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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瑜伽论记卷第二十四(之上)

    论本第九十四

    大文第三。解触为缘等。先颂列十门。一触缘。
    二见圆满。三实。四解。五不爱乐。六法住智。
    七精进。八生处等中有二复次也。长行释中。
    初解触缘大意。因触生受既现可得。何须妄
    计自作苦乐及他作等。二解见圆满。若有
    弃舍无因恶因于五因中得正见名见满下。
    以三缘来释见满。谓一于正法及?衬我??br> 可转故。二亦得名为成正直见。由于涅??意
    乐净故。三亦名成就于佛证净。于所知境智
    清净故。由此三缘如其次第名于正法趣向
    者。是初亲近。第二及与正证。第三次第配前
    三缘。云何已下方释五因。一恶趣因。即三恶
    业及不善根。即贪?痴。五清净因谓谛缘起
    者。即能缘智为清净因。第三解实门。景师合
    二复次。为第三实解门。今但不依。达师云。
    问何故实境门中不说识及名色耶。答说在
    所说中。厌断界离欲者。无欲界灭界。名句文
    身名为法界者。一从最清净法界流故。从因
    亦名法界。二依此修能证法界。从果亦名法
    界。三诠法界亦名法界。复以如是差别已下。
    解有为差别之名义也。第四解解门。景师云。
    有异门记别者至无一疑惑者。意有所为名
    有异门。无异门记者。谓作是记我生已尽等
    更无异兼。智记别者。云何知见。彼生已尽
    下。答便记别言生缘尽故彼生已尽。又即已
    下。因解第六别记别。谓即记别彼因缘有者。
    即有缘生。又复记别彼生因缘因缘诸取者。
    取缘有也。又复记别此诸取相如实知故如
    实见故令取无有者。别记断取也。却解第五
    忍记已。方解第四断记别。一切贪爱因缘
    皆尽。此断记别即别记别。别记贪断。故此总
    记别当知略由三种行相谓佛所说诸结我皆
    无有名初总记。第二总记一切恶不善法不
    漏于心。第三自无一切?x慢。达师云。有异门
    记别者。如别时意乐等。我于今者无一疑惑
    者。非但听闻即得无疑。故云有异门。又即
    于别记者已下。因智记别便越释第六别记
    彼因缘有者。前智记别中云生缘尽故。言生
    缘者有支也。今此云生支家因缘者。所谓有
    支故云因缘者也。又复记彼生因缘因缘诸
    取者。又复推寻有支家因缘者。所谓取支也。
    此即因缘宗因缘。故云因缘因缘也。上来明
    起作分观。又复记别此诸取相已下。明还灭
    观。总记别者。却释第五总记别。还牒智记别
    文也。断记别者。更却释第四断记别。第五解
    不爱乐。初总标列爱乐不爱乐。后问答释。第
    六解法住智及涅??智。是见道已前法住智。
    是观四谛。不同小论。言四圆满者。如下当辨。
    第七解精进门。先辨观六圆满能发精进。后
    明由四种相名善说法。前中。初总举征列。后
    能别释。于中有二。初释六种圆满之相。后明
    诸聪慧者勤精进住。于中复二。先辨精进修
    行。第二懈怠精进相对以辨得失。就明精进
    胜利中。先对前总举二利。此精进者下。第二
    随难解释即开三章。下次第解。前二可解。辨
    俱义中。先问次答。答中有二。一自义。二他
    义。中有四句。第四句即于前三句随逐无断。
    故云大修广。第八解生处。如文可解。第九解
    犹预门。即是颂中等字所取之初复次也。达
    师等云。多闻诸圣弟子。是异生也。虽是凡夫。
    学圣法故云圣弟子。若除却多闻两字即是
    真实圣人也。此文证知也。第十解苦恼门。是
    等字所取之后复次也。言复如有一乃至名
    第三人者。此文明学人犹造资粮业。但造满
    业。大门第四。解有灭等。先颂列六门。一有
    灭。二若沙门婆罗门。三后智。四流转。五来
    往。六佛顺逆。长行释中初解有灭门。景师云。
    诸学见迹已于见惑灭处身慧俱证。而于修
    惑未灭之处择灭见之身未能证。以未断故。
    如彼渴人望井见水。亦水器者。喻如越灭
    方法名给水器。达师云。见道圣人虽已慧眼
    证见道所断烦恼尽处无为。亦得能修之道
    方便。然未得断修所断惑。亦未证得无为。故
    云犹未能也。喻文云。肉眼喻见道。美水喻所
    证无为。水器喻能修之道方便。有释此中有
    谓三有。三有若灭便证涅??。是故涅??名为
    有灭。欲显三果之人不假他缘自观涅??。然
