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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瑜伽论记卷第二(之上)

    论本第四

    九地境中分之为三。上之二地明境体竟。此
    有寻有伺等三地是境相。下上?细境相异
    故。是谓来意。寻谓寻求。伺谓伺察。或思或慧
    于境推求?位名寻。即此二种于境察审细
    位名伺。非一刹那二法相应。一类?细前后
    异故。今依彼法有无此二建立三地。是谓释
    名。建立地体者。释论三说。初说云。此之三地
    就二前后相应建立无心地。说初之二地名
    有心地。故知下地诸色等法皆名无寻无伺
    地。第二师云。此三就二离欲建立故。此卷中
    既以离寻伺染名无寻无伺地。故知随应有
    彼染故名初二地。第三正义。此三但就界地
    建立。此卷中说。欲界及初静虑若定若生名
    有寻有伺地等。故知但依界地建立。征破前
    师皆为非正。会释彼文并如彼说。问唯识第
    七卷护法约离欲而立三地。与释论所破第
    二师义相似。如何会释。谓释论破第二师云。
    已离欲者下地诸法名无寻伺等。未离欲者
    上地诸法应名有寻有伺等。由此应成杂乱
    过。去测法师云又助难。若依离欲立三地
    者。中间根本同缚同离应成一地。有杂乱过。
    解云。论意自有两释。一云。护法用第二说以
    为正义。而无两失。下劣从上胜。离染名无伺
    等。上胜皆下劣。未离非伺等。故无前失。又
    说离欲有其二时。谓加行及正离时。今依加
    行说离欲言。故先离寻后离伺欲。故无后失。
    二云。识论说离欲言。与释论异。所以者何。欲
    有二种。一烦恼欲。谓贪?等。二自性欲。谓九
    地法随其自地性不相厌义说为欲。随应上
    地所有诸法性厌下地义说离欲。五十六云。
    由彼有情于诸寻伺以性离欲而离欲彼地虽
    名无寻无伺。此后现行。亦无过失。释论第
    二师依离烦恼欲有前二过失。识论正义依
    离自性欲说故无两失。就此地中大文分三。
    初问。次略答。复云何界施设建立下。别释
    前标。然寻上下文势有三种颂。一是总颂。总
    别大章故。二是中颂。牒前章门后细标列故。
    又说标列释已。即以一颂重收前义。亦名中
    颂。三是后颂。释诸门义。总以一颂重收结故。
    别释五门中。解初界门有三。初问。次答八门。
    后随别释。第一数建立中分二。初标堕界非
    堕界。后此中欲界下别释三地。非堕摄界者。
    乃至无漏界者。景师释。谓方便道资粮道见
    修究竟。如是等道能趣涅??。道谛所摄。故名
    方便。萨迦耶见者名虚伪身。即染五蕴得对
    除断。是其择灭及真如理灭。言无戏论界者。
    无漏种子不同名言戏论种子。名无戏论。基
    师又解。无戏论无漏界者。谓真如性离分别。
    无漏体故。若定若生者。若得彼定若生其中。
    此中由离寻伺欲道理故说名无寻无伺地等
    者。释论第二师引此为证。未离寻伺染欲界
    初定诸法假者名有寻伺地。静虑中间诸法
    假者已离寻染未离伺染名无寻唯伺地。二
    定已上诸法假者俱已离染并名无寻无伺
    地。即显欲界教导等差别。若已离欲亦名无
    寻无伺地等。实义不然。此三但依界地建立。
    谓欲界初定有漏无漏诸法聚中寻伺可得。
    已离欲未离欲法皆名彼地等引。次上文为
    证。不由有染名为彼地若已离染名非彼地。
    若作此解便大杂乱。故论云。若无漏界有为
    定所摄初静虑亦名有寻有伺地等。若就相
    应及离欲立三地别。此等诸文皆有过失。广
    如释论。此言由离寻伺欲故名无寻无伺地
    者。然唯说彼二定已上无寻无伺一地有漏
    无漏。皆彼定离寻伺染故。下地不然。不得以
    有染为彼地故无染便非。故唯说彼二定已
    上。由此不说下之二地随离彼染即非彼地。
    教导作意者。谓在欲界住心无相无寻伺故。
    出彼定者身在欲界已离初定欲入无寻伺
    定。后出之时还起寻伺。生彼者若生二定等
    亦起下寻伺故。若无漏界有为定所摄等者。
    如依初定起无分别智缘真如境。亦名有寻
    有伺地智。以依寻伺地起此智故。不由寻伺
    相应分别现行名有寻伺。以十地云证时离
    觉观思惟分别故。是故此位不可言说。若依
    初定起后得智为众说法即与寻伺相应。若
    无寻伺即不能起风起语说法。故显扬第一卷
    云。薄伽梵说。由依寻伺故发言说。非无寻伺。
    又十地论云。何故净觉人念智功德具于诸
    上妙地有力不解释。长行释云。净觉即是起
    言说因也。言余如前说者。上来分别离寻伺
    欲故说名无寻无伺地。不由不行有寻有伺地
    心名无寻伺。即知未离寻伺欲故名有寻有
    伺地。不由不行无寻无伺等心故说名有寻
    有伺地。第二处所中。言从此下三万二千?
    缮那至等活等者。基法师解。此文意说。地平
    之下三万二千?缮那方至等活。等活广十千
    ?缮那。次下过四千?缮那方至黑绳。黑绳
    下二千至众合。如是八那落迦皆广十千。下
    六地狱相去皆二千。无间地狱底去地平计
    一十二万八千?缮那。苏迷卢山入水八万。
    此乃过彼四万八千。以此准知。八热地狱深
    于俱舍。彼说无间底去地平四万?缮那。彼
    说水轮虽深八亿。依风轮上。金轮复厚三亿
    二万在水轮上。故妙高山据彼金轮。今者大
    乘金在水下。次据金轮。水在金上。虽不言深
    数。无间之底既计一十二万八千?缮那。妙
    高入水但言八万。明知妙高不据金轮。半上
    半下水中浮住。备公解云。今依此论。上八地
    狱高之由旬各有四千。故从此洲至等活地
    狱上有三万二千由旬。下自据之量四千由
    旬。余七地狱向下而住各据四千。凡八个四
    千合三万二千由旬。等活向上复有三万二
    千由旬。合有六万四千由旬。犹有一万六千
    由旬不至金地。上文但云诸地狱广十千由
    旬不言竖量又各四千。是故八狱竖各四千
    广十千。八狱上下重叠而住。又解。论师既立
    广量十千。即知高量亦各十千由旬。依此而
    言。从此平地向下而入过三万二千量至等
    活地狱。等活地狱纵广十千。十千已下复隔
    四千有余七狱横布而住。不得上下比次安
    布。何者。以从平地向金地轮但深八万。从上
    向下既除三万二千之外方有八狱。唯有四
    万八千由旬地。如何上下得受八狱各高万由
    旬故。如等活至亦尔者。泰云。依萨婆多。此八
    地狱即立热八大地狱边。无有别处。正量部
    云。在铁轮山临风水轮无日月光冷气所冲。
    备云。还从平地向下过三万三千量有初寒
    狱。从此复隔二千由旬。七地狱高各二千上
    下如重。又解。八寒地狱高广各十千。从此入
    地过三万二千量有初寒狱。向下复隔二千
    由旬有七寒狱周围傍住。烧然等三。少分多
    分全分别也。一聚者不见形容。但见一聚火
    相故。辨色界处中。凡论修禅有三。一唯有漏
    熏下四定。二唯无漏八地以上变易生死。三
    有漏无漏。如五净居业虽凡位而造。由今无
    漏资有漏定更助故业令胜上生。言复有超
    过净宫至得生其中者。景云。如他化自在天
    上复有摩罗天宫。即言处所高胜。然即他化
    自在天摄。今五净居天上直言复有超过净
    居宫大自在住处。十地菩萨得生其中。不言
    即色究竟天摄。明知非地所摄。基云。即凡夫
    位所造广果天处业。将入第八地生广果天。
    无漏极熏资彼先时后报业。至第十地满心
    方生于彼。华严经云。现报利益受佛位故。后
    报利益魔醯首罗智处生故。此言生者。以练
    ?果转胜得妙故名为生。非无漏心有命终受
    生之理。无色界有四处所者。有四蕴根。四
    空寿命长短不同故。或无处所者。无别宫宅。
    上下参差故。第三有情量中。西北身量转复
    高大者。俱舍颂云。赡部洲人量三肘半四肘。
    东西北洲人倍倍增如次。彼说。此洲或三肘
    半四肘。东洲八肘。西洲十六肘。北洲三十二
    肘。今说博大不言倍增。以不定故。三十天
    增一足。谓分一俱卢舍为四分之中一分。复
    分为四分。增此一分故言一足。基又云。更有
    一释。言一足者。即俱卢舍分为四分。一分中
    复分为三。是此二中之一分故言一足。即显
    知足天身半俱卢舍余半分。乐化天一俱卢
