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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瑜伽论记卷第七(之上)

    论本卷第二十七

    上来释五佛观中初二已讫。自下第三缘起
    观。于中初问次解后结。问中缘性即是四缘。
    缘起即十二支缘。解中初明依四道理推求
    三世诸行唯有诸法无有作受者。后明由思
    惟痴心清净。先中有二。初于三世唯见有行
    唯法唯事唯因唯果。后依四道理推求。观待
    无明等故有行等。无明有唯生行作用。乃至
    生无假用生于老死。有至教量说有缘起有
    苦集智现量说证知。对敌论有比量。有佛无
    佛无明缘行等其性法尔。不由作者受者故。
    此中唯有无明等诸法能引行等诸法即是缘
    起。无明等望行等为缘多少即是缘性。第四
    界差别观中。初广解六界性相差别。二若诸
    慢行已下明我慢者于界差别作意思惟慢心
    得净。前中初列六名。二广解六界即为六段。
    若依涅??经。观十八界名界分别观。今此明
    六界者何。基云。此六界通欲色界足故。虽地
    不足非十八界有此界足。谓此身中内别坚
    硬所摄等者。硬所摄是地。是地所摄内身根
    尘为赖耶执受。今此地界大亲附于彼执受
    根尘。此内地大亦为赖耶执受。故云亲附执
    受。下之水等一准于此。外地界中云非亲附
    非执受者。若内地界亲附所依近在本识能
    有执受。今外地界非。外火能烧村村分等者。
    景云。或令烧一村或烧村之一分。故云或村
    村分等。今后解云。或烧村及村外界。谓除
    粪处等。如律所明。内风界中胁卧风等者。景
    云。有人患风唯得胁仰卧名脊卧风。或有患
    风身病如小刀大刀等割。亦如?刺。或有患
    风时面生黑点。一一皆如毕钵罗状。基云。胁
    卧风等者。此风住胁间而得卧等。有风如下
    小之刀能伤于人。毕钵罗风者。一如景解。
    复解毕钵罗即人食毕钵罗也。此风辛楚由
    如毕钵。外风中云?呈?欧缯摺4嗽浦种智?br> 庄严风。如说?呈?赡ヌ斓让?商臁7屠镀?br> 风者。此云旋风。即是苏迷卢山间旋岚猛风
    也。多罗掌者。西方有一树。叶状似棕栌。截去
    叶头但留其掌亦得扇凉。解识界中。初约六
    识。后云心意识者。通取有漏八识。问如圣人
    成无漏识等。亦得就彼无漏施设为圣人不。
    答但可总就无漏五蕴彼说圣人。然不得说
    无漏识等立六界中。以六界是生本故。离一
    合想者。即计为我其实诸界为身计为一合
    之我。今离此想也。即般若经云如来说一合
    想等者是。第五阿那波那念观中。初问。次
    解。后结成其义。解中有二。初略标。后广释。
    前中先解念。后释所缘。阿那者此云持来。即
    是入息。波那者此云持去。即是出息。泰云。唐
    名持息来持息去。下广释中。初释所缘息体。
    后辨能修习念。前中有其七句。一辨入出息
    体各有二别。二出因缘。三辨息所依。四明息
    行。五明所依地。六辨异名。七明修息观人有
    二过患。入息等者。景师解云。入息入时遍内
    身乃至脐处也。中间入息者。入息灭已出息
    未生。中间暂时有息相似细风。下明念入息
    短时缘此中间入息。出息亦尔等者。初从脐
    出乃至口鼻。或出鼻外是长出息。出息已灭
    入息未生。从脐至鼻中间暂时有出息相似
    风。下明念出息短时缘此中间出息。基师云。
    中间入出息者。谓入出二息中间虽息未入
    出。其间亦有微细息转名中间息。昔远公云。
    出息从脐暂生至外便灭。入息从于身外而
    来入身便灭。随心?细远近不定。泰基同云。
    其息以唯至脐脐下无息路故。更无出处还
    便乃至从口出及鼻端出也。息有二因缘者。
    景云。一牵引业是过去业。二所依风道及诸
    毛孔所依诧处亦名因缘。泰云。一由往业所
    引业风。二脐中有小穴或上口鼻。释所依。云
    一身二心以要依身心入出息转如其所应等
    者。景云。即是婆沙依身依心随其宜便。随其
    宜便者。有说。婴孙时息少中年时中老年时
    多。有说。以四事故名随宜便。一者依身。二风
    道通。三毛孔开。四息地?心现前。若但依身
    不依心者。二无心定彼息应回。尔时虽有息
    所依身风道亦通毛孔亦开。唯无?心现前。
    故息不回。基云。或依身心或依业或依孔穴。
    故言如其所应。所应依处皆依也。若唯依身
    而息转等者。此中意难非唯依身而息得转。
    如入无心定等时。身在下界而彼息不转。故
    非唯依身而息得转。若唯依心而息转等者。
    此中意难非唯依心而息得转。若不尔者入
    无色定彼息应转故。若唯依身心而转等者。
    此中意难亦依孔穴业等而息得转。非唯依
    身心。如在母腹中四位时无息义。故论言闭
    尸等位。息有二行者。入息下行以从鼻口入
    下向齐处故。出息上行以从齐处上趣口
    鼻故。二地者。谓以风道毛孔为依地。?是风
    道细是毛孔。所依名地。前据因毛孔故息得
    入出即名因缘。有二过患者。若太缓方便即
    懈怠?杆?H籼?狈奖憔傧⒔峋邸D苌?硇?br> 不平等苦。自下第二解能修念。于中初开五
    门。次依门释。后总结之。若准藏论等有六。谓
    数随止观还净也。今此初门当彼数也。余门
    不同。解初门中。先开四句。后解释之。于中有
    四。初解四句。二辨胜进算数。三辨钝利别。四
    总牒结。初中言以一为一算数者。景云。初缘
    入息不观出息故云出息住念。泰云。此但缘
    入息。然念从境立名。名入出息住念。以二为
    一算数者。入出二息合数为一乃至其十。顺
    算数者。即前二数从一至十名顺。逆算数者。
    且如以一为一数中从十数至其一。所谓入
    十出九入八出七入六出五入四出三入二出
    一。若依以二为一数者。初入出息为第十。次