    未作证。如彼渴人见水不饮。第二解沙门婆
    罗门。景师云。复有二种一爱所作二业所作
    乃至及无明界所随六处者。依如三藏云。如
    此八支是爱所作。所以然者。爱取同是贪爱。
    名爱所作可解。从爱取润业名有。亦爱所作。
    从此三支生于二果。远从爱名爱所作。复逆
    观爱与爱为依。约为受依。六处与触为依。是
    故六处触受复从所生爱果为爱。名所作。无
    明种子依于六处。故名无明界所随六处。故
    言若无明触所生诸受。若无明触及无明界
    所随六处也。业所所者至不如实知者。不
    如实知是无明。此前四支中行是业体。从意
    思业起身语业。识与名色是业果故。名业所
    作。无明是业因故。名业所作。如法住智下。
    明前不证后如是道。前法住智于缘生法尚
    不能了。况如见道证谛现观能遍了知。见道
    虽断见惑不如修道。故未遍了知。修道虽尽
    修惑不如无学。故云未能超越。达师又云。此
    中生他故。从化生故。俱明爱所作。有取爱
    支。是能生他。故云所作。若无明已下。明从他
    生。故云所作。问何故能生他中不说生老死
    耶。答此中说因所作。既有所作即有所生果
    故。但说因不说果也。业所作中但有能生他。
    故云所作。第三解受智。景师等云。四十四
    明受。及四十四明智。不同小论唯明四十四
    智。当知此中于十一支安立四谛。依此一一
    支谛立四十四事者。即四十四谛事也。此中
    后除老死唯果前际无明唯因者。此据一往
    一段因果无明无因老死无果。若依轮转十
    二即无明有因所谓老死。老死有果即是无
    明。是名无始有轮也。无明唯三谛无集所以
    不观。故唯四十四智。三时遍知差别故。推因
    观也。过去已生缘老死。未来当生缘老死。现
    在今生缘老死。言如前所说决定遍知有差
    别故。此审因观也。过去非不缘生有老死等。
    复有三智添前为六。由法住智所摄能取智
    无常性有差别故者。总观三世。老死从生所
    生。皆是无常。故成七智。如是乃至观行亦
    有七智。故有七十七智。如是历观诸谛一切
    行相从此无间入谛现观者。明知见道已前
    作此行也。第四解流转。景师云。一因增益
    者。前七引因也。二果生起故。三生因也。三果
    增益集者。引生二因若集当果名果。增集
    如是一切略摄为一总名诸法若增若生若
    集。结前三相是其流转。依因果灭至若没者。
    此还灭也。翻前七增名减。翻前三因生故名
    灭。翻前二果集故名没。流转还灭二种道理
    法相不违。故云如是意趣差别道理不违法
    性。复有别义初中后际时差别者。过去流转
    因名增益。还灭名灭。未来流转名果生起。还
    灭分中名减。现在名果。增集翻彼名没。欲色
    无色界差别故等者。欲界流转还灭名若增
    若减。色界名若生若灭。无色名若集若没。泰
    师云。一因增益谓无明支。二果增益谓生老
    死支。三因果增益谓余七支也。达师云。若增
    若生若集者。总约十二支一处说。故云若增
    等。若灭者。还灭分中无明灭。故云灭也。
    若灭者。由行灭故云灭也。若没者。由生老死
    尽故云没也。第五解来往。景师云。一业爱杂
    染者。爱相应思所造作故。名业爱杂染。二妄
    见杂染者。即是诸见。应知此中已下。辨其异
    名。言有学见迹乃至不欣后有者。一解。分别
    见已断没。有俱生妄见。以从多分已断。故
    言唯有习气。第二解分别见名缠。一切已断。
    俱生见因分别见生。总名习气。故言唯有我
    慢等习气。业爱杂染乃至招集后有者。即是
    分别我爱。在修断者由断分别我见。此爱毕
    竟不行。然有种子未断随逐为染。无学可知。
    达师云。无有诸缠者三说不同。一云无有分
    别所起。故云无有诸缠。问若尔俱生任运起
    入何门摄耶。答入随眠中收。第二解云。俱生
    亦多分不起。故云无有诸缠。第三解云。无有
    分别所起我慢缠故。何以故。所依我见已断。
    故此我慢毕竟不现在前。然三藏解云。修道
    所断诸缠。论文中毕竟无有。分别所起我慢
    缠随眠亦无有。先见道中断故。杂染其心者。
    一云我慢随眠。一云俱生烦恼等。一云现行
    诸爱等。有师释。问既有学者未断俱生见。论
    主不可言唯有我慢依处习气。以决定义中
    说唯故。若说习气而有现行者。亦可说有现
    行而唯习气耶。答今第五分欲辨大小三藏
    等无差别。唯有后代小圣如言取我。若执已
    见。分折真言。遂成多障。故今论主为显佛