    舍中三分。他化天身三分余半减一俱卢舍
    也。与俱舍不同。彼云。欲天俱卢舍四分一一
    增。然时分天地空之际业果难胜故同帝释。
    今解。帝释住地居之顶感报殊胜能及时分。
    问何故欲天寿量倍增身不尔耶。答人寿为
    之所极??望。身则不然故。又解。身量以外亦
    有?妙等多差别互有得失。寿量以外更无
    余能。故一向倍增也。色天身量同难心。大
    梵身量不倍前益者。以寻有无际业果难胜
    故。无云减三者。以离变异受定难修故。三恶
    趣身大小不定。随业增微身大小。则知无间
    身量未必八万。然有经论说。遍狱量。据最大
    说。第四寿建立中。无色寿命有倍不倍者。如
    婆沙八十四卷云。问何故无色寿量有倍增
    者有增半者有增少分者耶。答如异熟因有
    尔所力还受尔所异熟果故。复次空识无边
    处有无边行相亦有异行相。谓空无边处无
    边行相招万劫寿。余行行相亦招万劫寿。识
    无边处无边行相招二万劫寿。余行相亦招
    二万劫寿。此上更无无边行相唯有异行相。
    故彼寿量不倍增下。然无所有处别有摧伏
    我我所等胜善观行。异于异地。由彼善招二
    万劫寿故。余行相所招寿量亦倍倍增。复次
    空识无边处有奢摩他?巢?崮恰N娇沾ι?br> 摩他招万劫寿。?巢?崮且嗾型蚪偈佟J洞?br> 二行各招二万寿。此上无胜慧唯有定。故彼
    寿量不倍增下。余如前说。复次四无色地皆
    无多种功德。故二等有二万劫寿。上三无色
    离下地染有少故倍倍增寿。谓识处已离下
    一无色地染招二万劫寿。并本二万为四万
    劫。无所有处已离下二无色地染招四万劫
    寿。并本二万为六万劫。非想处已离下三无
    色地染招六万劫寿。并本二万为八万劫。除
    北俱卢洲余一切处悉有中夭者。若小乘说
    云。一切三界皆有中夭。唯除郁单越无想天
    最后身菩萨。今此文虽不说最后身菩萨无
    中夭事。理必应有。故下文云。非自害非他害
    者一切那落迦乃至住最后身菩萨。然位大
    乘。最后身菩萨多据化相非实后身。若据实
    者。初地已上即无中夭。何须远说后菩萨无
    中夭耶。故知下文说彼后身菩萨无中夭者是
    权非实。故此不论。无想天者。依决择说有其
    三种。若下因感必定中夭。若中业感或有中
    夭或无中夭。若上业感无中夭。有斯进退故
    此不论。以北拘卢一切皆修无我所业得果
    决定无中夭。故此中偏说。第五受用中分二。
    初标三门。后随别释。别释中先明受用苦乐。
    文分为二。一明四受苦。二又于四种那落迦
    中无有乐受下明受乐。三又由六种殊胜故
    苦乐殊胜下总明苦乐胜劣差别。四复次三
    界有情所依依身下劝厌三界欣求无漏。受
    苦之中复分为二。初明三界苦。后明无漏非
    苦。前中复二。初明欲界苦。后辨色无色苦。欲
    界中分二。初略明五趣苦。后又于等活下广
    明五趣苦。就广明中。先明地狱苦。文分为四。
    一解大那落迦。二近边。三寒。四孤独。近边中
    ??踢刚摺4嗽品嗄虺妗u?珂P故名?口出。
    身长一尺身白头黑。此虫及狗鸟狱卒等诸宗
    不同。萨婆多师经部大乘说是非情。然少差
    别。上座部师说为情类。设拉末梨状如皂荚
    树形。多诸刺故。地狱唯在此洲下。若余二洲
    断善作无间业来此受苦。婆沙说。三洲皆有
    边地狱及独一地狱。有说言。二洲有此二地
    狱非北洲。净乐处故。吉祥者诸漫殊室利也。
    苏陀味者。天中有树出四食味名云苏陀。所
    谓青黄赤白色。无色界有烦恼故有障故等
    者。基师解。由有烦恼故死不自在尚有死。由
    有障即长寿天难故于住正法不自在。今解。
    约惑业报以显无堪任义也。自下第二明受
    乐中分三。三界别故。初在此卷。后二在第五。
    八热八寒独一近边四地狱中无有乐受者。
    无异熟乐及等流乐。三种饿鬼亦尔者。次上
    各说由外障碍饮食等。决择此中无乐唯言
    三鬼。决择即言一分傍生亦名纯苦者。傍生
    虽实尔无别相可标。略而不说。世亲摄论说
    有等流乐者。唯识第五会云。应知彼依随转
    理说。随萨婆多等说。或彼通说余杂受处。无
    异熟乐名纯苦故。七宝中轮珠非情。余五是
    情。轮珠二宝天帝所有。下应轮王。象宝即前
    非天胁中善住龙王五百子之一子。马宝亦
    是天帝龙马。女及二臣亦皆天帝之臣妾也。
    轮王化息还死归天。余王王虽皆轮应。银铜
    铁别。亦无余宝。北洲决定胜进者。彼洲定有
    生天后报业。无我观前修十善业故。有处说。
    彼有后报业定堕鬼中
      论卷第五
    次辨色界乐。初静虑受离生喜乐者。显扬第
    二云。离者。谓由修习对治断所治障所得转
    依。生者。谓从此所生故。喜者。谓已转依者依
    于转识心悦心踊心适心调安适受受所摄。
    乐者谓已转依者依于藏识能摄受所依身
    令身怡悦安适受受所摄。第二静虑受定生
    喜乐者。定谓已转依者心住一境。即前得定。
    生者。谓从定所生。喜如前。非如初定创初
    得离。故言定生。初定之先未有定。故但言离
    生不言定生。第三静虑受离喜妙乐者。谓或
    缘离第二欲增上教法。或缘彼教授为境界
    已见第二静虑喜相过失而厌离之。妙乐者。
    谓已转依者离喜离踊安适受受所摄。此中
    不言定生妙乐者。创离喜故。第四静虑受舍
    念清净寂静无动之乐者。离下二定?染八
    动法故。谓初定离忧。二定离寻伺苦。三定离
    喜。四定离乐及入出息。故名寂静不动。舍清
    净者。谓超过寻伺喜乐等下三定中一切动
    故。心平等性心正直性心无动转而安住性。
    念清净者。谓超过彼一切动故。心不忘失而
    明了性。此二最胜所以偏说。下辨无色界受。
    极寂静解脱之乐者。空处离色想灭有对想
    息种种相。识处离空想缘彼空处无边之识。
    无所有处离识无边想推求识处上境界无少
    所得除无所有。非想非非想处超无所有想
    缘无所有处上境界唯得无所有极细心心
    所。由此想故名极寂静。随离下障名解脱乐。
    对法亦言。寂静异熟由彼界中有灭定故。心
    行细故。无业色故。果长时故。名为寂静解脱
    之乐。此及第四定受彼身心安适名乐。体非
    乐受。自下第二总明苦乐胜劣差别中分三。
    初明六处殊胜。次明圣非圣财。后又外有欲
    者下明受欲差别苦。六处殊胜中。意显地狱
    从上至下苦转殊胜。言无简择者。不知己业
    翻?狱卒。展转痴故。苦器渐增者。景云。恶业
    是苦报依处。名为苦器。由业增减苦亦增减。
    今解。所依者处所也。乐翻苦中。有简择者能
    知先业获今善果。而更修善乐果乃增。若言
    由我自然得乐不由先业。善既渐微乐便速
    灭。故非殊胜。圣非圣财异中。无寻思轮石等
    者。谓无推求寻思之心。以轮转石槌打筑
    蹋其身令身滋长。此是西国按摩之法。吉祥
    草等者。西国道人行时。以吉祥草或以频蠡
    果或蠡贝。或满充盛物以赠行人。以此吉物
    以表吉祥相。名清净资具。频蠡果者频婆果
    也。景云。其形似枳。其中?。内如郁金色。七
    圣财体随其所应通有漏无漏。戒闻多有漏。
    舍即慧。施或通舍数。此七胜故偏立圣财。非
    圣多起相违七故。下差别中。以三界乐及不
    系乐为圣财故。由此准知。诸善所感三界异
    熟不顺出世名非圣财。顺出世善三界一切及
    不系法皆名圣财。十五种差别者。初十又字
    各一。一起善恶行。二生有无罪。罪谓当恶果。三
    遍不遍身。四时节长短。外缘谓资具。内缘谓
    圣道正法。五地宽狭。六引长短。七有无尽。八
    夺不夺。夺即五家侵损也。九持不持。十足
    不足。足谓三乘无学道满。第十一又字下有
    五。一有怖畏。二有怨对。三有交横。四有烧
    恼。五不能断后世大苦。有烧恼中如疥癞病
    者。如患疥时闷极生乐。似乐实苦。妄生乐想。
    世乐亦然。癞为虫钻妄生乐觉。富贵亦尔。受
    欲差别中文分为二。初标五德以彰慧命与
    染欲别。二此中已下别显五失以简慧命。于
    中五失如次翻前五德。一染行。言无简择舍
    者痴也。二非毕竟。以无常故。三非一向定。
    一起喜爱一起忧恚等故。四非不失。邪慧命
    者虽已离欲复还退起。五非真实。后二又字
    之所显也。于中初又字者真显非真实。后又
    字者举未制魔。而重明非实也。言魔军者。如
    智论说欲等十军。魔事者。谓作不善业也。自
