别。八建立分别。九生
    分别。十不生分别。十一和合分别。十二缚
    不缚分别。别缘十二处生分别亦是 十三
    者无也 十四者十四不可记事分别 十五
    者亦无 十六者十六空所除。或三空所除。
    显扬十五云一根缚.二有情缚等 十七者
    对法第十二说。谓相.见等 十八者十八空
    所除。乃至二十句我.我所见。二十空所除。二
    十五句我.我所见。对法第十二。二十八见.六
    十二见等。故此论中言十等也。七十四等
    说。随依他起尔所分量遍计亦尔。故无量
    种。此论言等。此一一皆如所引诸论各自
    广分别。不别烦引
    上来已广初行第一句讫。自下广第二句
    论。次所遍计自性云何。述曰。若言能遍计
    已问答讫。言所遍计自性是何
    论。摄大乘说至所缘缘故。述曰。三性之中
    是依他起。言所缘缘必是有法。遍计心等以
    此为缘。亲相分者必依他故。不以圆成而
    为境也。彼不相似故。摄论第四唯说依他
    性是所遍计
    论。圆成实性宁非彼境。述曰。此外人问。七
    十六说胜义无性。无如所执胜义相也。至
    下当知。亦以彼为疏所缘缘。非是相分。
    不相似故。极疏远故
    论。真非妄执至亦所遍计。述曰。依他是妄。
    可计少分为彼相分。此真不然。不相近
    故。远亦不遮
    论。遍计所执至故非所遍计。述曰。所执虽
    是遍计心境。而非所缘缘故非所遍计。所
    遍计者据有法故。境义同通无法名境。所
    缘缘局无法即非。故唯依他是所遍计。七十
    四说。由何故遍计。由依他起。即是此也
    何故七十四。又说遍计所执非凡.圣智境
    以无相故言俱非境 似相分者非无
    法故。无法非所缘缘。所缘缘者必是有法。
    彼性可言所缘之境。故彼言境而非是缘。
    以无体故。非不对心说为非境。是故此
    性说为应知。若非对心云何令知。又说遍
    计唯凡境故。此即广前第二句颂讫。佛知
    无不。若知如何成所缘。若不知如何言遍
    智。此义应思如第七卷唯识中解
    自下广前第三四句。并解第二颂中初句
    论。遍计所执其相云何。述曰。问体相也
    论。与依他起复有何别。述曰。问二差别合
    二问也
    论。有义三界至遍计所执。述曰。此师有二。
    初立宗。后引证偏答初问。诸心.心所虽各
    体是一自证分。而似依他二分而生。谓见.
    相分。诸经论中说二取者。是此二也。如是
    二分虽似体有。理实无也。此之二相中边等
    说为计所执
    论。二所依体至缘所生故。述曰。答第二问
    显二差别。此二所依识等体事。实从缘生。
    此性非无名依他起。从虚妄分别种子缘
    生故。此师意说。唯自证分是依他有。所取.
    能取见.相二分是计所执。如龟毛等是无法

    论。云何知然。述曰。下引证。云何知彼二
    分非有
    论。诸圣教说至遍计所执。述曰。辨二差别。
    虚妄分别是依他起。旧中边云虚妄总类者
    三界心.心所。新翻论云三界心.心所是虚妄
    分别。显扬十六云分别体性谓三界心.心所。
    瑜伽摄论等皆有此言。谓三界心.心所故依
    他起。从因缘生。其二取名遍计所执。旧中
    边颂云。无二有此无。长行云。无二者谓无
    所取能取。有此无者有此二取无。新翻无二
    有无故。摄论.显扬等此文非一
    今此第一即安惠等多师并说此义。下护法
    等菩萨方更分别
    论。有义一切至遍计所执。述曰。第二师说。
    文中有四。一标宗。二引证。三破斥。四结
    正。见.相二分因缘生者亦依他起。依此二
    分妄执定实为有为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
    为一为异。为俱不俱等。此以有无为一
    偏句。一异为二偏句为首。俱不俱通二处。
    此二见.相方名遍计所执。非因缘生二法
    名遍计所执
    因会前师次引文证
    论。诸圣教说至依他起故。述曰。下引证也。
    摄大乘论第四卷说唯识二种种。彼云唯识
    此言唯量彼言二者此名唯二。彼自解言。
    唯量者无境故。唯二者有见.相故。种种者
    种种行相而生起故。由有相.见得成二种。
    故见.相分是依他起。佛地经说。现身.土等。
    及前第二卷所引四至教。皆有二.三.四分
    故言种种。皆名依他起故。又种种者是见
    分.相分各有种种行相义。如摄论说
    论。相等四法至依他起摄故。述曰。又五法
    中相等前四。唯除真如 十一识者。一身。二
    身者。三受者。四彼所受。五彼能受。六世。七
    数。八处。九言说。十自他别。十一善恶趣死生
    识。眼等五根名身。五识所依意界名身者。
    第六意识所依意界名受者识。此等三识以
    六内界为性。色等六尘名彼所受。六识界
    名能受。似三时影现名世。似一等算名
    数。似村等现名处。似见.闻等言说相现
    说名言说。起我.我所执名自他别。似五趣
    等相现名善恶趣死生识。此等门义如摄论
    说。此中既言身识.所受识.处识.言说识.善
    恶趣生死合五识名依他起故。相分亦依
    他也。瑜伽七十二三。显扬十二.十六明五
    法。摄论第四明十一识及相.名等。彼皆说
    为依他起摄。故知二分非计所执。论言等
    者等相识等色处等
    论。不尔无漏至遍计所执。述曰。下破斥中
    有五过难。此为第一。若诸相分非依他者。
    佛等无漏后得智品所变二分应名所执。应
    立量云。有漏非染见.相二分。非计所执。是
    非染心现二分故。如无漏心现二分等
    论。许应圣智至有漏亦尔。述曰。若许无漏
    见.相二分如二乘等亦计所执。则应圣智
    不缘自依他相分等生。若缘相生便计所
    执。能缘依他所有智品。应非道谛。有相分
    故。如有漏心。若不许圣智虽有二分非计
    所执。应知有漏心亦应尔有二分故。如无
    漏心
    论。又若二分至体非有故。述曰。第二难也。
    若有漏二分皆是计所执者。应非所缘缘。彼
    言计所执许二非有故。如兔角等。彼计二
    分非所缘缘。所缘缘者陈那破他就他为
    论。我既唯识何藉缘生
    论。又应二分至应无二分。述曰。第三难。所
    执二分。不熏成种。以无法故。如石女儿。
    即后识等应无二分。然彼所计。所有二分
    种生之时。但自证现行是依他起。种生二分
    便计所执。故为此难。不尔此文是逐他义。
    非谓极成
