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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瑜伽师地论略纂卷第十六(论本六十一二三四五六)

    出爱王者即旧言优填王也。正本音言?焱?br> 演始(此云出)伐蹉(此云爱)褐剌?(此云王)优填讹也
    论云不相似子者。谓是下贱人。生与王不相
    似故也。相似子者。是王真子。与王相似。以
    形仪等与父相似。人皆爱之。无詈容言也
    论云云何众苦所随故苦谓生那落迦及一向
    苦饿鬼趣中。乃至名众苦所随故苦者。谓此
    中应言傍生一分受苦。亦是上来。数有此文。
    而此中据多分受苦者语。傍生受苦。少于鬼
    故。此生老病死苦。勘前本地第十。及缘起经
    广辨
    论云何五取蕴苦当知此苦亦由五相谓生苦
    器故依生苦器故者。谓依此故生苦得生。是
    生苦之器故。言生苦器。故依生余六苦。谓老
    苦等。总名生苦依器故。依此器而生苦。言依
    生苦器。或此是生苦之器。余六苦依生苦器
    而生。名生苦器。余六依生苦而有。此即生苦
    为器。合而言之。名生苦器故。或初是生苦。第
    二是生一切苦器。合而并名依生苦器故
    论云受具足支谓性戒支受随法诸学处支谓
    受戒时末后说四依等随护他心支谓威仪遮
    戒此三是受戒随护如先所受诸学处支者。
    谓随戒即受随二戒也。此备师云。如前五十
    三解。说律仪中。有此四支。即?刍四支戒。六
    支为四支。与此别也。前解应非
    十种有情众于十种法爱乐喜悦者。次第配
    之可知。义显易解。发业有三。一相应发。刹那
    等起也。二亲生发。近因等起也。三增上发。谓
    远因等起。更引余烦恼。而发业也。或前已摄
    尽。第四增上更多起烦恼方发。以上四卷。从
    五十八已来。是寻伺等三地
      第六十二卷
     三摩?涠嗟鹊?br> 此中名随烦恼者。随恼于心名随烦恼。亦随
    烦恼而生。名随烦恼。此中两释。若染污心所。
    随他烦恼而生。如俱舍随眠品。说行蕴心所。
    并是此中准前。如杂事中。一切皆是。然据胜
    者。此论唯言二十二等。此中二十二外所有。
    不出二十二体。以相收摄。寻之可知。如?x以
    谄诳为体下。言此中谄诳增上力故下。此言
    所由增上体 趣向前行。谓受利养他请等
    时。若在前而行也 云何离善轭谓远离边
    际卧具及离众恶所习近似寂静室远弃舍之
    不生欲乐者。谓边际卧具。即极恶卧具恶之
    边际。依此能远离。名远离边际卧具也。又解
    边际卧具。即第一最胜卧具。能远离此。爱恶
    卧具。名远离边际卧具。远离似寂静室者。具
    足空闲静处似寂静室。谓练苦处等。即室远
    离之处。而弃舍之名离善轭。又解此是作?H
    欲处。众恶所习近。名似寂静室。应远离之而
    不生欲乐。弃舍之意名远离善轭
    论云修十遍处能为五事等者。备师云。五事
    谓由前八遍处故。能引发三事。谓化事一。变
    事二。诸圣神通三。此有神通也。空一切处故
    引发往还无碍诸圣神通四。识一切处故引
    发无诤等诸胜功德。为第五。以下文是。解第
    五识一切处功能。若准此理文势。言前八引
    发中。言诸圣神通。即别为一者。空引发中。
    言往还无碍诸圣神通。诸圣神通之言。应别
    有体为一也。今解云。前八引发一事。化事变
    事。但是一物本无本有为异。空一切处引发
    往还无碍神通。为第二。识处引发中有三故。
    五谓无碍解等功德是一。成办无所有解脱
    非相解脱灭尽解脱。为是二。无边无量遍满
    行转为三 问曰何故灭尽解脱。别有又字。
    合无所有等为一。答文势如此故。唯识处有
    三。上下皆言。由此识无边处故。言此灭尽解
    脱中即无。但言由此成满因故。即是由此。成
    满无所有等因。故知合为一。以是解脱类故。
    大义曰。识处有三。一引发无诤智等。二无所
    有非想地解脱。三灭尽解脱 言无边无量
    遍满行转者。此总结前识处成办故。得诸功
    德以下。并大义。此诸功德。显扬第二十说
     问曰何以成前八遍处故。引发化事变事耶。
    答以前遍处。于境色中得自在故。故能引发
    化事变事。此处有碍神通。未得空处定俱。依
    第四禅得故。岂不得化事变事耶。约胜用语。
    诸凡夫不得前八遍处 问曰何为得空遍处
    故。引发往还无碍神通。答以空无色故。故能