    下第四劝厌三界欣求无漏。又说有有爱味
    喜乃至堕二界摄者。此有二说。一云。有爱味
    喜是欲界喜。离爱味喜者是初二定退分住
    分净定相应喜。有胜离爱味喜者即是胜分
    决定分相应喜。此二但是色界名堕二界摄。
    一云。多界中说三界。谓色界无色界断界。欲
    色两界俱名色界。此中有爱味喜是欲界初
    二静虑贪相应喜。离爱味喜是欲界初二定
    非染喜。胜离爱味喜是无漏断界摄。初二堕
    色界。后一堕在断界。故云堕二界摄。此依住
    乐非谓受乐者。入灭定时身凝不动名为住
    乐。上明苦乐受用。第二饮食受用。将生者中
    有。已生即是五趣有。显出三界不假四食。唯
    识第四说。食有四种。一者段食。变坏为相。谓
    欲界系香味触三于变坏时能为食事。由此
    色处非段食摄。以变坏时色无用故。二者触
    食触境为相。谓有漏触才取境时摄受喜等
    能为食事。此触虽与诸识相应属六识者。食
    义偏胜。能?显境摄受喜乐及顺益舍资养
    胜故。三意思食。希望为相。谓有漏思与欲俱
    转希可爱境能为食事。此思虽与诸识相应
    属意识者。食义偏胜。意识于境希望胜故。四
    者识食。执持为相。谓有漏识由段触思势力
    增长能为食事。此识虽通诸识自体而第八
    识食义偏胜。一类相续执持胜故。由是集论
    说。此四食三蕴五处十一界摄。此中段食或
    有唯香说之为食。如中有之所食也。或有唯
    触说之为食。如那落迦府藏中风等。未必具
    三。又于那落迦至彼得久住者。诸大地狱皆
    有此食。六十六说无?食。今说细者。其细物
    小地狱亦有。由诸段食于变坏时方能起用
    资诸根等。由此因缘彼得久住。非如小乘吞
    铁丸时暂除饥渴说之为食。今大乘义意饥
    渴苦轻。铁丸洋铜生苦则重。以重脱轻不觉
    饥渴。非谓铁丸等有其食用。第三?H欲受用
    中。那落迦无?H事者。四种地狱皆无。或有说
    者。八寒热无。独一等有。问上之二天既无摄
    受。云何有彼不与取欲邪行业道耶。答于化
    无摄受业果者有之故有二业道。或彼无此。
    亦复何爽。景云。论实彼之二天所有实女还
    有属者。如维摩诘室有万二千天女随魔还
    宫。其中天女若化若实若无属着。云何随魔
    还彼天宫。第六生建立中。言不动者。以第四
    静虑离变异受故云也。第七自体。游戏妄念
    及意愤天者。景师等解。此即欲界空居四天。
    下之二天俱句中摄。以非天杀故。后补阙问。
    帝释与修罗战时。上之四天各遣天众来助
    帝释。防守苏迷卢山四面。云何不与非天战
    耶。解云。但助守城非共战也。若尔上之四天
    不自害天。不杀修罗即无杀业。云何欲天有
    十恶业。解云。总说欲天造十恶业。何必六天
    皆遍造。问若以此文即证游戏妄念意相愤
    怨遍在空居四天者。何故对法第三明二十
    四已生中说。清净已生者。谓游戏妄念意相
    愤怨。乐变化天他化自在天色无色界诸天
    多放逸。故随其所应于所受用境及所住定
    自在而转。不清净已生者。谓彼所余。此文即
    说夜魔天名游戏妄念。都史多天名意相愤
    怨。次即别明乐变化天他化天故。奘法师解。
    为欲阶别空居四天故作是说。以他化自在
    天唯属第六。乐变化天唯属第五。故说意相
    愤怨属第四天。游戏妄念属第三天。道理游
    戏妄念意相愤怨通空居四天。以地居二天
    行欲与人相似。是故不名清净已生。空居四
    天但有相抱执手相笑相视。行欲事轻。是故
    得名清净已生。准彼智论。妄念意愤皆通六
    欲。俱句中谓彼众生处已生位等者。纵非处
    羯逻蓝位。至已生位时湿化生等皆是此句。
    今顺前文且言彼生处已生位。俱非中如来
    使者者。如涅??经说。树提长者母怀树提时。
    佛记是男后未生位母便命终。外道讥诃佛
    记无验。焚烧母日佛令使者入火取儿。母虽
    丧亡其儿不死。由佛力故火不烧使。佛但记
    儿不记母。故言不虚妄。问上二界天亦有中
    夭。何故不名自害耶。答一切众生不定业多
    自由福尽。故有中夭。不同欲天食数起增上
    现行。但损天报得名自害。第八因缘果中有
    二。初标四门后随别释。辨相中复二。初总标
    举五种因缘果相。所谓生得及成辨用。后依
    此五问答别解。生中初门以谁为先者。问因
    也。谁为建立谁和合者。问缘也。何法生者。问
    果也。已下诸问例同此也。为自种子为先者。
    为言熏习以为因缘。得中内分力有七德。事
    业障者。由多思觉发诸事业。娆攘其心废修
    善品名事业障。无此事障也。外分力有五德。
    教法犹在者。佛虽灭度而法犹住故。成中所
    知胜解爱乐为先者。夫欲立义须解自他宗。
    故言所知胜解。又随自乐为所成立法此为
    因也。辨中又爱为先等者。此意说言。由过去
    爱为先。现在身为建立等。假有情安住也。用
    中名言种子为先因。法体生起为能建立。生
    时众缘为和合。立法作用为果。显扬十八云。
    即彼前生为建立。前生缘为和合等。辨建立
    中分三。初因缘果依依处立。次释因缘果义
    后有三复次重显建立因。初中即三依依处。
    施设因者。体是依处。义称为因。义依体立故
    说十因依十五处。依处名者。语因即依处。乃
    至无障碍则依处。皆持业。既依依处即建立
    因。随说即因。乃至不相违即因。亦皆持业。初
    依处者。体唯是语。此语名因。显义果故。而文
    中云名为先故想等者。起说由渐次。先于三
    界系不系法共立假名。随见闻等欲说法特
    寻名想。想故起说故云也。领受依处以所观
    待能所受为性。能受则受数。所受则一切法。
    今此论文以观待而为因。又但明染净。略无
    无记也。习气依处以有漏无漏内外所有实
    种假种未成熟位而为自性。此文唯依杂染
    种说之。净不净业引内外异故。不依无记清
    净因说。唯识宽通。有润种依体同习气。但成
    就位与前不同。此亦唯说染。染中唯说业不
    说名言种。乘前以说故。摄受因中无间灭境
    界依处即是二缘。根则六根。作用依谓除因
    缘余疏助现缘作具作用。士用依谓除因缘
    外亲作现缘作者作用。此五摄受辨有漏法。
    总谈虽尔而差别者。若欲界中心心数法即
    藉如是五种依处摄受因生。若是色不相应
    行唯藉作用士用摄受因生。又作用宽通情
    非情。士用即狭唯在生数。如欲界上二界亦
    尔。真见依处以无漏见为性。除引自种。于相
    应法能助。于后无漏能引。于无为能证。唯识
    论云。具摄受六辨无漏。此云或者不定之辞。
    意显非但摄受真见辨无漏也。随顺处以三
    性有为漏与无漏种现能顺后有为自界他界
    及无为果能引为性。文中胜品之言简同品
    下品。非如同类因若生得善及染污法九品
    相望得为因若方便善与等胜因。然此引发
    因望他法故亦得为因。同类因但以自他为
    果。故二因用互有广狭。言欲界系善法能
    引色无色系及不系法者。此依波罗蜜多声
    闻独觉诸大菩萨起禅之位得相引生。然第
    十二唯云第三劫菩萨及如来能起一切地
    者。据不由功用任运超位而起说故云也。言
    无记法能引三性随顺依处者。谓诸种子摄
    用归性可言无记。将因属果性乃通三。今约
    摄用归性与识同性义。说无记引三性。除斯
    以外诸现望现诸种望种更无别性。成随顺
    因。差别功能依以一切有为各于自果有为
    能起无为能证而为自性。前随顺依论性即
    狭。居自性故。谈界则宽。引三界故。此差别依
    论性即宽。招异熟故。谈界即狭。唯各自界各
    定别故。前随顺依望劣非依。此差别依一切
    皆得。和合依即以第二领受依乃至差别功
    能依处为体。测师问。前六因显义已足。何须
    别立同事因耶。答前六是别。同事是总。总别
    异故。问缘中何也。答亦有总别。所谓三缘是
    别增上是总。然因中自有二种。一略谓同事
    因摄前六因。二广谓不相违摄前八因。除相
    违因。若唯识说生住成得四果。成有二种。一
    立二辨。摄此成辨无此作用。住谓水轮依风
    轮等。此论所无。何故二论取舍不同者。二论
    意趣所望别故。彼作用离体无故。所以不论。
    此无住者疏故不论。障碍依处谓一切有为
    无为能违生等皆是其体。问诸无为法如何
    能碍。解云。且如依空造宫室等不得成等者。