    论。又诸习气至能作因缘。述曰。第四难也。
    有漏习气是识相分。相分既非有。岂体非有
    之法能作因缘。假法如无非因缘故。汝执
    相分体非有故。彼执种子非真有体。自证
    分缘仍非相分。今说自宗言相分摄故为
    此难
    论。若缘所生至无异因故。述曰。第五难也。
    从缘所生不离于识内之二分非依他起。
    二分所依依他起识体。例亦应尔。无异所以
    彼此可别。若心外二分非因缘生可非依
    他起。然彼师计。能生之种有二。能生所生
    现行。及计所执。故以自证为例。例之应立
    量云。因缘所生二分。是依他起。因缘种子生
    故。如自证分。又唯自证分。如何缘证自证。
    如何缘种。岂一心中亦量非量。得自缘故。
    许有见分即无此失。若更立分者。即初自
    证不自内缘亦见分摄
    论。由斯理趣至皆依他起。述曰。结正也。
    解二句为二。若为初性。及依他起合为门
    者。此初师结。若分三性各别明。以下解依
    他。由斯理趣众缘所生心.心所体。及相.见
    分。异生.二乘有漏.无漏皆依他起。善顺圣
    教不违理故
    解第二颂初句。及遍计所执体性非有答
    问其相。二师异说有体无体宽狭不同。辨
    二性别答第二问。总是广前第一颂讫。并
    解第二颂初句。因结上文兼生下故。自下
    解第二颂第二句
    论。依他众缘而得起故。述曰。释颂中缘所
    生之三字也。释依他义
    论。颂言分别至亦圆成故。述曰。释分别字
    唯局有漏。兼显不说净分所由。或从此
    下方解第二句。以上总解第一句也。今此
    颂中应知且说染分依他。谓分别法因缘所
    生。杂染诸法名为分别。依他因缘之所生
    故。或染依他为分别缘之所生故。唯杂染
    故。此中依他唯说染分。净分依他亦圆成故。
    显通二性。明净依他不名分别。染依他起
    唯依他故。显此颂中唯明染分
    论。或诸染净至依他起摄。述曰。第二又解。
    或诸染.净心.心所法皆名分别。能缘虑故。
    此中通说。非由净故便不缘虑。言能缘故。
    是则一切染.净依他。是此颂中依他起摄。皆
    名分别故 若尔染.净色.不相应。应非此
    中依他起摄。不能缘虑非分别故 答曰
    不然。说心等时彼亦此摄。不离心故。唯识
    门故 问若尔何故致能缘言 答显能缘
    心遍诸染净皆名分别。并能虑故。非缘虑
    言简除色等。色等虽不能缘。不离心等故
    亦此摄
    次下解圆成实性。先解第二颂第三句
    论。二空所显至名圆成实。述曰。依二空门
    所显真理。一圆满。二成就。三法实性。具此
    三义名圆成实
    如何真如具此三义
    论。显此遍常体非虚谬。述曰。由此真如一
    者体遍。无处无故。即是圆满义。二者体常。
    非生灭故。即是成就义。三者体非虚谬。诸
    法真理。法实性故。即此体言贯通三处。论
    影略故通上常.遍也
    且言体遍欲显何义
    论。简自共相虚空我等。述曰。遍简自相。诸
    法自相局法体故。不通于余。若通于余便
    非自相。故唯真如能遍诸法 常显何义。
    常简共相。诸法无常.空.无我等虽遍诸法。
    体非实有。谓诸法上无体无用名空.无我。
    非有实体贯通诸法。唯有观心无共相体
    如前已说。既尔不应说彼体性是常法。故
    言真如常简彼共相 又非虚谬言。意显
    何等义。非虚谬简虚空.我等。小乘.外道执
    虚空.我亦体是常。能遍诸法。说彼虚谬非
    法实性。故非虚言简异虚空。非谬之言即
    简我等。等妄执故。又言等者。等卫世师大
    有.和合。僧?易孕浴K浔思票椤S痔迨浅!=?br> 言彼体是虚谬性非定有体故复言等。即
    唯真如具此三义。圆成实言如次配属
    问曰若尔净分依他体非常.遍。如何亦是圆
    成实摄
    论。无漏有为至亦得此名。述曰。净分有为
    亦具三义。一者离倒。体非染故。是实义。二
    者究竟。诸有漏法加行善等。不能断惑非
    究竟故。诸无漏法体是无漏。能断诸染是
    究竟故。是成义。三者胜用周遍。谓能普断一
    切染法。普缘诸境缘遍真如。故言第三胜
    用周遍。是圆义。由具三义与真如同。故净
    依他亦得称为圆成实性。旧中边上亦说。无
    为无变无倒成就入真实性。一切有为皆道
    所摄。无颠倒成就故。境界品类中无颠倒
    故。得入真实性。无变者常义。无颠倒非
    虚谬义。成就者遍义。由上三义真如名成
    实。净分依他但有体遍。俱无颠倒。但是此
    中第一.第三。无究竟义。新翻中边第二卷
    云。真如涅??无变异故名圆成实。有为总
    摄一切圣道。于境无倒故亦名圆成实。合
    此二种但有此中初.三之义。摄论四说。何
    缘名圆成实。由无变易故。即此常义。清净
    所缘。即此遍义。一切善法最胜性故。即此体
    非虚谬。诸法实性。今彼论中但当真如圆成
    实性。非净依他亦圆成摄。义不具故。此中
    通摄义皆同也
    论。然今颂中说初非后。述曰。虽有.无为
    诸净分法皆圆成实。然今颂中说初真如名
    圆成实非后净分。不能简别自.共相等三
    义胜故。净分依他。一非所证。二非法性。故
    今颂中说初非后
    此解第三句圆成实三字。次解于彼。及第
    四句。初总。后别
    论。此即于彼至真如为性。述曰。此总解也。
    此圆成实于前所说彼依他起上。于一切
    时常无第一遍计所执。常是恒义。一切时
    义。远离无义。离过失义。三性之中所执为
    初故名前也。此圆成实依他起上无计所
    执。二我既空。依此空门所显真如为其自
    性。梵云瞬若此说为空。云瞬若多此名空
    性。如名空性不名为空。故依空门而显
    此性。即圆成实是空所显。此即约表诠显
    圆成实 问空为门者。为智是空。空为异
    智 答空是智境。空体非智。智缘彼空之
    时。显此真如故
    论。说于彼言至不即不离。述曰。下重释第
    三句于彼二字。即约遮诠显圆成实。颂第
    三句言于彼者。显此与依他不即不离。
    依他是所于。真如是能于。非即一法有所能
    于。显如与依他体非即故。若是即者。真如
    应有灭。依他应不生。言不离者。即于彼
    依他上有真如故。非不于彼。不可言离。
    若全离者如应非彼依他之性。应离依他
    别有如性。云何言于彼。故于彼言显不即
    离。此中唯有空。于彼亦有此也
    论。常远离言至理恒非有。述曰。释第四句
