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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瑜伽论记卷第二(之下)

    论本卷第七

    宿作因中。初叙邪执。第二微破。前中先略
    叙执。二辨起执因缘。广说如经者。谓如经言。
    凡诸世间所有士夫补特伽罗所受皆由宿作
    为因由勤精进吐旧业故。现在新业由不作因
    之所害故。如是于后不复有漏。由无漏故业
    尽。由业尽故苦尽。由苦尽故得证苦边。此等
    并是佛经本文。然叙彼宗。今此论中合为八
    句而散牒释。应寻此文以知论意。现在新业
    由不作因之所害故者。谓宿恶业苦行便吐。
    现新恶业由不作因之所害令不起。二业既尽
    后无有漏。无系外道者。则尼健陀弗怛罗。成
    唯识云。无惭外道离系子也。露形苦行离诸
    系缚。外形既尔表内亦然。起执缘理中。具正
    方便而招于苦具邪方便而致于乐知由宿作
    者。若尔云何前说现法方便所招之苦。复云
    由勤精进吐旧业等。解云。彼人但据感报正
    因必是宿业。故名宿作。复说由现苦行能吐
    宿恶。由此后句被论家破。第二征破中。初
    止破外计。后示正义以显彼邪。若用宿作为
    因者汝先所说由勤精进吐旧业故者。此中
    意说一切恶因皆是宿作。何故说言现在新
    业由不作因之所害等。新亦作恶。非唯宿作。
    量云。现在恶因于此身有。能招苦恶因摄故。
    如宿恶因。示正义中。或复有苦杂因所生等
    者。因先善业得事王君。邪事为因而遍招苦。
    二业异熟故名杂因。非是二业苦招一果。或
    复故业应招苦恼。邪事王故故业便熟名为
    杂业。如事于王如是因诸言说商贾等业等
    者。先造善业应获富财。诳语谄逗遂获珍宝。
    二业俱熟是名杂因。如是由先获财善业今
    者应熟。假现农业或假劫盗或假屠害便获
    富乐名杂业。有虽商买等乃至屠害不获财
    富者。先无善福可获果故。如新所造引余有
    业者。则是一切顺现受业。养父母等乃至工
    巧业处现获珍财。皆纯现业。自在等作者
    中。初叙后破。丈夫是神我也。自在等者。自在
    即大自在天。有外道计以为作者。彼计自在
    天有三身。一法身遍于虚空。二者应身唯在
    彼天。三者化身随六道起等。谓唯识所云大
    梵时方本际自然虚空我等。破中初有一颂。
    颂四道理。次长行中。依四道理进退征责。三
    破已牒结。颂中功能无体性者。难彼功能。理
    不成就名无体性。显扬十四更有转计。恐繁
    不述。长行征责中。若有用者则于彼用无有
    自在而于世间有自在者不应理者。若所变
    世间于自在天有用故变起者。唯应变起人
    天善法。云何须变三堕苦法。于彼所用无有
    自在。而言于世自在。不应道理。亦可须用生
    世间者。即大自在常为所用之所驱驰不得
    自在。而言自在。则不应道理。若无用者于自
    在天都无所须而生世间。是即自在乃有痴
    狂之过。故非道理。若唯用大自在为因等者。
    大自在天无始已有。于所生法亦无始成。故
    非自在能生诸法。如牛两角俱时出生。一果
    一因便违正理。故显扬十四云。如自在体本
    来常有。世间亦尔。不应更生。以俱有故无用
    新生。若言亦取余为因者此不可得故者。大
    自在乐欲亦取余人为因。不应道理。害为正
    法中。先叙后破。破中先执。后示正义。若是法
    自体者离彼杀生不能感得自所爱果等者。
    汝说呪方体是善者。善法则应自感爱果。何
    显待杀生后待呪力转杀非法。以为正法方
    感乐果。不应道理。下结文中有五故字。因故
    者结前非法。后果因故。譬喻故者结前喻伏
    毒呪。不决定故者结遍行。余二可知。示正义
    中。若业自所不欲者。自不欲乐为他使作。不
    信与作故名非法。自性无记业者。非顺理故
    名为非法。边无边中。先叙后破。皆依静虑宿
    住通后方起此见。若依断边际求世边时等
    者。此视坏劫开断之时不见后成便起边相。
    非我后生故非边见。若见成劫不见坏时起
    无边想。若依十方周广求时。于上下处所见
    极边际起亦有边想。傍运神通至一二千界
    不至三千。谓其无边起亦无边想。由异生类
    神境智通不越三千故也。八十七说与此不
    同。彼云。若时忆念成劫分位。尔时便生三种
    妄想。若一向忆上下边际住有边想。若一向
    忆傍无边际住无边想。若下上及傍二俱双
    忆起亦有边亦无边。若时忆念坏劫分位起
    非有边非无边想。诸器世间无所得。故各举
    一执。亦不相违。破中。非世间住念世间边不
    应理者。谓从前坏更无世间便言边者。则汝
    外道不住世间不知今时有世间故。住念世
    间。故非道理。不死矫乱中有三。一叙执。二指
    经。三结过。叙执中有三。初标。次释不死矫
    乱义。后叙四计。不死矫乱者。外道自言。我师
    所事天常名为不死。已见谛理得无漏定名
    为不死。故一不字以通二处。又虽自谓不死
    无乱而实未得。若人问不死法时。以不解故
    于不死法假托余事矫乱避之。故名矫乱。八
    十七云。有二净天。一唯能入世间静虑未了
    谛理心未解脱名不善清净。二能证入内诸
    胜定已见谛理心善解脱名善清净。又得无
    相无分别定名无乱即善清净天。有相有分
    别无乱即不善清净天。最胜生道者人天胜
    因。决定胜道涅??胜因。四谛是此胜因之境。
    有依之问。自称言不死乱者。我之所事不死
    净天教命于我。若有来问不应正答。答则生
    过。但应随问而生异答。若依长阿含。一不知
    善恶有报无报。故随问矫乱而答。谓此事如