    入出息为第九。次入出息为第八。次入出息
    为第七乃至第一。问曰。但作顺数即得何假
    逆数。解云。本为制持多寻伺故作算数观。今
    作多门数于气息。或一或多或顺或逆。调伏
    寻伺令不得起。故作此观。泰云。顺数至十已
    不数十一无数九。次言八乃至二。次言一。
    故名逆数。婆沙无此。问此念一向缘现在境。
    云何从第十逆数过去九八七等。三藏云。但
    假想观数十。次九乃至于一。不缘过去九八
    等体以为逆数。第二辨胜进算数中。谓若依
    以一为一算数。今时或合入出二息为一数
    至其十。或合一入二出第三入为一数至其
    十。乃至渐增。总合五十入息五十出息。合一
    百息为一数至其十。若依以二为一算数。初
    合二入二出四息为一数至其十。乃至增至
    一百入一百出有二百息。总合为一数至其
    十。如是勤修数息念者。十十是百数以为一
    乃至满十。何故从一数俱至十。由此以十为
    一算数。于其中间心无散乱。齐此名已串修
    习。泰云。初以百为一数至第十。即是十百名
    千。又以十十百为一故云十十数为一。渐次
    数之乃至满十即是万也。十个十百故云十
    十。又此勤修数息念者等者。谓从一数之未
    满十来于中错乱。应舍不数。还从一起。若时
    算数极串习故。乃至先于入息有能取转者。
    有时知有。入息灭已于息空位有能取转者。
    无时知无。次于出息已下。于彼出息知有知
    无。如是展转相续流注乃至令心安住者。上
    来所辨众多观行展转相续乃至令心安住。
    于入出息应正随行应审了达者。于入出息
    单数复数或顺或逆若无错乱应正随行。若
    有错乱应审了达。于入出息及二中间若转
    若还分位差别皆善觉了者。若入出息起时
    名若转。中闻已灭后复未生名为若还。如此
    转还分位差别皆善觉了如是名为算数修
    习。第三辨钝利别中。谓若钝根者。为说算数
    令心安住。若异算数即为?干虻戎???拧?br> 若利根者。若为说算数亦能速疾无间了达
    能不爱乐。第四总牒结中。若依景释。次第
    牒前。众多加行为因缘故得身心轻安证一
    境性。故知上来众多观并是闻思及俱生慧
    因。此修习得未至定名一境性也。谓言若是
    处转者。牒结上以一为一等四种算数之义
    也。若乃至转者。结上胜进算数也。若如所转
    者。结上错乱应退还从一起。若时而转者。结
    上若时算数极串习故知有知无等。于此一
    切由安住念等者。结上如是展转相续流注
    乃至令心安住等也。泰云。诸孔穴处名若是
    处转。入身乃至脐轮名乃至转。如出入息名
    若如所转。出入息相续长短时分名若时而
    转。备云。若入息始从鼻孔终至脐轮。若出息
    始从脐处至于鼻孔。名若是处转。入息从鼻
    渐渐至脐。出息从脐渐渐至鼻。名若乃至转。
    即入出息从鼻孔转时处能随汝出入二息所
    行之处。名若如所转。出入二息无心定时不
    得而转。此余位转。我随行时转。名若时而
    转。基又云。若是所转者。牒上诸孔穴。即?孔
    细孔等也。即息于此处转也。若乃至转者。即
    牒从齐孔穴乃至齐处。即息入身乃至齐
    处转也。若如所转者。牒上入出息以一为一
    等。其余息时如所顺逆等转也。若时而转者。
    即牒上若时行者以一为一等乃至十十为
    一。时节长短相续等名时而转。即尔所时数
    息应转也。后成就故不牒。第二解悟蕴修习
    中。初总辨悟入。云于所取能取二事思惟悟
    入诸蕴者。思惟所取入出息体及所依身悟入
    色蕴。思惟能取念入出息同时四蕴即是悟
    入余之四蕴。云何悟入已下次别明悟入。泰
    云。如眼识缘青是名证量。同时有想想无用
    也。起寻求心此青非黄。还是共相。缘假法
    故。是名比量。若言此极微体是青。青为体故
    是证量境。不通诸青。故是自相。若言此非非
    青。离青之外无别非非青。故是假法名比量
    境。非非青义遍一切青。故名共相。又此青青
    为体。体不相遍。故是自相名证量境。非非青
    无无。体遍一切。故是共相。了此共相名等了
    作意思惟悟入想蕴。此想同时定有识受。然
    用微劣故不说也。第三悟入缘起中。先总后
    别。别中初寻求入出息体依缘身心。次寻身
    心依缘命根。此三即是中际生老死体。同时
    强弱以分能生所生。复求现在命根。从前际
    诸行所生。复寻此行。从无明生。前际十因略
    举初二无明与行。上来举果寻因逆次第竟。
    自下顺次。如是了知无明依缘先行乃至身
    心依缘彼息。上来于起作分悟入缘起。又能
    了知无明灭故行灭等。复就寂灭分中悟入
    缘起。第四悟入圣谛中。初悟入苦谛四理。谓
    无常苦空无我。了知此苦从贪所生悟入集
    谛。又正悟入生苦贪爱。无余永断悟入灭道。
    第五十六胜行中文分为三。初牒前总标。次
    释。后结。初即为断修惑故复进修十六胜行。
    言胜行者有何义耶。昔远公述。八因缘故名
    胜行。备法师云。是智慧性不共外道故名胜
    行。今解。胜前见道故名胜行。释中先列后解。
    列中准正理论引经列十七念。初总后别别
    有十六。此论亦尔。基云。此中初总缘念住。若
    长若短下方别举十六。下问中方解。十六依
    四念住。古来四四配之。一观息长。二观息短。
    三观息遍身。四息除身行。此四观身。五观喜
    入出息。六观乐入出息。七观心行入出息。八
    观息除心行入出息。此四观受。九观心入出
    息。十观喜悦心息。十一观制持心息。十二观
    解脱心息。此四观心。十三观无常息。十四观
    断息。十五观离欲息。十六观灭息。此四观法。
    解中初彰修分齐。谓学见迹已得四念住等
    三十七菩提分法。于息所缘作意进修。为断
    余结故念言。于念入出息我今能学。二别释
    十六。解身四中。三藏云。嘘气吸气气息即长。
    中间入息中间出息暂时名短。觉了遍身息
    者。初观息时唯在鼻端。后观成时能知彼息