    常远离字。谓遍计所执是妄所执。此非暂无。
    恒时无故名常。此体非有故名远离
    既远离言无计所执。更致前言此何所用
    论。前言义显不空依他。述曰。遍计所执依
    他前说。今空于所执不空于依他
    前言显此颂中但言常远离前遍计所执已
    空计所执。更言性者此复何用
    论。性显二空至离无性故。述曰。意言。真如
    是空之性。非即是空。空为所由如方显故
    如体空者何所妨也。真如离有。及离无相。
    若言于空虽离有相非离空相。故此空言
    非真如体。故致性言深为有用 真如离
    空名空性。真如离有名有性。病多起有但
    说空门。若空病生亦立有性。此意总显圆
    成实性于依他上无前所执所显之性。故
    遮.表门皆有所以
    此解第二颂下二句讫。虽二颂不同。明三
    性体讫。下明三性异不异相。即第三颂。于
    中有三。一解法。二解喻。三结之
    论。由前理故至应是无常。述曰。下解第三
    颂中初三句。此与依他起非异不异者。摄
    论等皆对三性明异不异。此中但对依他
    起者。以此二性有法相对。非计所执以无
    体故。彼约性对。故三皆对。此约体对。彼一
    无体。故但对二。此中论言由前不即离理
    故。若依他起与彼定异。真如应非彼之实
    性。既与彼异故非彼性。若全不异。此真如
    性应是无常。依他非常此彼同故
    论。彼此俱应至用应无别。述曰。又释一义。
    依他彼。真如此。既体一俱应是净非净境。
    以体一故。中边第一云。无二有无故。非有
    亦非无。非异亦非一。是说为空相。正与此
    同。七十四说。唯此真如圣智境。依他起凡.圣
    智境。又依他境体不净。真如境体是净。二性
    既一。彼依他境体应亦净。真如境体应不
    净。又依他既通凡.圣境。真如应亦然。既尔
    即根本无分别智。与后得智应无别体。本
    智本缘如。亦缘依他故。后得缘依他。亦缘
    真如故。此约见分以为妨难。故二无别。摄
    论云。由依他种生成依他。由遍计所缘相
    故。遍计所遍计故成遍计所执。由即此自
    性成圆成实。如所遍计不如是有故。故
    三性非异非不异。世亲云。谓意识是遍计。
    此依他起为所取所缘境性能生遍计。是故
    亦名遍计所执。即依他起为境生遍计心
    义名计所执性。即释遍计所缘相故。是所
    遍计故者。即彼意识名遍计。缘彼相貌为
    所取境为所遍计。由此依他亦名计所执
    性。谓依他起为遍计心之所缘故。亦名计
    所执。前即为境能生计心名计所执。后为
    计心之所缘故名计所执。总解本论。是一
    义也。无性云。非异者。依他起有。计所执无。
    有望于有可得言异。有望非有非可异
    故。彼既是无。望何为异。非不异者。有与
    非有不成一故。依他不净。圆成净故。故彼
    三性非异非不异。此为一解。又由依他是
    我.色等遍计所执所依止故。依他起名计所
    执。遍计所缘相故。即是依他为计所执之所
    依。名计所执也。此与前世亲别。又依他起
    是我.色等意识遍计所遍计故。即依他起
    为能遍计之所计执名计所执。彼云由此
    意趣假说依他为计所执
    此解第三颂上二句故此与依他非异非不
    异讫。下释下第三句
    论。云何二性非异不异。述曰。此问譬喻
    论。如彼无常无我等性。述曰。颂言如无常
    等性。等取无我。及空等故。无我亦复言等
    论。无常等性至非彼共相。述曰。若定异者。
    应彼行法非无常等。如青非黄以是异故。
    不全异者。无常等此应非彼行等之共相。
    如色非色共相。与色不异故
    论。由此喻显至相待有故。述曰。结上文
    也。由此道理二性不一异。诸法与法性理
    必应然。依他是法。如是法性。道理应尔。所
    以者何。胜义.世俗相待立故。谓若有俗理必
    有真。若无真时待何为俗。非龟毛望兔
    角可说异一。以体无故。若有真时理必
    有俗。若无俗者待何为真。由斯道理故前
    三真亦名为俗。真家俗故。故后三俗亦名
    为真。俗家真故。如斯胜理故彼二性非异
    非一
    次第三段释第四句非不见此彼
    论。非不证见至依他起性。述曰。下文有二。
    初总。后别。此初也。今言见者。非谓眼见意
    识比见。但是无漏亲证见也。见者圣惠亲所
    得义。非不见此此即圆成。而能见彼彼依
    他起。即一见言义通二性。密合巧言故。颂
    但说非不见此彼 要达真理方了依他。
    宁说依他是凡夫境。以心上现虽不了达
    但亲所取。若论了达唯圣非凡。若亲为境
    凡夫亦得。故彼此说亦不相违。如世有人亲
    见一物然不能识。凡境亦尔
    论。未达遍计至依他有故。述曰。释此所以
    有二。初释。后成。此释也。地前等位未达遍
    计所执之性体是空无。终不如实知依他
    有。妄所执力翳彼依他。除彼翳时依他自
    现。知妄所执无。依此无门证圆成实便了
    依他。今从所无门说。故言了所执空知依
    他有。此却解也。又无分别智。若不先达所
    执性空真如妙理。其后得智终不实知依他
    为有。显无分别智证二性也
    问既要知真方了事俗。为俱为后
    论。无分别智至如幻事等。述曰。先证真如
    已后得智中。方能了达依他起性如幻事.阳
    炎八喻等也。非初见位一时双见。第五地
    后。及佛能尔。至下当知
    论。虽无始来至虚妄变现。述曰。下成前也。
    一切异生心.心所法。已能缘自相.见分等。
    虽亲得依他。由我.法执恒俱起故。不知
    自心.心所虚妄显现。由此不能了依他也。
    乃至八喻。谓无始来见分缘自相分。自证缘
    自见分。亦缘自身证自证分。证自证分亦缘
    自自证故。故言缘自相.见分等。由我.法执
    第七识等三性之心恒俱行故。不如实知
    自心虚妄如幻事等
    论。犹如幻事至非有似有。述曰。此显依他
    非真实有举喻以成。如大般若广说其相。
    摄大乘说。云何无义而成所行境界。为除
    此疑说幻事喻。云何无义心.心所转。为此
    说阳炎。云何无义有爱.非爱受用差别。为
    此说梦境。云何无义净.不净业爱.非爱果
    差别而生。为此说镜像。彼言影像。云何无
    义种种识转。为此说光影。云何无义种种
    言说戏论相转。为此说谷响。云何无义而
    有实取诸三摩地所行境转。为此说水月。
    云何无义有诸菩萨无颠倒心。为辨有情
    诸利乐事故思受生。为此说变化。彼世亲.
