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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观论疏卷第9_因果品第二十

    因果品第二十

    问自上已来品品破因果竟。今何故重说。答
    因果是众义之大宗立信之根本。惑者多谬。
    上虽略破宜须重论在次下也。如外道计邪
    因邪果四宗不同大小乘人十家所说。故知。
    因果难明须重辨也。二者上来虽破因果为
    成余法。如因缘品破四缘因果为成无生义。
    乃至五阴品破因果为成无五阴义。并未正
    论因果。今欲正论因果。故有此品来也。若
    逐近来者从时品生。外云。无三世之时宁有
    因果之法。而因果道理不可令无。故应有时
    也。问因果有几种。答略有三种。一相生因
    果。如泥瓶之类。二相缘因果。如卷指之流。
    三者了因因果。如灯了物万行了出法身。问
    此品为破因果。为申因果耶。答品品之中皆
    有申破二义。求内外大小性实因果皆悉无
    从。故名破因果。以计性实之人即破因果义。
    故论主须破之。二者性实因果既除始得辨
    因缘因果。既称因缘。则因果宛然而常寂灭。
    故因中发观则戏论斯忘也。品开为二。第一
    别破十家因果。第二总破一切因果。破十家
    因果则为十段。亦得束为五双。第一有无一
    双。第二与不与一双。亦云灭不灭。第三一
    时前后一双。第四灭变不灭变一双。第五遍
    不遍一双。初有无一双凡有四偈。即为四别。
    初偈明因中有果何假缘生。第二偈因中无
    果缘何能生。第三偈重破有果。因中若有果
    果备四尘。则诸根取得。第四重破无。若因中
    无果则因同非因。所以四偈交络破者。以破
    有竟外则执无是故破无。次破无竟外回宗
    执有。故重破有。破其有竟从彻捉无。以其所
    执不定故交络破之。又此论破有多门。上来
    以有无各类。今是有无交络。适缘不同故有
    破门非一。问何故十家之中前破有无。答有
    无是断常之本。断常为众见之根。今欲穷其
    根故前破之也。又佛法因果正是中道。有无
    正障中道也。又僧?椅朗朗峭獾乐?凇I献?br> 僧只为诸部之本。如此内外正执有无。故前
    破之也。问何故不破亦有亦无非有非无。答
    亦有之与非无犹是有义。亦无之与非有犹
    是无义。故但破二关则四宗便摄。初长行立。
    次偈破。即是僧?抑?肷献?饕蛑杏泄?V?br> 有果三义。一者现见果从因故因中有果。二
    者假缘则生。故知缘中有。缘中若无虽合不
    生。三者信佛语。如经云。以有生性故生能
    生。偈上半牒下半破。外救云。因中无果事。假
    缘合故生事果。云何难言不须缘合生耶。答
    因中无事果终是因中无果义。以因中无事
    而生于事。当知此事本无今有。故是因中无
    果。又若缘合发事亦应和合方有理。理若自
    有事亦应然。又若事因于理理应更有所因。
    又若事因理事可是有。理既无因则应无理。
    又问。为本有竟须缘合。为缘合竟然后有。若
    本有竟何须缘合。若缘合竟方有则未合便
    是无。虽假缘合果终不生。问曰下立因中无
    果义。盖是卫世僧只二世无义。答中上半牒
    下半破。破意云。因中无果此无与太虚菟角
    无无有异。太虚菟角缘合不生。果亦如是。果
    逐可生。太虚不生太虚可无。果应非无。若二
    俱无太虚不生而果生者。亦可太虚应生而
    果不生。第三偈上半重牒有。下半正破。外道
    泥中之瓶具有五尘。则五根取之应得。内法
    瓶为四尘成。四根应知。又内法泥中之瓶若
    是假应为想心得。而并不尔。故知无也。第四
    偈上半重牒无。下半正破。破有三意。一相
    与俱无则因同非因。相与不生。又若皆是非
    因则无有因。以因无故非因亦无。二者相与
    俱无则非因同因。相与皆因无有非因。既无
    非因亦无有因。三者二俱是无而有因非因
    者。亦应二俱是因而有有无。又同皆是无亦
    应求火于冰求乳于水。则因果大乱。问曰因
    为果下第二破与果不与果一双。前破因与
    果作因义。次破因不与果作因义。初立次破。
    立中外人避前有无二关。以因与果作因故
    非是因中都无。而因与竟便灭不得言因中
    有果。成论师云。因是有为凡有二义。一者