    引往还无碍。故对法第十三言。以得无色定
    伏除色相。无无能除色故。若得往还无碍。
    未得空处亦得。然障未尽。今约定障尽处语。
    要得空处断除之障 问曰何故修习识遍处
    故。引发无诤愿智等诸胜功德。答诸功德法。
    皆心识功德。皆是心法故。由识处得自在故。
    即如识为境得自在。后依第四静虑。引发此
    无诤智等。前往还无碍神通。亦依四禅。要依
    空处。除碍色障故。却入四静虑。往还无碍。虽
    有不得空遍处等。而得往还无碍。非是增胜
    者语。以定色碍障未尽故。有处有碍。今据胜
    者一切处无碍 又无量遍满行转者。行此识
    处。作无量无边观故。无边行此处究竟故更
    不立遍处胜处 遍处是诸解脱能清净道者。
    谓以解脱为果。以胜遍处为前方便也。对法
    第十三末云。依解脱故造修胜处。故起加行。
    遍处故成满。成满故即于解脱究竟。同萨婆
    多。解脱唯因初修。要先依解脱一分取断障。
    遍处唯果。末后修故。胜处通因果。在解脱
    后。遍处前修故。即如对法文。此中以解脱为
    果。胜处遍处为因。同成实论。彼云彼遍处为
    因。解脱为果。胜处通因果后修。若已如是次
    第故同此论。又对法云。解脱究竟道。萨婆多
    约初时。谓初修初习。修时以解脱为初。故对
    法言依解脱故造修。依解脱断障故。成实论
    约后。谓究竟时要成胜处遍处故。解脱方满。
    以解脱为果故。此言胜遍处为解脱能清净
    道。对法亦言。若遍处成满。解脱即究竟。此中
    据究竟时语。此中如是和会。大当道理。拾文
    亦尽
    论云又诸解脱由所知障解脱所显由此声闻
    独觉等于所知障心得解脱等者。此是变易
    不变易。异熟生受。即是白净无记法。障所知
    故。是所知障类。又通染受。但障所知故。得
    所知障名。二乘断此。名断所知障
    论云略由相修等至者。爱等至。一者得定出
    已方爱过去等至。二者或未证得未来爱味。
    爱味未来定。或已得近分。爱味未来根本。或
    已得下品。爱味上品者。由爱味增上力。追求
    未来定等。而生爱味。三者已得近分及根本
    等随一。与定心相入出。似定心不住散乱位。
    而起爱味。下释妨言。从定出可生爱味。正在
    定即无爱味。爱味是染。定是善故
    论云若生下地于上起爱未得离欲不定心者
    当知此爱是欲界系者。谓前三相爱味中。第
    一未得定爱味。即欲界贪。缘上界生贪。为他
    界缘。或不同小乘缘求上定。皆名善法欲。以
    彼心中染不染故。如文相状。即同前五十九。
    上地下缘下等互得相缘。此亦云我当得时。
    如是爱味。即是缘上。名自心之相分 未得
    退者。未得法不能起得故名退 已得退者。
    即已得法退已起烦恼 习行退者。现所得
    法不起名退 问曰后二退若为差别。解云
    圣人已断惑种。退起现前。失诸功德。名已得
    退。若诸圣人所有功德。不得并生。名习行退
    已。唯不起烦恼故。不同已得退也
    论云若胜进道当知彼是遍满所缘或无漏缘
    等者。谓依四禅近分方便无间解脱三道。观
    下六地为过失。观上诸地为寂静。唯第四胜
    进道。或作一切法无我遍满所缘。是有漏。或
    作谛现观无漏。缘于上地者。此游观无漏。若
    欲断或观。随是何地。无漏皆为之
    论七作意摄四道中如对法第九所引相勘
    论云若顺决择分所摄受空无愿无相解脱门
    所显静虑当知第四者。即是出世间定也。决
    择分是有漏。空等解脱门是见道无漏。由决
    择分故得有空等故。言所摄受。决择分中。虽
    有空等。不名解脱门。何以知者。如显扬第二
    云。言解脱门唯是无漏之修故。如举择分能
    引发。取所摄受无漏者也。即为依彼缘得故。
    修决择分也。依者志求依。即为求彼。以所求
    为依也。乃至第一为得近分故修等。又即决
    择分中空等。作出世间解脱行故。言第四出
    世间定。从果行解为名故。言解脱门。此中初
    是大义。后为泛解
    灭尽定远地菩萨能入者。大义一解云。远行
    是第七地。作无相行故。方能入。六地以前。
    犹起烦恼。不伏定障。入七地菩萨。三界烦恼
    皆伏。而得彼定。从胜处为语。其实如佛地论。
    直往初地亦入。瑜伽第八卷。虽地能七地。能
    念念入。彼解大择。又解此言远地。即初地也。
    以加行行故名远地。非是远行地故。论言非
    异生能入。即是菩萨能入。入地即是菩萨故。
    如远地。是初地也。菩萨虽起出世善法。令此
