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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唯识论述记卷第七(末)

    论。已广分别至二分所依。述曰。自下一颂
    正解识变 于中初结前问后。次举颂答
     谓第一卷中颂云。此能变唯三。谓异熟思
    量。及了别境识。此即略出三种能变自体
     第二卷中阿赖耶颂下。广明三能变自体。及
    见.相二分。见.相二分是自体分之所变故。是
    自体分之用故。说自体是二分所依。别成第
    一卷颂云此能变唯三已下三句颂讫 今
    此一颂广。彼依识所变。今结前生后以发
    论端中。此结前也
    论。云何应知至唯有识耶。述曰。此问后也。
    自下牒第一卷初颂上二句由假说我法有
    种种相转。彼言依何转变谓内识所变此能
    变唯三。上来已别解三能变讫。今解依识
    所变义以立假我法。云何依识变假立我
    法无别实有。由依识变一切诸法唯有识
    耶。即明一切识变之理故唯有识。为此问
    也。乃牒初颂发此问端
    论。颂曰至故一切唯识。述曰。初半释唯识。
    后半结唯识。长行自解。不能烦出
    论曰。至立转变名。述曰。长行有二。初正
    释颂文。后问答广辨。释颂文中。初二复次。
    后总结 是诸识者。解颂初句上之三字。即
    本识等三能变识并心所法。言王并臣。举
    首及末 安惠解云。何名转变。谓是三识
    自体皆转变似见.相二分。识自体分名为转
    变。转变者变现义。即识自体现似二相。实
    非二相。其实二相即所执故。即遍计所执似
    依他有。理实无也。或转变者是变异义。谓一
    识体变异为见.相二分用起也 护法菩萨
    解云。又转变者是改转义。谓一识体改转为
    二相起异于自体。即见有能取之用。相有
    质碍用等。由识自体转起能取。及有碍故。
    或变是现义。如初卷解。今取自体能转变
    也。此即解第一句颂讫
    论。所变见分至见所取故。述曰。护法云。前
    所变中以所变见分名为分别。是依他性。
    能取于所变依他相分故。起种种遍计所执
    分别。此是识体所变用能分别故名分别。其
    识体所变依他性相分。似所执相分者名所
    分别。是前能分别见分之所取相故。非谓
    我识自体能缘名为分别。起分别见者识之
    用也。相.见俱依自证起故 安惠云。所变
    见分.相分皆计所执。见似能取相。相似见
    所取。实无二分。解第二句讫
    论。由此正理至离二相故。述曰。即结前二
    句道理释颂下二句。护法云。故彼所计心外
    实我法。离识所变依他二分皆定非有。非
    谓识变是实我法。似我法故。其外我法离识
    皆无。以离识体所变能取见分所取相分外
    无别物故。一切有情所变皆尔。依斯二分
    施设我法。彼二离此无所依故 问有别
    实物离能所变。有何所以不许 答非是
    有一实作用物。离前能分别所分别故。无
    外我法必有识也。安惠云。彼实我法离识
    所变二分皆无。离计所执二取无故。即依
    总无立别无也。识所变者俱计所执。非有
    实物离二相有。故皆唯识。解第三句讫
    论。是故一切至皆不离识。述曰。释颂第四
    句。有为.无为若实依他有别种生。或常住
    实法。不相应假法。瓶等假法。一切皆是不离
    识。有为识所变。无为识之体。皆非识外有。
    名不离识。非一切体即是一识名为唯识
    论。唯言为遮至心所法等。述曰。遮离能变
    等识外实我法名为唯识。非不离识心所.
    及见.相分.色.真如等。故不离识名唯识
    也。此护法解第四句。兼释外难讫。安惠随
    应解假.实等。此即第一卷解变谓转变。二
    师中第一护法师等.及安惠二师义。变通相.
    见。仍有有.无。如第一卷解。依所变见分
    除实能取。所变相分除实所取。随其所应
    二取无也。上文安惠说余非佛。护法皆通。
    或并有漏。说分别故
    论。或转变者至外境相现。述曰。下难陀等
    第二解。初是诸识言。同前师解。故不重述。
    言转变者。即前三能变内见分识。能转依
    他相分似外境相现。唯有见.相之内识。都
    无所变之外境。外境通有能取.所取。此依
    摄论等说唯二义。不说自证分师义。前师
    别也。即能遍计。及所遍计法。其能取.所取。
    皆是心所变相分上妄执别有。设执见分为
    我为法。亦于心所变上执故无非所缘。
    故。以是诸识有转似外境之功名为转变。
    即解第一句讫
    论。此能转变至心及心所。述曰。虚妄分别
    过失之名。以中边等说能变识以虚妄分
    别。为自性故。此即三界心.及心所。以颂初
    句转变之言。即第二句分别之体
    论。此所执境至实我法性。述曰。心外人法
    名所分别。即牒依他能变分别。遍计所执
    名所分别讫。即是遍计所执性成。即解第
    二句
    论。由此分别至已广破故。述曰。由能分别
    变似心外实我法境现。即由分别之心。变
    作依他相分假我法之相故。彼心外遍计所
    执所分别实我.法。决定皆无。颂中所言所分
    别者。是计所执。由分别心所分别故。体实
    无也。有何所以。前第一二卷引理教已广
    破故。由能变心变似相现。所执心外实境无
    义。解第三句讫
    论。是故一切至有极成故。述曰。有为.无为
    实.假等法皆唯有识。以能转变虚妄分别。
    二十部等说体非无。有极成故
    既尔真如。及心所等。不是心能变分别。不
    是心外所分别法。此为有无
    论。唯既不遮至亦是有性。述曰。唯言不遮
    不离识法。其真如。及心所等。亦不离识故
    体皆有。今此但遮离识所分别有。不遮不
    离识真如等有。如理应知。即解第四句
    讫。此意既有能变分别识。及所变境依他相。
    所分别心外实法等决定皆无。故唯有识。真
    如。心所等皆不离识。亦是实有。此文但说
    有漏位故立分别名
    论。由斯远离至契会中道。述曰。总结。由此
    二文三师理故远离二边。无心外法故除
    增益边。有虚妄心等故离损减边。离损减
    边故。除拨无如空花清辨等说。离增益边
    故。除心外有法诸小乘执。唯识义成契会
    中道。无偏执故。言中道者正智也。理顺正
    智名契会中道
    上来三师已解识所变解颂文讫。自下第二
    有九问答。并结有十。初唯识所因难。初问
    答中有五。一问。二答。三征。四释。五结
    论。由何教理唯识义成。述曰。初外人问
    论。岂不已说。述曰。此论主答。谓于第一卷
    至第二卷。初以为理。及第二卷中已引厚
    严经二颂证。故言已说
    论。虽说未了至成此教理。述曰。第三外人
    问曰。前虽已略说仍成未了。前虽破我义。
    然非由破他之义故已义便成。应更确陈
    成此唯识之教.理。确者至实也
    论。如契经说至唯识所现。述曰。四论主释。
    初答教。后显理。教中初列六文。后方总指
     三界唯心。即十地经第八卷第六地文花
    严所说。世亲摄论第四无解。无性第四广解
    十地经名.体。言唯心者。心.识是一。唯言为
    遣所取境义。由彼无故能取亦无。不遮心
    所。不相离故。如说若无心所心未曾转。
    三界唯心之言。即显三界唯识。即与欲等爱
    结相应堕在三界。即属三界贪等结。此唯
    识言无有横计所缘。不遣真如所缘。依他
    所缘。谓道谛摄根本.后得二智所缘。不为
    爱所执故。非所治故。非迷乱故。非三界
    摄。亦不离识故不待说。非无无漏。及无
    为法 若尔欲.色二界可说唯心。是则言
    二界唯心。何故复言无色唯心。以小乘等多
    计彼唯识故。有立已成 此不然也。非但
    色无。亦无贪等能取之心。故亦无余虚空等
    识所取义。又经部执无色心等是无色无
    体。无实所取境义显现所依。恐彼执为非
    心等故说三界唯心。此即唯心义意如是
    又前二师有二翻解。此举能起执虚妄心
    故但言三界。不尔无漏应非唯识 又说
    所缘唯识所现者。解深密经文。即七十六说
    同此意。汝谓识外所缘。我说即是内识上
    所现无实外法。世亲说云。谓识所缘唯识所
    现无别境义。复举识者显我所现定识所
    行。唯识所现无别有体。乃至佛告慈氏。无
    有少法能取少法。无作用故。但法生时缘
    起力大。即一体上有二影生。更互相望不即
    不离。诸心.心所由缘起力其性法尔如是
    而生。如质为缘等。此中略举
    论。又说诸法皆不离心。述曰。楞伽经文。此
    文上下非一。不能繁指
    论。又说有情随心垢净。述曰。今无垢称经。
    旧维摩云。心净故众生净。心垢故众生垢。前
    第四卷已引证第八讫。不言随色等有
    垢.净故是唯心
    论。又说成就至唯识无境。述曰。文有三。初
    总举。次别显。后结之。此即初也。若成四智
    能入唯识现在十地。随悟入者即是地前。
    或随经义而入十地。说四智处名四智经。
    然是阿?炒锬ゾ?I懵鄣?匀缡雷鹧浴2?br> 出经处
    论。一相违识相智至此云何成。述曰。下别
    显四智。无性云。更相违返故名相违。相违
    即境。各有别故。相违之者名相违者。或相
    违即者。人.境俱别故。相违者识名相违识。
    生此识因说名为相。菩萨之智了知此相
    唯是内心。故一切法亦唯心变。鬼等脓河。鱼
    等宅路。天宝严地。人清冷水。空定唯空。非
    一实物互相违返。此虽非有遍计所执。然
    业类如是各变不同。旧云一境应四心。今
    言境。非定一故。应言一处。解成差证知
    唯有识
    论。二无所缘识智至余亦应尔。述曰。第二
    缘过.未等无同经部义。如萨婆.多前已破
    讫。故成无境 智者即菩萨智 无所缘识
    者。无所缘之识。谓一切缘过.未识。此唯有
    心。菩萨缘此识。无境得生故名为智。旧
    云缘无得起虑。今言大乘相分必有。应
    言境非真。虑起证知唯有识
    论。三自应无倒智至应得解脱。述曰。若一