    遍身入出。故得觉名。息除身行者。身行谓出
    入息。令息除之。名息除身行。受四中。又即如
    是觉了喜者觉了乐者等者。此中解心行。或
    有妄念起我我所及慢我当有无色等者。基
    公解云。此见谛名暂妄念生。非六十二见中
    见也。若依是六十二见中见者。我当有是常
    见。何处见谛人起常见。无文修道起常见。今
    此处即现起何惑也。又此在凡位起。未见谛
    故无妨。若尔前见谛者作此十六胜行。如何
    得起常见等。义曰。此十六行凡夫亦作。前言
    见谛者。据见谛人为论。非通凡夫。其实通凡
    夫。此起常见等即为证。今解。亦可圣位暂时
    失念起微。细断常见等。而非六十二见中收。
    即以此文证也。心中。又若得根本前三静虑。
    彼定已得初静虑近分未至依定。依此观察
    生起十对之心。名觉了心云云。法四中。云又
    彼先时或依下三静虑或依未至依定已于奢
    摩他修瑜伽行者此文即许下三静虑根本方
    便并得作数息观。不同小论唯三近分。欲界
    中间五地中作断离灭界者。若依正理第七
    十二云。断等三界即分前说无为名解脱以
    为自体。然三界体约假有异。若约实事即无
    差别。云何名为约假有异。谓离贪结名为离
    界。断余八结名为断界。灭除一切贪等诸结
    所系事体名为灭界。何故三界如是差别。谓
    有漏法总略有三。一者能系而非能染。二者
    能系亦是能染。三者非二顺系染法。断此三
    法所证无为如次名为断等三界。今此大乘
    不同于彼。问此十六行至于何位方得修作。
    远法师云。约通言之。始从异生至无学果并
    作此观。若别相说。初四始观在五停心。成在
    四念。次八并在于念处位。后四从暖至无学
    果。自下第三解善巧所缘。于中初问次解后
    结。解中有三。初列五善巧。二次第释。三以自
    共相摄五。然此善巧或略或广文处不同。若
    依婆沙第六卷说有四善法。谓界处缘起及
    处非处。若依瑜伽此卷说五善巧。五十七说
    六善巧。谓于五上加根善巧。显扬十四说七
    善巧。更加谛善巧。辨中边第二卷说有十善
    巧。一蕴。二界。三处。四缘起。五处非处。六根。
    七世。八谛。九乘。十有为无为。大菩萨藏经第
    十七卷说十善巧。一蕴法。二界。三处。四谛。
    五无碍解。六依趣即依义不依文等四依也。
    七资粮。八道法即三十七品。九缘起。十一切
    法遍摄一切有为无为。释蕴善巧中。云何想
    蕴谓有相无相等者。缘俗谛想名有相。缘胜
    义想名无相。又缘依他圆成有体之法名有
    相。若缘遍计所执无体之法名无相。缘欲界
    名小相。缘色界名广大。缘空识处名无量。无
    诸所有处等是无所有处。识蕴谓心意识。此
    有两解。一云。即六识体有集起义名心。有思
    量筹虑义名意。了别名识。一云。赖耶名心。末
    那称意。六识名识。前受想行蕴及此识蕴皆
    有过去等者。受等四蕴体通三世可知。若缘
    外尘随境名外。若缘内身随境名内。五识相
    应四蕴名?。意识相应四蕴名细。四蕴通三性
    善名好。余二性名为恶。过未名远。以未来未
    生过去已灭不住现身名远。现在名近。界善
    巧中。若复于彼十八种法乃至名界善巧者。
    十八界体正取能生种子以为界。然而文中
    说眼色识界等十八种法亦名界者。相从亦
    为界非正界体。故此又言十八种法从别别
    界别别种子别别种姓生起出现。故知十八
    种法非正界体。界与种子种姓三种名异体
    同。同是种子为十八界体。今将了知十八种
    法种子各别名界善巧。即于四缘中同于因
    缘而得善巧。处善巧中。谓了十二处能作三
    缘生于六识。第六识同时增上缘根者即是
    末那。故论云此生作意为增上缘。亦可意识
    同时作意数为增上缘。若依此义即意法处
    二为缘生于意识。谓增上缘及所缘缘不及
    前释。缘起中。唯有诸法滋润诸法等者。滋润
    有二。一能润即爱。二所润即有及识等。等润
    亦二。所润同前。能润即取亦可爱取名滋润。
    余诸烦恼助润生者名为等润。十因名能引。
    二果名所引。故下牒诸行说生老死。亦可十
    二缘起皆名诸行。亲生名因。助辨名缘。又处
    非处善巧当知即是缘起善巧差别等者。其
    第五处非处善巧从缘起门出故。云何是差
    别。此中初心总明无明缘善不善行得未来
    生老死果。非不平等因以明于处。异此名非
    处。后别明善法感可爱果不善感非爱果等
    名为是处。异此名非处。摄五为二中。由蕴善
    巧显自相善巧者。上明蕴善巧中有三义。一
    种种差别性。二非一众多性。三除此法外更
    无所得无所分别。据前二义辨于善巧故是
    自相。由余善巧显共相善巧者。以界有十八
    同于因缘而得善巧。十二处同从三缘而得善
    巧。十二缘起同无常等而得善巧。处非处中
    总明三际缘起平等因果名是处。不平等因
    果名非处。故余四善巧并名共相。第四解净
    惑所缘中。初明世俗道观下为?观上为静。
    伏无所有处已还修惑。二明缘四谛出世道
    断诸烦恼所有随眠。伏断虽异俱名净惑道。
    数?性者谓欲界色蕴有多品类应知应断等
    者。如欲界中有男女根香味等色。初定则无。
    又四蕴中欲界有三受六识相应受。初定不
    尔。想行识随义可知并是数?。如是于诸上
    地展转相望。一切下地苦恼多寿命减。上地
    苦少命增上。是?静之相。次明出世道净惑
    所缘。谓四谛智。于中先总标列。次释。后结。
    释中有四。初出谛体。二解谛义。三解圣谛义。
    第四又生苦下解苦谛等义类差别。初中先
    法后喻。集谛中言若爱者。此句是总。若后有
    爱者。求于内身爱。下二种爱是求外境爱。于
    已得境名喜贪俱行爱。于未得境起彼彼喜
    乐爱。能得能证者。集能得苦道能证灭。问对
    法说于八苦中。前七是世俗智境。后一是出
    世智境。何故此论八苦并名出世智境耶。答