    意会归一途。故说摄事分。然即不可以前分
    中有二见。令同后分亦有二见。何以故。今此
    文意。正释如来随相言教。故俱生见不可言
    妄见缠。唯说习气。以微细故无此分摄彼二
    见属于我慢也。泰师云。有学三位不起分别
    见故。妄见已断。第六解佛顺逆。于中有二
    初正解佛顺逆。二总解缘起支。三明依七清
    净修习渐次。初明过去等佛由思缘起故得
    菩提。得菩提已后观缘起逆顺道理现法乐
    住。今薄伽梵亦复如是。此明从释迦如来向
    前七佛同观缘起得菩提等。问曰。过去曾有
    无量诸佛同观缘起皆得菩提。何故但云七
    佛等耶。今论宗为通。彼虽无量如说世间七
    劫相似。谓七火次第过然后一水火灾等。故
    依此例且论七佛。况余下劣所有菩提者。佛
    得菩提时尚犹如缘起故未证能证等。何况
    二乘菩提耶。自下总解缘起支。又为如实至
    如前应知者。谓观缘起自性。缘起因缘。杂染
    因缘。清净因缘。清净。是为五支也。又此缘起
    总略义者谓依转品有因诸苦者。即是流转
    因缘也。又依还品有因无漏所有诸法者。即
    观缘起寂灭分中智断诸法。又彼诸漏所依
    止性从无明触所生诸受者。无明触所生受
    为爱取依止。又有因法至唯有依缘者。阿罗
    汉人由断烦恼有因缘法。但有六依六缘。第
    三明七净。依七清净渐次修集为得无造涅
    ??者。修七净意也。生死之法待因缘成。名为
    造作。涅??不尔。名为无造。七净中。初戒净心
    净。在见道前。第三见染。第四度疑净。在见
    道。第五第六。在修道。第七在无学道。初戒净
    是别解脱戒。心净是得四禅。三见清净。即谛
    现观有学正见。四度疑净。于三宝疑毕竟断。
    即四不坏净。五道非道知见净。即了知正
    见前行之道是为正道。由此能断修所断惑。
    六行知见净。于道非道得善巧已。远离非道
    游于正道。七行断智见净。即于修道四种行
    远。如实了知初苦迟通一切应断。问此无漏
    道云何名断。下解以超越义故名断非由烦
    恼离系名断。第二苦速第三乐迟一分应断
    者。第二有苦义。第三有迟义。故一分应断。速
    义乐义。不应说断。非唯由此者。非但一清净
    能得涅??也。亦非离此者。然不离此一清净
    也。上来四颂解缘起讫。自下第五一颂解食
    等。先颂列六门。一安立。二因缘。三观察于食
    义。四极多诸过患。五杂染。六解等字。长行
    中。初解安立。有四法能长根大。气力者。段食
    能与气力为食。二喜乐者。喜乐相应触数与
    喜乐为食不取忧苦相应触。三于可爱事专
    注希望。即有漏意思。能与一切于可爱境
    希望为食。四者是前三食之所依止。言三
    门者。即前三食也。第二解因缘。言无明界者。
    种子也。第三解观察于食义。言于现法中有
    此有故乃至复于今时为结生缘者。现在六
    处望彼未来。名为前际。至命终住。才无常
    灭。未来生有六处。寻复续生。此前际六处中。
    识支种子为能引缘。复于今时后起初际之
    识为续生缘也。是故因果堕在诸行乃至轮
    回不绝者。此约处辨。且前际阎浮提身造业
    往后际西瞿陀尼生有。复由向者后际生有
    瞿陀尼身造作业有。还趣先际生处阎浮提生
    有。第四解极多诸过患。第五解杂染。并如文
    可解。第六解等字所取之门。言或住上地或
    住下地者。此喜贪烦恼。或缘上地或缘下地
    故也。魔罗者。谓第六天魔也
      第九十五卷
    自下第六。一颂解如理等。即明四谛。先颂列
    十二门。一如理。二摄。三集谛。四得。五相。六
    度七业。八障。九过。十黑异熟等。十一文
    义。十二难得。长行释中。初解如理门。先略后
    广。略中有二。初明若不如实知谛智如理不
    如理故。不能尽漏。能如实知。则能尽漏。当知
    已下。出如理不如理智体。广释中。先释不如
    理。二与此相违已下。释如理。前不如理中有
    四复次。第四复次中云。依三言事等者。三世
    之法可出言说。名为说处。故云依三言事。言
    或缘所取事至或离诸行分别有我者。此开
    四章。下次第解。若所取事分别为我。一或成
    常见可知。二或成断见乃至是实是常者。计
    我断故云我无。其我是实是常。此于所缘中
    起二见也。若缘能取事乃至我今以我观察
    于我者。此计能缘心为我是常。以后念心缘
    前念能缘心时。即言我观察于我缘能取心
    为一见也。或谓我我先有今无至观察无我
    者。第二缘能取心为断。谓我先时是有观察