    无性第五皆广解。不能烦引。中边论中亦
    有八喻喻计所执。如彼抄会。显依他性
    喻如此八。体非实有是虚妄有似彼真有。
    故说依他非有似有
    论。依如是义至虽有而非真。述曰。此是厚
    严经颂。虽依他有而非真有。要见真已后
    见依他。与长行同
    此上文段准义应知。总是别解彼三颂讫
    也。下第二段今总解彼三颂意也。于中有
    三。初总。次别。后结
    论。此中意说至心心所法。述曰。此总也
    论。谓心心所至依他起性。述曰。此下别也
     谓心心所。即自证分 及所变现。即相.
    见分。众缘生故如幻事等。非有似有诳
    惑愚夫。愚夫等不了谓为实有。故名诳惑。
    名依他性
    论。愚夫于此至遍计所执。述曰。于此依他。
    横执我法或是有.或是无。或俱.或不俱。或
    是一.或是异。或俱.或不俱。或是实.或是不
    实。或俱.或不俱如是等。今此有.无一.异为
    首。俱.不俱通二处。等者等一切执。但执所
    执如空华等。若性若相无少是有。一切都
    无者名遍计所执。此遍计执亦依圆成而
    起。此中但言依依他者。以心相分影像是
    依他性。依此执为圆成实故。从实为言但
    说依他。又依他起是安足处。稍可言说。及
    拟宜故。但执依他。圆成不尔故不说也。实
    亦依执。如二乘无常.无我.无乐净等
    论。依他起上至名圆成实。述曰。于依他起
    彼所妄执我.法俱空。此空所显识.及心所。
    一切相分等真性。名圆成实
    论。是故此三不离心等。述曰。此总结也。故
    此三性不离心.心所.相分等。此即略解三
    性体相。上来第一广解三性。第二略解三
    性讫
    论。虚空择灭至何性摄耶。述曰。下诸门释。
    于中有二。初以十一门辨。后总指例。今别
    问答故成十一。于中子细诸门极多。此为
    第一。论中问意。如无漏有为具二义故。依
    他.圆成二性所摄。此择灭等等取不动.想
    受灭等。有言无漏收。有论亦言苦谛等摄
    此于三性何性摄耶
    论。三皆容摄。述曰。此略总答
    论。心等变似至圆成实摄。述曰。如论可
    知。即显。诸论言无漏者。无漏心变。言苦谛
    等摄者。有漏心变。亦不相违既言苦等。心
    所变者。依他起摄。此唯定也。不多执空而
    感生死。略不说集。理亦集摄。不善心执。如
    胜论等。此说多分故苦谛收
    为显此义因述上来所说依他义亦不定。
    故次论云
    论。有漏心等至圆成实。述曰。有漏心等。及
    所变空等。定属依他。以相.与见必同有漏.
    无漏性故。唯依他起。无漏心等。及所变空
    等。容二性摄。以有缘起无倒理故。即由
    二重三性体异。故摄不同。若说空等为无
    漏者。容二性摄。体不定故。苦谛等收。唯依
    他起。体即定故。此但分别有体假空等。非
    计所执。彼无体故
    论。如是三性至相摄云何。述曰。第二七真
    如相摄。如解深密。及七十七。显扬第三。中
    边第二。佛地第七等。广解真如有诸门释。
    旧中边说真如名分破真实。今新翻云差
    别真实。为七种者从能诠说。非真如体
    可名差别。论中初问。次答。此为问也
    下答中初出七体。后辨相摄
    论。七真如者至流转实性。述曰。一切有为
    法生灭性。性即真如。约诠名生灭。言性即
    彼如。约诠为言。下准当知。旧中边名生起
    真实。新翻不同。以下准知。七十七.显扬等。
    解唯缘起法如。此中通言一切有为法。彼
    据内法根本流转唯言缘起。此中通说一
    切法体。亦不相违
    论。二实相真如至所显实性。述曰。因二空
    门所显如性。七十七说。即我法性。我法性
    言我法之性非即我法。我法无故。显扬.中边
    亦同于此。以下同处更不引之。下准应知。
    旧中边名相真实
    论。三唯识真如至唯识实性。述曰。显扬云。
    心染众生染。心净众生净。见识真如便能
    知此染净心等。约诠即依他。据理即真如。
    七十七名了别真如。识了别也
    论。四安立真如至谓道实性。述曰。下四是
    四圣谛。旧中边云。依处.邪行.清净.正行真
    实名异。今新翻名。体与此同。诸文无异。此
    约诠门义别说七。废诠谈体即唯一如。七
    十七云。由流转.安立.邪行三真如故。一切
    有情平等平等。此约除佛余名有情故。前
    第三云佛非有情。故不言佛无苦.集故。
    显扬又说无始流转实性。即是缘生故流转
    如。亦非佛有。又设一切有为皆是流转。然
    佛法身体离生灭亦无流转。又流转如虽
    通有为法。唯约有漏故佛言无。由实相.
    了别二如故。一切诸法平等平等。一切诸
    法皆无我.法皆唯识故。由清净真如故。三
    乘菩提平等平等。此约灭谛。三乘皆得有
    余.无余二涅??故。胜?经云。声闻不得涅
    ??者依别意说。下自当知。以所证涅??
    说能证菩提平等。或菩提性境亦名菩提。即
    旧云智处也。由正行真如故。听闻正法
    缘总境界。胜止.观所摄受平等平等。由有
    此如方能听闻正法等故。此如若废诠谈
    体性。一一皆具无不平等。若谈体约诠故
    此四种道理平等。此中复约二乘行位。证时
    分齐等。皆如理知
    论。此七实性至二智境故。述曰。既出体已。
    次相摄者。七皆圆成摄。二智境故。谓实相.唯
    识.清净三如根本智境。余四真如后得缘故。
    此约增上。若谈如体。一即七如皆根本智
    境。约诠为论七皆后得境。就约诠显体三.