    性灭。二是转变。以性灭故因灭果生。以转
    变义故转因作果。又云。一念之因辨果力足。
    故能生果。因是有为。故亦生便灭。亦是此义。
    以感果力足名为与果。性灭之义秤之为灭。
    故成论文云。是因与果作因。已灭报在后生。
    又云。作因已灭而成就力在。故能感果。亦是
    此义也。偈上半牒下半破。且问前性灭转变
    义。汝只是一乳因若言其灭则无可转之为
    酪。若言乳转作酪果则不得言乳灭。今遂言
    作而复灭者则乳有二体。一体灭于前。二乳
    体转作酪。本立一乳。何有二耶。又问。因与果
    者若有果何须与耶。如其无者与谁作因。救
    云。有果道理故与果作因也。若理异空则不
    须与。若不异空则无可与。又汝果若有有理
    复有无理。如百论若当有有若当无无。又难
    开善义云。有成就现在。复有现起现在。成
    就现在为当能缘为不缘。若能缘则是现起
    不名成就。若不能缘同?称抨A婆提不相应
    使。又开善亦是过去过去义。初念谢灭是一
    过去。成就来现在得果竟便灭。复是一过去。
    同迦叶?失已复失。又汝因是一有灭不灭
    者则有二体。一是现起因。二是成就来现在
    因。故是二体。若言唯是一体经二时者因法
    假名时。既有二时则有二法。便有二因二果。
    又问。若得果竟无复成就者。亦应得果竟不
    名过去。若过去竟犹名过去。亦应得报竟犹
    名成就。问曰若谓因不与果下。第二破因不
    与果作因。外人避前二体。但立因灭果生。
    答中上半牒下半破。破意云。因灭无果之前
    是无因。果云何得起。假令果起则是无因之
    果。又前偈明果生已而灭。则有二因之过。
    今明因灭已而果生。则有无因之咎。前是破
    成实义。后是破?酬家濉R嗲捌拼笾诓俊:?br> 破上座部义。至长安见摄论师立二义。一立
    闻熏习不灭作报佛。二立闻熏习灭不作报
    佛。言作佛者堕二体过。一者闻熏转作报佛。
    是无常作常义。二闻熏习是有为。复是灭义。
    故一闻熏习堕二体。次立灭者一切诸功德
    并从真如体上生。闻熏习但为增上缘生。实
    不作报佛。是故灭。如人工等但为金朴作出
    金缘。而金自从金朴出。此是因灭失义也。又
    成实师本执。金刚心有二义。一实法性灭。二
    相续转作佛义。今闻熏习不灭家专是成实
    义。问曰众缘合时下第三双破一时前后。初
    偈破一时。问意云。众缘合时即有果生。故
    无有无因之过。亦是成实五阴一时成人。萨
    婆多八相一时共起义。又数人未来已有因
    果。即是一时。但来现在生。而因前果后耳。
    答曰下上半牒下半破。破意云。夫相生之
    道以能生为有。故能生他。所生为无。故从他
    生。若立一时有则俱有。无则俱无。俱无则唯
    是所生失于能生。俱有则唯是能生失于所
    生。故若一时则失能所。得能所则失一时。
    破由来义者而汝人阴既一时。何不说人为
    阴因际为人果。又涅??云。众生名色更互相
    缚。应更互作因更互为体。又二法一时。离法
    无别时。时一则法一。法二则时二。若时一
    法二亦应时二法一。又他云。因灭时是果生
    时者。生则是有灭则是无。云何一时。又一
    时言因果者。亦可一时有前后。破数义云。
    因法假名时。若九法共起则有九时。若言共
    一时亦应共一法。因果不得一法亦因果不
    得一时。问曰若先有果主下至此已来凡有
    三义。初二双破前因后果。次一番破因果一
    时。今破前果后因。此之三义摄一切也。前
    立次破。经中及义并有斯执。如须达未修精
    舍之因。以有天堂之果。难陀实未持犯。而有
    苦乐之报。岂非前果后因。又影公云。前有舍
    法而后备柱梁。亦是此义。又经中云。本有
    涅??之果。而后修行取之。答曰上半牒下半
    破。破意云。本由因有果。未有因何得有果。
    若未有因已有果者。则名无因之果。问经
    中亲作此说。何以破之。其论破经不应说耶。
    答经说别有深意。为劝人修福故说须达之
    事。为诫恶劝善故说难陀事。为对生死始有
    是无常。故说涅??本有是常耳。涅??未曾常
    无常。何曾是本始二有耶。又前果后因如数
    人命根独生。而后用十使中随一使润生令
    一期坚固。命根是果报正主。通六道三界。
    今问。命根因何而来。答由业故生。问若尔则