    今无。此第二见也。或复即缘能取之事乃至
    昔曾有我者。缘能取心。今离无我昔曾有我。
    此则计其能取于起三见。前计所取起于二
    见。合起五见。故云如是且说所取能取差别
    五相。乃至谓即三世诸行分别有我者。此是
    第三即行计我。又复乃至分别有我者。此解
    第四章杂行计我。因此第四计执。次解计我
    异名。一或自作业名能作者。或他自在天等
    令作名等作者。二能起者等起者。三能生者
    等生者。四或由自他见闻觉知随起言说名
    能说者。或于妻子等教敕令住其处亦名能
    说者。五能受者等受者。六或于过去作种种
    业领受种种异熟名领受者。或云能舍此蕴
    能续余蕴。上来六种异名。并是离行计我为
    作者受者。若异此者既无有我云何得成上
    所作业事者。此是第二起见所由。是名第六
    不如正理作意思惟等者。景云。从卷初至
    此起见所由。凡有六种不如理作意思惟也。
    达师云。前即蕴计我中有五相。更加离蕴计
    我为第六故也。如是已下结前诸见并是身
    见。由能障碍已下。明起见过也。与此相违已
    下。翻过失明得利益。第二解摄门。初遮外执。
    二当知已下。劝知正义。前中。外人云。四圣谛
    唯是生善境界不摄善法。今总遮云勿作是
    说。所以者何。无量善法皆归四谛。劝知正义
    中。初略标宗。次开章广释。第三总结开章
    释中。彼复修习修身念故是一章门。观品第
    二。止品第三。下次第解。如修业地。即是解脱
    分善。已作辨地。即在无学。名所作已辨地。下
    约二地明修身念。随观五蕴四种念住并名
    身念。以观色身名身。皆名身故。初缘色身。或
    复由他爱与非爱增语有对触现行时下明遇
    违顺二缘。但生如理受想行识即缘名身。次
    明于观。文相可知。唯有六界想等观心所缘。
    还缘五蕴四念住境。更无别法。次明其止。言
    锯喻者。此有两释。一云。行者纵使用锯锯其
    身。犹能思不报怨也。二云锯有断木之用。无
    不挫齿。不同刀剑。修忍之时。亦复如是。不可
    以怨挫忍辱齿。故云锯喻。修如前说。四支
    所摄不放逸行者。一善护身。二善守根。三善
    住念。四得出世间道。第三解集谛。言由四因
    缘至百八爱行者。由彼爱散起诸烦恼发业
    招生。故偏举爱也。何等名为五种我慢等者。
    景师云。谓于我见未永断故乃至于其六处。
    此句是总。即为第一。乃至未为衰老所损乃
    至是我如昔。是第二。彼若复为乃至若成就
    好色大力我今美妙。是第三。若违于此我非
    美妙。是第四。若为衰老所损乃至我今变异。
    是第五。达师云。言五起我慢者。一谓于我见
    乃至如昔者于不变六处中计我。二彼若复
    为乃至无辨者。于或变或不变中计我。三彼
    若成就乃至美妙者。于美妙六处中计。四若
    违乃至非美妙者。于非美妙六处中计我。五
    若为衰老已下。舍衰老中计我。此五我见起
    慢。故有五也。更有一释。一时六处。以依六处
    假立命根。即持命也。二恃妙色。三恃大力。
    四恃安乐。五恃辨才。然即依五支果所起我
    慢名五种我慢也。云何自性差别。谓此五种
    我慢为依发起有爱及无有爱者。?分二也。
    又彼有爱软中上品差别而转等者。细分也。
    于中无有乃至无三品者。景师云。道理无有
    爱。由思择起应亦有三品。如分别我可无三
    品也。今思一相。故言唯上品也。达师云。由此
    文证知无有爱。一向分别起非俱生也。此文
    望俱生故无三品。若约自类亦非无三品差
    别。软有爱者谓于当来愿我当有者。一愿我
    有也。即于六处愿我当有者。二愿我所也。即
    如是类愿我当有等者。三明现得好身种类。
    复愿当来还得是类。异如是类愿我当有等
    者。四明于现恶身。愿于未来得异类胜身也。
    中有爱者乃至愿我得有。第一愿我有也。即
    于六处者。愿我所有也。即如是类异如是类。
    如前下品有爱中辨。上有爱者乃至四种相
    爱名上有爱者。上品有爱亦有四种。一愿我
    当有。二六处当有。三即如是类。四异如是类。
    如前中下二品爱。说此五种爱自性差别乃
    至十八爱行等者。依五慢起故。有五受也。景
    师等云。十八爱行。因十八受生。谓六忧六喜
    六舍。依小论说爱因六忧后生。不与相应。
    爱与喜舍同时相应。亦从喜舍后生。今大乘
    真实理门。爱与忧相应。缘外六尘十八爱行
    如依六根。此差别者谓于内计我于外也计
    我所而起于慢乃至于法亦计我所余随所应