    是此事实。此事异。此事不异。此事非异非不
    异。二不知他世有无。三不知何者是善何者
    不善。四愚冥?钝。此云依最胜生道问善不
    善者。则当阿含第一他问善恶为有报为无
    报。亦当第三何者是善何者不善。言依决定
    胜道问苦集灭道者。当彼第二问云为有后
    世为无后世。若未见谛理乃有后世。若见谛
    理则无后世。断生死故。又苦集牵后名有后
    世。灭道断生死名无后世。叙计有二。初略叙。
    后重释。一觉未开悟者。觉知善恶而未开悟
    有报无报。二于所证法起增上慢者。虽未证
    四谛而谓我已证。无有后世。三觉已开悟而
    未决定者。虽觉善恶开悟有报。而于善恶仍
    未决定。我今不知善与不善决定之相。四羸
    劣愚钝者。谓性劣钝不能正答。复第一怖畏
    妄语下重释前四。怖妄语者。自未开悟答他
    称解故成妄语。若不称解他知我无智。第二
    于自所证未得无畏等者。彼作是思。我于所
    证未得无畏。若他诘问。若说为有或为异记
    则成妄语。若拨实有若许非有则成邪见。非
    我净天一切隐密皆许记别。故不分明说有
    所证。第三虽悟而未决定。怖邪见妄语。准此
    应知。上之三种假事矫乱。第四无知顺言而
    答。反问问者汝何所欲。顺言矫乱。此皆散位
    非依定心。结中即以谄曲者。由顺彼天谄相
    随答故。无因见中。先叙后破。此见有二。一依
    静虑者。基云。谓从无想天没来生此间。得宿
    住通。忆彼出心不忆前位。不知彼故便执无
    因。景云。依静虑及宿住随念。过去空劫一切
    皆无。后忽然有。起无因见。二依寻伺。如文自
    明。破中初破依定计。二又汝何所欲下。破依
    寻伺计。若念自我计我先无后然生不应理
    者。执我常。若念自我我出过去。则先来是
    有。计我先无后?H然生。不应道理。断见论中
    欲界人天为二。色天合为一。四空为四。故有
    七种。言若我死后复有身者应不作业而得
    果者。彼计今自死灭之时业随身灭。后若有
    身应不作因得果起。果若起者。便有不作而
    得果失。若我体性一切永无。是则应无受业
    果者。不可以未来无故现在亦无。现在既有
    不可我一切永无。故我体性在。现在有在。未
    来世一切永无。是则应无受业异熟。故成断
    灭。若言蕴断灭者等者。彼许蕴无常故既故
    许无常。展转生起明非断灭。量云。未得阿罗
    汉诸死后蕴皆不断灭。许无常故。如前生位。
    若言我断汝先所说?色四大等者。既是我
    断。先说?色大造之身有病痈等。死后断灭
    乃成相违。空见论中先叙后破。叙中初略叙
    内外道计。后广辨内外道起执因缘。于中先
    叙外道。后叙佛法。叙外道中有六。一无施与
    爱养祠祀。二无妙行及果异熟。三无彼世间
    无此世间。四无母无父。五无化生有情。六无
    世间真阿罗汉无施无爱无祠者。奘法师云。
    如布施经说。无施与者泛明布施。无爱养者
    对悲田。无祠祀者对教田。二解云。无施与
    者谓敬田。无爱养者悲田。无祠祀者不现前
    境。三解云。无施与者对非亲。无爱养者对已
    亲。无祠祀者不现前境。诸离欲者生下地者。
    若已离欲不应下生。今既下生。明知无从彼
    世来生此世。无化生有情中。或生无想或生
    无色等者。此少分邪见。不见当来此三生处
    拨化生无。不拨一切见下地故。如无世间亦
    无少分不拨一切。后第八卷等说中有为化
    生有情。定散二心观之有异。此定心观不拨
    中有。彼散心观故拨中有。五十八说。无施等
    三名谤因。无妙慧行名谤用。无二业及异熟
    名谤果。无父母无化生有情无真阿罗汉名
    坏实事。五十五说。无施与乃至无妙行名谤
    因。无妙行恶行业果异熟名谤果。无此世间
    乃至无化生有情名谤作用。无阿罗汉名谤
    实事。下叙佛法内计。无有一切诸法体性者。
    前外道邪见别空所无。今内道空见总拨一
    切。故总问答。相似甚深离言说法者。即般若
    等密说空教。似都无而非一向空。不能解故
    将为显了拨一切空。又于法相不如理思故。
    便拨诸法。破中有二。初别破后结之。别破有
    二。初四重破外道空见。后破内道空见。四重
    破外道空见者。前叙执有六。初三执合为一
    问破。后三各一破故。若俱有者汝先所说无
    有施与等者。彼师本计不拨全无因之与果。
    但依静虑故见世行施生财贫家。谓施无能
    便谤少分故。今问彼生彼后二业为俱不俱。
    若彼全拨无一切者。此难不成。离想欲者
    者。离诸想之欲。即无想天是。余二如次离色
    界欲界。及入涅??。若有此三人者。非化生是
    谁耶。为有阿罗汉性而于彼起增上慢等者。
    此意问言。为世间有真阿罗汉耶为无耶。若
    言有者汝言世间无真阿罗汉不应理。若言
    无者起颠倒执。自谓罗汉是即应名为真罗
    汉。更无余故。破内空见中。颠倒所执也。染依
    他也。净圆成也。结中有五故字。初四结破外
    道。后一结破内道。妄计最胜中先叙后破。婆
    罗门是白净色类者。善胜种非白色也。得清
    净者修行洁戒可得净故。腹所生者。彼执大
    梵腹脐脐中生莲华。华生梵天。梵天口生婆
    罗门。臂生刹利。髀生吠舍。跟生首陀。故婆罗
    门是最胜姓。余三下劣。以见世间婆罗门性
    具戒故者。见内出家真净梵行诸律师等真
    婆罗门。彼贪名利及恭敬。方便自显故作是
    计。破中有十。准下结中有十故。故一产生同。
    何独彼胜。二作业一切同余。唯婆罗门独胜
    深乖正理。第三受生故中。若三处现前是彼
    是此等者。前第一卷云一俱起爱染。二调遍
    值时。三中有现前。今是彼是此即前父母俱
    有染心。由彼者即母调值时。由此者即健达