    是前因后果。又前因灭命根果后生。则是无
    因有果。又若前有果后起烦恼润即是倒润。
    又已有命根等。竟何须十使随一润耶。又若
    前果后因则果生于因。因果倒乱。问曰因灭
    变为果下。第四番因灭变因灭不变一双。立
    义云。因灭变为果者。观外人义只?灭即为
    变。故因灭即变作果。答中上半作因至果破。
    下半重生破。初句牒次句破。破云。既因变作
    果。则因体不灭。因体不灭故因至于果也。
    下半重生破者。为因之时是一生。至果时复
    是一生。故是重生。此直令其一物重生。所以
    成过。又破他义云。若因变作果者则果不异
    因。还是前因作于后果。如东方张人至于西
    方张人犹是张人。若因异果者则因自灭前。
    非因作果。又问。若因变作果因则异果。如其
    不异则应不变。又如变昔鹿王至佛。佛应是
    鹿。若非复鹿则果异于因。则因灭无果之前
    则是无因。无因云何有果。又问。为灭变不
    灭变耶。若灭则无可为变。若不灭则不变。
    又生已复生者如开善云。作因时是一生。后
    成就来现在复是一生。堕重生义。长行为二。
    初释偈本次破异义。前生因共生因者前生
    因是相生因果。因在前生果在后生。故名前
    生因。共生因者相缘因果。如梁柱与舍一时
    而有。名共生因。此二种因总摄一切。又详
    文相生因果自有二种。一者同时如大小生。
    二前后如报因因果。今欲破前生因故简除
    共生。明前生之因堕重生过。问何故不释上
    半耶。答因至于果犹是外义。故不须释之。
    若谓是因即变下第二重破异义。凡破两家。
    初破即变。外救云。因即变为果。唯有一生
    无有重生。故今破云。既言其即不得称变。
    若言其变不得称即。如眼即目不得名变也。
    问曰因不尽灭下第二救云。名灭而体常存。
    体存故虽变而即。名灭故虽即而变。他云。
    昔日鹿王我身是也。鹿神明与佛神明不异。
    但鹿名灭佛名生。人天神明亦不异。但名失
    名生耳。又僧只义心性本净是非因非果。在
    因名因始终是一心。故言体一。名字有异则
    名失名生。又如外道从细至?。从?至细义
    亦如是。又摄论师云。梨耶体无生灭名用生
    灭。亦是此义。又此义违楞伽。楞伽明八证灭
    义也。答曰泥团前灭而后瓶生不名为变者。
    然以名名体以体应名。在名既灭体亦复灭。
    是则前灭后生岂是变耶。又泥团不独生者。
    此句明不但名生在体亦生。对前句不但名
    灭体亦灭也。又外人有二义。一者因体不灭。
    二者因中有果。前破体不灭。今破其有义也。
    又是破其泥团体定不灭。既合两物则体不
    定也。若但有名者此一句云。汝若但云名灭
    名生者。则应但有名。则无有体何物变耶。
    变名如乳变为酪者。此句证名灭体亦灭名
    生体亦生。如百论形时力知名等五事异故
    俱灭俱生也。破他义云。汝一泥未作瓶具有
    诸物理。汝言泥作瓶时余理非数缘灭者。亦
    应有瓶差理瓶成理。答亦有瓶差理。如一泥
    随作一物余物悉差。问既不得一时并成。亦
    不得一时并差。答成物在一事。难故不得一
    时并成。问诸理既并事亦并有。答事相妨碍
    故不得一时并有。理不相妨碍故得一时并有。
    问理有事有。则应理碍事碍。理若不碍理亦
    不有。问曰因虽灭失下第二破灭不变。前灭
    而后变既堕二生。是故今云。但因灭前而果
    生后无重生过。答中上半破因失。则无因谁
    生果耶。下半明因不失。即因在果云何生果。
    如米失则无可为饭。不失则米在亦无饭。所
    以重破其不失者。外人立因果唯有失不失
    二。若破不失则便立失。若破失便立不失。故
    进退破之。问此与前偈破何异。答上与其重
    生破。今集令不生。又如成论等一义之中具
    失不失。实法则失。相续不失。故具破之。实法
    失则无因生果。相续不失则因应在果。又此
    文开感应义。今问。当生善感者此善为是有
    耶。为是无耶。若是有者何须感耶。若谓理善
    感而事应者。则理因感事果。汝义不有众生
    而已。有众生则有一切善理。一切众生常能
    感圣。则不须修事善以感事果。又问。未有事
    善已应者。亦应未有应已有事善。又问感义。
    若未有事不得感果。亦应未有事善不得感
    圣。又问。汝感应义何不相对。理应机理事应