    俗智有二。一六行智。二圣行智。对法约圣行
    智故缘前七苦。此论据六行智故缘?静。义
    无相违。又彼论约胜分立苦谛。故不取苦苦
    坏苦。约全分立三谛。故说诸惑业灭及能对
    治名三谛。此论文约全分立苦谛。胜分建立
    三谛。问贪之与爱名别体同。何故说云喜贪
    俱行爱。答依正理论云。以此定知总据诸惑
    建立爱名。异此不应名贪俱行。今释。此文喜
    与贪俱贪即名爱。非可谓贪与爱俱也。解谛
    义中。云又苦谛苦义乃至非颠倒故名谛者。
    以不颠倒义解谛。即是遗教实苦不可令乐
    等。又彼自相无有虚诳等者。即当杂心云。又
    自性不虚及见彼得不颠倒觉故名为谛。若
    依婆沙略有五义。一实二真三如四不倒五
    无虚。今此文中亦有五义。一如二实三无倒
    四无虚五见彼得正觉。解义类差别中。初解
    苦谛文分为二。先略明八苦义可知。后解三
    苦。于中有三。一摄八为三。谓由生等异门唯
    显了苦苦等者。景云。由约异门故前七苦唯
    显苦苦。以因生等多增苦受故。五取蕴苦中
    具有三苦。所以者何。如五取蕴具摄三受。与
    前苦苦为器。亦即具有坏行二苦。若摄通门
    随义以论。八苦之中一一皆具三苦。基云。以
    七苦为苦苦者。据实为论。余处唯说前五为
    苦苦者。以从增上苦说苦苦。二问答辨名。问
    意何故余之二苦以坏声行声说苦。初一以
    苦声说苦。答中有四。一者行苦坏苦唯圣知。
    苦苦愚亦觉。故自声说。二者苦苦极可厌患。
    三才说苦苦则便领易。四可化有情闻说易
    入于谛。第三建立三苦。前之七苦即显苦受
    及受所依四蕴。五蕴相从总名苦苦。建立坏
    苦中。谓诸有是彼除生余六苦所对治法。复
    有苦受及苦受所依之处或根或尘缘彼所生
    烦恼。复有因前无病等顺生乐受及因乐受
    所生烦恼。如是总说为坏苦性。由此至教第
    一至教者。旧云圣教。梵本无此语。唯云至教。
    至理之教故。至教众多或了不了。今引了义
    故云第一。烦恼名坏苦不通小论。苦义难
    识故须引证。由此义故总据坏苦通于三界。
    余处唯言乐受。故至第三定以下建立行苦。
    云若行苦性遍行苦性遍行一切五取蕴中等
    者。取蕴无常名行。有一切贪缘三受时即有
    ?重不调柔性恒所随逐故。彼行体不安稳
    故名为行苦。以要言之。除苦苦坏苦所摄诸
    法余不苦不乐受俱行。若彼舍受所生之法
    若生彼舍受缘若舍受生所依住诸蕴生灭相
    应。并是行体。此行由有四取三受?重所随
    不得安稳说名行苦。次又云不脱苦苦及以
    坏苦不自在转者。旦依随转理舍受行体不
    脱苦苦坏苦种子故名行苦。若苦受作显亦
    不能离余之二苦种子。若依真实理门赖耶
    舍受是行体常有余二苦种所随名行苦。下
    解后三谛。所依灭者。一云。是异熟灭。一云。
    烦恼障以所知障为所依止。灭此知障故名
    所依灭。解所缘竟。自下第四解教授门。于中
    先解四种教授。后解三种教授。泰云。由见神
    变生尊重故。于彼专心属耳闻法思惟生尊。
    由他心轮寻求他心贪等行别。由漏尽轮如
    三乘根。如三乘方便。如三乘悟入圣谛为说
    正法。或可三品根行及悟入谛以此三轮摄
    化他行。无所不作。故名摄相圆满也
      论本第二十八
    第五解三学中。初正解三。次就三学建立三
    根。后就定学立三解脱门。前中六门。一辨三
    学体。二释唯三所以。三辨先后次第。四辨三
    学名增上所以。五明成就多少。六明依此三
    学入圣得果不同。然依静虑能最初入圣谛
    现观等者。下决择文亦作是说。谓于四谛如
    实知见名增上慧学者。基师解云。此唯据无
    漏慧说名慧学。非名有漏。若次前解定学
    中。初一番唯约四无漏静虑说定学。何以得
    知者。次下文云然依静虑能最初入圣谛现
    观正性离生非全远离一切静虑能成此事等
    者。此则覆解。前一番释唯依四禅说名定学。
    第二释又诸无色及余所有等持等至亦名定
    学。即无色定及色界所有余有漏等持等至
    皆名定学。即此乃通漏无漏。何故慧学唯无
    漏定学通漏耶。义曰。其定亦唯无漏。前言又
    无色定者取无漏定。及余所有等持等至亦
    名定学者。此即四静虑能引发通之无漏定
    也。定学唯无漏慧学义齐亦无妨。又定通漏
    无漏。慧亦尔。此据无漏胜者语。不同定具作
    法无妨。准下文若有戒定未必有慧。有慧必
    有戒定。故前解为胜。以取无漏慧为学故。又
    何妨慧学唯无漏戒定通有漏。宽狭不齐无
    妨。释增上义中。初开二门。次解。后重释未
    尽。有增上慧引增上心谓圣弟子乃至舍觉
    支有增上心引慧如前者。此因前说为趣增
    上慧而修定心此义不尽故今重说。解成就
    中。先辨成就多少。后劝修。有增上戒无余二
    者。谓有别解脱戒未得定者此据修慧故言
    无也。有戒定无慧者谓异生以得世俗定故
    无无漏修慧。入圣得果不同中。一未离欲者。
    于异生时若未伏惑或伏欲界修惑五品已来
    皆名未离欲。二倍离欲者。先伏六品乃至八
    品。三已离欲者。已伏欲界修惑九品。乃至或
    伏无所有处已还修惑名已离欲。当知此中
    于一切欲全未离者。入谛现观证预流果者。
    且据全未伏修惑者。故云全未离欲。道理伏
    五品来亦证初果。倍离欲者九品离六。名倍
    离欲。建立三根中。谓约彼十根在三位中前
    后建立。言十根者。谓信等五根意根忧喜乐
    舍。此之十根若在七方便中及在见道十五
    心时名未知当知根。若在方便未能正知谛
    理将欲正知故名未知当知。若在十五心时
    未能重知将欲重知名未知当知。至第十六
    心已去即名已知根。已见理尽无有未知当
    更知义。乃至离欲未尽已来仍有十根为已
    知根。然若已离欲即除忧根唯余九根为已
    知根。无学位中如此九根为具知根。然依决
    择说三转十二行法轮。三转即说此三根。谓