    缚正现在前。诸婆罗门与余同此宁独胜余。
    第四若工巧业处。若作业若善不善者。作世
    生业或善不善一切皆同宁胜余类。第五增
    上故。若王若臣若机?b增进满足者。或为王
    或为臣若机辨?b速若道位增进与余皆同
    故。第六若为王顾录。第七若修梵住已等。
    梵住者四无量。第八若修菩提分。第九若悟
    声闻菩提等。第十又汝何所欲下戒闻胜故。
    若由从胜种类生者。汝论中说于祠祀中。若
    戒闻等胜取之为量等者。彼论中说祭祀之
    时读祭祀文。若持戒多闻取之为量。令读祭
    文是非取则。若取胜类。便违此言不假具戒
    等而读祠祀文故。妄计清净中。初叙外计。后
    以理征破。前中复二。初叙所计后辨起执因
    缘。初叙有三。一五现法涅??。二别叙水等清
    净。三转叙戒等清净。五现涅??中。初一受天
    欲尘。后四现法乐住。名五涅??。引定在身离
    欲恶法得定怡乐故名现法涅??。人等欲劣。
    故不建立。前来所说四有边四不死乱二无
    因五现涅??。合十五并邪见摄。常见四十。断
    见七。名六十二见。邪边见摄我见为本。见戒
    二取为助伴生故。对法云六十二见于五见
    中或二或一切。彼谓得诸纵任自在。此是总。
    何者诸自在。一欲自在即前心自在。即天妙
    欲故境随意用故。观行自在者。即前观自在。
    谓四静虑自在。今名五现法涅??。又如有一
    计由自苦身故自恶解脱者。即前第二入诸
    河中沐浴清净。或造过恶解脱者。即前第三
    持狗戒等。食粪饮尿行诸恶事罪恶消灭等。
    破中初破后结。前中有四复次。分三。初破五
    涅??。次破水净计。后二复次破狗等戒。初
    文有二。受天妙欲四定现前。分为二故。妄计
    吉祥中。饷?艺摺<辞八?刁槐匆病5??兰?br> 日月薄蚀。乃至众生净不净业法果成熟等
    者。外道无知忽见众生苦乐报熟。遇当如是
    日月薄蚀星度如此行时。则言日月等作。上
    来破计皆有比量。恐繁不立。诸有学者一一
    应作。下第三结成前破中。景师解云。由二种
    门发起观察。由正道理是一门。推逐观察是
    第二门。僧玄师云。由二种门发起观察者。谓
    由叙计中教理二门。而致观察彼计起因缘。
    由正道理推逐观察者。破中以理推征观察。
    彼计皆不应理也
      论卷第八
    地中五门。前四门讫。自下第五杂染等起中
    分二。初明三杂染。后明断三杂染修六现视。
    前中复二。初开三章。谓烦恼业生三种杂染。
    二依章释。烦恼中初列九门。次依门释。自性
    者烦恼体。对法第六说。不寂静是诸烦恼共
    相。今云自者二法体不寂静相。对非烦恼名
    自性。彼以遍烦恼故名共相。所望义别。亦不
    相违。不寂静行相续转者。基云。前是现行此
    种子。今解由烦恼起故于相续恶业而转。彼
    论释之。由此生故身心相续不寂静转。是烦
    恼相。此复有六。谓散乱颠倒掉?干蚍乓菸?br> 耻不寂静性。七随眠中。贪开二门余各一种
    合成七者。准对法论。未离欲等者。由欲爱?
    恚二所随增。依欲求门二增长故。未离有求
    者。有爱随增。未离邪梵行求者。由慢无明见
    疑随增。彼得少对治便生?x慢。愚于圣谛计
    邪解脱解脱方便。于佛法中犹豫疑惑。随其
    次第四所随增。邪解脱见取也。解脱方便余
    四见也。余各自门。由此义故贪开二门。备
    云。上二界爱一向缘内有身故云有贪。八种
    中。见外离二取者取见别故。二取离者见戒
    别故。九结者八十九说依九事生广说如彼。
    恚嫉悭三唯欲界系通见修断。余六通三界
    故。对法云爱结者。谓三界贪等取见两门。重
    单别故所计别故。故各别说。嫉妒他荣不重
    正法。悭吝资具不遵远离。为过特甚偏立结
    名。十二谛中苦与集灭与道类类说者。有漏
    无漏果因别故。欲界增上彼遍智果彼遍智所
    显灭谛道谛者。景师释为厌苦集故求灭道。
    是则苦集与彼灭道为增上缘。则十因中观待
    因也。亦可灭道胜于苦集名为增上。智果是
    灭谛。遍智是道谛。由遍缘智为了因。显证灭
    谛即是无分别智。缘遍满理断惑得灭。故云
    彼遍智果。此就实说。若就相说。由遍智苦智
    断惑得灭名遍智果。故云彼遍智果。彼遍智
    果所显下。出所显灭谛道谛。基又解云。遍智
    所显即道谛体。由自遍智显是道故。欲界增
    上者已有因义名为增上。即由已起修因所得
    故名增上。体即灭谛。或已有果义名为增上。
    谓即道谛有灭果故。一增上言贯通彼果及
    彼所显。今此文中欲界四谛下各有十便修
    道有六。上二界四谛下除?各九。修道下除
    ?有五。对法亦同。决择分云。欲界苦下具十。
    余三谛下除身见边见各具八。上二界中除
    显故苦下有九。余三下各七。成唯识云。苦
    集是彼因依处故。灭道是彼怖畏处故。云四
    各十。别空非我属苦谛故。余三各八。苦谛具
    十。或有别释。四各十者。非一一行相各别迷
    障谛。但烦恼生时皆有能迷能障谛理。故约
    总行云各迷四。非身边见别迷余三。行难知
    故。或身边见闻说灭道而生怖畏。恐我断故
    名迷灭道。理实但缘苦集谛起。总言迷四。
    理实非三各具十行相。如唯识疏说。如迷执
    障碍亦尔者。烦恼亦名迷执。亦名障碍体一
    义殊。萨迦耶见者。景云。名身见。缘身起见故
    名身见。从境得名亦名我见。行解为目。如正
    量部名伪身见。以所计身虚伪不实故。迦湿
    弥罗国?称派呈γ?猩砑?R运?瞪硎瞧?br> 有漏故。若偏名伪身见失于有义。若言有身
    见失于伪义。欲在两义名萨迦耶。萨迦耶名
    含二义故。由亲近等起见远缘。不如理作意