    切凡夫已得实境。由境非妄故。即一切凡
    夫。应不由功用自成解脱。解脱不成故唯
    有识。旧云难尘是实有。今言证实智不成。
    证知唯有识
    已下境随三惠转
    论。四随三智转智至如何可变。述曰。第一
    得心自在者。谓得心调顺堪有所作。若胜
    者唯第八地已去。任运实变大地等。得为
    金宝令有情用故。境随智转所欲皆成。或
    意解思惟观虽境亦成。然今取转换本质
    不取于此。前解为是。又约得十自在。十地
    皆得。准此义得定自在即初地亦转。或第
    三地得定自在。各据胜说。然一切异生能作
    此者。皆是境随事惠转也
    论。二随观察。者智转智至宁随心转。述曰。
    第二得定者。无性云。谓诸声闻.独觉等。所
    言修者谓空境相应。或四圣谛所缘相应。法
    观者。谓此后得观契经等正法妙惠。随观
    一境之上无常等行众相显现。谓一极微观
    为无常.苦.空.无我相皆显故。非一体上有
    众多义 义岂非体。若一体者体应非一。
    若异体者体应非无常等。由境无实故唯
    心所变。故随心观众相显现。此意如是。境
    随理惠转也
    论。三随无分别智转智至何容不现。述曰。
    第三谓起证实无分别智者。即缘真如观。
    简后得智故言证实。非境实有可智观无。
    智应成倒。智既非倒。故境非真。境随真
    惠转
    论。菩萨成就至决定悟入。述曰。此结前也
    论。又伽陀说至唯有识无余。述曰。即厚严
    经。心意识所缘。皆非离自性。即缘识之体。
    或事性即自心法。或理体即义之所依本事。
    谓第八心。第七意。余六识所缘。皆自心为
    境。佛言由如是理故。我说一切有为.无为
    皆唯有识。无余实心外境也
    论。此等圣教诚证非一。述曰。第二总指显
    有多故。结上教也
    论。极成眼等识至离自色等。述曰。自下为
    理。有四比量。第一总云。谓立宗云。极成眼
    等识。不亲缘离自色等。因云。五随一故。喻
    云。如余 此中意说。且如五识中取一眼
    识。极成之眼简不共许非极成有法故。即大
    乘他方佛眼识。小乘佛非无漏眼识。最后身
    菩萨不善眼识。各有自他不极成故。取一
    极成眼识。不取不极成眼识。不亲缘离自
    眼识之色。此亲缘言。简他身中自心外色。
    及第八等所变为眼识本质。彼亦疏所缘缘
    故。此立宗讫。因云五识中随一摄故。此论
    文略。如余耳等四识。耳等四识。五识中随一
    摄。不亲缘离自色。离自色是眼识境故。耳
    等唯缘不离自声等故。如是余四识展转
    相望四量亦尔。今总为言故。眼等识如余。
    离自色等不别指也
    论。余识识故至离自诸法。述曰。第二量
    云。余识。亦不亲缘离自诸法是识故。如眼
    等识 谓极成言亦流至此。第七.八识他不
    成故。谓第六识。五识之余。若别言第六者。
    即恐他以七.八二识为不定过。但总言余。
    别取第六意兼七.八亦在其中。如眼等识
    亦不亲缘离自诸法故以为喻。即是缘不
    离自识境为境义
    第三量云
    论。此亲所缘至如彼能缘。述曰。此意说言。
    谓前已言亲所缘即是相分。恐他谓非识
    为体故今成之。前二量已成唯识讫。别.有
    六量。此总为一。谓此六识亲所缘缘。定非
    离此六识。相.见二分中随一摄故。如彼能
    缘见分。见分不离识。体即是识故以为喻
    论。所缘法故至心及心所。述曰。此第二唯
    识量。又复一切自识所缘。决定不离我之能
    缘心.及心所。以是所缘法故。如相应法。相
    应法体所缘性故。有法同前。故此不说。谓
    一切有.无为但所缘之法定不离识。此中不
    言即识。以有.无为别故。此中亦有一分相
    扶极成过。以他心智境等即是心故。此亦不
    然。今此所成我识之境。定不离我现在识
    所缘。非谓他心亦即我心。以是法故。即有
    体法。非是空花。彼无法故不可为因 又
    解除彼亦得。相应法者谓心.心所。非言与
    心相应。但总言相应故通心也
    论。此等正理至应深信受。述曰。此等正理。
    结上所明 应深信者。劝他信义
    上来别以教.理成讫。次下第五总结以理
    教证上所明
    论。我法非有至故契中道。述曰。谓心外所
    计实我法非有。真如理空.及能缘真识非
    无。或空即其理。识即俗事。初离有。后离无
    故契中道。结前所言契会中道也。以理证
    上所明法已
    论。慈尊依此至是则契中道。述曰。辨中边
    论初卷所说弥勒本颂。虚妄分别有。即有三
    界虚妄心也。旧译同此名分别者即能分
    别。分别境故。能起执故 于此二都无者。
    谓能取.所取二。或我.法二。于此妄心之上
    都无。旧云彼处无有二。处言与于大义相
    似。以处.于.中字皆第七啭有所依故。今言
    于此。旧言彼处。凡言此者谓此近法。上来
    始明妄有。今既于妄心上无二。如何言彼
    对谁此耶。既于近上有但可言此 此中
    唯有空者。谓此妄心中唯有真如。真如是空
    性。依空所显故。前长行言空.识是有。亦惟
    此知。梵音但言瞬若即是空。又言多者是
    性义。今言瞬若多故是空性。依空门所显
    故。梵音有性字。顺此方言颂中略故。遂除
    性言颂言唯有空。唯与定有别者。梵音言
    都。都者不唯是唯。亦是定义。于此都字之
    上加阿缚驮剌那。即是揩定义。故今应言
    唯是定义。以依他中决定唯有空故。前已言
    无有二。此言唯者更何所简。不可已无
    更须简故。唯是定义于理为胜 于彼亦有
    此者。彼者彼空性中。亦有此者。谓有妄分
    别。即虚妄分别是俗谛。妄分别有空者。即俗
    谛中有真谛空。即真谛空中亦有妄分别。即
    真中亦有俗谛。二谛必相有无。一无时亦无
    二故相形有也。旧云于此亦有彼。但彼此
    为异义意大同 下成前义。故说一切法者。
    谓有为.无为。依此二无名之为空。故此二
    摄法尽。有为即妄分别。无为即空性。谓般若
    经中说一切法。此中但明三界心心法故唯
    言妄心。是俗谛非无不妄心。旧此颂上三
    句同此 非空非不空者。谓由空性故。及
    妄分别故。言非空以二谛有故。非不空者
    谓所取.能取二。或我.法二。二皆无故非不空
    也 有无及有故者。有谓妄分别有故。无谓
    二取我法无故。及有者谓于妄分别中有真
    空故。于真空中亦有妄分别故。此中应
    言三故字。谓有故即妄分别。无故即能.所
    取。及有故即俗.空互有。梵云萨?适怯泄省?br> 亦云有情义合多故。阿萨?史怯泄省;蜓浴?br> 无故此中文略但言 一故字 是则契中道
    者。谓非一向空如清辨。非一向有如小乘
    故。名处中道。谓二谛有不同清辨。二取无
    不同小部。故处中道。旧云是名中道义。
    说此会于中道。非谓诠于彼义。以上并是
    中边第一卷长行自解。彼云。如是理趣妙契
    中道。亦善符顺般若等经说一切法非空
    非有
    论。此颂且依至净分依他。述曰。释前二颂
    不遮净分故是有也。今此依三界虚妄生
    死可断位证涅??故不说清净
    上来已引教.理成讫。自下第二世事乖宗
    难。即唯识二十外引为难
    论。若唯内识至定不定转。述曰。此文第二
    牒外人难辞也。若唯内识无心外境。如何
    现见。世间非情物处.时二事决定。世间有情
    身。及非情用二事不决定转。此中言总意显。
    处.时.用三是非情。身是有情。此依二十论。
    据理而言四事皆通。旧真谛论云。处.时悉无
    定。无相续不定。作事悉不成。若唯识无尘。
    菩提流支论云。若但心无尘。离外境妄见。
    处.时定.不定。人及所作事。新翻论云。若识
    无实境。则处.时决定。相续不决定。作用不
    应成 言相续者。即是身也。彼长行云。若
    离实有色等外法色等识生不缘色等。何
    因此识有处得生非一切处。此即第一经部
    师等难处定也。谓外量云。如汝非缘终南
    山处。缘此识应生。执实山无此心生故。
    如正缘彼处。此言现识非谓比识。若说
    比识者。非此处亦生 彼论第二难云。何
    故此处有时识起非一切时。此难第二时决
    定也。谓外量云。如汝非缘终南山时。缘此
    识应起。执实境无此心生故。如缘终南山
    时 彼论第三难云。同一处时有多相续。何
    不决定随一识生。如眩翳人见发.蝇等非
    无眩翳有此识生。此难第三相续不定。谓
    外量云。有多相续同一时间于一处所。应
    定一见余不能见。执唯识故。如多相续同
    一时间于一空华等有见.不见者 彼论
    第四难。于中有三。第一云。复有何因诸眩
    翳者所见发等无发等用。余发等物其用非
    无。谓外量云。汝之发等。应无彼用。执境非
    实此心生故。如眩翳者所见发等。又眩翳
    所见发等。应有实用。执无实境发等识生
    故。如余发等 第二云。复有何因梦中所
    得饮食.刀杖.毒药.衣等无饮等用。余饮等
    物其用非无。谓外量云。汝饮食等。应无实
    用。许体非实此心生故。犹如梦中所见饮
    等 又梦中饮等。应有实用。执无此境此
    识生故。如非梦中所有饮等 第三云。复
    有何因寻香城等无城等用。余城等物其用
    非无。谓外量云。一切城等。应无城用。许
    无实城生此心故。如寻香城等 又寻香
    城等。应有实用。许无实境此识生故。如
    非寻香所有城等。如上皆有返覆比量。恐
    繁略也。如是总名外人难意
    论。如梦境等应释此疑。述曰。此指解也。真
    谛论云。定处等义成。如梦。如饿鬼续不定
    一切同见脓河等。如梦害作事。复次如地
    狱一切见狱卒。及共受逼害。菩提流支论
    云。处.时等诸事无色等外法。人梦。及饿鬼
    依业虚妄见。如梦中无女动身失不净。狱
    中种种主为彼所逼恼。新翻论云。处.时定
    如梦。身不定如鬼同见脓河等。如梦损有
    用。此之一颂以三事喻释前四难。彼论云。
    谓如梦中虽无实境。而或有处见有村园.