    如前应知者。如计内六起有爱无有爱。有爱
    有三品。无有唯上品。有爱三品中。一一皆
    起四种爱。愿于外六处计于我所差别道理。
    准前内六界说。故云如前应知。如是十八者。
    六外界中起十八爱也。并前爱行者。内六
    处中亦有十八爱。合说有三十六爱行也。泰
    师云。自身名内处。缘十八界起十八爱故有
    十八爱。地身名外处。缘他十八界亦起十八
    爱。以外处十八合内处十八。故有三十六爱。
    时差别者。即于三世各有三十六爱。故有一
    百八种。又于此中无差别相至皆为爱者。一
    切烦恼境皆是希求通名为爱。下有众名。并
    是释经中爱名差别。第四解得中有三复次。
    初明由五相故证得。二明四种瑜伽。三辨谛
    相。初中。一为得所缘境者谓四圣谛。二得
    方便者谓即于四谛中三因正转十二行相
    智。最初转者乃至名智觉者。过去名智未来
    名明现在名觉。故云如次此示相转也。第二
    转者。此是劝转在于修道。第三转者谓是无
    学已得尽智。此又整顿不同小论一一谛皆
    作三转。谓先在见道于苦谛。乃至无学于苦
    三转竟。还成于见道。于集谛更复三转等。乃
    至道谛亦尔。尊者达磨多罗说曰。我今不能
    忍受如是文句。虽是圣说。文句颠倒。不应见
    苦谛已起已知根。见集谛时却起未知欲知
    根等。此中又应当一一根中遍观四谛。三得
    所得。谓菩提。四者得已。令他于自证深生信
    解。五皆证得者。五人皆得无学果也。五者
    令他于他所证生信解可知。第二明得方便
    中略有四种瑜伽。善方便者乃至此二所摄
    名不放逸者。景师云。此文以念慧二法为不
    放逸。前本地及对法以三善根及以精进为
    不放逸。泰师又云。善方便是不放逸。不放逸
    即以念正智二法为体。不同余文四种瑜伽。
    达师云。问两文不同有何所以。答但是一切
    善法并是不放逸。各取义不同故如是也。问
    一切善法并是不放逸。何故偏说此等法耶。
    答此等用强故偏说也。第三明谛相。苦谛如
    诸疾病等。如文可知。第五解相。有十相过患
    者。景及达等云。一胜义沙门等不许彼为沙
    门等。言二亦不数为沙门等。三众苦皆未
    脱。四恶趣亦未脱。五堪能舍学处。六不堪证
    胜法。七寻余福田。八舍超苦苦更不还果无
    所堪能。第九第十同为一句。从于现法中已
    下文是也。更有师释。前五同先师制。第六不
    证圣道。第七不证道果。八向善趣故寻余福
    田所谓外仙等是也。九于第三果不能证得。
    十于无余依无所堪能。第六解处。智见现观
    者。见道名智。修道名见。无学名现观也。第七
    解业。言?弥叶及娑罗支叶者。景达云。西
    国有树名?弥。枝叶参差不一一相当。或一
    或二乃至六七叶也。喻四谛相随。阙一阙二
    阙三也。娑罗枝叶四四相当。喻四谛智集成
    圆满。又云?弥叶缺减不正。婆罗枝叶圆满
    具足。第八解障。先辨四障。后辨对治。前中有
    二。一总标征列。二次第别解。一一障中皆有
    二文。谓初辨障。后明对治。言教升摄波叶者。
    旧云申怒林记也。西方有树。名升摄波。其
    形似此方胡椒树。此则如来对于庆喜愿知
    无尽之譬也。盲龟者。可引广论。下对辨对治
    中。又由修慧乃至必有第二者。谓由修慧于
    诸谛中一获得谛智。二亦得四不坏净。由是
    因缘于诸谛实远离疑惑。若于四谛三宝无
    疑。于四不坏净亦无疑也。智谛与四谛更互
    相依。若更有一必有第一也。第九解过。景师
    云。堕于生?者。生上二界无明昏?五支。还
    是观诸行自性因缘。杂染清净因缘。及以清
    净。达师云。三种世界者。三界也。第十解黑异
    熟等。景师云。言譬如掷杖根堕那落迦中堕
    傍生趣端堕饿鬼界者。即当一业历诸趣也。
    作黑白业已。譬如掷杖或堕恶趣不清净处
    即鬼畜中杂受苦乐。或堕善趣少清净处者。
    人天之中杂受苦乐随除魔界天。作白白业
    生在五趣等者。白白天业自受色无色报。但
    由造此业人。从上界没退堕五趣。故言生五
    趣。达师云。根中论三品者。造三品业。故名生
    三恶道。又解。一业历受三恶道报。今大乘如
    是。此解同景师。十一解大义。景师云。观苦之
    智如本足。以初得故。集智断集。如墙壁障贼。
    灭智渐高。如下层级。道智如上台。言已见圣
    谛补特迦罗乃至譬如砾石及大雪山者。少
    苦如砾石。多分已断如雪山。下喻三界爱断。
    无色已断之爱如大池沼。其者二三滴色界