    者起分别见缘。及任运失念者起俱生见缘。
    等随观执者明见行相。恭云此二我见平等随
    境观。执五蕴故名等随。备云。于五蕴中随何
    等蕴计为实我。故云等随。基云五蕴中若自
    若共。平等观察随彼所观即执为我见。边见
    之中。若分别若不分别者。唯识第六有二说。
    一云唯断见通此二门。一云亦常见。引教及
    理广如彼说。见取中。以萨迦耶见边执见等
    者。此明见取之境。所依者根。所缘者境。所因
    者种子。总执为胜。及与能净二义。具足方名
    见取行相。戒取亦然。所执见戒有差别故分
    成二取。此中见取但言为胜。不说能净。戒取
    但说能净解脱不说为胜。唯识会云。是影略
    说或随转门。不尔如何非灭计灭非道计道。
    说是邪见非二取摄。为最为上胜妙第一者。
    执三界法如次别故。戒取中。即于彼见彼见
    随行者。景云。即彼取戒禁之见。彼见所缘名
    为随行。此见亦取诸见。然多缘戒禁名戒禁
    取。戒禁何别。或佛法所受名戒。外道所受名
    禁。或根本名戒方便名禁。或性戒名戒遮戒
    名禁。备云。防非名戒制恶名禁。义别体一。基
    云。由诸戒取。依前见取妄执戒禁为胜能净。
    故言于彼见。于者依义。非执彼见为戒取也。
    执随顺彼见所受戒禁相应蕴等为胜能净。故
    言彼见随行。或于彼见即前见体。彼见随行
    则见相应。于者依义。依见及随行所受戒禁
    执之为胜净。名戒禁取。为清净为解脱为出
    离者。执三界法如次为戒取。如次为出离三
    界之因。慢中于外及内高下胜劣者。景云。内
    是内身外世资缘。方他比等亦起自高名慢。
    备又解云。高下胜劣有何别耶。谓高与下望
    他为论。胜与劣约自为言。论体无异。基云。于
    外下者谓卑慢。于外高者谓慢.过慢。慢过慢
    也。增上慢邪慢我慢不缘外故。于内胜者谓
    六慢。执我高举无德谓有。少德谓多等。皆内
    胜故。卑慢一种名内劣不如他故。疑中唯用分
    别异觉为体者。唯识二说。一云疑体即慧。犹
    豫简择说为疑故。?持?┑资且梢骞省D┑?br> 般若义无异故。二云不然。别有自性令慧不
    决非即慧故。瑜伽说。六烦恼中见世俗有即
    慧分故。余是实有别有性故。?持?┑字椿?br> 为疑。?持?裟现怯ξ?丁=缬芍?σ灞阕?br> 变。是故此疑非慧为体。景云。疑分别异觉为
    体者。疑亦求觅通名为觉。简别于慧故云异
    觉。亦可疑作二解。不一决定。故名异觉。一由
    种子随逐故。二由彼增上事故者。景云。一由
    种子随转行者。名随不起称眠。二则彼种子
    事用增上名增上事。基又解云。由惑种发业
    润生招多生果故。名由彼种子增上事故。又
    由七门一切烦恼于见及修能为障碍等者。
    前六见道障。后一修道障业。五十九云。身
    边邪见名邪解了。迷四谛故无明名不解了。
    疑是解了不解了。二取及贪?慢见所断者。
    一切皆是邪了迷执。上来四门总摄一切见断
    惑尽。此等迷苦集谛者是迷彼因依处行。迷
    灭道者是迷彼怖畏生行。若修断烦恼名任
    运现行。烦恼上品中猛利相及应重相者。即
    旧所言利与劝也。谓缘尊重田者。于父母处
    起。若缘功德田者。于三宝境起。若缘不应行
    田而起者。于持戒者及有德者。究竟者。最初
    圣道究竟所害。七倒中。想倒即于四境所起
    妄想想数为体。五十三云。谓诸愚夫无所知
    晓。随逐无明起非理作意。于所缘境无常等
    计常等取相而转。是名想倒。故以想为体。见
    倒。即以妄想境中忍可欲乐建立执着三见
    一少分为性。谓身见常见见戒取。如文自说。
    心倒。即以除前诸见。所余贪等烦恼为性。能
    染恼心故名心倒。此云心倒者。谓即于彼所
    执着中贪等烦恼。有说心倒体唯是贪染心
    胜故。言贪等者。等有二种。一向外等。二向内
    等。今言贪等贪有众多。尽是心倒即向内等。
    五十三云。诸在家者能发心倒。一分出家者
    能发见倒。想体非倒由妄取相以为总门。在
    家出家依之方起心倒见倒。故与倒名。论解
    根本自体等流。分解见心二倒之体。想体非
    倒故不重释。俱舍论说四颠倒自体。谓从于
    三见。唯倒推增故。想心随见力。彼说常见为
    常倒。计净计乐俱为见取。有我见为我倒。要
    具三因者成倒。一一向倒故。简戒禁取缘少
    净故。二推度性故简非见性。三妄增益故简
    断见邪见。非妄增益无门转故。所余受等非
    世极成。世间但说想心见倒不说贪等。故余
    非倒。今此不然。一倒依。二倒体。所依想胜受
    等非倒。显出家者增益见名倒故。断邪非倒。
    诸在家者烦恼乱心。或多由贪难可解脱。故
    说一切惑贪为倒。故倒体中唯分心见。显扬
    论说。由四因缘起四颠故余非倒。此中心倒
    通缘四贪。下文但言贪通二种。不说常我亦
    起贪者。从胜说故。我常见俱亦有贪故。诸文
    皆说于四境。贪名心倒故。世间多于乐净偏
    起。非实唯二。不尔如何于彼前四倒见所执
    着中贪等为性。见取是不净净倒戒取是于
    苦乐倒者。随其所应缘见缘戒。及相应法为
    胜能净故。是二取。不尔便成邪见所摄。想心
    见三皆通四种。四无别体。问此四倒对何所
    断。备云。通在五部。此文不简见修断。故基
    云。常我通见修断。乐净一向见道所断。其想
    心二倒随应通二。问贪通五部。论名心倒在
    何部耶。三藏云。通在五部。而非五识贪名心
    倒。以现量故。又解在见苦所断。三藏亦云俱
    生身边二见俱贪。亦名乐倒亦名净倒。烦恼
    差别文有三。初列二十六门烦恼。次释名义。
    后出体相。对法但有二十四门。无不善根及
    火。此中加二为二十六。于中十五唯约贪?