    机事。而理机感事。亦应事机感理。次问。过
    去现在二世善能感者。在善已有。何须感耶。
    若言为增长生善是故感者。若尔未有善则
    不应感。云何得初生一念善耶。若一念善
    自生不须圣应者。后亦应自生不须应也。又
    问庄严。二世既是无义。那得成就过去。既
    成就过去云何言无。若过去因感未来果。亦
    应过去解应断未来惑。若惑无不可断。亦应
    果无不可感。又问光宅成就义。经云。有为
    无常。而汝言起一念善恶是功用常。岂不违
    经。又是无常中有常。常中有无常过也。问曰
    是因遍有果下第五遍不遍一双。凡计因果
    各自不同。见莲中有子便谓前有。见待缘始
    生便谓前无。见因灭果生即谓因在果前。仍
    为果作因便谓因在果后。见会指成卷便谓
    因果一时。见转乳成酪便谓因变作果。见镜
    中有像便谓因见于果。见种灭生牙便言因
    不见果。见麻中出油便言遍有。见母生子便
    言不遍。子但在腹中不在四支。故今欲备穷
    众计。故具破之。此偈明遍则举体全。是更生
    何物耶。如五指遍是卷更生何物卷。若不遍
    者汝能得卷在一边指在一边不。又卷不遍
    在指者为在指外。为在指内。为在中间。并
    不成也。见不见犹是遍不遍。遍亦是因中先
    有。不遍是先无也。以举体即是故云遍。亦
    举体则是故云见也。长行见是因中已有故
    不须生。不见是因中无不能生。可细寻文云
    见也。成论师云。众生有遍生六道诸趣之理。
    数人云。未来是有。遍有五道三乘之性。至
    苦忍时三乘中二性及三恶道皆非数缘灭。
    今问。涅??破先尼云。若我遍诸趣者。何故
    为身更复造业。数人未来既遍有五趣身者。
    亦同此难也。彼救云。未来但有。性有异外
    道我。今问。此异空即是已有。若未异空以
    何为性。又问。何因有此未来性耶。故知本
    自有之。则是常见。复次若言过去因下第
    二总破因果。前别破十家五双。今总破复有
    五双。一合不合破。二空不空破。三一异破。
    四性无性破。五结合不合破。就初四偈为二。
    前三偈破合。后一偈俱破合不合。就三偈即
    三。皆明一世因不与三世果合。所以破合者。
    因能生果名因与果合。果能酬因名果与因
    合。问破他义云。过去因可得现在果者。过
    去是灭无。云何能生现在果。此破庄严成就
    义。若过去转来现在则不名过去。若转来则
    为是常。常云何得报。此破开善义也。又若过
    去有习因能生现在果者既其称有则是现在
    不名过去。此通破众家。问云。何是未来因得
    未来果。答他云。当得佛理。理在于当未来净
    身当得菩提。又当修因得菩提。又当修因得
    当果。又言。一切众生恒有未来当生善理为
    机。圣人应之为果。并是其事。问云何为未来
    因得理在果。答如未来机感而现在圣应。问
    云何未来因为过去果。答未来有得佛理为
    因故。未来现在二世断烦恼求佛。今问。未来
    已能为断烦恼作因。亦应未来已有解断现
    在惑。又未来当果已能为现在生心亦同此
    难。问云何现在果为过去作因。答此是续假
    因。因接前因令前不断以作于后。则是现在
    因过去果。过去宁不因现在而得转来现在
    耶。又问。云何为未来因过去果。答物情言无
    此义。今明。因未来为过去。即未来是因过去
    是果。云何现因现果。经言。即生此念时佛于
    空中现。现因当果可解。现因过去果者如现
    修因求本有法身也。长行明三世果不与三
    世因合。对偈中三世因不与三世果合。反覆
    相成也。复次若不和合者第二一偈合不合
    双破。上半牒前不合义明无相生。下半破和
    合义。无有相生合是因已与果合。则是已有
    果不须相生。不合是因不与果合。是无果义。
    无不可生。若因空无果下第二空不空破。三
    偈为二。初偈就因空不空破。次两偈就果空
    不空破。此犹是去来品决定不决定。及作者
    品实有实无破耳。皆领其大纲。故作此破文。
    易见也。因果是一者下第三一异门破。初偈
    双牒双非。第二偈双牒双难。一有四过。一者
    但是因则无果。无果亦无因。二但是果无因。
    无因亦无果。三既是一物不可说因果。四因
    果既一则作者作业亦一。陶师与瓶一也。异
    亦四难。一者因与果异亦与非因异。则俱成
    非因。二者因非因俱成因。三因成非因非