    定现前。由方便利生善巧故。不舍烦恼。起心
    不断。旧云留惑故也。此是虚言。此中据直往
    者语。迂会者地前亦得故。又大义曰。远地者。
    即入十解心人。亦得灭定。灭定是相似无漏。
    体是有漏。今言非异生及有漏者。非一切异
    生。及泛尔有漏也。或是入位异生。作涅??想
    方得故。若菩萨得伏定障亦得。或是有漏。亦
    是无漏。二乘一向无漏。不能伏定障得故。设
    断四禅以上定障得者无妨。此是非所行故。
    假名非学无学。在学道满故。无学道满得故。
    亦应言学无学
    六种作意者。即上正知等四作意中。第二为
    三作意如文。以上所断。寻之可知
    依三处者。谓增上心。一闻思慧。二修治业地。
    三三缘不共外道慧。谓次下三故处法是
    四果清净者。谓次下四处不生烦恼。是五果
    清净。四禅寂静解脱。得无色定入灭定。灭定
    是寂静解脱 九果者。即四沙门果中。初三
    及六神通。不取第四果者。即漏尽通故。下结
    文有五故字 不定地清净者。即断前四不
    定地清净。谓毁戒等。地清净者。如是作意。谓
    有下证喜乐。乃至了无常等。摄清净者。谓依
    三处增上心等。摄一切菩提分法故。下二可

    摩诃俱瑟耻罗者。即旧云摩诃俱?罗也。摩
    诃云大。俱瑟耻此云肚。罗此云持。即大肚持
    也。即是舍利弗舅。长爪梵志也。肚中即三藏
    义。持三藏义故名大肚持
    慧解脱心解脱。各通漏无漏。此一经文。此
    中名世间及慧。先来明有漏慧心解脱。次明
    无漏慧心解脱
    从此中依慧解脱下。乃至即慧解脱增上力
    故。以上来明有漏慧心解脱
    从出世间慧之所行者下。明无漏慧心解脱。
    就初明有漏。此中依慧解脱已下。又依心解
    脱以上明慧。又依心解脱下。明心。就明慧
    中。初明慧境。彼体性下。明慧体可解。就明
    心解脱中。亦尔。初明所染净心。次明心解脱
    果。谓又依心解脱下。至能取了别。明所染
    净心。即是色等境界。能取之心。彼世间慧
    心解脱果者下。至即慧解脱增上力故。明心
    解脱果。谓由前世间慧力故。其心于相应缚。
    及缘缚中出。谓相应者。相应缚也。相杂者缘
    缚也。又相应者。俱时起惑。相杂前后杂生。
    此是世间心解脱果。能不染相应及间生。非
    离缘缚等。若离者。即是无漏心解脱果也。无
    漏慧心解脱。亦二治境。及果相
    论云又出世间正见果相当知即是前后常故
    等下。明无为是正见果。故言为常。若法所治
    下。简有为非常。一解云。若法者。即一切通
    名法也
    所治若有生已无灭者。谓所治之惑。若有无
    间道。生已与惑俱不灭也
    所治若无灭已有生者。谓所治之惑若无。无
    间道与惑俱灭已。有解脱道生。此所治能治。
    有灭有生故。当知有所对故非常。又解若法
    者。道谛法也。所治若有者。谓金刚心前。乃至
    见道已来。惑犹有故。名所治有。金刚心已前
    道等。名生已无灭。数数起故。现能起故。后金
    刚心时。一切惑无名所治。若无前所得道灭
    已后。圆满果道生故。言灭已有生。此道谛有
    生灭故名非常。无为非此故。常此唯简道谛。
    若不作金刚心以前等解。大乘。或得不俱。如
    何所治有生已。无灭道惑俱也。于诸受中及
    因缘中者。触是爱因缘。缘之起爱取等。故后
    有生
    论云又彼相杂而相应故彼能依止心法清净
    当知即是非现在缘之所染污领受彼故者。
    此解正见。果无别义
    论云六寂静故者。即是下远离出心三时。亲
    近出心寂静三时 由清净识没平等故。非
    由彼所依平等故等者。此解灭定中胜用。谓
    灭定俱。无漏清净识没平等。不由前方便有
    心定。与灭定所依身平等故。名灭定也 三
    行不行者。若出定。先起心行。次起身行。后起
    语行。今定无。汝不得有心定中有身行等法
    因缘经中。解了所治者。谓解了爱染故。后有
    不欣。解了见染故不能证
    对治三种杂染故建立三蕴者。初是戒蕴。次
    是定蕴。后是慧蕴。即以此三蕴。摄八正道

    解了所依此复有四者。第一可解。第二相者。
    即定体相。相者性也。三所缘者。即定境也。
    成办因缘者。即得定因缘。亦言定是成办诸
    功德因缘解了功德谓灭定乃至此有五种
    者。谓灭事故。即是定体用不相应。厌心种子
    功能。为灭事体寂静相似影像故者。即知
    定是假有。非有实体。但是相似影像故。又解
    此定欲入缘涅??。涅??真寂静法。定与涅??