    痴说。余十一通辨烦恼差别。增上种子之所
    随逐名随眠者。不但本惑微细随增。亦增胜
    种子之所随逐。又即七种与余为因故名种
    子。常逐行者七方随眠。邪行方便故名为
    轨者。如世车轭。以轭出牛为车方便。导引
    出车。今此亦然。三业邪行如车之体。四轭
    能引以为方便。轭造恶者不越邪路。能导恶
    生名邪行方便。能摄依事故名所有者。对法
    论云。由多积集所有资具恒与怖怨等共相应
    故。彼说有外。此言依事。能摄有内所依身及
    外资具事。狭宽义别亦不相违。此等释名。如
    九十八及对法第七。或有不同。恐繁故止。自
    下出体。结是九结。谓爱恚慢无明见结取结
    疑嫉悭。三见为见结。同是女声。二取为取结。
    同是男声。诸经中悭嫉过多故偏立结。谓能
    招贫贱鬪乱二趣等。七随眠者。谓欲贪?恚
    有贪慢无明见疑。唯七名随眠者。根本烦恼
    随增义胜故。此即现起贪等。从彼种子名作
    随眠。亦可此中但说惑种名七随眠。随烦恼
    唯三者。据胜说故。缠有八者。八十九说。一切
    烦恼由现行者悉名为缠。然有八种。于四时
    中数数现行。故偏建立。于修戒学数起无惭
    无愧为障。于修定学数起?干蛩?呶?稀S?br> 修慧时数起掉举恶作为障。若同法者。展转
    受用财法之时。嫉妒悭吝为障。忿覆于四事
    不能为障。不立为缠。暴流四中。欲暴流。以欲
    界除外道所起见及俱无明。所余一切烦恼
    为性。有暴流。以色无色界除外道所起见及
    俱无明所余一切烦恼为性。见暴流。以三界
    外道所起见为性。无明暴流以三界外道所
    起见相应无明为性。对法论说。初是习欲求
    者。第二是习有求者。后二是邪梵行求者。能
    依所依相应道理故。八十九同。意取三毒偏
    增行者烦恼以立四流。不取三毒等分及薄
    尘行者身中烦恼。如暴流轭亦尔者。则前四
    流三毒偏增烦恼。及等分行者烦恼并入四
    轭。唯除薄尘行者烦恼非轭。四取是贪。约境
    分四。故第十卷云。谓缘诸欲四见戒禁萨迦
    耶见而起四贪。我语则是我见。明彼我见所
    计之我都无有体但有语言故名我语。缘我
    语贪名我语取。对法中说欲见戒我语为四
    取者。举境取贪为四取体。八十九说依二品
    立二取。一在家立欲取。二出家外道等立余
    三取。若所取若能取若所为取如是一切总
    说为取。四取名所取。取此四贪名能取。为得
    诸欲及受用起初取。贪利养恭敬故。为诘责
    他免脱他难起第二取。取诸禅定为所依止
    起第三取。为欲分别作受果者及为随说流
    转还灭士夫之相起我语取。如是合名为取。
    此中初一唯欲系。后三通余。四系中。此实执
    取即是见取执法以为真实。八十九云。当知
    四系唯依外道差别建立。所系有二。一者在
    家定意生身贪嗔为系。二者出家定意生身
    戒见二取之所系也。此能障定心自性之身故
    名身系。非障色身。初二唯欲界。后二种通。或
    俱欲界。不善增故。五盖者。八十九说。违背五
    处立此五盖。一在家位欲境所漂违背圣教
    立贪欲盖。二不堪忍同法可谏违可爱法立
    嗔恚盖。三违奢摩他故立?干蛩?吒恰K奈?br> ?巢?嵋?⒌艟俣褡鞲恰N逦ヂ垡逦薜咕?br> 择等立于疑盖。对法论说障五位。谓乐出家
    位。觉邪行位。止。举。舍位。广如彼解。三不善
    根唯识说具二义。一根本烦恼性。二遍六识
    故。余非不善根。生恶胜故。唯立此三。三漏对
    法论说。依外门流注立欲漏。依内门流注立
    有漏。依彼二所依门流注立无明漏。彼论意
    显欲界一切烦恼除无明名欲漏。色无色界
    一切烦恼除无明名有漏。三界无明名无明
    漏。然欲界四谛各十烦恼修断有六。色无色
    界五门并除嗔。随其所应并诸随惑为漏体。
    五门种数不同小乘。六十四说。欲界一切烦
    恼除诸外道妄见为依所生无明余名欲漏。
    色无色界一切烦恼除诸外道妄见为依所生
    无明余名有漏。三界外道妄见为依所生无
    明名邪解脱欲无明漏。八十九说。文虽少异
    与对法同。对法意说。一切无明名无明漏。独
    起相应胜多余故。余能依惑立余二漏。上下
    异故。六十四说。分别所起妄见为依所生无
    明名邪解脱。欲无明漏余立余二漏。不说一
    切痴为无明漏。据义各别亦不相违。拘碍亦
    三。谓贪?痴。由此三种起五拘碍。与对法同。
    依此五境生贪等三。拘碍于心故。对法说名
    心拘碍。三藏云。初三名贪。第四名嗔。亦名为
    贪。无明通五。景法师云。初三贪性。第四妄念
    为性。第五懈怠为性。有说。初二以贪为性。第
    三以贪及散乱为性。第四谄等为性。第五懈
    怠为性。辨过患有二十二。有本名过失。第二
    业杂染中。初列九门。后依门释。初释自性中。
    若法生时造作相起等者。此中景有两解。一
    云。造作相起者方便业。及由彼生故身行语
    行于彼后时造作而转者是根本业。二云。前
    文者是表业。后文是无表业。无表业能造集
    当果亦名造作。不同表业动作名造。备泰同
    云。前是思业。后是身语。帖成三释。基后述此
    三释云。一云前是加行业后是根本业者。初
    通三业或唯意业。后据重者故唯身语。二云
    前是表业后是无表业者。初通三业。五十三