    男女等物非一切处。此答处定难。立量质
    云。汝梦于是处见有村园等。应非处定。
    汝许梦境非实有故。如余梦中所不见处。
    余不见处例所见处比量亦尔。此中虽有
    世间.自宗二相违过。置汝言故以简之也。
    正解量云。其非梦时境虽无实。而所见事
    其处亦定。许如是境皆无实故。如梦所见。
    以因言许。无随一失。言如是故。无以真
    如亦不实过。彼论云。即于是处或时见
    有彼村园等非一切时。此答时定难。立量
    准前。此以一喻释处.及时二种定难。彼论
    云。谓如饿鬼同业异熟多身共集皆见脓
    河。非于此中定唯一见。此诸饿鬼或见粪
    等。及见有情执持刀杖遮捍守护不令得
    食。此答相续不决定难。立量解云。同于一
    时同于一处相续不定。其理得成。许境无
    实故。犹如饿鬼见脓河等。经部等小乘及外
    道等。皆信鬼见脓河等非实仍身不定。故以
    为喻。彼论云。又如梦中境虽无实。而有
    损失精血等用。此答作用不决定难。立量
    解云。有翳无翳所见发等。有用无用其理
    亦成。许无实境故。如梦失精等 上来一
    颂以三种喻释四难讫。彼论次有一颂。以
    一种喻合释四难。颂云。一切如地狱。同见
    狱卒等。能为逼害事。故四义皆成。彼长行
    云。谓地狱中虽无真实有情数摄狱卒等事。
    而彼有情同业异熟增上力故。同处同时众
    多相续皆共见有狱卒.狗.鸟.铁山等物来
    至其所为逼害事。立量解云。余位处定等。
    非不得成。许无实境此识生故。如地狱
    人等此四事得成。外许非有情故得以为
    喻。由此虽无离识实境。而处定等四义皆
    成。广如唯识二十中说。今举一梦境。等余
    别二喻。及一种喻。应释汝.疑
    论。何缘世尊说十二处。述曰。此文第三圣
    教相违难。外问若无心外实眼.色.等。何缘
    世尊于契经中说十二处。但应说有意.法
    处故。旧唯识云有阿含。为至教故引经为

    论。依识所变非别实有。述曰。此释外疑中
    有二意。一者依识所变眼等色等。故经说
    有十二种处。非说离识心外别有眼等.色
    等为十二处。故不违经。二十唯识说颂答
    言。识从自种生。似境相而转。为成内外
    处。佛说彼为十。似色现识从自种子缘合
    转变差别而生。佛依彼种。及所现色。如次
    说为眼处.色处。如是乃至似触现识。从自
    种子缘合转变差别而生。佛依彼种。及所现
    触。如次说为身处.触处。依此密意说色
    等十。非离识外有眼.色处。释此如前第四
    卷内。二者以未建立第八识故。隐五色根
    不说。说种为根恐离识故。余如前说。今
    此约本识等申正义。不同彼亦得。并识变

    论。为入我空说六二法。述曰。此下第二释
    密意说色等十处所有胜利。唯识二十复
    说颂言。依此教能入数取趣无我。依此所
    说十二处教受化者。能入数取趣无我。谓
    若了知从六二法有六识转。都无见者。乃
    至知者。应受有情无我教者。便能悟入有
    情无我。由破一合实我想故。令入我空
    说色等十。非说实有眼等.色等离于识
    也 问据实而言唯有其识。何须别说有
    十二处
    论。如遮断见说续有情。述曰。此显说彼十
    二处喻。二十唯识复说颂言。依彼所化生。
    世尊密意趣。说有色等处。如化生有情。彼
    自释言。如佛说有化生有情。彼但依心相
    续不断能往后世密意趣说。不说实有
    化生有情。说无有情我但有法因故。说色
    等处。契经亦尔。依所化生宜受彼教密
    意趣说。非别实有。如有外道。计我实有佛
    说无我。外道谓佛说死已后断灭无余。便
    来问佛。死后既无我宁非断灭。佛答彼曰。
    有化生有情续于死后非谓断灭。实无有
    情但有如幻化生有情。佛观彼意恐谓断
    灭说有中有化生有情。非许实有化生有
    情。但随所宜佛便为说。故说诸处其义亦
    然。法体离言幻化法故。非十二处。故今引
    此以为同喻
    问众生执有我。为破实我说法处。众生执
    有法。为破彼法应别说
    论。为入法空至亦非有故。述曰。此释外疑。
    二十唯识复说颂言。所执法无我。复依余
    教入。彼长行云。复依此余说唯识教受化
    者。能入所执法无我。谓若了知唯识现似
    色等法起。此中都无色等相法。应受诸法
    无我教者。便能悟入诸法无我。以说唯识
    除其法见令知外法亦非有故
    论。此唯识性岂不亦空。述曰。此文第四唯
    识成空难。外人又问。为除法执既说唯识。
    此唯识性岂不亦空。今问依他名唯识性。
    即相之性不问真理。唯识二十云。若知诸
    法一切种无入法无我。是则唯识亦毕竟无。
    何所安立
    论。不尔。述曰。此答唯识其性不空
    论。如何。述曰。此既不空。其如何等
    论。非所执故。述曰。有为.无为名为有。我.
    及我所名为无。既非所执故是有也
    论。谓依识变至说为法空。述曰。此广非
    执。谓依识所变见.相分上。妄执有实法。此
    即法我。理不可得说为法空。非无离遍计
    所执实有为无漏正体.后得二正智所证唯
    识性故说为法空。无计所执名法空故。设
    依他言法体亦离。即是说有依他名唯识
    性。后得智所缘。知唯识故证其离言。其正
    体智自证分亦证依他。缘见分故。故今总

    论。此识若无至而建立故。述曰。若唯识无。
    便是无俗谛。俗谛即依他故。俗谛若无。亦
    无真谛。以真.俗相依建立故。依识俗事
    有真识理。此二相依互相待故。阙一不可。
    四重俗谛中。前三是俗谛。俗谛中第四俗谛。
    是俗中真谛。故俗中定真.俗亦是相依。四重
    真谛中。前三是俗谛。第四是真谛。即真中真.
    俗亦是相依。若总四俗真相望。皆真皆俗亦
    是相依。若无一俗。真对何立。无真亦尔。故
    二谛须有
    论。拨无二谛至说前二颂。述曰。若拨无识
    及性。即拨无二谛。佛说为不可治者。沈沦
    生死病根深故。即清辨等。应知诸法遍计所
    执无故有空。依他.圆成有故有不空也。故
    弥勒说前二颂。即前中边颂。二十唯识义与
    此同
    下文第五色相非心难。外人问曰
    论。若诸色处至相续而转。述曰。摄论第四
    亦有此难。无性云。若诸色处亦识为体等
    者。此问色识坚住相续转之所以 似色相
    者。有形碍故 一类者。是相似义。前后一
    类无有变异。亦无间断故名坚住。天亲云。
    多时住故。即此说名相续而转。一类坚住即
    是相续而转。是此中问意
    论。名言熏习势力起故。述曰。此论主答。妄
    习色相一类等故有此相现。非真实有无
    性.天亲皆无此解。谓由无始名言熏习住
    在身中。由彼势力此色等起相续而转
    论。与染净法而依处故。述曰。此第二解
    如何为依
    论。谓此若无至亦似色现。述曰。此广前依。
    由元迷执色等境故生颠倒等。色等若无。
    应无颠倒。颠倒即诸识等缘此境色而起
    妄执名为颠倒。此识等颠倒无故便无杂
    染杂染即是烦恼.业.生。或颠倒体即是烦
    恼.业.生。此等无故便无二障杂染。二障杂
    染无故。无漏净亦无无所断故何有清净
    论。如有颂言至若无余亦无。述曰。摄论第
    四无着颂本。乱相者。相者因也。乱谓心等
    忘倒。以色识为因起忘心故。说色识
    为乱相。乱体即是诸识。顺结颂法故文隔
    越。应许为色识即乱相。及与非色识。即是
    乱体。谓彼难云。若不许有外色。云何似色
    现。今答由乱相.乱体故。汝应许有色识.