    四境别。显扬十六说与此同
    论。随相摄者至妄执杂染故。述曰。中边
    云此三二性摄。所以者何。若妄所执三。皆遍
    计所执摄。若约诠杂染三。皆依他收。遍计执
    心唯染依他故。三如之相染依他故。三如之
    相体杂染摄非圆成实
    论。余四皆是圆成实摄。述曰。亦约诠无漏
    故。中边云此唯圣境。圣智所显故 问何
    故唯识非前二性。正行一种不通依他
     答遍计所执多不执唯识。依他起性少能知
    唯识。故非前二摄。正行约离过义。不言
    通依他。据实而言。前通前二性。此后通依
    他。亦无过失。又七皆三性于理不违。所执.
    心变.如体异故。论中既约随相而言。亦无
    过失
    论。三性六法相摄云何。述曰。三性.六法相
    摄门。此为问也
    论。彼六法中至缘生理故。述曰。六法如文。
    瑜伽第三有此六法。然无相摄。皆具三性
    者。并可妄所执皆遍计所执。无为所执者
    有展转义。如前已说。皆缘生故依他起摄。
    无为亦心缘变故。如理应知。六法皆有妄
    执.缘生之道理。理即真如。亦圆成实。此约
    通义。辨中边云。色家所执性。色依他性。色圆
    成性亦名为色故各通三性。若别谈者。前五
    通二性。依他起法通有无漏故。后一唯成
    实。非生灭故。此除假无为。假无为如前通
    三性。或通说假亦唯圆成。如上假故。此辨有
    法。非计所执
    四五事相摄门。有二五事如别抄解
    论。三性五事相摄云何。述曰。初问可知
    论。诸圣教说相摄不定。述曰。此总答彼相
    摄不定
    论。谓或有处至不摄五事。述曰。初是瑜伽
    七十四.显扬第六.及第十六说。前四依他。后
    一圆成实。三无性论第一卷。佛性论第二卷
    并同此说。然非此所引。不依彼故 五事。
    相.名.分别.正智.真如。如七十三四等广解
    论。彼说有漏至皆依他起。述曰。逐难会
    也。彼瑜伽等说。有漏心等所变分二。能变为
    一。能所诠异故。余文可解。有漏有戏论有
    能所诠。起名.相等故。无漏不尔。此辨有体
    五事不摄初性。七十四云。问若依他起亦
    正智摄。何故但说依他缘计所执自性执
    应知。答彼唯说染分依他非净分者。若净
    分者亦缘无执。许通二性。余二性易故略
    不说
    论。或复有处至圆成实摄。述曰。旧中边上
    卷。新第二说。彼有颂文不能烦引。下皆准

    论。彼说有漏至圆成实摄。述曰。约见相门。
    不约诠门。前约诠门。今依见.相。设能诠名
    亦相中摄。见分相故。余自证.见分等名分
    别。能缘性故。此二缘生依他起摄。所执都无。
    为显非有假说彼性为五法名。谓但有名
    无实体故。真如.正智二皆无倒。体无漏故。
    能缘.所缘俱断漏故。圆成实摄。前依缘生
    故摄正智。约别义说。故与瑜伽不相违

    论。或有处说至圆成实摄。述曰。十卷楞伽
    第七五法品说。今勘梵本正与此同。然四
    卷楞伽文胜。十卷者乱。如文易解。无劳重

    论。彼说有漏至名相二事。述曰。余文可知。
    唯遍计所执相.名二事者。即随能计依他之
    心。假立所执而为相.名。由多依名而计
    于义。依义计名体实都无。实非名.相。七十
    六说初所执性依于相.名。文同于此。二成
    实摄正与前同。故论不释
    论。复有处说至遍计所执。述曰。世亲摄论
    第五卷文。彼释。名.义若体相称即成相违。
    此中安立名为依他起。义为遍计所执。此
    意。名者五法中名。义者即相。及分别。名所诠
    故。能所取故。与彼五法相摄有异。故对举

    论。彼说有漏至故说为名。述曰。等者。等自
    证分.证自证分。此是依他起性心.心所法。
    由名能诠势分力故。随能诠名缘之起执
    成所遍计。故说依他是名所摄。所遍计言
    非计所执。所执之依故依他起。彼世亲云。
    以依他起由名势力成所遍计故。正与此
    同。不言圆成者。此体与名极疏远故
    论。遍计所执至假立义名。述曰。遍计所执
    随于此名横计于义为实有体。此非实有。
    于此非有中假名为义者。于非义中假立
    义称。谓此但有所执之义。无随依他之名
    故也。显圆成实离名离义。不可为名之所
    依故成所遍计说之为名。不可随名执
    此为实有假立为义故。俱非二摄。楞伽.中
    边所说五法。或通有.无。或体实有。遍计所
    执假亦通有。瑜伽等不然。显扬十六说。计
    所执无。五不摄故。即五法体唯是有也
    论。诸圣教中至广说应知。述曰。由彼四说
    文虽有异而理为言。各据一义不相违也。
    然诸说中不杂乱。如瑜伽论第七十二.七十
    三四说三性及别章说。诸经相乱者如理应
    知。中边以三性与十真实相摄。此皆摄尽。
    可勘彼文。然有蕴等。此不说者如下当知
    论。又圣教中至相摄云何。述曰。此下第二
    五事相摄门也
    论。所诠能诠至能诠相故。述曰。五相者。一
    所诠。二能诠。三相属。四执着。五不执着。若
    妄所计所诠诸法。能诠诸名。计所执性。前五
    事中相.名.分别三事之中。取分别全。相.名
    少分是所诠相。由名亦所诠故。相.名少分
    是能诠相。由名亦相故。今此三法随其所
    应。所诠.能诠属依他起。唯说染分依他起
    故。真如全。正智少分是所诠相。正智少分是
    能诠相。此依无倒释成实性。故摄正智。随
    此所应所诠.能诠属圆成实。后得正智亦能
    变似能诠相故。前言离过无漏无能诠。今
    谈法实无漏亦能诠。故所诠相。及能诠相并
    属三性
    论。二相属相至定相属故。述曰。第三能诠.