    说。身语意三皆有表故。后是无表。此中有说
    唯身语二有无表业故。此但言由彼生故身行
    语行于彼后时造作而转。意业轻微五识非色
    皆不发无表。有说。三业皆有无表。五十三
    说。十善业道百行所摄皆名律仪故。三罚业
    中意罚重故。意三业道重前七故。亦有无表。
    于理何违。意业无表随业道故但有三支。此
    依三业通有无表但说身语非遮意无。三云
    前是发身语思后是身语业者。谓身语业发
    身语思之所生故。审决二思意相应故。作动
    意故。说名意业。动发胜思发身语故。名身语
    业。其独行思亦名意业。合十名业道。于五境
    中色声称业。三非业者无表示故。成唯识成
    业等云。有三种思。十种业道皆思为性。释身
    语意业表无表名思业思已业业道定散无表
    大种造等发业时节大小不同。如理应思。下
    五十九六十卷中当广分别。身语二表以相
    表见。意表业者见自语分证自证分互各自
    表。复如理思之。第二业分别中有三。初标二
    二种。次别显二二种差别。后结成三业。初二
    者欲明起业之人故云由补特伽罗差别。正
    辨业体不同故云由法差别。复二者明前人
    法皆通十恶十善业道。别显二中。初补特伽
    罗。后法差别。初中复二。初不善道十补特伽
    罗。后善业道。杀生有三。一总指经。二别牒
    释。后结略义。别牒释经九句。除总句故。杀
    生成业道究竟者。所杀者命断已方成。非正
    死有俱死前死及自杀非业道故。不尔便应
    皆成业道。第三句害极害执者。次有三故。别
    释此三。断彼命故谓害。解支节故谓极害。计
    活命故谓执。计执杀生而活命故。有出家外
    道名曰无系等者。即尼健子。计随所住处百
    由旬内所有众生于彼作不杀成律仪作杀成
    不律仪。百由旬外彼皆不成。经为除此说如
    是言一切有情所。非唯百由旬内。即彼外道
    复作是说等者。彼计草木皆悉有命杀成业
    道。佛为除此说如是言真实众生所。杀草木
    非业道。此显示真实福德远离对治等者。景
    云。此显大于一切众生起救护心名真实福
    德。是能对治真实福德远离对治。及显示不
    真实福德对除彼执名远离对治。非远离对
    治者。于百由旬内众生起救护心非实福德。
    是所对治。外物无命众生有命名真实福等。
    外道但于百由旬内成律仪等。及明外物有
    命等。名不实福德等。基又解云。此言意显由
    杀有情是性罪故。亦以性戒真福德为远离
    对治故。对法云。杀生事者谓有情数。此前
    言一切有情所。杀草木等是遮罪故。亦以遮
    戒不实福德为远离对治。故此后言真实众
    生所。如是所说诸句显示加行杀害者。最极
    暴恶下七句。由起恶心加行励力猛勇行杀
    故名如是加行杀害。非是加行业道也。乃至
    极下捃多蚁等者。此文旧云。杀折脚蚁子无
    有悔心。当知此人能断善根。三藏云。此含两
    义。若名折脚蚁不得蚁卵。若翻为蚁卵不得
    折脚蚁子。欲具收二义故存梵音。此之一句
    别显无择杀害。逢生即杀不简择故。最后一
    句名杀生时。结略义中有三重。初摄九为四。
    于中景云。杀生相貌者血涂其手等。杀生作
    用者谓害极害执等。杀生因缘及与杀生事
    用差别者谓前无差耻等多句。基云。相貌者
    是第二句血涂其手。作明者则第三句害极
    害执。因缘者则第一句最极暴恶杀害之心
    正现在前。事用差别者谓后六句。一无差
    耻。二无哀愍。三一切有情所。四真实众生所。
    五乃至极下捃多蚁等诸众生所。六于杀生
    事若未远离。又解。相貌则第一句。作用则第
    二第三句。因缘则第四第五句。事用差别则
    余四句。今复解言。初三如次配九句中初三
    句。第四事用差别配后六句。第二复次中景
    云。杀生如实杀生差别者。杀草木等宜名生
    非真实杀。若杀有情名真实杀也。杀所杀杀
    生名杀生者者。要杀有命众生名杀生者。则
    显杀草木等不名杀生者。基云。此则摄九为
    三。言杀生如实者则第一句。杀生差别者则
    次七句。杀所杀生名杀生者则第九句。未受
    戒等起善已来行杀生者常名杀生者。受戒
    等后不得彼名。今复解言。杀生如实者第六
    第七句。谓一切有情所及真实众生所。杀生
    差别者是前五句。杀所杀生者是第八句。名
    杀生者者最后一句。第三复次摄九为一。合
    名杀生补特伽罗。不与取中有二。初释经文。
    后略义结成。前中初标总句。次别释十四句。
    若积集若移转者。钱谷等物名积集。牛羊等
    名移转。于闲静处若生者禾苗等。若集者集
    转如前。若彼物主非先所与如酬债法者。财
    主不先作酬债意故名不与。次句不舍者。不
    起施心名不舍。不弃可知。饕餮者。贪财为饕。
    贪食为餮。于论时中他理得胜不自清雪名不
    清取。虽复竞诤而得彼财。财非己物而诤取
    之名不净取。略义有二。前中基述两解。一云。
    结十四句为三。一由盗此故成不与取。则前
    初句于他所有。二若于是处如其差别如实
    劫盗者谓次十一句。三由劫盗故得此过失
    者则第十三十四两句。二云。为五结。一由盗
    此故结第五第六句。二若于是处结初四句。
    三如其差别结第八句已下乃至第十三句。
    四如实劫盗结第七句。五由劫盗故得此过