    即是无为障碍因义。问此相违以何为果。解
    云。由障碍力令法不生及不住等即是彼果。
    此即未来将生法由障碍现前便不得生。非
    是已起现在之法自然灭故。无障碍依谓于
    生等事中不障碍法通用一切有为无为诸法
    为体。依种子缘依处设施因缘等。唯识有两
    说。一云。第三习气。第四有润。十一随顺。十
    二差别。十三和合。十五不障碍。此六依处中
    诸因缘种并名种子缘依处。依之立因缘。除
    第三四外余四依处所有现行多断故不说。
    或彼能辨果故亦名种。无间灭境界依处者。
    应知总显二缘处依。非唯第五无间灭。第
    六境界缘依处中亦有中间二缘义故。除此
    余处皆增上缘。二云。种子唯属第四有润种
    子依处。依之立因缘。亲能生果显故偏说。余
    名等疏隐故略而不论。无间唯第五。境界唯
    第六。如名自余显依处中。虽有此二隐故不
    说。此已显初之三缘故。余十二处皆增上
    摄。非唯增上。辨五果体者。异熟果以一切
    业所招无记五蕴为体。别报纵总总名异熟。
    等流果以一切有为漏无漏三性自类同品劣
    法前聚生后同品胜法后果为性。瑜伽唯识
    皆又说言。或似先业后果随转。如由杀生得
    短命。此实增上假名等流。命短同故。离系果
    以断烦恼障及得果所证择灭真如为性。断
    所知障所得择灭等但是增上果。所断障体
    非系法故。六行所得亦增上摄。不断种故。士
    用果有二义。一云。五蕴假者作用所得四尘
    为性。三十八云。占卜稼穑为自性故。二云。通
    以一切有为无为为性。别别诸法名士夫故。
    此能招得俱生无间隔越不生四种果故。增
    上果以一切有为无为为性。性宽通故。文云。
    依习气随顺因缘依处施设异熟果及等流果
    等者。唯识别配此中文云。习气依处得异熟
    果。随顺依处得等流果。各别得果。有胜功能
    故。离别说。非习气处不得等流。唯识释。此得
    五果中有二说。一云习气处者。即显第三第
    四十二十三十五此五依处得异熟果。随顺
    处者。即显第三第四第九第十十一十二十
    三十五或取第八作用。如是或八或九此诸
    依处得等流果。真见处者。即显第十十一十
    二十三十五或第八第九。如是或五或七此
    诸依处得离系果。士用依处复有两义。一五
    蕴假者。二别别法。如前果中说。若依初义。即
    显第二第九十三十五此四依处得士用果。
    若依后义。即显第二第三第四第八第九第
    十十一十二十三十五此十依处得士用果。所
    余处者。即显第一第五第六十四此四依全余
    十一中随应少分得增上果。得前四果之所
    余故。不尔便应太宽太狭。二云。习气唯第三
    得异熟果。随顺唯第十一得等流果。真见唯
    第十得离系果。士用唯第九得士用果。所余
    十一得增上果。各随义增其名得显。独说得
    果非余不得。委曲如论。次释义中。问曰。若顺
    益是因义者。云何立相违因耶。僧云。解相
    违法于障碍作顺益故。亦得言顺益义是因
    义。三复次重显建立因中。初复次明因亲
    疏。次复次明因染净。后复次明因七相。初
    复次中。能生方便摄十因尽。余之三因但于
    前二因上随义建立。唯识二说。一云。牵引生
    起引发定异同事不相违。此六因中若现若
    种是因缘者皆名能生。亲辨果故。所余四因
    及六少分皆方便因。疏助起故。二云。唯生
    起因名能生因。余之九因名方便因。生起去
    果亲近偏说。非唯因缘。余多疏助故作偏
    说。非无因缘。然菩萨地说。牵引生起此二种
    子名能生因。余方便摄。彼亦两说。恐繁且止。
    第二复次中。流转即生死因。此有可爱不可
    爱及增长还灭。谓出世亦有可爱及增长。可
    爱不可爱是有支因。增长者名言有支增长
    故。或先未有今有名可爱不可爱。先有今逢
    润名增长因。第三复次中七相者。此与摄论
    及唯识六义相摄云何。谓第一无常即当刹
    那灭。开第二相与他性为因即当俱有。与后
    自性为因即当恒随逐。第三已生未灭成前
    俱有随逐二义。第四得余缘即当彼第五待
    众缘义。第五成变异相重显第五待众缘义。
    第六功能相应即当彼第四性决定。第七相
    称相顺即当彼第六引自果。上来解此地初
    界门讫。第二解相中。寻伺体性者谓不深推
    度所缘思为体性若深推度所缘慧为体性
    者。与对法相违。故彼论云。寻伺者若思若慧
    若推度若不推度如其次第。三藏云。依瑜伽
    为正。会彼对法应逆次属当。若不推度是思。
    推度是慧。是则寻伺。不推度时但思为性。
    若推度时俱慧为性。缘名身等义为境者。唯
    识二说。一云。五识亦俱。二云。唯意识俱。此
    文为证。但言缘名等义不说缘色等故。寻伺
    差别者有七种差别等者。文备释云。若依此
    中文说寻伺差别者有七种。如前分别说。即
    知前第二卷说七种分皆在意地。七中任运
    分别即取五识同缘意识故。七分别相应思
    慧并是寻伺差别。奘法师前判自性分别是
    五识同缘意识。后判瑜伽所说任运分别是
    五识同缘意识。不同对法。是其五识是三分
    别中自性分别。还是寻伺为体。诸寻伺必是
    分别者。唯识第七有两师。一云。分别唯有漏。
    五法之中第三分别也。故寻伺体不通无漏
    也。二云。分别通无漏。后得智谓有分别故。
    即寻伺体亦通无漏。此分别言必非五法中
    之分别也。那落迦寻伺引发于苦与忧相应
    者。唯识二说。一云。五识有寻伺。意戚受名
    忧。此言引发苦者。意俱寻伺能引发苦。不说
    五识无寻伺俱但言寻伺意识者。胜多相续
    故。与忧相应。不遮苦俱。亦无过失。二云。五
    识无寻伺。此文为证。如文可知。不说舍者。一
    切心所定与俱故。意逼迫受实是苦根。似忧
    名忧。或随他宗意戚受名忧。不相违也。大文
    第三如理作意中文分有二。初开八相次第
    别释。后释前事中难义。其六依处五十五说。
    决定时有信。止息染时有惭愧。起作善业时
    有精进三善根。世间道时有轻安。出世道时
    有不放逸舍。摄众生时有不害。唯识第六有
    两说。一云。诸善非必俱起。以此为证。二云。
    除轻安余善必俱。决择分说。十善心所定不
    定地皆通善心。定地心中增轻安故说六位
    起。十一者依彼彼增作此此说。八种事中第
    三修四无量也。第六修除无量外余一切修。
    此八事中。初三施戒修三福业事外世俗修。
    次三三慧内胜义修。第七第八智德恩德二
    利圆满。故唯八事。问若依此文寻伺可通定
    位。如何说言唯在三地。三藏两解。一云。此文
    约方便故有寻伺。正在定位即无寻。一云。未
    至定中有。根本定中无。受用中。不染者不生
    烦恼。不住者不住中。不耽者不非分爱乐。不
    缚者不为系缚舍诸善业。不闷者不忧苦生。
    不著者不贪爱生。亦不坚执为胜妙等。第二
    释难义中分三。一释外世俗学施戒修三福
    业者相。二又受施者下释内胜义学三慧者
    应受彼施。三复有六种摄益下释前七八智德
    恩德。除匮乏者。正除他乏不为望报。结桥梁
    者。出生死河因。不现行者。虽行尸罗而不现
    相。欲解清净者。于出世法欲于世间厌解。引
    摄清净者。神通等引摄众生胜解清净者。印
    持胜解修四无量等。智清净者。定心无染发
    智清净。第二文中受学者。受学三学时应受
    施。活命者不营余事但为活命而受于施。贫
    匮者种种乏少。是故受施。弃舍者须物弃舍。
    是故受施。羁游者离本处故无物受施。耽着
    者自不少财以耽着故从他受施。下明受施
    人复有八种六种损恼。有覆障损恼者。谓牢
    狱等被他覆障不得自在。俱生者从生至老
    性多忧恼。逼切者被苦缠身。时节变异者寒
    暑不知。流漏者屋宇破坏。事业休废者营农
    商估事业休废故生损恼。第三释前七八智
    德恩德中分七。一六摄益中。任持者。即是四
    食。勇健无损者。四大均等又威势引接。覆护
    者。谓屋宇等或覆护徒众。共住摄益者。不恼
    同居。二善恶友相中。引彼不爱者。引摄怨家。
    遮彼所爱者。隔彼知友。引非所宜者。与毒药
    等。三三引摄。四四随转。供事于彼而随彼转。
    五由此供事依四处得五果。无摄受处即非
    知旧者。先非摄受故。无侵恼处即诸亲友。应
    供养处即所尊重。同分随转处即福慧者。由
    具福慧是众多人所共归趣处。既归趣已??