    相似。寂静之影像。此即灭定。虽是有为。似涅
    ??故名影像也 八种相观。即如本地第八
    末。亦如五十三末说。此中言相对者。即对
    苦受言乐受。非乐受非是苦。此有三相对。如
    五十六说。相对勘之
    眠缠谓明因眠入定故曰眠缠。五种对治相
    者。远离?相一。至加行道理二。害诸见三。
    诸见功用四。诸见所依功用五也。第一是离
    ?相修光明。第二缘净境界除?干颉5谌??br> 诸见不起见取等见。第四见功用。谓能生恶
    行。能生六十二见等。今治之也。第五见依功
    用。即是见之功德也
    五种任持定法者。一者远离也。是定远离烦
    恼也。二者是远离处。谓修定处所。及顺定
    言教。三顺无染心资具。即边际卧具。四从
    有智者下。五于诸世间下 又解诸远离远
    离处所为第一。顺无染心下二。从有苦下三。
    于诸等持下四。前第五中分为二。无漏行为
    第五故
    下出离界。谓三人各修一行相。如下三文字
    时人法合说。故有六也。此出离界。即是涅??。
    即六随顺涅??法。名为六修 又解三人行
    六行。六行为六出离。谓初人修四行。余二各
    一行。谓于怨行修慈。于恶行起悲。于净行起
    喜。于恩行起舍。皆名众生缘定。此则为四也。
    总合为一。众生缘定同故。第二法缘定者。是
    解脱分善根人。第三修谛观者。是决择分善
    根人。以法为顺涅??果故有六也。虽举三人。
    以法三行故。缘境有六别故。有六顺法
      第六十三卷
    不净三相中。等流者。与粪秽为等流相。第一
    即体是粪秽也。第二是粪秽等流。第三但有
    四大及造色所依能依也
    有八弃舍近住弟子因缘 憎恶弟子故。欲
    自身受恭敬一 利养二 毁犯戒顺弃舍之
    三 有饶益师者须。损减师者不须四 戒
    五 定六 慧七 于弟子大众事务僧事。
    不能堪忍。虽善大众。为是弟子故不忍八
     又解憎恶弟子弃一。利养恭敬合为第二。余
    六同前
    此中初禅障。与显扬文别者。如对法第九。想
    日四静虑所治中。初定除苦。二定亦言除苦。
    言初除现行。二断?重势分。第三所治。云三
    踊跃者。即是增上之喜也。前是体。后是增上
    用 又解此是作意缘喜。生极作意踊跃。定
    下劣性为此喜。随不巧便慧。第二禅有令无
    故。言除定下劣性。初二禅中有此喜。不可言
    下劣。然分分亦得。除下劣性 第四静虑于
    乐发悟者。即缘乐作意也。乐极故。作意缘之
    名发悟。即杂心云。于缘发悟也。显扬云于乐
    作意也
    论云为治自苦恼行建立静虑支者。一对治
    缺减。对治者。谓苦行烦恼。能对治圣道故。能
    令圣道缺减。名此烦恼为缺减对治。寻伺能
    治。此名对治。缺减等下可解
    论云何因故知初静虑苦根未断答彼品?重
    未远离故若苦根断便与第二静虑住时应无
    差别者。大义曰。初禅苦根?重亦在。得第二
    禅方尽故。言彼品?重。未离?重者。即随所
    依无堪任性。但以初禅三识尚有。喜未圆满。
    ?重未尽。三识苦根相随顺故。喜与苦根正
    相违故。第二禅地三识无故。喜满极故。所
    以?重除故。初禅若离苦?重。即是喜满。喜
    满足故即无三识。应与第二静虑无别。此是
    断者。断苦根上?重漏依附性等。非谓断种
    及识相应。前已断故。若不善种者。可言初禅
    已断与惑俱故。若善无记者。罗汉犹起。今言
    断者。但断上?重性。譬如黑铁入火之时。即
    便黑色灭。以赤色生故。出火已黑还生。赤色
    灭故。此亦如是。得入二禅。苦根?重灭。不起
    三识。无漏满足喜起故。出二禅退入初禅等。
    黑还生满足喜无故。如此合法。有漏二禅。伏
    苦?重有漏故。无漏二禅断苦?重。无漏喜
    故。故非不退者等有。此入初禅?重生
    论云复有四种修三摩地等者。大义曰。第一
    即有学见谛。住未来禅。求根本静虑。第二即
    异生已得禅定。未得五通。求生死智通等也。
    第三即钝见谛者。居根本禅求利根。第四即
    利见谛。求无学果。此中何故见谛中无钝根。
    居未来禅。求根本地及利根。何故异生无求
    见谛。见谛不求五通求。如此之子。且约尔所
    非法摄尽。又见谛钝根。居未来。不能求入根
    本。及转利者。初根钝行迟。所以略而不论。不
    言异生见谛者。得五通为足故。此中且举生
    死智通胜。知未来因果事故。终不说。余无见
    谛等五通者。亦有具五通者。俱求无学故。有
    情缘无量。即已得有情缘四无量也
    论云若乐迟通行迹转时虽已见谛等。乃至
    复于欲界受想寻思当住正念当起正知者。
    谓此钝根故。于欲界善法。受想寻思住。正念
    住。正知分别慧也。即求于利根。而恐退法。受
    谓受数。领纳义。增受欲法乐。想谓取像。诸法
    境界。思者即受想俱寻思也。于此中起正念
    想。及失念故。当起正知生分别慧
    六种离欲。如对法第六。有十种。开合不同
    马胜者。即旧俱舍云阿输。实应言阿湿缚(此云马)