    失结第十四句。今复解云。一由盗此故成不
    与取则初四句。二若于是处如其差别如实
    劫盗者谓次八句。由劫盗故得此过失者则
    最后二句为一结。如文。不与取业道究竟者。
    如对法云。谓取为己有。欲邪行中。初散释经
    文。后结略义。前中先标总句。后别释十句。一
    于诸父母等所守护。二有治罚。三有障碍。此
    明处女三种守护。四他妻妾。五他所摄而未
    适他三护同前。六若由凶作。七若由强力。八
    若由隐伏。九而行欲行。此四句则显侵他护。
    十则于此事非理欲心与行欲行。此则于自
    妻妾而为罪失。非道者此有三义。一非所行
    路谓支分等非产门。二非道数过极五量。三
    非理谓如常法及一切男及不男故。五十九
    云。非处非量非时及不应理男及不男。非处
    者。谓安佛法僧处。父母牀席。地不平处等。僧
    伽蓝等是。非时者。有病怀孕与儿乳等。三明
    六?等。广如五十九自解欲邪行业道。究竟
    者谓交会事成。略义中摄之为三。景云。若彼
    所行者。结前处女他妻三种守护。他守护境
    是彼所行。故云若彼所行。行差别者。结前凶
    诈强力隐伏行邪差别。若欲邪行者。结于自
    妻非道时处而为罪失。基云。若彼所行摄前
    六句。虽所行处亦成罪故。二若行差别摄次
    三句。非理行故。三若欲邪行摄后两句。成业
    道故。此师别取自护为第二句。故合成十一
    句也。或述为十句如上释。妄语中别句有十。
    若已知者谓随前三所经语言者。景云。随前
    三处有所见闻而起妄语。第一王及执理家。
    二别人谓长者等。第三是众及大集处。随彼
    三处闻觉知而起妄语。基云。谓随闻觉知三
    所经语言而行妄语。若已见下自别起说。故
    三必结知合名知。非四中知。彼知局故此知
    宽故。妄语业道究竟。对法论说时众及对言
    者领解。略义中有四。一依处故结初五句。二
    异说故结次二句。三因缘故结次二句。因自
    因他。四坏想故结后一句。离间语中别句有
    七。破坏和合等四句者。景云。破坏和合者
    下。他闻说教欢喜别离。随印别离者。谓恐更
    和合对彼重印别离为好。喜坏和合者。谓彼
    人已离散意心喜染污。乐印别离者。谓能破
    坏人于他乖离喜已后喜乐印别离以之为
    好。泰云。喜别离者。明破坏前人语方便时能
    生破语者令他别离喜。随印别离者。辨他别
    离时喜更重生。基又解云。第三四句虽喜
    生未生烦恼。第五于第三句第六于第四
    此二句方烦恼生。第七句说能离间语者谓
    或不闻或他方便故者。景云。正说离间语时
    或彼不闻而不破坏。或他虽闻以智方便观
    察其言如相破坏而不离隔。故云或他不闻
    或他方便并成离间。十地云。彼虽不离而名
    两舌。如彼不恼亦名恶口。备述两解。一云。所
    破之人或在远故不闻离语。或虽在远而遣
    他人令领解故作方便遣人传语。一云。对前
    人不闻。别有傍人传语前人。非唯破人成业
    道。傍传语人亦名间语。他方便言意在于此。
    基又解云。谓说语时他令不闻。或他虽闻而
    以方便不受其离间。此释经中说离间语。非
    正释业道。对法论说究竟者。谓所破领解此
    中方便他领解故可是业道。他不闻者但是
    业道加行故。此因通释经亦无失。他方便者。
    令他说离间方便语他未领解及他不闻此二
    并是业道加行。因释经文亦非正释业道。或
    有义言。但说离间言若他不闻及他闻已方
    便不受皆是业道。此违决择第六十说。此究
    竟谓所破领。故前说善。结中有五句。一离间
    意乐结初句。二未坏方便结第二句。三已坏
    方便结第三第四句。四染污心结第五第六
    句。五他方便结第七句。?恶语中。散释经文。
    初十二句广明妙语。未后翻前妙语明?恶
    语。十二句者。谓无扰动语。悦耳语。称心语。
    可爱语。先首语。美妙语。分明语。易可解了
    语。可施功劳语。无所依止语。非可厌逆语。无
    边无尽语。次摄十二为三。一尸罗语谓初一。
    二等欢喜语谓次三语。三说法语谓后八语。
    即此最后又有三种。一所趣圆满语。谓初一
    者即先首语。二文词圆满语。次二者谓美妙
    语分明语。三方便圆满语。谓余五种。又于未
    来世下即上十二种语约世分别复为三种。
    谓未来诸佛当说十二妙语名可爱语。过去
    诸佛曾说名可乐语。现在诸佛今说及正领
    受生他爱乐名可欣语可意语。应知即等欢
    喜语名无量众生可爱可乐欣可意语者。即
    前三语中第二等欢喜语是。彼经中名无量
    众生可爱等语。言即说法语名三摩?涠嘤?br> 者。即前三语中第三说法语是。彼经中名三
    摩?涠嘤铩<词?拗??阌锩?晌藁诘冉?br> 次能引三摩地语者。三中第一尸罗律仪所
    摄语即是。经中由无悔等渐次能引三摩地
    语。上来明妙语。下明?恶语。言此中毒螫语
    ?横语者。此?恶语中亦有众多。谓毒螫语
    ?横语。所余?恶语翻前白品应知者。次第
    翻前名扰动语不悦耳语等。然则?语有十
    四句。由辨所翻妙语皆有曲结故无略义。绮
    语中别句十二。初五句名邪举罪语。则是翻
    律所辨举罪五德。可知。次六句名邪说法语。
    后一句名放逸语故。略结言三时绮语。前?