    学福慧。与彼分同名同分随转。得五果者由
    于四处供事随转行施等故。总获五果。非各
    别招。六聪慧者相中。于善决定信而无疑。于
    善坚固勇而无退。七三学相也
      论卷第六
    自下大文第四不如理作意中。先问后答。答
    中有三。初颂长行总列十六异论。次因中有
    果论者下别牒历破。后如是十六种异论下
    结成前破。初中。问十六异论中几是萨迦耶
    见乃至几是邪见。解云。如计我论依我见起。
    断见论常论依边见起。计最胜论计清净论
    通依见取戒取起。亦可最胜论虽计最胜。而
    不取于见故非见取。是邪见摄。余论皆依邪
    见起。但合四见不摄者皆是邪见。邪见最宽。
    非唯谤无。不同小论。第二广破中文即十六。
    就破因中有果论中文分为二。初叙邪执。应
    审问彼下以理破之。前中初略举邪执。次问
    答辨起执所由。常常时恒恒时者。谓从前际
    来因中常有果性故云常常时。向后际去亦
    恒有故云恒恒时也。雨众外道者。谓数论师
    之大弟子十八部主。雨时生故名雨。彼之
    徒党名众。彼计法略为三。中为四。广为二
    十五谛。除神我谛中间二十三谛名果。自性
    名因。果住因中仍无别体。如金为?。虽因果
    相殊更无别体。名因有果。为性寻思者志多
    思虑。为性观察者志多推构。初体是思后体
    是慧。住寻思地住自辨地者。地谓所依。依内
    寻伺外起言辨。并在异生位在思度位。故作
    是执。彼作是思至非余者。彼叙四理。是其一
    也。谓从彼彼乳此酪得生。世间共知乳为酪
    因非余为因。又求果者唯取此因非余者。如
    求酪取乳求瓶取泥不取余因。当知乳中先
    有酪性。泥中先有瓶果之性。是二理也。又即
    于彼至非余者。即于彼乳加功营构所求酪
    事不于余处。是三理也。又若彼果至因中已
    有者。又若彼果酪即从彼乳生不从余生。是
    故彼果因中已有。是四理也。上叙四理。下反
    申四难。若不尔者应立一切是一切因者。若
    言乳中先无酪性酪得生者。如是水等一切
    法中皆无酪性。应从水等彼酪得生。若言水
    等一切法中本无酪性酪得生者。应立一切诸
    法皆是一切诸法生因。此举第一理为难也。
    为求一果应取一切者。为求一酪果应取一
    切法为因。以诸因中俱无酪果性故。此举第
    二理为难也。应于一切加功营构者。若彼乳
    中无酪性者。求酪之人应一切法中加功营
    构。此举第三理为难也。应从一切一切果生
    者。若彼乳中本无酪性酪得生者。则彼乳中
    无余法性应生余法。是则余法本无酪性亦
    应生酪。此举第四理为难也。下结略义四故
    如次。下以理破文分为三。初总征。二别难。后
    结成。别难中分二。初以难破。二然要有因下
    示其正理。若无异相等者。若言乳因有于酪
    果。而复说言因果无异。以无异故则无因果。
    故汝所执因中有果不应道理。应立量言。汝
    之果体应非决定。果相即因故。犹如因相。因
    相亦然。彼执体一相有异故。若有异相等者。
    乳中之酪若乳相异者。如是酪果为未生相
    为已生相。若是未生未生则无而言有者不
    应理。应立量云。因中无果。以未生故。犹如兔
    角。若言已生。即酪果已生。云何复言乳生酪。
    故不应理。应立量云。一切果法不从因生。是
    已生故。犹如因相。示正理中明五种相。三即
    由自相可得如因自体不由比度者。如因自
    相有能生果功能可得非果体。此因自体现
    所可见不由比度。四即由自作业可得者。了
    别色业以显眼识等。五由因及缘变异故果
    成变异者。如世麦等生因尽故枯丧。此由因
    变异故果成变异。若遇火等所损。此由缘变
    异故果成变异。如是麦等非因无变而独变
    果。然彼外道说自性不变余谛变成。应立量
    云。汝之自性亦应变异。果变异故。如谷麦等。
    四故结上文易可知。从缘显了。先叙执然后
    破。言谓即因中有果论者及声相论者作如
    是计者。景云。因中有果论中有二师。第一师
    立因中有果从缘而生。如上所说。故先难云。
    果先是有复从缘生。不应正理。第二师立因
    中有果但从缘显。及声显论师立诸法上皆
    有常住之声。与所诠法合从缘显之。今之所
    破。基破云。此义不然。以论云谓即因中有果
    者计故非两师。因明亦言。如佛弟子对数论
    师立声灭坏名能别不成。数论师计有生者。
    生必灭故。如何说有能别不成。故知前后同
    一师计。前言生者表是有义。或设遮故。彼如
    是思。果先是有复从因生。不应道理者非他
    所计。然非不用功为成于果等者。自申己见
    也。破中分三。初破数执次示正义。后例破声
    论。初中分二。初列难后结成。列难中分三。
    一有障无障。二有性果性。三为异不异。有障
    无障者。谓果不显时为有障体生故为障而
    果不显。为无障体而为障彼故果不显。难无
    障体云。无体应不能为障。以无体故。如石女。
    果法应本已显。无障缘故。如汝因法。若有障
    缘属果之因何故不障同是有故者。谓果体
    有有障能障。因体不无障亦应有。俱是有
    故。量云。汝有体因亦应被障。以体有故。如所
    障果。如水为果。?能障之。盆是水因?亦能
    障。翻覆此量准之可知。设若救言障缘亦能
    障于因者亦应显因。何故但言从缘显果。量
    云。汝宗之因应从缘显。许所障故。犹如果
    法。或汝果法不从缘显。许有障故。犹如因法。
    有性者。有性谓有体性。果性谓因所有。即体
    名有。义名果性。此中间为有体作障缘为果
    义作障缘。若有体是障缘。体性常有。是则性
    永不得显。显如未显。常有体故。因亦是有。何
    不为障而独果有能为障耶。量云。汝宗之果
    应永不显。常有性故。犹如未显。汝宗因体亦
    应为障。体常有故。犹如于果。若言果性是障
    缘者。如第一法亦因亦果。望种果性是障
    缘。被障不显。望茎因性非障缘边。既不被障
    则应显。是则一法亦显不显。故不应理。应立
    量云。汝宗果体亦应不显。即因体故。如自性
    因。然彼宗果体一向显故为此难。或汝自性
    体亦应显。果之因故。如后果因。犹彼执芽是
    因必显故成斯难。或应果性非障。体即因故。
    如因。因亦应障。即果体故如果。故言一法亦
    因果。为异不异者。谓因中有果性。法与遇缘
    显果为异不异。若不异者法应常显。以本法
    先常有故。先显今显不应道理。量云。汝宗果
    法先来应显。即本法比量翻此可知。若言异
    者。彼显为无因耶等者。问果显时有因无因。
    若言无因。汝言本有果性从缘而显。显则有
    因。而言此显无因。不应理也。量云。果法先来
    应显。显无因故。如后显时。或今应不显。无显
    因故。如未显时。若言有因果显既有因。此因
    亦可显。然果性可显因不可显。以不显因能
    显于果。不应道理。量云。今因应不能显。果自
    不显故。如果未显时。结牒彼言。性若是无不
    可显了等者。有相法中若无彼性不可显了。
    如角中乳水中酪等。若有彼性方可显了。如
    乳中酪矿中金。不遮有无性。但遮果住因。示
    正义有六。一处远离难取。二四障难取。如前
    第三卷说。一覆蔽障等。三微细难取。如极微
    等。四心乱难取。如神通境等。五根坏难取。如
    老昧病等。六无智难取。如无他心智故不取
    他心等。如此诸法虽有而不可取故。汝不应
    说有性法皆是有皆可显了。例破声论。如文
    可知。上来二计皆是增益邪见所收。去来实
    有中。先叙执。外宗量云。去来定有。世所摄
    故。犹如现在。在此法者依三种教计过未
    有。一依十二处经。二依过去业经。三依三世
    五蕴经。依理起执中。外道小乘一处总释。彼
    如是思乃至性相实有者。谓若未来先无现
    在方有者。是则未来先受色心等相后有色
    心。若尔亦应兔角先无后时亦有。若过去无
    应失自相。如是自相应不成熟。由此道理执
    过去未来有。次正破中分四。一申三难。二如
    是说已下他返诘。三我今问汝下还征破。四
    又不应说下示正义。初中有二。初申三难。后
    如是自相故下总结文。三难者。一一异自相