    所诠二相属。相唯计所执。妄计名之与义定
    相属故
    论。彼执着相至为自性故。述曰。第四执着
    相唯依他起。能执著者虚妄分别为自性故。
    设所执着即所遍计。亦是依他。亦以妄分别
    为自性故
    论。不执着相至为自性故。述曰。无漏二智。
    及俱行品相.见分等。及无为法圆成性故。不
    执着相是此性摄。此后三种别约三性增胜
    相语。故显扬论十六说。此五相中初及第二
    依三自相。第三依遍计所执相。第四依依
    他起相。第五依圆成相。正与此同。据实而
    言。第三亦有后之二性。若执二相属所执是
    无。可是计所执性。所执性所依二相属。二相
    属能所执并依他性。若但不执说二相属。
    即通后二性摄。今约所执语故唯计所执。
    彼执着相若是所执着。亦计所执性。所依执
    着相亦通圆成。今据能执着心语故言唯
    依他。不执着相即体是无。不可执着亦计
    所执。若无执着之心依他亦有。今约全非
    能执着语故唯圆成。然第八十一摄释分。及
    显扬十二云。所诠相谓相等五法。能诠相谓
    计所执相。二相属相谓计所执性执所依止。
    执着相谓自体执。及此随眠。不执着相即计
    所执相。及彼随眠解脱正分别。解云彼所诠
    相即依他.圆成。有实自体可为诠故。遍计
    所执既无有体非可诠故。虽诸无法亦是
    所诠。然无差别可诠之用。非所诠摄。能诠
    唯计所执非余二者。彼二论文各自释言。此
    是遍计.所执性。亦名和合。乃至亦名唯有
    音声。显彼无体唯有能诠名故。但说能诠
    是计所执。非余二性非能诠摄。此即各据
    一义。与显扬十六亦不相违。此二相属相
    中。遍计所执自性执所依止。即遍计所执性
    也。遍计所执自性之执是能计心。执所依止
    是能计心之所执。所执是依止义。依止所执
    起计心故。故第四言遍计所执自性执。及
    彼随眠是依他起。明知执所依者是遍计所
    执。第四可知。第五不执着相。谓染依解脱。
    解脱.了知圆成实摄。遍计所执相。及彼习气
    者。故知所执我法都无。唯有依他染分习气
    断之得解脱。解脱即真如。正分别者即无漏
    智。意言知计所执无。断依他得解脱.正智。
    是不执着相。此中五相前二诸论不同。各据
    一义。后三诸论皆同理不违也。广如彼说。
    如是和会诸智者知
    论。又圣教中至相摄云何。述曰。第五四法
    相摄门。此问起也。显扬六说。谓诸世间于诸
    事中由串习所得悟入智见共施设世俗
    性。乃至略说者。谓此是此地等。非彼水等。
    如是等世间有情决定胜解所行。一切世间
    自昔传来名言决定自他分别共为真实。非
    邪思择观察所取。是名世间所成真实。谓诸
    智者有道理义。乃至处异生位者随观察
    者。依现.比.至教极善思择。决定智所行所
    知事。以证成道理所建立。是名道理所成
    真实。以入圣位非此真实。谓一切声闻.独
    觉无漏方便智.无漏正智.无漏后所得世间
    智等所行境界。是名烦恼障净智所行真实。
    由缘此故于烦恼障智得清净。及后证得
    无障碍故说为彼真实 问此中何者是真
    实 答谓苦.集.灭.道名之所显四种圣谛。
    由简择如是四圣谛故。得入现观位。于
    现观位后真实智生。即四谛理三智所行。四
    圣谛故名此真实。谓于所知中能碍智故
    名所知障。若真实性是解脱所知障智所行
    境界。名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即是真如。佛
    假安立名此真实。即世间共许事等名世间
    真实。三量四道理名道理真实。四圣谛理名
    烦恼障净智所行真实。亦取无漏智体是净
    法。即是道谛后得世间缘故。不尔便感。真
    如是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或初谓一切异
    生外道。第二在七方便四十心等位。第三
    通三乘圣位。第四唯大乘位
    论。世间道理至二事摄故。述曰。瑜伽三十
    六真实义品。对法十一等说。初二真实依他
    摄者。七十三说世间.道理所成真实。五事中
    三事所摄故。有漏心变作道理相故依他
    收。云三事者。谓相.名.分别。多依异生说
    道理故。此依三法有漏相故。不取正智等
    相为相。二障净智所行真实圆成实摄者。七
    十三说烦恼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五事中
    二事所摄故。谓正智.如如。前言后二真实。
    四圣谛理及取真如。今并智者亦取能缘。
    以后得世间智等。亦缘无漏诸事智故。烦
    恼净智故不取染依他。依瑜伽等所说同

    论。辨中边说至唯属第三。述曰。辨中边说。
    世间所成唯初性摄。一切世间多共依此一
    处执故。体即依他假名所执 又解即共所
    执我法为初真实。世间执实故名初性摄。
    若约前解体是有法。同瑜伽等四真实皆有
    法假名所执。后解即通有法.无法。为四真
    实体亦不相违。第二真实即道理。是三性所
    摄。道理之法通执.无执。执中有所.能执。所
    执是初性。能执是染依他。无执中通杂染及
    清净。杂染是依他。清净是成实。后二真实与
    此等同。前唯约异生为道理真实故唯依
    他。此通约凡.圣故通三性。初真实中此约
    有体法故唯依他。彼据无法执所执语。故
    唯初性不相违也。旧中边上颂说。一处世俗
    成。三处道理成。清净境二种摄在于一处。新
    翻中边第二卷云。世极成依一。理极成依
    三。净所行有二。依一圆成实。义皆同也。应
    取诸论出四实体。及诸门义
    论。三性四谛相摄云何。述曰。第六四谛门。
    此为问也
    论。四中一一皆具三性。述曰。下文有三。初
    略答。次广答。后总结。此略答也
    论。且苦谛中至位转变故。述曰。下广有七。
    唯苦四行各具三性。一无性无常。以体性常
    无。即初性也。旧中边云无有物。新同此。实
    非无常假名无常行。观此性故实是初性
    假名为谛。二起尽无常。中观生灭法为无
    常。三垢净无常。实是后性。假名为谛。故中
    边云有无垢为义。此约诠分位为垢净。假
    名无常行。无常行实不缘之。又依一切无
    常为语。非苦下行。此三性如次。中边论同。
    显扬十四无常有六。或八。六者。一无性无
    常。二无失坏无常。三转异无常。乃至六当有
    无常。八种者。谓刹那.相续.病.老.死.心.器.