    因成因。四有因有非因则有异有不异。若果
    定有性下第四有性无性破。初偈明果有性。
    无性因不能生。有性是有体。如本有人体不
    须阴成。本无人体阴合不成。第二偈结无因
    果。若从众因缘第五结缘合不合不能生果。
    初偈正明和合不生云何能生果。因无故果
    无。第二偈结合不合并无生义。果无故因无。
    故云何处有合法。此二偈犹是因缘品末二
    偈意同也。长行但释第五门两偈。前二易解
    略不解之

    成坏品第二十一

    此品来有六义。一者始自论初终。竟因果凡
    二十门求人法不得。外人便谓。众义本成被
    破便坏。既有成坏则万化不空。二者外人二
    十品立世间法。而上来别立世间法有二十
    科。今总立世间法并是无常败坏相。则知
    有世间。则上来别立别破。今总立总破。故
    有此品。三者大小内外诸部悉坏则龙树义
    成。若尔不无万法。四者因果是众义之宗。
    既其破之则因果理坏。有坏则应有成。是以
    有此品也。五者上来诸品多破内法。今品
    则破外法。如天地成坏。今明。世界本无成今
    亦不坏。吾净土不坏而众见烧尽。此是成者
    见成而坏者见坏。如二缘见一质净秽。而诸
    法未曾成坏。六者世间外道大小乘人。闻经
    中五轮世界成三灾世界坏。五阴和合众生
    成散便众生坏。乃至现见瓶衣成坏人死生
    成坏。已见有成坏故起爱见烦恼业苦不得
    解脱。诸佛菩萨怜愍此众生。明实无如此成
    坏。故下文云。若谓以现见而有成坏者则为
    是痴妄。然所见境既无。能谓之心亦如所谓。
    所谓无故无数于外。能谓无故无心于内。内
    外并冥缘观俱寂。是名涅??。故便得解脱。
    以此因缘故说此品。问云何名成坏。答成名
    众缘合。坏名众缘散。略举四义。一者指目
    前之事。物合为成物散为坏。二者生住二相
    为成。异灭两相为坏。三者五轮合为器世间
    成。三灾劫起器世间坏。六种合众生世间成。
    三小劫起众生世间坏也。四者约义如外道
    坏佛法成。?酬蓟岛抢娉伞V畈炕盗?鞒伞?br> 又如地论人用六相义以释众经。谓总相别
    相同相异相成相坏相。今总求如此成坏不
    可得。明一切法本自不成今亦无坏。即是中
    道。因中发观戏论斯灭。故以目品。品开为八
    门。一共离门。明无成坏。二尽不尽门。三体相
    门。四空不空门。五一异门。六生灭门。七断常
    门。八三世门。就初为三。一双标共离二门。次
    双释二门。三双结二门。初外人问但举世间
    者。二十一品破世间法。终此一章故偏问世
    间。又世间无常之法有于成坏。故偏问世间。
    现是败坏相者。前二十章论主之难疑无不
    摧。外人之通言无不屈。故言现是败坏相。
    又自上已来举成门立义。今此一章就坏门
    立义。现见我众义并坏必应有成。答中上半
    开共离二门明无有坏。所以前明无坏者。由
    外人谓己义坏故前检之。下半共离无成。可
    解。次三偈释无成坏。开为三别。初偈释离
    成无坏门。第三偈释离坏无成门。中间一偈
    释成坏共无成坏门。既是两离所以离释。以
    是其共所以共释。并易见也。问文何故举生
    死破外人耶。答外谓自立屈是死论主通是
    生。故破之亦不许外死。汝上来得生今可死
    耳。竟未曾生今云何死。可谓。求生不得。求死
    亦不得也。无常未曾有不在诸法时者。外
    人四相常俱既有生住。即有异灭随之。上来
    就大期?死生显无成坏。今明念念细生灭
    亦无成坏。又即破此?细二种生灭也。长行
    还依前章门偈次第释之。不依后三偈释之。
    初释共离二门无有坏。若离即坏共坏下次
    释共离二门无成。初为二别。前释离成无坏
    有三。谓标释结。释中凡有二破。初作无因
    破。又成法下次作无果破。以坏是成果成为
    坏因。既无成因。故无坏果。是故下第三结。破
    共成有坏亦三。谓标释结。释中云。法前别成
    而后有合者。明成与坏共则成坏。坏与成共
    则坏成。坏成故无成。无成则无坏。汝今若
    欲合者。要前两体各成然后方得合耳。故云
    法前成而后有合也。汝既不得两体各成。云
    何合耶。合法不离异者此纵其别成。而两
    物共合则虽合而犹异。如二木共合终自是
    异。若终自是异终不合也。若坏离异坏则无
    因者。离异者是无异也。纵令成与坏两合体