    伐多(此云胜)与梵王论义比丘也
    论云复有补特伽罗已得离欲从定起已或于
    一时彼三摩地相间杂作意而转等者。谓通
    凡夫及圣者。得九无间解脱道已。住胜进道
    中。或于一时。其胜进道心。与散心相杂而
    起。此散心。或色界系。闻慧等摄故。不然是欲
    界闻思慧等。或于一时。纯定心为胜进道。非
    无间解脱道。住胜进道中。若遇外强盛声缘。
    从定起耳识缘之。与定心第六识俱时转。此
    是唯耳识缘。无第六识与耳识。同缘一境故
    论云非即彼定相应意识能取此声。此义意
    言。定中声闻。从定起耳识与意识俱转。然意
    不与耳识。同缘一境故。言非定相应意识。能
    取此声 问曰如解深密经云。若眼识等随
    一识起时。必与意识俱转。此如何耳识独起。
    意不同缘。释曰彼经据散心中五识一起时。
    恒常俱转。必有意识故 问若尔对法第七。
    如何言以在定中五识无故。释曰彼论据无
    五识定语。又据若任运境定中五识。即不起
    故。若增上新境。现在前故。如此文定中有耳
    识。大义俱有此一解。又言定中一向无五识
    者。非也 问曰如散心准定心。亦有五识者。
    与意同缘不。答曰不也。以取明了境。必现量
    故。若有别缘者。即违集量论等。五识同时意
    识是现量过。以散心位意识不并。五识不起。
    若尔若起必同时。不同定中闻强盛境故。耳
    识能缘意识。坚住一境故。不与同缘
    论云若不尔者于此音声不领受故不应出定
    等者。谓萨婆多。定中无五识。今破之云。若
    不定中起耳识缘声耳者。于此音声。定中既
    不领受。不应后时得出定。住散心中。若耳识
    定中。即非取声时。意识即便出定。要耳领受
    声。已意识有希望故。后时方出。又耳识取声
    时在定中。非取声时即便出定。在定外取声
    也。要独耳识。定中领受声已。有希望故。后
    时意识方出。此等并定有五识家解。此解如
    别抄。及对法第七
    有心地中。云譬如水浪依止暴流或如影像
    依止明镜者。如五十一说二解等。胜义谛故。
    八识一体。如浪不离水。世俗谛故。八识各别。
    浪用殊故。如摄论二师义。以此文为证。大师

    阿赖耶相应受。名异熟。与对法第一相违。如
    彼释
    论云阿赖耶识无有烦恼者。此简无所以。思
    准可知。然具计度分别。可成法执。第八及五。
    无此分别故无也 问曰五八俱无计度二
    种。并无法执。法执无义既齐。五识应无烦恼。
    答曰五识犹意引。所以有烦恼 问曰亦应
    由意引。得名有法执。法执由计度。由计度之
    心利引。不可生烦恼。有钝者引之故得起
    论云末那任运四惑相应。乃至不共无明等
    者。正法藏云。若见道烦恼无明。名不共。不
    与惑相应。名不共。修道中末那无明。通三性
    位起。所以名为不共。非不与惑相应。如摄论
    云。如十八不共法。乃至行六识。不与末那共。
    应名不共等。又解以一类相应。不同诸识。名
    不共。护月云。如六识中。烦恼缘外境时。明了
    故。见爱等强。俱时无明。但名相应。末那缘内
    迷执。缘不明了境。无明力强。见慢等力弱。
    无明为用胜故名不共。虽有见慢等相应。不
    名相应。但对小乘立此为不共。如摄论广立
    云。如十八不共法等 问曰何故末那中。不
    共见慢爱耶。答曰但对小乘。所以偏无明得
    不共名。非见慢等缘相为所。见分我是。护月
    师义。但缘为我不为所。此通言者。正法藏义
    也。即为我家之我者。护法义也
    论云若诸无学此一切种皆不现行者。此中
    人执法执二释。护月云。末那唯有人执故。二
    乘无漏观。唯第八识。第七一向无。戒贤论师
    云。法执亦有。此据所障法。即唯人执故言不
    行。非法执亦灭。如佛地论。此一类无?细故。
    一时顿断。不障有学治道故。所以金刚心断
      第六十四卷
    论云何随念故三宝差别应以相随念佛宝
    等。乃至谓佛世尊等者。谓佛以别相念。即十
    力四无畏等。一切智德相。念佛宝也。以余灭
    尽离欲无为涅??等相。念法宝也。以无诤等
    功德相。念僧宝也。余者即三宝自相望为余。
    谓法僧外余相。为佛宝也。如是等差别义。念
    佛等名余。谓是世尊等者。此出佛宝等余相
    也。大义曰
    论云复次欲求者。求五欲境也。有五。一摄受
    求等。乃至有方便求者。如妻子为摄受故求。
    如财米为受用故求。如乐具为戏乐故求。此三
    可解。四乏解了求者。解了故求知解也。名声
    求者。求名声也。有求者。即求三有身。不同小
    乘也 中五者。法尔求者。谓劫末众生。法尔
    相生上界。大义曰。即法尔一切众生。求后有
    身。二祈愿求。谓祈愿生彼得彼等。三愚痴求
    者。谓外道等。计上界为涅??故求。是愚痴故
    也。大义曰。愚痴故求生界也。四厌患求。厌患
    下界故也。大义曰。厌患此身求后身也。思择
    求者。谓有智慧。求生于上界也。不计为涅??