    佛说菩萨时初知苦等即说未知根。为尽余
    漏故复当知苦所集等名已知根。得成佛时
    我已知苦已断于集已证灭已修道等名具知
    根。就定学立三解脱中。谓于所知境有二。
    有及非有。有中复二。有为无为。缘五取蕴境
    立无愿。缘无为立无相。缘我有情等非有法
    故立空。以此文即说缘空无我行立空门。缘
    苦无常集下四行立无愿。灭下四行立无相。
    非有祈愿者简无相。非无祈愿者简无愿。如
    其非有知为非有立空解脱。以道下四行非
    三解脱门。广辨余门。相摄如前。第六解随顺
    学法中。有两种十法。初十法中。先举所治障。
    次举能治十想次第治之。所治十中。二于萨
    迦耶所摄诸行生起爱著者。于有身诸行计
    常爱着。三懒堕懈怠者。着乐自安所以懈怠。
    六于诸世间种种戏论等者。为身命故。农商
    事王。医方呪术。兴造园观。歌笑诗咏等。尽
    是戏论。七思惟诸法。瑜伽作意所有过患有
    十一种。一是疑惑。二由?重不能乐断乐修。
    三由?干蛩?哂谛拗构鄯奖懵?骸K纳砥?br> 心恼障猛精进。五精进劣薄善法衰退。六欣
    乐名利。七掉举。八于涅??生怖。九于诸言说
    非分强为好欲伏他起于鬪讼。十于诸境界
    心驰心散。十一不应思处而强沈思。此等并
    由心暗思惟诸法不了故为过患。此则下以
    光明想为治。光明有四。一法光明。即是闻慧
    了达教法故名也。二义光明。即是思慧于义
    决了故名也。后二可知。景师判云。此十一中
    若于教法心暗惑者即以闻慧法光明治。若
    于教所诠义心暗起障即以思慧义光明治。
    若于起行能为障者即以止观光明为治。亦
    可此中但取闻思法义光明治彼思惟诸法所
    有过患。不取止观光明为治。以此止观正
    是学体。今此门中但明随顺学法不明学体。
    故除止观。故下文中引四光明后即除取云。
    今此义中意取能断思惟诸法瑜伽作意障碍
    法者。未得闻思之前思惟诸法不可为障。今
    得闻思故能除断。基师复云。今此义中意取
    能断等者。即解例前光明中唯有四种。意取
    法义二光明能断思惟瑜伽时障碍法。后十
    法中。言宿因谓先所习诸根成就等者。以于
    前世曾习信等诸根成就积集增长。随顺教
    者谓所说教。无倒渐次者。闻说初修行时。先
    修加行次得入圣次起修道后阶无学。闻说
    如此起修渐次无颠倒教心能随顺。止息身
    心?重中有四复次。前二?重因彼色心事
    中发起。还就事中易脱止息。第三?重由??br> 沈睡眠所发以慧取净妙相作意便止。第四
    ?重因烦恼有此因相续修道止息。此文分
    明说?重相。非唯是彼烦恼余势不调柔性。
    于其恶作不作不转。于其善作作而不退者。
    于其善作不退作彼不作之事。故云不作不
    退离增上慢者。于未得处不生得想。无增上
    慢。于实所得起于得想等者。明识分齐。第
    七解瑜伽坏。毕竟瑜伽坏者。谓无涅??种人
    毕竟坏失出世定慧。暂时坏者。谓有涅??种
    人外缘未具未得涅??。退失所得坏者。景云。
    如初预流等人伏欲界修得上静虑。遇缘退
    失安乐住等。泰云。退失凡夫所触所证有漏
    禅定若知见。基但云。即有漏禅定等是也。邪
    行所作瑜伽坏者。虽有涅??种姓不如理修
    及以矫诈。虽修三学不与三藏理同名瑜伽
    坏。寻文可见。泰云。或有行者性多烦恼。觉慧
    猛利生便而有。在性聪锐俱生觉知即失瑜
    伽。回转弟子者。基云。随彼教故名回转。第八
    解瑜伽中。信二行相者。景云。一信顺行相。谓
    闻说谛宝等时心生信顺。二清净相者。夫不
    信心名不清净。今说信顺名为清净行相。今
    准对法论。忍可行信信顺行相。清净行信名
    净行相。二依处者。一观察诸法道理依处者。
    且如闻说四谛道理。于中观察染净因果实
    有不虚。依之生信。故名依处。二信解补特伽
    罗神力依处者。见现神变。是故生信。亦名依
    处。欲四中。为随顺瑜伽欲者谓于无间加行
    殷重加行修习道中发生希慕等者。二种加
    行是随顺众行。众行即是瑜伽。今为希求随
    顺瑜伽二种加行心生希慕。希慕是欲。方便
    四者。景师判云。一为护尸罗善守其念。二无
    放逸。三一心正于内修奢摩他。四增上慧法
    ?巢?崮恰L┗??啤R皇?蕖6?睢H?薹?br> 逸。四定慧。泰师又解。或有方便不同于此将
    问法师。法师云。方便瑜伽义有众多。随一为
    定便违道理。若据下二十九中与八断行相
    摄云方便五法为体也。第九解作意中有三。
    初辨两种四作意。次明作意所思惟相。后明
    作意缘境起九胜解。力励运转作意者。谓初
    修业人未得色界定心。但于欲界闻思散心
    力励安心于内安住等住。或于诸法无倒简
    择。乃至未得所修定地作意。于闻思中力励
    运转有间运转者。谓从闻思加行。已得所修
    未至定中作意。从此已后世出世道可渐胜
    进。能得所修三摩地作意。了相在初。犹为欲
    界思慧间杂色相出入。不能一向纯定心转。
    故名有间。泰师等云。作意名忆。然与定作名
    说定名作意也。无间运转者。谓从初了相作
    意进入后五作意。则能相续不为思慧所间。
    其加行究竟则是离欲后之三品无间道也。
    无功用运转者。谓加行究竟果作意。即是离
    欲第九解脱之果。已离欲竟于欲界惑更无
    功用复有所余四种作意等者。初随顺作意。
    还是了相作意及摄乐中一分。于缘生厌即
    是离欲加行道。二对治作意。谓无间道。即是
    摄乐中一分及远离作意加行究竟作意。三
    顺清净作意。谓即是胜解作意。四顺观察作
    意。谓观察作意是精进道。返观烦恼断与未
    断。亦可了相胜解及摄乐一分名随顺。远离
    加行及摄乐一分名对治。摄乐一分名顺清
    净。观察作意名顺观察。故四作意摄前六作
    意也。自下明正作意时所思惟四相。因缘相
    中。景师解云。谓三摩地资粮积集等者谓思