    恶语及后绮语。究竟者谓发彼语。贪欲中即
    此二种总名物者。谓财及具。此究竟者。谓凡
    彼所有定当属我。以泛贪自物等。虽有贪染
    非增上故非贪道。略义中。自性谓初句。所缘
    谓次二。行相最后一。嗔恚中。景解。别句三。
    初句是嗔自性。当杀当害者。是嗔所缘。当为
    衰损彼当自获种种忧恼者。是嗔行相。略义
    如贪。基解。别句有五。初句嗔自性。余四句嗔
    所缘。略无行相。然所贪多分同故云略义如
    前。要于有情方成业道。非情则轻。究竟者谓
    决定当害。邪见中有二。初释经文。后结略义。
    前中先标总句。次显十七别句。谓由三种意
    乐拨施故等者。一由着财意乐言无施。二
    由见取取彼断见邪见。邪见为净意乐故起邪
    见慢无爱养布施。三执祠火天以为究竟意
    乐。谤无自余祠祀布施。无妙恶行中能治者
    谓福业事。悭吝犯戒散乱等三名所对除。非
    拨流转依处缘者。前代刹帝利等四姓与此
    世刹帝利等流转为缘。此世复与后代流转
    为缘。谤无此世他世他世四姓等为流转依
    处缘。故言无此世。拨父母中。母是所托缘。父
    是种子缘。已趣各别烦恼最静故名正至者。
    谓涅??。正行者谓道谛。在有学因中名此世
    间。在无学果时名彼世间。自士夫力之所作
    故名自然者。谓阿罗汉由自士夫功力而得
    此无学果故名自然。通慧者谓第六者。谓漏
    尽通也。此上拨无真阿罗汉法。下复明拨无
    见修无学道。略义有二。第一中不结初二句。
    谤因者谓无施与等及无妙行恶行。谤果可
    知。谤功用中有四。一殖种体谓无父。二任持
    谓无母。三往来谓无此世。四感生业。景云。
    谓谤无无想无色感生业功用。基云。谓无化
    生有情即中有也。前第七卷无化生有情。谓
    不能得见生死相。或生无色或入涅??。便拨
    为无名无化生。彼据生有此据中有。所望别
    故亦不相违。业谓功用。中有能传识往当生
    有故名感生业。阿罗汉下皆是实事。第二略
    义中。流转缘者。谓无此彼世无母无父。流转
    士夫者。谓无化生有情。此中基解。中有生有
    合名士夫。无阿罗汉等名谤对治还灭。又诽
    谤流转者应知谤因不谤自相者。释第二结
    中流转。言不谤无世间父母自体。但谤无从
    此往彼因义。父母等能任持因义。谤还灭亦
    谤灭道功德不谤行此人。此究竟者谓决定
    非谤。十善业道中。先总标。翻前十恶可知。但
    明差别。然别显离邪欲离妄语二业道。翻欲
    邪行中。尽寿行故久远行故者。初是声闻戒
    后是菩萨戒。诤处雪故名清等者。于欲邪行
    中滥招诽谤于理得雪名清。实无违犯名净。
    下虽举四句。但取俱句亦清亦净名他信清
    净。不以爱染已下四句释正行清净。当知略
    义则在此中者。在三清净中。翻妄语中。应可
    建立谓于彼彼违诤事中应可建立。为正证
    者。谓无伴傥深可信故应可建立为证理人。
    三摄受中。欲解则前可信可妄决定意乐故。
    二保任则应建立可妄信故。三作用则无有
    虚诳则起实语之作用也。法相差别中。初标
    后释。释中初不善后善。景云。文中于他众生
    者。他者则简自杀不成业道。众生者简杀草
    木不成业道。欲乐者故起杀心简误杀也。起
    染心者简菩萨大悲行杀非是染心亦非业道
    等。乃至已下皆言起染心者悉简菩萨。菩萨
    为利众生具示行十恶等行但非染污。基又
    解云。五十九说。十恶业道有五相差别。一事。
    二想。对法说为加行。三欲乐。四烦恼。五究
    竟。如此杀生等于他众生者名事。自杀及杀
    非情非业道故。起杀欲乐者名想。起害众生
    想故。能生欲乐想从果名。起染污心者名欲
    乐。依此想故作如是心。我当害生起欲乐故。
    起杀方便者名烦恼。贪嗔痴等为方便故。杀
    究竟中云所有身业者名究竟。或无间或后时
    死。或可此中一事二欲乐三烦恼四方便则
    想。对法论说为加行故。五究竟。或方便者。加
    行业道。略无其想。因便说方便。方便非业道。
    余九业准此应知。妄语中伪证者。谓所见闻
    觉知中伪证为不见等。?恶语业道中。谓于
    他有情者。此据增上殊胜者语。对法等说但
    发恶言则成业道故。或对有情方成业道。非
    情不对并非业道。第六十说。?语业道有情
    处起。此文亦说于有情故。然五十九及对法
    中说?恶语染方发毁訾。故说发言名为究
    竟。非皆业道。绮语之中不说境者。独头绮语
    但发则成业道所摄。与余合者亦有境故。后
    三业道不同小论说无方便若起现前则是根
    本。第六十说杀生?语?恚三种。贪?痴为
    加行?痴为究竟。不与取欲邪行贪欲三种
    三为加行贪为究竟。妄语离间绮语三三为
    加行三为究竟。邪见一种三为加行痴为究
    竟。又杀生邪行妄语离间?语?恚此六业道
    有情处起。不与取及贪欲资财处起。有情及
    物皆资财故。绮语业道名身处起。邪见业道
    诸行处起。设谤无为不亲着故。十善业道中
    一一皆有五缘。如理应知。下结成三业如文。
    大段第三业因十二种相中。初三是不善相。
    四由自力。五由他力。六由王等之所驱回。
    七已得自物而生贪欲等前贪他物此爱自财
    等故成差别。八有所怖畏行杀等业。如畏他
    而行杀等。九为有所损害。如鼠损物等。十为
    戏乐故行杀等。十一法想将为道理。如执害
    生以为正法等。十二邪见拨无因果故。既明
    恶业因。善业因反此可解。第四业位中。由
    软不善故生傍生中等者。十地经说。中品生
    畜生。下品生饿鬼。与此不同。鬼有二种。一福
    德。二薄福。此据薄福故中品。彼据福德故下
    品。亦不相违。现在所起名生位业。过去曾造
    之业已生已灭但有业种名习气位业

    瑜伽论记卷第二(之下终)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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