    难。二常等共相难。三来等七义难。若言相一
    立三世相不应道理者。量云。世应无三。相是
    一故。犹如现在。若相异者性相实有不应道
    理者。量云。去来性相应非实有。异现在故。犹
    如兔角。大乘真如非定异现在。故无不定过。
    常无常相者。三世共有故共相。若常相者。量
    云。汝宗五蕴应不堕三世。许常相故。如无为
    等。若无常相。量云。汝宗五蕴非于三世恒是
    实有。无常相故。如空花等。七义难中。初叙七
    征。后牒别破。此七征中。三藏云。征小乘诸部
    异计。不可定判是其部义。景师云。初一通征
    四萨婆多计。次二征定外宗未必有计。第四
    征业异萨婆多计。第五征转变萨婆多计。第
    六征相异萨婆多计。第七征待异萨婆多计。
    基师解云。初征难法救类异。第四征难世友
    业用。第六征难觉天相待。第七征难妙音相
    异。余三设遮非本部计。五十一卷亦为六难。
    意大同也。此第六七合是彼第六。故彼为六。
    有说。无此第六。彼第六者即此第七。来至现
    在者。法体不迁转向现在。于此生者。未来死
    灭现在方生。为缘生现者。法住未来为因缘
    故生现在法。今有业者。未来无用现在用生。
    今相圆者。本相不圆至现方满。今异相者。本
    体虽同合相不同。有现在分者。谓于未来有
    未来分及现在过去分。义显现在亦有现在
    分及未来过去分过去亦然。今此但举二世
    分。余类可知。四萨婆多计者。俱舍第二十卷
    颂曰。此中有四种。类相位待异。第三约作用。
    立世最为善。谓法救说。世由类不同。法行世
    时类别非体。如金作器形别类同。如乳成酪
    味舍色在。法从未来流至现在。现入过去。唯
    舍得类非舍得体。妙音说。世由相不同。法行
    世时过去正与过去相合。而不名为离现未
    相。未来与未来相合。而不名为离过现相。现
    在与现在相合。而不名为离过未相。如染一
    妻于余姬媵不名离染。世友说。世由位不同。
    法行世时体同位别。如运一筹置一名一。置
    百名百。置千名千。觉天说。世由待不同。法行
    世时后前相待世名有异。如一女人名母名
    女。世亲说言。此四说中。第一执法有转变故。
    应置数论外道朋中。第二所立世相杂乱。三
    世皆有三世相故。人于妻爱贪现行时。于余
    境贪唯有成就。现无贪起。何义为同。第四所
    立前后相待一世法中应有三世。谓过去世
    前后刹那应名去来中为现在。未来现在类
    亦应然。故此四中第三最善。以约作用位有
    差别。彼谓诸法作用未有名为未来。有作用
    时名为现在。作用已灭名为过去。非体有殊。
    别破分二。初约未来向现在以破七义。后别
    破往过去。前中虽破七义而合为五段。以后
    三合例业用破故。初难有三。一有方所。量云。
    未来应有方所。有来至故。犹如现在。二与现
    在无别。量云。未来与现无别。有来至故有方
    所故。犹如现在。三应是常。量云。未来应是
    常。本自有故。如虚空等。第二难有二。一未来
    不生。于今现在本无今生。量云。未来世法
    应非实有。无为不摄本不生故。如兔角等。二
    未来未生而言死没。量云。未来诸法应无死
    没。本未生故。如虚空等。第三难亦二。一破应
    是常。量云。住未来世与现在为缘之法应是
    常住。不迁流故。如无为法。二应本无今生非
    未来法生。谓若彼为缘而得生者。便异法生
    非未来生。此于未来便为未有。量云。现在应
    非未来法生。未来中无故。犹如过去。第四难
    有三。一本无业用今有业用。是则本有今有
    等者。谓本有其体今方有用。便有同前缘生
    之中第二过失。现在业用非未来生。此于未
    来便为未有。为量同前。二云。业用与法有异
    相。设有异者未来现在同实有相。唯说现在
    独有业用。理不可得。量云。汝宗未来应有业
    用。无为不摄体实有故。犹如现在。三云。业与
    本法无异相。难云。业用则体体本有。本无
    业用今方有者。不应正理。量云。业应本有。即
    体故。如体。体应本无。即业故。如业。余三例
    破中。复有自性杂乱过失者。此显第七有现
    在分杂乱之过。兼通余二有此过失。未来既
    有现在之分。应即现在。有现分故。犹如现在。
    故成杂乱。其相圆满应立量云。未来相应满。
    有余一分相故。如现在。或现在相应不圆满。
    有余一分相故。犹如未来。异相之难为量同
    此。言异相者。因异分相也。总结前文中有九
    故字。自相者结前三世自相一异。共相者结前
    三世常无常。余七即前七难。第二他返诘中。
    如说一切有。谓十二处者言。意显十二处通
    三世。意识所缘法境。三世俱是有。若去来无
    便违此教。第三还征破中分二。初以理征破。
    二又虽说一切有者谓十二处下释通三经。
    初中彼宗缘无不生心。缘兔角等时。曾别见
    其兔。曾别见其角。合之一处。非今缘无。若尔
    便与佛教相违。说无知无故。不尔唯应有知
    其有。下难缘无觉者是设遮计。释三经中。初
    释十二处经。言于无法密意说有无相者。意
    显无法能自持无相。亦曾当有故。密意说之
    为有说之为法。其有法者体亦非实。彼说为
    持故亦名密意。以有有义有无义故俱名为
    法。俱名为有。言应非无间知者。谓知有之者
    不即知无故云也。第二释过去业经。意谓业
    现行为缘今习气行胜异相续与起。由此习
    气故爱不爱果生。依今习气假说为有过去
    业。第三释三世五蕴经。因相者。谓今有可生
    未来法之因。故依此因假说有未来。自相者。
    今似有自体也。果相者先业之果。今有故也。
    第四示正义中。三世各有十二相。未来中可
    生法者。缘未差故。不可生法者。缘差不生也。
    应可求者示果。不应求者苦果也。正行应观
    察。邪行不应观察也。计我论中分之为二。初
    叙执。二我今问汝下随执别。前中初略叙。
    二问答辨起执所由。有我萨?实日叽宋ㄓ?br> 六。八十三卷有八名。般若十三名等。萨??br> 翻名有情。辨所由中。先问后答。有教及理。理
    中初总叙二因。后别显二因。先不思觉等者。
    先不思量我有情觉。卒尔而起有情之觉。明
    知有我先已思等者。由先已思我当作等而
    有作业明知有我。别显中。先不思觉起萨??br> 觉。彼如是思。若无我者见于五事不应起于
    五有我觉。而于五蕴起有我觉。不起色觉等。
    明知有我。胜劣者。谓受乐者胜。受苦人劣。若
    先思觉得有作中。彼如是思。若无我者不应
    于诸行中先起思觉得有所作。谓我以眼当
    见诸色。正见已见等乃至造作止息善恶诸
    业。而此等事皆由思觉为先方得作用。非如
    佛法中唯诸行用无我之义。故知有我。破中
    分三。一征破外执。二又我今当说第一义我
    相下示正义。三是故下结非。前中有二。初别
    申十难。二如是不觉为先而起彼觉故下总
    结之。十难者。准下结句中十故字故云也。一
    不觉为先难。二世间所作为以觉为因下思
    觉为先难。三为即于蕴施设有我下于蕴假
    设难。四为即见者等相下于彼立有难。五为
    与染净相应下建立染净难。六为与流转相
    相应下流转止息难。七为由境界所生若苦
    乐下作受解脱难。八又汝今应说自所欲为
    唯于我说为作者下施设作者难。九又汝应
    说自意所欲为准于我建立于我下施设言说
    难。十计我之见为善不善下施设众见难。此
    十难中。前之二难如次破前叙计中二因。后
    八番难乘义广破。初难文中即分为四。初征
    云为即于所见事起萨?示醯日摺4耸Ρ炯?br> 离蕴有我。故计所见色等为我觉。是颠倒觉。
    遮即蕴计此违教失。无别比量。若彼异蕴计
    有我者。我有形量等。不应道理。彼离蕴我或
    如指量或如芥子故有形量。此难我有色不
    成。有胜劣者受用。刹帝利等者想用。愚智者
    行用。能取境界识用。故离蕴外无别此能。总
    立量云。离蕴之我应无形量等五。许离蕴故。
    如兔角等。第二征云为唯由此法自体起此
    觉耶等者。此意问。于所觉境自体起我觉为
    于余处。若于所觉法自体起我觉者。汝如何
    说即蕴计我名为颠倒。量云。汝执色我心应