    及非色识。若无所变似色乱因。能变乱体亦
    不得有。境因能生心之果故
    论。色等外境至宁拨为无。述曰。此文第六
    现量为宗难。外人问曰。色等五外境。分明
    五识现证。是现量得大.小极成。宁拨为无。
    唯识二十云。诸法由量刊定有无。一切量
    中现量为胜。若无外境宁有此觉。我今现
    证如是境耶
    论。现量证时至妄生外想。述曰。下论主依
    自宗答。五识.及同时意识。现量得时不执
    为外。现量得自相。法体非外故不言外法。
    无内外故。无计度故 顺他宗解。五识缘
    境现量得时不执为外。五识等后意。妄生
    心外境想。实无外境
    论。故现量境至说彼为无。述曰。现量照自
    体故。是五识等四分之中自相分故。识所变
    故。今说为有。亦能变识。后时意识所执外
    为实色等境。妄计情有故。说彼为非有。此
    明内心变似色等现是心之相分。此但非
    外妄计所执心外之法是无说彼非有。不
    称境故。五识中嗔等。亦亲不顺本质境。但
    称亲所变相分故。非遍计所执。唯识二十
    说此颂言。现觉如梦等。已起现觉时。见及
    境已无。宁许有现量。正量部等各别破之。
    正量部师许境相续。诸识刹那。今破之言。
    五识后意缘现色等时。五识现量能见者已
    灭非有。此五识后意分别故谓为外也。故
    非现证。萨婆多等色等亦念念灭。后意缘时
    见及境亦已无。五识及所缘皆已灭故。如何
    有现觉。此中文总。意含二种。以彼二宗六
    识不俱故。若大众部等。及大乘。诸识虽俱。
    然五识俱现量意识同于五识。此二现量不
    分明执。后时意识方分别执谓为外境。现
    量得时不作外解。然今此中据自多分。及
    就他宗说现量时不执为外。然实五俱亦
    有意识妄执者也。五识相续缘色等。意与
    五同缘。若不执者。若闻声等应不执实。
    若五识灭方起执者。后五识生何故执断。然
    但坚深可说有异。非五识俱无有执也。诸
    处但说五识俱意识是现量。不言定尔。故
    不相违。由此亦无有多过失。如别抄中叙
    诸师说
    此依道理以答外人。下依法体性非内外。
    遮外横执妄言为外
    论。又色等境至是实外色。述曰。依他色等
    诸境体非遍计色。似遍计所执色。遍计所执
    色虽无。似彼情计。非外似外。如似梦中所
    缘诸法。不可执为是实。亦执为心外之色。
    若小乘等难不说意识现量执为外色。但
    说五识分别现证外境有耶。今此以理答。
    前解五识不执为外意执外。今说五识所
    缘相似外。而体非外。但显正义。不是破他
    论。若觉时色至不知唯识。述曰。文当第七。
    梦.觉相违难。外人问曰。若一切觉时之色。皆
    如梦中之境。不离于识者。此即牒定他宗。
    自下为难。初先举喻。下方起难 如从梦
    觉知彼唯心。即举喻也。现觉了时所取之境
    既如梦境。何故觉时于自色境不知唯识。
    如梦觉时知彼唯心也。此同摄论第四中

    论。如梦未觉至色境唯识。述曰。下论主答
    中。先举极成为喻。谓如梦未觉不能自
    知。要至觉时方能追忆前梦之境而体不
    实方觉知梦 后释先难。觉时境色应知
    亦尔。唯识二十颂云。未觉不能知梦所见
    非有。谓未真觉恒不能自知。至得无漏
    真觉之时。亦能追忆生死之梦境。觉知是
    梦境皆非有。如何生死说为梦耶。未得梦
    觉恒处梦中。故佛说为生死长夜。?溉缑?br> 故。由斯道理未了色等境色唯识
    上来依教设难讫。自下第八外取他心难。
    论。外色实无至宁非自所缘。述曰。此外人
    问。此先成五色境是无。已极成讫故为此
    难。外色实无。可非内识境。他心实有。宁非
    自所缘。此意令自心亲缘他心着。此中若
    缘着。即心取外境。若不缘着。何故有而不
    缘着。何名他心智。二十唯识亦有此难。彼
    云。若不能知。何谓他心智。若能知者。唯识
    应不成
    论。谁说他心至是亲所缘。述曰。此论主答。
    谁说他心非自识境。许有他心亦为我境。
    所以有他心智。但不说他心是自心亲所
    缘。故成唯识
    论。谓识生时至谓自所变。述曰。无实作用
    诸法皆尔。无有作用及作者故。心缘于境。
    非如手.钳亲执离身之外物。亦非如日
    月.火光。舒光亲照体外之物。心等缘时。但
    如汝宗镜等照物。似外境现名了他心。
    他心之影于自心上现名了他心。非心亲
    能了他心也。亲所了者谓自所变之相分。
    以无作用。及实不能取外境故
    论。故契经言至名取彼物。述曰。解深密
    言。无有少法。无少实法能取余法。余者心
    外实法也。非自实心能取他实心。但识生时
    心似彼他心相现名取他心也
    论。如缘他心色等亦尔。述曰。缘他相分色。
    自身别识所变色等亦尔。无性第四云。无作
    用故。如是心生时缘起法不灭力故。即一
    法体之上有二影生 相.见 更互相望不
    即不离。诸心.心法由缘起力其性法尔如
    是而生。如质为缘还见本质。以心为缘还
    见自心。无别见外心等 唯识二十颂云。
    他心智云何。知境不如实。如知自心智。
    不知如佛境。广说如彼抄解
    下异境非唯难
    论。既有异境何名唯识。述曰。此下第九外
    人问曰。唯识之义但心之外更无有物。既
    有他心异自心之境。何名唯识。许有他色
    等故
    论。奇哉固执至但说一识。述曰。此论主答。
    即毁多疑。岂唯识教但说唯我一人之识更
    无余法也
    论。不尔如何。述曰。此外人问
    论。汝应谛听至有深意趣。述曰。此论主
    解。且初返难。若唯有我一人之识。宁有十
    方凡圣.尊卑.因果等别。等者等取色.心等
    别别法。无佛故谁为我说。无众生故佛为
    谁说。无涅??.菩提果故有何法。无法故我
    何所求 或无行修何法。无涅??等何所
    求。故唯识言有深意趣
    意趣如何
    论。识言总显至所显真如。述曰。此释深
    意。一切有情各各有八识.遍行等六位心所。
    各各自体分。及此所变相.见二分。及色.心分
    位二十四不相应等。及彼二无我空理所显
    真如。以空理为门显真如也。空性即是二
    无我理。由此理故便显真如。论。识自相
    故至总立识名。述曰。所以许有识自体
    者。识自相故。许心所者。识相应法故。许见.
    相分者。即心.及心所二体所变故。许不相
    应者。即前三种分位故。许真如者。即前四
    种实性故。如是五法皆不离识总名为识。
    非无心所等
    此即识言所表。下显唯言所遮
    论。唯言但遮至实有色等。述曰。此显但遮。
    一切愚夫通二乘等。执定离诸识实有色
    等。为不实故妄颠倒故。此且举色等取一
    切。其实亦遮如上所说离识五法皆是有

    即答理难讫。自下第十总结劝信
    论。若如是知至一切唯识。述曰。若知存.
    遣名备资粮。善资粮者。即福.智二严。非清
    辨等恶取空者。能成是事得菩提也
    此颂总明一切唯识。广彼依识所变讫。次
    下问答识起之由。即是第三释诸外难。广
    释前第一颂中由假说我法。有种种相转。于
    中有七颂。合为二段。初二颂释理违。次五
    颂释教违
    论。若唯有识至种种分别。述曰。此外人难。
    若无心外之缘。由何而生种种分别。分别
    者即八识等。无外实法此由何生。外境既
    成无。妄应不起难也
    论。颂曰至彼彼分别生。述曰。上三句出妄
    缘。下一句显分别。下长行中有二。初略。后
    广。略中有二。初依颂中解缘生有漏分别。
    后例生净法。初中又二。初别解四句。后总
    结颂意
    论。曰至功能差别。述曰。此种子识。即本识
    中能生一切有为法种。各能生自果功能
    之差别故名一切种。功能有二。一现行名
    功能。如言谷中功能能生芽等。二种子名
    功能。即本识中一切种子。此中随说种子功

    论。此生等流至名一切种。述曰。此生等流。
    谓有二解。一者种子前后自类相生。二者种
    生现行。虽复同时亦名等流。现行是种之
    同类故。于因缘中唯除现亲能熏之因缘。
    此明一切种故。余因缘种体皆生等流
     问前第二卷末种生现起。如俱有因得士用
    果。何故此中但言等流果耶 答如前第
    二初明等流.异熟二因习气摄诸种尽。彼
    间等流即此等流。种生现行非士用果。彼
    卷下但言如小乘俱有因得士用果。不言
    即是俱有因。然显扬十八。破俱有因是因缘
    故。今但是因缘生起因等摄得等流果。此据
    法体。彼举譬喻。亦不相违。又互为果名俱
    有因。种.现即非。若与俱有法为因亦通无
    妨。如摄论说即义说二因。若别解者唯前
    后种相望是等流。望现行即士用。或增上果
    中摄 言异熟者。即善.恶种望诸现.种异
    熟生无记法。前生等流果种但各自性。即
    通三性.漏无漏因缘种。此异熟果因。但是
    善.恶有漏增上缘种。然约第一解等流。即
    此二种摄一切种子尽。下士用等随义于
    上别立。以俱有为果故。若约后解等流。谓
    作意种子望心等法是士用因。作动心等
    生故。若约前解等流。即等流种等生现行
    法已。令士夫得士用果。此种远望士夫所
    作名生士用果 增上果亦有二。若前解
    等流。即除前三果外皆增上果。若后解等
    流。种生现行等。亦名增上果。此果稍宽。不
    能繁述。且依一法说者。如名言种望第八
    现.及自类种。是同类因。善.恶业望此现.种。
    是异熟因。作意种子惊觉起故。望此种.现
    是士用因。第七识种子为俱时依势力引起。
    望此现.种是亲增上因。第八现.种望此能
    生。随其所应即是等流.异熟.士用.增上四
    果。余一切法准此应知。然此中前二果亲故
    先说。后二果疏故后说。前二果中。初是因缘
    稍亲故先说。次方异熟。后二果中。士用狭故
    先说。增上宽故后说。以能生此一切有为
    果故名一切种
    论。除离系者至断结得故。述曰。以是无为
    非种生故。彼无为可证。非种子果。要现起
    无漏胜道断结方得。不由种故
    若尔增上果亦尔。有疏远非种力所得。亦
    应不明
    论。有展转义至分别种故。述曰。此无为法
    亦有展转证得之义。非此所说。此说能生
    分别种故。言分别者。有漏三界心.心所法。
    以妄分别为自体故。隐其无漏有为不
    论。但染依他对心外法故。下文自例净法
    亦尔。由此道理复亦不取无漏有为。一切
    种子于彼四果摄果不尽。并有能生彼果
    义故此中说也 又解此文为释伏难。非
    成离系。谓有难言。何故颂说种生分别。不
    说分别能生种耶。今答之言。亦有展转相
    生之义。然以前问唯问分别从何而生。其
    现生种非此所说。此颂但说能生现行分
    别种故。然前解者顺此论文
    既是种子何故名识
    论。此识为体至无别性故。述曰。种子以识
    为体故立识名。以种离本识无别性故。
    种子依本识自体分。亦即名种子识。与识
    不一.异。若为相分亦识所变。体即是识。非
    离识外别有体性。故立识名
    论。种识二言至种非识故。述曰。种.识二言
    简非种识。谓有识非种。即现起诸识。非内
    种子。有种非识即外麦等。非识自体分故。
    又有识非种。小乘所说诸识。种非识者僧??br> 所计自性。是诸法因彼体非识。以有识非
    种。种非识故。不同此种亦种亦识。故俱
    简彼立种识言
    论。又种识言至后当说故。述曰。此中所显
    本识中种。非谓持种名为识种第八识也。
    以第八识后展转力现助缘摄。非因缘故。
    或后第四句。当彼彼分别生中摄故。此中不
    说。若独言种。即滥麦等。自性等。若独言
    识。即滥现行八识等。故双言也。即解第一
    句下四字讫
    论。此识中种至重言如是。述曰。即解第
    二句颂也。谓前所明本识中种。由余三缘
    助故。即便如是如是转变。谓先未熟名生。
    如在牵引因位。从此转变至熟时。如在生
    起因中为爱水润。有转易变熟之相。名为
    转变。以种子数众多。皆有转变生诸分别
    故。重言如是
    论。谓一切种至识种尽故。述曰。言种多
    者。谓前一切种。即摄三熏习等识种尽故。
    共.不共等有受尽想等。如前第二卷解。三
    熏习如下第八卷自解
    论。展转力者至相助力故。述曰。上二句明
    种为因生分别。此句明现行为缘生分别。
    通三缘。第三句中。且置以.故二字 释展
    转力者。谓八现行识。及八识相应心所。此即
    识等自证分。及此所变相.见二分。并不相应。
    及无为法。故复言等。以彼识等皆互有相
    助力故。谓由真如等故。或生邪见等分别。
    或生随顺言论分别等也
    论。即现识等至故言彼彼。述曰。显所生果。
    第四句且除生字解余四字。即现行识。相.