    也。大义曰。思择可生处而求生也 梵行求
    五者。唯求求者。谓欲修梵行者。大义曰。谓总
    相心求梵行也。又唯有求心。未能发起。以梵
    行难求故。未能修行。趣得求者。谓起修行因
    名修得。大义曰。别求一事。名趣得求。为趣得
    故求也。现得求者。修梵行现得果也。后得求。
    求后得果也。思择求。谓有智者求得涅??。而
    修梵行。求梵行以为道因故 复有差别中。
    假名第一义求。大义曰。假名求为一。即外道
    等。第一义等为一。又假名第一义等为一者。
    谓邪梵行。假名第一义求也。正非梵行故。观
    察求。谓真梵行。观察可舍可欣法故求。无方
    便求。谓邪求解脱。有方便求。现求真解脱
    论云大义曰或三重俗谛或四重俗谛者。此
    是二谛门。谓俗谛有四。胜义亦尔。世俗中。
    一是假名无实谛。二随事差别谛。三证得安
    立谛。四假名无作谛。谓假安立名胜义谛。而
    无法体。法体不可说故。此文但有俗谛四重。
    无胜义谛。前立三重者。有法拟宜故。后立四
    者。假名安立故。西方有立四重胜义亦尔。相
    对如前已说。一世俗胜义谛。即体是前道理
    世俗。是胜世俗谛故名胜义。立法差别因
    果。依他性等故名世俗。二道理胜义谛。即体
    是前证得世俗。有得果断惑义故名道理。过
    前道理世俗故名胜义。十地位等是。三是证
    得胜义。即体是前世俗胜义安立。为名胜
    义。可有证得义名证得。过前证得世俗故名
    胜义。四是胜义胜义。即是非安立谛。真如体
    是不可安立法。故名胜义 声闻乘证得智。
    证得中九智。无过前胜义世俗胜。故名胜义。
    前世俗中。第一世俗谛唯是
    论云独觉三人中。一先已得顺决择分。证得
    未得。证得证得者。前二人成众出。以先得声
    闻??等。入果时促。不能多时修习。故成众出。
    若决择分中未定生。多小时节入见道。在决
    择分位。回心成独觉。及未得决择分善人。回
    心亦尔。以更长时修习。练根利故。此中并名
    未证得证得。如对法第十三抄解。此中言证
    得者。即决择分善名证得。已能证真得无漏
    故。见道等即证得证得。如未得果人。名未证
    得证得。复言未得果也。或第三向。在解脱分
    位故。前二别也
    论云摩怛理迦所摄者。即十七地及四种摄。
    摩怛理迦。名本母义。如十七地即本地分四
    种。摄即后四分。释云佛本经中。说十七地及
    四摄故。弥勒为无着说。即本佛说名本母也。
    又解弥勒即是佛。为无着说十七地及四种
    摄。即是本母。名摩怛理迦也 二所摄者。总
    合前二。有此十种也。即藏及本母也 十种
    者。一谛相教。即说四谛二谛相也。知苦断集
    证灭修道。四合上五也。四谛品类差别为第
    六。所依能依为第七。所依者。一解谓因。即集
    道谛。能依谓果。即苦灭二谛。有解四谛理是
    所依。依此理说。教是能依。即能诠所诠相称
    教也 遍知等障法教第八者。即说苦谛集
    谛障法也 顺法教为第九者。即是说道灭
    二谛言教也 不遍知等遍知过失功德教第
    十者。不遍知等者。即是过失言教。即前遍知
    苦谛等障。是不是遍知善故。名不遍知。遍知
    功德名遍知等教。即前顺法教也。世俗世俗
    谛教者。谓相名分别。胜义谛教者。谓四圣谛。
    及真如。此中不论正知。以是有为故。可为世
    俗。是无漏智故。可名胜义。故不偏论。至五法
    中当会
    升摄波者。树名也。即旧申式林者讹也。即佛
    告阿难林中叶大小处也。是此胡树。佛在树
    下座。若阿难非在林中
    十六意趣。以欲胜解二法为体。即是意乐也。
    第二乖离是厌离生死。乖离生死也。第三劝
    道等发心。第四解脱分位。第五决择分位。第
    六令入见道。第七正入见道。第八得果成熟
    也。第九得果已修定也。第十令得无学果第
    十一佛别意令众渐入故。如摄论第十二。令
    证前别意。发生欢喜也。以下可解
    四定智者。是苦谛四行。苦无常空无我。谓四
    颠倒定俱智也。生故者。离蕴别有生法义。我
    生相故。我体相状。及业用等可知
    论云何道谛谓资粮道方便道清净道名道谛
    者。同对法第八。如对法第四。见修断中说断。
    道谛等八方便道等。是有漏故。修道断。广如
    彼抄
    论云复即诸谛为据为依为建立处。立十三
    种补特伽罗等解。六苦谛为依果故也。集谛
    为依因故也。道谛为建立处。得成有学等故
    也。此中不取灭谛。是无为故。又解此等通
    语。据依建立。即一物也。不可别配。即三谛法
    是。或四谛以证得无为等。方便建立差别故。
    此中菩萨。不生无色界等。并如对法第十三
    钞解。如来身一向无漏。出三界故。名不可思
    议也
    论云六障碍障者谓十一种障碍随一现前
    者即此十二障。除此第六。取前五后六合十
    一。为此第六障。更无别体
    论云此中差别者根是果性界是因性信解是
    因性意乐是果性者。根界二种。若染若净。随
    应通用信等五根。及五受根意根为体。但现
    行名根。种子名界。大义曰。或初修未满名界。
    是增义。已成满名根。是增上义故名果故。言
    果因也。而体无别 信解意乐如诸论。并以