    非颠倒。许顺所缘故。如他心智等。若由余体
    起此觉者。即由于心等亦起形量觉。非唯缘
    色。亦缘色得有我胜劣等觉。非唯缘受等起
    于彼觉。境心二种便成杂乱。一色等境亦是
    受想行等觉因。量云。汝宗色等应是受等。起
    胜等觉故。如受等。第三征难。若起者是即无
    情应是有等。量云。见色等起我觉应非如实
    见。此起余觉故。如见杌为人觉等。言若不起
    者则非拨现量等者。现量现见远杌为人。便
    于无情起有情觉故。为不起者名非现量。此
    中亦有世间相违。略故不说。第四征难云。若
    取现义者。唯色等蕴是现量义。我非现量义
    故不应理者。义者境也。彼宗计我非现量境。
    今言现境是设遮破。唯五蕴是现量义。彼此
    共成。我非现义汝宗自述。今言现境乃是违
    宗。唯广百论数论计。我非现量境。若胜论
    师执我是现量境也。此觉若取比量境者。此
    我之觉童稚亦起。彼未能思不能比度。不应
    卒尔我觉得生。量云。婴孩我觉应不得生。无
    思度故。如石女儿。第二思觉为先难中有
    五。又字即五为段。数论我体唯受者。胜论
    执我通作受者。下破作用。随义应悉。初征破
    中。若以我为因者。汝我应不自在。要待思觉
    方能造作故。第二征破无常者。此所作因体
    是变异执我有作不应理等者。所作者生义。
    所作之因体是变异无常之法。我是作者仍
    言有常而有所作不应道理。量云。我应非常。
    有所作故。如?地等。若是常者我应无所作。
    以是常故。如虚空等。第三破中。有动作我等
    者。数论胜论我无动作。遍虚空故。离系等执
    我有动作。不遍空故。作义虽同动义别故。有
    动作我有所作者。是则常作不应复作。我常
    有故恒动常作。非今始作。不应复作。量云。汝
    动我未作先应作。恒动作故。如今所作。若无
    动作我而有所作。不应道理。量云。汝我应无
    所作。许无动作故。如虚空等。第四征破。若有
    因作而言我作。便违自宗。若无因作。我应恒
    作。我体恒有不待因故。如今作时。第五征破
    意。若依自者汝等既言此我自在。何须老病
    死等耶。若依他者我不自在。以依他故。量云。
    汝我应不自在。系属他故。如仆使等。第三于
    蕴假设难中。初征四计。然后别破。四计者。初
    即蕴计。后三异蕴。异蕴中。初我异蕴住在蕴
    中。次我异蕴住于蕴外而仍属蕴。谓计是色
    我乃至识我。后住蕴外而不属蕴。破中。言若
    不生起法及非法应诸蕴身毕竟不起者。我
    若不造法及非法。后蕴应无。以无因故。量云。
    汝宗应后蕴毕竟不生。执我不起法非法故。
    犹如兔角。又应不由功用我常解脱者。以不
    生起法非法故。量云。汝我在生死不由功用
    应成解脱。不造法非法故。如涅??位。彼说我
    得涅??之时离众缚故名为解脱。在生死中
    便有缚缚。又于此灭坏后于余处不作而得
    有大过失等者。我无常灭业亦随无。后余果
    生无因而有。是谓不作而得过也。量云。汝我
    灭已后有果应不生。以无因故。如兔角等。若
    蕴外余处者汝所计我应应是无为等者。彼
    宗计我为无为所不摄故。量云。汝我应是无
    为。许异蕴故。如虚空无为。应无染污者。六十
    五云。若无有蕴便无有色。与身相应。广说乃
    至如是此我应无所依。无受无想无思虑等
    亦无分别。是则此我不由功用究竟解脱即
    无有染污。是故此计不应道理。量云。我应无
    染污任运解脱。许不属蕴故。如虚空等。又应
    不言我有色等。许不属蕴故。如兔角等。不应
    相属者。是我有色等义非摄属义。第四于彼
    立有难中分二。初两门总征。后随别破。此难
    思觉有我中已正当见知有我者等计。别破
    中。初难即见者等相。后难离见者等相。前中
    先标两门征。后随别难。别难中初难可知。后
    中则复双征二门而后释。二门者。一我所成
    业。二我所执具。业中有五。一如种子难。观所
    生故应无常。二如陶师难。假于能作故应无
    常假立。三如神通难。假于自在故亦无常假
    立。四如地难。观所持故应无常。又无如地作
    所依显了业故。五如空难。色无假立无业用
    故。具中有二。一如?难。谓离?之外忽有
    刀等能断于物。离见等外无有余物有见用
    等。法喻不等故。二如火难。如世间火离能烧
    者亦自能烧等者。人为能烧者火为能烧之
    物。然火离于人自能烧。故见离于见者自能
    见物。何假我耶。量云。见等见物等时应不要
    待余者。自有业用故。如火烧物。自下第二难
    离见者等相。乖一切量者。谓汝我非是见者
    等。一切诸法之所摄故。亦应邪量所量。故云
    乖一切量。第五建立染净难中。此意说言。如
    于外物虽无有我。而有灾横损缘药等顺益
    名为染净。内身亦尔。虽无有我染净义成。故
    汝计不应理。第六流转止息难中。有因等五
    相者。此有两释。一云。如次属身等五。一云。
    通明非别属也。如于身芽河灯乘等者。基
    云。如于身行中流转可得。其外法芽河灯乘
    者虽无有我亦得流转故。身流转何须有我。
    量云。内身流转定无有我。有流转故。如芽河
    等。景云。大地山等积集所成故名为身也。第
    七作受解脱难中。设是我者我应无常者。彼
    受者作者等不是诸行即是我者我应无常。
    有作用故。如手足等。若无变异应非受者等。
    无变异故。如虚空等。第八第九难文相可解。
    第十施设众见难中有三。一难我见善不善。
    二难无我见善不善。三难我见及我计为我
    耶。我见有二。一执我见彼说颠倒。二缘我慧
    彼说非倒。今双问之。初难善者问缘我慧。量
    云。缘我之慧亦应颠倒。计有我故。如执我见。
    或设难执我见若是善者。如文可知。若不善
    者不应说正及非颠倒者。见既不善则应颠
    倒。如何所计名为实有耶。法执之我说非颠
    倒。唯识叙彼云。若尔如何执有我者。所信圣
    教皆毁我见称赞无我等。乃至广说故。次无
    我见。若言是善者外道亦赞无我见故。唯广
    百论文有外道宗。明闻思位说有我。修慧证
    于无我。若言不善而一切智等者。此从彼师
    名一切智赞无我见速证涅??。今说为不善
    故不应道理。若说佛为一切智赞无我见他
    不信故。有释。此说佛为一切智者非外道师
    也。此中所破意通佛法之内犊子部等计我
    故云也。计常论中。初序外执。二此中下正破。
    前中复二。初略序执。二明起执因缘。我及世
    间皆实常住等者。世间有二。一五蕴世间。二
    国土世间。数论师计二皆常住。或随所应余
    师所计。我者自我。世间者他我。下诸常论皆
    依此计。作者有二。一自作。谓宿作因。二他
    作。谓空时方我本际等作。此非二作者作名
    非作所作。亦非自在天及梵王等诸变化者之
    所变化名非化所化。此依八十七卷释。由性
    常故不可损害。如山地等积集而住。伊师迦
    者。西方二释。一近王舍城有伊师迦山。大而
    且固。譬我高大常住坚固。或复有草名伊师
    迦其性贞实曾无衰落。譬我常恒。按涅??经
    云。七法不可毁害。如伊师迦草。六十二见中
    四十见是常见。谓四一切常。四一分常。有想
    十六。无想俱非各有八。诸论并计极微体性
    常住。胜论顺世皆有此计。起因缘中。初叙四
    十常见所因。后叙极微常所以。六十二见如
    此卷及后卷五十八八十七显扬第九十对法
    第一唯识第六等释。其梵网六十二见经及
    舍利弗阿?酬际钦?坎恳濉3ぐ⒑??蠖?br> 品是大众部义。大?称派车谝话倬攀?哦?br> 百是一切有部义。非此所宗。其大品经第十
    五大智度论说身边见以为根本。五蕴各四
    我所见三世各成二十句见。并本合有六十
    二见等。随机别说非此所明。恐繁不述。依下
    中上静虑等者。此四一切常论。八十七云。谓
    计前际三常论中。由下中上清净差别名宿
    住随念俱行。意显依下品定起宿住念知过去
    二十成劫。依中品定忆四十成劫。依上品定
    忆八十成劫。皆悉是常。由执世间空劫为隐
    有劫为显非生灭故。四依天眼见现在世不
    知生灭。或见诸识此灭彼生无断绝故见?