    见分。相应.不相应。皆名分别。以妄分别为
    自性故。皆不离识故识为性。以自体.相.
    见等类众多故言彼彼。彼彼者众多义故
    论。此颂意说至方起分别。述曰。下欲解第
    一句中由字。第三句中以.故二字。第四句生
    字。遂结上颂意因总明之。谓答颂前问言。
    虽无心外之缘。由识中有一切种者。牒解
    第一句。及释其中由字 转变差别者。牒
    第二句。及以现行八种识等展转力故者。牒
    第三句。并解其中以故二字 彼彼分别而
    亦得生者。牒第四句。并解生字。如此分别
    得生。何假外缘分别方起。然此正解颂中
    染分所明意讫
    论。诸净法起至为缘生故。述曰。无漏法生
    亦如分别。亦以无漏种。及无漏识相.见分
    等现行.为缘生故。释本文意。义应兼此。
    故染.净法皆不离心
    略解颂文讫。自下广解颂文。初问。次答。下
    后解讫略作数科。与此不同。今且随文遂
    便科段。学者寻之
    论。所说种现至此缘生相。述曰。此外人问。
    前颂上二句说种子.第三句说现行为缘。生
    于八识相应等分别之法。第四句是。云何应
    知此缘.生相
    此总问缘及缘生相。答中有二。初广上三
    句种.现缘法。后广生分别相。即第四句
    论。缘且有四。述曰。辨前缘法。广上三句
    中。文中有二。初正解四缘。后傍乘义明十
    五依处等。缘中有总.别。此即总也。以答不
    尽故有且言
    论。一因缘至亲辨自果。述曰。四缘为四文。
    因缘宗广一切种等句。余缘宗广展转力句。
    因缘中有三。初出体。次简略。后释妨。出体
    中有总.别。此为总也。非一切法有为皆是。
    今取亲者
    此即总出体讫。次别出体
    论。此体有二一种子二现行。述曰。总勒
    有为因缘体者。不过此二
    论。种子者至功能差别。述曰。谓善染无记
    显通三性 诸界地等者。即界.地等功能
    各别 等者等取有漏无漏.色非色.报非报
    等种种各别种子。有说名言种三界无别者。
    不然。违此文故。界系别故
    此出因缘体。望何为因缘
    论。能引次后至是因缘性。述曰。谓能引次
    后自类功能。显自种相生义。简善.恶种为
    异熟种之因缘。彼非自类故。此非间越。间
    越即间断不次便非因缘。如现行因变异
    熟果。现行业法望种及果非因缘故。及起
    同时自类现果者。亦简现受现行报异熟
    之因种。彼非自类故。此中但自类为因缘。
    异性便非故。即种子所望二种为因缘
    论。现行者至是因缘性。述曰。谓七转识。及
    彼心所。即是各自体分。及此各各所变相.见
    分。三性.三界.九地.漏.无漏.报.非报等。各别
    现行但能为能熏者即是。然此七识等中。
    除佛果一切善法。余因位中。及二乘无学等
    所有无漏。皆能熏故。有漏中除极劣无记。
    此即四无记中除异熟生。异熟生中有余三
    不摄无记名异熟生无记。如法执等类。此
    皆能熏。唯除六识中业所招者。望余无记
    是极劣故。亦除第八识。但业所招并非能
    熏。有漏.无漏各除一已。余一切有漏.无漏
    现行见.相等。熏本识生自类性.界地漏.无
    漏各各之种。此现唯望彼种为因缘。此中
    佛果善。及极劣无记不熏成种。皆如第二
    卷四义能.所熏中解
    论。第八心品无所熏故。述曰。自下简略。简
    略有三。此即初也。前能熏中。何故无第八
    心品。心品之言。即通见.相共有法等 答
    第八心品更无所熏已即所熏故。余七并能
    熏故
    若尔八俱心所应是能熏有心王所熏故
    论。非简所依独能熏故。述曰。非简去所依
    之心。而心所独能熏故 问心王简心所尚
    独为所熏。心所简心王独能熏何所妨
     答心王有自在。自在独所熏。心所不自在。
    非独即能熏
    论。极微圆故不熏成种。述曰。又解因中第
    八。及六识中异熟之心并不熏者。以极微
    故不能熏。以异熟业生法势力微劣但任运
    生。夫能熏者必非无力法故。因中以极微
    故非能熏。无性之人第七末那亦有势力。如
    前已说。佛果上第八。以极圆故不熏成种。
    佛身善法无增减故。许若更熏便非圆满。
    渐渐增故。由此道理。因中第八。及彼心品。
    皆非能熏。故前论言但说有七
    论。现行同类至自种生故。述曰。第二简略
     问何故现行同类前望后。如小乘同类因。
    此非因缘耶 以本识中各自种生故。已
    有因缘能亲辨其体故。前现望后非是因
    缘。一切外麦等物亦尔
    问何故若同时异时一切种子。望现行异类。
    种子自望种子异类。现行望彼现行异类。现
    行望彼种子异类。皆非因缘
    论。一切异类至不亲生故。述曰。第三简略。
    如此中说。展转相望亦非因缘。既言异类。
    不能亲生俱或异时异类果故
    论。有说异类至或随转门。述曰。此下释妨
    有二可知。如对法等第四说。异体类.同体
    类现行展转为因缘者。彼对法论因缘中。说
    六因是因缘。即现望现。设更有余处说。皆
    假说为因缘。实是增上缘等故。或随转门者。
    随顺萨婆多说俱有等五因为因缘故。显
    扬论十八。破彼五因非因缘故。可应叙之
    论。有唯说种至为因缘故。述曰。又瑜伽第
    三.第五.五十一.三十八等.显扬第十八等。
    皆唯说种子是因缘者。依显胜说非尽理
    言。云何显胜。谓常相续故。胜现行如谷生
    芽。相显于现行故。今言显胜。以瑜伽第五
    十一.及摄论。引阿?炒锬ゾ?取K底?队?br> 阿赖耶互为因缘故。非彼自种子。可言转
    识更与本识互为因缘。故知现起六.七。与
    种子本识为因缘。即现行熏成种义故。得
    以略显广。故知一切有漏.无漏前来种子.
    现行二法为因缘体
    论。二等无间缘至令彼定生。述曰。此中有
    三。初出体。次简略。后释相。此即初也 八
    现识及心所者。出缘体。唯见.自证是此缘体
    总名现识。简色.不相应.种子.无为非此缘
    性。以多同类色.不相应.种子俱时转故。三
    十八说。等无间缘唯望一切心.心所说。以
    前生开导所摄受故。开者避义。与后处义。
    导者招引义。即前法避其处招引后令生。
    必有缘法方具此二。既知菩萨地有开导
    之言。明命根.同分。体虽一一而无并生。一
    者是假。二无缘用。若是缘虑开导之法。又非
    假者方有此缘。然非唯假义便简命根等。
    以不放逸等是假亦有此缘故。命根有等
    无间义。无有缘义.开导义故 前聚于后
    者。简俱时及后为前缘义。非开导故 自
    类者。显非他识为缘 无间者。显虽前无
    间为后缘。非中有间隔。要无间者。虽经
    百年等断。亦是此缘故。对法第五卷言。不
    尔者入无心定心。望出定心应非此缘。
    故知准望自类识为缘义。若不尔者。出定
    之心有七.八识引。宁非此缘 等而开导
    者。显前灭一心。为后心.心所缘。前一切心.