    已断之爱如大陂湖未断者如二三滴。欲界
    爱断如大海水。未断如二三滴。又大雪山者
    喻断慢所生苦。金山喻无色爱所生苦。苏迷
    卢山喻色界爱所生苦。及大地喻欲界爱所
    生苦。泰师云。苦智如行者发足欲往。集智如
    诣宝台院墙壁。灭智如诣台下层级。道智如
    诣宝台至究竟处。达师云。大义者无漏道能
    得四谛大义。及证得无上菩提大义故也。此
    中慢及爱通三界身语意亦尔。贪?痴等唯
    是欲界也。诸圣身中所有苦少分在如砾石。
    圣人已断诸苦如大雪山。言二滴等者。喻圣
    人所未断苦。唯有七生乃至一身苦。故曰
    也。六种砾石之喻者。三业三毒所生众苦为
    六。喻此六也泥团者喻圣身所未断如少泥
    团。已断如大地等。十二解难得。言解了者
    闻慧。胜了者思慧。决了者修慧也。十种正法
    者。谓八圣道及解脱正智相应善法也。十业
    道者谓二三等者。二。谓作无作二也。三业为
    三。又解。二种三业。一身等三业。二福等三业
    是也
      第九十六卷
    上来缘起食谛界择中前一总颂列其六门以
    明缘起食谛讫。自下第二有半总颂列其三
    门。别明界择。一是总义等。二是光等。三明受
    等。下有四别颂释初半别颂。解初总义等有
    四门。一是总义。二是自类别。三似转。四三
    求。长行中。初解总义。景师云。此中现起十八
    界及十八界种子皆名住自性也。达师云。住
    自性界者。一向约无记现行及随眠十八界。
    皆增长界者。是善恶性者也。第二解自类
    别。大恶叉聚者。三藏云。恶叉相如此间无食
    子而非也。一堪染。二押取油。家家尽有一
    聚多聚。第三解似转。如文。第四解三求中。先
    解梵行来。言是二为依者。一久所作无妄失
    念。二久所说无妄失念也。言如是且说信增
    上力渐修三学者。结前所明无明界。所随六
    处已下。明有求界是种子。又无明界已下。明
    欲求。次有一颂解前第二先等。有七门。一三
    七界相摄。二见想。三希奇。四差别性。五安立。
    六寂静。七愚夫。长行释中。初解三七界相摄。
    先开列三界七界。人多释云。色界中亦摄欲
    界者。文相不似摄色也。当知此中已下。第二
    辨其相摄。又诸色贪下。偏解七中前二界。以
    难见故。言由见由受至及清净界者。景师云。
    于色界地由见起贪。由受起贪。名为黑?。为
    对治彼观于不净。立光明界。为舍不净观行
    复观净色。立清净界。即净解脱。达师云。由见
    故显光明界。谓三禅已上。由受故显清净界。
    谓第四禅色等。又于如是七界下。劝知七界。
    七界遍知应了知。是初门。于得方便应当了
    知者。是第二门。即于其得应当了知。是第三
    门。于所为应当了知者。是第四门。依此四门
    下次第解脱初门。如是诸界所有遍知由四
    因缘应当了知谓有相违所治而相待故者。
    是一因。缘狭小无量而相待故。是第二因。有
    及非有。是第三因。有上无上而相待故。是
    第四因。黑?为缘施设光明不净为缘施设
    清净者。于色起贪名为黑?。初二解脱修不
    净观。治彼色贪立光明界。谓内有色外观色
    内无色外观色等。为舍不净复观净色立清净
    界即净解脱故。云不净为缘施设清净。色趣
    为缘施设虚空者。皆色观空。如是名为有相
    违故。待彼所治施设能治等者。结由初因立
    前三界。次云由缘狭小境识为缘故施设识
    无边处者。由第二因故立识处。次云由小所
    有为缘故施设无所有处者。由第三因故立
    无所有处。次云由一切有最胜现前已下。明
    由第四有上无上因缘。施设第六第七二界。
    此依初门遍了知也。下解第二于得方便了
    知。又有想定名为有行乃至获得第一有定
    者。是第六界。于一切想不思惟故于无相界
    正思惟故萨迦耶灭者。即无相三昧所缘择
    灭名为灭界。由无相故随顺获得灭定灭界
    者。此文即说第七灭界兼取灭定。如是二种
    不由行定随顺获得者。一择灭。二灭定。不由
    假想行定即得解脱住故者。有为解脱。住解
    脱者。无为解脱。自下第三。即于其得应了知。
    谓如是诸定至名为随得诸界是也。下明第
    四于得所为应当了知。又此诸界能随获得
    八解脱定当知初界能随获得第一第二者。
    光明界摄初一解脱也。其第二界能随获得
    第三等者。第二清净界摄净解脱。其余五界
    如其次第能随获得五解脱定者。其四无色
    界摄四无色解脱灭界摄灭尽解脱也。第二
    解见相。有二复次初复次云此二说者行者