    惟等持资粮因缘而生欲乐。于可厌法深生
    厌患者。可思惟能障等持因缘而生厌患能
    审遍知乱与不乱者。正思惟时能审遍知我
    今在定有乱不乱。下明乱不乱因。他不恼触
    者。明不乱因。或人所作乃至巧用作者。知
    乱因缘。若?巢?崮嵌??鲜啄诼云湫募?br> 猛盛观后因缘相者。又思惟彼初修于观与
    后止心为因缘相。若奢摩他乃至后因缘相
    者。亦思惟彼初修于止与后所发胜观为因
    缘相。基师云。或人所作非人所作等者。即觉
    知乱相也。此乃法师之义。又勘上下不然。下
    远离中皆言由因缘。故知此因缘即生贪等
    之因缘也。故下文皆言由因缘。或功用所作
    者。此由因此加行生乱。若?巢?崮窍旅鞑?br> 乱因缘。极猛盛观后因缘相者。即修集资粮。
    于后成满之因缘下定中准知。应远离相中。
    沈相者。谓偏依于止。思惟同分影像时令心
    下劣。掉相者。谓于因缘相偏依于观。思惟影
    像令心高举。着相者。谓于所缘缘影像相时。
    若起贪爱不能厌患深生染着。乱相者。谓由
    缘彼影像相时人非人等于中恼触。心外驰
    散。如是诸相如前三摩?涠嗟厝???嘀幸?br> 说。应远离相前等引地已委细说。故略不释。
    下明作意缘境起九胜解。及狭小所缘意解
    胜解者。依下结文云所缘狭少故此即欲界。
    若色界名广大所缘。无量谓无色界。第十解
    瑜伽所作中。景师释云。所依灭及转者。由修
    瑜伽作意令自相续中?重身灭轻安身起。
    谓或有遍知所缘爱乐所缘与所依灭转而为
    上首等者。谓由遍知理事所缘及爱乐观彼
    理事所缘。故能于身令灭令转。或有遍知所
    缘爱乐所缘用所依清净为上首等者。前说
    由二所缘令身灭转。今时复由所依轻安转
    故。令此遍知所缘爱乐所缘得善清净。泰师
    云。前句辨由后二瑜伽为首前起。故令初二
    转依义成。后句辨由转依清净为依首。故令
    后二瑜伽得清。于其转所成辨时后二瑜伽
    转起。此中六行道名遍知所缘。遍知欣厌法
    故缘。出世道名爱乐所缘。唯缘出世法生爱
    乐故。基师云。于其所作成辨时转者。谓所作
    成辨彼所依清净。所依清净故令遍满爱乐
    清净。故言成辨时转。第十一解瑜伽师有两
    番解释。初番中初业有二。一于作意初修业
    者。未得所修七种作意。依欲界闻思安住一
    缘。二净烦恼初修业者。已得所修了相作意。
    于诸烦恼欲净其心。正?バ尴傲讼嘧饕狻5?br> 二番云。又始从修习善法欲等者。即是初习
    五停总别念处名初修业。若起?^等名已习
    行。若已证得入正性离生得谛现观名度作
    意。得现观人由已证得不坏信故。不为恶魔
    外道等邪缘之所引夺。第十二解瑜伽修。先
    开二章。后别解释。初解想修有四句。一修世
    间道忻上厌下想。二修涅??三界想。见惑尽
    处名断界。修惑尽处名离欲界。诸余有漏事
    尽之处名灭界。缘此三界名三界想。三修止
    品上下想。四修观品前后想。后二难了故别
    解。上下想者谓观察此身如其所住如其所
    愿等者。如其所愿随观上下安住其心。故云
    如其所住观上观下。解前后想中。初开三门
    总相属当。后别解三门别相属当。三门者。一
    住观于坐。二坐观于卧。三在后观前。现在能
    观已起名住。未来所观将起名坐。过去所观
    已灭名卧现在能观将卧名坐。以后新起观
    无间灭已起诸行。次解菩提分法修。于中有
    七。一总问。二总答。三征。四?开七门。五细
    列三十七名。六广辨三十七义。七总结菩提
    分修。若依俱舍。三十七品实体唯十。谓慧勤
    定信念喜舍轻安及戒寻。今依大乘。实体唯
    九。以正思惟即慧所摄非思为体故。如下五
    十七云。三十七摄信等五根。信等五根不摄
    六四。谓八正中正语业命添喜安舍即名为
    六。若合戒为一足喜安舍即有四种。如是六
    四非信等摄。解云。若正思惟以思数为体者。
    应言五根不摄七五。以五根中不摄思故。以
    是义故知体唯九。就细列中。四正断者。前二
    勤修正有所断。后二勤修正有能断。皆名正
    断四神足者。以别境中定数为体。此定能发
    五神通。是神通因故。说此定名为神足。此之
    神足为四法求成名四神。四法即是欲勤心
    观。欲勤是善品中二。心是意识。观是别境中
    慧。皆言断行成就。断者即是灭之异名。犹是
    为除五失修八灭资粮。如成实中说。欲三摩
    地乃至观三摩地者并将因名果。故言欲等。
    五根五力。谓信等五有能生义名根。有增上
    不可伏义名力。七觉支中。景师解。皆言等者。
    此平等义。尽无生皆平等开觉名为等觉。支
    是分义因义。此七能与尽无生智等觉为分
    名等觉支。法师云。即此七法平等开觉同时
    相助名支。基师解。皆有等字者。法师云。此等
    觉即谓如来七支能因成等觉故皆有等字。若
    尔后八支圣道亦尔。前五位内难此义妨故。
    有义七觉在见道。八正在修道。见道无相。修
    道分别。分别故有相。无相故平等而觉。故言
    等觉。此义上下无妨。依中边论辨其位者。四
    念住四正断四神足在前三方便解脱分中。五
    根在暖顶。五力在忍第一法。七觉在见道。初
    觉悟故。八正在修道。离于修断八邪法故。但
    智论云修道用故名觉见道用故名道者。随
    相说故无妨。此瑜伽中引轮王七宝。况出世
    王有七觉宝。广辨三十七义中有其六段。初
    解念住有四。一辨念住体。二解念住内外不
    同。三辨建立四念住意。四总解释念住之义。
    前中复二。初解身相念住。二解余三念住前
    中初作四问。后依问答。云何为身者。问所缘
    身相。云何于身住修身观者。问能观体。云何
    为念住者。问于所缘身不忘失义。云何念
    住者。问于所缘。若为思审可尔不可尔等安
    住于念。答初问中。身相三十五者。略有十四
    对。一内外对。二根非根对。三情非情对。四?