    欲及胜解二法为体。若染若净。皆同亦无差
    别。但是信解是因。意乐是果。即种子名信解。
    果名意乐也。此即诸论证文。大义曰。即初起
    信等时名信解。所以是因。后时起信等名意
    乐。所以是果。非约种子等解。此义如是
    论云邪性定聚复有二种。一本性邪性定。二
    方便邪性定。初是无种性人。次是断善根人。
    通有性无性。大义曰。善还续未必邪见耶聚
    造五逆业者。决定邪定故。大义曰。正性定有
    二种。一本性正性定。二方便正性定。初者即
    三乘本有各别决定性人。次者此人已入圣
    道以去。是大义。不定亦有二种。一本性不定。
    二方便不定者。初是本三乘种性人。一人身
    中。有三乘种性故。二方便不定。前解已圣道
    已然。始回心向大等入方便。故不定名方便
    不定也。前人是凡夫时。有三乘种子。或即回
    心。或总定不定人。不定其位。次性即定亦尔。
    此不定性人一人。或具三乘种子。或唯具二
    种子等
    论云又若于彼真义理门随决了者当知能入
    五种离生等者。西方呼宿食为生食。如人宿
    食。不消在身。便能为患。见道烦恼亦尔。在身
    与有情。作生死患。死患今得断之故。是离生
    也。即旧言超升离生也。此五皆入见道。初三
    人是声闻。初是次第。次二是超越。独觉菩萨
    可知。并名离生也
    论云复有五种有爱。一法性爱者。即劫未
    时。法尔爱生上界故。如法尔等。二誓愿爱者。
    而非此时外余誓愿生彼。三愚痴爱。即外道
    方计彼为涅??。四厌离爱。即泛尔凡夫厌下
    爱上也。五思择爱。谓圣者生彼。定慧上流人
    等。大义曰。今言有爱。未必缘上二界。但缘内
    有身即是。法性爱者。即任运爱之。如第七识
    但耶爱。誓愿爱。如发愿是我定愿。当得如是
    如是身等。愚痴者。即无明增爱。若生死亦如
    外道求生天等。厌离爱者。论云于舍法爱。无
    羞耻者。即舍受法无羞耻也。即今舍人。是即
    厌此事。爱彼事。思择爱者。如思择言。人天
    是胜。我法生之。又势爱种
    论解三漏种形等皆是中。有漏五相者。前三
    即三界。后二在五趣。恶趣名无欲乐有烦恼。
    善趣名有乐有烦恼。生彼有乐烦恼故 此
    中欲漏欲界所缘五尘者。是若缘欲界内身
    起烦恼名有漏故。有漏身等增语。唯在内故。
    欲尘多在外故。大义。上二界名无欲乐烦恼。
    欲界名有欲乐烦恼。此中无明漏。唯取六十
    二见相应无明。唯在欲界。此六十二见。名障
    解脱等故。如八十九。以无明为主。此言无明
    其实见。亦是如八十九说。然此中唯举后际
    分别见。不举前际见者。以论云若欲无明漏。
    欲者希欲义。缘于后际起希欲胜。非缘前际。
    见不名无明漏。即如八十九
    论云相者谓由所依故及行住故者。如识。此
    中据一义。不相违。以根为所依。境界为所行
    住。自了别而观于识等也。余者可随。又解
    婆罗门恶呪术名听闻究竟者。彼云我此呪
    但听闻。即得功德。为事究竟。不可解释也
    论云一字通达通达为常者。即如[褒-保+可]阿字。知
    为常。必不可改转。此是字本故也 字义通
    达达为无常者。即字所证之义。可转变随方
    处。义则立故名无常也。如眼名眼。亦名为照
    了道等等。即字所因义。是无常也。故知即名
    句等。亦是无常。可改转故。又此字因等。诸行
    无常义故。名义无常也
      第六十五卷
    就思慧地。二卷中有尽。后卷以来。明二十
    九。后卷末以二十九断位上。寻下准知
    论云有非有思识如本地说者。有为无为为
    有。无我我所名非有也
    论云若实物故事故义故等。有解第一因证
    依他有。此第二因证圆成有。如此等名。真如
    之别义名。更无别目也。又解此三故字。亦证
    依他。实物故简似法。事故体事也。义故差别
    义也。皆依他起待所余。名假实等。如对法第
    三。初如即于色等为依为待。我等是假亦待
    依色等。名色等蕴者。亦是假有。待别色等成
    总蕴故
    远极彼岸。计我不过四种者。谓计极远离。不
    过此四中。后非于前一一别勘。非前可解。四
    句分别尽故
    论云说因者说因者。因言所以。即谓外人曰。
    即复有所以。故不增长。无所以故不增长。即
    是成宗之因所以也。此中为比量。思之可解
    论云依止一聚者。大义曰。谓一想可得。非余
    非一聚者。如画中有种种众相故也
    论云一不共大种聚二非不大种聚者。如本
    地第三卷等解
    论云又一切清净之色及依彼识所取境界等
    者。谓此定色微细故。非五识等所得。然若变
    令受用。亦得见之。如前五十五解。及别抄。此
    色解云。一者由身第六定心。引自第八有漏
    色。现令他人托之而受用。故是有漏。不尔者。
    自第六是无漏故。如何令他受用。二解云。即
    以自第六为增上缘。他托之亦变为有漏。不
    藉自第八变。如诸佛。岂有自第八变净土等。
    此解为胜。以不同余处唯散心缘故。唯定心
    境故。名无见无对。非他人不见也
    论云若诸有事现量所行有漏增上所起者。
    此意总取五尘。名所缘有漏。有净及增上所
    起定。但简过也。现量所行。简法尘及三性心
    等。如下文
    论云若依清净色识所行名现量者。此中但