    者。谓即说者为一。行者为第二也。复次中。
    第一迟钝人。一向信他所说一切见趣。第二
    非迟钝人。但信自许随遍何见趣。不信余人
    所计见趣。第三利根人。一切皆不信。就中有
    二。一明邪见行。二明正见行。第三复次云。
    又若于其所受学处有坚固执乃至能焚灭
    故。坚固执人身如苇舍。少有善法如在舍虫。
    固执邪见如火烧灭舍及善根。即此补特伽
    罗乃至退失功德善法者。三藏解云。闻思修
    慧名坚固执。能治前火。有前执火人无闻思
    修坚固执。退失功德也。与此相违当知出离
    等者。与前无闻思修人相违。当知出离邪执。
    即见无恚无害等。三藏云。应言与此相违如
    其所应当知出离。无恚害出前相违之法故。
    上来三段解相见竟。自下第三解佛有二希
    奇。一显无我。二善恶之业亦不已。有二有情。
    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在家有情为求财宝初
    兴加行名发起界者。求少财物也。下明求大
    财宝。即此诸界从自方所至余方所从未摈
    舍者。未别家时。已摈舍者。别妻子时。俱于二
    处者。一未得处。二已得处。出家有情先乐出
    家为少求。后大精进等。名大求也第四解差
    别性。如文。第五解安立。由四因缘立三种三
    界二出离界。四因者。一外不出离出离等。三
    种三界者。一欲等三界。二色无色灭界。三断
    灭无欲界。二出离界者。五种六种。此中欲
    贪为缘立欲界。出离此界立色界最初静虑。
    由寻喜乐出离义故立上三静虑者。文少。具
    足应言由寻伺离立二禅。喜出离故立三禅。
    乐出离故立第四禅。由色有对种种性想出
    离立空处者。色想是青黄等想。有对想是长
    短等想。合前二为种种性想。不同小乘说。由
    色者。眼识相应想。者对者。与四识相应想。
    种种性者。与意识相应想数也。由空识无所
    有想出离义故立上三是为第一。外不出离
    而出离义故。立欲等三界。又色界已下。明由
    第二因复立三界。又色界中非是毕竟已下。
    明由第三因复立三界。无增上慢者。下明由
    第四因立二出离界。指如第十一卷释。第六
    解寂静。如文。第七解愚夫。先辨愚智相。后随
    义分别。前中先辨愚夫相。后通显聪慧相。前
    中。初标列二种。后解释二种。他虽正行亦能
    令苦者。由行邪行。损他妻子及以财物。他虽
    正行。亦生他苦。又由无色已下。随义分别。但
    辨第二相四处。先明六十二界建立所以。有
    十三分别胜。长阿含。由染想寻思立欲恚等
    三界。由净寻立无欲恚等三思又由三界染
    净二品遍行义故有余四界等者。四蕴通三
    界。通染净故。色则不尔。解界中有三种。谓总
    义等光等受等。已解前二。次解第三。受等有
    二颂。初一颂九门。一自性。二因缘。三见。四
    染。五数取趣。六转差别。七道理。八寂静。九
    观察。长行文作二复次释。初属当颂本列其
    九门。二次第解。一自性。即是三受。二因缘。
    即苦触乐触不苦不乐触也。二又诸乐已下。
    解苦受之过。于二更续能随顺故者。景师云。
    舍不离苦苦坏苦故。是行苦。达师云。此舍受
    灭次第或生苦受或生乐受。能顺生苦乐二
    受。故云于二更续也。四从于乐受中有贪随
    眠下。解染也。问云。于乐受等所有诸受现
    前分位一切烦恼未断。是二受起皆为一切
    烦恼随眠系缚。何故但云乐受贪随眠苦受
    ?随眠等。故论为通难于乐等所有诸受云
    云。乃至为欲永害诸随眠熟修梵行非唯为
    遣诸缠因缘者。为断一切随眠故修梵行。非
    唯断彼现起缠也。五从无思择力补特伽罗
    已下。解数取趣。六又彼诸受自性所依下。解
    转差别。七又诸苦受一切众生已下。解道理。
    八又彼诸受应知略有三种寂静已下。解寂
    静。乐言论者。第二重解寂静。景师云。此文分
    明证在定时有细寻。三藏每云在方便有寻
    伺入定则无。故在定有但是方便。不在根本。
    今此文说定中有细寻伺。不言根本及与方
    便。道通得有。理亦无妨。达师云。三藏会通此
    文约方便定为论。我所论者。约根本定为言
    也。九又由七行已下。解观察。于诸受中观受
    七相中。第二受因。释中开为三种。谓现在流
    转还灭因缘。当来别观流转为一。还灭为一。
    故成七相。第二颂中有七门。一受生起。二劣
    等。三诸受相差别。四见等为最胜。五知差别。