    无异坏便坏成。则是无成。谁为坏因。故云无
    因。故异则有因而不合。不异则合而无因。是
    故下第三结也。若离坏下第二释共离二门
    无成义。前双牒次双释。分别法者是阿??br> 昙人。谓八相与法体并起。是则生住相中常
    有异灭相。故今破之。若常有异灭则无生住。
    成坏共无成者第三一偈总结。上半双结下
    半偈呵。上半云。成坏共无成者此成是义成
    就之成。以共离二门检外成坏义并不成就。
    故云无成也。问曰下生第二尽不尽门破。前
    立义云。现有尽灭相者共离二门破之无辞
    可对。但举现事以问论主。从阿?车赜?链?br> 乘金刚心。并是无常尽灭之法。故云无常无
    奢促行苦无重轻。又上来立申义屈。今品初
    立屈义复屈。岂非现见尽灭相耶。是尽灭相
    亦说尽不尽者。前明通是无常。今就无常中
    有于假实。实法则灭尽。假名相续名为不尽。
    破意云。实法则一念不住。岂可欲成物耶。
    故云尽则无有成。若欲坏之久已谢灭。何所
    论坏耶。又不尽是常。常复何所论成。故云不
    尽亦无成。又大小乘尽灭义不同。小乘念念
    有法灭尽。大乘念念灭者无有法也。犹野马
    走耳。地持论称不成实无常。假名则尽续不
    断此则是常。既其是常。常则无成。成无故
    坏亦无。救云。举体续举体灭。云何作此破。答
    须细心。汝举体续边必不灭。是故名常。故
    假实二门俱无成坏。此尽不尽犹是常无常
    门。亦是决定不决定门破耳。长行释甚分明。
    尽亦无有坏此相待破。向有成可有坏。竟
    无成何有坏耶。不尽亦无坏就常门破。问曰
    且置成坏下此生第三体相门破。自上二门
    并破成坏。外无以通之。故请停成坏立有法
    体。世间现见有于物不应无有成坏。若无成
    坏宁有物耶。又外谓成坏是生灭两相。物是
    色心法体。故举法体证有于相。答中上半就
    离相无法门。下半就离法无相门。此破萨婆
    多?称抨A婆提。昙无崛等计法体外别有四
    相也。若破成实义者若色义非生义。亦色体
    非生体。若生义非色义以色为生体。亦生义
    非色义用生为色体。偈为二。上半离相无法。
    相无法则无。下半离法无相。法无相即无。外
    人谓离相有法。相虽无法不无。是以论主明
    离相无法。相无法即无。若尔上来求成坏相
    无。即是无即是无法体。竟不应复问也。长行
    云。是法应或无或常者。若离成坏有法则二
    过。一者都无此法。二设有者则常也。若法性
    空下第四空不空门破。成坏性空有四种。八
    不中已说。一定性之空即是邪见空名为性
    空。二破性说空名为性空。三性有本空名为
    性空。四诸法因缘本性是空。此之四种悉皆
    是空。空中则无物成坏。不空是常亦无成坏。
    又此性是体性之性。若有自体则不假缘。则
    名为常常无成坏。若无自体则无物。何所成
    坏。复次下第五一异门破。偈上半牒一非一。
    下半牒异非异。所以不破者因果品已有标
    释竟。故此中但非也。问一异与前合离门何
    异。答上明离异若合通一异。长行释一中有
    二过。初异相故就境。次种种分别约智。破
    异中亦有二过。初无有两体别是夺破。若异
    得成在东边坏居西面不。亦无因故纵其是
    异。则坏不坏成故成非坏因。故云无因也。
    若谓以现见下第六生灭门破成坏。三偈为
    二。初偈取意破。第二两偈释破。上半取意。
    论初至此有四种立。一者申义立成坏之前
    也。二受屈立品初是也。三屈申俱屈立现见
    尽灭相是也。今不复口根等救。但内心立故
    论主悬。取外谓眼实见有生灭。汝云何以言
    说破耶。此之一问通贯一切经论。明凡夫所
    见之失圣人破迷之意。外人云。眼见有世出
    世一切法。云何言说破耶。汝口道无我眼见
    有。宁信我眼见为实。岂用口虚言耶。下半
    呵责。明理无生灭生灭出自妄情。上来以穷
    其理。今复破穷理之言。汝以痴妄故上来
    破汝痴。今云何复以妄见为证耶。摄论无尘
    并皆是识。更复立于识。以破尘故云似根识
    似尘识似我识似识识。此论明。实无一切物。
    但是想谓有耳。此语胜彼立有识破尘。直破
    便足。何须更立别有识耶。又今论与楞伽同。
    实无外四句境。并是妄心所见耳。故有心见
    有实无有。谓情见无亦无无。乃至谓情见非