    重轻安对。五能所造对。六名色身对。七五趣
    对。八有无识对。九中表对。十变不变对。十一
    成不成根对。十二亲怨中人对。十三劣中妙
    对。十四幼少老对。此中自己根尘色身名内
    身。他人根尘及外非情总名外身。自他五根
    名根所摄身。自他五尘及外五尘名非根所
    摄身。自他内根尘名有情数身。山河草木等
    名非有情数身。未得静虑名?重俱行身。已
    得静虑名轻安俱行身。内外四大是能造身。
    自余根尘名所造身。名身色身者通举名身
    相对故来。此中意取色身不取名身。是余三
    念住境。备述三藏解。缘内身中义分名色二
    身。祖父国身者即鬼身也。以祖父来皆望男
    女之所祭神祀皆有此颠。乃至上祖故言祖
    父国。广释如广论。又有识身者有命根身。无
    识身者死人身。中身表身者内中间名中身。
    身之外相名表身。死经多时名变异身。初死
    及未死身名不变异身。半择迦身者。景云。扇
    搋迦旧名黄门。半择迦旧名钵吒。语不正谓
    无根相。非亲友身者。怨家身。中庸身者。处中
    人身。劣中妙身者。谓好丑异分劣中妙。或力
    有强弱分劣中妙。或就大小分劣中妙。答第
    二问中住循身观略有三种。即闻思修。由此
    三慧于前诸身观察推求故名也。答第三问。
    念谓依身受持正法思惟法义。修作证中心
    无忘失也。初作身念住时要依教修。故思法
    义不忘名念。答第四问中有两番。初番若审
    思惟于教于义触证解脱等中。思惟可尔不
    可尔等安住所缘名为念住。第二番又为守
    护念下重解念住。初开三门。二次第释。第三
    由此下结名念住。上来四句释身念住竟。次
    解余三念住。若具悉作文皆有四句。一分别
    所观受心法体。二解住修受心法观。三解念。
    四解住念。然文中初总骈解所观受心法体。
    后之三句但类于前身念住。释前中先列受
    心法数。后重牒解释。前中受有二十一或九
    种者。景云细。分有二十一。总束为九。初明乐
    苦舍三。此即是总。二约五识相应身受分三。
    三意识相应心受分三说忧为苦故。四约有
    爱味有三。五约无爱味为三。六约依耽嗜受
    有三。七约依出离为三。如是三七合有二十
    一受。或九种受者。据前七中。前三受门说即
    摄后四。初三受门是总为三。二约身辨三受
    又为三。三约心辨受又为三。是别。总别为九。
    道理直据初门。三受即摄一切身受心受染
    受无染受一切皆尽。如余处说。泰云。三受为
    三。四身受。五心受。六爱味受。七无爱味受。八
    耽嗜受。九出离受。基云。二十一受即如所列。
    或九种受者。法师云。即初三位各三故九也。
    此九摄一切受尽更无别开余门也。又释同
    泰。心有二十种者。并属意处。法二十者。以明
    心比数明法。并属法处。若贪贪?衬我?日摺?br> 无贪能调伏贪故名贪?衬我?2_痴亦尔。若
    略法若散法者。除略心王及受诸余略心相
    应法及不相应法并名略法。乃至不善解脱
    法亦尔。如是当知建立黑品白品染净品二
    十种法者。不善法名黑。有漏善法名白。三界
    系法名染。离三界法名净。依此四法建立为
    二十种。下重牒解释受心法相即为三段。又
    乐受者谓顺乐受触为缘所生等者。约乐触
    解乐受。以必因触生于受故。此若五识相应
    名身受。若意识相应名心受者。即显身三受
    中乐受心三受中乐受。如顺乐受触如是顺
    苦受触顺不苦不乐受触为缘所生不平等受
    受所摄等者。不平等受即是苦受。俱非即是
    舍受。下显身心三中苦舍可知。如是诸受若
    顺涅??等名无爱味受等者。景云。无漏受名
    无爱味。有漏受名有爱味。八种净定相应受
    能为厌下忻上伏离下地修惑名依出离。若欲
    界系不顺离欲名依耽嗜受。泰云。道分善受
    名无爱味。染污无记及福分善受着三界名
    有爱味。上二界善受及欲界闻思俱随顺离
    欲名依出离。余欲界受名依耽嗜。基云。若随
    顺涅??等谓诸无为。随顺决择谓诸无漏心。
    若堕于界谓三界有漏名爱味。若上界二性
    有漏法及欲界闻思出家人等依出离受。若
    下界二性法及五贪欲境之体名耽嗜。解心
    相中。初辨六心。后辨十四。初中依能治所治
    故有六言。如是六心当知皆是行时所起等
    者。景云。非因?a念住缘时起故名依行时起。
    基云。前六心皆行作时起名行时。非住行等
    名行时。行时既尔住时准知。如前已说未住
    定时起名行时住定时起名住时。次辨十四
    心。景云。因摄心住缘时起。于中初有八心。四
    是能治依未至定能除五盖。谓略心举心是
    加行道。不掉心是无间道。寂静心是解脱道。
    余有四心是障。所谓散心下心掉心不寂静
    心。下心者谓?干蚓阈小>傩恼呶?纳虿辉?br> 净妙境策心令举。掉心者谓太浮举即为掉
    缠所缠。定心已下有六心。是依四静虑四无
    色起。三是能治。能治色无色界烦恼。三心
    是障。初言定心者谓从诸盖得解脱已者。牒
    未至定。复能证入根本静虑者。得入四静虑
    心能离色界烦恼加行无间道心。不定心者
    谓未能入者障过心也。善修心者即是离色
    界惑解脱道心。不善修心者即是障也。善解
    脱心者谓从一切究竟解脱者。是离四空惑加
    行无间解脱等道。不善解脱心者是障。如是
    十四心因住时所起者。是因入定住缘时起。
    此文总说。依净盖地住时所起有八种心等
    者。八中四是能治是未至定摄。能离五盖名
    净盖地。依净烦恼地住时所起有六种心等
    者。三是能治。能治色界无色界惑。如前分别。
    泰云。十四心中前八心是定方便道。依伏现
    盖清净地住定时起。后六心依断烦恼住定
    时起。基云。依净盖地等者。此中解住时十四
    心。未得定无间道住加行道中名净盖地。起
    八种心。依定无间道断烦恼。起彼六心。问曰。
    何故前八名净盖是定加行非无间。后六是
    净或一定一无间道。义曰。且如贪?痴为所
    治盖。无贪调伏等为能治。则六合取三所治