    取五识名现量。其实与俱缘意亦是。今取所
    行。即五尘是。故不举意根也。前言现在名有
    事者。此总言。取现在中理义等所行者
    论云若现在事亦非现量所行如清净色及一
    切染污善无记心心所彼亦非烦恼所缘故名
    有漏但由自分别所起相起诸烦恼非彼诸法
    为此分别所行境说故者。此意言净色。及染
    污善无记心等。非烦恼所缘故。名有漏也。以
    缘此烦恼。但由自分别所起相。起诸烦恼也。
    此善等法。即是后由生起故。成有漏也 此
    五门有漏中。第一是总门。第二是烦恼种子。
    第三是染污心心所。第四是五尘。第五是一
    切。内五根善无记心。及身语业。及别解脱
    戒。及外器世界。皆是烦恼所引。或是此正
    生已生当生等故。故名有漏。色无色一切法。
    亦是有善异熟果。亦是此中文略。唯言不善
    异熟
    论解无漏五种中。据五义未必摄尽。则别解
    脱戒等。无处摄故 第二言有诸法随眠断
    故名无漏谓已永断见修一切烦恼所有善
    及一分无记造色若诸无记世间善心心所等
    者。此中即无学身中法故。言见修一切烦恼
    断诸善者。即身语善业。及戒也。一分无记者。
    无学无记身语业。由无漏身中。及无漏引力
    生故。名无漏也。不取余故名一分。诸无记者。
    四无记心也。余可解。此中简与初心法何别
    者。亦准可知。诸人于此亦即五根者不然。非
    无漏力引故。旧种类故。不同身语业也
    论云欲界系善染污无记作意缘一切三界诸
    法等者。此中善心可解。染污者即兼言有覆
    无记 问曰何者有覆缘三界也。答曰欲界
    有覆。唯俱生身边。唯在第六识者。如论文。观
    三界为一。同一类等为我。余无此能。更无有
    覆心缘也 无记缘三界者。即异熟生心独
    头起者。及缘威仪工巧心后等流。引生异熟
    生心。亦名威仪心工巧心缘也。泛尔缘不求
    不染者。是第八识亦是缘三界也。种子法故
    论云色界善作意缘三界法者。此中应言染
    心无记。亦即染心如何。如五十九云。色界于
    欲行烦恼。谓上缘烦恼。及缘下慢。及如前第
    六我见也。以微细故。及异熟生无记心。略而
    不说也 无色界若定若生外道。唯缘自地
    计为涅??故。如计识处为涅??。未行识已得
    空处。当善心不缘上又九无碍心。岂亦无善
    心。不缘下。俱得计自他涅??者语。所以略而
    不论。有共染心中。岂无上缘。或又五十九云。
    无色于欲行色行涅??。亦得缘下。不言无色
    烦恼行等。以渐独故。略而不说。据外语者语
    同对法。此中?巢?崮瞧腥?5厍耙嘣迪抡摺?br> 说善心不计极故。得缘下地。不言缘上者。以
    生上界。如有学但以谛观。不以六行欣上
    故。略而不论。菩萨从多声闻为论。亦不说其
    实得缘下地。此中不论此等染心。亦应研问。
    又彼处异生。亦不说之。及并不言缘无漏者。
    以界为法故。如对法第二抄。显扬十八不同。
    如彼会也
    论云名映于等一切者。名有二种。一四蕴名
    之。即下言由观知。故除人执。二名字名。即
    下言知此名。故除法执。言四蕴名。能遍缘
    一切。遍生起一切法故。言名映于一切。名言
    能遍目一切。名映一切也
    论云谓若略说观察清净因故者。即下言缘
    此名。能知法人无我故。显彼理故 为净因
    观自相者。即下言缘二种名故。我相不可得。
    即是二执相分也。今知其事 彼观察染因
    者。即下言不善了知。此名即染污生起故也。
    即是彼见分生起故。一切法生也 又解言
    二种名。有三义故。名映一切。一者观此名者。
    得清净为彼净因也。二知二名缘自一切法。
    三知二名为染法因。此三义具名映一切也
      第六十六卷
    论云若?段食欲界五趣皆现可得此于一分
    各别那落迦非大那落迦者。段食有?细。?
    者遍五趣。如此文唯除大那落迦。大那落迦
    中。亦有细段食。如本地第五云。于地狱中。有
    微细段食。谓微细风故。段食遍诸地狱也。太
    师解
    论云六由善不善无记作意引发先业能牵诸
    行令住不绝所谓外分共不共业之所生起
    者。谓器一世间业。如本地第三。或感一劫等。
    造此业时。由三性作意为方便。引此业生起。
    能牵器世间诸行。令住不绝。如山河等。名共
    共生。田宅共不共业生。即大师云。有二种共
    不共。共二种者。一共中共。如山河等。二共中
    不共。如宅舍等。不共二者。一不共中不共。如
    自眼根。他不用缘故。二不共中共。如身中扶
    根尘。为他缘似故。此中即共中二文
    论云又有长寿诸有情类若不得食非时中夭
    者。谓龙等或经劫等。皆由食住。非由余法故
     四念住配四食等。如理思惟
    论香味触正消变便能长养等者。此三?细。
    有增损义。色尘体?。不能增损 若诸段物
    于吞咽时令心欢喜等尔时名触食者。此取
    令心欢悦故。即心触数。为触食体。不取尘为
    触食体

    瑜伽师地论略纂卷第十六(终)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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