    心所。为后一心缘。意即齐等而开导故名等
    开导。此乃等属前后通因果也。即简相似
    法沙门义。彼一一心所。自望为缘非望余
    故。又等者。显此心.心所聚中。唯一心.一所
    后亦尔。故一法非多故成等。非一聚中如
    色.不相应有多类起。彼非等故。且一身八
    识虽名多类。然体用各别名但是等。其色
    等法体用无别。多类并生故非是等。如草
    火等喻准此应知。开导者显缘义 令彼
    定生者。即显后果。虽经久远如经八万
    劫。前眼识望后亦为缘。以后后果当定生
    故。即简入无余依最后心。无果定生故非
    此缘。虽有开义无导引力故
    色法非等世所极成。不相应假是我宗义。无
    为无前后相他.自共许。今应解种子非此
    缘相也
    论。多同类种至非互为缘。述曰。自下简略。
    第二文中有三。此简种非。眼识种子从无
    始际乃至于今。百千同类俱时转故。如不
    相应非此缘摄。正举喻类兼显非缘。无等
    义故。由种.不相应既有多俱转非为缘
    理故。八识相望非互为缘。多类并生故。若
    唯一识自作缘者。非多类并。自唯一故。若
    许八识俱互为缘。多类并生得为缘者。种
    子类应尔故。八现识体用别故非是同类。非
    如种等一类乃有百千
    问心与心所既非自类。如八种识恒俱时转
    体用各殊。如何俱起望后并得互为缘义
    论。心所与心至等无间缘。述曰。显心所是。
    心所与心虽恒俱转。而相应故和合似一。
    同一所缘。及同所依。同一时转。同一性摄。不
    可离别令其殊异。不同八识行相.所缘.依
    各不同故非互为缘。此中简别如前第五卷
    开道依中解
    论。入无余依至故非此缘。述曰。简彼末
    心非。入无余心极微劣故。无开道用。开
    道用心必有势力非微劣故。因势弱也。又
    无当起无间之果。故彼末心非此缘摄。第
    八十说。入无余心前先入灭定灭六转识。
    后方灭余识。有由愿力故入灭定而得命
    终。无漏第六识入定故。第七.八识舍受无记
    心命终也。前第三卷更有别解
    论。云何知然。述曰。外人近问。云何知彼末
    心非缘。远问意者。云何知彼前心聚望后
    心聚为缘非一一相望
    论。论有诚说至无间缘故。述曰。且答近问。
    如大论第三.及九十三.显扬第十八与此
    文同 若此识等无间。谓为缘者 彼识
    等决定生。此说果有。既论说言决定生故。
    果定当有方得为缘。亦不定论时节久远。
    入无余心之果非决定生故非此缘 答
    前远问者。既言此识等无间。明以识为缘。
    诸识等决定生.明果通心所。识有等言故。
    果法既许通一聚法。缘亦应尔
    此即料简废立体性也。自下第三八识.三
    界.九地.漏.无漏.善等三性分别显此缘相
    论。即依此义至相开导故。述曰。于中有
    四。初中复二。初显相。后问答
    阿陀那言显位通故。非藏识通。且以异熟
    无记心。以死生三界容得为缘
    论。有漏无间至必无断故。述曰。至佛果时
    方得无漏故。无无漏生有漏者
    论。善与无记相望亦然。述曰。二性类漏.无
    漏亦尔唯无记生善。非善生无记故
    论。此何界后引生无漏。述曰。外人问。此第
    八识既言有漏生无漏者。何界有漏后生
    无漏
    论。或从色界或欲界后。述曰。此论主答。从
    二界后有漏生无漏。总举二人。非无色界
    无所依故。无利他故
    论。谓诸异生至得菩提故。述曰。一切异生。
    即顿悟人得成佛者。定色界后后报利益。摩
    醯首罗智处生故。以色界中无二乘回心者。
    瑜伽第八十云变易生死所留生身即于此
    洲故也。彼无佛等可教化故。发心留身唯
    在欲界。必生自在宫。唯异生色界后也。有
    学等回心。但于欲界等地。随多少生死尽。即
    受变易生。后往自在宫成佛。不往彼生
    故。其诸异生无欲界身受变易生死。变易生
    死不可死已更生大自在宫故。至第八地
    身要生第四禅。得胜身已方受殊胜变易
    身故。大自在宫者。谓净居上有实净土。即
    自受用身初于彼起证。是第十地菩萨宫。旧
    言摩醯首罗。今应言莫醯伊湿伐罗。即大
    自在也。此出花严经.十地经第十二卷。摩醯
    首罗智处生也。解深密瑜伽七十八.九.对
    法第六.显扬第二.瑜伽第四等中。有大自在
    宫文。此唯他受用土。十地菩萨报身往彼。然
    由异熟同一地故。论说为生。据实受变易。
    在下三天处。未得生净土。今往故名生。瑜
    伽第四说超过净居大自在住处。第十地菩
    萨极熏修故。得生其中故。既成佛已身充
    法界
    论。二乘回趣至是欲界故。述曰。一切二乘
    有学.无学.欲界发心。定欲界后引生无漏。
    以愿力留身唯欲界故。上界无此回心圣
    故。今言唯欲界有初发心。及留身唯欲界。
    于彼无初发心缘故。亦无下界发心。死已
    方生上界留身。故欲界后引生无漏。然成
    佛时。必要往自在宫成佛。就胜处故。故
    知受变易已。后往色界。及诸净土。当知唯
    此身神通力故得往。非更受生。第八十卷不
    说变易有更生故。有说胜?经即许有多
    变易生。与此论相违。曾勘经文不见明
    说。至下第八卷二种生死中会(如余枢要)
    论。有义色界至亦得现前。述曰。异生同前
    第一师说。色界亦有声闻初发心向大乘
    者。既与教.理俱不相违。无文遮故。许佛
    亦往菩萨生彼化故。有所依身故。亦有二
    乘圣者。色界有漏第八识后无漏现前。由有
    声闻于彼发心留身者故。唯除初二果。及
    独觉者。于彼发心上界无故。然论虽言留
    身于此洲。不言唯欲界遮余界无。故非
    诚证。又但言此洲不言余洲。余洲岂无。故
    不违理。亦色界后引生无漏。此中虽无评
    家。取者任意 然无色界必无回心向大乘
    者。以此论说唯欲.色界有漏本识后生无
    漏故。无佛.菩萨胜人生故。又无色身可得
    留故。一切下色身。得非择灭故。非定所生
    色可成身留故。中阴经中说佛处中阴二
    十年。亦化无色界众生者。大众部经。非大
    乘义。楞伽.般若皆说菩萨不生无色。瑜伽
    等同。唯色界有许之无失
    论。然五净居至发大心故。述曰。此简色界
    地有回不回者。由经不说彼五净居发大
    心故。以下诸地发理无违。约处为言。唯五
    净居全无发者。此言经者大般若说。今第二
    会。当旧大品第十五卷。今大般若第一会第
    一百二十六云。复次?x尸迦。若善男子善女
    人等。书写如是甚深般若波罗蜜多。种种庄
    严置清净处。供养恭敬尊重赞叹时。此三千
    大千世界所有四天王天。乃至他化自在天
    已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恒来是
    处观礼读诵。乃至广说。合掌而去。所有梵
    众天。乃至广果天已发无上菩提心者。恒
    来是处。乃至广说。合掌而去。所有净居天。
    谓无繁天。乃至色究竟天。亦恒来此观礼读
    诵如是般若。乃至广说。合掌而去。尔时十方
    无边世界所有四天王天。乃至他化自在天。
    乃至尔所梵众天。乃至广果天已发无上菩
    提心者。亦恒来此。乃至广说。合掌而去。尔
    时十方所有净居天。谓无繁天。乃至色究竟
    天。亦恒来此。乃至广说。合掌而去。余处皆
    言发菩提心者。于净居处不说发心。故
    知色界亦有圣者发向大心。唯除净居。经
    不言有发大心者故。若前师解此文者。
    此言广果诸以下天说发心者。据异生说。
    非是有学。不尔净居有何别因独无回心
    者 第二师云。一以经证。二亦由理。若生
    净居必不生上。亦不回心。取涅??近。耽
    寂心坚。化必难得。故无回者。二理既齐。其
    文共会。诸有智者取舍随情 问此第二师
    义若准佛地。及此论等。既许二乘初二果等
    受变易生虽初则发心。要经多生方受变
    易。亦应许有欲界发心。至上界生身方受
    变易者不 今解有二。一云无也。生色界
    生必非经于欲界生。不还圣者得宿愿通
    知欲业尽。或未得根本定。未得通故不共
    知。而厌?身即便急引变易生死。故无上
    界方受变易。欲界发心。即于欲界受变易
    故。不同初二果。彼欲业未尽。虽有知业
    多少。亦有不知者。业力所牵。或有即发心
    时受此生死。或有未受至第七生等。不还
    发心必即受生。业力尽故。道力满故。厌恶深
    故。不肯上界更经一生。何况有多。二云既
    无文遮。如七生者发心留身未必同时。不
    还者亦尔。欲界发心上界留身。欲界之身业
    力尽故。未得边际定可资故业故。欲得
    依胜身方转易故。由如是理。或有上地但
    于一处受一生已。即方受变易。或有二处.