    六问。七记。长行中。初解受生起。先开章立宗。
    后征问别解。于中有二。初明有情众。后约
    之广辨诸受生起。文分有二。初约在家出家
    以辨诸受生起。后约外道内法以辨。前中。初
    约二众以辨二缘生受。后别辨二众。一明在
    家。言又由最初染污欲触现行领纳彼缘所
    生诸受者。前三门次。一欲二寻三触。后三义
    中。一染着力者即生彼破。二作意力。即生彼
    寻。三境界力。即生彼触。染着不舍长时相续
    不得寂静。此是第七义门差别。又彼欲等已
    下。由三缘现行故。彼品烦恼在行者身未永
    断。此即第二义门差别。第二明出家。若诸出
    家未离贪者等者。本为舍欲出家故。染着力
    所摄受欲而得寂静。作意境界力所摄受寻
    触未静。由是因缘于彼触处未修寻治未作
    离欲。于曾受境非理作意同现行。于胜妙境
    有触现行。若于寻思见过患厌欲如前说已
    得寂静。由是因缘寻亦寂静即离欲初禅。唯
    触未静若遇妙境染触便生。未离二禅已上
    欲。若于诸欲已离贪者。一切寂静一门差别。
    已离二禅已上欲也。复有一类已下文者。谓
    有类未离贪者。由于诸欲生贪未断。诸寻染
    触未永断故。皆未寂静。若于诸欲贪欲已断
    证初定欲已。静虑未静。于初定已离贪者乃
    至非想未离贪者。二已寂静触未寂静。超过
    有顶。一切寂静。是名第二门差别。前门中说
    厌欲出家故。于染着之法生欲已得寂静余
    二未静。今后门说复有一类于诸欲中未离
    贪者由于诸欲未断故一切未静。已离欲贪
    得初静虑竟已者。则与前同。下约外道内法
    以辨诸受生起。前辨外道。后明内法。又住内
    法乃至彼未寂静为缘生受者。四向名向道。
    亦可七人俱向无学俱名向道。第二解劣等
    门断五法修五法。指如三摩?涠嗟亍4锸υ啤?br> 能断五法者。欲恶不善法等。能修五法者。初
    禅中五支也。今勘第十一卷。云初静虑中说
    离生喜乐。由证住此断除五法。谓欲所行喜。
    欲所引忧。不善所引喜。不善所引忧。不善
    所引舍。又于五法修习圆满。谓欢喜安乐及
    三摩地。又喜乐舍劣中胜品等者。喜在欲为
    劣。初禅为中。二禅为胜。乐在欲界初禅为劣。
    二禅为中。三禅为胜。舍在二禅已下为劣。三
    禅为中。第四禅为胜。第三解诸受相差别。言
    或有无开觉者乃至苦乐无性所显者。据无
    苦乐名不苦乐。非谓别有不苦乐也。是故世
    尊至假设为有者。外人引经为证。即依苦乐
    寂静以为舍受。下为解释。世尊为欲开晓彼
    故乃至广说。此文即说舍受。自是寂静岂说
    苦乐寂静为舍耶。然佛世尊约第一义说有
    三种寂静乐。下明离贪?痴缚所得无为体。
    又胜住乐与乐相似。九次第定灭定最胜名
    为胜住。第四解见等最胜依止。如是色类见
    闻乐想有者。开此五句。下次第解。第四或
    天有或在人有者。即是一往来身而得漏尽。
    第五解知差别中。初明了知应知事。后辨了
    知境事差别。前中。前辨了知谛别有用。二引
    经四句。配前四用。即有四句。下辨了境事差
    别中。先约杂染品辨境差别。后约清净品辨
    境差别。前中。七者有喜乐识所行边际差别
    者。七识住也。九者喜乐执藏有情生处安住
    边际。九有情居也。第六解请问。后四种者。谓
    一切皆无常等。明一向记。故思造业已下。明
    分别记。景师解云。故思造业当受于苦。此
    非一向获得者。此业通于善恶。云何定言当
    受于苦。舍现法中定般涅??亦非一向者。离
    舍苦乐舍受不定现般涅??以通凡圣皆得舍
    故。此二复次当分别记。达师云。或得于舍者。
    此故思所造业或有舍却义于现法中定般
    涅??亦非一向者。若有人问言一切圣人定
    于现法中般涅??耶。今分别答言非一向以
    不定故。今判故思造业当受于苦此非一向
    者。为一向获得于舍乃至亦非一向为第二。
    解释同景。反诘置记。文显可知。第七解记别
    门。言又诸如来善避他论等者。泰师等云。一
    外道问神我等。是定不应记法。然彼作不定
    问言神我与身为一为异。如来默答避之。二
    于喜乐与色等别义法。是决定应记别法而
    作一异不定问。又喜乐与诸四取烦恼义别
    作不定门。如来皆能避之

    瑜伽论记卷第二十四(之上终)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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