    非细遂执为常。天眼为先方见生死现在故。
    是未来前际。此中前三忆过去世。后一见现
    在。未来前故合名前际。此诸见中过去名前
    际。未来名后际。现在通二。待望别故。或见梵
    王随意成立者。一分常见。梵王立言。我常子
    无常。有事彼者随彼意立。此无常彼常。是初
    一分常见。或见四大种变异等者。闻梵王立
    大种无常心常。或大种常心无常。同彼忍可
    名第二分常见。三戏忘天没来生此间。意
    愤天没来生此间得宿住通。二俱忆言。在彼
    诸天无此二事故是常住。我有来此故无常。
    故名第三第四一分常见。此中说依定得宿
    住念忆色界法胜计者见故。略说初二不说
    后二。后际见中。于想及受虽见差别等者。虽
    见受及想二体我所差别。不见此二自相差
    别。执为我所计我有想等三十二见生。若见
    自相不执我所或不见自相者。显扬第九云。
    不见我自相差别。谓不见我都无自体。执此
    想受为我有之。遂便发起三十二见。有想十
    六。谓有色等四有边等四一想等四苦乐等
    四。无想俱非各有八者。谓但有色等四有边
    等四。而无一想等四苦乐等四。其有色等四
    有边等四小想等四合各为想。有乐等四合
    各为受。至下当知。有想者除无想天及非非
    想余一切地。无想者谓无想天。俱非者谓非
    想非非想处。次叙极微常所以中。计有为先
    有果集起离散为先有果坏灭等者。谓彼计
    执实有体性。空劫时为先。至成劫时有果集
    起。散常极微集成?故。于坏劫时?聚众色
    离散为先。有四大坏灭还唯极微住在空劫。
    时彼由宿住随念见坏劫末?色散成微。成
    劫之初散微成聚色。或见空劫迥色诸极微。
    遂执为常。此胜论师等执细常?无常。自下
    破中有二。初破邪执后示正义。前中复二。初
    破后结。前中初破四十见。二破极微。前中初
    总指。同前我论中破。计我为常则是我论差
    别相摄。已破我论。当知常论亦已破讫。后别
    破复二。初破前际常论。后破后际常论。前中
    初破计过去。后破计现在。言若取我者忆念
    过去如是名等诸有情类等。诸得宿住随念
    有情忆念我昔如是名姓。名姓既非我体。如
    何言念取我而生。次破计现在。缘彼现前和
    合色境眼识起时等者。此中问意眼识现在
    缘色之时。往昔曾起耳等识为灭为转。若言
    转者。于曾所起百千境识。由今现在一色境
    界依一切时位彼诸识皆起。便违正理。下破
    后际常论。言所执之我由想所作及受所作等
    者。此中意显想受二法俱为我所。由此二种击
    作。于我。我或有时有一想等。故想受二名为
    能作。我为所作如世财物击作有情。有情或
    时缘少财等生贪?等。此亦如是。非我先无
    为想受作方始有义。若言无者有一想已复种
    种想等者。此下合难想受作我无变异义。以有
    想十六见为难。十二见想作。四见受作。一想
    者。八十七云。在空无边处识无处。种种想者。
    谓在下地。狭小想即种种想。无量想即是一
    想。无所有处亦是一想。非无量想略故不说。
    又执少色为我。一想行与彼合名为少想。瑜
    伽故指在种种想地。执无量色为我想为我
    所等名无量想。瑜伽故指在于一想。然八十
    七云。如其次第前二有后二。然逆次第非顺
    次第。义理推故。此难前想所作无变异我。纯
    有乐等。若八十七云。有乐在下三静虑。有苦
    在捺落迦。有苦有乐在鬼傍生人欲界天。不
    苦不乐在第四静虑已上诸地。此难前受所
    作无变异。有想论中八句又若计今即是身
    者下。因难想作便明有想论中我有色等死
    后有想等余八句。以前叙执中于想及受皆
    起执故。命者我也。执我有色死后生有想地。
    执我非色死后生有想地。若执我俱遍色非
    色无二无缺。彼计我亦色亦非色死后生有
    想地。若准此第三句说。第四我非色非非色
    死后生有想地。又若见少色少非色者。彼计
    我有边。计色非色俱是我。但见少故名为有
    边。见彼二无量。便起第二计我无边。见色我
    少非色我无量者。或翻见此。便计第三我亦
    有边亦无边。第四句翻此可知。文别义同更
    无别理。或离第三别有自体。谓得涅??解脱
    之我远离二种名非有边非无边。此四为先
    死后皆生诸有想地。故十六论合难想受所
    作我体无变异义。若无变异。云何有此变异
    不同唯难想受。二所变异无想俱非故略不
    说。后二四句与无想八及俱非八。初执我同。
    但是死后如前所说。生地有异无多别。故略
    而不说。第二破极微中有五征难。初中若已
    观察违诸量故者。现比二量所不得故。犹如
    兔角。定非实有。彼宗虽计现量所得。此宗说
    非量知。迥色但有阿??以上?色现量可得。
    非极微故。第二难云。转复羸劣而言是常不
    应道理者。量云。微转劣应非是常。损减羸劣
    故。如??色??色。彼计此?色损减无常故。若
    由异相是则极微超过地水等相。不同类相
    故。应不能生彼类果。量云。极微应非地水等
    相。许异地水等相故。如心心所。又亦不能生
    地等果。非种类故。如心心所。又彼极微离地
    等外更无异相可得定非地等。非彼类故。如
    虚空等。此中难皆是本宗。第三难中。若不异
    相者由与彼因无差别故亦应常是等者。彼本
    计云。所生?色不越因量故。难果亦应常无
    异相故。如因故。无决定。若从离散应一切时
    一切果生等者。成劫之时聚色若从散别极
    微生。则空劫时所有极微皆能生果。因恒有
    故。如劫成时。非但成时为因有果。故成因果
    无决定义。上已设遮。下破本计。若言不过彼
    形质量等者。因果二量大小既同。云何极微
    名质分?形有分。成唯识云。所生果色不越
    因量。应如极微不名?色为量。如彼。显扬第
    十四云。若不过者?质碍物应如极微不可
    执取不见质碍。不明净物同在一处故非道
    理。彼说量德合故非?似?等救。皆如彼破。
    若言过者诸极微体无细分故不可分折所生
    ?物亦应常是常者。显扬十四云。若过彼量
    者。过量之处?质碍物非极微成。应是常住。
    此意难言。极微无细分不可折称常。诸所生
    ?物过量之处余之细分不可分折亦应是
    常。且难初二合所生名极微。非难余有分。若
    转计言过量之处余之细分一分极微本无今
    起者。是则汝计极微为常。不应道理。许新生
    故。显扬云。若复许有余极微生。是则极微应
    非常住。或许?物是细极微而得新生本无
    今起者。应一切极微体皆非常。此应难前不
    过量义。过量义是转计。不过量是本宗。上来
    合是第三段破。有三转遮。寻文可解。第四难。
    显扬有三。一如种子辨体生应是无常。二若
    如乳即体生极微应变异。三如陶师别体生
    极微劬劳则此思虑。成唯识难有二。一难极
    微。二难?色。极微有三难。一实。二常。三能
    生。?色有二难。一不越因量。二是实有。皆广
    如彼。第五难中。谁复于彼制其功能者。谁于
    极微制有情功力不令生之。比量可知。若言
    不因有情是则无用而外物生者。用谓由也。
    于有情无用。不由有情故而外物生。不应道
    理。量云。汝等外物应不得生。于有情无用故。
    如龟毛等。结中有八故字。初三结破四十常
    见。后五结破极微是常。于中共相故者。常与
    无常是共相故。自相故者。异不异相是自相
    故。第二申正义中。基云。一切时者于三世时。
    一切种者于一切有为差别种类中。自然者
    本性。由他者为他物坏。无生者无起作。于此
    五中无变无动乃名为常。彼前所计即乖此
    五。明知无常不应妄执。今更释者。初二句对
    变异而说无变异相。一切时一切种者。同基
    师释。后三句当相说无变异。自然者虚空相。
    由他者择灭相。无生者非择灭相也

    瑜伽论记卷第二(之上终)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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