    三处。或一地.二地.三地.乃至四地。至广果
    天受变易身。往自在官而受佛位。或有乃
    至但于第四禅受一生而受变易。有决定
    业故于理无违 因论生论。其净居上有
    实报土。第十地居。为三界处为不尔耶。佛
    地论说。此他受用身所居净土。为第十地诸
    菩萨等说法处故。即色究竟天摄。以极胜
    处净居不知亦不至彼。是故经云有妙净
    土出过三界第十地菩萨当生其中是也
    论。第七转识至生处系故。述曰。此即末那
    随第八系如前已说。故同第八界地互缘。
    三界有覆得相引也
    论。有漏无漏至得相引故。述曰。初地智起
    后还出观。有漏。无漏故互相生。随是何系
    染.不染识。引生何地无漏识起
    论。善与无记相望亦然。述曰。即此有漏.无
    漏相生以辨性别。体位即彼
    论。于无记中至得相引故。述曰。谓此师说
    有人法执故为此说。染者人执。不染者法
    执 生空智果者。智者即是无分别智。果者
    即后得智。及此所引灭定。皆唯不染是此句
    摄。与非无漏心时染。皆互相生
    论。此欲色界至不生彼故。述曰。在下二界
    有漏第七随染.不染。得生无漏非无色界。
    地上菩萨不生彼故。与第八识同地系故。
    对法第十三等皆说与此同。菩萨灭离无色
    生故。此言染识为缘及果。但在二界。所引
    无漏平等性智。随其所应亦通无色。如在
    因中入灭定位。能引意识是有顶地。所依
    第七彼地之智。故通无色。未得自在。要由
    意引方得生故。第六入非想方起无漏。不
    可言第七是下地者故
    论。第六转识至更相引故。述曰。三界九地。
    有漏望无漏。善望不善等。各得互为缘。如
    润生位。三界九地得相引故。然非一切性
    九地三界得相引。此言三各容故。六十九
    末有诸心相生。及显扬第十八.对法第五.大
    论第十三。皆有如来。第八地已去菩萨。得
    起一切处心相开导故。勘彼应知
    论。初起无漏至唯色界故。述曰。然许初起
    真无漏非余二界。以能引发第六意识决择
    分善唯色界故。显扬现观品第十六.七皆是
    此证故
    论。眼耳身识至应知亦尔。述曰。五识中初
    三识。上下言自类互为缘。后二识但言自
    类为缘不可言互。唯一界故。此唯有漏。此
    言善等亦随所应上下界地
    论。有义五识至容起彼故。述曰。第一师计。
    入地得成所作智故得相生
    论。有义无漏至相分摄故。述曰。此第二师。
    唯佛地得。无无漏后起有漏故。无漏五识
    诸非是佛者皆无故。何以无者。彼非佛已
    外余身中五根定有漏故。何意彼五根。不许
    是无漏。以是异熟识相分摄故。第八所缘必
    同漏.无漏故
    问有漏根生无漏识。有何义违
    论。有漏不共至不相应故。述曰。谓有漏者。
    简无漏根。无漏根发无漏识无违故。不共
    者。简有漏第八识。是共故可为无漏识依
     必俱者。显非等无间缘。等无间缘根前后
    生故。得依有漏 同境者。简第七为六依。
    彼虽有前义。非同境故。此有漏根发无漏
    识。不相应故
    外人复云。如六依七亦依有漏有何不相
    应。今复量成
    论。此二于境明昧异故。述曰。同境明识不
    依?昧之别根故。此中譬喻如在余位极
    成眼等根。应立量云。有漏五根。不发无漏
    识。有漏色根故。如余因位 若准前师。十
    地之中得无漏五识。八地已去得变易生死。
    于理无违。随其所应从何界后引生无漏
    五识。初起虽必在欲界。后起亦通色界
    若第二师。十地之中无无漏五识。异生成佛
    必是色界第八识后引生无漏。八地已去菩
    萨。便无鼻.舌识。以所依根是色界系。不可
    下界识依上界根。虽知下三识得依上地
    根。无有下界识依上界色根者。故鼻.舌识
    八地已去便无。由是应言。八地等菩萨诸根
    互用。三识中闻香等。或二根处身根闻香
    等。于理无违 又解二识依上界根亦无
    有妨。如下地三识系虽有别仍别地依二
    识亦尔。诸论但依一切异生。二乘.七地以前
    菩萨多分为论。不言下二识依上界根。何
    妨定有。虽有此解由如是义前师解妨。
    然生无漏随何界身后即彼引生。若约后
    师二界皆得初起。二乘等或在欲界后。异
    生成佛唯在色后。善.无记性多唯善性。有
    通无记。此合八识入十二心为无间缘。
    第六意识三界三性心相生无间如别处说
    论。三所缘缘至所虑所托。述曰。此中有三。
    一释出体义。二辨差别。三八识分别。此出
    所缘缘体相 谓若有法者。谓非遍计所执。
    此中有二师释。初或通缘假。次或唯缘实。
    前师即眼识缘长等。后师即不缘。故此但总
    言有法。不别定其假实体法。此则明非所
    执。所执无体不能发生能缘之识故非是
    缘。缘者必是依他.无为。可有力用发能缘
    识名为缘故。即简经部眼识。缘和合色体
    是假法。识虽似彼有所缘义。而非是缘以
    无体故。今此必是有体方缘 是带已相者。
    带有二义若古西方师释。己者境体。带者是
    心似彼境相义。即能缘之心有似所缘之
    相名带。相者相状。小乘是行相。能缘体摄。
    大乘是相分所摄。以前第二卷中解谓能缘
    心等带此色等己之相也。以此理故正量部
    师般若?露嘣彀?蟪寺邸K炱拼嗽啤N薹直?br> 智不似真如相起。应非所缘缘。我之大师
    戒曰大王为设十八日无遮会时。造制恶见
    论遂破彼云。汝不解我义。带者是挟带义。
    相者体相。非相状义。谓正智等生时。挟带
    真如之体相起。与真如不一。不异。非相。
    非非相。若挟带彼所缘之己以为境相者。
    是所缘故。若相言体。即有同时心.心所之体
    相。亦心挟带而有。虽有所托。然非所虑故
    非所缘缘故。相者相分义。或体相义。真如
    亦名为相无相之相。所以经言皆同一相所
    谓无相 前句是缘。此句是所缘 缘生于
    谁谁带己相。谓心。或此相应法。是所缘缘
    果。非与色.不相应为所缘故。三十八说
    唯望心.心所为所缘故 若尔古师.大师
    二释皆有妨难。谓能为缘生能照法。能照
    法体若带己相。说此名彼所缘缘者。即镜
    水等所照外质。亦能为缘生镜中影。镜中
    影即是带己之相。镜等外质。应是镜等所缘
    缘。为解此疑故。次说言所虑.所托。所虑即
    前所缘义。所托者即前缘义。设此为彼所虑
    非所托者。不名为缘。如和合假等。设为
    彼所托彼得生。亦须彼能虑于此方是所
    缘。谓镜等不能虑。质非镜等所虑。故便非
    镜等所缘缘。不同心等。虽无分别亦能虑
    故。虑者缘虑义。佛地论云。若无见分应非
    能缘。此中意说。若是有体之法。是带己相
    之心。及心所法所虑.所托者是所缘缘故。一
    切有为.无为皆此缘摄。安惠等师既无见分。
    如何解所缘
    论。此体有二至疏所缘缘。述曰。自下第二
    辨其差别。若与见分等体不相离者。简他
    识所变。及自八识各各所缘别。唯是见分内
    所虑托。此有二种一是有为。即识所变名
    内所虑。二是无为。真如体不离识名所虑
    托。即如自证缘见分等并是此辈。空等虽
    是无为所摄。然若假变。即有为摄。若依本
    体。即是真如故无别说。此有为者四分中相
    分摄也。此说亲已疏所缘缘与能缘心相离
    法是。谓即他识所变。及自身中别识所变杖
    为质者是。然虽眼.耳等非眼识亲所缘缘。
    亦非疏所缘缘。不亲取故。不杖为质故。要
    为本质能起内所虑托之相分名疏所缘
    缘。谓为质起故名缘。见分亦变内相分似
    本质法故名所缘。亲所缘者。即谓见分是
    带己相此即疏中。即影像相分是带本质之
    相名所缘。故名能起内所虑.托。不言起
    内心。以起是缘义。起相分是所缘义
    论。亲所缘缘至亦得生故。述曰。前亲所缘
    缘。但是能缘之心皆有。离内所虑.托之相
    分。一切心等必不行故。今大乘中。若缘无
    法不生心也。疏所缘缘能缘之法或有或
    无。以是心外法故。如执实我虽无本质。
    然离彼法心亦生故。余如枢要
    自下第三约识分别亲疏有无
    论。第八识品至任运转故。述曰。第一师说。
    唯有亲无疏。所以者何。此识由业。及自因
    力故。任运变境故。无疏所缘缘。疏所缘缘
    必强思心方可有故。异熟心无。然亦能变他
    依处者相似名变。不杖他生任运变故
    论。有义亦定有至自方变故。述曰。第二师
    亦定有疏所缘缘。亦亲所缘也。此第八识
    要杖他变为本质方能自变故。即种子等亦
    杖他变。望自身虽为本质。望他即为影
    像。即是变他根之师
    论。有义二说至为自质故。述曰。第三说。前
    二师俱非。此难前第一师也。且如自身.他
    身自土.他土可互受用故须杖他变。谓前
    第二卷说。若不变他应无死后尸骸等事。
    互相受用。即以他所变为己第八之质。由
    前理故。以中边文变他为定
    论。自种于他至种皆等故。述曰。难第二师
    云。自种子于他身无受用理。他变为此种。
    不应道理故。非诸有情种皆等故。谓或多。
    或少。谓有三乘.五姓差别。若此人多。彼人
    少者。如何相杖。若变多者少不变故。若彼
    救言等者相缘。不等者不缘。何故不许第
    八可受用者缘。不可用者不缘。此中且以
    种子为难。五根亦无受用之义。如何变他
    论。应说此品至有无不定。述曰。此言品者
    通心.心所。其第八品此疏所缘缘。若因若果
    位有无不定。因中变他依处可受用故。不
    变他根及种。不可受用故。及死后无故。有
    色界变杖他。无色界无。即因中不定。在佛
    果位能缘无为.三世等法故有无不定。因
    中五数。唯托心王所变为质。心王唯能变
    实法故。佛果五数虽缘去.来等。亦托心王
    所变为质。自无力故与因相似。此中言品
    文虽总说。心所不尔
    论。第七心品至无外质故。述曰。此识因中
    有漏者。是俱生起任运无力。必杖第八识。
    以为外质。自方变故。既非业果。体力须藉
    质起。无漏位不定有。缘真如.虚空.去来。
    无外质故。缘现在世.有为法等。有外质故
    论。第六心品至有无不定。述曰。此识因果
    位能自在转。或分别起。或是俱生。故一切种
    所杖本质有无不定
    论。前五心品至无外质故。述曰。眼等五识。
    八识之中最居前故。因中一者?。二者钝。三
    者劣故。必杖第八。或第六所变外质方起。
    余如枢要 得转依位随在何处此疏所
    缘即不定有。或说亦缘真如。有说不得。但
    缘去.来等故。然今大乘至佛位已一切皆
    所缘。唯除见分非相所缘。因中五识诸根
    互用。唯除相应自体。亦是所缘缘故
    论。四增上缘至或顺或违。述曰。此中有三。
    初出体。次显用果。后辨胜显差别。此即初
    也。若有法亦是有体此简所执 有胜势用
    者。谓为缘义。即有为.无为有胜势用。此用
    非是与果等用。但不障力 能于余法者。
    简其自体。显不同前所缘缘故 或顺或
    违。显与违.顺能为缘。与后生异法为缘
    非前灭法。谓且十因中前九是顺。第十是违。
    亦是此缘故
    论。虽前三缘至差别相故。述曰。此缘最广
    前三亦是。然今此缘。除彼前三取三外之
    余法为此缘体。虽无一法非所缘缘。所缘
    缘外更无增上。然彼正缘时是所缘缘。余不
    缘者是此缘故。以此别体明四缘故
    论。此顺违用至四事别故。述曰。此显用.