    受用。初二遍一切法。次三在内色。心唯在
    名。器.受用在外色。彼并约三界分别等。
    然说六无常三性摄者。无性无常当知遍计
    所执相摄。余无常依他起摄。圆成实性无无
    常义。何故此论等言三性俱有无常。垢净
    名转变在圆成实。彼论转异是依他起。非
    圆成实。会云。据实无常有二义。一有生灭
    体之无常。二无他常故名无常。此唯在二
    性。圆成实性二种俱无。显扬据此故言一性
    无无常。此论.中边约诠为论。圆成实性亦
    名无常。体是常法非无非有。为但约诠为
    论故也。又此中垢净约诠谈旨。彼论转异
    谈诠之体故。二论所说义各不同非相违
    也。又彼说十五种无常等。如彼广解
    论。苦有三者至苦相合故。述曰。一所取苦。
    为我.及法二能执心之所取故。能执是苦。
    此无假立故亦名苦。苦实有法。此是无故名
    为假苦。性实而谛假。非苦谛故。旧中边云
    一取苦。新同此论。以下中边旧文更不叙
    也。二事相苦。可解。三苦为相故。三和合苦。
    苦相合故。谓即真如与一切有漏有为苦相
    合故名苦。体实非也。性实而谛假。如次三
    性。新中边同
    论。空有三者至为自性故。述曰。初空可解。
    正是空行。二异性空。此即有为有体之法。与
    计所执体性不同。异于彼无。无无性故说
    之为空。体实非空缘之为空。空无所执。
    三自性空。二空所显为自性故。此三皆是
    空行所行故名空行。显扬十五云。一无体空。
    二远离空。三除遣空。言远离者。无所执相
    义。除遣空者。除遣二我显此空故。彼十五
    云。遍计所执等三性如次立三空
    论。无我三者至为自性故。述曰。一无相无
    我。我相体无故。二异相无我。与我相异故。
    三自相无我。义同空释
    论。集谛三者至假立彼名。述曰。何因苦谛
    四行各三。集等三谛总有三种。苦谛诸行义
    通诸谛故各分三。行相宽故。余谛之下行
    相局故总为三也。中边又云四除四倒。苦
    行各分三。余非除四倒。故不分三也。一习
    气集。此谛实而性假。执彼我法之习气。体
    是依他。从所因为名。假立遍计所执。或缘
    此起执名为执彼。作所遍计假所执摄。
    从能依为名假也
    论。二等起集至未离障真如。述曰。平等而
    起故。烦恼起业。业起果故。三未离系集。假
    名为集。性实而谛假。如次三性。彼论皆同
    论。灭谛三者至谓真如故。述曰。一自性灭
    灭者。不生义故。性实假名为灭。定非谛摄。
    二二取灭。能.所取无故。护法.安惠各有别
    解。从所无得灭依他假名灭。谛实。非依
    他故性假。中边云二取不生。三本性灭。中
    边云谓择灭。及真如。与此相违。如彼抄会。
    如次配三性
    论。道谛三者至圆成实故。述曰。一遍知道。
    从所知为名名计所执。谛实而性假。二永
    断道。但说染分名曰依他。能断圆成实摄。
    从所断名依他性。谛实而性假。或能断体
    即是依他。性.谛俱实。三作证道。或假或实。
    如依他说。如次配二性
    论。然遍知道亦通后二。述曰。遍知名宽。故
    七十四说。三性皆应遍知。显扬六说。遍计所
    执唯应遍知。无余义故别得总名。余二性
    皆遍知。由彼别可应断.应证如次得名
    论。七三三性至如理应知。述曰。下总结也。
    此苦谛下有四种三。余三谛下各三。总七种
    三。彼与三性如次配属。中边第二卷说同。
    或假或实如理应思。已随文出讫。此如中
    边第二抄解。不能重叙
    论。三解脱门至相摄云何。述曰。七三法相
    摄门。此为问也
    论。理实皆通至如次应知。述曰。皆通三性。
    谓缘依他上无计所执。因显成实。成实因
    空所显即为空境。俱不于此起愿求故
    为无愿境。非缘遍计所执真如起愿求故。
    如空缘此三为无相故。为无相境。七十二
    说。相通三种。谓空.无愿.无相。亦三种境。此
    中既言三解脱门。即唯出世修所生惠以证
    故说。第七十二.显扬第二皆言解脱门。言
    唯出世修惠。既尔有漏.无漏五事中相为三
    种境。依他.圆成皆通三境。净分依他属圆
    成故。缘之亦为无相。道四行名无相故。显
    扬第二云道四行通三解脱门。瑜伽第十二
    说。若于此处无有彼物观之为空名空
    性。即所观空无可希愿故名无愿。即此远
    离一切行相故名无相。即缘遍计所执。为
    三解脱门故。今总言理实三性皆通三解脱
    门。随增别相说。三性.空等如次各一。七十
    四.显扬第六说。由初性故立空解脱门。由
    第二性.故立无愿解脱门。由圆成实性故
    立无相解脱门。意可知也(如枢要说)
    论。缘此复生至是彼境故。述曰。忍者智也。
    证印名忍。第七十四.显扬第六文皆同此。
    文意可解。缘此三性生三忍也。遍计所执
    本体无生。依他缘起无自然生。证圆成时
    惑苦不起。是名三种无生忍别。不说依他
    因缘亦无名无生忍。显扬云此三忍在不
    退地。即初地已去证三性时得此三也。如
    对法第十一抄引大智度论故。八十六说。
    一切行苦依无愿。即依此依他。一切法无我
    依空。即缘此计所执。涅??寂静即缘此圆
    成。此论略而不说。应会诸论三解脱门等
    义如别抄
    论。此三云何摄彼二谛。述曰。八二法相摄
    门。此问起也
    论。应知世俗至即此三性。述曰。假世俗者。
    实无体性可名世俗。唯有其名假名世俗。
    四世俗中第一俗摄。第二体有为行。正体是
    世俗。简胜义谛亦世俗故名为行。旧中边
    云取行世俗。唯有为依他故。四世俗中第二.