    有非无。实无非有非无。然既无所见之境。
    亦无能见之四心。无有无四境无数于外。无
    有无四心无心于内。如斯悟者即是涅??也。
    摄论师云。世谛无尘而有于识。今明。世谛
    俱无性实尘识。而有因缘假名尘识。真谛即
    假实俱无也。问何以知世谛俱有真谛俱无
    耶。答今问。识有自体。为无自体。若有自体
    则是常。无自体则无识。并现业品。识既尔
    尘亦然。故有则俱有。无则俱无。问若尔摄
    论何故言尘无而识有耶。答此是一往以识
    破尘耳。实无前境皆是想心谓有耳。然所谓
    既无。能谓亦尔。又就外义者生灭是法尘。
    十八界中意识得非五识得。云何眼见。数人
    云。眼见高下色。论云。此是相待假。想心所
    得。数云。眼见烟云色。论云。此是因成假。亦
    是想得。今所明者眼见既是见倒。想心得亦
    是想倒。长行云。眼见有生灭云何以言说破。
    此是牒外义耳。外云。我眼实见生灭。云何
    论主用言说破耶。故眼见是实。口说非可信。
    是事不然者释下半。初总非。何以故下解释。
    又开五别。一先序失。明外人是痴所见故不
    足可信。若眼见可信者与牛羊同。诸法性空
    下第二明得。但凡夫下第三重辨失。第一义
    中下第四重辨得。是事已于破相品中说下
    第五指上品。以圣人于观心中如理而说故
    说可信。若无言说破汝何由悟耶。汝痴妄故
    不可信也。正指三相品末一偈叙凡圣得失
    事也。从法不生法下第二两偈释无生义。显
    外人无生见生故见是痴妄。显论主悟生无
    生故说是真实。两偈为二。初明四句无生。
    第二偈三门无生。偈如文。长行释四句。即
    四别。释从法不生法为三。谓标释结。初文
    标也。若至若失下第二解释。即开二别。一
    总标至失二门有断常。若以至下第二释二
    章门。释至章门凡有三破。若前法不灭而至
    于后则为常。又生已更生者为因时已生。至
    果时复生。故一物有其重生。又亦无因生者
    此法不灭。遂经重生则为是常。常故无因。
    又灭为生因。遂不经灭而有重生。故是无因。
    次释失中凡有二过。一者前法灭失而后自
    生故后法无因。又前法灭失则名为断。后无
    因生则为是常。故标章中若至若失俱堕断
    常。至是闻熏习不灭。失是灭义耳。又至是
    僧?沂?俏朗馈S种潦谴笾诓渴?巧献?S?br> 至是成实失是?酬肌J枪蚀臃ú簧?诜ǖ?br> 三总结。然此中云。有法不生无。云何他义
    云修无常因而得常果。无不生有。云何言真
    谛境能生心耶。又切论只一法论四句。泥不
    生瓶法不生法。泥不生非瓶法不生非法。非
    泥不生瓶。非法不生法。非泥不生非瓶非
    法不生非法。此穷一法生之原底也。问曰下
    生第二三门破生。前开四句检无生。但惑者
    多言从法生法。故更开三门检责初句。又前
    开四门求无生。今以三门释上四门。明一一
    门中皆得以三句责之。今但据初为言耳。长
    行云。法未生时无所有故者。凡物生时要前
    未生而生。若未生则是无。无云何得自生。
    又即自不生者如指不自触也。未生无他。他
    亦是法。必未生是无。以何为他。下明自他相
    待。未生无自安得有他。问外人前眼见生灭。
    论主以二偈破生。何以不破灭耶。答既无有
    生灭不足破。又以前四后三例生求灭。故不
    别说也。若有所受法者第七断常门破。所以
    有此破来者凡有二义。一近从破生灭起。上
    明道理实无生灭。若决定执有生灭则堕断
    常。二者破世间法既将究竟。故领其大要。
    明内外大小一切有得之徒。凡计有一豪法
    则堕断常。若堕断常则是众见根本。若有于
    见则便有爱。爱见因缘故有业苦不得解脱。
    是故不应于法起断常见。又起断常障中道
    不发正观。爱见戏论何由灭耶。四偈为三。
    初破次救。后两偈破救。初偈上半明有所得
    人受着诸法。下半明所受之法堕于断常。上
    半序其能见之心。下半明其所计之法。如
    有见外道则是常见。无见外道则是断见。三
    世有部则是常见。二世无部则是断见。学大
    乘者断除二死。灭于五住名为断见。有常住
    果起名为常见。乃至地论断除妄想名为断
    见。有真如法身则是常见。又云。不有心而
    已。有则相续至佛。则是常见。烦恼会真有
    断期。则是断见。又谓心不可朽灭是常见。