    即三盖也。此乃行时。下是住时八种。若略若
    散。略即止相散即散乱。若下若举。下即?干?br> 举即举相。若掉离掉即掉举。若寂静不寂静。
    谓恶作名不寂静善作名寂静。又疑不寂静
    决定名寂静。又合取前能除道名寂静。合前
    所治名不寂静。此即各别有对治名净诸盖
    地。盖即五盖。后之十八种总相而言。非别有
    所治。得后六时要须得前诸盖净已方能入
    根本定。若尔所治要便同时。何故盖为加行
    道定为无间道。义曰。且如前能治寂静等。若
    道加行道诸盖伏非永断。又前能治伏时为
    加行道。所治与无间道同时为无间道所断。
    要所治灭能治生故。论云。从得解脱已证入
    根本定。无间道中不定心即所治也。前八别
    有对治故。加行道分别观心也。后无间道总
    相观。或言无间道。又未必明方便。无间道前
    之八心所治皆是盖别有所治。后六种非别
    除盖总断诸烦恼。如此分别此方便无间次
    第。八唯伏惑非其无间。又于内有盖下解法
    相中。初了知所治盖结有无。次了能治七觉
    支以并是法念境故。唯喜觉支是受念住境
    非法念住境。相从故来。若能如是如实遍知
    诸杂染法等者。景云。遍知诸杂染法者。能知
    盖结有无。自性因缘过患对治者。结前能治
    七觉支。是为法念住体者。知前障治是为法
    念住体。基云。此勘上文无别解此四种。此但
    有自性及过患对治无别因缘。若准上举所
    治盖等名自性。次前言了知眼处有结过患
    名过患。故能治道名对治。又无别解因缘处
    若义无妨。谓六行时中三不善根名诸惑之
    因缘。因缘生诸惑也。又即自性之种子名因
    缘也。又因何处缘何处而生自性即名因缘。
    又依眼乃至作意而生惑眼等处即名因缘
    也。如说下类身念住释住受心法观。念及住
    亦尔可知。上来第一辨体竟。自下第二解念
    住内外不同。初举三问。后答。答中初以六复
    次释三观。后结显少。云何于内身等住修身
    等观者。举内身等取内受心法。余二准此。答
    六复次中。初云若缘外他有情名内外者。是
    有情数故名内。非自身色名外。基师解云。此
    中中缘身无简能造所造总缘。若下第四唯
    能造非所造故别也。第二云若缘自他五根
    有执受色名缘内身。若缘外非根无执受色
    名缘外身。若缘自他扶根五尘有执受色名
    缘内外身等。第三若缘自内定地轻安俱行
    色名住内身观者。行者身在欲界由得定故
    离于?重。此身即是轻安俱行。由缘此色名
    住内身。亦可据身生色界名与轻安俱行。若
    双缘他轻安?重俱行色等者。缘他轻安俱
    行色名住内。缘他?重俱行色名住外。第四
    中若缘内外四大所造根尘造色名住内外。
    第五中景师解云。若缘未死有识身名住内
    身。若缘色已死无识身有情数青瘀等位名
    住外身。若缘现在死尸无识身色于前念过
    去未死时有识性有识身色名住内。复缘现
    在死尸种类相续于未来时无识性相似法性
    平等法性名住外。合观两头名住内外身。与
    外法等名平等法性。泰师云。若缘现在尸无
    识身色即名为外。此现在尸于过去未死时
    有识性。今虽无识是前有识色相似平等不
    异即名为内。若缘现在未死有识身色即名
    为内。此色当来必死无识即名为外。例前可
    解。基师复云。此中意明见死尸于过世曾有
    识时此现尸名外。当有识时名内。缘现有识
    身未来无识身内外亦尔。以现有识未来无
    识相似法性平等法性一相无异。乃至过去
    亦尔。第六中三藏云。此文似缘自死尸外相
    名内表身。缘他死尸外相名外表身。景云。身
    内名中身。还缘他人身内名中身。于他名外。
    泰云。若缘自内身外表色相有青瘀等变不
    变相。及缘他身表色变不变相。故名内外。基
    云。若缘自中身者即自内身名中身。即自内
    中身也。此六番解内外者。即当前十四对中
    七对也。谓初是内外对。二是根非根对。三是
    轻安?重对。四是能所造对。五是有无识对。
    六是中表对及变不变对。下结显少。谓前十
    四对等随其所应皆亦作三观义故有多种。
    今于此中且显七对差别。故云少也。第三辨
    建立四念住意。为治四倒立四念住。文有四
    番。初二破执。后二直显于法。四??怕路者。景
    云。四方??怕之路。备云。贪有四种。一显色
    贪。二形色贪三承事贪。四妙触贪。于此四贪
    作不净观。故不净观亦有四路。即尸陀林寂
    寞无人名??怕路。如实了知所计诸蕴自相
    共相断我倒者。了知诸蕴唯有法性各各别
    异都无有我名了自相。了知诸蕴同是无我
    名了共相。故除我倒。若委细说身等四各有
    四故。智论云。四法虽各有四种。身应多观不
    净。受多观苦。心多观无常。法多观无我。第二
    番中由依身故受用苦乐等者。由我依身故
    受用苦乐。又执我为受苦乐者。又由我心于
    法非法能起染净。基云。受苦乐者。依下覆解
    中云。于心意识执我愚者我事愚故立心念
    住。即此计心以为我也。与前第一相违。第三
    番中谓若依此身造业。若为此受故造业。若
    造业者若由善不善法造业。下文属当可知。
    第四番中谓若依此身有染净。若为此受故
    起染净。若心为染净主者若由诸法故成染
    净属当可知。第四总解念住之义。若于此住
    念者谓所缘念住者。于此所缘身受心法安
    念而住故名念住。由此住念者乃至是自性
    念住者。由此慧及念摄持于定故云由此住
    念。念慧二种俱是自性。念住体与对法同。不
    同小论唯慧一数是自性念住。又由身受心
    法增上所生等者。向来虽辨慧体及念是自
    性念住。未知慧是何慧。故此中出。但缘身等
    所起三慧若漏无漏悉是念住

    瑜伽论记卷第七(之上终)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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