    果。其顺违用于何处起。即此果法谓于四
    处转。谓一法生。生已住及成。即一切有为法
    得中通有.无为。生者如大论第五。显扬十
    八说。自种为先余法色.无色为建立。助伴.
    所缘为和合三界法生。住者如对法第五。
    谓风轮于水轮等。成者大论第五等。云谓
    成立成辨。即摄彼二。成谓所知胜解爱乐为
    先。宗.因.譬喻为建立。大众.敌论者为和
    合。所立义成。既以宗为能立。便以义为所
    立。若陈那以后。以因.喻为建立。宗为所成
    立。成辨者。谓工巧智为先。劬劳为建立。处
    具为和合。工巧业成辨等。得者彼云。三乘种
    姓为先。内分力为建立。外分力为和合。证
    得涅??。内分如理作意等是也。外分佛兴世
    等也。彼且约无为说。实亦通有为。二十七
    贤皆名得故。论说得法通三性故。或前三
    是有为。第四唯是无为。彼论又说何法作用
    者。今此中意。即此四法更无别法。四体上用
    也。或唯第三。第四无为无作用故。又彼无
    住略不说也。此摄法周。彼但影略。今此所
    说是顺所生此缘之果。若违之果一切皆通。
    令不生不住不成不得故
    论。然增上缘至二十二根。述曰。下辨胜显
    差别。于中有三。一总标。二出体。三例指。此
    即初也。如大论第五十七.九十已去对法第
    五等废立者。偈云取境.续家族。活命.受业
    果。世间.出世净。依此量立根。余如枢要

    论。前五色根至少分为性。述曰。此出七体
    色。文可知也
    论。命根但依至而为自性。述曰。命根如前
    第一卷说。五受言随应者。即遍行中受各别
    五受配也。或通八识。或不尔故言随应也。
    或体各各随其五别。故言随应 信等即
    以信等.及善念等为体者。信等等取精进。
    取二法全故。言即以信等者也 及善念
    等者。等取定.惠。此别境中法通三性。此取
    一分故。言及善念等
    论。未知当知至可当知故。述曰。体谓体性。
    位谓五位。体性居位故名体位。根本位者。
    五十七云。几不系。答后三.九少分。三者即
    三无漏根也。不取前位故。见道中如对法
    第九有十六心。此除末后心 问何故见
    道通十六心。此根唯在十五心时 见道
    据见观谛行故。即十六心皆是。此根有所
    未知而当知根。唯前十五心。以第十六
    无所未知可当知故。此中类忍皆缘前心。
    其第十五心已缘前心遍成讫。第十六心泛
    观类忍。不同小乘证无为故。唯取十五
    心为此根也 问此相见道在真见道后。真
    见道中已有无间。及解脱道。解脱道中已得
    初果。何故相见至十五心犹此根摄。岂预流
    果亦此根耶 答此不然。其预流果至相见
    道第十六心。见相谛圆方始建立。非真解
    脱可名初果。故十五心犹此根摄。而非初
    果得有初根。义唯菩萨从真见后亦不出
    观即入相见。至第二心犹此根摄。至第三
    心相.见既圆。方极见满。乃非此根。第二根

    论。二加行位至根本位故。述曰。此义亦辨
    决择分善。近能引发根本位故。此中加行.
    资粮之言。不唯取彼亦摄根本。今显兼取
    加行等故。但举加行等也。如五十七云。一
    色界系.及不系。一切系.不系为义。义者境
    也。此根唯取决择分已来。决择分善唯色界
    系故。对法第十亦尔
    论。三资粮位至根本位故。述曰。此谓大乘
    者入劫已去。小乘亦尔。于谛现观发起决
    定胜善法欲。六现观中是信现观也。非无漏
    信。然大乘者入劫已去于谛决定。不同
    外道于谛生疑故。乃至未起决择分善已
    前。在顺解脱分位。以能远资益生见道根
    本位故。五十七说。问未知根何义。答修谛
    现观者。从善法欲已去。于一切方便道中。
    即信等五根义是此义。故此根亦通解脱分
    位也。此不望涅??为名者。至下当知
    论。于此三位至故多不说。述曰。于前三位
    九根为性。然加行位。及资粮位。于后涅??
    胜法。求证未知愁戚。欲证亦有忧根。即
    以十根为性。安惠菩萨集糅对法。多顺同
    彼。以不通无漏复是戚行。非正根摄。根本
    位中必忧不起。瑜伽等中故多不说。然解
    脱.加行分位。非无此忧根。然资助法。非正
    根法。若入无漏彼漏灭故 然此无漏根通
    三界地。五十七说。七根入无色。后三有一能
    入。有一不能入。彼前文复云。空处等十一
    根可得。非想地唯八。即三无漏非想皆无。
    前三无色有此初根。余二根可知。此相难故
    所以别说
    论。前三无色至傍修得故。述曰。谓有菩萨
    见道。先时曾异生位修习。得彼定已后入
    见道。傍修彼以前所起世俗智种子故。种
    子得根名。说彼为有。后亦许起。既非见
    道起亦无失。对法第十三解真现观云。又
    于见道中得现观边安立谛世俗智。由出
    世智增上缘力。长养彼种子故名得此智。
    而不现前。以见道十六心刹那无有间断。
    不容现起世间心故。于修道位此世俗智
    方现在前。此根非加行.及无漏根现行于
    彼有。以彼地无四善根故 又解二乘人亦
    有先修习者。后入见道名胜见道亦傍修
    彼。然此修道亦得现起。非如小乘三类智
    边所修等智毕竟不起。以功德法故须修。
    此不应尔。以助与力令其殊胜。彼地此种
    法尔有故。此中说修唯得修修。非行修修。
    必不起故。唯相见道修。以差别谛观顺世
    俗智故。非真见道不相顺故 又解真见
    道亦修。以时促无差别所以不说。此中说
    下亦得修上。先离色界欲。及菩萨得故。云
    有胜见道。非一切见道皆尔。若依对法第
    十。上唯修下依决定说。渐离欲说。非实道
    理 又解菩萨三无色地。亦有无漏见道。但
    修种增毕竟不起。如下三静虑见道亦毕竟
    不起。此义应思修用何为。宁知彼地有其
    见道。见道何故依唯于定。非惠地故 或说
    既许善法欲已去名此根者。即菩萨解脱分
    者亦生于彼。故作此说。二乘人劫数近故。
    不可说有彼解脱分
    论。或二乘位至此根摄故。述曰。第二义言。
    此或是二乘第三果已去回趣大者。为证初
    地法空。地前亦起九地所摄生空无漏智。九
    地者六色界.三无色。彼先生空智。为菩萨
    观起。顺菩萨观故皆此根摄。说彼有此根
    非违理也。然二乘人未证法空观起无漏
    故。此中不说
    论。菩萨见道至以时促故。述曰。前言三位
    皆二乘根。如五十七下说。菩萨三根于胜解
    行地立初根。十地立第二根。佛地立第三。
    为释此疑云菩萨见道亦有此根。但说胜
    解行者。以见道中时促不说。谓初地有三。
    入.住.出地。此唯入地少时故时促也。虽二
    乘亦尔。以见道前促于菩萨。所以说彼见
    道亦有。菩萨不然。不可为例
    论。始从见道至故多不说。述曰。此第二
    根三乘位同。九根.十根皆如前解。今依此
    解初二根亦通有漏。此与对法第十同也
    论。诸无学位至具知根性。述曰。其无学中
    无漏九根。皆第三根摄
    问何故有顶如入灭定前心亦有无漏。非
    此三根摄也
    论。有顶虽有至非后三根。述曰。虽有游
    观而不明利。想微细故非后三根。然说彼
    是已知.具知亦无妨也。不顺三根以不
    明利故不说彼。非彼不摄。若不摄者三无
    漏根摄无漏根不尽也
    论。二十二根至如论应知。述曰。此诸门义
    如五十七等说

    成唯识论述记卷第七(末)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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