    第三摄。第三摄者心上变似四谛相理。不
    离于事依他起摄。三显了世俗。此三名与
    彼新中边论同。谓断染依他。遍计所执无二
    空为门显真如名圆成实。四世俗中第四世
    俗。或此世俗亦取四中第三。是无漏故。如
    次配三性。显扬论亦有此文
    论。胜义有三至圆成实性。述曰。第一胜义
    依士释也。第四胜义收。第二得胜义谓涅??。
    持业释也。第三胜义摄。因证显故。约得辨
    故。真如旧成。不说为得。涅??后显。故立得
    名。第三者第二胜义摄。理稍胜故。若随事者
    亦初胜义。多财释也。旧中边云正行真实。此
    三新翻名体同此。前二无变。不生灭故。第
    三无倒。随其所应皆圆成实。无漏依他此中
    说名圆成实故。下自广明二谛不假预陈
    论。如是三性何智所行。述曰。九凡.圣智境
    门。此问起也
    论。遍计所执至唯圣智境。述曰。初性是无
    非所缘缘。所缘缘体具二义故。必有体故。
    若尔佛智应不缘彼。缘与不缘皆有过失。
    不缘.不知无故。如何复言此应遍知。若缘
    者如何成所缘缘。解云亲所缘缘即不缘
    彼。非有法故以为本无质别变似无名
    应知。缘无如缘他心。不尔即违圣教道理。
    如缘他心。二十唯识说。不知如佛不可思
    议境。虽尔下言亲缘。上来论意不许亲缘
    故。解彼文云。然称实知。佛亲证相故名现
    量。明净圆极胜二乘故。乃至缘过.未天眼.
    宿命亦尔。佛智生时有此相起。佛亲证相圆
    明圆极。胜声闻等名之为知。非亲证也。
    言不思议者是胜义。圆明圆极义故。非谓
    亲证彼心。心外取故。圣者以此达为无。心
    外无无故。但见自心之上依他起相。不见
    心所取上实我.实法。实我.实法都无所有。
    作此无相故名应知。此护法.义。如二十唯
    识抄二解。七十四说。初性非凡.圣智行。以
    无相故。然说应知故此解胜。彼论依他.圆
    成说境同此。依他然是世间无漏圣智之境。
    非出世智。有为法故。佛地第七引瑜伽等
    说。初非圣境。后非凡境。中是二境。初性是
    无非圣所证。复不执故。后性胜义非凡智
    亲缘 若尔圣智不知一切。彼既是无。智
    何所知 若知为有则成颠倒。若知为无
    则非初性。心所现无依他起摄。真如理无圆
    成实摄。是故圣智虽知有.无。而不缘彼初
    性为境。与前说同。非不证无便非圣智。
    勿心外法亦能缘故。凡虽缘如不得实故
    说非彼境。总有三文。一初非凡.圣所行。后
    非凡所行。二初非圣所行。三通凡.圣智所
    行。后亦应疏所取故
    论。此三中几假几实。述曰。十假实门
    论。遍计所执至非假非实。述曰。初性有名
    无体。妄情安立可说为假。谈其法体既
    无有相非假非实。非兔角等可说假.实。
    必依有体总别法上立为假.实故
    论。依他起性至而施设故。述曰。此第二性
    有实.有假。假有三种。一聚集假。如瓶盆有
    情等是聚集法。多法一时所集成故。能集
    成虽实所成是假。二相续假者。如过.未等
    世唯有因果是相续性。多法多时上立一假
    法。如佛说言昔者鹿王今我身是。所依五蕴
    刹那灭者虽体是实。于此多法相续假立
    一有情。至今犹在故。三分位假者。如不相应
    行是分位性。故皆是假。一法一时上立。如
    一色上名有漏可见有对。亦名色等。并是
    于一法上假施设故。若彼实者应有多体。
    其忿.恨等皆此假摄。心.心所.色从因缘种
    生故说为实。若清辨等依胜义谛依他等并
    名假者。依他之中自无实法假法亦无。一
    种类中假法必依实因而施设故。显扬十六
    三性中说。不应宣说诸法唯是假有。何以
    故。假法必有所依因故。非无实法假法成
    立。若异此者无实物故假亦应无。即应破
    坏假.实二法。二法坏故应无杂染。杂染既
    可得当知必有依他起性。又云依他不如
    施设决定是有。亦非一切决定是无。故一切
    种非有非无。然许皆可言说。谓若有若无。
    亦有亦无。非有非无。此性通假.实。由世俗
    故说为有。若胜义中非有。非非有。不可说
    故。对法第三说。待名言故一切皆假。不待
    名言故一切皆实。真谛三藏解拳论成此三
    假。陈那菩萨造。如别章说 问第二卷吠世
    师。难假法必依真事.似事共法而立彼皆
    破之。何故此中假依实法。无实假无 答
    彼计真事即实等句义。似事依此真故成。共
    法是德。又真事是法自相。今破彼实等句义
    非真事。真事无故似事亦无。德句共法亦无。
    非于自相有似名起。今于法共相方有似
    名生。然共相中要须稍有体法。如青.黄心.
    心所等。方可假说长.短。不相应为假法。
    非无彼实有此假故。前破他真。真非实
    故。于彼所执体全无故。今言实事稍拟
    宜故 问若尔何故说依他名似我法。我
    法实事无故 答前言依他似彼妄情能执
    实我.实法说为假。还是依实说假我法。
    非依妄情之境说假我法。我法无故
    论。圆成实性至而施设故。述曰。七十二五
    法中亦言。唯是实有。胜义摄故
    论。此三为异为不异耶。述曰。十一三性对
    辨异.不异门。前论本颂与有体法别自相
    对明异.不异诸论所无。今此三性对明异.
    不异摄论等有
    论。应说俱非至真义别故。述曰。若言异者
    无别体故。谓妄所执名初。非离依他别
    有初性体。若彼有体可说异故。圆成实性
    是依他之实性。不可说三性异也。非不异
    者妄执是初性。缘起是第二性。真义是第三
    性。既此三别。不可言非不异。如前所引摄
    大乘说
    论。如是三性至略示纲要。述曰。自下第二
    总结止繁 义类无边者。显扬第六第十
    七.第十三说三性各五业等。三性是三乘
    菩提方便。三性决了隐密义经。摄大乘说
    梵问经不得生死.涅??等是。金.藏.土喻
    是。一切法常.无常是。通达三性时。行于相
    行无相耶。悟入遍计性入何性。乃至入圆
    成实除遣何性。三性依止五事中何事。若
    无初性有何过。于依他中应无名言执。
    名言执无故应无染.净。无第二性有何过。
    不由功用一切杂染皆应非有。此染无者
    应无清净。无圆成实有何过。一切清净品
    皆应不可知。三性?细.难见.极难了亦尔。
    几无体能转有体等。几性不生能生生等。
    三性执.无执相。三性各云何知。三性几自非
    染能令他染等。三性各以何为喻。中边论
    说。色有三种。一所执义色。色家分别性。二
    分别义色。色家依他性。三法性色。色家真实
    性。色通相故。一色通三性。乃至识蕴。乃至
    十二处亦尔。如是等门义类无尽。皆易知
    故。恐厌繁文今此论中略示纲要。然此等
    并收诸经论尽。更无一余。对法第十二别
    抄有异。应取解之

    成唯识论述记卷第九(本)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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