    草木一化便尽则是断见。又云。烦恼成就未
    得治道。已来决定是有。则是常见。得治道
    断之名为断见。闻熏习不灭则常。灭则断见。
    问曰下第二救义。上半总唱不堕断常。下半
    举因果相续释非断常。然中道难识。犊子亦
    说不即不离。方广亦说不生不灭。魔亦说无
    有菩提及以涅??。今外人一往明不断常。不
    见龙树论者言是至妙中道。以龙树论观之
    乃是用断常作中道。实非中道也。长行释上
    半。云信受分别者。论主前云受着之受。外云
    信受之受。如经说者外引经证不惧龙树破
    之。然不断不常可就三义解释。一者就法明
    不断常。如实法灭故不常相续故不断。二就
    人明不断常。如业品云。而于本作者不一亦
    不异。三人法合论不断常。如此中引经云。
    五阴空无我故不断。罪福不失故不常。故净
    名云。无我无造无受者善恶之业不败亡也。
    何以故下释下半也。答曰下第三破救。二
    偈即二。初偈偏就断灭破。第二偈具作断常
    破。前偈二。上半牒下半破。破意云。因若不
    灭果则不生。若言果生是则因灭。如实有此
    物灭之。则此法永灭不复更生。岂非断耶。摄
    论明。梨耶是果报无记。能持无始来一切种
    子。今问。前念梨耶灭更生为不复生耶。若更
    生则常。是一念法经无量生则唯有一念耳。
    若不生者则是断灭。又问。梨耶持种子。梨
    耶既灭则种子亦灭。谁生果耶。此不可通。第
    二偈上半就常门破。外人谓法有生灭。是故
    不常。今求法生灭不得。岂非常耶。以住自
    性故常。有无即是生灭。既无有无故无生灭
    也。下半云。涅??永灭相续岂非大断灭耶。汝
    亦实有生死可灭。宁非断耶。问何故就涅??
    破其成断见耶。答有二义。一者是显外人解
    是惑。故计涅??成于断见。二者欲显一切法
    皆是断常。为释前偈以断常摄法故也。此通
    破内外大小诸涅??义。生死若断名为断见。
    涅??是常即名常见。长行云。随有瓶时无失
    坏相无瓶时亦无失坏相者。如当谷种有时
    正是有故无坏。谷种无时无所有故无坏。既
    无坏云何有成。故云生灭相待也。复次若初
    有灭者下第八三世门破。问何以知此是三
    世门破。答下结云。三世中求有相续不可得
    也所以最后破三有相续者凡有四义。一者
    接上。外救云。因果相续不断不常故今破之。
    二者二十一品破世间人法终此章。世间即
    是三有。是故破于三有。三者大小乘人见有
    三有之生。并欲灭于三有。论主云。若见三有
    生灭则不能灭于三有。悟三有本自不生今
    亦不灭。方能灭三有耳。又?酬济魉挠小1居?br> 死有中有生有。又二生死为二有。谓分段与
    变易。又七生死为七有。今并求如此有不可
    得耳。如此生死本不生今无所灭得离七生
    死。见有七生死生灭者不离七生死也。故破
    三有也。四者欲显论主二十一品破世间法
    意。所以破世间法。为令众生知世间毕竟空。
    悟三有无所有得离三有也。四偈即四。初灭
    不灭破。第二一时二有破。三生死一有破。四
    总结破。初偈上半云。初有若灭后有无因。下
    半初有不灭则一时有二。初有若灭灭则是
    无。谁生后。初有不灭则碍后有。后有云何得
    起。问曰下生第二偈。问中初非上二破。但灭
    时生下正立已宗。答中上半。牒下半破。破意
    云。若初有灭时是后有生时者则二有一时。
    汝言灭时生则生灭同时。生有非死有是则
    一时有二。若一时无二有则一灭一生非灭
    时生也。问曰下生第三救。问中前非二破。但
    现见下外人无以理答。以答不出前后一时
    故但云眼见。眼见者此人若死彼处即生。答
    中上半牒下半破。破意云。汝欲令灭时无二
    有者则生死是一有。是为一阴亦生亦死。若
    死非即生还有二有。一时中有生死二阴。此
    死阴有生阴。第四偈结破。上半牒前破门。从
    欲生色则欲前色后。无色亦尔。下半呵外计
    有。以外人无有计有故三有不断。若悟有非
    有故能灭三有。即显论主破三有意也

    中观论疏卷第九(本终)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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